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操行評分細則(精選3篇)

小學操行評分細則 篇1

  一、指導思想

  爲了切實加強我校校園文明建設,營造班級文化氛圍,培養學生的集體凝聚力,創建一箇溫馨和諧的教室環境,學校決定舉行班級文化佈置評比活動,讓書香飄滿每個教室,飄滿整個校園,讓環境影響學生從而教育學生。

  二、總體目標

  讓班級充滿活力,充滿昂揚向上、積極進取的文化氛圍,讓班級成爲每一箇學生溫馨的家。

  三、活動時間:20xx年10月 9日

  四、評比時間:20xx年10月 12日下午放學

  五、評委成員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六、佈置要求

  1. 以人爲本,突出班級特色,形成獨特的班級文化。

  2.注重創設濃郁的班級文化,促進學生學習興趣的培養。

  3.班級佈置形式上要新穎、活潑、美觀、大方,力求育人的目的。

  4.教室環境佈置,要注意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年級特點,注意突出知識性、趣味性、鼓勵性、教育性。

  5.教室環境佈置要注意整體協調,佈局統一,防止因雜亂無章、缺乏美感。

  6.教室環境的佈置也要符合教育規律,既能美化環境,營造良好氛圍,又能賞心悅目,陶冶學生情操,起到真正無聲的教育作用。

  七、獎項設置

  高年級組(五六年級):一等獎1個

  中年級組(三四年級):一等獎1個

  低年級組(一二年級):一等獎1個

  八、獎勵辦法

  本次活動納入班主任考覈,獲得一、二、三等獎的班級,頒發獎狀並表彰,同時分別在十一月份班主任考覈中加2、1.5、1分。

  附:評分細則

  1 整體環境 (3分)

  (1)教室整體上整潔有序,講臺、課桌、辦公桌擺放整齊,課桌上無課本等學習用品。(1分)

  (2)地面、桌椅側面、上面無污垢;門窗潔淨明亮,無灰塵,牆上無腳印、污漬等;窗臺無堆放;牆角無蛛網;衛生工具擺放整齊;外面扶手無灰塵。(1分)

  (3)教室佈置和諧、美觀,色調統一,符合班級學生特點。(1分)

  2 佈置內容 (3分)

  (1)內容積極健康向上,貼近學生,能鼓舞人,教育人。(1分)

  (2)班級佈置有適合本班學生的學習、德育等。(2分)

  3 創意、特色 (3分)欄目設計佈置有名稱有創意。(3分)

  4、整體效果(2分)整體佈置個性化,有自己的風格。(2分)

小學操行評分細則 篇2

  一、扣分項目

  1、上學遲到一次扣1分,排隊集合遲到或不守紀律扣0.1分,做操不認真一次扣0.1分。放學在校內外逗留一次扣0.2分。

  2、參加學校、班級集體活動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沒按要求着校服扣0.1分。

  3、隊員、隊委不佩戴標誌一次扣0.2分。

  4、上課說話、不認真聽課一次扣1分,被老師點名扣2分;上課喫東西的一次扣10分。

  5、亂寫、亂畫、亂丟、亂刻、亂貼、痰跡、墨跡,在牆上留腳印、球印,發現一次扣1分。

  6、損壞公物或花草樹木視情況,除賠償外,一次扣1—5分。

  7、見到老師不打招呼扣0.1分;打架罵人扣1—5分。

  8、喫飯遲到一次扣0.1分,喫飯時大聲說話扣0.1分。浪費糧食的扣0.1分,一週連續有兩次喫到最後5名的扣0.1分。

  9、在校不注意安全(如爬窗戶等)扣1分,在校外進營業性遊戲廳、網吧、歌舞廳,一次扣5分。家長反映放學回家不先完成作業或者經常上網,一次扣5分。

  10、個人衛生差,一次扣0.1分。任何時候座位周圍有垃圾的扣0.2分;桌子擺放不整齊一次扣0.1分;每一組掃地超過規定時間一次人均扣0.5分,經學校檢查扣分的小組人均扣1分。

  11、不完成課堂或家庭作業一次扣1分。不及時補救的扣5分;作業書寫潦草或故意亂做被老師要求重新做的,一次扣1分。

  12、因學生個人原因被學校扣分的扣該生相同分數。

  13、不配合班幹部展開班級管理工作、學習或活動的一次扣0.5分。班幹部工作瀆職的一次扣0.5分(兩次以上撤職)。

  二、加分項目

  1、好人好事:阻止別人做壞事加1分;主動撿拾垃圾加1分;主動幫助同學學習一次加0.5分。拾金不昧一次加1分。

  2、作業:作業本上作業一次優加1分;檢測得優加2分;作文得六星的一次加2分。博客作文被閱讀一次加0.1分;上課積極發言,被老師表揚的一次加1分;提前按要求預習一次加1分。

  3、活動:積極參加班級活動加1分,代表班級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加2分,參加學校以上級比賽的一次加5—10 分。

  4、工作:學生幹部工作主動負責、貢獻突出的每月加1—10分。

  5、獲獎加分:

  (1)、比賽獲獎:班級5分,校級10分,市級15分,省級20分,國家級30分(每名次遞減0.5分)

  三、操行等級標準:優(120分以上)良(100-120分)中(90-100分)差(90分以下)

  四、基礎分100分。

  五、由全班同學負責監督,紀律班長負責執行。

小學操行評分細則 篇3

  一、第一屆民族小藝術家評選活動

  1、參評形式:個人、組合(2人或2人以上)

  2、參評項目:聲樂類:不分唱法

  器樂類: 鍵盤類:鋼琴、電子琴、手風琴

  彈撥類:古箏(琴)、琵琶、柳琴、揚琴、三絃等

  絃樂類: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吉他、二胡等

  管樂類:長(短)笛、單(雙)簧管、薩克斯、小號、葫蘆絲、竹笛等

  打擊樂:木琴、馬林巴、排鼓、大鼓、爵士鼓等

  舞蹈類:中國舞、民族舞、拉丁舞等

  3、參評組別:

  幼 兒 組:4至5歲 (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1日期間出生)

  兒童A組:6至7歲 (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1日期間出生)

  兒童B組:8至9歲 (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1日期間出生)

  兒童C組:10至11歲 (20xx年11月30日至20xx年12月1日期間出生)

  兒童D組:12至13歲 (20xx年11月30日至1998年12月1日期間出生)

  少年A組:14至15歲 (1998年11月30日至1996年12月1日期間出生)

  少年B組:16至17歲 (1996年11月30日至1994年12月1日期間出生)

  青年組:18歲 (1994年11月30日至1993年12月1日期間出生)

  4、評選要求:

  本次評選本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國總評選要求現場公佈得分,更本着專業性和權威性的宗旨,全國總評選聘請的評委,主要以中國民族少兒藝術家學會及國際國內著名音樂專家爲主。

  評選相關要求如下:

  A、聲樂

  曲目要求:自選一首曲目,時間不超過5分鐘; 伴奏要求:自備伴奏,並製作成單碟單曲的CD;

  評分標準:音準、節奏、發聲、吐字、音色、音樂表現力、舞臺形象、難易度;

  B、器樂

  曲目要求:自選一首曲目,時間不超過5分鐘;

  伴奏要求:自備伴奏,並製作成單碟單曲的CD;全國組委會提供鋼琴、古箏、架子鼓、揚琴等大件樂器;

  評分標準: 演奏技巧、音準、節奏、力度、速度、音色、藝術表現力、舞臺形象、難易度;

  C、舞蹈

  曲目要求,自選,時間不超過5分鐘; 伴奏要求:自備伴奏,並製作成單碟單曲的CD

  評分標準:舞蹈技巧、節奏、力度、速度、藝術表現力、舞臺形象、難易度;

  5、選送方式

  各分選區組委會按每個年齡組聲樂類、器樂類、舞蹈類各選5名選手參加全國總評選。

  6、獎項設置

  A、學生: 本次活動按組別、類別分設最高獎“民族小藝術家”榮譽稱號。並獲“民族小藝術家”

  榮譽證書;金獎、銀獎、銅獎。

  獲金獎和銀獎的選手將頒發獎盃或獎牌;

  組合參評的節目,每位選手可分別獲相應證書、獎盃或獎牌;

  獲中國“民族小藝術家”稱號的選手,成爲中國民族少兒藝術家學會的榮譽小會員。

  B、老師:

  指導老師獲相應的榮譽證書;

  獲金獎或銀獎的指導老師可申請成爲中國民族少兒藝術家學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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