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故障管理制度(精選5篇)
設備故障管理制度 篇1
1.0目的
規範弱電設備設施的管理,確保其高效率、高質量地正常工作,爲用戶提供優質服務。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所轄物業的所有監控設施系統的管理,如閉路電視監控系統、公用電視天線及衛星電視天線系統、防盜對講系統、消防廣播系統和煙感、溫感報警系統。
3.0職責
3.1管理處主任負責弱電設備設施系統的日常運行監督管理;
3.2安全員負責監控設施的操作、日常巡視,管理處機電維修班電工負責弱電設備設施的維修、保養工作。
4.0工作程序
4.1設備運行維護
4..1.1管理處每天對弱電設備進行巡視檢查和清潔,確保設備運行正常及機房衛生整潔、無積塵、油污,並填寫《弱電設備設施系統日巡查記錄表》。
4.1.2管理處機電維修班電工根據《弱電設備設施系統維修保養規程》進行設備的`日常保養,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填寫《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
4.1.3機電維修班電工每月定期對弱電設備進行維修保養,需要停電/停機時,填寫《停電停機申請表》,由維修班長向管理處申請,經管理處主任批准後方可實施,並填寫《設備設施維修保養記錄表》。管理處應提前三個工作日書面通知用戶。
4.1.4日常和定期維修保養中出現未能解決的問題,應通知相關的承包商,按合同執行。
4.1.5維修班長負責建立弱電設備設施檔案,包括弱電管線圖、設備臺帳,並負責對設備設施作出適當標識。
4..2用戶維修申請的處理按《維修服務管理程序》進行。
4.3應急處理
4.3.1監控系統出現報警信號時,安全員應立即趕到出事地點處理問題,確保用戶人身、財產安全。
4.3.2遇颱風/暴雨及出現緊急維修要求時,值班安全員應報告維修班長,通知機電工程部到達現場,必要時請相關服務承包商到場。
4.4技術整改
4.4.1弱電設備的更新/改造,由管理處提出,經機電工程部驗證,並組織技術評定後,由公司機電工程部作出方案,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4.4.2凡所屬項目的技術整改工程,特別是消防報警系統的整改工程,由機電工程部上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5.0相關文件
5.1《弱電設備設施系統維修保養規程》(-qp-07-wx-01)
5.2《維修服務管理程序》(-qp-13)
5.3《供應商/服務承包商管理與評審程序》(-qp-10)
6.0質量記錄
6.1《弱電設備設施系統日巡查記錄表》(-qp-07-1/a)
6.2《設施設備維修保養記錄表》(-qp-07-2/a)
6.3《停電停機申請表》(-qp-07-3/a)
設備故障管理制度 篇2
酒店設施設備管理制度:設備臺賬、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1、設備建立臺賬範圍
凡價值在20__元以上,連續使用一年以上,安全壽命週期內都需要技術管理的固定資產,都應列入設備臺賬;
2、設備分類及編號應按照各部門設備功能分爲七大類;採用五級號碼制:
生活服務設備—s信息設備—
文娛保健設備—w環境美化設備—h
保安設備—b交通運載設備—j
其他設備—q
設備編號說明:
(1)設備的統一編號即爲各部門固定資產編號,爲了統一方便,號碼順序從1開始(不從0開始);
(2)如有報廢和調撥出部門,其編號應永久保留,並說明調出原因,不要用新購進或其他設備來填補報廢設備的舊編號;
(3)設備的附件或附屬設備不必另外單獨編號,而可以在主機編號之後編附機號;
(4)每臺設備都必須在明顯處裝訂上固定資產編號或噴上編號;
3、設備管理類別劃分原則及代號
(1)重點設備:用a表示;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爲重點設備:
a、負荷高、耗能大、連續性運行的設備;
b、對經營質量影響大的設備;
c、停機後,對經營及酒店聲譽有嚴重影響的設備;
d、修理複雜程度高的設備;
e、備品、配件供應困難的設備;
f、出現故障或事故嚴重影響人身安全的設備;
g、對環境保護及作業有嚴重影響的設備;
h、單臺(套)設備原值在五萬元以上的設備;
例:鍋爐、變壓器、高低壓配電設備、壓力容器、大型製冷機組、大型空調設備、電梯等;
(2)重要設備:用b表示;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爲重要設備:
a、多班運行或開機時間長的設備;
b、需要經常或定期調整的設備;
c、故障停機對酒店經營有影響的設備;
d、故障頻次多或停機時間長的設備;
e、有一定修理複雜程度的設備;
f、配件供應週期長的設備;
g、對操業人員安全及環境污染有影響的設備;
h、單臺(套)原值在一萬元以上的設備;
例:各種泵、通風機、音響設備、燈光設備、計算機、運輸車輛等;
(3)一般設備:用c表示;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設備,爲一般設備:
a、負荷低、開機時間短;
b、對生產、經營質量影響不大的設備;
c、修理複雜程度低或不維修設備;
d、故障停機不影響經營的設備;
e、不構成重點、重要設備的其他設備;
例:彩電、風機盤管、分體空調、窗式空調等;
4、設備臺賬內容
(1)使用單位:填寫單位名稱及酒店編號;
(2)管理類別:按上面的規定填寫;
(3)設備名稱:按設備銘牌填寫;
(4)設備編號:按上面的規定填寫;
(5)相關設備編號:填寫與本設備相關設備的編號;
(6)固定資產編號:按固定資產賬上填寫;
(7)規格型號:按設備銘牌填寫;
(8)總電功率:填寫本設備需要的總電功率;
(9)製造單位:按設備銘牌填寫;
(10)出廠編號:按設備銘牌填寫;
(11)出廠日期:按設備銘牌填寫;
(12)啓用日期:填寫實際投入使用的日期;
(13)安裝地點:填寫設備安裝的具體地點;
(14)設備原值:按固定資產賬填寫;
(15)預計殘值:按固定資產賬填寫;
(16)計提折舊:填寫累提的折舊額;
(17)使用年限:填寫預計使用的年限;
(18)設備現狀:填寫'在用'或'封存'、'閒置'、'報廢'等;
(19)備註:填寫其他需要說明的內容。
5、設備臺賬卡由工程總監/經理或項目主管填制,總監祕書負責保管存檔。
6、設備情況發生變化,及時修正臺賬記錄。
7、根據臺賬,定期對的所有設備進行盤查,做到賬物相符。
8、設備技術檔案管理
(1)所有重點、重要設備以及列入計劃檢修的一般設備,都應建立技術檔案;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的建立,應符合勞動管理部門的要求,按勞動局要求的’格式建立,其他設備按和管理公司要求建立;
(2)設備技術檔案由工程總監/經理祕書負責收集、修訂、整理立卷、歸檔和借閱;做到技術檔案能及時、準確地反映設備的運行狀況;
(3)應根據設備技術檔案所記載的設備信息,及時分析、研究指導設備維護、檢修及改造、更新。
9、設備技術資料管理
(1)酒店技術資料由工程總監/經理祕書負責收集、整理、覈實、登記和保管,堅決杜絕資料散落個人手中的現象;
(2)設備技術資料應包括的主要內容:
a、設備選型及技術經濟論證材料;
b、上級及領導批准購置的文件;
c、設備購置合同;
a、設備出廠合格證;
e、設備裝箱單及開箱驗收記錄;
f、設備安裝、調試記錄及竣工圖;
g、設備使用說明書及進口設備說明書中文譯本;
h、設備圖紙和備件圖冊
10、使用設備技術資料,使用部門一般使用複印件,如不便複印,可將資料歸檔後,經工程總監/經理批准,指定負責人,由使用者辦理長期原件借用手續,存放於使用部門。
11、設備技術資料一般不送檔案室歸檔(或將複印件送檔案室歸檔),存放於工程部技術檔案櫃。
12、資料檔案的管理
(1)維護檔案室的清潔環境和資料的保管環境;
(2)借還資料檔案的手續清楚,送閱、交辦的文件要及時,並有責任催辦;
(3)文件、資料歸檔要及時,做到每月整理一次,每年清理一次,分門別類做好歸檔並做好記錄;
(4)遵守保密規定,未經有關領導授權或批准,一切文件資料不得外傳外借
13、資料檔案的使用規定
(1)查閱資料檔案應在檔案室指定環境範圍內進行,未履行借閱登記手續,任何人不得擅自將資料帶離檔案室;
(2)在使用資料檔案時,使用人不得吸菸、喝水、喫食物,以免造成損壞;
(3)不得在資料檔案上勾畫、塗抹,不得對檔案有撕損、剪切等破壞行爲,必須保證資料檔案的完好無損;
(4)資料檔案在檔案室外未被使用時,不得長時間擺放在桌面上,應及時放入專用檔案櫃中保存;
(5)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拍照、抄錄、複印;
設備故障管理制度 篇3
一、凡設備因非正常損壞造成停機或性能降低而影響生產,直接損失達到或超過規定標準的,均稱爲設備事故。
二、設備事故的分類
1、按設備事故的’性質分爲:
(1)責任事故:人爲造成設備損壞的事故。
(2)機械事故:設備構件自身缺陷造成的設備損壞的事故。
(3)自然事故;自然破壞力造成的設備損壞的事故。
2、按設備事故的損失金額分爲:
(1)小型事故:一次直接損失金額在1千元以上至3千元(含3千元)。
(2)一般事故:一次直接損失金額在3千元以上至2萬元(含2萬元)。
(3)大型事故:一次直接損失金額在2萬元以上至10萬元(含10萬元)。
(4)重大事故:一次直接損失金額在1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
(5)特大事故:一次直接損失金額在50萬元以上。
三、一般設備事故發生後,生產班組應在10分鐘內將有關情況上報公司生產中心,並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恢復。事後要認真分析原因,嚴肅處理,從中吸取經驗教訓。重大或特大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報告公司生產中心,並限期3日內將事故原因分析報告上交公司生產中心。
四、設備事故處理要做到“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查找和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與羣衆未受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所有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責任,按情節輕重和責任大小,對有關責任人分別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觸犯法律者要依法制裁。對設備事故隱瞞不報或弄虛作假的單位和個人應加重處罰,並追究領導責任。設備事故頻率應按規定統計,按期上報。
五、建立《設備事故臺帳》,隨時對發生的設備事故進行登記,每月隨《設備技術月報》上報公司生產中心。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追究有關領導者的責任:
1、由於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職工無章可循造成設備事故者;
2、對員工不按規定進行規程教育或員工未經考試合格上崗操作造成設備事故者;
3、設備超負荷運行,超期服役,對存在隱患不採取措施整改造成設備事故者;
4、違章指揮,強令崗位工人違章作業,造成設備事故者;
5、設備事故發生後,有意隱瞞不報者。
七、設備部是公司設備事故管理的組織機構,負責對設備發生的事故進行處理。
設備故障管理制度 篇4
一、目的:
爲了加強公司各管理中心(處)設施設備的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保障業主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特製定本制度。
二、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各項目管理中心(處)的工程部全體員工。
三、故障分類:
本規定中的設備故障分爲三類,即:一般設備故障、較大設備故障、重大設備事故。
1、一般設備故障是指基本不影響業主正常生活、工作,通過一般性的維修(且維修費用較小)就能排除的’設備故障;
2、較大設備故障是指該設備故障已經影響到業主基本生活工作,且影響面較廣,需要安排費用和組織人員對其維修,停機4小時以上才能修復的設備故障;
3、重大設備事故是指該故障的發生,造成設備的損毀或人員的傷亡,影響面極大、嚴重影響到業主基本生活工作,事故惡劣的設備事故。
四、報告方式:
1、一般的設備故障:工程人員發現後,必須立即報本部門主管,工程主管報項目管理中心(處)經理、主任,該故障由工程主管負責組織人員及時處理,抓緊時間恢復,如遇特殊情況暫時無法解決,必須採取應急措施,本管理中心處經理、主任負責監督並幫助協調解決;
2、較大設備故障:工程人員發現後必須立即報本部門主管和項目管理中心(處)經理、主任,由項目管理中心(處)經理、主任報公司工程部,工程部視情況報公司總經辦。相關管理中心(處)經理、主任、工程主管必須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啓動應急方案,組織人員消除安全隱患,進行搶修,公司工程部負責監督並幫助協調解決;
3、重大設備事故:工程人員發現後,必須立即報本部門主管和項目管理中心(處)經理、主任,由項目管理中心(處)經理、主任在第一時間,直接報公司總經辦和公司工程部,公司工程部應以最快速度趕到現場,啓動應急方案,組織人員消除安全隱患進行搶修,將損失降低到最低點,必要時請專業人員幫助解決。
五、事故調查:
發生較大設備故障和重大設備事故後,公司應成立事故調查組,由公司工程部牽頭各職能部門給予配合,如需要政府行政部門幫助調查的請政府行政部門協助調查,按iso9000體系調查處理。
六、事故總結:
1、對一般性設備故障處理完畢後,各項目管理中心(處)要做好維修記錄工作,存擋備案;
2、對較大設備故障和重大設備事故處理完畢後,各項目管理中心(處)經理、主任要寫出書面報告,經公司工程部報請總經辦審批並按審批意進行整改落實、完善管理方案,最後存擋備案。
設備故障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爲加強對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管理,確保其準確度、精密度和性能,提高生產監視測量的準確性和可靠性,確保安全生產,根據《安全生產法》、《計量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規範》(gb/t28001-20__)、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範》(aq3013-20__)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監視和測量設備中屬特種設備安全附件的,還應執行公司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與安全生產有關的測量和監控設備的配置、校準、使用、維修、偏離校準狀態的處置等內容。
3、職責
3.1、物資部負責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採購。
3.2、安全部、生產部負責採購前的技術審查。
3.3、備件保管負責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入庫和發放管理,及對報廢的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回收處理。
3.4、生產車間負責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驗收、安裝、建檔、維修、保養、報廢拆除,並負責聯繫質量監督部門進行定期校驗。
3.5、各使用車間負責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衛生清理。
4、工作程序
4.1、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採購與入庫
4.1.1、各車間需要購置或更新監視和測量設備及備品備件時,應事先提出計劃報設備部、安環部進行技術審查,由生產部、安環部部長簽字後交供應部進行採購。
4.1.1.2、未經生產部、安環部審覈的監視和測量設備,不論由什麼渠道,採購部門應拒絕採購,財務部門應拒絕付款。
4.1.1.3、監視和測量設備的選型要合理,確保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準確度和精確度滿足使用要求,同時供貨安裝單位要有相應資質。
4.1.1.4、新購置的監視和測量設備,必須具有法定產品合格證、說明書、裝箱清單,否則不予入庫。
設備進廠後由公司電儀車間專業技術人員進行驗收,合格的監視和測量設備辦理入庫手續,不合格的監視和測量設備杜絕入庫發放使用。
4.2 、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安裝
4.2 .1、凡是生產、使用、儲存、充裝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險化學品的重點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須安裝合適的監視和測量設備。4.2.2、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安裝位置要合理,能夠起到有效的監視和測量作用。
4.3、監視和測量設備的`校驗
4.3.1、監視和測量設備應按校驗週期要求進行校驗。
4.3.2、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定期校驗要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檢測報告由檔案室統一保管。
4.3.3、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一般校正,由電儀車間儀表崗位負責。
4.4、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使用
4.4.1、監視和測量設備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並保持其準確度。
4.4.2、監視和測量設備應在校驗的有效期內使用,嚴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發現損壞或處於可疑的校準狀態時,應對其重新進行校準。
4.4.3、對使用監視和測量設備的人員,應熟練掌握操作使用步驟和方法。
4.4.4、使用車間應保證監視和測量設備在適宜的環境條件下使用,保證監視和測量設備表面清潔和完好。
4.4.5、使用人員要隨時觀察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狀態,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通知儀表人員進行處理。
4.5、監視和測量設備的維護和管理
4.5.1、各單位要維護好自己單位的監視和測量設備,以便保證監視和測量設備處於良好狀態,如有顯示不正常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立即通知儀表人員進行維修。
4.5.2、儀表人員每月要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檢查,若發現有非正常性損壞或丟失的監視和測量設備,要及時上報生產部。
4.5.3 、生產車間儀表崗位要定期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保養和檢查,並做好記錄。
4.5.4、生產車間負責建立監視和測量設備臺帳,並制定維護保養計劃,按計劃對監視和測量設備進行保養維護。
4.6、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失效處理
4.6.1、監視和測量設備在檢定有效期內,若發現損壞或處於可疑狀態時,生產車間應及時聯繫有資格的單位或人員進行維修、檢定。
4.6.2、監視和測量設備的報廢應經安全部、生產車間確認後,進行報廢處理。
4.6.3、報廢的監視和測量設備由電器儀表維修負責拆除,由備件倉庫負責收回統一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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