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實驗室安全的應急預案(精選8篇)
關於實驗室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1
實驗室是學生進行實驗的重要場所,實驗過程中可能接觸到化學藥品、電、玻璃儀器等,針對可能出現的安全事故,採取以下應急預案:
1、若室內因線路故障或其它不可預知因素髮生火災時,應立即疏散學生並關閉電源,用滅火器及其它有效方法進行滅火,並及時報告學校領導。若火勢未能及時控制,立刻撥打119報警。若使用酒精燈不慎引起燃燒,立即用溼抹布撲蓋。
2、若室內因線路原因或其它不可預知因素髮生學生觸電事故,應立即疏散學生並關閉電源,爲觸電學生進行人工呼吸,並請醫務室人員及時到達作相應處理,同時報告學校領導。有必要時送往醫院救治。
3、若因使用玻璃器皿不慎或使用解剖刀、剪刀不慎而出現外傷,應立即到醫務室進行處理。
4、如果酸或鹼流到實驗臺上,立即用抹布擦淨,再衝洗抹布。如不慎將酸或鹼沾到皮膚、眼睛或衣物上,立即用較多的水沖洗,在沖洗眼睛時要眨眼睛,切不可用手揉眼睛,並請醫務室人員及時到達作相應處理,同時報告學校領導。有必要時送往醫院救治。
關於實驗室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2
爲了保障我院——軌道交通學院師生在實驗中的安全,促進實驗室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各種事故的發生,切實有效地降低、控制和消除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蘇州大學校園的內部規定,從學校實際出發,特製定本安全應急預案。學院成立實驗室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安全工作和實驗室工作的院領導任領導小組組長,院實驗室管理人員爲成員組成。
一、領導小組:
人員:
組長:肖爲周
副組長:崔建榮
組員:陳蓉、謝門喜、何英萍、馮建光、楊瑞柱、謝芳芳、陳紅仙、周淑玉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1、根據消防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各有關單位的具體情況,督促相關部門配備更新消防滅火器材,檢查消防設施完好情況,開展相關知識的宣傳工作。
2、加強實驗室安全管理,將實驗室安全工作作爲實驗室建設、管理與評估的一箇重要組成部分,將實驗室安全知識作爲實驗室工作人員培訓的一項重要內容,加強對危險品的監督管理。協助做好各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執行工作。
3、定期進行實驗室及其附屬用房電器設施的檢查。
4、對突發事件原因進行調查,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及所造成的後果提出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的建議。
二、應急原則:
1、先救治,後處理;
2、先制止,後教育;
3、先處理,後報告;
4、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以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三、注意事項:
1、實驗物品要擺放規範。
2、在學生操作之前,要明確要求及示範正確的操作程序。
3、對一些危險實驗,如強電類、力學類實驗,要向學生重點強調其使用注意事項,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4、對於消防設施的管理,應該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完好情況,並開展相關知識的宣傳工作。
四、應急預案:
(一)、防火安全應急預案
1、實驗室內嚴禁吸菸,使用一切加熱工具(如電烙鐵)均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離開實驗室時應檢查是否切斷總電源。
2、一旦發生火災,一定要迅速而冷靜地首先切斷火源和電源,現場人員首先撥打119聯繫市消防中心,然後撥打實驗室電話0512-。並儘快採取有效的滅火措施,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滅火材料。在各層樓道上都備有滅火器材。
3、任課教師迅速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同時組織疏散學生離開現場並關閉各緊急通道處的防火門,學校領導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4、在發生火災時,請不要使用電梯,若正在使用電梯且受困時,可撥打電話15、內線5。
5、軌道學院各樓層防火設備位置圖(具體位置圖請見附件)
根據火災種類,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掌握正確撲救的方法:
1、對於一般的電氣設備可以使用二氧化碳和乾粉作滅火材料。
2、對於要求超淨環境的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則嚴禁使用乾粉一類的滅火器材,否則,將會造成儀器設備的更大損失。
3、在針對因電氣設備短路或者其它原因引起的火災時,儘量首先關閉總閘,再進行救火。
(二)、帶電操作安全應急預案
1、操作時不能用溼手接觸電器,也不可把電器弄溼,若不小心弄溼,應等乾燥後再用。
2、若出現觸電事故,應先切斷電源或拔下電源插頭,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溼的東西挑電線。
3、若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要立即撥打120,請醫生治療。
凡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要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發生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領導及院領導,並在第一時間報上級主管部門。
(三)、防盜安全應急預案
1、加強防範意識,強化值班制度。做到晝夜有人值班,每週進行多次不定時巡視,及時檢查門、窗、防盜門是否關閉和牢固。
2、人人提高警惕,做到隨手關門關窗,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實驗室內放置的貴重器材,要定期檢查,儘量避免個人與集體財物遺失。如發現物品遺失,及時向校衛隊調取監控錄像,行政樓104,電話6×951以進行查找。
3、學校所有師生員工都要對學校的安全防盜高度重視,一旦發現盜竊和可疑人員要積極主動及時報警。首先撥打110報警電話,然後撥打治安科電話:67×2,6xx5並迅速向值班老師、學校值班領導或校領導彙報,做到儘快處理和調查。
五、善後處理:
直接應急處置和救助活動結束後,工作重點應馬上從應急處置轉向補救和善後工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秩序。
1、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對有各種保險的傷亡人員要幫助聯繫保險公司賠付。
2、及時查明事故原因,嚴格信息發佈制度,確保信息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做好穩定學院正常教學和生活的秩序工作。
3、全面檢查設備、設施安全性能,檢查安全管理漏洞,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避免事故再次發生。
4、總結經驗教訓,引以爲鑑,對因翫忽職守、瀆職等原因而導致事故發生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配合公安機關做好事件偵察工作。
關於實驗室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3
爲進一步加強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完善應急管理機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處置突發事件,全力保護師生員工人身安全和實驗室財產安全,維持正常教學科研與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山東理工大學安全穩定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等規定,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及應急原則
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保障實驗室工作人員安全,促進實驗室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安全事故發生。對因實驗室而引發的災害性事故的發生,具有充分的思想準備和應變措施,做好事故發生後補救和善後工作,確保實驗室在發生事故後,能科學有效地實施處置,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
應急原則是:先救治,後處理;先救人,後救物;先制止,後教育;先處理,後報告。
二、應急組織體系
(一)學校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由分管副校長任組長。成員單位包括:實驗管理中心、校長辦公室、教務處、科學技術處、研究生院、安全管理處、後勤管理處、相關學院等。指揮小組聘請相關專業技術人員,成立專家小組。各學院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由發生事故學院的院長負責指揮、協調,具體成員由學院確定。
(二)各學院實驗室(中心)科研實驗室成立應急救援小組,實驗室(中心)主任、科研實驗室負責人擔任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負責制定各類安全事故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範。
(三)實驗室(中心)主任、現場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負責在事故初起階段,協同相關人員處置突發事件。無法處置的,立即通知學院負責人,由學院應急處置工作小組負責指揮、協調。學院無法單獨處置的突發安全事故,已造成人員傷亡,或不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人員傷亡及重大財產損失的突發安全事故,由學校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處置。
三、運行機制
(一)預防
1.實驗室工作人員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首先完善預防、預警機制,開展風險評估分析,做到早防範、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2.加強實驗室標準化建設,由實驗教學中心主任、科研實驗室負責人對實驗設備配置、個人防護、應急設備器具、實驗室安全行爲、安全操作規程等做出明確規定。
3.建立實驗室病原微生物專庫,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儲存室。對傳染性病原微生物樣本,加熱設備,壓力容器,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線裝置,劇毒、高毒、強酸、致癌、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和使用登記制度。
4.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安全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5.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日常管理,在實踐中經常演練和完善應急處置預案。
6.加強實驗人員的培訓教育,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實戰能力。
(二)預警
1.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爲各種危險品建立檔案和使用記錄,發現遺失、不當存放,立即處置。
2.重視實驗人員健康檢查,發現與實驗室生物安全有關的人員感染或傷害立即報告、處置。
3.嚴格執行安全巡查制度,及時發現、消除隱患,對存在不安全行爲的人員,有安全隱患的設備設施、用品用具,及時發出書面預警通知,提醒相關人員提高警惕。
(三)安全狀態監測
1.實驗室日常工作中,與實驗有關的所有人員均有義務對實驗室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舉報。
2.實驗過程中,注意監控實驗室內的狀況,包括儀器主機、附件,特別是氣體貯存容器及其主要連接件(管路、閥門等)是否正常;水、電、氣狀態是否正常;實驗室內有無異常氣味、響聲;(非正常)火苗、火花;空氣中有無不明煙霧,地面上有無不明液體、固體等。
3.儀器設備檢查由實驗操作人員定期進行。包括對儀器設備電氣性能的評估;對裝載易燃氣體鋼瓶或其他容器的安全檢測;對化學試劑存放使用的安全性檢查;對實驗室水、電、氣運行狀況的檢查等。
(四)信息報告
突發安全事故發生後,現場人員應在自救的同時立即向所在單位負責人彙報,及時啓動應急預案。如經初步處理仍無法控制,要立即通知學院負責人,上報學校安全管理處、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小組等,請求協調處理。事故基本控制後,及時對突發事故進行偵測、調查,綜合評估,控制危害蔓延。
四、部分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一)明火操作安全應急措施
1.實驗室內嚴禁吸菸,使用一切加熱工具均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離開實驗室時應檢查是否關上自來水和切斷電源。
2.轉移,分裝或使用易燃性液體,溶解其他物質時,附近不能有明火。若需點火,應先進行排風,使可燃性蒸汽排出。
3.用剩的鉀、鈉、黃磷等易燃物和高錳酸鉀、氯酸鉀、過氧化鈉等氧化劑及易燃易揮發的有機物不可隨便丟棄,防止發生火災。
4.實驗室應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滅火毯、沙箱、消防栓等消防器材,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並熟悉其操作規範,清楚安全通道所在位置。
5.一旦發生火災,一定要迅速而冷靜地首先切斷火源和電源,並儘快採取有效的滅火措施。局部起火,立即使用滅火器、滅火毯、沙箱等滅火;發生大面積火災,實驗人員已無法控制,應立即報警,通知所有人員沿消防通道緊急疏散。同時,根據火勢立即向學校安全管理處及消防部門報警。有人員受傷時,立即向醫療部門報告。人員撤離到安全地點後,立即組織清點人數,對未到人員儘快確認所在的位置。
6.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二)帶電操作安全應急處置措施
1.操作時不能用溼手接觸電器,不能使用已被水弄溼的電器,應等乾燥後再用。
2.若出現觸電事故,應先切斷電源或拔下電源插頭,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溼的東西挑電線。分析漏電的程度,如果較爲嚴重,在切斷電源後,馬上通知學校能源管理中心進行處置,並指揮學生離開現場。
3.遇到人員觸電,應及時實施救護,若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要立即進行人工呼吸,並請醫生治療,同時報告學校相關部門。
(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強鹼腐蝕。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2%醋酸溶液或飽和硼酸溶液清洗,然後再用水沖洗。若濺入眼內,用硼酸溶液沖洗。
2.強酸腐蝕。先用乾淨毛巾擦淨傷處,用大量水沖洗,然後用飽和碳酸氫鈉溶液(或稀氨水、肥皂水)沖洗,再用水沖洗,最後塗上甘油。若濺入眼內,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碳酸氫鈉溶液沖洗,嚴重者送醫院治療。
3.液溴腐蝕。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再用甘油或酒精洗滌傷處。
4.氫氟酸腐蝕。先用大量冷水沖洗,再以碳酸氫鈉溶液沖洗,然後用甘油氧化鎂塗在紗布上包紮。
5.苯酚腐蝕。先用大量水沖洗,再用4體積10%的酒精與1體積三氯化鐵混合液沖洗。
(四)劇毒藥品中毒應急處置措施
如發生氣體中毒,應馬上打開窗戶通風,並疏散學生離開實驗室到安全的地方,以最快的速度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根據嚴重程度聯繫醫院救治。
如發生入口中毒,應根據毒物種類採取適當處理方法,常用的解毒方法有:給中毒者服催吐劑,如肥皂水;灌水或服雞蛋白、牛奶和食物油等,以緩和刺激,隨後用乾淨手指伸入喉部,引起嘔吐。注意磷中毒者不能喝牛奶,可用5—10毫升1%硫酸銅溶液加入一杯溫開水內服,引起嘔吐,然後送醫院治療。
(五)儀器設備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1.金屬外殼的儀器設備要有充分的接地保護,如儀器設備漏電導致人員觸電,首先切斷電源,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拉觸電者,也不能用金屬或潮溼的物品挑電線。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時,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並通知醫院治療。
2.儀器使用中的容器破碎及污染物質溢出,立刻戴上防護手套,按照儀器的標準作業程序關機,清理污染物及破碎玻璃,再對儀器進行消毒清洗,同時告知其他人員注意。
五、無論在何時何地,當發生危害實驗室安全的事故時,均應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迅速、準確地報警並及時採取自救、互救措施。正確有效地疏散無關人員,避免造成更大人員傷害。發生嚴重事故,立即報告學校有關部門或報警。
六、本預案由各學院組織落實,全體實驗室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實施,各單位要制訂本實驗室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凡在事故救援中,有失職、瀆職行爲的,將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
七、在突發安全事故得到徹底控制,經突發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確定,終止應急狀態。在事故應急響應終止後,突發事故處理工作小組人員必須做好事故過程、損失及其他相關情況的整理、統計、記錄工作。事故現場調查完畢,即可對現場進行善後處理並恢復其正常狀態。組織相關人員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做好以後的防範工作。
八、本預案由實驗管理中心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關於實驗室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4
爲了進一步教學、科研實驗室的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原則,使我院全體師生牢固樹立安全工作和學習的意識,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院安全領導小組:
組長:王貴文曾濺輝
副組長:餘一欣陳冬霞
成員:周學智陳書平高崗劉小平王宣赫翁慶萍師生寶
王洪玉朱雷史燕青高麗明溫順久陳琳
二、應急原則
1、先救治之後進行處理;
2、先制止然後進行教育;
3、先處理並立即報告上級。
三、注意事項:
1、實驗物品要擺放規範;
2、在學生操作之前,要明確要求及示範正確的操作程序;
3、對一些危險物品要向學生重點強調其危害使用的注意事項,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四、應急措施
明火操作安全應急預案
1、實驗室內嚴禁吸菸,使用一切加熱工具均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離開實驗室時應檢查是否關上自來水和切斷電源。
2、轉移、分裝或使用易燃性液體,溶解其他物質時,附近不能有明火。若需點火,應先進行排風,使可燃性蒸汽排出。
3、用剩的鈉、鉀、白磷等易燃物和氧化劑KMnO4、KClO3、Na2O2等極易燃易揮發的有機物不可隨便丟棄,防止發生火災。
4、一旦發生火災,一定要迅速而冷靜地首先切斷火源和電源,並儘快採取有效的滅火措施。
5、發生火災報警程序:
①任課教師迅速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同時組織疏散學生離開現場。
②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
帶電操作安全應急預案
1、操作時不能用溼手接觸電器,也不可把電器弄溼,若不小心弄溼了,應等乾燥後再用。
2、若出現觸電事故,應先切斷電源或拔下電源插頭,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溼的東西挑電線。分析漏電的程度,如果較爲嚴重,在切斷電源後,馬上通知學校電工處置,並指揮學生離開現場。
3、遇到人員觸電,應及時實施救護,若觸電者出現休克現象,要立即進行人工呼吸,並請醫生治療,同時報告學校安全領導小組。
毒品操作安全應急預案
1、禁止嘗任何藥品的味道,聞氣體應“招氣入鼻”。即用手輕拂氣體,把氣體扇向鼻孔(少量),不可把鼻子湊到容器上。
2、實驗室內應裝有換氣設備,並設有通風櫥,有毒氣產生或有煙霧產生的實驗應在通風櫥內進行,尾氣應用適當試劑吸收,防止污染空氣,造成中毒。拆卸有毒氣的實驗裝置時,也應在通風櫥內進行。
3、儀器中的反應物傾倒出來後再清洗。有毒物質不準倒入水槽裏,要倒在廢液缸中,統一處理。有毒物質用剩後不可隨意亂扔。
4、皮膚破損後不能接觸有毒物質,以免有毒物質經傷口侵入人體造成中毒。
5、每次實驗完畢應用冷水洗淨手、臉後再離開實驗室。不宜用熱水洗,因熱水會使皮膚毛孔擴張,有毒物質容易滲入。
6、一旦發生化學藥品傷人刑事案件和災害性事故,任課教師馬上打開窗戶,通風,及時派人送往就近醫院救治。並向主管領導彙報,發生嚴重事故報警110、119、120。
7、採取正確、有效的`方法,疏散無關人員,避免對人員造成更大傷害。
8、採取有效措施,保護現場,配合公安部門進行勘察,着手對所獲得材料、物證進行具體分析,研究,判明事故性質。
9、事故查清後,要寫出定性結案處理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部位和人員傷亡情況,造成的經濟損失、調查經過、對調查的證據材料的分析、對事故性質的認定和結論,以及對事故製造者或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關於實驗室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5
爲有效預防學校實驗室事故的發生,防止學校實驗室事故事態的擴大,保障在實驗室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xx市青少年保護條例》以及《xx市中小學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等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一、可能引發實驗室火災的原因:
實驗室的易燃物品遇到明火、電火;實驗人員操作不當;學生違規自行接觸危險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
二、事故的預防:
1、實驗指導老師工作認真負責、專業知識豐富、合格、稱職。
2、學校加強對學生的行爲規範教育。不隨意觸摸實驗室物品;教育學生不在實驗室隨便使用明火。
3、學生必須在教師的指導下,按規範的操作方法進行實驗。
4、實驗室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做到“雙人雙鎖”保管。
5、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實驗室。
6、實驗室電線、電器必須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解決。
7、按規定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三、事故的處理:
1、火災事故按火災事故處理預案進行處理,按如下順序操作:報警、疏散等。
2、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立即送學校醫務室,由校醫視傷者情況決定是否送醫院,若情況嚴重則立即將傷者送醫院或撥打120電話。
3、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如實告知情況。
4、保護現場。
5、報告。一般事故3天內向區教育局、安全辦公室作書面彙報;重大事故必須立即向區教育局辦公室、安全辦公室彙報,先口頭、後書面。
5、通知平安保險公司校方責任險理賠服務部,
6、進行善後處理,接待學生家長,進行理賠或補償協商
四、組織管理:
1、領導小組(略)。
2、人員分工:報警、報告、疏散、救護、接待、事故善後處理協商等。
關於實驗室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6
爲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實驗室突發安全事件,建立健全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維護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保障教學和科研工作的正常秩序,結合實驗室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預案。
一、應急管理的工作原則
1、堅持“居安思危,預防爲主;以人爲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制定應急預案,明確各類事故的應急措施以及事故發生後的補救和善後工作,預防實驗室及其附屬用房區域內的突發安全事件,科學處置、有效控制、降低危害。
二、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2、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逐級管理,責任到人。
3、成立學院安全管領導小組,負責實驗室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領導工作。發生緊急事故時,由學院成立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進行應急處置。
4、學院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指導督促本單位實驗室制定符合自身實驗特點、切實可行的安全管理措施和應急預案,組織實施適應專業需求的應急處置技能培訓,每年至少組織各實驗室開展一次應急演練;建立健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範,負責指揮、協調、處置突發事件;定期督促各實驗室進行設施的檢修、改造,增強抵禦自然災害對實驗室造成危害的能力;根據突發事件的級別啓動應急預案,具體實施對突發事件的緊急應對與處置工作;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的進展與處置情況;對突發事件原因進行調查,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及所造成的後果提出對有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的建議。
5、主管安全工作的院領導爲事故處置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對本單位發生的各類實驗室安全事故負有領導責任。
6、各實驗室負責人是本實驗室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對本實驗室所有場所發生的各類實驗室安全事故負有直接責任,負責制定本實驗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應急處置預案,並在實驗室醒目位置明示,將有關要求和舉措傳達到進入實驗室的所有人員。
7、實驗室全體人員應在實驗室負責人領導下,做好實驗室的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防範,發生事故時應通力協作,積極組織做好安全自救,並迅速向學院和學校有關部門報告情況。教職工對本人所管理的學生要強化安全教育,普及應急常識和要求,實行安全考覈准入,確保安全。
8、實驗室負責落實所有實驗用房間、場地的安全責任人,並根據室內的危險源和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對於涉及危險化學品使用併產生危險廢棄物的實驗場所應及時報學院,由學院報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
三、突發事件的分類和分級
9、突發事件是指在實驗室範圍內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的緊急事件。
1)突發事件主要包括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兩類。自然災害:可能影響實驗室的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洪水、風暴、雷電、冰凍、地震等非人爲因素而形成的災害。事故災難:事故災難包括易燃易爆物、化學品、廢棄物、放射性物品、水、電、特種設備等的不當使用等人爲因素而引起的災害事件。
2)根據事故可控性、嚴重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可能蔓延發展的趨勢等由高到低分爲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
四、突發事件的預防
10、堅持預防爲主的方針,針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完善預測預警系統,開展風險分析,在必要的地方設置警示標誌、安全疏散標誌等,明顯位置上公佈突發事件的處置方法,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11、加強應急反應機制的建設,不斷修訂和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經常開展演練活動,不斷提高應急處置隊伍的實戰能力。
12、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財力的儲備工作,確保突發事件預防、現場控制所需的應急設施和必要的經費。
13、在確認可能引發某類突發事件的預警信息後,應根據各自制定的應急預案及時部署,迅速通知有關部門採取行動,防止事件的發生或事態的進一步擴大。
五、應急響應
14、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應在學院統一領導下,逐級負責,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規範、高效、有序地開展救援工作。
15、實驗室成員及其他人員發現事故時,應根據事故的發生、發展、處置進程及嚴重程度等,迅速、準確地上報,同時開展安全自救。發生一般事故時,實驗室報學院,學院報黨校辦、保衛處及實驗室與資產管理處。發生重大事故時,實驗室還應立即撥打110、119、120等報警、急救電話求救。
16、實驗室發生事故後,應第一時間報送相關信息,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事故現場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已採取的控制措施及其他應對措施;報送人姓名、聯繫電話、所屬單位。
17、突發事件發生後,實驗室負責人應立即啓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同時將有關情況報告學院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領導小組組長接到報告後,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啓動本應急預案,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按照預案指揮實施救援及事故處置,控制事態進一步發展。
18、在領導小組統一部署下,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快速作出應急反應。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下列措施: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消除突發事件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並加強巡邏;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損害,封閉、隔離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損害擴大的活動;搶修被損壞的供水、供電、供氣等基礎設施。
六、幾類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
19、發生火災時,首先切斷火源和電源。如火勢較小,應迅速組織撲滅,防止事態擴展;如火勢較大或現場有易爆物品存在,有可能發生爆炸危險的,應迅速組織人員撤離現場。
20、發生強酸、強鹼及其他一些強腐蝕或強刺激的化學灼傷時,第一時間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沖洗後用蘇打(針對酸性物質)或硼酸(針對鹼性物質)進行中和;濺入眼內時,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處理後,再依據情況作進一步處理。
21、實驗室發生爆炸事故時,在保障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儘可能及時切斷電源和火源並報警,組織人員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
22、實驗室發現有人中毒時,立即打開窗戶,保障通風,將中毒者轉移到安全地帶,解開領釦,使其通暢地呼吸到新鮮空氣,嚴重的立即報校醫院和120,或就近送醫院救治,避免延誤。
23、發生觸電事故時,應採取積極措施,安全切斷電源,使傷員遠離電源。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體其他部位直接接觸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溼的物品挑開電線。
24、發生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等)的安全事故時,在確保人員安全、符合操作規程的前提下,立即切斷設備動力,疏散人員,封鎖現場,確保現場儀器使用記錄完好。對受傷人員,應立即送醫或請專業醫療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救治。
七、善後處理
25、直接應急處置和救助活動結束後,工作重點應馬上從應急處置轉向補救和善後工作,爭取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秩序。學院指導督促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認真做好事故原因調查、安全措施整改和善後處理等工作。重大事故由學校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直接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學院、實驗室及當事人應全力配合。
26、實驗室安全事故調查應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整改處理要求應明確具體措施及時限,嚴格複查,整改任務落實到位,形成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27、學院、實驗室應針對安全事故反映出的問題、漏洞、隱患,舉一反三,強化教育,落實責任。根據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提出的整改意見,實驗室要及時整改並完善制度流程,對相關人員及學生進行教育,要及時部署和落實學院的預防控制措施,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於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單位或人員,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28、做好事故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助工作,對有各種保險的傷亡人員要幫助聯繫保險公司賠付。
29、學院依據實驗室安全事故處置小組的調查結果,視情節輕重,逐級追究有關人員責任。對於因違反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定和要求造成事故的,因應急處置不當導致危險後果蔓延或損失擴大的,以及瞞報、漏報事故情況的單位主管領導和事故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於實驗室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實驗室安全事故,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健全應急機制,確保學校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武漢科技大學實驗室技術安全管理辦法》(武科大辦[20xx41號)、《武漢科技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武科大辦[20xx]52號)文件精神,特製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應急預案適用於學校各類實驗室安全事故的預防與應對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分工
第三條實驗室安全工作堅持“預防爲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各級實驗室安全主管部門的具體職責如下:
(一)學校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職責:負責檢查督促實驗室安全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工作;負責緊急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二)各學院(實驗室)的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負責學院(實驗室)實驗室安全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完善;負責與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聯繫,及時報送安全信息;接受學校處置緊急突發事件工作指揮中心和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
(三)實驗室負責人職責:積極做好自救工作,迅速向有關部門領導及學校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報告情況。
第三章實驗室安全事故等級
第四條依據事故的危害程度、人員及財產損失、波及範圍和影響大小等情況,以及事故險情的控制難度,安全事故分爲A級事故和B級事故。具體分類標準爲:
(一)A級事故:指事態非常複雜,對學校的安全穩定帶來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或校園周邊生態環境破壞,需要學校主管部門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指導,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應急機構密切配合,整合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才能應對的事件或事故。如有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較大、危險化學品嚴重泄漏等安全事故。
(二)B級事故:指事態比較簡單,僅在校園較小範圍內對學校的安全穩定造成危害或威脅,憑藉學校的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就可以處置的事件或事故。B級事故通常無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較少、危險化學品實驗室內輕微泄漏等安全事故。
第四章應急響應
第五條實驗室應急處理要堅持“以人爲本、安全第一、以防爲主、防消結合、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各類各級實驗室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應當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採取相應的應急響應。
第六條實驗室值班人員、安全員、實驗室相關成員以及其他人員得知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的實驗室安全事故信息和情況後必須立即報告。
報告的內容包括:
(一)事件或事故發生的地點、時間;
(二)事件或事故的類型和人員被困與傷亡情況;
(三)已採取的控制措施及其它應對措施;
(四)報告人姓名、聯繫電話、所屬部門。
報告的對象爲:
(一)A級事故:發生A級事故後應報110、119(有人員受傷須同時報120),同時報實驗室主任、學院(中心)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和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學校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根據事態的發展情況,向上一級領導彙報。
(二)B級事故:發生B級事故後應報實驗室主任、學院(中心)實驗室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和實驗室工作委員會小組辦公室。
第七條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安全事故時應按照以下程序緊急處理:
(一)現場教師要立即組織並指揮學生疏散,遠離事故現場,力爭無傷亡事故。
(二)根據事故等級,立即報告相關機構和部門,請求指示或由學校實驗室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派員趕赴現場指揮救援工作。
(三)按照預案立即組織多方力量實施事故救援與處置,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做到事故應急救援不拖延、不推諉,力爭把事故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四)發生A級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時,應立即報校保衛處、110或119,如有人員傷亡時報校醫務室和120,校保衛處和醫務室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派人趕到現場處理。
第五章事故應急處置的程序與措施
第八條實驗室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其事故性質和類型按照以下程序分別處理:
(一)實驗室爆炸和火災、危險品污染及突發放射源事故:根據《武漢科技大學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附件二《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中相關規定處理。
(二)實驗室中毒事故:當實驗室發現有中毒事件時,首先馬上打開窗戶,通風,並將中毒者轉移到安全地帶,解開領釦,使其呼吸通暢,讓中毒者呼吸到新鮮空氣,嚴重的立即報校醫務室和120,或就近送醫院救治,不得延誤。同時根據事故與險情等級報告相應機構和部門。
(三)實驗室觸電事故:觸電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採取積極措施,安全切斷電源,使傷員遠離電源,保護傷員生命。若來不及切斷電源,可用絕緣物挑開電線,在未切斷電源之前,切不可用手或身體其它部位直接接觸觸電者,也不可用金屬或潮溼的物品挑開電線。同時根據事故與險情等級報告相應機構和部門。
(四)實驗室機械事故:急救的原則是在現場採取積極措施,安全切斷電源,或採用科學方法使傷員不受到機械的再傷害,保護傷員生命,同時根據事故與險情等級報告相應機構和部門。
(五)實驗室化學灼傷事故:強酸、強鹼及其它一些化學物質,具有強烈的刺激性和腐蝕作用。發生這些化學灼傷時,應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沖洗後用蘇打(針對酸性物質)或硼酸(針對鹼性物質)進行中和。濺入眼內時,在現場立即就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同時根據事故與險情等級報告相應機構和部門。
第九條各學院(中心)應當根據各自學科的專業特點,負責制定相應安全應急預案。
第九章附則
第十條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並由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負責解釋。
關於實驗室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8
爲確保實驗室安全,根據國家和學校有關實驗室安全管理文件精神,本着“安全第一,預防爲主”、“沉着應對,遇事不亂,反應迅速,處置果斷”的工作原則,特製定實驗室突發應急處置預案。
事件發生後現場工作人員及相關責任人應迅速組織、指揮,及時有序地疏散學生、對現場已傷人員作好自助自救、保護現場、切斷事故源,儘量阻止事態蔓延,保護國家財產。同時準確向學校校長報告。
物理實驗室應急處置具體內容:
1、大型創傷、燙傷事故發生後,立即將傷者轉移至安全地點,同時撥打急救電話120,按急救要求對傷者進行創傷止血、包紮,等待醫務人員治療,並保護好事故現場,配合學校有關部門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調查。
2、正常教學工作時間內突發電器、電路火險,應立即切斷總電源,在第一時間撥打火警電話119,組織義務消防員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並有專人負責按消防安全通道路線緊急有序地疏散現場師生員工,同時保護好火險現場,以便查清火險事故原因。
3、下班或節假日內突發的電器、電路火險,值班人員應立即切斷總電源,在第一時間撥打火警電話119,迅速通知校長併到現場指揮滅火搶險,並保護好火險現場,正確使用滅火器進行撲救,但要分清火災類型以使用不同的滅火裝置,以免因撲救不當造成更大損害。
4、對受火災威脅的各種儀器設備物資,根據現場情況儘量避免或減少國家財產損失。首先應疏散、搶救和保護好貴重緊密儀器,做好登記。對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危險的物資,應派專人看護以免遺失,防止發生更大的危險。
5、發生被盜、失竊等事故後,立即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機關破案。
6、突發性不可抗拒的雷電、水災、地震、房屋垮塌等自然災害事故發生後,應在校領導的指揮下,馬上組織疏散、搶救現場工作人員或進行人員搶險自助自救,以確保人員的人身安全,作好善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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