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買賣合同(通用33篇)
最新買賣合同 篇1
購貨方:(以下簡稱甲方)
銷貨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基礎上,就招待所項目茶葉買賣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品名、級別、單價、數量
第二條質量標準
甲方所銷售茶葉衛生指標應符合國家標準(GB2762 20 )及
(GB2763 20 )。凡明示爲有機茶、無公害茶、綠色食品茶、原產地保護名茶的,均應提交認證證明。有機茶應符合(NY5196 20 )標準,無公害茶符合(NY5244 20 )標準,綠色食品茶葉符合(NY/T288 20 )標準,原產地保護名茶應當符合相應的標準。
雙方應當將樣品封存保管,用於交貨時對樣驗收。第三條包裝
茶葉包裝採用 分袋 方式,執行 國家環保 標準,包裝物由乙方提供,包裝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交貨及運輸
交貨方式:(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託運);交貨地點:肥東縣人民政府招待所,當日通知第二天貨物到場,運費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結算
乙方向甲方所購茶葉應當用以(經銷/代銷/試銷)方式對外銷售茶葉,結算方式爲: 發票開好,現金結算 第六條定金
乙方應當在合同簽定前向甲方支付定金 壹仟元整(¥1000。00)(不超過總價款20%)。合同履行完畢,定金應當(抵作價款/返還乙方)。定金交付後因乙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還;因甲方違約而解除合同的,甲方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如約提供茶葉,茶葉如不符合質量要求、衛生標準或與樣品不一致的,乙方有權要求換貨、退貨或降級、降價,但應當在收到貨物後 2 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拒絕;因退換貨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價款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部分價款 1 %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3、關於違約責任的其他約定: 終止合同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2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依法向 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地方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 6 份,雙方各執 3 份,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且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當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開戶行:
開戶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最新買賣合同 篇2
買賣合同的最新範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原則,在共同遵守國家相關法律的前提下籤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履行各自義務後,雙方無異議簽字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立即生效。具體內容如下
1、乙方在甲方商行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購買商品。乙方採用形式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並約定:乙方自購買商品之日起計算滿一年的,如果乙方要求退還所購商品,甲方無任何理由拒絕並接受乙方退還要求。乙方在提出退還所購甲方商品要求時,需出具購買商品原始發票、商品鑑定證書和無暇疵所購商品。雙方無異議時,甲方即時退付乙方購買商品原價80%現金結算。其中20%甲方作爲商行成本計算,不予退還
3、乙方自購買商品之日起計算滿二年的,如果乙方要求退還所購商品,甲方無任何理由拒絕並接受乙方退還要求。乙方在提出退還所購甲方商品要求時,需出具購買商品原始發票、商品鑑定證書和無暇疵所購商品。雙方無異議時,甲方即時退付乙方購買商品原價90%現金結算。其中10%甲方作爲商行成本計算,不予退還。
4、乙方自購買商品之日起計算滿三年或超過三年以上的,如果乙方要求退還所購商品,甲方無任何理由拒絕並接受乙方退還要求。乙方在提出退還所購甲方商品要求時,需出具購買商品原始發票、商品鑑定證書和無暇疵所購商品。雙方無異議時,甲方即時全付乙方購買商品原價100%現金結算。如果乙方所購商品增值,甲乙雙方另行商議。
5、甲方保證向乙方所銷售商品品質和質量。甲乙雙方在簽定購銷合同前無異議,合同立即生效。
6、本合同自甲方(________)開業之日起正式施行,無時間限制。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最新買賣合同 篇3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劉豔琳,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俞朱官,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自有的機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有的舊挖機出廠編號,經乙方負責人(俞朱官)現場看機後,以協定價格人民幣小寫:1000000元,大寫:人民幣壹佰萬元整購買此挖掘機。乙方先支付人民幣700000元,(大寫柒拾萬元整)。支付完畢後,甲方有義務爲乙方辦理該挖掘機的修復保險理賠事宜,並將保險理賠全額支付給乙方。該挖掘機保險理賠事宜結束後,乙方將剩餘叄拾萬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代付銀行貸款)。
二、甲方保證提供給乙方該挖機所有合法正當手續,
(1)、原購機發票:重慶增值稅普通發票NO:01440322
( 2) 、產品合格證:1份
(3)、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機動車車上人員責任保險保險單編號:PDAA
(4)、甲方保證此挖機在出售前的債務與乙方沒有任何關聯,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夥人有經濟糾紛,由經濟糾紛引起的產權問題將與乙方無關。如該挖機是甲方偷盜或來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三、甲方在自己的.施工場地上協助乙方將該挖機安全裝上乙方指定的運輸車上,乙方在一次性付清協定價後(收款以收款收據爲準),取得該挖機所有權,(由甲方自動轉給乙方) 。
四、待完成保險理賠交付銀行按揭貸款後,甲方將該機所有相關票據原件交給乙方,如因甲方不能按時償還銀行貸款導致乙方機械不能正常使用或出售,一切法律及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爲了雙方共同遵守特訂立此協議。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後立即生效。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擔保人:
電話: 電話: 電話: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甲方銀行收款帳號:
乙方銀行轉款帳號:
最新買賣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前年招投標中標單位供煤業務的實際,甲乙雙方本着自覺自願、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則,共同配合搞好合作市城區集中供熱這項民生工作,確保供熱質量,在拖欠上年度煤款的情況下延續今冬明春供暖用煤,經充分協商一致重新變更籤訂以下供煤承包合同。
一、質量標準:
xx年度鍋爐用煤主要指標(靖遠大礦)(最低大卡不能低於5500大卡/公斤)
二、合同履約形式:根據甲方的實際情況,以乙方承包形式,確保供暖期兩臺40T鏈條鍋爐和一臺40T循環流化牀鍋爐供熱面積80萬平方米的全部用煤炭量(每噸單價610元,過磅
2.23萬噸)價款包定的額度,乙方實行盈虧自負。
三、交貨地點:甘南合作熱力有限責任公司煤場
四、供貨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暖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合同價款:(含運費、裝卸費及煤款)並提供國家正式稅務發票。
六、付款方式:
1、____年____月底,付總價款____年____月底,付總價款____年____月底,付總價款15%。
2、____年____月底,付總價款10%。
3、____年____月底,付總價款10%。
4、____年____月底前,付總價款25%。
七、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雙方談判的約定,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上年度欠款810萬元,乙方必須在本年12月10日前供煤xx年度,實際供熱面積超出80萬平方米,超出部分另行計算,同時增加合同總價款。
6、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買賣合同 篇5
買賣合同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 產品達成此協議。
一、產品名稱、型號、數量
二、產品質量
1、質量標準:
2、乙方對產品質量的特殊要求:
3、乙方對產品包裝的特殊要求:
4、乙方對產品質量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產品後五日內提出確有證據的書面異議並通知到甲方;逾期不提出異議的,視爲甲方產品質量符合本合同約定要求。但乙方使用甲方產品的,不受上述期限限制,視爲甲方產品符合合同約定要求。
三、產品價款
1、產品的單價與總價:
上述貨物的含稅價爲:______總價款爲:________
2、甲方產品的包裝費用、運輸費用、保險費用及交付時的上下列支費用等按下列約定承擔:
(1)甲方產品的包裝物由______提供,包裝費用由______承擔。
(2)甲主產品的運輸由______辦理,運輸費用由______承擔。
(3)甲方產品的保險由_____辦理,保險費用由_______承擔。
(4)甲方產品交付時的上下力支費用由_______承擔。
(5)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乙方應當在甲方交貨前一次性給付甲方。
四、產品交付
(1)甲方產品交付方式爲:乙方提貨,甲方送貨,甲方代辦託運。
(2)產品交付地點爲甲方所在地,交貨時間爲合同生效後_____天,若乙方對甲方產品有特殊要求的,甲方應當在乙方提供相關確認文件後______天內交貨。但乙方未能按約定付款甲方有權拒絕交貨,乙方未能及時提供相應文件的,甲方有權延期交貨。
(3)在合同約定期限內甲方違約未能及時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甲方承擔;產品交付後或乙方違約致使甲方拒絕交貨、延期交貨的,產品的滅失、毀損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五、價款結算
(1)乙方應在本合同書籤訂_______日內向甲方預付貨款______元,甲方交付前給付價款______元,餘款由乙方在收到甲方產品之日起_______天內付清。
(2)乙方應當以現金、支票或即期銀行承兌匯票方式支付甲方價款。
(3)雙方同意乙方未能付清所有價款之前,甲方產品的所有權仍屬於甲方所有。
六、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終止合同的履行。一方根本性違約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到對方。
七、商業祕密
(1)乙方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全部信息(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等)均爲甲方的商業祕密。
(2)無論何種原因終止、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同意對在簽訂和履行本合同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爲履行本合同義務之需要,乙方不得使用、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3)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應當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八、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違約,都應當承擔違約金_______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可得利益損失及主張權利的費用等)。
九、不可抗力
(1)因火災、戰爭、罷工、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而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終止合同的履行,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後,雙方需要繼續履行合同的,由雙方另行協商。
(2)因不可抗力終止合同履行的一方,應當於事件發生後______日內向對方提供有權部門出具的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文件並及時通知對方。未履行通知義務而致損失擴大的,過錯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其他約定事項
(1)乙方聯繫人或授權代表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對甲方所作的任何承諾、通知等,都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具有不可撤銷性。
(2)簽訂或履行合同過程中,非經甲方書面同意或確認,乙方對甲方任何人員的個人借款,均不構成乙方對甲方的預付款或已付款款項。
(3)乙方聯繫地址、電話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通知到甲方,在乙方通知到甲方前,甲方按本合同列明的聯繫方式無法與乙方聯繫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4)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乙方應當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提供其合法經營的證明文件,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6)簽訂本合同時,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 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十二、明示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條款已充分閱讀,完全理解每一條款的真實意思表示,願意簽訂並遵守本合同的全部約定。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書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最新買賣合同 篇6
出賣方: (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自願購買甲方種鴨場,種鴨 萬頭及其配套場區,每隻 元,共計: 萬元。
本種鴨場種鴨基價由甲方參照周邊同級別養殖小區基本相同的價格執行和管理。
種鴨場由於國家食品安全法規定,不得自行生產飼料,種鴨用飼料必須用品牌全價飼料,合格廠家飼料,飼料價格爲同等市場價。
乙方自主養殖,甲方不干預,風險自負,種鴨保險費及保險賠償,由乙方全部所得,甲方不參與。
種鴨賣買乙方自由,甲方不得干預。
種鴨場所有種鴨用藥必須符合國家動物用藥規定,絕不使用人用藥品,如查到,誰用誰負責,與甲方無關。
乙方必須協同甲方共同做好小區治安、防火、防盜等工作,有必要時由公安機關介入。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最新買賣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定本合同。
一、買受人所購的基本情況:
乙方所購車庫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第_____號單位。該車庫套內面積約爲________平方米。
二、計價方式與價款
雙方約定按套計算該車庫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風險告知:很多業主都認爲買了車位之後就不再產生其他費用,其實,這是一箇誤區。即使我們買下了車位,還需要每個月繳納一定的“車位管理費”。這筆費用每個小區收取不同,大概在幾十至上百元不等。因此,在購買車位之前最好問清車位管理費的數額與繳納方式,以免日後發生糾紛。
三、付款方式
買受人須在簽定本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四、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按有關規定,該車庫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規定的條件,交付買受人使用。
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如地震、水災等;
2、遭遇非技術所能解決的問題,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3、遭遇不能克服的客觀原因,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4、經規劃部門批准或設計單位同意的變更導致延期,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之三十日內告之買受人的;
五、出賣人延期交庫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未能按規定時間交付使用,按以下方式處理;
1、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三十日,自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三十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三十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百分之二的總價款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六、車庫交接
車庫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
買受人在接到交房通知七日內辦理結算和交房手續,否則按拖延天數按日向出賣人支付總房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和看管費。逾期三十天,出賣人有權按買受人違約而終止合同,買受人按房款的百分之二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該房另行出售。
七、其他規定
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車庫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車庫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在約定管轄時注意,約定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出賣人貳份,買受人貳份。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最新買賣合同 篇8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以下簡稱爲甲方;
供貨單位:以下簡稱爲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數量、價格、質量
1.產品名稱:三星I9100(GALAXY SII);
產品品種:直板手機、3G手機,智能手機,時尚手機;
產品規格:手機尺寸:125.3×66.1×8.5mm
重量:116.0g
顏色:黑色,銀白色,白色,粉色
數量:300價格:每部3200元、 總價:960000元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3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
1.產品的交貨單位:乙方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2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由乙方定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甲方公司(經理)(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四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1.交貨時間:20xx年5月30日
2.如乙方不能及時交貨,需及時與甲方聯繫,商量延長交貨期限。
第五條 驗收方法
1.驗收時間:貨到驗收
2.驗收手段:現場驗收
3.驗收標準:符合手機規格標準
4.負責驗收和試驗:經理驗收,技術人員配合試驗
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甲方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
第六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質論價。不能利用的,乙方應負責保修、保退、保換。由於上述原因致延誤交貨時間,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萬分之_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時,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應照數補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貨。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貨,則乙方應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_%的罰金。
(3)產品包裝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的費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裝,乙方應按不符合同規定包裝價值35的`罰金付給甲方。
(4)產品交貨時間不符合同規定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償付甲方以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萬分之-的罰金。
(5)乙方未按照約定向甲方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應當承擔相關的賠償責任。
2. 甲方應負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中途變更產品花色、品種、規格、質量或包裝的規格,應償付變更部分貨款(或包裝價值)總值X%的罰金。
(2)甲方如中途退貨,應事先與乙方協商,乙方同意退貨的,應由甲方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35%的罰金。乙方不同意退貨的,甲方仍須按合同規定收貨。
(3)甲方未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術資料、原材料或包裝物時,除乙方得將交貨日期順延外,每順延一日,甲方應付給乙方順延交貨產品總值萬分之三的罰金。如甲方始終不能提出應提交的上述資料等,應視中途退貨處理。
(4)屬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規定日期提貨,每延期一天,應償付乙方以延期提貨部分貨款總額萬分之三的罰金。
(5)甲方如未按規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應按延期付款總額萬分之三計算付給乙方,作爲延期罰金。
(6)乙方送貨或代運的產品,如甲方拒絕接貨,甲方應承擔因而造成的損失和運輸費用及罰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其他
1.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2.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了時,雙方可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未作選擇的,視爲選擇1):
(1)、提交清遠仲裁委員會〔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買賣合同 篇9
合同編號:LA20 011-15
購貨方:李
供貨方:深圳市傢俱有限公司
茲購方向供方採購家居材料產品,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儀:
一、產品清單
應付總金額(RMB):柒拾玖萬零伍佰元整(¥790500.00)1、付款方式:2、包裝要求:3、到貨日期:4、到貨地點:5、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6、計算方式及期限:
付款方式:貨到付清餘款。本合同報價有效期爲30天。收款賬戶:戶名:謝開戶行:中國光大銀行深圳分行
二、雙方約定事項
1、供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向購方提供上述產品,不耽誤購方的採購計劃。
2、購方收到貨物的24小時內必須將貨物檢驗完畢,並和供方隨貨出庫單核對,如發現諸如水漬、外包裝毀壞等可能導致產品受損的情況,應於收到貨物後四十八小時內書面通知供方,在此期限內購方沒有提出書面異議的,供方將視同購方收妥貨物。
三、產品質量承諾
自購方收到產品起算,只要是屬於產品本身質量問題,供方承諾,一箇月內包換,三年保修,終身維修,終身提供技術支持。
四、不可抗力及爭議解決方式
1.產品購銷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2.雙方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執的,雙方應協商解決或請求調解。
五、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供貨方所在地法院提請訴訟。
六、合同生效及失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購銷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有效。本合同生效時限,以雙方中的一方最終簽訂日期爲準,產品服務期起始同日計算。在購方購買的產品服務期或保修期結束之日起,本合同自動失效。
購貨方:
供貨方:傢俱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買賣合同 篇10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委託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國籍: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用地依據及商品房坐落位置。
甲方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_____、編號爲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文件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文件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證號]爲___________,土地面積爲___________。地塊規劃用途爲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甲方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主體建築物的性質爲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結構,建築層數爲___________層。工程建設規劃許可證號爲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所購商品房的面積。
乙方向甲方購買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得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共___________[套][間]。(該商品房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略,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爲準)。
該商品房分別爲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項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號房,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號房,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號房,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號房,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層___________號房,
上述面積爲[甲方暫測][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爲準。
根據法律規定的房屋所有權與該房屋佔用土地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一致的原則,該商品房相應占有的土地使用權,在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時由政府主管部門覈定。
第三條該商品房銷售特徵。
該商品房爲[現房][預售商品房]。
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爲___________,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商品房爲[內銷][外銷商品房]。
外銷商品房批准機關爲___________,外銷商品房許可證號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價格與費用。
該商品房[屬於][不屬於]政府定價的商品房。按實得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售價][暫定價]爲(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總金額爲(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元整。
除上述房價款外,甲方依據有關規定代政府收取下列稅費:
1.代收________,計(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元整;
2.代收________,計(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元整;
3.代收________,計(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元整;
4.代收________,計(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元整;
5.代收________,計(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元整;
6.代收________,計(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元整;
上述代收稅費合計(幣)_____億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千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元整;
第五條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異的處理。
該商品房交付使用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時,上述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包括±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
該商品房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房價款和代政府收取的稅費可作相應調整:
1.由於該商品房屬於政府定價的預售商品房,有權批准單位最後覈定的價格與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價格不一致,按政府有關部門最後覈定的每平方米價格調整。
2.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代政府收取的稅費標準調整時,按實際發生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優惠。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________%的,甲方給予乙方佔付款金額________%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爲(幣)________億_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萬______千_____百_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八條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甲方或匯入甲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銀行(賬戶名稱:________,賬號:________):
1.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計(______幣)______億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百______拾_____元。
2.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計(______幣)______億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百______拾_____元。
3.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計(______幣)______億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百______拾_____元。
4.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計(______幣)______億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百______拾_____元。
5.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計(______幣)______億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百______拾_____元。
第九條交接商品房時的付款額約定。
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時,乙方累計支付的款額應當佔全部房價款的_______%,計(幣)______億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百______拾_____元。其餘房價款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完權屬登記手續後_________天內付清。
第十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天后,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交付期限。
甲方須於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經竣工驗收(包括建築工程質量驗收和按規定必須的綜合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二所規定的裝飾和設備標準的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甲、乙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1.人力不可抗拒的火災、水災、地震等自然災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個月,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設計變更的約定。
預售商品房開發建設過程中,甲方對原設計方案作重大調整時,必須在設計方案批准後________日內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當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_天內提出退房要求或與甲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乙方要求退房的,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第十四條交接通知與乙方責任。
預售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辦理交付該商品房手續。乙方應在收到該通知之日起________天內,到甲方指定地點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項。若在規定期限內,乙方仍未付清全部應付款,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條規定向乙方追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交接與甲方責任。
在乙方付清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應付款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雙方對該商品房進行驗收交接、交接鑰匙,簽署房屋交接單。若因甲方責任在乙方付清全部應付款之日起_________後仍未進行驗收交接,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約定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甲方關於裝飾、設備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甲方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設備標準達不到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標準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補償雙倍的裝飾、設備差價。
第十七條質量爭議的處理。
乙方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甲、乙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爲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八條甲方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行的承諾。
甲方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投入正常運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乙方在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甲方給予協助。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二十條關於物業管理的約定。
該商品房移交後,乙方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甲方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乙方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二十一條保修責任。
自乙方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甲方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1.牆面保修月;
2.地面保修月;
3.頂棚保修月;
4.門窗保修月;
5.上水保修月;
6.下水保修月;
7.暖氣保修月;
8.煤氣保修月;
9.電路保修月;
10.保修月;
11.保修月;
12.保修月;
13.保修月;
14.保修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損壞,甲方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二十二條乙方購買的房屋僅作__________使用,乙方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之房屋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甲方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設施、公共用地的使用性質。
第二十三條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保證在交接時已清除該商品房原由甲方設定的抵押權。如交接後發生該商品房交接前即存在的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十四條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___號劃撥土地使用權批准文件][甲方與__________簽訂的__________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甲方權利、義務和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二十七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爲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商品房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並經__________公證(指外銷房)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除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外,責任方須按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並按實際已付款(已收款)的__________%賠償對方損失。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由甲方向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三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買賣合同 篇11
招標編號:
合同號:
賣方:
買方:
根據招標文件、中標通知書、買方的投標文件及相關保證和承諾,就第包號廢的採購和供應,買賣雙方同意按以下合同條件簽署買賣合同並共同遵守。
1、本合同數量爲廢噸。單價爲元/噸。合同總價爲人民幣
2.買方獲得中標通知書並繳足貨款後簽訂本合同,買賣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3.本合同協議書有效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有效期內買方必須將本合同協議書執行完畢,如逾期不執行給賣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買方賠償。
4.交貨方式:中標通知書指定的’現場交貨。
5、運輸工具或車皮由買方自理,裝卸、運輸等費用由買方自理。
6、發貨時不得超過合同數量,如現場貨物數量不足由發貨單位出具書面證明,說明實發數量及原因並通知呼和浩特鐵路局物資管理處業管科。買方持發貨單位出具書面證明及領發料籤認單到呼和浩特鐵路局物資管理處業管科簽字備案後,到回收站財務結清貨款。
7、買方在投標前應到發貨單位現場實地看貨,因此賣方不承諾任何貨物的質量保證。
8、買方購買的所有廢舊物資(包括廢鋼鐵、廢軸承等),不得反銷到鐵路任何使用單位,一經發現將取消其投標資格。
9、買方不得轉讓提貨權,否則賣方有權終止合同。
10.本合同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進行解釋,本合同未盡事宜,均以現行法律的規定作爲補充。
11.對合同有任何修改或補充,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應爲書面形式,且需經雙方代表簽字和加蓋公章,其構成合同文件的一部分。
12.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呼和浩特鐵路運輸法院起訴。副本二份,業管科、財務各一份。
賣方全稱(加蓋公章): 買方全稱(加蓋公章):
地址:地址:
郵編: 郵編:
開戶銀行名稱: 開戶銀行名稱: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聯繫人: 聯繫人:
電話: 電話: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權代理人簽字:
最新買賣合同 篇12
甲方(全稱):乙方(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以資信用。
第一條、產品數量、價格(下表未能列盡的,可以另行附表,但須經雙方簽字蓋
注:實際數量以雙方驗收爲準,甲方驗收簽證代表人簽收
第二條、質量要求、技術標準、服務承諾
2.1質量要求:
2.1.1材料(詳見合同附件):報價單
2.1.2規格、型號等(詳見合同附件):圖紙
2.2技術標準:按甲方驗收標準執行。
第三條、交貨、付款
3.1交貨地點:甲方住所(橋西區新市北路4號)
3.2交貨時間方式:合同簽訂後15日內。
3.3全部貨到並安裝完畢付60%貨款,經驗收通過後付至95%,質保期一年後全部付清。
3.4分期製作則需制訂分期交貨、安裝、付款時間表。該表作爲本合同的一部分。
3.5付款方式爲甲方給乙方指定卡號轉賬,結算時乙方須向甲方提供國內有效的普通銷售發票。
3.6甲方款項未結清前,全部貨物的所有權仍歸乙方享有。若甲方每批付款逾期一箇月以上,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返還所有貨物和賠償損失。
第四條、運輸、安裝
4.1運輸方式:汽運,運輸及運費有乙方負擔。
4.2安裝由乙方負責,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4.3安裝時間:乙方按合同或甲方要求五日內,因甲方原因不能安裝則工期順延。
第五條、驗收標準
5.1驗收標準:按合同及附件執行。
5.2驗收時間:安裝完畢,有甲方組織乙方配合,申請驗收。
第六條、對貨物的型號、規格、數量和質量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6.1甲方如果發現貨物的型號、規格、數量和質量不符合合同的規定,收到貨物後應代爲保管,並在三天內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提出異議,貨到安裝後未提出的,是同甲方已認可。
6.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處理意見時,應在三個工作日內與甲方協商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甲方責任
7.1負責組織對貨物的及時驗收,指定安放地點。
7.2因甲方原因貨到現場不能及時安裝,甲方應付貨物的保管責任,超過安全期限七天還不能安裝則應按合同支付貨款。
7.3負責對乙方提供圖紙審覈及簽字確認。
7.4負責按照合同付款方式支付貨款。
第八條、乙方責任
8.1負責材料的採購和保管,保證採購的材料規格、品質達到合同上的質量要求;
8.2按照甲方簽字認可圖紙精心加工,保證質量,按時完工和交付使用。
8.3免費保修一年。第九條、違約責任
9.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和社會原因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9.2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應付而未付貨款總額的3‰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9.3乙方逾期交貨的,每逾期一日,按貨款總值的3‰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9.4貨物通過甲方驗收合格後,如甲方超過付款期限一箇月未付款,乙方解約權利。
第十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十一條、其他
11.1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自行終止。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11.2本合同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調,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叄份,乙方持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協商不能解決,按以下方式解決:
11.4.1提交泰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買賣合同 篇13
甲方(賣方)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_____車,車號爲_____賣給乙方,發動機號碼爲_____,車架號爲__________,顏色爲,價格爲_____(_____元)
二、甲方必須保證此車無盜搶,無詐騙、無經濟糾紛,無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如有盜搶、詐騙、經濟糾紛、私自改動車架號和發動機號,甲方給退車退款。
三、付款方式:乙方首付購車款_____元整,剩餘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購車款。如到期未能付清,甲方將車收回。更名、過戶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該車所出現的欠費、手續不全、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甲方負責承擔;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後該車所出現欠款、違章、違法、交通事故、闖紅燈等一切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五、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出現事故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後由乙方負責。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時起生效,事後如有糾紛,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最新買賣合同 篇14
篇一:買賣合同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買賣合同糾紛需要提交的證據
買賣合同糾紛案件舉證指引
一、證明當事人(原、被告或第三人)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
1、當事人爲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戶口薄、暫住證等;
2、當事人爲法人或其它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工商登記機關出具的工商註冊資料、社團法人登記證等;
3、當事人在訴爭的法律事實發生後曾有名稱變更或分立、合併的,應提交變更登記資料。
二、證明買賣合同關係及從屬的擔保合同關係成立的證據
1、買賣合同;
2、訂(定)貨單;
3、證明要約、承諾生效的信函、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證明口頭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證據,如證人證言、實際履行憑證等;
4、證明擔保合同關係的保證合同、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定金合同或交付定金的憑證、保函等;
三、證明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據
1、交、收貨憑證:交貨單、送貨單、提貨單、收貨單、入庫單、倉單、運單等;
2、貨款收支憑證:收據、銀行付款憑證、發票等;
3、證明拖欠貨款的證據:結算清單、欠條、還款計劃還款承諾書、能證明欠貨款事實的信函等;
4、收貨方提出質量異議的.信函、證人證言、有關單位的證明、檢驗報告、客戶投訴、退貨和索賠的證據;
5、合同約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提交第三人關於合同履行情況的證明及相應憑證。
四、當事人訴訟請求的計算清單,並註明計算方法、公式、依據等。
篇二:買賣合同糾紛案雙方證據對比與交易過程圖表
一、如何尋找合適的代理觀點的基本操作要點:
“認同爭異”原則
平時:熟悉常用法條、部門規章、地方法規等
二、證據目錄參考格式
證據目錄 提交人: 有限公司 訴訟地位:原告/被告
委託代理人: , 律師事務所律師 聯繫電話:
三、XX公司訴XX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雙方證據對比:
從表中所列舉的內容可以歸納出本案兩方面的重要事實:
1、雙方沒有爭議的事實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2、雙方存在爭議的事實也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通過比較雙方提交的證據梳理出的上述案件事實,我們可以非常容易地歸納出雙方爭議的焦點: 。
四、總結出雙方爭議的焦點以後,爲了能夠讓法官在庭審以及合議過程中方便、快捷地瞭解雙方交易的具體過程,根據雙方提供的證據,對雙方的交易過程以列表的方式進行分析公司訴 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雙方交易過程數據:
通過上表對雙方交易過程中有關數據的對比分析,可以歸納出如下案件事實:
1、 公司交貨 開具發票公司根據 公司開具的發票金額付款。
2、 公司預付貨款公司交貨 公司根據公司開具發票。
最新買賣合同 篇15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出賣人(以下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下述標的物訂立買賣合同,具體如下:
1. 合同標的物
1.1 名稱:
1.2 商標:
1.3 規格:
1.4 型號:
1.5 生產廠家:
1.6 生產地:
1.7 數量:
1.8 單價:
1.9 金額:
2. 標的物的質量標準
甲方應當對標的物的產品質量負責。
標的物的質量必須同時滿足下列幾項標準或要求:
2.1 標的物的質量必須滿足________________標準或者雙方交易習慣所確定的標準;
2.2 如果前款即第2.1條規定的質量標準不存在或者無法確定的,標的物的質量必須滿足國家標準、行業標準;
2.3 如果前款第2.2條規定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不存在的,標的物的質量必須滿足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
2.4 標的物應當具備其應當具備的使用性能,但是,對產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說明的除外;
2.5 標的物應當符合在其上或者在其包裝上註明採用的產品標準,符合以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
2.6甲方對標的物的口頭或書面的介紹、對標的物質量或性能的書面或者口頭形式的說明構成對標的物質量的明示保證;此介紹或者說明一旦作出,即構成甲方對標的物質量的明示擔保責任;
3. 標的物質量檢驗期間、乙方的質量異議及甲方的質量瑕疵責任
在標的物的質量檢驗期間內,如果乙方通過檢驗或者使用發現甲方交付的標的物存在不符合本合同第2條規定的任何一項標準或要求的情形,那麼應當認定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甲方應當對標的物的質量瑕疵承擔責任。
3.1 標的物的質量檢驗期間:
3.1.1 標的物有質量保證期的,質量保證期爲檢驗期間;
3.1.2 標的物沒有規定質量保證期的,自乙方驗收標的物之日起兩年爲檢驗期間;
3.2 乙方的質量異議
3.2.1在本合同前款即第3.1條規定的質量檢驗期間內,如果發現標的物的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第2條約定的各項標準或要求以及出現其他因標的物質量瑕疵導致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情形,乙方應當就標的物的質量瑕疵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異議。乙方應當確保甲方已收到其異議。
3.2.2乙方應當在前款規定的質量檢驗期間內向甲方提出異議。逾期提出異議的,甲方不予回應,且不承擔任何質量瑕疵責任。
3.3 甲方的質量瑕疵責任
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異議後立即作出積極回應,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及處理意見。甲乙雙方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產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準繩,以公平合理、誠實互信原則爲知道,就甲方承擔質量瑕疵責任的方式及範圍進行友好協商;如果雙方自甲方收到乙方異議之日起十日內(但是雙方另行商定期限的除外)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則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由乙方選擇下列一項或者幾項方式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當應乙方要求在7日內履行質量瑕疵責任:
3.3.1 修理
3.3.2 更換
3.3.3 重作
3.3.4 退貨
甲方在已經採取一切合理努力包括上述修理、更換、重作行爲之後仍不能使標的物具有符合合同目的的質量或性能時,應當承擔退貨責任。
3.3.5 減少價款或者返還應當減少額價款
應當減少的價款 = 甲方因標的物質量瑕疵遭受的可得利益損失總額 + 甲方已經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
3.3.6 支付違約金
如果甲方提供的標的物質量不符合約定,在7日內採取上述合理努力後仍不能使標的物質量符合合同目的,那麼乙方可以向任意第三方購買合同項下的標的物,甲方應當承擔乙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費用,並且按照合同總價款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3.3.7 賠償損失
如因甲方提供的標的物存在質量瑕疵造成乙方工作人員或者其他人員人身傷害的,甲方應當賠償醫療費、治療期間的護理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等費用;造成殘疾的,還應當支付殘疾人生活自助具費、生活補助費、殘疾人賠償金以及由其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由死者扶養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費等費用。
4. 標的物的交付
4.1 交付方式
標的物由甲方負責運輸,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雙方在乙方住所地交付。
4.2 交付地點
交付地點爲乙方住所地,具體爲:廣東省廣州市科學城開源大道X號科技企業加速器X棟5樓
4.3 接收負責人及聯繫方式:
接收負責人: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
4.4 交付時間
4.4.1交付時間
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內;或者,
預付款支付之後_________內;或者,
雙方另行商定的合理時間( )內。
4.4.2甲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違約責任
甲方逾期交付標的物的,應當按天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具體計算方法爲:逾期交付標的物違約金 = 逾期交付標的物的價款 _ 同期銀行利率 _ 逾期交付的天數
5. 標的物的驗收
5.1 驗收時間
標的物在乙方住所地交付時進行初步驗收
5.2 驗收方式
5.3 驗收標準
5.4 負責驗收人員
5.5 驗收中發現質量瑕疵的處理辦法
驗收中發現質量瑕疵參照本合同3.3“甲方的質量瑕疵責任“規定的責任處理。
6. 價款的支付
6.1 付款方式
標的物總價款爲人民幣________元整(RMB),按照下列條件以一次性付款方式完成支付:在甲方完成本合同第3條和第4條項下標的物交付和驗收的義務,並且在乙方書面確認甲方所交付標的物的質量滿足本合同第2條規定標準之後的________內或者雙方另行商定的合理時間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標的物總價款,即人民幣_______元整(RMB ) 。
6.2 乙方逾期支付價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逾期支付價款的,應當按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具體計算方法爲:逾期支付價款違約金 = 逾期支付的價款 _ 同期銀行利率_ 逾期支付的天數 。
6.3 甲方開具發票的義務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首付款或者全款之後應當在______日內或者合理時間內向乙方提供對應金額的發票。
6.4 乙方的全部或者部分支付價款行爲不代表認可或者接受甲方提供標的物的質量,也不構成對甲方的其他任何承諾。
7.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7.1 合同履行期間,如因客觀原因需變更合同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合同。
7.2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法律法規以及國家政策的變動或者不可抗力而使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者繼續履行已經沒有實際意義的,本合同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後終止。
7.3 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7.4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的,終止履行;同時甲方應當退還乙方已支付的價款,但應扣除甲方爲履行本合同已經支出的且乙方認爲合理的、必要的費用。
8. 適用法律及解決爭議方法
8.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2 本合同在具體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調解不成的,向雙方同意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 補充協議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經協商之後雙方在本協議之外另行達成補充協議的,補充協議視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合同的效力及期限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電子件和掃描件與原件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主要負責人(簽名): 主要負責人(簽名):
最新買賣合同 篇16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
證照種類:___
代理人:_____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
證照種類:___
代理人: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新、舊)機動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有權出售屬於自己的(新、舊)機動車,(或乙方受委託),有權出售車牌號碼爲:
(新、舊)機動車(見附件一:《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託書》)。
第二條(新、舊)機動車狀況
車牌號碼:;
出廠日期:;
已行駛公里數:;
車輛類型:;
廠牌型號:;
(初次)登記日期:;
顏色:
發動機號:;
車架號:;
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憑證編號:;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有效期從至,最近一次年檢時間:;
車輛瑕疵狀況:。
第三條價款
(新、舊)機動車價格(不含稅費):;金額大寫:。
(新、舊)機動車交易中所發生的稅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雙方各負一半;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雙方各負責一半。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1、付款方式(支票、現金):。
2、付款時間:。
第五條驗收時間、驗收方式及交換時間、手續
1、驗收時間:。
2、驗收方式:雙方約定車輛由甲、乙雙方當面驗收,並辦理相關手續。
3、交接時間、交接手續:車輛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車輛交接,乙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協助甲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並向甲方移交與車輛相關的各種文件和證明(見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與乙方當面驗收車輛,審驗乙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文件和手續;
2、持本人(或本單位)有效證件,按規定與乙方共同辦理車輛交易過戶或轉籍手續;
3、車輛交接後在辦理過戶期間,車輛使用中發生的任何總問題,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4、不得采取脅迫、欺詐、提供虛假文件或虛假證明等手段進行交易;
。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負責向甲方提供有在的`文件和證明(見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文件和證明清單》);
2、如實向甲方陳述保證真實性,並對車輛狀況的陳述保證真實性,對隱瞞車輛存在的重大質量問題承擔賠償責任;
3、協助甲方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應接受甲方退車要求,解除合同、全數退還車款,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5、因出售車輛的所有權或委託權問題,造成甲方與
第三方發生爭議,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變更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但責任方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條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向X人民法院起訴;
2、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其他方式:。
第十一條几項具體約定
1、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遵守公安、交通等部門有關的車輛管理規定,並遵守(新、舊)機動車交____市場的規定,因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雙方共同違反有關規定,則損失共同承擔;
2、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購車款後,按規定向甲方開具收款憑證;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留存一份;
4、本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其它約定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地點: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買賣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購貨單位:浙江XX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浙江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 0號柴油。(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1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10 。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噸 。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第三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 乙方 。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1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 汽運 。
第四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3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爲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五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 : (公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最新買賣合同 篇18
買賣合同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產品的名稱、品種、規格:_________。(應註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國家標準執行;
(2)按部頒標準執行;
(3)由甲乙雙方商定技術要求執行。
(在合同中必須寫明執行的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對成套產品,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附件的質量要求;對某些必須安裝運轉後才能發現內在質量缺陷的產品,除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合同中應具體規定提出質量異議的條件和時間;實行抽檢驗質量的產品,合同中應註明採用的抽樣標準或抽驗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術條件後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共同封存,分別保管,作檢驗的依據。)
第二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_______。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______。
(國家或主管部門有計量方法規定的,按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國家或主管部門無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對機電設備,必要時應當在合同明確規定隨主機的輔機、附件、配套的產品、易損耗備品、配件和安裝修理工具等。對成套供應的產品,應當明確成套供應的範圍,並提出成套供應清單。)
3.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____。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_______。
(產品的包裝,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的,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產品的包裝物,除國家規定由甲方供應的以外,應由乙方負責供應。
第四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________。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乙方代辦運輸,應充分考慮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運輸路線和運輸工具);
(3)甲方自提自運。
3.運輸方式:_______。
4.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
(甲方如要求變更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期限(月份或季度)前4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編月度要車(船)計劃;必須由甲方派人押送的,應在合同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對產品的運輸和裝卸,應按有關規定與運輸部門辦理交換手續,作出記錄,雙方簽字,明確甲、乙方和運輸部門的責任。)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規定送貨或代運的產品的交貨日期,以甲方發運產品時承運部門簽發的戳記日期爲準,當事人另有約定者,從約定;合同規定甲方自提產品的交貨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規定通知的提貨日期爲準。乙方的提貨通知中,應給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時間,實際交貨或提貨日期早於或遲於合同規定的日期,應視爲提前或逾期交貨或提貨。)
第六條 產品的價格與貨款的結算
1.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執行國家定價的,在合同規定的交貨或提貨期內,遇國家調整價格時,按交貨時的價格執行。逾期交貨的,遇價格上漲時,按原價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新價執行。逾期提貨或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新價格執行;遇價格下降時,按原價執行。由於逾期付款而發生調整價格的差價,由甲乙雙方另行結算,不在原託收結算金額中衝抵。執行浮動價和協商定價的,按合同規定的價格執行。)
2.產品貨款的結算:產品的貨款、實際支付的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結算,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
(用託收承付方式結算的,合同中應註明驗單付款或驗貨付款。驗貨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爲10天,從運輸部門向收貨單位發出提貨通知的次日起算。凡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縮短或延長驗貨期限的,應當在託收憑證上寫明,銀行從其規定。)
第七條 驗收方法________。
(合同應明確規定:1.驗收時間;2.驗收手段;3.驗收標準;4.由誰負責驗收和試驗;5.在驗收中發生糾紛後,由哪一級主管產品質量監督檢查機構執行仲裁等等)。
第八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30天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產品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10天內(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甲方提出的書面異議中,應說明合同號、運單號、車或船號、發貨和到貨日期;說明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名稱、型號、規格、花色、標誌、牌號、批號、合格證或質量保證書號、數量、包裝、檢驗方法、檢驗情況和檢驗證明;提出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的處理意見,以及當事人雙方商定的必須說明的事項。)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應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產品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應當按質論價;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產品的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必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產品、多交的產品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規定的產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內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應當由乙方承擔。
6.產品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交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實際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貨後,仍可按合同規定的交貨時間付款;合同規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應照數補交,並負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15天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發貨。
第十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應向乙方償付退貨部分貨款___%的違約金。
(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或者增加)
2.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應交的技術資料或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順延外,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乙方償付順延交貨的違約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規定的日期提貨的,應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向乙方償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和運輸部門的罰款。
6.甲方如錯填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其它_______。
按本合同規定應該償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的,應當在明確責任後10天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發貨物或扣付貨款來充抵。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訂立合同時如何防範交易風險
隨着我國市場機制的逐步完善,合同觀念深入人心。與之相應,合同糾紛也越來越多。如何在訂立合同時防範合同欺詐,預防合同糾紛的發生,已成爲衆多公司經營管理者追求的目標。作爲公司經理人,如果你在簽訂合同時能夠很好的應用有關對策,那麼,在將來可能發生的合同糾紛中,就能將風險降低到最低。本文根據對衆多合同糾紛案件的分析和研究,提出了在簽訂合同時應重點注意的幾個問題,但願它們能幫助你簽訂無可挑剔的合同,讓你的公司在交易過程中降低風險。
一、爭取合同的起草權
一般來講,合同由誰起草,誰就掌握主動權。起草一方的主動性在於可以根據雙方協商的內容,認真考慮寫入合同中的每一條款,斟酌選用對己方有利的措詞,更好地考慮和保護自己的利益。
二、認真審查簽約對象的主體資格和資信能力
當前,一些不法單位和個人利用經濟合同進行違法犯罪的現象時有發生。爲防範欺詐行爲,減少交易風險,必須認真審查對方的主體資格、履約能力、信用情況等。首先要查看對方的營業執照和企業參加年檢的證明資料,瞭解其經營範圍,以及對方的資金、信用,經營情況,其項目是否合法。如果他有擔保人,也要調查擔保人。不能僅憑其名片、介紹信、工作證、公章、授權書、營業執照複印件等證件,就相信對方,有的企業因沒有參加年檢而已被工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如果你稍一疏忽,就可能掉進一些不法分子設置的陷阱。同時也要審查簽約人的資格,查看對方提交的法人開具的正式書面授權證明,瞭解對方的合法身份和權限範圍,以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時效性。對於標的額大的交易,還應到工商、稅務、銀行等單位調查對方當事人的資信能力。
三、合同名稱與合同內容要一致
有些企業使用統一的合同文本,這本是好事,但由於對合同性質瞭解不細,出現張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攬合同,卻使用購銷合同文本,爲合同以後的履行和適用法律條款增添了爭議。
四、注意價款支付及其方式
市場條件下的企業要講求經營效益,而不是單純追求銷售額,更不是單純追求生產量。如果賣出去的商品收不到貨款,那樣只會生產得越多,銷售得越多,虧損越嚴重。爲了確保價款能夠及時足額地收回,必須把好合同簽訂中價款支付及其方式的關,從源頭上降低經營風險。首先,最好採用先款後貨方式。這樣,經營風險已經轉移到需方身上,供方的風險很小甚至不存在。但這種方式需方一般不會同意。其次,採用先交部份定金方式。這種情況,可以減少供方的風險。合同中一般應註明:交付定金之日起,合同生效。第三,如果確需採用先貨後款方式,則要注意把握好需方的整體實力、信譽度、付款時間的長短及手續交接等。在簽訂合同時須要求需方提供加蓋需方單位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需方收貨的人若非其法定代表人,收貨人必須持有由法定代表人簽字並由需方單位蓋章的授權委託書,註明委託事項、委託權限、委託期限等。第四,要注意列明每項商品的單價。有些企業在購銷合同中,標的是多類商品,但卻只在合同中明確商品的總價款,而不確定具體每種商品的單價,一旦合同部分履行後發生爭議,就難以確定尚未履行的部分商品的價款。
五、用詞要嚴謹
簽訂合同不僅要做到字斟句酌、反覆推敲,不要在合同中用含糊不清,模棱兩可的詞句或多義詞,而且要注意合同的條款有無重複,或者前後是否自相矛盾,以免使對方鑽了空子。例如,某一合同中有這樣一條:“合同生效後不得超過45天,乙方應向甲方繳納××萬元的履約保證金。……超過兩個月如未能如期繳納,則合同自動失效。”這裏“兩個月”究竟從哪一天開始算起,是合同生效之日開始算起還是合同生效45天以後算起,寫得不明確。還有這樣一箇案例,某科研所在轉讓一項技術時,客戶要求由甲方提供原材料,負責成品的化驗。當時科研所同意了,但在合同中卻表述爲“甲方負責原材料及成品的化驗”。後產生糾紛,科研所以此爲據稱其只提供“產品化驗”而不負責“提供原材料”,客戶因此遭受20多萬元的經濟損失。
六、明確規定雙方應承擔的義務、違約的責任
許多合同只規定雙方交易的主要條款,卻忽略了雙方各自應盡的責任和義務,特別是違約應承擔的責任。這樣,無形中等於爲雙方解除了應負的責任,削弱了合同的約束力。還有一種情況是,雖然規定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違約金和賠償金,但條款寫得十分含糊籠統,沒有明確的數額,這樣,也不利於以後發生爭議迅速確定違約和賠償的金額。所以,一定要明確違約金和賠償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七、注意定金與“訂金”的區別
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民法典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民法典》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可見定金具有懲罰性,在民法典上稱爲定金罰則。在實踐中不少人將定金寫成了“訂金”,而“訂金”在法律上被認定爲預付款,不具有擔保功能。
八、合同條款必須對等
民法典明確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義務,一方享受權利,必須承擔義務,合同條款的對等性是公平原則的重要內容。對於義務多、責任重、權利少這類一邊倒的合同,應謹慎與之簽訂合同。因爲一旦出現糾紛,本方將會處於極爲不利的境地。同樣,也不要簽訂權利多、義務少、責任輕的合同,否則另一方可能以該合同違背公平原則對合同的有效性提出抗辯。
九、約定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和訴訟管轄地要明確具體
在合同中一般約定,若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訴訟(仲裁)方式解決。若選擇仲裁方式解決合同糾紛,不能只是籠統的寫一旦發生糾紛在甲方(或乙方)所在地仲裁部門解決,而應寫具體的名稱,如青島仲裁委員會、煙臺仲裁委員會。如果沒有寫具體名稱,發生糾紛後只能由當事人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予以明確,協商不成原仲裁協議或合同仲裁條款無效。若選擇訴訟方式解決合同糾紛,應儘量選擇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若對方不同意,可改爲雙方所在地法院均可管轄,儘量不要選擇對方所在地法院管轄。在選擇管轄法院時還應注意協議管轄不得違反級別管轄與專屬管轄。如:對於訴訟標的達不到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一般財產案件,約定由某中級人民法管轄是無效的。又如,海事案件,只能由海事法院管轄,合同當事人約定由普通法院管轄是無效的。
十、充分重視法律專業人員的利用
訂立合同是一件技術要求高、風險也很大的經營行爲,無論對於合同的效力,還是履約能力或陷阱條款,公司法人及經營者都因可能缺乏經驗而難以準確進行把握。只有充分藉助法律專業人員的作用,才能更好地預防合同糾紛。如讓法律專業人員參與合同的簽訂,或委託公證、鑑證機關進行公證或鑑證,當然最直接也最普遍的是聘請律師進行諮詢解決或向公司常年法律顧問求助。
企業簽訂合同時應注意的事項及常見的風險規避方法
一、合同的主體(甲方\乙方)
甲方在籤合同時一般應有甲方公司的全稱(保證公章和營業執照上面的名稱相一致)及法定代表人的簽名;
對乙方則應特別注意
1、首先應特別注意營業執照上的公司名稱,保證合同上的乙方和企業營業執照上的名稱保持一致,還應注意公司的樣章的名稱和營業執照上的一致。
2、一般而言,合同上會要求有企業法定代表人的簽字,在此應確認在此處簽字的人的身份,如果不是法定代表有人,則應特別注意該人員是否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書,並且應把授權委託書、合同書及個人的身份證明放在一起保管,以保證簽訂合同的有效性。
3、應注意簽約方的資信狀況,以保證合同的有效履行。
4、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涉及到乙方人員簽字的地方都要注意簽字方的身份,是否具有合法的授權委託書,否則簽字可能會變爲個人的行爲,最好在涉及到乙方簽字的地方都加蓋公司的印章加以確認。
5、如果簽約方爲個人,應特別注意落實個人身份,並留下身份證複印件,及資信狀況,最好是以錢款兩清的方式來交易,以避免風險。
二、合同主體的考察
1、簽約對方的主體資格
(1)簽約對方爲個人時,法律要求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人,既簽約方精神正常且年滿18週歲或者16至18週歲但以自己的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在此情況下可以要求其提供身份證、詳細的家庭地址、聯繫方法及個人的其他情況,方便於在必要時對其進行實地的考察和確認,。
(2)簽約對方爲企業時,則應注意企業下屬部門,如企業各部/科/處/室等是不具備主體資格,不能簽約的,如果簽訂了這樣的合同可能會因爲主體不適格而被認定無效;而企業的分支機構,如分廠、分公司、辦事處等,則應看其是否具有對外開展業務資格(是否有授權)是否有非法人營業執照如果有授權或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纔有簽訂合同的資格,對分公司、分廠、辦事處的審查,除審查分支機構的履約能力外,還應審查公司的履約能力的情況,因爲在分支機構無力承擔責任的情況下,公司還應承擔補充責任。對企業主體格的審查,一般是對企業營業執照進行審查,主要應查看的內容是企業名稱,看該名稱與擬籤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是否一致,不一致則風險較大;看註冊資本,是否與擬籤合同標的額相稱,如差別較大,則可能風險也較大,應加以注意;看企業經營範圍,看擬籤合同業務是否在經營範圍內,不是,風險也較大;看企業的工商年檢是否通過了工商部門年度檢驗,如果沒有,則簽定合同時風險也會較大。除以上的方式以外,還應依據營業執照中記載的情況,對公司的辦公地點、人員、固定資產等進行實地考察和確認。
3、要覈實對方資信情況
在審覈了對方的主體資格,沒有問題後,則應覈實簽約對方的資信。覈實資信的方式與簽約對象是新客戶還是老客戶,有很大的區別,如果是老客戶,則可以考慮與其籤合同,但要覈對其之前的履約的情況,如履約情況差,一般不能再與其籤合同,既使籤,也只能同時履行合同,既交貨的同時付款的合同。如果交貨期較長,則應要求對方先支付一定的履行保證金,並要求在交貨的同時付清全部貨款;對覈對履約記錄情況後,如履約情況一般或履行情況良好,則應考察其資信證明文件,除了交貨的同時付款以外的合同,一般應要求對方提供資信證明文件,資信證明文件一般包括企業簡介,營業執照,效益情況,稅務證明,銀行信用等級證明以及單位的基本情況等資信證明資料;同時可以通過了解對方客戶的評價,調取工商資料等其它手段覈實對方所提供的資信證明情況,同時還可以對公司的註冊資本情況、會計資料、股東等進行覈實,最後依據對方的資信情況確定是否應籤合同或籤什麼樣的合同。
對於新客戶除了交貨的同時付清款的合同外,一般應要求對方提供資信證明材料,並實地進行考查,在確認有良好資信及履約能力後再與之簽定合同,如果在此過程中能讓對方提供履約擔保則會極大的減少風險。
三、合同的訂立
1、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和承諾的方式,而要約是指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一箇有效的要約包括(1)內容具體明確;(2)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既受該意思表示的約束力;(3)要約應具備合同的主要條款;做爲銷售人員,如果有和他人訂立合同的願望,則應當會向他人發出合格的要約,這樣一旦對方對要約做出承諾,則雙方間的合同就宣告成立。如果發現要約有問題應以書面的方式及時撤回要約,有效的要約撤回應在要約之前或與要約同時到達對方,纔會產生相應的法律效果。在合同簽定的要約階段存在以下的風險(1)把要約誤認爲要約邀請;(2)要約內容不當;(3)要約撤回不當;由於要約一經對方承諾,合同就宣告成立,這樣的合同如果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就會在雙方間產生約束力。做爲銷售人員在給他人發要約時,一定應注意以上的三個問題,一旦對要約的內容考慮不清楚,或爲想和他人簽訂合同把自己接受不了或無法接受的內容寫入要約,這樣一旦對方給予了承諾可能就會給企業造成風險。
2、承諾
承諾是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承諾應以通知的方式做出,如果在要約明確了承諾的時間,則承諾應當在要約確定的期限內到達,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應特別注意的是,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一致,不能作出實質性變更的。做爲銷售人員如果接到對方的要約,應在對方要求的承諾期限進行承諾,並不要對要約做出實質性的變更。在承諾階段的法律風險主要有(1)承諾方式不當;承諾一定要以書面的形式做出,不要未經書面承諾直接以行爲的方式給予承諾,以免給自己造成風險;(2)把新要約當承諾;產生這種原因主要是在承諾的過程對對方的要約進行了實質性變更,以至把新要約當成承諾,誤以爲合同已經成立,最後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如果承諾以後,發現承諾對自己不利,則應及時撤回承諾;有效的承諾撤回的方式應以書面的方式做出,並在承諾到達對方之前到達對方,才爲有效。有效的利用承諾撤回權可以避免許多的風險。
3、應考慮本方的履約能力
如本方的履約能力能達到擬籤合同約定的要求,則可以簽約,否則應慎重考慮訂立合同,許多的合同欺詐就是利用一方超過履存能力簽定合同後,對方抓住了這一點,向另一方索賠而造成的。
4、合同談判成果的確認
銷售人員在和客戶以要約、承諾的形式反覆接觸並基本達成一致後,應學會以明確,有效的方式對談判成果進行確認,作爲雙方簽訂正式合同的依據。一般而言,在談到結束以後,應以締約談判備忘錄,締約意向書等形式確認談判成果,以備正式簽訂合同時參照。對於製作的談判文書被確認以後,應對內容進行確認並寫上時間、地點、當事人、談判成,果然後由雙方簽字、蓋章,在法律效力上,締約意向書、會談紀要等主要具有以下的特點:(1)按照《民法典》如果一方最終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正式合同,則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賠償對方因締約而受到的損失;(2)這些文書有時可以起到補充正式合同的重要作用,正式合同對有關事項約定不明或者沒有約定,而該事項又對合同的履行或者爭議處理不可或缺,那麼依據《民法典》的規定,可以按照這些文書記載的內容處理合同中的有關問題。(3)這些文書有時可解釋合同條款。由於在締約意向書中一般包括已決條款和未決條款兩部分,對於已決條款會直接成爲合同中的條款,故在意向書中確定已決條款時應特別的謹慎,千萬不要以爲不是正式合同就隨意的承諾,避免在簽定正式合同時給自己造成不利;而對於未決條款由於是雙方的分歧所在,可能會影響正式合同的簽定,故在意向書中應對因未決條款達不成一致造成正式合同不能簽定的情況,約定有相應的處理方式,以免有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5、合同成立並生效的風險
在正式向對方履行時,一定要先注意合同是否成立並生效,在沒有肯定之前,千萬不要想當然就開始履行合同,以免給自己造成損失。
6、合同的形式風險
合同的形式有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除了交貨的同時負款的合同外,一般應以書面的形式簽定合同,在以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形式簽定合同時一定要要求以書面的形式做最後的確認,以避免雙方在履行過程中發生分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的,一定要先要以書面的形式訂立合同,千萬不要因爲人熟就無視這樣的約定,因爲這裏面隱藏了許多的法律風險。當然如果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是成立並有效的,但這樣的行爲會給企業帶來許多不必要的風險和麻煩,應當儘量的避免。
7、合同交易主體的風險
(1)代理人(比如銷售人員)無權代理、超越代理權的風險
行爲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爲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爲有效。這種代理稱之爲表見代理,對很多企業都存在替在威脅。這主要表現在企業的銷售人員離開企業後因爲手裏還有原來企業的授權委託書、空白合同、工作證等能夠讓人覺得他還是企業員工的材料,然後利用這些材料以企業的名義和他人簽定合同;還有就是企業中的員工利用手裏面有這樣的一些材料,出於個人利益的考慮和他人簽定合同,最後這些合同產生的後果,都會由企業來承擔。
(2)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錶行爲有效。這就說明公司內部對法定代表人的約束文件,在法律上對外並無約束力,其後果最終還是應由企業承擔,但在企業和法定代表人之間是有約束力的,因此在公司內部的管理中,有限製法定代表人的權限時,一定要對法定代表人違約後所應承擔的責任加以明確,以此達到徹底約束的目的。這是由法定代表人產生的風險。
產生以上兩類風險主要是在合同管理上存在漏洞所致,加強合同的管理纔是避免這類風險的有效方法。
四、合同條款
簽約時的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履約條款,違約條款等都應當準確,不得有含糊不清的內容,任何的岐意都會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1、標的條款
標的條款中主要包括標的數量和標的質量,在標的數量中應明確計量單位、計量方式、數量以及其它可能影響數量的內容;標的的質量保證條款應包括權利性保證(既對標的物有完全處分權的保證),完整性保證(保證標的以及其配套設施完整、齊備)包括效能性保證(保證標的符合事先約定的指標參數、能夠達到預定的用途與目的),質量檢驗(檢驗質量的機關、方式、方法)維修保證及保證期等,對標的條款應儘可能的準確,具體以確保不發生岐義爲原則,最好能根據行業特點提供格式標準合同,在以該合同爲基礎依據具體的情況進行調整,這樣可以減少合同簽定過程中的隨意性。
2、價金條款
在簽訂價金條款時(1)金額的大小寫應當一致,且不能發生塗改以避免產生岐義;(2)金額中涉及稅金的應註明稅金的承擔方式;(3)對貨款的支付條件應明確,以降低交易風險;(4)支付的方式應當明確。
3、履約條款
在合同的履行條款中應明確合同履行的地點,合同履行的時間、合同履行的義務人及合同履行的內容;對於合同履行的時間應當明確,是時間點還是期限,並且要力求精確,並明確時間的計算方式;對於合同履行的地點則應儘可能詳細,寫明城市,街道及其號碼,甚至可能時要明確到房間的號碼;履行內容則要求義務人應當做什麼,如何做,達到什麼標準等是履行條款的核心內容,由於履行條款與違約條款、風險分擔分割點以及糾紛管轄間都聯繫。因此在簽訂時應該力求準確,並應系統考慮,綜合衡量後才能確定。履約風險是合同風險中最爲多見的一種,這源於兩點:一是對方履行能力弱;另一種是對方利用履行條款中的漏洞或者雙方對履行條款的理解產生誤解導致最終的風險。
4、質量條款
現今有很多人在利用合同賺錢,其利用的最多的一點就是質量條款,在合同里約定質量條款時一定要注意質量保證的能力,不要爲拿下合同籤一些超出自己能力的合同;一旦最終的質量無法保證,可能會帶來各種形式的索賠。在質量條款中(1)要約定質量的達標標準的;(2)約定質量檢驗期限。在實踐中應學會在檢驗期及時檢查產品的質量,是否符合標準,以防給自己造成損失。
5、違約條款
一箇沒有違約條款的合同是履約沒有保障的合同,是沒有約束力的合同,因此在合同中必須對違約條款明確化。違約的表現形式爲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此情況下違約方一般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這裏面最要緊的是約定好一方違約應支付另一方違約金的數額或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這樣可以有效的避免雙方在產生分歧時在違約金上糾纏不清。這裏要特別說明的一點是定金和訂金的區別,在法律上只有定金存在雙倍返回的問題,其他的都只有返還本金的義務。
6、標的物滅失的風險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爲了分清交付過程中的滅失風險,在簽定合同時一定要把履行的時間、地點、履行的標準明確化,以避免產生意外滅失時無法確定責任。
五、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無效主要出於以下的幾種原因之一: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簽定一箇無效的合同會給善意履行方帶來很大的風險,也會給惡意方很多隨意解除合同的藉口。其風險是非常大的,故在簽定合同時應特別注意有無存在合同無效的情形,以避免合同無效給自己帶來風險。
六、解除合同的法律風險
解除合同分法定的解除和約定的解除,
法定的解除是指只要具備以下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約定解除應以雙方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爲準。
解除合同是是有期限的一定應在法律規定(一般爲一年)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內要求解除,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解除合同過程中最容易產生風險的地方是解除合同的程序及解除合同條件的理解上,解除合同一般應當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在解除合同時一定要特別的注意,隨意的解除合同會給企業帶來很大的風險。在解除合同時如果對方有異議,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在行使合同解除權的過程中,一定要把解除合同的通知送達對方的手上,並留有證據。以免在是否已經解除的問題上發生爭議。
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七、可撤銷的合同
(1)重大誤解:既一方因自己的過錯對合同的背景、目的、內容產生重要誤解而訂立的合同;
(2)顯失公平的合同:既一方在或缺乏經驗的情況下,訂立了明顯對自己不利的合同;
(3)乘人之危:既行爲人利用他人的危難處境或緊迫需要強迫對方接受違背意志的合同;
以上三種類型合同是屬於可撤銷的合同,受害人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存在以上情況之一的那時起一年內要求撤銷上述的合同。
八、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幾種特殊情形
1、同時履行抗辯權
合同雙方互負債務,沒有履行的先後順序,如果存在對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情形,則另一方有權拒絕相應的履行;
2、不安抗辯權
先行履行債務的一方有確切的證據證明對方可能喪失履行能力,可中止履行,並要求對方提供擔保,否則可不予履行合同;
3、後履行抗辯權
在後履行一方發現在先履行一方的履行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則在後一方可以中止履行。
4、代位權
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到期債權造成債權人損害時,債權人請求法院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權;
5、撤銷權
債務人放棄到期債權或無償、低價轉讓財產造成損失的,債權人可請求法院撤銷該行
以上五種是當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現債權可能存在損害時常見的補救措施,利用好了,可有效避免損失,減少法律上的風險。在上述的前三種履行方式中,爭取在合同承擔後履行義務,因爲這時合同中風險最小的,如果實在不行,可爭取同時履行的方式上(上述第一種)。對於採用第二種,既先履行義務時,則應建立在這樣的一箇基礎上,既對方是自己的老客戶,資信非常好,而且並無履行不良的行爲存在,但即便如此,也應慎之又慎,謹防給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九、情勢變更
在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當事人訂立合同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影響了合同的履行的,可以對此申請求變更價格條款。這裏面最常見的是材料價格的巨大變化或市場發生重大變化所引起的。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有效的對此加以利用,也會極大地減少企業的損失。
十、後合同義務
企業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這樣可以有效防止商業祕密外泄,這對保護企業利益是非常有利的。
十一、簽定合同時還應注以下的細節
1、保留好營業執照複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身份證複印件等有關可以證明身份的材料;
2、蓋公章時一定要清晰;
3、合同中有修改的地方一定要蓋章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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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論產品質量爭議處理實務
案例1:
甲貿易公司接到乙燈飾廠的訂單,訂做用於燈飾配件的氯丁橡膠墊圈一批。於是甲公司委託丙公司生產。生產前,甲公司要求丙公司試產了一批樣品,經送乙廠檢驗後,乙廠認爲符合要求,於是與甲公司封存了樣品並向丙公司下達訂單。甲公司於是與丙公司簽訂合同,約定按試產樣品要求生產,但雙方並未對試產樣品進行封存確認。丙公司於是組織生產並向甲公司交貨。甲公司驗收後見外觀無異,便接受了貨物。但將貨物送交乙廠後,經檢驗,發現貨物的防火要求與樣品不符,未達到標準,於是拒收貨物。無奈,甲公司只好要求丙公司退貨,並拒付貨款。丙公司於是向法院起訴,要求甲公司支付貨款。法院經審理,由於雙方未對樣品進行封存,雙方均對對方提供的樣品不予確認。甲公司無法證明丙公司提交的貨物不符合質量要求,判決甲公司敗訴,限期支付丙公司的貨款。
案例2:
甲月餅廠向乙銷售部訂購月餅豆沙餡料一批。乙銷售部依約提供了餡料,甲廠支付了部分款項後陸續將豆沙餡料用於月餅生產,並向外銷售。但在銷售過程中,甲廠多次接到顧客投訴,反映月餅豆沙餡料黴變。甲廠無奈對月餅進行召回,導致月餅積壓,損失嚴重。甲廠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乙銷售部返還貨款,賠償損失。乙銷售部辯稱豆沙餡料在提供給甲廠時是合格的,發生黴變是由於甲廠生產和銷售月餅過程造成。
法院審理後認爲,豆沙爲關乎人民健康安全的食品原料,且其品質與生產和貯存條件有極大關係,甲廠應在接受貨物後合理期限內及時檢驗。但甲廠未在合理期限內及時檢驗並提出異議,而是在投入生產並銷售後才提出異議。應視爲產品質量合格。判決駁回甲廠的訴訟請求。
產品質量問題對於買賣、承攬合同而言,是核心關鍵。但實務中,因質量約定不明確(特別是按樣定作,特殊要求或用途商品等)、或當事人怠於檢驗、未及時提出質量異議、未及時固定相關證據等原因,只能承擔對自己不利的結果。因此,檢討產品質量爭議中的實務問題,有其現實意義。
要確定貨物是否存在質量問題,首先應當有明確的質量約定,否則,判斷產品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就會因沒有依據而無法判定。質量的標準的約定既可用文字加以描述約定,亦可通過實物(如樣品、樣板等)約定,或者通過兩者相結合加以約定。需要注意的是,按樣品買賣或定作時,應當由雙方共同封存樣品,且最好能雙方各保存一份或由第三方保存。
依《民法典》之規定,質量要求不明確時,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履行,沒有上述標準時,依通常標準或符合合同目的的標準履行。上述案例1之中,甲公司與乙廠間因封存了樣品,故雙方質量爭議有質量標準,乙公司要求退貨的主張有事實依據。但甲公司與丙廠的爭議中,因雙方未封存樣品,且甲公司與丙公司亦未明確貨物的用途系用作燈飾配件,即合同目的不明確。此種情形下,只能依通常標準確定。而橡膠墊圈可用於多種用途,在通常用途中,並不必然有防火等級的特殊要求,故法院不支持甲公司的請求亦在情理之中。
在有明確質量約定且產品質量確實存在問題的情況下,當事人的權利是否就必然會得到法院的支持呢這裏又涉及產品質量爭議中買受人或定作人的另一義務,即及時檢驗義務及通知義務。依《民法典》之規定,可區分以下三種情形:一、雙方約定了質量檢驗期的,應當在檢驗期內及時檢驗;二、未約定檢驗期但有約定質保期的,質保期爲檢驗期限;三、未約定檢驗期及質保期的,應視標的物的實際情況,在合理期限內檢驗,最長不超過二年。如未在上述期限內檢驗並將不符合質量約定的情況通知出賣人或承攬人的,視爲產品質量符合約定。當事人就質量問題向對方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將不予支持。上述案例2中,即涉及質量異議期中“合理期限”的確定。根據生活常識,豆沙餡料黴變與保存條件、生產條件等有極大關係,且甲廠作爲食品生產企業,依法有對原材料檢驗合格方能投入生產的義務。原告未經檢驗即投入生產,至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才進行檢驗,顯然已超過了合理的檢驗期間,法院判決其敗訴合理合法。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明確的質量約定(特別對於一些特殊用途或目的產品而言)和及時的檢驗和通知是質量爭議中致勝的關鍵。實務中,很多買受人或定作人在發現質量問題後,往往只是消極地拒絕付款,而不及時向對方提出異議及相應要求,有的甚至還繼續使用、消耗有爭議的產品,致使主張退貨或解除合同時無貨可退。在訴訟中陷於被動,因此,建議在發生質量爭議時,應採取以下應對措施:
一、交付時發現產品明顯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處理方法:
如果對方交付產品明顯的不符合質量要求的。如交付的產品的規格、品種等明顯與合同約定不符,買方或定作方應當立即提出質量異議,並作如下處理;
(1)如不符合合同目的的,可以拒收,省的麻煩。《民法典》一百四十八條規定“因標的物質量不符合質量要求,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解除合同。”
(2)如對交付產品尚可接受,可與對方協商變更合同,或協商減少價款,儘可能採用書面形式。
(3)要求對方限時退換,或其他方式解決質量問題。同時最好雙方能就此質量問題的處理意見,形成書面協議。在書面協議中,要表明如對方不能按此協議解決質量問題,我方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我們要防止以下做法:
(1)只是表達不滿,不向對方明確提出質量異議。
(2)提出異議,但沒有明確的要求。
(3)有異議、要求,但沒有對異議的提出及處理結果形成書面的或其他可證明的形式。
二、在驗收後發現的質量問題的處理方法
依《民法典》,在質量異議期內未提出異議,視爲產品質量符合合同約定。但對於一些隱蔽的產品質量問題,如果確實屬於需要特定條件如安裝調試後,使用後或經特殊檢測方能發現的質量問題,法院可依公平原則予以認定。同時,如對方明知產品存在質量問題而提供的,例如存在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等情形時,則可不受質量異議期的限制。因此,此種情況下可採取以下措施:
迅速向對方發出質量異議的通知,並提供相應的證據。同時催促對方採取補救措施,儘快解決質量問題,提出明確的要求。並固定和保留相關證據,如:該質量問題是表面檢查不易發現的這一特徵的證據、對已發出通知的證據。儘可能的採取可證明的通知方式,如快遞、電報、電話(可查、可錄)。如選擇退貨或換貨,應停止使用產品並妥善保存。
三、使用過程中發現的產品質量問題時的處理方法。
使用過程中發現的質量問題處理與驗收後的處理並無太大區別,但此時往往已造成一定損失,同時如果產品爲原料或部件,往往已全部或部分難以回收進行退換。此時要注意質量問題證據和造成損失證據的固定和保留。並在向對方發出的通知中提出損失賠償要求或保留追討權利。
綜上,在買賣、承攬合同產品質量爭議中,不但質量約定要“把話說在前”,在訂立合同時約定明確的質量標準。同時,在收貨時,亦應及時檢驗。在發現質量問題後,更應及時提出。“有話早說”,才能使自己在爭議中有理有據有利。
最新買賣合同 篇19
買賣合同(供進口成套設備用)
目錄
(供進口成套設備用)
第一章 定義
第二章 合同範圍
第三章 價格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方案二)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第十一章 侵權和保密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十三章 稅費
第十四章 _____(方案一)、(方案二)
第十五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第十六章 法定地址
附件:
一、合同的供貨範圍和合同產品的內容(略)
二、技術資料的內容及交付日期(略)
三、“合同工廠”的規範及技術條件(略)
四、合同的分項價格(略)
五、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服務範圍和待遇條件(略)
六、買受人技術人員的培訓範圍和待遇條件(略)
七、出賣人銀行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略)
八、買受人銀行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略)
買賣合同
(供進口成套設備用)
合同編號:
簽字日期:
簽字地點:
中國, (以下簡稱買受人)與 (以下簡稱出賣人),雙方授權代表同意就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1.1 “買受人”是指 ,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賣人”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買受人使用出賣人提供的技術和資料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包括出賣人提供的_____設備和備件,即 省 市 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_____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賣人根據本合同附件五和附件六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引進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章 合同範圍
2.1 買受人同意從出賣人購買,出賣人同意向買受人出售 成套設備項目(以下簡稱“合同工廠”),其中包括爲保證合同工廠安全穩定地操作所需要的全部設備、材料和備件(以下簡稱“設備”),以及合同工廠裝配、安裝、試車、正常操作、生產和維修所需的全部技術和資料(以下簡稱“技術資料”)。
出賣人供貨的具體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出賣人供應的“技術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賣人所供應的全部設備的技術性能和出賣人對合同工廠設備的技術保證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2.3 出賣人派遣有經驗、健康和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對合同工廠的施工、安裝、試車、投料試生產與考覈進行技術指導。其人數、技術服務範圍和待遇條件等見本合同附件五。
2.4 出賣人負責培訓買受人派遣的技術人員,其人數、培訓地點,培訓範圍見本合同附件六。
2.5 本合同簽訂後 年內,根據買受人的要求,出賣人有義務以優惠價格提供買受人爲本“合同工廠”正常運行所需的全部備品備件。屆時雙方另籤協議。
第三章 價格
3.1 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提供合同工廠“設備”和“技術資料”的總價爲 (大寫: )。
3.2.1 機械設備部分:
(1)設備和材料費;
(2)備品和備件費;
(3)設計費;
(4)技術資料費;
(5)技術服務費;
(6)技術培訓費。
3.2.2 技術轉讓部分:
(1)技術轉讓費;
(2)設計費;
(3)技術資料費;
(4)技術服務費;
(5)人員培訓費。
第四章 支付(方案一)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XX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XX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XX銀行支付給出賣人。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的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爲受益人、金額爲合同總價的 %、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貨物裝船通知後三十天內,經由北京XX銀行出具以出賣人爲受益人,金額爲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給出賣人(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八)。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_____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裝箱明細單一式六份;
(5)質量和數量合格證書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三十天內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後,並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三十天內,即支付給出賣人:
(1)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3條規定的由買受人出具的經出賣人會籤的“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副本一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一適用於現匯付款的情況)
第四章 支付(方案二)
4.1 本合同買賣雙方的支付均以電匯(t/t)進行。買受人向出賣人的付款應通過北京XX銀行付給 銀行,出賣人向買受人的付款應通過 銀行付給北京XX銀行。
4.2 本合同第三章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以下辦法及比例,由買受人通過北京XX銀行支付給出賣入:
4.2.1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不遲於三十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出賣人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有關當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2)由 銀行出具的以買受人爲受益人,金額爲合同總價的 %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七);
(3)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六份;
(4)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5)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4.2.2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出賣人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交貨時,買受入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不遲於三十天,支付給出賣人。
(1)_____清潔無疵、空白抬頭、空白背書,並註明“運費到付通知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的海運提單正本三份、副本三份;
(2)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詳細裝箱單一式六份;
(5)質量合格證一式六份。
4.2.3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在收到下列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不遲於三十天即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九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交接驗收證書的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4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合同工廠”保證期滿後,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交的下述單據經審覈無誤後不遲於三十天即支付給出賣人:
(1)商業發票一式六份;
(2)雙方代表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簽署的合同工廠保證期結束的確認書影印本一份;
(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2.5 合同總價的 %,計 (大寫: ),買受人應自 日起,於 年內,每 個月爲一期,平均分期按下列辦法支付給出賣人。
4.2.5.1 出賣人應開立分 期支付具有下述內容的遠期匯票共 份,每份正副本各一份於 時提交買受人:
(1)票面金額爲合同總價的 %,另加第 章 條規定的延期付款的利息,計 (大寫: );
(2)以 日期爲出票日,到期日分別爲自出票日滿 個月;
(3)以買受人爲付款人;
(4)帶有利息條款。利息按年息 %計算自出票日起算至到期日止。具體金額如下:
票期 本金 利息 本利合計
第一期
第二期
合計
4.2.5.3 出賣人收到匯票後應在各期匯票到期日前,分別將匯票正本提交北京XX銀行,由北京XX銀行提請買受人於匯票到期日後一天支付給出賣入。
4.3 按本合同第 章和第 章規定,如果出賣人應支付賠款或/和罰款等有關款項時,買受人在按本章第4.2.2條、4.2.3條、4.2.4條規定支付貨款時有權從貨款中扣除。
4.4 買受人支付本章第4.2.1條所規定的貨款時,應向出賣人提交北京XX銀行出具的以出賣人爲受益人,金額爲合同總價 %和延期付款的利息的保證函(保證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八)。
4.5 買賣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銀行費用,在中國發生的,均由買受人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均由出賣人負擔。
(注:方案二各項條款適用於延期付款的情況)
第五章 交貨與交貨條件
5.1 出賣人應於本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分 批將本“合同工廠”的“設備”交付完畢。
總毛重大約爲 公噸。總體積大約爲 立方米。
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交貨港口爲 ,目的港口爲中國 。
5.3 已裝船的提單日期爲設備的實際交付日期。
5.4 出賣人供應的每批設備,應在本章第5.1條規定的港口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設備”的風險,出賣人在買受人指定的受載船隻船面交貨後,即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
5.5 在每批貨物備妥待運前不遲於 天,出賣人應以電報通知買受人如下內容:
(1)合同號;
(2)貨物備妥待運日;
(3)貨物總體積;
(4)貨物總重量;
(5)總包裝數量;
(6)裝船港口名稱;
(7)重量超過30噸,尺寸超過12_________2.7_________3米的每件貨物的大約總毛重、總體積及名稱;
(8)危險品的品名、重量、國際危規號。
同時出賣人還應航寄給買受人下列文件,每件一式六份:
(1)發運貨物的詳細清單,包括合同號、序號、“設備”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總價、單重、單件體積和總體積、每件貨物的外形尺寸(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總件數和裝船港口名稱;
(2)重量超過30噸或體積超過12_________2.7_________3米的每件大件貨物的外形包裝草圖;
(3)易燃品和危險品的品名、性質、特殊防護措施及事故處理方法說明書;
(4)對溫度、震動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特殊注意事項證明書。
5.6 所有設備交貨應單機成套,安裝用的專用工具、材料、易損件應隨主機一同交付。如果有需要裝在甲板上的“設備”,出賣人應負責進行適當的包裝及採取特殊保護措施。
5.7 買受人應於受載船隻抵達交貨港口前不遲於十天將船名、預計抵達日期通知出賣人。如買受人需要變更船隻或改變船期,買受人或買受人船舶代理人應及時通知出賣人。
5.8 如出賣人未能在買受人船隻抵達交貨港口時將貨物備妥裝船,買受人因此而遭受的空艙費、船舶滯期費和有關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輪船公司提出的有關單據作爲結算費用的依據。
5.9 如出賣人在受載船隻預計抵達日期已將貨物備妥而買受人船隻不能在預計抵達日期後三十天內抵達交貨港口,這三十天內的有關倉儲費、_____費等由出賣人負擔,但第三十一天起以後發生的倉儲費、_____費,按出賣人提供的原始憑證,由買受人覈實支付。但出賣人仍有責任根據買受人通知,在受載船隻抵達交貨港口後負責交貨。在此情況下,出賣人不支付遲交罰款。
5.10 出賣人應在每批貨物裝船後四十八小時內,將提單日期和號碼、船名、“設備”名稱、總價、總重、總體積、總件數和合同號以電傳通知買受人。如遇有第5.5條規定的大件貨物及危險品,應逐件列明毛重和尺寸(長、寬、高)、品名、金額。買受人因出賣人未及時通知而未投保所造成的損失將由出賣人負擔。
5.11 在將貨物裝到船上後,出賣人應於裝船後將每批貨物的整套交貨文件(即提單、商業發票、裝箱單和質量證明書各一份)隨船在目的港提交給中國外貿運輸公司。
5.12 技術資料的內容和交付計劃見本合同附件二。
5.13 出賣人在技術資料發出前一週將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合同號和資料預計抵達北京的日期用電傳通知買受人。在資料寄出後二十四小時內出賣人需將發出日期、船次、空運單號、重量及資料件數、合同號以電傳的方式通知買受人。
5.14 “技術資料”到達目的機場的日期爲實際交付日期。
5.16 在每批“技術資料”交貨後的兩個工作日內,出賣人應將下述文件航寄給買受人:
(1)空運提單一式二份(通知目的機場的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並註明合同號。);
(2)技術文件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
第六章 包裝與標記
6.1 出賣人交付的所有貨物應具有適合遠洋、內陸運輸和多次搬運、裝卸的新的堅固木箱包裝。並應根據貨物的特點和需要,加上防潮、防雨、防鏽、防震、防腐蝕的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安全無損地運抵安裝地點。
6.3 出賣人應在每件包裝箱的鄰接四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英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合同號;
(2)嘜頭標記;
(3)目的港;
(4)收貨人;
(5)設備名稱及項號;
(6)箱號/件號;
(7)毛重淨重(公斤);
(8)尺碼(長_________寬_________高,以毫米表示)。
凡重量爲二公噸或超過二公噸的貨物,應在包裝箱的四個側面以英文及國際貿易運輸常用的標記、圖案標明重量及掛繩和重心位置,以便裝卸搬運。根據貨物的特點和裝卸、運輸上的不同要求,在包裝箱上應以英文明顯地印刷“輕放”、“勿倒置”、“防雨”等字樣以及相應的國際貿易通用的標記圖案。
6.5 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詳細裝箱單和質量合格證各一式二份、有關設備的技術文件一式二份。需要組裝的設備部件附詳細裝配圖一式二份。
6.6 出賣人交付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潮和防雨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地;
(4)嘜頭標記;
(5)毛重(公斤);
(6)箱號/件號。
每一包資料內應附有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代號、號稱和頁數。
6.7 凡由於出賣人對貨物包裝不善,保管不良,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出賣人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修理、更換或賠償。
第七章 設計與設計聯絡
7.1 爲使本“合同工廠”的建設工作順利進行,買賣雙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 和本章的規定進行設計和設計聯絡。
設計聯絡會議內容、時間、地點和參加人員,詳見附件
7.2 出賣人承擔的設計工作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提交“技術資料”的要求、內容、份數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
7.3 買受人承擔的設計範圍詳見本合同附件 。買受人向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見本合同附件 。出賣人依此做爲本“合同工廠”設計的依據。
7.5 出賣人在初步設計全部資料寄達北京後 個星期內,應自費派遣技術人員來作解釋設計,買受人應協助辦理入境簽證和居留手續。在解釋設計期間,買受人有權提出改進意見,出賣人對此應予充分考慮。初步設計經審覈後雙方簽訂協議書,該協議書即作爲最終設計的依據。
7.6 買受人在收到出賣人提供的最終設計全部資料後 天內,應予確認。
第八章 標準與檢驗
8.1 出賣人供應本合同工廠的“設備”的製造、選材、檢驗和試驗,應按出賣人國家和/或公司現行標準規範進行。
8.2 出賣人對其供應的全部“設備”應進行檢驗和試驗,並向買受人提交由製造廠或出賣人出具的質量合格證和檢驗記錄,以此作爲本合同規定的質量保證的證明書。“設備”檢驗和試驗的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8.3 買受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出賣人國家會同出賣人檢驗人員一起到製造廠車間對“設備”的製造和質量進行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應在設備進行裝配和檢驗前三個月將檢驗日期通知買受人,買受人應在收到通知後一箇月內將檢驗人員的名單通知出賣人,以便出賣人協助辦理入境手續。主要設備的裝配和檢驗應有買受人人員在場,買受人還應有權參加其他“設備”的檢驗和參加出賣人及有關製造廠召開的有關“設備”的質量會議。
8.4 買受人檢驗人員若發現“設備”有缺陷和/或不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規格時,有權提出意見,出賣人應充分考慮並自費採取必要措施排除缺陷,當缺陷排除後,應再次檢驗和試驗,由此引起的費用增多由出賣人負擔。
8.5 買受人檢驗人員在出賣人國家和製造廠的檢驗不代替“設備”運抵買受人合同工廠現場的開箱檢驗,亦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的保證責任。買受人人員不簽署任何證明文件。
8.8 出賣人供應的全部“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合同工廠現場進行,出賣人有權自費派遣檢驗人員到合同工廠現場參加此項檢驗,買受人應在檢驗前一箇月將開箱檢驗日期通知出賣人,併爲出賣人檢驗人員提供工作的方便。
在雙方會同開箱檢驗中如發現“設備”有短少、缺陷、損壞或包裝與本合同規定不符合或質量標準與本合同第8.1條和第10.1條規定不符時,應作詳細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如屬出賣人責任,此記錄即爲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8.9 出賣人檢驗人員不能參加開箱檢驗時,買受人有權自行開箱檢驗。如發現本合同第8.8條所述問題系屬出賣人責任時,應委託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證明,以此作爲買受人向出賣人要求換貨、修理或補齊的有效證明。
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補發短缺部分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風險以及買受人的檢驗費用。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兩個星期內提出異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
出賣人換貨和/或補交貨物的時間,不遲於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月。
8.10 在開箱檢驗中,由於買受人的原因,發現“設備”有損壞,通知出賣人後,出賣人應儘快補發、更換,其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8.12 在檢驗中,如發現出賣人提供的檢驗所需的標準仍不完整或提供得不及時,經與出賣人協商,買受人有權按照買受人國家現行標準進行檢驗。
第九章 安裝、試車和驗收
9.1 “安裝”係指合同工廠全部設備、材料的裝配、就位和連接等安裝工作。“試車”係指機器和/或設備的單獨或聯動的試運轉。
“投料試生產”係指合同工廠投入原料和公用工程以試生產。
“考覈”係指爲檢查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數值而進行的試驗。
“驗收”係指如果考覈結果表明,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各項保證指標能夠全部達到,則合同工廠即爲買受人所驗收。
9.2 合同工廠的安裝將在買受人負責組織和在出賣人負責技術指導下進行,出賣人有權對其進行詳細設計的所有“設備”的安裝以及界區接點的安裝進行技術指導。
合同工廠的試車、投料試生產和考覈應在買受人組織安排和出賣人技術指導下進行。在安裝工作開始前二個月,雙方各自授權一名代表處理合同工廠從安裝到驗收期間的全部技術工作。具體工作應由雙方代表友好協商安排。雙方代表應充分合作,使合同工廠在本合同生效日後 個月內建設完畢。
如果雙方之間有任何問題和分歧時,雙方將分析原因,澄清責任並在現場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9.3 在安裝工作開始前,出賣人技術人員應詳細介紹安裝方法和要求。在安裝期間出賣人技術人員應對安裝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並參加所有設備安裝質量的檢驗和試驗。出賣人技術人員的重要技術指導應以書面提出。
如試車順利完成,安裝工作完全符合技術文件要求時,雙方代表應在七天內在現場簽署安裝竣工證書。此證書籤字日即爲合同工廠安裝及試車完成日。但此證書不能免除出賣人按本合同第十章規定在投料試生產、考覈期間和機械保證期內對設備和材料發現的缺陷所應負的責任。
9.5 本章第9.4條規定的試車完成後應儘快開始投料試生產,其開車日期由雙方代表現場商定。投料試生產和考覈所需的儀表校準、記錄項目、取樣方法和分析方法等詳細程序應由出賣人在安裝及試車完成日前提出,並經雙方代表討論決定。
在投料試生產前,買受人應準備充足的維修工具、實驗室及檢驗設施和熟練的操作、維修及測試人員,其中包括本合同附件 第 條所列的人員,並準備好按本合同附件所列必要數量和質量的全部原料和有關的公用工程。出賣人技術人員可出入試驗室和檢驗設施,以便取樣分析。投料試生產和性能試驗期間的採樣、化驗將在雙方代表在場的情況下進行。
除雙方已同意的程序外,出賣人技術人員認爲必要的採樣和化驗,在經與買受人代表協商後由買受人進行。
從試車到合同工廠驗收期間,出賣人可以使用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如由於出賣人責任出賣人使用了買受人庫存的備品備件,出賣人應及時在現場予以償還。
9.6 投料試生產期爲首次投料生產開始日起的 個月。在此期間,當合同工廠主要設備達到良好穩定運行後由雙方代表商定首次考覈日期。考覈應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在出賣人技術人員指導下進行。
每次考覈的結果應作出記錄,在每次考覈完成後三天內雙方在性能考覈執行上簽字確認。
9.7 如按本合同的附件 規定的考覈期內實現了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全部保證數值時,雙方代表應在五天內簽署合同工廠驗收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此即視作合同工廠爲買受人所驗收。
如因出賣人原因致任何一次考覈未能成功時,出賣人應儘快在雙方同意的期限內對“設備”進行必要的修理、更換和/或修改。修改後應重新按照合同附件 的規定儘快再次考覈,買受人應大力協助。
如因出賣人原因,需將任何設備運出中國以外進行修理或更換時,全部運費、修理或更換費用應由出賣人負擔。更換或修理的“設備”應在合同工廠現場交貨。
9.8 在本合同第9.6條規定的投料試生產期間,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保證數值如有任何一項或多項未能達到時,雙方應會同研究,找出原因,澄清責任,並按以下規定處理:
9.8.1 如由於出賣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以便出賣人對合同工廠進行改進並再次進行考覈。如在延長的三個月中由於出賣人原因仍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買受人同意再次延長投料試生產期三個月。如在再次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由於出賣人原因考覈仍然失敗,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第10.8條的規定辦理。在兩次延長的兩個三個月內改進合同工廠所需全部費用和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均由出賣人負擔。
9.8.2 如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投料試生產應延長三個月。在此期間,買受人將按本合同附件 的規定繼續支付出賣人技術人員的全部費用,所需出賣人技術人員的人數由雙方討論決定。如延長的三個月期滿時,仍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達到保證數值時,合同工廠應由買受人驗收,雙方應在七天內簽署驗收證書。然而出賣人應協助買受人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工廠達到正常生產所需的指標。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買受人負擔。
9.9 如由於買受人原因,在按本合同第五章規定的第 批“設備”交貨之日起 個月內合同工廠未能進行考覈,則按合同第四章第 條由買受人支付給出賣人的款項應予實現,但不免除出賣人的所有責任。
9.11 按本合同第9.7條、第9.8條和第9.9條規定的合同工廠的驗收,並不能免除出賣人對合同工廠的“設備”在機械保證期內應負的責任。
第十章 保證、索賠和罰款
10.1 出賣人保證其供應的本“合同工廠”的技術水平是先進的,“設備”是全新的,質量是優良的。設備和材料的選型均符合工藝、完全運行和長期操作使用的要求,並符合本合同附件 和附件 的規定。
10.2 出賣人保證所交付的技術資料、圖紙清晰、完整和正確,能滿足“合同工廠”的設計、安裝、運行和維修的要求並符合附件 的規定。
10.3 在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期間,如果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由於出賣人技術人員的指導錯誤或/和出賣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圖紙和證明書的錯誤造成“設備”的損壞,出賣人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作爲賠償,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兩個星期內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期限不遲於證實屬出賣人責任之日起 個月。
10.4 出賣人對本“合同工廠”“設備”的保證期爲本“合同工廠”被買受人驗收後 個月;如由於買受人責任而影響本“合同工廠”安裝、試車、驗收時,則不超過出賣人最後一批貨物交付日期後 個月。保證期滿後,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保證期滿證明書正、副本各一份給出賣人。
10.5 在保證期內,發現出賣人提供的“設備”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規定時,如屬出賣人責任,則買受人有權憑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出賣人提出索賠。出賣人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應立即無償換貨或降低貨價,並負擔由此產生的到安裝現場的換貨費用和風險(貨物到達目的港後的風險由買受人負責)。如出賣人對索賠有異議時,應在接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二個星期內提出複議,雙方另行協商,逾期索賠即作成立。出賣人換貨的期限,應不遲於出賣人收到買受人索賠證書後 個月。
如屬微小缺陷,可由買受人自行消除,但由此引起的費用由出賣人負擔。
10.6 在保證期內,如由於出賣人責任需要更換、修理有缺陷的“設備”而使本“合同工廠”停機時間作相應的延長,新更換和補充修復的“設備”的保證期爲被買受人驗收後十二月。
10.7 在保證期滿後三十天內,買受人出具的在保證期內發現的“設備”缺陷的索賠證書仍然有效。
10.8 如由於出賣人責任,在考覈試車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規定的一項或多項技術經濟指標時,出賣人必須採取有效措施在出賣人收到買受人書面通知後 個月內使之達到各項保證指標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逾期如仍不能達到本合同附件 所規定的保證指標時,出賣人應承擔罰款,其計算辦法如下:
出賣人支付罰款,則本“合同工廠”即爲買受人所驗收,並由買受人出具本“合同工廠”驗收證書正、副本各一份交給出賣人。
10.9 如由於出賣人責任未能按合同第四章規定的交貨期交貨時,買受人有權按下列比例向出賣人收取罰款:
最新買賣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所有的位於的房屋已拆遷,根據甲方與所簽署的拆遷補償協議,甲方將獲得位於的房屋作爲補償,但該房屋目前尚未交付。乙方意欲購買甲方拆遷補償所得房屋的其中一套,面積,位於經過友好協商,根據我國《民法通則》、《合同法》、《房屋買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房屋買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購買該拆遷補償房屋位於_________面積:_________,價款: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三、付款時間:
四、根據甲方與簽訂的拆遷補償協議,該房屋將於無法辦理產權手續。待辦理該房屋產權手續條件成熟時,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該房屋產權手續,否則甲方應支付給乙方違約金伍萬_________元整。並應支付乙方爲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所支出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財產保全費用等,以及繳納的房產部門的’稅費
五、該房屋交付使用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入住手續。如甲方不予協助辦理,該甲方應支付給乙方違約金_________元整。
六、如乙方不能按時支付價款,則甲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如甲方違約,拒絕將該房屋賣給乙方,則甲方應該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並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因甲方違約,乙方重新購買房子的,相同房屋的差價以及爲購買房子所花費其他費用。
八、待甲方的拆遷房屋建成後,甲乙雙方可就該房屋買賣合同達成補充協議,將房屋的地址,面積進行詳細約定,該約定具有與本協議相同的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兩份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最新買賣合同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賣方):_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按下表所列要求購買甲方商品:
第二條質量要求:甲方所出售的.商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企業標準(由甲乙雙方選擇一種標準,在括號內打√)。
第三條驗收方法:乙方足額付給甲方貨款,甲方按第一條表格所列要求交付商品。
第四條違約責任:甲方不能按期交貨,每逾期一天,按總貨值的_________%償付乙方違約金。收付定金的,甲方不能履行合同,雙倍償還乙方定金;若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第五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先自行協商或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解決不成時,按以下第項處理。
(1)申請青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其它約定事項:_________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最新買賣合同 篇22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委託人):(注:須填寫營業執照登記的單位全稱)
註冊地址:(注:以營業執照爲準)郵編:
通訊地址:(注:以實際辦公地址爲準)郵編: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繫人:電話:
電子郵箱:傳真:
乙方(受託人):(注:須填寫營業執照登記的單位全稱)
註冊地址:(注:以營業執照爲準)郵編:
通訊地址:(注:以實際辦公地址爲準)郵編: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繫人:電話:
電子郵箱:傳真: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價格: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後買方於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爲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爲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保證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爲出口________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於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裝貨效率:每一箇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爲________立方(噸)。
第十五條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於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U.S.D.。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颱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於年月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以下無正文)
(此頁無正文,合同簽署頁)
甲方(公司章):乙方(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建議填寫我方簽約主體所在地
最新買賣合同 篇23
甲方(賣方):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
第一條紅木傢俱基本情況:請逐項填寫,勿寫“同樣品”;“驗收說明”等內容請在驗收後填寫,傢俱名稱樹種名稱規格數量單價總價
驗收說明
驗收合格
問題及解決方案:
貨款兩清
拒收及原因:
買方送貨時間:
第二條質量標準:每件紅木傢俱應符合QB/T2385-20xx新版《中國深色名貴硬木傢俱標準》規定的樹木名稱,產品標識和實際用材符合,且不低於樣品同等質量。
第三條付款方式:定貨時,甲方收取貨款總額10%(不得超過20%)的定金(乙方違約定金不予返還,甲方違約定金雙倍返還),餘款提貨或送貨時付清。
第四條自提貨物。乙方自行提貨,現場驗收,繳清全款方可提貨,提貨時視爲當日驗收合格。
第五條甲方送貨,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繳清貨款,經乙方驗貨簽收,賣方應在交貨時督促買方對傢俱的商標、數量及款式等外觀特徵及有無《產品質量承諾書》進行驗收,買方發現問題應當場提出,並由雙方協商達成解決方案,
第六條違約責任:若甲方未能按約定時間交貨,每延誤一天,按合同總額的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購買傢俱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乙方告知甲方後,甲方在天內修理或更換,修理不好或不能更換的,予以退貨。乙方在使用中發現傢俱質量與質量保證書明顯不符提出更換或退貨要求的,甲方應予以更換或退貨。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所有附則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最新買賣合同 篇24
出賣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購買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乙方進行商品交易的任何相關程序爲達到雙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署如下協議:
一、 合作關係
甲、乙雙方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關係:
1、 甲方所供產品,必須符合產品質量標準,如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無條件退貨或換貨;
2、甲方按乙方所需產品規格、數量及時送達乙方,響應時間不超過12小時;
3、乙方在協議期內不得使用其它同類品牌;
4、乙方月均計劃消化甲方產品_______件,全年消化甲方產品_______件;
5、甲方根據乙方全年實際消化產品數量及貨款結算方式的不同給予乙方下列獎勵:
二、供貨品種及價格
1、_______大衆號(400克×22袋/件)110.00元(每件人民幣壹佰壹拾元正 );
2、_______精壹級 (400克×22袋/件)154.00元(每件人民幣壹佰伍拾肆元正)。
在本合作協議書有效期內,如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應及時通知乙方,雙方均按調整之日起的新價格執行,若甲方降價則由甲方補償乙方當日鎖定庫存(甲乙雙方各派代表清點當日庫存)之進貨金額與以新價格計算之金額的差價(下次發貨中以貨抵款補足)。
三、貨款結算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實際情況及獎勵的不同採用如下貨款結算方式之一:
1、現款現貨結算(□是;□不是);
2、批結(□是;□不是),甲方按每批_______件爲一送貨單位向乙方供貨,次批貨到時乙方無條件向甲方支付前批貨款;
3、期結(□是;□不是),甲乙雙方按_______天爲一貨款結算期,乙方應予當期的最後一天無條件支付甲方當期所供產品全部價款。
乙方必須按時結算貨款,不得延遲。本協議結束之日,乙方應結清所欠甲方所有貨款。
四、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以上協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乙方違反以上協議,除結清所欠貨款外,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
五、協議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屆滿,雙方本着真誠合作的態度及供需平衡的情況,在本協議結束前,再行簽定新協議書。
六、其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如有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年 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最新買賣合同 篇25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買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賣方(下稱乙方) :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着自願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名稱、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
1、名稱____________ 品種_____型號_______ 規格_______花色_____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1)按照_______標準執行 (須註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2)按樣本,樣本作爲合同的附件(應註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3)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爲: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應儘可能註明所採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主管部門標準或自行約定的。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註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並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________。
第五條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採用抽樣檢驗,應註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第六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爲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後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貨物合乎規定。
2、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後,應在_____日內負責處理並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爲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七條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大寫 )___(小寫);總價:___(大寫)___ (小寫) (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
貨款的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作爲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爲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收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___%作爲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並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並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覆的,視爲同意乙方發貨。
5、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後,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爭議解決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處約定管轄法院或仲裁機構)
第十一條附加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費、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後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3、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一式___份,雙方各執___份,具有同種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
最新買賣合同 篇26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法》有關規定,爲明確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就校園監控設備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設備及安裝總造價: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附詳細子目設備清單)。
二、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甲方支付給乙方,總造價30%的首付款人民幣元)。
2、乙方在收到首付款三天內,按照合同附頁(設備清單)所規定產品的清單、型號、規格、數量交付至甲方指定現場,經甲方現場保管人員現場驗收後,甲方給乙方支付設備安裝總造價的50%,計人民幣元)。
3、乙方將安裝調試完畢,甲方管理人員驗收合格後,甲方給乙方支付設備安裝總造價的17%,計人民幣 元 (大寫: 。)
4、安裝完畢甲方驗收後,剩餘設備安裝總造價的’3%計人民幣質保金,按售後服務質保書履行,在________年後支付給乙方。
三、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積極配合乙方的設備安裝,以保證順利進行監控購銷合同範本監控購銷合同範本。
2、乙方提供的售後服務,工程交驗後,乙方對所提供的設備提供保修________年,甲方需專人管理設備,由乙方負責培訓甲方人員安全操作,熟悉產品性能太簡單和保養。
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協商解決,甲乙雙方如有任何一方違約,交仲裁裁決。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 自雙方簽字之日____日
最新買賣合同 篇27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公司(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簡稱乙方)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遵守自願、平等、公正、互惠和誠信原則,就中草藥植物精品綠化苗木的購銷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雙方遵循“公司+苗農=訂單林業”的經營模式〔即由______公司將零散的苗農組織起來,中草藥植物綠化苗木(半成品),數年後再由______公司回購中草藥植物綠化苗木(成品)〕,共同壯大中草藥植物精品綠化事業,實現公司與苗農雙贏的新局面。
一、甲方的責權利
1.保證銷售給乙方的苗木是經過馴化後的優質中草藥植物苗木,在正常情況下移栽成活率在100%左右,年增值率在30%左右;
2.保證在乙方將這些苗木種植後,按照事先約定的時間和價位回收,回購時不得賒欠;
3.回收年限爲______年,回收價爲______株/元,總量______株,總價______萬元;
4.在合同期內視情況,不定期爲乙方提供______支持;
5.爲乙方代辦苗木託運等事務,外包裝費、運費由乙方自理。
二、乙方的責權利
1.享有《____________林場(苗圃)》稱謂;
2.購買甲方半成品苗木時貨、款雙清,不得賒欠;
3.原則上無權自銷本訂單苗木,若要自銷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將承擔由此帶來的經濟損失;
5.爲甲方代辦苗木託運等事務,外包裝費、運費由甲方自理;
6.享有優於他人與甲方續簽合作合同的權益。
三、其他
1.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雙方簽章生效;
2.有效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出現協商解決不了的法律問題,由仲裁委員會仲裁;
4.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買賣合同 篇28
無論是買方還是賣方,都不希望買賣合同發生糾紛。因爲,買賣合同發生糾紛,它不僅僅會損失大家的時間,更會造成重大的金錢損失。那麼,發生買賣合同糾紛如何應對呢?下面就讓律師爲大家介紹一下吧!
(一)事先預防
無論是買方還是賣方,都應該簽署書面合同,書面合同應包括以下條款,標的物的名稱、數量、單價、貨物交付的時間及地點、付款時間及期限、質量標準、各方違約責任、爭議解決辦法等。對於房地產買賣合同來說,買方還應做好事前調查工作,查看目標房地產是否有其他權利限制,最好通過資金監管的方式保障交易安全;股權轉讓合同則應先聘請律師做好法律盡職調查工作、及會計師事務所做好財務盡職調查工作,另外在合同中要求賣方提供相應的或有債務擔保。
對於買賣雙方來說,都應及時做到合同履約管理工作,賣方應及時按照合同的.約定交付符合約定的標的物,買方應按照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貨款及受領標的物,另外對於買方來說應及時驗收貨物對於質量不符合要求的貨物可以依照合同的約定、或法律規定拒收。
(二)事後積極維權
買賣合同糾紛引發的訴訟時效爲2年,從知道和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計算,例如質量不合格應從發現質量不合格之日起計算,逾期付款應從應付款次日起計算,一般貨物買賣訴訟的管轄法院爲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房地產買賣合同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因此作爲需要維權的一方來說在合同中最好將爭議解決法院選擇在自己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尤其是異地貨物買賣中會節約大量的人力成本,否則只能按照法律規定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提起訴訟。
無論是賣方還是買方在產生糾紛後,第一要務是收集證據,和證據保全工作,因爲任何民商事訴訟,最終都是以證據爲基礎,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撐,最終可能會得到敗訴的結果。如果因賣方提供的產品質量問題導致受到損害,應及時採取證據保全措施,必要時進行現場公證,及聘請評估機構對損失進行評估,對於出賣方的產品應進行鑑定,努力做到證據保全。
事後積極維權的另一利器是及時採取財產保全,財產保全分訴前財產保全或訴訟過程中財產保全,訴前財產保全必須提供全額的現金或實物作爲擔保,訴訟中的財產保全上海法院一般提供不低於30%現金擔保,或100%的實物擔保,或法院認可的保證人保證,但是財產保全通常有超出預期的結果,一部分惡意拖欠的債務人,在進行財產保全後通常會主動和當事人聯繫,協商償還辦法,很容易在法院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另外及時採取財產保全也可以防止一部分債務人在訴訟後轉移資產,不至於勝訴後無法執行。
律師溫馨提示:當您遇到不懂的糾紛時,千萬不要擅作主張,一定要在第一時間聯繫律師,保留好對自己有利的證據,這樣才能避免受到不應該受到的損失。
最新買賣合同 篇29
合同號
甲方:小區 乙方:銘諾水暖行
一、 乙方安裝的產品及質量要求:
1、乙方安裝的公司的品牌散熱器,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2、乙方不得隨意更改售與甲方散熱器的’外觀尺寸型號。
二、甲乙方雙方對安裝散熱器應承擔的責任: 1、因暖氣片質量問題出現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乙方銷售的暖氣片,免費保修三年。
3、在保修期內暖氣片及配件出現質量問題乙方隨叫隨到準時維修確保甲方取暖安全。 4、因甲方人爲原因造成的損失不在保修範圍內由甲方承擔。
三、產品、型號、外觀、價格:
四、付款方式:
付款分兩次進行,合同簽訂後,預付總造價的40%,安裝完成後共餘額部分一次付清。 此合同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 年 月 日
最新買賣合同 篇30
(20xx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45次會議通過,根據20xx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民事審判工作中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等二十七件民事類司法解釋的決定》修正)。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爲正確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法律的規定,結合審判實踐,制定本解釋。
一、買賣合同的成立
第一條當事人之間沒有書面合同,一方以送貨單、收貨單、結算單、發票等主張存在買賣合同關係的,人民法院應當結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以及其他相關證據,對買賣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認定。
對賬確認函、債權確認書等函件、憑證沒有記載債權人名稱,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以此證明存在買賣合同關係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二、標的物交付和所有權轉移
第二條標的物爲無需以有形載體交付的電子信息產品,當事人對交付方式約定不明確,且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買受人收到約定的電子信息產品或者權利憑證即爲交付。
第三條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九條的規定,買受人拒絕接收多交部分標的物的,可以代爲保管多交部分標的物。買受人主張出賣人負擔代爲保管期間的合理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買受人主張出賣人承擔代爲保管期間非因買受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四條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九條規定的“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主要應當包括保險單、保修單、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產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質量鑑定書、品質檢驗證書、產品進出口檢疫書、原產地證明書、使用說明書、裝箱單等。
第五條出賣人僅以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款抵扣資料證明其已履行交付標的物義務,買受人不認可的,出賣人應當提供其他證據證明交付標的物的事實。
合同約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習慣以普通發票作爲付款憑證,買受人以普通發票證明已經履行付款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六條出賣人就同一普通動產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請求確認所有權已經轉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均未受領交付,先行支付價款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三)均未受領交付,也未支付價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七條出賣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機動車等特殊動產訂立多重買賣合同,在買賣合同均有效的情況下,買受人均要求實際履行合同的,應當按照以下情形分別處理:
(一)先行受領交付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均未受領交付,先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三)均未受領交付,也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買受人請求出賣人履行交付標的物和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等合同義務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四)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買受人之一,又爲其他買受人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已受領交付的買受人請求將標的物所有權登記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三、標的物風險負擔
第八條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的“標的物需要運輸的”,是指標的物由出賣人負責辦理託運,承運人系獨立於買賣合同當事人之外的運輸業者的情形。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負擔,按照民法典第六百零七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第九條出賣人根據合同約定將標的物運送至買受人指定地點並交付給承運人後,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負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在合同成立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標的物已經毀損、滅失卻未告知買受人,買受人主張出賣人負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一條當事人對風險負擔沒有約定,標的物爲種類物,出賣人未以裝運單據、加蓋標記、通知買受人等可識別的方式清楚地將標的物特定於買賣合同,買受人主張不負擔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四、標的物檢驗
第十二條人民法院具體認定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合理期限”時,應當綜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性質、交易目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標的.物的種類、數量、性質、安裝和使用情況、瑕疵的性質、買受人應盡的合理注意義務、檢驗方法和難易程度、買受人或者檢驗人所處的具體環境、自身技能以及其他合理因素,依據誠實信用原則進行判斷。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的“二年”是最長的合理期限。該期限爲不變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或者延長的規定。
第十三條買受人在合理期限內提出異議,出賣人以買受人已經支付價款、確認欠款數額、使用標的物等爲由,主張買受人放棄異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四條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一條規定的檢驗期限、合理期限、二年期限經過後,買受人主張標的物的數量或者質量不符合約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賣人自願承擔違約責任後,又以上述期限經過爲由翻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五、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買受人依約保留部分價款作爲質量保證金,出賣人在質量保證期未及時解決質量問題而影響標的物的價值或者使用效果,出賣人主張支付該部分價款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六條買受人在檢驗期限、質量保證期、合理期限內提出質量異議,出賣人未按要求予以修理或者因情況緊急,買受人自行或者通過第三人修理標的物後,主張出賣人負擔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七條標的物質量不符合約定,買受人依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條的規定要求減少價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當事人主張以符合約定的標的物和實際交付的標的物按交付時的市場價值計算差價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價款已經支付,買受人主張返還減價後多出部分價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八條買賣合同對付款期限作出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的約定,但該違約金的起算點應當隨之變更。
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買受人以出賣人接受價款時未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爲由拒絕支付該違約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責任,出賣人根據對賬單、還款協議等主張欠款時請求買受人依約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明確載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數額或者已經變更買賣合同中關於本金、利息等約定內容的除外。
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爲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違約行爲發生在20xx年8月19日之前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爲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違約行爲發生在20xx年8月20日之後的,人民法院可以違約行爲發生時中國人民銀行授權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佈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標準爲基礎,加計30—50%計算逾期付款損失。
第十九條出賣人沒有履行或者不當履行從給付義務,致使買受人不能實現合同目的,買受人主張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予以支持。
第二十條買賣合同因違約而解除後,守約方主張繼續適用違約金條款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處理。
第二十一條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以對方違約爲由主張支付違約金,對方以合同不成立、合同未生效、合同無效或者不構成違約等爲由進行免責抗辯而未主張調整過高的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當就法院若不支持免責抗辯,當事人是否需要主張調整違約金進行釋明。
一審法院認爲免責抗辯成立且未予釋明,二審法院認爲應當判決支付違約金的,可以直接釋明並改判。
第二十二條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違約造成對方損失,對方主張賠償可得利益損失的,人民法院在確定違約責任範圍時,應當根據當事人的主張,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第五百九十一條、第五百九十二條、本解釋第二十三條等規定進行認定。
第二十三條買賣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違約而獲有利益,違約方主張從損失賠償額中扣除該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四條買受人在締約時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標的物質量存在瑕疵,主張出賣人承擔瑕疵擔保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買受人在締約時不知道該瑕疵會導致標的物的基本效用顯著降低的除外。
六、所有權保留
第二十五條買賣合同當事人主張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條關於標的物所有權保留的規定適用於不動產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六條買受人已經支付標的物總價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賣人主張取回標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情形下,第三人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條的規定已經善意取得標的物所有權或者其他物權,出賣人主張取回標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七、特種買賣
第二十七條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的“分期付款”,係指買受人將應付的總價款在一定期限內至少分三次向出賣人支付。
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的約定違反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損害買受人利益,買受人主張該約定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八條分期付款買賣合同約定出賣人在解除合同時可以扣留已受領價金,出賣人扣留的金額超過標的物使用費以及標的物受損賠償額,買受人請求返還超過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當事人對標的物的使用費沒有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當地同類標的物的租金標準確定。
第二十九條合同約定的樣品質量與文字說明不一致且發生糾紛時當事人不能達成合意,樣品封存後外觀和內在品質沒有發生變化的,人民法院應當以樣品爲準;外觀和內在品質發生變化,或者當事人對是否發生變化有爭議而又無法查明的,人民法院應當以文字說明爲準。
第三十條買賣合同存在下列約定內容之一的,不屬於試用買賣。買受人主張屬於試用買賣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約定標的物經過試用或者檢驗符合一定要求時,買受人應當購買標的物;
(二)約定第三人經試驗對標的物認可時,買受人應當購買標的物;
(三)約定買受人在一定期限內可以調換標的物;
(四)約定買受人在一定期限內可以退還標的物。
八、其他問題
第三十一條出賣人履行交付義務後訴請買受人支付價款,買受人以出賣人違約在先爲由提出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情況分別處理:
(一)買受人拒絕支付違約金、拒絕賠償損失或者主張出賣人應當採取減少價款等補救措施的,屬於提出抗辯;
(二)買受人主張出賣人應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當提起反訴。
第三十二條法律或者行政法規對債權轉讓、股權轉讓等權利轉讓合同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沒有規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條和第六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參照適用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
權利轉讓或者其他有償合同參照適用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首先引用民法典第六百四十六條的規定,再引用買賣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三條本解釋施行前本院發佈的有關購銷合同、銷售合同等有償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合同的規定,與本解釋牴觸的,自本解釋施行之日起不再適用。
本解釋施行後尚未終審的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本解釋;本解釋施行前已經終審,當事人申請再審或者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決定再審的,不適用本解釋。
最新買賣合同 篇31
出賣人(甲方):身份證號碼:
買受人(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願將其擁有完全產權的位於XX市XX區園的房屋(房屋所有權證編號:__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以人民幣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萬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整(¥________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本合同簽定前,該房屋如有應繳納的一切稅費,概由甲方負擔。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其他稅費由乙方負擔。
三、簽定合同同時乙方願交三萬元作爲定金交給甲方。乙方通過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方式支付甲方購房款,購房款由乙方分三期付給甲方。第一期,在貸款銀行向乙方發出貸款承諾書時,乙方將30%首付房款存入銀行,並由銀行凍結,第二期在貸款銀行向乙方發放貸款之日由銀行將乙方所貸款項及30%首付款直接劃到甲方的賬戶中;第三期,在甲方交房時,由乙方一次性將餘款付給甲方。
四、甲方同意乙方以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方式支付房款,並作出如下承諾:
1、向乙方申請貸款的銀行或銀行認可的機構提供與貸款相關的`資料,簽署相關文件;
2、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時,應按照要求將房屋產權資料交付銀行或貸款銀行認可的機構持有。
五、如果乙方的貸款申請未獲貸款銀行批准,則雙方同意以下兩種方式解決該房屋的買賣事宜:
1、繼續履行協議,乙方一次性將購房款支付給甲方,(期限爲一箇月)。甲方收到房款五天內與乙方去辦過戶手續。
2、解除協議,甲方收取乙方的定金不與退還,甲方有權再次出賣本房。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作爲違約金陪償陪給乙方。逾期超過一箇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包括定金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五萬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作爲違約金賠償給甲方。逾期超過一箇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人民幣五萬元。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他項權利設定或其他產權糾紛以致影響到乙方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七、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2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最新買賣合同 篇32
甲方(買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供方):
法定代表人:
雙方本着保護動物,愛惜、尊重生命的人道主義精神,以誠信、公平、合理之原則,經雙方充分的平等協商,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寵物信息
雙方交易的寵物情況如下:
寵物品種: 犬/貓
出生: 年 月 日
性別:
毛色:
首次驅蟲: 月 日
驅蟲藥物:
首免疫苗: 月 日
疫苗種類:
保健診所:
轉讓價格:人民幣(大寫) (¥ 元)
(以下簡稱”寵物”)
二、付款與交接
1、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按轉讓價格支付轉讓款;
2、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寵物。
3、寵物交付地點:
附帶交付材料或設施(不再另行收費):
4、乙方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三、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本着爲寵物提供合適之生存環境,愛護寵物之目的,與乙方訂立該買賣協議。
2、甲方承諾購買的寵物交接完畢後,盡飼養人之義務,對被買寵物的生命存續期間的防疫、疾病、生育負有照料之義務,並對被買寵物的非正常滅失、受傷、疾病、死亡負有嚴格的、完全的過錯責任;
3、乙方有義務向甲方告知寵物健康狀況、性格、愛好、生活習慣等情況,爲甲方飼養購買的寵物提供必要的諮詢和協助;
4、甲方在交接寵物前,必須對此寵物的健康狀態作初步檢查。若發現健康方面的異常,立即告知乙方。
5、寵物在出售後十五天內出現傳染性疾病“犬瘟熱”、“犬細小病毒”致命傳染病問題(注:須在指定保健診所使用“韓國RAPIGEN”傳染性疾病檢測試紙板進行測定),乙方承擔犬隻的全部治療費用或爲甲方更換同等價格的寵物。寵物售出十五天直至以後,乙方不再承擔上述寵物的任何責任。
6、若非寵物健康原因,甲方在購買該寵物後五天內請求退換,則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寵物轉讓價格的 %作爲違約金。
四、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應向本合同簽訂地( 市 區)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五、附則
1、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最新買賣合同 篇33
甲方:
乙方: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傢俱名稱(文本中所指傢俱包括生活傢俱和辦公傢俱)單價:元
總價款爲人民幣:375,000.00(大寫:叄拾柒萬伍仟元整)。
第二條定做傢俱圖紙提供辦法及要求:按圖紙施工。
第三條質量標準:按圖紙要求,符合行業標準。
第四條交貨方式、時間及地點:乙方自提;甲方送貨,送貨費用由甲方承擔。交貨地點:乙方指定地點。
第五條驗收及三包期限:對於傢俱的數量、結構、顏色等表面瑕疵,乙方應在交貨時當場提出異議;對於其他質量問題要求三包的,應按照《____市傢俱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辦理。
第六條付款方式、地址、時間:簽定本合同時預付定金人民幣柒萬伍仟元整(75,000.00),剩餘貨款人民幣叄拾萬元整(300,000.00)。
第七條甲方交貨後,定金抵作貨款。乙方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甲方違約中途解除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一方遲延送貨或提貨的,應每日向對方支付遲延部分傢俱價款1%的違約金;
(二)無。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調解解決或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訴解決;協商、調解、申訴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約定事項:無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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