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通用3篇)

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 篇1

  擔保人:(根本情況)

  被擔保人:(基礎情形)

  擔保人願做被擔保人的擔保人,爲被擔保人向你院提出的訴訟財產保全申請做如下擔保:

  一、擔保人累贅採用訴訟財產保全辦法所需全體用度;

  二、如被擔保人訴訟財產保全申請過錯,擔保人願抵償被申請人因財產保全所遭遇的全部喪失。

  三、將擔保人按期(存摺,現金χχ萬元)交你院作典質,可從中支付

  一、二項所需費用。

  此致

  國民法院擔保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 篇2

  不可撤銷擔保書

  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委託貸款合同的委託人):

  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應 (以下簡稱借款人,也是委託貸款合同的借款人)的申請和委託,同意爲借款人於 年 月 日與 (以下簡稱貸款人,也是委託貸款合同的貸款人)二方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編號: )項下借款人的全部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方式),並自願出具本擔保書。

  具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事項如下:

  一、擔保範圍:上述《委託貸款合同》項下委貸本金人民幣元和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及貴公司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其他相關費用。

  二、擔保期間:自《委託貸款合同》項下貸款全額髮放之日起至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書擔保範圍的款項由借款或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全部清償之日止。

  三、當借款人到期末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本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接到貴公司基於合法、真實憑據出具的書面索款通知一箇月內,無條件代爲償付。

  四、本連帶保證擔保人特別承諾:

  1、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是經安徽省金融辦批准成立的工商註冊登記號爲34企業,具有擔保人資格,願意用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所有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資產承擔擔保責任,履行本擔保書的擔保義務。

  2、出具本擔保書是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的自願、真實的意思表示,應爲合法有效的擔保,不存在任何欺詐或脅迫的因素。

  3、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接受貴公司對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對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供的財務報表和所有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4、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的工商登記事項、組織機構、經營方式或財務狀況發生任何可能影響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能力的變化時,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立即通知貴公司。

  5、在本擔保書擔保期間內,除本擔保書擔保範圍的款項由借款人或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全部清償外,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借款人法人主體結構的變化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也不因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受到任何指令、自身財務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協議而免除。

  五、本擔保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擔保書所產生的爭議及本擔保書未盡事宜,由貴公司與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向貴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擔保書一式肆份,貴公司、借款人、貸款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各執壹份,自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簽署並蓋章之日起生效。(以下無正文)

  本保證擔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電話: 公司地址:

  傳真號碼: 簽署日期:

不可撤銷反擔保書範文 篇3

  不可撤銷擔保書

  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委託貸款合同的委託人):

  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應 (以下簡稱借款人,也是委託貸款合同的借款人)的申請和委託,同意爲借款人於 年 月 日與 (以下簡稱貸款人,也是委託貸款合同的貸款人)二方簽訂的《委託貸款合同》(編號: )項下借款人的全部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擔保方式),並自願出具本擔保書。

  具體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事項如下:

  一、擔保範圍:上述《委託貸款合同》項下委貸本金人民幣元和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及貴公司實現債權和擔保權利的其他相關費用。

  二、擔保期間:自《委託貸款合同》項下貸款全額髮放之日起至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書擔保範圍的款項由借款或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全部清償之日止。

  三、當借款人到期末支付借款本息和相應費用時,本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接到貴公司基於合法、真實憑據出具的書面索款通知一箇月內,無條件代爲償付。

  四、本連帶保證擔保人特別承諾:

  1、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是經安徽省金融辦批准成立的工商註冊登記號爲34企業,具有擔保人資格,願意用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所有或依法有權處分的資產承擔擔保責任,履行本擔保書的擔保義務。

  2、出具本擔保書是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的自願、真實的意思表示,應爲合法有效的擔保,不存在任何欺詐或脅迫的因素。

  3、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接受貴公司對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資金和財產狀況的調查瞭解,對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提供的財務報表和所有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4、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的工商登記事項、組織機構、經營方式或財務狀況發生任何可能影響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履行擔保責任的能力的變化時,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立即通知貴公司。

  5、在本擔保書擔保期間內,除本擔保書擔保範圍的款項由借款人或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全部清償外,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的連帶保證擔保責任不因借款人與其他單位簽訂有關協議和借款人財力狀況的變化,以及借款人法人主體結構的變化而受到任何影響或免除;也不因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受到任何指令、自身財務狀況的改變、與任何單位或個人簽訂的協議而免除。

  五、本擔保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因本擔保書所產生的爭議及本擔保書未盡事宜,由貴公司與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可向貴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本擔保書一式肆份,貴公司、借款人、貸款人、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各執壹份,自本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人簽署並蓋章之日起生效。(以下無正文)

  本保證擔保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聯繫電話: 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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