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產銷售合同(精選3篇)

商品房產銷售合同 篇1

  出售方(稱甲方):_________

  購買方(稱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_________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制定。

  第二條 甲方經_________市人民政府文件批准,取得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地段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_________結構,定名爲_________,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 乙方自願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_________座(幢)樓_________單元,建築面積爲_________平方尺,佔地(分攤面積_________平方尺)由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2)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3)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_____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爲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爲_________元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付款:帳戶名稱: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_______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_________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_________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_________市建築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後甲方應將乙付款現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 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後,由_________市房管部門發給房產權證書,業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並依照國家和_________省對_________的有關規定,享受優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_________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佔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乙方所購樓宇,如發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爲,應經____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後,由_____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並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如發生糾紛,雙方應本着友好精神協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_____仲裁機構

  仲裁或___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共_________頁,爲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銷售合同範文3

  賣方(下稱甲方):

  姓名: 國籍/地區: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居間方(中介方):

  營業執照號碼:

  聯繫地址:

  法定代表人: 居間備案證號:

  聯繫(人)電話: 傳真:

  買方(下稱乙方):

  姓名: 國籍/地區: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買方:(下稱乙方):

  姓名: 國籍/地區: 電話:

  身份證/護照號碼: 郵政編碼:

  地址:

  所佔份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市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居間人居間服務幫助下,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的買賣,訂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房地產買賣部分

  第一條(出售標的)

  甲方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於

  該房地產轉讓時,出賣人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的權利與義務同時轉移。

  該房地產約定交付的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見附件一。

  第二條;(房地產抵押現狀)

  買賣雙方均清楚該物業產權現狀並確認該物業是以現狀出售,該物業產權現狀爲以下第種:

  1、已辦理商品房房地產證,沒有設定抵押,賣方對該物業享有完整的所有權。能完全支配及處理。

  2、處於抵押狀態,抵押權人爲 。抵押權人同意賣方出售該房地產。見附件。

  3、處於抵押狀態,買方同意於簽署合同之日 天內還清貸款,辦妥解除抵押登記手續,雙方同意並將房地產證原件託管於居間方或者居間方指定擔保公司作爲辦理過戶手續之用。(若買方需委託擔保公司擔保融資贖樓,則賣方須於簽署本合同之日起 天內出具全權

  第三條、(房地產租約現狀)

  雙方均清楚本房地產之上所附租賃債務現狀並同意以下第 種處理辦法。

  1、該物業沒有租約。

  2、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 年 月 日止。租金爲 元/月,押金爲 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於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賣方在實際交付房地產時處理與承租人的租賃關係事宜。

  3、該物業之上存有租約,其租期到 年 月 日止。租金爲 元/月,押金爲 元。承租人已書面放棄優先購買權。賣方須於合同簽訂日將承租人的放棄優先權的書面文件原件交予買方。雙方同意由買方處理與承租人的有關剩餘租期事宜。賣方所收取的押金轉交予買方。剩餘租期的租金由買方收取。

  第四條(附着於物業之上的戶口)

  本物業之上所附着的戶口(無論是出售人自已的還是別人的),出售人保證於收到房地產成交全部價款之日起 日內遷出,否則,買方有權要求其遷出。同時賣方可按本合同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 向買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物業轉讓價格)

  甲方自願將上述房地產出售給乙方,轉讓價爲 。該成交價不含稅費。

  第六條、(交易定金和履約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買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小寫: )定金不得高於成交價的百分之二十。

  爲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物業和結清所有費用,雙方協商同意在房款中暫扣 元作爲履約保證金。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時進行結算。

  第七條、(稅費承擔)

  按政府有關規定,買賣雙方需另付稅費:⑴營業稅;⑵城建維護稅;⑶印花稅;⑷所得稅;⑸契稅;⑹增值稅;⑺產權登記費;⑻權籍調查費;⑼公證費;(10)評估費、

  (11)律師費、(12)保險費、(13)抵押服務費。(14)土地使用費;⒂其他: 。(以實際發生的稅、費單爲準) 經雙方協商,其中:

  1、買方支付上述 項;

  2、賣方支付上述 項。

  第八條(買方付款方式)

  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約定買方按下述第 種方式給付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樓款(ab兩種方式選取其中一種)

  a、一次性付款

  雙方同意,買方須將除定金、履約保證金之外的樓款人民幣/港幣

  1、買方須將首期款(不含定金)人民幣/港幣 元整(小寫 )於 年 月 日之前交由雙方指定的銀行監管;

  2、買方於 年 月 日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並配合銀行進行貸款調查,審查和審批等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爲準,放款時間爲銀行約定時間交付予賣方。

  如買方支付首期款之餘額少於交易價格與銀行承諾發放貸款的差額之餘額,則首期款金額應相應增加,買方須於銀行出具承諾貸款函後三日內補足並交由雙方指定銀行監管。

  3、分期付款: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全部房地產價款的百分之 ,即人民幣 元。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全部房地產價款的百分之 ,即人民幣 元。

  買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支付扣除履約保證金後的餘款人民幣 元。

  第九條 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照逾期時間和欠款比例,分別處理

  a、逾期在90日內(含90日的),或逾期超過90日但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未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部支付應付款之日起,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該筆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b、逾期超過90日後,且未支付到期價款的金額達到全部價款的五分之一的,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支付全部價款或者在該款項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賣方解除合同的,買方按累計應付款的百分之十向賣方支付違約金。賣方應當返還已付的全部購房價款。買方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賣方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日之次日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方按日向賣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是指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2、(雙方自行約定的處理辦法)

  第十條 (房地產交付)

  乙方應當於 將上述房地產交付予買方。在交付房屋時,應當履行下列第 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具體情況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交接該附表一中所列物品。

  2、買賣雙方在房屋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上簽字。

  3、移交該房屋鑰匙。

  第十一條(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合同另有約定的特殊情況外,賣方未按本合同第 條約定的期限將本房地產交付買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一、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在90日內(含90日),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每逾期一日,應向買方支付相當於房地產總價款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90日的,買方有權在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日起半年內解除合同。買方解除合同的,賣方應當退還全部已付購房款和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同時,賣方按本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十向買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買方因本次交易所發生的佣金、贖樓費、稅費等等一切相關費用;

  3、逾期超過90日,買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但自約定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本房地產總價款爲基數以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二、雙方約定的其方式

  第十二條、物業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房前,應將附隨於該物業的水費、電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費、垃圾清運費、煤氣費、電話費等費用結清,結清單據須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履約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三條(產權轉移登記)

  甲、乙雙方自所籤房地產現售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申請預告登記,預告登記後 日內雙方應攜帶房地產證書到房地產權登記部門辦理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在房地產轉讓過程中發生的各項稅費,均依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交納。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辦理《房地產證》的有關稅費,按雙方所約定處理。未有約定的,按國家、省、市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二部分 居間服務部分

  第十四條(居間服務內容)

  (一)、居間方爲買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接受購房意向委託併爲買方聯繫合適物業;

  2、陪同買方看房;

  3、向買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賣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於房地產權狀態、現狀、房價、房地產所附着的學位及戶口、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事項)

  4、對所售房屋進行產權事項的調查。

  5、促成買賣雙方交易完成,協助辦理交接房事宜。

  6、協助辦理向銀行抵押貸款事宜。

  (二)居間方爲賣方提供的服務內容

  1、接受賣方售房意向委託併爲賣方聯繫合適買家;

  2、向賣方準確傳達或報告買方的真實意圖(包括但不限於房價、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等)

  3、促成買賣雙方交易完成,協助辦理交接房事宜;

  4、協助賣方辦理贖樓事宜。

  第十五條(前期佣金收取)

  1、居間方在本居間合同生效時,有權向買方收取前期佣金總計(大寫) 元。(不超過買方應交佣金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未完成產權過戶,則此前期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2、居間方在本居間合同訂立時,有權向賣方收取前期佣金總計(大寫) 元。(不超過賣方應交佣金總額的百分之三十),如買賣雙方未能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或未完成產權過戶,則此前期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第十六條(後期佣金收取)

  1、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有權向買方收取後期佣金人民幣(大寫) 元。如買賣雙方最終未能完成該房地產產權過戶,此後期交易佣金無需退還。因居間方原因導致除外。

  2、居間方在買賣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有權向賣方收取後期佣金人民幣(大寫) 元。雙方最終未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

  1、賣買雙方利用居間方所提供信息、條件、機會等信息交易平臺,私自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或者中途委託其他中介公司的,買賣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居間方有權要求買賣雙方支付交易服務費和佣金。

  2、因賣方過錯或違約,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交易不能促成的,賣方需支付居間方雙倍交易服務費和雙倍佣金。買方可要求賣方賠償已經支付的交易服務費與佣金損失。

  3、因買方過錯或違約,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交易不能促成的,買方需支付居間方雙倍交易服務費和雙倍佣金。賣方可要求買方賠償已經支付的交易服務費和佣金損失。

  4、因居間方原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未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對買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務費進行雙倍賠償。

  5、因居間方原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未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對賣方按已支付的交易佣金和交易服務費進行雙倍賠償。

  6、因不可抗力因素致房地產買賣合同不能簽訂或者房地產產權未能過戶,居間方應於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後五個工作日內退還買賣雙方交繳的交易服務費和佣金。

  第十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本合同與其他文件的衝突解決)

  於本合同之外三方在談判中的聲稱、理解、承諾以及協議之內容,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二十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頁數爲 頁。合同附件爲合同重要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買賣雙方應於各附件每頁簽字確認。

  第二十一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之一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送達)

  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地址即爲送達地址。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產銷售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將其所有的房屋出賣給一方一事,協定如下:

  一、房產基本情況:(寫明產權號、房屋坐落位置,具體按照《房屋所有權證》書寫)

  二、房屋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次付清(具體方式可以自行約定)

  四、房屋交付時間:甲方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將上述房屋交付給乙方。並在交付後五日內同乙方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也可以約定先辦理過戶手續再實際交付,具體方式可以自行約定)

  五、房屋轉讓後,該房屋佔用的土地使用權一併轉讓。

  六、雙方願按國家規定交納稅、費,具體稅費有甲方承擔。(有哪一方承擔可以自行約定)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稅務部門一份,房管部門一份。

  八、協議生效後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的義務。如有違反,違約方應按房屋價格的2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九、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互讓的態度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雙方願向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可以不約定向哪個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申請,不約定則向法院訴訟)

  十、補充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可以約定雙方人爲應該補充的事項)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商品房產銷售合同 篇3

  市場部人員深入街頭巷尾,不斷開發新的客戶。爲了避免內場與外場因客戶歸屬問題引起不必要的分爭,特製定本細則與處罰辦法,以明確內場與外場的有效客戶,保障銷售員的合理利益,讓九天的案場團隊與市場部團隊展開良性競爭與合作,兩駕馬車齊頭並進,讓九天的銷售業績全線飄紅!

  一、 內場與外場客戶認定

  1、所有來訪客戶統一有效期爲10天,10天內如無跟蹤回訪記錄則視爲無效。

  2、所有來電客戶統一有效期爲15天,15天內如無跟蹤回訪記錄則視爲無效。 3、所有跟蹤回訪中的客戶下單週期爲40天,如在40天內客戶沒有下單,則視爲無效,該客戶自動轉移其他銷售員繼續跟蹤。

  4、外場人員次日9點鐘之前將前日的有效客戶的.姓名、電話號碼等詳細信息統一以電子版形式發給案場主管存檔。外場存檔客戶和內場登記客戶若有重複,以第一時間第一接待人爲準。(夫妻、男女朋友、兒女關係只認準第一人)

  5、市場部人員如在次日有效客戶電子版未發送給案場主管之前,有效客戶自行到售樓部上訪者,市場部人員應第一時間以手機短信形式將客戶信息發送給案場主管備案,備案後該客戶仍爲市場部有效客戶。如未及時備案,則視爲無效。

  二、活動期間客戶歸屬認定

  1、活動當天成交老客戶,如由銷售人員本人接待成交的,業績屬於個人;

  2、活動當天成交老客戶,如不是銷售人員本人成交的,業績歸還原銷售人員;

  3、活動當天成交新客戶,業績屬於新客戶接待人員;

  4、外場活動當天市場組人員登記客戶信息屬市場組集體所有;

  三、違規處罰辦法

  1、如發現內場銷售人員與外場銷售人員相互串通,將場內銷售轉爲場外的,一經覈實,雙方

  均以開除處理。

  2、經覈實的該筆違規銷售提成公司全額罰沒,作爲全體銷售員素質培訓基金。

  3、由該違規行爲引起的一切損失由當事人負責。

  4、任何一名銷售員在瞭解到接待客戶爲其他銷售員的有效客戶時,要第一時間移交客戶,如知情後仍然跟蹤回訪,則視爲惡意搶單,公司覈實後將對當事人進行開除處理。

  此細則和辦法從20xx年1月18日起正式執行。

  浙江九天房地產顧問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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