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的手冊(通用3篇)

員工的手冊 篇1

  一、薪資政策

  1、爲吸取和保留高素質的員工,公司根據每一職位所需求得技能、職責和員工本身的工作情況,向員工支付薪資。

  2、員工薪水根據工作任務的評估來決定,這一評價包括:職位水平、工作表現、公司經營狀況、勞動力市場等方面。個人工作的表現是決定工資水平與加薪的基本因素。

  3、員工開始工作或調整工資時,會被告知自己的薪資。

  二、薪酬發放

  1、次月10日核發上個月工資。月中錄用者或離職者的工資,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算和支付。月工資以當月天計算。薪酬以人民幣形式支付。月工資支付的是上月全月工資。

  2、發薪時,員工須查覈數額,如有疑問可向綜合管理部查詢,以便及時覈查處理。

  3、公司實行員工工資保密發放制度,員工相互之間不得經任何方式傳播、打聽、攀比收入狀況並不得向外界透露自己的工資收入情況。

  三、薪酬結構

  員工的月基本薪酬根據不同工作崗位、員工經驗、學歷、以及人才供求情況而定,公司將根據每年的業績情況,員工之個人工作表現及市場情況等因素,於每年的1月份做出調薪決定。

  1、基本工資;

  2、工資津貼;

  3、司齡工資:部門經理以上:司齡工資=100元X司齡;部門經理以下:司齡工資=50元X司齡(司齡六年封頂);

  4、獎金:不定期獎金數額由公司依據公司經營效益以及個人工作表現而決定。

  四、薪酬調整

  員工工資津貼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1、工資津貼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相應調整職員工資津貼。

  2、公司將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薪金晉級,其對象爲經營活動中爲公司創利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經公司綜合管理部認可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3、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津貼相應進行調整,其薪金必須在該職務級別薪金範圍之內。

  4、員工在年終考覈中,被所在單位認爲工作業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津貼。

  五、加班薪酬

  員工因公司工作需要加班工作,公司在事後先安排補休,只有不安排補休的,方可發放加班薪酬(詳見《加班管理規定》)。

  六、基本福利

  1、社會保險

  公司按照國家和長沙市有關規定爲簽定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的員工辦理交納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社會保險屬於個人交納部分由公司按月從工資收入中代扣代繳,員工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2、勞保用品

  3、健康檢查

  公司爲員工安排每年一次的健康檢查,並根據需要,可能對全部或部分員工進行不定期的健康檢查,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4、午餐

  員工在正常工作日可享受由公司在指定場所提供的標準午餐一份。保安人員提供標準正餐二份(中、晚餐)。

  5、康樂活動

  公司將根據實際情況每年組織一至三次集體活動,如:外出郊遊或聯歡聯歡聚會等,具體時間及地點由綜合管理部確定並報請公司領導同意後,提前一週通知公司員工以做準備。

  6、婚慶禮金

  (1)正式員工結婚,公司發放200元禮金;

  (2)正式員工享受婚慶禮金時,必須向綜合管理部出示有關證明。

  7、喪葬禮金

  (1)如正式員工在合同期間非因公死亡,公司發放一定數額的撫卹金;

  (2)正式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等去世,公司根據具體情況發放一定數額的喪禮金;

  (3)正式員工在領取喪葬禮金時應向綜合管理部出示死亡證明、喪葬證明等。

  8、員工生日禮金

  (1)如正式員工在勞動期內過生日,公司將在當月向其發入生日禮品或禮金;

  (2)員工生日以其身份證日期爲準,員工生日禮金爲本月十日前發放完畢。

  七、休假管理

  (一)法定節假日:

  下列日期作爲公司例行假日(若有變更時預先公佈),具體休假日期由公司根據國家的規定統一安排,但因業務需要指定照常上班需以加班計算。

  (1)元旦一天;

  (2)春節三天;

  (3)婦女節(限女性)一天;

  (4)勞動節三天;

  (5)國慶節三天;

  2、星期六、日等公休日;

  3、其他經公司決定的休假日;

  4、例行假日若適逢星期六、日,其隔日不予補假。

  (二)年休假

  1、正式聘用的員工,在本公司工作滿1年者,可享受本年度7個工作日的有薪年假;工作滿2年或2年以上者,可享受本年度15個工作日的有薪年假,有薪年假最長不能超過60天;

  2、年休假以一年爲限,不得延續至次年使用;年休假最少以天爲單位使用;

  3、員工申請年休假至少提前一箇星期經有關主管領導同意,公司有權根據生產及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休假;

  4、有以下情形之一,當年不再享受年休假;

  (1)當年病事假累計超過20天(含);

  (2)當年已休產假者;

  (3)因故被辭退者;

  5、年休假可以頂替病、事假,但事先須經部門經理批准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三)婚假

  1、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正式員工有權享受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齡(女方滿23週歲;男方滿25週歲)的初婚的正式員工可享受10天婚假。婚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2、婚假自領取結婚證書之日起一年內使用有效,員工享受婚假應出示結婚證明;

  3、員工依法享受婚假期間,公司按其在正常情況下的月實得工資的100%支付。

  (四)產假、陪產假

  1、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產假爲90天,其中產前休假30天。如屬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箇嬰兒增加15天;

  2、符合晚婚晚育年齡的夫妻(24週歲),女性員工增加產假15天,在產後使用;

  3、在配偶分娩時,給予陪產假7天;

  4、懷孕不滿3個月進行人工流產的,給予休假15天,3個月以上的給予休假42天;

  5、女員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實得工資得100%支付,產前假和哺乳期間的工資按實得工資的80%支付。

  (五)病假

  1、員工在工作時間內看病須經部門經理批准,前往醫院就醫;

  2、患病而不能上班的員工,須在當日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之內致電部門主管,並交待需緊急處理的工作或其他事項;

  3、因病治療或休養者應出具縣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並經主管領導審批方視爲病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4、病假應在生病的當天或第二天辦好請假手續,特殊情況經批准可以假後補辦,未辦理請假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5、病假時間在30天以內,發放基本工資,即基本工資/30天X請假天數;病假時間在90天以內,發放生活費(500元/月);病假時間超過90天,酌情發給基本生活補助。

  (六)喪假

  1、員工遇有直系親屬去世(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經公司批准可酌情給予1-3天喪假,喪假包括公休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

  2、員工依法享受喪假期間,公司按其在正常情況下的月實得工資的100%支付;

  3、員工休喪假,應向綜合管理部出示其直系親屬的死亡證明或喪葬證明等。

  (七)探親假

  1、已婚員工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每年可享受一次探望配偶假,假期爲15天;

  2、未婚員工與父母分居兩地,每年可享受探望父母假,假期爲10天,如因工作需要當年無法安排的,可以二年給假一次,假期爲20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假,每二年一次,假期爲10天;

  4、員工有生身父母,又有養父母的,只能探望一方(以供養關係爲主);

  5、員工配偶已離婚或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員工待遇處理;

  6、員工配偶、父母均已死亡,又未重新結婚,而且身邊沒有子女者,如有16歲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寄養在外地的,按未婚員工探親處理;

  7、員工探親假期不包括路程假,但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路程假根據實際需要核給;

  8、員工探親休假期間患病時,其病休天數仍作爲享受探親假計算,原規定的休假天數不能須延;如果員工因患急病、重病、假期滿後不能按期返回的,其延其返回的天數可根據縣以上醫療單位的證明,按病假處理;

  9、員工因各種原因在當年與配偶團聚三個月以上的,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探親假;

  10、大專院校分配來的畢業生,新招合同工人,在實習、試用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滿一年後才能享受探親假;

  11、探親假原則上不能分期使用,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分期使用分期使用的,需經綜合管理部批准。

  (八)公傷假

  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式出差期間因工受傷,員工應立即通知公司,由公司向有部門申報,認定爲工傷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八、請假管理

  (一)公司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的工作特點,作出員工休假計劃,報綜合管理部統籌安排。

  (二)部門負責人安排員工休假要合理,不得集中在一段時間內同時休假,以免影響正常工作。

  (三)員工休年假、探親假、婚假等要服從工作需要,先由本人書面申請,再由年在部門簽署意見,經綜合管理部審覈後報總經理批准,方可休假。

  (四)如個別公司員工之累積年假已全部用盡,又因特殊情況需要再請假者,可向公司申請無薪事假,每年累計以7天爲限,公司按工作情況決定是否批准。

  (五)除特別原因外,事假應提前3個工作日辦理請假審批手續,經部門經理批准,然後上報綜合管理部門及主管領導批准後方爲有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員工的手冊 篇2

  科技公司員工手冊

  名稱××科技公司員工手冊文件編號版本

  頁次修改狀態

  目錄

  一、員工手冊前言…………………………………………………………………………………………

  二、公司概況及企業文化…………………………………………………………………………………

  三、行政事務管理制度…………………………………………………………………………………

  四、試用員工績效考覈和轉正管理辦法…………………………………………………………………

  五、技術人員差旅費報銷管理辦法………………………………………………………………………

  六、《項目開發計劃》編制要求……………………………………………………………………………

  七、項目開發質量控制管理辦法…………………………………………………………………………

  八、售後服務管理辦法……………………………………………………………………………………

  九、計算機安全管理辦法…………………………………………………………………………………

  十、合理化建議管理辦法…………………………………………………………………………………

  十一、修訂、解釋與生效…………………………………………………………………………………

  相關說明

  編制人員審覈人員批准人員

  編制日期審覈日期批准日期

  名稱××科技公司員工手冊文件編號版本

  頁次修改狀態

  一、員工手冊前言

  (略)

  二、公司概況及企業文化

  (略)

  三、行政事務管理制度

  (略)

  四、試用員工績效考覈和轉正管理辦法

  爲規範公司試用員工的考覈及轉正管理,根據公司績效考覈制度的相關規定,特製定本辦法。

  1.一般來講,入職不滿一週的試用員工不必參加當月績效考覈。其他試用期員工均應由部門主管對其進行月度績效考覈。

  2.經考覈,試用員工的工作能力和表現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如連續兩個月的績效考覈等級爲“需要改進”或當月績效考覈等級爲“不合格”),部門主管有權向上級建議終止與該員工的試用合同,經人力資源部進行覈實後,由部門主管負責向該員工傳達解聘通知,並安排工作交接事宜。

  3.試用期內所有月度考覈等級均爲“合格”及以上等級的,在試用期結束前10天左右,由人力資源部通知員工所在部門,部門主管對該員工試用期內綜合工作表現和業績出具書面報告及轉正意見,交人力資源部審覈,並報主管副總批准。

  4.試用期內有重大突出業績、或連續兩次月度考覈等級爲“較好”或一次“傑出”的,部門經理可以向主管副總申請對該員工提前轉正。經主管副總同意後,人力資源部組織對該員工進行360度考覈。考覈通過的,可以提前轉正,否則延至下月再進行考覈。

  5.試用期內有一次月度考覈等級爲“需要改進”及以下等級的、或試用期內嚴重違反公司各種規章制度的,不得提前轉正。

  6.試用期內員工必須有突出業績或者一貫保持最佳的工作表現,部門主管方可向上級申請提前轉正。

  五、技術人員差旅費報銷管理辦法

  爲保證出差在外的技術人員的工作和生活需要,加強成本費用的控制,避免浪費,特製定本管理辦法。

  1.所有技術人員因公出差超過一晝夜的,相關事項均依本辦法執行。

  2.技術人員因公出差,均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按要求填寫出差目的、時間、費用預算等情況,經項目總監審批後方可出差(否則差旅費不予報銷)。

  3.出差人員返回公司一週內按公司規定辦理報銷手續。超過一箇月不辦理報銷手續,又無合理理由的,財務部有權按照財務部相關管理規定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

  4.前款未清的,不予再次借款。

  5.關於住宿的規定和費用標準。

  (1)出差外埠時一律應住在公司辦事處或其他指定住所。但若長時間出差在外,應報項目總監批准後,按公司規定的相關在標準租住工作地附近的民居。租住民居的費用實報實銷,超支自負。

  (2)不具備上述條件的,經批准後可住宿在公司的簽約賓館,費用按下表的標準實報實銷,超支自負。

  住宿費用報銷標準一覽表

  職務項目總監、項目經理技術總監、工程經理、區域經理現場工程師及其他人員

  出差地區一般地區特區一般地區特區一般地區特區

  包乾標準(元/天)

  注:“特區”主要包括廣州、深圳、上海、北京,除此之外的地區均爲一般地區。

  (3)住宿費應憑正式的發票報銷,在發票上註明住宿人姓名、住宿地點、起止日期,並出具費用明細。

  6.伙食費規定。出差期間伙食費按40元/人/天的標準包乾,不享受公司10元/人/天的午餐補助。

  7.關於交通工具的規定和費用標準。

  (1)長途和跨區域中短途出差應乘坐火車硬坐、輪船二等艙、長途公共汽車,費用實報實銷。因公務緊急須乘坐飛機的,必須事先請示主管副總及以上領導批准後方可。

  (2)晚19點至次日早6點之間乘車超過6小時的,可乘坐火車硬臥,符合此條件而乘坐硬座的,按乘車人硬座票價的50%補貼給本人。

  (3)在出差期間因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包括中巴和小巴),費用實報實銷。

  (4)項目總監、項目經理因公可乘坐出租車輛,費用分別按30元/人/天、20元/人/天的限額實報實銷。

  (5)其他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乘坐出租交通工具的,費用自負。

  (6)出差期間因攜帶公司貴重設備或物品需包租汽車的,必須事先提出申請,否則不予報銷。一次或一天租車費在200元(含)以內的,需經項目總監書面籤批方可予以報銷;超過200元的,應經主管副總及以上級領導審批同意後方可。

  8.關於通訊費用的管理規定和費用標準。

  (1)鑑於工程項目部的工作性質,員工無論是否出差,均按下表中的月標準限額實報手機費;超支部分由部門主管領導根據部門預算處理,但公司承擔的比例一般不超過50%。

  通訊費用報銷標準一覽表

  職位項目總監工程領導小組專家成員區域經理現場工程師其他人員

  話費標準(元/月)

  9.其他說明及注意事項。

  (1)員工自出差當天起(以機票、火車票顯示時間爲參考依據),按以下標準享受出差待遇:12:00(含)之前出發的當天差補=100%×(日伙食包乾標準+日交通包乾標準),12:00之後出發的當天差補=50%×(日伙食包乾標準+日交通包乾標準)。

  (2)員工返回自原出發地之日(以機票、火車票顯示時間爲參考依據),按如下標準享受餐補和交通補貼:12:00(含)之前返回的當天差補=50%×(日伙食包乾標準+日交通包乾標準),12:00之後返回的當天差補=100%×(日伙食包乾標準+日交通包乾標準)。

  (3)因會議出差的,經請示主管副總同意後可由行政部會務組統一安排食宿,但同時出差期間伙食和交通補貼取消,不得另外報銷住宿費。

  (4)出差到本公司關聯單位進行工作、學習等,由對方單位出資安排食宿的,住宿費和伙食補貼取消。但可以按標準報銷交通費。

  (5)乘坐公司車輛出差的,出差期間出租車票不予報銷,其他費用按規定執行。

  (6)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自本規定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相關制度中與本規定內容衝突的,以本規定爲準。但在本規定生效前發生的費用當按原相關規定執行。

  六、《項目開發計劃》編制要求

  (一)目的.

  編制《項目開發計劃》的目的是用文件的形式,把對於在開發過程中各項工作的負責人、開發進度、所需經費預算、所需軟硬件條件等問題做出的安排記載下來,以便依本計劃開展和檢查本項目的開發工作。

  (二)《項目開發計劃》的主要內容介紹(具體如下表所示)

  《項目開發計劃》主要內容一覽表

  《項目開發計劃》一級大綱《項目開發計劃》二級大綱《項目開發計劃》具體內容

  1.引言(1)編寫目的說明編寫這份《項目開發計劃》的目的,並指出預期的讀者

  (2)背景說明①待開發的軟件系統的名稱

  ②本項目的任務提出者、開發者、用戶及實現該軟件的計算中心或計算機網絡

  ③該軟件系統同其他系統或其他機構的基本的相互來往關係

  (3)相關定義列出本文件中用到的專門術語的定義和外文首字母組詞的原詞組

  (4)列出需用的參考資料①本項目的經覈准的計劃任務書或合同、上級機關的批文

  ②屬於本項目的其他已發表的文件

  ③各處引用的文件及資料,包括所要用到的軟件開發標準;列出這些文件資料的標題、文件編號、發表日期和出版單位,說明其來源

  2.項目概述(1)工作內容簡要說明在本項目的開發中需進行的各項主要工作

  (2)參與人員扼要說明參加本項目開發工作的主要人員的情況及其技術水平

  (3)產品①程序:列出需移交給用戶的程序名稱、所用的編程語言及存儲程序的媒體形式,並通過引用有關文件,逐項說明其功能

  ②文件:列出需移交給用戶的每種文件的名稱及內容要點

  ③服務:列出需向用戶提供的各項服務,如培訓安裝、維護和運行支持等,應逐項規定開始日期、所提供支持的級別和服務的期限

  ④非移交產品:說明開發集體應向本公司交出但不必向用戶移交的產品(文件甚至某些程序)

  (4)驗收標準對於上述應交出的產品和服務,逐項說明或引用資料說明驗收標準

  (5)其他完成項目的最遲期限、本計劃的批准者和批准日期

  3.實施計劃(1)工作任務與人員分工對於項目開發中需完成的各項工作,從需求分析、設計、實現、測試到維護,包括文件編制、審批、打印、分發工作,用戶培訓工作,軟件安裝工作等,逐層分解,指明每項任務的負責人和參加人員

  (2)接口人員說明

員工的手冊 篇3

  第一條爲了保障工作秩序,嚴肅工作紀律,進一步規範考勤制度,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根據勞動人事部門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幹部考勤是年度考覈、評獎、晉升和推選先進工作者的重要依據,必須嚴肅對待,做到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

  第三條考勤對象:溫泉縣畜牧獸醫局、動物衛生監督所、草原監理所全體幹部職工。

  第四條各單位幹部、職工採用考勤登記制度。

  (一)考勤由專人負責、每日記錄。各單位辦公室主任負責登記考勤,每月公佈一次機關幹部職工出勤情況,並報財務室執行。

  (二)局領導率先垂範,帶頭執行本局制定的機關考勤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無故不請假,有事外出事先向辦公室告知,領導之間要相互通氣。一般幹部職工要堅守崗位,沒有特殊情況上班時間中途不得擅自離開崗位,外出辦事也要事先向辦公室說明事由,以便辦公室隨時掌握,方便聯繫。

  (三)執行國家規定的’機關上下班時間(下稱規定時間),即八小時工作制,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離崗位等。

  1、遲到:比規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規定下班時間早走(下鄉、出差除外)。

  (女同志可晚到或提前15分鐘上下班,男同志一律按規定時間上下班。)第五條工作時間不得酗酒、睡覺、大聲喧譁,不得玩遊戲、上網,不得打牌、打麻將,影響工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或處罰。

  第六條請銷假制度

  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一般工作人員請假,半天假期由股室負責人審批,一天假期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一天以上假期由局主要領導審批;中層以上幹部請假,均由局主要領導審批。任何情況下請假均需書寫請假條(請病假的還需出示醫生診斷證明),並經辦公室主管領導、局長簽字批准後報辦公室備案方可准假。請婚假、喪假、產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我縣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第七條出差

  幹部職工因公出差,必須填寫派差單,說明外出事由,報銷出差費以派差單和考勤登記爲依據。駕駛員出差實行實報實銷,其它幹部下鄉無出差費。

  第八條曠工

  目無組織紀律,未經領導同意,擅自離開崗位的作曠工處理。下列情況視爲曠工:

  (一)遲到或早退3次視爲曠工半天。

  (二)事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假等未經批准擅自休息的。

  (三)持假證明休病假,經查證屬實的。

  第九條處分

  對無故曠工影響工作者,按照國家公務員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曠工半天者,給予警告處分,並扣發1天工資;每曠工1天扣發2天的工資;全年累計曠工超過7天者,扣除年終幹部考覈第13月獎勵工資,並實行待崗;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按《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規定,經局黨組會議研究,上報縣勞動人事局予以給予處理。

  第十條本制度自月日起執行,各站所可參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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