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滅火的應急預案(通用9篇)
防滅火的應急預案 篇1
一、火災:
(一)預防措施:
1.庫區內任何人員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
2.嚴禁在庫區內使用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3.對庫區內的電器設備要按規定使用,禁止超負荷用電,嚴防電路起火。
4.電源線禁止私拉硬接,如有必要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
5.嚴禁用酒精等易燃溶劑作爲清潔液擦拭物品。
6.滅火器要按規定擺放在相應位置,消防設施前嚴禁堆放任何物品,保持消防通道暢通。
(二)應急預案:
發生火災時,首先根據起火地點、周邊地形及火勢大小來判定,假如火勢小周邊地形又便於滅火,可打電話報告部門領導,同時根據起火原因和起火物資的特性確定滅火方法。如是電器、電源線路起火,首先切斷電源再根據其貨物的特性進行滅火;假如是火勢已經超出一米範圍,必須馬上打119報警,告知起火地點、起火性質、燃燒物特性、起火地點高度等情況,以便消防隊及時做出滅火安排。
二、高空墜物:
(一)預防措施:
1.物資平面堆放高度不能超過2.5米,以防物資傾倒傷人。
2.貨架上的物品要經常檢查穩定性,以防高空落物傷人。
3.叉車裝卸過程中要根據貨物特性平穩操作,以防傾斜滑落傷人。
(二)應急預案:
發生事故後首先報告部門領導,根據事故傷害程度確定處理辦法。如輕微傷送醫務室進行一般處理,如傷勢較重,馬上撥打120急救中心、同時醫務室作相應的處理等待救護車的到來。
三、危化品泄漏:
(一)預防措施:
1.採購部門在選購化學品時,應根據使用生產工藝要求。在滿足相同使用效果的前提下,儘可能選擇毒害性,危險性較小的環保產品。
2.對於新購買的化學品應要求供應商提供化學品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或從有關資料獲取(MSDS)。
3.倉儲、運輸及裝卸過程中要防止泄漏、碰撞、傾倒等潛在事故的發生。
4.倉儲時防止暴曬、雨淋和廢液的流出,並按要求放到庫房內規定的位置。
5.嚴禁私自打開包裝完好的化危品。
(二)應急預案:
1.化危品如發生少量泄漏,首先報告技術安全部及運營分公司主管領導。因爲每種危化品的處理方法不同,應根據相應的MSDS進行處理。
2.化危品如發生大量泄漏,應根據泄露品的化學特性和MSDS採取挖坑收集、用水稀釋或燃燒等方法處理;處理人員必須根據泄漏化學品的特性作相應的防範措施(如戴防毒面具、防酸鹼服裝及手套、鞋等)。
四、觸電:
(一)預防措施:
1.日常工作應嚴格按照安全用電守則;如帶電操作必須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如帶絕緣手套等。
2.如工作場所無人時最後離開的工作人員必須關掉電源。
3.嚴禁非專業人員處理各類電器故障。
(二)應急預案:
1.如有人員發生觸電事故時,首先要切斷電源,然後再採取施救措施;嚴禁在未切斷電源的情況下去施救,以防連環觸電。
2.查明觸電原因,報上級領導。
五、機械傷害:
倉庫的機械傷害主要有叉車傷害、天車傷害和立庫堆垛機傷害。
(一)叉車事故預防措施:
1.叉車嚴禁超速行駛,限速在6公里/小時以下。
2.行駛中的叉車除駕駛人員外不允許任何人在叉車上。
3.嚴禁叉車裝卸物品時在貨叉下站人。
4.叉車行駛中轉彎必須鳴號。
5.叉車需要在坡道上行駛時,嚴格按照叉車說明書上要求的坡道傾斜度執行。
6.嚴禁酒後駕駛叉車。
7.嚴禁叉車在行駛中司機接打電話。
(二)天車事故預防措施:
1.操作人員班前、班中嚴禁飲酒;操作時必須精神飽滿,精力集中。
2.操作人員在使用行車前,應進行例行檢查、發現裝置和零件不正常時,必須在使用前排除。
3.開車前,必須鳴鈴或報警。操作中行車接近人時,亦應給以斷續鈴聲。
4.非行車操作人員不準隨便進入行車駕駛室。
5.行車上有兩人工作時,事先沒有互相聯繫和通知,不得擅自開動行車。
6.工作中遇到突然停電,應將所有控制器手柄板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行車是否完好後方可使用。因停電重物懸掛半空時,操作人員應使地麪人員緊急避讓。
7.在任何情況下,吊運重物不準從人的上方通過,吊臂下方不得有人。
8.操作人員進行行車維護保養時,應切斷主電源並掛上標誌牌。
9.嚴禁大小車及上下車三線同時使用。
10.控制器應逐步開動,不得將控制器手柄從順轉位置直接猛轉到反轉位置,應先將控制器轉到零位,再換反方向。
11.堅持做到“十個不準吊”。
(三)堆垛機操作時必須全神貫注,嚴禁思想不集中,以防操作不協調造成機械傷人。
應急預案:同第二條高空墜物。
六、失竊:
(一)預防措施:
1.定期檢查庫房門窗的牢固性,發現問題立即聯繫相關部門進行維修加固或更換。
2.嚴禁閒雜人員進入倉庫和在庫區附近逗留。
3.庫房無管理人員時必須將窗關好、門鎖好。
(二)應急預案:
1.發現失竊後第一時間應報告部門領導。
2.查明失竊原因。
3.查清被竊物資品種、型號、規格、數量,整理失竊清單上報運營分公司相關部門。
倉庫消防滅火應急預案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條第二款規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履行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定期組織消防演練的職責。因此制定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增強單位自防自救能力的一種有效途徑。爲了預防公司原材料倉庫發生意外火災事故,火險隱患能夠及時撲救,公司特製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如下:
一、倉庫火災撲救組織機構:
1、指揮部:郝建兵、王春亮
現場滅火指揮員由當天值班領導負責指揮。負責組織人員搶險撲救,調動一切急需物資,滅火設備,積極配合公安消防部門滅火撲救工作。
2、報警組:
組長:x威
組員:孫世川
一旦發生火災負責及時報警,火警電話:119,詳細說明報警人單位、姓名、地點、火情等情況,疏通消防通道併到路口迎接帶路。然後根據現場人員受傷情況,撥打就近,救援車輛:冀RB223,信安醫院:,醫院電話急救中心電話120,有必要時請求救援。
3、搶險組:
組長:x志
組員:x威、韓澤文
一旦發生火災負責切斷電源,搶運周邊易燃易爆物資,並轉移到安全地方,同時搶救受傷人員,轉移貴重物品,控制火勢蔓延。
4、滅火組:
組長:崔世忠
組員:辛國、齊歌
一旦發生火災,立即投入滅火撲救工作,針對起火燃燒不同性質情況,使用相應的滅火器材。
5、警衛組:
組長:史超
組員:c山、曹雷
發生火災後負責輸導火災現場道路及消防通道暢通,配合火警人員,並保護好現場。
6、調查組:
張健、郝建兵
發生火災後負責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二、消防安全措施:
1、建立健全防火組織機構。
2、對重點部位的管理,專人負責,配備適宜的滅火器。
3、做好平時備戰工作,按規定配備足夠的滅火設備及器材。
4、經常對義務消防隊員進行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的訓練,有條件進行現場滅火訓練演習,提高隊員的業務水平和戰鬥力。
5、經常對庫房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消防法規的學習宣傳,提高人員的防火意識。
6、成立義務消防員小組
張玉帶、王超、焦志陽
三、現場火場逃生方法:
1、立即離開危險地區。遇險時應儘量觀察,判明火勢情況,明確自己所處環境的危險程度,以便採取相應的措施和方法。
2、選用簡便、安全的通道和疏散設施。逃生路線和選擇,應根據火勢情況,優先選用最簡便,最安全的通道和疏散設施。
3、使用簡易防護器材,當被困人員通過濃煙區時,可用溫毛巾捂住口鼻(毛巾等物品應多疊幾層使用,實踐和試驗都已證明溼毛巾和乾毛巾除煙效果都較好)。在穿行煙霧區時,即便感到呼吸困難,也不能將毛巾從口鼻上拿開,因爲移開後就有立即中毒的危險。穿行煙霧區時,除用毛巾、口罩捂住口鼻外,還應將身體儘量貼近地面行走或爬行穿過危險區。
4、假如門窗、通道等出口已被煙火封住,被困人員可向頭部、身上澆水或用溼毛巾溼被單將頭部包好,用溼棉被將身體包好或穿上阻燃的衣物,再衝出危險區。
四、尋求救援的方法
1、向外高聲呼救。
2、夜間可用手電筒等發出求救信號。
五、乾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乾粉滅火器可用來撲滅固體類物質的初期火災,也可撲滅可燃液體、氣體或帶電設備的火災,以及可燃固體、液體、氣體和帶電設備的混合火災。
滅火時,應手提滅火器快速奔赴火場,在離燃燒區5米左右時放下滅火器;使用前,先將滅火器上下顛倒幾次,使乾粉預先鬆動,噴射時,要將噴射嘴對準火焰根部左右擺動,由近及遠,快速推進,不流殘火,以防復燃。在撲救油類等液體火災時,不要直接衝擊液麪,防止液體濺出,若在室外應從上風處向下風方向噴射。
防滅火的應急預案 篇2
一、指導
1.以人爲本,安全防範。森林防火工作實行負責制,村支部書記爲第一責任人,村主任爲直接責任人。發生森林火災,按相關職能,由鎮人民政府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爲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範體系、信息報送體系、應急處置體系和恢復重建體系。
3.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狀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4.警鐘長鳴。村救火隊應在接警後半個小時內趕赴現場。小組成員,應在10-20分鐘內趕赴現場指揮滅火:組織撤離相關人員,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搶救轉移人員和財產。指揮村應急隊和村民,根據現場情況,組織有效滅火。
二、森林防火防禦現狀
1.當前防火現狀。我鎮山地縱橫交錯,地形複雜,山與地交錯且不一致,村莊分散,村民野外用火時有發生,且全鎮地形複雜,路狀不好,車輛無法進入,一旦發生火災,撲救難度非常大。
2.當前森林防火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基於森林火災的突發性和不確定性,從我鎮近幾年來森林防火防禦工作來看,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1)特殊的地理位置,火災點消息傳遞困難。區域內山高坡陡,羣衆居住分散,很多地方移動電話信號差,每次遇到火險發生,很難及時組織人員撲救,對防火工作帶來相當大的困難。
(2)村民外出務工,防火工作難度大。現在外出務工的都是青壯年勞動力,留在家裏的只有老人和孩子,一經發生火災,山高路又陡,很難組織年青勞動力上山撲火,造成火勢蔓延,給羣衆造成更大的損失。
(3)森林覆蓋率高是導致火災的重要原因所在。我鎮森林覆蓋率32%。除了房子、路、田等,大部分是山地,加上近年來山地易燃物增多,這些都是導致火災發生的重要原因。
(4)違規用火是導致火災發生的直接原因。隨着羣衆生活水平的提高,許多村民上對防火不重視,隨處燒田埂、稻草,在自留山上違規煉山、上山隨地扔菸頭、上山祭祀等現象,是直接產生火災的重要原因。
(5)意外天災和事故也是導致火災的原因之一。如打雷、電線杆倒塌、高壓線經過山林,這些因素也存在很多隱患。
三、指揮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村森林防火工作小組
指揮長: 各村(居)委會書記
副指揮長:各村(居) 委會主任
成 員:各村(居)委會副主任、村委委員、監委主任、各社社長工作職責:
1.指揮長職責:①接到火情後,立即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及有關人員會議,通報火情事故情況,安排撲救山火工作。②掌握救災情況、調度指揮救火工作。③根據需要,成立撲火現場指揮部、後勤保障組、火災查處工作組、善後處理組等班子,組織協調火場和當地有關部門的工作。
2.成員職責:①瞭解火情詳細準確情況後,立即報告指揮長和主管,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保持上下不間斷聯繫,直到撲救結束。②提出“處理撲救”的建議。
(二)火情預報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主要職責:負責全鎮森林火情的預測,保持與上級防火指揮部的聯繫,及時向指揮部通報火災信息,做好火情調查,編寫火情通報。
(三)火災救援應急工作組
組 長:
成 員: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調動防火應急隊參與重大火災的撲救工作。
主要職責:負責火災區內羣衆的緊急安全轉移,負責轉移羣衆和撲火應急隊員的基本生活及傷病防治,爲森林防火工作交通、電力和通訊保障。做好撲火救災所需的糧食、食品、燃料、藥品、物資、撲火工具等的調撥和儲備工作。
四、應急預案級別和啓動
1.應急預案級別
按照發生火災的範圍劃分,應急預案按發生火災的程度來劃分,每級預案分爲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和危急預案三個級別,各級預案的劃分標準爲:預案級別、失火範圍、毀林種類、火源周圍連片面積
①初級預案:
村民小組內
雜草、灌木類
15畝以內
②緊急預案:
村內
柏樹、榿木、雜木類
15畝-100畝
③危急預案
跨村
柏樹、榿木、雜木類
100畝以上
2.預案的啓動方式
(一)初級預案的啓動
1.啓動方式:接到火情報告後立即電話報告村指揮長,同時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並由指揮長髮布啓動初級預案的命令。
2.啓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人員到崗到位。
(2)各村分管負責人或主要及值班人員到崗到位。
(3)村應急分隊聚集待令。
(二)緊急預案的啓動
1.啓動方式:由村指揮長必須在15分鐘內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由指揮部指揮長向各村發佈啓動緊急預案的命令。
2.啓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本村的應急隊人員和搶火人員全部到崗到位。
(3)村應急隊搶火人員調度聚集待令。
(三)危急預案的啓動
1.啓動方式:必須在5分鐘之內,由村指揮長電話報告鎮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並由指揮長向村主要發佈啓動危急預案的命令,同時利用各種宣傳通訊設施,號召全村人民緊急動員,自覺參加滅火戰鬥。
2.啓動人員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的全體人員到崗到位。
(2)村應急隊伍到崗到位。
(3)以失火點爲中心,發佈全鎮撲火動員令,全鎮各村應急隊伍及撲火人員到崗到位,迅速組織撲救山林火災。
(4)按照火情的發展,及時請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增援。
五、撲火隊伍的組成及調用
1.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成立10人以上的防火應急隊。
2.組建10人以上的撲火突擊隊。
3.各村撲火災突擊隊必須配備相應數量的撲火器材,砍刀每人一把,大沙袋、水管、水泵等其費用由各單位、村負責。
4.調用村森林防火指揮部應急隊和其他村撲火突擊隊,由鎮森林防火指揮長下達命令,無論什麼情況,各個應急隊在接到調用命令後,必須按照命令到崗到位,其中屬本組範圍內的,一般在十分鐘內到崗到位。屬本村範圍內的一般在二十分鐘內到崗到位。
六、預警、監測、信息報告和處理
1.森林火災預防
(1)強化宣傳教育
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車、標語、責任狀、宣傳欄、宣傳牌等形式加強宣傳,堅決杜絕上墳燒紙、燒荒、煉地堰等野外用火。全村森林防火小組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規範生產、生活用火行爲,嚴格控制和管理林區野外火源;加強對高火險時段和危險區域檢查監督,消除各項火災隱患;有計劃地燒除可燃物,開設防火阻隔帶;加強森林防火基礎建設,全面提高預防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2)加強隊伍建設
各社都必須要配備專職人員護林,特別是森林防火戒嚴期期間,各村要增配人員對重點林區野外用火進行24小時巡邏看護。
2.信息報送和處理:出現火情,應當逐級上報。
3.撲火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本村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和指揮,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隨着火情的發展變化,村靠前指揮到位,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級別隨着提高,人員組成相應調整,但要堅持由上到下的逐級指揮體系。根據火場情況劃分戰區後,各項工作分指揮部按照總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可以全權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4.撲火原則: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採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在撲火戰術上,要採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爲主,正面撲救爲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段落包乾、劃區包乾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七、火災的預案及善後處理
1.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後,一般以森林公安爲主,村組配合,林業部門參加及時查明火因。火災撲滅後,迅速查明損失情況,對肇事者和責任人做到處理,所有資料一律存檔備查。
2.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做好災民的搶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犧牲的人員醫療撫卹,按《森林防火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執行。
4.按屬地管理原則,及時對火燒跡地實行林木補造。
5.加強對幹部羣衆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和普及,主要進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設立警示牌。以組爲單位,定期召開廣播會、社會,增強村民的防火意識。
各村要按照林業技術規程要求,適時完成火燒跡地的更新造林任務,並由林業站進行技術指導檢查驗收。
八、預案的管理和調動
1.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實行分級啓動。當火警發生後,根據預警分析及火情來勢及緊急會同結果,按照初級預案、緊急預案、危急預案的級別啓動。
2.在預案的執行過程中,對該預案需要緊急調整時,由村森林防火指揮部同意並做出最後決定。
防滅火的應急預案 篇3
一、凡發生森林火警,都應按照行政村委或起火單位直接處理。
發生下列森林火災事故,由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1、跨村行政界限或部分插花山,明火半小時仍未得到控制或受害面積在五畝以上的森林火警火災。
2、發生在鎮界、縣界邊線上的森林火災。
3、造成人身傷亡的森林火災。
4、需要鎮支持撲救的森林火災。
二、撲火領導
1、組織領導
⑴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辦公室及黨政辦公室接到上述森林火災事故報告後,值班人員應立即向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組長及鎮政府主要領導報告。
⑵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組長及鎮政府主要領導的批示,立即向有關鎮、村通報情況,做好應急準備,部署緊急措施。
⑶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依據火災情況,必要時,立即組織鎮森林消防撲火隊、派出所及鎮屬部門,迅速趕赴現場,幫助起火單位做好撲救工作,負責向現場提供後勤支持,及時向上一級有關部門及有關單位做好聯繫工作。
2、撲救原則
根據火勢狀況,撲救山火要掌握:
⑴以發動就近羣衆撲救爲主,採用人海戰術方針,實行直接撲火;
⑵必要時可採取“犧牲局部、保存全局”的.戰略,採用開闢防火隔離帶,阻止山火蔓延;
⑶山火撲滅後,一定要留守現場,以防死灰復燃。
3、撲火力量
發生火警、火災後,各村委要迅速組織羣衆上山撲救,同時鎮政府和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可指令派出所、鎮森林消防義務撲火隊參加撲救。
4、通訊聯絡
鎮政府、鎮森林消防領導小組要與各村村委及有關部門緊密配合,依靠現代化通訊設備,保證火場與各單位和通訊聯繫,白天聯繫電話:。
5、滅火工具
鎮配有一定的滅火工具,由鎮森林消防指揮所負責保管,以作隨時備用,用後按時交還鎮森林消防指揮所。
6、後勤保障
一旦發生森林火災,有關部門要大力調配撲火所有用的物資,衛生部門要儲備必要的藥物、器械,企業要及時提供運輸工具,供電、郵電都要予以支援。
7、火案查處
一般火警由村委調查處理,較大的火警及一般火災,由派出所、林業等協同村委查處,較大的火災報縣林業公安查處。
8、善後處理
對受災農戶要及時幫助恢復生產,搞好綠化造林及開發林業。
對撲救致傷人員要做好善後醫療工作,想盡辦法給予提早恢復健康。
9、宣傳報道
要組織通訊、廣播、文化等單位,對火場進行真實報道,對撲救中的先進單位和先進人物要採取各種宣傳工具進行宣傳,對肇事者和火案處理情況,加以必要通報,以達到全社會參加的防火意識。
防滅火的應急預案 篇4
一、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負責各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情況,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校領導部署的各項任務。
領導組各組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全校各年級、各部門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領導組織機構下設通訊組、滅火組、搶救組、緊急疏散組,分別具體負責通訊聯絡、組織救火、搶救傷員、疏散師生等工作。
(一)通訊組:
組長:
成員:
(火險發生時,負責立即電話報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組和上級相關部門,以快速得到指示,視火情撥打119,廣播告知全體學生,報險救災)
(二)滅火組:
組長:
成員:
(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全校各辦公室、教室、宿舍、圖書館和計算機房等地的用電、用火安全;火險發生,立即參加救火救災工作)
(三)搶救組:
組長:
成員:
(負責做好及時送往醫院的準備工作,負責火險發生時受傷師生及救火人員傷痛的緊急處理和救護)
(四)緊急疏散組:
組長:
成員:
(負責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明確各班逃生途徑與辦法指導,負責所在年級組、所管班級學生緊急疏散中的安全);
(五)宿舍組:
組長:
成員:
(負責學生宿舍各樓層學生逃生途徑與辦法的培訓與指導);
(六)圖書室、微機室、儀器室和實驗室由李珍、郭克風、趙華珍負責消防安全與緊急情況下的學生疏散與逃生。
三、滅火工作預案
1、發現火情,在場人員要立即引導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並迅速利用室內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爭取消滅於火災初級階段。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採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3、在場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領導組成員彙報,儘快增加援助人員,協力救火。
4、領導組成員接到報告後,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並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
四、師生疏散及逃生預案
1、火情發生後,按照滅火預案,管理人員及各工作人員要立即通知學校領導組領導,儘快增加援助人員,如發生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並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人員撤離。
2、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撤離師生奔向疏散通道,並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餘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並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3、爲更好地應付緊急情況,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4、緊急疏散的負責同志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實保證逃生師生的安全撤離。特殊位置,如圖書館、計算機中心必須特殊管理與培訓。
防滅火的應急預案 篇5
爲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製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鎮位於X省X縣東北X公里處,東與x鎮接壤,南與X鎮相連,西、北與x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後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鎮先後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爲主,截止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X畝,天然保護林X畝。
三、森林防火期。
X鎮森林防火期爲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爲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預防爲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範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2、以人爲本,安全防範。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範圍和相關職能,由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並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範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啓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回應的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二)森林防火組織機構。X鎮森林防火小組:森林防火辦公室設在鎮經濟綜合服務站,由X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防火信息的接受,對防火信息按上級要求做到及時通知、傳達、記錄。對發生的火情、火災報警情況做好詳細記錄,並在第一時間通知X鎮森林防火小組主要負責人。
防滅火的應急預案 篇6
一、總則
(一)目的和依據
爲認真貫徹落實“預案爲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保護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安全,把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現結合本園區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的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處置森林火災原則
1、統一,分級負責。在園區管委會的下,園區森林防火組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本預案,同時指導園區制定本轄區內森林火災撲救預案,按照分級管理分級響應的要求,落實森林火災處置責任制。
2、專羣結合,協調配合,快速反應。專業撲火隊和羣衆相結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處置森林火災。
3、以人爲本,安全防範。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爲本,把保護人民羣衆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羣衆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
4、警鐘長鳴、常抓不懈。要落實預防森林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特別是特大森林火災的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森林火災的長效機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三)預案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園區區域內發生的所有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一)本預案啓動後,園區森林防火小組承擔本園區應急處置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園區森林防火值班辦公室設在園區管委會大樓(聯繫電話:),負責電話值班、森林火情監測、森林災火撲救協調等工作,園區森林防火組成員單位在接到任務後應快速響應,按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做好各階段的撲火救災工作。
(二)園區森林防火組職責
在園區管委會統一下,園區森林防火組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調動撲火力量採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儘快撲滅火災。具體職責是:
1、組織撲火力量,保證通訊暢通,做好火場監測及部門間的協調等各項具體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
2、負責協調撲火隊伍調動,確保撲火器具、裝備及物資快速運輸,協助後勤保障。
3、指揮開展撲火救災工作,負責及時向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反饋火場信息解決在撲火過程中存在的實際困難。
(三)園區森林防火組成員
園區森林防火小組由園區管委會書記爲組長,分管副主任爲副組長,各分包企業負責人爲成員。
(四)園區負責本轄區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園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做好撲火準備,發生森林火災時,及時組織撲救和上報信息。
三、森林火災預防、監測、預報、報告
(一)森林火災預防
1、園區防火小組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宣傳要做到重點突出、全面覆蓋、不留死角,着重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典型案例、撲火安全常識撲火科學知識;要公佈園區森林防火辦公室值班電話,要在全園區企業開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識。
2、要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範生產、生活用火,嚴禁在林區用火;各分包企業人員要堅持巡、護林制度,加強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口的檢查監督,特別是對春耕生產季節燒灰積肥、清明節、冬至、春節前後上墳燒紙等野外用火嚴加制止,切實消除各項火災隱患。
3、在林區有計劃地開設巡護道路和防火隔離帶,加強全園區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園區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二)信息報告和處理
1、發生森林火情後,管轄企業要立即向園區防火辦上報火情動態及組織撲救,園區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的信息後,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斷,及時向園區森林防火組報告,並及時組織撲救。
2、出現重要火情時,園區森林防火辦公室應在發現火情半小時內派人到達火災發生地,並組織人員撲,現場指揮救火,控制火情,並根據災情的嚴重性酌情上報。
3、當發生外火燒入或園區內火燒出的情況時,園區森林防火辦公室及時向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並採取相應處置措施進行撲救。
四、森林火災撲救
(一)火災撲救分工
火災撲救分前線指揮組、撲救組、後勤保障組、醫療組及保衛組,其具體分工如下:
1、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園區幹部、飯煲企業人員。指揮現場撲救工作,合理安排撲火力量與重心、收集防火情況及災情數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上報情。發生火災時,協調發動園區民兵應急分隊隊員參加撲救,應急隊員在副組長帶領下,攜帶好救火物資,迅速趕赴火警地點,發揮撲救作用。做好車輛調度工作,發生重大火災或火勢猛烈時負責聯繫有關部門的撲火工作。保障撲救人員的各項後勤服務,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補撲火設備支援到火災現場,醫療救護等工作,強有力的後勤保障。在明火撲滅後,看護火災現場,清理跡地,並堅持留守觀察2小時以上,防止闇火萌發,火星復燃。火災撲救結束後,要迅速進行情況調查,查明起火原因對起火肇事者做好調查筆錄,並進行必要的教育,損失嚴重的要進行依法懲戒。
(二)撲火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
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採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3、在撲火戰術上,要採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爲主,正面撲救爲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4、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爲主,其它經常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爲輔的原則。
5、在落實責任制上,採取分段包乾、劃區包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三)撲火安全在撲火過程中始終樹立“安全第一”的,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四)羣衆安全防護、堅持以人爲本的,園區委會應在林區居民區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預先制訂緊急疏散,落實責任人,明確人員安全撤離。當企業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採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確保羣衆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處
輕微違章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則上由園區防火辦處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災案件由鄉林業公安派出所立案查處。
六、災後處置
(一)火災調查及評估: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後,要及時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調查,準確掌握火災面積、森林資源損失、組織撲救森林火災、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關情況。園區森林防火辦公室將情況彙總統計後,及時進行全面,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教訓,提出改進措施,上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參照《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規定執行獎勵與表彰;對火災肇事者,報司法部門依法查處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責任的追究相關責任。
防滅火的應急預案 篇7
一、現場指揮人員:
(一)總指揮:
當學校發生消防安全事故時,應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指揮。
一般情況下由第一總指揮負責,如果第一總指揮不在校,則由第二總指揮負責;如果第一及第二總指揮都不在則由第三總指揮負責。(三位總指揮不能都不在校)
(二)消防人員:
當發生火 災時,、組織人員滅火,負責切斷電源。
(三)聯絡員:
負責向區消防大隊報警。
(四)秩序維護:、值日教師。
1、火災發生後,出事地點的工作人員果斷的將學生迅速地撤離到安全地帶。
2、各班任課教師組織學生撤離火災現場,到寬敞安全的地方(後操場)去。
3、疏散人羣,爲消防車進場做準備。
4、保護事故現場,爲調查事故原因做準備。
(五)現場醫護處理人員:
當有學生受傷時,負責現場救護,併爲醫療急救作好準備。
二、保障措施
1、定期檢查。每2周對校舍危房和用電線路進行一次例行檢查,及時排除火災隱患。
2、不定期檢查。大風暴雨之後,及時對用電線路進行檢查。
3、對實驗室、微機室、財務室及公共場合配置滅火器。
三、常規管理
1、加強安全教育。學生在校期間,通過集會、班隊活動、晨會和板報、宣傳畫及手抄報、知識競賽等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2、教會學生正確的火災逃生知識,並進行逃生訓練。
3、教育學生養成不亂用火、電的好習慣,不玩火。
4、建立健全學生家庭聯繫的檔案資料,以便在應急狀態下使用。
防滅火的應急預案 篇8
一、演習主題:
防火緊急疏散演習
二、演習時間:
x年11月17日(週四)
三、演習地點:
學校樓層、操場
四、參加對象:
全校師生
五、主辦部門:
安全處、政教處、總務處
六、組織機構:
總指揮
副總指揮
醫務
七、前期準備:
1、“消防安全”主題黑板報評比活動,爲演習創設氛圍;
2、11月14日(週一)晨會政教處葉曉敏老師做演習動員;
3、11月15日(週二)班會課組織學生觀看學習《火災逃生》視頻;
4、11月16日(週三)學校教工大會上向全體教師說明演習的注意事項和操作流程。
八、具體流程:
1、8:40警報器響(由zz負責),一樓學生不排隊,直接就近跑進操場,二樓至五樓學生不排隊,在任課老師的指揮下以最快速度跑下來(行進路線按平時廣播操進場的路線),進入操場;
2、政教處葉曉敏老師總結緊急疏散所用時間、學生演習要求落實情況。
九、演習要求:
1、警報器一響,放下手中一切事情和東西,以逃生爲重。
2、疏散線路及順序:一樓各班任課老師指揮學生就近跑入操場;二樓東邊樓梯口由初二(2)和(4)班的任課老師老師負責指揮疏散;中間樓梯口由初三(4)班任課老師負責指揮疏散;西邊樓梯口由初三(3)班任課老師指揮負責;三樓東邊樓梯口由高一(2)與高一(3)的任課老師負責指揮疏散,西邊由高一(6)班的任課老師負責指揮疏散;四樓東邊樓梯口由高二(2)與高二(3)的任課老師負責指揮疏散,西邊由高二(6)班的任課老師負責指揮疏散;五樓東邊樓梯口由高三(1)與高三(2)的任課老師負責指揮疏散,西邊由高三(6)班的任課老師負責指揮疏散;段長班主任就近協助樓梯口的老師指揮疏散。
3、不推搡,不擁擠,不開玩笑,不起鬨,不惡作劇,不突然蹲下。
4、快,但不比速度。
5、一樓學生要以最快的速度跑到操場,以保證二樓至五樓的.學生能在最早的時間開始往下跑。
6、演習過程中將在綠樓一樓層製造煙霧,要求師生在逃生過程當中,要用手捂住口鼻。
7、六名體育老師蔣對各段進行計時。
防滅火的應急預案 篇9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依法建立統一、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爲主的森林防滅火管理體制;遵循“預防爲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原則,建立健全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機制,確保應急處置準備充分、反應快速、決策科學、措施精準,最大程度確保人員安全、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保護森林資源,維護生態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森林防火條例》《浙江省森林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浙江省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紹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森林火災的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1、統一,協調聯動。在市委、市政府統一下,認真組織實施各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各相關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軍民協同、密切配合,確保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工作響應迅速、保障有力。
2、分級負責,屬地爲主。實行委下、以行政首長負責製爲核心的森林防滅火責任制。依據森林火災的性質、影響範圍和危害程度,實行分級負責、分級響應。市政府是應對本市行政區域內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的主體,必要時,請求省政府給予協調和支持。
3、以人爲本,科學撲救。在處置森林火災時,要把保護人民羣衆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優先考慮救援人員安全,科學指揮、精準撲救、確保重點,切實保障人民羣衆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
4、預防爲主,常備不懈。各級政府和森林經營單位要嚴格落實森林防滅火工作責任制,切實加強森林火災應急救援準備,確保反應快速、處置得當。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火災分爲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特別重大森林火災(Ⅰ級):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或者死亡30人以上,或者重傷100人以上。
2、重大森林火災(Ⅱ級):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3、較大森林火災(Ⅲ級):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
4、一般森林火災(Ⅳ級):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
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森防指”)是全市森林火災事故的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森林防滅火工作。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擔任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及紹興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武警紹興支隊負責人擔任副總指揮。市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森防指辦”)設在市應急管理局,承擔指揮部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
市森防指成員單位包括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發改委、市經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利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廣旅遊局、市衛生健康委、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氣象局、紹興電力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紹興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武警紹興支隊等。
2.2 市森防指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對森林火災和撲火救災情況進行新聞報道;組織廣播、電視、報刊、絡等新聞媒體及時播放發佈森林火險天氣預報、高火險天氣警報等。
2、市委統戰部:負責做好設在林區的寺廟森林火災事故發生時寺廟人員和香客的安全疏散工作;負責寺廟人員和香客的森林防滅火安全教育;督促設在林區的寺廟設置或完善森林防滅火設施,落實森林防滅火職責。
3、市發改委:及時瞭解災情,負責災後基礎設施恢復重建工作和森林防滅火體系建設的基礎設施規劃、年度計劃及重大項目安排等綜合協調工作。
4、市經信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現場通信保障;協助做好森林火災應急物資能源等保障工作。
5、市教育局:負責全市中小學校森林防滅火宣傳工作,把森林防滅火知識教學納入教育內容;當學校周邊發生森林火災時,及時組織學校師生和員工緊急轉移,確保人身安全。
6、市科技局:負責森林防滅火及火災撲救等科技項目立項,組織科技攻關和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7、市公安局:負責指揮事發地公安機關做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衛、火場交通管制和火災案件偵破等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侵害森林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
8、市民政局:推進殯葬改革,倡導文明祭掃,配合做好減少傳統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火災風險工作;協調做好火災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9、市財政局:負責安排市森林防滅火工作經費預算,落實森林防滅火項目配套、森林火災事故預防、應急準備和撲救工作所需專項資金。督促各區、縣(市)落實森林防滅火工作所需資金。
10、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森林防滅火行業管理責任,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野外用火管理、防滅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經營單位開展專業隊伍建設、防滅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和督促檢查等工作。組織林業系統做好森林防滅火的科研、宣傳、教育等工作;協調森林火災綜合管理系統、信息通信系統、物資保障系統的建設;負責森林防滅火應用地理信息數據、森林資源分佈數據,及時火災影像資料及火燒跡地面積圖;指導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做好火燒跡地的更新工作;做好森林防火監管的協調、指導工作和森林火災先期撲救工作。
11、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救災時應急交通運輸工具的調集,扶持林區公路建設,改善林區交通條件,指導本系統做好公路兩側森林防滅火工作;協調解決撲救森林火災的公路、水路運輸問題,通知路橋收費站開設“綠色通道”,快速放行撲火救災車輛,確保撲火物資和人員運送到位。
12、市水利局:負責做好設在林區的山塘水庫的修復,加強“以水滅火”水源地建設;督促設在林區的水庫管理等經營單位完善森林防滅火設施,落實森林防滅火職責。
13、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協調做好發生森林火災時農村居民、牲畜和農業生產物資的疏散與轉移工作,搞好災後農業生產;負責協調做好山邊林緣生產性用火的安全。
14、市文廣旅遊局:負責做好森林旅遊景區森林火災事故發生時旅遊人員的安全疏散工作;負責導遊和遊客的森林防滅火安全教育;督促旅遊景區(點)設置或完善森林防滅火設施,落實森林防滅火職責。
15、市衛生健康委:負責協調森林火災中受傷人員的救治,當事發地縣級醫療機構無法滿足救助需要時,協調做好緊急藥品支援、衛生防疫、受傷人員救治等工作。
16、市應急管理局: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指導森林火災處置,統籌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協調、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森林防滅火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綜合性工作,發佈森林火險、火災信息;牽頭組織編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組織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並指導預案演練;組織指導災情覈查、損失評估工作;指導受災羣衆基本生活保障,協調處理因撲救森林火災死傷人員的救濟和撫卹事宜;承擔市森防指辦日常工作。
17、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全市生產、流通領域森林防滅火產品的質量監督。
18、市氣象局:負責做好氣象服務工作,及時天氣預報、天氣實況服務,組織管理林區雷電災害防禦工作,適時實施人工降雨作業,同時做好火險預報、高火險警報和衛星林火監測的發佈工作。
19、紹興電力局:負責穿越林區的輸電線路及林區電力設施的安全,並定期檢查,消除火災隱患,避免電器設備漏電、打火等引發森林火災;指導參與因高壓電纜、輸電線路引發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20、市消防救援支隊: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專門訓練,在市森防指統一下,組織綜合性消防專業隊伍參加森林火災撲救行動;協調各區、縣(市)綜合性消防專業隊伍跨區支援撲救行動。
21、紹興軍分區戰備建設處: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專門訓練,並根據市森防指的要求,組織指揮所屬部隊和民兵應急分隊支援森林火災撲救行動;協調駐紹部隊跨區支援撲救行動。
22、武警紹興支隊:有計劃地組織開展森林火災應急救援專門訓練,並根據市森防指的要求,組織指揮所屬森林消防隊支援森林火災撲救行動;協調各區、縣(市)兵跨區支援撲救行動。
各成員單位除承擔上述職責外,還應根據市森防指的要求,承擔與其職責相關的其他工作。
2.3 撲火前線指揮部
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當地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指揮。跨縣域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相關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市森防指負責協調、指導。跨市域的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由市森防指和相關市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分別指揮,並建立市際間溝通協調機制。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應根據相關預案和工作需要,在森林火災現場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負責森林火災的指揮撲救工作。撲火前指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決策指揮機構,負責掌握火災情況,分析火情發展趨勢,制定撲救,組織撲火力量,科學撲救森林火災,向社會及時發佈火情及撲救信息。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2.4諮詢機構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根據需要設立組,爲森林火災應對工作政策、技術諮詢與建議,必要時參與特別重大、重大、較大森林火災應急處置行動。市組由市森防指辦負責組建和聯繫。
2.5 區、縣(市)指揮機構
縣級政府應當設立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以下簡稱“縣森防指”),鄉鎮(街道)設立森林防滅火指揮所,縣、鄉兩級指揮機構在同級委、政府下,組織、指揮、協調區域內森林防滅火工作。國有林場(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大中型水庫)等森林經營單位,根據需要設立森林防滅火指揮所,在其隸屬的主管部門和地方委、政府下,負責其經營管理範圍內森林防滅火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
3 火險預警、監測和信息報告
3.1 火險預警
3.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火險等級、火行爲特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按照有關標準,將森林火險預警級別由高到低依次劃分爲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預警四個等級。
3.1.2 預警發佈
各級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和氣象等部門要加強會商,製作森林火險預警信息,並通過預警信息發佈平臺和廣播、電視、報紙、互聯、手機短信等渠道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公衆發佈。必要時,市森防指向縣森防指發佈預警信息。
3.1.3 預警響應
鄉鎮以上政府及有關部門必須依據不同預警信息迅速組織開展森林火災的防範和撲救準備工作,採取應對性預防措施。
藍色預警發佈後,預警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密切關注天氣等情況,密切關注森林火險預警變化,注意衛星林火監測熱點檢查反饋情況。
黃色預警發佈後,預警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加強森林防滅火巡護和瞭望監測,做好預警信息發佈和森林防滅火宣傳工作,加強火源管理,落實防火裝備、物資等各項撲火準備;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進入待命狀態。
橙色預警發佈後,預警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藍色、黃色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格管控野外火源,在重點區域設卡布點,禁止攜帶火種上山,做好物資調撥準備。
紅色預警發佈後,預警地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加大預警信息播報頻度,發佈禁火令,禁止林區一切野外用火,在進山入林主要路口設卡布點,及時消除森林火災隱患。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靠前駐防。市森防指視情對預警地區森林防滅火工作進行督促和指導。
3.2 林火監測
市森防指辦根據國家林火衛星監測系統的熱點監測圖像及監測報告,及時督促各地覈查和反饋熱點情況,掌握全市火情動態。森林火災發生地通過遠程視頻監控系統、瞭望臺和巡護人員密切監視火場周圍動態。
3.3 信息報告
森林火災實行有火必報制度。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按照森林火災信息報送有關規定,及時、準確、規範地將森林火災信息逐級上報至市森防指辦,並及時通報受威脅地區有關單位和相鄰行政區域的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
下列重大、緊急火情信息應遵循以下規定:
1、向市委、市政府報告。發生下列森林火災,應按要求立即報告市委市政府總值班室:
(1)過火面積50公頃以上或明火24小時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2)威脅居民區、重要設施等安全的森林火災,或正在蔓延有可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火災。
(3)一次死亡2人以上或死傷5人以上的森林火災。
(4)受災50戶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50萬元以上的森林火災。
(5)發生在縣際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6)其他需要上報市委、市政府的緊急、重大信息。
2、向省森防指報告。有下列情形發生的,應立即報告省森防指:
(1)接到衛星熱點監測覈查要求後,縣、市級森防指應在2小時內完成信息覈查反饋工作,確因特殊情況無法按時反饋的,應儘快答覆並說明原因。
(2)對已上報的正在撲救的森林火災,應根據情況隨時報告撲救進展情況。
(3)發生在市際交界地區危險性大的森林火災。
(4)特殊的森林火災,包括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威脅居民區或者重要設施、高保護價值森林安全的森林火災;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需要國家、省協調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其他需要報告的森林火災。
4 應急處置
4.1 應急響應
根據森林火災發展態勢,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火災發生後,鄉級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立即採取措施,積極處置,做到打早、打小、打滅。初判發生一般森林火災和較大森林火災,由鄉、縣兩級指揮機構分別負責指揮撲救,同時啓動相應的森林火災應急響應;明火6小時仍未撲滅的,區、縣(市)政府分管負責人必須趕到火災現場指揮撲救;明火12小時仍未撲滅的,區、縣(市)政府主要負責人必須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初判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或明火24小時仍未撲滅的,市森防指啓動應急響應,市政府分管趕赴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初判發生過火面積500公頃以上或明火48小時仍未撲滅的,市政府主要趕到火災現場指揮撲救。必要時,可對指揮層級進行調整。
森林火災發生後,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市級應對工作設定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
4.1.1 Ⅳ級響應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市森防指啓動Ⅳ級響應:
(1)發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的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同時發生2起以上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2、響應措施
(1)市森防指辦進入應急狀態,及時掌握火情信息,研判火災發展態勢,視情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
(2)加強對火災撲救工作的指導,視情協調相鄰地區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做好應急支援準備。
(3)視情發佈高森林火險預警信息。
4.1.2 Ⅲ級響應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市森防指啓動Ⅲ級響應:
(1)森林火災初判達到重大森林火災。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24小時尚未撲滅明火的森林火災。
(3)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森林火災。
2、響應措施
在Ⅳ級響應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市森防指辦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2)根據縣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的請求,市森防指調派跨區域增援撲火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3)市氣象局火場天氣預報和火場天氣實況等信息,啓動人工增雨作業工作機制並擇機實施。
4.1.3 Ⅱ級響應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市森防指啓動Ⅱ級響應:
(1)森林火災確認已達到重大森林火災,火勢持續蔓延,過火面積超過600公頃。
(2)發生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48小時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災。
2、響應措施
在Ⅲ級響應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市森防指組織有關成員單位開展火情會商,分析火險形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市森防指負責人率相關人員趕赴火場第一線,成立市森防指撲火前線指揮部,並設立相關工作組和組。火場的撲火力量和後勤保障物資的調動和調撥,由市現場指揮部下達命令,市森防指辦協調調度。相關單位快速響應,配合做好各階段撲火救災工作。
(3)按照跨區域支援撲火,及時組織調動駐紹解放軍、武警部隊應急森林消防隊伍參加撲救工作。爲確保跨區域支援撲火工作調度順暢,紹興軍分區、武警紹興支隊指派聯絡員到市森防指辦參與調度聯絡工作。
(4)市森防指辦及時向市氣象局通報火場位置、火場範圍和火勢蔓延趨勢等信息,市氣象局實時火場氣象服務,組織開展人工增雨作業。
(5)協調市級媒體加強撲火救災宣傳報道。
(6)根據實際需要,向省森防指請求支援。
4.1.4Ⅰ級響應
1、符合以下條件之一時,市森防指向市政府報告,並建議啓動I級響應。必要時,市政府直接決定啓動Ⅰ級響應。
(1)森林火災初判達到特別重大森林火災。
(2)國土安全和社會穩定受到嚴重威脅,有關行業遭受重創,經濟損失巨大。
(3)市內撲救力量已不足,無法有效控制火場蔓延。
2、響應措施
在Ⅱ級響應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1)市森防指主要負責人趕赴撲火前線指揮部,指揮森林火災撲救;
(2)啓動森林火災撲救,全市範圍內調集撲火力量;
(3)加強高保護價值森林、重要設施和重大危險源的保護,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4)調派衛生應急隊伍加強傷員救治,安排生活救助物資,協調實施跨區域轉移受威脅羣衆;
(5)組織搶修通信、電力、交通等基礎設施,保障應急通信、電力及救援人員與物資運輸暢通;
(6)統一發布森林火災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加強森林火災撲救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7)根據實際需要,請求省調派專業力量和森林航空消防飛機實施支援撲火,統一安排部署增援隊伍的撲火任務;
(8)按照省森防指派出的工作組情況,落實相應保障工作。
4.2 處置措施
4.2.1 組織撲火
(1)組織與動員
發生火災時,事發地鄉鎮(街道)、重要目標單位及有關部門應當立即組織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和民兵應急分隊展開撲救行動,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發階段。必要時可動員當地具有撲火常識且經過專業訓練的機關幹部、職工和羣衆等參與撲救保障工作。
當火災蔓延無法控制時,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向縣級森防指辦負責人彙報,請求支援。當火災威脅居民區、重要設施等安全時,縣級森防指辦負責人經縣級森防指總指揮或副總指揮批准,指揮調令當地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參加撲救。根據需要,對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和武警部隊森林消防隊實行調度,開展支援撲救行動。
當事發地縣級撲救力量不足時,根據縣森防指的請求和實際需要,市森防指調派跨區域增援撲火力量參加火災撲救。
(2)裝備調度
根據火場態勢和實際需要,依據全市跨區支援機動撲火隊伍攜行裝備情況及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分佈情況,進行科學有效調配。
(3)撲火規則
撲火前線指揮部要儘快瞭解掌握火場情況,全面、準確分析火場各要素,迅速形成火災撲救,向各撲火隊伍下達命令。火災現場範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災現場劃分若干戰區,分別任命戰區指揮員,按照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戰區指揮員全權負責本戰區撲火的組織指揮。
撲救森林火災的戰區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堅持以人爲本、科學撲救,確保撲火人員安全。不得動員殘疾人、老年人、孕婦、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合參加森林火災撲救的人員參與撲火;上述人員自發參加的,當地政府和有關部門應當加以勸阻。
4.2.2 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應及時果斷採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預定的緊急疏散,明確安全撤離路線,有組織、有秩序及時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羣衆安置工作和必要的生活、醫療保障。
4.2.3 救治傷員
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設立臨時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院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
4.2.4 善後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善後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2.5 保護重要目標
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國有林場、森林公園、大中型水庫等高保護價值森林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迅速調集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採取開設阻隔帶、清除障礙物、局部交通管制等應急措施,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軍事目標、油庫、液化氣站、加油站、炸藥庫、變電所等重要設施目標周圍必須安裝森林消防栓,建設生物防火林帶或工程阻隔帶。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應急開設的阻隔帶應符合安全距離的要求。
4.2.6 維護社會治安
當地公安機關在森林火災撲救現場派出警力維護交通秩序,加強火災影響區域的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藉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爲,維護社會穩定。
4.2.7 火案查處
當地公安機關第一時間組織森警、刑警、治安警、派出所民警等警力,開展森林火災案件偵查破案工作。
4.2.8 發佈信息
通過授權發佈新聞稿、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和專業站、官方微博等多種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地向社會發布森林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佈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具體按照《紹興市突發事件新聞發佈應急預案》相關規定執行。
4.2.9 火場清理
森林火災撲滅後,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餘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並留足人員看守火場。較大森林火災需要留守火場2個小時以上;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需要留守火場6個小時以上。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火、無煙、無氣後,留守人員方可撤離。
4.2.10 應急終止
在森林火災全部撲滅後,由啓動應急響應的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宣佈應急結束。
5 後期處置
5.1 火災評估
森林火災撲滅後,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按相應等級(一般森林火災、較大森林火災由縣級、市級;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災由省級)組織相關部門及時對森林火災進行調查和評估,向當地政府和市森防指提交調查報告,按要求建立火災檔案。跨行政區域的森林火災,由共同的上一級應急管理部門協調。必要時,由省森防指組織有關單位進行實地覈查。
5.2 工作
撲火工作結束後,森林火災發生地所在縣、鄉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及時進行,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應汲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按規定時限上報當地政府和市森防指。市森防指向省森防指上報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和調查報告。
5.3 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在撲火工作中犧牲人員符合烈士評定條件的,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由相關部門辦理。對火災肇事者及其他違反森林防滅火規定的單位和人員,由有關單位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在火災事故中失職瀆職人員,依據國家及省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6 綜合保障
6.1 隊伍保障
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應有計劃地開展撲火指揮員、撲火隊員的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培訓,加強實戰訓練和撲火演練,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能力。爲羣衆義務撲火隊、幹部職工、企事業應急隊伍等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培訓,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後備力量。
撲救森林火災以專業和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爲主,以應急、民間救援和羣衆森林消防隊伍等撲火力量爲輔。必要時,可向市、省森防指請求支援,調動跨區支援力量支援撲救。各級政府應當爲主要撲火應急隊伍意外人身傷害保險。
6.2 技術保障
建立市、縣、鄉、林場四級森林防滅火通信絡,健全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與撲火需要相適應的通信設備,特別是單兵通信設備、機動通信設備、通信指揮車輛等。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衛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臺及互聯等有機結合起來,爲撲火工作通信和信息保障。
應急管理、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協商共建和管理森林防滅火庫,彙集各領域學者,爲森林防滅火工作技術支持。各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負責有計劃地開展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安全知識和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能力。
6.3 物資保障
市、縣、鄉三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根據森林防滅火任務,建立相應的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一定數量的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並及時進行維護和更新,確保各類機具裝備性能良好。市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可供30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機具和裝備;各區、縣(市)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庫儲備可供200名以上撲火隊員同時使用的撲火機具和裝備;鄉鎮(街道)配備供50人以上使用的森林防滅火撲火機具和裝備,定人管理,定期保養。
發生森林火災時,先動用當地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不足時,上一級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有權緊急調用下一級森林防滅火物資儲備。應急食品、藥品及其他後勤物資,由當地政府統一組織協調保障。必要時,按《紹興市突發事件物資能源應急保障行動》等有關規定組織支援。
6.4 資金保障
各級政府應當將森林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森林防滅火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保障森林防滅火工作需要。處置重大、特別重大森林火災等應急所需財政經費,按照《紹興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紹興市突發事件財政應急保障專項預案》執行。
6.5 培訓演練
預案實施後,市森防指會同有關部門適時組織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每三年不少於1次演練)。
7 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和日常管理,適時組織修訂,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
縣級政府應根據本預案,結合本地實際,制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爲提高應急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市森防指辦適時組織對各地編制、修訂和演練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情況,以及本預案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本預案有關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紹興市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紹政辦發〔〕187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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