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精選33篇)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
一、指導思想
建立統一、規範、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時,我縣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爲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縣境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四、預案啓動條件
1.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或縣城水源地取水中斷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故;
3.其他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事故,需要啓動本預案的。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1.指揮組織
縣政府成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組長:縣人民政府分管環境保護工作的副縣長
副組長: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縣環境保護局局長
成員單位:縣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環境保護局、縣消防隊、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水務局、縣安監局、縣交通局、縣公路養護段、縣民政局、縣衛計局、縣氣象局、縣市場監管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電信局、各鄉(鎮)人民政府。
縣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環境應急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環境保護局分管副局長兼任。
2.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調查,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的統一發布。
危險化學品泄露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後,縣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參與事發地鄉(鎮)人民政府組建的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
3.有關部門職責
(1)公安部門:按照事故現場救援指揮組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協助衛生、消防等部門營救受傷人員,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根據相關指令,結合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嚴格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預防和打擊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採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者及相關嫌疑人;負責事故涉及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採取積極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
(2)消防部門: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救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將事故傷者轉移到危險區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車輛所載的危險物品性質特徵未明的情況下,採取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災害的蔓延,會同安監、環保部門對危險物品的’性質特徵進行分析,採取正確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災情。
(3)交通部門:負責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經營資質管理,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及道路運輸證管理、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管理,規範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秩序;加強途經水庫、水源地及河流等重要路段安全設施建設,建立健全警告警示限速標誌、減速帶、標線及防撞護欄、護墩、護坪、護牆、避險車道,實施公路安保工程和事故多發路段整治工程;協同公安、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應急運輸車輛,爲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協同安監部門對事故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駁載、轉移,妥善處置事故車輛;參與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4)衛計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毒性鑑定和危險化學品事故傷亡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做好防護指導,組織實施受污區域衛生防疫工作。
(5)安監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類別,協調有關部門及當地政府、企業提供各類應急裝備器材,包括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提出相關處置措施,解決救援過程中的專業技術性問題;負責指定危險化學品運輸的事故車輛的臨時停放場所,對妥善處置事故車輛提供專業指導。
(6)環保部門: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污染的土壤、水源、空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確切的環境破壞程度指數,爲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詳實依據和方案;組織對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可能誘發次生環境污染事故的防控工作。
(7)水務部門:配合交通部門對城鄉水源地、水庫、河流等水環境敏感區域內的公路設立警示標誌;負責水庫、河道污染源的截流,協助進行污染治理,及時提供有關水文資料,參與開展地表水、地下水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調查和評價,並做好環境污染事件地區羣衆生活用水工作。
(8)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及包裝容器的質量監督;對危險化學品的運輸罐體實物及安全閥質量、大罐小標、危險化學品的“混裝”等違規行爲引發的各類突發事故,進行相關的技術鑑定。
(9)氣象部門:及時、準確提供發生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情報資料。
(10)發展和改革部門: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
(11)民政部門:做好救濟物資發放、危險區域內人民羣衆的轉移安置工作等。
(12)通訊管理部門:負責應急通信指揮調度工作,滿足突發情況下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的需要,確保通信安全暢通。
(13)新聞宣傳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發佈的組織管理。按照領導小組確定的報道口徑,組織新聞單位,積極主動地對突發環境事件進行輿論引導並對信息發佈審覈把關。
(14)鄉(鎮)人民政府:按屬地管理原則負責行政區域內所有道路(包括轄區高速公路)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救援的組織指揮。
六、預警與響應
1.預警
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工作。預警工作按照“早預防、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及突發環境事件波及範圍、發展趨勢、危害程度,及時發佈預警或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組織實施相應的預警行動。
(1)縣政府應急辦建立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和通報制度。組織安監、公安、消防、交通、質監、環保、衛生等有關監管部門參加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聯席會議制度,定期通報危險化學品運輸管理情況。同時,建立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通報制度,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轉移聯單由所在地和接收地的公安部門覈准後,將道路運輸轉移聯單連同詳細路線圖和運行時間表,移送安監、交通運管、環保部門等有關部門採取必要的防範應對措施。
(2)加強職責部門的監管職責,有效預防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一是公安交警部門要嚴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新車上戶關和車輛年檢審驗關,嚴禁不合格車輛非法上路;二是質量監督部門要嚴把槽罐容器檢驗關。對於槽罐車的載質量、容積和外形尺寸按介質實際密度進行覈定,堅決杜絕“大罐小標”私自改裝行爲;三是交通運管部門要嚴把運輸市場準入關,進一步強化運輸危險化學品企業責任,加強對掛靠經營行爲的管理。
(3)交通、公路等有關部門在重要的城市飲用水地表水源及上游主要河流和人口稠密區的公路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警示標誌,通過的涉危車輛應由交警部門對通過時間、路線、承運的危險貨物、重量等進行審批,並由交警部門通報沿線安監、公安、消防、環保等相關部門做好應對工作。
(4)縣政府應急辦爲處置危化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單位發放應急通行證,有關的公安、交通運管部門等部門開設事故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部門及工作人員在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
2.應急響應
(1)應急程序啓動
①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企業的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組織人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②縣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符合預案啓動條件的,立即啓動預案。接到應急報告或指令後,各有關成員單位於15分鐘內派員出發,趕赴現場指導危險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協助地方政府進行應急救援。
(2)現場指揮與控制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指揮污染事故現場處置工作。一是快速分析污染事故原因、發展趨勢、影響範圍,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源、防止污染擴散、信息通報與發佈等方面的措施;二是指導協助縣環保部門開展應急監測,調查污染情況;三是嚮應急領導小組和縣政府應急辦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進展情況等。
①掌握引發事件危險化學品的類別和特性,受污染區域及可能涉及範圍等,控制污染事故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誌;
②對已發生污染危害的污染源應採取一切可能措施,予以消除,並防止擴散、蔓延;
③指令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進入應急狀態,環境監測部門立即開展應急監測,隨時掌握並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④調集環境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⑤統一協調相關部門的聯動應急,確保應急處置工作有序進行。
(3)信息發佈
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要組織有關部門及專家召開事故處理分析會,將分析結果及時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及通報當地政府。按照國家和貴州省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報道工作有關的規定,及時、準確地發佈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七、應急終止
1.應急終止
污染事故的環境應急終止由應急現場指揮組根據監測數據報應急領導小組同意後實施,並以書面通知形式嚮應急處置有關部門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2.現場恢復
污染事故應急處置終止後,配合當地政府組織現場清潔、淨化等工作。
八、信息報告
1.信息受理
縣人民政府及公安、環保等有關部門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引發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受理、接報,按照貴州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時限,逐級上報,並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
2.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事件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報告;事件責任單位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件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和公安、安監、環保等有關部門報告;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報告方式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爲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從發現事件後1小時內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後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事件處理完畢後上報。報告應採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羣衆中造成不利影響。
九、後期處置
1.總結與評估
突發事件處置結束一週內,參與處置的成員單位應將事件處置工作情況的總結報告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必要時,縣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部門適時組成事故處置調查評估小組,開展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調查評估。
2.結案歸檔
全程詳細記錄污染事故過程、污染範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案一卷要求存檔備案。
十、安全防護
1.環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採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
2.事件發生地周邊居民的安全防護
(1)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所涉及到的範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誌,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2)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範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範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禁止人員在低窪處滯留;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並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
(4)選擇地形有利的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並配備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器材;
(5)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在更大範圍內向事發地周邊居民告知應急防護措施,減小事件的影響。
十一、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併成立專門管理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處置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
2.技術保障
建立危險化學品應急專家庫,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能迅速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諮詢組,爲指揮決策提供專業諮詢。
3.經費保障
設立環境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同級財政預算。
4.培訓與演練
定期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範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廣大羣衆,普及危險化學品環境安全知識和防護技能。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
爲切實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車輛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破壞,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和通行秩序,確保現場處置高效、有序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93號令)、《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和《廣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關於印發廣東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職責的通知》(粵府辦〔20xx〕14號)、《廣東省突發事件現場指揮官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粵府辦〔20xx〕1號)和《江門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制定本預案。
一、現場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部門配合、加強協作;快速反應、高效運轉;依靠科學、安全處置。
二、預案適用範圍
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是指《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規定的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造成危險的化學品。運輸車輛在運輸煙花、爆竹、放射性物品等過程中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參照本預案執行。
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分級
根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道路交通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3個級別:
(一)Ⅰ級事故:是指事態非常嚴重,事故造成危險、劇毒化學品嚴重泄漏、水體等環境污染,嚴重威脅到周邊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或者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需要立即疏散事故現場周邊居民,需實施跨區域交通組織分流。
(二)Ⅱ級事故:是指事態嚴重,事故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或處置時極可能造成泄漏,或導致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燃燒、爆炸或者劇毒品可能污染周圍環境等,雙向交通中斷需要分流和事故周邊羣衆需要疏散。
(三)Ⅲ級事故:是指事態一般,事故沒有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但處置困難,有可能造成危險化學品泄漏、燃燒、爆炸,對交通造成一定的影響。
四、應急指揮體系
(一)地市級指揮部:市政府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領導任副總指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相關的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領導參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置Ⅰ級事故相關事宜。
(二)市、區(縣級)級指揮部:各地設置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部,由當地市、區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安全監管部門領導任副總指揮,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領導參與處置工作,負責處置Ⅱ級事故相關事宜。
(三)現場指揮部:由事故發生地的交警大隊或其上級公安機關領導,或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導擔任現場指揮官,安全監管部門領導擔任副指揮官,指揮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交通運輸、城管(燃氣辦)等部門領導參與處置工作。
發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事故,現場指揮官由高速交警大隊或其上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領導擔任,如達到Ⅱ、Ⅲ級事故,需報所屬地段的轄區政府;如達到Ⅰ級事故,則需報江門市政府。
五、部門分組及主要職責
爲使現場應急處置有序、安全開展,根據粵府辦〔20xx〕14號的要求和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各級指揮部設置以下相應工作組:
(一)現場交通組:由公安交管、公路路政等部門組成,公安交管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現場安全防護、協助搶救受傷人員、事故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控制肇事司機等;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區,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實施交通管制和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和減少交通擁堵。
(二)搶救治療組:由衛生計生、消防、醫療、職防等部門單位組成,衛生計生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和落實相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和救治工作;在事故達到Ⅰ級、Ⅱ級時,根據需要對受污區域做好衛生防護工作。
(三)安全評估組:由安全監管、消防、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燃氣辦)、治安等部門組成,安全監管部門(涉液化石油氣和天燃氣則爲燃氣辦)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對所運載的危險化學品、承壓盛裝容器的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安全距離(區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揮人員組織、協調、實施。
(四)交通拯救組:由交通運輸、質監、城管(燃氣辦)、公路管理等部門組成,交通運輸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組織和落實拯救、起重的車輛或相應的運輸車輛及時趕赴事故現場,統籌並落實對事故現場的危險化學品的駁載、卸載、轉移等工作;評估拯救作業量、難度、危險性和應急拯救費用處理。
(五)環境監測組:由環保、衛生計生、水務、城管、農業等部門組成,環保部門領導任組長。負責對事故現場被污染的土壤、水體、大氣等進行監測,及時提供環境污染物監測結果,爲正確救援和防止擴散提供依據。
(六)現場保障組:由屬地的市、區(縣級)政府及經濟和信息化、電力、通信等部門單位組成,由屬地的市、區(縣級)政府領導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應急電力、通信的保障,排除現場相關電力線路(設備)安全隱患;根據安全評估的情況,當地鎮、街負責疏散現場周邊羣衆,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其他事宜。
六、應急響應
根據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達到的三個級別,對應實施Ⅰ級、Ⅱ級、Ⅲ級三個等級的應急響應:
(一)Ⅰ級響應:發生Ⅰ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開展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公安局,由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公安局報告江門市政府、市公安局,併成立江門市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視情況及時通知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環境監測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並可通知現場保障組到現場協助。現場指揮官應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簡明報告處理情況及後續處理方案,並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意見繼續履行指揮職責。
(二)Ⅱ級響應:發生Ⅱ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啓動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開展組織協調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和公安局,並請求成立市、區(縣級)級應急處置指揮部;視情況及時通知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環境監測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現場指揮官應向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簡明報告處理情況及後續處理方案,並根據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意見繼續履行指揮職責。
(三)Ⅲ級響應:發生Ⅲ級事故,由事發地公安交管部門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負責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報告當地市、區(縣級)政府和公安局,並視情況及時通知相關的搶救治療組、安全評估組、交通拯救組等到現場處置。
七、現場處置工作安排
(一)現場警戒。先期到達現場的公安交管、路政等人員要立即設置警戒區域,維護秩序,協助搶救傷員;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
(二)交通組織。公安交管、路政部門要指揮應急工作車輛和執行搶險救援任務各種車輛通行;要根據實際交通情況,採取管控或分流等措施,疏導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現場對交通安全的影響。
(三)安全評估。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到達現場後要立即研究、分析,對安全性進行評估,提出安全距離(區域)和拯救方案或控制措施,供指揮人員組織、協調、指揮和實施。
(四)環境監測。當事故達到Ⅰ級或Ⅱ級事故時,需及時對事故現場周邊環境的`土壤、水體、大氣等進行監測,提出意見供指揮人員協調、處置等。
(五)施救拯救。指揮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提供的方案,現場指揮相關職能部門搶救傷員、排除危險和施救拯救;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專業技術人員在現場協助指導拯救。
(六)羣衆疏散。當事故達到Ⅰ級或Ⅱ級事故時,根據安全評估專家提出的意見或方案,對一定區域內的羣衆組織疏散,保證現場周邊羣衆撤離到安全地帶。
(七)現場清理。公安交管部門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如屬爆炸、燃燒現場,應知會公安部門其他警種參與勘查;拯救作業完畢後,路政、公路養護等部門清理現場,必要時放置相應的安全提示設施,公安交管部門檢查後視路況安全程度再恢復交通。
八、落實預案的相關要求
(一)要落實部門職能責任。各地、各職能部門要根據本預案明確的職能職責,制定自身的應急處置預案或方案,明確和細化落實的人員、做法和責任,並適時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水平。
(二)要切實保障聯絡體系。應急處置的聯繫方式以預防道路交通事故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及應急保障單位的分管領導報備的聯繫方式爲準,因分管領導調動或調整沒有報備聯席會議辦公室(公安交管部門)或因其他原因無法聯繫而影響應急反應的,由相關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三)要提高指揮處置效能。對現場指揮官發佈的通知、指令,相關部門必須迅速響應及行動,落實應對工作措施或方案。各部門領導或專家等人員到達現場後要第一時間向現場指揮官報到。每次應急處置結束後,指揮部應就處置期間的各部門的聯繫報告、反應時間、反應措施、工作成效和改進方面進行總結,向政府及相關部門反饋。
(四)要建立技術專家信息。江門和各地都要建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專家信息庫,由安全監管部門和燃氣辦實行分類管理,保證能夠調度相關專家人員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協助做好現場處置工作。
(五)要落實救援裝備儲備。各級安全監管、質監、城管(燃氣辦)部門要掌握本市轄區和周邊地區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單位盛裝容器、儲存產品的種類、運輸車輛狀況的應急救援能力,配備必要的搶險救援器材等裝備,保證能及時調度和趕赴事故現場。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3
爲健全完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規範和加強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恢復道路運輸正常運行,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交通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規定》《關於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範》《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處理程序》等相關規定。
1.3 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是指由於自然災害、道路運輸生產事故等原因引發,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運樞紐1運行中斷、嚴重人員傷亡、大量人員需要疏散、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以及由於社會經濟異常波動造成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部門提供應急運輸保障的緊急事件。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按照性質類型、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爲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3.1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48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省組織。
(2)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蹤,或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全國或者大片區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交通運輸部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邊境口岸撤僑等其他突發事件。
以上四種情形,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難以獨立處置,需要協調相關省份、相關部門調動運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
1.3.2 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
造成或可能造成運行中斷24小時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滯留,恢復運行需要多部門協調,人員疏散需要跨市組織。
(2)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
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省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運力組織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門協調。
(4)需要由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3 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滯留,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跨縣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請求的。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發生因重要物資缺乏、價格大幅波動等原因可能嚴重影響市域內經濟整體運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緊急安排跨縣域道路運輸保障的。
(4)需要由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3.4 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爲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
(1)一般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滯留。
(2)客運車輛、危險貨物運輸車輛以及包含客貨運車輛在內的道路運輸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蹤,或1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3)需要由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突發事件。
1.4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本預案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已有國家專項應急預案明確的危險品道路運輸事故應對處置工作,適用其規定。
1.5 工作原則
(1)以人民爲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的預警、預測,以及道路運輸事故的善後處置和調查處理應堅持以人民爲中心,把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應對準備,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應對,預防爲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不斷提高應急科技水平,增強預警預防、應急處置與保障能力,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提高防範意識,做好預案演練、宣傳和培訓工作,以及有效應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各項保障工作。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以屬地管理爲主,在各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事件等級和法定職責,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牽頭,結合各地道路運輸管理體制,充分發揮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作用,建立健全責任明確、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保障有力的應急管理體系。
(4)規範有序,協調聯動
建立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工作響應程序,加強與其他相關部門的協作,形成資源共享、互聯互動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實現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高效化。
1.6 應急預案體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發佈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交通運輸部制定的國家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編制、發佈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3)道路運輸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道路運輸企業根據國家及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自身實際,負責編制並實施企業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所屬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
2. 組織體系
道路運輸應急組織體系由國家、省、市和縣四級組成。
2.1 國家應急組織機構
交通運輸部協調、指導全國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1 應急領導小組
交通運輸部在啓動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時,同步成立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領導小組是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機構,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擔任組長,部安全總監及部辦公廳、部政策研究室、部運輸服務司、部安全與質量監督管理司(以下簡稱安質司)、部應急辦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部長擔任組長時,分管部領導擔任副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爲成員。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協調Ⅰ級(特別重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明確應急工作組的構成,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2)根據國務院要求,或根據應急處置需要,成立現場工作組,並派往突發事件現場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聯合行動方案。
(4)當突發事件由國務院統一指揮時,按照國務院的指令,執行相應的應急行動。
(5)其他相關重大事項。
2.1.2 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交通運輸部相關司局和單位組成,在領導小組統一協調下開展工作,並在應急響應終止時宣佈取消。應急工作組成員由各應急工作組組長根據應急工作需要提出,報領導小組批准。
(1)綜合協調組。由部應急辦或部辦公廳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與各應急協作部門的溝通聯繫;保持與各應急工作組的信息溝通及工作協調;蒐集、分析和彙總應急工作情況,跟蹤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定時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報送信息;協助領導小組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領導同志以及部領導的有關要求;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2)應急指揮組。由部運輸服務司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參加國務院組織的有關事故調查;組織協調跨省應急隊伍調度;協調人員、重要物資的應急運輸保障工作;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擬定應急運輸征用補償資金補助方案;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應急響應過程中的網絡、視頻、通信等保障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4)新聞宣傳組。由部政策研究室負責人任組長,視情由相關司局和單位人員組成。負責對外發布應急信息;負責突發事件的新聞宣傳工作;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5)現場工作組。由部運輸服務司、部應急辦等有關司局人員及相關專家組成,必要時由部領導帶隊。按照統一部署,在突發事件現場協助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現場有關情況。
(6)專家組。由道路運輸行業及相關行業技術、科研、管理、法律等方面專家組成。負責對應急準備以及應急行動方案提供專業諮詢和建議,根據需要參加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 日常機構
部運輸服務司,作爲國家道路運輸應急日常機構,在交通運輸部領導下開展工作,承擔有關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日常應急管理有關工作。
(2)接收、蒐集、整理、分析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及預警信息,向部應急辦報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
(3)組織開展Ⅰ級應急響應相關處置工作。
(4)負責組織制修訂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5)指導地方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6)承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
2.2 地方應急組織機構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參照國家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組織機構組建模式,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成立應急組織機構,明確相應人員安排和職責分工。
3. 預防與預警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交通運輸綜合應急預案》和本預案的要求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工作,重點做好對氣象、國土等部門的預警信息以及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的蒐集、接收、整理和風險分析工作,完善預測預警聯動機制,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做好相應的應急準備。
預警信息來源包括:
(1)氣象、地震、國土資源、水利、公安、安監、商務、外交等有關部門的監測和災害預報預警信息,以及國家重點或者緊急物資道路運輸保障需求信息。
(2)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相關管理機構有關道路運輸延誤、中斷等監測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緊急事件信息。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爲國家、省、市、縣四級部門響應。每級部門應急響應一般可分爲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四個等級。
4.1.1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交通運輸部啓動並實施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省、市、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啓動並實施本級部門Ⅰ級應急響應。
4.1.2 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Ⅱ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啓動並實施省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分別啓動並實施本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於上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3 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Ⅲ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市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啓動並實施市級部門應急響應。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啓動並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且響應級別不應低於市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
4.1.4 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響應
發生Ⅳ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時,由事發區域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啓動並實施縣級部門應急響應。
4.2 響應程序
4.2.1 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啓動程序
(1)發生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者接到國務院責成處理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部運輸服務司及時覈實有關情況,並進行分析研究,第一時間向分管部領導報告有關情況,提出啓動Ⅰ級應急響應及成立相關應急工作組的建議。
(2)經分管部領導同意後,報請部長覈准。由部長或經部長授權的分管部領導宣佈啓動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
(3)同步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組長明確應急工作組構成;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開展應急工作,並將啓動Ⅰ級應急響應有關信息按規定報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和相關部門,抄送應急協作部門,通知相關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4.2.2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啓動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可以參照本預案,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級別及程序。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啓動實施本級應急響應的同時,應將應急響應情況報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在處理超出本級範圍的突發事件,需要上一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協調處置時,應及時提出請求,並按照前款規定及時啓動上一級別應急響應。
4.3 信息報告與處理
交通運輸部按有關規定向中辦信息綜合室、國務院總值班室及時報送突發事件信息。
交通運輸部和應急協作部門建立部際信息快速通報與聯動響應機制,明確各相關部門的應急日常管理機構名稱和聯絡方式,確定不同類別預警與應急信息的通報部門,建立信息快速溝通渠道,規定各類信息的通報與反饋時限,形成較爲完善的突發事件信息快速溝通機制。
交通運輸部和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建立完善部省道路運輸應急信息報送與聯動機制,部運輸服務司彙總上報的道路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向可能受影響的省(區、市)通報。
Ⅰ級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啓動後,事發區域省級道路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報部運輸服務司,並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定時情況簡報,直到應急響應終止;部運輸服務司應及時將進展信息彙總形成每日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情況簡報,上報領導小組,並抄送部應急辦。信息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發生原因、影響範圍和程度、發生勢態、受損情況、已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成效、聯繫人及聯繫方式等。
4.4 分類處置
啓動Ⅰ級應急響應後,根據事件的不同類別,有效組織採取不同處置措施:
(1)應對重要客運樞紐運行中斷、重要物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突發事件,應按照《關於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建設的指導意見》(交運發〔20__〕682號)的規定,指揮調動國家應急保障車隊,協調事發區域附近省份應急隊伍,協調與其他運輸方式的聯運工作,事發區域地方應急組織機構及相關省份應急隊伍應積極配合,完成人員的疏散及重要物資的運輸保障。
(2)應對特別重大道路運輸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運力組織保障的基礎上,還應按照《交通運輸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暫行規範》(交應急發〔20__〕238號)的規定,派現場工作組趕赴事故第一現場,指導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其他相關部門開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時組織選派相關人員和專家參與事故調查及處理工作。
4.5 響應終止
4.5.1 國家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1)經領導小組會商評估,認爲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國務院有關單位發出宣佈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終止或降級的指令時,由部運輸服務司商部應急辦提出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或降低響應等級建議,報領導小組組長覈准。
(2)經報請領導小組組長覈准後,終止交通運輸部應對事件Ⅰ級響應,或降級爲Ⅱ級響應,同時取消Ⅰ級響應期間成立的領導小組及下設各應急工作組。
4.5.2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省級、市級、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本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程序。
4.6 後期處置
4.6.1 善後處置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屬地人民政府,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因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需要社會救助的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救助。
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配合民政部門及時組織救災物資、生活必需品和社會捐贈物品的運送,保障羣衆基本生活。
4.6.2 總結評估
交通運輸部應急響應終止後,部運輸服務司及時組織參與開展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並報分管部領導。
省市縣級部門應急響應終止後,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要求,及時開展事後總結評估工作,客觀評估應急處置工作成效,深入總結存在問題和下一步改進措施,並按規定向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上報總結評估材料。
5. 應急保障
5.1 隊伍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平急結合”的原則,通過平急轉換機制,將道路運輸日常生產經營與應急運輸相結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車隊及應急隊伍。按照發展思路,將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同交通戰備工作有機結合。
5.2 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現有交通通信信息資源的基礎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統一管理、多網聯動、快速響應、處理有效”的道路運輸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的通信暢通。
5.3 資金保障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落實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所需的各項經費;同時,積極爭取各級政府設立應急保障專項基金,並確保專款專用。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建立有效的監管和評估體系,對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及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5.4 應急演練
部運輸服務司會同部應急辦建立應急演練制度,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應急演練,組織應急相關人員、應急聯動機構廣泛參與。
地方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結合所轄區域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應急演練。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應急演練結束後,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組織演練評估。鼓勵委託第三方進行演練評估。
5.5 應急培訓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當將應急教育培訓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並定期開展應急培訓。
6. 附則
6.1 預案管理與更新
當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交通運輸部將組織修改完善本預案,更新後報國務院:
(1)預案依據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變化或調整的;
(3)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4)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進行重大調整的;
(5)預案制定單位認爲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6.2 預案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交通運輸部負責制定、組織實施和解釋。
6.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快速反應機制,進一步增強政府應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和減少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特製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危險貨物道路運輸安全管理辦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河北省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承德市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等有關法規制定。
1.3工作原則
(1)以人爲本,安全第一。堅持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安全防護。
(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有關部門按照分級分類管理的原則,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要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應急救援體系。
(3)整合資源,協同應對。充分發揮政府、企業和社會救援力量的作用,實現組織、資源、信息有機整合和共享,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4)預防爲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突發事件應急與預防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轄區內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突發事件、爆炸突發事件、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或者危險化學品車輛碰撞傾覆等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所涉及的危險化學品係指屬於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蝕品的化學品。
本預案不適用於水路、鐵路、航空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事件。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指揮機構設置與職責
2.1.1應急指揮部
建立豐寧滿族自治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作爲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領導和指揮協調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2.1.2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人員組成
總指揮:王宇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總指揮:劉旭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張亞東縣政府副縣長
孫志剛縣應急管理局局長
成員: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應急管理局、縣衛生健康局、縣環境保護分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縣氣象局、縣民政局、縣發改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委宣傳部和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分管領導組成。
2.2機構職責
2.2.1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啓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並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縣委、縣政府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監督、檢查、指導各鄉鎮(街道、開發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制定相關應急預案和建立應急救援體系;
(5)組織協調開展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
(6)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2.2.2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的主要職責
(1)縣公安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
負責突發事件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提出啓動本預案應急響應的建議;負責調用相關救援設備(吊車等);組織協調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實施現場警戒、現場勘查與交通管制,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維護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2)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救火災,控制和化解易燃、易爆、有毒泄漏,冷卻有關容器,防止爆炸,災情控制後實施洗消;
搜救受害人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
(3)縣應急管理局:指導和參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事故調查處理;
負責聯繫危險化學品應急管理專家,組織協調專家到現場參與現場處置工作。
(4)縣環境保護分局:負責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大氣、土壤、水體的應急監測,測定突發事件污染區域、污染程度;
提供污染物清除處置建議和環境恢復建議等相關環保技術支持,做好環境污染處置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引起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調查處理。事態控制後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的污染。
(5)縣衛生健康局:確定主要救治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裝備和急救藥品;負責組織協調受傷害人員醫療救治工作;負責突發事件現場醫務人員、器材、藥品調配及傷員轉移和傷亡人員情況統計工作。
(6)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的運輸車輛,運送搶險人員和運輸救援物資;
負責調用危險化學品轉運車輛;加強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及從業人員特別是運輸車輛和駕駛員的安全監管;參與突發事件調查;建立運輸、倒罐車輛設備企業數據庫,定期檢查測試。做好公路養護工作,確保應急車輛通行;協助清理公路上的突發事件廢棄物。
(7)縣水務局:負責水資源的合理調度,協助環境保護單位做好受污染水體的監測及相關案件調處。
(8)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提出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方案,提供技術支持;
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
(9)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參與燃氣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
(10)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調度環衛灑水車輛,做好運送水源的保障。
(11)縣氣象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周邊自動站的氣象監測,提供事故現場周邊的風向、風速、雨量等氣象監測資料,製作突發事件現場及周邊地區3小時專題預報,爲應急救援提供氣象技術支持。
(12)縣民政局:指導協助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做好受災羣衆的安置、救助等後勤保障工作。
(13)縣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商貿流通企業生活必需品的調撥和應急採購,組織協調電力和通信運營企業做好應急電力和通信保障工作。
(14)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突發事件對農田污染、漁業水域污染的監測,進行受損失農作物、漁業資源損失的評估,並配合做好有關善後工作。
(15)縣委宣傳部:負責協調媒體做好突發事件新聞發佈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突發事件現場記者採訪活動;指導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佈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16)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協助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突發事件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後勤保障和善後處理等工作;協調落實事發所在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處置後的危險化學品暫(轉)存。
2.3辦事機構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公安局,主任由縣公安局副局長、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徐瑞文同志擔任。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作爲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辦事機構,履行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修訂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2)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風險、隱患和事故信息,做好預測和預警,及時向縣危運應急指揮部提出是否啓動本預案的建議;
(3)組織或參與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災情統計、覈查、上報、新聞發佈和突發事件評估、調查處理工作;
(4)根據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性質和嚴重程度,及時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突發事件信息;
落實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的指示、批示;承辦相關綜合協調、請示報告工作;
(5)承辦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4現場指揮部組成和主要職責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作爲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現場指揮部的總指揮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指定。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劃定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範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2)綜合專家組等各方面的信息,科學制定應急救援處置方案,並組織實施;
(3)研究判斷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組織控制和消除突發事件危害源;
(4)必要時,調度或徵集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5)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6)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7)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同意後宣佈現場應急結束。
現場指揮部可視現場情況和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主要職責靈活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警戒疏散組、技術專家組、環境監測組、後勤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工作組。
3.突發事件分級
按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件分爲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個級別,作爲突發信息報送和分級響應的依據。
3.1特別重大突發事件(Ⅰ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10萬人以上,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
3.2重大突發事件(Ⅱ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5萬人以上不足10萬人,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嚴重社會影響等。
3.3較大突發事件(Ⅲ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1萬人以上不足5萬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不足5000萬元,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3.4一般突發事件(Ⅳ級)
危險化學品在道路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或者傾覆事故,已經危及周邊社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需疏散轉移緊急安置需緊急安置不足1萬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不足1000萬元,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4.預防預警
4.1預防管理
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按職責加強對轄區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從業人員的安全監管,督促、指導其制訂完善應急預案,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人員和器材、設施,並定期進行演練和預案修訂,完善並嚴格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強化日常安全檢查,做好突發事件隱患的排查和整治。
4.2預測預警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各有關部門應加強監測、預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動態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風險、隱患和突發事件信息,做好對已知突發事件的風險、發展趨勢分析,及時發佈突發事件預警信息,通知有關方面採取相應預防和應對措施。
5.信息報告
5.1報告程序和時限
各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或險情報告後,按突發事件信息報送相關規定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縣公安局)和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後立即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告。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接報後根據信息報送的規定,及時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報知縣政府其他相關領導,並按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市政府辦公室。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縣直有關部門在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突發事件情況。緊急情況下可越級上報。
5.2報告內容
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突發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後果、影響範圍、事態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採取的措施、下一步工作意見、領導到現場情況、具體聯繫人和聯繫方式及其他需要上報的有關事項。
6.應急響應
突發事件發生後,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爲主、專業處置”要求,根據突發事件可控性、嚴重性和影響範圍,原則上按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啓動應急響應。
Ⅳ級應急響應:適用於處置一般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自突發事件發生以後即停止,造成危害較小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按本應急預案組織實施。如果事發地跨縣(市、區)行政區,由縣政府報請市政府牽頭處置。
Ⅲ級應急響應:適用於處置較大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自發生以後即停止,但還可能產生嚴重後果的,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的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啓動本預案進行先期處置,然後報市政府,由市政府牽頭進行後續處置。
Ⅰ、Ⅱ級應急響應:適用於處置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或突發事件危害並未隨突發事件發生而結束,有蔓延擴大危險,超出我縣應急救援能力的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發生此類突發事件時,啓動此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報市政府、省政府,請省政府、市政府牽頭進行後續處置,縣政府全力配合。
6.1先期處置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發生後,立即啓動本應急預案,調度公安、消防、應急、交通、環保、衛生等有關部門或社會力量趕赴突發事件現場進行先期處置,控制災情,防止次生、衍生突發事件發生,切斷突發事件災害鏈。
如事態比較嚴重,符合下列條件的,迅速向市政府報告,要求啓動更高級別響應:
(1)已達到較大事故(Ⅲ級)以上級別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
(2)超出縣政府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災難能力的;
(3)跨縣(市、區)行政區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
符合上述條件的,縣政府認爲須啓動更高級別響應的,向市政府進行報告。
6.2預案啓動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縣政府辦收到報告後,相互溝通確認信息,第一時間進行研判,認爲事態已達到啓動預案條件,向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啓動預案建議。
預案啓動的決定:預案啓動建議按上述方式提出後,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時作出是否啓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示。
6.3指揮調度
經批准啓動預案應急響應,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下達啓動預案應急響應的指令。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如沒有特殊的原因或理由,應當第一時間到達事發現場。同時,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收到應急響應指令後,要迅速按指令要求調集有關專家、救援隊伍和相關救援設備趕赴事發現場,進行應急處置。
6.4現場處置
根據突發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設立現場指揮部,指定現場總指揮。現場指揮部實行總指揮負責制,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突發事件現場的所有應急救援人員包括事發地鄉鎮(街道、開發區)有關人員必須服從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和調度。
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綜合協調組、技術專家組、搶險救援組、環境監測組、警戒疏散組、後勤保障組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採取切實的緊急措施,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
(1)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的各職能部門在組織搶險時,應按應急救援的原則實施搶險救援。首先要採取切實措施控制災情,在摸清險情、保障救援人員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先實施救人,然後救災。在人員得到救援後,迅速查清突發事件車輛裝載物質的化學成分品種、數量和突發事件現場狀況。現場的應急專家針對車輛裝載的物質特性和現場事故狀況,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公安消防及現場處置部門在總指揮的指揮下,針對火災或爆炸或泄漏突發事件的不同特徵,在應急專家的現場指導下,採取相應的科學的應對方案實施處置。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進行倒罐過駁作業的,罐車及相關設備由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調派,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無法調派的,由交通、應急、公安部門負責向相關單位調用。危險化學品堵漏和倒罐過駁作業等現場處置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門、突發事件車輛業主單位和其他應急處置單位實施。若需要調用特種設備工具,由公安、消防部門或市場監管部門負責落實。危險化學品倒罐過駁作業,必須在公安、消防部門現場監護、承壓槽車專業人員指導下,由倒罐作業人員穿戴好防護用具後進行。消防部門在配備相關倒罐專用車後,遇特殊緊急情況,在做好安全防護的前提下,可實施倒罐過駁作業。
搶險救援現場涉及需要圍堤堵截的,由現場總指揮根據環保部門、專家的意見和現場情況,組織有關部門採取合理、有效、科學的措施加以實施。
搶險救援現場牽涉槽罐車翻側的,由公安交警部門調派吊車前來救援。
(2)現場警戒、現場勘查和道路交通管制。公安、消防、環保等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擴散、火焰輻射、爆炸涉及的範圍劃定警戒區。公安交警在通往突發事件現場的道路上實行交通管制,警戒區的邊界應設警示標誌並由專人警戒,除工程搶險、消防和偵檢等應急救援人員外,其他人員禁止進入警戒區。泄漏的化學品爲易燃易爆類的,警戒區內嚴禁各類火種。同時公安交警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及時收集現場相關證據。
(3)傷員醫療救護。醫療衛生部門選擇突發事件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傷員進行緊急救治,並將重傷員護送至指定醫院做進一步治療。
(4)人員緊急疏散。公安部門會同當地政府及有關單位組織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和重要物資有序轉移到安全區域,人員撤離應選擇安全的路線,儘可能從上風側離開,並避免橫穿危險區域。當撤離比就地保護更危險或撤離無法進行時,應組織受到威脅的人員迅速進入建築物或其他設施內,視情關閉門窗和通風、加熱、冷卻系統,直至危險消除。對人員疏散區域,應組織實施治安巡邏。
(5)後勤保障。發改局牽頭,民政、市場、交通等部門參與,負責做好應急處置的後勤保障工作。
(6)環境污染處置。由環保部門牽頭,組織衛生、農業等部門對突發事件現場的大氣、土壤、水體等環境進行應急監測,測定危險物質的成分、濃度和污染區域範圍及程度,對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會同相關部門提出環境污染處置方案並指導當地政府組織實施。
6.5擴大應急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引發或可能引發其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時,現場指揮部或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及時報告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和縣政府,由縣政府視情況啓動其他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波及鄰縣安全時,縣政府應按規定立即通報鄰縣政府。
如突發事件危害已經或可能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縣政府視情及時報告省政府、市政府,請求應急支援。
6.6安全防護
6.6.1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引發物質的不同以及應急人員的職責,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靠近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一般配備過濾式防毒面罩、防護服、防毒手套、防毒靴等。搶險、消防等進入污染區域的應急人員應配備密閉型防毒面罩、防酸鹼型防護服和空氣呼吸器等。同時做好現場毒物的洗消工作(包括人員、設備、設施和場所等)。
6.6.2羣衆的安全防護。根據不同危險化學品特性,組織和指導羣衆就地取材(如毛巾、溼布、口罩等),採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範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羣衆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進入安全區域後,應儘快去除受污染的衣物,防止繼發性傷害。
6.7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的分析、檢測與後果評估
突發事件發生地和支援的環境監測及化學品檢測機構負責對水源、空氣、土壤等樣品就地實行分析處理,及時檢測毒物的種類和濃度,並計算出擴散範圍等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數據,以確定污染區域範圍,並對突發事件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
6.8信息發佈
按照統一、準確、及時的原則,由縣委宣傳部會同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發佈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具體按有關規定執行。
6.9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突發事件隱患消除後,經突發事件搶救現場指揮部確認和批准,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現場善後處置工作完成後,由縣危運應急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終止應急響應。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信息保障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設置24小時值班電話,保證能夠與有關人員隨時取得聯繫。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應急、公安、消防、交通運輸等部門組織建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重大危險源、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救援力量(含專家)信息數據庫,並組織管理和維護。
縣發改局牽頭電信運營單位制定通信與信息保障方案,保障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相關機構的通訊暢通,確保音頻、視頻、數據等信息實現雙向傳遞。
7.2技術裝備保障
相關單位應裝備特種專業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泡沫車、藥劑車、聯用車、氣防車、化學搶險救災專用設備等),滿足應急救援需要。要依託現有資源,合理補充完善應急救援特種裝備;統一清理、登記可供應急響應單位使用的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建立完善相應的保障措施。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裝備。
7.3應急隊伍保障
以消防救援大隊爲依託,充分發揮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的作用,建立一支適應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救援需要的應急救援隊伍。
7.4交通運輸保障
縣公安局組織對突發事件現場進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通道;爲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應急物資運輸提供交通方便,保證應急需要。縣交通運輸局組織和調集交通運輸工具(含轉、倒罐車輛),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7.5醫療衛生保障
縣衛生健康局組織協調各級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並根據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落實專門救治醫院,配備相應藥品和器材。
7.6社會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組織突發事件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設備的防範保護,做好交通管制,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羣衆。必要時,事發地政府發動和組織羣衆,開展羣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實施治安保衛工作。
7.7資金物資保障
突發事件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各級財政應建立健全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發改、財政等部門要根據本轄區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應急響應所需物資的調用、採購、儲備、管理,應遵循“服從調動、服務大局”的原則,保證應急救援的需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縣本級常備物資相關經費由縣財政解決;企業常備物資經費列入生產成本。必要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徵用社會物資。
7.8人員安全保障
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出突發事件現場的有關規定。
8.後期處置
8.1善後處置
事發地政府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縣直有關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要做好有關協調配合工作。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善後處置經費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或突發事件責任人依法承擔。
8.2賠付補償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物資設備損耗和勞務支出等費用,經調用部門審覈後由突發事件責任單位負責賠償和補償。必要時,縣政府和事發地政府視情況可先按照管理責任墊付相關應急處置經費,然後向突發事件責任單位追討;突發事件責任單位不支付經費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保險機構要在保險責任範圍內及時進行理賠。
8.3調查評估
縣政府成立由市公安、應急、環保、市場監管、消防、交通等相關部門和事發地政府組成的突發事件調理處理組,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理,查明突發事件原因,認定突發事件性質和責任,提出對責任人員的處理意見,按程序報縣政府。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進行總結評估,吸取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並將應急處置評估報告提交縣政府。
9.宣傳、培訓和演練
9.1宣傳
各地、各有關單位要有組織、有計劃向公衆開展危險化學品安全衛生和應急教育活動,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突發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嚴格落實教育培訓制度,從業人員要熟悉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程序,掌握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的基本技能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
9.2培訓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市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培訓相關事宜。每年須組織一次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開發區)的應急培訓,提高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9.3演練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定期組織由相關職能部門和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單位共同參與的應急演練(可採用實戰演習或桌面推演),及時發現應急預案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10.附則
10.1監督檢查
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各成員單位對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經營企業制定和落實應急預案情況進行監督、抽查。
10.2獎勵與責任追究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按有關規定進行表彰、獎勵和責任追究。
縣政府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對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突發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爲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3預案管理
每三年或必要時由縣危化品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對預案進行評審、修訂,報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同時送有關部門備案。有關部門按照預案的要求履行各自職責,並制定相應的預案和保障計劃。
10.4預案有關解釋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0.5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協調配合的方針,遵循預防爲主、統籌兼顧、確保重點的原則,春運期間發生重大旅遊安全事故(險情)後,按照“以人爲本”和“快速有效救援”的原則,在縣文體和旅遊局領導指揮下,在縣春運領導小組指導下,迅速啓動此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縣春運期間文體和旅遊行業內發生的重大旅遊安全事故或其他性質嚴重、影響重大的旅遊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確定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照《旅遊安全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和《重大旅遊安全事故處理程序試行辦法》等規定執行。
三、組織領導
成立xx縣文體和旅遊局春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急指揮部的職責是:負責xx縣文體和旅遊春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修訂和實施;負責指導文體和旅遊企業立健全事故救援預案,並督促演練;發生重大文體和旅遊安全事故時,負責指揮、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和善後處理,並及時向上級報告情況。
四、重大事故救援分工
xx縣文體和旅遊局春運工作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若干小組,分工處理有關應急處理工作。
1、應急救援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人員組成,負責緊急事故的組織協調、指令傳達、信息處理和後勤保障等工作。
2、現場救援小組,由局值班領導任組長,春運領導辦公室人員配合,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救援、協調處理等工作。
3、事故調查小組,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局領導任組長,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施救、事故情況的調查、處理和善後工作。
五、春運工作應急救援工作遵循原則
1、及時報告。在本縣範圍內春運期間一旦發生重大文體和旅遊安全事故,事故單位應以最快捷的方式,立即向事故發生地文體和旅遊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縣文體和旅遊局接報後,應迅速覈實情況,立即報告分管副局長、局長,並按規定報告縣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等有關部門。
2、緊急救援。確認本縣範圍內發生重大文體和旅遊安全事故的消息後,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進入應急處理工作狀態,以最快捷的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展開搶險救援行動。
3、依序替補。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辦公室、各小組負責人因故缺位時,由副職領導按序替補到位,防止出現指揮中斷、秩序混亂等現象。
4、保護現場。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和現場的羣衆有嚴格保護事故現場的責任和義務。因搶救傷員、疏散交通、防止擴大事態等必須移動現場有關物品外,應妥善做好取證、記錄、標誌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1、各涉文體和旅遊企事業單位應針對春運期間的工作特點,立健全重大事故應急預案並加強演練,應急救援隊伍必須保證人員數量足夠、技術業務熟練、裝備設施齊全,並組織演練,關鍵時刻能及時高度到位,發揮應有作用。
2、有關重大文體和旅遊安全事故的信息披露和搶險救援工作的報道,由縣文體和旅遊局協調相關部門進行報道。
3、各涉文體和旅遊企事業單位應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重大文體和旅遊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縣文體和旅遊局備案。
4、本預案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6
爲了有效預防實驗室污染,有效應對實驗室突發污染事件,保證實驗結果的科學準確,保障實驗工作人員的健康、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實驗室污染對周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加強檢驗工作的質量控制和實驗室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環境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特製定本預案,確保一旦發生實驗室污染事件及安全事故時,能及時、規範、科學、迅速有效地控制。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檢驗科發生的、與實驗室安全相關的、危害科室工作人員健康以及社會公衆健康和社會穩定的所有事件。主要包括:
1.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的實驗室污染事件;
2.工作人員受到實驗室內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的侵害;
3.有毒有害化學試劑被泄漏出實驗室事件。
4.由於停電、火災等不可預測因素所引起的實驗室其他污染事件。
當出現以上適用範圍中的任意情況,啓動本預案。
二、應急管理小組
有危險品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小組,科主任任組長,制定實驗室安全防護指導方針,規劃對實驗室的硬件建設、組織實施科學管理。在實驗室化學危險品安全事件發生時,決策指揮,調動人員,全面部署。發生突發事件後應急處理小組全體成員,應立即按實驗室污染突發事件處理的技術規範,採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調查原因,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預防措施
1.加強實驗室標準化建設,對實驗室設備的配置、個人防護和實驗室安全行爲應按《實驗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做出明確規定。
2.建立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專庫,對於劇毒化學品建立嚴格的監督管理制度。
3.增強安全意識,合理完善實驗室安全的各項規章制度,消除安全隱患。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和技術規範開展工作。
4.提高警惕,加強安全保衛,防止不法之徒盜竊有毒有害化學試劑,用於對人羣進行化學恐怖攻擊,對公衆健康產生嚴重損害,影響社會穩定。
5.建立有效的預警機制,爲各種有毒有害化學試劑建立檔案和使用紀錄,填寫準確。每次使用後及時登記,發現遺失或被盜,立即報告(見處理程序)。
2.建立檢驗科工作人員健康檔案,定期體檢。發現與實驗室安全事故有關的人員傷害應立即報告。
3.定期開展自查,及時發現安全隱患,發出預警通報。
四、應急控制措施
1.對實驗室安全事件綜合評估
1.1流行病學調查包括事件發生的原因、接觸人員的發病情況、引起疾病流行的可能因素等。
1.2對污染的物品、區域、侵害的人員進行採樣和檢測,以確定事件的性質與危害。
1.3對污染區及其周圍的地區進行衛生監測。對於有毒有害化學品、放射源的丟失或被盜事件,應監測生活資源受污染範圍和嚴重程度,現場調查和取證人員應採取適宜的防護措施。
2.現場控制措施
2.1根據實驗室安全事件發生的規模、危害的程度,可能波及的範圍,封閉或封鎖相關實驗室或實驗區。
2.2對於受到實驗室安全事件影響的病人實行就地報告,通過“綠色通道”送至實驗室人員感染救治點。對於事件中的高暴露人羣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預防性服藥、留檢、醫學觀察或隔離。在可能波及的範圍內,開展疑似病例的搜索,開展傳染源、傳播途徑及暴露因素的調查。
3.對於查明的有毒有害化學品污染的物品要對其進行封存和銷燬,緊急封閉公共飲用水源等公衆共用設施。
4.對受到污染實驗室等所有場所、物品等進行消毒處理,具體方法參照《消毒技術規範》。
5.樣本、菌(毒)種在運輸、儲存中被盜、被搶、丟失、泄漏的,承運單位、護送人、保藏機構應當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並在2小時內分別向承運單位的主管部門、單位的主管部門報告。出現大量或毒性極大的有毒有害化學試劑丟失、並有跡象出現嚴重危害公衆健康事件時,應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必要進行人員疏散。
3.追蹤監測
追蹤事件可能波及的地區的高暴露人羣,開展主動監測工作,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4.上報與部門協調
及時上報,報告程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有關規定。對於有毒有害化學試劑丟失的事件,立即上報公安部門,並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儘快查明下落。對於受到侵害事件的實驗室人員,積極與醫療部門協調,提供有關資料,儘早確診,儘早治療,把危害降低到最小。
五、應急處理程序
1.一般性污染應急處置措施
1.1如果實驗室發生有毒、有害物質潑濺在工作人員皮膚或衣物上,立即用自來水沖洗,再根據毒物的性質採取相應的有效處理措施。
1.2如果實驗室發生有毒、有害物質潑濺或泄漏在工作臺面或地面,先用抹布或拖布擦拭,然後用清水沖洗或時用中和試劑進行中和後用清水沖洗。
1.3如果實驗室發生有毒氣體泄漏,應立啓動排氣裝置將有毒氣體排出,同時開門窗使新鮮空氣進行實驗室。如果發生吸入毒氣,造成中毒應立即搶救,將中毒者移至空氣良好處使之能呼吸新鮮空氣。
1.4經口中毒者,要立即刺激催吐,反覆洗胃,洗胃時要注意吸附、微酸和微鹼中和、水溶性和脂溶性以及保護胃黏膜的原則。
1.5微生物感染性標本,菌種,菌種保存液泄漏時,先用吸溼材料吸乾,在用20__mg/L的含氯消毒劑覆蓋1小時以上後,再按常規清潔。
2、嚴重性污染應急處置措施。
按照《中國公共衛生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第二章第四節急性化學性傷害調查處理的方法進行處置。
六、保障措施
1.技術保障:加強科學研究,提高科技含金量,強化實驗室規範化建設。
2.人員培訓:加強對涉及實驗室安全的監測與預警、疫情分析評估、流行病學調查、消毒隔離技術等方面的業務培訓。加強實驗室工作人員在法制化管理和法律責任方面的培訓。
3.監督檢查:實驗室要定期自查,建立實驗室檢查制度。
4.應急演練:應急演練工作每兩年不少於1次。演練工作應根據性質的不同分類進行。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7
根據《交通運輸部國家旅遊局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中國鐵路總公司國家開發銀行關於促進交通運輸與旅遊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交規劃發〔20__〕24號)和《四川省交通運輸廳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旅遊發展委員會關於印發〈四川省“交通+旅遊”融合發展專項行動計劃(20__—20__年)〉的通知》(川交發〔20__〕33號)精神,爲進一步優化旅遊業發展交通基礎條件,促進交通運輸與旅遊融合、協調、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特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按照“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爲載體,緊緊圍繞建設全國知名旅遊目的地和森林康養旅遊目的地目標,實施“交通+旅遊”融合發展“五大工程”,有效提升旅遊交通服務水平,爲全面推動我市旅遊跨越式發展提供高效支撐和保障。
(二)發展目標。圍繞基本建成“結構合理、功能完善、無縫對接、安全高效”的旅遊交通運輸體系總體目標,用三年時間,努力實現巴中交通網絡覆蓋更廣泛、配套設施服務更優質、標準體系建設更規範、數據信息共享更有效、示範試點推進更引領,基本形成“快進”“慢遊”的旅遊交通基礎設施網絡。
二、主要任務
(一)實施交通網絡覆蓋工程,完善旅遊交通便捷網絡系統。
1.加快綜合運輸大通道建設。實現巴中恩陽機場通航,力爭建成通江通用機場,開工建設南江通用機場,在具備建設條件的AAAA級及以上景區和高山偏遠旅遊景區,佈局建設直升機起降點。漢(中)巴(中)南(充)鐵路巴中至南充段加快建設,力爭巴中至漢中段開工建設。廣(元)巴(中)、巴(中)達(州)鐵路擴能改造力爭達到開工條件。巴(中)陝(漢中)、巴(中)萬(源)高速公路建成通車,加快建設蒼(溪)巴(中)、鎮(巴)廣(安)高速公路。
2.完善市域旅遊幹線公路網絡。加快建設米倉大道(諾水河至光霧山一級公路)。以S204線通江縣城至諾水河一級公路和S303線、S408線改造爲重點,按照不低於二級公路標準,打造連接32個鄉鎮,聯通兩區三縣主要旅遊景區(點)的480公里旅遊大環線。加快G245、S101、S203、S301、S302、S304、S409線等普通國省幹線公路等級改造。
3.改善鄉村旅遊基礎網絡條件。服務脫貧攻堅,加快通往幸福美麗新村、風情小鎮和省級旅遊扶貧示範村等旅遊景點的鄉村旅遊公路建設,以縣、鄉道改善提升、建制村聯網路和村道窄路基加寬爲重點,新(改)建農村公路5840公里,進一步擴大對鄉村旅遊景點的覆蓋範圍和延伸深度。
4.建設紅色旅遊特色精品線路。圍繞做響“川陝蘇區首府”紅色旅遊品牌,以全市紅色旅遊經典景區、精品景區爲支撐,串連全市紅色旅遊景區(點),打造紅色旅遊精品線路。升級改造通往川陝革命根據地紅軍烈士陵園、平昌英烈紀念園等四級及以下紅色旅遊公路。
5.優化內河水運基礎設施條件。提升和整治旅遊航道100公里,組建旅遊庫區水運企業5家,投放標準化旅遊船舶30艘。結合庫區水域旅遊資源,建設15個旅遊庫區客運碼頭,建成水上旅遊應急救助站點6個,推進水上旅遊公共服務配套。
6.加強景區與外部交通有效連接。加快建設巴萬高速公路麻石互通連接線,規劃建設蒼巴高速公路機場互通及鎮廣高速公路兩河口互通、王坪互通和金寶互通等連接線,實現高速公路出入口對AAAA級及以上旅遊景區(點)的聯通與覆蓋。穩步推進天馬山、義陽山、章懷山、蘆溪河、燕亭山旅遊度假區、玉湖—七彩長灘、光霧山大壩、唱歌石林、白衣古鎮等202公里幹線公路與景區公路連接線及相鄰區域景區之間公路建設。積極推動南江光霧山十八月潭、平昌鹿鳴嘶峯、通江王坪等自駕車、房車營地與交通幹線之間聯通公路建設。
(二)實施配套設施完善工程,強化交通設施旅遊服務功能。
7.加強旅遊集散中心建設。圍繞建成“川陝渝結合部旅遊集散中心”發展目標,優化漢(中)巴(中)南(充)鐵路站場佈局,改造提升巴中站功能。完善公路客運站場體系,建成巴中城北、恩陽、通江、南江、南江城北、平昌金寶等6個綜合樞紐客運站,改造提升旅遊景區(點)所在鄉鎮等級客運站。同步改造升級站場旅遊諮詢服務系統、標識引導系統,加強各種運輸方式有效接駁。
8.完善旅遊交通標誌標牌設置。按照標準化、整體化、特色化的要求,統籌謀劃旅遊交通標誌標牌佈局,將通往旅遊景區(點)的標誌標牌與交通基礎設施統一規劃、設計,對已有的旅遊交通標誌標牌實施標準化改造,充分體現區域人文特徵及旅遊特色。
9.提升交通服務設施旅遊功能。設置機場旅遊地接交通和旅遊地接服務等功能。拓展火車站旅遊服務功能。打造特色主題高速公路示範服務區,具備條件的高速公路服務區設置景區門票售賣點、房車車位、加氣站和新能源汽車充電樁、遊客諮詢服務點等設施。積極推進普通國省幹線公路服務區建設,因地制宜地在公路沿線增設觀景臺、汽車露營地、旅遊服務站等設施,在交通幹線至旅遊景區之間增設停車場並實現景區接駁服務。按需設置自行車道、步道和旅遊驛站等慢行設施。
10.加快旅遊廁所改造建設。加快實施“廁所革命”,推進旅遊廁所標準化建設,按照車輛每行駛2小時或200公里左右應建有1座廁所的標準,做好交通沿線廁所的選(布)點與新建工作,同時做好老舊廁所改造提升。新(改)建高速公路和普通國省幹線公路廁所26座,新(改)建汽車客運站、水路客運碼頭、鐵路客運站和機場廁所249座。
11.發展多樣化旅遊交通客運服務網絡。積極推進運遊結合,符合條件的三級及以上道路客運站場實現聯網售票和WIFI全覆蓋。鼓勵運輸企業開通“車票+門票”一票直達、全程服務的景區直通車。圍繞自駕遊、紅色遊、鄉村遊、短程遊等熱點產品,大力發展旅遊精品線路班線、包車旅遊客運和定製公交,推進客運樞紐到重點旅遊景區通客車全覆蓋。支持傳統運輸企業拓展旅遊運輸服務,支持運力閒置的客運班車向旅遊包車轉型,推動旅遊運輸市場的深度融合。積極發展自駕車、旅居車租賃產業。
(三)實施標準體系建設工程,引導旅遊交通科學有序發展。
12.建立管理協調機制。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旅遊、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管理協調聯動機制,加強項目規劃、前期工作、推進實施和組織管理等工作的聯動和協作。建立旅遊交通新業態的協同管理模式,統籌考慮交通設施、旅遊配套、餐飲住宿、標誌標牌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規範標準,統一設計,同步實施,高效組織。
13.創新完善融資機制。積極探索採取基礎設施特許經營、政府購買服務、PPP、交通建設與沿線旅遊資源開發打捆招商等模式推進旅遊公路、配套設施、房車營地等旅遊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強化沿線土地利用、資源開發與交通建設、旅遊發展的統籌整合。創新探索交通支撐旅遊發展、旅遊反哺交通發展的融資模式,支持旅遊景區(點)新增門票收入等旅遊開發收益及配套設施收益用於旅遊公路建設及營運。對於形成通道的普通國省幹線公路,新增的經營性建設用地由項目公司(SPV)按規定競得後用於旅遊開發、打造旅遊小鎮,收益用於旅遊公路建設、管理、養護和運營補貼。
14.提升旅遊交通安全保障水平。加強旅遊公路尤其是鄉村旅遊公路安全設施建設,重點完善臨溝臨崖、視距不良、陡坡急彎和事故多發路段等安保設施。健全旅遊客運駕駛員、船員培訓與考覈管理機制,提高安全駕駛與操作水平。加強旅遊線路地質災害等安全隱患排查與治理,強化旅遊交通安全預防和應急處置,推動實現跨區域、跨行業旅遊交通應急信息報送及協調聯動。
(四)實施數據信息共享工程,提高旅遊交通信息化服務水平。
15.建立數據信息共享機制。交通運輸、旅遊、發展改革、公安、氣象等相關方聯合建立跨部門數據信息共享機制,研究制定數據共享清單、開放清單,實質性對外開放相關數據,促進數據信息資源的有效整合與應用。
16.建設路網運行監測服務體系。藉助“互聯網+”等先進信息技術手段,統籌交通運輸信息化資源,提高路網智能感知水平,構建覆蓋全市重要旅遊景區(點)交通量監測系統,實現路網運行動態監測旅遊交通運輸的能力。
17.聯合發佈服務信息。建設智慧的旅遊集散體系,統籌結合大數據、大旅遊和大交通,實現動態路況分析和出行服務研判信息動態發佈功能,合理引導、調度和調劑節假日旅遊高峯客峯。
(五)實施示範試點推進工程,創建旅遊交通融合發展示範區。
18.打造融合發展示範工程。打造集“行、遊、賞、駐”於一體“路融入景、路即是景”的米倉大道“交通+旅遊”融合發展示範工程。積極推進巴南高速恩陽旅遊文化服務居住融合示範項目建設。規劃打造“光霧山—諾水河”旅遊區通用航空旅遊示範工程,發展與旅遊資源融合的航空旅遊產品。依託農村公路“旅遊路、產業路、資源路”建設,推進“旅遊+交通+扶貧”創新模式。支持各地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生態綠色智慧的旅遊公路建設試點工程。
19.打造交通精品旅遊景點。深入挖掘“米倉古道”“古橋”“古橋樁孔”“古棧道孔”等具有重要歷史文化價值的交通遺蹟遺存,做好資源保護與開發,完善旅遊線路與展示平臺。打造G244線南江皇柏林、G542線沙嘴至坦溪、S203線長勝至沙溪、S101線平昌三十二梁等特色公路旅遊廊道。
20.推動旅遊交通產品創新。推廣精品旅遊公路自駕遊線路,引導自駕車、房車旅遊發展,培育自駕遊。努力推動有條件的內河通航水域有序發展遊輪遊艇,完善水上旅遊線路。支持開發低空旅遊線路,發展空中游覽、航空體驗、航空運動等航空旅遊產品。鼓勵景區結合自然景觀規劃研究旅遊觀光軌道路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直相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職責和任務分工,落實責任、明確進度、強化督導。各縣(區)人民政府是本轄區“交通+旅遊”融合發展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實施主體,要制定年度專項實施方案,將工作任務納入政府工作目標。通往旅遊景區公路、水路項目的建設管理由交通運輸部門督導實施,航空、鐵路項目的建設管理由發展改革部門督導實施,景區內道路的建設管理由旅遊部門以及相應的景區管理部門督導實施。
(二)強化要素保障。交通運輸、旅遊、發展改革、財政、國土資源、環境保護、住房城鄉建設、林業等部門要進一步強化要素保障,統籌形成合力推動項目前期工作和建設。市直相關部門要研究制定行業支持政策,加大國家和省級政策資金爭取力度,並積極爭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支持。各縣(區)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強化資金統籌整合,創新籌融資模式,積極出臺優惠政策多方籌集資金。
(三)加強督促指導。市人民政府將“交通+旅遊”融合發展工作納入督導考覈範疇,由市政府目督辦牽頭,會同市直相關部門,以重要工作、示範項目爲重點,定期督查通報,嚴格目標考覈,確保各項任務圓滿完成。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8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迅速、有效地組織和實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環境,維護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根據“以人爲本,安全第一”的方針,以“避免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控制事故擴大、降低環境污染、保障車道暢通”爲原則,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預防與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爲首要任務,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充分整合現有的專業和社會應急救援資源、完善工作體系,建設責任明確、反應快速、救援有力的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體系。
1.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1.4適應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通過高管中心所屬收費站運輸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
2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站長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學危險品泄漏事故應急處置的第一負責人,徵稽股是事故處置職能部門,辦公室是事故處置日常管理部門,收費站全體人員都是事故處置的責任人。
2.1徵稽股職責:
(1)在發生化學危險品泄漏等威脅人身安全事件後,根據事故報告立即按本預案規定程序,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事故處理並及時向上級管理部門彙報。
(2)負責向上級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事故處理進展情況。
(3)組織和提供在搶險過程中及善後工作的物資及車輛供應。
(4)當危急狀態消除,宣告應急行動結束。
2.2日常管理辦公室職責
(1)明確本應急預案修訂週期,日常檢查。
(2)組織對本應急預案進行演練。
(3)發生事故(原因、處理經過、人員傷亡情況及經濟損失情況)調查報告的編寫和上報工作。
(4)定期檢查收費現場滅火器、消防箱、防護用品(防毒面具)是否符要求,如發現不符合的應立即更換。
(5)建立經常經過收費站運輸化學危險品車輛臺賬(車牌號、所裝物品、如何處理)。
(6)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1、定期組織針對重大危險源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處置進行培訓和模擬演練。
2、預案的培訓
3、培訓應急救援人員熟悉應急預案和程序的實施內容和方式。
4、確保應急救援人員熟知各自的職責和任務。
5、熟練掌握器材裝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6、熟知災害現場的危害、危險特性,配戴必要的個人防護裝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7、發生火災、爆炸事故的模擬演練。
8、發生火災、爆炸事故且存在大量有毒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模擬演練。
9、發生同時具有火災、爆炸、有毒危險化學品大量泄漏的模擬演練。
2.3應急通訊:
領導、現場組織人員應急電話號碼:
各職能部門主管人員應急電話號碼:
報警電話:110
醫院門診電話:
2.4危急事件的表述
危險化學品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主要是火災爆炸、泄漏,易燃化學品的泄漏處理不當,隨時可能轉化爲火災爆炸事故,而火災爆炸事故又常因泄漏的蔓延而擴大。有毒有害氣體泄漏,易造成多人中毒事故發生。
2.4.1當有裝有化學危險品車輛經過收費站發生大量泄漏或火災情況時,當班人員根據以“避免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控制事故擴大、降低環境污染、保障車道暢通”的原則採取緊急避險措施迅速撤離事故現場並及時上報站長和職能部門。
2.4.2撤離事故現場時應迅速戴好防毒面具(每個收費亭內都有)往上風、安全處撤離。
2.4.3職能部門收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上報上級管理部門並報警。
2.4.4根據司乘人員提供的情況(車輛裝載何種物品、多少數量、如何搶救)或與車輛所屬單位聯繫後根據所取得的情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采取合理措施組織搶救。
2.4.5當車輛發生火災時,根據司乘人員提供的情況(車輛裝載何種物品、多少數量、燃燒後是否會發生爆炸、如何搶救)或與車輛所屬單位聯繫後根據所取得的情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采取合理措施組織搶救。
2.5危急狀態消除,由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宣佈應急行動
2.6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宣佈現場工作是否繼續。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9
爲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我公司結合道路運輸實際情況,制定如下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以建設“平安運營”重要思想爲指導,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妥善處理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環節中的事故及險情,做好道路運輸安全生產工作。建立健全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處置機制,一旦發生道路運輸事故,要快速反應,全力搶救,妥善處理,最大程度的減少人民羣衆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基本原則
堅持科學規劃、全面防範、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二、適用範圍及工作原則
本預案適用於突發道路運輸事故和道路運輸事故險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重大道路運輸事故。
(一)以人爲本,減少損失
(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三)預防爲主,常備不懈
(四)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五)依法辦理,合理處置
三、指揮組織體系
公司在交通局應急救援體系統一指揮下建立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1、領導小組。成立以總經理爲組長,公司營運專管員爲成員的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類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對工作。
2、領導小組職責。統一領導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四、應急預案啓動條件
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後,立即上報公司領導,經公司領導確認後啓動應急預案。
五、應急響應
(一)駕駛員、乘務人員現場處置方法: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後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並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
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設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保護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4、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託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後向企業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查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分級響應機制
突發道路事故應急響應,按本地安全管理原則,有本公司安全管理機構按照有關規定,全面負責突發道路運輸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
(三)指揮與協調
1、啓動預案。本公司車輛發生道路運輸事故後,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應立即覈實和確認,將情況報告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並提出啓動本預案,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或視情聯絡相關部門啓動應急救援預案。
2、趕赴現場。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其他人員,立即親自帶領有關人員趕赴現場,參與現場指揮和處置工作。
3、保障措施。根據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落實搶救人員、搶救設備、設施,確保搶救工作有效進行。
4、協調配合。政府及相關部門組成指揮部時,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派出的救援人員積極配合,相互協調,服從指揮部統一領導。
六、獎勵與責任
(一)總結評估
公司突發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對各單位應急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並做好有關統計、彙總工作。檢查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應急行動評估報告與應急響應行動結束後報總公司總經理室。總公司總經理室負責進行總體評估、彙總,並通報應急救援情況,開展應急救援的交流。
(二)表彰獎勵
對在實施道路運輸重大道路運輸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映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三)責任追究
因翫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追究有關單位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道路運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篇6
爲做好通達運輸集團綏濱龍運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旅客運輸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生命財產的損失,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企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二、突發事件報告程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啓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範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於事發後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採取的措施。
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後,立即啓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四、應急車輛和設備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爲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五、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於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六、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後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爲切實加強我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進一步提高應對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過程中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能力,維護公衆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正常運行。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交通運輸部《公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主要是指由下列突發事件引發的重要物資、旅客運輸緊張,需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的應急運輸保障。
(1)突發事件。包括髮生自然災害(洪水、地震、颱風、泥石流、雪災等)、安全生產事故(主要是重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公共衛生突發事件(重大疫情、重大傷亡救治等)和社會安全突發事件。
(2)當所屬公路、橋樑、航道及其附屬設施遭到嚴重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復、搶修、加固,以確保運輸暢通的應急行動。
(3)交通運輸部門本身所需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市場供求或道路通行條件變化等原因,造成道路運輸運力不足或正常運力不能按時到位,影響旅客或重要物資安全、及時運輸;
公路交通異常阻斷,嚴重影響道路客貨運輸等情況下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
(4)政府指令性任務或國防交通運輸保障等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包括舉行重大活動(國事會議、大型體育運動會、大型展覽等)時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或超出事發地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處置能力的,或由市政府責成市交通運輸局提供道路應急保障的。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全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組織機構由市、區(縣)二級組成,在同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領導下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2.1市級組織指揮機構組成
市成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負責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主管交通運輸的副局長和市交通運輸局各副局長擔任。
市交通運輸局各行業單位主要領導、局屬各處室領導爲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成員。
2.2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組織指揮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制定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
(2)負責啓動和終止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響應,統一領導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處置工作,發佈調度指揮命令;
(3)根據需要,會同市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應對突發事件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聯合行動方案,並監督實施;
(4)抓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建設;
(5)監督指導各行業部門應急工作運行情況;
(6)研究決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其他重大事項。
2.3各成員單位職責
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在市政府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爲應急保障車輛提供快速通道。
市財政局在市政府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領導下負責爲突發事件提供應急儲備、日常運轉和應急處理所需必要工作經費,並做好資金使用的指導和監督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公路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保障所轄公路應急車輛的順利通行。
市交通運輸局航務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全市所轄水路運輸突發事件、客運碼頭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水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運輸管理處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道路運輸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信息通信中心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負責局範圍內各類突發事件的通信保障工作。
以上各單位應配備必要的應急設施、設備;各單位的應急管理部門應做好應急物資、設備的統計和管理工作。
2.4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應急工作的副局長擔任。職責包括: (1)負責應急管理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2)編制和修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預案;
(3)收集、彙總全市突發公共事件和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信息,做好預測、預警和應急保障工作;
(4)向領導小組提出啓動應急預案的建議,並做好相關準備工作;
(5)督促落實應急保障人員、車輛和設施設備;
(6)建議健全應急管理基礎數據庫;
(7)開展應急保障綜合演練和業務培訓工作;
(8)承辦市政府及交通運輸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2.5現場應急指揮機構
當啓動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時,成立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現場應急指揮小組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副局長擔任,副組長由突發事件牽頭處置單位有關人員擔任。具體職責爲:
(1)貫徹落實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對道路運輸應急工作的批示,提出應急運輸具體措施;
(2)指導監督應急運輸工作,協調解決應急運輸工作中的各項問題;
(3)確定現場通信方式,負責現場信息的採集和傳遞;
(4)掌握應急運輸動態狀況,及時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和結果,及時調整部署應急運輸工作措施;
(5)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向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提出下一步應急行動的建議;
(6)完成有關管理部門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交辦的其他任務。
3預警與預防機制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3.1.1信息監測
(1)地震、洪水、地質災害、環境染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氣象災害等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事件分別由相關管理部門提供預警信息;
(2)道路運輸量與運力信息、道路運輸市場信息、公路阻斷信息等由交通運輸相關部門負責監測並提供;
(3)市政府或省交通運輸廳下達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信息。
3.1.2預測、預警信息接收與分析
(1)市交通運輸信息中心負責與氣象、地質、衛生計生、環保、水務、公安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與傳輸機制;
(2)市、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對接收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預測,判斷其對道路運輸的影響程度,預測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需求級別。
3.2預警預防行動
市、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其運管機構必須建立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和管理機制,編制應急保障預案;組織值班和應急備勤,建立、培訓專(兼)職應急保障力量,配備相關技術裝備;對各方面提供的預警信息進行分析和覈實,及時確定和發佈所轄區域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預警級別,領導和協調各有關方面開展預警預防工作。
3.3預警支持系統
市交通運輸局以局信息中心爲主,建設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預測、預警支持系統,建立交通運輸突發事件常規數據庫,各有關單位提供有關數據和信息,支持、配合交通突發事件常規數據庫建設。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時對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需求程度或上級下達的保障需求,將道路運輸保障分爲Ⅰ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Ⅱ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Ⅰ級爲最高級別。
根據預警信息,進行分級響應。
4.2分級響應
4.2.1Ⅰ級響應
啓動條件:
(1)當市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惡劣天氣、其他運輸方式阻斷或運力不足等各種原因,大批人員或重要物資運輸需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進行協調或緊急運力組織時;
(2)需要由市交通運輸局組織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3)市政府、省交通運輸廳指令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4)區(縣)級政府出現突發事件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超出區(縣)級保障能力,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出援助請求時;
(5)多箇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啓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應急響應,可能出現運力緊張時;
(6)出現其他可能需要市交通運輸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情況時。
響應措施: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應急行動,必要時,向省交通運輸廳請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應急行動。
4.2.2Ⅱ級響應
啓動條件:
(1)當區(縣)行政區域內因突發事件、惡劣天氣、其他運輸方式阻斷或運力不足等各種原因,大批人員或重要物資運輸需由區(縣)級交通部門進行協調或緊急運力組織時;
(2)區(縣)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接到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通知,需要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3)區(縣)政府認爲需要提供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時;
(4)出現其他可能需要區(縣)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提供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情況時。
響應措施:由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應急行動,並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行動情況和結果。必要時,向市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請求支援或派出工作組進行指導應急行動。
5應急處置
5.1信息報告
5.1.1信息報告程序
Ⅰ級響應啓動後,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應將進展情況及時報市交通運輸局,並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情況簡報,市交通運輸局及時將進展信息彙總形成每日應急保障情況簡報,報市級突發事件處置指揮機構、市政府或省交通運輸廳。
Ⅱ級應急響應啓動後,事件所涉及的區(縣)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應當將進展情況及時上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並按照“零報告”制度,形成每日情況簡報。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將進展信息彙總形成每日應急保障情況簡報,報市交通運輸局,並通報各應急工作組和成員單位。
5.1.2信息報告內容
(1)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背景情況、損害程度、防控和處理情況;
(2)應急物資需求情況,包括貨物種類、數量、包裝、作業地點、運輸條件、運送時間、車型及噸位要求等;
(3)道路狀況、損壞程度,並明確指出運輸路徑和備選路徑;
(4)應急運輸帶隊負責人和駕駛員等相關人員名單、聯繫電話、車輛類型、噸位、數量、其他支援裝備和防護器具等配備情況以及備選方案等;
(5)請求上級或同級支援的具體要求,包括車型、噸位、數量、報告任務的時間、線路和地點以及貨類和作業要求。
5.2緊急處置
當啓動緊急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響應時,市、區(縣)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要在當地政府組織下參與保障活動,做好信息蒐集、協調指揮等工作,並按照要求上報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5.3指揮和協調
(1)當啓動Ⅰ、Ⅱ級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局和相關區(縣)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均進入24小時應急值班狀態,確保市、區(縣)兩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機構的信息溝通。
(2)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指導、協調實施道路運輸應急保障的現場工作,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根據保障任務實際,優化措施,研究保障方案,和有關部門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保障行動。
5.4新聞報道
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新聞發佈與宣傳工作由市、區(縣)政府或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發佈。
5.5應急響應終止
(1)Ⅰ級響應終止程序。當交通運輸廳或市政府取消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發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時將旅客或應急物資運輸至指定位置後,經市交通運輸局批准後,終止應急響應程序。
(2)Ⅱ級響應終止程序。當市交通運輸局或區(縣)政府取消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需求指令或按照突發事件保障需求,安全、及時將旅客或應急物資運輸至指定位置後,經市交通運輸行業主管部門批准後,終止應急響應程序。
6後期處置
6.1善後處置
按照“誰徵用、誰補償,誰受援、誰補償”的原則,由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負責補償;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應按照當時行業收費標準給予資金補助;徵用補償形式包括現金補償、財政稅費減免、實物補償和其他形式的行政性補償等;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2撫卹和補助
被保障單位或下達保障通知的政府對因參與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致病、致殘、傷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並提供相關心理和法律援助;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有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補助;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做好配合工作。
6.3總結評估
由啓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的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組織開展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總結評估工作,總結經驗教訓,並形成專門報告上報上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
各級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機構要針對處置過程中暴露出的有關問題或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本級政府提出的整改措施,修改完善各自預案。
7應急保障
7.1通信保障
由市交通局信息中心負責組織通信保障工作。
7.2應急運輸力量的保障
應急運輸力量包括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投資建設的專業運輸力量和國家、政府所屬公務運輸力量,其他可投入運輸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等車輛和設備。依託較大規模的運輸企業,建立應急運輸車隊,形成組織嚴密,指揮靈活,行動迅速,機動性強的應急物資運輸能力。
7.3獎勵與責任
(1)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急組織機構服從上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和同級政府的協調、指揮,及時出動車輛參加道路運輸應急行動;
保持與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和現場指揮的聯繫,及時報告動態;
(2)由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對在落實和實施本預案過程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人員或單位,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組織對參加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4)對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漏報、瞞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交通運輸突發事件重要情況;
或者應急處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爲或不聽指揮、臨陣逃脫以及破壞應急救援工作的人員由所在單位或上級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各級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採取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應急宣傳教育活動,定期組織應急法律、法規和專業知識培訓,應急保障相關人員,每2年應至少接受一次相關知識的培訓,增強應急意識,提高應急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快速動員,自覺行動,高效運轉。
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領導小組應定期舉行較大規模的實戰演練,本預案至少每3年開展一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中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
(6)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7)應急預案制定單位認爲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1
爲應對冰雪天氣影響我鎮農村公路通暢、安全的突發情況,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快速、高效、有序地組織應急處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冰雪天氣帶來的影響,保障道路安全暢通,現結合我鎮農村公路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原則
遵循統一調度,分級負責,確保鄉村道兼顧,除雪除冰工作應先重點做好道路交口、橋樑、陡坡、彎道等區域,鄉道、村道融雪除冰工作由鎮路長辦、各村具體負責。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鎮域範圍內發生的降雪天氣,用於農村公路防抗雨雪應急行動。
三、應急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領導小組
鎮成立農村公路安全指揮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鎮路長辦,程偉兼任辦公室主任,胡琦爲工作人員。
(二)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全鎮農村公路安全應急工作的全面指揮協調,重大方案與措施的審定。
2、副組長:協助組長做好救災工作,具體負責現場組織指揮,人、財、物調度,組長不在時,代行組長職責。
3、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交通安全監管工作,收集分析交通情況,制定應急方案,掌握動態。
4、成員單位:
安全辦:負責交通工具安排,應急物資儲備。
路長辦:負責交通安全的日常監管,做好搶險預案和公路、橋樑等基礎設施被毀的恢復規劃。並做好轄區內道路交通檢查、排查、信息收集上報情況。
衛生院:負責抽調醫生參加搶險,做好衛生防疫工作。
派出所:負責維護正常秩序,依法打擊破壞搶險的犯罪分子。
民政辦:負責做好羣衆的優撫安置,保證羣衆生活供給。
武裝部:負責組織民兵參與搶險,成立搶險預備隊。
財政所:負責搶險資金的落實,購買搶險物資的準備。
四、融雪除冰應急啓動程序
本預案應急響應分爲三級:
三級響應:在入冬前,接近0℃時,啓動三級響應。各村負責人上崗,成員到位,儲備足夠的融雪劑、防滑沙;備齊清雪工具、車輛,隨時待命。除雪、除冰實施採取各轄域包乾的形式,各村爲責任單位負責本轄域內農村公路除雪、除冰任務,各村負責人爲各責任單位負責人,落實材料貯備、車輛、人員具體實施等各項工作。
二級響應:當氣象局發佈24小時小雪預報時,啓動二級響應。各村應派人上路調查雪情、路況,並組織人員、設備的集結、調配;各村對道路的重點路段、道路交口處、橋樑、陡坡、彎道進行小劑量的撒融雪劑(30克∕平方米)和防滑沙處理。
一級響應:當氣象局發佈24小時中到大雪預報時,啓動一級響應。應急指揮部負責人立即上崗,成員立即到位。各村立即着手準備上路實施融雪除冰作業,當白天發生強降雪時,要在雪停後兩小時或在當天下午16:30前完成清雪及融雪劑播撒任務;當夜間發生降雪時,要在早晨7:00前全部上崗進行道路清雪、融雪工作,時限要求在8:00前完成;全面消除積雪積冰不超過48小時,道路應維持安全通行狀態。
五、工作要求
1、要立即成立融雪除冰搶險小組,明確主要責任人及相關責任人員;落實好應急搶險物資、車輛、清雪工具,確保配備到位。
3、嚴格交通安全值班制度,堅持24小時值班。任何單位、個人在搶險中,必須無條件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4、當冰雪天氣有所緩和,對在融雪清雪作業時形成的沙土、廢渣等融雪垃圾進行清運,時限要求在雪融後48小時內完成。
5、融雪工作完成後20分鐘以內,各村要將責任範圍內工作情況報鎮農村公路融雪除冰應急辦公室。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2
爲進一步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提高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緊急救援能力,減少事故損失,避免事故升級,確保事故得到迅速有效的處置。結合我縣道路運輸實際,特修訂該預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較大及以上道路行車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和行業管理部門爲成員。
二、本預案運用於縣道路運輸企業發生的較大及以上行車事故和發生在外地屬縣道路運輸企業的較大及以上行車事故,即:
(一)一次死亡(失蹤)3人及以上的事故;
(二)一次死亡重傷10人及以上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三)涉及外籍人員(包括港、澳、臺)死亡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四)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的道路運輸行車事故;
(五)發生危險化學品(包括劇毒、放射、爆炸品)運輸翻車或泄漏的運輸事故;
(六)事故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已造成較大影響易引發其它事端的,或其它需要及時上報的重要情況。
三、事故報告制度
(一)發生以上所列的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事故的道路運輸經營企業或運管所應立即報告我局及事故發生地的縣(市、區)道路運輸機構及有關部門。
(二)在接到報告後立即向市交通局報告。並應儘快瞭解詳情,及時作補報或續報。
(三)發生事故後,在死亡(失蹤)人數不明的情況下,一律按以上報告制度報告,待事故傷亡人數確認後再補報或續報。
四、事故報告內容
事故報告統一使用交通部《省道路運輸行業行車事故快報》(以下簡稱《快報》),按照事故報告程序,由事故報告單位負責填寫,報告的具體內容嚴格按照《快報》解釋說明進行認真填寫。
五、應急救援和事故處置
(一)應急救援
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後,要立即報告市交通運輸局和有關部門,需要公安、消防、醫療衛生、武警、駐軍等救援的要迅速與其聯繫,發出救援請求。
(二)事故處理
1、特大事故發生的單位領導、運管所和縣局主要領導得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瞭解情況,組織搶險救護,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財產損失,做好必要的現場保護。
2、運管所、縣局和上級領導親臨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協調有關救援力量。
3、立即啓動突發公共事件道路運輸應急保障行動方案,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幫助事故救援和調查,分析預防可能發生的相關問題,通報事故信息。
六、事故調處和結案
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要專門成立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原因,認定各相關責任,在事故調查處理中堅持“四不放過”原則。較大及以上事故發生單位、運管所和縣局要協助上級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一)如實向上級有關部門和調查組彙報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和吸取的教訓。
(二)傳達上級有關部門和各級領導對事故調查處理的意見、指示,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三)配合調查組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認真調查取證,尋找證人和目擊者並做好筆錄。
(四)協助做好羣衆思想的穩定工作,消除不安全、不穩定因素。
(五)協助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協助做好對死難家屬的安撫、慰問工作。
(六)做好上級對事故處理的督查落實工作。
(七)通報有關道路運輸企業應吸取的事故教訓,採取有力防範措施,努力做好各項安全工作。
事故結案力求保證質量,按時完成。對有權作出事故結論的程序及時結案,對需要有關部門作出定案決定的要協商催辦、並提供結案所需材料。
本預案由縣交通運輸局負責解釋,從發佈之日開始執行。上述組織機構人員因工作需變更崗位的,接替人自然履行變更人的職責。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3
爲預防我校學生髮生交通不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確保學生安全,特製定我校學生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校委會成員、 年級組長、班主任。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並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市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a、 現場處理組: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並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劉有根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廖柏清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
b、留校處理組:
責任任務:迅速瞭解情況、負責向市教育局彙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繫電話。
c、機動應急組:
職責任務: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接應工作:
d、總指揮: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儘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儘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4
爲確保我項目部道路管線事故發生後,能迅速地展開搶救工作,最大限度減少經濟損失,特製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由項目部成立應急響應指揮部,負責指揮及協調工作。
組長:
成員:
具體分工如下:
1、負責現場,任務是掌握瞭解事故情況,組織現場搶救。
2、負責聯絡,任務是根據指揮小組命令,及時佈置現場搶救,保持與當地電力、煤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勞動部門等單位的溝通。
3、負責維持現場秩序,做好當事人與周圍人員的問訊記錄。
二、道路管線事故應急措施
1、事故第一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應急指揮小組,並停止施工。
2、當機立斷,儘快將受傷人員脫離危險地方,防止二次傷害。
3、立即組織職工自我救護隊進行自救,並向當地120急救中心取得聯繫,說明事故地點、嚴重程度,並派人到路口接應。
4、加強支護和支持加樁板等,對邊坡薄弱環節進行加固處理。
5、如由周邊棄土、堆料或其他機械設備施工所致,則迅速運走棄土、堆料和機械設備,並派專人負責基坑土體隆起和開挖時周邊的位移與沉降變化的監測工作。
6、項目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指令全體成員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瞭解和掌握事故情況,開展搶救和現場秩序的維護。
7、指令善後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做好與當事人家屬的接洽善後等工作。
8、現場安全員對事故進行原因分析,制定相應的整改措施,認真填寫事故報告和相關處理報告,並上報公司及上級機關。
三、應急物質常備藥品:
消毒用品、急救物品(繃帶、無菌敷料)及各種常用小夾板、擔架、止血袋、氧氣袋。
四、通訊聯繫
醫院急救中心、120、火警、119、匪警、110
工地現場值班電話:
有關負責人電話:
項目負責人手機:
安全員手機:
技術負責人手機:
施工員手機:
五、注意事項:
1、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停止施工,關閉機械,以免二次傷害。
2、要求心肺復甦堅持不斷的進行(包括送醫院的途中)不能隨意的放棄。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5
一、對客運、危險品車輛實行臨時性管制措施
爲確保當前天氣下的交通運輸安全,對全市客運、危險品車輛實行停止發車的臨時性管制措施,爲解決滯留人員、車輛的有關問題,採取以下應對措施:
(1)道路客運站場停止發車期間實行兩個集中:所有客運車輛就地集中;
所有駕駛員就地集中;由客運企業統一組織待命;
(2)各客運站、場必須做好對旅客的宣傳解釋工作,保證旅客疏散有條不紊;
對有旅客滯留的客運場站實行24小時開放、確保供水、供電、供暖,有條件的還應保持飲食供應,同時和當地治安、衛生部門積極配合,採取“防火、防盜、防搶”及“防疫病”等措施,確保治安、衛生安全。
(3)所有客運、貨運企業實行24小時值班,密切關注天氣情況和傳達上級的`有關決定、加強與氣象、公路、交警部門信息溝通,及時掌握氣象變化情況、道路通行情況;
(4)所有危險品運輸車輛在目前天氣情況下全部停運。爲保障蔬菜、鮮果、肉類等重要物質的運輸,普通貨物運輸車輛應加強安全設施的配備,規範操作,確保運輸安全;
二、旅遊碼頭、渡口及船舶管理方面,採取以下應對措施:
(1)各水運公司、渡運公司、渡口所在地鄉鎮政府及時啓動應急預案;
(2)認真做好旅遊船停航和渡船停運工作,對乘客進行疏導;
(3)各船舶公司、渡運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停航、停運期間安全管理工作,鄉鎮政府船舶安全管理員做好鄉鎮船舶管理工作,海事機構履行監管職責,對重點水域、重點船舶加強監控;
(4)對拒不停運的公司和船員,採取堅決有效的管制措施;
(5)密切關注天氣狀況,保持全天候通訊暢通。
三、農村公路管理方面,採取以下應對措施:
(1)對農村公路橋面結冰路段採取鋪撒工業鹽處理;
(2)對危橋採取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是派人值守和巡查,加強對過往車輛限載、限高、限寬的安全管理及監督;
二是對護欄缺失部分,派人駐守並增加警示標誌。
四、工程建設施工現場管理方面,採取應對措施:
在惡劣天氣條件下,所有建築施工作業一律停止,並對工程特殊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6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爲進一步增強全市交通行業危險化品事故的應對和防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依據《xx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和《xx市交通局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結合全市交通行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1.2.1《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稱預案)爲《xx市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子預案,適用於xx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需要交通部門搶險救援的重大危險化學品事故。
1.2.2本預案同時適用於我市交通行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10-50人傷害、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損失的事故)。
1.3工作原則
堅持政府領導、統一指揮,以人爲本、確保安全,分級負責、屬地爲主,單位自救、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各縣(區)交通主管部門要結合本預案,制訂相應的應急救援實施預案,並在當地政府的指揮下,分級管理,分級實施。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2.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市交通局成立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下設一箇辦公室和三個職能組,按照規定職責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各縣(區)交通部門要相應設立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機構,主要領導爲第一責任人。
2.1.1領導小組組成
領導小組成員由市、縣(區)交通局及局屬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市交通局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道路運輸的副局長擔任,成員由兩縣(區)交通(經貿)局、市交通局運政科和安全生產監督科等相關科室、市運輸管理處、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等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在市政府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處置專項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果斷、有效地開展工作。主要職責有:
1.根據事故現場情況,決定本預案的啓動與結束;
2.根據現場應急救援情況,統一部署、協調、督查各職能組落實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和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應急搶救指令落實情況;
3.調度現場及外圍救護所需的運輸車輛;
4.研究解決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作出事故應急、求援及善後處理等建議和決策。
2.2領導小組下設機構及職責
2.2.1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相關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搶險救援隊伍的組建和人員培訓等工作。
2.2.2災情處置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處長任組長,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副組長,市交通稽查支隊、市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處相關副職xx縣(區)運管部門負責人以及市運輸管理處相關科室負責人任成員。具體負責道路運輸危險化學品事故災難現場的應急救援與搶險工作。
2.2.3運輸保障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客運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市運輸管理處客管科、貨管科負責人xx縣(區)運管部門分管客、貨運輸的副職、市長途客運公司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油田運輸企業相關人員任成員。具體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事故現場附近企事業單位、學校、居民區內人員的緊急疏散。
2.2.4專家顧問組
由市運輸管理處分管貨運工作的副處長任組長,由學校、企業單位有關方面專家組成。具體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爲救援的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三、風險分析
3.1危險性分析
我市石油化工企業較多,在石化產品的道路運輸過程中,涉及的物品有爆炸品、壓縮氣體和液化氣體、易燃氣體、有毒物品、腐蝕品等,這些物品如果控制不當,極易引發泄漏、火災、爆炸、中毒、窒息和灼燙等嚴重後果,將會給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環境和正常秩序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
3.2分類
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爲火災、爆炸、中毒和窒息、人員傷亡、污染等事故。
3.3危險源監控
相關單位及企業對危險源特別是重大危險源要進行全面的監控,嚴密其安全狀態,觀測向事故臨界狀態轉化的各種參數的變化趨勢,及時發出預警信息或應急指令,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對危險監控需要採取的主要措施有:
(1)在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並加強有關設備、設施的安全管理;
(2)對重要的設備、設施進行經常性的檢測、檢驗,做好檢測檢驗記錄;
(3)根據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及毒害的部位、場所,設置必要的可燃氣體、毒害氣體檢測報警器。
對危險源監控的管理措施有:
(1)建立健全本單位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和監控責任,制定安全管理與監控的實施方案;
(2)保證危險源安全管理與監控所需的資金投入;
(3)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培訓,使其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采取的應急措施;
(4)建立危險源安全管理檔案;
(5)定期對危險源進行安全評估。
四、預警與響應
4.1危險化品事故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本單位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進行先期處置。同時迅速報告119、120,市安監局、市環保局、交通部門、當地政府。
4.1.1報告程序
各單位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並逐級上報上級交通部門。市交通局領導小組接到報告經覈實後,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省交通廳。具體上報時間要求:在發生事故第一時間內以電話、短信或書面(含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報送,1小時內完成首次報告,2小時內完成書面報告,信息報送後必須電話確認。特殊情況不能在2小時內以書面形式或電子郵件形式報告的,以電話形式報告,並說明理由,待條件許可時補報。
4.1.2報告內容
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應填寫《xx市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單》(附後),並按要求上報。
(1)事故發生單位名稱、地址、危化品事故的類別(火災、爆炸、泄漏等);
(2)危化品名稱、初步認定的事故涉及的危化品種類(固體、液體、氣體)、數量、危害的形式,
(3)採取的初步措施、以及現場人員傷亡情況;
(4)可能波及影響範圍及狀況(廠礦企業、居民區、重要設施等)、事故能否控制等;
4.2應急預案的啓動
4.2.1預案啓動的單位
局屬有關單位接到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迅速瞭解情況,做出判斷,確認是否構成重特大事故,並立即將事故簡要情況報告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
4.2.2領導小組工作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按規定向領導小組報告,由領導小組向市專項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做出是否啓動本《預案》規決定。
4.3基本應急響應的處置要求
4.3.1有關部門應急處置要求
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通知後,負責人應迅速做出安排,按照要求組織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現場,組織參與相關救援工作。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啓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後,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3.2各職能組應急處置要求
按照預案確定的職責要求,積極、高效、有序地開展事故救援及相關工作,同時做好後援工作準備。各職能組要將開展情況及時報告災情處置組,保證事故搶險工作協調、有序、有效實施;市政府專項指揮部啓動《xx市重特大危險化品事故應急預案》後,則按照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的救援指令,開展救援工作。
4.3.3搶險中重大事項的決策
作出事故搶救重大決策措施要迅速報告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和市政府專項指揮部,經同意後方可實施。
4.4事故現場搶救原則
安全第一、救人爲主、減少損失、先控制、後處置。
4.5事故現場保護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的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應作出標誌、牌照、記錄和繪製現場圖,並妥善保管好現場重要物件。
4.6事故救援的善後處理
(1)經市政府現場搶險指揮組下達停止現場救援指令後,方可停止現場救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留下少量人員予以監護。
(2)現場清理及設備的檢查、生產的恢復由事故發生單位按照規定程序及生產工藝要求進行。
4.7應急響應的結束與總結
4.7.1應急響應的結束
在市政府專項指揮部下達結束搶險救援指令後,市局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發出結束本預案的指令,結束救援工作。
4.7.2應急響應總結
在全部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由市交通局領導小組召集有關單位,對事故搶險過程中的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重點檢查預案的操作程序、各有關單位的應急反應速度和能力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完善本預案,同時將有關情況上報市政府專項指揮部辦公室。
五、應急保障
5.1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隊伍主要包括:xx市長途客運公司、xx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遼河油田大力運輸分公司、盤錦遼河油田泰興工貿有限公司、盤錦興達瀝青有限公司、xx市第六運輸公司等單位救援力量。
六、預案管理
6.1預案培訓
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制定應急培訓計劃,開展應急管理培訓,提高應急水平。
6.2預案演練
按照“誰編制、誰組織”的原則,應急預案應制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定期組織演練。
6.3預案修訂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由市交通局負責修訂;各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負責編制本級別的專項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無特殊原因每兩年修訂一次。
如有以下原因,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1)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佈實施或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2)通過演練或突發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預案存在缺陷或漏洞;
(3)組織機構、人員發生變化或其他原因。
6.4責任與獎勵
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工作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對應急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或應急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爲的,按照相關的法規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5預案備案
《xx市交通局危險化學品應急預案》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安監局備案;縣(區)交通部門、局屬各單位應按照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具體應急預案,並報市交通局備案。
6.6宣傳教育
各單位要積極組織和指導所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努力提高所屬部門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發生。
七、附則
7.1本預案由市交通局安全生產監督科負責解釋。
7.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7
xx鎮成立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應急預案 爲認真做好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工作,做到早準備、早安排,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在做好我鎮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安全預防工作的同時,切實有效地處置區域重點、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結合本鎮實際,特製定此預案。
一、組織機構
根據轄區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實際情況,成立組織機構如下:
(一)應急搶險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鎮黨委書記)
副組長:(鎮長)
(副鎮長)
(副鎮長)
成員:黨政辦主任、財政所所長、安監辦主任、交管站副站長、衛生院院長等。
主要職責:負責本預案的組織實施和轄區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突發事件、特大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援的總指揮,監督和協調各責任部門和相關單位對重、特大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職責的落實情況。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政辦,負責鎮域各單位、部門、社會救援力量、各相關單位的協調工作,督促鄉級各單位、各部門對預案的落實,根據領導小組的決定下達應急處置指令,負責信息傳遞,上報等工作。
(二)汛期搶險應急組
組長:(鎮長)
副組長:(安監辦主任)
成員:交管站副站長、鎮政府應急分隊工作人員等。
(三)醫療救護組 組長:(衛生院院長)
副組長:(黨政辦主任)
成員:安監辦成員、鎮應急分隊人員、衛生院應急救護人員等。
主要職責:負責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救援救護工作,落實救援救護所需車輛、器材和救援隊伍人員,保證人員到位迅速,及時組織搶救人員。
(四)後勤保障組
組長:(鎮人大主席)
副組長:(財政所所長)
成員:衛生院院長、xx鎮財政所工作人員等。
主要職責:負責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安全事故救援救護組的後勤保障工作,做好受傷人員的搶救治療保障以及死者家屬的接待安撫工作,督促落實醫療救護及死傷人員賠償工作等,確保社會穩定。
二、應急救援處置程序
(一)事故的報告及報警。凡在我鎮發生農村公路汛期防汛減災突發重、特大安全事故,應立即趕赴出事現場區域視情況施救,並撥打報警電話(政府辦公室電話),簡明扼要地說明情況。接到報警電話的單位應立即將情況報告本預案處置領導小組組長。
(二)下達指令並上報事故情況。在接到安全事故的報告後,領導小組下達救援要求和指令,組織汛期搶險應急組、醫療救護組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施救工作;政府有關人員維持事故區域秩序,並保障道路交通暢通;指定人員及時上報事故情況。
(三)實施應急救援。汛期搶險應急組、醫療救護組得到領導小組指令後,立即組織搶險救援隊伍人員搶險救援趕赴現場,根據實際情況按領導小組的指令和救援方案實施搶險救援工作,並隨時將施救情況報告領導小組。
(四)後勤援助。後勤保障組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後,立即趕赴現場,協助醫療救護組做好傷員家屬的安撫工作,覈實傷亡人員情況,協調相關部門,準備下一步的善後處理工作,隨時將傷員搶救及善後處置情況報告領導組。
(五)現場清理。各搶險救援救護組工作基本結束後,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在徵求臨時事故調查組的意見決定是否整個搶險工作結束,有關人員清理現場,撤除警戒。
(六)事後報告。搶險救援結束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形成事故處理總結報告,及時上報上級相關單位和部門。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8
爲預防我校學生髮生交通不安全事故,確保在第一時間內做好搶救和消除隱患工作,確保學生安全,特製定我校學生交通事故安全應急預案。
一、交通安全工作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校委會成員、年級組長、班主任。
二、處理交通安全事故方案
1.教育。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所有成員要經常向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學生在上學或放學路上,特別是教育學生在出校門時要注意門口交通安全,防止人流過多造成交通事故,並作好交通安全記錄。
2.報告。一旦出現交通安全事故,在場的教職工均有權也有義務立即報告。一般情況報告程序:現場教師或知情教師在第一時間內,立即向學校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情況;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展開營救工作,同時立即向市教育局和交警部門報告情況。
3.應急工作分工
a、現場處理組:劉X根、廖X清、各年級組長
職責任務:迅速處理現場情況並保護好現場,做好記錄。根據現場情況決定以下事宜:劉有根負責向交警報告情況;廖柏清和班主任協助醫院,做好搶救工作;科任教師管理班級上好課。
b、留校處理組:袁X武、鄧X根、教導處、團委、班主任
責任任務:迅速瞭解情況、負責向市教育局彙報;迅速查清受傷學生的人數、具體姓名、家庭地址、家長姓名和聯繫電話。
c、機動應急組:阮X龍、張X華、總務處、工會、辦公室、班主任
職責任務:迅速到校集中待命,做好隨時準備接應的一切準備。
接應工作:張X華
d、總指揮:陳X
4.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通訊要求工作日,必須保持通信暢通;休息日儘可能開機。
三、其它
做好學校交通安全教育和宣傳工作,謹防學生交通事故的發生。萬一發生學生交通事故,首先做到不慌亂,弄清肇事者,做好救人和向上級報告工作,儘量降低當事人人身傷害。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19
一、指導思想
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堅持以人爲本、和諧發展的理念,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維護好、實現好最廣大人民利益的高度,全力做好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救援和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二、組織領導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主管副市長任組長,分管副祕書長、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公安、安監、民政、交通、建設、醫療衛生、交警、消防、保險、公路、運管、社保、農牧、農機監理等單位負貴人爲成員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交警文隊、交警支隊支隊長任辦公室主任,分管交通事故預防及處理工作的副支隊長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處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指揮、事故調查、現場勘查調查、現場保衛、醫療救護、現場救援保障、善後處理、聯終接特等工作組,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確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處置工作有條不紊的進行。
三、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指導重特大通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協調縣區人民政府調用救援設備、物資和人員,必要時協調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參加搶救和維護現場秩序。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啓動和緊急處置,綜合報告事故發生情況和善後處置情況,傳達貫徹領導小組的指令,組織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公佈事故有關情況。
三領導小姐各工作組職責。
1現場指揮組:由市重特大交通事故緊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組成,負責全面指揮和組織處置工作。
2事故調查組:由有關人民政府、安監、監察、公安等部門組成,對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單位、管理人員的行政管理責任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
3現場勘查調查組:由公安局負責,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程序規定,負責交通事故原因和肇事人的事故責任調查,對肇事者及肇事逃逸人員的布控、緝捕、訊問等工作,並可以聘請有關專家參與調查。必要時邀請人民檢察機關提前介入,會同公安機關開展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工作,並根據調查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對構成交通肇事罪的依法追究肇事人和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4現場保衛組:由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交警、武警、駐軍、鄉鎮人民政府工作人員、民兵和附近村民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疏導交通,維護現場秩序,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5醫療救護組:由衛生局負責,按照交通事故快速搶救機制的要求,組織調用各類醫藥物資、醫療設備、醫務人員,設置臨時急救場所,指導救援人員開展搶救工作,搶救費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條規定執行,力爭將人員傷亡數顯降低到最低程度。及時向緊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人員搶救情況。同時,做好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
6現場救援保障組:由交通局、建設局、民政局、運管局、農牧局、消防、交警、公路、農機監理等部門組成,指導協調事故發生地政府及時組織調用救援物資、運輸車輛、剷車、吊車、概車、起重機等特種工程設備,負責清理障礙物,採取防護措施,爲現場施救提供方便。並會同電力、電信部門做好事故現場的通訊供電工作,確保各種信息傳遞暢通。
7善後處理組:由公安、交警、民政、社保、保險、農機、肇事單位等部門組成,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做好保險理賠、死亡人員身份確認、遺物保管和認領以及監督檢查等工作,及時瞭解事故傷者及傷亡者家屬的意見和情緒變化,發現和處置事件苗頭。
8聯絡接待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辦、安監、公安等部門組成,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協調各組之間的關係,接待安慰死傷者家屬及來訪羣衆、新聞單位、上級部門,負責各種材料的上報下達,及信息反饋。
對交通安全管理存在隱患的肇事單位,安監局應會同交通、運管、交警等部門,組織人員深入車輛肇事單位進行整頓,教育從業人員從中吸取教訓,分析事故原因,強化管理,使各項交通安全措施落到實處,真正從源頭消除事故隱患。
對六個月內發生二次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負有主要責任或者全部責任的專業運輸單位,由市安監局會同公安交警、交通、運管部門責令消除安全隱患,未消除安全隱患的機動車輛,交通、運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應採取措施,禁止未消除安全隱患的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
四、預案啓動
市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對下列事故,應當啓動本預案:
一)發生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100人以上重傷的事故。
二)發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的事故。
三)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10入以下,或者造成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涉外人員死亡,或者副省(部)級以上領導傷亡的事故。
四)因自然災害地震、泥石流、塌方、水毀等造成道路上行駛的車輛翻車、着火、傷亡人數較多的交通災害。
五、信息接報
一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對發生上述所列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之一的要嚴格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向省政府值班室報告災情和緊急重大情況的通知》和重特大事故信息報送程序規定,及時將涉及重特大交通事故的信息情況逐級報告上級人民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並將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領導的指示及時傳達到全體處置人員,認真貫徹執行。
二各級安監、公安、交通、衛生、消防、運管、農機等部門要嚴格按照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強全省政府系統值班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實加強值班制度,確保信息暢通,提高快速反應能力,並按各系統的有關規定,逐級上報事故情況。
三實行電話聯動,不論是哪一個單位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或者交通事故急救電話的四臺之間相互通報和逐級報告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同時,應及時趕赴現場開展施救工作。
六、現場處置
嚴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勘查規範要求,建立安監、公安、交通、衛生、保險、農機、駐軍、民兵等聯動處置機制,妥善處置現場,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具體按下列要求處置:
一中心現場應當使用警戒帶或者反光錐筒設置隔離區域,並指派駐軍、武警、公安民警、運管人員、農機監理人員和民兵進行警戒,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指揮過往車輛減速行駛或者繞道行駛。
二遇有雨、霧、沙塵等低能見度氣象條件和冰雪惡劣天氣、彎道、陡坡、拱坡等視距受限的事故現場,應增設警戒標誌和警戒人員,必要時封閉現場路段或者道路。
三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事故後,應雙向封閉道路,嚴禁無關人員、車輛進入。因專業施救需要移動車輛或者物品時,現場勘查人員應當告知其做好標記,待險情消除後再勘查現場,嚴禁險情消除前進入現場。
四遇起火、爆炸、劇毒物品等擴散時,公安消防、治安、交警和衛生急救等部門嚴格按照行業操作規程開展施救、控制和排除險情,需要封閉事故現場的由當地政府組織政府工作人員、民兵、村民協助公安、武警、部隊封閉現場,排除險情。
五因水災、塌方、泥石流、地震等毀壞道路而發生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市交通局和公路總段組織突擊隊搶修被毀道路,儘快恢復交通,確保救援車輛順利通行。
六勘查、救護車輛要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依次停放在安全處,嚴防二次交通事故的發生。
七、工作要求
一各級人民政府和政府各職能部門特別是領導同志一定耍高度重視重特大交通本故應急處置工作,旦在本轄區內發生重特大事故,要立即報告,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組織人員開展救援和處置工作。
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從大局出發,聽從上級政府和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服從人員調集和車輛、器材、設備的調配指令,各司其職,分工協作,共同做好事故的搶救和處理工作。
三參加應急處置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對有令不行、行動遲緩、貽誤戰機或者翫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依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省人民政府關於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追究當事人及有關領導的責任。
四對於在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0
爲之後20xx年過後交通之後安全工作,保障旅客走得之後,走得過後,走得之後,保證國慶節假日期間之後秩序和道路安全生產之後生活過後正常運輸,特之後本預案:
一、組織之後,確立領導小組
爲之後我縣20xx年之後國慶節假日期間過後運輸之後,保障組織過後,我所之後道路運輸領導小組:
二、運力保障
之後運輸期間,根據州處的之後部署和我縣實際情況,爲確保運力的之後,結合客運站過後運行之後,安排3輛客運之後作爲應急車輛,同時安排5輛5噸以上的之後作爲我縣客貨之後的過後運力,貨車安排之後具體如下:,以備之後時過後調度指揮。
三、加強之後管理
(一)之後開展隱患排查。班線之後、旅遊客運、維修之後要結合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之後,認真做好過後安全之後排查治理,深入排查事故之後和安全管理薄弱環節,重點排查參營之後技術狀況、車載安全之後設施過後、駕駛員之後和培訓情況、衛星之後監控設備情況等關鍵環節,對之後出的過後要強化之後、落實到人、限期整改之後,並過後隱患排查整治檔案。對未之後培訓教育的過後員和之後安全應急設施過後配備不齊全、安全之後狀況不合格的過後一律不得之後營運。
(二)之後從業人員安全教育。道路之後企業在過後務必對之後駕駛員開展一次有之後性的過後生產培訓之後,要結合道路運輸之後法律法規、典型案例及之後災害或突發情況的之後處置操作過後,加強對之後人員的過後培訓,進一步提升之後人員的過後操作技能和之後處置能力。
(三)之後重點領域安全監管工作。要盯緊超長客運、旅遊之後等重要領域,進一步強化之後安全監管措施落實,要制定切實可行的之後管控措施,如遇之後惡劣天氣、道路斷道或之後等預警情況時,運輸之後要果斷採取調整發班之後、繞道運行、停班等之後措施,避免冒險通進;對不具備之後通行條件的過後,堅決不得之後客運車輛發班通行;如已在之後途中的,要及時向之後員發送預警信息,通知之後員將車輛停放到之後地帶等待,或在之後交警指揮下按照規定的之後線路運行。
(四)之後源頭車輛動態監控。各之後企業要認真落實監控管理之後,對重點線路要實行之後候、全過程過後監控,及時發現和之後駕駛員超速、超載、疲勞駕駛、屏蔽之後定位車載終端等違法違章行爲,將之後隱患及過後苗頭消滅在之後狀態。超長線客運之後要認真落實凌晨2點至5點之後休息或接駁運輸制度,嚴禁客運之後夜間22時至次日之後6時過後三級以下(含)之後公路。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1
貫徹落實《池州市交通運輸局防抗冬季惡劣天氣災害道路交通運輸安全應急預案》有關要求,積極做好冬季冰雪等惡劣天氣下交通運輸保障工作,確保公路、水路運輸安全暢通,保障應急物資和人員及時安全運達,保障應急救援行動順利開展,最大程度地減少雪災等惡劣天氣所造成的各種危害,結合我區交通運輸實際,特製定本預案。
一、應急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徽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安徽省氣象災害預防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重大冰雪災害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有關文件要求,制定本預案。
二、應急目的
健全和完善全區道路運輸災害緊急救助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提高應對重大冰雪災害的綜合防禦和處置能力,迅速、有序、全力、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冰雪災害造成的損失,控制突發事件擴展,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秩序健康發展,保障道路運輸安全暢通。
三、工作原則
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分級管理、以塊爲主,條塊結合”的原則,密切配合,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及時排除險情,保障公路暢通,確保運輸安全。
四、應急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區道路運輸行業內防抗冬季惡劣天氣災害的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發佈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災後恢復與重建等應急工作。
五、應急組織及職責
(一)領導機構
在區委、區政府和市交通運輸局領導下,成立貴池區交通運輸局防抗冬季惡劣天氣下保障交通運輸安全工作指揮部。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交通運輸局辦公室,何令明任辦公室主任。下設應急指揮協調組:杜守東任組長,何令明副組長;公路通暢保障組:王彥安任組長,舒錫強、趙文鋒任副組長;交通運輸保障組:杜守東任組長,張力、查亞明副組長;後勤保障組:張志翔任組長,徐忠寶、查亞明任副組長;宣傳報道組:康徵宇任組長,柯翠萍、王兆林任副組長;值班聯絡組,由交通運輸局辦公室負責。
(二)工作職責
1.指揮長職責:根據上級部門指令決定啓動應急預案,下達搶險救災人員及物資運輸應急命令,指揮、調度、督促各部門開展應急運輸工作,協調各方面的工作關係。
2.副指揮長職責:協助指揮長做好搶險救災運輸的具體工作,具體負責所在工作組的工作,帶領有關成員和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協調組織運輸任務。
3.指揮部辦公室職責:負責搶險、救災人員及物資運輸協調工作,向指揮長報告工作相關情況。綜合各組情況,傳達指揮長的命令,做好搶險救災運輸的善後工作。
4.應急指揮協調組職責:負責防範冰雪應急的整個信息、協調、組織、指揮工作。
5.交通運輸保障組職責:組織安排運力儲備,按照政府和指揮長命令,啓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運輸車輛和人員,督促運輸企業對車輛安裝防滑鏈條等安全措施,協調解決在運輸保障任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6.公路暢通保障組職責:按照政府和指揮長命令,啓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機具和人員,保障應急救援保障過程中公路、橋樑暢通,協調解決在公路暢通保障任務中的各種問題。
7.後勤保障組職責:及時掌握和瞭解救災情況,按照政府和指揮長命令,做好救災資金的儲備和搶險物資、工具的購置及後勤保障。
8.宣傳報道組職責:負責防抗雪災等極端天氣以及由此引發的公路上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和宣傳工作,及時收集、監督、指導交通系統對防抗雪災先進事蹟的宣傳報道工作。
9.值班聯絡組職責:堅守崗位,安排並督促值班人員按要求值班,在接到救援報告或指示後迅速傳達到指揮部辦公室隨時保持同指揮長、副指揮長、各保障組、上級有關部門及各單位的聯繫,收集有關情況及時向領導報告,做好值班記錄。
(三)應急組織
1.貴池區交通管理服務中心組建一支20人的小分隊,由運輸保障組統一調度,負責全區縣鄉道的通行安全管理和保暢工作,並指導各鎮、街農村公路管理站加強鄉村道路通行安全管理和保暢工作;各鎮、街農村公路管理站應組建相應的應急分隊,實施轄區內鄉村道路的應急管理。
2.貴池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中隊負責組建客、貨應急運輸小分隊。一是從客運企業抽調10輛技術性能優良,合計客位300座以上的班線客運車輛,具有豐富的雨雪冰凍天氣條件下駕駛經驗的駕駛人員組成客運應急小分隊,負責全區道路旅客應急運輸,重點保障惡劣天氣期間客流應急運輸,嚴防旅客滯留;二是從貨運企業抽調10輛1-10噸和10輛10噸以上技術性能優良的車輛和具有豐富的雨雪冰凍天氣條件下駕駛經驗的駕駛人員組成貨運應急小分隊,重點保障惡劣天氣期間全區羣衆生活必需品等重點物資的應急運輸,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強化對客運市場監管,嚴厲打擊惡劣天氣期間違法違規經營行爲,維護運輸市場秩序。
3.交管站各自以原建制組建成應急救援小分隊,加強對全區運輸市場實施動態監管,惡劣天氣條件下做好全區主幹道路面流動巡查工作。交管站以轄區爲單位,落實好源頭管理工作,惡劣天氣條件下做好本轄區內道路流動巡查工作。
4.海事部門加強對轄區渡口的監管,配合鎮、街政府落實好對渡口的日常監管工作,惡劣天氣條件下嚴禁渡運。
(四)應急物資儲備
運管所負責督促客、貨運輸企業爲已確定的應急運輸小分隊的應急車輛配備防滑鏈等必要的應急設備設施,提高應急車輛安全運營能力。交通運輸局辦公室負責爲全局應急救援車輛配備防滑鏈等設備,保障在應及時車輛能夠正常投入使用,同時配備足夠的砂石、工業用鹽等防滑及融雪物質,以備應急之需。
六、應急響應
在出現強降雪天氣,道路雪阻結冰、旅客滯留等情況時,按照區政府的統一部署,應急領導組迅速啓動本應急預案。
(一)根據氣象預報信息,應急領導組及時對當前天氣狀況給交通安全工作可能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召開應急工作會議,部署應急工作。
(二)及時發佈氣象預警,督促各單位進入應急狀態,應急小分隊人員及裝備24小時待命。
(三)出現雨雪等惡劣天氣,給道路正常通行、旅客運輸安全帶來嚴重影響時,各單位要根據領導組的統一部署,立即組織小分隊開展應急工作。
(四)應急預案啓動後,應急領導組每日召開應急工作會議,協調應急力量和裝備,安排部署應急處置任務和措施,必要時,進一步完善和調整應急預案。
七、應急要求
(一)各保障組要完善應急處置的各項制度,建立健全應急處置快速反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全力以赴確保縣鄉公路暢通。應急預案啓動後,各單位要立即動員起來,對於橋樑和急彎、陡坡路段的積雪結冰,應急小分隊及相關設備設施要迅速趕赴現場,撒佈必要的防滑材料,開展除雪、除冰工作,確保道路暢通。全體運政、路政執法人員要立即上路巡查,各交管站、養護道班要24小時在崗,險情沒有解除前不得擅自離崗。
(二)要切實加強公路客運安全管理。運管所要進一步加強“三關一監督”工作,確保雨雪、冰凍惡劣天氣下運輸安全。各運輸企業要督促駕駛員隨車配帶防凍液、防滑鏈、三角木等防凍防滑器材,教育駕駛員安全謹慎駕駛,認真落實“三不進站五不出站”制度,確保安全。出現雪阻或道路結冰嚴重影響交通安全時,一要及時停運省際、市際客運班線;二要停運路況較差的農村客運班線;三是因雨雪天氣影響正班車輛及時返程,客運站出現旅客滯留時,貴池區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客運企業應迅速安排應急運輸車輛進行疏運。
(三)應急預案啓動以後,各單位要立即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主要領導、分管領導要在崗在位,保持通訊暢通,出現突發情況時,要立即組織小分隊及其它力量迅速妥善處置,並及時上報。
(四)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局屬各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協同應對,共同做好災害應急工作。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2
各縣(區)運管所:
爲加強我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能力和組織水平,應對突發事件、極端惡劣天氣、旅客高峯疏運、搶險救災、疾病防控等運輸需求,發揮運管機構“兜底保障”作用,更好的爲廣大人民羣衆服務。現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領導
爲加強對我市道路運輸應急保障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陽泉市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領導組:
組長:尚保銀
副組長:吳鶊鳴
成員:潘曉波、蔡志剛、王海亮、湯少卿、張永紅
張學宏、趙永忠、吳會欣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管處客運科,具體承辦我市道路運輸應急運輸組織與協調。
二、應急保障重點
1、旅客高峯期運力不足時的運輸保障;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處置時的保障;
3、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緊急運輸保障。
三、應急預案的啓動
春運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時啓動應急預案:
1、汽車站嚴重滯留旅客,學校放假、民工返鄉等急需疏運時;
2、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險情況時;
3、接到上級部門、當地政府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指令時。
四、工作職責
1、運輸企業要搞好應急車隊建設,做好運輸儲備工作,加強司乘人員沉着應對重特大危情處置的日常教育工作。一旦出現旅客滯留、重特大交通事故、政府指令性緊急運力任務等情況時,按規定程序啓動應急預案,組織、調配應急運輸車輛和人員,執行各種應急保障任務。
2、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要做好運力儲備和旅客運輸市場調查預測工作,瞭解和掌握旅客流量流向動態,及時向上一級運管機構上報有關情況,協調解決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3、客運應急保障領導組負責我市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重點是長途班線、農村班車保障工作,與當地客運企業、汽車站簽訂道路運輸保障工作責任書。
五、工作重心
爲保障春運期間轄區內旅客運輸暢通無憂,我處按照“分片包乾、專職專輸”原則,對轄區內的客運企業工作職責進行細化:
1、針對目前郊區線路方向運力不足情況,重點由公交公司做好客流調查預測工作,掌握旅客流動的時間和流向,市處要協助郊區運管所做好郊區方向客流集中疏運工作,把握可能出現旅客運輸高峯時間和方向,做好緊急運輸的各項準備工作。
2、陽泉集團客運有限公司和省運陽泉公司兩家公司要做好春運及重大節假日期間長途旅客運輸工作,科學制定運輸組織方案,準備好充足的運力,合理安排發班,積極組織協調,全力避免發生旅客大規模滯留現象。科學調整班次密度,客流高峯期間要及時安排加班運力,保障農民工、學生順利返程。
3、城市公交要做好對外交通方式的銜接,重點保障客運汽車站、鐵路客運站等旅客集散地及旅遊景區、大型活動場所的公交組織調度,要通過增加運力、加密班次、延長運營時間等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方便旅客中轉換乘,鄉村居民進城購物。
六、應急運輸車輛及人員
1、應急運輸車輛應由運輸企業、旅遊企業車輛以及機關、學校、企事業單位的自用車輛組成。
2、道路運輸應急車輛必須配備車輛行駛證等相關證照並經年度審驗、檢驗合格,車輛技術等級達到二級以上,車輛使用年限不超過5年。駕駛員有相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年齡不超過60週歲,6年內無重大以上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3、道路運輸應急保障隊伍一般應根據應急任務由駕駛員、乘務員以及帶隊人員組成。道路運輸應急保障人員的基本條件是政治合格、身體健康,技術過硬、證件齊全,熟悉有關政策和相關業務。
啓動應急預案後,執行道路運輸保障應急任務的單位,要對應急車輛進行認真檢查,嚴禁車輛帶病運行,嚴禁超員超載,並按照規定配備相應的證件和通訊工具。同時,對應急運輸人員要進行安全囑咐,確保安全。
七、應急情況的報告
運輸企業、汽車站要建立和完善春運期間道路運輸工作報告制度,明確責任,確定專人上報,確保信息暢通;出現嚴重滯留旅客、突發事件等情況時要及時逐級上報。報告內容如下:
1、汽車站滯留旅客情況,其中包括旅客人數、旅客流向,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旅客傷亡情況等和需要上級運輸機構支援申請要求;
2、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時,需上級運管機構協調解決的事項;
3、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完成情況(出動車輛數、運送旅客人數等)。
八、保障工作機制
1、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措施
執行道路運輸應急任務的單位,同時派出2輛以上車輛執行同一應急任務的,應由車隊隊長帶隊;5輛以上車輛的,由單位領導帶隊;10輛以上車輛的,由市運管處領導帶隊;執行應急任務的車隊應配備通訊設備,保證通訊暢通。途中發生問題(如發生事故、道路受阻以及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等)應由負責人及時向車輛始發地運管機構報告。
2、應急處理程序
A、出現滯留旅客等情況時
(1)要迅速按規定逐級上報,並做好記錄,同時汽車站要向旅客做好宣傳解釋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候車的地方安排旅客候車,各關鍵崗位如廣播、安檢、調度、保安、消防等人員必須到位,做好盯崗工作。
(2)接到報告的運管機構領導,立即趕赴汽車站進行組織和調度,啓用儲備動力,將任務下達給有關單位,發放臨時客運標誌牌,並在臨時客運標誌牌“使用原因”欄內註明“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字樣,並加蓋具體發證運管機構印章。
(3)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迅速安排人員和車輛,組織運輸。
(4)沿途運管機構對執行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任務的車輛要提供方便,不得以無道路運輸證爲由進行處罰。執行應急任務的單位完成任務後,應向運管機構彙報執行情況。
B、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危情時
(1)司乘人員、車主,要根據情況迅速撥打電話交警“122”、公安“110”、火警“119”、醫院“120”、運管“12328”進行求救,同時要積極展開自救,並迅速報告所屬公司及保險公司。
(2)各運輸企業獲悉本公司車輛發生危險情況後,瞭解出事車輛的地點、原因等基本情況,迅速由公司主要負責人帶人帶隊趕赴現場進行組織指揮救援,並安排專人及時收集情況報告所屬運管機構。
(3)運管部門接到所屬公司的危情報告後,要迅速啓動應急預案;成立危險情況處置臨時領導組;派出由領導參加的人員趕赴現場;協助公安等有關部門掌控好現場,搶救受傷人員及時與醫院和相關部門建立聯繫,及時掌握事態的發展,並將情況續報上級運管機構。
C、政府指令性搶險救災、防控重點傳染病等緊急運輸時;
(1)領導組辦公室接到指令和報告後,迅速向領導組報告。
(2)領導組負責人在20分鐘內指令領導組所屬成員到位,送入緊急狀態。
(3)接到搶險救災令時,按照市委市政府、市交通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及時通知應急車隊執行搶險救災任務,應急車隊要在1小時內將所屬車輛組織到位,開赴搶險救災指定地點,執行搶險救災任務。
九、值班制度
春運期間,各縣(區)交通運輸局、運管所、客運企業和汽車站都要建立值班制度,構建通訊網絡,並認真組織落實。值班電話(包括手機)必須24小時開通,值班人員必須24小時在崗,不得擅離職守。值班領導要保障電話暢通。值班人員要明確職責,熟悉政策,掌握本轄區和本單位的運力儲備情況,遇到緊急情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道路運輸保障應急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值班電話:。
十、責任追究
參加道路旅客運輸應急保障工作,是全市道路旅客運輸管理部門及從業單位的義務,必須高度重視,積極參與,認真完成。對沒有按時制定或沒有有效落實應急預案的,對有關單位要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拒不執行命令、翫忽職守、推諉扯皮的單位和個人要嚴肅處理。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貽誤時機並造成惡劣影響的單位領導和責任人要從重處罰。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3
爲貫徹落實《市交通運輸委市環保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委關於印發天津市20__—20__年秋冬季大宗物料錯峯運輸工作方案的通知》(津交發〔20__〕222號)工作部署,按照區政府要求,全面落實我區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秋冬季錯峯運輸工作任務,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範圍和時間
我區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自20__年10月1日至20__年3月31日實施錯峯運輸。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原則上不允許運輸車輛進出廠區(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的車輛除外),集疏運車輛禁止進出港區(民生保障物資或特殊需求產品除外)。
二、主要任務
(一)明確管控企業。按照《天津市20__—20__年秋冬季大宗物料錯峯運輸工作方案》,經研究確定天津榮程聯合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爲重點用車企業,實施錯峯運輸管控。
(二)成立領導機構。爲做好此項工作組建錯峯運輸工作組,組長由副區長殷學武同志擔任,成員由區運管局、區工信委、區環保局、交警津南支隊、葛沽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組成,工作組辦公室設在區運管局;工作組負責專項工作的統籌協調、組織推動及督促檢查,建立聯動機制,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彙總分析數據。
(三)召開部署工作會議。召集相關部門及重點用車企業召開區錯峯運輸專項工作會議,印發工作方案,明確工作要求,要求企業科學調度,採取針對性措施,紮實做好秋冬季錯峯運輸具體實施工作。(區工作組辦公室)
(四)制定“一廠一策”。落實重點用車企業錯峯運輸工作任務,結合企業錯峯生產要求,按照“一廠一策”原則,確定重點用車企業要制定科學合理的錯峯運輸實施方案。(榮程鋼鐵)
(五)排查自有車輛。企業對自有車輛要進行逐一排查,針對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的車輛,要採取必要措施進行封存,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一律確保達到國Ⅳ和國Ⅴ排放標準,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不含加裝DPF裝置經檢測合格的國Ⅲ車輛)的車輛不得承擔運輸任務。(榮程鋼鐵)
(六)通告運輸企業。重點用車企業要優先選擇排放控制水平較好的車輛承擔運輸任務,向運輸企業及原料供應企業書面通告承擔運輸任務的車輛排放標準要求(中型或重型柴油貨車加裝DPF裝置並經檢測符合要求的國Ⅲ車輛可承擔運輸任務)。承運車輛排放標準須在運輸服務合同明確載明並嚴格執行,確保國Ⅳ及以上排放標準運輸車輛比例達到100%。(榮程鋼鐵)
(七)科學儲備原材料。結合本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科學安排原材料錯峯採購及庫存時間,重點排查涉及企業安全生產運行和社會民生保障的物資採購儲存情況。(榮程鋼鐵)
(八)嚴密組織廢棄物運輸。要認真排查企業生產廢棄物和加工產品儲存和運輸情況,特別是涉及安全生產運營的廢棄危化物品的儲存和處置情況。(榮程鋼鐵)
(九)優化貨運結構。要優化交通運輸結構,提高鐵路貨運比例,逐步改變過分依賴貨車的狀況。堅持科學調度,合理安排運力和運期,最大限度降低燃油貨運車輛使用量。在合理消減運輸量的前提下,鼓勵採取LNG、CNG等新能源或清潔能源貨運車輛運輸大宗物料。(榮程鋼鐵)
(十)嚴格門禁管理。企業要進一步完善門禁管理制度,做到企業各出入口24小時視頻監控和門禁管理,嚴格記錄進出貨物運輸車輛牌照、運輸物品和物品重量,門禁視頻監控資料保存期限至少12個月。(榮程鋼鐵)
(十一)落實預警禁運。企業要嚴格落實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運輸車輛禁止進出廠區任務。影響企業安全生產運行的應急保障運輸需求,要提前向區工作組申請備案,合理安排運輸保障物資。(榮程鋼鐵)
(十二)開展巡查檢查。葛沽鎮政府要按照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審覈把關企業報送的“一廠一策”,報區工作組。錯峯運輸期間,要通過場區門禁系統數據和視頻監控等方式,巡查檢查重點用車企業錯峯運輸方案執行落實情況。
(十三)嚴格報送制度。重點用車企業要按照工作要求,執行周調度報送制度,定期將錯峯運輸工作落實情況進行分析彙總上報葛沽鎮政府。葛沽鎮政府彙總後報區工作組,區工作組辦公室彙總企業情況形成《津南區重點用車企業周運輸情況統計表》(附件3)報市級工作組。
(十四)實施督查抽查。區工作組組織相關單位定期深入街(鎮)和重點用車企業,組織專項檢查、突擊檢查和明察暗訪,督查抽查企業錯峯運輸落實執行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嚴格督促整改。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要落實屬地責任,葛沽鎮政府應認真落實秋冬季大宗物料錯峯運輸工作部署,在本方案主要任務的基礎上,結合區域產業特徵、所處區位和錯峯生產要求,分別制定錯峯運輸的具體實施方案。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共同推進錯峯運輸工作有序開展。
(二)精心推動落實。區有關單位在市重點企業基礎上,排查區有關企業情況,逐一深入企業摸清產能與原材料運輸情況,要堅持“一廠一策”,嚴禁“一刀切”。要做好應急情況下企業運輸的’審覈和管理工作。要建立工作聯繫人和信息彙總制度,按時將工作落實情況及周調度表報送區工作組,形成“企業-鎮政府-區工作組-市級工作組”聯動機制。
(三)嚴格督查問責。區政府將對照本方案所列各項目標任務,組織開展冬季工業企業錯峯運輸專項檢查,對未按要求落實錯峯運輸要求的企業,一律依法依規進行嚴肅查處。同時將錯峯運輸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督查,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得力以及弄虛作假行爲,嚴格實施問責。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4
第一章總則
1.1編制的目的
爲建立積極有效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指揮機制,對發生的道路運輸事故作出迅速反應,避免事故的蔓延和擴大,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民生命損害和財產損失,結合我司道路運輸現狀,特製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
《國務院有關部門行業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框架》
1.3事故分級分類
1、本預案所指重大死亡事故爲: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失蹤)3人(含)以上9人(含)以下。
2、本預案所指特大死亡事故爲:
一次事故造成死亡(失蹤)10人(含)以上29人(含)以下。
3、本預案所指特別重大事故爲:
(1)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0人(含)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含)以上的事故;
(2)道路運輸車輛發生的重大火災事故;
(3)涉及旅客集體中毒事件;
(4)涉及外籍人員(包括港、澳、臺)死亡的運輸事故;
(5)發生危險化學品(包括劇毒、放射、爆炸品等)運輸翻車或泄漏,需對事發地周邊人員進行緊急疏散的事故;
(6)客運站場發生重大火災事故;
(7)各類險情、事故雖未達到上述標準,但已造成較大影響或易引發其他事端的;
(8)其他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司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生產事故。
1.5 工作原則
“加強預防、快速反應”的原則。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和應急相結合,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迅速果斷處置各類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以人爲本、損益合理”的原則。以保障公衆健康和生命安全爲首要任務,事故發生後,首先開展搶救人員行動。在多種處置措施中,應選擇對公衆利益損害較少的救援措施。
第二章組織體系及運行機制
2.1 領導機構
爲了保障道路運輸過程中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在出現安全生產事故時,確保及時進行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害和損失,成立寶運集團眉縣第二分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2.2 指揮機構和工作機構
當發生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時,以寶運集團眉縣第二分公司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爲基礎,設立事故現場工作小組,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按事故等級和事故發生地實施分級指揮。發生重大死亡事故時,在縣政府和縣交通局會同縣運管所的統一指揮協調下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發生特大死亡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時,由縣政府負責應急指揮,並協調各相關部門組成若干工作組,做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3 指揮體系及工作職責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工作小組,根據事故等級成立相應的事故救援指揮體系,組長和總指揮由張建洲擔任,副組長和副總指揮由吳志學擔任,如有特殊情況總指揮不能到位的,由副總指揮吳志學代任。工作小組組長由工作小組成員分別擔任,處理事故現場指揮由張建洲任命。
各組織機構職責:
1、領導小組:組織制定應急救援方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根據事故處理的進展,及時調整、修訂和補充應急方案;做好穩定社會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和安撫工作。
2、工作小組:履行救援職責、做好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接受和辦理領導小組緊急事項,督促落實領導小組的有關決定,協調有關部門的援助工作。
3、指揮部(爲非常設機構):負責發佈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彙報和通報事故的有關情況,根據事故情況,可以臨機決斷,控制事態發展,進行事故現場調查取證,總結應急救援經驗等等。
2.4 運行機制
各單位當接到事故報告時,應及時、主動、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同時將事件和有關先期處置的情況按規定向上級領導小組報告。根據事故發展態勢,領導小組視情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救援工作。
發生重大死亡事故及以上的事故,具體救援工作程序如下:
第三章保障措施
3.1 應急救援網絡
安技科應掌握分公司範圍內運輸車輛、駕駛員狀況,並確保信息渠道暢通,建立相應的應急救援網絡,以便在需要時能迅速響應。
應急救援聯絡電話。運政部門:5548203;公安:110、122;消防:119;醫院:120。
3.2 應急處置工作紀律
各領導和相關人員在發生重特大道路運輸事件時,必須按規定立即趕赴現場按各自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服從統一指揮。如違反規定造成後果的,將依據《陝西省交通運輸安全督察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總公司相關制度嚴肅處理。翫忽職守,造成應急處置工作重大失誤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四章附則
4.1存在重大危險源的道路運輸經營單位,需單獨制定重大危險源的專項應急預案及實施方案。在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應首先啓動該專項預案,並做好及時上報工作。
4.2本預案若與上級有關法律法規相沖突的,以法律法規爲準;並作相應修改。
4.3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發現問題,由領導小組進行調整修訂。
4.4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5
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或自然災害,即會引起更嚴重的火災爆炸事故,給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重大的損失,爲預防重大事故發生,提高緊急處理情況的應變能力,沉着靈活應對各種突如其來的事故(災害),以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護環境爲目標,根據我司目前的安全工作情況,和跨區域運輸陪送特點,特製定以下事故(災害)搶險應急預警方案。
一、xx有限公司事故(災害)應急處理指揮機構及工作小組事故(災害)搶救應急指揮部指揮
組 長:
小 組 成 員:
後勤保障組長:
小 組成 員:
預警級別:
一級警別:指重特大交通事故,車輛起火、爆炸,以及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車毀人亡,致使財產損失5萬以上,人員傷亡2人以上(含2人);
二級警別:指重大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事故,或因漏油混油造成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5萬元以內的;
三級警別:指一般交通事故(災害),或漏油、混油雖未造成人員傷亡,但致使財產損失2萬元以上3萬元以內的。
二、預警控制範圍及應急防範措施:
(1)預警控制範圍包括:油罐車進出油庫作業區、各加油站接卸作業現場、停車場、行駛途中等。
(2)應急防範措施
1、油罐車進出油庫付油作業區、加油站時,駕駛人員應在進庫前,檢查車輛及罐體各個卸油口是否關閉,排氣管防火帽是否關閉完整,罐體靜電線接地是否安全可靠,罐體有無滴漏現象,同時檢查隨滅火器材是否齊全有效,遵守並按規定交出車上和個人攜帶的着火器。裝油現場,油車駕駛員應對付油作業現場保持警視狀態,一旦事故(災害)發生,應立即進行自救和報警求救,詳細說明事故(災害)地點、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以及事故(災害)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並能果斷做出施救的最佳方案以供參考。
2、公司安全應急機構接到事故(災害)報警後,應在最短的時間內按原先制定的應預案和應急措施,立即召集現場指揮和後勤保障組成員,以最快的時間感到事故(災害)現場,同時各種救助器材、和後勤保障用品要同時跟上。各司其責措施到位有效。
三、根據不同的事故(災害)現場,採取不同的應急處理措施。
1、道路交通事故(災害)應急措施:
如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應立即報122交通警、119消防警、120救護警和運管部門,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並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監視油罐車各裝、卸油口的密封安全情況,告誡圍觀的羣衆嚴禁煙火,用手提消防器材佈置好安全警戒線。如是裝載油品的重車,應在事故現場處理完畢後和交警協調,就近加油站,把裝載油品卸掉後再進行事故處理,避免引起意外事故的發生。
如果是重載車因交通事故導致車輛下溝或者翻車,應在消防部門的配合下,對車輛進行罐體表層冷卻,和四周的空氣進行稀釋,利用我們自備車輛的車載防爆自吸泵對受損車輛進行對口自吸過駁,卸空受損車輛的重載油品後,方可以進行拖吊施救。對在事故中外溢的油品應立即進行稀釋,挖溝填埋,嚴格遵照消防和環保部門的要求做好事故(災害)的善後工作,防止排入附近的水源引起的環境污染。
2、運行中油品泄漏,燃燒爆炸處理措施:
油罐車在運行中發生交通事故,或者是意外的災害導致罐體破裂,閘閥失控,運載的油品引發火災和爆炸,駕駛員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造成更大的災害,在時間和環境允許的條件下車輛應駛出人羣、建築物、電網密集區,停放在較爲空空的地帶並立即報警,利用車上自備的消防器材,進行滅火自救。同時應向當地的羣衆,廠礦企業單位進行呼救支援,設置安全警戒線,勸阻無關羣衆遠離現場。要不惜一切代價搶救事故中的受害者,把傷者立即移動到安全地帶進行包紮止血處理。應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的搶救工作,避免事故的擴大,把事故中的受傷害人員減少到最低程度。
3、油庫裝油臺裝油中漏溢油,燃燒事故處理措施:
①車輛在裝油時發生漏、溢事故時,駕駛員應立即關緊車上各口閥門,通知停止裝油,協助裝油臺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處置,稀釋漏、溢油現場,從防溢槽中回收漏、溢油品,並做好漏、溢油的數量損失計量登記。嚴禁立即啓動車輛,應等現場油氣處理合格,交接手續完成後才能將油罐車駛離出庫。
②車輛電路着火,迅速使用乾粉滅火器撲滅,同時,通知油庫作業人員立即中止付油,並用石棉毯封蓋注油口。
③油庫發生火情,應迅速將罐車駛離現場並出庫,通知有關人員配合施救,並看護車輛。
④油車在油庫付油作業區一旦發生火災而一時無法撲救時,駕駛人員應按照一級警報撥打119報警電話,拉響油庫警報系統,配合油庫消防人員做好施救工作,同時在第一時間向公司領導報告。分公司領導向運管等相關部門報告。
⑤油車雖然着火,但火勢不大,未危及人身安全時,駕駛人員應迅速做出反應,將油車駕駛到空曠的地帶後,立即施救並報警。
4、油罐車在加油站卸油作業時,駕駛人員在車輛進站熄火後,應做好車輪壓護防滑措施。卸油前,應連接好車輛靜電接地線,檢查各種防範工作是否到位。卸油時,加油站“三員”不到位,現場滅火器未作臨戰狀態,駕駛員人有義務提示站長或安全員做好安全應急準備工作。加油站卸油作業一旦發生火情,應立即採取以下處理措施:
①迅速關閉卸油口,卸下卸油軟管,並立即將油車駛出加油站後進行報警施救。
②汽油起火撲救程序:
A:切斷卸油口,立即使用石棉毯覆蓋或用拖車式200L乾粉滅火器撲救,疏散現場車輛;
B:迅速向119報警,並通知應急小組,同時配合消防人員就地施救;
C:地面油氣滴漏起火,立即使用石棉毯或消防砂撲救。
5、行駛途中,油車駕駛人員應檢查車輛自備消防滅火器材是否隨車,車輛行駛性能是否發生異常,嚴禁駕乘人員在油車行駛途中使用手機,吸菸等違章行爲,一旦發生危情,立即採取以下處理措施:
①交通事故,立即撥打122報警,保護現場並通知分公司應急指揮組,攔截過往車輛搶救傷員。
②途中油品外漏,立即將油車駛進緊急停車或遠離人羣地帶,通知分公司應急指揮組,保護現場,設立有效的安全警戒區防止明火進入防護區。
③途中起火,立即將油車駛入緊急停車帶或遠離人羣地帶後,迅速使用隨車滅火器撲救,並迅速撥打119報警,轉移隨車重要物品,並向分公司應急指揮組報告,疏散周圍羣衆,封閉現場。
6、油罐車在停車場停放應整齊有序,以備疏散。停車場應備有足夠有效的滅火器,嚴禁所有油罐車輛重載在停車場過夜停放。停車場嚴禁明火作業。嚴禁重載車進修理廠維護保養。值班室嚴禁使用電爐及存放汽柴油。值班人員應加強夜間巡視,以防偷盜及破壞行爲的發生。
7、駕駛員應保證運輸車輛安全技術性能完好。車輛的操縱、傳動、制動和線路各總成性能安全可靠,罐體及附件、靜電接地帶、消防器材等完好有效。一經發現故障及隱患及時報修,整改到位。
駕駛員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及庫、站的安全操作規程,熟練掌握消防知識和使用滅火器材。
8、防颱風、防汛應急處理措施
①分公司應建立健全各類天氣、地質預報的收集工作,加強值班,一旦接到颱風或汛情預報,應立即通知下屬各車從業人員,做好預防工作,並與配送單位聯繫(尤其是可能會發生災害地區的加油站點)共同制定應急供油方案,確保各站點的油品供應。
②要隨時瞭解和掌握颱風、汛情的量能,即時流向和及時通知各部車輛駕駛員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爭取在災情到來之前將油品送達各加油站,來不及配送的,應立即通知駕駛員回停車場,防止冒然前往災害發生地。駕駛員應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與分公司應急指揮部聯繫。
③災情到達之前,應急小組人員應深入現場指揮,對災情的發生要提出有效的防範措施,及時通知所有在途車輛立即在就近加油站或安全地帶停靠、避險,待災情接觸後方可上路行駛。
④遇到強颱風時,所有車輛都不許冒險上路行駛,應避其風頭選擇有背風的地帶行車避險。
⑤遇到汛情時,應選擇地勢較高安全地帶停車,不許在有下水道、河道邊的低窪地停車。如是在傍山路,應避開橋樑、懸崖邊有可能滑坡的地帶停車。
四、職責分工
1、指揮(副指揮),負責組織對人、財、物搶險過程的指揮協調工作。
2、現場指揮組:主要負責泄漏油品的回收堵截、轉移,人員上網護送搶救和現場保護工作。
3、後勤保障組:主要負責搶險期間的現場清點,做好現場記錄,搶救物品調集等後勤保障工作,搶險後的善後處理工作。
4、預警防範期間,所有從業人員對預警範圍內任何重大異常情況,有權在第一時間向所在單位指揮(副指揮)或工作小組成員及上級機關報告。
五、設備器材保障
1、工具車一輛、離心泵油車兩輛;南平一輛,邵武一輛。
2、預備防爆抽油泵一臺,自備小型發電機一臺,相機一部。
3、輸油管50米(兩條),防毒面具5幅,消防鐵鍬、消防戰鬥服裝等。
六、工作程序
各組在指揮人員的指揮下,緊密配合,團結協作,並保持臨危不亂的狀態,迅速投入搶險。
現場指揮組:迅速轉移傷亡人員,堵截或回收油品,做好防止事故擴大的搶險救災工作。
後勤保障組:做好警戒,事故記錄,迅速投入保障工作。
七、事故(災害)報告
發生一級和二級預警或重大交通事故及人員傷亡的,運輸分公司應急指揮部應在得到消息的同時,立即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和總指揮、副指揮,不得延誤。發生三級預警或一般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的,應在得到信息30分鐘內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發生一般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應在6小時內報告省公司應急指揮中心。
八、善後處理
事故(災害)搶險結束後,後勤保障組應對現場周圍進行認真清查,消除遺留隱患,做好現場記錄,在24小時內按規定向上級報告事故,提出處理意見。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6
爲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製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傷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傷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爲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於縣政府辦,由縣政府辦負責人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爲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縣長任組長,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衛生、民政、交通、保險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一)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當地公安派出所、武裝、民政、衛生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及時瞭解、控制現場情況,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縣領導組辦公室保持聯繫,確保信息暢通。
(二)救護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縣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三)事故調查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交警、消防等部門及當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並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參加救護和理賠等工作。現場勘查可根據需要商請縣人民檢察院和縣監察局派員參加。
(四)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保險公司、事故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羣衆,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和遇難人員的善後工作。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後,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要在1小時內核實清楚情況並向縣公安局報告,縣公安局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接到縣委、縣政府的通知後,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處置工作。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要在儘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縣事故調查組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事故賠償由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責任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後,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縣領導組辦公室。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7
1、編制目的和依據
爲確保我縣在發生公路交通洪澇災害時能夠及時、有效保障公路橋樑通行,對損壞路段、橋涵和其它交通設施實施及時修復,提高應急反應能力,減輕公路橋樑災害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抗旱條例》、《國家防洪抗旱緊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縣交通工作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系統防汛應急預案。
2、適用範圍
適用於自然不可抗力或是人爲因素導致的公路橋樑洪水、暴雨、漬澇等災害事件的防禦和處置。
3、工作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範。把預防洪澇災害和強化公路、橋樑排水設施的安全管理放在防洪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視雨情、水情和險情,認真做好各項安全防範工作。
(2)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災情的發展情況和對公路設施現狀的影響,科學管理,優化調度,保障安全。並以實施緊急救援爲重點,以建立部門聯動機制爲依託,整合資源,形成合力。
(3)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災害和公路及橋樑險情,應快速反應,組織人員、機械全力搶險救災,最大程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4)分級負責、加強督察。公路橋樑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實行責任制。相關單位、部門要齊抓共管,各司職責,對因翫忽職守、工作不力造成嚴重損失和後果的要依法追責問責,嚴肅處理。
二、組織領導及部門職責
局防汛抗旱應急組織機構由指揮決策機構、綜合協調機構和具體工作組組成。
1、指揮決策機構爲光山縣交通運輸局防汛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敖日明;
副組長:楊長江、胡宗福、周文志;
成員:周泉江、李青、胡東昇、孟凡輝、潘雨、何健、劉斌。
主要職責:
(1)在縣委、縣政府和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指揮防汛抗旱工作,協調處理相關事項;
(2)部署和組織本系統防汛督查和人員物資、機械車輛準備儲備,督促檢查水毀公路、橋涵的修復,解決影響交通安全的有關問題;
(3)制訂和組織實施防洪搶險工作方案和預案,並上報指揮決策機構,貫徹執行上級防汛調度指令;
(4)負責本單位防汛經費和應急物資、車輛機械的計劃、管理、調度,以及防汛搶險隊伍的組織調配;
(5)開展防汛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搶險技能培訓和應急演練;
(6)研究解決有關防汛搶險工作的重大問題和事項。
2、綜合協調機構是防汛領導小組下設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安監股,聯繫人:何健;辦公室成員由局屬各單位分管安全領導組成。
主要職責:
(1)向各工作組傳達上級部門以及防汛指揮中心的工作指令並監督落實到位;
(2)收集各工作組的工作信息報告,及時向防汛領導小組報告;
(3)負責災情和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信息的發佈;
(4)及時收集彙總各種工作信息,綜合有效評估災情,並向上級有關部門彙報災情和防汛抗旱工作具體情況;
(5)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防汛抗洪工作;
(6)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3、具體工作組。
根據工作需要領導小組下設2個工作組,分別爲:搶險恢復組、轉移安置和後勤保障組。
(1)搶險恢復組
搶險恢復組由公路局和農村公路管理所組成,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因災損毀、堵塞公路的修復、疏通工作,保障交通運輸暢通;當路面、橋涵沖毀或中斷時,要立即修復便道,確保車輛安全通過;負責對易受洪水威脅的公路、橋樑以及危橋、險橋等交通設施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巡視,排除安全隱患,及時維修和加固,確保安全度汛;負責完善危橋、險橋、易發生水毀路段的應急搶險預案;負責對重點橋涵、邊溝、河道等排水構造物的維護和巡視,確保排水暢通;負責公路新改建、大中修工程施工現場的防汛工作,儘量避免施工材料、機械設備財產損失。災情過後,要儘快對受影響的路段、橋樑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儘快恢復災情損壞的水毀路段,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2)轉移安置和後勤保障組
轉移安置和後勤保障組由執法所、運管局、海事處、汽運總公司、光山客運公司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人、車、物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協助公路交通救災物資的運送,組織機械、車輛、人員搶險救援。
三、汛情分級
共分爲四級:
(1)Ⅳ級藍色預警
a、5個以上鄉鎮24小時降雨量超過100毫米,低於150毫米;
b、發生局部性的洪澇災情,災情繼續發展;
c、縣境內河、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有可能垮壩或已垮壩。
即發生一般洪水或局部中小洪水時,重點地區大部分尚在防禦標準範圍內。
(2)Ⅲ級黃色預警
a、5個以上鄉鎮24小時降雨量超過150毫米低於20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100毫米;
b、縣境內發生5年一遇或以上洪水;
c、縣境內河、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有可能潰壩或已垮壩。
即重點地區已接近防禦標準,一般地區已超過防禦標準。
(3)Ⅱ級橙色預警
a、10個以上鄉鎮24小時降雨量超過200毫米,低於25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150毫米;
b、縣境內發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或縣境幹流發生5年一遇以上洪水;
c、縣境內河、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可能垮壩或已垮壩。
即大部分地區已超過防禦標準。
(4)Ⅰ級紅色預警
a、10個以上鄉鎮24小時降雨量超過250毫米,或6小時內降雨量超過200毫米;
b、縣境內發生20年一遇以上洪水,或縣境幹流發生10年一遇以上洪水;
c、縣境內河、中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極可能垮壩或已垮壩。
即發洪地區大部分已大大超過防禦標準。
四、防汛處置措施
1、一般汛情(Ⅳ級藍色預警)的.處置
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及時掌握汛情,主持汛情會商;組織防汛趨勢分析,提出對策措施;督察有關部門做好防禦洪水準備工作;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汛情;及時傳達上級防汛指揮部部署、指令、意見,並督促實施。
局防汛辦公室:負責人進崗到位,實行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及時做好信息彙總和傳達報送工作。
2、較大汛情(Ⅲ級黃色預警)的處置
領導小組正、副組長進崗到位,並做好以下工作:主持汛情會商,研究調度方案;根據汛情趨勢,分析可能造成的災害,制定對策;及時向縣防汛指揮部報告汛情、災情和抗洪搶險意見,及時向上級部門通報情況。
工作組、防汛搶險隊伍要迅速組織搶修被損壞的公路、橋涵等設施或開通臨時便道,力爭在最短的時間內恢復交通暢通,並及時向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彙報防汛工作開展情況。
3、重大汛情(Ⅱ級橙色預警)的處置
交通系統防汛領導小組正、副組長進崗到位,並做好以下工作:主持召開緊急會議,指揮抗洪搶險工作;組織救災救援工作;主持汛情會商,研究制定對應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
工作組、搶險防汛隊伍進崗到位。各應急工作組按照職責分工檢查排查公路橋樑防禦措施的落實情況,並明確部署預案的實施工作。
4、特別重大汛情(Ⅰ級紅色警報)的處置
防汛領導小組組長主持召開防汛指揮部擴大會議,通報汛情、災情,部署抗洪救災工作;宣佈進入緊急狀態;決定實施重大突發險情的搶險方案;決定特大洪水搶險救災的其他重要事項。
全部工作組進崗到位,各司其職,做好抗洪搶險工作。
五、宣傳報道
局防汛辦公室應按照縣防汛指揮部的部署,及時進行抗洪搶險的宣傳報道,負責向公衆發佈災情及抗洪搶險等有關信息,上報有關災情動態。重大災情宣傳報導、報道按有關規定執行。
六、次生災害處理
在災區易發生災害的道路和橋樑,要採取必要措施,加強檢測、預報、預防和治理,防止災情擴大,減輕財產損失或消除災害隱患。
七、預案的宣傳教育和演練
局屬各單位要制訂相應的防汛應急預案,明確防汛抗旱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組織搶險救援和協助轉移等工作要切合實際,詳實具體,便捷運作。要加強宣傳教育,大力開展應急救援和轉移安置演練活動,增強廣大幹部羣衆防災減災意識,提高幹部羣衆應急反應能力意識。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8
1引言
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是指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放射性等危險物質在一定條件下引起燃燒、爆炸、泄漏,導致人體灼傷、中毒、潰爛、死亡和環境污染等事故造成的災害。
很多學者對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風險及危害性進行了研究[1-7],但系統地針對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的應急救援預案和演習的研究卻很少。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應急救援要求高、難度大、組織複雜,其救援過程涉及偵檢、警戒、輸轉、稀釋、洗消、滅火、救援、人員疏散、安全防護、通信聯絡、器材保障等諸多環節多方面內容。因此,爲了有效應對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應急救援,應急救援指揮部事先對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的發生、特點、規律、處置程序全面把握,調查分析實際情況,力求周密細緻地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並在此基礎上進行模擬演習,以有效開展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
2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的原則、任務、要求、依據及方法與步驟
2.1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實施應急救援的基本原則與要求
應急救援的基本原則
預防爲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是應急救援工作的核心原則。一是必須把預防和減少災害事故放在首位,做到防患於未然;二是必須做好各項應急準備,牢固樹立憂患意識,完善預案體系,推進應急平臺建設,提高應急管理能力;三是全力做好應急處置和善後工作,災害事故發生後,要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積極做好受影響羣衆的基本生活保障和事故現場環境評估工作。
應急救援的基本要求
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的應急救援是一種特定的事故災害應急救援,又是一項涉及面廣、專業性強的工作,社會某一箇行業或部門都很難單方完成,必須把各方面力量組織起來,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爲主、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各行業、部門密切配合,協同作戰,形成統一的救援力量體系,有效地組織和實施應急救援。
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的基本任務
通過廣泛開展調研和科學評估,確立預案制定的具體對象範圍;選取最大危險源對象,立足人員裝備,着眼複雜的多種災情設定和最不利的救援條件,遵循應急救援行動特點與規律,分析和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處置對策與措施;通過演練、測試等多種形式驗證預案,確保其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真正成爲應急力量想用、好用、實用的救援行動依據。
搶救受害人員是實施救援預案的首要任務。及時、有序、有效地進行現場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是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災害損失的關鍵。
及時指導和組織羣衆採取各種措施進行自身防護,並向上風方向迅速撤離出危險區,在撤離中應積極組織羣衆開展自救和互救工作。
對事故外逸的有害有毒物質,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洗消,消除危害後果。
事故發生後及時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估算事故災害的危害程度和範圍,查明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災害調查工作。
2.2關於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應急救援預案
按照不同的責任主體,應急救援預案可分爲國家總體應急救援預案、國家專項應急救援預案、國家部門應急救援預案、地方應急救援預案、企事業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等5個層次。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應當堅持“瞄準實戰、規範實用、體系完整、管理科學”的原則,明確對象、合理分類、統一標準、健全審批應用制度等,爲有序、高效實施應急救援行動提供科學依據。
應急救援預案是應急救援準備工作的核心內容,是及時、有序、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主要體現在應急救援預案確定了應急救援的範圍和體系,使應急救援準備和應急救援管理有據可依、有章可循;提高響應能力,降低事故後果,預案明確了應急救援各方的職責和響應程序,可以指導應急救援迅速、高效、有序地展開;便於與應急救援有關部門協調聯絡;有利於提高全社會的風險防範意識。
2.3編制化學危險品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依據及方法與步驟
編制預案的要求
編制化學危險品應急救援預案必須堅持科學謹慎的態度,在全面調查的基礎上,實行領導與專家相結合的方式,開展科學分析和論證,根據實際情況,按事故的性質、類型、影響範圍、嚴重後果等,分等級地制定相應的預案內容。爲使預案更有針對性和操作性,一般要制定出不同類型的專項預案,如火災型、爆炸型、泄漏型等,分級、分類制定預案,同時做好各預案之間的銜接。
一箇系統(單位)的不同類型的預案要形成統一整體,科學地統籌安排救援力量;預案必須結合本系統(單位)的實際條件,在立足國內,立足本地的基礎上合理配備應急裝備、器材,爲今後的裝備器材維護保養提供便利條件;預案必須具有權威性,明確各級應急組織、人員等職責,加強彼此之間的通力協作,提高應急救援的整體效能;預案必須經過上級批准才能實施,同時要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做保障;定期組織演習和複查,以便能更好地結合實際情況做到適時檢查和修正;應急隊伍要進行專業技能培訓,並建立詳細的人員基礎資料和培訓檔案,應急人員必須通過考覈證實確能勝任所擔負的應急任務後方能上崗;各專業救援隊平時要組建應急人員隊伍並落實相應的裝備、器材,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確保裝備器材性能完好有用。
編制預案的方法與步驟
調查研究、收集資料是制定預案重要的第一步,是制定預案的基礎和前提,收集的內容與上文預案制定依據的內容一致。
全面分析、科學評估。其內容包括化學危險源分析,危險度評估,救援力量分析等。
分工負責、組織編寫。該工作必須在統一領導下,指定專門的部門牽頭組織,吸收有關單位參加,共同擬定。
實地勘察,反覆修改。要組織有關部門、單位的專家、領導到現場進行實地勘察。如重點目標區的周圍地形、環境、指揮所位置、分隊行動路線、展開位置、人口疏散道路及疏散地域等實地勘察、實地確定。預案擬製後還要組織有關部門、單位的領導和專家進行評議,使制定的預案更清楚、更科學合理。
2.4應急救援預案制定的依據
應急救援預案是依據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性質、影響範圍大小以及後果的嚴重程度等的預測結果,結合本系統、本企業單位的實際情況而制定的應急措施。它具有一定的現實性和實用性,要制定切合實際的預案,必須依據確切的各種資料,一般包括下述內容:
①有權威性的應急指揮組織系統情況;
②有關應急救援方面的立法文件和規範規定;③調查並準備有關圖表,包括城市地圖,城市交通圖,城市水系及管道分佈圖,重點防護目標分佈圖,建築物情況圖,人口情況圖,救援能力分佈總圖,檢測、化驗力量分佈圖,連續3年的氣象資料,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搶險救援能力調查表等;
④調查應急事故狀態下所需應急器材、設備、物資的儲備和供給保障的可能性;
⑤選擇2~3個撤離安置點和對撤離路線上的休息站的實地調查。
3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內容?
3.1基本救援預案的主要內容
情況判斷。包括危險源情況的判斷,地理簡況的判斷,氣象概況的判斷等。
事故等級。包括事故等級內容和事故等級劃分,如明確廠級事故、區級事故、市級事故、特殊事故的劃分、各自的目標等級、毒物泄漏量、傷害範圍、損失程度、責任劃分及處置辦法等。
明確各重點目標的救援組織和平時管理及一旦發生事故後的責任範圍。
確定救援隊伍的組成和任務。明確指揮救援力量的範圍、重點防護目標、平時的任務、指揮所的位置等。
各種保障。包括通信保障、運輸保障、工程保障、治安保障、物資保障等。
對制定預案和落實預案的要求應根據其潛在的威脅和現有的救援力量,制定出基本預案和重點目標區救援預案,並按預案具體要求,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
對指揮機關、救援分隊平時應急訓練的要求,應根據指揮人員和救援分隊所擔負的任務進行訓練,一方面熟悉目標區的情況,另一方面要進行模擬訓練,提高指揮機關和分隊的指揮能力和救援水平。
3.2重要目標區救援預案
重要目標區的救援預案是一箇實質性的具體行動方案,它是各分隊實施救援的依據。此類預案主要有以下5個方面的內容:①事故預想,根據調查資料建立數據庫,對危害結果預測:全劑量分佈;三種劑量(嚴重危害、中度危害、輕度危害)標準下的危害縱深;三種劑量標準下的危害面積及傷害人數。②救援決心,主要指救援指揮者的指導思想,採取的手段和達到的目的。③任務區分,明確各救援分隊的名稱、機動路線、展開地區、救援目標和任務④人員疏散,包括疏散的時機,疏散的範圍,疏散的地域,機動的路線,疏散方法和保障等。⑤組織指揮,包括指揮機構的組成,任務,權限,位置,指揮所開設時機等。
4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應急救援預案演習
4.1演習的分類
演習分爲桌面演習、功能演習和全面演習三類。
桌面演習是指應急組織的代表或關鍵崗位人員參加的,按照應急預案及其標準運作程序討論緊急情況時應採取行動演習活動。主要特點是對演習情景進行口頭演習,一般是在室內舉行,主要作用是演習人員檢查和解決應急預案存在問題的同時,獲得一些建設性的討論結果,可以鍛鍊演習人員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強應急組織相互協作,明確職責劃分。桌面演習方法簡單、成本較低,主要用於爲功能演習和全面演習做準備。
功能演習是指針對某項應急響應功能或其中某些應急響應活動舉行的演習活動。功能演習一般在指揮中心舉行,並可同時開展現場演習,調用有限的應急設備,主要目的是針對應急響應功能,檢查應急響應人員以及應急管理體系的策劃和響應能力。功能演習比桌面演習規模要大,需動員更多的應急響應人員和組織,必要時,可要求高級別的應急響應機構參與演習過程,因而協調工作難度增大。
全面演習指針對應急預案中全部或大部分應急響應功能,檢驗、評價應急組織應急運行能力的演習活動。全面演習一般要求持續幾個小時,採取交互方式進行,演習過程要求儘量真實,調用更多的應急響應人員和資源,並開展人員、設備及其他資源的實戰性演習,以展示相互協調的應急響應能力。
三種演習類型的最大差別在於演習的複雜程度和規模,所需評價人員的數量與實際演習規模、地方資源等狀況有關。應急演習可遵循由下而上、先分後合、分步實施的原則,綜合性演習應以若干次桌面演習和功能演習爲基礎。
4.2演習基本內容
演習的基本內容是根據演習的任務要求和規模而定、一般應考慮如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各演習科目時間順序併合乎邏輯性;各演習單位相互支援、配合及協調程度;工廠生產系統運行情況;廠內應急情景;廠內應急搶險;急救與醫療;廠內洗消;染毒空氣檢測與化驗;事故區清點人數及人員控制;防護指導,包括專業人員的個人防護及居民對毒氣的防護;通訊及報警訊號聯絡;各種標誌佈設及由於危害區域的變化佈設點的變更;交通控制及交通道口的管理;治安工作;信息報告與發佈;居民及無關人員的撤離以及有關撤離工作的演習內容;防護區的洗消污水處理及上、下水源受污染情況調查;事故後的善後工作,包括防護區居民房屋內空氣、器具的消毒;當時當地的氣象情況及地形、地物情況及對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危害程度的影響;向上級報告情況及向友鄰單位通報情況;各專業隊講評要點;演習資料彙總需要的表格。以上這些內容僅是一般情況,還應該根據演習的任務增減上述內容。
4.3講評和總結
演習後的講評和總結是演習不可少的組成部分,時間安排上往往要長於演習時間。講評、總結的內容要整理成資料存檔,並報上級。對於每個救援專業隊來說,通過講評要寫出書面報告送上級部門,報告內容包括:
通過演習主要發現的問題;對演習準備情況的評價;對預案有關程序、內容的建議和改進意見;在訓練、器材設備方面的改進意見;演習的最佳順序和時間建議;對演習情況設置的意見;對演習指揮機關的意見等。
應急救援演習指揮部根據每個救援專業隊的報告彙集寫成綜合報告。
4.4對預案的修正
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應急救援預案是要通過實踐考驗,證實該預案切實可行後才能實施。因此在演習評價和總結以後,要根據評價、總結的意見,進行進一步的驗證,認爲確實需要修正的預案內容要在最短的時間內修正完畢,並報上級批准。
5結語
通過上述對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應急救援預案及其演習的分析討論,對相關單位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提供一些有益的探討。但是隻有經過現場實戰演練以及有計劃地進行實戰模擬訓練,才能發現新問題,不斷完善化學危險品事故災害的預案。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29
一、《預案》的目的及適用範圍
1、《預案》目的:爲了加強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管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及時準確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明確各單位、各部門在事故發生時的工作職能,確保能安全、快速、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環境破壞,提高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應急能力及事故防範意識。
2、《預案》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公司在運輸原油、成品油、工業污水等危險化學品過程中所發生交通、火災、環保事故的應急工作。
二、《預案》組織機構及職能
1、分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
總指揮:
副指揮:
成員: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分公司副經理同志任應急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調度室。
2、分公司成立應急小組
疏導小組:
救援小組:
搶險小組:
警戒小組:
3、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應急小組職責
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職責:組織制定、修改、完善應急預案;調派應急力量、準備應急物資、定期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事故發生時,發佈應急命令和信號,並迅速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和事故所在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協助進行應急處理,及時掌握事故發生情況、確定對策,組織人員迅速展開事故調查,總結應急工作的經驗和教訓。
應急小組職責:當重、特大事故發生時,服從上級應急指揮中心和地方相關部門的指令,統一行動,積極實施疏導、救援、搶險、警戒工作;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並負責事故損失統計上報工作。
三、應急反應和行動
1、分公司生產調度室接到重、特大事故的報告後,應及時向總指揮長和副指揮長彙報,並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經總指揮長批准後啓動應急預案。
2、應急通訊的保障。在處理應急情況期間,調度室不許離人,分公司辦公室及相關人員的通訊保持通暢。
3、應急信息的傳遞。調度室及時瞭解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以及事故造成的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及時向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4、應急工作地協調。分公司指揮長與副指揮長積極調派應急車輛與應急人員,監督和檢查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情況,及時向公司彙報。
5、應急交通工具的保障。調度室接到通知後應立即確定專用車輛,並根據情況隨時增加,駕駛員接到命令後應24小時待命,並確保車輛的完好。
6、應急人員的組織。應急處置主要依靠本公司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及骨幹力量進行自救,當需要支援時,由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求助,必要時,由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向地方政府求助。
7、應急物資的組織。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的情況多渠道籌集應急燈、藥品、飲用水、食品及各種搶險工具等物質,必要時,由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向地方政府求助。
8、加強現場保衛工作。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安排專門人員保護現場,事故現場要及早規劃處警戒區域,避免造成二次傷害,並要確保自身安全。
9、分公司財務組和安全組應做好事故損失的統計工作,以便事後申請保險賠償工作。
10、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及時總結應急工作中的經驗和教訓,對應急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團隊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翫忽職守,造成重大損失的團隊及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30
一、人員安排
根據項目整體安排,參訓人員主要人員分配如下:
客服部:主要負責人員疏散及安撫工作。
保潔員:主要負責道路清障及路面清理工作。
二、所需物資
1、鐵鍬、鐵鏟。
2、除雪劑、除雪板。
3、垃圾運輸車等。
三、具體內容
(一)建立暴風雪等惡劣天氣預警機制,隨時關注氣溫變化,如遇氣溫驟降或暴風雪等惡劣天氣,緊急做好防風、防雪工作、關閉公共門窗,提醒業戶關門窗、檢查除雪工具設備、設施、廣告招牌、花盆等。並提前準備好相應物資,並對參與人員進行明確分工。
(二)明確各自分工,並按照相關要求展開工作:
客服組:及時疏導受災羣衆,沿安全路線撤離,並安撫業主情緒,避免出現恐慌情況。
保潔組:重點清理園區門口及主幹道路面,採用除雪劑融化路邊積雪,並用剷雪板、鐵鍬、鐵鏟剷除路面結冰,並由垃圾運輸車負責清運。
災後需全面檢查園區樹木、花草等損毀情況,並及時聯繫園林公司負責修繕。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31
第一條爲防止本鎮因冬季冰雪天氣發生嚴重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增強道路交通應急防禦能力,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暢通,保障人民羣衆正常交通秩序和生產生活,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適用於本鎮行政區域範圍內發生大面積降雪、結冰及異常氣候時的道路交通保障應急工作。
第三條大竹鎮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大竹河公安派出所具體負責本預案的組織實施,任河汽車站及有關村委會、社區密切配合,做好冰雪天氣道路交通保障工作。
第四條冰雪天氣道路交通保障應急工作本着“預防提前,準備充分,部署周密,反應快速,協調聯動,處置果斷”的原則予以實施。
第五條鎮人民政府成立大竹鎮冰雪天氣道路交通保障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指揮和協調全鎮冰雪天氣道路交通保障應急工作,督促檢查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保證轄區內冰雪天氣道路安全暢通。
指揮長由鎮長馮小華擔任,副指揮長由賀信全、大竹河派出所負責人劉彬彬擔任,安辦工作人員賀信全、黨政辦公室負責人易春連爲成員。
第六條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大竹鎮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內,由賀信全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冰雪天氣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應急工作的組織實施以及彙報聯繫工作。
第七條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急工作職責和任務
(一)鎮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適時掌握氣象動態,冰雪天氣道路交通狀況,做好上下聯繫銜接工作,服從指揮部統一安排。
(二)大竹河派出所負責維護冰雪天氣道路交通秩序,加強交通組織疏導,保證交通安全。
(三)任河汽車站必須配合搞好源頭管理,認真執行出站簽單,堅持“五不出站”制度,把關營運時間,禁止無牌無照車輛營運,無證駕駛及超速、超載、帶病疲勞行駛。
(四)認真落實轄區監控職責,凡遇冰雪天氣,鄉村道路禁止車輛通行,大臨公路監控責任人陳啓雲、陳邦端、王永科、陳啓恆,大廟公路監控責任人陳啓雲、唐令江,仙趙公路監控責任人陳啓雲,大紫公路監控責任人方玉華、郭子飛,鐘太公路監控責任人李華明、陳先友,朱溪溝公路監控責任人冉從術、聶立雄、左玉公路監控責任人張興讓、羅先德,在建村道路誰組織誰負責安全工作。
第八條做好冰雪天氣前的準備工作,責任單位及人員分工落到實處,人人皆知,做好冰雪天氣前後對駕駛員、旅客安全行車常識的宣傳教育,動員機動車輛及旅客在冰雪天氣盡量減少出行,並配備防滑鏈等冰雪天行車的安全設備。
第九條同時強化通訊暢通,站內每天24小時有人值班。凡遇冰雪天氣,車輛通行危險時,指揮部(辦公室)及時作出禁止通行的決定,所涉路段責任人必須遵照執行。
第十條凡因工作責任不落實,工作措施不到位而導致工作失誤,造成嚴重後果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3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爲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深圳市各類道路交通(含橋樑、隧道)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本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運行,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交通搶險工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爲本。以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爲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在深圳市的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區兩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相互協調,有效應對。各相關單位或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保證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及時準確傳遞、發佈,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爲主,常備不懈。積極採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防範水平;不斷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四)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1.分類。
根據造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原因及其影響,將深圳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分類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局部、高邊坡發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續中斷,嚴重影響交通通行的事故。
(2)橋樑事故。橋樑發生倒塌、斷裂或結構異常、發生較大損壞,危及橋樑行車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發生坍塌或襯砌發生變形,危及隧道行車安全的事故。
(4)其他設施損毀。道路交通設施損毀影響道路交通乃至中斷,或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2.分級。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可分爲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1)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
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爲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小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輕微損傷,導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閉或改道,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
事態較爲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爲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一定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設施較大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Ⅱ級)。
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爲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大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
事態非常複雜,對深圳市範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爲特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特大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所有分級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
(五)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深圳市範圍內各類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六)突發事件現狀
近幾年,深圳的機動車保有量以每年近20萬輛的速度增長,深圳的交通壓力日益嚴峻,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頻發。突發事件的發生對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響,除了破壞道路基礎設施、對路網結構和交通控制產生影響外,嚴重的甚至會影響生命安全,造成財產損失,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因此,做好該類事件的預防與監控,提高該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對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顯得尤爲重要。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領導機構
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市應急委)是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市應急委下設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
1.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祕書長、分管應急的市政府副祕書長擔任,執行總指揮兼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關人員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職責: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有關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訂有關市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經市政府批准後實施;負責有關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應急演練;建設和完善專業應急平臺,納入全市應急平臺體系;統籌專業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調用;及時確定較大以上有關突發事件的等級與響應級別,按預案規定程序啓動和結束應急響應,組織和指揮有關力量和資源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指揮、協調或協助各區(新區)開展有關突發事件應急預防和應對工作;開展專業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如下:
(1)市交通運輸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綜合協調;負責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織協調各種交通運力,做好人員、設備和物資的運送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受損道路交通設施的搶修維護等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應急儲備物資供應保障計劃。
(3)市經貿信息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救援過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負責協調深圳通信、網絡相關單位落實通信、網絡等應急裝備的搶修和通信物資的儲備。
(4)市財政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各項經費保障,制定所需處置經費的開支範圍、項目並確定其開支渠道,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5)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全面調查掌握地質災害分佈情況,協助交通運輸部門和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對影響道路交通運輸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進行防治,協助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開展危險區域人員的轉移安置,擬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6)市人居環境委:負責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發事故導致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種類及影響,在職責範圍內及時控制污染的擴散,監督管理對污染危害的消除工作,並對潛在危害進行監控。
(7)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開展事件傷病員醫療救治工作,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傷病員救治信息。
(8)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關應急專項預案;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預防、制止和偵查處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爲;協助進行人員疏散;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等。
(9)市監察局:負責按照規定參加重大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查處事件中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爲;對調查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落實對事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受災羣衆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羣衆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資,必要情況下使用應急避難場所;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處置及遇難家屬的安撫工作。
(11)市國資委:指導並督促受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國資委監管企業處理各項善後工作;指導並督促受影響監管企業做好維穩工作,儘快恢復正常運營;參與所監管企業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12)市住房建設局:協助開展涉及燃氣(天然氣)輸管線或場站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調查工作。
(13)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市政供、排水運營單位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設施的搶險救援工作;承擔因此導致的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建設管理和運行監管職責;負責事發地及其周邊地區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各類特種設備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提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設備的處置措施。
(15)市氣象局:負責提供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工作;組織道路交通氣象災害風險評價、雷擊風險評估和協助災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辦:負責向有關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和香港、澳門地區有關機構通報本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並協調市相關部門處理上述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突發事件中涉外受災人士的救援與安撫工作。
(17)市臺辦: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置涉及臺胞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保證在處置事件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臺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協助新聞辦做好涉臺新聞發佈,涉臺媒體服務工作,並負責向省臺辦、國臺辦等相關機構報送涉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動態信息和處置情況。
(18)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新聞發佈和宣傳報道工作;必要時協調市主管部門及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新聞辦共同成立新聞中心,做好新聞發佈、媒體服務等工作。
(19)市應急辦: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傳達並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當突發事件超出本市應對能力時,請求國家和省支援,並在國家和省的統一指揮或指導下開展處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指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滅火、搶險、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關工作;負責配合有關成員單位組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隊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導分流以及交通疏導信息的播發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2)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轄區內應急救援力量,積極配合現場指揮部及市有關部門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3)市通信管理局: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通信保障、恢復和監管等工作。
(24)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無線電通信的暢通,根據搶險工作需要,協調調度應急通信設施,協調有關單位儘快組織恢復受破壞的無線電通信設施。
(25)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負責所轄範圍內的所轄電力設備設施的損壞修復及電力調度工作。確保災區的電力供應,保障防災抗災救災的用電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用電。
(26)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所有成員單位還應承擔本部門工作職責範圍內的.其它應急處置工作。
2.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委,具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委分管領導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傳達上級領導的有關要求。
(2)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信息的接收、覈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令。
(3)負責及時組織發佈或配合上級單位發佈關於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處置情況的消息。
(4)負責監視道路交通網絡運行,採集、分析、處理相關運行信息。
(5)負責建立應急工作聯絡員制度,牽頭組織各成員單位交流溝通應急準備情況,共同研究應急工作中的問題。
(6)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研究工作。
(7)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的有關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
(8)組織編制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監督執行。
(9)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評估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交辦的職責範圍內的其它事項。
3.區應急指揮機構。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建立相應的區一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和管理本區範圍內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4.專家機構。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組成員由道路、交通、氣象、水務、電力、市政等行業的專家組成。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對應急準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提供建議。
(2)參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3)應急響應時,根據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進駐指定地點、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和有關情況,爲應急決策提供建議。
(4)爲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持。
(5)參與事件調查。
三、運行機制
(一)預防、監測與預警
1.預防。
堅持”預防爲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從可能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多箇環節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開展日常預防工作,做好完善應急體制建設、加強隱患排查、加大安全宣傳、加強協調溝通等工作,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
2.監測。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監測機構,負責健全成員單位之間的監測網絡,促進不同成員單位之間氣象、交通、經濟社會影響等監測信息共享。
相關成員單位須及時發現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並進行詳細調查、登記、專項風險評估、形成分析報告,爲及早治理風險和控制風險、保障安全運行提供決策支持。
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客運車輛、出租車、校車、泥頭車、重型貨車等重點車輛上安裝使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建立和完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加強道路視頻監控系統、交通引導及信息發佈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3.預警。
(1)預警級別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影響範圍、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爲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級別。
Ⅳ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進一步擴大。
Ⅲ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Ⅱ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Ⅰ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2)預警信息發佈
①Ⅳ級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發佈,同時報告市應急辦,通報可能受到影響和危害地區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②Ⅲ級預警信息:根據市政府授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發佈,同時報告市應急辦。特殊情況需報市政府審定的,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應及時簽署意見報市應急辦覈定後,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
③Ⅱ級以上預警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後,由市應急辦報告省應急辦,由省應急辦根據省人民的政府授權發佈。
(3)預警信息發佈內容
預警信息發佈的內容應包括:發佈機構、發佈時間、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諮詢電話等。
(4)預警信息發佈方式
全市通過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佈系統(設在市氣象局)和深圳政府在線網站統一發佈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信息。各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微博、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通信手段和傳播媒介,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衆。
(5)預警響應措施
發佈預警信息後,有關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採取相應措施。
(6)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發佈單位應當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並依據事態變化、處置情況和專家意見,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應當立即宣佈解除預警信息,終止預警期。
(二)應急處置與救援
1.信息報告和共享。
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前往現場初步判定事故等級,同時報上一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Ⅳ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後30分鐘內通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如遇緊急情況先以口頭形式報告,隨後再在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同時立即按照相關預案,先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當發生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相關成員單位必須在事發後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事件簡要情況,並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在事發後1小時內將突發事件信息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事件後續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傷亡人數、影響範圍、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啓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先期處置措施,同時報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有關部門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羣衆、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置工作,以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防範事態擴大;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信息。
3.應急響應。
(1)Ⅳ級應急響應。
①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並按要求將事件主要情況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②當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事件初步判定爲一般(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力量,指揮、督導先期處置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③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2)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採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Ⅲ級以上事件報告後,及時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並提請啓動本預案。
②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進行研判,如果達到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立即啓動本預案。
③預案啓動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現場指揮協調、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搶險、交通管制等應急處置工作。
④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現場人員防護工作。
⑤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關於交通管制、公交運營線路調整等影響公衆出行的信息發佈工作。
⑥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3)Ⅱ級以上應急響應。
Ⅱ級以上應急響應工作經指揮部研判確定後,在前一級響應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應急機構的指示,由市應急委進行統一指揮與部署,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積極配合上級應急機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協調。
啓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爲主,專業處置”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1)協調有關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提供人力、物資、裝備、技術、通信等應急保障。
(2)制訂並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的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信息通報市政府新聞辦。
(4)協助市領導綜合協調、指揮處置突發事件,傳達並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採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開展應急救援和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人力、物資、裝備、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維持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維護本區內社會穩定。
(3)組織動員、指導和幫助羣衆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4)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採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工作,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派出或協調有關領域的應急專家組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應急救援、處置事件、減災救災等方面決策建議。
(3)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5.現場指揮部與現場指揮官。
啓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執行總指揮兼任,現場副指揮官由市應急辦、市政府新聞辦和有關區(新區)應急委的負責同志分別擔任。
現場指揮官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官有權決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調度現場應急隊伍。
現場指揮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關單位負責人以及相關專家爲成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信息資料,爲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1)執行上級下達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2)負責提出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開展現場組織、協調、指揮等具體處置工作。
(4)及時收集、掌握、反饋現場信息情況和提供現場新聞材料。
(5)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工作。
6.處置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置工作需要,組織採取人員搜救、醫療救護、風險源控制、交通管制、設備和場所管制、基礎設施搶修、市場秩序維護、治安維護、社會影響面控制等相應措施。
7.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Ⅳ級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報請市交通運輸指揮部,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Ⅲ級以上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報請市應急委,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8.社會動員。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險程度、波及範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對工作需要,市、區兩級政府及各新區管委會可發佈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羣衆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秩序維護、後勤保障、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等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上級應急機構支持。
9.信息發佈。
(1)信息發佈要求。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信息實行統一、快速、有序、規範管理。
(2)信息發佈機構。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信息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發佈。
(3)信息發佈內容。
信息發佈應明確事件的地點、性質、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等。
(4)信息發佈方式。
通過廣播、電視、移動通信、氣象信息發佈平臺、互聯網平臺(政府的網站、政務微博)以及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向公衆發佈信息。
10.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撤銷現場指揮部,採取或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覆或發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
應急結束後,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及時組織協調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理好有關工作。
2.社會救助。
應急結束後,由市民政局、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助。
3.保險。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派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4.調查評估。
(1)調查機構。
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主體爲:
①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②Ⅲ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③Ⅱ級、Ⅰ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上級應急機構牽頭進行調查。
(2)調查要求。
應急狀態解除後,現場各應急處置部門應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文件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在應急期間採取的主要行動和措施;必要時,提出修訂本預案建議,並及時做出書面報告。
(3)總結評估報告內容。
①發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況。
②事件發生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分析與評價。
③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責任認定及對事件責任人的處理建議、結果等。
⑤總結事件的主要處置經驗、教訓和防範整改措施等。
5.恢復與重建。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結合調查評估情況,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被破壞的設施。
四、應急保障
(一)人力資源保障
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平時要不斷加強各自應急救援、工程搶險隊伍的各項建設,並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確保能隨時承擔應急救援、搶險任務。
(二)經費保障
市、區財政部門應保障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由市、區兩級政府和新區管委會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三)物資保障
相關成員單位應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意見》(深府辦函〔20__〕87號)有關要求,加強應急物資日常儲備,建立應急物資生產能力、技術儲備、產品儲備信息數據庫,加強相關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工藝流程的技術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並建立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並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
(四)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計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衛生應急預案體系、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衛生救援體系,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組織儲備醫療救治應急物資,開展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演練。
(五)交通運輸保障
啓動應急預案期間,市交通運輸委制定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方案,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徵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根據現場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對突發事件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運輸秩序,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應治安應急預案,負責制定突發事件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規劃、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
(七)人員防護保障
現場應急工作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指揮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充分考慮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種類,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設備,嚴格執行參與應急工作有關人員進出現場的管理程序。
(八)通信和信息保障
市經貿信息委牽頭負責,會同各成員單位建立和完善通信網絡,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爲各應急單位提供多樣化、高效率的通信方式,確保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通信網絡通暢。
(九)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需求,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設備,建立應急裝備、救治藥物和醫療器械等的儲備、維護、保養和調用制度,以及應急裝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情況的檔案管理制度。
(十)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制定全市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市民政局、應急辦(地震局)分別負責指導和檢查室內、室外(地震)應急避難所的建設工作;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負責場所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由民政部門負責災時統一協調使用和管理避難場所。
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應按照要求設置各種設施設備,劃定各類功能區,設置規範的標誌牌,儲備必要的物資,建立健全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制度和災時應急預案。
(十一)科技支撐保障
由市科技創新委牽頭負責,市經貿信息委配合,採取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研究制定促進應急產業的政策措施,鼓勵支持本地產學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研究開發用於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設備和新工具。
(十二)氣象服務保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根據應對事故的需要,提供事發地區的氣象監測預警服務,並加強對極端天氣的監測和預警,爲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提供氣象服務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發事件發生和延續期間,市政府依法發佈緊急決定和命令。市法制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法律意見。
(十四)其他應急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完成其他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五、監督管理
(一)應急演練
各相關單位不定期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市應急辦負責規劃、組織和實施跨區域、跨系統的市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各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綜合演練或單項應急演練,加強對基層部門(單位)的檢查和指導。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以及各街道辦事處(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應急演練的綜合管理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綜合應急演練。
(二)宣傳教育
相關成員單位各區(新區)、市相關部門(單位)應當開展面向內部、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海報、互聯網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宣傳教育,讓公衆掌握應對道路突發事件避險、互救、自救、減災、逃生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三)培訓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定期組織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救援知識的專業培訓,加強國內外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處置、突發事件調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
(四)責任與獎懲
市應急委根據調查報告,提請市委、市政府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爲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六、附則
(一)部門應急預案目錄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制定相應預案,並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辦備案。
(二)預案管理
1.預案修訂。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並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1)相關成員單位職能發生重大變更,或在施行中發現重大問題和缺陷。
(2)專家評估提出重大修改建議等。
各成員單位負責修訂和完善相關專項預案,並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審覈。如成員單位的應急工作負責人和聯絡員聯繫方式發生變動,應及時作變更報送。
2.預案審定。
本預案由市人民的政府審定。
(三)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是深圳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案體系中的綜合預案,由市交通運輸委牽頭制定和解釋。
危險物品道路運輸應急預案 篇33
第一條
爲應對春運期間可能出現的各類突發事件,確保旅客運輸工作安全、有序、高效地進行,根據上級政府和部門的工作要求,結合我縣交通工作實際,特製定本預案。
第二條
20xx年春運工作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落實“春運”期間安全生產責任制,做到指揮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物質到位、施救及時,要切實提高道路運輸事故快速反應和應急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確保“春運”期間交通狀況安全、平穩、有序。各單位主要行政領導負第一責任,並層層建立春運工作責任制,一級對一級負責。
第三條
縣交通運輸局成立交通運輸系統20xx年春運工作領導小組,由王周xx局長任組長,褚同志任副組長,公路段、港航處、運管所、質監站、建管處、鴻遠公司、雲龍公司、三友公司及局機關各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運安科,曹建國任辦公室主任。春運期間聯繫電話(傳真)。
第四條 交通運輸系統春運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上級有關春運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示,指揮、協調全系統的旅客、物資等疏運工作,及時與縣政府和有關部門取得聯繫,解決困難,協調行動;
2.部署全系統春運工作,檢查、督促各單位春運工作的準備、落實、開展情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指出,並幫助糾正;
3.及時瞭解、掌握春運工作動態,及時處置涉及重大交通事故、旅客大量滯留、大量物資積壓、運力嚴重不足、水、陸交通嚴重受阻等重大突發、緊急事件,維護春運正常秩序。
4.做好春運結束後總結工作,處理在春運工作中失職和翫忽職守的單位、個人。
第五條 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1.瞭解、綜合春運工作中的各類情況和數據,擬定春運工作方案。
2.掌握氣象、水利等部門的各類通報、警報和信息。及時向局領導和有關單位報告、通報春運工作。
3.切實做好上下之間的信息傳遞和情況溝通,檢查有關單位春運安全工作落實情況及春運值班情況。
4.處置一般情況,並向有關領導報告。
5.總結春運工作經驗、教訓,及時上報春運工作總結及相關信息。
第六條 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春運工作主要職責
1.在政府和上級交通部門的領導下,做好春運的各項工作,確保春運安全、有序。
2.從自身實際出發,制訂春運工作應急預案。督促指導公路、水路運輸等管理部門,根據各自工作職責制訂春運工作應急預案。
3.及時瞭解、掌握本地春運工作動態,及時協調、處置各類突發事件,同時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和反饋相關情況;遇有重大突發、緊急事件,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及時組織力量消除隱患,以最快速度恢復正常的春運秩序。
4.高度關注行業穩定工作,暢通羣衆訴求渠道,及時排查、化解行業矛盾和不穩定因素。
5.按照上級部門對春運工作的要求,加強值班,及時上報春運工作情況和信息。
第七條 交通運輸行業管理部門春運主要職責
1.道路運輸管理部門:認真落實和積極調動社會運力投入春運工作,保證在客流高峯期,不出現道路運輸旅客滯留現象,保證旅客能夠買得到票,乘得上車,走得安全和及時;加強春運安全檢查,加大安全監管力度,督促各運輸企業在春運前對司乘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活動;要按照“三關一監督”的要求,嚴把車輛技術關,對投入春運的車輛進行嚴格的技術檢查,嚴禁技術性能不合格的車輛參加春運;要加強對各客運站場的現場監督檢查,嚴格“三品”的查堵工作,嚴厲查處站外組客、甩客、賣客、宰客等違法違章行爲,維護市場秩序;加強對貨運市場的監控,在保障煤電油運的基礎上,優先安排肉、禽、菜、果等節日物資運輸,確保節日物資運輸。
2.公路管理部門:要針對春運期間可能會出現大霧、雨雪和冰凍等惡劣天氣,做好應急預案;一旦出現惡劣天氣,迅速採取措施,保障通行,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做好惡劣天氣條件下防雪、防滑、防凍的預防工作,配備必需的機具和防滑材料;在危險路段、施工路段要增設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保證道路、橋樑的安全暢通;對主要幹線公路的改造、養護路段要暫停施工,或採取措施保障通行條件,確保雙向通行;繼續加大對超限超載車輛的治理和執法力度,做到不消除違法狀態不放行。
3.港航管理部門:要開展春運安全檢查,查找安全隱患,及時落實整改;要密切掌握氣象、水利等部門的信息通報,遇大風、大霧、大雨等惡劣天氣,要及時通知船舶進港避風;要加強對航道、航標等設施的檢查和維護,及時處置航道受阻等突發事件,確保春運期間航道特別是主幹航道的安全暢通;要加強水上交通執法,嚴厲查處在航船舶船員未穿救生衣、非客船載客、船舶超載運輸等違法航行行爲。
第八條 運輸企業、客運站的春運工作主要職責
1.運輸企業:貫徹執行上級主管部門的指示、要求,配合運管部門做好運力征調工作;切實落實春運安全主體責任,加強車輛技術、運行管理,確保參運車輛技術狀況良好、GPS和行車記錄設備使用率達到100%;落實員工安全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素質;嚴格開展安全檢查,消除隱患;嚴格從業人員資質,確保符合標準的從業人員從事春運工作;要認真執行有關客運服務質量標準和規範,大力推行規範化服務,努力提高客運服務質量和服務水平。
2.客運站:嚴格執行“三不進站、五不出站”規定,即易燃、易爆和易腐蝕等危險品不進站,無關人員不進站(發車區),無關車輛不進站;超載客車不出站,安全例行檢查不合格客車不出站,駕駛員資格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客車證件不齊全不出站,出站登記表未經簽字審覈不出站、未系安全帶不出站。落實“三品”的查堵制度和措施,專人負責、專人檢查,對於發現攜帶“三品”進站的乘客要在做好規勸教育的同時,嚴格阻止危險品上車。要強化安全門檢工作,要合理編制門檢計劃,落實門檢人員,防止門檢工作流於形式,確保每輛車的門檢質量,發現事故隱患及時排除;要把好車輛出站門檢關,杜絕車輛超載出站;在出現旅客壓站時,要維護好客運站現場秩序,做好服務工作;嚴格執行運價政策,杜絕亂收費、亂漲價等行爲。
第九條 預案實施程序
(一)在大雪、暴雨、大風等惡劣氣候時
1.各單位要按照“三防”預案要求,做好惡劣天氣下的各項安全保障工作。
2.港航、道路運管部門必須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資料和預警信息,及時向各運輸企業提供氣象、水情等通報。
3.道路運管部門必須根據氣候條件,督促道路運輸企業合理組織運輸,落實防範措施。
4.港航管理部門必須密切關注水文與氣象的變化,加強巡航,適時作出荷載調整或終止運行;要根據船舶、浮動設施的技術性能、船員狀況、水域和水文氣象條件,嚴格按照適航水位,合理調度船舶,不得盲目組織生產和冒險航行。
5.公路管理部門要加強公路巡查,尤其要加強對公路橋樑、高邊坡、高檔牆、高路堤、臨水臨崖等道路重點部位和在建、養路工程的檢查,及時消除隱患;搶險隊伍、車輛、機具、物資應處於待命狀態,隨時應對突發事件。
(二)在旅客、物質積壓、運力不足、載荷受限或乘客情緒不滿時
1.公路運管部門應及時啓動本行業《春運應急預案》,協調各運輸企業,組織應急運力,參加積壓地的旅客和物質輸送工作,儘快使春運工作恢復正常秩序。在運力嚴重不足時,要及時做好協調跨區域運力的徵調工作。
2.被抽調應急運力的企業應切實建立應急調度機制,真正能夠做到隨調隨到,確保能及時解決春運期間因突發情況而造成的客流和物資積壓情況。
3.運管部門要督促運輸企業做好宣傳發動工作,提高運輸週轉量。
4.運管部門應急旅客所急,切實爲旅客解決實際問題,對情緒不滿的旅客,應耐心的做好解釋工作,同時及時處理旅客的投訴,維護社會穩定。
(三)在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時
1.及時啓動《xx縣交通運輸系統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工作程序。
2.交通運輸系統春運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到崗到位,並深入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和開展善後處理工作。
3.縣交通運輸局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協調各部門開展救援工作,最大限度減小損失,儘快恢復春運正常秩序。
(四)在水、陸交通受阻,交通中斷時
1.各單位要堅持“先搶通、後完備,先幹線、後支線”的原則,及時組織力量進行搶修排險,儘快恢復交通和正常春運秩序。
2.公路管理部門要按照上級相關要求,適時啓動預案,及時協調、督促公路管理部門組織搶修排險,儘快恢復通行條件。
3.港航管理部門要按照上級要求,適時啓動預案,及時協調和組織力量,疏通航道,恢復通行。
第十條 各單位應當建立報告制度。
從險情發生時起,要及時將險情具體情況和發展情況逐級向主管部門上報。險情結束後,要向局春運辦上報書面情況報告。
第十一條 做好溝通協調工作。
各單位要在政府和縣交通局的統一領導下,加強與公安、水利、氣象等部門的溝通協作,齊心合力,共同做好20xx年我縣交通運輸系統春運工作。
第十二條
各單位的領導和相關人員都必須自覺遵守本應急預案的相關規定,一旦發生險情,必須按預案規定立即投入化險工作,服從統一指揮,積極有效開展春運期間各項應急工作,盡最大努力爲廣大旅客提供安全、便利、快捷、有序的出行條件,確保廣大人民羣衆過上一個歡樂、祥和的春節。
第十三條
本預案自本年度春運啓動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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