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衛生材料管理制度(通用5篇)
一次性衛生材料管理制度 篇1
一次性衛生材料,是指無菌、無熱原、經檢驗合格,在有效期內一次性直接使用的醫療器械。如無菌注射器、無菌注射針、無菌輸液器、無菌輸血器和無菌輸液袋等。
低值醫用耗材,是指醫用消毒劑類、醫用高分子材料類、敷料類、口腔耗材類、醫技耗材類、麻醉耗材類、計生用品類的’醫用衛生材料。如各類消毒液、醫用膠片、醫用高分子夾板、彈力套、各類活檢套件、義齒、紗布、棉籤、避孕環等。
1.嚴格執行醫院醫療器械管理制度,對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進行採購和驗收。驗收記錄應包括: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產品合格證、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價格、購貨日期、驗收日期、驗收結論,驗收人員簽字等內容;按照記錄能追溯到每批無菌器械的進貨來源。
2.從醫療器械生產或經營企業採購無菌器械,應驗明醫療器械生產或經營企業的必要證件(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銷售人員的合法身份,如果是代理產品,還應有有效的產品代理證書。
3.對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實行領用總量控制,實行按需申購領用。科室每月領用量最多不超過30日的使用量,以便於醫院覈算的準確性。醫技、臨牀科室對近期使用量大的物資實行預先申報制度並說明原因。對所有出現異常領用量的情況,將實施追蹤審覈。科室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使用增長幅度,應與同期業務收入增長比例同步,不能明確解釋增加原因的將追究科室的管理責任。
4.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須應存放於陰涼乾燥、通風良好的物架上,並保持清潔。拆開外包裝的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必須放置於無菌物品存放櫃內。
5.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由設備科統一調配,原則上近有效期者先用。在新品種進入院時,對已有類似庫存的物資,申購科室應負責使用或協助處理。
6.一次性衛生材料必須一人一用一處理,嚴禁重複使用。使用後的一次性衛生材料,嚴格按照一次性衛生材料使用後銷燬制度,進行分類後集中交由清理公司進行無害化處理,並做好記錄。
7.若發現小包裝已破損、標識不清的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應立即停止使用、封存,並與生產廠家聯繫,予以更換。
8.若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停止使用、封存,並及時報告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擅自處理。經驗證爲不合格產品,在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下予以處理。
9.一次性衛生材料、低值醫用耗材在使用過程中或使用後發生可疑不良事件時,應按規定及時報告省、市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中心。
一次性衛生材料管理制度 篇2
一、一次性無菌衛生材料,是指無菌、無熱原、經檢驗合格,在有效期內一次性直接使用的醫療器械。如無菌注射器、無菌注射針、無菌輸液器等。
二、建立無菌器械採購、驗收制度,嚴格執行並做好記錄。
三、庫房應注意有效期管理。
四、從生產或經營企業採購無菌器械,應驗明生產或企業的必要證件。
五、建立無菌器械使用後銷燬制度。
六、若發現小包裝已破損、標識不清的無菌器械,應立即停止使用、封存,並及時與生產廠家聯繫,予以更換。
七、若發現不合格無菌器械,應立即停止使用、封存,並及時報告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擅自處理。
八、使用無菌器械發生可疑不良事件時,應按規定及時報告州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中心。
一次性衛生材料管理制度 篇3
一、一次性衛生材料主要包括:屬於《醫療器械管理條例》和醫院感染控制規範明確規定的,在醫療活動中不允許重複使用的材料。驗收入庫時,必須符合包裝完好,標示規範,標識清楚,資質齊全。
二、直送供應室或專科專用保存的一次性衛生材料在驗收時,庫管人員必須到場和相關驗貨人員共同驗收,相關人員和庫管人員必須逐一詳細清點,並且共同在送貨清單上簽字。庫管人員應收集好送貨清單按月或季度分期裝訂成冊備案。同時及時完成出庫手續。
三、驗收入庫時,驗收人員應仔細、認真,發現外包裝破損或標識不清、證件不全或不符等問題,應及時通知採購員退(換)貨物。
四、應用科室在使用前,做好用前防範工作。應仔細檢查一次性衛生材料是否有破損;包裝內有無異物或污染;產品是否存在質量缺陷等,發現問題應立即封存,並報告設備科。
五、應用科室所使用的一次性衛生材料必須按照領用實物的名稱、數量和價格記帳,設備會計配合信息科做好一次性衛生材料的“領與用”的符合性追蹤評價和分析報告工作。
六、一次性衛生材料使用後,應按《特種垃圾管理規定》收集、存放和處置。
七、最小包裝開封后必須使用,杜絕浪費。做到計劃與協作使用。
八、一次性無菌衛生材料嚴禁重複使用,並按照適用標準與應用程序使用,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九、嚴禁臨牀科室擅自使用外購或病人自帶的任何材料。
一次性衛生材料管理制度 篇4
一次性無菌衛生材料,是指無菌、無熱源、經檢驗合格,在有效期內一次性直接使用的醫療器械。如無菌注射器、無菌注射針、無菌輸液器、無菌輸血器和無菌輸液袋等。
一、建立無菌器械採購、驗收制度,嚴格執行並做好記錄。採購驗收記錄至少應包括:購進產品的企業名稱、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產品數量、生產批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等。按照記錄應能追查到每批無菌器械的進貨來源。
二、從生產或經營企業採購無菌器械,應驗明生產或企業的必要證件(生產許可證、產品註冊證、經營許可證)、銷售人員的合法身份。
三、建立無菌器械使用後銷燬制度。使用過的無菌器械必須按規定銷燬,零部件不再具有使用功能的應經消毒無害化處理,並做好記錄。
四、若發現小包裝已破損、標識不清的無菌器械,應立即停止使用、封存,並及時與生產廠家聯繫,予以更換。
五、若發現不合格無菌器械,應立即停止使用、封存,並及時報告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擅自處理。經驗證爲不合格的無菌器械,在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下予以處理。
六、使用無菌器械發生可疑不良事件時,應按規定及時報告省市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中心。
一次性衛生材料管理制度 篇5
(一)嚴格執行醫院醫療器械管理制度,對一次性無菌器械進行採購和驗收。驗收記錄應包括:產品名稱、型號規格、產品批號(生產日期)、滅菌批號、產品有效期、產品合格證、生產廠商、供貨單位、購貨數量、購貨價格、購貨日期、驗收日期、驗收結論,驗收人員簽字等內容;按照記錄能追溯到每批無菌器械的進貨來源。
(二)從醫療器械生產或經營企業採購無菌器械,應驗明醫療器械生產或經營企業的必要證件(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證)、銷售人員的合法身份,如果是代理產品,還應有有效的’產品代理證書。
(三)一次性使用的無菌醫療用品須存放於陰涼乾燥、通風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牆面≥5cm,離頂≥50cm,保持清潔。拆開外包裝的一次性無菌醫療用品,必須放置於無菌物品存放櫃內。
(四)任何一次性無菌醫療器械必須一人一用一處理,嚴禁重複使用。使用後嚴格按醫療廢物分類處理,不得隨意丟棄和賣於商販。
(五)若發現小包裝已破損、標識不清的無菌器械,應立即停止使用、封存,並及時與生產廠家聯繫,予以更換。
(六)若發現不合格無菌器械,應立即停止使用、封存,並及時報告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不得擅自處理。經驗證爲不合格的無菌器械,在所在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下予以處理。
(七)使用無菌醫療器械發生可疑不良事件時,應按規定及時報告省、市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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