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飯店員工制度範文(通用3篇)
小飯店員工制度範文 篇1
1、 員工上班時間上午9:00——-14:30下午:17:00——22:00正常上班如有早退或遲到一次5元(一小時內)。員工必須按照領班的排班上班,如需要調換班次須先徵得領班同意。
2、 不得用手機或他人代替請假,如有違反將視情節扣除(半天或一天工資),員工如果有事不能按時上班或來請假,應電話通知徵得部門主管認可,補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3、 員工工作牌丟失,經部門主管批准後補發新工牌,在工作時間不經批准不得離開本店。
4、 員工因病假或事假必須提前一天向領班申請批准,請病假三天以上者必須提供醫院證明。請事假必須提前寫請假條。
5、 員工負責各區域的衛生,必須打掃乾淨,否則扣除5元,值班人員必須把所有衛生(餘留)打掃乾淨,否則將連續值班,直到打掃乾淨爲止。員工在值班結束後,必須檢查用電設備是否關掉,否則一次扣除5元。
6、 員工必須淡妝上崗,如有違反者扣除2元,上班時間不許接打電話。
7、 住宿員工必須在1:00之前回店休息,晚者不於開門,若外出不回的須爭得老闆同意,離開店後有事後果自負。員工之間不準罵人、打架,違者罰50元。造成自己或他人人身傷害,由本人員全部責任與本店無關。
8、 不得擅自翻拿別人牀上的物品,如發現私自偷拿其他人物品者,本店一律開除處分,情節嚴重者送交派出所處理。
9、 男女不得竄寢,違者罰款50元,累計違反宿舍條例兩項者,本店將其不再允許在宿舍住宿,任何原因離職,離職之日搬出宿舍。
10、 嚴格遵守開餐時間,(如遇特殊情況,特殊處理),用餐時自備碗筷,如用本店碗筷洗淨放好,自覺保持員工就餐秩序,領取飯菜須依次排隊,不可爭先恐後,不準亂倒亂吐飯菜殘渣,用餐須保持桌面清潔,將殘渣自行清理倒到餐廳垃圾桶,對浪費糧食的員工應勸阻如再犯將扣除5元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生效
小飯店員工制度範文 篇2
1、 遵守酒店各項規章制度。
2、 不準遲到、早退、曠工、不準擅自換班、私自脫崗。
4、 工作期間不準高聲喧譁,做到‘‘三輕,說話輕、操作 輕、走路輕。
5、 上班前檢查自己儀容、儀表,工作期間嚴格要求自己的 站姿、坐姿、走姿。
6、 工作期間要保持愉快的微笑和舒暢的心情。
7、 工作期間禁止玩手機、發短信或接聽私人電話。
8、 餐廳內不準奔跑不許穿私人服裝進出工作或客用區域。
9、 上班時間不準打架鬥毆,不許嬉笑,不許將手插在口袋。
10、 當客人面不許摳鼻、掏耳、撓塞,咳嗽、打噴嚏儘量避 開客人或用紙巾遮擋。
11、 不準帶情緒上崗,對客人不準用不愉快的口氣和客人說 話,不準和客人爭吵。
12、 工作期間不準表現出不耐煩、不情願、不理會的心理, 影響服務質量。
13、 不準做有損害酒店和客人利益的事情。
14、 嚴禁在工作時間聚堆閒聊、會客和擅自領人蔘觀酒店。
15、 員工不得向客人索要小費、禮物或侵吞客人遺留物品。
16、 員工不得偷盜酒店公私財物。
二、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考勤記錄
1.各部門實行點名考勤,月底由部門主管將考勤表交到財務部,負責打考勤的人不得徇
私舞弊。
2.考勤表是財務部制定員工工資的重要依據。
第二條.考勤類別
1.遲到:凡超過上班時間5—30分鐘未到工作崗位者,視爲遲到,將被扣罰打掃衛生。
2.早退:凡未向主管領導請假,提前5—30分鐘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爲早退,將被扣罰
5—30元。
3.曠工:凡屬下列情形之一者均按曠工處理。
(1)遲到、早退、一次時間超過30分鐘或當日遲到、早退時間累計超過30分鐘者,按
累計缺勤時間的2倍處理。超過2小時按曠工1天處理。
(2)未出具休假、事假證明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休假未經批准,逾期不返回工作單位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3)輪班、調班不服從安排,強行自由休假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4)請假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5)不服從工作安排,調動未到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曠工。
(6)不請假離崗者,按實際天數計算。
(7)曠工採取3倍罰款辦法。
4.事假
員工因事請假,應提前填寫請假條。事假實行無薪制度。 准假權限:
(1)員工在8:00—17:00之間請假以小時爲單位計算工資(如:外出辦事、 回家等)。
(2)請假2天以內由部門主管批准。
(3)請假3天(含3天)以上由部門主管簽字報總經理審批。
(4)管理人員請假需報請總經理批准。
小飯店員工制度範文 篇3
第一章 勞動條例
一、 招聘
餐廳以任人唯賢爲基本原則,凡有志於餐廳服務工作的各界人士,都可對照餐廳招工簡章,報名參與。餐廳將通過考覈面試體檢等必要的程序擇優招聘員工。被錄用者需按不同工種交納相應的工作及生活用品保證金。
二、 試用期
員工需經過三至六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滿後經考覈合格後正式聘用,不符合錄用條件者將終止試用。
四、 個人檔案
A 所有職工在應聘前及時提交有關簡歷、學歷證明等。填寫包括個人簡歷、家庭成員情況等在內的登記表。
B 對於家庭住址、婚姻狀況等情況的變更應在五天內告知辦公室門。
五、 工作時間
A 參照有關法規,結合本地情況和餐廳工作特點編排工作日和工作時間。
B 對加班超時的員工給予合理的補償。
六、 發薪方式
每月未發放工資。如遇周未或法定假期,工資將提前一天發放。
七、 崗位變更
根據工作需要,餐廳有權在內部調整員工崗位。
八、 員工辭職:
員工辭職必須(試用期提前7天,正式聘任後提前30天)向所在部門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餐廳批准方可離崗。
九、 解聘:
(1)員工無任何過失而自動辭職,符合餐廳規定程序,獲准後,餐廳將退還保證金並
發給當月工資。
(2)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餐廳有權解除合同,不再退還受聘員工保證金。
A 不遵守勞動紀律,翫忽職守,嚴重違反餐廳規章制度。
工3天以上,僞造病假、事假。
C 服務態度惡劣,責任心不強,營私舞弊,給餐廳信譽帶來嚴重影響者。
D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 違反計劃生育規定,造成不良後果者。
第二章 有關權益
一、 假期。
1、國定假:
按國務院規定,員工享有十天法定有薪假期(元旦一天、春節三天、五一三天、國慶節三天)。如法定定假日需要員工加班,餐廳將按《勞動法》規定給予假期或薪金補償。
2、病假:
員工生病必須在市級以上的醫院就診,憑醫院出具的病情證明請假,並於當日通知所在部門主管(病情嚴重者,可由家屬代請)方屬有效。病假期間的工資將工資考勤制度執行。
3、事假:
無充分理由,員工不得請事假。事假不發薪。如有特殊情況需要無薪請假,必須提前二天申請,經部門主管、辦公室、總經理批准。
4、店內培訓:
店內培訓主要有:業務技巧、工作態度、語言訓練等。員工必須根據安排參加培訓,課程結束時要進行考試,成績合格,將發給結業證書,成績在分數線以下要扣浮動工資或獎金,無故缺課,按失職處分。
三、 員工餐:
1、每個工作日餐廳負責免責供應員工一餐工作餐,只
準員工本人用膳。
2、未經部門經理許可,員工不得把工作餐食口和餐具帶出員餐廳。
3、工作餐時間爲半小時,用膳時間表由辦公室門經理統籌制訂。
4、 員工憑餐券用膳,加班加點員工將由辦公室另外發給餐券。
5、 不準在員工餐廳內喝酒和浪費飯菜。
第三章 員工守則
一、 工作態度:
1、按餐廳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地完成各項工作。
2、員工對上司的安排有不同意見但不能說服上司,一般情況下應先服從執行。
3、員工對直屬上司答覆不滿意時,可以越級向上一級領導反映。
4、工作認真,待客熱情,說話和氣,謙虛謹慎,舉止穩重。
5、對待顧客的投訴和批評時應冷靜傾聽,耐心解釋,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與客人爭論,
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告直屬上司。
6、員工應在規定上班時間的基礎上適當提前到達崗位作好準備工作。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員工尚未接班前當班員工不得離崗。員工下班後,無公事,應在30分鐘內離開餐廳。
7、員工不得在任何場所接待親友來訪。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員工不得使用客用
電話。外線打入私人電話不予接通,緊急事情可打電話到各部門辦公室。
8、上班時嚴禁串崗、閒聊、喫零食。禁止在餐廳、廚房、員工通道等公共場所吸菸,不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熱情待客,站立服務,使用禮貌語言。
10、未經部門經理批准,各級管理人員不準利用職權給親友以各種特殊優惠。
二、 制服及名牌:
1、員工制服由餐廳發放。員工有責任保管好自己的制服,員工除工作需要外,穿着或攜帶工作衣離店,將受到失職處分。
2、所有員工應佩戴作爲工作服一部分的名牌。不戴名牌扣人民幣10元,員工遺失或損壞名牌需要補發者應付人民幣20元。
3、員工離職時須把工作服和名牌交回到辦公室,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損,須交付服裝成本費。
三、 儀表、儀容、儀態及個人衛生:
1、員工的精神面貌應表情自然,面帶微笑,端莊穩重。
2、員工的工作衣應隨時保持乾淨、整潔。
3、男員工應修面,頭髮不能過耳和衣領。< div>
4、女員工應梳理好頭髮,使用髮夾網罩。
5、男員工應穿男色皮鞋、深色襪,禁穿拖鞋或涼鞋。女員工應穿黒鞋,肉色統補襪其端不得露於裙外。
6、手指應無煙燻色,女員工只能使用無色指甲油。
7、只允許戴手錶、婚戒以及無墜耳環。廚房員工上班時不得戴戒指。
8、工作時間內,不剪指甲、摳鼻、剔牙、打哈欠、噴嚏應用手遮掩。
9、工作時間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做到說話輕、走路輕、操作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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