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助學金院系意見(通用7篇)
國家助學金院系意見 篇1
該生父母均爲農民,經濟來源單一,經濟收入不多,家庭生活拮据,家庭經濟困難。該生在校期間,學習認真,積極參加各種活動,同意推薦該生獲得本年度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院系意見 篇2
該生父母農民身有殘疾,長年多病,不能從事生產,經濟來源匱乏,家庭特別困難。該生在校期間,學習刻苦,人際關係良好,生活簡樸,同意推薦該生獲得本年度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院系意見 篇3
該生思想上進,積極向黨組織靠攏,以黨員的標準嚴格要求自我,無違紀違規。學習刻苦勤奮,成績優異,誠實守信,爲人正直,嚴於律己,尊敬師長,關心同學,人際關係融洽,活動積極,富有責任心,集體榮譽感強,同時也有較強的活動策劃能力、組織能力和豐富的社會實踐經歷,敢於面對困難,善於從多方面思考問題,並積極尋找妥善的解決辦法。經年級推薦,學院評審小組評議,該生符合國家獎學金的評審條件,同意報學校審批。
國家助學金院系意見 篇4
該生父母在外務工,從事高強度的體力工作,且經濟收入低,家庭比較困難。該生在校期間,尊師重教,學習認真,生活簡樸,同意推薦該生獲得本年度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金院系意見 篇5
x同學終位列專業前兩名。熱愛所學專業,勤奮刻苦,有較強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社會實踐能力突出,每年寒暑假均深入基層一線調研。參與社會實踐團隊,獲社會實踐報告評比省級一等獎;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突出,獲得國家級科技獎勵。工作中積極進取、踏實創新,曾任班長、學院學生會副主席等職。積極參加各項活動,榮獲多項校級獎勵和省、市級榮譽。生活中嚴於自律、樂於助人,受到師生一致好評。
國家助學金院系意見 篇6
該生父母均在外務工,因文化程度低,從事重體力工作,經濟來源單一,且經濟收入低,家庭比較困難。該生在校期間,學習認真,積極參加各種活動,同意推薦該生獲得本年度國家助學金。
相關知識:
國家獎助學金等評審材料填寫要求及相關說明
1、《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填寫規範
學生申請和學校初審必須使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制定的20xx 年版《(-**學年)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並嚴格按照要求規範填寫。具體要求爲:
(1)表格爲一頁,正反面印製並填寫,不得隨意增加頁數;
(2)表格填寫應當字跡清晰、信息完整,不得塗改數據或出現空白項;如無相關信息,請填寫“無”;
(3)表格標題中學年的填寫應爲評審工作開展學年的上一學年,如20xx年秋季學期填表申請國家獎學金,表格標題中學年應填寫“20xx-20xx學年”,以此類推;
(4)表格中各項內容可打印,但所有簽名處必須由相關人員手寫簽名,不得使用簽名章代替;
(5)表格中“基本情況”和“申請理由”欄由學生本人填寫,其他各項必須由學校有關部門填寫;
(6)表格中學習成績、綜合考評成績排名的範圍由各高校自行確定,學校、院系、年級、專業、班級排名均可,但必須註明評選範圍的總人數,總人數要與排名範圍對應一致;
(7)表格中“申請理由”欄的填寫應當全面詳實,能夠如實反映學生學習成績優異、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特別突出。雷同;
(8)表格中“推薦意見”欄的填寫應當簡明扼要,字數不少於100字。推薦人必須是申請學生的輔導員或班主任,其他人無權推薦;推薦理由必須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確體現每名申請國家獎學金學生的優秀表現和突出特點,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現雷同;
(9)表格必須體現學校各級部門的意見,推薦人和學校各院系主管學生工作的領導同志必須簽名,不得由他人代寫推薦意見或簽名;
(10)表格“院(系)意見”欄中,必須由院(系)主管學生工作領導明確評價參評學生各方面表現,不得只簡單填寫“同意”、“同意推薦”等字樣作爲院(系)意見;簽名處必須爲院(系)主管學生工作領導的簽名和院(系)公章,不能用院(系)公章代替領導簽名;
(11)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中“推薦理由”一欄的日期應在10月9
日以前(申請理由日期必須早於推薦理由日期),國家獎學金申請審批表“院系意見”一欄,爲院系公示5天后日期,統一填寫10月16日。校區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學校公示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節假日不包括在內。
(12)上報表格一律爲原件,不得使用複印件。
(13)“出生年月”填寫規範爲:年月;
(14)“入學時間”填寫規範爲:20xx級學生統一填寫“20xx年9月10日”;20xx級學生統一填寫“20xx年9月18日”;20xx級學生統一填寫“20xx年9月2日”;20xx級學生統一填寫“20xx年9月7日”;
(15)“專業”填寫必須嚴格按照《.院系規範名稱及專業規範名稱》填寫
(16)“學制”填寫規範爲:年
(17)“學習情況”中“實行綜合考評排名”全部爲“否”
(18)大學期間主要獲獎情況填寫規範:
“日期”填寫格式爲“. ”;
“獎項名稱”裏必須填寫“青島理工大學優秀學生標兵”,頒獎單位填寫“青島理工大學”;
2、獎、助學金評定工作其它注意事項
(1)所有欄目日期填寫不應出現違反時間邏輯的情況。省政府獎學金、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中推薦理由一欄,日期統一填寫10月24日,省政府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院系意見一欄,爲院系公示5天后日期,全校統一填寫11月1日。
(2)“大學期間主要獲獎情況”中的頒獎單位填寫:國家獎學金的頒獎單位填國家教育部,勵志、省政府獎學金的頒獎單位填山東省教育廳;助學金不應作爲獎項出現;校內獎勵頒獎單位統一填寫爲“青島理工大學”
(3)省政府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申請理由一欄不少於200字,推薦理由一欄不少於100字;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審批表,申請理由一欄不少於200字,推薦理由一欄不少於100字。上述材料推薦理由必須做到理由充足,能明確體現每名學生的優秀表現和突出特點,不能千篇一律,甚至出現雷同。
(4)凡涉及填寫學生銀行卡號的項目,必須填寫校內統一發放的銀行卡號(一般爲中行、建行),如學生有遺失或更換,必須第一時間經輔導員報給各校區資助中心。
(5)流程控制表填寫要求:不得出現空白項,班內公示及學院審覈意見,應填“公示無異議”等。評議小組不得少於10人。具體評定過程記錄一欄需詳細填寫班會流程。班級評議認定結果一欄,獎學金評定須寫清獲獎人姓名及所獲獎項,助學金評定應寫明受助人姓名、受助檔次。學院簽章一欄須有副書記簽章、團總支章。
(6)各繫上報評定材料前,須對材料進行如下審覈:各獎項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流程控制表、各獎項審批匯總表三表內容應保持一致。如有照片,則申請審批表一式兩份需爲同底版照片。
(7)各類申請審批表及彙總表的學院名稱及專業名稱填寫,須參照《院系規範名稱及專業規範名稱》填寫。如專業名稱有變更,請聯繫資助中心修改。
(8)所有上報紙質材料手填處需用黑色筆填寫。
國家助學金院系意見 篇7
該生雖然家庭經濟困難,但學習刻苦認真,學習成績優秀,多次被評爲“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團結同學,工作認真,有團隊意識和協作精神。綜合各方面,該生均符合國家助學金申請條件,現推薦其申請國家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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