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離婚起訴書(通用3篇)

女方離婚起訴書 篇1

  原告:姓名: 性別:女 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繫方法。

  被告:姓名: 性別:男 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繫方法。

  訴訟請求

  1、判決原、被告離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婚生女(子)由原(被)告撫養。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在此敘述離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何時結婚,婚姻基礎,婚後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和原因,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孩子多大等。例如:我與被告於X年X月經人介紹相識,於X年X月X日登記結婚,婚後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兒子。由於婚前我對被告瞭解不夠,草率地與其結婚,婚後發現被告經常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不務正業,經我多次苦心規勸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後的所作所爲,對家庭及親人極端不負責任,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加之雙方性格不合,夫妻長期分居,現夫妻感情已完全、徹底破裂,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另我們夫妻存續期間擁有夫妻共同財產約X元。現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被告離婚並由我撫養兒子,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X元中的X元歸我所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特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女方離婚起訴書 篇2

  原告:秦x,女,漢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房,電話:……

  被告:陳x,男,漢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房,電話:……

  訴訟請求

  一、判決原告與被告離婚;

  二、婚生兒子陳x由原告撫養,被告一次性支付撫養費 萬元給原告(從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按每月 元計);

  三、某市某區某路某號某房所有權歸原告所有,其他財產依法分割(見清單)。

  事實和理由

  我於 年 月經人介紹與被告認識,見過一面後,在父親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於同年 月 日到某鎮人民政府領取結婚證。 年 月 日生下兒子陳x。

  由於婚前雙方缺乏瞭解,感情基礎薄弱,雙方學識、生活環境和生活習慣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嚴重的大男子主義、性格暴躁,對原告經常惡言惡語。婚後不到 二年,被告更是尋找藉口在外租房另居,長年不歸家。自此以後,我與被告便過上牛郎織女式的分居生活。結婚這麼多年以來,我們沒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互相照顧,也沒有體會到夫妻之間的關愛和家庭的幸福。其實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點點溫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無人知曉;病了,自己照顧自己;受了委屈,沒人可以傾訴和理解。照料兒子,都是我一箇人獨力承受。

  在分居期間被告也極少過問本人的情況,偶爾歸家對我也是漠不關心,彼此積怨,沒有溝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傷心的是,被告在外還沾花惹草,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沒有盡到夫妻之間應有的忠實義務,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

  由於無法忍受這種沒有感情、沒有溫暖的夫妻生活,我曾於 年 月提出協議離婚,雙方雖然均認爲沒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卻不同意離婚。而經實踐證明,夫妻雙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間互相忠實、互相尊重的義務,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無和好可能。沒有感情和關懷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雙方沒有感情基礎,且分居多年,再繼續共同生活下去已沒有意義,因而理當結束這段婚姻。

  兒子陳x一直與原告生活,從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攜帶,而被告從未關心和照顧兒子的生活,爲有利於兒子的健康成長,應保持現狀,繼續由原告撫養爲宜。被告現月收入上萬元,且其經常不歸家、無法聯繫,因而應一次性支付撫養費 元。由於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穩定,爲維護婦女和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告現居住的房屋應判歸原告所有。

  爲此,原告根據《婚姻法》和《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向你院提起訴訟,請你院依法判決。

  此致

  某市某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秦x

  年 月 日

女方離婚起訴書 篇3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繫方法。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繫方法。

  訴訟請求

  1、判決原、被告離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婚生女(子)由原(被)告撫養。

  4、案件受理費由雙方承擔(或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在此敘述離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何時結婚,婚姻基礎,婚後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和原因,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孩子多大等。例如:我與被告於X年X月經人介紹相識,於X年X月X日登記結婚,婚後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兒子。由於婚前我對被告瞭解不夠,草率地與其結婚,婚後發現被告經常參與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不務正業,經我多次苦心規勸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後的所作所爲,對家庭及親人極端不負責任,已嚴重傷害了夫妻感情,加之雙方性格不合,夫妻長期分居,現夫妻感情已完全、徹底破裂,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另我們夫妻存續期間擁有夫妻共同財產約X元。現我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與被告離婚並由我撫養兒子,另分割夫妻共同財產X元中的X元歸我所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特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狀人: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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