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精選29篇)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1

  安全責任書

  [學校與學生家長(監護人)簽訂] 學校____年級(____)班 學生姓名:___________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中小學幼兒園管理辦法》、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學而轉移給學校,學校與學生只是教育管理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校期間學校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二、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場地、其他公共設施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的標準,或者有明顯不安全因素的。

  2.學校的安全保衛和學校的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有明顯疏漏,或者管理混亂,有重大安全隱患而未採取措施的。

  3.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等不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的。

  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教育教學活動或者校外活動,未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並未在可預見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5.學校知道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患有不適宜擔任教育教學工作的疾病,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

  6.學校違反有關規定,組織或者安排未成年學生從事不適宜未成年人蔘加的勞動、體育運動或者其他活動的。

  7.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學校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但未予以必要的注意的。

  8.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或受到傷害,學校發現但並未根據實際情況採取相應措施,導致不良後果加重的。

  9.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

  10.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在負有組織、管理未成年學生的職責期間,發現學生行爲具有危險性,但未進行必要的管理、告誡或者制止的。

  11.對未成年學生擅自離校等,與學生人身安全直接相關的信息,學校發現或者知道,但未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導致未成年學生因脫離監護人的保護而發生傷害的。

  12.學校有未依法履行職責的其他情形的。

  三、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家長(或監護人)由於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學生傷害事故,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1.獨自或夥同他人到河、湖及游泳池或者其它地方游泳的。

  2.隨意攀高、翻越圍牆、欄杆,搖晃體育器械,拆毀公共設施的。

  3.購買不符合衛生安全標準的食品,喫不清潔的食物的。

  4.來校與回家的途中,未經家長和學校同意,私自在外住宿的。

  5.違反校紀校規,不聽從安排,在走廊、梯子、過道間擁擠,在校內追逐打鬧,在校內 外打架鬥毆的。

  6.不遵守交通規則,乘坐超載和未投保的客車、無牌無證車輛,乘坐報廢車、農用車、摩托車等非客運車輛的。

  7.違反交通法規私自騎車上學的。

  8.攜帶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的。

  9.進入遊戲廳等娛樂場所的。

  10.學生放學後應立即離校回家,非學校和教師的原因學生在校內滯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

  11.在校園內玩火(住宿生不準在寢室內生火、點蠟燭、點蚊香)、玩電(住宿生不準在寢室亂搭電源線)、玩甩炮、火炮等。

  12.學生或者其監護人知道學生有特異體質、或者患有特定疾病,但未告知學校的。

  13.未成年學生的身體狀況、行爲、情緒等有異常情況,監護人知道或者已被學校告知,但未履行相應監護職責的。

  14.在上學、放學時,如遇到惡劣天氣,家長(或監護人)必須親自護送孩子上下學。來校與回家的途中發生的事故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15.學生或者未成年學生監護人有其他過錯的。

  四、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爲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1.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3.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4.學生自殺、自傷的。

  5.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6.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下列情形發生造成的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爲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

  1.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2.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3.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4.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此責任書經簽字之日起生效,至X年9月1日止。

  班主任(簽字):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家長或監護人(簽字):__ 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的特異體質、特定疾病、心理障礙(由學生父母親自填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年 月 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2

  學生安全責任書

  爲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關於《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 注意飲食衛生,不喫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衛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 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衛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係,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於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

  5、 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菸、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學生處老師登記後方可離開(特事特辦)。

  7、 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在家外出要同家長打招呼。

  8、 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 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遊戲廳、網吧、錄像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牆、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杆、窗口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 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髮、不染髮、不留長髮、女生不化妝。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設備入校。

  13、 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後,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爲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保存,一份由家長簽字後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 家長: 學生: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3

  在節假日期間,爲了更好地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請家長們注意督促孩子增強意識,學會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爲此,我校提出幾點要求,希望家長密切配合,具體要求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強“安全第一”意識,學會一些自我防範、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2、嚴禁學生到溪、河、池、水庫中滑冰或玩耍。

  3、任何時間在家在外不準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燭,不準放鞭炮,不能在田間放火,防止引發火災。

  4、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應有家長陪同,行走或乘車應請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橫穿馬路要從斑馬線通過,交叉路口、轉彎路口、陡坡注意來往車輛。不要乘坐無牌、無證的車輛,不準私自騎自行車外出。

  5、要防止壞人的侵害。不要單獨外出遊玩,購物要有家長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車,不接受陌生人的錢財、玩具、禮物或食物。不讓陌生人進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財富,以免招致麻煩。不管壞人以任何方式威脅,千萬不能開門。要學會使用“110”、“119”“120”等報警電話,但切忌隨意撥打,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6、要注意防止觸電。不讓孩子隨意觸摸電器、插座等有電源性物品,不讓孩子使用熱得快燒水,不用電熱毯取暖,不用各種用電器充電,不私自使用各種電器。遇到雷雨天氣,千萬不要站在高聳的物體下,如旗杆、高樹、電杆、煙囪,不要靠近有金屬物的地方,不要收看電視,不要打電話。

  7、防食物中毒。不隨便喫腐爛、變質的飯菜、瓜果。不要隨意喫不衛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8、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粒、雜物、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開玩笑,不準攀爬大樹和各種建築物。

  9、室內用煤球爐取暖應該注意:保證室內空氣流通,防止煤氣中毒。掌握正確使用液化氣常識,不單獨開液化氣爐竈。

  10、反對邪教,崇尚文明。自覺學習科普知識,提高科學文化素質,熱愛生活,反對迷信。不到網吧和遊戲廳等娛樂場所上網和玩耍。不參加非法的活動,不做違法的事。

  學生簽字 班主任簽字

  家長簽字 年級 班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4

  爲了營造學校教育教學良好的內部和外部環境,爲使學生健康成長,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省、市、縣關於安全工作有關規定,特與學生及家長簽訂此安全責任書。

  一、教師應當對學生進行校園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採取相應措施,預防和消除存在隱患。

  二、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教師應當及時救助受傷害學生,並及時通知家長。

  三、家長應教育和管理學生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一般不準到校,放學後、節假日或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傷害,由學生自己負責。

  四、家長應及時瞭解學校作息時間,督促學生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上學或放學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五、學生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校上課,家長主動、及時告知班主任。

  六、學生之間違紀造成的傷害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七、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力或意外遭受侵害,教師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八、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九、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家長應及時告知教師,教師不知道或難於知道而造成的傷害,教師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打架鬥毆,吸菸酗酒,做危險性遊戲。如有違反,造成學生傷害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十一、嚴禁玩火、玩電、玩水、玩炮、玩銳刃鈍器,一旦出現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十二、日常上課時間,學生不得隨意外出,有事外出,要向班主任請假,經准許、籤條後方可出門,並在門衛處做好登記,否則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由學生方承擔一切責任。

  十三、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水庫、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十四、學生應嚴格遵守《中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十五、傳染病流行期間,嚴禁學生外出和與疫區人員接觸,並教給學生預防知識和飲食衛生常識性知識,並積極採取防患措施。

  十六、教育學生按照學校及老師的要求做好自我防護工作,形成“珍惜生命,忽忘安全和不傷害自己,不傷害別人,不被別人傷害”的意識。

  十七、家長有責任適時適地給學生傳授安全防護和自救等常識性知識,以防萬一,否則家長應對發生的事故負責。

  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學生在校期間一至六年級有效。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_x

  _x學校

  20_年九月一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5

  爲確保中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明確安全責任

  班主任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的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的管理。家長要配合學校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衛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二、考生責任要求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的管理。

  2、考前考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考點,要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統一喫、住;不準以任何理由在外喫飯,住宿。

  4、考生必須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譁,不準在宿舍內追趕打鬧,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準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有教師陪同或家長陪同。

  6、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准考證、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

  7、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清潔衛生,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該班班主任反映情況。

  8、考生不準去買黴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9、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菸、去網吧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戶,不得搞聚會,不得下塘下河下壩洗澡。

  三、責任追究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考試。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學校將嚴肅處理。若不服從管理,發生聚衆鬥毆等違法事件,將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四、注意事項

  1、初三考生6月17日下午5點到校,6月20日上午11點放學。初二考生6月20日上午11點到校,5點30放學。

  2、考生需要準備的考試物品:簽字筆兩隻,2b鉛筆,,三角板,圓規,小刀,橡皮,墊板,准考證等)統一放在透明的文具袋內。

  3、請各位家長注意學生中考結束之後的回家時間,要求學生按時回家。學生回家要向班主作電告平安。

  最後,祝全體考生:沉着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祝各位家長:工作順利,萬事如意!

  學生簽名家長簽名班主作簽名:

  大橋鎮中學

  20__年6月17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6

  _____(此處爲學生姓名)學生家長:

  爲了保證您的孩子安全,請您對孩子加強安全教育,加大對您的孩子的監督。我校根據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提醒學生和家長時刻注意安全,並簽訂《學校與家長、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溫馨提醒學生和家長:

  1、愛護公物,不侵佔、不損害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貴重物品,謹防被盜或遺失。寢室內無人或晚上睡覺時要鎖好門窗。

  2、春夏季節,預防溺水事故發生,學生不得到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

  3、在與他人發生矛盾和糾紛時,請向老師、班主任、年級組長、領導或其他相關部門反映,不要用武力解決問題。

  4、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請勿乘坐非法營運車輛和車況不好的車輛。騎自行車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不說笑打鬧,不騎車猛拐,不搶行,不帶人,不騎摩托車或乘坐不安全的車輛外出,避免發生交通事故。

  5、禁止使用、收藏治安管制刀具和其他器械,禁止學生在無監護人監管的情況下在校外租房居住。

  6、有事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就外出。學生外出必須徵得家長同意或由家長帶領。

  7、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不吸菸,不喝酒,不進三室一廳,不看黃色書刊和錄像;不玩火,不玩、不買、不帶易燃、易爆及有毒的危險物品,不準購買、攜帶刀、槍、棍、棒等兇器;不打架,不以大欺小,不說髒話,禮貌待人。

  8、課間舉止文明,不在走廊、樓梯上過於集中,不追逐打鬧,不在走廊、樓梯間急速奔跑,

  更不能持器械、銳器追逐和打鬧。上體育課或從事體育活動時,動作要規範,不做危險動作。

  9、春季乾燥,是火災易發季節,禁止學生在校外玩火、點坡火,嚴禁學生攜帶火種進入林區

  玩耍、聚會,嚴禁學生抽菸,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燭。一旦發現火災,不希望學生參與救火活動。

  10、注意食品安全,不隨便亂喫沒有安全保證的食品、零食,不到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飯食攤點處食用餐點。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1、學生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生自行外出或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

  2、學生在教室、寢室私自生火取暖,使用大功率電器,亂接電線發生的安全事故。

  3、學生在校外無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攤點購買、食用食品發生安全事故。

  4、學生參加各項體育活動、試驗等,要在老師的指導下規範操作,學生未按照老師的要求私自違規操作規則發生的安全事故。

  5、學生翻越或拖拉圍牆、欄杆、門窗,在教室、走廊和樓梯間追逐打鬧,私自進入施工地區,私自下河、塘、池、沼、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等發生的安全事故。

  6、學生個人玩火或在校外林區或其他地方燃火發生的安全事故。

  以上各條未涉及到的有關方面,參照教育部出臺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執行。

  班主任籤:

  家長籤: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7

  爲了確保學生的安全,保證學生健康成長,杜絕危險事故發生,請貴家長與學校和班主任密切配合,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明確責任,學校制定安全責任書如下:

  一、學生自入學校上學、上課期間,應在校內活動,嚴禁私自出校。

  二、要求全體學生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的規定,嚴禁校內違紀現象發生(如打架、上網),禁止學生外出。如果協同校外人員造成事故,學校將根據《重大違紀現象的處理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三、嚴格請假制度。學生因事、因病確需出校,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徵得學管老師同意;嚴禁學生放學後在校外逗留;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家長應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繫,履行請假程序,嚴禁學生私自離開家門。

  四、凡在校區嬉戲、打鬧、打架鬥毆發生的事故,學生負全責;凡在校區外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學生負全責,與學校無關。

  五、學生節假日、雙休日及其他非我校安排的教學時間,出現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學生及家長自行承擔責任。

  六、爲了不影響我校正常教學秩序,所有學員車輛不得停放在校區內部。我校爲學員提供鐵鏈條放置於校區門口處,請各位學員自行上鎖於鐵鏈上,如若丟失概不負責。

  七、自本責任書籤訂之日起,如出現事故,屬於學生不服從管理,出現的一切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自行承擔一切責任。

  學生家長簽字: 學校簽章:

  學 生簽字:

  日 期: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8

  爲了加強小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強化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培養學生養成自覺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遵守交通法規,保護自身出行安全的良好習慣,杜絕交通事故的發生,特簽訂班主任與學生交通安全責任書:

  1、必須瞭解交通安全常識,認真學習交通法規、並自覺遵守。特別應該注意遵守行人,車輛靠右行的基本交通規則。

  2、學校要求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接送孩子上下學,其車輛要符合規定,在指定地點接送,學生要督促家長遵守交通規則。

  3、步行的學生走便道。確需橫穿公路,要先看左,再看右,確認安全後方可通行。十字路口要注意紅綠燈,服從交警指揮。嚴禁學生在公路上滑冰、遊戲、追逐打鬧;

  4、家長不能接送的學生,絕不乘坐報廢車輛、非法改裝車、拼裝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車和拖拉機等非法營運車。要求所乘坐車輛必須經家長或交警部門審覈合格方可乘坐。

  5、學生不允許騎自行車上下學。

  XX班 班主任

  學 生

  20xx年12月1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9

  爲確保中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明確安全責任

  班主任及帶隊教師,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的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及考點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二、責任要求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2、考前考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乘車地點,乘車時不得隨意將頭、手伸出窗外;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統一喫、住、行;不準以任何理由在外喫飯,住宿,乘車;不得自行去考場和回住宿點(要求結伴而行)。

  4、考生必須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譁,不準在宿舍內追、打、玩,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準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有帶隊教師陪同或家長陪同。

  6、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以免被盜;特別是准考證。

  7、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清潔衛生,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該班班主任及帶隊教師反映情況。

  8、考生不準去買黴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9、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菸、去網吧、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集體返校。解散後,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戶,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

  11、家長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衛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不得有要畢業了就不服從管理的思想,有事報告老師,文明調解,尊重三年來教育自己,幫助自己的老師和同學。

  12.對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考試。

  三、責任追究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學校將嚴肅處理。若不服從管理,發生聚衆鬥毆等違法事件,將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四、注意事項

  1、學生週一(6月17日)下午12:00離校,回家作考前準備,週三(6月19日)下午3:00到校,集體乘車去考點。週六(6月22日)中午11:00考試結束,大約12:00返校,1至2點學生能回家。

  2、考試期間,若家長帶學生到考點之外,請務必告知班主任老師。

  3、請各位家長注意學生中考結束之後的回家時間,要求學生按時回家。

  最後,祝全體考生:沉着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

  祝各位家長:工作順利,萬事如意!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聯繫電話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10

  爲了深入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各級政府有關部門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確保校園安定穩定,學校、學生的監護人以及整個社會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遵守以下規定,共同保護在校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特製定本責任書。

  一、在校的小學生,在上課、節假日期間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上路;走路不橫穿公路,回家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騎英雄車,不攀不爬機動車輛,不乘坐拖拉機和非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下河、水渠等水域洗澡游泳或遊玩,不在水邊戲水、追逐、打鬧等。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地段、橋樑遊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杆、樹木、不得翻越圍牆,不在教室嘻鬧和做遊戲。

  5、不得爬門鑽窗,不往校園內投擲雜物。

  6、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上山野炊,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隨意燃放煙花爆竹。

  7、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教室私接電源;不得在雷雨時躲避於樹下、電線杆下或其他容易引發雷電擊傷的地方。

  8、不準隨便喫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喫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9、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10、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遊,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

  11、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鬥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2、嚴禁未成年人蔘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

  13、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規範基本言行,培養良好習慣。

  1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互助友愛,遵紀守法,弘揚社會公德,講文明,講禮貌,不干擾他人正常學習、生活。

  15、愛護國家公共財產及學校的各項設施設備,花草樹木,做到公物完好無損,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

  16、不得攜帶、窩藏棍棒、汽槍等易傷人的器具進入校園。

  17、不得無故曠課,特殊情況需請假者,應先徵得班主任同意後,按請假制度辦理手續。

  18、發現外來干擾、影響學校正常秩序的社會不法分子和外校學生的,要規勸其離校;發現違法亂紀者,應及時向老師和學校報告,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19、加強對小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諮詢活動,對有不良行爲的未成年人進行矯治和幫助,培養他們樹立遠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誤入歧途。

  20、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罰;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和學生監護人各執一份。

  三、本責任書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校長:(簽章)學生監護人(簽章)

  班班主任:(簽章) 學生(簽名)

  簽訂日期: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11

  爲確保中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學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明確安全責任

  班主任是全班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的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的管理。家長要配合學校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教育考生注意飲食衛生和交通安全。教育學生聽從學校安排,必須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二、考生責任要求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的管理。

  2、考前考後,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準時到達考點,要注意交通安全。

  3、考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統一喫、住;不準以任何理由在外喫飯,住宿。

  4、考生必須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譁,不準在宿舍內追趕打鬧,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5、早、午、晚不準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有教師陪同或家長陪同。

  6、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准考證、生活用品、錢物及學習用品。

  7、考生應注意個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注意清潔衛生,如有身體不適,必須及時向該班班主任反映情況。

  8、考生不準去買黴爛、變質、腐蝕食品,以免中毒;不準接受陌生人贈送的食品。

  9、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菸、去網吧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戶,不得搞聚會,不得下塘下河下壩洗澡。

  三、責任追究

  各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考試。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學校將嚴肅處理。若不服從管理,發生聚衆鬥毆等違法事件,將移交公安司法機關處理。

  四、注意事項

  1、初三考生6月17日下午5點到校,6月20日上午11點放學。初二考生6月20日上午11點到校,5點30放學。

  2、考生需要準備的考試物品:簽字筆兩隻,2b鉛筆,,三角板,圓規,小刀,橡皮,墊板,准考證等)統一放在透明的文具袋內。

  3、請各位家長注意學生中考結束之後的回家時間,要求學生按時回家。學生回家要向班主作電告平安。

  最後,祝全體考生:沉着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祝各位家長:工作順利,萬事如意!

  學生簽名家長簽名班主作簽名:

  大橋鎮中學

  20xx年6月17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12

  爲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避免意外事故發生,特簽訂此責任書:

  1、學生在校期間,班主任是學生第一責任人,班主任要關注學生的人身安全,讓學生有安全感;要叮囑學生不準身帶火柴、火機、不玩火、不點火取暖,禁止野外用火;不擅自動用液化器具。

  2、班主任要告訴學生不準上山抓蠍子,不許在山上往下放石頭。

  3、班主任要求學生嚴禁向高登攀,如:越牆、爬電杆、上房上樹掏鳥玩耍等;嚴禁到河套、池塘、大眼井洗澡,滑冰、遊玩,水大不準趟河。

  4、午睡期間班主任要把學校的作息時間及時告訴學生,由班主任組織學生及時午睡;聽從值周教師的安排,有事向值周教師請假;走讀生按時在家午睡,嚴禁在街上玩耍和到處亂跑,按作息時間於上課前三十分鐘,方可向學校出發,不得中途遊玩;到校後值周教師負責監管。

  5、班主任要告訴學生不亂喫食物、不食腐爛變質的食物,以防中毒。

  6、夏季,班主任要向強調學生不在大樹下,高大建築下避雨,雷雨天不高舉物體,以防雷電擊傷。

  7、嚴禁到危險的地方(如:危牆、危房、大眼井、池塘、大河、變壓器等地方)做任何事情;嚴禁亂動電器,以防觸電;不準參加搶險活動。

  責任期限爲一學年

  ________中學小學(蓋章)

  簽字人: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13

  爲加強對中小學安全管理,保障學生生命安全,維護學生正常教學秩序,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學校與學生及家長或監護人共同擬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約:

  一、學校責任

  1、學校要切實抓好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堅持以班或學生爲單位,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辦法對學生進行經常性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知識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努力培養學生優良行爲習慣。

  2、學校應切實加強對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強化過程管理,定期開展安全督辦檢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二是加強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學、放學路隊管理制度。實行按學生居住性區域編排路隊,指定路隊長專職負責,形成相互監督機制。加強教育學生上學,放學途中不得搭乘三輪車,小四輪、拖拉機等不符合規定的交通工具。學校報批的集體活動需集體乘車(船)時,學校必須與交通(航管)部門取得聯繫,乘坐正規載人客車或船隻,嚴禁租用農用車或證件不齊全及車況差的車輛(船隻)。

  三是加強飲食衛生安全管理。學校應加強對學生的健康教育,上好衛生健康教育課,並通過多種形式廣泛開展愛國衛生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學生不喫生、冷、黴爛變質食物,以增強學生衛生意識,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凡有住宿生的學校應不斷改善食宿條件,向學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飲用水。以班級爲單位,根據不同季節定時或不定時地檢查學生自帶菜,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禁止食用。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學校應及時送醫院就診並立即通知家長或監護人到醫院爲學生治療,由家長或監護人承擔一切治療費用。

  四是加強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學生嚴格遵守學校的校紀、校規,並根據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爲能力的不同,採用相應的預防措施對學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護。對學生具有危險性的行爲,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請假擅自離校、課外時間打鬧。在樓梯間擁擠、攀爬翻越護欄、觸摸電器或違章使用電器以及在集體活動中不聽指揮擅自行動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爲等,應及時告誡、糾正,必要時應責令其寫出檢查或依據校紀校規給予一定的處分。對不聽卻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時告知其家長或監護人,並認真做好記載。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學校要禁止學生參與抗洪搶險和撲救火災等活動。

  3、學校應將作息時間準確無誤的告知家長或監護人,以便家長或監護人加強對學生禹校期間安全的監管。

  二、家長或監護人的安全責任

  1、家長或監護人必須配合學校加強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學生非在校期間的一切安全責任應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2、學生上學或放學途中必須使用交通工具時,家長或監護人應監督學生乘座正規的人客車或船隻,禁止學生乘坐不符合規定的車輛。家長應主動與學校加強聯繫,及時反映學生的情況,並共同對學生加強教育,防止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3、學生在校期間患病時,家長或監護人應儘快將其接送醫療部門治療。學生上學前,家長或監護人應注意瞭解、觀察學生身體狀況,如有不適,應阻止學生返校及時予以必要的治療。學生若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異常心理狀態的,家長或監護人應及時、如實告知學校,嚴重者應辦理休學手續,予以休學治療。

  4、學生在校期間嚴重違反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其行爲危及個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後果的,家長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和經濟責任。學生在校期間擅自離校的及其行爲應由個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自接到學校告知時起,應承擔學生的安全監護職責。

  5、學生離校期間(學校組織活動時間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學生本人負責,家長或監護人負責監管。

  三、學生的安全責任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中小學守則》、學校紀律和學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覺遵守交通(航運)規則,遵守法律法規,努力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因違反校規校紀,違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2、在校期間,嚴禁打鬧;不在樓梯間推搡、擁擠;不攀爬、翻越護欄;不購買食物“三無”食品和黴爛變質食物。放學、上學途中切實做到:遵守路隊紀律。服從路隊長管理:不搭乘和使用農用車及各種不安全交通工具;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攔車、扒車;不騎自行車帶人;不下河(溝、渠、塘、庫)洗澡;不攀高登險;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遊戲和活動。

  3、在校期間或參加集體活動時,未經教師允許,不得私自離校(離隊)外出和單獨行動。學生放學後或節、假日期間,不在學校逗留,遊玩。其它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相關規定執行。以上內容,學校、家長或監護人,學生應嚴格遵守,並自覺履行各自責任。如因學生或家長不遵守合約規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後果學生本人或家長(監護人)自負,學校概不承擔責任。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聽老師的教導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現意外學校不負責任。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爲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請家長仔細閱讀,認真簽字(蓋章並簽字)。

  學 校(章):

  家長或監護人(蓋章並簽字):

  學 生(簽字):

  20__年9月2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14

  在寒假期間,爲了更好地配合學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請家長們注意督促孩子增強意識,學會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爲此,我校與學生家長、學生、班主任簽訂如下責任:

  一、教育子女增強“安全第一”意識,學會一些自我防範、自我保護的知識和本領。

  二、嚴禁學生到機井、河、池、水庫中滑冰或玩耍。

  三、任何時間在家在外不準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燭,不準放鞭炮,不能在田間放火,防止引發火災。

  四、注意交通安全。孩子外出應有家長陪同,行走或乘車應請注意安全,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橫穿馬路要從斑馬線通過,交叉路口、轉彎路口、陡坡注意來往車輛。不要乘坐無牌、無證的車輛,不準私自騎自行車外出。

  五、要防止壞人的侵害。不要單獨外出遊玩,購物要有家長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車,不接受陌生人的錢財、玩具、禮物或食物。不讓陌生人進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財富,以免招致麻煩。不管壞人以任何方式威脅,千萬不能開門。要學會使用“110”、“119”“120”等報警電話,但切忌隨意撥打,否則要負法律責任。

  六、要注意防止觸電。不讓孩子隨意觸摸電器、插座等有電源性物品,不讓孩子使用熱得快燒水,不用電熱毯取暖,不用各種用電器充電,不私自使用各種電器。

  七、防食物中毒。不隨便喫腐爛、變質的飯菜、瓜果。不要隨意喫不衛生的零食,不喝生冷水。

  八、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粒、雜物、彈弓、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開玩笑,不準攀爬大樹和各種建築物。

  九、室內用煤球爐取暖應該注意:保證室內空氣流通,防止煤氣中毒。掌握正確使用液化氣常識,不單獨開液化氣爐竈。

  總之,寒假期間學生的安全監護工作已由學校轉入家庭,希望家長搞好學生的監護工作,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讓學生度過一箇安全、祥和、平安的新春佳節!

  

  X年XX月XX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15

  1、家長是學生的法定監護人,是學生校外安全的責任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依法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

  2、家長負責加強對子女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子女的安全防範意識。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經常對子女進行法律知識教育、安全知識教育,教育學生注意防火、防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傷害、防疾病等,禁止不到法定年齡的學生騎車上學,以確保學生安全。

  3、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對子女進行道德教育、文明禮貌教育。要教育學生在校內要自覺遵守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險的地方去玩。如學生不遵守校規校紀,追逐打鬧,或因其它違紀情況造成人身傷害的,會由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學校依法負責處理事件,根據情節輕重,責成當事人家長負責應承擔的經濟損失。

  4、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負責並督促學生按作息時間按時到校,學生因病或其它事不能按時到校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必須要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請假。要經常與孩子溝通,瞭解學生學習、生活中的困難及時疏導、幫助。

  5、父母及其他監護人要負責學生上學、放學路上的安全,按學校規定接送學生。

  6、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按時到校,按時離校。不準在途中玩耍。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家長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履行請假手續,學生上學或放學要求家長接送,確保孩子上學或放學途中的安全,如果出現任何事故責任自負。

  7、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8、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要全面負責學生在假期內的安全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注:家長一經與各班和學校簽定了此責任書,就要教育,管護好自家學生。若因家庭教育管理不到位而引發的學生不安全事故,學校概不負責。(從簽字起學生在我校就讀時長期有效。)

  班主任(簽名):  學生(簽名):  學生家長簽字: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16

  爲了進一步加強學校安全保衛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及財產不受損害,維護學校良好的育人環境。根據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關於《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製定《學生安全責任書》,希望家長、學校共同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責任,確保學生安全、健康的成長。

  1、學校及家長要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飲食、游泳、防火、用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騎摩托車,不乘坐摩的以及“三無”車輛。杜絕意外傷亡事故的發生。

  2、 注意飲食衛生,不喫腐爛變質、過期、“三無”食品,堅決杜絕飲食中毒事件發生。保持教室及集體場所的衛生,避免流行性疾病的傳播。

  3、 參加體育活動時注意安全,活動時要檢查體育場地和器材是否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衛生標準,劇烈活動前要作好充分的準備,聽從教師指揮,以確保安全。

  4、正確處理同學關係,相互尊重,相互幫助,團結友愛。不喝酒、不打架、不盜竊他人財物,不與校外不法青年勾結。敢於同擾亂學校秩序、侵害學生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爲作鬥爭。

  5、 增強消防意識,不違章用電、用火,不抽菸、不點蠟燭、不放鞭炮,杜絕火災發生。

  6、學生因病因事不能到校,要及時通知班主任。中途離開校園要先向班主任申請,班主任批條、學生處老師登記後方可離開(特事特辦)。

  7、 按時作息,準時到校,未經家長同意不得在外住宿,也不準留宿其他人。在家外出要同家長打招呼。

  8、 不準帶水果刀、管制刀具及其它傷人器械入校。

  9、 不準勒索他人錢物,如被勒索,要及時向班主任,家長或有關部門報告。

  10、不看不健康書籍,不進遊戲廳、網吧、錄像廳等不適合未成年人的場所。

  11、注意人身安全,禁止翻越圍牆、攀登樓梯扶手及其它欄杆、窗口等,上、下樓梯時按規定慢速、有序、靠右行,不在樓道打鬧、玩耍。

  12、 不穿奇裝異服,不戴首飾及裝飾物,不燙髮、不染髮、不留長髮、女生不化妝。不帶手機、隨身聽、高檔微型等設備入校。

  13、 學生之間發生衝突後,家長要按正規渠道向學校反映,冷靜、理智、妥善的解決。禁止教師、家長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良好的教學秩序是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學生健康成長的重要保證,爲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杜絕違紀現象發生,每個同學都要認真遵守《學生安全目標責任書》,如有違犯,學校將依據《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之規定以及我校校規執行。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一份由家長保存,一份由家長簽字後班主任保存。

  班主任:     家長: 學生:

  年 月 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17

  爲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積極預防、妥善處理在校學生的安全事故,維護學生和學校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其他相關法律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將學校與家長(監護人)、學生三方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告之於後,三方都應認真履行相應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應承擔的義務與責任:

  (一)學校對在校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自護自救教育,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度,嚴肅校紀校規,並採取相應的管理措施,積極消除教育環境中存在的安全隱患,預防安全事故。

  (二)學校教師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者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有關規定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三)學校未依法履行職責,導致學生出現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二、家長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一)家長(監護人)必須加強對自己子女(被監護人)進行安全教育,父母或監護人應依法對學生履行教育和監護責任,不能因工作忙或其他理由對孩子不管不問,將父母(監護人)應盡的教育和監護責任推給學校承擔。按法律規定,學校對未成年學生不承擔監護職責。

  (二)父母或監護人應堅持對孩子進行正面引導和教育,方法不能簡單、粗暴,不能當着孩子的面發泄對社會、對人生的不滿,以免讓孩子對未來失去信心而產生極端行爲,導致發生安全事故。

  (三)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配合學校對孩子進行常規管理教育,不能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特別是當着老師、學生的面,使用暴力語言和暴力行爲袒護學生的缺點錯誤,以免滋長學生的不良行爲和扭曲學生的健康人格,加劇雙方的矛盾而引發安全事故。家長(監護人)必須嚴格要求子女做到:

  1、不準未滿12歲兒童騎自行車及駕駛機動車輛;走路靠右行,橫穿公路時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不搶道、不攀不爬機動車輛,不乘坐拖拉機和非營運的車輛,不在公路上踢球、遊玩、奔跑、戲鬧,時時處處注意交通安全。

  2、不準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庫等水域洗澡游泳或遊玩,不在水邊戲水、釣魚等。

  3、不準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房屋、危險地段、橋樑遊玩和逗留。

  4、不準攀爬電杆、樹木、房屋欄杆,不得翻越圍牆,不在教室、校園圍牆及危險區域嘻鬧和做遊戲。不得爬門鑽窗,不往門、窗外投擲雜物。

  5、不準玩火,不準私自外出,不接觸易燃易爆物品,不燃放煙花爆竹。

  6、不準隨便接觸電源和帶電電器;不得在教室、辦公室私接電源,使用電爐和其他用電器或點蠟燭,不得在雷雨時躲避於樹下、電線杆下或其他容易引發雷電擊傷的地方。

  7、不準隨便喫零食、野果,不買“三無”產品,不喫過期和黴爛變質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8、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校。

  9、不準進行不安全的戲鬧,如拋石頭、土塊、雜物、彈彈弓,拿竹木棍、鐵器、刀具等追逐打鬧。

  10、不準未經家長同意私自外出、外宿和遠遊,防止被不法分子綁架、拐騙和走失。

  11、不準參與非法組織活動,不偷、不搶、不騙、不打架鬥毆、不酗酒鬧事,不吸食毒品,不參與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

  12、嚴禁未成年人蔘加農村封建迷信活動,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博,不看不良書刊、音像,不擺闊氣亂花錢。嚴禁小學生在進入“三廳、兩室、一吧”活動。

  13、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規範基本言行,培養良好習慣。

  14、尊敬師長,團結同學,互助友愛,遵紀守法,弘揚社會公德,講文明,講禮貌,不干擾他人正常學習、生活,不早戀等。

  15、愛護國家公共財產及學校的各項設施設備,花草樹木,做到公物完好無損,損壞公物要按價賠償。

  16、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

  17、不得無故曠課,特殊情況需請假者,應先徵得班主任同意後,按請假制度辦理手續。

  18、發現外來干擾、影響學校正常秩序的社會不法分子和外校學生的,要規勸其離校;發現違法亂紀者,應及時向老師和學校報告,努力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19、加強對孩子的心理健康教育,對有不良行爲的未成年人進行矯治和幫助,培養他們樹立遠大理想和健全的人格,避免誤入歧途。

  20、教育孩子不要與品性不端的社會閒雜人員接觸和鬼混,以防孩子犯罪和受到傷害;

  21、《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學生在校學習和生活期間,應當遵守學校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得從事危及自身或者他人安全的活動。”

  22、《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監護人發現被監護人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況的,應當及時告知學校。”學生在校生病或其它原因,不適宜上體育課要提前告訴體育老師,不能上學時要及時向班主任請假,並遞交請假條,請假條要家長簽名;

  23、督促學生要準時上學,放學按時回家,不要在路上逗留玩耍或未經家長許可擅自到同學或親戚朋友家玩,放學後也不要在校園裏逗留玩耍。

  24、《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新生入學應當提交體檢證明並驗預防接種證。

  25、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要求,我校幼兒園、小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家長應每天按時接送,否則將自行承擔相應責任。 爲確保學生安全,接送學生家長及車輛不允許進入校園,必須在校大門口兩側等候。接孩子時教育孩子有禮貌地和老師告別,使班主任心中有數。請家長囑咐孩子不得提前到校,否則責任自負。

  26、學生違反以上各條規定的,由校方老師及家長給予嚴肅批評教育;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條款規定處罰;造成事故及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門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因以上原因出現的學生傷害事故應由其監護人(家長)承擔責任。

  (四)安全事故責任,除以上條款外,出現《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所列相關事故者,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規定執行 。

  三、學生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一)學生在校應遵守學校的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因違犯校紀校規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承擔。

  (二)學生在校應虛心接受老師及管理人員的批評教育,對個別教師的教育有不同的意見,可以按正規渠道向學校領導反映,不得故意鬧事,擴大矛盾,更不得蓄意報復老師。

  (三)在實驗操作中要按規定正確操作,不得違規操作;在體育活動或集體活動中,要服從指揮,統一行動,不得單獨行動或從自己興趣出發自行其是,另搞一套。如果由此發生的安全事故由本人負責。

  四、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傷害事故,學校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爲並無不當的,無法律責任:

  (一)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二)來自學校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三)學生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的;

  (四)學生自殺、自傷的;

  (五)在對抗性或者具有危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六)其他意外因素造成的;

  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下列情形下發生的造成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學校行爲並無不當的,不承擔事故責任;事故責任按有關法律法規或者其他規定認定:

  (一)在學生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

  (二)在學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期間發生的;

  (三)在放學後,節假日或者假期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者自行到校發生的;

  (四)其他在學校管理職責範圍外發生的;

  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成年學生對學生傷害事故負有責任的,由其監護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七、若出現學生意外傷害事故,任何一方都必須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按規按序妥善處理,不得無理取鬧,《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合法權益的,學校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造成損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賠償。”

  八、本協議書自學生家長簽訂之日生效,至學生離開本校(含畢業或簽訂新的安全責任書)時失效。

  *小學(蓋章)

  責任人(班主任)簽名:

  學生家長(監護人)簽名:

  蓋章:

  年級: 年級

  姓名:

  住址:

  聯繫電話:

  年四月 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18

  爲加強外出學生(含特長生)的管理,根據學生管理的相關規定,經學校

  研究外出學生必須由家長簽訂本安全責任書後,經班主任批准後方可辦理出入證。

  一、辦理對象:

  (一)家距學校比較近的學生(以戶口本上家庭住址爲準),辦理出入證後可在三餐及晚自習下課後持證出入校園,其餘時間不準出入。

  (二)特長生應註明學習時間與地點(離校時間: ,,)並辦理出入證後可在離、返校時間持證出入校園。

  二、學生在外出時間段,個人行爲、人身安全一律由學生本人及家長負責,學校不負任何責任。

  三、注意事項:

  ①校園內應推着車子,且把車子統一放在男生寢室後面指定位置(下雨另行通知)。

  ②學生必須持出入證方可出入校門,且遵守門衛紀律。

  ③出入證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學生簽名: 班主任簽名:

  家長簽名: 家長電話: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19

  爲了確保學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增強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安全防範能力,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依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要求四華里以上的學生在校寄讀,並對寄宿生實行封閉式管理,無特殊原因,未經班主任或學校領導同意,星期一至星期五放晚學期間(尤其是晚上)一律不準外出。通寄生在上課期間不準外出。禁止學生翻爬圍牆進出校園。

  2、學生上學、放學路上,星期五放學後,學生必須及時回家,嚴禁乘坐農用車、拖拉機、漫漫遊、無牌無證及其他不安全的交通工具,不準騎自行車。

  3、嚴禁私自下河、塘、水庫玩耍、洗澡和上山摘果捕捉野生動物。

  4、嚴禁以任何形式從事賭博活動。

  5、嚴禁到網吧、歌廳、遊戲室、錄像廳、溜冰場等營業性場所參與任何活動。

  6、禁止與社會閒散人員不正當來往,勾搭,更不允許參與他們的活動。

  7、嚴禁喝酒、抽菸、偷盜、損壞公物、翻牆出入、追打吵鬧、打架鬥毆、頂撞師長、在走廊的欄杆上休息,在校園燃放鞭炮。

  8、嚴禁攜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對他人易造成傷害的物品,不準做其他具有危險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9、購買食品需到具備衛生健康證條件的商店和餐飲店,以防傳染病。

  10、週末和假期,家長要加強監護,教育學生子女不準上網、溜冰等,出行注意安全。

  11、學生違背有關規定,不聽告誡和制止,拒不改正,未到校或私自離校,學校又及時通知了學生的監護人,在此期間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不負責任。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20

  爲了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開展,從完小到各分校,全體教職員工和廣大家長必須牢固樹立高度的安全防範意識和工作責任感,把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範工作放在首位,堅持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工作常抓不懈,讓全校師生每天都能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現將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防範工作責任公佈如下,望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認真履行相關責任。

  第一條: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及防範工作實行校長負總責,親自抓,分管校長具體抓,一層抓一層,層層落實,形成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人人都參與並認認真真抓好抓落實的工作管理體系。

  第二條:安全管理防範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認真履行工作職責,認真抓好每一天的安全教育、管理和防範工作,及時處理好,有關突發性事故和日常性工作。否則,出現失職造成事故後果的將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第三條:門衛或值班人員必須做到二十四小時不離崗,教學時間內嚴鎖校門,嚴禁外來人員自由進出,嚴禁外校學生進入校內。未到放學時間,不允許學生走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出校的學生必須有家長在場。否則,出現學生走失或被拐被騙,門衛、值班人員或相關教師將承擔主要責任。

  第四條:門衛或值班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學校護校工作條例,管好用好有關治安防範器械。

  第五條:從完小到各分校,必須嚴格實行學前班幼兒接送卡。凡未持卡到校接孩子的不許放行。否則,出現學生被拐被騙或走失,將由有關教師負全部責任。如果家長不主動配合辦理接送卡的,出現學生放學走失現象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家長要求不辦接送卡的,必須向學校寫出承擔責任的責任書。

  第六條:從家庭到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和家長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防範管理,認真做好防水、防火、防電、防高、防盜、防拐、防騙、防走、防兇、防易燃易爆等工作,並重點抓好交通安全教育。嚴禁學生攀越圍牆或騎坐陽臺,嚴禁攀爬樹木和有危險的高處,嚴禁學生打架鬥毆,嚴禁家長、學生和外來人員攜帶匕首、三棱刀、牛角刀、彈簧刀、彈繃、西瓜刀、彈子槍以及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進入校園,嚴禁家長將車輛(包括摩托車)開進學校接送孩子,如有上述現象發生,值班人員、巡防人員和保安應立急制止停車,收繳有關兇器或危險品並及時報送學校處理。

  第七條:校園周邊如果出現打架鬥毆或發生盜竊、搶劫、傷害等重大事故的,值班人員、巡防人員和保安應及時報告學校和華西派出所(分校同時報告各村治安聯防隊),並立即制止事態的發展。全校教職工要敢於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學生髮現壞人壞事應立即報告學校或就近的治安值班室。

  第八條:後勤有關人員要經常檢查校園建築設施有無安全隱患,發現安全隱患的應急時向學校報告。同時,認真檢查校園內各種用電設備是否老化,如發現有老化現象的應及時更換,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第九條:值日教師或各班教師,在離校前應對電燈、門窗進行檢查,是否關好。因未關好門窗而造成財產損失的將等額處罰有關責任人。

  第十條:每天上學放學時,教師和家長應提醒學生遵守交通秩序,注意交通安全,橫穿馬路時要時刻牢記“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在道上跑和玩”的交通安全常識,應戴好安全小黃帽。

  第十一條:學生上下樓道時,必須按標誌去左來右分向行走,嚴禁一湧而下或一湧而上。集合解散時,應組織有序上樓。否則,出現嚴重後果的將追查直接責任班級的相關教師。

  第十二條:凡由學校組織學生外出舉行重大活動(如:春遊、秋遊、掃墓、上街參加公益勞動等)時,必須做到統一集合,各班教師對學生進行點名,統一出發,統一行動。回校時仍實行集合、點名、統一回校。凡出現教師失職造成嚴重事故的將對有關責任人承擔主要責任。

  第十三條:凡組織學生乘車到郊外旅遊或舉行其它活動時,必須報請學校校長審批同意後方可舉行。否則,出現不良後果的將將由組織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學校規定,學生下午到校的時間爲1:50,此前的時間段由家長負責管理並按規定時間返校,如不按規定的時間返校,1:50以前出現的安全事故將由家長承擔全部責任。同時,1:50進校後,由於各校的活動場地狹窄,嚴禁學生互相追逐玩耍(包括課間時間),嚴禁帶有危險性質的玩具進行遊戲活動,否則出現後果的將由有關責任學生的家長負主要責任。雙方玩耍意外受傷等由雙方家長承擔主要責任,學校協助解決。

  第十五條:以上制度,請全教職員工和廣大家長嚴格遵守執行,確保校園安定,師生平安,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21

  甲方:新蔡縣現代雙語實驗學校

  乙方:學生監護人

  貴家長:

  我校坐落在交通發達的新蔡縣工業園聚集區,校門緊鄰駐新公路,交通非常繁忙,過往車輛多,車速快,學生出行安全讓我們深感憂心,故學校再次要求所有走讀生能夠克服困難回校住宿和就餐。如果仍堅持走讀,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要求學生臨護人(家長),按學校作息時間,督促或接送學生按時上學、放學,且必須由家長同校方簽訂責任書。

  學校警醒走讀同學及家長:

  1、要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個人人身安全,不在路上停留或打鬧,不接觸陌生人。

  2、遵守學校紀律,憑走讀證出入校園,把學校作息時間告訴家長按時到校,按時回家;在預備前5分鐘到校,因事不能按時到校,家長必須及時和班主任取得聯繫。子女在該回家的時候沒有到家,家長必須立即查明情況。

  3、遇雷電交加的暴風雨、暴風雪天氣,不要在樹下、岩石下等危險處避雨;

  4、上學、放學儘量結伴而行,不鬥毆,不圍觀;中途不停留遊玩,不上網吧。

  5、不購買街頭零食,亦不替同學購買違禁物品(煙、酒、火種、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

  6、家長要隨時同班主任聯繫,全面瞭解、彙報學生的學習、生活、思想狀況,共同爲學生的健康成長創造一箇良好的空間。

  7、非上課時間內所發生的一切事故、上課期間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由家長承擔。

  學生安全意識要加強,家長安全防範要到位,學校安全教育要具體。對於走讀生的校外安全及校外監護,家長一定要負起全責。新蔡縣現代雙語實驗學校不承擔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的交通、人身、食品安全等責任,不承擔學生在校外住宿期間的一切行爲所造成的後果(如上網、打架、偷竊等)。請家長慎選是否走讀。

  如果仍堅持走讀,請細讀以上條款。學生、家長簽字後視爲完全同意以上條款。本協議一式二份,家長和學校各執一份。

  學生姓名所在班級班主任(簽字)甲方:新蔡縣現代雙語實驗學校

  乙方:(監護人簽字)

  20__年X月__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22

  爲了切實加強學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和措施,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構建安全、健康、和諧的校園環境,根據有關法律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特製定《學生安全責任書》。

  一、學生安全要求

  1、自覺接受學校的法制紀律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的紀律安全制度,服從學校紀律安全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必須履行請假手續。學生若有特殊疾病,家長應提前向班主任說明,以便採取相應措施。

  3、切實做到不、不翻窗、不攀登護欄、不追逐嬉鬧、上下樓梯不擁擠等。

  4、上體育課或實驗課,要聽從教師的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注意勞動安全,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採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6、學生參加戶外活動,應按照學校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教師或帶隊領導的安排,不坐無牌證的車船。野炊活動要注意防火;水邊活動要注意防水;山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加文物古蹟要注意不能觸摸、不亂刻亂畫。

  7、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汽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校園。

  8、不抽菸、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書刊、音像,不進“三廳兩室一吧”等各種營業性娛樂場所,不打架鬥毆。

  9、不準私自外出遊泳,不到施工現場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等有危險的地方遊玩和逗留,不玩易燃易爆物品。

  10.在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工作時間以外,學生不得自行滯留學校或自行到學校。

  11.嚴格遵守學校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亂用電器。遇雷雨天時要採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2.同學間發生糾紛要及時報告老師,通過正常渠道解決,嚴禁私下解決。

  13.學會自護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及時向學校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二、家長責任

  1、要按照《安全責任書》規定的學生安全要求的條款對子女進行經常性的教導,促使其嚴格遵守相關規定。

  2、家長對子女在上學、放學途中、節假日、校外活動以及隨意離校所出現的責任事故負責,學校只協調對事故的處理和有關問題的聯繫。

  3、要經常性地和學校聯繫,隨時瞭解子女在社會、學校的表現,有針對性地教育。

  4、積極配合學校教育好子女。

  三、學生違反學校安全責任管理規定,由學校和家長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學校要給予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學籍;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

  學校(蓋章)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23

  爲了加強安全管理,強化安全意識,落實安全層層負責制,要求全體學生、家長以及班主任做到以下相關各條:

  一、全體學生要嚴格遵守《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和張店區實驗中學有關學生管理、學生安全的各種規章制度,嚴格按照中學生一日常規規範自己的言行。

  二、準時到校,按時回家。有事要請假,並有家長簽名。放學後,不得在校內外隨意逗留、打檯球、打遊戲、上網吧、去歌舞廳、看錄像等。

  三、學生在課間休息、課外活動期間禁止在校園內追逐嬉鬧、起鬨、追打,不得進行翻圍牆、窗戶、欄杆等攀高下低行爲。嚴禁在教學區內踢球,上下樓梯要有秩序,行走靠右,切勿擁擠。

  四、電腦課、勞動課、體育課、訓練以及實驗操作等要注意安全,按規定進行,不得搞危險操作。未經許可,學生不準私自在單槓、高低槓等器械上活動。

  五、學生禁止亂動亂摸教室的用電設備和插座,發現電風扇、日光燈等用電設備出現故障,立即停用,並向學校報告,禁止在學生教室私拉亂接,違章用電。在離校前關好教室電器,關好門窗。

  六、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逆行及亂橫穿馬路,不騎飛車,不在校園內騎車。

  七、遵守餐廳就餐規則,嚴禁未經同意強借強用別人的飯卡,不搶位、不大聲喧譁,不在餐廳追逐打鬧。

  八、不得糾集校外人員到學校擾亂正常教學秩序,更不能在校外聚衆鬥毆。

  九、不得酗酒,不得介入或參與賭博、盜竊、勒索等違法行爲。

  十、學生禁止玩火等危險物品及遊戲,不得攜帶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劇毒物品。

  十一、注意飲食衛生,預防病症和傳染病發生。

  十二、嚴禁學生私自組織出外參觀、旅遊,節假日外出須有父母陪同。節假日學生的安全由家長負責。

  十三、家長應如實和班主任溝通,以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它生理、心理狀況異常的學生進行特殊照顧,防止在各項活動中出現問題。

  十四、家長應加強對學生在校內、外的安全教育,督促檢查學生到校回家,經常到校瞭解學生表現,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管理教育。凡在外租房住宿學生,須經家長同意,家長要及時檢查在外住宿的情況。凡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學校不負相關責任。

  十五、學生在校期間,班主任是本班學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班級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在參加學校或者班級組織的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不能放任學生而不管不顧。班主任要密切關注學生的出勤狀況,建立嚴格的班級點名制度,對無故曠課或不明原因早退的學生,班主任要及時瞭解去向,並在1小時內報告學校並及時通知家長。如遇不安全事故發生,應採取措施進行處理並上報學校。

  十六、此責任書經學生、家長、班主任簽名後生效,存於安全辦公室。 以上各條要嚴格遵守,凡有違犯造成不安全事故者,責任自負。

  學生:__________ 家長: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 班主任:_________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24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在關注孩子健康成長的同時,我校要求家長們時時刻刻以身作則,並及時加強對子女交通安全、活動安全、游泳安全、抗震安全、防火、防電、禁毒、防綁架等教育,增強“安全無小事”的意識,注重引導、培養和提高子女自救自護的能力。爲了學生的安全,學校與家長簽訂以下安全責任書:

  一、教育子女按時到校上課,有事或有病必須向學校老師請假,放學及時回家,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瞻前顧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鬧、嬉戲,低年級的學生需要家長親自接送,以防意外。

  二、教育子女在學校要聽從老師的教導,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確保課間活動的安全,及時將子女的病情告之學校領導或有關老師,加以防範。同學間的玩耍應該有禮、有度。嚴禁在校內打鬧。不準打架鬥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以及其它危害他人生命的器械。

  三、教育子女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在家或外出的注意活動安全,如外出活動須家長親自陪同,以防不測。

  四、教育子女在家中不得獨自使用有關電器設備,要瞭解用電常識,不得使用液化氣燒火,不得將子女獨自一人反鎖在屋裏,確保安全。

  五、教育子女夏季不得獨自一人下河游泳,如有需要,須有家長陪同指導,確保安全。

  六、教育子女嚴禁擅自外出,野炊、燒烤,要守法,做好防火、防水,平時不與陌生人接觸來往,以防上當受騙。

  七、教育子女不吸菸,不飲酒,嚴禁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打火機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得使用學校帶電物品。

  八、注意食品衛生安全,不喫“三無”食品及過期變質食品,防止食品中毒。

  九、陪同子女外出時,子女着裝醒目,並注意乘車安全,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騎自行車上路,嚴禁摩托車後載有未滿12週歲的子女,嚴禁駕駛“三無”車或已報廢的車輛運載子女。

  十、建立學生外出請假報告制度,不管在家或在校,需要外出時,都要向家長或老師請假獲准才能外出,以免老師、家長擔心。

  十一、教育學生不在鐵索橋上玩耍、嬉戲打鬧,小心過橋。不在懸崖峭壁上玩耍,不爬樹,不隨意採食山果和蘑菇。

  爲了您的子女的安全、家庭幸福,特擬定此責任書,以示責任。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25

  孩子是祖國的未來,家庭的希望。孩子的安全是孩子健康發展、成長的基礎,也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問題。由於我們學校位於公路的沿線,學生出行安全就成爲我們大家關注的大事,爲了孩子的健康成長;爲了您家庭的幸福;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學校鄭重要求所家長能夠克服困難親自接送學生。並與您簽訂《接送學生安全責任書》。其內容如下:

  1、由於我們的孩子還是小學生,自我管理能力差,安全意識薄弱,所以本着爲了我們的孩子着想的角度,我們鄭重要求您:請親自接送您的孩子按時的上學和放學。

  2、送和接的地點:(校園門口)

  送學生上學:請您安全的把孩子送到校門口,看着孩子進入校園方可離開。接學生放學:請您於學校規定的放學時間前五分鐘到達指定的接孩子的地點(校園門口)等候孩子出校門,並與孩子一同安全地回到家。切勿誤時誤點,以免錯過接送時間。不要讓孩子在放學後焦急的等待您,或在人羣中尋找您的身影。

  不要指定孩子一箇離校門口較遠的地方找你,不能讓孩子穿越馬路去與您匯合,一定要在學校門口指定地點接孩子,與孩子一同過馬路安全回家!

  3、接送學生上學和放學的相關責任須知:

  ⑴家長或監護人有義務接送子女上學和放學回家,不準讓學生獨自到校;在接送孩子上學、回家的路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道德規範。

  ⑵嚴禁年老體弱、行動不便、重病、精神異常者和未成年人接送孩子,確保孩子上、放學途中的安全。

  ⑶接送孩子時在路上請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並且使用合格車輛接送,不得超載、超速行駛,如果家長和學生未能按照要求履行職責而出現安全事故,產生後果家長自負,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⑷家長不能親自接送學生,而是自己聯繫車輛接送孩子的,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在途中發生的安全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嚴厲禁止委託非客運車輛(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和無牌、無照、無證的非法運營車輛(私家車)接送孩子,更不能讓學生自己駕駛摩拖車、電動車或自行車等獨自上學和放學回家!否則,造成安全事故學校將不負任何責任。

  ⑸請家長協同學校一塊對孩子進行安全出行教育,嚴禁學生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到溝塘、河流洗澡,嚴禁在途中逗留、玩耍,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⑹我們的要求是:家長或監護人親自接送學生上學、放學,如家長由於種.種原因或藉口不能接送孩子上、放學的,學生上學、放學途中發生的交通、人身等方面的安全事故,由學生及家長自己承擔,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以上條款請一定遵守,如不遵守所造成一切後果由學生家長自行負責,學校不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請您仔細讀以上條款,家長及學生簽字後視爲完全同意以上條款,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本責任書有效期從簽定之日起到學生在我校就讀一期結束的時間段內長期有效。

  班級:

  簽定日期:年月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26

  爲了確保學生上學期間的人身安全,明確責任界限,健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1.學校、班級、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此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安全責任制;校長對全校安全負總責,學校教師應教育學生遵守學校各項制度,學生家長是學生第一責任人。

  2.學校經常進行安全法紀教育,檢查安全工作。家庭教育是學校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爲學生法定第一監護人的家長有責任教育子女遵紀守法,用《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和《小學生守則》來規範子女言行,做到家、校教育合一。

  3.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上下樓梯不擁擠,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4.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5.嚴禁教師體罰學生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教師本人負責;但屬履行職責,進行正常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由學生方負責。

  6.學生不準駕駛自行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家長自負。

  7.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8.學生不準亂喫零食,如因亂喫亂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9.嚴禁學生擅自到水溝、河裏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10.學校開展校內外集體活動,因違法和工作失誤,造成意外傷害的,學校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學生應承擔責任。

  11.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12. 學生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只准乘坐有證件的客運車輛等,否則發生事故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13.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鞭炮、玩銳刃鈍器物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4. 學生在校內外,因不可抗拒力或意外遭受侵害,學校不負責任。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加害人責任。

  15. 學生應嚴格遵守《小學生守則》《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或有關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6. 學生在校園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學校有責任配閤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指已參保學生)

  17. 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教師簽名: 學生家長簽名: 學生簽名:

  東馬學校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27

  根據20xx年中考的有關規定,我校考生於20xx年6月24日—26日期間在柞水縣中參加中考,爲了確保在中考期間考生的安全,特簽訂校外住宿學生安全責任書,責任內容如下:

  一、安全責任

  陪考家長是校外住宿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陪考家長的組織和管理,陪考家長要承擔安全責任。

  二、責任要求

  1、陪考家長應於6月24日下午三點前帶領考生到考點,在教師的指導和幫助下熟悉考試座位及考場環境。6月25、26日兩天正式考試。

  2、陪考家長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認真閱讀准考證上的《考生須知》,教育考生正確對待考試。隨時做好考生的思想工作,穩定考生情緒。

  3、陪考家長必須在每科考試前半小時帶領考生進入考點;每場考完後帶領考生回食宿地點,禁止學生考試期間在外亂走。

  4、考生在每科考試前到考點指定地點向班主任報到,每科考試前後務必檢查好隨身攜帶的准考證及相關物品。

  5、陪考家長在每科考試前要督促考生做好考前準備。

  6、陪考家長必須細緻周到地安排好考生食宿,注意飲食衛生,陪考家長必須與考生同吃、同住、同行。

  7、考試結束後,陪考家長必須負責將考生安全帶回。

  三、責任追究

  陪考家長要高度重視考生的管理工作,強化過程管理,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如因家長失職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考生家長自負,與學校無關。

  班主任簽字: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聯繫電話:

  20xx年6月24 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28

  爲確保中考期間我校考生的安全,特簽訂中考學生安全責任書,內容如下:

  一、不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住宿的

  家長是自行安排住宿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監護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陪考家長的組織和管理,陪考家長要承擔安全責任。陪考家長要高度重視考生的管理工作,強化過程管理,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如因家長失職造成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考生及家長自負,與學校無關。

  二、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住宿的

  班主任及帶隊教師,是考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做好考生的組織、管理工作,考生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及考點學校規定的安全紀律,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1、考生必須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2、考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統一喫、住、行。

  3、考生按時就寢,遵守就寢紀律,不準高聲喧譁,影響其他考生休息。

  4、考生不準私自外出,如果有特殊事情確實需要外出的,必須請帶隊教師陪同。

  5、考試期間,考生應管理好自己的生活用品、錢物及准考證。

  6、考生不準外出喝酒、吸菸、去網吧、歌廳等娛樂場所。

  10、考生考試結束,經班主任或帶隊教師同意解散後,必須立即回家,不準走家串戶,不得搞聚會,不得下河洗澡。

  11、家長要對考生進行考前教育,提示考生考試期間注意事項,正確對待考試,服從班主任及帶隊教師的管理。

  12、對不服從管理者,將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考試。

  13、對因擅自行動,無視學校安全紀律而造成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後果自行負責。

  最後,祝全體考生:沉着冷靜,考出自己理想的成績!

  學校代表簽名:

  若家長、學生已認真閱讀上面“綠化中學中考學生安全責任書”,並保證做到上面之規定、要求,請簽名:你是否服從學校統一安排住宿(填“服從”或“不服從”)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聯繫電話:

  黔西縣綠化中學

  20__年6月16日

學生安全責任書通用模板 篇29

  爲了確保學生在託教期間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託教中心的實際,特製定本安全責任書,不認同本責任書者可拒絕入托:

  1、學生的監護人是學生的父母或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護關係不因學生的入托而轉移給託教中心。託教中心與學生只是管理教育關係,監護人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生在託期間託教中心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2、學生在託教中心生活、學習期間,因第三人或個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害,由第三人或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責任。如能夠證明託教中心有過錯的,按託教中心過錯的大小確定託教中心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符合下列條件即可確定與託管站無過錯:(1)損害事件的發生與託教中心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託教中心的設施有關,但託教中心的設施並無缺陷;(2)託教中心或託教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

  4、學生家長需按指定時間接送,如果不能按時來接送,需要打電話給託教中心的老師說明。到了託教時間後家長接到孩子(或自行回家的學生)應立即離開託教中心回家,非託教中心或託教老師的原因學生在託教中心滯留、途中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託教中心不承擔賠償責任。

  5、嚴禁託教老師侮辱、毆打、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如因此造成後果的由託教老師本人負責或由託教老師和託教中心共同負責,託教中心還可根據情節對託教老師進行紀律處分,但託教老師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後果的,託教中心負責任。

  6、託教中心開展室內外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造成意外傷害,託教中心應承擔一定責任;因學生不聽指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託教中心不承擔責任。日常託教期間,學生未到或私自離開託教中心,託教中心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學生因此造成社會危害或出現意外事故的,託教中心不承擔責任。

  7、本託教中心放學、上學不用過道,嚴禁學生自行過道。違反規定出現事故,託教中心不負責任。

  8、託教中心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銳刃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託教中心、託教老師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託教中心或託教老師承擔部分責任。

  9、教職員工擅離工作崗位或雖在工作崗位但未認真履行職責,或違反工作要求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由擅自離崗或違反規程,失責的工作人員負責。

  10、學生在託教中心活動中發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傷害,在學生投保的情況下託管中心有責任積極配閤家長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11、學生在已經投保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後,受傷害的學生,其父母(監護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託教中心必須保證學生的飲食安全。(有忌口的入托之前必需書面說明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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