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精選33篇)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

  爲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關於“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於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省鄉村振興局關於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埠市鄉村振興局關於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現就組織開展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將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作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有效舉措,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集中一箇月時間,動員鄉村幹部、駐村幹部、幫扶聯繫人和基層網格員等,統籌用好農戶自主申報、部門篩查預警等工作方式,逐戶逐人逐項開展入戶走訪排查,做到村不漏戶、戶不落人、人不漏項,切實解決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準、監測不及時不全面、精準幫扶不到位、風險消除簡單化等突出問題,精準識別監測對象,將有返貧致貧風險和突發嚴重困難的農戶全部納入監測範圍,強化精準施策,推動政策落實,實事求是消除風險,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二、範圍和對象

  在全縣11個鄉鎮,以家庭爲單位,對所有農村人口、“農轉非”後但沒有享受城鎮相關保障政策的人口全面開展集中排查。

  三、工作內容

  (一)排查認定新增監測對象。

  1.建立健全監測範圍年度調整機制。根據20xx年省、市監測範圍標準,確定我縣監測範圍爲7000元。監測範圍作爲納入監測對象的重要參考,不是認定監測對象的唯一標準,要綜合考慮重大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及返貧致貧情況,進行綜合衡量。

  2.要關注重點人羣和特殊羣體。脫貧戶特別是20__年脫貧、整戶無勞動力、近三年家庭人均純收入持續減少的脫貧戶,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和明顯減少特別是收入在監測範圍內的農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特別是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整戶無勞動力、近兩年新識別和申請低保的農戶,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新致殘和重度殘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農戶,務工收入佔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戶,分戶獨居且子女無贍養能力或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人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等。

  3.要全面排查農戶實際生活狀況。不僅要排查農戶收入、“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狀況,也要考慮剛性支出,以及在就醫、上學、就業、產業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和潛在風險,特別要關注因疫情影響導致產業受損、就業不穩定等情況。對分戶獨居老人,要覈查其子女家庭經濟狀況和履行贍養義務情況。

  4.要拓展完善排查方式。在主要依靠基層幹部集中排查的同時,優化網格劃分,發揮基層網格員作用,並用好農戶自主申報、部門篩查預警以及梳理媒體、信訪、輿情信息等方式,突出問題導向,提高排查工作實效。對排查發現有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全部納入監測範圍,制定並落實好幫扶措施,確保應納盡納、應扶盡扶,堅決避免出現規模控制、應納未納和體外循環現象。

  (二)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對已標註“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家庭收入在不少於半年的時間內是否持續穩定、“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是否穩定消除。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監測對象進行回退;對標註風險消除後又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並及時落實幫扶措施。

  (三)排查幫扶措施落實情況。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的幫扶情況進行排查,重點關注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問題。對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飲水安全以及收入驟減、支出驟增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落實針對性幫扶,儘快解決問題,消除風險。對於返貧致貧風險較爲複雜的,要全面認定監測對象的返貧致貧風險,並結合風險類型和農戶需求因人因戶落實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要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對脫貧戶和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20xx年幫扶措施進行排查,重點關注幫扶措施的精準性和針對性,是否存在過度幫扶和福利陷阱等問題。

  (四)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要重點排查災害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影響、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生產經營成本持續大幅上漲、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帶動鏈斷等方面的風險隱患。要重點關注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佔比較高和無監測對象的行政村。健全聯絡員與部門會商、信息互通互享機制,加強與醫保局、衛健委、教體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人社局、公安局、殘聯、應急管理局、婦聯、縣委統戰部、團縣委、民政局、信訪局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強化分析研判,及時發現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五)覈查覈實監測對象和脫貧人口數據信息。對新識別的監測對象,要按照《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信息採集表》內容,全面採集信息,準確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結合系統數據發現問題,覈實覈准監測對象和脫貧人口信息數據。要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點關注監測對象和脫貧戶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關鍵信息缺失問題。要排查信息是否準確,重點關注監測對象和脫貧戶家庭成員信息、監測對象分類、風險類型、幫扶措施等信息錄入不準確問題。要排查錄入是否及時,重點關注需要動態調整的數據是否及時進行更新完善,切實提高信息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同時,按照統一要求,補充錄入鄉(鎮)防返貧監測模塊有關數據信息。

  (六)排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中的突出問題。梳理分析入戶走訪排查情況,查找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鞏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環節與不足,重點關注落實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產業、就業、兜底保障等政策,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含扶貧項目資金管理),以及推進鄉村建設(包括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基本公共服務、農村改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鄉村治理等方面突出問題。集中排查完成後,由村級明確專人填寫《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村級問題清單》(附件2)。

  四、進度安排

  集中排查從4月下旬開始,按照四個階段有序推進。

  (一)全面培訓部署階段(4月27日—4月30日)。出臺《固鎮縣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召開全縣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動員暨培訓會議,開展動員部署,明確工作要求。全縣於4月24日已完成基層網格劃分和基層網格員調整,各鄉鎮採取線上線下等多種形式,開展業務培訓,確保做到負責集中排查工作人員培訓全覆蓋;完善《網格化監測手冊》,做到每個網格員人手一冊(《網格化監測手冊》)、人手一表(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入戶排查表)入戶開展排查。

  (二)開展集中排查(4月30日—5月31日)。各鎮村要精心組織、倒排工期,按時完成排查任務;要組織鄉村幹部、駐村幹部、幫扶聯繫人、基層網格員等力量按照“村不落戶、戶不漏人、人不漏項、不存盲區、不留死角”的要求,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逐村逐戶逐人逐項開展排查,在家的要入戶見面,不在本地的要電話走訪,確保排查工作全面徹底。村組網格員和村兩委包組幹部是此次集中排查主力,對本村組要戶戶到、人人訪;建檔立卡脫貧戶和監測對象的幫扶聯繫人對所幫扶對象在家的要入戶,在外的要電話溝通聯繫;鄉鎮包村幹部、村黨組織書記和村第一書記對本村入戶率要達到30%以上。此次排查發現的符合條件的農戶,要及時按程序識別爲監測對象。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通知》要求,按照20xx年監測範圍,嚴格履行監測程序,簡化工作流程,縮短認定時間,從農戶申報、幹部排查、部門預警發現風險線索之日起,到完成監測對象識別認定,一般不超過15天,幫扶計劃制定和幫扶措施申報原則上在10天內完成。要提高工作時效,監測對象認定的信息比對與識別程序同步進行,推動防止返貧監測和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數據共享、比對結果共用,對新納入低保對象已開展過信息比對的,可不重複比對。加強協調溝通,及時開展數據比對,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幫扶措施。

  (三)信息採集錄入(6月1日—6月9日)。各鄉鎮要按照“誰採集、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錄入信息審覈把關,確保錄入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排查發現需要對監測對象開展“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對象清退”的,各鄉鎮及時上報縣局彙總後統一向省局提出申請,由省級統一組織開展“回退”“清退”系統操作。整改工作結束後不再開放相應權限。

  (四)提交總結報告(6月9日—6月11日)。各鄉鎮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進展情況及成效,形成自查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集中排查開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下一步工作安排、典型經驗做法等),於6月11日前上報縣鄉村振興局。(聯繫人:王松妹;聯繫電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鄉鎮要落實主體責任,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部署,工作上對標對錶,行動上迅速落實,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親自推動、抓好落實,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強化督導調度。各鄉鎮對所轄村入戶情況進行抽樣督導,抽樣戶數不少於300戶,且要對所轄村實施抽樣全覆蓋。縣局按照排查工作要求,對鄉(鎮)村進行督促指導,幫助鎮村及時發現解決突出問題,確保時間進度,提升工作實效;同時對所有鄉鎮入戶情況進行抽樣督導。各鄉鎮抽樣紙質材料均要保存。縣局將在集中排查開展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加強暗訪調研、工作調度和業務指導,對工作進展較慢、質量較差、問題較多的鄉鎮開展實地調研並及時通報,督促推進工作。

  (三)統籌推進整改。要突出問題導向,結合20xx年中央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覈評估反饋問題以及省考覈評估督查發現問題,一體推進問題排查與整改落實。要堅持舉一反三,以排查內容爲重點,全面查找薄弱環節與不足,深刻剖析問題根源,精準制定整改措施。要堅持邊查邊改,能夠及時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時間整改的要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整改到位。要堅持突出實效,通過建章立制鞏固整改成效,確保問題不反彈。

  (四)減輕基層負擔。嚴格落實“一改兩爲五做到”要求,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防止層層加碼,排查工作不得隨意搭便車。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強工作統籌,強化部門協作,依託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和安徽省防返貧監測大數據管理平臺,統籌利用信息資源,加強信息共享與數據比對,避免重複填表報數。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實效。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2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做好20xx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關於進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貧監測預警機制的通知》《菏澤市鄉村振興局關於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有關要求,結合本鎮實際,現就組織開展隨官屯鎮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內容

  1.以家庭爲單位,按照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標準對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重點關注八類人羣(填寫入戶調查表)

  (1)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內建檔立卡脫貧戶(包含不享受政策戶),特別是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省定監測線(6500元)的。(可提供名單)

  (2)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或明顯減少的農戶,特別是低於省定監測線的。(排查得出)

  (3)分散特困供養人員,特別是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可提供名單)

  (4)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近兩年新識別或申請低保的。(可提供名單)

  (5)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有新致殘、重殘、一戶多殘家庭。(可提供名單)

  (6)多子女農戶,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三個子女以上現階段高中以上學習的,排查得出。)

  (7)務工收入佔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戶。(排查得出)

  (8)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度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排查得出)

  2.排查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風險消除是否穩定,對已標註“風險消除”的監測幫扶對象開展“回頭看”工作。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監測幫扶對象以村爲單位上報進行回退,對標註風險消除後又出現返貧風險的,以村爲單位上報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可提供名單)

  3.優化認定程序:入戶覈實和農戶授權承諾(3天)—民主評議—縣級信息比對—鎮級反饋—村級公示(5天)—錄入系統。(原則上要在10天內完成幫扶計劃的制定和幫扶措施申報,並於次月輸入系統)

  4.開展問題排查整改。對脫貧戶和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按“四個不摘”要求,重點排查“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脫貧政策落實情況,重點關注幫扶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的突出問題。對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嚴重困難戶,重點排查是否應納盡納。對排查發現的問題,以鄉鎮街道爲單位建立問題臺賬,並認真落實整改措施,逐項覈實銷號。

  二、時間節點

  1.4月底前完成對鄉鎮包村幹部、村兩委班子成員、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和防貧監測員的培訓。

  2.5月29日前,完成集中排查及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的認定程序。

  3.6月8日前,完成信息採集錄入、政策落實查缺補漏。各鄉鎮街道將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錄入國家系統;將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幫扶對象清退名單報縣鄉村振興局;將幫扶措施落實問題臺賬拉出清單進行整改。

  4.6月11日前,將排查工作開展情況形成總結報告報縣鄉村振興局。

  三、工作要求

  1.各行政村要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壓緊工作責任,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任務。

  2.村級每月至少兩次研判防返貧工作(查看村級會議記錄)、宣傳、關注返貧致貧風險情況。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3

  20xx年是組織實施全縣扶貧開發規劃最爲關鍵的一年,做好扶貧開發工作,對全縣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將產生重要影響。同時,認真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以及伊犁州安排佈署的扶貧開發工作任務,對於全面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爲指導,堅持用科學發展觀統領扶貧開發工作,堅持用科學的扶貧觀抓好整村推進、勞動力轉移培訓、產業化扶貧“三項”重點工作,抓住機遇、緊緊瞄準貧困羣體,把提高貧困人口收入水平作爲扶貧開發工作的中心任務,以4個重點鄉和40個重點村爲扶貧開發主戰場,從本縣實際出發,具體落實好自治區扶貧辦【20xx】36號和國務院32號文件精神,突出重點,合理安排,注重實效,加快貧困鄉村基礎設施建設步伐,繼續實施庭院經濟、計劃生育、殘疾優扶、畜牧興家、扶貧救助、抗震安居、技能培訓、勞務創收、產業帶動、社會扶貧等“十大扶貧工程”。通過整合扶貧資源,抓好一批扶貧開發項目建設,全面提升扶貧開發工作績效,確保扶貧開發工作在推進尼勒克縣構建和諧社會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發揮積極的作用。

  二、目標任務

  20xx年,全縣要完成自治區下達穩定解決農村貧困人口溫飽計劃2036人392戶的脫貧任務和伊犁州下達的3326人595戶脫貧任務,爭取使20%的低收入貧困人口人均收入達到958元和超過動態脫貧標準,貧困農牧民人均增收300元以上,全縣確定400戶脫貧重點戶,爭取人均增收400元。全縣通過缺項補項確保20xx年自治區驗收的4個重點村基本達到整村推進“五通”、“五有”、“五能”標準。全縣培訓貧困勞動力1萬人(次),實現貧困勞動力轉移20xx人,重點培植和扶持龍頭企業帶動20xx戶貧困戶穩定增加收入。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整村推進,改善貧困鄉村的生產生活條件。

  以整村推進爲平臺,堅持高位推動,加強資金整合力度完善缺項補項項措施,按照“統一規劃、集中使用,渠道不亂,用途不變,各負其責,各記其功”的原則,大力支持農口資金的整合,集中力量解決重點驗收村“五通”、“五有”、“五能”的缺項補項問題,當年財扶項目資金70%將用於驗收村和試點村的整村推進建設。首先確保四個驗收村(克令鄉薩拉尕什村、烏贊鄉吐爾克買裏村、胡吉臺鄉烏蘭布魯克村、烏拉斯臺鄉巴彥郭勒村)完成整村推進缺項補項任務。重點抓好扶貧項目資金計劃的落實,爭取財扶資金、以工代賑、扶貧貼息貸款、外資項目、社會扶貧五塊資金,總額超過3000萬元,實施50個以上的整村推進缺項補項建設項目,覆蓋貧困人口1萬人。積極做好“整村推進連片開發”試點工作的前期準備,減貧重點放在西三鄉,通過區域性扶貧開發,緩解我縣連片貧困問題。同時,20xx年全縣將爭取和確認10—20個州級和縣級扶貧開發重點村,擴大扶貧開發的覆蓋面。認真實施好抗震安居扶貧工程,完成2698戶抗安工程任務,結合整村推進驗收計劃,把抗震安居工程作爲扶貧開發一項十分重要工作穩步推進。堅持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積極發展村級集體經濟,積極爭取和實施好集體經濟扶貧項目,實現23個“空殼村”村集體經濟積累達到10萬元,爭取10“空殼村”村集體經濟年收益達到5萬元的目標。

  (二)抓好勞動力轉移培訓,增強貧困戶自我發展能力。

  着重加強貧困勞動力的職業技能培訓,促使貧困勞動力掌握一技之長,實現穩定就業,從根本上擺脫貧困。同時,根據市場需求,依託職業學校和扶貧培訓基地,開展訂單培訓,全縣將確認20—50個技能培訓點,全面實施貧困勞動力轉移技能培訓工程,尤其要抓好少數民族貧困農民的漢語培訓。通過崗前技能培訓,引導貧困農牧民從事餐飲、運輸、建築、家政服務等行業。積極組織、引導貧困勞動力輸出轉移,大力實施“5+2”勞務創收扶貧工程(即:每年輸出貧困勞動力5000人,年淨創收20xx元),拓寬非農收入的領域,提高工資性收入的比例,使當年非農收入的增長額佔到貧困戶增收額的40%以上。20xx年,全年計劃培訓貧困農牧民總數達1萬人(次)。

  (三)抓好產業化扶貧,發揮龍頭企業帶動貧困農牧民增收的功能。

  把產業化扶貧作爲增加貧困人口農牧業生產性收入、提高貧困鄉村經濟效益的重要途徑,按照“規模化生產、區域化佈局、產業化經營”的要求,大力推進產業化扶貧。實施“5321”產業扶貧工程(即:爭取到20xx年每戶戶均達到5頭牛、30只羊、20只雞或鵝、10畝農作物高產田)。在確保糧食自給的前提下,要大力發展高效種植業特別是設施農業和農區畜牧業;同時,要加快傳統畜牧業的改革步伐,走牧民定居、牧農結合的路子。不斷調整優化農業農村經濟結構,提高貧困鄉村的專業化、規模化、組織化和標準化程度,做大做強貧困戶穩定增收的特色主導產業,培育和確認新疆褐牛、伊犁白鵝、尼勒克縣“六辮紅”大蒜、脫毒大蒜、鴕鳥繁育等5—10個示範鄉和示範村。20xx年,全縣將確認3—5個縣級扶貧龍頭企業,申報1-2個自治區級扶貧龍頭企業,儘快形成縣有龍頭企業、村有主導產業、戶有增收項目的產業化扶貧格局。

  (四)抓好社會扶貧,構建和諧扶貧運作機制。

  堅持進村入戶,實施幹部包扶。加強與中央、自治區、州直機關等定點幫扶單位和東西扶貧協作單位江蘇省鹽城市的溝通交流,繼續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發揚扶貧濟困的美德,扶持貧困鄉村發展。挖掘社會扶貧內在的潛力,拓寬社會幫扶領域和方式,既發揮行業部門優勢對口支援,又切合實際狀況解決喫穿住等實際困難,既無償扶貧濟困,也互惠互利進行雙贏合作,不拘形式,突出成效,使社會扶貧在扶貧工作中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積極實施好“42225彩虹計劃”社會扶貧工程,即:州、縣、鄉、村四級責任幫扶4000人結對子幫扶20xx戶貧困戶。另外,200名社會扶貧志願者幫扶200戶貧困戶,爭取社會各界扶貧總資金總額達到500萬元,籌建尼勒克縣扶貧基金會;助建2個扶貧醫院和5個“扶貧超市”,全面推行縣級機關定點幫扶村量化考覈制度,加大縣級機關幫扶資金投入力度,及時做好社會幫扶工作的公示、宣傳、總結、表彰工作,增強社會各界參與扶貧工作的積極性,舉全縣之力,集全社會之能,解羣衆之貧,大力營造扶貧開發的濃厚氛圍,使社會扶貧成爲促進和諧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力量。

  (五)抓好進村入戶,實現貧困戶收入的突破性增長。

  把增加貧困人口收入作爲核心任務,用增收體現扶貧開發的效果。認真研究扶貧開發重點村和扶貧到戶的增收方案,一戶一戶地制定增收措施,確保覆蓋面廣、帶動力強、見實效快的增收措施進村入戶。根據貧困戶的需求和特長,逐戶研究設計扶貧項目,徹底改變分散使用力量、不分貧富一起扶的現象。充分利用貧困戶建檔立卡的成果,全面掌握貧困戶受益的情況。堅持從實際出發,採取適宜、多樣的方式,紮實做好進村入戶工作,避免表現化、形式化。重點實施好安居樂業庭院經濟扶貧工程,其內容是“四帶”、“五起來”,(四帶:帶着感情去鄉村、帶着親情去農家、帶着激情去蹲點、帶着熱情去扶貧;五起來:房子亮起來、院牆圍起來、院內綠起來、家禽養起來、勞務輸出幹起來)。20xx年,全縣要建立和確認10庭院經濟扶貧示範小區;萬頭優質奶牛縣進入全面實施階段;選定一箇扶貧開發重點鄉新建一箇千頭優質奶牛鄉;選定一箇重點村爲新建百頭優質奶牛村;啓動和新建“大蒜村”、“肉鴿村”、“貝母村”、“養牛育肥村”、“養羊育肥村”、“大棚村”、“刺繡村”、“鴕鳥村”、“土雞村”、“養鵝村”、“火雞村”等15個專業村。同時,重點實施好計生扶貧幸福工程、殘疾人優扶工程和貧困婦女“畜牧興家”扶貧工程,充分調動貧困戶脫貧的積極性。增強扶貧資金項目的引導、支撐、輻射功能,確保扶貧效益最大化。加大對自治區確認的小康建設示範鄉和示範村的投入力度,同時,確保低收入貧困人口享受農村最低生活保障面達到100%。另外,認真實施好“兩建一補”扶貧救助工程,即:建立扶貧救助基金會,建立扶貧救助網絡,除對低收入貧困人口實行最低生活定補救助之外,由縣扶貧救助中心利用扶貧救助基金對農牧區喪失勞動能力的特困人口嘗試和開展實物供給等救助活動。

  (六)抓好科技扶貧,引領扶貧開發向縱深發展。

  要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以科技扶貧爲主線,向科技要扶貧效益,不斷提高扶貧開發的科技含量,以促進貧困鄉村和農牧民穩步增收。充分發揮尼勒克縣的資源優勢,選準項目,建好基地;滾動發展,綜合開發。着重建設好脫毒大蒜、脫毒馬鈴薯、旱作馬鈴薯、新疆褐牛繁殖推廣、駝鳥繁殖、澳州羊駝引進、肉鴿養殖、火雞養殖、伊犁草原牧鵝養殖、哈薩克婦女刺繡、果蔬保鮮庫等10個科技扶貧基地。全縣以點代面,示範引導,建設100-200戶科技扶貧示範戶,。20xx年,要依靠先進實用技術的導入,培育特色產業和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新型農牧民,讓貧困農牧民從科技扶貧的實際應用中增長致富本領。爭取自治區科技扶貧成果展示會在我縣召開。通過大力推進科技扶貧,將提高我縣科技扶貧在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中的績效。

  (七)抓好和外資項目,拓展外資扶貧領域。

  積極拓寬外資扶貧的範圍、領域,豐富外資扶貧的內容,不斷增加合作伙伴,開展富有成效的投資合作項目。構築外資項目利用平臺,建立外資扶貧規劃和協調機制,保障外資項目辦公室的正常運行,加強與國內扶貧資源的整合,增強外資扶貧的實際效果,爲貧困鄉村提供更爲廣泛、更爲有力的外資扶貧服務。具體抓好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唐布拉旅遊風景區綠色扶貧項目的建設、管理工作,啓動國際農發基金(IFAD)項目,藉助外資參與扶貧開發,助推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地發展。20xx年,外資項目進入啓動階段,按照縣委11號文件精神,縣委組織、人事部門要及時協調人員,落實機構編制,保證人員到位。

  (八)抓好扶貧開發規劃項目庫建設和制度落實,強化扶貧資金項目管理。

  1.扶貧開發規劃要以鄉(鎮)場爲基本單元,以貧困村爲基礎,先編制村級扶貧開發規劃,再在村級規劃基礎上編制鄉(鎮)場和縣級規劃。村級規劃一是要在縣扶貧開發局的指導下,按照向自治區申報的40個貧困村指標和縣政府依據貧困狀況確認定的縣級貧困村而編制;二是要明確奮鬥目標、建設內容、實施措施、幫扶單位和資金來源等;三是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評估論證並批准;四是由縣扶貧開發局彙總報州扶貧辦和自治區扶貧辦備案。

  2.通過規劃建立20xx-20xx年縣、鄉扶貧開發規劃項目庫。項目庫實行動態管理,每年10月份以後可根據實際需要和縣人民政府規定的扶貧開發規劃原則和程序進行適當調整。今後每年度的扶貧開發項目計劃必須從扶貧規劃項目庫中選擇編排,凡未列入扶貧規劃項目庫的項目,不能安排使用扶貧資金。

  3.在財政扶貧資金、扶貧項目的安排上,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將在自治區下達的資金指標內,從本縣實際出發,貧困村之間適當平衡,但也要體現重點,其中70%用於自治區當年驗收的貧困村發展生產。同時,項目的資金補助標準不得高於自治區規定的標準;項目要由縣扶貧開發局會同縣財政局審覈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審定後申報,項目下達後由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研究、安排下方可組織實施。

  4.要鞏固“制度落實年”的工作成果。全縣的扶貧工作要不折不扣地落實國家的扶貧開發方針政策和自治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按照國務院扶貧辦《關於進一步加強貧困人口建檔立卡和扶貧動態監測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進一步規範貧困戶建檔立卡工作。組織專門力量,集中人員,高質量地完成建檔立卡任務,做到戶有卡,村有冊,鄉有簿,縣設立微機檔案。另外,完善扶貧資金監管體系,對扶貧資金運行實行全程監控。落實《財政扶貧資金績效考評試行辦法》,對財政扶貧項目運行、扶貧資金管理、扶貧效益分析等情況繼續進行績效考評。同時,要認真落實縣委、縣人民政府尼黨發[20xx]11號《關於進步加強扶貧開發工作的決定》精神,不斷建立和完善扶貧開發長效機制,縣、鄉、村三級層層落實扶貧開發目標責任書,堅決實行扶貧開發“一票否決制”。縣財政20xx年列入預算的100萬元縣級扶貧配套資金,由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具體研究扶貧項目,並落實到當年農口資金整合的重點驗收村。

  (九)統一認識,加強領導,完善機構,高位推動,堅持扶貧就是講政治的基本要求。

  20xx年扶貧開發繼續實行高位推動和“一把手”負責制,各鄉(鎮)場政府必須把扶貧開發工作擺到十分重要的位置,把加強對扶貧開發工作的領導作爲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貫徹落實十九大精神以及自治區、自治州和縣委工作導向的具體行動落到實處。要健全縣、鄉、村三級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在扶貧開發中強化政府行爲,把具體措施落實到貧困村、貧困戶。同時要切實充實和加強縣、鄉兩級扶貧開發工作機構力量,穩定人員,改善條件,加強培訓,提高素質,增強扶貧開發的組織領導和協調管理能力。要認真落實尼黨發【20xx】11號文件精神,縣委組織部、人事、機構編制要大力支持縣、鄉兩級扶貧開發工作機構建設,強化人員力量,強化部門職能,強化考覈管理,切實保證扶貧開發工作卓有成效地開展。

  (十)加強調研,全面協調,認真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

  加強調研,全面開展扶貧規劃工作。扶貧規劃工作是深入各鄉、村和貧戶整個工作的過程,是反覆思考形成思路的過程,也是明確發展方向、堅定信心的過程。這是要求必須在準確把握髮展方向、進村入戶、深入調查研究,喫透基本情況,在理清發展思路的基礎上開展規劃工作。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精神要做到:一是認真總結“十五”扶貧開發的經驗,找出存在的突出問題和主要矛盾;二是按照以人爲本的理念,結合我縣實際,緊緊抓住全面實施新農村建設和建設小康社會的薄弱環節;三是適應扶貧開發新形式加快扶貧開發步伐;四是深入瞭解貧困村急需實施的項目和羣衆的所想所盼的問題;五是充分應用已有的扶貧成果,超常規地推進扶貧開發工作。

  20xx年,我縣扶貧開發工作雖然任務重、難點多、壓力大,但我們相信,在上級扶貧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縣的扶貧開發工作一定能夠邁向一箇新的臺階。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4

  爲認真貫徹x的部署,着力推進扶貧解困工程,大力轉變幹部作風,切實加強基層組織建設,推進“掛包幫 結對子”活動取得突破性進展,以優異成績迎接中國共產黨成立x週年,制定幫扶計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立黨爲公、執政爲民”的理念,不斷創新扶貧幫困形式,規範工作程序,加大工作力度,努力爲困難職工羣衆辦實事、解難事、做好事,使特困家庭充分感受到黨的溫暖,爲維護社會穩定,構造和諧社會發揮積極作用。

  二、幫扶對象

  

  三、幫扶形式

  1、政策幫扶。充分發揮自身優勢,爲其在就業、就醫、就學、冬季取暖、法律援助、生活困難等方面提供服務。

  2、思想幫扶。幫助其客服等、靠、要思想,引導起強化勤勞致富觀念,樹立自主擇業、競爭就業的觀念,樹立多元化、多形式、多渠道就業觀念,樹立職業不分貴賤、勞動光榮就業的觀念。

  3、物質幫扶。在“春節”、“古爾邦節”、“肉孜節”、

  “五一”、“七一”、“十一”、“元旦”等重大節日期間對其進行不少於5次的走訪慰問,通過物質經濟支持、幫扶、協調其在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

  四、幫扶內容

  1、倡議我單位全體幹部職工爲其進行一次愛心捐款。

  2、不定期的對其家庭成員進行專人的心理疏導,幫助其重塑信心,使幫扶對象能以積極的心態去面對生活。

  3、與州殘聯取得聯繫,爲其最大程度的爭取殘疾人優惠政策。

  4、針對孩子病情爲其解決因疾病帶來的種種不便。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5

  爲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領導在全市率先實現全面小康動員暨扶貧開發工作會上的講話精神,整合相關資源,實施精準扶貧,根據中央、省、市精準扶貧工作要求,結合我市教育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按照精準扶貧要求,從20xx年起,按照定點、定向的原則,努力構建到村、到戶、到人的教育精準扶貧體系,落實多元扶持與資助政策,支持農村貧困家庭學生就學、升學、提升貧困學生綜合素質,促進貧困家庭從根本上脫貧。用三年時間,着力構建覆蓋全市所有貧困村教育發展的傾斜扶持工作機制,實現“一年見成效,兩年上臺階,三年大變樣”的目標。

  二、工作舉措

  (一)城鄉聯手帶動扶貧攻堅

  建立城鄉學校與學校、班級與班級、教師與教師、學生(家庭)與學生(家庭)四個維度結對幫扶。各級教育機關黨總支、工會、青工委、婦委會等相關部門聯合組成教育精準扶貧“連心小分隊”,定期不定期前往聯繫點貧困村開展扶貧幫困活動,架起民情連心橋,打好精準扶貧戰。局屬學校教育精準扶貧任務分工見附件1。

  (二)點面結合促進扶貧攻堅

  1.創建精準扶貧示範點。市級層面上,建設一批精準扶貧示範點,通過開展“一對一”、“多對一”結對幫扶貧困學生工作,將其打造成全市扶貧攻堅工作“示範點”。

  2.拓展精準扶貧覆蓋面。各縣區要在摸底調查的基礎上,以“因地制宜、全面開花”爲原則,做到轄區範圍教育精準扶貧工作全覆蓋。要制定本區域扶貧幫扶三年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將扶貧工作任務落到實處,責任到人。各縣(區)教育精準扶貧任務分工見附件2。

  (三)軟硬兼施推進扶貧攻堅

  1.優化教育資源配置。加快鄉鎮中心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建設,強力推進全面改善薄弱學校工程建設,改善貧困地區基本辦學條件,優化學校佈局。

  2.資助農村貧困學生。資助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前兒童就讀公辦或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落實好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政策,發放普通高中助學金和中職助學金,幫助貧困生實現無障礙就學,實施好春蕾助學行動計劃。

  3.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提升教育信息化服務教學與管理能力,通過教育教學幫扶、送課下鄉、同步課堂、遠程教育等手段,促進教學方法、管理模式以及教育服務供給方式變革,讓貧困地區和農村的孩子共享優質教育資源。

  4.制定錄取優惠政策。制定實施貧困學生降分錄取本縣重點高中政策,讓學業成績良好的貧困學生能夠順利就讀本縣重點高中。

  5.提供職業技能培訓。充分發揮職業教育作用,爲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貧困學生免費提供技能和就業培訓,實施貧困學生“9+3+3”(九年義務教育+三年職業教育+三年高職)職業教育貫通班,解決貧困學生升學難題,從源頭讓貧困家庭脫貧。

  6.實施“黨建+扶貧”。學校黨組織與幫扶學校黨組織開展“黨建+扶貧”,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提升基層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

  7.提升村民文明素養。組織開展“新風尚、新農村、新農民”村民文明素養提升培訓計劃,幫助貧困村村民文明素養提升。

  三、工作步驟

  南昌市教育局教育精準扶貧工作主要分爲以下四個階段實施:

  (一)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4月—20xx年4月底)

  深入貧困村進行調研,一是摸清貧困村、貧困戶基本信息;二是摸清貧困村教學網點建設情況及各年齡段學生入學情況;三是摸清貧困學生底數,最終精準識別教育扶貧對象。貧困學生調查表及彙總表見附件3、4。

  (二)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5月)

  召開動員部署會議,明確專人結對幫扶,確保每個貧困村有一箇結對幫扶單位(學校)、一名結對幫扶幹部,在精準扶貧的工作中,實施單位要對前期識別出來的貧困學生,建立精準扶貧對象管理檔案,針對貧困學生實際困難,進行定向精準扶貧。

  (三)組織實施階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

  參加幫扶活動的幹部職工要及時與幫扶村幹部座談,併到幫扶貧困學生家中瞭解情況,認真梳理貧困生家庭致貧原因,按照本方案工作要求,及時開展幫扶計劃。各單位要加強溝通和對接,及早啓動方案中擬定的實施項目。

  (四)檢查驗收階段(20xx年8-12月)

  按照“一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的工作要求,認真對各貧困幫扶點幫扶工作進行查漏補缺和跟蹤完善,對工作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自查驗收,對教育精準扶貧工作中具體幫扶措施、工作方法、經驗教訓等進行系統總結,對工作事項及工作效果不斷進行鞏固提高,以達到教育精準扶貧工作既定目標。

  四、保障機制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南昌市教育局教育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市教育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領導及各縣(區)教體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局機關各處室、直屬事業單位、局屬學校負責人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義務教育工作處。

  (二)落實經費保障

  各縣(區)、學校要安排經費用於保障教育精準扶貧工作,並制定詳細的經費使用方案,強化資金監管,做到專款專用。

  (三)嚴格考覈機制

  建立科學、合理的扶貧考覈機制,細化專項考覈辦法,以幫扶點年度穩定脫貧爲主要考覈依據,嚴格進行考覈。對實績突出的成員單位及相關個人給予獎勵。對工作效果不明顯、考覈不合格的給予通報批評。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6

  爲進一步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和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部署,根據《自治區民政廳關於全面開展低收入人口認定和動態監測的通知》(桂民函〔20xx〕1183號)精神,切實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加快構建分層分類的社會救助體系,織密兜牢困難羣衆基本生活保障底線。現就《實施方案》如下:

  一、出臺背景

  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全面開展低收入人口常態化救助幫扶,健全相應工作機制,是打造多層次社會救助體系的重要內容,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本市重大決策部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推進社會救助制度改革完善的重要舉措。要充分認識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工作的重要意義,周密安排部署,強化協同配合,合理統籌資源,根據低收入人口遇到的困難類型有針對性給予常態化救助幫扶,切實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

  二、制定依據

  根據《自治區民政廳關於全面開展低收入人口認定和動態監測的通知》(桂民函〔20xx〕1183號)。

  三、工作任務措施

  (一)科學界定低收入人口的範圍,規範完善低收入人口認定程序。

  低保邊緣家庭一般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條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2倍(具體以市公佈的標準爲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相關規定的家庭。

  支出型困難家庭是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救助供養條件,家庭人均年收入低於當地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減因大病重病、因重度殘疾(包括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因高齡不能自理無人照顧、因大災或重大意外事故、因子女上大學交納學費等剛性支出後低於當地低保邊緣家庭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家庭。

  對低收入人口家庭人均收入超過當地低保標準的,給予6個月的救助漸退期,不再符合條件的按程序退出;對農村低保對象收入覈算時要扣減就業成本,無法查實的,按戶籍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優撫對象的撫卹金、優待金及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兩殘補貼等不計入低收入人口的收入。

  低收入人口認定按照申請、受理、審覈、認定等基本程序進行,在認定過程中,通過入戶走訪、自主申報、基層發現、數據比對、羣衆反映等方式開展,經過申報人承諾並進行初步篩查,納入日常動態監測和預警範圍。

  (二)常態化救助幫扶措施。

  根據低收入人口對象的困難程度和類型,民政部門分層分類實施基本生活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等救助幫扶措施,鄉村振興、醫保、教育等部門根據部門職責實施專項社會救助,做到精準識別、應救盡救。

  (三)加強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

  民政救助部門將依託廣西社會救助信息管理系統,彙集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等數據信息,建立廣西低收入人口數據庫。以廣西低收入人口數據庫爲基礎,建立與鄉村振興、醫保、衛生健康、殘聯等有關部門聯動和信息共享機制,每月積極參加鄉村振興局牽頭開展各部門信息共享與數據比對,爲有關部門開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提供支持,建立統一的動態監測平臺,及時蒐集好相關專項救助幫扶信息,共同做好部門之間低收入人口信息共享工作。

  (四)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

  民政救助部門通過日常走訪排查、村務監督委員會監督、隨機抽查、數據比對等方式,對各鄉鎮低收入人口進行動態監測,對已經納入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重點監測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以及是否還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難,仍符合低收入條件的要延續有效期;對發現家庭情況發生變化的,對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人口,及時按規定在信息管理系統上清除;對未納入社會救助範圍的低收入人口,重點監測其是否符合相關救助條件,一旦符合救助條件,立即啓動救助程序,及時按相關程序審覈認定上傳並錄入廣西低收入人口數據庫。落實社會救助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舉措,做好農村低收入人口的摸底排查、監測預警和政策落實。

  (五)強化低收入人口常態化救助幫扶。

  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以保障家庭基本生活爲目標,依託全區現有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和救助程序,根據家庭困難類型給予相應救助。已認定爲特困人員、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的,按照現有制度實施。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及時給予臨時救助。對其他困難對象,可根據家庭困難情況,鼓勵引導社會力量給予相應救助幫扶,鼓勵各鄉鎮便民、社保服務中心針對低收入人口,開展服務類社會救助。

  四、組織保障

  (一)壓緊壓實責任。

  (二)加強部門配合。

  (三)強化宣傳發動。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7

  一、工作目標

  通過對口幫扶鄉鎮衛生院工作,提高鄉鎮衛生院對常見病、多發病的醫療救治水平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保障城鄉居民公平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經濟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構建長期穩定的與基層醫療機構分工協作機制,形成科學合理的醫療服務體系。

  二、工作任務

  (一)我所對口幫扶熱務片區的等4家鄉鎮衛生院。確定燕雲、紅扎等新近任命院長的衛生院作爲重點幫扶對象。

  (二)制訂對口幫扶年度和中長期工作方案,承擔對所幫扶鄉鎮衛生院的業務指導、技術支持、人才培養,幫助受援衛生院開展新業務、應用適宜技術等。

  (三)深入到所聯繫的鄉鎮衛生院,全面瞭解工作開展情況,統籌協調、協助抓好掛聯點的各項工作;要採用平時溝通與到衛生院辦公相結合的方式,和衛生院保持經常性工作聯繫;要結合自身職能,深入聯繫單位進行調研,幫助衛生院解決管理和診療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升醫院管理水平和醫療衛生服務水平。每個月至少要深入幫扶的衛生院1次以上,積極參加衛生院的相關活動。

  (四)由所長分管此項工作,衛計局公衛股股長爲副組長,辦公室具體事宜由負責;幫助受援衛生院完善各項工作制度和業務管理規範,提高衛生院管理水平。

  (五)單位黨組織與幫扶的片區衛生院黨支部要建立結對關係。黨支部書記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對活動的領導,認真研究部署活動,結合熱務片區黨支部人員缺少的情況,指導開展黨建工作。日常黨建工作材料由卓瑪機負責指導。

  三、支援形式

  (一)下鄉支援:按照一體化管理的要求,每年對幫扶衛生院的院感、傳染病防治等方面進行培訓指導,確保幫扶醫院提高業務水平。

  (三)進修學習:每年由受援單位派出1-2名醫、護、技等專業人員到支援單位聯繫的縣級醫療機構無償進修學習,學習期限爲3-6月。

  (四)我所邀請疾控中心對各衛生院的計免工作進行培訓指導,公衛股開展公共衛生知識講座培訓2次以上。

  (五)重點幫扶:對燕雲鄉、紅扎鄉衛生院,我所負責完善衛生院各項工作制度和業務管理規範,提高衛生院管理水平,參與該衛生院的管理,提高鄉鎮衛生院醫療技術能力,提升鄉鎮衛生院的整體服務水平。

  四、組織領導

  成立對口幫扶鄉鎮衛生院工作領導小組,由王所長任組長,衛計局公衛股股長黃喆爲副組長,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所辦公室,辦公室具體事宜由卓瑪機負責,負責安排各項日常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工作,統一思想,明確目標,加強領導;建立工作責任制,實施過程中及時總結經驗,解決存在問題,確保取得成效。

  (二)工作經費補助。執法所下鄉指導各衛生院工作產生的費用(下鄉補助、油費)等由我所自行負責,不需要受援單位支付,同時我所也不再撥付工作經費給各幫扶衛生院。

  (三)加強宣傳教育。執法所和鄉鎮衛生院同時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使廣大醫務人員充分認識對口支援的重大意義,明確自己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增強自覺性、主動性和積極性。加強信息交流,及時反饋工作進展情況和典型事例,建立按年度工作總結制度,推動縣級醫療衛生計生單位對口幫扶鄉鎮衛生院工作的深入開展。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8

  根據市幫扶辦《關於做好 年“領導掛點、部門包村、幹部幫戶”活動工作方案的通知》(雅幫扶辦〔 〕7號)要求,在去年“抓啓動,抓發動,抓聯動”的基礎上,我局認真分析 年幫扶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困難,明確幫扶重點,科學謀劃,確保各項幫扶目標和事項落到實處並見成效。

  一、幫扶村基本情況

  鄉 村是 縣最偏遠的一箇純彝族村,全村有7個村民小組,549人,黨員10名,現有250餘名農戶已享受低保。主要產業有魔芋、核桃、牲畜、藥材。農戶每年有幾個月時間可以上山採藥材,主要以蟲草爲主,年收入幾千至2萬元不等。

  存在問題:

  (一)居住環境差,人畜混居現象嚴重;

  (二)交通不便,只有2個組通公路,尚有5個組未通公路。

  二、 年幫扶產業項目

  (一)年內發展核桃200畝,發展魔芋100畝;

  (二)計劃完成全村10戶農戶的廁所改造;

  (三)完成3組、4組、7組約4公里的聯戶路建設,55戶農戶院壩硬化(1400平方米)。

  (四)指導幫扶村村支部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

  1.指導村支部開展理論學習,組織黨員開展支部活動,增強支部的凝聚力;

  2.進一步完善村支部活動室的建設,幫助制定完善各種規章制度,充分發揮學習陣地作用。

  三、幫扶工作措施

  (一)成立幫扶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確定工作思路

  由市防震減災局和 縣防震減災局共同幫扶。原則是:市局落實幫扶資金,縣局落實駐村幹部;市縣兩局共同出主意、想辦法,幫助聯繫村找路子,找項目,做好信息服務,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使村民增收致富。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9

  爲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意見》精神,切實推進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保障工作的落實,結合尚義縣工作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按照縣委縣政府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指導意見要求,堅持應保盡保、兜底救助、統籌銜接、正確引導,充分發揮社會救助在決戰決勝脫貧攻堅和鞏固脫貧成果中的兜底性、基礎性作用。

  二、總體目標

  進一步推動脫貧攻堅工作體系全面轉向鄉村振興,把鞏固來之不易的脫貧成果作爲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任務,採取精準幫扶措施,繼續保持幫扶政策總體穩定,對農村低收入人口開展動態監測,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完善養老保障和兒童關愛服務,切實保障好低收入羣衆基本生活,確保不出現規模性返貧。

  三、重點任務

  (一)加強農村低收入人口監測。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爲基礎,對農村低保對象、農村特困人員、農村易返貧致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農村低收入人口開展動態監測。農村低保工作中,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保持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確保“應保盡保”。一是要推行部門聯動制,實現信息共享到位。公安、財政、民政、扶貧、教育、人社、住建、醫保等政府部門要強化協調配合,充分運用現有數據平臺,加強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完善基層主動發現機制;健全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實現對農村低收入人口風險點的早發現和早幫扶;對共享數據比對中發現的違規人員、死亡對象及時進行清退。二是要推行村級“零報告”制,實現責任壓實到位。把村幹部責任壓緊壓實,由各村支兩委幹部、駐村幹部負責信息管理,建立農村低收入人口享受補助對象的人員信息臺賬,每月定時將死亡人員信息、疑似錯保家庭人員信息、疑似漏保家庭人員信息上報至鄉鎮。由鄉鎮統計收集,建立臺帳,並組織村居幹部及時入戶進行覈查,定時將村級統計情況和鎮級入戶覈查情況上報鄉鎮城鄉低保、特困審批領導小組,鄉鎮要及時對保障對象進行動態調整。三是要推行鄉鎮級遍訪制,實現實地查看到位。按照分級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由鄉鎮牽頭,組織聯繫村幹部、駐村幹部、幫扶幹部每季度對城鄉低保享受對象開展戶戶見面、人人碰頭的遍訪工作。主要針對新增和退出保障的低收入對象家庭收入覈查結果的真實性、“收入抵扣”“低保漸退”“單人戶”施保等政策落實以及家庭遭遇意外變故情況開展動態覈實,及時將因意外變故符合條件的家庭納入低保保障範圍,深入瞭解建擋立卡對象、邊緣戶生活生產情況及家庭人員就醫就學情況,對發現需救助對象時,採用低保、醫療救助、教育資助等專項救助爲主,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慈善救助爲補充的多種救助方式,確保困難羣衆安穩渡過生活困難期。四是要推行縣級抽查制,實現工作督促到位。縣民政部門要對全縣14個鄉鎮因疫因災因病影響後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政策覆蓋範圍,符合兜底保障條件對象的動態管理及各項民政資金撥付、使用、落實情況進行抽查,對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要進行督促並限時整改落實,進一步推動各項兜底保障政策精準落地,切實做到救助對象實現動態調整下的“應保盡保”。

  (二)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充分運用好低保評議“三環節七步驟”環節,科學認定農村低保對象,提高政策精準性。調整優化針對原建檔立卡貧困戶的低保“單人戶”政策,將整戶不符合低保條件的農村低收入人口中的重殘人員和重病患者單獨納入農村低保。完善低保家庭收入財產認定方法,進一步健全低保標準制定和動態調整機制;鼓勵有勞動能力的農村低保對象參與就業,在計算家庭收入時扣減必要的就業成本。完善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養水平和服務質量。完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務質量;對基本生活陷入暫時困難的羣衆要臨時救助政策,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

  (三)完善養老保障和兒童關愛服務。加大對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保障力度,落實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按照上級統籌安排,合理調整救助標準。強化縣鄉(鎮)兩級養老機構對失能、部分失能特困老年人口的兜底保障,加快推進全縣敬老院服務設施的改造提升和有條件社區建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務水平。

  (四)織密兜牢喪失勞動能力人口基本生活保障底線。對脫貧人口以及邊緣易致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要及時按規定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並按困難類型及時給予專項救助、臨時救助等,做到應保盡保、應兜盡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必須堅持以政治建設爲統領,牢牢把握政治屬性,切實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本民生保障工作的各領域各方面各環節,在職能配置上更加科學合理、在體制機制上更加完備完善、在運行管理上更加高效。各部門、各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要對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重點工作工作親自部署、親自把關、親自協調,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責任單位要加強對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的統籌、協調、督促和指導,敢於擔當、主動作爲、統籌協調、積極配合,形成共同推進的強大合力。

  (二)強化基層力量。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保障服務對象在基層,工作重點在基層,政策落實在基層,成效體現也在基層。各鄉鎮街道要配強社會救助工作力量,注重社會救助工作隊伍建設,關愛基層工作人員,確保基層工作有人做、基層事務有人管。

  (三)壓實主體責任。各鄉鎮要對照重點任務,會同相關部門謀劃好工作措施,持之以恆抓好抓實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保障幫扶工作。整合政策、資金、人員等資源要素,積極向上爭取幫扶項目及資金,切實加大低收入人口幫扶工作投入和人員保障力度,推動社會救助工作規範化、標準化,持續助推全縣高質量發展和鄉村全面振興。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0

  爲深入貫徹中央、省、市關於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持續壓實責任,精準施策,補齊短板,消除風險,切實織密兜牢困難羣衆基本生活保障底線,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黨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結合黨史的學習教育“我爲羣衆辦實事”實踐活動,全面摸排困難羣衆,建立低收入人口數據庫;堅持城鄉統籌,以農村低收入人口爲重點,兼顧城市低收入人口,構建監測預警平臺;統籌信息資源,實現數據定期更新;堅持部門協同,實現常態化救助幫扶。

  二、監測對象和範圍

  (一)低保對象。指按規定程序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家庭或個人。

  (二)特困人員。指按規定程序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三)低保邊緣等易返貧致貧人口。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1.5倍,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以及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四)支出型困難人口。也可稱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其所在家庭稱爲支出型困難家庭。具體認定辦法由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制定。

  (五)其他低收入人口。指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特殊困難家庭或人員。

  三、監測方法

  對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或者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等專項救助範圍的困難人口,重點監測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是否還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難;對未納入社會救助範圍的低收入人口,重點監測其是否符合相關救助條件,一旦發現符合救助條件,及時按程序納入相應救助範圍。

  (一)自主申報。困難羣衆可通過設在鄉鎮(街道)的社會救助服務窗口或政務服務“一門受理”窗口提出低收入人口申報,也可通過設在村(社區)的黨羣服務中心、社區工作站或社會工作站代爲提出申報,並按要求提供家庭相關信息。

  (二)主動發現。各地要將摸排、走訪、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羣衆列爲村(社區)基層黨建重要工作內容,主動發現、及時上報困難羣衆有關情況。重點摸排走訪未納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養範圍的殘疾人家庭、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難事項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

  (三)數據比對。各地要主動與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住房城鄉建設、衛生健康、應急、醫保、鄉村振興、殘聯、工會等部門和組織對接,通過信息比對,及時彙總更新獲得專項救助的低收入人口信息數據,篩查出未登記在冊的低收入人口。

  (四)其他方式。通過社會救助熱線電話、羣衆來信來訪以及媒體報道信息等,及時分析、調查、研判出有潛在風險的困難對象,將信息彙總到縣級民政部門,納入低收入人口監測範圍,符合條件的幫助其申請救助;對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救助供養範圍,但仍屬於低收入人口多困難羣衆,繼續予以監測預警。

  四、監測程序

  各地要堅持信息化手段與傳統手段相結合、線上預警與線下調查相結合,做好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以“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臺爲支撐,形成“信息採集—動態監測—預警覈實—救助幫扶—數據歸集”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體系。

  (一)形成低收入人口數據庫。依託省級低收入人口信息庫,市縣兩級分別搭建本地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庫,以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數據信息爲基礎,將低保邊緣家庭、農村易致貧返貧人口,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等特殊羣體及時錄入,逐步將相關部門實施專項救助的信息、工會等機構掌握的相關困難羣衆信息錄入,進一步豐富完善數據庫。各地要結合當地實際和工作安排,原則上每年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將符合條件的納入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範圍。

  (二)開展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依託省級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基礎平臺,市縣兩級分別建立本地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平臺。通過實時上傳、數據比對、定期複覈、自動提示等辦法,強化信息平臺的監測預警能力。鄉鎮(街道)按照收到的預警信息等級劃分,完成入戶覈查並及時反饋覈查情況,同時將走訪、發現需要救助困難羣衆信息及時上報或轉辦。

  (三)實施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各縣(市、區)、鄉鎮(街道)通過預警發現和入戶覈查,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單人保”政策、臨時救助的,按程序納入救助範圍;符合醫療、教育、住房、就業、受災人員救助等救助政策的,通過“一門受理、協同辦理”,轉由相關社會救助管理部門辦理。對於監測預警特殊困難情形且缺乏相應救助政策的,充分利用當地困難羣衆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進行個案研究解決;對於監測預警不再符合救助條件的,要及時覈實情況,並終止救助。

  五、常態化救助幫扶措施

  在監測預警範圍內的低收入人口如需獲得救助,應授權縣級及以上民政部門覈查其家庭經濟狀況等信息,鄉鎮(街道)及縣級民政部門及時啓動審覈確認程序。

  (一)給予基本生活救助

  低收入人口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家庭,經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覈確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對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參照“單人戶”依規納入低保。低收入人口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以及未成年人,經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覈確認,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對參照“單人保”納入低保的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屬於低收入人口的,按照低保政策及低保邊緣政策執行;不屬於低收入人口的,救助漸退期結束後按規定退出。

  (二)實施專項社會救助

  加強社會救助資源統籌,根據低收入人口對象困難類型、困難程度等,由相關部門及時有針對性地給予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做到精準識別、應救盡救。各地要結合當地的醫療、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受災人員救助和其他救助幫扶政策,有條件的地方可將救助範圍擴大至低收入人口。

  (三)給予急難社會救助

  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救助後仍有困難的低收入人口,給予臨時救助,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用足用好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

  (四)開展服務類社會救助

  發展“物質+服務”救助方式,鼓勵各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對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羣體提供探視巡訪和照料服務。推動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爲低收入人口提供物資救助、心理疏導、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服務。

  (五)積極開展慈善救助

  支持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社會力量以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工作。建立政府救助與慈善救助銜接機制,對於遭遇重特大疾病的’低收入人口,引導支持慈善組織依法依規開展慈善活動,及時提供救助幫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將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作爲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將社會救助綜合服務平臺和低收入人口基本信息庫及監測預警平臺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壓緊壓實責任,細化落實措施,定期督促調度,確保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監測預警和救助幫扶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地要以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爲契機,主動加強與相關社會救助職能部門協同配合,做好數據比對、信息共享、常態更新等工作,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數,及時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爲相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力量開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提供支撐。同時要及時覈實預警信息,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措施,進一步明確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的具體救助政策和幫扶措施。

  (三)加強宣傳培訓。各地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新媒體、各類信息公開欄等載體,向社會宣傳黨的兜底保障政策,傳達黨對困難羣衆的關心和關懷。有條件的縣(市、區)可以製作圖文並茂、簡單明瞭的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政策解讀和申請指引,方便困難羣衆瞭解掌握、便捷申請救助幫扶。要加強對聯村幹部和村(社區)幹部的政策、業務培訓,確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1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關於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健全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切實織密兜牢困難羣衆基本生活保障底線,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甘肅省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工作方案》和省民政廳等相關部門印發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以現有社會保障體系爲基礎,健全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救助幫扶機制,確保低收入人口全部納入動態監測範圍,健全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研判和處置機制,堅持快速預警、精準救助,實現對低收入人口風險點的早發現和早救助,真正做到發現一戶、監測一戶、救助一戶、動態清零一戶,從制度機制上兜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切實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成果。

  二、動態監測對象範圍

  (一)低保對象。指按規定程序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家庭或個人。

  (二)特困人員。指按規定程序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的城鄉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

  (三)低保邊緣等易返貧致貧人口。指不符合低保、特困條件,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的1.5倍(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放寬到2倍),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相關規定的低保邊緣家庭,以及鄉村振興部門認定的防止返貧監測對象。

  (四)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人口。也可稱支出型困難人口,其所在的家庭稱爲支出型困難家庭。具體認定辦法由縣區人民政府制定。

  (五)其他低收入人口。包括登記失業人員、已登記辦證殘疾人、新入學大學生、當年患重特大疾病和慢性病醫療費用支出較大等特殊困難家庭或者人員。

  三、動態監測方式

  堅持信息化手段與傳統手段相結合、線上預警與線下調查相結合、個人申請與主動發現相結合,通過以下方式,做好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工作:

  (一)個人申請。困難羣衆可通過設在鄉鎮(街道)的社會救助服務窗口或政務服務“一門受理”窗口提出申請,也可通過設在村(社區)的黨羣服務中心或社區工作站代爲提出申請,並按要求提供家庭相關信息。縣區要通過暢通社會救助網上、電話申請渠道,推廣使用社會救助手機APP,實現社會救助事項“掌上辦”、“指尖辦”,爲困難羣衆救助事項申請、辦理、查詢等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二)主動發現。縣區要全面開展“黨建+救助”工作,將走訪、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羣衆列爲村(社區)基層黨建重要工作內容,重點走訪未納入低保或特困救助供養範圍的殘疾人家庭、無勞動力或弱勞動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難事項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主動發現符合條件的困難羣衆,及時納入相應救助範圍,並將相關信息錄入信息系統。

  (三)監測預警

  1.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數據庫。縣區民政局要完善以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支出型困難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爲重點的低收入人口數據庫,鄉鎮(街道)要將經個人申請和主動發現的低收入人口信息及時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逐步將教育、人社、住建、衛健、應急、醫保等部門實施專項救助的信息,以及工會、殘聯等機構掌握的相關困難羣衆信息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

  2.優化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以困難羣衆動態管理監測預警系統爲基礎,拓展應用範圍,優化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功能,實現城鄉統籌、分層分級、上下聯動、部門協同、動態管理的目標,及時共享比對民政、醫保、人社、鄉村振興等部門數據,按月開展監測預警。

  3.科學預警精準施救。對低收入人口中已經納入社會救助範圍的低收入人口,重點監測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以及是否還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難,並對還存在困難的及時進行救助幫扶並持續跟蹤關注;對未納入社會救助範圍的低收入人口,重點監測其是否符合相關救助條件,一旦發現符合救助條件,及時納入相應救助範圍,切實做到主動發現、主動調查、主動施救,有效防止困難羣衆返貧致貧。

  四、常態化救助幫扶措施

  加強社會救助資源統籌,根據低收入人口對象的困難程度和類型,分層分類實施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等救助幫扶措施,並積極開展服務類救助和慈善救助,做到精準識別、應救盡救。

  (一)給予基本生活救助

  1.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人口中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相關規定的家庭,經縣區民政局審覈確認(實行權限下放的地方,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覈確認),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範圍。

  2.“單人保”政策。對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重殘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重殘人員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精神殘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患有當地有關部門(主要是醫保部門及衛生健康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或者當年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再實施醫療救助後個人就醫自付費用超過上年度家庭總收入的患病人員。對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的原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屬於低收入人口的,按照低保政策及低保邊緣家庭政策執行;不屬於低收入人口的,救助漸退期結束後按規定退出。

  3.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低收入人口中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且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無履行義務能力的老年人、殘疾人和未成年人,經縣區民政局審覈確認(實行權限下放的地方,由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覈確認),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

  (二)實施專項社會救助

  1.醫療救助。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返貧致貧人口、易返貧致貧人口門診慢特病和住院發生的政策範圍內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後,個人自付部分按相關政策規定實施醫療救助。

  2.就業救助。對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有勞動能力並處於失業狀態的家庭成員,按規定落實貸款貼息、稅費減免、培訓補貼、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優惠政策;對農村低收入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綜合運用產業扶持、勞務輸出、扶貧車間吸納、以工代賑帶動、鄉村公益崗位安置等政策,幫助其積極就業。

  3.教育救助。對低收入家庭中符合條件的在校學生,通過發放獎學金、助學金、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助學貸款、相關費用減免等方式,實施教育救助。對於因身體等原因不能到校就讀的學生,採取“送教上門”的形式實施教育。

  4.住房救助。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配租公租房或發放租賃補貼;對主要居住用房爲危房的農村低收入家庭給予農村危房改造及農房抗震改造補助等住房救助。

  5.受災人員救助。對遭遇自然災害的低收入家庭,根據受災情況給予必要的應急救助、過渡期救助、旱災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冬春臨時生活困難救助和遇難人員家庭撫慰、因災倒損民房恢復重建等救助。

  6.其他救助幫扶。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人口,由有關部門給予殯葬費用減免、取暖補貼等。縣區可根據實際將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延伸至低收入人口,並提供必要的康復救助服務。

  (三)給予急難社會救助

  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低收入人口,給予臨時救助,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用好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探索由急難發生地受理申請、審覈、發放臨時救助金,全面落實“先行救助”“分級審批”和“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等政策。

  (四)開展服務類社會救助

  深入推進“資金+物資+服務”工作,通過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爲分散供養特困人員提供“四個一”服務,爲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切實改善和提升居住環境、個人衛生等基本生活條件。縣區可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積極發展社會工作服務,爲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導、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服務。爲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購買綜合保險,爲其提供住院陪護、醫療報銷等服務。

  (五)積極開展慈善救助

  支持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工作。對因病因學因殘等造成生活困難的低收入人口,引導支持慈善組織依法依規開展愛心公益、公開募捐等慈善活動,及時提供救助幫扶。加強慈善募捐與社會救助、救災、公共衛生安全等突發應急事件的統籌銜接,提升慈善活動項目化、規範化水平。動員引導相關企業、組織將對低保家庭、特困人員的救助幫扶措施拓展到全體低收入人口中。探索社會救助志願服務新模式,積極發揮志願服務在匯聚社會資源、幫扶困難羣衆、保護弱勢羣體、傳遞社會關愛等方面的作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區相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將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作爲重大政治任務來抓,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壓緊壓實工作責任。縣區民政局要細化工作措施,定期督促調度,將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工作作爲“解憂暖心傳黨恩”行動、鞏固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成果“回頭看”和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鞏固提升行動的重要內容,一體部署實施,確保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監測預警和救助幫扶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部門協同。各相關部門要密切協作,發揮縣級困難羣衆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共同研究制定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措施,進一步明確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的具體救助政策和幫扶措施,配合做好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救助幫扶工作,及時化解困難羣衆遭遇的各類急難愁盼問題。縣區民政局要以低收入人口摸底排查爲契機,主動加強與相關社會救助職能部門協同配合,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數,及時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爲相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力量開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提供支撐。

  (三)加強宣傳培訓。縣區民政局要通過印發宣傳冊頁,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向社會廣泛宣傳兜底保障和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政策,讓更多困難羣衆瞭解政策、便捷申請救助幫扶。要加強對鄉鎮(街道)、村(社區)工作人員的政策、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確保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各項政策落到實處。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2

  爲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睏難羣衆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從民政部門職責出發,協同推進兜底保障與鄉村振興,聚焦農村低收入人口,以統籌幫扶資源、增強兜底功能、提升服務能力爲重點,進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強化措施、加強銜接,用準用好用足各項民政政策措施,不斷增強困難羣衆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防止出現規模性返貧。

  (二)基本原則。堅持保障基本、兜住底線,着力解決低收入人口的基本生活困難,既不降低標準,也不弔高胃口,形成穩定可持續的兜底保障機制。堅持聚焦重點、精準發力,聚焦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病重殘等特殊羣體,精準識別,精準施策。堅持政府引導、多方參與,在更好履行民政部門職責的同時,鼓勵引導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形成兜底幫扶合力。堅持改革創新、統籌推進,緊緊圍繞鄉村振興改革完善各項民政兜底保障制度,促進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重點任務

  具體要強化“七個幫扶”。

  (一)強化“政策幫扶”。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保持農村社會救助兜底保障政策總體穩定。對脫貧人口中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人口,依規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並按困難類型及時給予專項救助、臨時救助等,做到應幫盡幫。持續實施“收入豁免”政策,“十四五”期間扶貧項目保底收益、基礎養老保險金不計入家庭收入;持續實施“支出覈減”政策,加大對因病支出型貧困家庭幫扶力度;持續實施“單人戶”政策,幫助低收入家庭擺脫困境;持續實施“低保漸退”政策,防止過渡期內困難羣衆返貧致貧。(完成時限:20xx年末)

  (二)強化“分類幫扶”。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兩辦印發的《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健全完善涵蓋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支出型困難家庭和急難救助對象在內的多層次救助體系,依據救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困難,分層分類實施社會救助,符合條件應救盡救。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於當地低保標準,但低於低保標準2倍,且財產狀況符合低保對象財產認定條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經個人申請,可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範圍。對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高於當地低保標準2倍(含),但低於上年度當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減基本醫療、基本教育、基本照護等必需支出後,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支出型困難家庭給予適當救助。(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三)強化“精準幫扶”。統籌考慮家庭人口結構、健康狀況、勞動能力和勞動條件、剛性支出等因素,建立救助對象綜合量化評審指標體系,綜合評估救助需求,進一步提高救助對象認定的精準性。依據綜合量化評審結果確定補助金髮放標準,對一般救助對象根據家庭成員人均收入與低保標準的實際差額髮放低保金,設定補差額度最低標準;對低保家庭中重病重殘、70週歲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等人員給予重點保障,在差額補助的基礎上參照當地低保標準一定比例增發補助金。(完成時限:20xx年末)

  (四)強化“主動幫扶”。會同相關部門通過大數據對比等手段,對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以及專項救助對象、失業人員、患有慢性病的困難羣衆、大病專項救治患者、重度殘疾人、受災人員、臨時救助對象等易返貧致貧人口開展常態化監測,避免發生規模性返貧。各地民政部門要根據比對發現的風險信息開展入戶摸排覈查,對符合條件的及時納入救助範圍,對不符合兜底保障條件的做好登記備案,加強跟蹤監測,按需轉介相關部門予以幫扶。完善主動發現機制,將走訪、發現困難羣衆列爲村(社區)自治組織和基層工作人員的重要工作內容,在工作中發現困難羣衆基本生活難以爲繼的,及時報告有關部門。(完成時限:20xx年末)

  (五)強化“統籌幫扶”。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建立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有條件的地方可擴大到低收入家庭及其他困難殘疾人。落實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境兒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積極開展孤兒助醫助學和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加強農村“三留守”人員關愛服務。做好身故困難羣衆基本殯葬服務,爲其減免相關費用。持續開展“愛心助行”“精準康復服務”和家庭無障礙(適老化)改造等關愛服務。(完成時限:20xx年末)

  (六)強化“社會幫扶”。以政府購買專業社會工作服務爲支撐,整合民政領域用於政府購買服務經費來源,依託鄉鎮(街道)現有社會救助經辦機構資源,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設立社工站,支持社工站開展社會救助和其他社會工作服務,鼓勵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民政社會救助和其他幫扶服務。持續開展“圓夢大學”“慈善助醫”等助學、助醫、助困慈善項目,對政府救助後仍存在生活困難的家庭予以重點幫扶。積極發揮志願服務在匯聚社會資源、幫扶困難羣衆、保護弱勢羣體、傳遞社會關愛等方面作用。積極發展服務類社會救助,探索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對社會救助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形成“物質+服務”的救助方式。(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七)強化“智慧幫扶”。完善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覈對系統,加快實現信息跨部門和機構共享。建設社會救助資源庫,將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羣團組織等開展救助幫扶的各類信息統一彙集、互通共享。加強“金民工程”全國社會救助信息系統應用推廣,推進統建系統與自建系統整合聯通,提升兜底保障信息化保障能力。推動社會救助服務向移動端延伸,實現救助事項“掌上辦”“指尖辦”,讓困難羣衆申請救助更快捷、更高效。(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三、20xx年主要任務

  (一)完善幫扶政策措施。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兩辦印發的《關於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爲抓手,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認定辦法等配套政策。合理提高農村低保、特困供養人員和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標準,實現可持續增長。(完成時限:20xx年末)

  (二)健全幫扶工作機制。繼續推進低保、特困供養審覈確認權限下放到鄉鎮(街道),在先行試點的基礎上,在全省全面推行救助對象綜合量化評審指標體系。進一步完善防止返貧監測預警機制、主動發現機制,確保困難羣衆得到及時救助。完善省級和各地困難羣衆生活基本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健全與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相適應的工作規則。(完成時限:20xx年末)

  (三)提升幫扶經辦能力。指導各地全面落實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鼓勵有條件的地區探索“物質+服務”的救助方式,滿足困難羣衆多樣化的救助需求。對接民政部“金民工程”信息系統,適時在全省啓動應用。進一步擴大省級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覈對範圍,推進社會救助家庭存款等金融資產聯網查詢工作。(完成時限:20xx年末)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從講政治的高度充分認識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強化政治擔當、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鄉村振興的決策部署上來,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下足“繡花”功夫,增強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確保兜底保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二)落實主體責任。各地民政部門要切實擔起職責範圍內政策制定、進度安排、督促檢查等工作責任,按照本方案要求,堅持“五化”統籌,明確重點任務,擬訂工作計劃,細化責任分工,加強內部協同,並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方案,列出任務清單,明確路線圖、時間表和責任人,形成上下聯動的工作合力。

  (三)加強調研督導。各地要堅持問題導向,結合實際深入基層開展調查研究,聽取意見建議,加強工作指導,及時幫助基層發現和解決業務領域與鄉村振興戰略銜接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鞏固拓展工作成效。要把作風建設貫穿始終,對兜底保障工作與鄉村振興銜接推進不力、政策落實不到位的地方,將按照有關規定採取工作約談、通報批評等方式督促整改。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3

  爲進一步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建立我縣低收入人口數據庫,落實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政策,切實織密築牢困難羣衆基本生活保障網,特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爲中心的發展思想,結合黨史的學習教育“我爲羣衆辦實事”實踐活動,全面摸底排查困難羣衆,建立低收入人口數據庫;堅持城鄉統籌,以農村低收入人口爲重點,兼顧摸排城市低收入人口;堅持動態監測、定期更新,確保低收入人口及時、全部納入監測範圍;堅持快速預警、精準救助,一旦發現需要救助的困難羣衆,立即啓動救助程序,會同相關部門給予常態化救助幫扶。

  二、組織機構

  成立縣城鄉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莉縣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李曉華縣民政局局長

  成員:縣教體科技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人社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住建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移民工作站)、縣衛健局、縣應急局、縣醫保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殘聯、各鎮人民政府分管負責同志。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民政局,具體負責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日常業務工作。各成員單位有關股室負責人爲聯絡員,在具體工作中積極聯絡有關事項,並配合領導小組辦公室開展相關工作。

  三、監測對象

  對城鄉人口進行全員監測,持續鞏固“兩不愁、三保障”成果,對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1.5倍的困難對象實施監測(20xx年農村監測標準7245元/年、城市監測標準915元/月,以後按低保政策變化實時調整監測標準),包括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低保邊緣人口、脫貧不穩定人員、邊緣易致貧人員、突發嚴重困難人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

  四、監測方式

  對已經納入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救助幫扶範圍的低收入人口,做好動態管理和跟蹤監測服務。重點摸排監測未納入救助幫扶範圍的低收入人口,以及通過日常走訪、綜合研判發現的其他困難羣衆,確保不漏一戶、不落一人。

  (一)線上監測。依託陝西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陝西省社會救助動態信息監控系統、安康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大數據平臺、安康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覈對系統和各部門現有信息系統,由縣民政局牽頭組織實施,對錄入系統中的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等實施系統監測,主要監測各項救助幫扶政策落實情況,重點關注因病、因殘、因學、因住房安全等造成致貧返貧風險的對象。縣民政局通過與教育、人社、住建、衛健、應急管理、醫保、鄉村振興、殘聯、工會等部門和有關公益慈善組織按月進行信息共享、交叉比對,及時彙總更新獲得救助幫扶的低收入人口信息,比對出未登記在冊的低收入人口,錄入低收入人口數據庫。

  (二)線下監測。一是自主申報。困難羣衆通過鎮政府社會救助服務窗口、政務服務“一門受理”窗口和村(社區)提出低收入人口認定申請,並按要求提供家庭相關信息。二是入戶排查。由縣民政局統籌安排,各鎮人民政府具體組織實施,鎮村(社區)幹部入戶排查,原則上每年開展1次集中排查,進村入戶排查瞭解羣衆基本生活是否存在問題,以及住房、醫療、教育、飲水等方面是否遇到困難。重點走訪未納入救助幫扶的殘疾人家庭、無勞動力或弱勞動力家庭、有重病患者或慢性病人的家庭、遇到急難事項或意外事故的家庭等。入戶排查要充分發揮村級組織和“黨支部+網格員+中心戶長”的作用,注重發揮社會救助協理員、社區網格員、樓棟長的作用,對需要認定爲低收入人口的羣衆,入戶排查人員要詳細記錄並幫助其提出申請。集中排查後,各村(社區)幹部、網格員、樓棟長要定期或不定期對疑似困難家庭進行排查。三是便民通道。由縣民政局牽頭負責收集“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平臺、民生監督部門、信訪部門、有關媒體等反饋的基本民生保障、來電來訪、宣傳報道線索,及時分析、調查、研判出有潛在風險的困難對象。四是歷史數據。對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救助供養範圍,但仍屬於低收入人口的困難羣衆,繼續予以監測預警。

  (三)認定程序。由縣民政局牽頭組織實施,各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落實。對入戶排查、自主申請、便民通道等蒐集到的線索,經申請受理、家庭經濟狀況調查、鎮政府初審公示、鎮政府審覈確認、錄入陝西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報縣民政局備案、縣政府的網站長期公示等環節對低收入人口予以認定。

  (四)數據庫維護和更新。利用互聯網、大數據技術,依託陝西省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暢通全國防返貧預警監測系統、安康市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大數據平臺各部門業務數據共享。由縣民政局牽頭組織,各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實施,按月開展數據比對,對已確認數據及時進行更新,對疑似數據經複覈確認後及時更新;對通過日常走訪等發現已認定對象家庭情況發生變化時,經複覈確認後及時更新。通過線上線下方式,實現對低收入人口監測指標進行適時維護和更新。

  (五)動態退出。由各鎮人民政府具體負責對通過政策幫扶及自身努力等實現家庭共同生活成員人均收入穩定高於當地低保標準1.5倍的對象,經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初審公示、鎮政府審覈確認後動態退出監測範圍。

  五、救助幫扶措施

  (一)分類預警。對已納入救助幫扶範圍的低收入人口,堅持動態跟蹤,按月開展救助數據信息共享、比對,重點核查相關社會救助政策是否落實到位,以及是否還存在其他方面風險或困難。對未納入社會救助範圍的低收入人口進行分類,將服務對象實行紅、橙、黃“三類標識”分類預警。紅色預警對象:因病、因殘、因災、因學、因新冠肺炎疫情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收入驟減或剛性支出驟增已經陷入困難但還未達到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困難羣衆;橙色預警對象: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人均收入高於當地低保標準但低於當地低保標準1.5倍的低收入家庭;黃色預警對象: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已按程序退出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但仍屬於低收入人口的困難羣衆以及其他易返貧致貧風險家庭。

  (二)預警分辦。建立預警信息分類辦理機制,對服務對象實施先行救助、分類推送、個案研究等及時予以辦理,做到“應救盡救、應退盡退”。對預警發現疑似社會救助政策落實不到位的,由縣民政局將信息分發至各鎮人民政府予以覈實,符合政策條件的及時按程序納入救助;對預警未納入基本生活救助範圍的根據困難類型和救助需求,由縣民政局將需救助信息分類轉介至相關的工作部門,根據職能職責落實救助幫扶;對預警特殊困難情形且缺乏相應救助政策的,由縣社會救助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解決。

  1.基本生活救助。由縣民政局牽頭組織實施,對低收入人口中符合基本生活救助政策的給予基本生活救助。一是對低收入人口中符合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孤兒基本生活保障、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救助、困難殘疾“兩項補貼”、流浪乞討人員救助條件的,經審覈確認後納入相應的保障範圍;二是對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殘疾人員、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參照“單人保”納入低保。本方案所稱重度殘疾人是指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殘疾人(含智力殘疾、精神殘疾、肢體殘疾、視力殘疾、聽力殘疾和言語殘疾)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重病患者是指獲得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的人員或患有我縣有關部門(主要是醫保部門及衛生健康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三是優化脫貧戶的“單人保”政策。對參照“單人保”納入低保的脫貧人口,符合低收入認定政策的,該戶要認定爲低收入家庭,並繼續落實低保“單人保”政策;不符合低收入認定條件的,在低保漸退幫扶期結束後按規定退出。

  2.專項救助。

  醫療救助:縣醫療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對低收入家庭成員住院發生的經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其他補充醫療保險支付後,剩餘符合政策規定的自付費用實施醫療救助。

  教育救助:縣教體科技局負責組織實施,全面落實國家資助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在校學生,通過申請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國家助學金、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等方式實施教育資助。

  住房救助:縣住建局負責組織實施,對符合當地住房保障條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配租公租房或發放租賃補貼;對住房安全性評定爲C級、D級的農村低收入家庭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等救助。

  就業救助: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對城市低收入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按規定落實貸款貼息、創業補貼、培訓補貼、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優惠政策;對農村低收入家庭中有勞動能力的家庭成員,綜合運用產業扶持、勞務輸出、技能培訓、鄉村公益崗位安置等政策幫助其就業。

  受災人員救助: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對遭遇自然災害困難家庭,根據受災情況實施必要的災害應急救助、過渡期生活救助、旱災救助、撫慰遇難人員家屬、恢復重建倒損住房、解決受災羣衆冬令春荒期間生活困難等救助。

  法律援助:縣司法局負責組織實施,爲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法律援助,切實保障困難羣衆的合法權益。

  3.“急難”救助。

  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災難性困難或突發公共事件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低收入人口,由縣民政局負責業務指導,鎮政府組織實施臨時救助,全面落實“先行救助”“分級審批”和“一次審批、分階段救助”等政策,及時化解困難羣衆遭遇的急難愁盼問題,最大限度防止發生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

  (三)關愛幫扶。縣民政局可以通過購買服務對低收入人口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訪視、照料服務,積極發展社會工作服務,爲低收入人口提供心理疏導、資源鏈接、能力提升、社會融入等服務。

  (四)慈善援助。各部門積極支持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等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工作。對遭遇重特大疾病或家庭變故導致困難的低收入人口,鼓勵支持慈善協會、紅十字會等慈善組織依法依規開展活動,提供慈善援助。動員引導企業、社會組織將救助幫扶措施延伸至特困人員以外的其他低收入人口。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鎮與各相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將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常態化幫扶工作納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內容。每年6月、12月向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民政局)報送工作落實情況,由縣民政局彙總向縣政府報告。

  (二)強化統籌協作。各鎮與各部門要加強上下聯動、橫向協同配合,縣民政局牽頭負責業務指導,統籌協調、收集匯聚各類信息、常態化更新低收入人口數據,做好數據比對、信息共享等工作,全面摸清低收入人口底數,爲相關部門、單位和社會力量開展低收入人口救助幫扶工作提供支撐。

  (三)強化宣傳培訓。各鎮各部門要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新媒體向社會正面宣傳社會救助政策,方便羣衆瞭解掌握、便捷申請救助幫扶;每年開展1次業務培訓,提升鎮村經辦人員的業務水平和履職能力,確保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救助幫扶落到實處。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4

  爲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沙溪鎮第十四屆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和第__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會議精神,推進鎮內幫扶發展工作的實施,着力提升後進村發展能力,加快統籌城鄉協調發展,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經濟後進村組爲主體,以鎮委鎮政府、相關職能部門及機關幹部爲支持和指導力量,以加快提升欠發達村、組發展增收能力爲目的,着力“築平臺、穩增長、惠民生”,全力推動我鎮後進村組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目標任務

  通過落實幫扶責任,加大幫扶力度,優化幫扶機制,幫助後進村組提升“造血”功能,增收解困,爭取實現“2233”計劃,即:“2年內後進村、組年收入增長20%以上,3年內後進村、組年收入增長30%以上的目標”。

  三、組織領導

  成立沙溪鎮後進村組幫扶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成 員:略

  設立6個駐村幫扶工作組:

  各村成員:略

  四、工作思路及主要措施

  (一)分類指導。按照20xx年末農村集體經濟指標,村集體總收入1000萬元以下,並以村集體人均收入作爲後進村的甄選依據;按照村小組20xx年末集體總收入、人均收入及股份分紅情況進行綜合考慮,以此作爲後進村小組甄選依據。後進村組分別對應相應級別的幫扶措施和享受對應的政策優惠,由鎮幫扶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一村一策”或“一村多策”幫扶規劃,努力提升後進村組發展能力,夯實經濟基礎。其中,第一批後進村組具體分類安排如下:

  村名:略

  (二)項目扶貧。鼓勵後進村組籌辦出租物業、農地流轉集約經營、農業技術改造等方式,以項目化的模式推動經濟轉型升級和物業增值創收。鎮政府將在幫扶期內對村組集體經濟的新建、續建、改建或轉型的基建項目按其投資額進行適當比例的財政補貼扶持,對較困難村組按投資總額的15%進行扶持,每項目補助封頂額爲50萬元;對困難村組按投資總額的20%進行扶持,每項目補助封頂額爲100萬元。所需資金從鎮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專項經費中支出。

  (三)化解債務。強化村組資產財務管理,每季度統計分析幫扶村組經濟數據,掌握集體經濟運行情況。推動村組增收節支,盤活閒置資產,設法提高資產使用率和收益率。加強債權管理,對每項應收款落實專人跟進,明確還款期限,加快資金回籠。加強部門溝通協調,通過協商減債、以資抵債、還本減息、呆賬覈銷等方式分類化解債務。

  (四)促進就業。對有勞動能力的低保困難戶,制定“一戶一法”幫扶計劃,重點協調安排參加技能培訓,推薦就業,幫助困難戶充分就業、增加收入、解困致富。

  (五)基層減負。通過公共財政的調節作用,減免農村教育經費,補貼已實施集體統一辦理城鄉養老保險的村組,減輕農村基層的經濟壓力,促進公共資源均化、普惠化。實施秀美村莊建設獎勵補助,扶持村莊農業、水利、綠化、衛生等基礎建設,減輕困難村組的集體經濟支付壓力。所需資金從鎮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專項經費中支出。對村組集體經濟建設項目報建費適當進行減免。

  (六)駐村幫扶。建立“聯合幫扶工作組”的掛鉤幫扶機制,由政府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的方式對口掛鉤幫扶,加強對幫扶工程的領導和指導。各幫扶幹部“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堅持“不脫貧,不脫鉤”、“不解困,不解散”原則,務求落實考覈任務,確保幫扶出實招、有實效。駐村工作組同時協助聯繫點的綜治維穩工作,爲幫扶發展提供穩定的社會環境,以加快項目建設爲中心,協助項目的立項、環評、報建、工程監督、財務監督等服務工作,推進項目的實施,確保工程質量和資金安全。

  五、職責分工

  (一)農業和農村工作局。統籌做好幫扶發展規劃的組織協調和實施,做好後進村組經濟發展的引導、經濟數據統計、分析和相關信息工作,協調相關部門推進秀美村莊建設。

  (二)經濟發展和科技信息局。主要負責提供經濟發展及招商指導意見,做好經貿政策諮詢服務和項目立項相關工作。

  (三)財政分局。負責做好支農惠農財政政策的落實和協調工作,做好後進村組幫扶發展相關資金的撥付工作和“三資”管理監督工作。

  (四)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負責制定建設項目報建費等減免措施,做好相關建設項目的招投標管理和施工質量監督,支持後進村組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衛生建設。

  (五)規劃分局。負責提供建設項目的規劃意見以及提供相關扶持措施。

  (六)國土分局。負責提供用地政策意見指引,以及做好用地指標的調劑、安排和實施工作。

  (七)社會事務局。負責做好後進村組困難家庭的救助和服務工作。

  (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分局。主要負責做好城鄉養老保險的財政補貼工作,開展後進村組困難家庭勞動力的勞動技能培訓工作。

  (九)組織人事辦。加強對駐村幫扶幹部的教育和考覈工作。

  (十)紀檢監察室。加強對幫扶發展期間幹部的廉政建設和監督工作,查處幹部違紀違法和不正之風的問題。

  (十一)審計辦。加強支農惠農和幫扶發展資金使用情況的檢查,做好幫扶發展計劃結束後的審計工作。

  (十二)黨政辦。負責對幫扶發展工作的督辦和相關協調工作。

  (十三)宣傳辦。負責加強輿論引導工作,加強社會輿情監控,弘揚積極的社會價值觀。

  (十四)電視臺。對幫扶發展工作進行跟蹤報道,宣傳典型事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六、工作安排

  (一)組織籌備(20xx年5月-6月)

  一是成立工作領導機構,組建幫扶駐村工作組,完善總體方案和相關考覈辦法。二是深入摸底調查,由工作組和被幫扶村組共同制定本單位工作方案(包括村組的基本情況、可開發利用的資源、項目設想及具體工作目標計劃)。三是完善方案,分解任務。各被幫扶村組上報工作方案報鎮黨委審批、鎮農業和農村工作局備案。對鎮總體方案進行細化完善,分解職責和工作任務,制定出臺正式方案。

  (二)宣傳發動(20xx年5月-6月)

  鎮委、鎮政府對鎮內幫扶行動進行專項的動員、部署。各村組要召開“兩委”會議、黨員村民代表會議,級級發動,層層動員,向羣衆宣傳鎮內幫扶行動的目的意義,動員幹部羣衆積極參與。鎮電視臺、網站等媒體要進行大力宣傳報道,對幫扶行動中湧現的好人好事和成效進行跟蹤報道。各村組要加強氣氛佈置,營造熱烈的社會輿論氛圍。

  (三)正式實施(20xx年5月至20xx年4月)。按照既定的工作實施方案進行落實。鎮黨委、鎮政府要發揮主導作用,鎮領導班子要加強聯繫點的幫扶指導工作,協調解決幫扶建設過程中的問題和困難。各被幫扶村組及羣衆要發揮主體作用和主觀能動性,凝心聚力,推動經濟及民生福祉建設。各職能部門、各幫扶駐村幹部要發揮指導作用,務求落實考覈任務,確保幫扶出實招、有實效,幫助後進村組、困難羣衆增收解困。

  (四)中期評估(20__年6月底)。在6月30日扶貧濟困日召開中期總結會議,對行動實施以來的效果進行階段性評估,對工作的成效和經驗進行總結,對存在問題進行歸納彙總,報鎮領導組研究提出對策。對項目庫進行“盤點”,向黨委政府報告進展。後進村組實行動態管理,增減幫扶對象須辦理審批備案手續。

  (五)驗收考覈(20xx年4月份)。按照制訂的鎮內幫扶的獎懲考覈機制,對幫扶行動進行考覈驗收。對幫扶績效好的後進村組和有勞動能力困難戶給予適當的政策獎勵,對幫扶工作貢獻突出的先進個人給予表彰和一定的獎勵,組織部門對幫扶工作表現良好的機關幹部建立檔案,以便在幹部提撥任用時提供參考依據。對一定週期內佔用了扶持資源而未主動謀劃脫貧、未取得應有成效的幫扶對象,包括村組、個人相應取消其享受的優扶政策,對非客觀原因造成的幫扶工作不力的幹部給予通報批評。

  (六)回訪複查(考覈驗收後半年內)。堅持“善始善終、服務到家”的原則,定期或不定期對被幫扶村組及其幫扶項目效果進行回訪,協助被幫扶村組走上良性發展的軌道。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5

  xx省xx縣不斷總結扶貧經驗,加大扶貧力度,創新工作思路,探索新的扶貧模式,扶貧攻堅工作取得了階段性勝利。今年以來,提出了“12346”工作思路推進精準扶貧工作有序開展。

  立足一箇中心

  以扶貧對象穩定脫貧爲中心。把“六個到村到戶”作爲實施精準扶貧的重要抓手,立足於扶貧對象穩定脫貧這個中心,積極創新扶貧方式,對貧困人口精細化管理、對扶貧資源精確化配置、對扶貧對象精準化扶持,摒棄了“穿開發新衣,走救濟老路”,切實做到“真扶貧、扶真貧”。

  突出兩個重點

  以對象識別爲重點。根據貴州省、畢節市的安排部署,立足“五個結合”(即結合規劃、結合前期調研情況、結合扶貧工作實際情況、結合鄉鎮具體情況、結合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啓動了全縣141個類別村和30.53萬貧困人口的識別工作。在識別工作中,嚴格按照省、市明確的識別貧困戶九個步驟和識別貧困村“一高一低一無”(即行政村貧困發生率高於27%,行政村20xx年農民人均純收入低於4819元,行政村無集體經濟收入)的要求進行識別。

  以建立幫扶臺賬爲重點。通過詳細記載扶貧對象的姓名、家庭人口、所在鄉鎮(村)、收入情況、收入來源、幫扶責任人、幫扶內容、幫扶目標、幫扶措施、幫扶進展等情況,建立統一標準的幫扶工作臺帳,以全面、客觀、準確地反映幫扶措施的制定、幫扶目標任務的設計、幫扶成效的實現等情況。幫扶臺帳的建立有利於準確瞭解幫扶工作的開展情況,有利於及時發現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有利於推進精準扶貧工作深入開展。

  把握三個結合

  與“試點”工作有機結合。把“六個到村到戶”暨精準扶貧工作和“試點”工作結合起來,在全面推進“扶貧開發、生態建設、人口控制”三大主題實踐的基礎上,勇於探索、大膽實踐、先行先試,創造和積累新的經驗,推動精準扶貧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與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相結合。把“六個到村到戶”暨精準扶貧工作作爲踐行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羣衆路線最實在、最具體、最直接的行動和內容之一,牢固樹立羣衆觀點、站穩羣衆立場、踐行羣衆路線,沉下去、接地氣,洗心靈、提境界、錘鍊自我,真心實意爲貧困對象查實情、辦實事。

  與“四在農家·美麗鄉村”建設相結合。把“六個到村到戶”暨精準扶貧工作與“四在農家·美麗鄉村”建設相結合,充分利用“四在農家·美麗鄉村”的“小康路、小康水、小康房、小康電、小康訊、小康寨”六項行動計劃的建設資源,不斷改善貧困羣衆生產生活條件。

  建立四個機制

  建立健全幫扶機制。以今年全縣6萬人脫貧爲首要目標任務,制定了詳細的實施方案,充分進行資源整合,以“六個到村到戶”爲主抓手,制定了相關幫扶計劃,建立了幫扶臺帳,確保貧困村、貧困戶扶貧措施全覆蓋。

  建立健全管理機制。強化扶貧項目監管,積極落實省財政廳和省扶貧辦將目標、任務、資金、審批權下放到縣的“四個到縣”政策,確保所有扶貧項目覆蓋到戶。強化扶貧資金監管,嚴格執行《貴州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和《貴州省財政扶貧資金報賬制管理實施細則》,及時更新“貴州省涉農資金監管系統”數據。

  建立健全進退機制。通過民主評退、返貧覈查、落實政策三個步驟來建立扶貧對象進退機制。對識別出來的有勞動能力的扶貧對象,及時納入幫扶範圍,落實幫扶責任人並按規定落實扶貧政策;屬於民政救濟範圍的,及時給予救助;已脫貧的扶貧對象,取消其享受的扶貧政策。

  建立健全督查機制。將部門和鄉鎮“六個到村到戶”暨精準扶貧工作納入動態跟蹤督查考覈體系,分時間分階段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考覈,考覈結果在全縣範圍內通報,並作爲幹部工作業績和提拔使用的依據,對扶貧開發工作不力、工作滯後的單位部門黨政主要領導實行問責。

  做到六個精準

  結對幫扶精準。採取“百個單位扶村、百家企業幫村、百所學校助村”的方式,按“4321”開展幹部接對工作,確保全縣幹部職工和貧困戶真正結成幫扶對子,做到“一村一同步小康工作隊、一戶一脫貧致富責任人”。目前,已將8227名幹部職工與14523貧困戶60001名農村貧困人口結成幫扶對子。

  產業扶持精準。緊緊瞄貧困村、貧困戶,根據產業分佈特點,按照涼山類型區、半涼山類型區、河穀類型區三個地型類別,因地制宜,統籌規劃,分類指導,對每戶貧困戶實施1-2個優勢產業,確保其增收脫貧。

  教育培訓精準。緊緊圍繞貧困鄉村“一戶三人”培訓計劃(即1戶1人接受中職以上學歷教育或者1戶1人接受培訓後轉移就業或者1戶1人掌握農村實用技術),堅持“四個需求”培訓原則(即按照項目需求情況進行培訓,按照鄉鎮需求進行培訓,按照產業發展需求進行培訓,按照勞動力轉移就業需求進行培訓),確保實現“培訓一人、轉移一人、就業一人,脫貧一戶”。

  農村危房改造精準。對今年貴州省下達的11828戶農村危房改造任務,結合20xx年度減貧任務,按照 “四早”(即早宣傳、早發動、早實施、早竣工)和“六公開”(即改造政策、改造對象、貧困類別、補助資金、建房標準、改造時限)的工作要求,及時開展分解指標和工程建設工作。

  扶貧生態移民精準。堅持政府主導、羣衆自願、統籌規劃、合理佈局、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先易後難、有序推進的原則,結合20xx年度減貧任務,精心實施今年下達全縣的723戶3163人扶貧生態移民工程任務,確保“搬得出,留得住,能就業,有保障”。

  基礎設施建設精準。以貧困村、貧困戶爲主要目標,以村鎮和產業基礎設施建設爲重點,以完善農村居住條件和生產生活設施爲抓手,打造農村設施完善、服務功能齊全、村容整潔、管理有序的鄉村基礎設施建設體系。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6

  根據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和《廣西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市於6月16日開展大排查工作,通過信息採集、數據比對、入戶覈實、行政村(社區)評議、鄉(鎮)審覈公示、市級審定,共排查出1012戶監測對象。截至目前,我市在全國防返貧監測系統共有監測對象20__戶,其中未解除風險的有1586戶。爲進一步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切實消除脫貧人口返貧風險和邊緣人口致貧風險,根據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於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鞏固脫貧成果精準防貧實施辦法的通知》(桂扶領發〔20__〕2號)、《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轉發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於建立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桂扶領發〔20__〕6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加快建立防止返貧監測預警和幫扶機制,實現“事前預防、事中救助、事後鞏固”,防止脫貧人口返貧、邊緣人口致貧。

  二、目標任務

  進一步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實行常態化監測幫扶工作,對全市所有農村人口進行預警監測,持續壓實責任,繼續精準施策,補齊短板、消除風險,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實現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工作的即時性、精準性、有效性,不斷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爲銜接推進鄉村振興奠定堅實基礎。

  三、明確幫扶責任人

  爲確保全市監測對象實現結對幫扶全覆蓋,平果市以鄉鎮幹部、駐村工作隊員爲主要責任人,脫貧戶原幫扶責任人或村兩委幹部幹部爲第二責任人,對全市所有監測對象進行結對幫扶,原則上幹部幫扶監測對象不超過5戶。其中:

  (一)脫貧不穩定戶:由原幫扶責任人協助鄉鎮幹部做好幫扶工作,即:主要責任人爲鄉鎮幹部和駐村工作隊員,第二責任人爲原幫扶責任人。

  (二)邊緣易致貧戶:原則上由鄉鎮幹部和駐村工作隊員進行結對幫扶。

  (三)突發嚴重困難戶:一是屬於脫貧戶按脫貧不穩定戶幫扶方式進行結對。二是屬於邊緣戶的按邊緣易致貧戶幫扶方式進行結對。

  四、夯實工作責任

  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防貧返貧主體責任和行業責任,做好總體謀劃,抓好具體落實;進一步補齊短板,提高質量。幫扶幹部要強化精準防貧意識,深化“四不摘”政策要求,定期走訪入戶,跟蹤回訪,有效鞏固脫貧成果。

  (一)制定幫扶計劃:由幫扶責任人與監測對象共同商量,綜合考慮監測對象的返貧致貧風險、幫扶需求、發展能力水平等制定幫扶計劃。原則上,幫扶責任人每季度至少走訪一次幫扶的監測對象,重點跟蹤幫扶措施的落實,幫助協調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根據工作需要採集、完善、更新信息,按季度登記監測對象的收入信息,配合村委會做好監測對象幫扶措施的民主公開工作。

  (二)加強跟蹤回訪:及時瞭解監測對象家庭“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保障情況,發現問題隨時幫助解決,幫扶聯繫人解決不了的,報告村“兩委”和鄉鎮黨委政府解決。監測預警對象穩定達到“一過線(家庭年人均純收入穩定達到6000元以上)、兩不愁、三保障”標準,原返貧致貧風險已經消除的,可上報村兩委開展解除風險程序認定消除風險解除預警。市級要組織鄉村振興等部門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監測對象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對未按要求落實的要及時提醒反饋相關責任部門或幫扶責任人。鄉鎮、村也要結合日常工作,加強監測對象幫扶措施落實情況的跟蹤,掌握幫扶措施的成效,確保措施“管用能用”,真正發揮效果。

  五、推動政策舉措落地

  (一)落實幫扶措施。堅持預防性措施和事後幫扶相結合,可使用行業政策、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從增加收入和減少支出“兩線發力”,在尊重羣衆意願基礎上,對所有監測對象開展精準幫扶。對風險單一的,實施單項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對風險複雜多樣的,因戶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堅持開發式幫扶方針,促進穩定增收;對無勞動能力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獲得穩定收入的,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範圍,做好兜底保障,加強人文關懷;對內生動力不足的,持續扶志扶智,激發內生動力,增強發展能力;對因突發事故導致剛性支出驟增陷入緊急性困難的,或經過政策範圍內救助,仍然支出較高、負擔較重的,鼓勵各地充分運用社會幫扶資金,加大救助力度。

  (二)加強政策支持和社會幫扶。可用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對外出務工監測對象適當安排一次性交通補助,安排產業發展、小額信貸貼息、生產經營和勞動技能培訓、公益崗位補助等,促進監測對象發展產業和就業增收。充分用好醫療保障、教育保障、養老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行業政策,監測對象住院繼續享受“先診療後付費”,繼續向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家庭安排“雨露計劃”,支持監測對象“兩後生”就讀技工院校並按規定享受國家免學費和獎助學金政策。繼續發揮定點幫扶、東西部協作優勢,對監測對象持續開展幫扶,鼓勵各地創新探索多種方式籌措社會資金,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加強社會幫扶力量。

  六、工作要求

  (一)做好資金保障。精細謀劃,提前預算,做好資金保障,必要時將此項工作所需經費納入本市年度經費預算,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強信息化管理和隊伍建設。充分借鑑脫貧攻堅期的經驗做法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信息系統,加強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信息化管理。監測戶幫扶聯繫人每季度至少入戶走訪1次,與監測戶共同商量,結合監測戶家庭實際情況共同制定幫扶計劃,同時填寫《平果市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對象跟蹤幫扶情況表》,確保與監測戶實際情況一致後,再由鄉鎮組織鄉村防貧監測員將表中的有關內容錄入全國防貧系統及區扶防貧系統。

  (三)嚴格考覈評估。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重要內容,是中央組織開展鞏固脫貧成果後評估的重要指標。我市將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覈及鞏固脫貧成果後評估的範圍。各鄉鎮各部門要加強對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的督促指導,加強工作調度,定期和不定期組織開展暗訪,壓實工作責任。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7

  爲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關於“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於印發的通知》等文件有關要求,結合本鎮實際,現就組織開展隨官屯鎮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排查內容

  1.以家庭爲單位,按照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標準對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重點關注八類人羣(填寫入戶調查表)

  (1)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內建檔立卡脫貧戶(包含不享受政策戶),特別是20__年家庭人均純收入低於省定監測線(6500元)的。(可提供名單)

  (2)20__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或明顯減少的農戶,特別是低於省定監測線的。(排查得出)

  (3)分散特困供養人員,特別是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可提供名單)

  (4)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近兩年新識別或申請低保的。(可提供名單)

  (5)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有新致殘、重殘、一戶多殘家庭。(可提供名單)

  (6)多子女農戶,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三個子女以上現階段高中以上學習的,排查得出。)

  (7)務工收入佔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戶。(排查得出)

  (8)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度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排查得出)

  2.排查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風險消除是否穩定,對已標註“風險消除”的監測幫扶對象開展“回頭看”工作。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監測幫扶對象以村爲單位上報進行回退,對標註風險消除後又出現返貧風險的,以村爲單位上報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可提供名單)

  3.優化認定程序:入戶覈實和農戶授權承諾(3天)—民主評議—縣級信息比對—鎮級反饋—村級公示(5天)—錄入系統。(原則上要在10天內完成幫扶計劃的制定和幫扶措施申報,並於次月輸入系統)

  4.開展問題排查整改。對脫貧戶和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幫扶對象,按“四個不摘”要求,重點排查“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脫貧政策落實情況,重點關注幫扶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的突出問題。對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嚴重困難戶,重點排查是否應納盡納。對排查發現的問題,以鄉鎮街道爲單位建立問題臺賬,並認真落實整改措施,逐項覈實銷號。

  二、時間節點

  1.4月底前完成對鄉鎮包村幹部、村兩委班子成員、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員和防貧監測員的培訓。

  2.5月29日前,完成集中排查及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的認定程序。

  3.6月8日前,完成信息採集錄入、政策落實查缺補漏。各鄉鎮街道將新識別監測幫扶對象錄入國家系統;將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幫扶對象清退名單報縣鄉村振興局;將幫扶措施落實問題臺賬拉出清單進行整改。

  4.6月11日前,將排查工作開展情況形成總結報告報縣鄉村振興局。

  三、工作要求

  1.各行政村要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壓緊工作責任,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任務。

  2.村級每月至少兩次研判防返貧工作(查看村級會議記錄)、宣傳、關注返貧致貧風險情況。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8

  爲貫徹落實《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指導意見》《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實施意見》關於“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集中排查”工作要求,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綜合司關於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徽省鄉村振興局關於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蚌埠市鄉村振興局關於印發〈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現就組織開展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將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作爲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的有效舉措,充分認識開展集中排查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集中一箇月時間,動員鄉村幹部、駐村幹部、幫扶聯繫人和基層網格員等,統籌用好農戶自主申報、部門篩查預警等工作方式,逐戶逐人逐項開展入戶走訪排查,做到村不漏戶、戶不落人、人不漏項,切實解決政策理解和把握不精準、監測不及時不全面、精準幫扶不到位、風險消除簡單化等突出問題,精準識別監測對象,將有返貧致貧風險和突發嚴重困難的農戶全部納入監測範圍,強化精準施策,推動政策落實,實事求是消除風險,切實防止返貧致貧,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二、範圍和對象

  在全縣11個鄉鎮,以家庭爲單位,對所有農村人口、“農轉非”後但沒有享受城鎮相關保障政策的人口全面開展集中排查。

  三、工作內容

  (一)排查認定新增監測對象。

  1.建立健全監測範圍年度調整機制。根據20xx年省、市監測範圍標準,確定我縣監測範圍爲7000元。監測範圍作爲納入監測對象的重要參考,不是認定監測對象的唯一標準,要綜合考慮重大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及返貧致貧情況,進行綜合衡量。

  2.要關注重點人羣和特殊羣體。脫貧戶特別是20xx年脫貧、整戶無勞動力、近三年家庭人均純收入持續減少的脫貧戶,20xx年家庭人均純收入較低和明顯減少特別是收入在監測範圍內的農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特別是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農村低保對象特別是整戶無勞動力、近兩年新識別和申請低保的農戶,農村殘疾人家庭特別是新致殘和重度殘疾人家庭,多子女特別是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的農戶,務工收入佔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的農戶,分戶獨居且子女無贍養能力或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老人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等。

  3.要全面排查農戶實際生活狀況。不僅要排查農戶收入、“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狀況,也要考慮剛性支出,以及在就醫、上學、就業、產業等方面存在的實際困難和潛在風險,特別要關注因疫情影響導致產業受損、就業不穩定等情況。對分戶獨居老人,要覈查其子女家庭經濟狀況和履行贍養義務情況。

  4.要拓展完善排查方式。在主要依靠基層幹部集中排查的同時,優化網格劃分,發揮基層網格員作用,並用好農戶自主申報、部門篩查預警以及梳理媒體、信訪、輿情信息等方式,突出問題導向,提高排查工作實效。對排查發現有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全部納入監測範圍,制定並落實好幫扶措施,確保應納盡納、應扶盡扶,堅決避免出現規模控制、應納未納和體外循環現象。

  (二)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對已標註“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開展“回頭看”,重點排查家庭收入在不少於半年的時間內是否持續穩定、“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是否穩定消除。對風險消除不穩定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監測對象進行回退;對標註風險消除後又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並及時落實幫扶措施。

  (三)排查幫扶措施落實情況。對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的幫扶情況進行排查,重點關注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問題。對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飲水安全以及收入驟減、支出驟增等方面存在問題的,及時落實針對性幫扶,儘快解決問題,消除風險。對於返貧致貧風險較爲複雜的,要全面認定監測對象的返貧致貧風險,並結合風險類型和農戶需求因人因戶落實幫扶。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要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對脫貧戶和已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20xx年幫扶措施進行排查,重點關注幫扶措施的精準性和針對性,是否存在過度幫扶和福利陷阱等問題。

  (四)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要重點排查災害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影響、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生產經營成本持續大幅上漲、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帶動鏈斷等方面的風險隱患。要重點關注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佔比較高和無監測對象的行政村。健全聯絡員與部門會商、信息互通互享機制,加強與醫保局、衛健委、教體局、住建局、農業農村局、水利局、人社局、公安局、殘聯、應急管理局、婦聯、縣委統戰部、團縣委、民政局、信訪局等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強化分析研判,及時發現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五)覈查覈實監測對象和脫貧人口數據信息。對新識別的監測對象,要按照《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信息採集表》內容,全面採集信息,準確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結合系統數據發現問題,覈實覈准監測對象和脫貧人口信息數據。要排查信息是否全面,重點關注監測對象和脫貧戶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等關鍵信息缺失問題。要排查信息是否準確,重點關注監測對象和脫貧戶家庭成員信息、監測對象分類、風險類型、幫扶措施等信息錄入不準確問題。要排查錄入是否及時,重點關注需要動態調整的數據是否及時進行更新完善,切實提高信息數據的完整性、準確性。同時,按照統一要求,補充錄入鄉(鎮)防返貧監測模塊有關數據信息。

  (六)排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中的突出問題。梳理分析入戶走訪排查情況,查找責任落實、政策落實、工作落實、鞏固成效等方面的薄弱環節與不足,重點關注落實教育、醫療、住房、飲水、產業、就業、兜底保障等政策,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含扶貧項目資金管理),以及推進鄉村建設(包括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基本公共服務、農村改廁、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鄉村治理等方面突出問題。集中排查完成後,由村級明確專人填寫《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村級問題清單》(附件2)。

  四、進度安排

  集中排查從4月下旬開始,按照四個階段有序推進。

  (一)全面培訓部署階段(4月27日—4月30日)。出臺《固鎮縣20xx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召開全縣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動員暨培訓會議,開展動員部署,明確工作要求。全縣於4月24日已完成基層網格劃分和基層網格員調整,各鄉鎮採取線上線下等多種形式,開展業務培訓,確保做到負責集中排查工作人員培訓全覆蓋;完善《網格化監測手冊》,做到每個網格員人手一冊(《網格化監測手冊》)、人手一表(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入戶排查表)入戶開展排查。

  (二)開展集中排查(4月30日—5月31日)。各鎮村要精心組織、倒排工期,按時完成排查任務;要組織鄉村幹部、駐村幹部、幫扶聯繫人、基層網格員等力量按照“村不落戶、戶不漏人、人不漏項、不存盲區、不留死角”的要求,集中時間、集中精力,逐村逐戶逐人逐項開展排查,在家的要入戶見面,不在本地的要電話走訪,確保排查工作全面徹底。村組網格員和村兩委包組幹部是此次集中排查主力,對本村組要戶戶到、人人訪;建檔立卡脫貧戶和監測對象的幫扶聯繫人對所幫扶對象在家的要入戶,在外的要電話溝通聯繫;鄉鎮包村幹部、村黨組織書記和村第一書記對本村入戶率要達到30%以上。此次排查發現的符合條件的農戶,要及時按程序識別爲監測對象。根據《中共安徽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進一步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通知》要求,按照20xx年監測範圍,嚴格履行監測程序,簡化工作流程,縮短認定時間,從農戶申報、幹部排查、部門預警發現風險線索之日起,到完成監測對象識別認定,一般不超過15天,幫扶計劃制定和幫扶措施申報原則上在10天內完成。要提高工作時效,監測對象認定的信息比對與識別程序同步進行,推動防止返貧監測和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平臺數據共享、比對結果共用,對新納入低保對象已開展過信息比對的,可不重複比對。加強協調溝通,及時開展數據比對,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幫扶措施。

  (三)信息採集錄入(6月1日—6月9日)。各鄉鎮要按照“誰採集、誰錄入、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錄入信息審覈把關,確保錄入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排查發現需要對監測對象開展“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對象清退”的,各鄉鎮及時上報縣局彙總後統一向省局提出申請,由省級統一組織開展“回退”“清退”系統操作。整改工作結束後不再開放相應權限。

  (四)提交總結報告(6月9日—6月11日)。各鄉鎮要全面梳理集中排查進展情況及成效,形成自查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集中排查開展情況、發現問題及整改落實情況、下一步工作安排、典型經驗做法等),於6月11日前上報縣鄉村振興局。(聯繫人:王松妹;聯繫電話:)。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工作責任,鄉鎮要落實主體責任,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部署,工作上對標對錶,行動上迅速落實,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部署、親自推動、抓好落實,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排查工作。

  (二)強化督導調度。各鄉鎮對所轄村入戶情況進行抽樣督導,抽樣戶數不少於300戶,且要對所轄村實施抽樣全覆蓋。縣局按照排查工作要求,對鄉(鎮)村進行督促指導,幫助鎮村及時發現解決突出問題,確保時間進度,提升工作實效;同時對所有鄉鎮入戶情況進行抽樣督導。各鄉鎮抽樣紙質材料均要保存。縣局將在集中排查開展的同時,採取多種方式,加強暗訪調研、工作調度和業務指導,對工作進展較慢、質量較差、問題較多的鄉鎮開展實地調研並及時通報,督促推進工作。

  (三)統籌推進整改。要突出問題導向,結合20xx年中央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考覈評估反饋問題以及省考覈評估督查發現問題,一體推進問題排查與整改落實。要堅持舉一反三,以排查內容爲重點,全面查找薄弱環節與不足,深刻剖析問題根源,精準制定整改措施。要堅持邊查邊改,能夠及時整改的要立行立改,需要一段時間整改的要明確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整改到位。要堅持突出實效,通過建章立制鞏固整改成效,確保問題不反彈。

  (四)減輕基層負擔。嚴格落實“一改兩爲五做到”要求,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防止層層加碼,排查工作不得隨意搭便車。要注意方式方法,加強工作統籌,強化部門協作,依託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和安徽省防返貧監測大數據管理平臺,統籌利用信息資源,加強信息共享與數據比對,避免重複填表報數。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因地制宜完善排查方式,突出工作實效。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19

  我連支部進一步落實扶貧措施,密切黨羣幹羣關係,全力構建和諧社會,特製定如下扶貧幫困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__屆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爲指針,深入貫徹落實實踐科學發展觀,加快推進以改善民生爲重點的社會建設,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體系,農三連黨支部努力形成黨政領導、工會負責、職工參與的扶貧幫困工作體系和運行機制,爲不斷提升我連扶貧幫困工作的整體水平而努力工作。

  二、目標任務

  1、宣傳貫徹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密切聯繫羣衆,瞭解民情民意,反映羣衆呼聲,改善黨羣、幹羣關係,推進連隊的經濟發展。

  2、幫助困難羣衆落實脫貧解困措施,發展生產,增加收入,確保困難羣衆有飯喫、有衣穿、有房住、病能醫切實改善他們的生活。3、幫助有生產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尋找一項致富途徑,掌握一項生產技能,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實現家庭人均收入逐步達到或超過連隊人均收入水平。

  三、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四、工作措施

  1、加大宣傳力度。連扶貧幫困連領導小組要充分利用標語、板報等方式,廣泛宣傳扶貧幫困的意義、作用和措施,擴大扶貧幫困的影響,爭取全連職工羣衆的支持,營造全連職工羣衆參與扶貧幫困的良好氛圍。

  2、落實扶貧責任。本單位按照"規劃到戶、責任到人"將幹部職工編入結對幫扶貧困戶,採取每人幫扶一至二戶的辦法開展扶貧幫困活動,明確了扶貧責任人的目標任務。

  3、加大"就業扶貧"力度。要在解決幫扶對象就業上下功夫,採取有效措施,廣避門路,千方百計尋找就業途徑,切實增強其"造血"功能。4、加大科技扶貧力度。根據幫扶對象實際情況進行智力扶貧,通過農業技術培訓,加快幫扶對象脫貧後向致富示範戶的轉變。使之在幫扶活動中起到以點帶面的作用,帶動其他的困難戶走上脫貧致富之路。

  五、加強領導,狠抓落實。

  我連黨支部加強扶貧工作的領導,進一步提高認識,把扶貧幫困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扶貧幫困領導小組,組長連長、書記擔任,副組長薛菁擔任,成員由彭國玲、周檑、張修泉、易蓉、鄧勇等人組成,明確職責,並作爲考覈各位幹部職工的重要內容。真正讓各位幹部職工都樹立正確的政績觀,做到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繫,利爲民

  所謀,轉變作風,聯繫實際,切實將扶貧措施落到實處,力爭較好完成農三連的扶貧幫困任務。

  六、幾點要求

  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爲認真貫徹落實黨的,__屆四中全會精神,把扶貧幫困工作作爲立黨爲公,執政爲民的一項政治任務,將其列入連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切實解決貧困羣衆面臨的`各種困難。要堅持物資救助與精神文化救助相結合的基本原則,不斷探索扶貧幫困新思路、新形式、新辦法,確保扶貧幫困工作發揮最大的社會效應。

  2、明確責任,狠抓落實。各成員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意識,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逐級落實責任,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3、廣泛宣傳,營造氛圍。連扶貧幫困領導小組要加大宣傳力度,採取多種形式,積極做好扶貧幫困活動的宣傳發動工作,激發全連職工羣衆的扶貧幫困熱情,大力弘揚中華民族扶貧幫困的傳統美德,爲搞好扶貧幫困活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20

  爲認真貫徹落實《關於創新機制紮實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__〕25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幹部駐村幫扶工作的意見》(湘辦發〔20__〕17號)和《邵陽市20__-20__年駐村幫扶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邵市辦字〔20__〕41號)、《隆回縣20__-20__年駐村幫扶工作實施方案》(隆辦字〔20__〕64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健全我鎮幹部駐村幫扶機制,完善黨員領導幹部聯繫基層制度,推進精準扶貧,強化幫扶到戶,切實加快貧困地區、貧困農民脫貧致富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步伐。經研究,特製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駐村幫扶領導和幹部安排

  (一)領導聯點

  鎮主要領導聯繫、指導駐村幫扶工作;安排一名副科領導駐點幫扶1個村,具體開展駐村幫扶工作。

  (二)隊員駐點

  全鎮共幫扶4個村,由駐村幫扶工作隊開展駐村幫扶。駐村幫扶一定三年,即從20__年至20__年。(見附件1)。

  (三)掛職職務

  各駐村幫扶工作隊隊長任駐點村黨組織第一書記。

  二、駐村幫扶的主要任務

  (一)制定實施脫貧規劃

  廣泛深入地摸清村情,掌握民情,找準制約發展的突出問題、原因癥結,科學制定脫貧規劃和年度幫扶方案,精心組織實施好整村推進工作。

  (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大力推進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創建農村基層服務型黨組織示範點,選優配強村兩委班子,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建好用好村級活動場所,充分發揮村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範作用,打造一支“永不撤離的工作隊”。

  (三)完成扶貧重點工作

  主要是“12+2”,即突出抓好水、電、路、業、房、環境整治“六到農家”;教育、醫療、養老、低保、五保、村集體經濟“六個落實”;加強農村社會管理;廣播電視村村通村村響。重點要扶持發展農業產業,每個貧困村和貧困戶都要選準一箇產業,給予精準扶持。要通過三年的幫扶,使貧困村的基礎設施、村容村貌和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提升,貧困羣衆增收致富能力明顯增強。

  (四)建立幫扶到戶責任

  建立貧困人口動態調整和結對幫扶機制,按照“每個貧困戶都有幫扶責任人”的要求,明確專人負責幫扶,逐戶分析致貧原因,因人因戶落實幫扶措施,確保貧困農戶脫貧發展。

  (五)宣傳落實惠農政策

  深入宣傳黨中央、國務院扶貧開發政策。全面落實各項強農惠農政策。堅持一手抓扶助,一手抓扶智,激發貧困農民自我脫貧的內在動力,引導貧困羣衆主動參與扶貧開發。

  三、駐村幫扶資金投入

  (1)動員組織社會各界每年投入10萬元;

  (2)整合各相關職能部門每年投入30萬元。

  四、駐村幫扶考覈獎懲措施

  (一)考覈內容

  對駐村幫扶工作隊及駐村幹部考覈內容主要包括:基層組織建設情況、幫扶工作落實情況、政策宣傳情況、工作組日常管理情況、幹部羣衆評價情況、脫貧率情況等。《北山鎮20__-20__年駐村幫扶工作考覈驗收標準》(見附件2)。

  (二)考覈方法

  1.統一領導和分工負責相結合。考覈工作在鎮駐村幫扶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按照“每季一督查、半年一考評、一年一考覈、三年總驗收”的要求考覈,具體由鎮駐村幫扶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考覈時間原則上定在每年12月下旬。

  2.日常考查和年終考覈相結合。日常考查主要採取明查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查工作隊及駐村幹部到位到崗、各階段工作推進情況。年終考覈,主要通過述職、個別談話、聽取彙報、查閱臺賬、實地考察、走訪詢問、座談了解和民主測評等方式,全面瞭解和掌握駐村工作隊及駐村幹部的幫扶情況、工作成效,以及鎮、村幹部羣衆對幫扶單位、工作隊及隊員的評價意見,再依據考覈驗收標準,分別做出評定。

  3.自我測評和綜合考評相結合。先由駐村幫扶工作隊、駐村幹部分別對年度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自評,及時報送年度工作總結。考覈領導小組根據自我測評情況、平時檢查情況、年終考覈情況,對整個考覈情況進行綜合認定。

  (三)考覈運用

  對駐村工作隊實行年度考覈,對錶現優秀、各方面成熟的工作隊員,優先推薦提拔使用,對錶現特別優秀、成績顯著的工作隊員,授予“扶貧功臣”榮譽稱號。

  六、駐村幫扶工作組織領導

  1.成立領導小組。鎮成立駐村幫扶工作領導小組,由劉華中任組長,田飛虎、黃世傑、丁燎原、鍾毅飛(常務)、馬宗勇、範奇銀、劉玉、張治中、譚菲任副組長,王躍平、羅姣霞、劉娟娟、羅博文、範錄娥、賀青雲、易章華、彭原琛、劉小華、馬波濤、易夢蛟爲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鍾毅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鎮組織辦,具體負責全鎮駐村幫扶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

  2.落實幫扶責任。鎮主要領導每月到貧困村指導工作不少於1次。每季度要聽取1次駐村幫扶工作隊工作彙報,研究部署駐村幫扶工作。工作隊要積極爲所駐村爭取和協調項目資金,對駐點貧困村工作任務,要逐級分解,限期完成,要全程參與村基礎設施項目和扶貧產業建設,指導工作開展。

  3.嚴格管理制度。建立學習培訓制度、工作報告制度、臺帳登記制度、財務管理制度、項目管理制度、考勤廉政制度、工作例會制度。縣駐村辦將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督查,隊員派出單位要經常對工作隊員下鄉駐村情況進行檢查,確保制度執行到位。《隆回縣20__-20__年駐村幫扶工作管理制度》見附件3。

  4.強化宣傳培訓。鎮駐村幫扶工作領導小組在駐村中不定期開展短期培訓,主要學習黨在農村的方針政策,基層黨建工作和扶貧開發工作的有關內容,明確駐村工作的目標、任務和要求,掌握精準扶貧有關知識。要及時發現和總結駐村幫扶工作先進典型,加強駐村幫扶工作隊之間的相互交流,使駐村幹部學有榜樣、趕有目標。對駐村幫扶工作中湧現出的先進單位、先進人物、先進事蹟,要充分利用各種媒介做好宣傳,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貧困人口、支持扶貧開發、踊躍幫扶的良好氛圍。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21

  一、監測對象、範圍和內容

  (一)監測對象。以家庭爲單位,全面排查所有農村人口,監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突發嚴重困難戶三類對象。

  1.脫貧不穩定戶。指建檔立卡脫貧人口中年人均純收入較低且存在返貧風險的脫貧戶。

  2.邊緣易致貧戶。指非建檔立卡農村人口中年人均純收入較低且存在致貧風險的一般農戶。

  3.突發嚴重困難戶。指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農戶。

  監測對象家庭成員原則上以公安部門戶籍管理信息爲準,對“人在戶不在”“戶在人不在”的情況,按照居住在同一住宅內,常住或者與戶主共享開支收入的家庭成員爲準。

  (二)監測範圍。20__年以家庭年人均純收入(收入測算週期爲納入前一箇月往前倒推一年)低於脫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1.5倍(6000元)爲參考,綜合分析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鞏固狀況等因素,研判返貧致貧風險,確定監測對象,對符合條件的對象應納盡納。過渡期內,每年根據省相關文件規定,調整年度監測範圍。

  (三)監測內容。重點圍繞防止規模性返貧、鞏固“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穩定增收三個方面的內容開展監測。

  1.規模性返貧風險。農村人口可能出現規模性返貧致貧的風險主要有七個方面:一是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森林火災以及傳染病疫情、動物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帶來的影響;二是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降,一些種養殖型農戶經營性收入驟減甚至入不敷出帶來的影響;三是受低端企業轉型關停、疫情等因素影響,農村勞動力迴流,失業明顯增多;四是受市場因素、經營管理模式等影響,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參與發展的農戶收益鏈中斷;五是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搬遷人口就業和社區融入等方面的風險隱患;六是扶貧政策調整的影響,如健康扶貧工作機制由“四位一體”調整爲三重保障等一些特惠性政策向普惠性政策的過渡;七是禁捕退捕、禁養野生動物等政策調整帶來的影響。

  2.“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風險。農戶因遭受重大災害、突發事故等各類原因,存在安全住房、義務教育、醫療保障、安全飲水等方面的潛在風險,主要有五個方面:一是自然災害導致安全住房無保障(或維修加固支出費用較大);二是6-15歲適齡兒童厭學,輟學在家;三是季節性缺水導致安全飲水無保障;四是自然災害導致水質不達標,或供水管網出現故障;五是未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和大病保險。

  3.脫貧戶收入風險。脫貧戶因遭受重大災害、突發事故、成員患重大疾病等各類原因,出現收入驟減或支出驟增、收入無法持續穩定,存在家庭年人均收入降至國家扶貧標準線以下的潛在風險,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脫貧戶收入來源(途徑)普遍減少;二是脫貧戶收入總量普遍下降;三是脫貧戶收入結構中普遍存在轉移性收入佔比過大。

  二、監測方式

  以鎮爲單位組織實施,通過農戶自主申報、鎮村幹部摸排等方式全時全域進行監測,及時掌握分析新聞媒體、網絡輿情、信訪投訴等社會監督信息,拓展風險預警信息獲取渠道,實現監測對象的快速發現和響應。

  (一)農戶自主申報。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可實時向村(居)委會提出申報,也可通過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以及APP端口、“12317”防止返貧監測和鄉村振興諮詢服務平臺等,直接申報。

  (二)基層幹部摸排。鄉村幹部、駐村幹部、村網格員、村民小組長等基層力量,分類別對一般農戶、脫貧戶、監測對象採取形式多樣的方式宣傳政策,常態化開展入戶走訪排查。在農戶全覆蓋基礎上,重點關注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羣體的家庭。

  三、監測對象認定程序

  對新識別的監測對象,按照“承諾授權、入戶核査、村級評議、鄉鎮審覈、縣級確定、錄入系統”的程序納入監測幫扶範圍。

  (一)承諾授權。通過農戶自主申報、基層幹部摸排、部門篩查預警等監測方式獲得預警信息後,村“兩委”指導農戶填寫《承諾授權書》(見附件1),獲得依法查詢家庭資產等信息的授權。

  (二)入戶覈查。村“兩委”組織村幹部和駐村幹部開展入戶核査,填寫《防止返貧檢測對象信息採集表》(見附件2),如實採集家庭基本情況、收入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鞏固狀況等信息。

  (三)村級評議。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逐戶研判致貧返貧風險,形成初選監測對象和幫扶措施意見,經村內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無異議後上報鄉鎮人民政府審覈。

  (四)鄉鎮審覈。鄉鎮對各村上報的初選監測對象進行逐戶複覈,形成初審監測對象名單,並上報市鄉村振興部門審定。

  (五)縣級確定。由市鄉村振興部門牽頭,組織對初審監測對象信息數據進行逐戶比對,確定最終監測對象,分別在政府門戶網站和所在行政村公告(公告期不少於5天)。公示公告應注意保護監測對象個人隱私,進行相應脫敏處理。

  (六)錄入系統。由市鄉村振興部門組織鄉鎮信息員將監測對象相關信息錄入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並將監測對象名單共享給市相關行業部門開展幫扶。

  對因疫、因災、因突發事件採取邊走程序邊進行幫扶的監測對象,事後要及時補充完善認定程序和資料檔案。

  監測對象認定後,由鄉村幹部、駐村幹部等作爲監測聯繫人,做好跟蹤回訪,掌握監測對象家庭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監測對象收入支出、“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變化、幫扶措施、家庭成員變更等信息。做到誰採集誰負責、誰審覈誰負責、誰錄入誰負責、誰修改誰負責。

  四、監測對象風險消除

  (一)風險消除標準。對收入持續穩定、“兩不愁三保障”和飲水安全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監測對象,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標註“風險消除”,不再按“監測對象”進行監測幫扶。對風險消除穩定性較弱,特別是收入不穩定、剛性支出不可控,取消幫扶措施可能出現風險反彈的監測對象,相關行業部門在促進穩定增收等方面繼續給予幫扶,確認風險穩定消除後再履行相應程序進行“風險消除”標註。對無勞動能力或喪失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在落實社會保障措施後,暫不標註“風險消除”,持續跟蹤監測。

  (二)風險消除程序。對擬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由村“兩委”提出,經入戶覈實、村級民主評議後在村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5天)無異議後上報鄉鎮審覈,並提交市鄉村振興部門複覈並公告後(公告期不少於五天),由市鄉村振興部門組織鄉鎮信息員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對風險消除監測對象進行標註。

  五、幫扶措施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監測對象。同時要按照“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根據每一戶監測對象的致貧返貧風險點制定針對性的幫扶措施,實施精準幫扶。

  (一)用好用足相關政策。過渡期內,各村要堅持預防性措施與事後幫扶相結合,合理利用行業政策、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對所有監測對象開展精準幫扶。

  (二)強化針對性幫扶。精準分析返貧致貧原因,根據監測對象發展需求和能力,分層分類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

  1.因病風險。落實健康幫扶政策;爭取各項救助和社會愛心幫扶;納入綜合保障;根據家庭勞動能力和發展需求給予產業、就業等幫扶。

  2.因學風險。落實教育幫扶政策;爭取社會愛心幫扶;納入綜合保障;根據家庭勞動能力和發展需求給予產業、就業等幫扶。

  3.因殘風險。落實殘疾人補貼;納入綜合保障政策;爭取社會愛心幫扶;根據家庭情況給予健康、產業、就業等幫扶。

  4.因災、因意外事故風險。及時申報“防貧保”及其他政策性保險,進行理賠;納入綜合保障;根據災情或意外事故導致家庭困難的情形,針對性的開展幫扶。

  5.因產業失敗風險。加強生產經營、勞動技能培訓,提高抵禦風險的能力;積極引導申請小額信貸;落實產業獎補政策;及時申報“防貧保”;積極對接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消費助農等。

  6.務工就業不穩風險。開展技能培訓,實現轉移就業;開展創業培訓、項目推薦、資金扶持、落實優惠政策,支持自主創業;通過舉辦現場招聘會、職業介紹等形式,開闢就業渠道;提供公益性崗位等。

  7.缺勞動力風險。做好兜底保障,確保基本生活不出問題,同時爭取社會愛心幫扶。

  (三)鼓勵社會カ量參與。堅持實施“百企興百村”行動,引導開展村企結對幫扶工作。動員公益組織、愛心人士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對監測對象持續開展幫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要把防止返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擺在突出位置,切實強化政治擔當和責任擔當,高度重視並積極主動地抓好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鎮黨委政府對本鎮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負主體責任,各村支部書記要親自過問,充實保障工作力量,切實做好監測幫扶工作。

  (二)強化工作落實。各村要堅守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分類別、全覆蓋做好一般農戶、脫貧戶、監測對象的政策宣傳工作,確保每一戶農戶都知曉政策;嚴格按照“六步程序”和標準,認定監測對象,每個步驟都要留存佐證,防止工作過程隨意,資料缺損丟失;紮實開展針對幫扶,幫扶措施要切實做到對症下藥,增強風險消除有效性,避免頭痛醫腳、盲目幫扶;建立動態更新的幫扶檔案,及時歸整必要的幫扶資料。

  (三)嚴明工作紀律。任何單位和個人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中要嚴格執行各項工作紀律,不得弄虛作假、優親厚友,防止圖形式、走過場。嚴格落實追查追責制度,對工作中消極應付、不擔當、不盡責、不落實,發生漏報、瞞報、遲報以及不履行幫扶責任,造成區域內規模性返貧的,依紀依規追責問責。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22

  爲深入推進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走入基層,解民困,提升黨員幹部做羣衆工作的能力,按照市上到聯繫鄉鎮開展結對幫扶工作的要求,決定在高明鄉開展科級領導幹部“一對一”結對認親幫扶工作。現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開展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工作,是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聚焦羣衆反映強烈問題的一種有利方式,是拉近黨員幹部與人民羣衆關係,提升黨員幹部服務羣衆能力的有效途徑。科級結對幫扶幹部要充分認識到活動的重要意義,不斷創新羣衆工作方法,廣泛聽取羣衆建議,切實解決羣衆的實際困難。

  結對幫扶認親工作原則上一定3年不變。每名幹部每年到結對戶家中開展幫扶工作不少於4次,並認真填寫《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工作民情日記》,詳細記錄每一次幫扶時間、面臨問題、主要舉措,下一步打算,確保幫扶工作實效。

  二、範圍對象

  局領導班子成員、局機關黨總支書記

  三、目標任務

  按照“政治上扶學、精神上扶志、生活上扶貧、能力上扶技、經濟上扶業”的幫扶要求,結合幫扶對象的實際困難,紮實開展結對認親幫扶工作,不斷提升羣衆工作能力,進一步密切黨羣幹羣關係。具體目標是:

  (一)解決一批具體問題。每年解決1件以上結對幫扶羣衆的現實困難和問題。重點是解決羣衆就業難、住房難、看病難、飲水難、子女上學難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基本需求問題。

  (二)找到一條致富門路。立足環保工作實際,爲結對幫扶羣衆做好三年的發展規劃,結合自身知識、信息、技術方面的優勢,通過送資金、送知識、送技術,幫助結對幫扶羣衆找到致富門路,提升致富能力。

  (三)倡導一種良好風尚。強化在幫扶村、戶的國家政策及環保法律法規的宣講,真誠的與幫扶羣衆溝通,如實的記載幫扶羣衆的利益訴求,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與幫扶對象加強愛國精神、法律法規、社會公德、家庭美德等的交流與溝通,營造良好的風尚。

  四、結對原則

  按照一名科級黨員幹部幫扶一戶困難戶的原則,按照我局6名科級黨員幹部的職數,由高明鄉提供6戶困難戶,開展一對一結對認親幫扶。

  五、階段步驟

  (一)啓動實施階段(20xx年3月—5月)

  1、結對分戶。與高明鄉聯繫,由高明鄉爲環保局提供6名困難戶名單和資料。環保局在徵求高明鄉意見的同時,6名科級幹部做好結對分戶,並建立分戶臺賬。

  2、上門認親。6名科級黨員幹部要及時深入到幫扶對象的家中主動上門認親,瞭解困難戶家庭情況,進行對接,掌握全面的材料,爲下一步制定幫扶對象的三年幫扶規劃打好基礎。領導幹部與幫扶對象的上門結對認親工作和《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協議書》的簽訂於4月30日前完成。

  3、認真規劃。領導幹部要深入結對幫扶戶家中,深入瞭解情況,建立幫扶對象基本情況臺賬,認真研究幫扶措施,制定目前和長遠的幫扶規劃。局長的幫扶規劃報市委組織部審覈,其他5名科級領導幹部的幫扶規劃報局長審覈。

  4、完善臺賬。領導幹部要認真填寫《科級結對認親幫扶登記表》、《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工作民情日記》,詳細記錄幫扶工作的主要內容,注重留存幫扶工作過程點滴、幫扶成果體現及幫扶前後變化的影像資料。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根據科級黨員幹部的幫扶情況,完善結對幫扶工作管理臺賬。《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協議書》、《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登記表》、《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結對認親幫扶名冊》在5月20日前,收集上報市委組織部。

  (二)穩步推進階段(20xx年6月—20xx年6月)

  幫扶人員結合幫扶對象不同的致貧致困,將“智力扶持”作爲幫扶重點,採取具有針對性的幫扶措施,幫助貧困家庭樹立信心,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1、幫思想。幫扶幹部定期走訪幫扶對象,與他們“認親戚、拉家常”,瞭解他們的思想狀況和生產生活中的實際困難,排查矛盾糾紛,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鼓勵他們轉變觀念,樹立信心,努力自力更生脫貧致富,尋求合法途徑化解矛盾。幫扶幹部每年到結對幫扶家中開展幫扶工作不少於5次,經常通過電話等方式強化溝通,多給予幫扶對象人文關懷,記好幫扶工作民情日記,適時跟新幫扶進展。

  2、幫生活。生活上開展輸血式幫扶,與幫扶對象“接窮親”,爲其生活正常運轉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爲幫扶對象解決一些生活上的實際困難和問題,對於基本生活、子女就學、住房、身體健康等方面存在困難問題,多渠道爲其出謀劃策,多途徑尋找幫扶辦法,通過與鄉鎮、民政等部門溝通和協調,藉助政策、集中幫扶、開展慰問等辦法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問題。幫扶幹部在傳統節日要開展送溫暖行動,爲幫扶對象送去生活必需品,全年開展送溫暖活動不得少於2次。

  3、幫生產。生產上開展造血式幫扶,對幫扶對象在農業生產、項目開發等遇到的困難,要盡心竭力,從科學文化、技術培訓、協調部門關係、籌劃項目、資金、銷路等方面提供相關服務,幫扶對象通過改進生產技術,提高生產水平,改變目前的生活狀況。幫扶幹部要根據幫扶對象實際,選擇適合幫扶對象特點的種植和養殖業務,幫助幫扶對象對生產進行科學規劃,幫助幫扶對象尋找其種植產品和養殖牲畜的銷路,實現全年的增產增收。

  4、幫就業。爲幫扶對象創造就業條件,對有創業潛能的鼓勵引導創業,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意向的,幫助推薦就業,努力促進其就業或自謀職業。以創業帶動就業,以就業扶助解困,從根本上幫助有條件的困難家庭儘快脫貧。幫扶幹部對幫扶對象家庭有勞動能力且有勞動意向的,要積極的幫助幫扶對象尋找適合的就業崗位,擴寬幫扶對象家庭收入的來源渠道。

  5、幫信息。向幫扶對象宣傳並解讀中央、省、市黨委和政府有關決策政策部署,爲其提供市場信息等相關信息,找準發展路子,自力更生,發展脫困。幫扶幹部要時刻幫助幫扶對象關注其從事生產的農產品和牲畜的價格走勢,以便其在最合理價格時買進和賣出,實現節約成本和利潤最大化。

  (三)總結提升階段(20xx年7月—12月)

  1、認真總結,積累經驗。通過總結積累經驗,查擺問題,對照幫扶規劃查看幫扶工作完成情況,進一步做好幫扶工作,確保幫扶效果。

  2、加大宣傳,營造氛圍。要將幫扶工作積極主動和成果顯著的作爲宣傳重點,引導黨員幹部向先進典型學習。

  3、建章立制,確保效果。要認真總結提煉創新舉措、經驗做法,形成領導幹部直接聯繫服務羣衆的長效工作機制,把結對幫扶工作不斷引向深入。

  六、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結對幫扶工作局長是第一責任人,參與幫扶工作的科級黨員幹部是直接責任人,要切實加強領導,紮實開展在高明鄉的幫扶活動。在幫扶期間,領導幹部若發生變動,要主動做好溝通對接,確保幫扶不斷、親情不斷。

  (二)強化督查檢查。局黨組將不定期對結對幫扶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不定期通報結對幫扶工作落實情況。對行動遲緩、落實不力的幫扶幹部將追究責任。

  (三)強化紀律約束。科級黨員幹部到結對幫扶對象家中開展幫扶,要帶着感情、責任、紀律,融入羣衆生活。嚴格遵照中央八項規定、六條禁令,樹立良好的幹部形象。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23

  爲認真貫徹落實xx月xx日自治區黨委專題會議精神和自治區人民政府工作部署,統籌做好“六穩”“六保”工作,落實落細國家、自治區推進經濟穩增長一攬子政策措施,切實把穩住市場主體、有效紓解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困難這一當前重點工作抓實抓好,推動各類利企、援企、穩企、安企政策措施精準對接、直達盡享。現就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大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助企紓困力度若干政策措施》(政辦發〔20xx〕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促進市場主體復工復市方面

  1、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不動搖,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xx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xx〕號)要求,科學有序推動批發零售、餐飲、文化娛樂、居民服務等人員密集型行業復工復市。

  二、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氣等成本方面

  2、水、電、氣等供應企業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在享受原有緩繳政策的基礎上,再延長1個月,緩繳期免收欠費滯納金。各物業服務企業配合實施。

  3、在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中小微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

  三、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方面

  4、在落實好《xx市貫徹落實新政發〔20xx〕號文件精神推進經濟穩增長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x政發〔20xx〕號)相關減免政策的基礎上,對最終承租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含各區縣國有企業)房屋用於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再延長1個月減免期,免予提交受疫情影響證明材料。

  5、引導各行業協會、駐x商會與非國有房屋最終承租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適當減免其房屋租金。

  四、落實稅收減免政策方面

  6、爲納稅人、繳費人提供優質、高效、便捷服務,依法落實對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徵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減徵企業所得稅,以及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徵收“六稅兩費”等優惠政策。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申報納稅仍有困難的,可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或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

  五、落實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獎補政策方面

  7、落實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和自治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採取擔保費補助和業務獎勵的方式,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將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降至1%及以下,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融資擔保費以外的保證金、承諾費、諮詢費、顧問費、註冊費等不合理費用。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行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融資擔保支持,推動金融機構儘快放貸。

  六、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方面

  8、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採購中的份額。對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和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適宜中小微企業的全部面向中小微企業採購。對2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和4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預留面向中小微企業的份額由30%提高至40%以上。將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其中: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採購工程,價格扣除比例由3%~5%,提高至6%~10%。

  七、擴大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方面

  9、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的前提下,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由單位提出申請,階段性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xx年底;對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xx年可自願暫緩繳納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八、發放一次性失業保險留工補助方面

  10、對20xx年xx月xx日以來發生疫情區(縣)內的中小微企業,無法正常生產經營7日以上的,按每名參保職工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解決。

  九、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方面

  11、按照市場化原則,通過展期或續貸支持等方式,幫助受困企業抵禦疫情影響,不得盲目限貸、抽貸、斷貸。支持金融機構運用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等工具,豐富適應個體工商戶經營特點的金融產品,加大信用類金融產品研發推廣,增加涉農、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信貸投放,優先支持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

  12、對受此次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的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不影響徵信記錄、免收罰息。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受疫情影響隔離觀察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羣,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等貸款,靈活採取合理延後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

  13、對交通運輸、餐飲、住宿、零售、文化、旅遊等行業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根據實際情況放寬延期期限。

  14、引導國有大型銀行等金融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等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做到應延盡延。

  15、支持地方法人銀行等金融機構完善服務措施,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延期還本付息訴求“快審快辦”。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徵信記錄並免收罰息。

  十、加大中小微企業融資支持力度方面

  16、充分用好國家關於“三農”、小微企業、雙創金融債券綠色通道政策,爲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指導金融機構支持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質押等融資,引導核心企業幫助上下游企業開展供應鏈融資,並積極給予再貼現支持。推動創業社區合作銀行全年實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投放250億元。

  十一、加大中小企業賬款清欠力度方面

  17、深入開展防範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持續暢通清欠問題線索投訴舉報渠道,切實抓好問題線索覈查督辦,對中小企業投訴無分歧欠款做到應清盡清,清償確有困難的要明確還款計劃,存在分歧的賬款通過調解、協商、司法等途徑加快解決。嚴格落實《政府投資條例》《保障中小企業賬款支付條例》,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壓實各級主體賬款支付責任,從源頭防範層層拖欠形成“三角債”,決不允許政府新增中小企業賬款。

  十二、加快推進旅遊業復甦方面

  18、按照“限流、預約、錯峯”的原則,適時恢復各旅遊景區營業。倡導xx人遊,鼓勵市域內無社會面本土疫情的區(縣)之間開展xx人遊。進一步加大宣傳推廣力度,鼓勵旅遊平臺企業、旅行社加大線上宣傳促銷力度,吸引x內外遊客有序來x旅遊消費。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或緩交政策,期限延至20xx年底。

  十三、減免車輛相關費用及車駕管服務方面

  19、對停放在市屬國有企業(含各區縣國有企業)經營管理停車場內的車輛,免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時起至臨時性靜態管理措施結束期間的停車費。

  20、免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時起至臨時性靜態管理措施結束期間,滯留在住宅小區佔用公共道路、場地停放的臨時車輛的場地佔用費(不含業主包月停車和地下停車庫物業服務費用)。

  21、鼓勵機場、火車站、客運站、商場、醫院、各類市場、商務寫字樓、賓館酒店等業主或停車場經營管理主體,免收或減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時起至臨時性靜態管理措施結束期間的停車費。

  被劃定爲中高風險區的住宅小區、停車場減免費用時限延長至臨時性靜態管理措施結束。

  22、由市公交出租汽車公司免除所屬出租車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費;其他公車公營性質出租車由所屬企業免收或減收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費。

  23、由市交通運輸協會積極引導個體經營出租車車主與車輛承包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對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費給予免收、減收或緩收。

  24、臨時性靜態管理期間,對需要延期辦理駕駛證換證、審驗、體檢的,可通過“交管12123”APP提交申請,待靜態管理結束後辦理;對需上線檢測的車輛,審驗日期默認爲註冊月月底;已在“交管12123”預選車牌號,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到車管所辦理的,預選號牌確認時間延長3個月;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在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間的,有效期延長3個月;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間,符合機動車使用原號條件,原號碼保留時間延長3個月。

  十四、強化爲企服務方面

  25、加大對企業的聯繫走訪力度,加強對國務院、自治區和我市推進經濟穩增長一攬子政策措施的宣傳,送政策上門、促政策直達;加強企業運行監測和協調服務,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精準幫扶,及時解答和處理影響企業復工復市的現實問題,幫助企業排憂解難,增強發展信心;着力推動解決制約項目開工建設和投資進展緩慢的突出問題,通過狠抓投資促進產業發展,進一步提振社會投資信心。

  26、建立企業法人及個人涉疫訴求盯辦、跟辦、督辦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密切關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和自治區“互聯網+督查”、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網上信訪反映問題,對涉疫困難訴求及時推送辦理。

  十五、加強法律服務保障方面

  27、突出重點地區、重點時段和重點領域,持續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充分發揮黨羣服務中心作用,及時解決消費者權益、勞動用工、商事合同等不同類型矛盾糾紛。

  28、通過電話、網絡等形式,廣泛收集企業法律需求,幫助企業分析法律需求和風險點,對中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造成的合同違約、勞資關係等糾紛,及時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法律服務指引等服務。依據法律援助法的有關規定,爲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對相關訴訟和其他專項法律服務費用給予適當減免。

  29、對涉及參與一線抗疫的醫務人員、公安民警以及疫情防控物資生產、流通及關聯企業的仲裁案件優先辦理,仲裁受理費除享受減免措施外同時免收案件處理費。

  30、積極發揮行政複議職能,加強疫情防控期間行政爭議的預防與化解,制定針對性處理、化解措施,爲全市有序復工復市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以上措施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xx月xx日(具體措施明確執行期限的,從其規定)。國家、自治區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24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時期全區〉的通知》(桂辦發〔20xx〕56號)精神,爲切實做好我市定點扶貧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從20xx年起,用5年時間,通過實施“領導掛點、單位包村、幹部包戶”的扶貧開發工作責任制,採取“一村一策、一戶一法”等綜合扶貧措施,使全市列入時期整村推進扶貧開發規劃的119個貧困村,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市平均水平,年人均純收入達到5000元以上;100%貧困村通瀝青(水泥)路和通班車,有條件的20戶以上的自然村、50%以上的10戶以上20戶以下自然村通村屯道路;全面解決貧困村羣衆安全飲水問題;所有貧困村和有條件的自然村屯全部通電;已通電的村屯實現廣播電視“戶戶通”;培育形成1-2項特色優勢產業並覆蓋所有貧困農戶;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水平;貧困家庭子女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全免學雜費,貧困村公共衛生、文化、計生服務體系健全發展,每個貧困村有符合規定標準的衛生室、文化活動室和計生服務室;貧困村農戶都能住上符合抗震要求的穩固住房;貧困村中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人口全部納入社會保障範圍,做到應保盡保;具備勞動能力的扶貧對象做到應扶盡扶;生育貧困家庭享受更多的幫扶和優惠;貧困村落後面貌明顯改善。儘快實現中央提出的扶貧對象不愁喫、不愁穿,保障其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的目標。

  二、主要任務

  市、縣(區)四家班子領導成員、法院、檢察院和公安局主要領導、鎮黨政領導每人掛點聯繫一箇貧困村,結對幫扶一箇貧困戶;市、縣(區)直屬機關、企事業單位和駐欽單位每個單位幫扶一箇貧困村,幫扶單位每個幹部結對幫扶一箇貧困農戶。各定點扶貧單位與選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指導員相結合,以縣(區)爲單位組建駐村扶貧工作隊,各扶貧工作隊要具體落實包村工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各定點扶貧單位要明確本單位的聯絡員,統籌協調、落實本單位的定點幫扶工作。

  (一)實施市、縣(區)、鎮三級領導掛點到村幫扶制度。領導掛點主要工作任務:

  1.抓掛點村扶貧開發規劃工作。

  2.抓典型示範。把所聯繫村的基礎設施扶貧、產業扶貧、科技扶貧、生態扶貧等抓出典型,推進全村扶貧開發工作,把所掛點的貧困村打造成整村推進扶貧開發示範村,把幫扶的貧困戶打造成脫貧致富先進典型。

  3.抓機制創新。深入調查研究,爲扶貧開發提供新理念、新方法,探索新經驗、新模式,不斷創新扶貧開發機制,推進所聯繫村扶貧開發工作上新水平。

  4.每個領導聯繫幫扶一戶貧困戶,實現脫貧致富的目標。

  爲了確保上述任務的完成,掛點聯繫領導要認真履行職責、明確任務、創新幫扶方式、充分發揮貧困村和貧困戶的主體作用,着力增強自我發展能力,克服包辦代替。協調指導各幫扶單位安排相應的經費,確保定點扶貧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二)實施單位包村幫扶制度。單位包村幫扶主要工作任務:

  1.落實規劃實施。協同所包村幹部羣衆制定好貧困村整村推進的五年規劃和年度,確定承諾事項,並向羣衆公開。包村單位對照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積極推進以產業開發、基礎設施建設和扶貧培訓等爲主要內容的扶貧開發;多方籌措資金,整合資源,主動協調、跟蹤行業部門落實相關扶持措施,聯繫社會力量參與所幫扶村的扶貧開發工作,改善貧困村落後面貌;開展獻愛心送溫暖活動,解決困難羣衆迫切需要解決的現實問題。

  2.落實政策宣傳。深入宣傳黨和國家的各項涉農方針、政策,廣泛動員農戶參加扶貧開發和建設美好家園,大力宣傳扶貧開發中湧現的好人好事。

  3.落實增收脫貧。大力發展扶貧產業,做到產業扶貧和勞動力轉移就業並重,在做好種養業的同時抓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增加貧困農戶工資性收入。

  4.落實村貌改造。按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關於“村容整潔”的要求,幫助貧困村開展村容村貌改造工作,實施改水、改廁、綠化、美化工程,改變陳規陋習,切實消除“髒、亂、差”現象,實現村容村貌整潔美觀。

  5.落實組織建設。協助當地黨委政府抓好基層組織建設,全面提高貧困村經濟社會和各項事業發展。

  (三)實施幹部包戶幫扶制度。幹部包戶主要工作任務:

  1.幫轉變觀念。教育和引導貧困農戶克服“等、靠、要”思想,自覺接受新技術、新理念;動員貧困農戶積極參加文明家庭創建活動,幫助他們樹立通過自主創業,依靠自身努力逐步擺脫貧困的信心。

  2.幫落實項目。協助有關部門幫助貧困農戶落實各種到戶的項目。

  3.幫提供服務。在資金、物資、技術、信息、計生、就業等方面爲貧困農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

  4.幫政策到戶。幫助協調教育、醫療衛生、社保、人口計生、涉農直補等各項惠民政策落實到貧困農戶。

  5.幫脫貧致富。幫助貧困農戶制定增收脫貧規劃,並落實至少一箇以上的增收項目。

  (四)實施駐村工作隊員具體幫扶制度。駐村扶貧工作隊員的主要工作任務:負責包村單位與所幫扶村的溝通協調,協助貧困村制定好整村推進扶貧開發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組織幹部羣衆實施好各項扶貧開發項目,協助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管好用好各種扶貧資金,統籌協調包村單位幹部包戶的相關工作,及時反映所幫扶村的扶貧開發工作進程及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等。

  (五)各定點扶貧單位以縣(區)爲單位組建工作隊。組建工作隊與選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指導員相結合,工作隊長由處級領導幹部擔任,實行市、縣(區)隊員統一管理。各單位要結合幹部的培養鍛鍊,選派優秀的中青年後備幹部到貧困村開展扶貧工作。從20xx年起,按照自治區的統一部署,在市、縣(區)機關、企事業單位中選派119名優秀幹部到全市119個貧困村擔任村黨組織第一書記,幫助貧困村加強基層組織、發展集體經濟、促進農民增收、維護社會穩定、促進農村全面進步。對選派下去任職的幹部,在職級上高配、待遇上從優、政策上傾斜,使更多思想好、作風正、能力強、願意爲羣衆服務的優秀幹部積極投身扶貧開發事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領導掛點,單位包村,幹部包戶”是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在新一輪扶貧攻堅戰中確定的重要舉措,各級各部門必須引起高度重視。掛點領導堅持每年不少於3次,包村單位主要領導每年不少於3次、分管領導每年不少於4次深入聯繫點調研指導,幫助協調、解決突出問題。駐村工作隊員每年累計不少於6個月到村到戶開展幫扶工作。包戶幹部每年不少於3次到幫扶農戶,平時要抽出時間和精力,通過電話聯繫等方式,加強與幫扶對象聯繫,真正做到政策宣傳入戶、致富項目入戶、關懷溫暖入戶,紮實開展幫扶工作。縣以上選派的駐村工作隊員駐村工作期間,市、縣(區)財政部門牽頭落實,按照同級差旅費有關規定給予差旅費補助。各級幫扶幹部要嚴格遵守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和羣衆紀律,自覺維護機關幹部的良好形象。

  (二)整合資源,加大投入。以縣(區)爲平臺,整合各類涉農資金和機關定點幫扶、社會扶貧等資源,集中投入,確保每個村整合項目投入資金不低於300萬元,其中整合的社會資金200萬元以上,中央財政扶貧資金不低於100萬元,自治區財政扶貧資金佔中央財政扶貧資金的比例不低於30%。各級財政要逐步增加扶貧開發投入,切實履行扶貧開發職責。

  (三)健全機構,落實經費。各縣(區)各部門要明確承擔定點扶貧工作機構和人員,明確相應的職責,做好定點扶貧的組織、指導、協調、檢查、督查、宣傳等各有關工作。定點扶貧工作涉及面廣,管理難度大,要按照財力與事權相統一的原則,加大投入,落實工作經費,爲確保定點扶貧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保障。

  (四)建立臺賬,規範管理。市、縣(區)兩級扶貧部門要牽頭建立市領導、市直和駐欽單位定點扶貧檔案;幫扶單位要協助受幫扶的縣(區)做好貧困村、貧困戶真實情況逐村逐戶的登記造冊,做到戶有卡、村有冊、鎮有簿、縣(區)有數據庫,建立動態檔案。在此基礎上,被幫扶的貧困戶和幫扶幹部要建立統一的《幫扶記錄卡》臺賬,納入“兩項制度”有效銜接管理系統進行管理。幫扶幹部個人的幫扶情況及貧困戶受幫扶的情況必須如實記錄在《幫扶記錄卡》上,記錄的內容要由被幫扶村負責人、貧困戶戶主和幫扶單位負責人簽名確認,並作爲檢查考覈評價幫扶工作的重要依據。《幫扶記錄卡》由自治區扶貧辦統一制印。

  (五)加強督查,嚴格考評。市、縣(區)扶貧部門會同同級督查、績效考評部門把定點扶貧工作列入重點督辦項目,根據各時期、各階段的中心任務組織督查組進行督查,將督查結果專題報告市委、市人民政府並通報全市,對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力、工作不落實的進行媒體曝光,限期整改。每年組織對定點扶貧工作進行考評,考評的主要內容包括:落實領導責任、明確幫扶責任人、落實具體幫扶措施以及幫扶工作的效果等,考評結果向全市通報。

  (六)加大宣傳,營造氛圍。定期對各單位開展定點扶貧工作進行點評,對工作成效顯著的給予表揚,對工作開展差的給予通報批評。到20xx年定點扶貧週期結束後,由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組織進行驗收,驗收結果向全社會公佈。由市、縣(區)宣傳主管部門牽頭,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對定點扶貧中的先進人物和事蹟進行宣傳報道,讓典型事蹟深入人心,營造濃厚氛圍。

  各縣(區)要根據本方案的精神,結合實際,制定本縣(區)具體的實施方案,細化工作目標,明確具體措施,並報市扶貧辦備案。要認真做好每年度定點扶貧工作,並於下年度1月5日前,由縣(區)扶貧辦以書面和電子文件的形式報市扶貧辦,然後綜合上報自治區定點扶貧辦。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25

  根據國家鄉村振興局《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國鄉振司法〔20__〕5號)和省鄉村振興局《關於開展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的通知》(贛鄉振綜字〔20__〕4號)文件精神,結合我鄉實際情況,現就爲做好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工作,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排查時限

  即日起至20__年5月30日。

  二、排查內容

  (一)根據省鄉村振興局新調整的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範圍(6900元),以家庭爲單位,對所有農村人口開展全面排查。集中排查農戶家庭成員情況,教育、醫療、住房和飲水安全狀況,收入和支出情況。

  (二)集中排查未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和一般脫貧戶。看是否存在返貧致貧風險,是否存在“應納未納”“體外循環”等問題。

  (三)集中排查未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農戶的幫扶情況。看是否按要求安排幫扶措施,特別是參加醫保等健康幫扶措施是否落實。重點關注措施是否及時到位、全面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突出問題。

  (四)集中排查已消除風險監測對象穩定情況。看家庭收入是否持續穩定、“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是否持續鞏固、風險是否穩定消除。

  (五)集中排查規模性返貧風險。重點:一是產業就業幫扶項目是否正常運行,與脫貧戶和監測對象的利益聯結是否緊密,資產收益分配是否合理。着重排查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點搬遷人口就業等方面的風險隱患。二是各類洪澇、乾旱、氣象、地質等災害以及疫情等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影響。

  (六)集中排查重點區域。對鄉村振興重點幫扶村、無脫貧人口但有農村人口的行政區域、未消除風險監測對象佔當地農村戶籍人口比例高於2%的行政村,開展重點排查。

  三、重點排查對象

  (一)脫貧戶。重點關注20__年當年標註脫貧和人均純收入同比上年度下降30%的脫貧戶。

  (二)低收入農戶。重點關注20__年度和20__年測算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6900元以下,以及收入較上年度下降50%以上的農戶。

  (三)分散供養特困人員。重點關注其中的單人戶等特殊困難家庭。

  (四)農村低保對象。重點關注20__年以來新納入和申請未納入低保的農戶。

  (五)農村殘疾人家庭。重點關注重度殘疾人家庭和20__年以來致殘家庭。

  (六)多子女家庭。重點關注非義務教育階段在讀子女較多(3人及以上),剛性支出較大家庭。

  (七)危改家庭。重點關注20__年危房改造或維修的家庭。

  (八)飲水安全問題家庭。重點關注分散式飲水工程飲用水農戶。

  (九)收入不穩家庭。重點關注務工收入佔比高且務工時間不穩定,以及因疫情等影響導致失業、就業不穩和產業發展失敗的家庭。

  (十)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重點關注一般農戶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20__年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84元)、一般脫貧戶個人年度累計自付醫療費用超過20__年全省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9342元)的農戶。

  以上重點人羣清單于4月30日,統一反饋至各村。

  四、排查流程情況處理

  (一)鄉收到重點人羣清單分發到村,並彙總掌握各村摸排情況,成立督查小組進行督促指導村級排查,建立重點人羣摸排臺賬及問題清單,全程跟蹤指導。村級要通過集中排查,先摸清重點人羣農戶情況,其次是其他一般農戶情況,按照縣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工作領導小組下發的《馬步鄉XX村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情況登記表》(附件2),逐戶登記,建立問題臺賬。

  (二)對排查新發現的困難農戶,要按照防返貧監測工作要求進行分析研判,分類進行處理。對符合監測對象條件的農戶,按程序識別納入。

  (三)對已納入監測對象的農戶,要堅決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及時解決問題,穩定消除返貧致貧風險。對返貧致貧風險較爲複雜的,要全面認定返貧致貧風險,落實綜合性幫扶措施。對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優先落實產業就業等開發式幫扶措施。對風險消除不穩定的和整戶無勞動力的,經綜合研判後,確定是否進行回退處理。對標註風險消除後又出現返貧風險的,要按程序重新識別認定。

  (四)覈實覈准監測對象數據信息。對監測對象收入和支出、“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等關鍵信息缺失和信息錄入不準確等問題,要儘早發現、認真審覈,及時補充完善。

  五、工作安排

  (一)全面培訓部署(5月5日前完成)。我鄉將於5月5日開展專題業務培訓。各村專幹要確保掌握集中排查內容、方法和要求。

  (二)開展集中排查(5月25日前完成)。各村要充分組織監測網格員、鄉村幹部、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結對幹部、專職信息員等力量,採取上門入戶、實地摸排等方式,逐戶摸清情況,準確記錄摸排信息。

  (三)信息採集錄入(5月30日前完成)。各村要及時將監測對象相關信息上報鄉村振興工作站,同時將集中排查主要數據按《馬步鄉20__年防止返貧監測幫扶集中排查情況統計表》(附件1)的要求,上報到鄉村振興工作站。需要對監測對象開展“風險消除回退”和“監測對象清退”的,各村要及時上報鄉村振興工作站。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村要強化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鄉黨委政府關於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牢牢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底線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使命感,精心組織、精密部署,集中精力紮實做好排查工作。

  (二)壓實工作責任。爲更好統計數據,各職能辦按照規定格式提供數據並確保數據準確性。鄉村振興工作站加強與應急管理、醫保、農業農村、民政、社保、住建、教育等相關職能辦信息共享和溝通協作,強化分析研判,切實履行工作職責,發揮好統籌協調作用,精心組織部署,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排查工作。

  (三)提高工作效率。要簡化工作流程,各村對排查中發現的困難農戶,從發現風險線索之日起,需即刻上報鄉村振興工作站,通過各職能辦進行數據比對,到完成監測對象識別認定,一般不超過15天。

  (四)抓好問題整改。各村要統籌做好集中排查發現問題、20__年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考覈發現問題,建立問題整改臺賬,舉一反三,一體整改。特別是要結合實際,及時制定規模性返貧防範預案,落實幫扶舉措,提前化解風險隱患,堅決守住防止規模性返貧的底線。

  (五)強化調度指導。各職能辦要加強工作督促和指導,幫助各村及時發現和解決排查中遇到的問題。鄉村振興工作站將根據實際彙總情況,對各村工作進行督促指導。我鄉將按照“誰採集、誰錄入、誰審覈、誰負責”的原則,加強錄入信息審覈把關,確保數據的真實、準確和完整。

  (六)夯實工作作風。各村要始終堅持實事求是、紮實細緻的工作作風,按照“不落一戶、不漏一人、不存盲區、不留死角”的要求,逐村逐戶逐人排查到位,做到排查過程紮實、排查數據詳實、排查結果真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紙面排查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26

  一、指導

  根據《區教育發展基金管委會關於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幫困的通知》,我校認真做好幫困助學工作,這是我們社會主義制度優越性的體現,也是落實敬業愛生的具體表現。讓所有困難家庭學生感受到和政府的關懷,感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

  二、小組成員

  組長:

  組員:

  三、小組職責

  李如根:全面負責。

  張雁:(1)認真瞭解和組織家庭困難學生如實填寫《幫困助學申請表》。

  (2)認真審覈,確定受助對象。

  呂鴻林:根據區基管委辦公室給予學校的幫困費受助生配額和受助生額,按每年學雜費的3%至10%提取獎助學基金。

  四、具體實施

  (一)家庭困難學生的學雜費減免

  1、認真瞭解和組織家庭困難學生如實填寫《幫困助學金申請表》。

  2、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證明》複印件或出具相關的單位證明。

  3、根據學生實際困難情況和區基管委辦公室給予學校的幫困費受助生配額和受助生額,認真審覈,確定受助對象。

  4、學校行政會討論,最終審批後,依據市教委有關文件,予以減免。

  (二)期末送溫暖、獻愛心

  對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單親家庭、行爲有偏差的困難家庭學生。

  形式:(1)發放學習用品、生活用品。

  (2)組織學生聯誼活動。

  (3)給予資金補助。

  (三)獎學金

  對象:體育拔尖的學生、品德良好且成績合格的學生。

  形式:(1)對在重大比賽中成績突出的運動員,發放獎學金和獎品。並且張榜表揚。

  (2)對在學習考試中成績良好的同學,發放獎學金 和獎品。並且張榜表揚。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27

  爲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把“人民羣衆得實惠”的活動要求落到實處,把鄉黨委和村委會的關懷和溫暖送到自然村貧困羣衆中去,讓人民羣衆感受到田心寨村民委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新氣象,努力構建和諧新農村,促進民生協調發展,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結合鄉黨委學習實踐活動中開展的“轉變作風抓落實、提高服務水平、加快農村發展”主題實踐活動,爲幫助貧困弱勢羣體解決實際生活困難,確保扶貧幫困工作的長效性和穩定性,特製定本實施方案,具體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十九屆三中全會精神爲指導,以開展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活動爲契機,以構建和諧社會爲核心,以關愛弱勢羣體爲重點,通過鄉機關各黨支部、部門(單位)、廣大黨員幹部的共同參與,進一步完善扶貧幫困工作機制,關心弱勢羣體,切實解決農村困難羣衆的生產生活問題,努力營造扶貧幫困、團結互助、奉獻愛心的良好社會氛圍,促進新農村“三個文明”建設健康協調發展。

  二、組織機構

  扶貧幫困工作堅持總支黨委統一領導,各支部齊抓共管的領導機制;建立鄉村聯動、社會參與、分工負責、相互配合、長抓不懈的工作機制。

  (1)成立“田心寨村民委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任組長,各村小組組長爲副組長,各村幹部負責人爲成員,負責田心寨村委會扶貧

  幫困工作的領導與貫徹落實,對村委會扶貧幫困工作進行督促檢查。

  (2)各自然村成立相應的“扶貧幫困領導小組”,由村黨委書記擔任組長,主要負責本村的扶貧幫困工作,積極主動協助村扶貧幫困領導小組工作,引導貧困戶依託上級部門(單位)幫扶自主創業,支持和幫助貧困戶提高自主創業致富能力,做好幫扶工作的正面宣傳工作,轉變貧困戶等、靠、要的依賴思想。

  三、工作措施

  (一)扶貧幫困機制

  在村委會扶貧幫困領導小組的組織領導下,建立總支領導班子、自然村各支部、黨員幹部多措並舉的幫扶機制,深入開展“一幫一”和“多幫一”結對工作,採取總支領導班子成員聯繫村幫扶、各支部聯繫戶幫扶、黨員幹部聯繫孤寡老人、孤兒幫扶的形式,深入貧困村、困難戶認真瞭解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解決他們眼前的困難,制定長期有效的脫困措施和幫扶制度,盡力幫助他們解決生活和生活中的實際困難,逐步使“空殼村”集體經濟穩步增長、貧困戶脫貧解困、貧困輟學兒童復學、孤寡老人生活有保障。

  (1)總支領導班子成員聯繫村幫扶。通過總支領導班子每一位成員聯繫一箇村,以所聯繫村的集體經濟發展與農牧民人均收入增長爲幫扶重點,分階段、有步驟的引導扶持村集體經濟發展,幫助解決村民就業問題,促進村民增收,使所聯繫村羣衆的生活質量和經濟收入有明顯改觀。實現“兩個增長”,即:集體經濟收入增長、農牧民人均收入增長。

  (2)對有勞動能力的特困家庭和殘疾人家庭,可根據實際情況,通過資金扶持、技能扶持、就業扶持等多種形式,堅持“輸血”與“造血”相結合、長期幫助與臨時救濟相結合、物質幫助與精神鼓勵相結合,幫助提高生產技能、提供致富信息,幫助解決生產資料,引導和支持其依託旅遊脫貧致富。把黨和政府的關懷送到困難羣衆家中;對既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自理能力的殘疾人家庭,由村委會出資出力,幫助其改善生活狀況,增強其生活的信心;對有望康復的殘疾人員,要積極開展醫療救助活動,切實保障殘疾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地救助。

  (3)黨員幹部聯繫孤寡老人、孤兒幫扶。通過機關黨員幹部與景區孤寡老人、孤兒結對進行救助幫扶,以黨員幹部爲主體,本着自願、自覺、主動的原則,可以一位黨員幹部或多位黨員幹部聯繫一名孤寡老人、孤兒,開展“一幫一”或“多幫一”幫扶活動,發動廣大機關黨員幹部積極同貧困兒童、孤兒、孤寡老人等弱勢羣體結對子,區別不同情況展開幫扶救助活動。對貧困兒童、孤兒,建立長期助學計劃,幫助其順利完成學業;對既無勞動能力、又無生活自理能力的孤寡老人,發動黨員幹部、羣衆出資出力,幫助其改善生活狀況,增強其生活的信心。通過組織和引導機關黨員幹部爲羣衆誠心誠意辦實事、盡心竭力解難事、堅持不懈做好事,切實加強和改進黨員幹部作風,樹立起良好的形象。

  (二)扶貧幫困工作制度

  1、定期走訪制度。村委會領導班子成員、黨員幹部每個季度至少定期走訪兩次幫扶聯繫點,深入村、戶、點,瞭解實際情況,認真細緻地搞好調查摸底,及時掌握貧困村、困難家庭、孤寡老人、孤兒情況,做好基礎性服務工作。

  2、幫困協調製度。在全面瞭解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幫助結對村、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兒認真分析貧困主要原因,理清扶貧幫困工作思路,根據實際及時採取扶貧幫困措施,並及時向扶貧幫困小組彙報情況,村委會領導班子成員、各支部廣大黨員幹部相互協調,積極爭取和利用國家扶貧開發政策及民政救助政策等通過多種渠道幫助貧困家庭及孤寡老人、孤兒,從根本上解決貧困家庭的實際困難。

  3、工作例會制度。扶貧幫困工作要納入村委會領導班子、各支部工作的重要議程,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研究分析所聯繫貧困村、困難戶、孤寡老人、孤兒的生產生活狀況,審覈扶貧幫困對象及資金補助的金額,安排部署扶貧幫困工作,遇到重大事項要隨時召開緊急會議。

  4、長效管理制度。扶貧幫困要改變以往單一的階段性或節日性捐助形式,要由“輸血型”向“造血型”轉變,引導和幫助幫扶對象逐步提高生產自救能力,形成一箇長效、穩定的脫貧機制,使扶貧幫困工作逐漸走向制度化、經常化、社會化。

  (三)扶貧工作措施

  村委會扶貧幫困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搞好扶貧幫困工作,要採取多種措施,提高社會救助水平,有力保障貧困人羣的生活。

  (1)加快發展村集體經濟。貧困村聯繫幫扶工作要始終把發展村集體經濟作爲首要任務來抓,強化發展意識,要依託旅遊發展,支持和鼓勵農牧民開展特色產品種養殖、種植,幫助村黨支部提高市場經營能力,鼓勵村黨支部牽頭成立各種農民合作產業協會,加快發展村集體經濟,更好帶領農民脫貧致富。

  (2)建立就業救助機制。幫助困難家庭人員提高技能,促進就業與再就業。村委會各支部要充分整合各類資源,切實解決所幫扶對象的困難。一是增強綜合素質。要把提高貧困人羣技能和文化素質作爲重要突破口,按照“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廣泛組織開展免費的崗位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使他們掌握一技之長,乃至多種技能,幫助貧困羣衆轉變就業觀念,提高他們的綜合素質,增強貧困人羣的自我發展能力,增強其就業競爭力。二是要積極協調,深入各自然村宣傳發動,充分發揮牽線搭橋作用,爲貧困人羣提供更多的就業信息,推動貧困人羣的就業再就業工作。三是鼓勵自主創業,各支部要積極主動爲有創業願望的困難羣衆提供創業信息,並積極與有關部門協調,落實各項優惠措施,加大對困難羣體自主創業的幫扶力度。

  (3)實施生活救助機制。各支部要最大限度地解決所幫扶對象生活救助問題,扶貧幫困小組要主動與農戶溝通協調,儘可能的把家庭人均生活標準低於當年最低生活標準的困難羣衆都納入低保範圍,做到應保盡保。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高度重視

  扶貧幫困工作是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黨員幹部受教育、科學發展上水平、長治久安固根基、人民羣衆得實惠”總體要求的重要舉措之一,開展好這項工作對於維護景區發展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村委會領導班子、各支部全體黨員幹部要從講政治的高度提高對這項工作重要性的認識,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周密安排,把落實扶貧幫困工作的各項任務作爲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真抓實幹,把扶貧幫困工作落到實處。

  (二)明確責任,落實措施

  一是各支部及黨員幹部要針對聯繫幫扶對象,幫助他們轉變就業觀念,提高就業競爭力;同時要主動積極協調多方面提供就業機會,及時爲貧困對象提供就業信息;二是要建立貧困對象檔案,及時動態掌握貧困對象人數及相關情況;三是要發揮職能優勢,協助扶貧幫困小組,積極開展扶貧幫困活動,在青年團員中開展對貧困對象進行文化教育和技術輔導志願服務活動,倡導景區廣大共青團員爲貧困對象提供學習、生活、工作上的幫助;四是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對扶貧幫困工作的宣傳報道,努力在社會上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範圍,擴大扶貧幫困工作的影響面,號召全社會都來關心、支持弱勢羣體。

  (三)真抓實幹,講求實效

  村委會貧幫困工作涉及面廣,任務繁重,各支部及廣大黨員幹部要在工作中想實招,辦實事,求實效,針對本支部本人聯繫幫扶對象的實際情況,進一步研究制定相關措施和辦法,明確目標,落實責任,

  從切實解決貧困人口的生活、工作、學習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入手,真正使扶貧幫困工作取得實效。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28

  一、促進市場主體復工復市方面

  1、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不動搖,高效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關於印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xx版)的通知》(聯防聯控機制綜發〔20xx〕號)要求,科學有序推動批發零售、餐飲、文化娛樂、居民服務等人員密集型行業復工復市。

  二、降低市場主體用水用電用氣等成本方面

  2、水、電、氣等供應企業全面落實對受疫情影響暫時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水、用電、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在享受原有緩繳政策的基礎上,再延長1個月,緩繳期免收欠費滯納金。各物業服務企業配合實施。

  3、在招投標領域全面推行保函(保險)替代現金繳納投標、履約、工程質量等保證金,鼓勵招標人對中小微企業投標人免除投標擔保。

  三、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方面

  4、在落實好《xx市貫徹落實新政發〔20xx〕號文件精神推進經濟穩增長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x政發〔20xx〕號)相關減免政策的基礎上,對最終承租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含各區縣國有企業)房屋用於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再延長1個月減免期,免予提交受疫情影響證明材料。

  5、引導各行業協會、駐x商會與非國有房屋最終承租經營的’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適當減免其房屋租金。

  四、落實稅收減免政策方面

  6、爲納稅人、繳費人提供優質、高效、便捷服務,依法落實對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徵增值稅、小型微利企業減徵企業所得稅,以及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半徵收“六稅兩費”等優惠政策。納稅人受疫情影響,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申報納稅仍有困難的,可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或申請辦理延期繳納稅款。

  五、落實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獎補政策方面

  7、落實中央財政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資金和自治區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採取擔保費補助和業務獎勵的方式,鼓勵融資擔保機構將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降至1%及以下,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融資擔保費以外的保證金、承諾費、諮詢費、顧問費、註冊費等不合理費用。對符合條件的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遊行業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融資擔保支持,推動金融機構儘快放貸。

  六、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方面

  8、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採購中的份額。對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和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適宜中小微企業的全部面向中小微企業採購。對200萬元以上的貨物、服務和400萬元以上的工程,預留面向中小微企業的份額由30%提高至40%以上。將面向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比例由6%~10%,提高至10%~20%,其中:適用招標投標法的政府採購工程,價格扣除比例由3%~5%,提高至6%~10%。

  七、擴大實施社保費緩繳政策方面

  9、在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足額支付的前提下,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暫時困難的所有中小微企業、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由單位提出申請,階段性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三項社會保險費,緩繳實施期限到20xx年底;對以個人身份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工商戶和各類靈活就業人員,20xx年可自願暫緩繳納養老保險費。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八、發放一次性失業保險留工補助方面

  10、對20xx年xx月xx日以來發生疫情區(縣)內的中小微企業,無法正常生產經營7日以上的,按每名參保職工500元的標準發放一次性留工培訓補助,所需資金從失業保險基金中解決。

  九、加大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力度方面

  11、按照市場化原則,通過展期或續貸支持等方式,幫助受困企業抵禦疫情影響,不得盲目限貸、抽貸、斷貸。支持金融機構運用支農再貸款、支小再貸款等工具,豐富適應個體工商戶經營特點的金融產品,加大信用類金融產品研發推廣,增加涉農、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信貸投放,優先支持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

  12、對受此次疫情影響的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個體工商戶、貨車司機等的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不影響徵信記錄、免收罰息。對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受疫情影響隔離觀察或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羣,對其存續的個人住房、消費等貸款,靈活採取合理延後還款時間、延長貸款期限、延期還本等方式調整還款計劃。

  13、對交通運輸、餐飲、住宿、零售、文化、旅遊等行業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根據實際情況放寬延期期限。

  14、引導國有大型銀行等金融機構繼續按市場化原則與中小微企業(含中小微企業主)和個體工商戶等自主協商,對其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做到應延盡延。

  15、支持地方法人銀行等金融機構完善服務措施,對符合政策規定的延期還本付息訴求“快審快辦”。對延期貸款堅持實質性風險判斷,不單獨因疫情因素下調貸款風險分類,不影響徵信記錄並免收罰息。

  十、加大中小微企業融資支持力度方面

  16、充分用好國家關於“三農”、小微企業、雙創金融債券綠色通道政策,爲中小微企業提供融資支持。指導金融機構支持中小微企業應收賬款質押等融資,引導核心企業幫助上下游企業開展供應鏈融資,並積極給予再貼現支持。推動創業社區合作銀行全年實現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投放250億元。

  十一、加大中小企業賬款清欠力度方面

  17、深入開展防範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專項行動,持續暢通清欠問題線索投訴舉報渠道,切實抓好問題線索覈查督辦,對中小企業投訴無分歧欠款做到應清盡清,清償確有困難的要明確還款計劃,存在分歧的賬款通過調解、協商、司法等途徑加快解決。嚴格落實《政府投資條例》《保障中小企業賬款支付條例》,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壓實各級主體賬款支付責任,從源頭防範層層拖欠形成“三角債”,決不允許政府新增中小企業賬款。

  十二、加快推進旅遊業復甦方面

  18、按照“限流、預約、錯峯”的原則,適時恢復各旅遊景區營業。倡導xx人遊,鼓勵市域內無社會面本土疫情的區(縣)之間開展xx人遊。進一步加大宣傳推廣力度,鼓勵旅遊平臺企業、旅行社加大線上宣傳促銷力度,吸引x內外遊客有序來x旅遊消費。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或緩交政策,期限延至20xx年底。

  十三、減免車輛相關費用及車駕管服務方面

  19、對停放在市屬國有企業(含各區縣國有企業)經營管理停車場內的車輛,免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時起至臨時性靜態管理措施結束期間的停車費。

  20、免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時起至臨時性靜態管理措施結束期間,滯留在住宅小區佔用公共道路、場地停放的臨時車輛的場地佔用費(不含業主包月停車和地下停車庫物業服務費用)。

  21、鼓勵機場、火車站、客運站、商場、醫院、各類市場、商務寫字樓、賓館酒店等業主或停車場經營管理主體,免收或減收自20xx年xx月xx日8時起至臨時性靜態管理措施結束期間的停車費。

  被劃定爲中高風險區的住宅小區、停車場減免費用時限延長至臨時性靜態管理措施結束。

  22、由市公交出租汽車公司免除所屬出租車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費;其他公車公營性質出租車由所屬企業免收或減收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費。

  23、由市交通運輸協會積極引導個體經營出租車車主與車輛承包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對20xx年xx月月度承包費給予免收、減收或緩收。

  24、臨時性靜態管理期間,對需要延期辦理駕駛證換證、審驗、體檢的,可通過“交管12123”APP提交申請,待靜態管理結束後辦理;對需上線檢測的車輛,審驗日期默認爲註冊月月底;已在“交管12123”預選車牌號,無法在規定時間內到車管所辦理的,預選號牌確認時間延長3個月;學習駕駛證明有效期在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間的,有效期延長3個月;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間,符合機動車使用原號條件,原號碼保留時間延長3個月。

  十四、強化爲企服務方面

  25、加大對企業的聯繫走訪力度,加強對國務院、自治區和我市推進經濟穩增長一攬子政策措施的宣傳,送政策上門、促政策直達;加強企業運行監測和協調服務,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精準幫扶,及時解答和處理影響企業復工復市的現實問題,幫助企業排憂解難,增強發展信心;着力推動解決制約項目開工建設和投資進展緩慢的突出問題,通過狠抓投資促進產業發展,進一步提振社會投資信心。

  26、建立企業法人及個人涉疫訴求盯辦、跟辦、督辦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密切關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和自治區“互聯網+督查”、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網上信訪反映問題,對涉疫困難訴求及時推送辦理。

  十五、加強法律服務保障方面

  27、突出重點地區、重點時段和重點領域,持續深入開展矛盾糾紛大排查,充分發揮黨羣服務中心作用,及時解決消費者權益、勞動用工、商事合同等不同類型矛盾糾紛。

  28、通過電話、網絡等形式,廣泛收集企業法律需求,幫助企業分析法律需求和風險點,對中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造成的合同違約、勞資關係等糾紛,及時提供免費法律諮詢、法律服務指引等服務。依據法律援助法的有關規定,爲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提供免費法律諮詢,對相關訴訟和其他專項法律服務費用給予適當減免。

  29、對涉及參與一線抗疫的醫務人員、公安民警以及疫情防控物資生產、流通及關聯企業的仲裁案件優先辦理,仲裁受理費除享受減免措施外同時免收案件處理費。

  30、積極發揮行政複議職能,加強疫情防控期間行政爭議的預防與化解,制定針對性處理、化解措施,爲全市有序復工復市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29

  根據《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國發〔20__〕52號),《民政部財政部中國殘聯關於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民發〔20__〕67號),《民政部財政部中國殘聯關於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民發〔20xx〕70號)和省民生工程有關要求,爲切實改善和保障殘疾人基本生活,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以殘疾人需求爲導向,堅持惠民便民精準管理,堅持政策銜接動態調整,進一步健全幫扶殘疾人社會福利制度,增進殘疾人福祉,推動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高質量發展。

  二、目標任務

  以加快推進殘疾人共同富裕爲目標,從殘疾人最直接最現實最迫切的需求入手,着力解決殘疾人因殘疾產生的額外生活支出和長期照護支出困難。做到應補盡補,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覆蓋所有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建立起家庭善盡義務、社會積極扶助、政府積極保障的責任共擔格局。

  三、主要內容

  (一)補貼範圍

  1.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範圍。具有安徽省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殘疾等級在四級以上(含四級),納入低保和脫貧人口中的殘疾人。

  2.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範圍。具有安徽省戶籍,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殘疾等級被評定爲一級、二級且需要長期照護的重度殘疾人。

  有條件的地方可合理擴大殘疾人兩項補貼對象範圍,生活補貼覆蓋範圍可向低保邊緣家庭殘疾人及其他困難殘疾人延伸,護理補貼覆蓋範圍可向三、四級智力、精神殘疾人或其他殘疾人延伸。

  (二)補貼標準

  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標準爲一級、二級殘疾人爲每人每月70元,三級、四級殘疾人爲每人每月60元。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爲每人每月65元。

  有條件的地方可根據殘疾人困難程度制定分檔補貼標準,提高補貼精準性。鼓勵各地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適時提高補貼標準。

  (三)資金籌集

  1.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所需資金,省級通過省以上困難羣衆救助補助資金對市、縣(區)予以適當補助,不足部分由市、縣(區)自行承擔。

  2.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所需資金,省級通過省以上困難羣衆救助補助資金對32個脫貧縣(市、區)予以傾斜支持,其他由縣(市、區)自行承擔。

  3.綜合多方面因素,20__年殘疾人兩項補貼省級補助資金按照較上年綜合增長不低於10%予以安排。

  4.各地要嚴格落實補貼發放標準,不得低於新制定的省級基礎標準。鼓勵支持各市、縣(市、區)合理擴大補貼對象範圍、適當提高補貼標準,所增加的補貼資金由市縣財政承擔。市縣財政部門要健全資金撥付機制,加快預算執行進度,做好資金兜底保障,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按月打卡發放。

  (四)政策銜接。各市、縣(市、區)要做好殘疾人兩項補貼與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等政策的具體銜接,除應按照《國務院關於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國發〔20__〕52號)及《民政部 中國殘聯關於貫徹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有關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民發〔20__〕99號)文件要求以外,納入傷殘撫卹對象範圍且已經享受補貼的,不再享受殘疾人兩項補貼。到戶籍地以外接受學歷教育的殘疾學生,應視爲原戶籍家庭成員,原則上向原戶籍地申領補貼。低保對象中的重度殘疾人按月增發30%的低保金,列入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統計範圍。

  (五)動態調整機制。根據《民政部 財政部 中國殘聯關於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意見》(民發〔20xx〕70號)精神,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殘聯將聯合制定安徽省關於進一步完善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動態調整機制。各地要根據實施意見要求,充分評估殘疾人生活困難程度和長期照護需求,建立健全殘疾人兩項補貼動態調整機制,使補貼標準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財政承受能力相適應。各市縣補貼標準調整情況應當及時通過政務公開欄、信息平臺、網絡媒體等方式向社會公示。

  (六)定期複覈

  採取殘疾人主動申報和縣級民政部門、殘聯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建立殘疾人兩項補貼定期複覈和隨機抽查制度,實行殘疾人兩項補貼應補盡補、應退則退動態管理,防止重、漏、錯現象發生。定期複覈和隨機抽查內容包括申請人資格條件是否發生變化、補貼是否及時足額髮放到位等。

  四、申請審覈程序

  (一)自願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由本人或其法定監護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個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委託他人或由所在的村(居)民委員會代爲申請。

  殘疾人申請殘疾人兩項補貼,要如實填寫《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審覈表》、《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審覈表》(以下簡稱《審覈表》),同時提供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殘疾人證及複印件,貧困殘疾人同時提供困難證明及複印件。

  (二)逐級審覈

  1.初審。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依託社會救助、社會服務“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受理申請並對身份、殘疾等級、困難證明等材料進行初審,初審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符合條件的,在《審覈表》上籤署意見,報縣級殘聯審覈。

  2.審覈。縣(市、區)殘聯自收到初審材料後,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對象材料的相關審覈工作,重點對殘疾人證和殘疾等級予以審覈。經審覈符合條件的,在《審覈表》上籤署意見,並填寫《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審覈彙總表》、《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審覈彙總表》報同級民政部門審定。對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通知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並告知原因。

  3.審定。縣級民政部門自收到申報材料後,應在4個工作日內完成審定,並通過與殘聯、低保等信息系統數據覈對。對審定合格的材料,在《申請表》上籤署意見,會同縣級殘聯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對審覈審定不符合條件的,應逐級退回,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原因。

  4.公示。採取長期公示。對審定符合條件的,鄉鎮(街道)應在申請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員會的公示欄和村民小組、社區醒目位置公示7天以上;縣級民政部門應在官方網站進行長期公示。公示應注意保護個人隱私,主要公示申請人姓名、享受補貼類型、補貼金額等,不得公開與殘疾人兩項補貼無關的信息。公示中發現不符合享受補貼條件的,經覈實後,按規定取消補貼資格並追回已發補貼資金。

  (三)補貼發放。殘疾人兩項補貼實行按月打卡發放。對補貼資格審定合格的殘疾人自遞交申請當月計發補貼,由縣(市、區)民政部門、殘聯報同級財政部門申請撥付資金,縣(市、區)級財政部門將資金儘快按月打卡發放至補貼對象在金融機構開設的銀行賬戶,發放時間爲每月25日前。

  (四)跨省通辦。各市縣要根據《關於全面開展殘疾人兩項補貼資格認定申請“跨省通辦”的通知》(皖民務函〔20xx〕103號)的要求,按照規定的工作程序、審覈時限切實履行職責。採取異地代收代辦方式,實行“全程網辦”,統一使用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系統受理殘疾人兩項補貼資格認定“跨省通辦”申請,簡化補貼申請受理環節,實現“馬上辦、就近辦、一地辦”,進一步提升殘疾人獲得感。

  五、保障措施

  (一)明確部門職責。民政部門負責對經殘聯審覈合格的補貼對象彙總花名冊進行審定,並對補貼對象家庭困難等情況進行審覈,做好補貼發放監督管理等工作。殘聯組織嚴格殘疾人證發放管理,嚴把殘疾等級關,做好相關審覈工作。財政部門加強對兩項補貼資金的管理使用,確保專款專用。

  (二)實行動態管理。各市、縣(區)要建立健全動態管理機制,全面運行全國殘疾人兩項補貼信息系統,建立完善兩項補貼對象檔案,做到一人一檔。補貼對象死亡或遷出本省的、困難程度變化不再符合相應條件的,及時停發睏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因醫學治療或康復訓練後殘疾程度減輕達不到重度殘疾標準的,及時停發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確保殘疾人兩項補貼精準實施。

  (三)強化監督問責。建立健全績效考評機制,加大對殘疾人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制度的督促檢查力度,省級將不定期對各地補貼發放情況進行督查。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擠佔、挪用、套取資金等違規行爲的,按規定嚴肅處理。對弄虛作假、工作不負責的,依法依規處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30

  扶貧幫困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堅持以人爲本,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司法行政機關以實際行動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和引導、扶持幫扶對象脫貧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手段。根據《攀枝花市扶貧開發規劃20xx—20xx》的相關要求和市扶貧開發小組辦公室的安排部署,結合司法行政職能,現就我局20xx年度定點扶貧工作制定如下實施:

  一、定點扶貧幫村工作的指導

  定點扶貧幫困工作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和科學發展觀爲指導,以富民惠民、改善民生作風建設爲重點,通過發揮本單位、本部門職能優勢,採取智力的、科技的、經濟的、科學的方法和措施,牢牢把握“奉獻愛心,共建和諧新村”這一主題,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幫助定點幫扶對象解決他們最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

  二、定點扶貧幫村工作的原則

  在定點扶貧幫村工作中,應堅持發揮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的職能作用,本着“有錢出錢,有力出力,無錢出個好主意”的原則,以實際行動,努力落實的富民惠民政策和“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方針,解決定點扶貧對象的實際困難,把扶貧幫困工作落到實處。

  三、定點扶貧工作的對象

  定點幫扶對象:按照市委、市政府扶貧幫困規劃和指示要求,以市扶貧辦下達的具體扶貧點和單位進行扶貧。

  四、定點扶貧工作的主要內容

  根據攀委辦函〔20xx〕14號、攀扶貧辦函〔20xx〕6號文件,結合我局的職能優勢和鹽邊縣漁門鎮十村的實際情況,擬從以下幾方面對幫扶對象進行定點幫扶:

  1、由局帶領局扶貧幫困小組成員,深入扶貧幫困村進行實地調研。主要是摸清基本情況,特別是掌握低保戶、孤寡老人、病、殘人員和失學兒童等情況,瞭解羣衆最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使扶貧幫困工作對症下藥,有的放矢,取得成效。

  2、簽訂幫扶協議。在認真調查研究的基礎上,與幫扶對象充分研究協商,擬定幫扶協議。幫扶協議一旦形成,並經雙方確認簽字後,則按協議條款逐條加以落實。

  3、幫扶工作的重點。一是智力支持。要結合司法行政工作自身實際,加大對幫扶對象智力支持的力度,引導廣大農民羣衆學文化、學科學、學法律。在五·五普法期間,我們要經常對幫扶對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採取一定的方式,結合當前農民羣衆的實際情況,以給他們上法制課、贈送法律書籍和音像製品的方式,教育羣衆學法、用法、守法;以外出務工農民工中取得成功的人士爲典型事例,大力宣傳農村勞動力轉移是當前貧困羣衆擺脫貧困的一條重要途徑;以宣傳學文化、學科學爲重點,引導農民羣衆打破傳統的種養殖模式,學會科學種田、科學養殖,千方百計提高農副產品附加值,實現幫扶對象經濟收入有較大的增長;以運用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的手段,解決好幫扶對象的各類矛盾糾紛,無償爲他們公證、律師及法律援助服務,達到建設和諧、富裕的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目的。二是經濟支持。儘管目前司法行政經費有限,但我們要千方百計克服一切困難,爲幫扶對象着想,積極籌措扶貧資金,盡最大努力給予他們經濟上的支持。本年度我們要在上年度扶貧資金的基礎上有所增加。扶貧資金的來源:採取行政擠一點,協會出一點,職工個人捐一點的辦法。在春節期間,向特困家庭一定的實物支持,鼓勵單位職工捐款、捐贈衣物和其他用品。市局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也可根據扶貧對象的實際情況,一些他們緊急所需的物資。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31

  進一步健全我縣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鞏固拓展脫貧成果,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根據中共河北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印發的《關於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的工作方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任務目標。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新部署新要求,進一步健全我縣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對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加強監測,採取針對性的幫扶措施,穩定消除返貧致貧風險,堅決防止發生規模性返貧。

  (二)基本原則。按照政府主導、實事求是、精準施策、民主公開、全面覆蓋的要求,堅持事前預防與事後幫扶相結合、開發式幫扶與保障性措施相結合、政府主導與社會參與相結合、外部幫扶與羣衆主體相結合的原則,做到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切實防止返貧致貧。

  二、工作內容

  (一)認定監測對象。以家庭爲單位,監測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戶,重點監測其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等。〔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1.監測對象。

  ①脫貧不穩定戶。建檔立卡脫貧戶中,年人均純收入在當地防止返貧監測範圍以內,且存在返貧風險的農戶。

  ②邊緣易致貧戶。一般農戶中,年人均純收入在當地防止返貧監測範圍以內,且存在致貧風險的農戶。

  ③突發嚴重困難戶。年人均純收入超出當地防止返貧監測範圍,但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突發狀況,剛性支出較大超過預警標準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存在返貧致貧風險的農戶。

  重點關注有大病重病和負擔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羣體的家庭。

  2.監測範圍。綜合考慮家庭人均純收入和返貧致貧風險兩方面因素確定監測範圍。

  ①收入方面。參照其履行認定程序前12個月內家庭成員收入的總和計算年人均純收入。以脫貧攻堅期國家扶貧標準的1.5倍(6000元)作爲我縣20__年監測範圍,綜合物價指數變化、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農村低保標準等因素,每年動態調整。

  ②返貧致貧風險方面。主要包括因病、因學、因殘、因自然災害、因意外事故、因產業項目失敗、因務工就業不穩、缺勞動力等,由相關行業部門結合實際逐項研究確定各類風險的預警標準〔具體參照河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等10部門關於做好防貧監測部門篩查預警工作的通知(冀扶辦聯[20__]28號)〕。

  3.監測方式。按照及時發現、快速響應、方便羣衆的要求,細化完善以下三種監測方式,符合條件的履行認定程序。

  ①農戶自主申報。通過向鄉村幹部或村綜合服務站申請、撥打12317諮詢服務電話、脫貧戶使用手機APP等渠道,由農戶個人申報或他人代爲申報。

  ②基層幹部排查。依靠鄉村幹部、駐村幹部、鄉村醫生、網格員等基層力量,進行全覆蓋排查。

  ③部門篩查預警。省市縣逐級健全常態化防止返貧監測部門篩查預警機制,按照“部門篩查、集中交辦、入戶覈查、結果反饋、跟蹤盯辦”的程序,定期篩查預警、反饋鄉村覈實。

  同時,拓展社會監督發現渠道,及時掌握分析網絡平臺、媒體反映、信訪舉報等信息。

  4.認定程序。堅持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對新增監測對象履行以下認定程序。

  ①入戶覈查覈實。根據監測信息開展入戶覈查,覈實家庭收支等基本情況,填寫《農戶排查信息採集表》(附件1)研判返貧致貧風險。擬認定爲監測對象的農戶,應承諾提供的情況真實可靠,並授權依法查詢家庭資產等信息,填寫《承諾授權書》(附件2)。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向農戶及時說明,確保羣衆認可。

  ②村級評議公示。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開展民主評議,形成監測對象初選名單(附件3),在村內公示不少於5天,公示無異議的,上報《關於覈查初審監測對象的報告》(附件4)至鄉鎮人民政府審覈。不具備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條件的,可根據實際採取村“兩委”擴大會議形式,由村“兩委”成員、鄉鎮幹部、駐村工作隊、部分村民代表等參加,確保評議過程和結果公開公正。

  ③鄉鎮覈查初審。鄉鎮政府組織鄉村幹部,根據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逐戶覈查,填寫《監測對象認定覈查表》(附件5),覈查結果由農戶戶主、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鄉鎮幹部三方簽字確認。覈查通過的,鄉鎮政府彙總提出監測對象審覈名單,上報《關於複審監測對象的報告》(附件6)至鄉村振興局審定。

  ④縣級比對審定。縣級鄉村振興部門牽頭,聯合相關行業部門開展信息比對、會商研判,根據需要組織抽樣覈查、重點審查,綜合審定監測對象,書面批覆《監測對象認定縣級審定批覆》(附件7)至有關鄉鎮政府,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中錄入信息。

  排查、篩查發現預警信息或農戶申報之日起,至履行完認定程序,一般不超過一箇月。

  5.不予認定的情形。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一般不予認定:

  ①家庭成員中有在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且工資收入持續穩定的;

  ②家庭成員中有作爲企業法人在工商部門註冊企業、有年審記錄、經營收入持續穩定的;

  ③家庭成員有高價商品房、門市房等(不含因災重建、易地搬遷和拆遷建房)的;

  ④家庭成員有高價載客汽車、工程機械、大型農機具等的;

  ⑤家庭成員有大額存款(防貧監測範圍的3倍或以上)或基金、股票、投資型保險等有價證券的;

  ⑥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收入水平較高,明顯具備抵禦風險能力,能保障其基本生活的。

  上述情形中有特殊情況的,由村民代表會議組織評議,履行認定程序。

  6.監測管理。縣鄉村逐級建立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臺賬,逐戶監測收入支出狀況、“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狀況等,定期採集基礎信息,及時落實幫扶措施,實行動態管理。對監測對象落實幫扶和聯繫服務管理,明確固定的監測聯繫人(一般以縣鄉幹部爲主)。

  (二)落實幫扶政策。逐戶分析返貧致貧風險和勞動能力情況,通過部門協調會商,對症下藥、精準施策確定幫扶措施。嚴格落實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有關規定,使用各種行業政策、各級財政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等開展針對性幫扶,確保監測幫扶到位。就業補貼、教育資助、危房改造等各類行業幫扶措施和低保、醫保、養老保險等保障措施,通過原資金渠道解決。對風險單一的實施有針對性的單項措施,對存在多種風險的因戶施策落實綜合性幫扶措施。

  1.產業幫扶。脫貧地區特色產業、科技服務、新型經營主體帶動等項目,優先向監測對象傾斜。對具備發展產業條件和有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安排產業發展、生產經營技能培訓等,帶動參與生產經營,拓寬增收渠道。對因自然災害、市場因素等出現返貧致貧風險的監測對象,加大農資供應力度,組織開展農產品產銷對接,解決生產發展和農產品積壓等難題。〔責任單位:縣農業農村局、縣工信局(科技局)、縣鄉村振興局、縣發改局(商務局)、縣財政局等,各鄉(鎮)黨委政府〕

  2.就業幫扶。穩崗就業。強化勞務輸出和就地就近就業,對有組織輸出務工的監測對象按規定落實一次性求職補貼,對吸納當地監測對象穩定就業的企業、合作社、就業幫扶車間、“微工廠”等各類用人單位按規定落實社會保險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等政策。推廣以工代賑等形式,引導監測對象參與鄉村項目建設,提高就業收入。對失業監測對象優先提供轉崗服務,幫助儘快在當地實現再就業。技能提升。加大監測對象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在培訓期間按規定給予生活費補貼。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吸納監測對象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可從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中列支職業培訓補貼,實施期限延至20__年12月。監測對象家庭子女接受職業教育的,納入“雨露計劃”幫扶範圍,規範助學補助發放,做到“應補盡補”。擴大技工院校招生和職業培訓規模,支持監測對象就讀技工院校,按規定享受國家免學費和獎助學金政策。公益崗位。保持鄉村公益性崗位規模總體穩定,加大各類崗位統籌使用力度,優先安置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特別是其中的弱勞力、半勞力,動態調整安置對象條件。使用相關專項資金、脫貧攻堅期內形成的各類資產收益等,對其安排公益崗位補助。按照“因事設崗、因崗定薪、按勞補貼”的原則和“以崗定責、以責選人”的要求,新增公益崗位優先安排具備條件的監測對象。〔責任單位: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縣財政局、縣鄉村振興局等,各鄉(鎮)黨委政府〕

  3.金融幫扶。對符合條件的監測對象,落實小額信貸和貼息政策。對信用良好、有貸款資金需求、有就業創業潛質和一定還款能力的監測對象,鼓勵其申請創業擔保貸款政策支持。〔責任單位:縣金融發展服務心、河北銀保監局平山監管組、人行平山縣支行、縣財政局、縣鄉村振興局等,各鄉(鎮)黨委政府〕

  4.健康幫扶。落實監測對象縣域內住院先診療後付費、大病專項救治、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等健康幫扶措施。將監測對象動態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範圍,符合條件的過渡期內按規定享受居民醫保資助參保政策。〔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縣醫療保障局、縣鄉村振興局、縣民政局、縣殘聯,各鄉(鎮)黨委政府〕

  5.教育幫扶。將監測對象家庭適齡子女納入控輟保學重點監測範圍,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對存在因學返貧致貧風險的監測對象家庭學生,按規定落實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和學前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各階段幫扶資助政策。〔責任單位:縣教育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6.住房安全保障。健全保障農村住房安全工作機制,對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等出現住房安全問題的監測對象,通過危房改造等多種途徑解決農村住房安全問題,確保住房安全。〔責任單位: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7.飲水安全保障。健全飲水設施運行管護長效機制,鞏固維護好已建農村供水工程成果,及時解決季節性缺水和飲水出現安全問題,確保飲水安全。〔責任單位:縣水利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8.扶貧項目資產幫扶。脫貧攻堅期內形成的各類扶貧項目資產及其收益,在確保當地建檔立卡戶穩定脫貧的基礎上,通過設置一定條件,採取分紅收益再分配、購買公益崗位、發展小型公益事業、開展小微獎補等措施,優先扶持監測對象,切實激發內生動力。嚴禁採用簡單發錢發物、一分了之的做法進行收益分配。〔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農業農村局、縣畜牧水產服務中心、縣供銷社、縣新能源服務中心,各鄉(鎮)黨委政府〕

  9.兜底保障和社會救助。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救助供養或臨時救助條件的監測對象,簡化認定程序,及時納入救助範圍。按規定落實“單人保”“剛性支出扣除”“漸退期”等政策。對按規定落實各項幫扶政策措施後基本生活依然困難、且無法通過產業就業幫扶消除風險的監測對象,由各級社會救助基金開展救助。〔責任單位:縣民政局、縣財政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10.社會幫扶。繼續發揮對口支援、中央單位定點幫扶、“百企幫百村”等作用,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對監測對象開展幫扶。引導社會組織將人才、項目、資金資源向監測對象傾斜,動員組織各類社工機構、志願服務團隊、社會愛心人士開展防止返貧志願服務。規範各類防貧專項基金、保險監督管理,發揮商業保險作用。〔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縣工商聯、縣委宣傳部、團縣委、河北銀保監局平山監管組等,各鄉(鎮)黨委政府〕

  11.扶志扶智。推進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深化文明村鎮、文明家庭(星級文明戶)等創建,廣泛開展“聽黨話、感黨恩、跟黨走”宣講活動,弘揚自尊、自愛、自強精神。引導監測對象參與生產就業勞動,對自強不息、穩定增收致富的監測對象,給予物質獎勵和精神激勵。持續推進農村移風易俗,健全“兩會一約”,推廣“道德銀行”、文明積分制等做法,加大高價彩禮、人情攀比、厚葬薄養、鋪張浪費、封建迷信等不良風氣治理。〔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鄉村振興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三)標註風險消除。對收入持續穩定、“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持續鞏固、返貧致貧風險已經穩定消除的,標註“風險消除”。〔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1.風險消除標準。基本生活穩定保障、返貧致貧風險穩定消除,或返貧致貧風險自然消失的,可按程序標註風險消除。具體標準以下列4項指標全部達標爲準:

  ①根據返貧致貧風險落實針對性幫扶措施;

  ②“兩不愁三保障”及飲水安全持續鞏固,即不愁喫不愁穿、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義務教育階段無輟學學生、實現住房安全和飲水安全;

  ③收入持續穩定,家庭人均純收入穩定超出當地當年度收入監測範圍;

  ④大額剛性支出問題穩定解決。

  對無勞動能力的監測對象,落實社會保障措施後持續跟蹤監測,暫不標註“風險消除”,確保監測幫扶成效穩定後再按程序標註。

  2.風險消除程序。遵循“怎麼進怎麼出”的原則,對達到風險消除標準的農戶,按以下程序標註風險消除。

  ①入戶覈查覈實。根據幫扶情況開展入戶覈查,填寫監測對象風險消除入戶覈查表(附件8),研判返貧致貧風險消除指標達標情況。

  ②村級評議公示。根據入戶覈查結果,村民代表會議(或村“兩委”擴大會議,與監測對象認定程序要求一致)評議提出風險消除初選名單(附件9),在村內公示不少於5天,公示無異議的’,上報《關於審覈監測對象風險消除的報告》(附件10)至鄉鎮人民政府審覈。

  ③鄉鎮驗收審覈。鄉鎮政府組織鄉村幹部對各村上報的風險消除戶逐戶驗收,填寫《監測對象風險消除鄉鎮驗收表》(附件11),驗收結果由監測對象戶主、村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鄉鎮幹部、監測聯繫人四方簽字確認。驗收通過的,由鄉鎮政府彙總提出監測對象風險消除驗收名單,上報《關於複審監測對象風險消除的報告》(附件12)至縣鄉村振興局審定。

  ④縣級審定標註。縣級鄉村振興部門牽頭,協調相關行業部門會商研判,根據需要組織抽樣覈查、重點審查,對照標準綜合審定監測對象風險消除,書面批覆《監測對象風險灘消除縣級審定批覆》(附件13)至有關鄉鎮政府,組織在全國防返貧監測信息系統標註。其中,對特困、低保和存在多種風險的監測對象進行重點審查。

  3.風險消除後續管理。標註“風險消除”的監測對象,不再進行監測,不再專門針對風險實施防止返貧幫扶,其中脫貧戶後續幫扶按有關政策實施。已落實的小額信貸貼息、公益崗位安置、醫療救助、教育幫扶等幫扶措施,按行業政策要求和實際工作週期及時調整。

  (四)防止規模性返貧。實時監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生物災害、火災,以及疫情等各類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帶來的影響,全力防範大宗農副產品價格持續大幅下跌、農村勞動力失業明顯增多、鄉村產業項目失敗、大中型易地扶貧搬遷集中安置區搬遷人口就業和社區融入等方面的風險隱患。定期開展規模性返貧風險排查,發現解決因工作、責任、政策落實不到位造成的返貧致貧風險問題,制定防範措施,落實幫扶舉措,堅決守住不發生規模性返貧的底線。〔責任單位:縣鄉村振興局、縣應急管理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水利局、縣衛生健康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等,各鄉(鎮)黨委政府〕

  三、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防止返貧是鞏固拓展脫貧成果的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是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重要制度保障。把防止返貧、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擺在突出位置,嚴格落實“四個不摘”要求,層層壓實各級各部門工作責任。縣鄉黨委政府承擔主體責任,建立多部門共同參與的預警監測機制、協調會商機制、信息比對機制。縣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牽頭抓總,鄉村振興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二)壓實部門責任。進一步強化行業數據信息共享共用,共同開展部門篩查預警和監測幫扶。各級黨委宣傳部門和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民政、財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住房和城鄉建設、水利、農業農村、商務、衛生健康、應急管理、地方金融監管、鄉村振興、醫療保障、殘聯、人民銀行、銀保監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做好篩查預警、信息比對、動態監測、落實幫扶等工作,每季度開展一次集中研判規模性返貧風險隱患聯席會議,研究制定應對措施。

  (三)強化政策支持。對帶動監測對象發展生產的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致富帶頭人,以及主動參與防止返貧監測幫扶的企業、個人及其他組織,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稅收減免、信貸支持、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等政策。

  (四)嚴格考覈評估。將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工作成效納入鄉村振興戰略實績考覈和鞏固脫貧成果後評估,強化考覈評估結果運用。對因責任、政策、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規模性返貧的,嚴肅追究問責。

  我縣防止返貧監測和幫扶工作相關政策要求與本方案不一致的,統一以本方案爲準。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32

  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和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意見》(皖政辦〔20__〕1號)、《民政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公安部 財政部等12部委關於進一步加強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工作的意見》(民發〔20__〕62號)、《民政部 公安部 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做好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民發〔20__〕125號)和省民生工程有關要求,爲進一步規範我省城鄉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維護其合法權益,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的原則,對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採取政府補助的方式增強兒童家庭養育能力,基本實現“應保盡保、動態管理”,促進兒童全面健康成長。

  二、保障對象

  (一)孤兒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養的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包括:機構集中養育(含家庭寄養)、社會散居孤兒(含親屬撫養、獨立生活等)。年滿18週歲,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全日製普通高校就讀、正在服義務兵役的孤兒可繼續享受孤兒基本生活保障。

  (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均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情形之一的兒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失蹤或失聯,另一方符合重殘、重病、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聯、被撤銷監護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患有精神性疾病及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家庭中,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人;未滿18週歲的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未成年人。年滿18週歲,但仍在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高等職業學校、全日製普通高校就讀、正在服義務兵役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可繼續參照孤兒基本生活保障。

  重殘是指二級以上(含二級)重度殘疾或四級以上(含四級)精神、智力殘疾;失蹤是指失蹤兩年以上,人民法院宣告失蹤;失聯是指失去聯繫且未履行監護撫養責任6個月以上;服刑在押、強制隔離戒毒或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期限在6個月以上;死亡是指自然死亡或人民法院宣告死亡。被撤銷監護資格的情形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撤銷監護人資格;被遣送(驅逐)出境的情形是指外籍人員與內地居民生育子女後被依法遣送(驅逐)出境且未履行撫養義務。

  三、保障標準

  社會散居孤兒每人每月基本生活費標準不低於1100元,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孤兒每人每月不低於1500元,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參照上述孤兒保障標準執行,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區)適當提高供養標準。

  各市、縣(區)應努力拓寬資金渠道,採取多種方式落實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經費,建立自然增長機制。對於已納入孤兒基本生活保障範圍的,不再適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政策。開展委託監護或者家庭寄養的勞務補貼標準,由市、縣級民政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制定,所需經費由市、縣級財政另行安排。勞務補貼不得從基本生活費中列支。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不計入家庭收入,不影響其家庭成員繼續享受城鄉低保等社會救助政策。

  四、辦理程序

  (一)社會散居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申請基本生活費,履行以下程序:

  1.申請。由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或其監護人向兒童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申請時應提供:

  (1)屬於父母死亡的,提供公安機關或醫療機構出具死亡證明或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書;屬於父母患精神性疾病,提供國家醫療衛生機構開具的醫學鑑定材料;屬於父母正在服刑、被強制戒毒、二級以上重度殘疾或三級四級精神、智力殘疾的,提供法院、公安、司法部門相關法律文書以及殘聯部門核發的殘疾人證複印件;屬於父母患重病而導致無能力撫養未成年人的,提供列入病種目錄的重特大疾病救助報銷憑證,或提供地級市(含市級)以上公辦衛生醫療機構診斷病歷書或檢查報告(公章);屬於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在6個月以上,提供法院或公安機關的法律文書;屬於失聯且未履行監護撫養責任6個月以上,提供公安機關登記受理書面意見(或報案記錄),或出具《兒童失聯父母查找情況回執單》,對因不具備查詢條件導致公安部門難以接警處置查找的,可採取“個人承諾+鄰里證明(3人以上)+村(居)證實+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查驗(審覈)+縣級民政部門確認”方式,提供《安徽省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及兒童父母失聯認定表》;屬於被撤銷監護資格的,提供人民法院判決書;屬於被遣送(驅逐)出境的,提供公安部門法律文書;屬於父母失蹤兩年以上,查找聯繫不到父母信息的,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兒童父母失蹤的法律文書,或向公安機關的報案記錄;屬於父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供由戶籍所在地級市人社部門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出具的鑑定材料(工傷傷殘等級達四級以上,非因工傷殘或因病喪失勞動能力程度爲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2)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身份證、戶口簿;

  (3)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

  (4)申請人填寫的《安徽省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及兒童父母失聯認定表》。

  2.查驗(審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收到申報材料後,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情況進行覈實。對符合條件的,在《安徽省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及兒童父母失聯認定表》上籤署意見,負責人簽字並蓋單位章,連同相關材料複印件一併報縣級民政部門審批;對審覈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其原因。

  3.確認(審批)。縣級民政部門接到申報材料後,應及時開展入戶走訪和調查覈實,要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對象材料的確認(審批)工作。符合條件的,在《安徽省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及兒童父母失聯認定表》上籤署意見,民政部門負責人簽字蓋章,自提出申請之月起,發放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對不符合條件的,要書面通知申請人,並告知其原因。對仍無法認定的其他複雜情形,可採取“一事一議”的方式,由村(居)民委員會提出方案,經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查驗後報縣級兒童保護相關協調機制研究確認。

  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發生變化的,應按照以上程序重新辦理有關手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民政部門應採取實地走訪、入戶調查等方式覈實瞭解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有關情況。爲保護孤兒的隱私,應避免以公示、評議等方式覈實瞭解情況。

  (二)社會(兒童)福利機構集中養育的孤兒申請基本生活費,由福利機構負責彙總孤兒信息及相關材料,直接向主管民政部門提出申請,由主管民政部門審批。

  (三)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兒童申請基本生活費,由其監護人持國家醫療衛生機構開具的醫學鑑定材料,直接向感染兒童戶籍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提出申請,並由縣級民政部門覈定審批。爲保護感染兒童的隱私,不得以公示等形式覈實瞭解情況。

  五、資金髮放

  (一)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發放實行“動態管理、應保盡保”,按月發放。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級民政部門要採取多種形式,深入調查瞭解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使用和保障等情況。及時按照程序和規定辦理增發或停發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的手續。

  (二)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和發放情況由市、縣(市、區)民政部門或委託區域和非區域兒童福利機構負責彙總整理。有條件的地級市,可委託市級區域兒童福利機構負責本市轄區(含各類開發區、實驗區)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情況的’彙總整理。彙總整理後,由民政部門於每月25日前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支付申請。

  福利機構集中養育孤兒,由福利機構負責彙總孤兒信息、相關材料和《安徽省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及兒童父母失聯認定表》,經主管民政部門審覈同意後,於每月25日前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支付申請。

  (三)各市、縣(區)財政部門對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實行“專賬覈算”,根據同級民政部門提出的支付申請,將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直接撥付到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或其監護人)個人賬戶或福利機構集體賬戶。

  由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父、母所在單位或村(居)委會擔任監護人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撥付到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本人賬戶。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在戶籍地以外的地方就學、服役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由原戶籍地財政部門直接撥付到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本人賬戶。

  六、資金保障

  市、縣級民政、財政部門要根據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數量、養育標準和近年內支出變化規律,科學合理測算當地年度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資金總額,統籌列入年度預算。預算總額扣除上級財政補助金額後的差額部分,由市、縣通過財政撥款足額安排落實。推進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與社會救助資金統籌使用,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優化財政支出結構,提升資金使用效益。各級財政、民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使用管理情況檢查,提高財政資金績效,防止發生擠佔、挪用、冒領、套取等違法違規現象,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爲的,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七、監督管理

  (一)發放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前,縣級民政部門與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要簽訂相關協議,對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領取、使用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及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養育狀況要提出具體要求;明確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的監護義務和責任。

  (二)地級市民政部門應定期或根據季節情況及時對管轄區的區域和非區域兒童福利機構、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寄養家庭進行監督和巡查工作;縣級民政部門要適時對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和區域、非區域兒童福利機構的兒童(含家庭寄養兒童)監(看)護、養育、心理和家庭環境等情況深入開展入戶走訪評估等工作,或委託第三方社會服務機構進行走訪評估或開展績效評價工作,督促監(看)護人切實履行監護與養育責任;對已經納入保障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村(居)兒童主任要採取多種方式及時掌握兒童及其家庭情況變化,每月上門探訪或電話溝通不少於1次。各級民政部門要按照《安徽省兒童福利機構工作規程》要求,對社會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以及家庭寄養兒童養育情況進行走訪評估,並做好記錄歸檔。

  (三)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檔案實行“分級管理、一人一檔”原則。依託“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建立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礎信息數據庫;市、縣級民政部門應依託“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和《安徽省孤兒檔案管理辦法》同時爲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建立紙質和電子檔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爲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建立紙質或電子檔案。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檔案尤其是姓名、照片、地址、家庭信息等隱私信息不得向社會公開,不得用於宣傳或其他商業用途。各級區域、非區域兒童福利機構負責本級基礎信息數據庫的日常管理。

  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紙質檔案主要包括:(1)《安徽省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申請及兒童父母失聯認定表》、《兒童失聯父母查找情況回執單》;(2)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相關材料複印件;(3)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養育狀況(含監(看)護、健康、學習、家庭以及周圍環境等情況);(4)社會散居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的走訪記錄以及相關評估等材料;(5)縣級民政部門與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人簽訂的相關協議。福利機構內孤兒紙質和電子檔案應按照民政部《兒童福利機構管理辦法》《安徽省孤兒檔案管理辦法》《安徽省兒童福利機構工作規程》等規定執行。沒有設立兒童福利機構的民政部門應參照《安徽省孤兒檔案管理辦法》做好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檔案管理工作。

  (四)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死亡、被依法收養或年滿18週歲的,自次月起,停發基本生活費。服刑、被強制戒毒和被執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人員子女,自服刑、被強制戒毒人員解除刑期、解除強制和限制人身自由的,經評估後,具有養育能力的,自次月起,停發基本生活費。父母被宣告失蹤、死亡或失聯,但又查找到下落的,經評估後,具有養育能力的,自查找到下落次月起,停發基本生活費。監護權被依法恢復資格的,自次月停發。父母重病的,未提供重特大病救助報銷憑證或未提供地級市衛生醫療機構診斷病歷(檢查報告)的,自次月起,停發基本生活費。

  (五)地級市民政部門要督促和指導縣級民政部門做好信息錄入和更新,對納入保障範圍的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要按照“認定一箇,錄入一箇”的原則,實施保障的當月將其個人及家庭信息錄入“全國兒童福利信息系統”;對情形發生變化終止保障的,應當及時從系統進行“減員”處理。

  (六)因年齡等原因被取消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基本生活費的,民政部門須提前三個月告知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或其監護人。取消發放時,有條件的地方可視情發給孤兒一定的一次性生活補貼。

  (七)加強信用評價和失信行爲聯合懲戒建設,將存在惡意棄養情形或者採取虛報、隱瞞、僞造等手段騙取保障資金、物資或服務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失信行爲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八、附則

  本方案由省民政廳、省財政廳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解釋。

  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關規定與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爲準。

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工作方案 篇33

  爲創新扶貧機制,瞄準扶貧對象,整合相關資源,實施精準扶貧,根據中央、省、市精準扶貧工作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落實精準扶貧重要思想,堅持“真扶貧、扶真貧,精準扶、扶精準,重點扶、扶重點,整體扶、扶整體,長遠扶、扶長遠”的工作方針,圍繞脫貧目標,創新扶貧機制,轉變扶貧方式,突出精準發力,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加快貧困地區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步伐。

  二、工作目標

  20xx年,全區統籌各級扶貧開發總投入達100萬元 ,幫助600名扶貧對象脫貧致富,減貧率達16.5%以上;20xx年末,貧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5500元以上,比上年增加800元,增長率達16%;完成22戶農村貧困戶的危房改造。

  三、 工作要求

  (一)精準扶貧到人。瞄準家庭主要勞動力在60歲以下、有勞動能力和較強脫貧願望、處於扶貧標準線下、錄入20xx年農村貧困戶建檔立卡的農村家庭居民,開展精準幫扶。20xx年,在進一步摸清底子(20xx年全區扶貧規模數3371人)的基礎上,強化問題導向,精準扶貧到人,對1000名以上扶貧對象給予幫扶。

  (二)精準扶貧到戶。20xx年對400戶以上扶貧戶實施精準扶貧。對建檔立卡的貧困戶逐戶瞭解情況,分析致貧原因,仔細甄別,因戶制宜,分類指導,精準施策,做到“一人一本臺賬、一箇脫貧計劃、一箇幫扶項目、一套幫扶措施、一名幫扶責任人”。對有生產能力、有發展意願的扶貧戶,集中力量幫助他們在住上安全房、喝上衛生水的同時,實現學有所教、業有所就、病有所醫。

  (三)精準扶貧到村。全區新一輪貧困村共2個,從20xx年起,對2個貧困村整村推進精準扶貧。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突出“水、電、路、房、產業、文、教、衛、遊、信息”等十項重點工作。在產業發展上,宜農則農、宜牧則牧、宜林則林,宜二、三產業則發展二、三產業。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上,能向貧困地區傾斜的要傾斜到位,確保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向貧困人口全覆蓋。在教育發展上,加大貧困學生資助力度,安排專項資金,資助特困戶子女義務教育、“兩後生”培訓、大學畢業。在環境整治上,打造整潔、美麗、宜居鄉村。從20xx年起,對2個貧困村,由省市區鄉四級聯動,分別派出扶貧工作隊,開展駐村幫扶全覆蓋。20xx年,實現每個貧困村扶貧項目整合投入20萬元以上。

  (四)精準扶貧管理。全面提高扶貧科學化管理水平。一是建立精準扶貧動態管理。各有關部門特別是扶貧開發工作部門,全方位、全過程監測扶貧對象、監管扶貧項目,建立健全扶貧信息網絡和扶貧對象有進有出的動態管理機制。二是規範扶貧資金管理。各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70%以上用於貧困村、貧困戶。財政扶貧資金實行區級財政報賬。統籌整合的相關涉農資金、行業部門資金,管理渠道不變。三是抓好扶貧項目管理。針對不同致貧原因,在徵求貧困村和貧困戶發展意願的基礎上,制定扶貧項目規劃和分年項目實施計劃,明確項目責任人,精準實施扶貧項目。四是加強扶貧工作隊管理。建立科學合理,目標明確,責任到部門、到幫扶人的駐村幫扶工作機制。市直扶貧工作隊由市委組織部和市扶貧辦共同管理、考覈,區扶貧工作隊由區委組織部、區農辦(扶貧辦)進行管理。對扶貧業績突出的幫扶幹部予以表彰或在選拔任用時優先考慮。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對精準扶貧的領導。各鄉鎮和區直部門要高度重視扶貧工作,堅持扶貧開發工作“一把手”負責制,切實加強對精準扶貧工作的領導。把扶貧開發工作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結合,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擺在突出位置。主要負責人要樹立“抓扶貧開發就是抓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的意識,建立健全扶貧開發責任制,制定扶貧規劃,採取過硬措施,幫扶到村到戶到人。各級領導幹部要強化精準扶貧理念,切忌“空喊口號”。各單位要立足本職,轉變作風,協調配合,形成精準扶貧強大合力。

  (二)加大對精準扶貧的投入。按照“統一規劃、集中使用、性質不變、渠道不亂、確保效益”的原則,整合各單位、各行業資金100萬元,集中力量解決突出問題,啓動貧困戶危房改造工程。其中省級扶貧村每個10萬元計20萬元,其他24個區級領導聯繫扶貧點每個2萬元計48萬元;各鄉鎮要將專項扶貧資金納入財政預算。區直包村單位每年從節約的“三公”經費中給予聯繫扶貧點對口幫扶。積極爭取小額信貸扶貧試點,增加產業扶貧的信貸投入。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精準扶貧,鼓勵社會各界與貧困村、貧困戶、貧困人口開展“手拉手”、“一對一”結對幫扶。

  (三)開展駐村幫扶全覆蓋。按照“領導聯村、單位包村、幹部駐村”的要求,從區直單位派出 2個工作隊,鄉鎮派出2個工作隊,對2個貧困村開展幹部駐村幫扶。其中4名區級領導聯點幫扶 2個貧困村,區直扶貧工作隊由區委組織部從區直單位抽調中青年幹部或後備幹部組成,隊長由副科實職幹部或優秀後備幹部擔任,兼任村黨組織第一書記。聯點的區級領導、區直包村單位主要負責人每年到幫扶貧困村現場調研2次以上。駐村扶貧工作隊三年一輪,三年內未脫貧的,原工作隊繼續幫扶。駐村扶貧工作隊重點是圍繞強調的扶貧“三件實事”來做,圍繞中辦發〔20xx〕25號文件的“十項重點工作”來抓,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做好扶貧各項工作。

  (四)加強貧困村基層組織建設。要加強貧困村基層組織建設,選優配強村級班子,特別是村黨支部書記,健全黨員幹部聯繫和服務羣衆制度,對“一對一”幫助貧困戶發展生產。着力引導扶貧對象樹立“脫貧不等不靠,致富敢闖敢冒”意識,自力更生,增收致富。

  (五)加強精準扶貧工作考覈。20xx年起,將精準扶貧工作納入全區目標管理績效考覈內容,嚴格考覈問責。主要考覈各級黨委、政府扶貧目標任務完成、扶貧預算投入、駐村幫扶工作情況以及各行業各部門的扶貧職責落實情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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