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的寫作和範文

  一、函的概念

  函是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洽工作、詢問和答覆問題,或者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准事項時所使用的公文。

  函作爲公文中惟一的一種平行文種,其適用的範圍相當廣泛。在行文方向上,不僅可以在平行機關之間行文,而且可以在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行文,其中包括上級機關或者下級機關行文。在適用的內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於不相隸屬機關相互洽工作、詢問和答覆問題外,也可以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准事項,向上級機關詢問具體事項,還可以用於上級機關答覆下級機關的詢問或請求批准事項,以及上級機關催辦下級機關有關事宜,如要求下級機關函報報表、材料、統計數字等。此外,函有時還可用於上級機關對某件原發文件作較小的補充或更正。不過這種情況並不多見。

  二、函的特點

  (一)溝通性。函對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相互洽工作、詢問和答覆問題,起着溝通作用,充分顯示平行文種的功能,這是其他公文所不具備的特點。

  (二)靈活性。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行文關係靈活。函是平行公文,但是它除了平行行文外,還可以向上行文或向下行文,沒有其他文種那樣嚴格的特殊行文關係的限制。二是格式靈活,除了國家高級機關的主要函必須按照公文的格式、行文要求行文外,其他一般函,比較靈活自便,也可以按照公文的格式及行文要求辦。可以有文頭版,也可以沒有文頭版,不編髮文字號,甚至可以不擬標題。

  (三)單一性。函的主體內容應該具備單一性的特點,一份函只宜寫一件事項。

  三、函的分類。

  函可以從不同角度分類:

  (一)按性質分,可以分爲公函和便函兩種。公函用於機關單位正式的公務活動往來;便函則用於日常事務性工作的處理。便函不屬於正式公文,沒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標題,不用發文字號,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機關單位名稱、成文時間並加蓋公章

  即可。

  (二)按發文目的分。函可以分爲發函和覆函兩種。發函即主動提出了公事事項所發出的函。覆函則是爲回覆對方所發出的函。

  (三)另外,從內容和用途上,還可以分爲洽事宜函,通知事宜函,催辦事宜函,邀請函、請示答覆事宜函,轉辦函,催辦函,報送材料函等等。

  四、函的結構、內容和寫法

  由於函的類別較多,從製作格式到內容表述均有一定靈活機動性。主要介紹規範性公函的結構、內容和寫法。

  公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內容和寫法要求如下:

  (一)首部。主要包括標題、主送機關兩個項目內容。

  1、標題。公函的標題一般有兩種形式。一種是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構成。另一種是由事由和文種構成。

  2、主送機關。即受文並辦理來函事項的機關單位,於文首頂格寫明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其後用冒號。

  (二)正文。其結構一般由開頭、主體、結尾、結語等部分組成。

  1、開頭。主要說明發函的緣由。一般要求概括交代發函的目的、根據、原因等內容,然後用“現將有關問題說明如下:”或“現將有關事項函覆如下:”等過渡語轉入下文。覆函的緣由部分,一般首先引敘來文的標題、發文字號,然後再交代根據,以說明發文的緣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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