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調解工作考察報告(精選5篇)
人民調解工作考察報告 篇1
根據縣政法委《關於進一步提高認識深入推進行政調解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並以9月17日,全縣舉辦的行政調解知識講座爲引領,縣旅遊局積極開展旅遊系統行政調解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縣旅遊局積極行動,迅速貫徹落實行政調解工作。一是及時召開局支部會。副局長在傳達學習精神之後,班子成員進行了熱烈的討論並形成共識:充分認識到行政調解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全系統一定要學習好、貫徹好、落實好。二是召開局機關全體成員會議。9月18日上午,縣旅遊局組織召開了局機關、旅遊企業全體工作成員會議。會議要求全體工作人員要進一步明確所擔負的責任,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增強責任心,增強敏感性,要熟悉和掌握與本部門、本系統相關的行政調解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據,結合旅遊實際,全面推動本單位行政調解工作。以行政調解工作爲着力點,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爲維護社會穩定工作作出自己的貢獻。
爲切實把行政調解工作落到實處,縣旅遊局就當前要重點抓好以下兩個方面工作的落實。
1、要切實做好旅遊法宣傳工作。爲認真貫徹實施《旅遊法》,進一步規範全縣旅遊市場秩序,不斷提升旅遊服務質量和遊客滿意度,切實保障旅遊者和旅遊企業的合法權益,我局定於XX年9月15日至9月30日開展旅遊市場專項治理活動,使旅遊違法違規行爲得到有效遏制,旅遊環境不斷優化,服務質量普遍提升,旅遊市場秩序明顯好轉,遊客滿意度不斷提升,旅遊監督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規範化水平不斷提高,進一步促進全縣旅遊業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2、要建立機制,完善管理。繼續建立和完善行政調解工作機制,以9月17日,全縣舉辦的行政調解知識講座爲契機,積極擔負起行政調解工作組織管理職責,真正做到矛盾糾紛的早發現、早處置;繼續加強對三送幫扶對象、重點工程的創新管理,進一步抓實土坯房重點戶和重點工程安置地的基地建設,推進管理創新,認真學習貫徹《旅遊法》,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旅遊從業人員的法律意識,切實解決旅遊者反映最強烈的、最突出的實際問題。
人民調解工作考察報告 篇2
一、組織領導到位
調整充實了由局長同志任組長,副局長、同志任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爲成員的人民調解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了各項規章制度。牢固樹立“穩定壓倒一切”的思想,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堅持“調放結合、以防爲主、多種手段、協調作戰”的工作方針,全面推進人民調解工作制度化,科學化,網絡化,規範化建設。
二、宣傳引導到位
我局把普法知識的宣傳當做一項長期的工作來抓,充分利用宣傳車、led顯示屏滾動播放宣傳標語、發放宣傳資料等各種形式,結合典型案例進行現場說法,宣傳國家法律法規,切實提升了市民的法律意識、文明意識,使調委會真正做到了依法調解。
三、工作開展情況
我局堅持以調解爲基礎,以預防爲重點,實行小糾紛不過夜,大糾紛及時處理的人民調解工作的方針,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在調解矛盾糾紛中,我們做到情、理、法相結合,嚴格遵守調解程序,注意選擇調解方式,在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的基礎上進行調解,對於不能調解的矛盾糾紛,及時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協調解決。對已經處理的矛盾糾紛建立回訪制度等防範措施,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並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及時有效的消除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不穩定因素,逐步使調解工作走上了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我局實行每月召開一次競爭辦公會,總結當月排查調處工作情況,研究調處急、大、難矛盾糾紛的措施,這些機制的建立和規範運作,確保了各類不穩定因素早發現、早處理,從源頭上防範和減少各類影響穩定事件的發生。截至目前,我局共計調解糾紛2起,無因調解不力而導致的重大案件發生。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雖然我們在集中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存在着一些問題和不足,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將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在廣大市民的大力支持下,嚴格按照年初工作計劃,一項一項抓落實,爭取該項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績。
人民調解工作考察報告 篇3
我辦指導高度注重行政調停任務,依照我區有關文件精力,連繫我辦實踐,積極樹立健全任務機構,指派專人擔任,確保了該項任務落到實處,現將詳細狀況報告請示如下:
一、指導高度注重,機構健全。
爲具體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化文明城市創立效果,最大限制地化解各類行政膠葛、社會矛盾膠葛,將膠葛處理在底層和萌芽形態,我辦成立了行政調停任務、矛盾大調停任務指導小組,詳細擔任、協諧和指點展開行政調停任務。指導小組由首要指導任組長,分擔指導任副組長,相關責任科室擔任人任成員,下設“行政調停室”和“矛盾膠葛調停室”,並裝備專人擔任,行政調停詳細任務由兩個科室辨別牽頭擔任,箇中人力資本科牽頭我辦行政膠葛的排查、調處、化解和信息報送任務;信訪平安科牽頭我辦矛盾膠葛的排查、調處、化解和信息報送任務。
二、完美任務準則,化解膠葛
(一)實在增強行政調停力度
進一步強化了依法行政觀念,鼎力增強行政行爲的標準化建立和通明化建立。針對拆遷安頓、徵地賠償、國有資產租賃任務中呈現的經常見性、多發性矛盾膠葛,以預防、化解矛盾膠葛作爲任務重點,對峙抓早、抓小、抓苗頭,謹防矛盾膠葛激化,實時把矛盾膠葛化解在底層。
積極發揚行政調停本能機能,強化盡職盡責和效勞認識,以“分級擔任、歸口處理”和“誰主管、誰擔任”爲準則,嚴厲落“一崗雙責”責任制制,我辦對峙執行指導每日輪番接訪準則,對羣衆的來訪,能就地處理的就地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實時移交相關責任科室限時處理,關於的確不克不及處理的也對峙向羣衆耐性、仔細地做好壓服寬和釋任務。嚴厲落實招待註銷準則,對羣衆的每一件來信來訪事項均仔細進行註銷,做好記載,並交由相關責任科室限日處理,實時素來信來訪羣衆奉告處理後果,積極進行調理和引導,力圖在我辦內處理爭議。
鼎力展開矛盾膠葛排查調處任務。對峙每月一次排查不不變信息上報準則,仔細疏理了我辦存在的不不變因,並針對性地制訂了有用措置方案,有用避免了非正常上訪、反覆上訪、集體上訪,以及羣體型事情的發作。
(二)實在增強“大調停”聯調力度
對峙既相對自力、各司其職,又互相聯接、全體聯動的準則,疏通人民調停、行政調停、司法調停及信訪督導之間的任務流程。對不肯進行行政調停或未達到和談的,我辦積極指導當事人運用行政複議、判決等方法進行處理。
(三)實在增強綜合管理協調力度
深化查詢研討,把握、彙總各調理機構的運轉狀況,樹立了“調停”信息平臺,完成優勢互補。針對責任關係複雜,觸及多箇部分的複雜矛盾膠葛,我辦約請相關責任部分參加協調停決,實時化解矛盾膠葛;無法調理的,提請區“行政調停”指導小組辦公室協調有關方面一起處理。從年5月正式啓動調停任務至今,我辦調停矛盾膠葛1件,成功調停1件,調停率100%。
三、嚴厲審覈問責
我辦把“大調停”任務作爲綜治、維穩任務考評的主要內容,並歸入目的治理。對換解任務成果凸起的責任科室和人員進行表揚獎勵;對換解任務不落實,招致矛盾膠葛凸起、發作嚴重羣體型事情的責任科室,將追查相關責任。
人民調解工作考察報告 篇4
學習借鑑先進經驗進一步開拓我區人民調解工作的新局面經區政府同意,十一月中旬市司法局基層處有關同志,及區司法局機關、基層司法所一行20人組成學習小組,赴江西南昌等地開展爲期5天的考察學習活動。通過學習和交流,開拓了視野,增長了見識,對於完善和進一步開拓我區人民調解工作的新局面頗有助益。
一、南昌市人民調解工作的先進做法
一直以來,爲着力解決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和工作規範化建設問題,該市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批轉的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和司法部《人民調解工作若干規定》爲契機,在鄉鎮(街道)開展創建“六有、四規範”調委會活動,在村(居)開展“五有四落實”活動,進一步推進南昌市人民調解工作上一個新臺階。
(一)抓住一箇中心,切實維護和保障最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
該市現階段的中心工作和重點工作就是經濟建設,其他各項工作都要服從和服務於這個中心,該市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維護社會的安定團結,就是爲該市的經濟建設保駕護航,同時該市以“愛民、爲民、安民、樂民、便民、育民”的“六民”工程爲目標,充分維護和保障最廣大人民羣衆的根本利益,切實提供便民、利民服務,爲羣衆辦好事、辦實事。
該市在開展人民調解工作中始終牢記其服務本質,調解不僅單純地注重“解決”,而是通過細緻入微的服務,達到“和解”,另一方面,通過周到、熱情的服務,使人民羣衆與人民調解達到和諧、信任,同時人民調解員注重以素質示人、以真情感人,通過“自身”來教育感化羣衆知法守法,自覺遵守社會公德,遵守法律,做一名遵紀守法的良好市民,從而降低和較少不必要的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的安定團結。
(二)加強層級互動,實現人民調解工作的聯調聯防
該市在人民調解的組織建設中,建立了由人民調解委員會、社區聯合調解委員會、樓棟民調小組和人民調解員組成的四級網絡,通過四級調解網絡的互動,實現了整個社區內的聯調聯防。
(三)整合社會資源,進一步提升人民調解的調處力度
這裏的“五員”是指進駐社區辦公的警官、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員。在該市,五員的進駐有利地支持和保證了各項糾紛的成功調解。社區所要做的就是確保五員能積極配合調委會開展工作。在調解活動中,經常涉及到專業的法律知識,而他們正好填補了這項空缺,爲調解的成功提供了堅強的法律後盾,也爲新時期如何有效開展人民調解工作提供了操作性較強的拓展途徑。
(四)做到三個轉變,實現人民調解工作績效的新增長
再次是,調解工作由被動型向主動型轉變。改革傳統的被動受理糾紛的思維方式,轉變爲超前預防,主動排查,快速結案,使矛盾糾紛解決在萌芽狀態,防止事態的擴大蔓延。南昌市司法局每年圍繞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針對矛盾糾紛的熱點、難點,都要組織各級各類人民調解組織開展矛盾糾紛集中大排查活動。要求各人民調解組織做到“三排查”,即一般性矛盾經常排查,鄉鎮每半月定期排查,傾向性問題集中排查。對排查出來的糾紛隱患和一般性糾紛及時做到逐件登記歸檔,分輕重緩急,限時定人逐件調處。對梳理出來的可能影響穩定的疑難矛盾糾紛,協助當地黨政領導和有關部門做好化解工作。
(五)開展三項活動,進一步深化和創新基層人民調解工作
爲堅持“調防結合,以防爲主”的方針,不斷把人民調解工作引向深入,該市調委會堅持以創新活動爲突破口,在社區積極開展“創建文明社區,爭做文明市民”活動、爭創社區“四無”活動和評選社區“十佳十優”活動等三大主題的活動。
爲響應和貫徹南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大”文明工程建設活動,該市使之與社區實際相結合,開展了“創建文明社區,爭做文明市民”活動,並針對性提出做好“六個一”,即認一箇好鄰居、交一箇好朋友、做一件好事、讀一本好書、入一箇社團組織、當一天志願者,通過這項活動,社區居民普遍加深了彼此之間的瞭解認識。目前,該市有294名居民踊躍報名社區的各種羣衆社團組織,參加社區組織的各種活動,有129名社區志願者活躍在黨員、青年、老年等十支志願者服務隊伍中。在活動中,社區黨員帶頭參加,起到了模範示範作用,使社區逐步形成鄰里和睦,風氣良好的嶄新局面。
爭創“四無”活動是在該市司法行政部門的指導下開展的,“四無”即無民間糾紛激化,無民間糾紛引發自殺事件,無民間糾紛引發羣體性上訪,無民間糾紛引發羣體性鬧事。該市通過開展這項活動,極大地促進了調委會的各項工作,使社區人民調解的組織建設、陣地建設、網絡建設和制度建設日趨健全完備,使排查、調處、應急、檔案資料保管等措施手段日趨細緻完善,並使社區的調解成功率始終保持在100%,做好了羣體性上訪的零指標。
爲促進社區的精神文明建設,宣傳文明祥和、共建社區的道德風尚,從而調解糾紛、化解矛盾,杜絕不安定因素,預防違法犯罪,該市在居民羣衆中開展了評選社區“十佳十優”活動。每年對社區內的十佳居民和十優家庭進行表彰,以此來激勵居民向先進學習,向文明靠攏,向不文明言行告別。社區內居民羣衆爭當十佳十優的熱情高漲,對於我們開展調解工作也產生了積極有利的正面影響。
該市通過開展三項活動,社區面貌煥然一新,很多矛盾糾紛都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煥然冰釋。
二、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對人民調解工作的幾點思考和建議
通過此次赴江西考察學習,對我們今後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很有啓發,南昌市的一些創新做法頗值得反思和借鑑。我們認爲人民調解工作是與人民羣衆打交道,是植根於人民羣衆中的,因此我們也不能僅僅簡單照搬和移植南昌市的一些做法,而應當充分結合黃埔區的實際情況,充分利用黃埔區的“本土資源”,真正將好的經驗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去。
(一)繼續圍繞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點工作,開展人民調解工作
我區的人民調解工作應該始終堅持從區委、區政府的大局出發,以大局爲重,爲大局服務,注重讓法律先行,注重爲區委、區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點工作“打通道”,致力爲重大任務完成營造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同時,在區委、區政府和街道黨委、政府的新政策、新舉措即將出臺前,我們應進行充分的研究和預測,分析可能引發的矛盾糾紛,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注重捕捉矛盾糾紛的跡象和苗頭,一旦發現有苗頭和隱患立即組織人員予以調處,把糾紛及時化解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同時注重回訪和信息反饋工作防止其反覆,從而爲中心工作和重點工作的順利推進鋪平道路,爲基層黨委、政府當好“晴雨表”和“探雷器”。
(二)進一步加強調委會規範化建設,充分揮發調解網絡的職能作用
我區已經建立了區調處辦——街司法所——社區居委會——居民組(經濟社)四級調處網絡,現全區組建有調解組織80個,調解員1505個,形成了縱到底、橫到邊,多層次、全方位的調解網絡。但我們不能就此滿足,而是應當進一步抓好社區調委會的“軟件”和“硬件”建設,進一步提高人民調解員的待遇和社區調委會的工作經費,進一步改善社區調委會的工作環境,進一步健全調委會的規章制度上牆、成冊,進一步完善和強化調委會的檔案登記和回訪工作,真正使社區調委會做到“五有四落實”,從而,夯實基層維穩的第一道防線,充分發揮一線調解員的維穩作用。
(三)構建人民調解與“148”法律諮詢的合作平臺,加強對矛盾糾紛信息的捕捉
對矛盾糾紛相關信息的蒐集、篩選、梳理、歸納是人民調解工作的基礎和重點,同時也是一箇新課題,而信息工作的基礎作用又往往容易被司法行政機關所忽視,司法行政機關往往有這樣一箇誤區:做好人民調解工作的重點和難點是,及時地調處糾紛。實則不然,及時地調處糾紛固然重要,但只要我們在矛盾糾紛發生之前提前做好消除隱患和預防工作,那麼我們很可能會事半功倍。
要做好信息的蒐集、篩選、梳理、歸納工作也就是要在糾紛發生的第一時間蒐集到信息,從衆多信息中遴選出真正有用的信息,將諸多相互關聯的信息組成一箇邏輯合理的“推理事實”,得到合理的糾紛隱患“信息”,從而在苗頭時進行提前預防和化解。因此我們積極探索和構建與“148”法律諮詢的合作平臺,通過“148”法律諮詢熱線發現信息,並落實好回訪工作。法律諮詢是一種便捷的信息蒐集方式,對諮詢人詢問的有關情況,司法行政工作人員應及時做好記錄和答覆工作,掌握好當事人的情況,要提高糾紛發生的“敏感性”和“覺悟性”,從細微的諮詢信息中發現糾紛的可能苗頭,並及時落實好有關情況的回訪和反饋,掌握好信息的“來龍去脈”,時時注意分析、覈查“信息”的演變和動態,一旦認定信息中反映的糾紛隱患應及時報告,從而做出迅速的反應。
(四)注重人民調解與法制教育的結合,深化和提升人民調解工作的成效
黃埔區屬廣州市的老城區,地處郊區,居民普遍法律意識淡薄,根據多年調解工作的實踐,我們發現大多數的矛盾糾紛都與羣衆缺乏相關法律知識有直接或者間接的關係。通過此次江西南昌市的考察學習,我們認爲加強普法宣傳教育應該能夠與人民調解工作結合起來,實現雙贏,即在調解過程中注重普法教育,把提高人民羣衆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與調處平息糾紛有機地結合起來,尤其是通過人民調解活動來宣傳法律法規等等方面,都有可發展和創新的工作空間。
(五)積極抓好預防,始終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擺在首要位置
通過這次考察,我們認爲預防就是最好的調處,即在矛盾糾紛未激化、演變爲治安事件、羣體性鬧事、集體上訪、刑事事件等等事件之前及時將控制和把握矛盾糾紛的發展趨勢,並有效地將其化解在萌芽狀態。
那麼我區應繼續堅持並健全“三排查”制度,即一般矛盾經常排查(街道每十天排查一次,區每月排查一次);傾向性問題集中排查(如股份制度改革排查、徵地拆遷排查);重要時期專項排查(如春節、國慶、五一、八一等節日及二會期間等重要時期)。
(六)繼續充實和培訓人民調解員,打造一支能適應新形勢發展的人民調解員隊伍
社區人民調解員是我們調解工作的“手”和“腳”,他們的工作做得是否到位直接影響到我區的人民調解工作,因此加強對基層人民調解員的培訓和充實顯得尤爲重要。
一方面是進一步完善人民調解員隊伍的知識結構、年齡結構、職業結構,將有知識、有經驗、有熱情的同志充實到調解員的隊伍中來,鼓勵老法官、老檢察官、老警官、老律師等法律相關職業的同志參與到調解工作中,提高人民調解的水平和實效。
二方面是加大對四級調解網絡中相關人員的培訓,尤其是加強對社區調解員和居民小組調解員兩級人員的培訓,進一步提高他們的業務素質,強化和完善培訓的有關制度,真正使培訓學習和人民調解的實踐操作結合起來,使人民調解員真正能夠拉得出、頂得住、用得上。
人民調解工作考察報告 篇5
一、加強學習,樹立廉潔奉公意識
抓好理論學習,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保持較強的道德水準。能服從領導、服從大局,團結協作,配合支持同事開展各項業務工作,推進工作的開展。注重學習農村工作所需的各項業務知識,不斷拓寬自己的知識面,使自己能較好地適應新時期農村工作的需要。工作上能廉潔奉公,嚴格要求自己。遇到重大事項能主動公開與有關部門及人員通氣、主動請示彙報,嚴格執行法律法規,依法辦事,確保公平、公正處理工作事務。
二、盡職盡責,較好完成目標任務
我作爲治保、調解主任,我深知自己肩上重擔的分量,我要求自己盡職盡責參與到具體實際工作中。對前來向我反映情況的羣衆,我認真接待,仔細聽取情況反映。對他們反映的問題,凡通過努力能夠解決的,我都認真予以辦理,對少數受條件限制或政策不允許確實解決不了的,認真做好解釋說服工作。對社會上的不穩定因素,及時與領導報告,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防止引發事件,用自己的行動爲東三家村的穩定出力。工作中自己通過努力,爲東三家村構建了維護穩定的三個網絡,增強了羣防羣治能力。一是構建法制宣傳網絡。組建了15人的村兩委幹部和村民小組長組成的法制宣傳隊伍。
開展法制、綜治宣傳教育,二是構建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網絡。建立健全了村組兩級矛盾糾紛排查網絡。村幹部和組長中心戶長都是村組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員。20xx年來,我雖然爲村做了不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難免存在一定的缺陷,我將虛心接受各位黨員羣衆對我的評議。謝謝大家。
評論(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