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優惠貸款政策協議(通用3篇)
銀行優惠貸款政策協議 篇1
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人)
註冊營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作爲一方
中國進出口銀行(以下簡稱貸款人)
註冊營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作爲另一方
雙方於___________________簽署本合同
鑑於: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_________(國家)政府已於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框架協議,並就優惠貸款事達成了原則意見;
2.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同意將優惠貸款用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目);
3._______________項目的有關商務合同已由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草簽;
4.貸款人經其自身的工作程序,已決定按照如下條件對建議的項目提供融資;
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除非文中另有約定,本協議中使用的術語均有其相應的確定含義。
下列術語有如下含義:
1.1貸款人:指中國進出口銀行,系中國政府授權承辦政府對外優惠貸款業務的銀行。
1.2借款人:指_______________,系由項目所在國政府選定並經貨款人同意,負責將本貸款轉貸給最終用款人的機構。
1.3項目國:指__________(國家),系本貸款資助項目的所在國。
1.4最終用款人:指經由借款人轉貸、最終使用本筆貸款的機構。
1.5保證人:指__________(名稱),系由項目國政府或借款人選擇,並經貸款人認可,爲借款人按時將本貸款項下的債務歸還給貨款人提供保證的機構。
1.6貸款期限:從本貸款協議生效日起至協議規定的全部債務清償日止;包括用款期、寬限期和還款期。
1.7用款期:自本協議生效日起至協議規定的最後一次提款日止。
1.8寬限期:自用款期結束日起至協議規定的第一筆還本日止。
在寬限期內,借款人只付息不還本。
1.9還款期:自寬限期結束日起至全部本息清償日止。
1.10協議:指本協議文本及其附件。
第二條貸款條件及使用
2.1貸款人在此優惠貸款協議項下向借款人提供一筆總額不超過__________(金額)的貸款。
爲此,貸款人將在其賬簿中開立一名爲___貸款賬戶的賬戶(下稱賬戶)該賬戶可用金額爲____________________(貨幣及金額);借款人亦應在其賬簿中開立一相應的賬戶。
2.2上述貸款應用於資助__________與__________間簽訂的商務合同no._____(見附件_____)項下的__________項目;使用本貸款的商務合同必須在本貸款協議簽署後_____天內正式生效。
2.3上述商務合同或其分包合同中所需物資、勞務或技術服務,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部分應不低於合同總金額的70%。
2.4本貸款期限爲_____個月,其中:用款期_____個月,寬限期_____個月,還款期_____個月。
2.5本貸款適用利率爲:
2.6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貸款承諾費及貸款管理費。
但借款人可向最終用款人收取轉貸手續費,年手續費爲貸款餘額的_____%。
2.7在本協議生效後_____天內,借款人應向貸款人一次性地支付管理費,管理費爲貸款總額的0.25%。
2.8本協議項下貸款的使用及償還均使用人民幣記賬。
貨款支取及借款人對貸款人的任何支付,均按照貸款人出賬或人帳日中國官方公佈的匯率摺合成人民幣記賬。
貸款人不承擔貸款使用和償還過程中發生的匯率風險。
2.9上述提及的商務合同必須與本貸款協議的內容相互銜接不得在貸款協議生效前生效。
第三條貸款的支取
3.1本協議項下貸款的支取基於如下前提條件:
(a)有關的商務合同已經正式生效;
(b)借款人已按協議要求向貸款人支付管理費。
3.2本協議簽訂後_____個月內可在__________貸款帳戶項下支用貸款,用款期的截止日爲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經雙方同意此期限可以適當延長,但延期申請必須在用款期到期前30天內,由借款人授權簽字人以書面形式向貸款人提出。
在此用款期或經雙方同意的延長期結束後,貸款仍未支用部分應視爲自動撤銷。
3.3借款人必須按照協議規定的用款進度(見附件)及時提取貸款項下款項。
3.4本貸款項下的提款,必須由借款人按照附件__________的格式繕制不可撤銷提款申請書,指示並授權貸款人將款項支付至借款人指定的(借款人或供應商的)賬戶。
貸款人在收到有效的不可撤銷提款申請書,並對其提款用途進行審覈後方予放款。
3.5提交給貸款人的不可撤銷提款申請書需經借款人授權書(見附件_____)中指定的有權簽字人簽字。
借款人在不可撤銷提款申請書中應明確授權貸款人,只要貸款人按照指示進行支付,貸款人即可將支付的金額直接借記貸款賬戶。
只要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其付款的證明,借款人即應解除貸款人與產生此項付款指示的任何商務活動有關的義務,並承擔在到期日償還該付款指示項下款項的責任,而無論此商務活動的目的如何或發生與此相關的任何以外情況。
3.6自本協議簽訂30天后,借款人應在用款期內以人民幣就貸款的未用金額按年率o.5%每半年向貸款人支付一次承諾費。
首次支付承諾費應在貸款協議簽訂後_____天的季末。
第四條還本付息事宜
4.1借款人有義務按照本貸款協議規定的條件向貸款人償還貸款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4.2本貸款項下已支取未償還款項,借款人應按年率_____%向貸款人支付利息,自支款日起至還款期結束每半年支付一次。
利息的計算按照一年爲360天,實際經過的天數計算。
4.3本貸款賬戶項下的所有已支款項應在寬限期結束後_____年內償還,並應分_____期,每半年爲一期,以相等金額償還。
第一次分期還款到期日爲賬戶項下用款期結束後的第_____個月,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4.4用款期及寬限期內所有累計的利息或第4.8條所述逾期利息應按貸款已支未還餘額計算,並定期在每年三月二十一日和九月二十一日支付。
進入還款期後,利息支付日應予調整爲與分期還款日相同,直至本項貸款全部清償爲止。
4.5一俟用款期結束,貸款人將制定一還本付息計劃,並通知借款人。
借款人應按照還本付息計劃規定的分期還款到期日償還貨款。
4.6借款人還本付息時,應將款項在到期日匯達: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如付款到期日不是北京的銀行營業日,該項付款則應順移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
4.7若在任何本金到期日或在任何利息到期日後借款人未向貸款人支付到期款項,該筆款項應被視爲逾期併產生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按照年利率_____%(日利率_____%)自遲付利息或遲付本金第1天開始計收至實際償付日。
4.8若逾期期限超過30天,則按第6.1條規定辦理。
第五條提前還款
5.1借款人可在到期前的任何時候全部或部分地提前償還一期或幾期每半年爲一期的分期還款款項。
在此情況下,僅按照已支未還的金額計收利息。
提前還款應按與分期還款到期日相反的順序進行,需提前30天通知貸款人,並徵得其同意。
第六條提前中止和終止
6.1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貸款人有權部分或全部中止或終止本協議項下貸款,或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貸款本金及利息:
(a)借款人未能按本貸款協議的要求支付任何到期本金、利息或承諾費、管理費等;
(b)借款人違反了本貸款協議的任何其他條款或規定,並在收到貸款人關於有關違約的書面通知後30天內沒有采取補救措施;
(c)借款人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的安全償還;
(d)最終用款人的行爲或狀況將危及貸款的安全償還;
(e)項目國出現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嚴重的自然災害,戰爭或其他形式的社會動盪等,危及項目實施的正常環境;
(f)貸款人國內法律或政府相關政策的變更,要求貸款人對貨款採取中止或終止行爲。
第七條借款人申述
7.1借款人在此向貸款人做出如下申述:
(1)借款人是__________(國家)__________(性質)的機構,有權按照本貸款協議規定借款;
(2)爲簽訂和執行本貸款協議所需的全部授權和程序已完成並生效;
(3)爲使本貸款協議按照其條款對借款人構成有效的具有約束力的義務,借款人已完成_______(國家)法律和規定所要求的所有手續。
第八條特別保證及承諾
8.1借款人保證在本貸款協議項下的義務應與其其他非抵押外債同等位次。
因此,借款人對這些債務給予的任何特惠或優先立即適用於本協議,而無需貸款人事先提出要求。
8.2借款人應保證按照本協議第2.2條和2.3條所述的貸款用途使用貸款人按照本協議支付的全部金額,並根據本協議規定向貸款人還本付息。
在任何情況下,借款人還本付息應是無條件的。
8.3使用本貸款和對本貸款還本付息過程中在項目國內可能產生的一切稅收、費用及開支,均應由借款人負擔。
因此,借款人保證本協議項下支付的所有本金、利息、承諾費及管理費等均是淨值,並不做任何的扣除。
8.4借款人應定期向貸款人彙報貸款的使用情況和項目的進展情況,並在其每一財政年度結束後向貸款人提供其年度報告、已經審計的財務報告,以及貸款人隨時合理要求借款人提供的、與執行和管理本協議有關的報告及資料。
8.5貸款人有權對貸款的使用和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8.6借款人應將如下事項立即通知貸款人:
(a)本協議項下商務合同已經正式簽訂的確認書及商務合同簽署副本;
(b)借款人組織章程的任何修改及其活動的任何實質性變化;
(c)本協議10.1(d)中述及的授權官員和簽字樣本的變更;
(d)貸款項下商務合同的修改、變更或補充。
8.7借款人及貸款人均必須保持本協議項下貸款使用及還本付息的準確財務記錄,雙方應定期進行財務對賬。
8.8借款人和貸款人應隨時應對方的要求對本貸款協議的執行及管理進行商討,以通訊聯繫或必要的會晤來解決本協議項下可能產生的分歧及項目執行中可能出現的問題。
第九條其他事項
9.1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或形式將其在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或所有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9.2本貸款協議在法律上獨立於相應的商務合同,因此借款人不能因商務合同中出現的問題而影響其對本協議的執行。
9.3借款人與最終用款人之間的任何關係,應不影響借款人對本協議的執行。
9.4在借款人未償還貸款的本金和利息時,本協議中的保證人應承擔連帶責任。
9.5本協議及由此產生的權利及義務,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制約,並按其解釋。
9.6本協議項下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予以解決。
如果通過協商,爭議仍未解決,則可提請仲裁或申請訴訟。
仲裁可提請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訴訟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或任何雙方商定的第三國法院進行。
9.7可能產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執或索賠,應不影響借款人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也不應以任何方式被視爲可解除借款人的義務。
9.8本協議附件,應視爲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9除非日後經雙方同意另有變更,本協議雙方的聯絡通信地址如下:
給貸款人:中華人民共和國
100005北京崇內大街75號
中國進出口銀行國際部貸款處
傳真: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
給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
9.10借款人和貸款人雙方的聯絡及財務往來單據一律使用英文書寫。
第十條本協議的生效
10.1本協議在下述前提條件下生效:
(a)貸款人滿意地收到借款人的《章程》;
(b)貸款人已收到借款人營業執照及外匯業務批准文件的複印件;
(c)貸款人已收到借款人所在國公證機構出具的法律意見書,證明借款人有從事本協議項下貸款事務的能力,並已完成有關的批准與授權手續;
(d)雙方均已收到對方有關授權官員簽署和遞交的與本貸款協議事務有關的文件、報告、聲明等的授權書及授權簽字人的樣本,並經證實
(e)貸款人已收到保證人提供的有效的保證文件。
10.2貸款人及借款人的正式授權代表已於本協議首頁所寫的年份及日期在__________正式簽署了本貸款合同,合同分中文和英文兩種文本,一式二份,同等有效,以昭信守。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
附式
一、商務合同(略)
二、保證人出具的還款保證書(略)
三、法律意見書(略)
四、貸款用款進度安排(略)
五、不可撤銷提款申請書
六、授權書(略)
附式二
不可撤銷提款申請書
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
100005中國進出口銀行
順序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敬啓者:____________
根據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借款人)與中國進出口銀行在(地點)達成的政府優惠貸款協議第三條的規定,我方謹在此向貴行申請並授權貴行對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公司付款:
付款金額爲(貨幣及金額)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該項付款系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簽訂的第____________號商務合同項下的____________款項。
同時我方謹在此授權貴行將上述付款金額借記以我方名義在貴行開立的賬戶,賬戶名稱爲____________貸款賬戶。
貴行完成本付款指示並不意味着其對履行或未予履行商務合同負有義務,貴行應不受此商務合同的約束。
因此,對於貴行按我方的申請指示根據上述協議條件所做的付款,無論是在付款前或付款後因商務合同的執行而發生任何情況,我方均保證按照貸款協議的規定償還此筆款項及其利息。
借款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授權官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範本範文篇五
經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貸款方)與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借款方)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由貸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___貸款______________.借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借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還款計劃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利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貸款方應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
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罰息同,即爲________%.
三、貸款利率,按銀行貸款現行利率計息。
如遇調整,按調整的新利率和計息辦法計算。
四、借款方應按協議使用貸款,不得轉移用途。
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新貸款,直至收回已發放的貸款。
五、借款方如不按規定時間、額度用款,要付給貸款方違約金。
違約金按借款額度、天數,按借款利率的________%計算。
六、借款方保證按借款契約所訂期限歸還貸款本息。
如需延期,借款方至遲在貸款到期前3天,提出延期申請,經貸款方同意,辦理延期手續。
但延期最長不得超過原訂期限的一半。
貸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辦理延期手續的逾期貸款,加收罰息。
七、借款方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價值________________元,作爲借款抵押品,由借款方保管(或公證機關保管)。
公證費由借款方負擔。
八、貸款到期後1個月,如借款方不歸還貸款,貸款方有權依照法律程序處理借款方作爲貸款抵押的物資和財產,抵還借款本息。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份,借貸款雙方各執正本1份,公證機關1份。
十、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單位:(章)__________貸款單位:(章)__________
負責人:(章)____________審批組長:(章)__________
經辦人:(章)____________信貸員:(章)____________
公證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章)____________
公證員:(章)______________
銀行優惠貸款政策協議 篇2
本協議由abc公司(簡稱“借款人”或“借款方”),國公司,與____銀行(簡稱爲“銀行”),____於19xx年 月 日訂立。
此證:
鑑於借款人已向銀行要求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一筆本金爲壹佰萬美元(us¥_____的定期貸款);
鑑於銀行已準備基於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向借款人提供此項定期貸款;
據此,以雙方相互承諾爲對價,就下述內容達成一致:
第一條 定義
1.1 基於本協議之目的,下列詞語可定義爲:
“營業日”:指位於____銀行開始正常銀行業務的任何一天,以及____同業銀行拆借市場進行美元拆借交易的任何一天。
“承諾”:指銀行在本協議生效日即承擔向借款人貸款的義務。
“____”:指位於____的信貸銀行國際分部。
“美元”:及“¥”符號,指美利堅合衆國的法定貨幣及與本協議項下所有支付有關的現匯。
“違約事件”:指依本協議第八條中所列舉的所有事件。
“擔保人”:指____銀行。
“負債”:任何人或借款人的負債是指依據×國通常接受的會計準則所包括的在債務被確認之日該人或借款人之資產負債表負債一側所表明的確定負債的全部債務項目,其也包括其他被承繼或被擔保的,或屬借款人次要或偶發的債務(有別於在託收過程中文件背書)在內的債務及負債,無論是源於任何協議所引起的負債或是提供款項及預付款項或其他方式引起的負債均屬此範圍。
“分期會款日”:指根據4.1的規定協議生效之日起計達18個月,24個月,30個月,36個月,42個月,48個月,54個月和60個月之日。
“付息日”:是指每一箇計息期的最後一日。
“計息期”:指自協議生效日起 個月這後止的一段期間,第一計息期自上一計息期最後一日始,到借款人所選擇的三個月後或六個月後止,但是,如果每一計息期的最後一日不是銀行營業日者,則順延到下一個營業日,或假若一箇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付款日結束。
“利率”指依2.4、2.6和2.7中規定,或另有規定的利率。
“貸款機構”:是指國際銀行機構,或根據其意願隨時指定的分行、分理處、分支機構或支行;貸款將自此類機構發放,且未償付及全部償付款項亦由此類機構收取。
“貸款”:指依本協議2.1.款規定由銀行向借款人發放的貸款。
“票據”:指由借款人開業以銀行爲指定付款的依附錄a基本內容的期票,其證明因銀行依本協議向借款人發放貸款而產生的借款人對銀行的負債。
“人”:指任何自然人、公司、商號、團體、政府、政府機構或除借款人以外的任何以個人、團體或其他名義的實體。
第二條 貸款
2.1 承諾
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和款項並基於借款人作出的陳述與保證,銀行同意通過其貸款機構借出,且借款人也同意借入本金爲壹佰萬美元(¥____)的貸款。
2.2 釋放
自協議生效之日起,依協議第六條規定,銀行應向借款人在紐約指定的賬號匯入協議約定的數額款項。如借款人未能完成第六條中規定的貸款先決條件,則銀行無義務提供此項貸款。
2.3 還款、支付利息及計息期的確定
借款人同意依照協議規定的利息率,在付款日,分八期償還貸款本金。借款人應就其選擇3個月或6個月利息期的結果,在利息期償付之前5個營業日(第一個利息期除外),通知銀行。如果銀行未收到上述通知,則下一利息期的長度與上個相同;假若一箇計息期早於或晚於分期付款日開始或截止,則計息期將在該分期款日結束。
2.4 利率的確定
依照協議規定每一計息期的利息應爲百分之一點五(1.5%)。此利率加該計息期償付前兩日,倫敦時間11:00am,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的利率。
2.5 票據
借款人償還本金的義務應由借款人的期票證明,其基本格式應參照附錄a,並符合本條(2.5)的規定。票據應以本協議的生效日期爲期票出具日期;依銀行指令支付與貸款本金相等的款項;分爲相等的八期,每一期在分期付款日到期;依規定利率償付到期未付的本金部分的利息,依每一計息期在付息日償付。
2.6 替代基礎
在利率是依2.4款規定確定時,銀行應確定利率已定而本金尚未償付的那一期利息期的美元無法在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上拆借到或,在某一確定利息期,其原先規定的利息,即從倫敦同業銀行拆借的利息無法正確反映銀行的費用時,銀行應在該計息期生效第一天之前至少一箇營業日,以電傳、電報或電話方式、將銀行作出的決定通知借款人。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應通過友好會談確定一箇雙方都能接受的基礎(簡稱爲“替代基礎”)。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商定了替代利率,該利率應具有追溯力且自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生效。如果在此通知後的30天內,銀行和借款人未能就替代利率達成一致,銀行應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出具一份銀行爲獲得該利息期內貸款所就負擔利息的文件,應當明確的是銀行的利息率應與1.5%的相同,上述利息若確實影響了銀行籌集該利息貸款的費用,則新利率處該利息期的第一天起就有效。銀行應向借款人提供其獲得貸款的途徑及爲獲得此貸款而支付費用的證明。在收到銀行有關利息率或爲獲得貸款而支付的利息的通知後,借款人有權依據4.7的規定,將貸款和本票中尚未支付的本金的全部(不是部分),加上自此預付日起計算的利息,一次性地先行償付銀行。
2.7 過期未付本金的利息率
在借款人未能償還根據貸款合同和本票的規定應償還的款項時,借款人應根據要求向本票持有人支付利息,利息從應付款日起計算,到實際付款日止。每一年的利率以下列中較高的爲準:在借款人未能按期償付本息的利息期的上一利息率的基礎上再加上一個百分點(1%),或在借款人未能償付之日的倫敦同業銀行拆借市場上的上午11:00,主要銀行所出具的貸款利率報價的基礎上再加2.5個百分點(2.5%)。銀行應以正確的書面方式中電傳通知借款人確定的利息。在不損害本條規定的銀行的權利以及準據法允許的前提下,借款人同意補償銀行因爲借款人不及時償還貸款或本材料規定的本金或利息,或其他費用,如銀行爲遵守出貸承諾可爲獲得貸款款項而產生的損失。爲此,銀行應出具一份標明損失和費用的證書。
2.8 計算,終局決定
所有償付的利息以360天爲一年,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銀行對每一期利息率的確定都對各當事方有約束力。
2.9 收入的利用
(a)貸款收入應用作____(確定用途)。
(b)銀行提示借款人,借款人確認其瞭解根據美國聯邦儲備系統管理委員會的政策,國際貸款只能資助美國以外的非美籍企業。借款人確認貸款收入將只被用於資助美國以外的業務。
第三條 信用證
3.1 信用證
爲支持並擔保借款人履行本合同及本票項下的義務,擔保人應按照附錄2(保函)的格式向銀行出具一份備用信用證。該保函的金額應爲____,且有效期應在償付貸款日後一箇月的第一天爲止。
第四條 付款
4.1 付款
根據合同和本票的規定,借款人對應向銀行償付的貸款不得抵消、反拆並可處由兌換,付款應向____的貸款機構支付,不遲於當地時間(____時間)上午10:00。一旦應付款日爲非營業日,則自動順延到該日後的第一個營業日。在計算利息和金額時應包括這一日和下一個營業日。
4.2 以美元付款的義務
根據本合同和本票規定,應由借款人償付的本金和利息應以美元支付,而無論於何種法律、規則或制度,也無論是現有的或根據任何管轄權將可能會影響此項義務的履行。此義務也可通過償付或訴訟方式予以保護。此項以美元付款日的義務應是通過訴訟可以強制執行的,並且不受其他裁決的影響。
4.3 借款人部分提前付款的權利
在任一利息支付日,借款人有權在提前30天以書信或電傳通知(不可撤銷的通知)銀行後,有權將本金和利息,部分地或全部的提前償還。每一部分的預先償還額應不少於____美元,且按倒序償還。提前償還部分不得再借用。
4.4 補償
借款人應對基於下列原因而使銀行產生的費用和損失(包括利潤損失)進行補償。(銀行的損失和費用包括但僅限於:銀行在利息低於合同的規定而爲組織貸款而所付出的成本、費用和損失)(a)貸款未在該日簽字;(b)在利息償付日以外進行的償還和提前償還。銀行應將這些成本,費用和損失製成證書,發送給借款人。這一證書,如果沒有明顯的計算或轉交上的錯誤即應有約束力。
4.5 稅務
(a)所有票據面額、貸款本金和利息,以及與本協議和借款人開具票據有關的應付款項的支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且是完稅的,由×國或任何部門、機構、政治分支上權力機關或某一組織的成員所強制、劃撥、徵收或募集的(就本協議、貸款、票據、協議登記、監證或其他法律手續的履行、協議生效以及本金、利息、費用或有關的其他款項支付而引起的)現在或將來的所有所得稅、印花稅及其他稅費、費用、強制貸款及預提費用不得減少全部應付款項,上述費亦包括罰息和罰款;(以下綜稱“稅務”)。如果任何稅務被強制徵收,則借款人須向銀行支付必需的額外費用以保證銀行得到在票據中說明而不含稅務的淨等額款項。所有稅務應由借款人在罰款日期之前支付。在依適用法律支付稅務之後45天之內,借款人應將完稅原始單據轉交銀行,如無法轉交單據,則應向銀行提交可含滿意的形式或內容的支付證據。
(b)借款人將保護銀行或票據持有人受侵害並向該方依其要求償還已實際支付的任何稅款。
4.6 增加費用
要本協議期間,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或財政或金融機構的指令的變化(無論是否有法律效力)將引起對於銀行支付貸款本金或利息、票據金額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其分款項的稅基的變化;或強制、修改或承擔任何儲備金、特別儲蓄及或對資產、基於賬戶或擴大信貸的儲蓄類似要求;或強加給銀行或倫敦同業銀行市場任何其他對本協議、貸款或票據產生影響的條件,或可能導致銀行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費用增加,或減少銀行應收取款項的結果,在這類情形下借款人應向銀行依其要求支付此類附加款項以補償銀行增加的費用或的收入。由銀行出具的確定其補償必要額度的證明應先行送交借款人,除非有計算或傳遞方面明顯的錯誤,則該證明將最終作爲確認文件並確定補償金額。
4.7 法律變更
無論是否有其他規定,在任何適用法律、法規及規定的變化,或負責解釋或管理的政府部門作出的解釋或管理的變化,從而引致銀行(1)承諾;或(2)發放貸款或維持貸款的行爲成爲不合法的情況下,銀行應通知借款人並以書面形式向借款人遞交有關此類變更的證明。基於由銀行向借款人作出的有關此變更的通知,銀行的承諾即終止,且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票據款項,連同利息和依本協議應向銀行支付的所有其他款項均須於此類變更之日後繼的計息日或依銀行規定更早的日期完成支付。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
爲使銀行加入本協議併發放並維持貸款,借款人特向銀行作出下列陳述和保證。
5.1 組建公司及資格
借款人是依×國法律組建、有效存續及具良好信譽的(特定實體形式),且其以自有資產組建並經營業務,並依財產所有者之特性或業務經營必需某種資格時在各管轄取得此類資格。
5.2 能力和權力
借款人有充分的權力參與協議,借貸資金,簽署票據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義務;上述全部行爲均經適當和必需的法人行爲所授權。
5.3 同意與登記
任何人基於本協議及票據的履行、送達、執行、有效性或強制性或支付所要求的所有授權、同意、批准、登記、宣告、豁免及特許(除在此時中央銀行許可匯付外匯並不適用的情況之外)均須完成併產生法律效力。
5.4 合法性和強制性
本協議和其附屬條款的執行的票據構成依×國有權法院的規定對於借款人的合法、有效並肯約束力的強制性義務。
5.5 其他附屬文件
本協議和其附屬條款的執行和送達,以及上述要據的出具,均不導致因以借款人爲一方或由借款人作郵或其財產受到約束的契約、協議、指令、判決或文件涉及的,或借款人基於備忘錄或公司章程規定的條款和條件的違犯,對於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託管或不動產債權的產生,某種過失(通知或時效已過或兩者兼而有之),或債務持有人宣佈同樣應付債務的情況,而且亦不違犯適用法的任何條款規定。
5.6 財務報表
借款人在____,並與該財政年度末借款人損益報告有關並已將複印件送交銀行的資產負債表應是在保持一貫性的基礎上依×國通常所能接受的會計準則於期末日所準備出的,完整、正確及公正地反映該期間現時財務狀況和期末經營成果。在當日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內及說明之中不得帶有任何借款人直接或間接,固定費用或提成費率形式的重大債務;並且自出具資產負債表之後起,在借款人業務、財產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及經營上不存在重大不利變更。
5.7 重大不利條件
除自____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身銀行披露的內容外,無論借款人的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經營以及借款人的財產均不得以任何方式出現重大不利的影響。
5.8 訴訟及其他
除以書面形式由借款人向銀行披露的內容外,不得有任何依據法律或衡平原則作出的不利決定將對借款人業務、財產及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不利影響的未決訴訟、案件或司法程序(不論是否以借款人的名義)或對於借款人
的威脅、對抗或影響的存在。借款人不得違反嚴重影響借款人經營和/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的有關適用法律和/或法規,以及任何以借款人爲一方或借款人受其約束,其違約可能對借款人的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政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契約、協議或其他文件。
5.9 稅務
允許借款人依本協議和票據爲條件基於票據完成所有支付義務,向銀行的償付應是不附帶任何費用並且是完稅的,而且銀行所收到的償付款項不含任何稅務。借款人依本協議支付全部稅務。
5.10 文證稅務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均不含任何印花稅或文證稅務或其他類似費用,其包括但不限於×國或任何政體分支或徵稅權力機關的註冊記稅,依擔×國的稅務法典徵收的印花稅除外。
5.11 豁免
借款人先在承擔協議項下義務及其債務,且借款人就本協議收票據簽署及履行構成私人與商業行爲而非政府與社會行爲。借款人及其財產不得享有與本協議義務相關基於主權或由於對銷債務、訴訟、判決或執行會產生的豁免權利。
5.12 權利
借款人對於其反映於____,依本協議第5.6款由借款人出具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之中的財產及資本,以及在出具資×產負債表前後借款人取得的全部財產及資本享有良好的可以出讓的權利;而且這些財產或資本,除依第5.6款所述最近的資產負債表和相關說明中披露者外,均不得含有留置債權(包括不動產抵押或證券權益抵押)。
5.13 稅務
借款人應申請依法律、法規或對於借款人或其資產有稅務管轄權的各政府部門或徵稅權力機關發佈的命令所要求的退稅。借款人已付,或已約定支付與或可能與上述退稅有關的全部稅款、費用和其他政府費用;除此類稅務之外,如有借款人所收取的稅款,則將作爲基金儲蓄(依×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在借款人賬目上有關稅務的費用、孽息、儲備金(依×國通常所接受的會計準則)是適當的。借款人知曉,除向銀行提交的財務報告所披露的內容外,其不存在任何重大稅務款項,並且對任何稅務支付時間的延長均屬無效並不得提出此類要求。
5.14 不利合同及指令
除以書面形式向銀行披露的內容之外,借款人不得作爲對其經營、財產或公司狀況(財務方面或其他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指示、委託書、公司內部細則中其他限制合作文件或由任何人所作出的指令、法令或判決(以下簡稱限制性文件)的一方或受其約束;或不履行遵守或完成此類限制性文件包含的任何義務或條件。
5.15 同等履行
依本協議借款人的義務與票據中規定的借款人的義務排列在支付次序方面以及與所有其他借款人債務方面至少是同等的。
5.16 法律形式
本協議,票據及擔保依×國法律具有適當的法律形式,而且依其各個條款賦予強制力以強制程序在×國法院對抗借款人。
銀行優惠貸款政策協議 篇3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下略爲“借款人”)與貸款人於————年————月————日簽署的貸款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下略爲“貸款合同”),爲保障貸款人債權的實現,並作爲借款人在貸款合同項下提款的一項先決條件,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在遵循公平原則的基礎上,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守。
1、本合同項下被保證的主債權爲根據貸款合同由貸款人向借款人提供的——————(幣種)—————元整(大寫金額)的貸款本金,保證人在此承認借款人所欠債務的有效證據以貸款人按業務操作規定出具的會計憑證爲準;貸款到期日爲————年————月————日,本合同所稱“到期(屆滿)”包括貸款人宣佈貸款提前到期的情形。
2、合同項下保證人的擔保範圍爲借款人在貸款合同項下全部到期應付而未付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律師費、訴訟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3、合同所稱保證爲連帶責任保證,保證人對借款人所欠債務在擔保範圍內與借款人承擔連帶責任。借款人到期應付未付的全部債務,保證人應無條件地作爲第一債務人向貸款人清償,同時在此授權貸款人從保證人在_____________銀行各營業機構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直接劃收,或從其他金融機構開立的有關賬戶中依法劃收。
4、合同項下的保證是獨立的、不可撤銷的、持續的擔保。本保證合同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響,不因貸款合同無效、可撤銷而無效、可撤銷。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不因貸款人民意貸款展期、重組,或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貸款合同而有所改變,也不因借款人和保證人任何變更自身經營或管理體制的行爲而有所改變。貸款人與借款人協議變更貸款合同或者貸款展期、重組,或者借款人變更自身經營或管理體制,未取得保證人的書面同意,保證人也應承擔保證責任。
5、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爲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貸款被宣佈提前到期視爲主債務履行期屆滿,貸款人可以在保證期間內隨時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人應當承擔保證責任。經貸款人同意展期、重組的貸款,保證人的保證期間自新約定的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
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期間內承擔保證責任。借款人沒有依照貸款合同規定履行債務的,在保證期間內,貸款人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貸款人未要求保證人履行債務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6、證期間,貸款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範圍內繼續承擔責任。保證期間內,未經貸款人和保證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轉讓債務。
7、保證人向貸款人作出如下陳述與保證,該陳述與保證於簽字時作出,並在本合同有效期間持續有效。
(1)保證人是根據中國法律註冊成立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對其全部資產擁有充分權利,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對外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保證人已授權代表簽署本合同,本合同的各條款均是保證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保證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保證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保證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法規、規章、判決、裁決及命令,也不與保證人的章程或其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牴觸。
(4)保證人保證其出具的所有財務報表是符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的,報表真實、公正地表明瞭保證人的財務情況;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文件和資料均是真實、有效、完整、準確而無任何隱瞞的。
(5)保證人沒有隱瞞已經發生或將要發生的任何影響或可能影響其簽署或履行本合同、或可能對其營業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案件、仲裁案件、行政程序、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程序或其他重大不利影響的事件。
8、要保證期間,保證人向貸款人進一步承諾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保證依法經營,並積極配合貸款人對其經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根據貸款人的要求及時向貸款人提供財務報表及其它相關資料。
(2)保證未經貸款人的書面同意,不擅自對章程和營業範圍進行重大變動,不擅自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也不擅自變更自身企業管理或經營體制及進行其他影響貸款人權益的行爲,以致足以對其財務狀況或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3)保證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的地位至少不低於其未提供物權擔保的其他義務,且現在和將來不簽署任何致使本合同項下的保證義務處於從屬地位的合同或協議。
(4)保證一旦得知已經或可能發生對其財務狀況或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的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事實時,在三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5)保證人如需更換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變更通訊地址、企業名稱,或在財務、人事方面發生重大變化時,在三天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6)及時支付所有應付款項,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9、本合同生效後,若與國家所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相悖時,在保證貸款人貸款安全和效益的前提下,簽約雙方應及時商籤補充合同予以完善。
10、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加蓋公章及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至借款人在貸款合同項下的債務全部償清後終止,但是:_________________
(1)如果本合同的簽署日期先於主合同的簽署日期,則本合同於主合同簽署的日期屆至時生效。
(2)借款人提前歸還全部貸款的,則本合同應延長至提前還款日六個月後終止,除非本合同當事人另行約定。借款人未提前歸還全部貸款的,對借款人未償還的債務,保證人仍應當承擔保證責任。
1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任何有關本合同的爭議均受貸款人主營業所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2、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副本數份備查。
在簽署本合同量,雙方當事人對合同的所有條款均無疑義並對當事人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保證人(公章):____________貸款人(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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