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財產管理制度(精選3篇)
中學財產管理制度 篇1
1、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依法組織收入,要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範圍和收費標準。
2、實行持證亮牌收費,並統一使用財政部門監製的專用票據;
3、認真做好收費票據的`領用、結報、覈銷的登記管理,嚴防收費票據的遺失。
4、學校的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預算,統一管理,統一覈算,要及時上繳財政預算外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不得將收入直接介入學校支出戶頭。
5、學校捐資助學收入要及時上介區人民教育基金會或鄉鎮人民教育基金會,不得截留、挪用。
6、學校一切經費收支由總務處辦理,不設帳外帳。
中學財產管理制度 篇2
財產物資是行政事業單位運行的現代化的技術裝備和手段,用來完成各項行政任務和事業計劃的物資基礎。隨着現代化建設事業不斷前進和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我們將有更多的’財產物資,爲了科學地使用好人民羣衆幸勤勞動的結晶,是它在現代化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綜合利用,節約代用,防止損失、浪費。故特訂以下管理使用制度和措施
固定資產管理使用:
1、實行校級和部門二級管理,“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
2、對價值較高的儀器設備。使用前,對使用者加強培訓,幫助老師使用好教學設備,爲教學提供優質的服務。
3、定期有負責維修的教職工,對使用設備進行保養和維護,確保設備安全運轉。
4、通過領導宣傳教育,統一全體教職工的思想,使大家認識到學校設備的使用效益與教職工的利益是分不開的。教育全校師生員工愛護校產設備,養成愛護校產設備的良好習慣、。
5、對多功能室等專用室要求有詳細的使用登記記錄,加強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督促專用室教師認真做好使用記錄。
6、賠償:
(1)凡財產物資的非自然損壞要查清原因,分清責任,給予教育、賠償(部分和全部)
(2)凡教學必需品在使用時要辦理好籤收、借用手續換離崗或離校時不得擅自挪用校方任何物品,還清一切所借之物才能辦理離校手續。
出借制度
一、教學設備及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方可出借。
二、貴重設備及器材原則上不出借。
三、出借教學設備及器材必須填寫借用單,並經有關部門負責人批准。
四、校外其他單位借用,須經學校領導批准。
六、出借設備及器材要按期收回。
七、歸還設備及器材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制度執行。
賠償制度
一、教學設備及器材,因本身質量原因損壞,免於賠償。
二、教學設備及器材,因不甚損壞可酌情賠償。
三、教學設備及器材,因違反操作規則損壞要照價賠償。
四、外單位或個人借用而損壞、遺失,一律照價賠償。
中學財產管理制度 篇3
xx中學財產管理制度
財產物資是行政事業單位運行的現代化的技術裝備和手段,用來完成各項行政任務和事業計劃的物資基礎。隨着現代化建設事業不斷前進和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我們將有更多的財產物資,爲了科學地使用好人民羣衆幸勤勞動的結晶,是它在現代化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綜合利用,節約代用,防止損失、浪費。故特訂以下管理使用制度和措施.
固定資產管理使用:
1、實行校級和部門二級管理,“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
2、對價值較高的儀器設備。使用前,對使用者加強培訓,幫助老師使用好教學設備,爲教學提供優質的服務。
3、定期有負責維修的教職工,對使用設備進行保養和維護,確保設備安全運轉。
4、通過領導宣傳教育,統一全體教職工的思想,使大家認識到學校設備的使用效益與教職工的利益是分不開的。教育全校師生員工愛護校產設備,養成愛護校產設備的良好習慣.。
5、對多功能室等專用室要求有詳細的使用登記記錄,加強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督促專用室教師認真做好使用記錄。
6.賠償:
(1)凡財產物資的非自然損壞要查清原因,分清責任,給予教育、賠償(部分和全部)
(2)凡教學必需品在使用時要辦理好籤收、借用手續換離崗或離校時不得擅自挪用校方任何物品,還清一切所借之物才能辦理離校手續。
出借制度
一、教學設備及器材專供本校教學使用,在不影響教學前提下方可出借。
二、貴重設備及器材原則上不出借。
三、出借教學設備及器材必須填寫借用單,並經有關部門負責人批准。
四、校外其他單位借用,須經學校領導批准。
六、出借設備及器材要按期收回。
七、歸還設備及器材要當面驗收,如有損壞或遺失,按賠制度執行。
賠償制度
一、教學設備及器材,因本身質量原因損壞,免於賠償。
二、教學設備及器材,因不甚損壞可酌情賠償。
三、教學設備及器材,因違反操作規則損壞要照價賠償。
四、外單位或個人借用而損壞、遺失,一律照價賠償。
五、賠償辦法,有設備管理人員核填賠償單,經學校領導批准,再有損壞者賠償單到財務部門繳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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