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實驗室自查報告(精選3篇)
生物實驗室自查報告 篇1
根據煙臺市市場監管局下發《關於在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中開展出廠檢驗能力專項整治活動的通知》的文件,我公司迅速組織人員進行了學習,按照要求根據出廠檢驗項目對檢驗人員的配置、資質、技能、化驗室格局、條件及檢驗設備配置、精度、檢定有效期等相關內容進行自查自糾,並對自查中暴露出的問題進行整改,現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1、檢驗人員的配置
公司實驗室配備2名化驗員,均持證上崗,資質符合任職要求,工作技能滿足生產檢驗需求,能夠出具相對公正性數據,不存在超越技能範圍的檢測。
2、實驗室設備與環境
經對實驗室的資料進行抽查,我公司實驗室的儀器設備管理制度比較完善,措施得當,並能夠按照規定實施;儀器設備的配置能夠滿足日常檢驗需求,儀器設備運行狀態良好,能夠按照計劃檢定和校準。
實驗室格局合理,能嚴格區分檢驗區域,防止交叉污染。通過對實驗室檢測環境自查,基本能滿足檢測需求,但是出現個別燈管不明,以免影響亮度,立即進行了更換。
3、存在的不足
自查過程中發現,化驗員的培訓計劃不是很完善,在今後的工作中完善檢驗人員培訓計劃並按照計劃嚴格實施。
生物實驗室自檢自查報告8
國家根據實驗室對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防護水平,並依照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將實驗室分爲一級、二級、三級、四級。新建、改建、擴建三級、四級實驗室或者生產、進口移動式三級、四級實驗室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符合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規劃並依法履行有關審批手續;
(二)經國務院科技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三)符合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建築技術規範;
(四)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的規定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並經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審查批准;
(五)生物安全防護級別與其擬從事的實驗活動相適應。
前款規定所稱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規劃,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制定國家生物安全實驗室體系規劃應當遵循總量控制、合理佈局、資源共享的原則,並應當召開聽證會或者論證會,聽取公共衛生、環境保護、投資管理和實驗室管理等方面專家的意見。三級、四級實驗室應當通過實驗室國家認可。
國務院認證認可監督管理部門確定的’認可機構應當依照實驗室生物安全國家標準以及本條例的有關規定,對三級、四級實驗室進行認可;實驗室通過認可的,頒發相應級別的生物安全實驗室證書。證書有效期爲5年。一級、二級實驗室不得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三級、四級實驗室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實驗目的和擬從事的實驗活動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
(二)通過實驗室國家認可;
(三)具有與擬從事的實驗活動相適應的工作人員;
(四)工程質量經建築主管部門依法檢測驗收合格。
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依照各自職責對三級、四級實驗室是否符合上述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發給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資格證書。
取得從事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資格證書的實驗室,需要從事某種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的,應當依照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主管部門或者獸醫主管部門批准。實驗活動結果以及工作情況應當向原批准部門報告。
生物實驗室自查報告 篇2
一、 生物儀器和藥品不齊
在07、08年配備生物儀器和藥品時,由於學校經費緊張,學校領導從實際出發,以實用爲原則。
1、很多儀器是以類標的一半來配備的,並且昂貴不適用的儀器(如數碼顯微鏡等)沒有配備;
2、很多生物儀器是低值易耗品(如載玻片蓋玻片),不可能缺一立即就補上;
3、很多生物藥品是瓶裝,當到達配備標準時,隨時取用一些,不是一次用完,沒有補充上,導致不能達到標準要求;
4、部分實驗儀器如顯微鏡等,經過長期使用重要部件如目鏡,物鏡鏡頭已經殘缺或者損壞。
5,生物實驗室的水池由於是鐵質水池易蝕生鏽,部分生鏽嚴重,有漏水現象無法投入使用。
對照《xx省中學教學儀器配備目錄(20xx整理稿)》的.要求,發現我校生物實驗室還缺少的儀器和藥品很多,見附表。希望校領導能夠不齊,以便達到xx市初中教育裝備類標的要求。
二、 管理可能有一點不到位
1、 由於前幾年生物試驗室沒有專人管理,並且人員變動頻繁,有些記錄不齊。
2、 很多儀器和藥品擺放凌亂。
3、 生物實驗室已經使用近十年,雖然很多儀器還在,但已經失去了它的功能,沒有更新。如:黑板、排氣扇、學生實驗桌等
記錄不齊和擺放凌亂最近幾天我把它整理好,失去功能的設備還希望領導能更換。
生物實驗室自查報告 篇3
生物安全各項規章制度的運行情況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實驗室所從事的實驗活動均嚴格遵守有關的國家標準和實驗室技術規範、操作規程,並指定專人監督檢查實驗室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的落實情況。同時,對檢查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定期召開會議討論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
一、病原微生物菌(毒)種的管理及運輸
根據通知要求積極組織相關人員主要學習了:病原微生物實驗室菌(毒)種的管理嚴格登記制度,收到菌(毒)種後立即進行編號登記,詳細記錄菌(毒)種的名稱、來源、特性、用途、批號、傳代日期、數量。在菌(毒)種的管理,安全保衛制度,安全保衛措施,保管過程中,傳代、分發及使用,均應及時登記,定期覈對庫存數量。菌(毒)種在進行銷燬時,滅菌指示標誌,滅菌效果,同時做好銷燬登記等內容。
二、實驗室生物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在此次自檢中,我院實驗室對以前制訂的處置意外事件的應急指揮和處置體系,進一步進行了修訂,使之能滿足實際工作的需要。針對當發生自然災害(如地震、水災等)或設施出現故障時,我們制定了可能遇到的緊急情況及其處理原則。同時規範了菌(毒)種外溢在臺面、地面和其他表面的’的處理原則、皮膚刺傷(破損)的處理原則、離心管發生破裂的處理原則並建立了意外事故報告制度。在實驗室的顯著位置張貼了實驗負責人、實驗室工作人員、消防、醫院、水、電氣維修部門電話。
三、醫療垃圾廢物處理工作
爲加強醫療廢物的安全管理,規範醫療垃圾廢物的安全管理,我科對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自查了醫療廢物管理的規章制度,是否按照《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及《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的標準和警示標識規定》對醫療垃圾廢物進行分類收集、包裝物、容器是否符合標準,警示物是否醒目,是否存在醫療廢物混入生活垃圾的情況,使用後的一次性醫療器械是否按照感染廢物進行銷燬、消毒管理;醫療廢物再醫療衛生機構內暫時存儲是否符合《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醫療廢物轉運交接是否完整。通過檢查各項制度執行情況基本達到,存在少數交接簽字記錄不完整的情況
四、提高意識,加強學習
組織檢驗人員對《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條例》進行全面系統的學習,同時加強了實驗室的准入制度的管理,標明實驗室類型、負責人及其聯絡方式。加強了個人安全防護,並要求檢驗人員嚴格遵守標準的操作規程進行檢驗。
通過這次對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自查,提高了全體檢驗人員對微生物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加強管理,採取有效整改措,確保實驗室工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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