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精選17篇)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

  爲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全鎮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既滿足廣大人民羣衆節日歡慶燃放煙花爆竹的需求,又維護羣衆的正當權益,根據《關於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爲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羣死羣傷等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居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確保春節期間全鎮社會安全穩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目標

  全面抓好《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協同管理、羣衆積極參與”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我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職責分工

  (一)鎮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成立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鎮燃放領導小組),由鎮政府鎮長任組長,鎮人武部部長任副組長,鎮黨政辦、應急辦、平安辦、行政綜合執法辦、農服中心、規建辦、社事辦、經發辦、財政辦、文服中心、社保所、衛生院、石灘派出所等部門和單位爲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鎮燃放辦”),由鎮應急辦主任任辦公室主任,從鎮應急辦、平安辦、行政綜合執法辦、規建辦、石灘派出所、社事辦、農服中心、文服中心、經發辦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

  鎮燃放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全鎮和各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鎮燃放辦職責:制訂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加強煙花爆竹各環節安全監管;組織、協調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開展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爲;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範措施;落實鎮政府和鎮燃放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鎮級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爲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居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石灘派出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爲;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爲;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行爲。

  鎮應急辦:負責煙花爆竹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本區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站、危險化學品經營、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做好全鎮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工作;督促經營單位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制訂全鎮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平安辦:要將禁限放煙花爆竹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範疇,會同物業服務企業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鎮財政辦:負責落實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經費。

  鎮經發辦:負責配合區級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監督檢查,協助區市場監管所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爲;配合區質監部門開展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組織指導商場、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

  鎮規建辦:負責對全鎮建築工地務工人員開展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

  鎮文服中心:負責制訂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鎮社事辦: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中小學、幼兒園、敬老院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衛生院:負責制訂全鎮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鎮農服中心:負責制訂全鎮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加之春節將至,學生放假,大量外出人員返鄉過節,傳統祭祖、上墳、鬧元宵等活動頻繁,入山遊玩、外來走親戚以及大量燃放煙花爆竹、點孔明燈,森林火災隱患十分突出,應加強防火宣傳,確保全鎮森林資源安全。

  中小學、幼兒園、敬老院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12月31日前)。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

  (二)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按照《條例》有關規定,於20xx年1月3日啓動全鎮宣傳發動工作,重點做到“廣播有聲音、網絡有陣地、街上有公告、社區有專欄、小區有標語”,確保宣傳發動全覆蓋、無死角。指導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集中宣傳提示,教育引導企業員工和留守人員遵紀守法;在各道路路口張貼宣傳海報、設置禁燃禁放提示標語;春節期間,在公交車及相關站廳內張貼並向返鄉旅客廣播煙花爆竹禁售禁放規定。要將煙花爆竹安全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範疇,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宣傳橫幅,進樓宇、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20xx年1月15日爲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鎮應急辦牽頭,各村(居)組織人員參與集中統一宣傳活動。發動社會單位簽訂“嚴守禁放新規”承諾書,確保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處(20xx年1月16日至20xx年2月5日)。鎮燃管辦將牽頭組織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全面清查關閉禁放區域內未經許可的經營點、儲存點,嚴查嚴打非法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爲。

  (四)全面管控(20xx年1月15日—20xx年2月5日)。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轄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安全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管控、燃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禁放區、禁放點嚴格管控和燃放區重要時段重點看護等工作措施,確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工作總結(20xx年2月5日—20xx年2月10日)。圍繞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各村(居)、鎮屬各部門要認真總結,推廣經驗做法,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長效機制。

  四、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嚴格執法。從即日起至2月中旬,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市政設施、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及周邊等重點部位和區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強化源頭管控,督促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落實經營、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監管措施。要組織相關執法人員圍繞有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閒置廠房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要主動覈查,依法嚴肅查處。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20xx年1月15日爲“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取得實效。

  (三)依法劃定禁放、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xx年1月5日前,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轄區禁放、限放區域,並向社會公佈;車站、危化品等安全保護區,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域及化糞池等重點部位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範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嚴格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居民燃放安全。今年全鎮煙花爆竹產品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包括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旋轉類、玩具類(煙霧型、摩擦型除外)、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和“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火箭、旋轉煙花產品除外)、組合煙花類6類。允許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貼有普通煙花爆竹包裝標識條形碼及重慶市應急管理局、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統一印製的監封標誌。未取得公安機關《焰火燃放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得燃放禮花彈、架子煙花、小禮花、吐珠煙花產品和單發藥量大於25克、內徑大於30毫米的.內筒型組合煙花等專業燃放類產品,以及擦炮、摔炮、藥粒型吐珠產品。

  鎮應急辦、石灘派出所要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銷售網點,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生產廠家直接進貨銷售或燃放。鎮燃放辦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

  (五)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徹底整治和消除安全隱患。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嚴格排查煙花爆竹燃放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本轄區域內的加油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和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等重大危險源,有效清除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防盜窗護欄、建築工地、外牆裝飾防護網、農村房前屋後等部位的可燃物,認真清理轄區地下管線、檢查井、下水道等設施特別是化糞池,組織檢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及其周邊環境安全設施到位情況。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消除安全隱患。

  (六)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組織機關幹部、社區志願者和村(居)委會等各方力量,開展巡邏監控,做到每條道路、每棟樓房都有人看守;在節假日期間由值班人員負責落實此項工作,社區每個煙花爆竹銷售點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銷售點及周邊燃放煙花爆竹。20xx年1月20日—2月5日,要組織安全督導組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特別是要落實居民區化糞池的巡查和守護力量。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社區和企事業單位進行自備消防力量滅火演練。鎮衛生院要指導督促各衛生室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救治。石灘派出所要加強巡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爲。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全鎮煙花爆竹管理面臨的嚴峻形勢,精心組織,強化監管,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訂一箇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箇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凡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要加強與鎮燃放辦的工作聯繫,及時報告重大事項,落實專人彙總、報送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災、人員傷亡等情況。各村(居)、鎮屬各部門、有關單位將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分別於20xx年1月10日和2月5日前報送鎮燃放辦。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2

  爲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嚴厲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爲,嚴防各類事故和惡性的事件發生,根據有關安全生產系列會議精神要求,決定即日起至煙花爆竹旺季結束,在街道範圍內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大排查大整治專項行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屬地爲主、齊抓共管”的原則,充分發揮街道安委會成員職能作用,積極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加強監管執法,嚴厲查處打擊違法違規銷售煙花爆竹行爲,維護市場經營秩序,確保街道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穩定。

  二、立即組織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專項行動

  煙花爆竹的銷售實行許可制度,是需經應急管理部門審批,才能開展的經營活動,汶上街道轄區內未設置合法常年和臨時經營的零售店,凡是銷售經營煙花爆竹的店鋪都是非法銷售,各社區、各服務區、各相關部門對轄區內可能藏匿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進行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閒置房屋、出租房、偏僻院落、偏僻地區的養殖場、行政區域交界地帶、關閉退出後的生產企業工(庫)房等可疑場所,強化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問題突出和有生產傳統地區的排查,做到排查一片、放心一片,全面覆蓋、不留死角。對排查發現的非法行爲,要堅決依法打擊取締,並追蹤溯源,強化源頭管控,徹底查清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等非法生產原材料的來源,深入追查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成品的來源渠道。對組織、參與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的人員和單位,要按照《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__〕116 號),及時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將處理處罰結果廣泛公開報道,最大限度發揮其警示震懾作用。

  三、組織領導

  爲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實效,辦事處成立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負責總體統籌協調全街道煙花爆竹“打非治違”行動。

  四、責任部門及其職責

  1.各社區、服務區、各村居:全面負責本轄區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的組織實施,承擔本轄區內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的主體責任,確定工作目標。及時上報本轄區內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情況及存在的問題。

  2.城關第二派出所:負責全街道經營、使用爆炸物品和焰火燃放活動的監管,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類違法違規運輸行爲;依法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清查收繳違規燃放、非法運輸、銷售的煙花爆竹;尤其是城郊結合部、閒置院落等偏僻區域進行重點清查,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應急辦:依法查處未經許可、經營煙花爆竹違法行爲。

  4.市場監督管理所:依據職責配合清理取締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網點工作;

  6.執法中隊、環保站:對道路兩側門店、飯店、賓館、酒店,建築施工單位、在建工地、物業公司、商貿市場、婚姻登記處、婚慶公司、殯葬服務、汽車運營銷售門店等重點單位,每天開展巡查,及時發現、勸阻、制止違法燃放行爲。

  7.宣傳辦:負責做好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宣傳、教育工作,宣傳專項行動中先進典型,並對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的單位和個人給予曝光。

  8.大市場管理辦公室:負責批發大市場、中都國際傢俱城、聚成商貿城、康龍傢俱城、馨雅商貿城、京安金宇商貿城內商戶禁售、禁燃、禁放及消防安全宣傳排查工作,每天開展巡查,及時發現、勸阻、制止違法燃放行爲。

  9.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配合做好排查整治工作。

  10.各社區、各服務區、各村居按照方案要求和檢查計劃,做好屬地監管和配合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強化宣傳教育。各社區、服務區、各村居和各相關部門要結合轄區實際,安排專人負責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及時召開動員會議,制定宣傳計劃,充分利用電子顯示屏、公告欄、流動宣傳車、橫幅、標語、微信網絡工具等,廣泛宣傳,表明辦事處“打非治違”工作的意志和決心,努力形成濃厚的“打非治違”氛圍。

  (二)完善責任體系。一是建立完善責任網絡。辦事處按網格分工建立幹部包村(社區)責任網絡,把責任落實到每一名幹部,抓督導,促排查,督促把責任制、排查制度、舉報制度建起來、落實下去,各村幹部落實包片責任制,確保轄區不留死角。二是簽訂相關責任狀。各社區、服務區、各村居要把可能非法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特別是有非法經營前科的作爲重點戶並簽訂責任狀,實行重點管控。

  (三)開展排查整治。辦事處牽頭組織轄區派出所、市場監督局、應急辦、執法中隊及環保站等站所和包片幹部開展排查整治工作。一是全面排查。對轄區進行拉網式排查、明查暗訪和突擊檢查,重點對可能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的公司、土產門市部、喜糖商鋪等場所,全面排查,登記造冊。二是勸阻教育。在排查工作中,對可能存在非法經營、儲存煙花爆竹的場所人員進行勸阻教育,發放張貼《汶上縣人民政府關於禁售、禁燃、禁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三是集中整治。對非法的煙花爆竹店店招、電子屏、橫幅、廣告欄等進行整治拆除;對無證無照或超營業範圍經營、銷售煙花爆竹等違法行爲,堅決依法查處取締。

  (四)堅決嚴厲打擊。對於非法生產、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等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爲,啓動聯合執法機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堅決嚴厲打擊。

  (五)強化問題追究。要堅持零容忍、重處罰,對發現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爲從嚴從重進行依法查處。各社區、服務區、各村居、各有關部門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要建立臺賬,實行清單管理,確定整改責任人,明確整改時限和要求,實行閉環管理,確保整改到位。辦事處將組織督導組對各社區、服務區、各村居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及時處置或上報有關信息。

  六、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觀念的轉變需要時間,有需求就有市場。各社區、服務區、各村及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打非治違”工作的長期性、艱鉅性,務必高度重視,從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維護街道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發,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對“打非治違”工作常抓不懈。

  (二)完善長效機制。各社區、服務區、各村要根據汶上縣20__年春節期間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實施方案的通知,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加強宣傳、監督、排查、整改、取締等各環節的銜接,切實將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三)確保取得實效。各社區、服務區、各村要加強信息溝通、情況反饋,形成各地各部門協作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氛圍,確保取得實效。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3

  一、職責分工

  (一)區政府組織機構和職責

  爲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由區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局局長張樹金任組長,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郭清榮任副組長,區公安局、區人武部、區委宣傳部、區監察局、區安監局、區工商局、區供銷社、區政府法制辦、區教委、區交委、區城鄉建委、區市政園林局、區商務局、區經濟信息委、區質監局、區財政局、區衛生計生委、區林業局、區文化委、區民政局、區國土房管局、區環保局、區消防支隊等部門爲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燃放辦”)在區公安局,由區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郭清榮任辦公室主任;區公安局副局長雷勇任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區安監局副局長巫正洪、區供銷社副主任吳光學任副主任。

  領導小組負責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鎮街、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區燃放辦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鎮街、區政府各工作部門和有關單位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教育工作;督促有關職能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行爲;組織開展”打非”工作;落實區政府和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職責

  根據《條例》規定和職責分工,相關職能部門應認真制訂具體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儲存、燃放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爲;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4

  各社區,處直各部門:

  經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研究,決定將《X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參照執行。

  爲認真貫徹執行X市政府下發的《關於X市市城區及周邊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xx〕X號),切實做好我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防治環境污染,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和社會穩定,特製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禁燃範圍

  禁止在X街道辦事處全域範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二、領導機構

  組長:、街道黨工委書記

  、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副組長:、街道黨工委副書記

  、街道紀工委書記

  、街道黨工委成員、宣統委員

  、辦事處副主任、人武部長

  、便民服務中心主任

  、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主任

  、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工作人員

  、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工作人員

  、城市管理辦工作人員

  、城市管理辦工作人員

  、城市管理辦工作人員

  、城市管理辦工作人員

  各社區五職幹部、網格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城市管理辦,、兼任辦公室主任,周、楊飛具體負責禁燃禁放工作的督促和調度工作。

  三、工作任務

  (一)深入宣傳發動。各社區要採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燃禁放宣傳熱潮。一是通過懸掛標語、LED橫幅,手機短信、宣傳窗、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將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危害性告知羣衆。二是通過開展有針對性的入戶宣傳,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禁燃禁放宣傳不漏戶,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家喻戶曉,努力營造人人蔘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三是提倡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春節期間上墳祭祖活動在各社區規定地點進行,進一步深化移風易俗工作。

  (二)嚴厲打擊整治。禁燃禁放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辦事處爲主負責,派出所協同配合。各社區要對轄區進行巡查,採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爲,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特別是在春節期間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派出所負責配合市綜合執法局、市場監管局查處非法製售煙花爆竹行爲,對妨礙公務或勸阻不聽的人員進行嚴厲處罰。

  (三)建立長效機制。一是形成聯動機制。在辦事處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社區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的通知後,必須在第一時間及時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的.工作合力。二是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各社區要分解責任,確保各片區禁燃禁放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對各社區出現的大範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爲,將按照安全生產分片管理分工實行追責。同時,各社區要制定和實施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居民公約,動員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我管理、自我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5

  一、決策背景和依據

  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產生大量有害氣體,造成空氣嚴重污染、霧霾加重,對人的呼吸系統、神經系統和心血管系統都有一定的損害。特別是節日期間,容易引發一些呼吸系統的疾病,慢性病人可能加重病症,甚至會出現危險。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產生噪聲污染,影響正常生活,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噪聲大概135分貝,如果是煙花彈,產生的噪聲會超過300分貝,遠遠超過人的聽覺範圍和耐受限度,使人難以入眠。燃放煙爆竹和大盤香還極易引發火災,危害生命財產安全,每年春節期間發生的火災,大多與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有關,大到家毀人亡,小到房屋損毀、動物燒死、車輛燒壞。每年春節期間都是煙花爆竹致傷的高發期,大多都是炸傷臉部、眼睛,炸斷手指等,甚至死亡。燃放煙花爆竹和大香帶來滿地紙屑,與文明建設格格不入,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燃放後,帶來的紙屑、炮灰、香灰,使垃圾量成倍增加,加重了環衛工人的負擔。遇到下雨或下雪,污染物還會隨着水流進入水體,直接影響水環境質量。爲進一步善環境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和《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全街道加強20__-20__年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燃放管理工作,確保我轄區空氣質量明顯提高。

  文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

  2、《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3、《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4、《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20__年1月1日施行)

  5、《潁東區20__年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方案》(潁東政辦祕﹝20__﹞2號)

  二、制定意義和總體考慮

  我街道實行煙花爆竹禁止燃放政策,大氣環境質量也逐年向好,禁燃禁放多年來,我街道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空氣質量提升明顯。

  三、研判和起草過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安徽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和《阜陽市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管理條例》《潁東區20__年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方案》,結合我街道實際,研究制定了《向陽街道20__年度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方案》,經相關負責人擬定草案,辦事處開會研討,最後形成方案並由單位辦公室印發。該方案無需進行合法性審查。

  四、工作目標

  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區域:向陽街道區域全境。在鞏固去年“兩禁”成績的基礎上,全力確保實現“零燃放”的工作目標,下列場所全年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一)國家機關;

  (二)文物保護單位;

  (三)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四)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單位及周邊一百米範圍內;

  (五)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六)醫療機構、養老機構、教育機構;

  (七)圖書館、檔案館等公共文化設施;

  (八)公墓等公共祭掃場所;

  (九)監獄、戒毒所等場所;

  (十)旅遊景區、林場、公園、綠地、苗圃等重點防火區;

  (十一)商場、集貿市場、公共活動場所等人員密集地;

  (十二)區政府規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街道20__年祭竈、春節、元宵節、清明節前後、農曆十月空氣質量明顯改善。20__年1月25日(臘月二十三)開始,至2月16日(正月十六)爲“兩禁”宣傳月。

  五、主要任務

  (一)明確工作責任,強化源頭管控。按照“政府領導、屬地管理、部門聯動、全民參與”原則,加大事前、事中監管和事後處罰力度,明確責任分工,街道辦事處是責任主體,各社區是治理主體,街道市容城管執法中隊、公安、應急等部門是執法監管主體。要充分利用宣傳欄、宣傳單、小喇叭、LED電子屏等方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有效遏制街道煙花爆竹、大盤香違規燃放行爲。

  (二)明確包保及考覈機制。各社區、各部門要按照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統一安排部署,嚴格落實包保責任,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引導廣大市民自覺拒絕購買、攜帶、運輸、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確保禁燃區內“零燃放”。

  六、創新舉措

  (一)建立包保責任金機制

  按照“誰轄區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建設誰負責”的原則,堅持重心下移,落實屬地責任,依靠、發動、尊重基層民衆,建立全覆蓋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網格化包保責任制,做到街道幹部包社區,社區幹部包居民組、小區、街巷、路段、村莊和企業,確保包保到位、監管到位、考覈到位。實行責任金制度,街道辦事處全體參與包保人員和社區書記、主任責任金繳納到街道辦事處財政所,各社區其他包保幹部責任金交到本社區。在省市區督查中如發現有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等現象,除問責外所交責任金一律沒收上交財政,再次補繳責任金;再次發生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等現象,所交責任金再次沒收上交財政並補繳。如沒有發生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等現象,責任金退還本人。街道辦事處駐社區包保人員、社區幹部及居民組長要死看硬守,嚴查嚴管,防止焚燒現象發生。在督查過程中如發現網格包保人員在工作日缺崗一次扣50元,請假半天扣30元,請假一天扣50元,雙休日、節假日參照執行。

  (二)強化保障機制

  街道成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工作領導小組(見附件1),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督查組。督查組每天對督查區域進行巡查督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移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各社區也要成立禁燃禁放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專人負責,要堅持上門發動、志願發動、執法發動。街道和各社區要堅持領導幹部在崗在位,執法人員全部到崗,包保人員落實包保責任,確保組織領導和人員到位。

  街道將加強後勤保障工作,安排專項經費用於禁燃禁放工作,各社區要確保經費的投入,全力保障禁燃禁放工作開展。

  七、保障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社區要高度重視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及時成立相應組織或議事協調機構,構建“網格化”監管機制,層層壓實責任,建立“政府牽頭抓總、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全員參與、密切協同配合”的有效工作機制。街道環保辦按照職責分工,對街道禁燃禁放負統一監管職責。

  各社區對本轄區內禁燃禁放及管理工作負總責。在重點時段,要全員上陣,採取交叉巡邏、死看硬守等方式,確保在劃定的禁燃區域內“零燃放”。

  (二)加強督查調度。各社區各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和大盤香工作專項實施方案、細化任務、明確時限、落實責任,工作實施方案於20__年1月25日下午14:30前報街道環保辦公室。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6

  根據安字7號《關於印發<縣關於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和《中共縣委縣人民政府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的意見》文件精神,爲認真組織開展好“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結合我局作實際,特製定本局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爲指導以及近期上級部門關於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爲組織保障,以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爲重點,落實“打非治違”活動的各項任務,大力宣傳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嚴厲打擊交通運輸領域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爲,堅決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爲,及時發現和整改安全隱患,有效防範道路和水上交通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轄區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專項行動範圍

  在交通運輸行業領域全面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突出以道路和水上交通、公路施工現場等高危行業領域爲重點,採取更加嚴厲、有效的措施,集中進行打擊和整治。

  三、專項行動時間安排

  我局20xx年“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時間是6月到10月。其中:

  6月份是宣傳動員,自查自糾階段。

  7-8月份是集中整治階段。

  9月份是全面檢查、重點抽查階段。

  10月份是鞏固階段。

  四、組織機構

  成立縣交通運輸局20xx年“打非治違”行動專項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局綜合運輸股)

  五、專項行動的主要內容

  行動的主要內容包括整頓和查處下列非法違法經營行爲:無證、證照不全或過期、超越許可範圍和非法用工、無證上崗生產經營的;整改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整改不到位的,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應急救援隊伍、裝備不健全、應急預案制定修訂演練不及時,以及自救裝備配備不足、使用培訓不夠的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的其他非法違法經營行爲等。

  (一)宣傳動員,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6月)。該階段工作主要是宣傳動員局屬各部門積極加入“打非治違”工作中,並向羣衆發放宣傳單,使羣衆充分瞭解認識到“打非治違”重要性,加強羣衆“打非治違”的意識,爲治理行動營造濃厚的宣傳的氛圍和良好的執法環境。要求汽車站、出租車公司、遊船公司、渡口、公路施工現場等各安全生產單位必須以“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爲出發點,做好各項安全防範工作,以保證安全生產,交通安全,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發生,認真做好自查自糾工作,並及時反映自查自糾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7月-8月)。從局辦公室、綜合運輸股、執法局、公路站、交管站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聯合執法隊,在全縣範圍內開展集中整治工作,大力打擊非法營運行爲,整頓交通運輸秩序,整頓營運車輛超速、超載、疲勞駕駛,以及無駕駛證、駕駛證與所駕車型不符、無從業資格證駕駛運輸車輛的行爲;客運車輛不按規定線路行駛;對於非客車(船舶)違法載人、不具備營運資格車輛非法營運、非法改裝車輛從事運輸、未經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經營、未持有合格的船舶檢驗證書和船舶檢驗證書和船舶登記證書的渡船;非法運輸危險物品的,危化品運輸車輛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等違法經營和生產行爲予以查處;重點加強道路旅客運輸、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及水路運輸等行業安全專項整治,防止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我縣道路和水路運輸平穩流暢;同時加大對公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檢查,完善公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長效機制,構建公路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全面檢查、重點抽查階段(20xx年9月)。集中整治階段工作結束後,以全面抽查我局屬各安全生產單位的安全隱患爲主,重點抽查整治非法營運等。

  (四)鞏固階段(20xx年10月)。重點抽查階段過後,對“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總結匯總,並以車站、出租車公司鄉鎮渡口、遊船公司等有關部門日常管理爲主,繼續進行聯合整治工作,建立健全整治工作長效機制,鞏固整治成果,防止反彈。

  六、行動要求

  (一)落實責任,完善機制。爲確保整治工作的落實,對工作不力、行動遲緩的單位和個人,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將進行督查和通報。

  (二)做好情況彙總上報工作。請局屬各部門於9月27日前將“打非治違”活動總結報局“打非治違”辦公室。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7

  爲切實做好全縣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全縣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羣死羣傷等事故的發生,確保春節期間全縣安全穩定,讓全縣人民度過一箇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根據《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34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爲本,強化安全管理和監督,按照“各級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全程監管,行業系統監督指導,屬地鄉鎮全面管理,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原則,充分發揮各級各部門的主觀能動性,認真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實現在全縣範圍內“禁放場所、禁放時段禁得住,重大危險源場所、銷售點、燃放點安全,不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特大火災和傷亡事故”的工作目標。

  二、組織機構

  爲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縣政府黨組成員戴毅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縣政府應急辦主任劉洪君任副組長,縣委宣傳部、縣政府辦公室、縣安監局、縣供銷社、縣公安局、縣政府法制辦、縣監察局、縣教委、縣民政局、縣交通局、縣文廣新局、縣財政局、縣城鄉建委、縣國土房管局、縣商務局、縣衛生局、縣環保局、縣林業局、縣市政園林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縣公安消防大隊、桂溪鎮人民政府有關負責人爲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簡稱縣燃放辦)在縣公安局,由縣公安局副局長徐玉倫兼任主任,縣安監局局長陳宇躍、縣供銷社主任張再思兼任副主任。辦公室落實若干成員分工負責,開展具體工作。

  三、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主要職責:負責全縣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部署、協調各鄉鎮各部門開展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決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二)縣燃放辦職責: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督促有關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爲;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煙花爆竹專營辦法統一採購、儲存、配送和銷售煙花爆竹;開展“打非”工作;落實縣政府和縣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鄉鎮人民政府職責:按照“屬地監管、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鄉鎮人民政府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責任主體,政府主要領導人是本轄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具體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本鄉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認真貫徹《條例》,督促有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落實責任,保證燃放管理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和現場。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認真制訂工作方案,加大對各類非法煙花爆竹行爲的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範措施,保證縣委、縣政府部署和要求在本鄉鎮的貫徹落實。

  (四)相關部門職責:根據《條例》規定,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制訂工作方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齊抓共管,對煙花爆竹生產、運輸、經營等環節實行全程安全監管,爲燃放安全創造條件,保證市民安全燃放煙花爆竹。

  縣委宣傳部:負責制訂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教育工作。

  縣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我市公佈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爲;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爲。

  縣林業局、民政局、供電公司、交通局、國土房管局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分別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系統各基層部門、單位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組織部署、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特別是在春節期間重點時段,要明確責任領導、組織巡邏力量、準備應急措施,對單位內部開展巡邏檢查。

  四、明晰步驟,紮實推進各項工作

  (一)準備工作階段(xx年1月5日之前)。主要任務是:制定全縣燃放管理工作方案,明確限放區域、時間和品種,各有關部門、各單位分別制定燃放現場管理方案、銷售管理辦法和燃放管理工作宣傳方案,確定煙花爆竹銷售點。在xx年1月5日前,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置禁放和限放標識;完成消防設施設備的全面檢修,確保使用正常。

  (二)宣傳教育階段(xx年1月6日—1月20日)。主要任務是:完成全縣所有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城市城下水道、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的排查工作,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安保措施、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通過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宣傳、確保限產區域、時間、品種以及違規罰則等家喻戶曉、婦孺皆知。

  (三)燃放實施階段(xx年1月21日—2月7日)。主要任務是:切實建立行業主管部門、看護責任單位、周邊協防力量聯動機制,落實守護力量,加強安全管理,強化對重點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四)總結提高階段(xx年2月10日—2月28日)。主要任務是:認真總結xx年春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績、收穫的經驗、存在的問題,爲今後加強煙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五、統籌部署,落實措施

  (一)強化輿論宣傳

  加強宣傳教育,提高廣大羣衆的安全意識,是燃放安全管理的重要基礎。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載體,發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部隊和居委會、物業小區等單位,深入開展《條例》和有關燃放規定的宣傳教育,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1、強化相關規定的宣傳。主要針對《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重慶市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辦發〔〕342號)等規定,採取廣播電視、報刊、網絡、通信及懸掛標語、橫幅、設立板報、發放宣傳資料等形式開展宣傳活動。

  2、突出宣傳重點。加強對《條例》規定的禁放、限放區域,燃放時間段的宣傳,讓羣衆自覺遵守,不在禁放區域和禁放時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要加強對允許和禁止銷售燃放品種的宣傳,讓市民瞭解我縣允許和禁止銷售、燃放的品種,引導羣衆到合法零售點購買安全產品,不購買、不燃放非法、違規的不安全產品。限放區域、燃放時間段、品種要及時在《墊江日報》、網絡媒體、通信和縣有線電視臺公佈。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發動居委會、村委會、農村治保積極分子深入社區、農村、場院、開展入戶宣傳,通過多種宣傳形式,重點宣傳酒後燃放和違規燃放的嚴重危害性;各中小學校要利用放假前的有限時間,開展“小手拉大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主題宣傳活動,使宣傳工作進學校。

  3、確定限放區域:根據我縣實際,縣城區在指定區域限制燃放,城區其他區域禁止燃放。限放區域爲縣城桂東大道、桂西大道內沿石以外100米的區域。同時,明確鄉鎮禁放區域爲:鄉鎮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辦公或生產場所;賓館、飯(酒)店、文化娛樂場所、廣場、學校、醫院、敬老院、車站等人口密集場所;重要軍事設施、縣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和旅遊景區景點;農貿、建材、傢俱、小商品等市場及各類機械維修場所;加油(氣)站(點)、液化氣充裝站及銷售點等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場所及周圍100米內;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產企業;林區及林緣100米以內。鄉鎮禁放區域以外爲限放區域。

  4、指定限放時間:在限放區域內,在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的上午7點至次日凌晨1點,可以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14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煙花爆竹的,應當由監護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護。重大慶典活動的其他節日期間需要在限放區域內組織定點燃放煙花的,由縣政府決定並公告。

  5、限定銷售、燃放品種。按照“安全性能好、環保污染小、觀賞性佳”的原則,允許燃放C、D級煙花爆竹,禁止銷售和燃放A、B級煙花爆竹。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爲:C級和D級產品中的噴花類、線香類、旋轉類、造型玩具類、爆竹類(“土火炮”、“大夾小”和“炮中炮”爆竹產品除外)、升空類、組合煙花類共7大類品種。允許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外包裝貼有重慶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重慶市供銷合作總社統一印製的監封標識。單位和個人未取得公安機關《焰火燃放許可證》,不得以任何形式組織大型焰火燃放活動,不得燃放禮花彈、架子花等A級、B級煙花產品和C級、D級中煙霧類、摩擦類、升空類中的火箭、旋轉煙花,造型玩具類中的槍型及扇型、V型、W型、Z型、S型等特殊造型以及燃放中呈現垂柳、雷、金屬漂浮物效果的組合煙花產品。具體品種、規格已由市燃放辦在重慶煙花爆竹網上向社會公佈。

  6、允許儲存的數量。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的臨時銷售網點,面積在20—4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爲100件,低於20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煙花爆竹量爲60件。

  (二)夯實安全基礎

  1、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通過落實“六個一”工作(即制定一箇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定一份責任狀、形成一箇會議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達到“四個有”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部署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地、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2、各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安監、公安、工商、交通等執法部門開展綜合執法,堅持“三條戰線”協同查處,即堅持點上緝私售、線上堵私運、面上查私存,從生產企業防止違法煙花爆竹流出,從運輸線路上防止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從儲存倉庫防止非法煙花爆竹私存,從零售網點防止非法煙花爆竹銷售,全面擠壓非法、僞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確保煙花爆竹產品質量安全。

  一是查堵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公安、交通部門要在入墊的邊界要道、高速公路收費站出入口、服務區及主要交通路口設立煙花爆竹檢查站,落實檢查力量,配備必要的檢查裝備,加大對入墊車輛和人員的盤查力度,及時發現和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行爲,堵塞非法產品流入渠道,嚴防道路運輸環節發生事故。

  二是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爲。安監、公安、工商、供銷、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協作配合,健全完善情況通報、會商研判、線索轉遞、聯合執法等工作機制,依靠基層組織和羣衆,實行羣防羣治,綜合治理,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從源頭上依法查處和打擊煙花爆竹非法生產經營行爲。要加強合法生產經營企業違規行爲整治查處力度,從嚴整治和查處違規將禮花彈、A級煙花爆竹產品銷售給羣衆燃放的行爲,對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廢棄養殖場和閒置廠房、庫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點場所(部位)進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時發現非法生產經營活動,依法予以打擊取締。

  三是加大非法燃放行爲查處力度。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查處在禁放時間、禁放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娛樂場所非法燃放煙花、“冷煙花”、“舞臺效果劑”等違法違規行爲。要加強對焰火晚會燃放活動的監管,凡舉辦焰火燃放活動必須按照《條例》和《大型焰火晚會燃放安全規程》(GB24284—_)的有關規定,提前20日向公安機關申報,取得許可後方可實施。未經許可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對各部門、各單位收繳的非法煙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由公安機關統一組織銷燬,嚴禁擅自變相處理,迴流社會。

  四是各鄉鎮人民政府在禁止燃放的場所及周邊具體範圍設置醒目的禁放警示標識,在限制燃放的區域同樣設置限放標識。同時開展消防設施設備的`全面檢修,由縣市政園林局對城區所有市政設施、縣公安消防大隊對城區所有的消防設施、縣自來水公司對城區所有供水管道分別進行一次全面檢修,確保消防設施設備完好,使用正常。

  (三)強化市場監管

  目前我縣煙花爆竹的專營企業是重慶市煙花爆竹集團墊江分公司。因此,我縣今年煙花爆竹銷售管理工作仍由縣安監局牽頭、供銷社參與,在“三個狠抓”上下功夫,切實加強日常監管,確保銷售安全。

  1、狠抓銷售環節安全。一是嚴格銷售點的設置。按照“保障安全、規範經營、總量控制、合理規劃、方便羣衆”的原則,由縣安監局負責、供銷社參與,嚴格審查安全經營條件。凡審查達不到安全經營條件的,一律不得頒發經營許可證。二是明確我縣限放區域銷售時間爲xx年1月20日至2月6日(農曆正月十五)。三是規範市場行爲,實行各生產企業分區域供貨,銷售點與生產企業按所分區域簽訂購銷協議。四是強化銷售安全管理,開展銷售點負責人安全培訓,簽訂安全責任書,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具體銷售管理辦法由縣安監局牽頭、供銷社配合另行制定,並認真組織實施。

  2、狠抓運輸環節安全。一是實行煙花爆竹專用車輛配送,由重慶市煙花爆竹集團墊江分公司從xx年1月15日開始至2月6日,直接配送到各銷售點。二是從xx年12月20日開始,由縣公安局在沙坪、普順、周嘉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太平鎮、澄溪鎮、沙坪鎮政府在與鄰水、大竹接壤地段設立煙花爆竹安全檢查站,及時發現、查處非法運輸、非法攜帶煙花爆竹的行爲。三是交通運輸部門要嚴格對煙花爆竹承運人、運輸車輛及駕駛員、押運員的資質進行審查和監管。

  3、狠抓非法行爲查處。由縣公安、安監、工商、供銷社等部門密切配合,加大對非法儲存、銷售煙花爆竹的查處力度,對集貿市場、攤點和城郊結合部的租賃戶等重點地區的重點場所,開展全面檢查。對銷售單位和零售網點採購、儲存、銷售非法僞劣煙花爆竹行爲的,一經發現,安監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銷售許可證。工商部門要積極開展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的質量抽檢,並向有關部門通報質量抽檢情況,嚴厲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爲。

  六、嚴格現場監管,落實安全防控措施

  燃放煙花爆竹現場監管,是燃放安全管理工作的最後一道防線。各鄉鎮和有關部門要認真總結xx年春節燃放工作的經驗,嚴密對重大危險源和禁放區域的現場監管,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縣、鄉鎮二級監管防控體系,嚴格實行“一對一”工作方式,落實現場監管責任制,確保燃放安全。

  (一)嚴格實行“四定”和“六統一”,加強銷售環節安全監管

  根據《條例》規定,我縣煙花爆竹按照“四定”(定銷售點、定時間、定品種、定區域)和“六統一”(統一進貨、統一配送、統一品種、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管理)要求,由縣供銷社實行專營管理,公安、安監、工商等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各環節安全監管工作。

  (二)強化重大危險源的排查與監控

  有關職能部門要對轄區內加油站、加氣站、危險化學品和民爆物品儲存倉庫、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城市下水道、化糞池等重大危險源進行排查,摸清其責任單位、所處位置、危險性質、預防措施、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制訂嚴密的控制工作方案和處置預案,明確每個重大危險源、禁放區域的責任人、責任單位、責任區域和控制措施。春節期間,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一箇安全督導組包一箇危險目標的工作責任制,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三)維護燃放現場秩序

  逐級明確各鄉鎮各部門各單位燃放守護的組織領導責任,建立目標責任機制和齊抓共管網絡,把燃放環節的安全監管落到實處。一是加強守護值班。禁放區域內所有單位、樓院採取“點對點定責任,人盯人抓落實”的措施,逐一落實禁放監管領導和守護值班責任人,實行24小時全天候守護值班。限放區域內堅持居委會管片,社區物管單位管小區,居民管自我樓院,切實加強對重要建築物、危險源、可燃物周邊的守護。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場所)實行安全承包的責任制,確保守護目標絕對安全。二是加強燃放現場安全管理。由縣公安局另行制訂具體管理方案,並組織實施。三是由公安機關加強督促檢查的巡邏監控,加大巡查密度,做到城區“白天隨時見警車,晚上隨時見警燈”。四是加強對違規燃放行爲的查處。對違反規定在禁止燃放的區域和時間燃放煙花爆竹,以及燃放不符合本縣公佈規格和品種煙花爆竹的行爲,由公安機關依法嚴厲查處。

  (四)強化應急處置

  一是制定應急預案。由縣消防大隊制定火災應急預案,縣衛生局制定傷員救治預案。二是組建應急隊伍。明確縣消防大隊、綜合執法局爲應急救援主要力量,有關部門、社區幹部爲輔助力量。三是做好應急準備。燃放期間,消防官兵、消防車輛和環衛灑水車要做到24小時待命、隨時出擊。四是開展應急演練。擬在近期開展一次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實戰能力。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緊緊圍繞“確保安全”爲核心,堅持以人爲本,構建和諧社會和保安全、保穩定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強化監管,保證縣委、縣政府工作部署在本鄉鎮、本部門得到全面貫徹落實。

  (二)加強監督檢查,嚴格責任追究

  縣監察局要加強監督檢查,對各地各部門各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逐項監督檢查。凡因工作不落實或不作爲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特別是對於燃放煙花爆竹宣傳、控制、執法等工作不落實、不到位,導致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重大事故傷亡的,要依法嚴格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

  (三)加強信息聯動,確保情報暢通

  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與縣燃放辦的工作聯繫,通報情況,暢通信息,重大事項要及時報告。各鄉鎮、各部門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於xx年1月10日前報縣燃放辦公室,工作總結於2月20日前報縣燃放辦公室。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8

  爲做好我鎮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以下簡稱“禁放工作”),按照《射洪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射府通〔20xx〕1號),結合我鎮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統一領導、屬地管理、部門監管、廣泛動員、羣衆參與”原則,落實鎮、村(社區)、組“三級責任”,壓緊壓實行業主管部門監管責任,廣泛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社會氛圍,促進我鎮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禁放區域

  武安鎮管轄全部區域。

  三、職責分工

  集中行動從即日起至20xx年2月15日。

  1.各村(社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細化職責分工,統籌協調本轄區的禁放工作。組織黨員、小組長、網格員等力量,緊盯春節、元宵節等時間節點,採取“定人、定點、定時”巡查方式,嚴防嚴控煙花爆竹燃放。

  2.鎮生態環境辦:負責制定宣傳方案,充分利用鎮村級廣播、QQ、微信等載體,加強《通告》和禁放工作的宣傳,及時曝光查處的違法違規案例。督促各村(社區)抓好禁放工作;負責上報工作進度,對接上級部門;加強禁放工作宣傳。

  3.鎮派出所:負責制定巡查督導方案,依法查處在禁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會同社會治理辦、應急辦、集鎮辦、生態環境辦、金家市場監管所等部門查處非法生產、運輸、儲存、銷售和在禁放區域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加強禁放工作宣傳。

  4.鎮社會治理辦、應急辦:負責制定禁售工作專項方案,組織對香樟社區、文聚場社區、玉皇街社區區域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網點的`清查整治,會同審批部門依法有序收回、停止發放禁放區域內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組織加強對原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網點的宣傳教育,妥善處置原已批准經營戶庫存的煙花爆竹;查處職責範圍內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製品行爲;加強對寺廟香蠟銷售、燃燒的監督管理;加強禁放工作宣傳。

  5.鎮集鎮辦:負責查處非法佔用香樟社區、文聚場社區、玉皇街社區街道銷售煙花爆竹、高香大蜡攤點,依法取締街面流動佔道兜售煙花爆竹行爲;負責對執法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造成污染的行爲進行處罰;加強禁放工作宣傳。

  6.鎮直各部門:遵守煙花爆竹禁放規定,加強本部門、本單位職工的宣傳教育。

  四、工作安排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區)、鎮直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專題安排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並做好記錄,並將工作任務落實到具體崗位、具體人員,明確禁放工作的責任人,

  (二)迅速啓動實施。各村(社區)、鎮直各部門要按照職能職責加快組織實施,確保春節前做到宣傳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整治到位。

  (三)嚴格考覈問責。將禁放工作納入20xx年度目標考覈,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發現一起通報一起,並依據發現的問題扣減年度目標分。對履職不力導致被全省、全市點名通報、出現明顯空氣污染的,將依紀依規嚴肅處理。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9

  爲紮實開展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根據市政府要求,結合國土資源工作實際,訂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大國土資源行政監管力度,及時發現、嚴厲打擊國土資源系統領域非法違法無證開採生產行爲,堅決整頓治理、關閉取締非法違法礦山企業,建立規範有序的礦產資源開發秩序,推動礦山企業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組織機構

  濱州市國土資源系統地質災害防治和礦產開發監督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全市國土資源系統“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縣(區)、分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

  三、整治重點

  非法盜採、超層越界開採礦產資源的;非法轉讓探礦權、採礦權的;未按批准的開發利用方案或礦山設計組織生產的;超計劃開採國家實行開採總量控制礦種的;外來地質勘查單位、採掘施工單位未向作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安全監管部門備案的;將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的。

  四、主要內容

  (一)宣傳發動階段(5月10日至30日)

  通過開展動員教育、新聞宣傳等多種方式,大力宣傳打擊非法違法行爲的重要性,增強企業參與並做好這項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督促企業不斷增強遵章守法的自覺性,努力營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社會氛圍。

  (二)全面推進階段(6月1日至6月30日)

  ①、對所轄範圍內所有非煤礦山的開採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摸底,不留死角、不留盲點,掌握情況。

  ②、在排查的基礎上對發現的非法違法問題進行整治。

  ③、堅持公正執法、嚴格執法,切實做到邊查邊糾、邊查邊改、邊查邊打擊,對檢查中發現的非法違法行爲及時糾正,依法打擊,使非法違法行爲糾正率達到100%。

  (三)鞏固提高階段(7月1日至8月10日)

  對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中查處的企業進行“回頭看”,防止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爲死灰復燃。針對“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和不足,及時糾正並督促整改,鞏固工作成果,做好總結上報等工作。

  結合當地政府 “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安排,配合市、縣安監等部門對非煤礦山開展專項行動。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領導。各縣(區)、分局務必提高認識、統一思想,配合相關部門認真開展好“打非治違”工作。要落實信息上報制度,明確專人負責專項行動信息報送和統計工作,每週週五、每月29日前向市局上報轄區內“打非治違”情況週報和月報。

  (二)採取有力措施。在“打非治違”專項行動中,切實增強專項行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做到認真細緻,不走過場,確保“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有效開展,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非法違法行爲依法依規處理到位。該停產整頓的停產整頓;該關閉的,予以關閉;對於相關責任人,依法嚴肅查處;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三)加強督導檢查。摸清企業底數,分類指導,分類監管,按照省、市要求,切實加強領導,健全完善礦產資源勘查開採監督管理和執法監察長效機制,強化基層監督管理,解決礦業開發中的問題,落實標本兼治之策。

  根據全市“打非治違”統一部署,市局將聯合有關部門對各縣、區“打非治違”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0

  爲做好全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據《xx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製定本方案。

  一、職責分工

  (一)區級部門及有關單位職責

  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區公安局牽頭,區安監局、區供銷社、區工商分局、區質監局、區交委、區市政園林局、區商委、區文化委、區教委、區城鄉建委、區衛生計生委、區環保局、區人武部、區公安消防支隊等有關部門和單位共同配合,做好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區公安局:負責許可煙花爆竹運輸和確定煙花爆竹品種、數量、運輸路線及有效期限;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和場所違規燃放的行爲;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取締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爲。

  區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環節的安全監管,審查煙花爆竹銷售、儲存場所的安全條件,許可煙花爆竹銷售;監督檢查煙花爆竹銷售單位和臨時銷售網點遵守銷售許可證規定的情況,查處煙花爆竹銷售企業採購、銷售不符合本區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爲;查處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爲和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督促指導加油(氣)站和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有關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安全守護措施。

  區供銷社:負責做好全區煙花爆竹專營管理、銷售布點和產品配送工作;督促經營企業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落實儲存庫房安全防範措施;配合安監、公安、工商、質監等部門做好市場管理和整頓工作。

  區工商分局:負責市場流通領域煙花爆竹質量的監督檢查,依法辦理工商營業執照,查處無證無照經營行爲。

  區質監局:負責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的監管,做好煙花爆竹產品質量抽查,依法查處不合格煙花爆竹產品。

  區交委: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駕駛員、裝卸管理人員、押運員的資質管理,查處違反有關資質規定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的行爲。

  區市政園林局:負責組織市政設施、燃氣及下水道、化糞池維護管理單位落實責任,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在其重要設施設立統一標識並派人看護;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區商委:負責組織指導大型商場、大型市場等商貿單位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落實重點目標單位安全守護措施。

  區政府新聞辦:負責制訂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教育宣傳工作方案;組織新聞媒體做好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工作。

  區教委:負責組織開展中小學生安全知識宣傳教育;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大中小學校、幼兒園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城鄉建委:負責對全區建築工地外來務工人員進行宣傳教育;落實建築施工場所的安全防範措施。

  區衛生計生委:負責制訂全區傷亡救治應急預案,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導致的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醫療機構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區環保局:負責大氣環境質量監測,發佈大氣環境污染預警。

  區人武部:負責駐永部隊人員宣傳教育;督促和指導駐永部隊加強軍事禁區和重要軍事設施的看護。

  區公安消防支隊:負責制訂全區消防滅火救援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火警、火災情況並調查原因;組織指導有關單位對重點消防單位等禁放區域的看護。

  林業、園林、文化、民政、電力、公交、民航、國土房管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系統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督促所屬單位明確責任領導、完善應急措施,組織巡邏力量開展內部巡邏檢查。

  設立20xx年春節期間全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室(以下簡稱區燃放辦),從區公安局、區安監局、區供銷合作社、區工商分局、區交委等單位抽調專人集中辦公。

  (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職責

  組織實施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機構,抽調人員集中辦公;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科學合理劃定禁放、限放區域,嚴格銷售網點設置和安全監管,加大各類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煙花爆竹行爲的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範措施。

  二、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訂方案(20xx年12月上旬)。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階段:檢查整治(20xx年12月上旬至20xx年2月下旬)。開展綜合執法,打擊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爲,查堵煙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階段:宣傳教育(20xx年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進行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四階段:全面看護(20xx年2月上旬至2月下旬)。20xx年2月7日(農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農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爲允許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的安全管理,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加強巡查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0xx年2月23―28日)。總結工作,表揚先進。

  三、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嚴格執法。春節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市政設施、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及周邊等重點部位和區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強化源頭管控,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落實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監管措施,圍繞省區縣邊界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閒置廠房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要主動覈查,依法嚴肅查處。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爲主題,運用各類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公佈打非舉報電話及查處的典型案例爲主,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爲重點,節後以宣傳禁放、回收剩餘產品有關規定爲重點。20xx年1月30日爲全區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依法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xx年1月5日前,由區燃放辦要嚴格按照《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地區禁放、限放區域,並向社會公佈。20xx年1月15日前,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鐵路、高鐵線路和輸變電設施等安全保護區,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域,重要軍事設施以及居民小區化糞池等重點部位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範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強化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市民燃放安全。供銷社、區安監等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市政部門予以配合。城區應於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資質許可工作,除按規定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保險費外,免收其他辦證費用。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面積爲20―40平方米的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最大允許存放量爲100件;面積爲15―19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量爲60件。20xx年1月15日前,由區燃放辦向社會公佈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煙花爆竹配送可先農村後城區,配送時間爲20xx年1月24日至2月22日,銷售時間爲20xx年2月5―22日。區燃放辦負責煙花爆竹臨時配送運輸車輛及相關人員資質審查,並報市燃放辦統一製作《臨時通行證》,公安交巡警憑此證予以放行。安監、公安、供銷等部門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生產廠家直接進貨銷售,嚴禁銷售、燃放專業燃放類產品以及本區規定禁放的產品,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肇事。

  (五)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組織機關幹部、村(居)委會、內保單位的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開展街面、小區、大院巡邏監控,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房都有人員看守。每個銷售點要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零售點燃放煙花爆竹。

  20xx年2月7―22日,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部位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特別是要落實居民小區化糞池的巡查和守護力量。區公安消防支隊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組織自備消防力量進行消防滅火演練,重點時段啓動二級戰備,隨時做好撲火準備。區衛生計生委要指導督促各醫療衛生機構,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得到救治。如遇到空氣重污染極端天氣時,區環保局要及時預警,區安監局、區供銷社要及時組織零售網點和批發企業停止銷售及配送,並引導市民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停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公安局要加強巡邏檢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制訂一箇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箇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區監察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單位各部門貫徹執行中紀委《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要求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區燃放辦的工作聯繫,落實專人彙總、報送相關工作情況。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請分別於20xx年1月15日和2月24日前報送區燃放辦。

  區燃放辦地址:號;郵編:

  聯繫人:王

  值班電話:

  舉報電話: 傳真電話: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1

  爲進一步建設美麗“大花園”,加強社會治理,倡導移風易俗,切實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財產安全,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帶來的噪聲干擾和環境污染,創建和諧、有序、文明的工作生活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浙江省煙花爆竹安全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並在學習借鑑周邊松陽、景寧、遂昌、縉雲等縣做法的基礎上,結合龍泉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提高市民遵守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的自覺性,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的噪音、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依法查處違規、違法燃放、銷售煙花爆竹行爲,建立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長效管理機制,提高市民文明素質,確保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二、禁止燃放區域、時間和種類

  (一)禁止燃放區域:東至:武潭村(含武潭村),53省道石達石隧道西出口。

  南至:衢寧鐵路(寨背山山腳)。

  西至:54省道與劍池西路交接處,53省道鳳凰山隧道南出口,53省道鳳凰山隧道北出口(含龍泉市廢舊物資臨時週轉中心區塊)。

  北至:53省道鳳凰山隧道北出口與環城西路北段交接處,環城西路北段與西獨線東端交接處,西獨線東端與白雲路北端交接處,蒼松路新村,殯儀館,51省道公墓山入口。

  包括龍淵街道的金樂社區、大洋社區、東昇社區、賢良社區、城東社區、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五村、菜村,西街街道的清風社區、西新社區、白雲社區、七村、八村、九村、宮頭村,劍池街道的水南社區、南秦社區、南大洋社區、大沙社區,六村、南秦村、水南村、周際村、松溪弄村、曾家村、吳處村、東嶺村、芳野村、翁仁村、張家村、立新村、武潭村、衢寧鐵路龍泉站站場區塊。

  (二)禁止燃放時間:從20xx年1月1日0時起,禁止在龍泉市城區上述劃定範圍內燃放煙花爆竹。

  舉辦重大慶典活動,須經公安部門批准,方可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三)煙花爆竹製品:指以煙火藥爲主要原料製成,引燃後通過燃燒或爆炸,產生光、聲、色、型、煙霧等效果,用於觀賞,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品。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成立龍泉市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具體名單見附件),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市考覈辦(督辦):負責全程跟蹤督辦本實施方案。

  市紀委監委:督促各部門單位工作人員帶頭執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通告。

  落實黨員、領導幹部婚喪喜事報告制度,查處違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黨員幹部。

  監督各職能部門履行禁止燃放煙花爆竹職責,追究失職行爲。

  市委宣傳部(文明辦):負責制定宣傳教育方案,協調市廣播電視臺、新聞傳媒中心等單位開展在龍泉城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題宣傳教育,營造氛圍,切實增強市民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市財政局:負責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專項工作經費保障。

  市公安局:負責受理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的案件;負責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嚴厲打擊以危害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財產安全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犯罪行爲;取消禁放區煙花爆竹運輸許可審批;負責重大慶典活動和大型焰火燃放活動行政許可審批。

  牽頭做好集中整治工作。

  市安監局: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等環節的安全監管,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取消城區範圍內煙花爆竹零售經營門店,組織查處無證無照經營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的行爲、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

  市民政局:配合鄉鎮街道做好對喪戶在喪事活動中自覺遵守《通告》的規定,不燃放煙花爆竹以及使用殯葬禮儀電子炮;督促殯儀館對殯儀館區域內出殯過程中出現的違反《通告》規定的行爲及時進行勸告、制止,對制止無效的,在向110報警的同時,做好現場保護,主動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市住建局:負責指導物業管理單位做好居民小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綜合巡查執法工作,對發現的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及時勸告制止,保護現場,調查取證後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市環保局:負責對違規燃放煙花爆竹、電子禮炮噪音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檢測工作。

  將相關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落實情況列入年度綜合考覈。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受理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的營業執照註銷登記,停止受理煙花爆竹零散經營者的工商設立、變更登記。

  配合查處無照經營煙花爆竹批發和零售的行爲。

  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商戶開業、慶典等活動中燃放煙花爆竹的管理。

  負責做好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煙花爆竹質量檢測工作。

  市文旅委:負責對龍泉市範圍內星級飯店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指導和管理工作;落實星級飯店在接受宴席預訂時的告知、勸告。

  市新聞傳媒中心、市廣播電視臺:做好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營造氛圍;曝光違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相關規定的行爲。

  市教育局:負責落實龍泉市城區劃定範圍內學校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

  督促中小學校開展禁止燃放專題教育活動,向學生及家長印發宣傳單(冊),教育廣大學生及家長積極參與禁放禁售工作。

  市交通局:負責全市公共交通工具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對非法攜帶煙花爆竹行爲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予以勸阻。

  查處危險物品運輸車輛違法違規運輸煙花爆竹的行爲。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2

  爲全面貫徹落實全區和我市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推動全社會形成綠色生活方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特製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落實《梧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在規定範圍內嚴禁銷售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加強宣傳引導,強化巡查執法,嚴格依法管控煙花爆竹燃放銷售,徹底扭轉禁燃區內煙花爆竹燃放、銷售管理寬、松、軟的局面,推進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全力杜絕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安全事故。

  二、工作措施及任務分工

  (一)強化任務落實,確保宣傳到位

  各鎮、各部門要對本單位全體幹部職工及職能範圍內的管理服務對象進行宣傳教育,要求幹部職工帶頭遵守煙花爆竹禁燃禁售規定。

  1.市委宣傳部

  統一組織協調各職能部門、城區充分利用市區內宣傳欄、廣播電視、報紙、網站、標語、宣傳欄、大型LED屏、微信公衆號等載體廣泛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教育,向廣大羣衆宣傳“依法、安全、環保”的新理念。

  2.市公安局

  負責對在禁燃區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進行查處並通報,對旅宿業進行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

  3.市應急局

  嚴格對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進行監管,指導城區做好規劃布點,嚴禁在禁燃禁售區佈設煙花爆竹批發場所、零售網點,加強禁燃禁售宣傳。

  4.生態環境局、岑溪市氣象局

  負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和氣象條件監測,加強部門會商、預警預報,春節期間及時進行數據收集、分析、上報,做出評估,並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相關部門;對大氣污染治理及煙花爆竹禁燃禁售進行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

  5.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負責對工業企業單位進行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告知,重大節日活動期間(特別是春節)利用手機短信對廣大市民進行宣傳。

  6.市教育局

  負責組織對學校師生的宣傳教育,採取發放“致學生家長的一封信”等各種形式進行宣傳,通過“小手拉大手”的’活動倡導環境保護新風尚。

  7.市民政局

  負責做好結婚登記人員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工作,發放“致新婚夫婦的一封信”;做好喪葬人員家屬的煙花爆竹禁燃禁放宣傳工作,發放“市民倡議書”;積極宣傳倡導文明祭掃。

  8.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局、市水利局

  加強對各自監管的工程項目人員禁燃禁售宣傳工作,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並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爲進行查處。

  9.市交通運輸局

  組織對管轄的工程項目、客貨運車輛駕駛員進行法律法規宣傳,利用微信、標語、宣傳欄、公交車站牌、公共交通工具閃燈標語等形式加強宣傳,杜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進入我市。

  10.市文廣體旅局

  負責組織利用廣播、電視進行禁燃禁售煙花爆竹宣傳。

  11.市衛生健康局

  負責統計因燃放煙花爆竹致人員傷亡情況,向市民廣泛宣傳燃放煙花爆竹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做好各級醫院、診所等單位、企業禁燃禁售宣傳工作。

  12.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按各自職責負責全市餐飲企業、旅宿業、商場、個體工商戶、各大農貿市場及周邊商販的宣傳,向業主發放“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告知書”。

  13.市城市管理監督局

  根據職責利用市區內燈箱、LED屏等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售的宣傳;依法查處燃放煙花爆竹影響環境衛生、毀壞城市綠化和市政設施等行爲;對佔道經營攤點進行清理。

  14.梧州銀保監分局岑溪監管組

  負責組織對銀行、金融行業機構進行禁燃禁售宣傳告知。

  15.市林業局

  負責組織對林區進行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告知。對涉林違法行爲進行查處並通報。

  16.各鎮人民政府

  負責對各鎮區服務對象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組織對各村(社區)、住宅小區、幼兒園等居民集中區域以及商鋪等服務區域,利用廣播、微信羣、抖音、廣告、標語、文體演出等形式進行宣傳,做到全覆蓋。

  17.市工業園區管理中心

  負責對幹部職工及園區內企業、單位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告知,在園區內全方位進行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宣傳,及時制止、舉報、報告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並協助公安機關對違規行爲進行查處。

  (二)突出重點,嚴防非法煙花爆竹流入我市

  安全監管部門嚴格對煙花爆竹生產、批發企業和零售點管理,指導城區做好規劃布點,嚴禁在禁燃禁售區佈設煙花爆竹批發場所、零售網點。對從事零售煙花爆竹經營者的銷售非法生產、經營的煙花爆竹行爲,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給予處罰。

  各鎮人民政府牽頭,公安、應急、市場監管、城市管理監督、交通運輸等部門抽調人員配合組成聯合執法組,在重大節日、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加強道路巡查,防止不法分子非法運輸煙花爆竹進入我市。加強市場、街道、商店、公共場所巡查,嚴防違規銷售、批發、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爲。

  (三)強化執法監管,嚴管煙花爆竹違規燃放

  公安機關負責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加大對違規燃放的處罰力度,發現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個人和單位,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給予處罰。對違規燃放,不聽勸阻,阻礙執法的行爲,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並在媒體曝光。

  各鎮組織力量加強禁燃禁售區域的日常檢查巡邏,防止居民羣衆非法銷售、違規燃放煙花爆竹。一經發現,及時制止、收繳,並進行曝光。不聽勸阻的,及時移交應急、市場監管、公安等主管部門給予相應處罰。黨員幹部、職工違反規定在禁燃禁售區燃放、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爲,一律通報單位並報市紀委監委按規定處理。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抓好落實。做好煙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是我市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減少安全事故、倡導文明新風的一項重要舉措,岑城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工業園區管理中心及各有關企事業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積極採取措施,春節前後進行全方位宣傳,確保取得實效。

  (二)部門聯動,鞏固成果。各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工業園區管理中心、各有關企事業單位要注意將收集的相關圖像、視頻等資料進行系統整理;要主動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聯繫,全方位宣傳,營造濃厚的社會氛圍。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鎮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工業園區管理中心要加強信息報送,每年農曆正月初八、正月三十日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電子郵箱:)報送落實本方案情況。此外,每半年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一次工作情況。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3

  爲認真貫徹執行《晉江市人民政府關於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287號,以下簡稱《通告》)和《晉江市關於印發20xx年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的通知》(晉政辦12號),切實做好轄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保護機場淨空安全,消除火災隱患,確保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特製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機構

  經研究,決定調整充實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辦事處主任任組長,黨工委副書記任副組長,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領導爲成員。領導組下設辦公室,由王榮譽任主任,人員從綜治辦和派出所抽調,辦公地點設在綜治辦。同時,調整充實禁炮工作隊,隊長由尤全芳擔任。成員由綜治辦、巡邏隊人員組成,主要負責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爲。

  二、工作安排

  爲進一步加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力度,決定從現在起至20xx年4月15日,組織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具體分爲三個階段:

  (一)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1月22日至20xx年1月26)。要採取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動員,迅速掀起“禁炮”宣傳熱潮,通過開展針對性的入戶宣傳,利用各種傳媒營造宣傳輿論導向,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禁炮”安全常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爲“禁炮”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重點整治階段(20xx年1月27日至20xx年4月5日)。要對轄區進行巡查,採取有力措施,嚴查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爲。“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等重點燃放時段及婚喪喜慶活動期間,要集中力量做好宣傳教育和查處工作。其中,“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前要各開展一次以上的集中整治統一行動。派出所要牽頭組織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活動,查堵非法製售煙花爆竹源頭。集中整治階段要積極查處非法銷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案件,至少要查處30起以上。

  (三)總結鞏固階段(20xx年4月6日至4月15日)。要對集中整治工作進行認真總結,查找存在問題和不足,採取積極措施,狠抓整改落實。要探索建立長效管理機制,確保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持續進行,取得實效。

  三、具體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市區和機場淨空保護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事關廣大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城市整體形象,事關機場淨空安全,事關消防安全。要通過落實“五個一工作制”,即制定一箇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狀、成立一支禁炮專業隊、重點時段各組織一次督察,達到“四個有”的標準,即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安排有部署、貫徹過程有督察、工作結果有獎懲,確保本轄區“禁炮”工作分步驟、有重點的穩步、有序推進。

  (二)宣傳發動,營造氛圍。要充分發揮電視臺、報刊、網絡等新聞媒介的優勢,廣泛發動轄區內基層組織,通過懸掛標語、橫幅,手機短信、彩鈴,設立板報、櫥窗,微博、微信,宣傳車、廣播,舉辦宣傳活動、發放宣傳材料等形式開展宣傳,確保不留死角。要動員廣大人民羣衆參與禁炮工作,出動一部宣傳車深入社區,分發《通告》、《倡議書》,通過社區廣播及宣傳車循環播放錄製《通告》的磁帶,在轄區鬧市區、人車流量大的部位設置大幅廣告牌,努力營造人人蔘與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良好氛圍。

  (三)明確職責,分工協作。禁炮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街道辦事處爲主負責,黨政辦、綜治辦、組織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團工委、婦工委、工會、安辦、財政、工商、行政執法和教育等部門協同配合。要把禁止燃放煙花爆竹作爲安全大檢查、大整治的重要內容來抓,組建禁炮工作隊進行日常巡查,並具體落實到社區,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配合開展日常巡查和宣傳教育,全面負責本轄區範圍內《通告》的貫徹執行。

  (四)健全機制,常抓禁炮。一要實行禁炮聯動機制。在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的統一領導下,由各部門、各社區及各有關單位組成聯動小組。各社區、各單位在接到查處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的通知後,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進行處置,形成齊抓共管、綜合治理違規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的工作合力。二要實行禁炮情況分析通報機制。街道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領導組將對統一行動情況進行分析總結,予以通報。同時,適時組織召開禁炮工作彙報會,聽取禁炮工作情況,部署下一階段禁炮工作情況。三是要實行禁炮工作考評機制。街道禁炮領導組將制定禁炮工作考評獎懲辦法,對工作突出的單位給予表彰通報,對落後的單位給予黃牌警告。四要實行禁炮工作責任追究機制。要逐級分解責任,確保禁炮工作各個環節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一旦違規燃放有人查。一旦出現大範圍或長時間燃放無人制止等失職行爲,有人被問責。要積極引導各社區將禁炮納入村規民約,形成自己監管、自己約束機制。

  (五)鼓勵舉報,嚴厲查處。街道禁炮辦舉報電話爲,接受社會和羣衆的監督。一旦接到舉報或發現有有違規儲存、燃放煙花爆竹行爲的,禁炮工作隊要立即出動、及時查處。對非法製售、儲存、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爲人依法處予罰款、行政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舉報情況經覈查屬實的舉報人給予200元獎勵。同時,要積極引導和幫助各社區制訂、實施關於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村規民約,動員和組織老人協會等社會力量開展日常巡查,建立和完善社區自己管理、自己約束的長效管理機制。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4

  爲進一步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減少環境污染,持續改善全旗環境空氣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旗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緊緊圍繞生態文明建設總要求,以環境空氣質量達標爲目標,以治理顆粒物(PM2.5、PM10)和臭氧污染爲重點,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促進全旗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健康發展。深入開展宣傳教育,使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建立健全煙花爆竹禁燃工作長效機制,相關職能部門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確保禁燃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禁燃、禁售範圍

  (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S212(西環線)以東、石哈河街以南、東環路以西、S311線以北,在此區域內,未經批准,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燃放煙花爆竹。

  (二)禁止銷售煙花爆竹區域:烏拉特中旗海流圖鎮建成區(東至東環路、南至南緯二街、西至烏拉特路、北至石哈河街)。在此區域內,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銷售煙花爆竹。

  (三)上述區域內,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醫療、教育、養老機構,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公園、廣場、文物單位、博物館、商場、農貿市場、殯儀館及其他消防安全重點

  單位全面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三、禁燃、禁售時間

  (一)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本方案劃定範圍禁售禁燃煙花爆竹。在發佈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全旗範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二)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全旗不再審批煙花爆竹經營證照,對於證照到期的銷售網點一律不予補辦證照;禁止銷售的區域內各銷售網點庫存的煙花爆竹要在10月10日前自行處理。

  四、嚴格煙花爆竹禁燃管理審批

  在禁燃區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審批不得燃放各類煙花爆竹,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依規處罰。逢重大慶典或節日活動,確需舉辦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局進行審批。

  對未經許可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燃放,對責任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開展煙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的重要意義,強化組織領導,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創新形式、強化宣傳發動。 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以及“兩微一端”等媒介,全方位、多角度進行宣傳,積極倡導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引導廣大羣衆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燃規定,在全社會形成濃厚氛圍。

  (三)加強監管,建立長效機制。統籌做好組織協調、宣傳發動、監督管理、查處打擊等各項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5

  爲全面加強元旦、春節、元宵節和“兩會”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督促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依法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燬處置等違法違規行爲,嚴防各類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決定在全省開展爲期3個月的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制定行動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層層壓實各地屬地管理、各有關部門監管責任、相關企業主體責任,依法全面排查和嚴厲打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燬處置和產品質量各環節安全違法違規行爲。通過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規範生產經營等環節安全行爲,消除風險隱患,確保全省元旦、春節、元宵節、“兩會”期間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經營形勢持續穩定。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

  三、整治範圍

  1.全省範圍內煙花爆竹生產、經營(批發)企業、零售店(點);

  2.全省範圍內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爲。

  四、整治重點

  (一)煙花爆竹生產企業

  1.企業對標自查和“一企一策”改造提升工作落實情況;

  2.“三庫四防”(藥物總庫、成品總庫、危險品中轉庫和防爆、防火、防雷、防靜電)達標情況;

  3.“三超一改”(超範圍、超人員、超藥量和擅自改變工房用途)等安全專項整治情況;

  4.安全風險辨識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落實情況;

  5.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和產品流向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6.化工原料存儲安全管理情況;

  7.企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健全完善及執行情況。

  (二)煙花爆竹批發企業

  1.經營(批發)超標違禁菸花爆竹的;

  2.在許可範圍以外地點存儲、銷售煙花爆竹的;

  3.配送煙花爆竹車輛不符合相關標準的;

  4.超量向零售店(點)配送煙花爆竹成品的`;

  5.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情況,包括倉庫安全設施、“四防”安全管理、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以及產品質量安全和流向登記情況等。

  (三)煙花爆竹零售店(點)

  1.零售場所安全條件達標情況;

  2.“下店上宅”、超量儲存等問題整治情況;

  3.將煙花爆竹產品存放在經營許可範圍外的場所;

  4.超規格、超範圍經營和超量儲存;

  5.銷售來歷不明或不合格產品。

  (四)打擊非法違法行爲

  1.未經公安部門許可、未辦理《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證》運輸,或違反許可事項,一證多運、超量運輸和利用公共交通車輛販運煙花爆竹的;

  2.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的;

  3.無證經營、零售和超範圍經營零售煙花爆竹的;

  4.生產、經營、零售“假大空”產品和假冒商標、假冒產地的煙花爆竹產品。

  五、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即日起—1月31日)。重點抓好四個方面:一是加強輿論引導,利用報刊雜誌、電視廣播、微信公衆號等宣傳平臺,廣泛宣傳煙花爆竹法律法規、安全燃放知識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的意義。二是抓好合法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風險排查治理,從業人員教育培訓。三是加強零售經營店(點)佈局規劃和許可管控。四是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應急等部門採取聯合行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制販煙花爆竹的行爲。

  第二階段(2月1日—2月28日)。重點加強煙花爆竹銷售和燃放的安全監管: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燃放等環節的安全檢查抽查,持續深化打擊非法制販煙花爆竹違法行爲。

  第三階段(3月1日—3月31日)。重點加強專項整治“回頭看”,以及零售經營店(點)煙花爆竹產品回收和儲存安全等方面的監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地、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行動措施,深入開展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推動各項管控措施落到實處。要切實壓實縣、鄉(鎮)兩級政府“打非”責任,形成“打非”的強大合力,組織公安、應急、市場監管等應急管理部門及鎮安辦、村委會開展“拉網式”大檢查,以“打非”推動專項整治的深入開展。

  (二)突出重點,全面排查。各地、有關部門要突出煙花爆竹領域的重點部位和關鍵環節,認真排查整治風險隱患,把安全生產各項措施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企業、落實到一線操作崗位。

  各生產經營企業要強化風險防範措施,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上做到查嚴、查深、查細、查實,不留死角,不漏盲區,對發現的風險隱患問題,要明確責任、明晰措施、明確時限,確保隱患治理措施落到實處。

  (三)加強監管,嚴格執法。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切實加大對煙花爆竹安全監督執法力度,對執法檢查發現的隱患問題特別是重大隱患,督促企業按期整改,整改後仍達不到要求的,堅決依法吊銷企業許可證照,並給予經濟處罰。各級負有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能部門要切實強化責任擔當,各司其職,各負其責,依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違法違規行爲。

  (四)廣泛宣傳,羣防羣治。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官方網站、報刊雜誌、電視廣播、微信公衆號等宣傳平臺,採取多種形式宣傳報道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及時曝光一批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典型案例。要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嚴格落實舉報獎勵制度,發動羣衆積極舉報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銷燬處置煙花爆竹的違法行爲,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羣防羣治抓安全的良好局面。

  請市(州)安委辦迅速將此方案傳達到本轄區縣(市、區)相關部門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於20xx年4月5日前,將本地區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送省應急管理廳危化品安全監管處。聯繫人及電話:,,電子郵箱:@。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6

  爲做好全區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根據《xx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特製定本方案。

  一、職責分工

  (一)區級部門及有關單位職責

  略

  (二)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職責

  組織實施本地區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訂工作方案,成立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臨時辦公機構,抽調人員集中辦公;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科學合理劃定禁放、限放區域,嚴格銷售網點設置和安全監管,加大各類非法生產、銷售、存儲、運輸煙花爆竹行爲的查處力度,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點燃放時段巡邏控制等安全防範措施。

  二、工作步驟

  第一階段:制訂方案(20xx年12月上旬)。研究制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確總體要求、目標任務、具體安排和保障措施。

  第二階段:檢查整治(20xx年12月上旬至20xx年2月下旬)。開展綜合執法,打擊非法生產、運輸、經營煙花爆竹行爲,查堵煙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

  第三階段:宣傳教育(20xx年1月上旬至2月下旬)。集中進行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第四階段:全面看護(20xx年2月上旬至2月下旬)。20xx年2月7日(農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農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時至次日凌晨1時爲允許在限制燃放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時間。加強限制燃放區域的安全管理,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場所,特別是重大危險源周邊加強巡查守護,確保絕對安全。

  第五階段:工作總結(20xx年2月23―28日)。總結工作,表揚先進。

  三、工作措施

  (一)排查整治,嚴格執法。春節前,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針對重大危險源、重要市政設施、煙花爆竹零售網點及周邊等重點部位和區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對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責任領導、責任人及整改時限,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要強化源頭管控,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企業落實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等各環節監管措施,圍繞省區縣邊界地區、城鄉結合部和可能非法生產、儲存煙花爆竹的出租房屋、閒置廠房等重點地區、部位和場所開展拉網式檢查。對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要主動覈查,依法嚴肅查處。

  (二)強化宣傳,注重教育。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爲主題,運用各類媒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公佈打非舉報電話及查處的典型案例爲主,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有序燃放爲重點,節後以宣傳禁放、回收剩餘產品有關規定爲重點。20xx年1月30日爲全區安全燃放煙花爆竹集中宣傳日,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宣傳工作取得實效。

  (三)依法劃定禁、限放區域,設立禁放標識。20xx年1月5日前,由區燃放辦要嚴格按照《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地區禁放、限放區域,並向社會公佈。20xx年1月15日前,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鐵路、高鐵線路和輸變電設施等安全保護區,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小學校、敬老院,山林、苗圃等重點防火區域,重要軍事設施以及居民小區化糞池等重點部位的`產權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置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範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強化經營市場監管,確保市民燃放安全。供銷社、區安監等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合理規劃、設置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市政部門予以配合。城區應於20xx年1月15日前完成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資質許可工作,除按規定收取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保險費外,免收其他辦證費用。對具備安全儲存條件,面積爲20―40平方米的煙花爆竹臨時零售網點,最大允許存放量爲100件;面積爲15―19平方米的,最大允許存放量爲60件。20xx年1月15日前,由區燃放辦向社會公佈允許銷售、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煙花爆竹配送可先農村後城區,配送時間爲20xx年1月24日至2月22日,銷售時間爲20xx年2月5―22日。區燃放辦負責煙花爆竹臨時配送運輸車輛及相關人員資質審查,並報市燃放辦統一製作《臨時通行證》,公安交巡警憑此證予以放行。安監、公安、供銷等部門要依據法定職責加強煙花爆竹零售網點督促檢查,嚴格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和產品流向管理,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從生產廠家直接進貨銷售,嚴禁銷售、燃放專業燃放類產品以及本區規定禁放的產品,嚴防不法分子利用煙花爆竹肇事。

  (五)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要在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組織機關幹部、村(居)委會、內保單位的治保積極分子及其他社會力量,開展街面、小區、大院巡邏監控,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房都有人員看守。每個銷售點要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零售點燃放煙花爆竹。

  20xx年2月7―22日,要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部位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特別是要落實居民小區化糞池的巡查和守護力量。區公安消防支隊要制訂消防滅火預案,指導監督限放區域內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區組織自備消防力量進行消防滅火演練,重點時段啓動二級戰備,隨時做好撲火準備。區衛生計生委要指導督促各醫療衛生機構,制訂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得到救治。如遇到空氣重污染極端天氣時,區環保局要及時預警,區安監局、區供銷社要及時組織零售網點和批發企業停止銷售及配送,並引導市民自覺遵守有關規定,停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公安局要加強巡邏檢查,及時制止違規燃放行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認真落實六個一工作(制訂一箇方案、召開一次大會、簽訂一份責任書、形成一箇紀要、組織一次督查、每月召開一次工作例會),切實達到四個有標準(工作組織有方案、階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會議、貫徹過程有督查),確保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強化督導,嚴肅問責。區監察局要加大對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落實工作措施和責任;監督各單位各部門貫徹執行中紀委《關於嚴禁元旦春節期間公款購買贈送煙花爆竹等年貨節禮的通知》要求情況。對因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暢通信息,及時報送情況。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加強與區燃放辦的工作聯繫,落實專人彙總、報送相關工作情況。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工作總結,請分別於20xx年1月15日和2月24日前報送區燃放辦。

禁放煙花爆竹工作方案 篇17

  根據市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專班的有關部署,以及《濟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濟寧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濟政字〔20xx〕64號)和《濟寧市任城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濟寧市任城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濟任政字〔20xx〕36號)的工作要求,結合金城街道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黨政統攬、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原則,充分發揮社區包保幹部、各社區主力軍作用,認真履職盡責,全面落實禁放規定,通過壓實責任、抓出實效、督導問責,統籌社區禁放工作開展,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火災、爆炸等事故的發生,有效減少環境污染、改善街道空氣環境質量。

  二、工作措施

  (一)確保壓實責任

  街道辦事處與各社區簽訂煙花爆竹禁放責任書,按照屬地原則開展好禁放工作。各包保領導要親自指揮、親自參與、親自調度,調動廣大幹部職工全力投入禁放、全員參與禁放管控巡查,確保每幢大樓、每條街巷、每個商業片區、每條交通幹道、每家企業單位都固定有管控巡查人員。在時間安排上,即日起開展各項準備工作,尤其是做到“‘臘月二十三至正月十六’這個關鍵時間段,要確保每個小區(宿舍區)一名領導負責,一棟樓固定一名巡查人員”,所有包保人員全部落實到位。

  (二)突出抓出實效

  街道根據市區工作安排研究制定的《濟寧市任城區金城街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方案》,各社區、有關站所要全面落實到位,街道智慧平臺發揮智能識別作用,進一步助力禁放工作。

  (三)強化督導調度

  街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專班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專項督導,確保各社區和有關站所工作盡職盡責、人員到崗到位、措施抓實抓細,營造工作措施得力、責任落實到位、作用發揮明顯的局面。

  三、包保社區分組

  街道幹部包保社區分組由1到2名科級領導幹部牽頭,另有3到4名街道一般幹部組成,負責包保社區煙花爆竹禁放的銜接、調度等各項工作(分組表見附件1)。

  各社區要參照本方案,根據本轄區的樓宇分佈、街巷佈局、業態特點落實人員包保,按照社區網格化建設的總體要求,實現條塊結合、立體覆蓋、無縫銜接,結合工作實際制定詳實具體的包保工作實施方案,尤其是要具體到人、具體到樓、具體到街(巷),並於本週五(20xx年1月17日)下午四點前經社區主要領導簽字後報街道應急辦(北樓210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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