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通用7篇)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1

  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公章由企業總經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記,要由經辦人簽字。

  2、以公司名義上報、外送、下發的文件、資料、報表等,經總經理審閱批准後方可加蓋公章並嚴格登記手續。

  3、企業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時由總經理指定人代管,雙方做好交接手續。

  4、企業員工因取款、取物、掛失、駕駛員辦證等,需用單位介紹信,由總經理批准並嚴格登記手續。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要求在空白書面上加蓋公章。

  6、凡私蓋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合同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任何部門、人員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違反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印章保管人負責;發生遺失,應及時報告處理。

  2、凡在授權範圍內洽談的合同,經總經理同意方可成立。經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審覈、簽字後,在財務部蓋章,並嚴格按照登記手續進行登記備案。

  3、未經總經理批准,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審覈、簽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蓋合同專用章,否則由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並追究其刑事責任。

  4、凡私蓋合同專用章或利用合同專用章營私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三、財務專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財務負責人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

  2、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給銀行出納員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財務需要用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項需用必須經過財務負責人報請公司總經理批准並徵得法人本人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嚴格登記手續。凡私蓋章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在空白書面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

  四、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使用管理制度

  1、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由出納員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

  2、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只有在現金、銀行、轉帳收訖或付訖時使用。

  3、不得在空白書面上加蓋現金、銀行收(付)訖章,一經發現,嚴厲懲處並承擔經濟損失。五、發票專用章使用管理制度發票專用章由會計人員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發票專用章用於加蓋增值稅專用發票,財務部門在收到貨款,驗證購貨方“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後給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蓋發票專用章。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2

  對公路客運公司各項管理工作有何意見和建議

  1、正確認識當前道路客運管理面臨形勢

  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以來,道路客運市場經歷幾次大的發展,到目前已基本完成了量的積累,正處在由量變向質變轉移、行業升級、實現跨越發展的關鍵時期。道路客運市場怎樣才能保持健康發展,怎樣發展才能適應社會經濟的需要?是客運管理部門一直需要牢牢把握的主題。看清道路客運市場自身特點以及所處的社會歷史環境,則是把握主題的重要前提。

  1·1道路客運市場建設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

  有人認爲中國的道路客運將同其他發達國家一樣,隨着人們生活的富裕將逐漸走向衰落,筆者不敢苟同。中國是個有十三億人口的大國,人口流動日趨頻繁,人口密度分佈不均,人均佔有能源少,這是個基本事實。在這個基本事實上,道路客運有着不可替代的優勢。20xx年,全國道路客運量146。4億人次,客運週轉量7696億人公里,分別佔全國總客運量和客運週轉量的92。2%和55。7%,在綜合運輸體系中居主體地位。同時,道路客運本身具有的方便、快捷、門到門等運輸特點,也會具有相當大的比較優勢。可以預言,道路客運在我國仍將有較大的發展空間,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其在綜合運輸體系中的主體地位與作用不可撼動,道路客運市場建設將是一項長期的戰略任務。認清這一點,對於我們“一心一意搞建設,聚精會神謀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保證。

  1·2社會經濟環境對道路客運提出更高要求

  20xx年底,我國人均GDP達到1090美元,突破1000美元大關,國內居民的財富累積達到了消費升級的臨界點,同時隨着國家戶籍制度改革和深入,城鎮化建設的發展,人口的流動日益頻繁,公衆對出行的便利、快捷、享受更爲周到的服務等方面有了更多更高的期望和要求,國民素質的全面提高也要求道路客運更加註重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提高服務質量,道路客運勢必要提高組織化程度,加大科技投入,改進經營方式,延伸服務鏈。飛速發展的社會經濟也要求道路客運適應現代社會的快節奏,提供暢通無阻的運輸服務。顯然,這幾年道路客運的發展沒有起到運輸的先導性作用,在大部分時候大部分地區反而滯後於經濟發展。

  1·3道路客執行業競爭將進一步加劇

  到20xx年底,全國公路總里程達到180。98萬公里,公路密度達到18。85公里/百平方公里,其中等級以上公路里程達到143。87萬公里,二級以上高等級公路里程達到27。16萬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接近3萬公里,東部地區高速公路基本實現聯網,這意味着全國七家一級道路客運企業,多家二級企業可以利用良好的道路基礎設施展開激烈搏殺,在國家鼓勵競爭、打破地方封鎖和部門保護的巨集觀政策影響下,全國道路客執行業大洗牌的日子將會很快到來。另一方面,近年來公、鐵、空在400公里——1000公里的核心利潤層上的競爭也愈發激烈,各家都依仗各自優勢想方設法搶奪“蛋糕”。行業內外競爭的加劇加快了道路客運業的發展和成熟,最終得益的是廣大消費者,與行業管理部門的初衷也是一致的。更爲重要的.是,競爭讓客運經營者改變過去單純依靠政策過日子的傳統,有利於行業儘快“斷奶”壯大,使其能夠經受國內國際(不久將來道路客運業也必將向國際市場開放)市場的衝擊。

  1·4完善的道路客運法律法規體系即將形成

  20xx年7月1日,兼具實體法和程式法特點的《行政許可法》正式實施,與《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國家賠償法》等相關法律一齊,架起基本完善的行政法體系。同日,道路運輸業的“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也正式施行,它們共同搭起了道路運輸管理的法制框架,使得道路客運管理有法可依。《道條》規範了運輸許可專案和程式,限制了管理部門的管理邊界和管理行爲,突出了管理者和經營者的社會責任和公共義務,充分體現了道路運輸市場“公正、公平、公開、便民”的內在本質要求。在這樣的平臺下,通過搭建進一步詳盡的細則,新的道路客運管理法律法規體系即將形成。

  1·5道路客運管理思路發生根本轉變

  市場經濟國家中“政府是以市場、社會爲前提的功能補位性行政或自動式行政,替補市場或社會功能缺陷,是市場調節和社會自治的剩餘物”。政府職能在於提供法制環境、資訊和公共基礎設施、維護市場秩序,制定巨集觀經濟政策和規劃、協調等。同樣對道路客運管理而言,行業管理部門要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管理思路要儘快實現“三個轉變”,即由計劃要向市場型轉變,更多地通過市場機制管理市場;由經濟建設型向公共服務型轉變,不對經營者的經營效益負責,更多關注公共利益;由統治型向治理型轉變,改變工作作風,把自己由“高高在上的統治者”轉變爲“相伴左右的服務者”。

  1·6道路客運管理職責發生相應改變

  正如生產關係對生產力的發展產生反向作用一樣,管理體制對行業發展也會產生很大影響,如美國在70年代中期的前十幾年裏,運輸業停滯不前,後來聯邦政府放鬆了對運輸業的管制,運輸業重新獲得大發展。從我國目前情況看,道路客運管理體制對行業發展起著很大作用,道路客運管理正處於從嚴格管制向寬鬆管制的過渡時期,市場機制正在逐步發揮主導作用,管理部門將放鬆對運力投放、運價、運輸種類等市場要素的控制,加強對涉及公共利益、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爲管制,適當強化市場許可,強化事後監管。總體看,當前道路客運管理的主要職責是:公開、公平、合理配置道路客運資源;提高道路客運業的競爭力,促進行業健康持續發展;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道路客運市場;維護合法經營者和廣大旅客的合法權益;引導塑造社會公信度高、安全感強的行業服務文化;提供法制完備、競爭充分、秩序良好的市場環境。管理部門內部,強調建立形成行爲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

  2、加強新時期道路客運管理的十個方面

  正如__屆四中全會指出的那樣,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是一項涉及執政理念、執政基礎、執政方略、執政體制、執政方式、執政資源、執政環境等7個方面的複雜系統工程一樣,圍繞新的工作思路和職責,改善和加強新時期道路客運管理也是一項全方位的系統工程,不可能用一朝一夕之功,一蹴而就,打碎一箇舊世界,建立一箇新世界,而是要結合當前客運管理工作的實際,找準問題關鍵和突破口,由點及面,逐步實現新時期道路客運管理目標。筆者以爲可從以下十個方面着手:

  2·1儘快完成道路客運法律法規體系建設

  2·2科學制定道路客執行業規劃

  2·3加快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的道路客運市場

  2·4建立道路客運市場的誠信考評體系

  2·5促進道路客運市場平衡和諧發展

  2·6引導道路客運市場多元化發展

  2·7加快“科技興運”步伐

  2·8正確實施行政許可和規範市場監管

  2·8·1正確實施行政許可。

  2·8·2規範市場監管。

  2·9完善道路客運管理部門監督制約機制

  2·10長期不懈抓好運管隊伍建設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3

  公司管理規章的完善

  所謂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完備的規章制度,不僅可以幫助公司規避作業風險、減少損失,還可以擴充套件公司的無形資產(如商業祕密保護制度和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企業內部規章制度作爲用人單位加強勞動管理,保障職工依法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的行爲準則,是企業組織勞動所必須的一項制度,對於提高企業勞動生產效率,保護職工和企業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具有重要的意義。但在目前的勞動管理中,某些企業方面雖然注意制定規章制度,但不夠注意規章制度制定的程式,導致規章制度在合法有效性上存在先天缺陷,現簡單介紹公司規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一)、企業規章制度的型別

  (1)人事招聘與入職制度;

  (2)工時制度;

  (3)考勤制度

  (4)假期制度;

  (5)薪酬制度;

  (6)績效考覈制度

  (7)福利制度;

  (8)獎懲制度;

  (9)培訓制度

  (10)安全制度;

  (11)保密制度;

  (12)人事辭退制度;

  (13)人事離職交接制度;

  (14)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15)員工着裝管理規定。

  (二)、制定企業規章制度的重要性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87條規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中的“重大損害”,應由公司內部規章來規定。”

  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如果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需要給勞動者經濟補償);如果規章制度合法有效,勞動者違反的,用人單位也可以依據規章制度的規定,合法地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此種情況下用人單位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這對企業的正常運作,規範管理勞動者的行爲,無疑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企業應給予高度的重視。

  (三)、企業規章制度制定的程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用人單位根據《勞動法》第四條之規定,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規章制度,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及政策規定,並已向勞動者公示的,可以作爲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爲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按上述規定,規章制度的制定應符合以下幾個條件,否則可能在法院審判中被認定爲無效的規章制度:

  1、經過民主程式制定。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員工的建議和意見應充分反映在規章制訂過程中。

  應注意的是,上述的討論、協商等均應保留相應證據如會場照片、會議記錄、會議簽到表等。

  2、內容應當明確具體,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應當注意以下幾個方面:明確規章制度的設定目的,權利義務職責條款應服務於制度的目的;確保權利義務責任一致,有權利必有義務、有義務必有責任;注意規章制度的開放性和激勵功能,重在激發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語言簡潔、明白、通俗易懂,不產生歧義;條款清晰、前後一致、不矛盾,符合邏輯規律;對難以窮盡事項用技術性術語概括規定;明確規章制度的效力範圍;與其他規章制度的銜接;明確規章制度的解釋和執行部門。

  公司規章制度旨在維護公司的正常經營秩序,規範員工的行爲,因此,除有規範性的規定外,必須有相應的處罰規定。否則,公司規章制度就形同虛設,起不到實際效果。公司規章中可以規定的對於員工的處罰方式通常有:書面警告、記過、扣工資或獎金、降級或降職、降薪、停工、辭退,等等。由於處罰往往觸動了員工的個人利益,如果處理不好的話,就極易引發勞動爭議。因此,建議企業對違紀員工的處罰應建立在既合法又合理的基礎之上。

  就實踐中發生較多爭議的公司根據規章制度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公司可分若干種情形對解除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1)單個嚴重違紀行爲即可辭退。如規定:“員工不服從管理,毆打或者謾罵管理人員的,即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2)重複行爲累計加重。如規定:“員工不服從合理工作分配,予以嚴重警告;再犯的,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3)一段時間內多次處罰累計加重。如規定:“員工一年內累計受到書面警告以上處罰3次以上的,予以辭退,公司不支付任何經濟補償金。”

  3、向勞動者公示或告知勞動者

  公司規章制度公示中最應注意的問題是:保留已經公示的證據。通常可以採取以下方式:

  (1)將規章交由每個員工閱讀,並且在閱讀後簽字確認。閱讀規章制度的簽字確認,可以通過製作表格進行登記,也可以製作單頁的宣告由員工簽字,內容包括員工確認“已經充分瞭解並且承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

  (2)在工作場所將規章制度內容公告,並且將公告的現場進行拍照、錄影等方式的記錄備案,並可由工作場所內的物業管理等人員見證。

  (3)召開職工大會公示,並以適當方式保留證據。

  (4)委託工會公示,並保留證據。

  (5)現在很多企業制定有員工手冊,將公司的主要規章制度均收集在員工手冊中,並向每一箇員工發放,這也是一種很好的公示方式,但應注意由員工簽收員工手冊。

  至於是否需要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目前沒有強制性規定,但建議用人單位在履行完上述的程式後,仍將規章制度送交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此更可增強規章制度的合法性。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4

  一、年度業績目標的制定

  1、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各部門及管理處經理、管理層員工的年度業績目標依據上海公司發展戰略和年度業績目標由上而下依次分解制定的。由上下級共同制定《個人/部門年度業績目標》(KPI關鍵業績指標)。

  2、各部門、管理處根據上海公司下達的業績指標,結合部門、管理處工作目標和職責,由部門、管理處經理與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共同制定《部門、管理處年度業績目標》(KPI關鍵業績指標)。

  二、月度計劃考覈及品質考覈

  1、公司業績考覈以月度計劃考覈和品質考覈爲基礎。

  2、管理處經理業績考覈包括計劃考覈和品質考覈,其他管理層人員業績考覈實行計劃考覈(不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上海地產公司下派財務經理)。

  3、月度品質考覈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業管理公司品質管理考覈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4、月度計劃考覈按照《上海格林金地物業管理公司計劃考覈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

  4.1計劃考覈類別:公司計劃按編制者分爲部門(管理處)計劃和員工計劃。職能部門、管理處工作計劃與部門、管理處負責人的工作計劃合二爲一,合併爲一張計劃考覈表進行編制、填報、考評。

  4.2職能部門(部門負責人)月度工作計劃表中考覈內容分兩部分:一是部門獨立完成的工作,佔60%權重;二是支持、配合各管理處及其他部門的工作事項(對其他部門、管理處的支持服務),佔40%權重。

  4.3管理處(經理)計劃考覈分爲三部分內容,以經營能力考覈爲主要內容。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5

  一、處罰條例

  (一)有以下行爲者,作口頭警告處理

  1.不嚴格遵守輪值時間上下班,無故遲到或早退,遇有特殊情況不請假並未獲主任同意;

  2.當值時,不穿着公司規定的制服及配帶有效之證件,不保持制服整齊、清潔、儀容潔淨及精神飽滿;

  3.無論對待同事、訪客、業主或租戶,均不以禮相待或不保持良好關係;

  4.未經批准,使用公司電話作私人用途;

  5.在工作場所內有不雅行爲或動作,在公共場所大聲噪吵的;

  6.工作時間內幹私活或未經批准私自接待親友;

  7.清潔工人員穿着拖鞋、高跟鞋或佩帶金銀飾物上班的;

  8.拉羣結派造成同事之間不團結。

  (二)有以下行爲者,作書面警告處理

  1.工作態度不認真,在當值時間聽收錄機、閱讀報章雜誌、聚衆喧譁、追逐嬉戲、喫零食或抽菸等;

  2.要求(或替)別人打鐘咭;

  3.在上班時間睡覺、閒逛或擅離工作崗位;

  4.使用客戶專用的設備或物品;

  5.對同事或客戶作出侮辱性言語或行爲;

  6.遺失業主門匙或泄露客戶資料(否則需同時承擔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後果);

  7.故意拖延工作進度或對工作內容有所隱瞞,接到業主投訴不迅速處理;

  8.上門作業時,粗暴敲門並對業主(住戶)造成影響或嚴重投訴,急促按門鈴並於業主開門後不表明身份不說明來意,未經業主(住戶)允許擅自走進室內的;

  9.上門作業時,隨意使用室內物品、抽菸、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不愛護業主家中的物品、不尊重業主生活習慣而隨意踐踏室內地板的(同時,還需承擔因此而造成業主的損失);

  10.上門作業時,未經許可使用業主家的物品,或在業主家中吸菸、喝茶、看電視、看報紙、隨地吐痰、亂丟垃圾。非工作需要,開空調;

  11.不服從上級的指導及執行指定的工作;

  (三)有以下行爲者,作即時解僱處理

  1.向業主索取金錢或勒索他人財物;

  2.恐嚇、威脅或危害他人安危;

  3.在當值時間內私下爲業主提供職責範圍外的服務;

  4.以權謀私,工程及維修部門工作人員按工程單要求及範圍上門服務,在維修作業期間收取業主(住戶)錢財或另加有償服務;

  5.假借公司名義或利用職權向外作有損公司聲譽或利益之行爲;

  6.利用職務之便,私下爲客戶提供物業租售及其它中介服務並收取中介費用;

  7.在公司範圍內有不道德的行爲或交易;

  8.偷取公司、業主(住戶)或同事的財物,經查實的(情節嚴重者送公安機關處理);

  9.在本公司範圍內打鬥、酗酒、聚賭、服食毒品或危害他人身心健康;

  10.向外界泄露有利公司競爭及機密的情況或資料;

  11.擅自標貼或塗改本部門或公司各類通告或指示,存心毀壞本部門或公司的財物;

  12.不遵守並不執行公司所發出的一切通告及事項;

  (四)處理方式

  1.違反三次口頭警告行爲者,作一次書面警告處理;

  2.違反三次書面警告行爲者,作解僱處理。

  (五)程序解釋:參照公司《員工手冊》程序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行政安全管理條例

  1、安全工作包括上班的交通安全,辦公地點的防火、防盜工作;

  2、員工上下班如自駕機動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3、每班負責人在下班時要親自檢查,並保證辦公室所有電器的開關已切斷;

  4、每班負責人在下班時要親自檢查並保證辦公室的門窗已鎖好;

  5、業主檔案資料由專人負責保管,除本部門主任(或以上人員)批准外,一律不許借閱。

  (二)施工、作業安全管理條例

  1、在清洗外牆、玻璃窗等高空工作中,必須有領班或以上人員在場指導,並遵守有關高空作業安全制度(例如:係扣安全帶等);

  2、在清理碎玻璃時,清朝人員一定要戴手套及不能着涼鞋;

  3、室外清潔人員在室外工作時,必須注意路面行車情況,尤其拐彎及路口位置;

  4、室內管家人員在與業主移交門匙時,必須做好籤收記錄及相關的覈實工作。下班前,必須檢查空置單位的防火及門窗、水電掣安全情況;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6

  爲保持乾淨整潔,使住(用)戶享有優雅舒適的生活環境,結合管轄區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清掃保潔隊員應熱愛本職工作,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不怕苦、不怕髒、不怕累,用辛勤汗水贏得社會的尊重和承認。

  (二)嚴格執行清掃保潔工作程序,按時完成各項任務,並按規定質量標準檢查驗收。

  (1)每天清掃行車道路兩次,上下午各一次。

  (2)每天早上清掃綠化帶、公共場所、人行道等各一次。

  (3)每天清運垃圾一次。電梯間、樓梯每週擦抹兩遍。

  (4)每隔三天清洗垃圾桶及其周邊一次。

  (5)每十天用藥物噴殺蚊、蠅、蟲一次,主要在垃圾桶、明溝、綠化槽、排水、排污井等處。

  (6)每季度疏通沙井一次。

  (三)完成規定清潔任務後,應在區內認真巡查保潔,制止破壞環境衛生的行爲。

  (四)業主、住戶提出預約上門衛生清潔服務或報告管道堵塞,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完畢。

  (五)保潔員在當班時間發現不衛生現象時,應立即予以清除,如工作量過大,應向領導報告,組織保潔員進行清除。

  (六)認真使用、保管各種清潔工具、機具,不得隨意亂放,以免丟失、損壞。有意損壞或丟失工具者,要照價賠償。

  (七)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上班時不得無故離開工作崗位,不得無故曠工,請病、事假須得到上級批准。

  (八)注意儀容儀表,上班時應穿工作服、戴工牌,不得穿拖鞋、短褲上崗。

  (九)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將給予嘉獎、晉升:

  (1)對搞好清掃保潔隊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有貢獻者。

  (2)在服務工作中,創造優異成績者。

  (十)違反勞動紀律和嚴重違法亂紀行爲者,將按規定給予警告、停職直至開除的處理。

公司各項管理規章制度 篇7

  爲加強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統一各部門的報銷程序及規定,使財務管理到位,現結合本公司的具體情況,特製定本制度。

  一、備用金及借款的管理

  1、公司職工因公借款,必須寫明借款事由,經主管財務領導簽字後,方能辦理借款手續。

  2、借款的報銷必須在辦完公事後的15天內憑費用支出單據到財務科及時衝減借款或報銷。

  3、備用金及借款原則是前款不清,後款不借。

  二、報銷的有關規定

  1、職工出差補助標準執行《×公司差旅費報銷文件》。

  2、職工出差返回後,及時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按規定的時間(15天)及審批手續到財務科報銷或入帳。

  3、職工在市內公差,只報銷公交車票,無特殊情況,不得報銷出租車票。

  4、爲儘量壓縮非生產性開支,對業務招待費的開支必須要先請示後開支,業務開支要及時入帳報銷。

  5、各種票據的報銷,必須由經手人、證明人以及各部門分管領導審籤後,報財務主管領導和經理批准並簽字後,方可報銷。

  6、如公司資金緊張,各種票據也須在15天內到財務科先入帳。

  三、原始憑證審覈

  1、財務科對各類報銷單據和發票要嚴格審覈,各種報銷發票收據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的規定。

  2、各項報銷的原始憑證必須有經手人、證明人,分管領導,主管財務領導和經理簽字,財務科方可報銷。

  3、財務科有權對不合乎規定的票據和超過一箇月的票據不予報銷。

  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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