食堂員工守則(通用6篇)

食堂員工守則 篇1

  1、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遵守衛生管理制度。

  2、按照規範的操作程序進行操作。

  3、炒菜前檢查食品原料的新鮮程度,不使用腐爛變質,污穢不潔,生蟲及《食品衛生法》中規定禁止使用的食品。

  4、烹調時應根據菜品情況,將菜品燒熟煮透。

  5、由於工作失誤發生的食品衛生安全事件,進行責任追究。

食堂員工守則 篇2

  1.整理好儀容儀表,化淡妝,準時點到,不遲到、早退,服從管理員的領導和指揮,認真、快速的完成工作任務。

  2.開餐前,認真做好桌椅、餐廳衛生,餐廳鋪臺,準備好各種用品,確保正常使用。

  3.按規定時間站位,面部表情自然微笑,以飽滿的精神面貌迎接客人。

  4.當餐服務時,有問必答,不知者委婉回答客人,有必要時要問清再做回答,不許怠慢客人或戒驕戒躁戒急戒煩的行爲。

  5.餐中隨時留意客人及餐廳的一切狀況,以便達到更好的協作服務,以優質的服務使客人滿意。

  6.客人就餐時要及時清理檯面,餐位不用的湯碗或其他物品空盤要及時撤掉,以保檯面的整潔。

  7.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離崗,不得出現空崗無人盯臺,站臺現象。

  8.下班前檢查工作區域是否關燈、關門、關窗,電源是否切斷,確保安全,請示負責人後方可下班。

  9.員工之間建立好良好的同事關係,不計較個人付出,得失,應互相幫助。

  10.積極參加培訓,不斷提高服務技能,業務素質能力,形成學、幫、趕、超的良好風氣,熟悉服務知識,提升服務技能與技巧。

  11、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不準遲到早退。有事必須向領導請假。

  12、在崗期間遵守守則,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

  13、在崗時間,嚴禁喝酒或其它嚴重影響個人履行職責行爲。

食堂員工守則 篇3

  1、認真辦好食堂、加強伙食管理,改進食堂和伙食衛生,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搞好倉庫保管,定期公佈賬目,杜絕貪污浪費。

  2、採購要嚴格遵循市商委推薦的,有有效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及原料,實施“證質一致”“集約競標”,採購要有計劃,精打細算,增加花色品種,食品必須新鮮,建立驗收制度。

  3、工作人員須持有“健康證”後方可上崗。努力做到大鍋菜小鍋燒,適合羣衆口味,爭取做到色香味俱全,花色品種豐富,價廉物美。

  4、燒菜前必須先鑑別食品質量,對隔夜菜要妥善處理,並回鍋燒熟,燒透。

  5、主食品份量要基本準確,要定期測算,付食品價格要覈算基本正確,碰到特殊情況要向師生事先說明。

  6、準時開飯對用膳的師生要一視同仁,耐心,和氣,熱情,先來先買不看人頭,儘可能個人方便,反對特殊化,做到大公無私,先人後已、不多吃多佔、不開後門。

  7、搞好清潔衛生、生熟菜用具必須分清,初加工要有“333”制。餐具做到洗清、過清、消毒。

  8、飲事員在工作時要穿工作服,帶工作帽,帶口罩,食堂每天要打掃,每週一次大掃除。

  9、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晨檢制度”及“學校食堂日檢制度”“學校食堂長假後清掃消毒驗收制度”並做好記錄。

  10、每學期定期對食堂從業人員食堂衛生知識培訓及考覈。

食堂員工守則 篇4

  一、愛崗敬業,具有團隊精神,密切配合他人工作;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要求自己,提高工作效率,謹防各種事故的發生;因工作失誤造成的損失按照公司的制度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熱愛本職工作,遵守勞動紀律,無條件的配合、協助食堂管理員搞好食堂工作,服從安排,並能在工作中提供合理化建議。

  三、遵守、執行學校的各項管理制度和食堂的衛生管理制度,保持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

  四、在管理員的指導下,負責各種菜式的加工、烹飪工作。

  五、配合食堂管理員制定每天的菜譜,並對菜譜進行烹調加工。

  六、在操作上對成本進行有效控制,力爭做到不浪費又能使菜的色、香、味俱佳。

  七、烹飪前先檢查原料,不準加工不符合要求的各種食物

  八、協助管理員的日常工作,對當餐的加工原料進行有效地處理。

  九、操作爐竈、電器設備時應尊守相應的操作規程,瞭解設備的正常操作程序及保養。

  十、負責崗位工作區域的衛生負責,並將所有物品擺放整齊。

  十一、安全生產,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十二、對就餐的教工必須禮貌熱情,保證食堂的服務質量。

  十三、積極完成學校及主管領導佈置的其他工作任務。

食堂員工守則 篇5

  一、就餐時間規定:

  早餐:07:50-8:25

  中餐:12:00-13:00

  晚餐:18:00-18:30

  二、伙食標準:

  1、RMB13.5元/天/人,其中早餐1.5元/人、中餐和晚餐5元/人、夜宵2元/人。

  2、中、晚餐提供2葷1素一湯。早餐供應的品種有包子、饅頭、油條、麪包、豆漿、米粉、麪條、小菜等交換供應。

  三、就餐方式:

  佩戴工作證排隊打卡就餐

  四、就餐地點:

  1、普通職員統一在一食堂用餐

  2、辦公室職員統一在二食堂用餐

  五、飯卡管理

  1、飯卡統一由行政人事部製作和發放。

  2、飯卡必須是由行政人事部人員填寫後加蓋“行政人事部專用章”方能使用。

  3、公司全體職員在每個月月底最後一天下午18:30前將當月飯卡交行政人事部並領取次月飯卡。

  4、開餐時職工必須出示工作證和飯卡,並將飯卡交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員登記,登記後方能領取食物就餐;如就餐職工未出示證件或證件不齊,行政人事部可拒絕該職工就餐。

  5、任何職員飯卡不得轉借他人使用。

  6、飯卡遺失需及時到行政人事部補辦飯卡,行政人事部一律按20元/張收取補卡費用(按成本價附加處罰金方式收取)。

  7、無論是否用餐,公司均不補款或退款。

  六、就餐流程

  1、到就餐時間公司職員按先來後到的順序在食堂門口單列排隊。

  2、佩戴工作證並將飯卡放置手中,以備行政人事部人員打卡。

  3、將飯卡交行政人事部值班人員登記。

  4、登記後返還飯卡,進入相對應的食堂用餐。

  七、食堂管理制度

  1、公司任何職員不得提前就餐,違者處以50元/次罰款。

  2、公司任何職員必須嚴格按照就餐流程用餐,違者處以50元/次罰款。

  3、不自覺排隊或擾亂就餐秩序者,處以50元/次罰款。

  4、服從行政人事部安排,按序就餐,注意維持餐廳秩序,違者處以50元/次罰款。

  5、保持就餐安靜,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在食堂追趕吵鬧,違者處以20元/次罰款。

  6、未經許可,不得在員工食堂喝酒,違者處以50元/次罰款。

  7、就餐人員應自覺維護公共衛生,保持餐廳乾淨整潔;不亂吐骨屑,不亂扔垃圾,違者處以20元/次罰款。

  8、用餐應在三十分鐘內完成,就餐完畢應及時離開餐廳以便食堂工作人員及時清理。

  9、自覺愛護餐廳財產,嚴禁損壞餐廳設施,違者除照價賠償外還將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

  10、湯、米飯等食品由員工自行取食,按量盛取、注意節約,不得隨意浪費糧食,違者處以20元/次罰款。

  11、餐後請將殘渣剩菜分類倒入泔水桶內並將餐具清洗乾淨後分類放入消毒櫃,違者處以20元/次罰款。

  12、食物製作間閒人不準進入,違者處以20元/次罰款。

  13、餐廳座位上,嚴禁站人,違者處以20元/次罰款。

  如有違反以上規定者,行政人事部有權給予相應罰款處理,所罰款項將從當月職工工資中扣除。情節嚴重者,屢教不改者,將給予行政處分或除名。

食堂員工守則 篇6

  1.廚房之管理

  1.1廚工守則,衛生條例

  1.1.1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定,講究個人衛生、勤剪指甲、勤理髮、不要隨地吐痰。

  1.1.2工作時必須自查食物是否變質、變味現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1.3工作時要穿工作服,嚴禁上班時吸菸。

  1.1.4嚴格按照食品衛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1.1.5洗乾淨後的餐具要整理齊備且有規律地擺好。

  1.1.6工作中嚴格按伙食標準精打細算,以最大限度內儘量做到色香味,花樣、品種多樣化。

  1.1.7整個烹食過程必須認真清洗乾淨並按時、按質、按量供給。

  1.1.8每天清理,每月三次大掃除,確保廚房環境衛生。

  1.2管理制度

  1.2.1廚房之所有需購物品都必須呈報行政主管,再由行政部門指定人員採購,購回之單據按程序:行政主管簽字—總經理審覈—財務出納處銷帳

  1.2.2廚房所購回之食品,由行政部門每週不定期進行抽查,抽查內容:食品質量、重量。對不合格食品,拒收並按規定處理。

  1.2.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廚房之一切物品。

  1.2.4餐具必須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許可都不能將餐具拿走供私人使用。

  1.2.5餐具必須每日進行一次清查盤點,除正常損耗外,清查有不足數目時需及時查明原因並追究責任。

  2.員工用餐公約

  2.1就餐一律在餐廳進行,廠區內其它任何地方不得烹煮進餐。

  2.2嚴格按餐廳就餐時間進餐,其餐廳開放時間如下:

  早餐:07:00—7:40 中餐:12:00—12:30 晚餐17:30—18:00

  具體用餐時間按各部門下班時間表規定時間爲準。

  2.3員工打飯/打菜必須排隊並接受廚房工作人員和保安的管理。不準插隊,不準備、一人打多份。

  2.4就餐時要有良好的姿態,不得揮動筷、匙、叉防礙鄰桌。

  2.5就餐時不得高聲喧譁,碗、筷、匙不得故作撞擊聲。

  2.6果核骨制,餘飯剩菜,不可隨手棄置。用餐完畢須各自整理桌面,倒置指定桶類。

  2.7力行儉省節約,飯食多少盛多少,杜絕剩菜剩飯。

  2.9餐廳內禁止吸菸。

  2.10凡協力廠商來廠洽公人員,可在幹部餐廳就餐,但必須在上午10:00,下午15:00以前通知廚房,由洽談部門幹部帶入餐廳就餐。

  2.11各部門如晚間加班至23:00或啓動夜班,須在下午16:30前通知廚房,以便廚房準備工作,逾時報餐,所造成用餐不便,由各部門管理自行解決工作。

  2.12每月一日及十五日實行加餐制,用餐者須持票進行加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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