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經營規章制度(精選3篇)
餐飲經營規章制度 篇1
一、工作態度
1、按飯店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4、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發生爭論,解決不了的問題應直接上報。
5、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工作崗位做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
6、上班時間嚴禁串崗、閒聊、喫零食、看報、玩手機。禁止飲酒和食用有異味的食品,禁止在飯店、廚房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質工作無關的事情,禁止在廚房(除工作內)的喫喝。
7、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做到手勤、口勤、腿勤。
二、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遺失或損壞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及衣領,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乾淨整潔,不能塗指甲,不能戴戒指
4、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應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三、出勤
1、員工必須依照飯店管理者安排的班次上班,須調班調休須徵得主管允許
2、員工上班遲到、早退、將視當時情節,管理者的決定扣除工資,如有急事不能上班,應徵得管理者的認可方可離開,否則按曠工(曠工一天算三天)處理。
3、員工在工作時間未經批准不得離店。
四、獎懲
1、飯店對改進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有突出表現的,在日常工作中,創出優異成績者,給予嘉獎。
2、對違反飯店規章制度的員工則會視當時情況扣發工資。
五、安全問題
1、遵守有關場所禁菸的規定。
2、不準在竈臺或高瓦數電燈附近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3、任何員工發現還在冒煙的菸頭都應立即把它熄滅,如發現電線鬆動、磨損、折斷,電源插座和電器的破損等情況,都應立即上報,以便及時處理維修。
六、後廚管理
1、廚師上班前必須檢查燃油管道、燃燒器開關等設施的安全狀況,如發現泄露應關閉閥門,報告上司。下班前必須檢查所有廚房設備,關掉所有閥門開關。
2、廚房必須清潔,工作人員工作前方便後應徹底洗手,保持雙手的清潔。工作時,工作人員應穿戴整潔,不得留長髮長指甲,工作時避免讓手接觸或沾染成品食物。
3、工作人員應隨時清理染有油污的抹布紙屑等雜物,隨時清理爐竈油垢。操作間的衛生應隨時打掃,抽油煙的設備及其他的各種設備餐用具等應定期清潔,保持環境與器皿衛生,每天至少兩次全場大清潔。工作廚臺廚櫃下,內側及廚房死角應特別注意清掃,防止殘留食物腐蝕。潲水應當天倒除,不在廚房隔夜,潲水桶四周應經常保持乾淨。
4、炒菜時切勿隨便離開或分神處理其他或與人聊天,工作時切勿吸菸或隨便放置未熄菸蒂,嚴禁在廚房內躺臥、住宿或懸掛衣物、鞋子等亂放雜物
餐飲經營規章制度 篇2
第一條:仔細學習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制度,不購、不收、不加工、不出售腐敗變質食品。餐飲部門每個食堂承包責任人要加強責任心,把好各道關口,嚴防食物中毒。定期投放藥物,滅鼠、滅蠅、滅蟑螂工作常抓不懈。
第二條:餐飲部門各食堂承包責任人對所售飯、菜碗筷天天舉行消毒處理。
第三條:室內外環境衛生責任到人,做到工完場清,每週大掃除一次。機械炊具隨用隨洗保持清潔,固定存放位置擺放整齊。
第四條:各食堂天天留食品小樣送至部門辦公室記下,存放冰箱留存待查。
第五條:個人衛生要求做到四勤,工作衣帽齊全清潔。
第六條:餐飲部門全部工作人員每年體檢一次,無傳染病者領取健康證方可在食堂工作。
第七條:操作間和售飯菜處不得吸菸,違背者賦予處罰,屢教不改者加重處罰。
第八條:定期檢查餐飲部門各食堂每項制度,按衛生網絡檢查,對衛生工作做得好的人經總公司批准賦予衛生先進獎。
餐飲經營規章制度 篇3
1、所有員工每半年進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培訓並進行考試,培訓時間爲每年的三月份和十一月份,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消防法律法規、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酒店、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酒店配備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組織、引導顧客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2、宣傳教育培訓採取酒店與部門、集中與分散、定期與不定期等方式進行。
3、單位對新招入人員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與年度培訓內容相同,並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4、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易燃易爆崗位人員、專兼職消防人員參加培訓機構組織的消防職業培訓,取得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5、單位對所組織的培訓時間、內容及接受培訓人員進行認真詳細的記錄並存檔備查。
6、消防安全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與保衛部共同負責,人力資源負責制定消防安全培訓計劃,保衛部負責培訓內容、授課和技能訓練。
7、營業期間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積極向顧客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定期防火檢查制度:
1、單位實行定期防火檢查制度,每月的最後一箇周進行防火檢查,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各部門負責人蔘加,保衛部負責通知,並做好防火檢查記錄。春節、元旦、“五一”“十一”等重要節假日的防火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
2、防火檢查的內容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誌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3、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4、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爲,應當責成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違章進入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違章使用明火作業、在禁止區吸菸等行爲的`;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常閉式防火門處於開啓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爲。
5、各部門存在火災隱患要在規定的期限內整改,整改完畢後在檢查記錄上填寫整改情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報保衛部門,由保衛部門安排人員進行復查。
6、單位每月召開會議研究通報防火檢查情況。
每日防火巡查制度:
1、每日防火巡查由保衛部統一組織實施,每日由專門人員進行巡查,各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每日至少巡查一遍。
2、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每二小時進行一次,營業結束時對營業現場全面進行清查,消除遺留火種,並加強夜間防火巡查。
3、巡查的內容包括: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完好情況;室內消火栓、水帶、水槍完好在位情況;消火栓、噴淋管道閥門開啓情況;消防水池、高位水箱水位情況;消防水泵等供水設備完好情況;溼式報警閥、末端試水裝置完好、壓力指示情況;火災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電話插孔、噴頭在位、是否被遮擋情況;滅火器在位、完好情況;應急廣播系統揚聲器完好在位情況;防排煙風口完好情況;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爲,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並及時撲救。
5、防火巡查在巡查時應佩戴統一製作的上崗證。
6、每日營業結束,各櫃組人員負責打掃衛生,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
7、營業結束後,對營業廳繼續進行兩次防火巡查。
8、主管人員應當每日在防火巡查記錄上簽字確認,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每週定期抽查、覈查防火巡查記錄的情況。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3、嚴禁在營業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4、應急照明燈具、疏散指示標誌按定期進行測試檢查,確保完好有效。
5、安全推閂式外開門確定專門責任人負責,確保每班都有責任人負責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實行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具體由保衛部組織實施,各部門發現消防設施器材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保衛部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2、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部門歸口管理,各部門對本責任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並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3、與具有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出具維護保養報告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功能檢測,確保其正常使用。
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後進行清洗,以後每3年清洗一次。
5、滅火器至少每年委託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託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6、每兩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防腐處理;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兩個月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水泵每月啓動運轉一次並模擬自動控制啓動運轉一次;內燃機驅動消防水泵每週運轉一次;電磁閥每月檢查一次並作啓動實驗;每月對全部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以上檢查要記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7、不準隨便動用火災區域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插孔電話、自動噴水滅火報警閥、防火捲簾手動開關等,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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