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價格法》執行情況彙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以來,我校認真組織學習,本着依法治校的方針,圍繞師生關注、政府關心、社會家長反映強烈的敏感問題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規範收費行爲,切實減輕學生和家長的經濟負擔,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認真組織學習,從思想上高度重視。

  我校每學期開學初,第一次行政會、第一個教職員工大會、第一次黨員大會,首先都是組織全體與會人員認真學習《價格法》,強調《價格法》的重要性。強調規範收費工作的重要意義,讓所有行政領導及全體教職員工從思想上高度認識規範收費是違法行爲,期中在班主任會議上又多次強調嚴格禁止亂收費現象,時時敲警鐘,制止違規收費行爲於萌芽狀態。

  二、規範收費行爲,杜絕違規收費。

  由於學校領導的高度重視《價格法》的學習與貫徹,時時向教職員工敲警鐘,我校基本上杜絕了亂收費現象。

  學校收費主要是兩個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開學初學費的收取。近年來,我校學雜費的收取方式在全縣率先採用網上收費方式進行。學生先將費用存入自己銀行卡上,待物價部門收費標準下來後統一按標準劃款。這樣既防止了多收費,又防止了個別班主任遲遲不上交學費的現象的出現。另一方面是學生食堂收費。我校學生食堂收費實行校園一卡通制度,由學生自願將現金存入自己卡上,消費多少,結算多少,不存在強制交費和強制消費的現象。除了這兩項收費項目外,學校明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再收費。至於各班的學費,學校規定由學生自行收取,學生自行管理,學生自己使用,班主任老師不收錢、不管錢、不用錢。同時學校不定期組織工會委員對學校及各班收費情況進行督查,這樣規範收費行爲,杜絕違規收費現象。

  三、全面推行收費公示制度,增加收費工作透明度。

  多年來,我校一直堅持嚴格按照縣物價部門、縣教育局的要求,每期收費項目都及時公示,各項收費嚴格按標準,給學生及家長一箇明白。

  總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自實施以來,我校認真組織學習,嚴格遵照執行,切實規範收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所有收費嚴格按標準操作,不存在多收費、亂收費,甚至是強制收費的行爲。

  新邵八中

  XX年11月11日

  (袁暢昌)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本站原創發佈。 任何個人或組織,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時,禁止複製、盜用、採集、發佈本站內容到任何網站、書籍等各類媒體平臺。 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繫我們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