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精選33篇)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1
甲方:
乙方:山東銘星律師事務所
甲方委託乙方催要欠款(或借款),乙方指派 律師代理,現就有關事項作出如下約定,希共同遵守。
第一,甲方將欠條或借條原件交給乙方或乙方代理人,乙方或其代理人給甲方出具收條。
第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爲落實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負擔,訴訟費由甲方負擔。如債務人自然情況及確切住所不能落實,或乙方發現債務人無償還債務能力,乙方可隨時終止合同,將欠條或借條原件歸還甲方。
第三,代理費按每次收到債務人歸還欠款或借款的百分之三十收取,如債務人以貨抵款,貨物可分割的,雙方各分一半;貨物不可分割的,變賣後所得價款雙方各分一半,處理貨物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分擔。
第四,在合同訂立後,甲方不能避開乙方私自與債務人和解,或私自收取欠款或借款,否則,應賠償乙方損失,並應付給乙方欠款或借款全額百分之三十的代理費。
第五, 乙方應於收到欠款或借款三日內將款項交給甲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第六,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第七,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風險代理合同
(20xx)律 民字第 號
(以下簡稱甲方)因與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 山東銘星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該案執行階段的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執行階段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並提供相關法院裁決資料,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執行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運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執行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爲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爲:
1、代爲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爲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爲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七日內向乙方交納律師手續費人民幣 元(請求金額的1%),交納差旅費 元(請求金額的’1.5%),複印費、材料費、通訊費100元。本案所需訴訟費、申請執行等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再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15%作爲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師費全部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臨沂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 本案執行過程中可能會受到相關方面的干擾,對此本所不承諾本案的執行標的能夠得到完全實現。
2、本案賠償範圍和損失數額最終的認定以法院生效判決認定的爲準。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最有利於委託人的方法計算投資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持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低,甚至低很多。
4、該案件可能在很長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5、其他暫時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併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山東銘星律師事務所
地址: 地址:臨沂市沂蒙路326-4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二○○六年 月 日 二○○六年 月 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2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執業(或資格)證號:
現甲、乙雙方就何女士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之訴達成如下委託協議:
1、在受害人何女士的傷殘等級維持一箇九級、一箇十級不變的情況下,甲方應獲得的賠償金和乙方應獲得的報酬作如下特別約定:訴訟(含審理、執行程序)終結後甲方應獲得賠償責任方(含肇事司機劉奶奶及保險公司)賠付金額內的保底現金人民幣玖萬元(不含住院期間和出院後產生的住院費、檢查費、醫藥費、治療費等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以及鑑定、評估費用),超過保底金額玖萬元人民幣之外的部分(應從中剔除已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及鑑定、評估費用),雙方五五分成,甲方不再支付其它律師服務費。若賠付總金額(剔除已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及鑑定、評估費用)低於玖萬元人民幣則按第2條支付同等金額代理費。
2、若受害人何女士傷殘九級不成立,乙方僅收取甲方訴
3、訴訟終結後,付款方式爲賠償方(肇事司機劉奶奶及保險公司)直接支付給甲方,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4、因本案訴訟產生的’費用(含一、二審及再審),包括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查檔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伙食費、鑑定費等一切合理必要支出費用由乙方支付負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費用。
5、乙方的代理權限爲一般代理。
6、訴訟期間,因甲方有合理懷疑且不滿意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甲方可隨時終止代理關係,因訴訟已發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不得因此向甲方舉張任何權利。
7、本協議共一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本協議內容不得添加、塗改,自雙方簽字(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3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風險代理。
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民法典》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達成如下風險代理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擔任甲方委託代理人。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託第三人代理或處理法律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
甲方單方委託第三人,視爲乙方已經完成全部受託任務,甲方承諾按照約定的標準全額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二、乙方律師必須嚴格依法、勤勉盡責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
如果甲方捏造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或者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結果,利用乙方律師名義從事違法活動的,發現甲方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應依約支付律師服務費用。
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依約所收取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向甲方追償尚欠所約定的代理費用和相關損失。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爲:代爲立案,代爲出庭,代爲陳述事實,代爲舉證、質證,代爲參加法庭調查、辯論,代爲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爲和解、調解,代收法律文書,代爲申請執行,代收執行款項及財物,代爲通過非訴訟的方式案外和解、收取款項等。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五、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
六、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律師風險代理費用及相關辦案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數額約定如下:
1、本案訴訟請求標的爲__________元。
乙方按從對方或法院執行庭實際收回金額的30%收取案件代理費(如收回__________元,律師代理費爲__________元), 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數額分次結清。
如收回實物,按法院執行庭覈定的實物金額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費。
甲方在收取款項(或實物)的同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支付代理費的,乙方可從收回甲方的款項中扣除或對實物行使留置權。
2、甲方同意將全部回款直接匯入乙方帳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名: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乙方扣除約定律師代理費用後,將甲方款項匯入甲方本人開戶賬戶;
3、甲方向乙方預交手續費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於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付清,該費用收取後不退回不扣除。
4、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承擔:因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文件製作、資料彙總、複印、市內交通、國內通訊、差旅費、查檔費、訴訟費等費用;應由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七、乙方代理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處理受託法律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
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向乙方代理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代理律師說明。
乙方代理律師有義務爲其保密。
九、訴訟過程中,未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另行委託他人代理、單獨撤訴、單獨與_______________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雙方風險代理合同,視爲乙方完成代理任務,甲方應按照第四條約定訴訟請求的數額和約定代理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拖欠代理費用的,每日按應付代理費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爲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
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應由乙方律師決定,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市____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託法律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託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三、甲乙雙方如一方要求解除或補充或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協議。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承辦律師: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與一案,特委託乙方爲其代理,爲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與一案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爲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爲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委託權限
乙方代理的權限在整個過程中甲方授權均爲全權代理。詳見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託書,並在本合同生效後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採用風險代理的形式。風險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和辦案過程中的差旅費。甲方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和差旅費。辦案過程中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需要鑑定的鑑定費由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有領取委託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託事項後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其物品有及時的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爲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5
甲方:
乙方:河北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甲方委
託乙方作爲甲方與趙(橋東收貨站,個體工商戶)貨運合同糾紛)一案的訴訟及訴外調解代理人,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黃X、任?律師擔任其訴訟代理人和訴外調解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如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_____用不予退還。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代爲談判、和解;提起、放棄、變更訴訟請求等特別授權。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完成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根據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採用風險_____的方法代理並支付委託費用。具體收取方式爲:
1、乙方辦案期間所產生的訴訟費、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2、_____:
甲方向乙方支付索賠額的30%作爲_____。
3、支付方式爲:
在甲方得到還款後5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甲方分期得到還款,須根據每期的賠付金額,按比例向乙方支付。(例如:兩期付清,每期20萬,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的方式也爲兩期,每期爲20萬_________30%=6萬)
六、甲方擅自終止委託事項或撤訴等,其預交的費用不予退還,並應向乙方賠償損失。
七、乙方對委託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等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本案結案後,甲方需要委託乙方從事進行其他訴訟及非訴訟法律服務的,雙方另行協商。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石家莊_____委員會裁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公章)
年?月?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甲方因與______一案,特委託乙方爲其代理,爲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與_______一案,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律師爲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爲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委託權限
甲方在整個過程中授予乙方的代理權限均爲特別授權代理。詳見甲方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託書,並在本合同生效後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採用風險代理的形式。即按乙方的辦事進度和辦理成果支付律師費。辦案過程中甲方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鑑定費、上訴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有領取委託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獨立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託事項後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物品,有及時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爲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事先支付給乙方的前期律師代理費。具體爲:甲方於簽訂合同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一審律師費____元;甲方於二審程序啓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二審律師費____元;甲方於執行程序啓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費____元。前期律師代理費不包含在效果酬金內。
2、判決勝訴後,甲方按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的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生效判決書確定數額包括法院支持的訴訟請求數額、法院判決對方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法院支持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或者:判決勝訴後,甲方按訴訟標的與判決書確定的數額之差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原告主張的訴訟標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法院支持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
3、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___%支付給乙方(包括訴訟費用對方應當承擔的部分)。
收回現金、金融票據的,按照票面金額計算。
收回有價證券的,按照證券流通價值計算。
收回其他財產的,按照下列原則處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與債務人和解結案的,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抵債金額爲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如果乙方代表甲方通過訴訟方式結案的,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人財產之金額或司法評估結果作爲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風險代理過程中,甲方自行放棄權利與對方當事人和解,仍應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金額作爲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4、乙方在代爲領取現金或非現金實物後可以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其餘部分應在收到後三天內支付給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5、甲方直接領取現金或實物的,應當按上述標準在收到的同時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託事項或者陳述的委託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託他人代爲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爲乙方的代理行爲。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
3、甲方未及時向法院交納起訴費、上訴費、保全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等司法費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__%(或按《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和工作進度支付律師費)。
4、若甲方不按時支付前期律師代理費,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協議,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__%(或按《山東省律師收費標準》和工作進度支付律師費)。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後,應及時按約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完成委託事務或依法解除後失效。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特別約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7
委託方(甲方):姓名 ,住址 , 身份證號: 。 身份證地址: 。 代理方(乙方):姓名(名稱) , 住址(住所地) , 身份證號: 。 身份證地址: 。
甲方就委託乙方代爲追討 債務事宜,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負責提供債務人名稱(或姓名),詳細地址,聯繫人及聯繫電話,債權憑證複印件等相關資料和信息,債權憑證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待債款還清後銷燬。
2、甲方應協助尋找確認債務人,必要時可出面配合乙方的全面工作。
3、甲方全權委託乙方負責討回外欠債務事宜,乙方不得使用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手段追討,乙方在追債過程中發生任何事情均與甲方無關。
4、乙方在追討過程中,發生的侵權行爲或因追討受到損害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涉,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賠償。
5、甲方按照乙方實際追回債款數額的30%支付報酬。未追回債款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交通費、調查費、人工費、勞務費等。
6、在乙方主持調解下,甲方與債務人達成書面調解協議,甲方按債務人實際償還數額的15%支付報酬,並不計其他任何費用。
7、追回的債款,必須由甲方收取,待甲方收取後,按實際金額比例支付報酬,乙方在甲方未授權或未在場時收取債款的,甲方有權降低報酬標準至原定標準的一半。
8、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180天內,凡甲方債款經乙方催要,債務人直接向甲方交款的,作爲乙方代甲方追回的債款進行結算。超過180天的均不得視爲乙方追討回債款,並不得要求甲方支付報酬。
9、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8
〔?〕?代字第?號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託上海(以下簡稱“乙方”)代爲處理,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爲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於甲方的委託,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四、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爲特別授權:即代爲調查取證;代爲簽收法律文書;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爲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鑑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_____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_____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向乙方支付_____,如果不足¥?元,則按照¥?元標準向乙方支付_____。
七、甲方應在實際獲得賠償款的當日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額支付_____,否則,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的_____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應付_____數額的?%.
八、本合同生效後,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_____。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取¥?元_____。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權代表):?乙方: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9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申請有限公司清算解散案件,需要法律服務;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並願意接受甲方委託,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和乙方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第一條、乙方指派 等律師承辦甲方的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如因庭審時間衝突等原因,甲方有權自行更換律師代爲出庭或辦理相關法律事務。
第二條、根據甲乙雙方的約定,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範圍爲:代理甲方向法院申請辦理清算解散公司事宜;開展盡職調查,對公司資產、債權、債務的確認、資產的有效保全、債權的實現和債務的履行、剩餘財產的處置和分配等事項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協助甲方儘快成立清算組;協助清算組與第三人協商業務了結、合同終止、債權回收、債務清償等事項;代理甲方參與公司訴訟、仲裁活動。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
2、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爲甲方的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需要爲乙方或者辦理案件的相關國家機關(一般指法院)、行政機關等相關單位提供辦公條件、交通工具和其他便利;
3、按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勤勉盡責地爲甲方提供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服務內容,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及時、迅速地辦理甲方委託範圍內的事務;
3、依法爲甲方保守涉案祕密。
第五條、律師費的支付方式:
1、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辦法收取律師辦案費、律師代理費用:
(1)按照甲方申請公司解散清算後所得股東分配的公司剩餘財產爲基數計算律師費;律師費的數額爲甲方實際分配剩餘財產總額的20%。
(2)無論甲方第一次獲得的總額還是分次部分得到公司分配的剩餘財產,甲方應於實現得到公司分配的剩餘財產時按實現利益的20%支付乙方律師費。
(3)甲方應於得到公司分配的剩餘財產利益後三日內,將律師費用打入乙方賬戶,乙方賬戶爲:,開戶行: 2、乙方律師接受甲方委託從事與本服務協議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必要及合理的交通、通訊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預先支付 元,於本合同簽字生效時支付。
第六條、如果甲方逾期不支付有關費用,乙方有權終止或解除本協議,並不承擔因此而對甲方產生的損失。
第七條、本協議生效後,如出現以下情形,視爲案件辦理終結,乙方所收費用不予退還,未收取的律師費,甲方應於情形發生日按照得到公司分配的剩餘財產總額計算並支付乙方律師費:
(1)乙方代理甲方與對方當事人達成協議分配公司剩餘財產;
(2)甲方與對方達成和解協議而分配公司剩餘財產;
(3)甲方主動放棄分配部分公司剩餘財產權利的;
(4)甲方的對方當事人主動配合甲方自行清算的。
第八條、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隱瞞事實,有權終止代理並解除本協議,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第十條、甲方無故終止協議或終止委託或不委託,律師費不予退還甲方。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對本協議的修改或補充應由雙方另行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
(此文以下無內容)
甲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 簽訂時間:年 月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10
導語:風險代理協議(中英文對照)律師“風險代理”,實質上就是“勝訴取酬制”。通俗一點講就是當事人事先無需交納代理費用,待案件勝訴或執行後,按照事先約定從勝訴所得中由當事人支付給律師超過日常標準的代理費用;假如判決未如人意或未能達到雙方確定的勝訴標準,當事人有權不支付代理費,由律師自行承擔已墊付的各項費用和損失。
我們選出一箇風險代理協議,誠望能對大夥有幫忙。
CONTINGENT FEE RETAINER 風險代理協議
STATE OF ——(1)——
ss:
COUNTY OF ——(2)——
訴訟地:某州——某縣——
KNOW YE ALL MEN BY THESE PRESENTS,
有鑑於此,
This Agreement is made and entered into this ——(3)—— day of ——(4)——,——(5)——, by and between ——(6)——, of ——(7)——, hereinafter called the “Attorney”, and ——(8)——,of ——(9)——, hereinafter called the “Client”。
本協議由——(姓名),——(地址或事務所名稱)(以下簡稱“律師”)與——(姓名),——(地址)(以下簡稱客戶)於——年——月——日簽訂。
WHEREAS, Client desires to initiate proceedings against ——(10)——, of ——(11)——, Client hereby retains and employs Attorney to prosecute said action to final judgment or to any other settlement satisfactory to Client. Client agrees to pay Attorney for his services under this Agreement a sun equal to ——(12)——percent of any monies or property obtained or received by Client as the result of voluntary compromise or other out-of-court settlement; ——(13)—— percent if received after judgment; and ——(14)—— percent if received by Client after appeal.
鑑於客戶旨在對——(姓名),——(地址)提起訴訟,特在此聘請律師代理上述訴訟直至最終判決或達到其他客戶滿足的任何調解結果。如結果爲自願或其他形式的庭外調解,客戶同意根據本合同規定按客戶所獲得賠償款額或財產的——%支付律師服務費;如經判決獲賠償,支付——%;如經上訴後獲賠償,支付——%.
Client further agrees to reimburse Attorney for all proper expenses incurred by Attorney pertaining to such action or settlement.
客戶還同意支付律師因該訴訟或調解所發生的一切正當支出費用。
Except as provided herein, Attorney shall not be entitled to any other compensation from Client for legal services related to this Agreement.
除本合同規定外,律師無權從客戶處得到任何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法律服務補償。
It is agreed between the parties hereto that Attorney shall have a lien for payment of his fee on all monies or property obtained, received or recovered by compromise, settlement, judgment or any other means whatsoever.
雙方當事人在此同意,爲獲得其費用,律師對所有經和解、調解、判決或其他任何方式所獲得的賠償款額或財產具有留置權。
In the event legal action is required to enforce any provision of this Agreement, the prevailing party shall be entitled to recover reasonable attorney\’s fees and costs.
如爲執行本合同而提起訴訟,勝訴方有權獲得合理的律師費和訴訟費。
IN WITNESS WHEREOF, the parties hereto have executed this Agreement on the date first above written.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在上述日期簽署本協議,特此爲證。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11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江 蘇 金 合 律 師 事 務 所
本協議書是甲、乙雙方對所簽訂的 號《聘請律師服務合同》第五條有關風險代理和收費的內容的補充約定,本協議書籤訂後,上述合同第五條的內容按以下約定執行:
一、甲方提出並要求乙方對其委託的案件或事務實行風險代理,乙方審查其符合本協議書第二條後接受風險代理。
二、風險代理範圍僅限民事案件或事務,且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繼承案件;
(二)請求社保或低保待遇;(三)請求贍養、撫養、扶養、撫卹、救濟、工傷賠償等費用;(四)請求勞動報酬。超出本條範圍的風險代理無效。
三、風險代理收費:
(一)律師費的收取比例爲合同標的金額的30%,即人民幣(大寫) ;
(二)訴訟費、仲裁費、鑑定費、查檔費等其他單位的收費不屬律師費,甲方自付。
(三)律師辦案所需的通信、交通、食宿、複印等費用不屬律師費,由甲方另付。
(四)收費方式,雙方協商一致選擇以下第 種 方式執行:
1、雙方分擔風險方式:本協議書籤訂時甲方先支付乙方50%的律師費,即人民幣(大寫) ,若敗訴或未完成委託事務,則剩餘50%律師費甲方免付;
2、律師承擔風險方式:本協議書籤訂時甲方無需支付乙方律師費,僅需支付辦案費 用人民幣(大寫) ,律師費在以下第( )項規定的時間收取:
(1)在案件勝訴或委託事務完成後收取;
(2)按照辦理進度分階段收取,具體進度及相應階段收費雙方另行協商並製作《分階段收費表》。
四、若甲方違反本協議書第三條的規定,經乙方書面催告仍不糾正的,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委託關係按《聘請律師服務合同》非風險代理的規定履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彭尚任律師電話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江蘇金合律師事務所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1號盛佳大廈11樓。電子郵箱: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山東
甲方因與______一案,特委託乙方爲其代理,爲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與_______一案,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承辦律師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律師爲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爲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委託權限
甲方在整個過程中授予乙方的代理權限均爲特別授權代理。詳見甲方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託書,並在本合同生效後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代理形式
雙方協商採用風險代理的形式。即按乙方的辦事進度和辦理成果支付_____。辦案過程中甲方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鑑定費、上訴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有領取委託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_____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託事項後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物品,有及時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爲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
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給乙方代理費。
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事先支付給乙方的前期律師代理費。具體爲:甲方於簽訂合同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一審_________元;甲方於二審程序啓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二
審_________元;甲方於執行程序啓動之日三日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前期律師代理費不包含在效果酬金內。
2、判決勝訴後,甲方按生效_____確定數額的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生效_____確定數額包括法院支持的訴訟請求數額、法院判決對方當事人承擔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法院支持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_________%。
(或者:判決勝訴後,甲方按訴訟標的與_____確定的數額之差___%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計算公式如下:效果酬金=[(原告主張的訴訟標的+訴訟費、鑑定費、保全費等訴訟費用)-(法院支持的訴訟標的+訴訟費用)]____________%。
3、代理費按實現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___%支付給乙方(包括訴訟費用對方應當承擔的部分)。
收回現金、金融票據的,按照票面金額計算。
收回有價證券的,按照證券流通價值計算。
收回其他財產的,按照下列原則處理:如果乙方代表甲方與債務人和解結案的,按照雙方協商確定的抵債金額爲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如果乙方代表甲方通過訴訟方式結案的,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人財產之金額或司法評估結果作爲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風險代理過程中,甲方自行放棄權利與對方當事人和解,仍應按照訴訟和執行過程中法律文書確定的債務金額作爲計算律師報酬的標準。
4、乙方在代爲領取現金或非現金實物後可以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其餘部分應在收到後三天內支付給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託事項或者陳述的委託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託他人代爲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爲乙方的代理行爲。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
3、甲方未及時向法院交納起訴費、上訴費、保全費、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等司法費用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__%(或按《山東省律師_____標準》和工作進度支付_____)。
4、若甲方不按時支付前期律師代理費,則乙方有權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義務,直至解除協議,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____%(或按《山東省律師_____標準》和工作進度支付_____)。
因此造成案件延誤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後,應及時按約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完成委託事務或依法解除後失效。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發生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特別約定:
甲 方: 乙 方:山東
二○____年__月__日 二○____年__月__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13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就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關於原告付元平的案件的《民事委託代理合同》,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訂立本補充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代理事項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律師在下列三案件中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
1、案由:意外傷害保險合同糾紛,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上述案件的一審、二審、發回重審以及對重審判決提起的上訴審等階段。
第二條 委託代理權限
(詳見授權委託書)。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代理事項有關的證據、文件及其他材料;
2、甲方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甲方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辦案經費;
4、甲方指定 (電話: ,郵箱: )與乙方律師聯繫,提供文件和資料,履行其它必要的協助義務等,甲方更換聯繫人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律師;
5、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以及對於訴訟結果的預測僅供甲方參考,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爲上述案件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可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向甲方進行法律風險提示,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根據審判機關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按時出庭,並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案件進展情況;
5、乙方律師不得違反《律師執業行爲規範》,在涉及甲方利益的訴訟或者仲裁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時指派律師擔任甲方及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或者辯護人;
6、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經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7、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保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文件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並在結案後按照規定辦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五條 律師代理費和辦案經費
本案律師代理費採取基礎代理費加風險代理費的方式收取。 關於基礎代理費的約定:甲方應支付乙方基礎代理費人民幣 元。其中甲方已支付乙方基礎代理費人民幣 元,剩餘基礎代理費人民幣__ _元,甲方應於收到乙方提供的上述所有案件的完整的書面應訴方案後支付乙方,該代理費用爲乙方代爲案件出具法律意見,代爲協助調查、取證,代爲提出管轄權異議,代爲閱卷、出具答辯意見,代爲參加庭審,依甲方授權代爲調解、和解。
關於風險代理費的約定:若法院的終審判決書/裁決書或調解書/和解書認定甲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較上述三起案件原告主張的賠償責任降低,降低部分爲減損部分,則按減損部分10 %的比例覈定風險代理費,總代理費(包括基礎代理費用)以人民幣 元爲限,甲方應於收到上述所有案件的生效的終審判決書/裁決書或調解書/和解書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風險代理費;反之,甲方則不予支付本部分的代理費。
乙方律師在代理過程中發生的調查、交通、食宿以及其他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支付未付的律師代理費、實際支出的辦案經費以及相應利息。
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當理由要求乙方退回律師代理費:
1、甲方單方面又委託其他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的;
2、乙方完成委託代理事項後,甲方以乙方收費過高爲由要求退費的;
3、乙方律師已經爲出庭作好準備,而甲方或者對方撤訴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師的原因,甲方無故終止合同的。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約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四條約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
乙方律師因自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四條第5-7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但乙方律師理解的案件事實和適用法律與判決書或其他法院文書不一致時,不能以此認定乙方律師有失誤。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有捏造事實、僞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1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和/或辦案經費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代理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四條第5-6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第八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乙方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託的代理事項爲止。
甲方:代表:
乙方: 代表:
時間: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14
甲方:
乙方:河北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五十八條之規定,甲方委
託乙方作爲甲方與趙(橋東收貨站,個體工商戶)貨運合同糾紛)一案的訴訟及訴外調解代理人,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黃X、任律師擔任其訴訟代理人和訴外調解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的證據或者證據線索。甲方如提供虛假事實和證據的,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_____用不予退還。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代爲談判、和解;提起、放棄、變更訴訟請求等特別授權。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完成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根據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採用風險_____的方法代理並支付委託費用。具體收取方式爲:
1、乙方辦案期間所產生的訴訟費、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2、_____:
甲方向乙方支付索賠額的30%作爲_____。
3、支付方式爲:
在甲方得到還款後5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如甲方分期得到還款,須根據每期的賠付金額,按比例向乙方支付。(例如:兩期付清,每期20萬,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的方式也爲兩期,每期爲20萬_________30%=6萬)
六、甲方擅自終止委託事項或撤訴等,其預交的費用不予退還,並應向乙方賠償損失。
七、乙方對委託承辦事務中所知悉的涉及甲方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等負有保密的義務。
八、本案結案後,甲方需要委託乙方從事進行其他訴訟及非訴訟法律服務的,雙方另行協商。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石家莊_____委員會裁決。
十二、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公章)
xx年xx月xx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就其所承包的____________________起訴___________________一案,甲方決定爲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就該案委託乙方律師進行風險代理,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______律師爲甲方一、二審階段的風險訴訟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利益,切實履行代理義務,並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
三、甲方必須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和相關材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虛構或隱瞞事實,有權終止代理,並視爲代理目的的實現,依約向甲方收取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
1.甲方委託乙方爲本案訴訟全過程的代理人。
2.乙方律師代理權限:見授權委託書。
五、律師代理費及交納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爲人民幣________元整(此款不包括乙方應交的訴訟費,財產保全費以及案件執行費等),甲方在本案件執行完畢之日起_____天內支付全部代理費。
2.訴訟過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法院在訴訟過程中正常收取的訴訟費、評估鑑定費、實際執行費等相關費用除外)。
3.乙方承諾甲方在此案中勝訴並使判決書所確定之款項得到有效執行,甲方全額支付約定的代理費。
4.若乙方未能實現上述承諾導致甲方敗訴,則乙方將不收取所約定的代理費。
六、在本案訴訟過程中,甲方如與對方當事人和解,並按和解內容執行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支付風險代理費。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內,甲方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視爲乙方全部代理義務完成,甲方須按訴訟請求額向乙方支付相應費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的,甲方須按乙方應得代理費用承擔每日______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案審理並執行終結止。
十、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______仲裁委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16
甲方:
乙方:
甲方與廣州弘力物流有限公司因廣州市新錦龍塑料助劑有限公司因運輸事同二審一案,由乙方委派律師擔任該案代理人,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委託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張錫深擔任甲方訴訟代理人。乙方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則應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協助辦理變更授權手續。乙方的代理義務、責任按《律師法》、現行律師執業紀律及道德規範執行。委託注意事項見合同附件《委託人須知》。《委託人須知》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甲方有責任如實陳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證據、事實材料,及時通報案情。如甲方隱瞞、捏造事實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關司法、行政部門辦理本案件的有關通知的,應自行承擔不利後果並承擔乙方的律師服務費損失,乙方並有權終止代理。
三、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的規定,本案實行全風險收費方式:二審維持原判決,甲方不須支付律師費用,二審變更判決:甲方不須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支付律師費用壹萬兩千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機構收取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行政、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查詢費、鑑定費、公證費、翻譯費等,以及乙方差旅費(廣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擔。
五、如發生甲方追加委託事項、當事人,或對方提起反訴、反請求等重大事件導致代理事項增多時,乙方有權要求依照《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增加律師服務費。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六、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託關係,但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委託關係的.,乙方有權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條收取律師費用。
七、甲方逾期繳納律師費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經着手辦理代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追收其未付律師費及逾期付款違約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無須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權限由甲方出具《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託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同意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叄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二審判決時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17
甲方(委託人):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託人):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乙方(受委託人):律師事務所
地 址:
委託代理人:
手機:
電 話:
甲方與 一案,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風險代理。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達成如下風險代理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委託代理人。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師之外委託第三人代理或處理法律事務的,應當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委託第三人,視爲乙方已經完成全部受託任務,甲方承諾按照約定的標準全額支付律師代理費用。
二、乙方律師必須嚴格依法、勤勉盡責地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如果甲方捏造事實,提供虛假證據,或者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結果,利用乙方律師名義從事違法活動的,發現甲方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應依約支付律師服務費用。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否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代理,依約所收取費用不予退還並有權向甲方追償尚欠所約定的代理費用和相關損失。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爲:
代爲立案,代爲出庭,代爲陳述事實,代爲舉證、質證,代爲參加法庭調查、辯論,代爲提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爲和解、調解,代收法律文書,代爲申請執行,代收執行款項及財物,代爲通過非訴訟的方式案外和解、收取款項等。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五、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
六、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律師風險代理費用及相關辦案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數額約定如下:
1、本案訴訟請求標的爲 元。乙方按從對方或法院執行庭實際收回金額的30%收取案件代理費(如收回10000元,律師代理費爲3000元), 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數額分次結清。如收回實物,按法院執行庭覈定的實物金額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費。甲方在收取款項(或實物)的同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支付代理費的,乙方可從收回甲方的款項中扣除或對實物行使留置權。
2、甲方同意將全部回款直接匯入乙方帳戶(開戶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槐蔭支行營業室、開戶名:山東統河律師事務所、帳號:370052407),甲方同意乙方扣除約定律師代理費用後,將甲方款項匯入甲方本人開戶賬戶;
3、甲方向乙方預交手續費人民幣 元整,於本協議簽訂時一次性付清,該費用收取後不退回不扣除。
4、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承擔:
因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文件製作、資料彙總、複印、市內交通、國內通訊、差旅費、查檔費、訴訟費等費用;應由甲方承擔或甲方同意承擔的其他費用。
七、乙方代理律師應當謹慎、誠實、客觀地告知甲方處理受託法律事務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向乙方代理律師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資料時,應當向乙方代理律師說明。乙方代理律師有義務爲其保密。
九、訴訟過程中,未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另行委託他人代理、單獨撤訴、單獨與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雙方風險代理合同,視爲乙方完成代理任務,甲方應按照第四條約定訴訟請求的數額和約定代理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拖欠代理費用的,每日按應付代理費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爲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應由乙方律師決定,甲方不得干涉。
十一、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濟南市槐蔭區人民法院管轄。
十二、本協議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受託法律事務處理終結止(包括:和解、抵銷、甲方決定放棄委託事項、執行終結及撤銷訴訟等)。
十三、甲乙雙方如一方要求解除或補充或變更協議條款,需再行書面協議,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協議。
十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師事務所
委託代理人: 承辦律師: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18
〔 〕 代字第 號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一案,特委託上海峯京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代爲處理,經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爲本案和解、一審、二審及執行的代理人。甲方同意乙方在承辦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更換承辦律師。
二、乙方必須忠於甲方的委託,切實履行代理義務,認真負責地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循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的原則,按時出庭或參與處理相關法律事務。
三、甲方就本案指定 代表其履行配合、協助義務,並負責與乙方保持聯繫,其聯繫電話爲: ,甲方確保上述聯繫電話準確、有效,如有變化,應及時通知乙方,否則由甲方自行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
四、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爲特別授權:即代爲調查取證;代爲簽收法律文書;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起上訴等;代爲處理執行相關事宜。
五、甲方應當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鑑定費、上訴費等訴訟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六、甲、乙雙方約定本案被告方所賠付的律師費歸乙方所有。乙方除收取被告方賠付的律師費外,甲方還需按照實際獲得的全部賠償款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果不足¥ 元,則按照¥ 元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七、甲方應在實際獲得賠償款的當日以現金的形式向乙方全額支付律師費,否則,甲方除應向乙方支付應付的律師費外,還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爲應付律師費數額的 %.
八、本合同生效後,如果甲方自行和解結案或單方終止合同的,甲方仍須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如甲方未達到傷殘級別的,則乙方只收取¥ 元律師費。
九、本合同非依約或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若需對本合同進行變更等均須由雙方另行書面確認,否則無效。
十、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承辦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授權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19
——————–(甲方)與———–公司——-糾紛一案,委託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乙方)的律師擔任代理人,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爲甲方與———公司——糾紛的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的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介紹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乙方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已收合同代理費不退回且有權要求其支付風險代理費用。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爲:特別授權。
六、依照我國律師收費規定,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代理費:
1、 基本代理費:在本合同簽訂後五日內,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繳納代理費人民幣——-元;
2、 風險代理費:按本案全部處理完畢(包括但不限於協商、調解、判決、仲裁等)後甲方實際取得款項的百分之—–支付風險代理費,上述風險代理費用應在甲方實際獲得款項之日起五日內一次性付清。
七、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所需訴訟費、查檔費、差旅費等按國家規定由甲方負擔,
八、本合同有效期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全部處理完畢止。
甲方:———————– 乙方:國浩律師集團(杭州)事務所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20
甲方:
乙方:
甲方就其訴訟/執行一案,聘請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雙方經協商,簽訂本風險代理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以下簡稱承辦律師)爲甲方訴訟執行借款合同糾紛案件的代理人。
二、代理權限:
1、代爲起訴、申請訴訟保全;
2、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
3、代爲申請執行;
4、代爲簽署、收取法律文書。
三、代理目標
乙方承諾,以代理清收執行回債權本息合計獲得xx萬元人民幣的’現金清償作爲其在本協議項下應實現的最低代理目標,該代理目標的實現爲乙方主張律師代理費的先決條件。若清收回實物資產,則按照抵債金額的%摺合成現金流。
四、代理期限
本協議代理期限爲xx個月,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若代理期限屆滿,乙方未實現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代理目標,則本代理協議自動解除,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代理費。甲方有權自行代理本案,或者另行通過招標或協議方式委聘其他律師事務所代理本案。
五、代理費用
(1)若乙方代理實現代理目標,則甲方按最終清收回現金金額的%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若未實現代理目標,則甲方不支付任何代理費。
(2)上述代理費在甲方收到執行款項或取得抵債裁定之日起三日內支付乙方。
(3)乙方代理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費、評估費、檔案查詢費等費用由甲方承擔;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及其他工作雜費由乙方承擔。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20xx年xx月xx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清收債款等相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爲甲方清收債款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業務和工作範圍是:
1、對甲方受託設計項目實施完成後,建設方(設計委託方)歷年拖欠甲方債款的情況進行全面的調查瞭解,並針對不同的項目制訂明確、具體的’清收方案;
2、協助甲方及其所屬分支機構審查尚未實現債權的合同書、協議書以及涉及債
權追索的其他文書;
3、代理甲方爲實現債權而進行的訴訟、調解、仲裁、執行以及案外和解;
4、根據案件的不同情況及時指派承辦律師。
5、針對具體案件及其具體事宜雙方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和收費標準。
6、若甲方遇有其他法律事務,可隨時通知乙方到甲方辦理,乙方應盡職盡責的予以協助辦理。
三、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須提供相應債權的文件資料,並保證提供文件資料的真實性,否則所產生的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四、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一般不改派具體案件的承辦律師。甲方承諾乙方爲甲方的唯一代理方。
五、乙方在辦理委託事項期間及委託事項辦理終結後,對甲方所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所陳述及在工作中所知和可知的信息負有保密義務,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因從事代理行爲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項,並不得在其他場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資料、文件。
六、未經甲方書面正式同意,乙方不得放棄對所訴訟、調解、仲裁、執行以及案外和解案件債務人的權利要求。
七、乙方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不得有違反法律法規和怠於履行代理義務等行爲。
八、代理費支付辦法:
l、乙方代理收回的爲現金,按回收額的%提取代理費,收回現金進入甲方帳戶起3個工作日內支付。
2、經甲方同意收回實物的,以經雙方認可的中介機構評估後的評估值的%提取代理費。
前列收費標準的浮度,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的框架內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確定。
九、上述律師代理費包括委託代理的費用和報酬,含代理人報酬及交通費、差旅費、通訊費、資料費、翻譯費等其他代理過程中發生的費用。若因辦案需要,須對債務人資產委託評估、拍賣、鑑定所發生的應當由甲方或債務人支付的費用等不在上述定義的代理費之內。
十、乙方應將其營業執照、收費許可、收費標準、參與人員執業證書等複印件交甲方備案
十一、本協議的期限暫定二年。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期滿如一方沒有提出解除,本合同繼續有效。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
主協調律師: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22
委託代理合同 (以下簡稱甲方)因 糾紛一案,委託湖北人從衆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進行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爲甲方在上列糾紛案的代理人。乙方律師必須在委託權限內,認真負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有關證據,乙方在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行爲,有權中止代理,所收律師服務費不退還。
三、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服務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服務費不退還。
四、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權限:(授權處打勾認可)
1、一般代理;
2、特別授權。可代爲行使下列權利:立案、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撤訴;提起反訴、上訴;簽收法律文書、領取訴訟標的。
五、根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方法(試行)》、《湖北省律師服務收費指導價標準(暫行)》等規定,收費方式爲:(以下任選其一)
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字或蓋章時一次性向乙方繳納律師服務費總額計人民幣 元。
2、以標的額的 %,向甲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六、乙方爲甲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實際支出辦案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結案後據實結算。乙方預收人民幣 元。
七、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本案審理終結及非訴訟調解,見證等止(含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訴、撤銷訴訟。乙方不退還所收代理費)。
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乙 方:湖北人從衆律師事務所 地址: 辦公地址: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法院對面 郵編: 郵 編:430300
電話: 電 話:027-61003211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23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山西晉安律師事務所 (以下簡稱乙方)
因糾紛一案,甲方自願委託乙方全權處理此案,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特達成如下代理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辦案件的全部強制執行事宜。
二、甲方必須及時爲乙方出具代爲辦理執行所需的所有相關手續,並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實陳述本案的基本事實。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須勤勉盡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隱私。
四、本合同生效後,除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終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爲:代爲執行並收取執行款;代爲談判、簽訂執行和解協議或還款協議、收取執行款。
六、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自行與被執行人協商處理所委託事宜,或擅自委託其他代理人辦理本合同所約定委託事宜。如甲方違反本條約定,視爲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託事項,乙方有權按執行標的額的30%向甲方收取代理費。
七、代理費支付方式:
1、甲方簽訂合同時不需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乙方爲完成本代理事項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差旅費、保全費及其他訴訟、非訴訟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2、乙方代甲方收回執行款物後,甲方應在收到每一筆欠款後三日內按所收回欠款金額的30%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託事宜終結止。因履行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24
甲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與 糾紛,委託乙方指派律師辦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 ] 號)等有關律師事務所收費的規定,雙方於 年 月 日在乙方辦公地址,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律師爲甲方承辦具體事務,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
二、委託權限
1、在非訴訟處理、訴訟、調解、執行程序中,乙方代爲承認、變更、放棄請求、調解、進行和解、簽收法律文書等。
2、有權代爲接受款項和實物。
三、委託代理期限爲委託事項完成時止(包括調解、甲方擅自撤訴及案外和解等),委託事項及權限中途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
四、費用承擔
1、訴訟費用、調查費、公證費、鑑定費、在國家機關及單位的查詢檢索費、公告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付給乙方 元,用於辦理案件的實際支出費用。
3、財產保全時,甲方提供擔保物。
五、律師費用的給付
1、承辦律師已經告知甲方律師收費的政府指導價,鑑於案件的特殊情況,甲方要求實行風險代理。
2、經雙方商定,乙方按照執行收到數額的 %提取律師代理費用,在乙方收到執行款和扣除相應比例的律師費後5日內,乙方通知甲方領取。
3、執行的財物按照拍賣等方式處理所得的價款視爲甲方收到應得價款。
4、財物不能以拍賣等方式處理變現的,甲方應予接受,實物的評估價或市場價等合理方式確定的價款視爲甲方收到應得價款,在甲方支付律師費用前,乙方有權留置該財物,並有權處置該財物實現律師費用,處置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詢問並瞭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爲提高效率,可提前與乙方預約;
2、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處理事務所需的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甲方丟失證據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證據原件,致使因證據不足而敗訴者,應支付違約金貳仟元,並按標的10%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3、不得擅自放棄實體或程序上的權利,不得做出不利於委託事項的行爲;
4、按約定支付代理費及通訊費等其他辦案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不誤受託事務的前提下,有權從事其他業務活動,但要保持通訊暢通;
2、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予賠償;
5、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八、乙方律師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爲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九、甲方如實陳述案情及提供相應證據的義務是絕對的。如因陳述不實,前後不一;或對於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證據,甲方不提供、遲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證線索;或提供的取證線索不是切合實際的;或被取證者拒絕出證;或以律師的勤奮勉慎無法取到;或法院拒絕以職權取證等而使案件審理結果對甲方不利,其結果由甲方自負。
十、律師不得向甲方及經辦人做任何形式的關於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甲方對乙方律師關於案件的分析預測不得理解爲做出了這種承諾。
十一、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叄分,雙方各執一份,承辦律師留存一份。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承辦律師聯繫電話: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25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基於雙方前期合作案件較爲順利,依據雙方已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第五條之約定製定《風險代理合同》,對基本代理費以外的減損部分及主張代位追償權追回理賠款等各種事項進行約定,具體條款約定如下,雙方遵守。
一、風險代理的適用範圍:
(一)訴訟中案件:
由甲方委託乙方律師出庭參加審理,甲方應於收到法院送達的相關法律文書三日內將案件的全部材料移交乙方。
乙方律師出庭參加審理以達到爲甲方減損的目的,減損金額由法院出具生效判決(調解書)上所記載的原告訴請金額(如被保險人或車主有墊付的,墊付金額計算在內)與生效判決(調解書)間的差額確定。
若訴請金額超過投保限額的,以投保限額爲依據計算減損額。
(二)訴訟終結案件:
1、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認甲方需要履行給付義務,但甲方認爲判決有誤需要進行申請再審的;
2、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並已實際支付,但甲方懷疑有可能存在民事欺詐、詐騙犯罪情況的;
3、轉追償案件(代位追償)。
二、律師代理服務費。
(一)訴訟中案件
經過乙方代理減損的,甲方按減損金額的20%另行支付代理費。該代理費與基礎代理費(RMB元)同時支付到乙方賬戶內。支付時間爲甲方收到法院法律文書十個工作日內。如減損金額不超過人民幣貳仟元整(RMB元),含元。則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代理費。
(二)已經生效的案件。
1、甲方對於需要乙方代理的案件應將與該案件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交付乙方,並於材料移交同時支付風險代理案件基礎代理費人民幣捌佰元整(RMB元),市內五區外需另行支付交通費、伙食費、補助費以《律師代理合同》爲標準。
2、甲方對於委託乙方風險代理代位追償等案件,追回理賠款或讓甲方免於支付理賠款,則甲方按免於支付或實際取得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費。
3、甲方應於確定免於支付或實際追回理賠款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案件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鑑定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作爲原代理合同的補充,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份合同發生矛盾時以本合同爲準。
五、如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訴至合同簽訂地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月 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26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因糾紛一案,甲方自願委託乙方全權處理此案,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特達成如下代理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辦 的全部事宜(包括訴訟方式和非訴訟方式)。
二、甲方必須及時爲乙方出具 所需的所有相關手續,並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全面、真實陳述本案的基本事實。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本代理合同。
三、乙方必須勤勉盡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隱私。
四、本合同生效後,除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約定終止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五、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權限爲:
代爲取證、提起訴訟、調解、執行並收取執行款;代爲談判、簽訂和解協議或還款協議、收取欠款;代爲以其他非訴訟方式處理委託事項。
六、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自行與丙方及本案其他當事人協商處理所委託事宜,或擅自委託其他代理人辦理本合同所約定委託事宜。如甲方違反本條約定,視爲乙方已全面完成所委託事項,乙方有權按 %向甲方收取代理費。乙方必須維護甲方利益,保證甲方債權訴訟時效的延續性,否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賠償金額不超過欠款金額的30%)。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超過訴訟時效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七、代理費支付方式:
1、甲方簽訂合同時不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乙方爲完成本代理事項所需的所有費用(包括訴訟費、差旅費、保全費及其他訴訟、非訴訟費用)均由乙方墊支。
2、乙方代甲方收回丙方所欠貨款後,甲方應在收到每一筆欠款後三日內按所收回欠款金額的 %以現金或轉帳方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委託事宜終結止。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27
甲方(委託方):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
基於雙方前期合作案件較爲順利,依據雙方已簽訂的《委託代理合同》第五條之約定製定《風險代理合同》,對基本代理費以外的減損部分及主張代位追償權追回理賠款等各種事項進行約定,具體條款約定如下,雙方遵守。
一、風險代理的適用範圍:
(一)訴訟中案件:由甲方委託乙方律師出庭參加審理,甲方應於收到法院送達的相關法律文書三日內將案件的全部材料移交乙方。乙方律師出庭參加審理以達到爲甲方減損的目的,減損金額由法院出具生效判決(調解書)上所記載的原告訴請金額(如被保險人或車主有墊付的,墊付金額計算在內)與生效判決(調解書)間的差額確定。若訴請金額超過投保限額的,以投保限額爲依據計算減損額。
(二)訴訟終結案件:
1、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認甲方需要履行給付義務,但甲方認爲判決有誤需要進行申請再審的;
2、已經法院生效判決確並已實際支付,但甲方懷疑有可能存在民事欺詐、詐騙等犯罪情況的;
3、轉追償案件(代位追償)。
二、律師代理服務費。
(一)訴訟中案件,經過乙方代理減損的’,甲方按減損金額的20%另行支付代理費。該________代理費與基礎________代理費(RMB元)同時支付到乙方賬戶內。支付時間爲甲方收到法院法律文書十個工作日內。如減損金額不超過人民幣貳仟元整(RMB元),含________元。則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代理費。
(二)已經生效的案件。
1、甲方對於需要乙方代理的案件應將與該案件有關的全部證據材料交付乙方,並於材料移交同時支付風險代理案件基礎代理費人民幣捌佰元整(RMB元),市內五區外需另行支付交通費、伙食費、補助費以《律師代理合同》爲標準。
2、甲方對於委託乙方風險代理代位追償等案件,追回理賠款或讓甲方免於支付理賠款,則甲方按免於支付或實際取得金額的20%向乙方支付風險代理費。
3、甲方應於確定免於支付或實際追回理賠款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三、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案件過程中所發生的訴訟費、鑑定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四、本合同作爲原代理合同的補充,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兩份合同發生矛盾時以本合同爲準。
五、如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訴至合同簽訂地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28
甲方:
乙方:山東
甲方與乙方因一事發生糾紛,特委託乙方律師風險代理。
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達成如下風險代理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指派張暉東律師作爲甲方的代理人。
其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序中的代理權限爲:
1、代爲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並設法達成實現債權的結果;
2、代爲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3、代爲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爲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
7、代爲申請執行,代爲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8、其他委託人授予的權利。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全部與該案件有關的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
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依約支付相應的費用。
乙方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
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
案件需要財產保全時,擔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
四、本案訴訟請求標的爲x元。
乙方負責墊付訴訟有關的一切費用。
乙方按從對方或法院執行庭實際收回金額的30%收取案件代理費(如收回 10000元,律師代理費爲3000元), 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數額分次結清。
如收回實物,按法院執行庭覈定的實物金額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費。
甲方在收取款項(或實物)的同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支付代理費的,乙方可從收回甲方的款項中扣除或對實物行使留置權。
五、訴訟過程中,未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另行委託他人代理、單獨撤訴、單獨與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雙方風險代理合同,視爲乙方完成代理任務,甲方應按照第四條約定訴訟請求的數額和約定代理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拖欠代理費用的,每日按應付代理費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爲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
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七、發生爭議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可調解也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雙方有互爲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八、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爲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九、風險提示: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後果。
1.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
2.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
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 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
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並全部收回錢物止。
本案終結後,如甲方繼續委託乙方申訴等,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山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2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維護其合法權益一事雙方達成以下一致意見,以期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之間實行風險代理。簽定本合同之前,合同雙方已對本案訴訟過程中存在的風險進行過仔細而慎重的探討,在此基礎上達成本合同全部內容。
二、甲方接受乙方委託,參與乙方與 一案的立案、仲裁、調解、訴訟、執行。甲方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給乙方代理本案的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便於乙方代理本案。〈〈授權委託書〉〉系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三、乙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應當協助乙方使本案達到更好的效果。
四、甲方按如下約定向乙方支付費用,律師代理費必須以貨幣形式支付:
1、甲方獲得本案(和解、調解、執行)付款當日,按實際獲得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若款項經乙方接收的乙方有權直接從甲方應得款項中扣除。
2、 如甲方得到的利益是非貨幣財產(有形物品、知識產權、技術祕密、土地使用權、債權、股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的財產)時,則由甲
方按該非貨幣財產價值額的 %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該非貨幣財產價值額按法律文書或甲方與對方當事人的協議價格確定,並在非貨幣財產價值額確定後當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3、如甲方系被告或第三人,則按避免的經濟損失額的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避免的經濟損失額按原告訴狀中列明的訴訟請求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額計算,如訴訟請求額在訴訟中有增加,則按增加後的數額減去被告(或第三人)實際承擔的數額計算。
4、 甲方在調解、訴訟、執行、和解過程中,如未經乙方同意,故意放棄對對方當事人的主張或權利,或承認對方當事人的主張,而損害到乙方利益時,則按原告訴狀載名明的訴訟請求額的計算,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甲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不提供證據(包括不依法及時提供證據),或提供虛假證據,隱瞞真實情況,或違法導致案件敗訴或致使乙方無法收取律師費時,按前款規定執行。
5、乙方在簽定本合同時,收取行完畢時,從甲方已支付的款項中扣減。
6、 辦案所需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文印費等由甲方支付,乙方現行墊付,墊付後由甲方第二日結付。向司法機關或其它辦案機關繳納的費用(立案費、鑑定費、執行費等),由甲方預繳或承擔。
五、甲、乙雙方互有通知對方案件進展、財產過付信息的義務。
六、甲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不予退還,未支付的費用應當補繳。乙方無故終止本合同,已經支付的律師費用予以退還,並向甲方移交案件有關證據。
七、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任何一方違約,應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案執行終結且乙方收清律師費之日止。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 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簽訂地: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3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住所地:?。?受委託方:河北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住所地:____市中山西路486號金成商務樓。?法定代理人:劉_________,男,該所主任。?委託代理人:?該所律師。?甲方因與?一案,特委託乙方爲其代理,爲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關係,特定如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與?一案?具體包括一審、二審和執行。
二、?承辦律師?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爲甲方辦理委託事項。乙方所派律師如有特殊情況不能繼續代爲辦理委託事項,可以指派本所其他律師繼續辦理,甲方不得拒絕。?特殊原因指承辦律師因病或其它不可預料的情況發生。
三、?委託權限?乙方代理的權限在整個過程中甲方授權均爲全權代理。詳見出具給乙方的授權委託書,並在本合同生效後一次性授權,時間可根據辦案進度由乙方填寫。
四、?代理形式?雙方協商採用風險代理的形式。風險代理就是指甲方不事先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和辦案過程中的差旅費。甲方根據乙方的辦事進度和成果支付乙方的代理費和差旅費。辦案過程中應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需要鑑定的鑑定費由?方直接向法院交納。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監督乙方依法、依照本合同的規定完成委託事項的權利。
2、甲方在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有領取委託成果的權利包括收回的現金和實物。
3、甲方必須全面、客觀、真實向乙方所派律師書面陳述委託事項的有關情況,並應提供相關證據來證明所陳述事實的真實性。
4、依照合同的規定及時支付代理費。
5、配合乙方完成代理事務的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授權的範圍內依照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的規定_____的行使代理的權利。
2、完成委託事項後有依約收取代理費的權利。
3、應甲方的要求對其所陳述的事實的真實性需要調查的,乙方律師應積極的協助調查,查清相關事項。
4、對收回的現金及其物品有及時的.交付給甲方的義務。
5、在辦理代理事項過程中所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有爲其保密的義務。
七、代理費的支付標準和方式:?乙方在代理過程中,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進度和成果按以下標準和方式支付乙方的代理費。
1、一審判決勝訴後甲方按_____確定數額的?支付代理費。此款在判決送達後三天內支付。乙方敗訴則不支付代理費。對方不服上訴的乙方則代理二審,二審勝訴後,甲方則在二審判決送達後的三天內按照判決確定數額的?%支付乙方代理費。
2、執行過程中若乙方爲甲方收回的是現金,則按照收回現?金數額的?%支付乙方代理費。如果收回的爲非現金資產,該資產收回時需經甲方同意,同意後該資產歸甲方所有,甲方收到該非現金資產後應按評估數額的?%?支付乙方的代理費。該資產變賣成現金後按其現金數額的?%?支付乙方代理費,但應扣除事先按評估數額支付的部分。甲方自用的按評估數額的?%支付。
3、乙方在代爲領取現金或非現金實物後可以扣除自己應得的部分。其餘部分應在收到後三天內支付給甲方,不得截留或挪用。
5、乙方所收取的全額代理費用中的?%?的金額爲甲方開據正式的律師代理費發票。?%?的金額可以用其他發票衝抵或由甲方自行衝抵,作爲乙方已經用去的辦案差旅費用的補充。
八、違約責任
1、甲方沒有如實的陳述委託事項或者陳述的委託事項不符合客觀實際,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代理事務或代理事務難度增大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由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標準按委託事務標的數額的?%支付。
2、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又委託他人代爲辦理此事務或者本人自己出面辦理此事務的均應視爲乙方的代理行爲。甲方同樣應按本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代理費。因委託的人或甲方本人辦理失誤造成乙方無法按計劃完成代理事項的,應按委託事務標的和以上標準賠償乙方的代理損失。
3、乙方無故不履行本合同所規定的職責,致使甲方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失的,乙方應根據實際損失的大小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有效的債權訴訟及執行時效喪失或者丟失重要的證據材料導致敗訴,乙方應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
5、甲方和乙方領取乙方辦理的事務所得的現金或實物後,應及時的按規定的比例交付對方,否則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對方支付滯納金。
九、履約保證?甲方提供?爲本合同的履約保證。保證在乙方履行義務後在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履行相應合同義務。
十、其它條款?十
一、合同的生效和失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乙方完成委託事務或依法解除後失效。委託事務的辦理期限應以相關部門的辦理期限爲準。乙方應不間斷的催促相關部門及時辦理相關事項。
2、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對代理事務在____月內沒有實質性的進展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十
二、爭議的解決方式?如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時,應提交?解決。?十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存一份。?甲方?:河北_________?代表人:?代表人:?證件號碼:?證件號碼:?聯繫電話:?聯繫電話:?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20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31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事務所)
承辦律師: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過充分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爲甲方與借款人_____公司及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爲)借款合同(借款爲_____筆,總計借款本金爲_____元,利息爲__________元)糾紛案件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
二、律師必須根據事實和法律參加訴訟活動,認真負責的履行律師的職責,維護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權限爲:
1、全權代理訴訟、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爲申請回避和控告;
3、代爲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4、在不損害甲方合法利益的前提下,乙方在調解、審理及執行過程中有權代爲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爲和解、調解、上訴;
5、代理清收現金或抵債物;
6、委託人授予的其他權利。
四、委託代理期限及範圍
如果本合同簽訂之後,該案件處於司法機關偵查、起訴或審理階段,即由於司法機關偵查、起訴或審理期限延長的原因,造成該案在一年之內沒有審結或乙方爲甲方沒有實際追回損失,甲乙雙方可以另行協商重新簽訂委託代理合同。(委託代理期限爲委託事項完成時止(包括判決、調解、甲方撤訴及案外和解)。
五、代理費用給付標準
收回現金或抵債資產(資產以法院評估作價爲準),按照執行收回本息總額的%支付代理費。
六、代理費用給付期限
代理費給付期限:收回現金或資產入賬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甲方給付乙方律師代理費。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詢問並瞭解乙方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
2、有權對乙方律師因違紀或失職行爲所造成的甲方合法利益損害追究法律責任;
3、甲方必須向乙方如實陳述案情,提供真實證據,妥善保管好有關證據原件;
4、按約定支付代理費。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通過正當途徑維護甲方合法利益;
2、如發現甲方歪曲事實,弄虛作假,捏造證據,有權終止代理,所收代理費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費,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其責任由甲方承擔;
4、乙方因過錯造成的損失應於賠償;
5、不得擅自放棄甲方的合法權利,不得做出不利於委託事項的行爲。
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協商解決或重新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之,可調解也可起訴,雙方有互爲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從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承辦律師: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32
甲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與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因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因運輸事同二審一案,由乙方委派律師擔任該案代理人,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委託合同如下: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律師張錫深擔任甲方訴訟代理人。乙方律師因故中途不能履行職務,則應另行委派律師接替,甲方協助辦理變更授權手續。乙方的代理義務、責任按《律師法》、現行律師執業紀律及道德規範執行。委託注意事項見合同附件《委託人須知》。《委託人須知》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甲方有責任如實陳述案情,提供掌握的全部證據、事實材料,及時通報案情。如甲方隱瞞、捏造事實等,或拖延、故意不告知乙方有關司法、行政部門辦理本案件的有關通知的,應自行承擔不利後果並承擔乙方的律師服務費損失,乙方並有權終止代理。
三、根據《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的.規定,本案實行全風險收費方式:二審維持原判決,甲方不須支付律師費用,二審變更判決:甲方不須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甲方支付律師費用____________元。
四、本案法院、仲裁機構收取的案件受理費、保全費,行政、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查詢費、鑑定費、公證費、翻譯費等,以及乙方差旅費(廣州市除外)等由甲方承擔。
五、如發生甲方追加委託事項、當事人,或對方提起反訴、反請求等重大事件導致代理事項增多時,乙方有權要求依照《廣東省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及《廣東省律師服務政府指導價》增加律師服務費。否則乙方僅在原委託範圍內工作。
六、甲方可以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委託關係,但甲方無正當理由解除委託關係的,乙方有權要求依照本合同第三條收取律師費用。
七、甲方逾期繳納律師費或不合理的解除合同,且乙方已經着手辦理代理事項的,乙方有權追收其未付律師費及逾期付款違約金;乙方也可中止代理而無須通知甲方。
八、乙方的權限由甲方出具《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九、因本委託合同引起的爭議,雙方同意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二審判決時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經辦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經辦律師(簽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律師風險代理合同集合 篇33
甲方(委託人):
乙方(受託人):
甲方因與 糾紛一案,甲方爲了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決定委託 事務所的律師(以下簡稱乙方)風險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 作爲爲甲方的代理人,乙方可根據工作安排需要更換代理律師。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全部與該案件有關的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如甲方捏造事實,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乙方有權中止代理,並要求甲方賠償經濟損失。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即成立並生效,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或終止本合同,除非乙方有重大過錯。
五、鑑定費、訴訟費等費用依法由甲方先行墊付。本合同實行風險代理,即乙方在辦案之前及辦案過程中不收取任何費用,在甲方實際收到賠償款後,再收取代理費。依據《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案件代理費用按如下標準收取:
(一)若甲方通過訴訟程序,則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取證費等一切案件相關費用按實際到位的案件款或物折款的20%收取;甲方於收款當日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二)若甲方在起訴前經乙方律師指導達成和解或者在交警部門達成調解的,則甲方須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代理費20xx.00(大寫:貳仟元整)。
六、甲方應在獲得賠償款之時應立即向乙方支付全部代理費,否則,甲方除須向乙方支付代理費、收取代理費的支出外,還須按應付代理費金額的百分之二十承擔違約金,並可能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及刑事責任。
七、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結案之日止,包含和解、調解、第一審、第二審、執行等階段。
八、本合同經雙方共同確認,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九、其他。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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