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管理辦法(通用5篇)
小區物業管理辦法 篇1
一、治安管理規定
1、小區住戶的機動車輛實行髮卡、登記制度;住戶車輛按規定只能停放在小區地下停車場,並辦理相關手續。
2、小區發生治安、消防、交通、醫療衛生等方面的突發事件時,住戶都有義務積極配合,維護小區的安全穩定。及時採取措施,維護現場秩序,通知有關部門,並做好善後工作。
3、遵守小區和管理處公佈的各項規章制度,對不遵守制度的住戶進行勸阻和制止。
4、住戶應“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物”,增加自我安全防範意識。
5、住戶要勇於制止、舉報破壞小區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隱患的人或事。
6、小區的經營戶須依法經營,遵守國家政策、法規,服從管理處的管理,不得從事非法經營活動。
二、環境保護管理規定
1、愛護園林綠化,不採摘花朵,不損壞樹木。
2、愛護公共設施,不亂拆、亂搭、亂建、亂貼,保持小區環境整潔。
3、小區各商業市場、商業網點,飲食門店不得亂扔廢棄物,亂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
4、小區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製造影響居民正常休息的噪音,特別是在晚上十時至早晨八時期間嚴禁製造各種噪音,違者管理人員有權干預制止並採取必要措施。
5、小區內各種車輛在指定地點停放,出入禁鳴,整齊有序。
6、不在住宅內使用燃燒式採暖、取暖、餐飲設備。
三、清潔衛生管理規定
1、請自覺維護小區的公共衛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菸頭等,不高空拋物,不在樓內公共通道、樓梯走道等公共場所堆放垃圾,擺放物品。
2、垃圾裝好袋,置於垃圾收集點內。
3、請勿把垃圾、膠袋等雜物投入廁所或下水道。
4、不得飼養家禽、家畜和高大凶猛的動物,飼養寵物必須符合政府的有關規定,且不得影響鄰里休息。帶寵物在小區散步時,不污染環境,寵物傷人由其主人負責賠償。
5、住戶裝修房屋,不得將垃圾廢物棄於樓道走廊及公共場所。
6、小區內任何公共場所,均不得亂塗、亂畫、亂張貼,違者負責清除和粉刷費用,並在公告欄予以曝光。
7、商業網點不得在公共場所、走廊堆放物品或佔用公共區域擴大營業場地。
8、提醒進入小區的親友,遵守小區的管理規定,維護小區的整潔。
四、停車管理規定
1、小區地下停車場,專供購(租)車位的住戶使用,所有外來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閒雜人員不得入內。
2、小區住戶車輛長期停放地下停車場須辦理車輛停放卡,一車一卡,持卡出入;臨時停車須登記,經同意發臨時車輛停放卡,持卡進入,離開時退卡。
3、租用固定車位的車輛應按位停放,租用非固定車位的車輛由保安人員指揮按序停放。對臨時進入區內的車輛停放實行擇位停放。
4、停車場地將採取24小時智能監控記錄,配備滅火器,煙霧器。
5、停車場地應保持環境衛生,不得在停車場內擺攤點、會客、喝酒、睡覺、喧譁、吵鬧和長時間聊天。
6、車輛進入停車場禁止鳴喇叭,限速5公里/小時。
7、停車場禁止裝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險品的車輛停放。
8、車輛進出和停放要注意前後左右車輛的距離,不得對其它車輛的進出和其它車位的使用造成阻礙。
9、車輛停放後,車主要帶走車上所放置的物品,並鎖好車鎖、車門和車窗,否則責任自負。
10、車主要愛護停車場的消防、供水、供電、通迅等一切公共設備,不慎損壞時需照價賠償,若造成嚴重事故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1、有固定車位的車主要嚴格按照小區規定的停放費標準,按時交費,臨時車輛由管理員指引停放位置,並根據停車時間規定收費。
12、若車主不慎丟失車輛出入卡,應立即通知管理人員,提供有關資料,經覈實後繳納辦卡費,由管理處補發出入卡。
13、若車輛在停放區被損壞者,原則由損壞雙方協商解決,嚴重者可向保險公司索賠,當班保安員與管理處共同協助調查處理。
14、所有停放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對違規行車和停泊車輛的車主,管理員有權採取警告、罰款、拖車等處罰措施,由此造成的損失一概由車主負責。
15、院內嚴禁停放一切車輛,違者每次罰款200元。
五、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1、消防工作堅持“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綜合管理、羣防羣治。
2、加強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宣傳,提高住戶消防安全意識。
4、嚴禁外來裝有危險品車輛進入小區,教育兒童勿在小區內玩火。
5、發現初期火災要及時撲救,對情況嚴重難以撲滅的,應及時撥打“119”電話求救,並協助維持火場秩序,配合事故處理。
6、自覺遵守政府燃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杜絕火險隱患。
7、進行室內裝修,必須嚴格遵守裝修管理規定,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8、不準從窗戶向外扔菸頭,沒熄滅的火種不得倒入垃圾桶內。
9、樓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應保持暢通無阻,不得擅自封閉或堆放雜物。
10、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嚴防損壞和丟失,一經發現,將作出嚴肅處理。
11、管理處對違章、用電、電氣焊或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爲,及時制止或向有關部門報告。
12、以上各項規定望各位住戶極積支持配合,以便小區的管理。
本規定自X年XX月XX日起執行。
公司
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
小區物業管理辦法 篇2
一、物業管理企業
1、本辦法中的物業管理,是指物業管理企業受業主、使用人的委託,依據物業管理委託合同,對物業的房屋建築及其配套設施、設備、綠化、衛生、治安和環境容貌等管理項目進行維護,修繕和整治,並向業主和使用人提供綜合性的有償服務。
2、從事物業管理的企業應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從業人員應取得職業資格證書。
3、物業管理企業接受委託應與業主、使用人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其內容應包括服務範圍、管理標準、權限、期限、費用收支監督檢查和違約責任等,並報送區物業主管部門備案。
4、物業管理企業應設立固定的服務場所,專線電話,專職工作人員24小時值班,確保及時爲業主服務。
5、物業企業應按等級收費,並由物價部門統一定價,設“公示板”公開收費標準,便於業主和使用人監督。
6、日常維護與緊急事件處理。(1)物業管理企業應對房屋主體,水電設施,排水設施,消防設備共用部位和供用設備進行日常養護和維修,確保設備運行正常,居住安全。(2)對上水管線發生跑漏、下水管線發生堵、冒等突發事件及時處理,確保業主和使用人財產不受損失。
(3)對二次供水水箱,應一箇季度或在重大節日前徹底清洗一次,日常派專人看管,確保水質安全使用。
7、小區綠化。小區綠化要與周圍建築風格渾然一體,既要注意根據不同的功效進行適宜的綠化和小品佈置,重點美化部分應放在小區出入口等引人注目的地方。物業管理企業要採取多種形式,向廣大業主或使用人特別是兒童進行宣傳教育,使人人都來關心愛護綠化,並制定相應的綠化管理規定。
8、小區衛生管理。清潔衛生的工作應做到“五定”即定人,定時間、定地點、定任務、定標準。每天清掃一遍,全日保潔,質量應達到“六不”、“六淨”。既:不見積水、不見積土、不見雜物,不漏收堆、不亂倒垃圾和不見人畜糞便。路面淨、路沿淨、人行道淨、雨水口淨、樹坑牆根淨、果皮箱淨。
9、小區治安。物業管理企業應與當地公安部門建立良好的工作關係,接受指導,爭取配合,做好小區治安管理工作。
10、小區消防、消防管理在物業管理中佔有頭等重要的地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增強消防意識,警鐘長鳴,常抓不懈,因此消防工作應提高到管理的重要日程。
11、車輛管理。小區內的機動車,摩托車,自行車應在指定位置存放,由物業管理企業統一管理。
二、業主、房屋使用人
1、業主、使用人應成立業主委員會。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服務合同,並監督物業管理活動。有權選擇物業管理企業。
2、業主、使用人應按時交納物業管理費、環境衛生費、經營性房屋的業主或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部門和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按規定主動交納各種費用。
3、業主,使用人不應高空拋物、擅自改變房屋、外立面、內部平面佈局,隨意拆損門窗和私搭濫建、在外立面設置立架改動採曖、供水、排水設施,不準隨意佔用公共用地亂堆雜物;不準損壞花草樹木、小品、健身器材;不準在樓道內亂寫亂畫;不準私自存放易燃、易爆、有放射性的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製造妨礙他人正常休息的噪音等。
4、物業管理企業有權督促拒交應交費用的業主、房屋使用人交納費用;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5、業主、使用人和物業管理企業違反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任何一方當事人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6、當事人因房屋使用、維修、管理等發生糾紛的,可依法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工作涉及千家萬戶,做好這項工作可以爲政府和廣大居民排憂解難,化解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確保人民羣衆安居樂業,保證社會的穩定。爲開創我區物業管理更新更好的局面作出努力。
三、本辦法施行監督機關爲市區建設環保行政執法局物業管理辦公室。
四、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XX年四月十日
小區物業管理辦法 篇3
一、房屋產權界定及管理
小區單位用房的產權歸中國水利水電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所有,居民住宅的產權部分屬個人所有。公司授權高碑店基地管理處對單位用房行使財產所有權,對居民住宅進行常規管理。爲加強房屋管理,保證房屋的正常維修,維護單位和業主的合法權益,業主應自覺遵守《水電五局高碑店基地房屋管理辦法》的規定,由於業主違反規定的行爲引起的後果和經濟糾紛,由業主承擔。
1、對室內裝修的管理
凡需進行室內裝修的業主,在動工前必須到管理處經營部辦理申請批准手續,並在財務部繳納裝修押金後,到經營部領取《裝修許可證》,業主憑《裝修許可證》方可進行室內裝修。裝修時應遵守《水電五局高碑店基地小區住宅裝修管理辦法》。裝修押金按房屋建築面積收取,裝修完畢後業主通知經營部和物業公司共同檢查達標後,憑收據退還押金。如果經檢查有下列情況發生的,首先從押金中扣款,押金數額不足以扣款時,業主另行交款:
(1) 破壞了房屋受力結構,造成了安全隱患的;
(2) 改動和損壞了公用供水、供電、供暖管線,可能影響其他業主的;
(3) 產生超標噪音引起周邊業主投訴的;
(4) 佔用公用空間堆積建築垃圾不及時清運的。
2、對房屋維修的管理
本小區房屋分爲公用和自用兩部分,公用部分的維修由物業公司負責,其費用屬物業管理費用中範圍的,在物業管理費用中列支;自用部分的維修由業主負責,業主可以選擇物業公司提供服務,也可以選擇社會服務單位提供服務,維修費用業主自理。
二、共用設施管理
1、共用設施包括供電系統、供水系統、供暖系統、化糞池、垃圾箱、消防、避雷系統和屋頂防水系統等,與全體業主利益和公共衛生、安全密切相關,嚴禁任何單位和業主未辦理手續私自對其進行拆、改、增、遷或損毀,一經發現上述行爲,由管理處和物業公司提出限期恢復,另外還要按實際損壞程度賠償損失。如確需改、拆、增、遷共用設施,必須向管理處提出申請和說明,經批准後由物業公司指定專業人員按相關安全規範進行施工爲保護屋頂防水層,嚴禁業主私自攀爬樓頂,如因此造成屋頂防水層滲漏,責任人必須承擔防水層修復費用,以及因此造成單位或其他業主的相關財產損失的賠償責任。
2、太陽能安裝
業主如需安裝太陽能設施,必須先到管理處的經營部辦理申請登記手續並在財務部繳納安裝押金後,到經營部領取《安裝許可證》。業主憑《安裝許可證》和押金收據到物業公司領取鑰匙,同時確保按安全要求,保證樓頂屋面和其他部位不被破壞後方可進行安裝。業主如未經相關部門同意,私自安裝太陽能裝置,管理處和物業公司有權阻止其行爲,除限期拆除太陽能裝置外,還應賠償造成的相關損失。對業主在使用的太陽能設施,管理處經營部隨時進行檢查,如因該設施自身原因,造成樓頂防水層滲漏和公用設施的損壞,由業主承擔補漏費用,並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三、物業服務費及各項代收代付費用的繳納
1、水費:由物業公司定期入戶抄表,業主在10日內到物業公司繳納;
2、電費:業主持購電卡到物業公司購買;未安裝磁卡電錶的業主或單位,由物業公司定期入戶抄表,同時收取電費;
3、暖氣費:業主須在通知的規定時間內,到物業公司繳納,收費標準應符合物價局相關規定。
4、物業服務費: 業主應當自覺按規定及時繳納物業服務相關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費用的,如不能按規定及時交納,責任由業主負責。凡不按規定繳納水費、電費、暖氣費、物管費等各項費用,物業公司有權採取催繳措施,並由業主按照每逾期一日支付應繳費用總額的千分之三的標準支付滯納金。
四、 用水、用電管理
1、用水管理
(1)、業主要愛護水錶和公共管線設施,防止跑、漏水現象發生。如發現管道出現故障,請及時通知物業服務單位進行維修;
(2)、公共給水、排水管道由物業公司負責養護維修,業主不得隨意拆挖、安裝、更改管線;
(3)、嚴禁業主採取滴水、水錶停轉和倒轉等手段無償使用水資源,一經發現確認,物業公司除收繳水費外,還應按照當期應繳水費的兩倍賠償經濟損失。
2、用電管理
1)、當電路出現故障時,業主應及時通知物業公司進行維修,不得私自維修公共配電設施。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和損失由責任人負責;
2)、嚴禁私自拉線用電,嚴禁偷、漏電現象發生,如有違章用電者,一發現,由物業公司按規定進行處罰,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由責任負責。對於經查實偷電者,該業主需按照其上年度已繳電費的月平均數額的兩倍賠償經濟損失。如情節嚴重,管理處和物業公司均有權向當地公安機關反映、舉報;
3)、樓道照明燈泡損壞由業主自行更換,如需物業服務人員更換,業主需承擔材料費,燈泡限用功率在25W以下,如因使用燈泡和人爲造成燈口損壞及電路故障的,由當事人負責並支付人工、材料費。
五、供暖的管理
1、業主不得私自改裝供暖設施,不得私自關閉公用進水、回水閥門
2、業主安裝其他原供暖設施以外的取暖、熱水設施(如“小保姆”),須到物業公司登記備案,並按規定交費後方可使用。未經批准私自安裝使用的,該業主按照應繳取暖費的兩倍繳納取暖費用
3、業主如發現供暖故障,室內溫度達不到標準時,應及時與物業公司聯繫維修。未經批准,私自維修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六、公共環境及衛生管理
1、公共衛生管理
(1)、業主應將生活垃圾裝入垃圾袋中,放入設置的垃圾箱內,禁止亂扔、亂倒垃圾;
(2)、禁止隨地吐痰,亂扔菸頭、紙屑、果皮、雜物等;
(3)、禁止從窗戶、陽臺向外拋擲垃圾、雜物,禁止隨意傾倒污水、雜物;
(4)、禁止在公共區域和樓房外牆上亂寫、亂畫、亂貼廣告;
(5)、禁止在小區內飼養畜禽,不準在公共區域隨意放養寵物;
2、公共環境管理
(1)、禁止在22:00 — 7:00,12:00—14:00時段在公共區域彈奏樂器、使用音響器材;
(2)、禁止在職工活動中心等密閉的公共場所吸菸、喧譁、帶寵物入內
(3)禁止佔用公共空間擺放私人物品,一經發現,管理處和物業公司有權清除;
七、綠化管理
1、禁止侵佔公共綠地、在綠化區域堆放垃圾、雜物、放養寵物;
2、禁止攀折、損壞花木、圍欄及其他相關設施,如有損壞必須照價賠償;
3、禁止在綠地上停放、行駛各類私人車輛;
4、禁止在綠化帶內種植蔬菜和挖設地窖。
八、治安綜合管理
1、車輛管理
對車輛的管理原則爲:對車輛在小區的停放秩序和交通秩序予以管理,不包含保管、看護責任。
(1)、禁止機動車在小區內鳴笛,行駛限速15公里/小時;
(2)、禁止在暖氣溝、綠化區域、人行道停放車輛;
(3)、禁止在小區內試剎車、加油和維修機動車;
(4)、車輛應停放在物業公司指定的停車區域;
(5)、車主如損壞道路和公共設施等,需按價賠償;
(6)、自行車或其他人力車輛均應停放在特定區域並自行設置防盜措施;
(7)、各種車輛(包括機動、人力)因第三人盜竊丟失、損壞、車內物品丟失均由車輛所有權人自行承擔。
2、消防管理
(1)、禁止私自移動任何消防設施設備、將其用於其它用途,違者將根據情節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2)、禁止在樓道內停放車輛阻礙消防通道和堆放易燃、危險雜物;
(3)、禁止在生活區內,特別是陽臺上燃放煙花、爆竹;
(4)、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
(5)、禁止在本小區內傾倒液化氣殘液;
3、治安管理
治安管理的原則是:對小區生活秩序的維護。
(1)、禁止私自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人員和車輛進入本小區;
(2)、自覺維護內部治安,對違法犯罪人員和行爲要積極主動舉報;
(3)、禁止利用房屋窩藏違法犯罪人員和贓物;
(4)、禁止在小區大門前或小區內亂設攤點、佔道經營;
(5)、禁止亂貼、亂畫、隨意設置廣告、堆放雜物和危險器具;
九、對寵物的管理
1、飼養犬類等寵物必須到高碑店市有關部門辦理《免疫合格證》,定期爲寵物注射疫苗,併到物業公司、基地安全保衛部登記備案並簽訂《居民文明養犬承諾書》;
2、嚴禁飼養大型寵物、攻擊性寵物,一經發現按治安案件處理;
3、嚴禁在小區公共區域內放養寵物,嚴禁攜帶寵物進入辦公樓、社區醫院、活動中心等公共場所。嚴禁在綠化區域遛寵物,以保持公共環境衛生清潔;
4、攜帶寵物外出時,必須掛鎖鏈,長度不超過2米,並由成年人牽領。若飼養寵物產生噪音、出現傷人等事件,寵物主人必須及時處置並負全責。凡是有咬人記錄的寵物,必須自行清理出本小區,不得在本小區內遺棄所養寵物。
5、凡豢養寵物者自覺交納保障金,如物業公司、安全保衛部巡查人員發現有違反以上《管理規定》者,將給寵物主人送發扣除保障金通知單,保障金扣完後,飼養者應自覺補交。
十、樓頂檢查口管理
1、禁止任何人擅自攀上樓頂,不得在樓頂嬉戲玩耍及進行與安裝、維修等無關的活動;
2、禁止擅自撬鎖上樓頂,一經發現,管理處及物業公司責令其賠償損失;
3、凡安裝、維修電話、太陽能、有線電視等,須到物業公司交納押金後領取鑰匙,並辦理登記手續。安裝、維修完畢後,事主須檢查“樓頂檢查口”,確認關門上鎖後,及時向物業服務單位退還鑰匙。
十一、業主聯繫告知管理
1、請業主填寫《業主基本情況聯繫表》,以便在緊急情況時,物業管理公司能與您及時取得聯繫。
2、爲儘量避免因入戶通知而產生的打擾,敬請業主隨時留意設置在公共區域的告示牌,以便能夠及時瞭解小區管理的通知和相關信息。
3、本物業管理規定在公共區域的告示牌予以張貼公示,自張貼公示之日起滿十日後生效。
小區物業管理辦法 篇4
第一條 辦公樓是指揮部履行公務的活動場所。爲保障辦公樓的正常運行,樹立指揮部良好的公衆形象,體現指揮部工作人員優秀的素質與精神風貌,維護辦公與生活區域的正常秩序,實現優質、高效、規範和安全的工作管理要求,特製定本制度。
第二條 辦公樓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具體履行對辦公樓的管理職能和對指揮部的服務職能。
第三條 辦公樓內所有部門員工和進入本大樓內的個人均應嚴格遵守制度,努力創建文明辦公樓。
文 明 辦 公
第四條 進入辦公樓人員應保持儀表整潔,不準穿拖鞋、背心、短褲等衣冠不整的服飾上班,不準在辦公大樓內大聲喧譁,不得在辦公樓進行與公務無關的活動。
第五條 樓內辦公人員應舉止端莊、語言文明,態度熱情和藹,禮貌待人,公正處事。
第六條 不準在公共通道、樓梯間、走廊、牆面、柱子等地方隨意張貼通知、海報、廣告等標識物。不準在牆面、柱子等地方亂畫、亂刻。
人員與物品進出
第七條 外單位人員進入大樓聯繫公務,須向門衛出示有效證件,並填寫來客登記單,經確認後,方可入內。進入大樓人員,應接受門衛對攜帶物品的檢查。
第八條 認真執行24小時門衛值班規定,外�咳嗽蔽淳辦公室容許,辦公樓內不得留宿=詡偃掌詡涿盼樂蛋噯嗽庇Ψ從指揮部值班工作人員的管理,發現異矴榭黽笆畢蛑富硬苛斕薊惚ā�
安 全 管 理
第九條 辦公大樓的安全保衛工作由辦公室負責,指揮部各部室應積極協助配合。
第十條 指揮部各部門要加強職工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採取有效措施,內外結合,全方位設防,確保大樓內部安全。
第十一條 辦公室具體負責門衛聘用並與之簽訂協議,所聘門衛必須做好辦公樓安全保衛工作。
第十二條 辦公樓實行封閉式管理,非工作時間如有公務活動的,活動承辦部門(或承辦人)應事先向辦公室報告,由辦公室通知門衛,承辦部門(或承辦人)在活動期間負責配合門衛搞好辦公樓的安全工作。
第十三條 辦公物品應擺放有序;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室,應隨手鎖門;下班前各辦公室要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鎖好門窗,辦公室門鎖應處在保險位置。
第十四條 加強現金和物資管理。財務室要認真執行現金和物資管理制度,備用金按規定數額存放;各部室使用的貴重物品、精密儀器要有專人負責,並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第十五條 嚴格執行保密制度,做好涉密圖紙、文件、合同、資料管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發生。
第十六條 認真執行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指揮部要經常結合內部的安全需求,開展防火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辦公樓內不得存放汽油、火藥、液化石油氣等易燃、易爆物品,工作人員要人人愛護消防設備,使消防器材處於戰備良好狀態。
水 電 管 理
第十七條 全體職工要樹立安全用電意識,不準亂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確因工作需要安裝、使用大功率(300W以上)電器的,事先必須向辦公室申報,辦公室根據負荷承受情況確定是否可以安裝使用;未經同意擅自安裝的,一經發現要立即拆除。在此期內發生的一切後果,由安裝及使用部室的領導負責。
第十八條 加強對用電設備的檢修。各部室要經常對本部門用電設備等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修。
第十九條 辦公室要根據辦公樓用電實際情況,每月請電工進行一次維護和檢修,以便及時排除用電故障。
第二十條 全體職工要堅持節約用電、用水的原則,外出時要養成隨手關燈、關水、關閉電腦等一切用電設備的良好習慣,嚴禁出現長流水、長明燈現象,保證辦公樓的正常辦公用電;夏季室內溫度不超過28C不得使用空調,必要時,辦公室將根據用電負荷採取調控措施,停止部分大功率電器的使用。
大 樓 衛 生
第二十一條 全體職工要牢固樹立創建文明潔淨辦公樓的意識,講究衛生,美化環境,愛護公物;不準隨地吐痰,亂丟雜物。因值(加)班等特殊需要在辦公室用餐的職工,要自覺維護辦公室衛生。
第二十二條 各辦公室要堅持每天打掃衛生,做到窗明几淨,辦公桌、文件櫃等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垃圾要做到袋裝化,定點堆放,及時清理;任何人不得在走廊內亂堆亂放物品,否則將作爲廢品收集處理;禁止向窗外拋扔雜物,而影響樓內外環境衛生。
第二十三條 辦公室要定期開展衛生檢查和評比活動,並通報結果,對衛生先進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
第二十四條 不準在樓道、會議室、樓道及標明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吸菸。
第二十五條 保持衛生間的清潔。不準在衛生間內亂扔亂倒雜物,衛生間使用後應及時沖洗。
第二十六條 全體人員應自覺愛護辦公及生活區域的一草一木,不得采折和毀壞綠化樹木。
保養與修繕
第二十七條 辦公樓內各種公用設施,如消防與報警設備,電源插座等,不準私自拆裝或挪用,如確實需要,必須報請辦公室安排統一辦理。
第二十八條 辦公室的所有裝飾和設備,各使用部門應保持原樣,非經指揮部領導批准,不準自行新增、移動或拆
除;不準在牆壁和樓板上鑿洞或剔槽,更不得自行改造和裝潢。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小區物業管理辦法 篇5
一、安全與消防管理
(一)辦公室鑰匙管理
1.辦公樓所有部門鑰匙由公司辦公室與具體部門分別保管,日常使用由各部門自行負責,不得互相轉借。如需借用或配製鑰匙,需到辦公室辦理相關手續。
2.公司領導保管自己辦公室的鑰匙,備用鑰匙由前臺負責保管。保潔人員需清潔公司領導辦公室時,由前臺負責開門,清潔完畢後,及時把辦公室鎖好。
3.嚴禁私自配置鑰匙。
4.鑰匙保管人員一旦遺失鑰匙,應立即報告辦公室,視情節嚴重程度,由辦公室決定對門鎖採取更換等相關措施。
5.鑰匙保管人員一旦離職,在辦理離職手續時將鑰匙上交辦公室。
6、辦公樓一樓側門與樓梯門鎖匙交保安管理,負責早晚開關門。
(二)辦公室安全管理
1.辦公樓的安全工作由保安部門負責,公司辦公室要切實加強對保安的管理,確保保安人員履行好安保職責,嚴格落實各項安保措施,確保辦公樓安全。保安服務工作職責和要求及保安具體工作細則及操作規程見附件。
2.嚴格來訪登記制度。凡到公司的辦事人員先由門衛告知相關部門,並在來訪登記表上登記,註明事由,再由相關部門進行接待。杜絕外來人員在公司內部亂串亂闖現象發生。
3.各部門要認真做好部門自身的安全保衛工作。在下班前要檢查門窗、用電、空調等使用情況,離開辦公室必須關好窗,鎖好門;關掉空調、微機等用電設施,確保部門自身安全。
4.有重要設備、儀器儀表的部門要設專人負責,嚴格管理,避免發生財物丟失等責任事故。
6.財務室、檔案室、配電室、設備機房、食堂、倉庫等重點區域,相關部門要嚴格落實各項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做到人防和技防相結合,加強管理,杜絕隱患。
7.各部門(人員)發現重大問題和帶有苗頭性的隱患要及時彙報,及時排除。
8.保安部門要認真檢查維護電視監控系統,確保24小時開通,運轉良好。非相關人員禁止進入電視監控室,如需要調看監控錄像,必須徵得辦公室相關負責人同意。
9.節假日期間,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做好交接班記錄。對需要加班人員須在值班處登記。對突發事件和重要情況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10.實行每日清樓制度,清樓時間爲21時。
(三)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
1.財務室、配電室、設備機房、檔案庫、廚房餐廳、實驗室、倉庫等重點防火部位,要按公安消防部門的規定配備消防器材,設立禁止煙火標記。禁止在辦公樓內亂扔菸蒂,禁止在辦公樓非吸菸區(電梯)內吸菸。
2.各部門員工要遵守消防管理規定,嚴禁擅自移動或破壞辦公樓內消防設施,嚴禁擅自佔用、堵塞、封閉消防通道。
3.各部門員工要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培訓,熟悉樓內安全通道,掌握消防器材的基本使用方法,自覺遵守辦公樓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4.妥善保管紙張等可燃性物品。嚴禁在辦公室和公共區域堆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嚴禁私接、更改電器線路和設備。
5.嚴禁各部門隨意動火作業,特殊情況需要臨時用火用電作業的,在操作前必須向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安排專業人員操作,並配備相應的滅火器具。對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嚴禁在樓道、辦公室、衛生間及辦公樓周圍焚燒廢紙、樹葉等物品。
7.嚴禁在消防通道停放機動車與非機動車。
8.公司安全負責人要組織相關人員經常巡視辦公樓防火情況,對重點部位加強檢查,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單進行整改,杜絕隱患。
二、清潔與綠化管理
(一)清潔管理
1.清潔管理是營造辦公樓文明、整潔、舒適工作環境的重要內容,由公司辦公室具體負責。
2.樓內各部門辦公室的清潔工作由各使用部門(人)負責;公司領導辦公室及大廳、會議室、接待室、貴賓室、洗手間等公共衛生及室外環境的清潔工作由專業保潔人員負責。
3.辦公樓清潔管理的具體要求詳見:辦公樓衛生管理制度、辦公樓衛生清潔標準、辦公樓保潔人員考覈標準。
(二)綠化管理
1.綠化建設和管理是公司企業文化(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
2.管理、愛護花草、樹木是公司全體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3.不準隨意砍伐、挖掘、搬移公司綠化樹木。如因確實需要者,需報辦公室批准。
4.禁止攀折花木或在樹上釘釘子、拉繩子、晾曬衣物等。
5.不得損壞花木的保護設施。
6.不準私自摘拿花果。
7.不準行人和各種車輛跨越、踐踏綠化帶。
8.不準往綠化帶上傾倒污水或拋扔雜物。
9.不準在綠化地上堆放任何物品。
10.未經許可,不準在樹木上及綠化帶內設置廣告牌。
11.凡人爲造成綠化、花木及設施損壞的,要進行罰款處理。
12.辦公樓的綠化管理由辦公室負責,辦公樓的綠化養護由專業養護人員負責。
三、設施設備使用維修管理
(一)、公共場所的空調管理
1.辦公室負責公共場所空調日常運行管理工作,分管人員要嚴格按照規程操作,做好開關使用紀錄。設備部負責其維修保養工作。
2.空調開機時間根據季節變化確定,原則上在每年6月1日至9月31日(也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開機制冷。
3.節假日期間公共場所空調不開啓,因加班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的,必須提前通知辦公室。
4.空調使用部門要注意節約能源,降低能耗。空調啓動後,應及時關閉門窗,提高降溫效果,夏季設置空調溫度不得低於攝氏26度。室內無人和下班後,及時關閉空調。
5.各部門(人員)要自覺愛護空調設備,注意保持清潔衛生,確保空調正常運行。
(二)、電梯管理
1.設備部負責電梯日常運行、安檢、維修維護等管理工作,值班人員要嚴格按照規程操作,做好運行、安檢、維修維護紀錄。
2.員工乘坐電梯要文明禮讓,進出轎廂時保持良好秩序。如超載、指示燈報警應自覺退出電梯,保證電梯安全快捷運行。
3.員工乘坐電梯時應注意安全,不可將身體依靠轎門。電梯門在關閉時請
勿將身體任何部位或其它物品伸出門外,以免發生危險。
4.搬運物品時,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或造成電梯損壞的物品要妥善包裝,細心搬運,物品應儘量放置在轎廂中央並注意不得超載。
5.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乘坐電梯。禁止在電梯內吸菸、吐痰、亂塗濫畫、亂扔雜物。
6.電梯運行中出現故障,要保持冷靜,可按警鈴按鈕求救或按照提示與管理人員聯繫(聯繫電話:),嚴禁敲擊按鈕、強行扒門,以免造成危險。
(三)、物業、設備設施的使用、維護和報修
1.公司全體員工要愛護公司物業、公共設施,正確使用,規範操作,延長物業、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節省資源,杜絕浪費。
2.物業、公用設施設備維修保養部門,要嚴格安照工作程序、技術要求,制訂物業、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維護計劃,做好維修維護保養工作。設備運行期間,值班人員要按時巡查,檢查各項運行參數、狀態是否正常,遇到問題及時排除,並做好記錄,確保各項設備運行正常。
3、物業圖紙、設備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文件等由公司辦公室和設備維護保養部門一式二份分別存放保管。
4、物業及大型公用設施設備的維修,由設備工程管理部門提出維修方案報公司領導審批。做到科學計劃,周密安排,嚴格審計,確保質量,厲行節約。
5、物業及公用設施設備的日常報修,由各部門報公司辦公室,再由辦公室統一填寫《維修派工單》,經公司領導批准後,安排設備或工程部門負責維修。 本制度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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