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隊安全員崗位職責(精選3篇)
車隊安全員崗位職責 篇1
1、在學院辦公室的領導下,按照《車輛管理制度》,搞好車輛的調度、使用、保養和管理,保證教學、科研、公務、日常工作以及接待等方面的用車。
2、 搞好車輛的日常維修保養,保持車容整潔,保證車況良好;按照市交警部門的要求,按期做好車輛年檢年審工作,確保行車安全。
3、做好車輛用油計劃,採取有效措施降低油耗,搞好每月油耗的結算工作。
4、做好汽車修理材料的採購、覈算、保管工作,積極實行修舊利廢;在確保車輛維修材料供給的前提下,壓縮修理材料的庫存量,避免積壓和浪費。
5、按照上級有關規定和學院車輛的實際情況,提出淘汰、更新車輛的建議。
6、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業務培訓,對駕駛員進行職業道德、安全行車和優質服務教育。
7、嚴格執行公安交警部門的有關規定,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術指導,消除事故隱患。
8、負責辦理車輛的各種業務,包括養路費、保險、車船稅、年票、駕駛員出差補貼等。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車隊安全員崗位職責 篇2
一、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後駕駛,確保安全行駛。如發生交通事故的第一時間必須報警及報告公司負責人,對責任事故賠償參照環衛處事故認定。
二、保持公司形象,必須着裝統一,裝載必要的安全裝備,未按規定的每次扣款10元。
三、出車前須對車輛進行日常的維護,保持車輛的整潔。由於未對車輛進行必要維護,造成車容車貌不整潔的,第一次扣款10元,第二次扣款20元,第三次扣款50元,超過三次的將解除合同。
四、嚴格聽從公司負責人對車輛的調度。對重突大活動需車輛全天作業的,必須聽從公司統一管理調度。不聽從公司負責人調度的第一次扣款20元並給予警告,第二次扣款50元,第三次解除合同。
五、負責好所在清運區域內垃圾點的衛生工作〔區域因工作耑要爲有所調整〕督促地勤對清運後周邊的清掃工作。不得對所清運區域內的垃圾點漏運及間出,做到日產日清。如發現漏運間出的第一次扣款20元,第二次扣款50 元,第三次解除合同。
六、文明清運,不得擾名。如有羣衆舉報的,第一次扣款20元,第二次扣款50元,第三次將解除合同。
七、出車須檢查所帶隨車物品,必須帶好必要的生產工具、維護工具等。由於未帶好隨車物品而造成後果的,第一次扣款20元,第二次扣款50元,超過三次的將解除合同。對隨車工具必須愛護,如人爲缺損的將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八、按時上班,如請假需向公司提前提出並徵得同意後方可。
① 不按照時間正常上班,遲到而造成後果的第一次扣款20元,第二次扣款50元。
② 如未經領導同意而私自不上班的作曠工處理,每天扣款100元,曠工滿三天的合同自動解除,並追究其違約金。
九、按時做好車輛的二級維護及年檢。由於未及時通知單位車輛維護及年檢的時間,而造成經濟損失的,駕駛員將承擔1/3的經濟損失。安全行車每日統計工作,每月公佈全隊駕駛員的安全行車記錄,增強安全行車的自覺性。
十、經常檢查督促車輛例保,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堅持每月一次車輛安全檢查,做到防患於未然,並做好記錄。
十一、堅持每月一次安全學習例會,學習上級文件和有關通報,總結交流安全行車經驗,分析事故案例找原因,從中汲取教訓,增強全體機駕人員的安全意識。
十二、協助車隊長和分管領導處理交通事故,堅持“三不放過”原則,並提出處理意見及整改措施,寫出事故報告及時歸檔。
十三、對違反規定的當事人,有權根據有關規定或提請所行政進行處罰。 十四、參與對機駕人員的有關年終考評。
車隊安全員崗位職責 篇3
一、協助項目經理及技術負責人對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對施工現場出現的安全問題負主要責任。
二、貫徹執行國家地方有關主管部門關於安全的方針政策、規範、制度的規定,堅持“安全預防爲主”的方針。
三、認真檢查督促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的勞動保護及各項安全規定的落實。
四、參加施工方案中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的條款擬定工作,檢查督促條款的實施,負責安全措施標識的管理和使用,及時記錄好安全臺帳。
五、負責本工程的常規安全檢查活動,並做好檢查記錄,協助落實獎懲措施,對違章現象進行制止,對一般事故做出處理和記錄。
六、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新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及日常生產的安全教育工作。
七、參加對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總結、上報等工作。
八、自覺遵守公司財務制度,加強自身廉正建設,杜絕本工程的一切不正之風和腐化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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