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中心管理制度(精選5篇)
設備中心管理制度 篇1
一、採購:
1、學校統購部分按學校規定的採購程序購買。
2、信息中心自購部分按以下程序操作。
(1)批量購置或購買較貴重設備,仍按學校規定的採購程序購買。
(2)購買少量低值零配件時,由實驗室主任決定;批量購買時,由中心主任和實驗室主研究決定。
(3)採購時要2人以上,對市場要多調查,多比較,使購買的物品達到最優的性價比。
二、驗收:
(1)由主管設備工作的副主任、及技術人員組成三人以上的驗收小組。
(2)所有設備在到貨後48小時內進行初檢驗收,對計算機在二週內還要進行48小時的烤機實驗。
(3)填寫《設備開箱及技術驗收單》中的各項內容;驗收人、負責人、保管人均要簽名。
(4)設備的保修單、技術資料等及時分類歸檔存放。
三、使用和維護:
1、中心的設備一律不得外借,特殊情況按以下程序辦理。
(1)借方出具經學校領導簽字後借條到中心辦理借用手續;
(2)當着借用人的面對設備進行檢查,借方確認設備運行正常,並在借用設備清單上簽名後,方可將設備取走。
(3)返還時,對着借用設備清單核查設備及其附件,並對設備進行檢查,無誤後,給予銷帳。若有問題,要求借方作相應的處理,並及時向中心領導彙報。
2、因管理不善,造成儀器設備丟失和損壞,設備管理人員要按價賠償。
3、大型、精密儀器設備均建立使用、維修檔案,詳細記錄設備的使用、維護、維修等情況。
四、維修:
1、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由使用人或設的管理人員記錄並報修。
2、一般性故障在24小時內解決,較大的故障一週內解決。
3、鼠標、鍵盤、耳機等易損件,不可修復的經實驗室主任同意後以舊換新。
4、每年寒暑假,對機房、實驗室大修一次。維修計劃需報校領導審批。
五、報廢:
設備已過使用期限,且無法維修時向學校申請報廢,報廢的有關手續按學校的有關規定辦理。
六、責任:
“誰主管,誰負責”。人爲造成的非正常事故,由當事人或使用人負責,視其程度,按原價賠償或部分賠償。在學生上機和做實驗時發生的事故由輔導教師和實驗室管理人員負主要責任。其它時候由中心負責人負主要責任。
設備中心管理制度 篇2
1、巡檢分爲日常點檢及專業點檢。
2、日常點檢:
(1)日常點檢由操作人員完成,樓面設備如電井設施,各樓面照明燈箱,各樓面洗手間、開水間及消防水設施,空調風機系統由維修部門人員負責。
(2)按具體設備要求,及點檢週期表週期時間,以感官或儀表方式對設備日常運行狀況進行檢測。
(3)在交接班日誌上做好記錄。
(4)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較嚴重問題應在當天通知領班。
3、專業點檢:
(1)由維修及操作人員共同進行。按具體設備要求,及檢測週期表所定週期及內容進行。
(2)以感官、儀器、儀表對設備各種技術參數進行檢測,包括溫度、壓力、振動、電壓、電流、潤滑情況等。如有必要應對設備進行拆卸檢測。
(3)大、中、小修之前,應安排專業檢測,對設備進行全面系統地檢測,以判斷設備整體技術狀況。
(4)檢測完畢後,應由檢測人員向物業部提出檢測報告,並作出檢測結論。
設備中心管理制度 篇3
爲切實做好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工作,預防電氣火災事件的發生,本着“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明確責任和義務,特制訂本制度:
一、儲配部主任爲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負責對儲配部所有電氣設備使用的檢查指導和管理;儲配部副主任(保管員)爲倉儲區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負責對轄區所有電氣設備使用的檢查指導和管理;
二、分揀組長爲本組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責任人,負責按程序開啓和關閉本組設備的所有電源並記錄備案;
三、每日早班前,由綜合部當日值班電工負責開啓分揀室總電源和空壓機並記錄,晚上下班後由當日值班電工負責關閉並記錄備案;
四、每日早班前,由儲配部主任或副主任開啓倉庫電氣設備並記錄;晚上下班後由儲配部副主任牽頭,當日門衛值班員陪同檢查倉庫所有電源關閉情況並記錄備案;
五、叉車工(含手動叉車工)爲叉車使用安全管理責任人,負責按程序開啓和關閉充電電源並記錄備案;
六、各部門要確定所屬區域的責任人,負責檢查班後的電源使用和關閉並記錄;特殊情況不能親自進行檢查的,可以在分管領導同意後,委託專人進行檢查,但被委託人必須高度負責到位,並有記錄備案。
七、凡沒有按照規定要求履行檢查記錄的(含委託人),部門檢查發現的,予以對個人扣除績效考覈3至5分;中心檢查發現的,予以對部門進行一級考覈扣除3至5分處罰;因麻痹大意未履行職責造成火災事件的,予以進行待崗、降級、免職、撤職等處分,構成犯罪的,並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八、本規定未盡事項,參照行業相關管理規定執行。
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設備中心管理制度 篇4
一、監控中心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本室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二、不能使用監控主機打印無關的材料。
三、不能使用監控主機玩遊戲、上網聊天、看vcd、聽音樂等與監控無關的事情。
四、正確使用電腦,避免非法操作。
五、正確處理電腦操作中的錯誤,不得強行啓動和非法關機。
六、愛惜電腦,儘量讓監控主機避開熱源和強磁場。
七、監控室避免灑水和掃地,防止電腦受潮和吸附灰塵。
八、不能擅自更改、刪除計算機(服務器)各項參數設置;不得私拆計算機(服務器);不得泄露計算機(服務器)密碼、ip地址等機密。
九、嚴禁使用監控室電話辦私事。
設備中心管理制度 篇5
1、設備檢修分爲中修、大修以及故障檢修。
2、中修
(1)中修屬計劃性檢修,設備運行兩年左右進行一次,視具體情況,可由物業部完成或外協聯繫廠家完成。
(2)物業部按計劃,收集、整理、研究設備技術資料,在此基礎上編制中修任務書,按任務書作好人員、備件、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
(3)按中修任務書所列內容進行檢修,主要內容應該包括:設備部分解體、檢測、修復、更換老化元件、磨損元件。部分解體重新裝配、調試等工作,更換10—30%的零部件,工作量爲大修的60%。
(4)設備檢修後各項技術指標應達到中修任務書要求,驗收工作由物業部組織安排,按中修任務書項目進行驗收。
3、大修
屬計劃性檢修,設備運行五年左右進行一次,視具體情況可由物業部或外協聯繫廠家完成,大修程序按中修進行,工作內容還應包括整機解體,零部件更換量30%以上,校正基準,外部重新上油漆,設備技術指標應達到出廠標準。
4、故障檢修
(1)該檢修屬應急性檢修,一般故障檢修由維修人員完成,特殊故障檢修可由物業部聯繫外協完成。
(2)一般情況故障檢修以使用部門發出的故障檢修申請單爲準,故障檢修申請單應按規定填寫清楚,在維修部門主管或下屬領班收到故障檢修單後,維修人員應在10分鐘內到達故障現場。
(3)故障檢修以排除故障爲主,在保證質量前提下要求及時快捷。
(4)完成檢修後,應填寫故障檢修派工,並將此單返回維修領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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