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夫妻財產約定的協議書(精選12篇)

二婚夫妻財產約定的協議書 篇1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族

  生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族

  生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女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在______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內雙方感情甚篤,爲促進婚姻家庭關係和諧,避免將來所生之糾紛,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有關財產歸屬事宜達成以下約定:

  一、債務及財產處理

  1、婚前男方因資金週轉向女方借款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元整);

  2、婚後女方爲男方償還其個人債務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

  3、雙方確認以上債務;

  4、男方自願將名下婚前個人財產,位於________________一處經濟適用房不可撤銷的贈與給女方,作爲其婚內個人財產。男方承諾在可以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時協助女方辦理相關手續,未辦理變更不影響本協議效力;

  5、女方自願接受該項贈與;

  6、男方承諾在本協議生效後不以任何方式損害女方對該套房產的所有權;

  7、雙方明確互相履行忠實義務,不得有損害另一方合法權益的行爲(包括但不限於婚外不正當性關係等違背公序良俗的`行爲)。

  二、其它

  1、本協議簽署後雙方應切實履行,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的,除應當繼續履行以外,還應當向守約一方承擔給付________萬元的違約責任。

  2、雙方均認可,簽訂本協議內容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示,並已向律師諮詢瞭解過中國法律有關規定,也明確簽訂本協議的法律後果;雙方也認可,在簽訂本協議時身體健康,神智清楚,具備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3、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有一方認爲需要修改,需向另外一方提出修改建議和理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修改,並形成本協議的附件。如未達成新的修改意見,則原協議繼續有效。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

  男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女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婚夫妻財產約定的協議書 篇2

  夫妻財產協議

  甲方:李冬琴,女,__年8 月 8日出生,現住成都市成華區新鴻路362號1幢2單元7號。身份證號:__08081365。 乙方:楊洪權,男,1987年 12月 7日出生,現住成都市成華區新鴻路362號1幢2單元7號。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於 20__年 3月 19日在 成都(直轄市/自治區) 市 成華區(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登記證號爲:)。對於婚後財產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訂約依據:

  甲乙雙方簽定本協議,其依據爲我國《婚姻法》、《民法通則》、《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和《繼承法》相關法律之規定。

  二、婚姻財產範圍及歸屬:

  經過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和協商,對於雙方婚姻財產約定如下:甲乙雙方的財產:

  1、房屋:座落於成都市成華區新鴻路362號,建築面積爲362平方米的房屋一套爲甲方個人所有;

  2、汽車:戶名登記爲甲方的奧迪牌a4l型號轎車 1部車號爲川a15291 ,爲甲方婚前父親出資購買歸甲方所有;

  3、銀行存款:戶名爲甲方的中國工商銀行存款22.3萬爲甲方婚前所有,歸甲方所有;

  4、股權:甲方在家族企業成都朝陽建築公司所持股份歸甲方持有。

  5、除上述列明的共同財產外,甲乙雙方確認再無其他共同財產,但不包括自本協議簽定之後,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取得的新的財產。

  八、文本條款: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並自願決定是否提交公證機關存檔一份,三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公證機關機關存檔協議,辦理相應手續僅具備案性質。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

  見證人簽字

二婚夫妻財產約定的協議書 篇3

  甲方(男方):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乙方(女方):身份證號: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登記結婚,具有合法夫妻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現雙方經友好協商,對婚內購買的一處房屋的歸屬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於年月日獲得位於的經濟適用房購買權,由於該處經濟適用房尚未確定具體坐落位置,具體房屋坐落位置及面積在乙方確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註明(該處經濟適用房以下簡稱爲該房屋)。

  二、本協議僅針對該套房屋的權屬問題及與該房屋有關的財產性權益進行約定,甲、乙雙方的其它財產不適用本協議。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購買該房屋產權及辦理相關手續的全部款項均由乙方支付,該房屋購買後爲乙方個人財產,不作爲夫妻共同財產,甲方承認該房屋爲乙方個人財產並放棄有可能與該房屋產生的任何權益。

  四、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就該房屋所產生的自然增值、投資性收益及任何可能的財產性收益均爲乙方個人財產,不視爲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甲方不得要求分割。

  五、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如乙方死亡,甲方不具有該房屋的繼承權,該房屋由乙方子女:(身份證號:)作爲唯一繼承人繼承。

  六、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甲方不得利用婚姻關係擅自對該處房屋做出任何處置,如有違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乙方所受損失的130%進行賠償。

  七、婚姻存續期間,如乙方需要委託甲方對該房屋進行處置、修繕等事宜,乙方應當向甲方發出授權委託書,授權委託書應由乙方簽字按手印方可生效。

  八、甲、乙雙方已完全理解本協議全部內容之含義,自願按本協議約定全面履行。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如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儘量協商解決,如無法達成一致,應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二婚夫妻財產約定的協議書 篇4

  男方姓名:_______

  女方姓名:_______

  夫妻應當相互忠實,相互扶助。爲了更好地明確夫妻責任、權利與義務,維繫家庭和睦,規範夫妻財產關係,解除不必要的誤會與糾紛,根據我國新修訂的《婚姻法》第19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的原則,特對婚前雙方財產歸屬進行約定:

  1、雙方婚前及婚後各自名下的`財產(包括動產,不動產,有形資產等)永久歸各自所有:

  (1)男方婚前財產:_______(無)

  (2)女方婚前財產:

  ①婚前女方及其父母所買一套150平方米的按揭房(見房屋買賣合同文書)43萬元(首付15萬,婚前月供每月20xx元已經完成3年計7.2萬,合計22.2萬)已付款22.2萬元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永久歸女方及其父母所有;婚後按揭房餘下月供款20.8萬由夫妻共同承擔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

  ②婚前女方父母所買電冰箱1個3800元、彩電1個1.2萬元、櫃式空調機5500元、1.5匹壁掛機3個(2500×3=7500元)7500元、微波爐;個1200元、錄像機1部3500元、攝像機15000元,合計4.85萬元屬於婚前個人財產,永久歸女方及其父母所有;

  ③婚前女方與男方所買牀、櫃、電風扇等計5400元屬於夫妻婚前共同財產。

  2、由於各自名下財產因增值、轉讓等產生的利益亦歸各自所有,與對方無關。

  3、各自名下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及其獨立承擔,與對方無涉。

  4、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財產清償。夫妻財產約定,逃避債務的,視爲無效。

  5、根據國家法律,一方所有的婚前財產,因一方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遺囑或贈與合同中指明歸一方的財產,以及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等屬個人特有財產。如果不經約定,夫妻任何一方都可以擁有個人財產。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該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一經公證,合法有效,受法律保護。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婚夫妻財產約定的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經平等、自願、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產,婚後可以共同使用,但歸各自所有,不屬共同財產。

  二、甲、乙婚後所得收入每人每月各拿出20xx元,爲雙方共同生活所用,其餘的`分屬各自所有,不屬共同財產。

  三、甲、乙婚前或婚後各自所產生的債務,由各自獨立承擔,另一方不負清償責任。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即行生效。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婚夫妻財產約定的協議書 篇6

  甲方(男方):,男,族,_年__月__日出生,住,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乙方(女方):,女,族,_年__月__日出生,住,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於_年__月__日在民政局登記結婚。爲了便於管理夫妻共同財產和防止以後發生糾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現雙方根據公平、自願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一致,對夫妻財產事宜約定如下:

  一、位於房屋歸乙方所有。

  二、若甲乙雙方離婚,此後的銀行按揭貸款由乙方負責償還,與甲方無關。

  三、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男方): 乙方(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婚夫妻財產約定的協議書 篇7

  __區民政科:

  餘__(男)與賴__(女)自19__年結婚以來,長期感情不合,雙方經協調決定離婚。現就家庭財產分割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夫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包括,彩電一臺,冰箱一臺,音響一臺,存款5000元,以及家庭日常用具若干。由於女方撫養孩子,家裏的財物餘__只取走自己的衣物、書籍,其餘均歸賴__所有。

  2.餘__,賴__婚前財產仍歸各自所有,雙方對各自所有物並無爭議。

  3.餘__,賴__現住房,系男方單位所有。賴__待離婚申請批准後自動搬出。

  以上協議是__廠(男方單位)工會主持下,本着平等、自願原則進行的,希望民政機關予以認可。

  男方餘__

  女方賴__

  證明人陳__

  (__廠工會主席)

  __年×月×日

二婚夫妻財產約定的協議書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聯繫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聯繫方式:

  甲乙雙方與 年 月 日在民政局辦理婚姻登記,現雙方爲合法夫妻。甲乙雙方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爲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財產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內現有財產的約定:

  現有房產一處,位於 ,現房屋產權登記人爲 方。該房屋共計 萬。裝修及傢俱、電器的購買由方出資。如果雙方離婚,該房產及房內傢俱電器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協助辦理房屋過戶到乙方的手續,房屋過戶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二、雙方父母的遺產分別屬於雙方個人所有,不作爲雙方的共同財產。

  三、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約定:

  1.甲乙雙方如需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可視爲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爲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

  2.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如無明示則產生的後果由經手一方債務人自己負責,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對於離婚的約定:

  1.如果男方今後有過錯(包括但不限於婚外情、婚外性、與她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吸毒、嚴重賭博等等越軌或違法行爲)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離婚的(包括協議離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離婚),夫妻財產按以下約定處理:

  (1)男方自願放棄家庭全部財產,淨身出戶。

  (2)現在夫妻共有一套房產歸女方所有,如果在離婚之時,房貸仍未付清,則由男方付清。

  (3)夫妻共同財產全部歸女方所有(包括以後再購置的房產以及其它大件物品)。

  (4)男方應向女方賠償精神損失 萬元,在辦理離婚相關手續時直接以現金支付給女方。

  2.如果女方今後有過錯按正常離婚進行分配。

  3.如雙方無其它過錯的情況下財產分配按正常離婚進行分配。

  六、簽訂本協議的目的,是爲了男女雙方和睦相處,互敬互愛,衷心希望雙方能白頭偕老。所以雙方必須遵守本協議約定的內容,如有違反則自願按協議約定內容執行。

  七、雙方自願簽訂,清楚瞭解其協議的法律效力,並遵守約定內容。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乙 方:

  年月日 年 月 日

二婚夫妻財產約定的協議書 篇9

  甲方: ,男,漢族, 年 月 日出生,漢族,戶籍所在地:

  公民身份號碼:

  乙方: ,女,漢族, 年 月 日出生,漢族,戶籍所在地:

  公民身份號碼: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登記結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約定,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雙方婚前財產狀況及歸屬

  甲方婚前財產狀況:

  甲方婚前財產歸甲方所有,甲方婚前所欠債務與乙方無關。

  乙方婚前財產狀況:

  乙方婚前財產歸乙方所有,乙方婚前所欠債務與甲方無關。

  二、婚姻存續期限,雙方共同財產及債務約定如下

  甲、乙雙方婚後共同財產狀況及歸屬:

  上述財產及權益歸 (甲方或乙方所有,也可以約定部分歸甲方、部分歸乙方所有) 所有。

  婚姻存續期間共同債務的約定:雙方確認自本協議簽訂之日前,無共同債務。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如需要用於家庭共同生活而向他人借錢,應由雙方共同書面簽名方可視爲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共同償還,無雙方共同書面簽名則視爲個人債務,由個人承擔。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如無明示則產生的後果由經手一方債務人自己負責,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子女撫養約定:婚後雙方於 年 月 日生於一子,取名: 。子女由雙方共同撫養照顧。撫養費由 負責。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二婚夫妻財產約定的協議書 篇10

  甲方:,男,漢族,年月日生,身份證號

  碼:現住地:

  乙方:,女,漢族,年月日生,身份證號

  碼:現住地:

  當事人雙方經自由戀愛,在同居期間,爲了明確雙方婚前個

  人財產、同居期間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財產的範圍和歸屬,現根據公平、自願、誠信原則,經平等協商,對雙方的婚前、同居期間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財產的範圍和歸屬作以下約定,以資共同遵守。

  一、關於婚前個人財產的問題

  (一)甲方的婚前個人財產的範圍:

  1、房屋:座落於,建築面積爲平方米的房屋

  一套爲甲方個人所有;

  2、汽車:戶名登記爲甲方的牌型號轎車一

  部,爲甲方婚前個人出資購買歸甲方所有;

  3、銀行存款:戶名爲甲方的銀行存款萬爲甲方婚前所有,歸甲方所有;

  4、電腦:品牌爲,型號爲電腦爲甲方個人

  所有;

  5、其它甲方個人財產:( 見財產詳細清單一 )。

  (二)乙方的婚前個人財產的範圍:

  1、房屋:

  2、汽車:

  3、銀行存款:

  4、電腦:

  5、其它乙方個人財產:( 見財產詳細清單二 )。

  (三)婚前個人財產的處置權

  1、甲、乙雙方婚前財產的所有權,歸甲、乙各自所有。

  2、甲方認可乙方就婚前個人房產婚後還貸部分的錢款屬於乙方個人財產,甲方在任何時候均放棄對此還貨部分錢款的共有權、分割權等主張。

  3、甲、乙雙方對各自的婚前財產擁有自由處分的權利,一方如何使用、處置(包括出租、轉讓、贈與他人、變賣等)完全由產權所有方獨自行使,另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

  4、甲、乙雙方對各自所有財產處置(包括出租、轉讓、贈與他人、變賣等)所產生的權益歸各自所有,甲乙雙方各自所有財產所產生的孳息均由各自所有,如房屋租金等。

  二、關於同居期間、婚後共同財產的問題

  1、婚姻存續期間取得財產權屬的約定:自本協議簽定之後,各自經手取得及以其名義取得的財產(包括《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確定的財產範疇)歸各自所有,對方不得主張所有權。

  2、凡屬甲乙雙方分別使用、管理的其它財產包括私人用品,用具,衣物、牀上用品、各自名下的存款、股票、債券、公積金、社保基金、商業保險金等歸各自所有。

  3、爲共同生活,甲、乙雙方從所得收入每人每月各拿出___元爲雙方共同生活所用,其餘的分屬各自所有,不屬共同財產。甲乙雙方共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4共同生活期間甲、乙雙方各自使用個人所有而非雙方共同共有的資金投資開發的商業項目、添置新的財產均屬投資方獨自所有。雙方共同投資項目和添置新的財產均屬於雙方共同所有。

  三、關於債權債務的問題

  1、甲、乙雙方對外無共同債權關係,各自名下的債權由各自獨立享有債權。

  2、甲、乙雙方對同居期間各自因投資、個人消費所等產生的債務均由各自獨立承擔,另一方不負清償責任;甲、乙雙方共同投資、共同消費而產生的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3、對於婚姻存續期間產生的其他債務的約定:涉及到今後其他個人經手的債務時,一方對外舉債時必須向債權人明示夫妻間的財產約定,該債務系一方個人債務,另一方不承擔還款義務;因爲共同的利益或責任而產生的債務由雙方共同承擔。

  四、關於解除同居關係、離婚的問題

  1、經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中止、解除同居關係時,提出方放棄同居期間共同財產的主張權利,其他個人財產按約定處分。

  2、經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締結夫妻後離婚按照上述原則分割財產、債權及債務外,一致同意如果有過錯方出現以下情形導致夫妻婚姻關係破裂承擔賠償責任:

  (一) 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 對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的;

  (三) 有賭博、吸毒、嫖娼等惡習經另一方勸說仍然屢教不改的;

  (四)其他因一方過錯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有過錯方應支付給無過錯方精神賠償損害金萬元,支付方式爲在辦理相關手續時直接以現金支付給對方。

  五、關於特別約定問題:

  1、經過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相互之間放棄繼承權。

  2、甲方不直接與繼子女發生撫養關係,甲方不要求繼子女盡贍養義務。

  六、關於爭議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者因簽定本協議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產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執行或履行本協議,以及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共同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解決不成,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訴訟。

  七、關於協議的生效問題

  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自主決定協議是否經公證機關公證。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財 產 詳 細 清 單

  一、其它甲方個人財產爲(包括但不限於電腦顯示器、傳真機、電腦房空調、電視機、洗衣機、vcd機、微波爐、電飯煲等財產):

  1、彩電:

  冰箱:

  2、空調:

  洗衣機:

  3、傢俱:

  日常生活用品:

  4、其他財產:

  二、其它乙方個人財產爲(同上):

  1、彩電:

  冰箱:

  2、空調:

  洗衣機:

  3、傢俱:

  日常生活用品:

  4、其他財產:

  三、其它甲乙雙方共同所有財產爲(同上):

  1、

  2、

  3、

  4、

二婚夫妻財產約定的協議書 篇11

  男方: 女方:

  男女雙方系夫妻關係,於9999年99月9日在上海市上海新區婚姻登記處登記結婚。

  現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對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的歸屬約定如下:

  第一條、房屋所有權歸屬

  1、登記在女方名下的、位於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新街99999號9999幢999單元99號(建築面積爲9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爲:123456789,丘地號爲:權字第987654321號)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俱、家電均歸女方所有。

  2、登記在男方名下的、位於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新街88888號8888幢888單元88號(建築面積爲8平方米,所有權證編號爲:012345,丘地號爲:權字第543210號)的房屋及該房屋內的一切裝修、傢俱、家電均歸女方所有。

  第二條、汽車歸屬

  1、登記在女方名下的奔馳汽車(車牌號 )一輛歸女方所有。

  2、登記在男方名下的寶馬汽車(車牌號 )一輛歸女方所有。

  第三條、存款、股票、股權

  1、夫妻共同存款一百元歸女方所有,男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3日內將其名下的15元存款轉移到女方名下。

  2、以男方名義、女方名義持有的股票(股票代碼:600 )及對應的財產價值歸女方所有。

  3、以男方名義持有的上海宇宙公司70%的股權全部歸女方所有。

  第四條、債權債務

  1、本協議生效以前所產生的夫妻共同債務全部由男方承擔。

  2、本協議生效後以各自名義所欠債務歸男方承擔。

  3、本協議生效前的共同債權全部歸女方所有;本協議生效後,在各自名下的債權歸女方所有。

  第五條、生活支出

  1、在本協議生效後,各自購買的物品歸各自所有;共同購置物品歸女方所有。

  2、本協議生效後,平時生活費用、孩子撫養費、雙方老人贍養費用由男方承擔。

  第六條、受讓財產

  1、夫妻一方給付或贈予另一方的財物歸接受方所有。

  2、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歸女方所有。

  第七條、其它

  1、本協議未明確說明歸屬的所有其他財產,歸女方所有。

  2、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根據本協議進行相關財產所有權的轉移登記,所需稅費由男方承擔。

  3、本協議約定確定的財產歸屬,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有權要求人民法院依據本協議確認相關財產所有權的歸屬。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簽字): 女方(簽字):

  年 月 日

二婚夫妻財產約定的協議書 篇12

  甲方:, 男,1959年5月24日出生,漢族,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系乙方之夫。

  乙方: ,女,1966年6月29日出生,漢族,現住址 ,身份證號碼: ,系甲方之妻。

  甲、乙雙方於 年 7月12日登記結婚,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之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一致,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協議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登記結婚之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形成的夫妻共同財按照雙方達成的協議約定爲乙方個人所有,甲方自願放棄相應的財產權利,婚後形成的夫妻共同財產包含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 登記在甲乙雙方名下的夫妻共同財產包括:_____有限責任公司股權(甲方持有該公司10%的股權、乙方持有該公司90%的股權);______有限公司股權(甲方持有該公司50%的股權、乙方持有該公司50%的股權);______經銷有限公司(甲方持有該公司77%的股權)。雙方就上述股權特別約定,上述股權用夫妻共同財產進行投資,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上述股權的實際所有人轉移爲乙方個人所有,視爲乙方的個人財產,甲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在合理的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股權變更手續,否則甲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 甲乙雙方婚後共同投資購買的商業地產包括:

  一、___街52號。用途:商鋪,建築面積:4000餘平米,權屬證號: 發證時間: 。

  二、______街4__、權屬證號: 發證時間:

  三、_____工業地產權屬證號: 發證時間: 。

  3、 甲乙雙方婚後共同投資購買的住宅房產包括;

  一、___街75號__國際B棟5單元3502。建築面積:133平米,權屬證號: 發證時間:

  二、__崇文街北鴻河畔公寓_號樓2單元___室。建築面積:135平米,權屬證號: 發證時間:

  三、廣州市___房產權屬證號: 發證時間: 。

  4、前述2、3項所列商業、住宅地產無論登記在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名下,甲方都自願放棄上述房地產的財產份額,完全屬於乙方個人所有。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應乙方的要求,在合理時間內協助乙方辦理相應的權屬變更手續,否則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條、根據夫妻之間上述的財產約定,乙方財產所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乙方財產產生的未負擔債務由乙方獨自承擔。協議簽署後,雙方各自獲得、接受贈與、繼承的財產歸各自所有,雙方各負擔的債權、債務歸各方獨自享有承擔。

  詳情如下:

  1、本協議簽署後,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在各自名下的債務歸各自承擔,在各自名下的債權和存款歸各自所有,各自所得的財產收益以及夫妻各自接受的贈與或繼承的遺產等歸各自所有。

  2、本協議簽署後,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購置物品所有權歸出資方所有(注:無法證明出資方的,登記在誰的名下則歸誰所有);平時生活費用、老人贍養費用等經雙方確定數額後各自承擔一半。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依據各自財產各自所有的原則處理,也可另簽訂補充協議,確實無法確認財產性質的按夫妻共同財產處理。

  第三條、甲乙雙方可選擇公證形式進一步確認本協議的法律約束力,進行公證與否,都不影響簽署後的最終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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