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呼禮儀常識(精選3篇)
稱呼禮儀常識 篇1
稱呼是人們在日常交往中所採用的稱謂語。在人際交往中,選擇正確的、恰當的稱呼,體現自身教養和對對方的尊敬,是社交的起始點,也是關鍵點。日常生活中,稱呼應當親切、準確,入鄉隨俗。稱呼是交談前的“敲門磚”,具有“交際語言先行官”的美譽。一聲充滿感情而得體的稱呼,能使對方深感愉快和親切,易於交流雙方的情感。因此,稱呼使用得當與否,將決定社交成功與否。
1.稱呼分類
在職場中,稱呼一般劃分爲以下幾類:
【職務類稱呼】
在職場中最好以職務相稱,如林處長、臧廳長、楊總、李經理、石主管等。
【學術類稱呼】
學術類稱呼如吳教授、姜博士、懷老師等。
【泛尊稱】
泛尊稱如金先生、郭女士、拓小姐等。
【稱呼對方姓名】
稱呼對方姓名時,可以稱其全姓名,如張三、李四,比較莊嚴、嚴肅。
2、稱呼禮儀規範
在商務活動中,稱呼要莊重、正式、規範。一句得體的稱呼,既能引起對方的注意,也一下子拉近了雙方的距離。依照商務慣例,在商務會面中,最正式的稱呼有三種,即應當稱呼交往對象的行政職務、技術職稱,或是其泛尊稱。泛尊稱,指的是先生、小姐、夫人、女士一類可以廣泛使用的尊稱。
在商務活動中,以對方的行政職務相稱,以示身份有別、敬意有佳,是最常見的一種稱呼方法。可以僅稱職務,如“局長”、“處長”、“經理”、“主管”等;也可以在職務前面加上姓氏,如“李市長”、“張董事長”等。
對醫生、教授、法官、律師以及有博士等有職稱和學位的人士,均可單獨稱“醫生”、“教授”、“法官”、“律師”、“博士”等。同時可以加上姓氏,也可加先生。如“李教授”、“法官先生”、“律師先生”、“張博士先生”等。這樣可以表示你對他職稱的認可和尊敬。
對於那些初次打交道的,或者既沒有具體的職務也沒有具體的職稱的人,可以直接稱呼他們爲“先生”、“小姐”或者“夫人”,如果知道他們的姓氏,就最好在這些泛尊稱的前面帶上對方的姓,如“張先生”、“李小姐”等。在使用泛尊稱的時候,對於男士,不管多大年紀,都可以稱呼對方爲“先生”,但是對於女士來說,“夫人”這個稱呼可不能亂用的,必須在知道對方已經結婚的前提下纔可以用。
3.注意要點
職場中稱呼禮儀還應注意以下幾點:
第一,稱呼他人時應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則;
第二,很多人有多種不同的職務,稱呼時應以雙方的關係爲優,如是普通關係,則稱呼學術職稱更好;
第三,對於“小姐”的稱呼,有人容易誤解,應慎用;
第四,在進行自我介紹或稱呼他人時,應放慢語速,咬字清晰,避免出現尷尬;
第五,在工作場合中,一般以職務稱呼爲宜,無須太過謙虛。
第六,關係越熟越要注意稱呼。
與對方十分熟悉之後,千萬不要因此而忽略了對對方的稱呼,一定要堅持稱呼對方的姓加職務(職稱),尤其是有其他人在場的情況下。人人都需要被人尊重,越是熟人,越是要彼此尊重,如果熟了就變得隨隨便便,“老王”、“老李”甚至用一聲“唉”、“喂”來稱呼了,這樣極不禮貌,是令對方難以接受的。
第七,初次見面更要注意稱呼。
初次與人見面或談業務時,要稱呼姓加職務,要一字一字地說得特別清楚,比如:“王總經理,你說得真對…..”如果對方是個副總經理,可刪去那個“副”字;但若對方是總經理,不要爲了方便把“總”字去掉,而變爲經理。
第八,稱呼對方時不要一帶而過。
在交談過程中,稱呼對方時,要加重語氣,稱呼完了停頓一會兒,然後再談要說的事,這樣才能引起對方的注意,他會認真地聽下去。如果你稱呼得很輕又很快,有種一帶而過的感覺,對方聽着不會太順耳,有時也聽不清楚,就引不起聽話的興趣。相比之下,如果太不注意對方的姓名,而過分強調了要談的事情,那就會適得其反,對方不會對你的事情感興趣了。所以,一定要把對方完整的稱呼,很認真很清楚很緩慢地講出來,以顯示對對方的尊重。
4、商務會面中不適當的稱呼
1.無稱呼。在商務活動中不稱呼對方,就直接開始談話是非常失禮的行爲。
2.地方性稱呼。有些稱呼具有很強的地方色彩,比如,北京人愛稱人爲“師傅”,山東人愛稱人爲“夥計”,而在南方人聽來,“師傅”等於“出家人”,“夥計”肯定是“打工仔”。
3.不適當的俗稱。有些稱呼不適宜正式商務場合,切勿使用。“兄弟”、“哥們”等稱呼,會顯得使用這種稱呼的人檔次不高,缺乏修養。
稱呼禮儀常識 篇2
稱呼,一般是指人們在交往應酬中彼此之間所採用的稱謂語。選擇正確的、適當的稱呼,既反映着自身的教養,又體現着對他人的重視程度,有時甚至還體現着雙方關係所發展到的具體程度。
職場商務人員在正式場合所使用的稱呼,主要應注意如下兩點。
(一)稱呼正規
在工作崗位上,人們所使用的稱呼自有其特殊性。下述正規的五種稱呼方式,是可以廣泛採用的。
1.稱呼行政職務。在人際交往中,尤其是在對外界的交往中,此類稱呼最爲常用。意在表示交往雙方身份有別。
2.稱呼技術職稱。對於具有技術職稱者,特別是具有高、中級技術職稱者,在工作中可直稱其技術職稱,以示對其敬意有加。
3.稱呼職業名稱。一般來說,直接稱呼被稱呼者的職業名稱,往往都是可行的。
4.稱呼通行尊稱。通行尊稱,也稱爲泛尊稱,它通常適用於各類被稱呼者。諸如“同志”、“先生”等,都屬於通行尊稱。不過,其具體適用對象也存在差別。
5.稱呼對方姓名。稱呼同事、熟人,可以直接稱呼其姓名,以示關係親近。但對尊長、外人,顯然不可如此。
(二)稱呼之忌
以下四種錯誤稱呼,都是職場人員平日不宜採用的。
1.庸俗的稱呼。職場人員在正式場合假如採用低級庸俗的稱呼,是既失禮,又失自己身份的。
2.他人的綽號。在任何情況下,當面以綽號稱呼他人,都是不尊重對方的表現。
3.地域性稱呼。有些稱呼,諸如,“師傅”、“小鬼”等,具有地域性特徵不宜不分對象地濫用。
4.簡化性稱呼。在正式場合,有不少稱呼不宜隨意簡化。例如,把“張局長”、“王處長”稱爲“張局”、“王處”,就顯得不倫不類,又不禮貌。
稱呼禮儀常識 篇3
在日常生活與工作中,稱呼別人有以下基本要求:
第一,要採用常規稱呼。常規稱呼,即人們平時約定俗成的較爲規範的稱呼。
第二,要區分具體場合。在不同的場合,應該採用不同的稱呼。
第三,要堅持入鄉隨俗。要瞭解並尊重當地風俗。
第四,要尊重個人習慣。
以上四條都是建立在尊重被稱呼者的基礎上的。
在日常生活、工作和交際場合,常規性稱呼大體上有以下五種:
第一,行政職務。它是在較爲正式的官方活動,如政府活動、公司活動、學術活動等活動中使用的。如“李局長”、“王總經理”、“劉董事長”等等。
第二、技術職稱。如“李總工程師”、“王會計師”等。稱技術職稱,說明被稱呼者是該領域內的權威人士或專家,暗示他在這方面是說話算數的。
第三,學術頭銜。這跟技術職稱不完全一樣,這類稱呼實際上是表示他們在專業技術方面的造詣如何。
第四,行業稱呼。如“解放軍同志”、“警察先生”、“護士小姐”等等。在不知道人家職務、職稱等具體情況時可採用行業稱呼。
第五,泛尊稱。它是指對社會各界人士在較爲廣泛的社交面中都可以使用的表示尊重的稱呼。比如“小姐”、“夫人”、“先生”、“同志”等。在不知道對方姓名及其他情況(如職務、職稱、行業)時可採用泛尊稱。
此外。有的時候還有一些稱呼在人際交往中可以採用,比如可以使用表示親屬關係的愛稱,如“叔叔”、“阿姨”等。你這樣稱呼人家,並不意味着他(她)就一定是你的親叔叔、親阿姨。
在較爲正式的場合裏,有一些稱呼是不能夠使用的。主要涉及以下幾種:
第一,無稱呼。就是不稱呼別人就沒頭沒腦地跟人家搭訕、談話。這種做法要麼令人不滿,要麼會引起誤會,所以要力戒。
第二,替代性稱呼。就是非常規的代替正規性稱呼的稱呼。比如醫院裏的護士喊牀號“十一牀”、服務行業稱呼顧客幾號、“下一個”等等,這是很不禮貌的行爲。
第三,易於引起誤會的稱呼。因爲習俗、關係、文化背景等的不同,有些容易引起誤會的稱呼切勿使用。比如很傳統的一箇稱呼就是同志,但在海外一些地方,甚至包括港澳地區,就不適用了。
第四,地方性稱呼。比如,北京人愛稱人爲“師傅”,山東人愛稱人爲“夥計”等。但是,在南方人聽來,“師傅”等於“出家人”,“夥計”就是“打工仔”。
第五,不適當的簡稱。比如叫“王局(長)”、“李處(長)”一般不易引起誤會,但如果叫“王校(長)”、“李排(長)”就易產生誤會。
此外,在稱呼他人時還要避免誤讀,如將仇(qiu)讀成(chou)等、過時的稱呼(如將官員稱爲“老爺”、“大人”等)、綽號(如“柺子”、“羅鍋”、“四眼”等)等等。
總之,稱呼是交際之始,交際之先。慎用稱呼、巧用稱呼、善用稱呼,將使你贏得別人的好感,將有助於你的人際溝通自此開始順暢地進行。
職場稱呼禮儀的注意事項:
我們在使用稱呼時,一定要避免下面幾種失敬的做法。
(1)錯誤的稱呼。
常見的錯誤稱呼無非就是誤讀或是誤會。
誤讀也就是唸錯姓名。爲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對於不認識的字,事先要有所準備;如果是臨時遇到,就要謙虛請教。誤會,主要是對被稱呼的年紀、輩份、婚否以及與其他人的關係作出了錯誤判斷。比如,將未婚婦女稱爲“夫人”,就屬於誤會。相對年輕的女性,都可以稱爲“小姐”,這樣對方也樂意聽。
(2)使用不通行的稱呼。
有些稱呼,具有一定的地域性,比如山東人喜歡稱呼“夥計”,但南方人聽來“夥計”肯定是“打工仔”。
(3)使用不當的稱呼。
工人可以稱呼爲“師傅”,道士、和尚、尼姑可以稱爲“出家人”。但如果用這些來稱呼其他人,沒準還會讓對方產生自己被貶低的感覺。
(4)使用庸俗的稱呼。
有些稱呼在正式場合不適合使用。例如,“兄弟”、“哥們兒”等一類的稱呼,雖然聽起來親切,但顯得檔次不高。
(5)稱呼外號。
對於關係一般的,不要自作主張給對方起外號,更不能用道聽途說來的外號去稱呼對方。也不能隨便拿別人的姓名亂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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