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勞務服務協議(精選3篇)

出國勞務服務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人員的有關事宜,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應乙方聘請,甲方同意從內地選派_________名勞務人員前往香港乙方公司工作。

  2.甲方派遣勞務人員(以下簡稱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期限爲_________個月。

  3.勞務人員的年齡爲_________至_________週歲,並具有_________畢業文化程度。

  4.勞務人員須身體健康,須經內地縣級以上醫院體格檢查(包括肺部X光檢查)合格。

  女性人員臨赴港前應提交縣級以上醫院的未孕證明。

  5.勞務人員須在技術專業水平方面符合乙方要求,並經乙方考試或其他形式考覈認可方可派出,考試或考覈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6.乙方與甲方勞務人員個人之間所簽訂的僱傭合約必須採用香港有關當局規定的標準合約《聘用外地僱員的僱傭合約》,該合約作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工資和其他待遇

  1.勞務人員與香港當地僱員實行同工同酬的原則。

  本合同僱傭的勞務人員底薪爲:工種_____________;人數_________;每人月工資_________(港幣)元。

  2.乙方對勞務人員工資每月結算一次。

  乙方須以自動轉賬方式將工資直接存入以勞務人員名義開立的銀行賬號內。

  3.勞務人員除上述薪酬外,還享有與當地同等職位僱員一樣的獎勵、增薪和其他應有的福利待遇。

  如果同一公司內並無相等的職位,則與其他公司相等職位的本地僱員相等。

  4.合同期內,若因企業臨時停產、息業或其他乙方原因,致使勞務人員暫時不能工作,乙方須照常支付該期間內的基本工資和待遇;如提前解除合同,乙方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或支付7天工資作爲代替通知金。

  第三條 工作時間、休假及加班待遇

  1.勞務人員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6天,超時工作,乙方須按香港現行勞工法例及當地同等人員標準付給勞務人員相應的報酬。

  2.勞務人員享有香港法定的有薪節、假日。

  節假日加班與當地僱員享受同等待遇。

  3.勞務人員服務滿一年,可磧兇釕?天有薪年假。

  第四條 勞保福利待遇

  1.乙方負責爲勞務人員提供適當的住宿,住宿條件須符合香港有關規定並經甲乙雙方共同覈定。

  2.勞務人員由於受僱及在僱傭期內遭遇意外而受傷、患上職業病或發生有關醫療事宜,乙方應負責一切必需的醫藥費及住院費,並支付補償。

  此條款自勞務人員抵港之日起生效。

  3.勞務人員享有與當地人員同等的醫療服務和職業意外、人身意外及職業疾病醫療保障,由乙方按照香港現行法例負責購買保險及承擔所需費用。

  4.如醫生證明勞務人員因生病或受傷不適宜再繼續受僱,乙方便應將勞務人員遣返並立即通知甲方,並承擔有關費用及傷遣費。

  5.勞務人員在合同期內發生意外,乙方須按保險條例負責爲勞務人員向保險公司索賠。

  如意外死亡,乙方須負擔將勞務人員遺體及個人物品運返其居住地的運輸費用。

  6.勞務人員工作所需的勞動保護用品,由乙方免費提供。

  7.勞務人員在香港工作的所有稅收,均由乙方負責申報,按香港現行稅法執行。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負責在內地初選所需各類勞務人員,安排時間由乙方面試考覈;

  (2)負責安排覈定人員到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身體,辦理體格合格證明書;

  (3)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出境的一切手續;

  (4)教育勞務人員嚴格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規、社會公德,遵守合同和乙方有關的規章制度。

  2.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勞務人員入境、工作安排、居留許可等手續並承擔所需費用_________港幣,此費用自簽約時交付;

  (2)乙方負責勞務人員體檢的費用;

  (3)乙方負責勞務人員從內地居住地至香港及於合約終止或屆滿時返回原居地的旅費;

  (4)負責合同期內對勞務人員在香港期間的管理;

  (5)負責勞務人員滿一年後延期簽證費用,該項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駐香港簽證處當時的規定支付;

  (6)負責在規定的14天內安排因停產、息業、破產、或其他原因被解僱的勞務人員返回內地。

  第六條 勞務人員的責任和人員的更換

  1.勞務人員的責任

  (1)必須遵守香港現行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

  (2)遵守甲方和乙方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本合同的條款;

  (3)合同期內,不準私自變換工作另行求職或兼職;

  (4)不得與任何人發生借貸關係;

  (5)合同期滿,必須按時回內地,不準以任何理由滯留不歸;

  (6)遵守廠規和公司規章制度,不準罷工或以其他形式怠工。

  2.人員更換,如發生下列情況,經甲乙雙方確認後,可以遣返或更換人員:

  (1)勞務人員申請與香港居民、永久性居民或遊客結婚;

  (2)涉及非法或不道德行爲,不宜繼續工作;

  (3)不履行或破壞合同;

  (4)懷孕;

  (5)因病需長期治療,不能繼續工作。

  3.屬以上(1)~(4)款的情況,如與乙方有關,路費及所發生的費用應由乙方負責;如與乙方無關,路費由被遣返的勞務人員自負,屬第(5)款的情況,路費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合同的生效、終止和延長

  1.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按雙方簽字之日起並經甲方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有效期從勞務人員進入香港之日起兩年內有效。

  2.合同到期如需續約,甲、乙雙方需提前兩個月協商續訂。

  勞務人員到期後須返回內地;續約後乙方所需人員,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協商作出安排。

  3.合同生效後不準單方面終止。

  如單方違約,須支付對方爲此而付出的費用並加付工人一箇月工資。

  4.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雙方可協商終止合同:

  (1)香港新的法律、法規、條例以及香港政府新的政令使得合同爲非法或本合同規定的勞務人員不能繼續受僱;

  (2)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戰爭、自然災害等)使得合同無法執行。

  本合同如在上述情況下終止,乙方則負責安排勞務人員回內地並負擔所需費用。

  第八條 仲裁

  因執行本合同所引起的任何爭議,由簽約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仍不能解決,將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訴方所在地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爲最終裁決,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出國勞務合同樣本三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海南省人事勞動保障廳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一)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乙方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

  崗位(工種)工作。

  (二)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 。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 爲週期,總工時 /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爲同意。

  (四)甲方每月 15 日發放工資。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 社會保險及其他福利待遇

  (一)如退休人員,原單位有社會保險人員,個人帳戶繳交社會保險人員等,甲方將不負責繳交社會保險。

  乙方可選擇以下( )繳納社保方式:

  A、甲方承擔(個人部分自已承擔);B、自已安排。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八條 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國家及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 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海南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其他需要約定的事宜:

  甲方(公 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出國勞務服務協議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甲方的願望,乙方同意派遣中國、技術工人、行政人員(翻譯、廚師)在_______國工作。具體人數、工種、工齡和月工資見本合同附件(略)。該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乙方人員出入中國國境和過地間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乙方人員出入______國國境的簽證和在_________國境內所需辦理的居留、勞動許可證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並負擔其費用。

  第三條工資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工作期間,由甲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人員支付每月的工資。

  2、凡工作不滿一箇月的乙方人員,按下列公式計算:不滿一箇月的工資月工資30天工作天數(包括週日和官方假日)。

  3、上述工資應以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國之日起到離開_________國之日止計算。

  4、乙方於每月末將乙方人員該月的工資,包括加班費,列具清單提交甲方,甲方於清單開出之日起三天內按清單所列金額的75%以美元支付,並按當天牌價電匯給_________銀行總行營業部中國_________公司_________帳戶,並按_________國_________銀行的規定負擔共手續費。同時書面通知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

  5、甲方將乙方人員工資和加班費的25%以_______國______貨幣支付並匯給中國駐_________國大使館經濟參贊處在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帳戶。

  第四條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從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__的旅費,並負責將此費用匯到上述乙方帳戶。乙方人員從_________回到_________,由甲方透過_________航空公司向乙方人員帶給機票。甲方負責乙方人員只限往或返單和的行李超重費,其重量爲20公斤。

  第五條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乙方人員的住宿費。在工作期間和加班時光帶給從居信地到工地的交通工具。負責國營醫院的醫療費。

  2、乙方人員的工資和加班費不交所得稅。

  3、甲方爲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家保險公司投保生命保險。其保險費每人爲_________(貨幣及數量)。

  4、甲方向乙方人員帶給工作服和工作所需的工具。

  5、甲方帶給的信房,包括水、電、空調和必要的傢俱、牀和牀上用品。

  6、乙方人員的居住面積如下:

  (1)組長、工程師、技術員、行政人員爲8-10平方米;

  (2)其餘人員爲4-5平方米。

  7、甲方向乙方帶給廚房所用的炊具和旨在自我用飯所需的餐具。

  第六條工作時光

  1、乙方人員每週工作六天,每一天工作八小時。

  2、根據工程需要、甲方需要乙方人員加班時,加班工資按下列比例計算:

  平時加班爲日工資的150%。周假日加班爲日工資的200%。

  第七條休假

  1、乙方人員享受週日假和_________國官方規定的節假日爲_________天。

  2、乙方人員每年享受帶薪休假三十天。如乙方不願享受上述假期或享受部分天數,甲方應向乙方帶給報酬,其工資按下列方法計算:月工資30假期工作天數。

  第八條甲方權利

  1、根據總利益的要求,甲方有權在任何時光內終止本合同,在這種狀況下乙方人員應享受三個月或本合同所餘期限的工資,但以最短的時光爲準。乙方人員有權享受回_________的’機票。

  2、在乙方願望以外的原因而停工,如斷電、斷水、材料供應不足等,在停工期間甲方照付乙方人員的工資。但根據工作需要,甲方有權使其在其它項目上工作。

  第九條在緊急狀況下,(乙方在國內其家庭人員死亡)甲方在得到乙方書面通知後,對有事人員給予兩個月的緊急事假,並向其支付代替平時總假期的報酬。超過兩個月期限沒有工資,對此乙方負責其旅費。

  緊急事假,超過兩個月的時光,乙方應在兩個月結束後的一箇月內予以替換,並負責替換者的旅費。

  第十條乙方人員因工作生病或傷殘,甲方在兩個月內負責支付在_________國內的醫療費和全部工資。如在兩個月內不能痊癒,乙方應負責替換,在此狀況下的一箇月內甲方負責傷者回_________的旅費和替換來_________的旅費。同樣,甲方將根據_________告的規定對傷病者給予補償的各種措施。

  在_________期間,乙方人員如發生死亡,甲方應辦理一切喪葬或遺體火化以及遺體或骨灰運回_________的一切善後費用。還有行李及遺物運回的費用。如因工作而死亡,按照_________國保護法的規定向死者家屬支付撫卹金。

  第十一條乙方義務

  1、乙方人員在_________服務期間,應遵守_________國現行法律和規章制度,要保守機密,不泄密,在其執行任務期間或合同結束以後不作有害甲方利益的事。乙方人員應尊重_________當地的風俗習慣。

  2、甲方應爲乙方人員帶給工作方便,不幹涉其工作時光以外和住地內的社會活動自由,尊重乙方人員的生活習慣以及對推動工作的良好推薦。

  第十二條合同期限

  1、服務期爲________年,從乙方人員到達_________地算起,其間包括乙方人員在_________國內或國外所享受的假期。

  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滿後根據甲方要求,經乙方同意能夠延長。

  3、當本合同延期後,乙方人員在工作________年後,月工資增長百分之十五。

  第十三條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甲方有權撤換其不稱職的任何人員,乙方要在甲方通知後的一箇月予以替換,不給任何費用。

  在合同期內,乙方人員擅自放下工作,將不給予機票待遇,但由於執行工作而生病,且有醫療證明者除外。

  在本合同簽字期內或簽字後,凡乙方已在_________的人員,不享受從_________到_________機票。但甲方按本合同規定在工作結束時,負責其從_________至_________的旅費。

  甲方不允許乙方人員在工作以外的時光幹私活或任何方面的自行開業。

  第十四條自工作開始,甲方向乙方支付二個月的預付款,並在四個月內償還。乙方人員抵達_________後,_________國現行出差補貼規定適用於乙方人員。

  第十五條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事故的一方應在十五天內電報通知另一方並提由當地公證機關出具的有效證明,經雙方協商決定後,能夠免除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職責,亦可商定補救辦法的補充協議,以付諸實施。

  第十六條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任何一方或雙方違約都務必承擔職責,負責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七條爲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雙方應相互帶給履約合同的銀行擔保書,或協商約症其它形式的擔保。

  第十八條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

  第三者。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簽字日期:

出國勞務服務協議 篇3

  (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簡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委託本單位(姓名)爲代理人與(單位、姓名、性別、出生年月、住址)(簡稱乙方),就甲方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根據人才培養和事業發展的需要,派遣乙方出國留學,乙方按受甲方的派遣。

  第二條 甲方派遣乙方以 身份赴 國留學,期限爲年個月(自出國之日起計算)。

  第三條 甲方指導乙方制訂具體的留學計劃,甲方和乙方商定的留學內容是:

  乙方須達到的留學目標爲: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出國留學期間,指定(姓名、單位、職稱)

  對乙方給予必要的業務指導。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留學期間在國內的直系親屬,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給以必要的關心和幫助。

  第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政策規定,保證乙方在如下方面的待遇:

  乙方爲(國家或單位)公派出國留學人員;

  出國置裝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出國國際旅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國外學習生活費(金額)、醫療保險費(金額)及支付辦法:

  在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期限內國內的工資:(照發或不發);

  回國休假待遇(提供回國旅費或不提供);其他待遇:

  回國後的經費結算辦法(包括乙方在國外留學期間取得外國資助的結算法):

  第七條 甲方在乙方回國後,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並積極創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乙方的作用。

  第八條 乙方保證按本協議書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在國外努力完成學業,並按期回國服務。留學期間每個月向甲方報告一次學習情況。

  第九條 乙方抵達留學所在國後,一箇月內中國駐該國使、領館報到。乙方在國外期間,保證遵守中國法律和中國對出國留學人員的規定,遵守所在國的法律。

  第十條 乙方無論因何種理由中止、延長留學期限或改變留學內容,均應至少提前三個月通過中國駐留學所在國使、領館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甲方批准,不得改變。

  第十一條 乙方留學期滿回國後,應在一箇月內向甲方報到,按甲方規定辦理有關手續。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向甲方提交書面的留學總結、學術報告(或科研論文、科研成果報告)。

  第十二條 乙方有責任回國後至少在甲方工作年。縮短工作年限,由甲方決定。

  第十三條 甲方在認爲必要時,有權決定將本協議書的副本經由我駐外使、領館提交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協議書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要求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責成甲方執行本協議書,賠償損失等。必要時,乙方可向中國的司法機關起訴,追究甲方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書時,甲方將根據乙方違約情況,對乙方批評教育,或給予行政處分,或停止公費待遇,或停薪留職,或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將乙方違約的事實通知乙方留學所在國的有關部門或個人,或向司法機關起訴,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經甲方同意,由(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務)

  爲乙方出國留學的國內保證人、保證乙方執行本協議書。保證人須與乙方經常保持聯繫,每半年向甲方介紹乙方執行協議書的情況;如乙方違約,保證人須認真協助甲方追究乙方的責任。在乙方違約而保證人又未履行自己職責的情況下,保證人須承擔本人經濟收入能承受條件下的經濟責任。

  甲方與保證人因保證事項而發生糾紛時,經雙方同意,可由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裁決。

  第十六條 本協議書自公證之日起生效,簽字各方保證遵照執行。有效期限至本協議書第十二條規定的工作年限期滿時止。

  必要時,經甲方、乙方、保證人三方協商一致後,可對本協議書進行修改或補充。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持兩份,乙方和乙方的保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字)

  或甲方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

  (簽字)

  甲方公章乙方保方人(簽字)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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