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獨資股東決議(通用3篇)

自然人獨資股東決議 篇1

  本股東出資人民幣x萬元組建太原x有限公司。該公司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我本人鄭重承諾:

  1、本股東認繳出資人民幣xx萬元,並保證足額繳納在公司章程規定的認繳時間內繳付。

  2、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經會計事務所審計。

  3、本股東如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願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並願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處罰。

  4、本股東保證守法經營,信守承諾。

  5、本公司設執行董事兼經理一名,由擔任。

  6、同意聘任擔任公司監事職務。

  7、本股東李穎承諾在全國範圍內只辦理唯一一箇有限公司(自然人獨資)。

  8、本股東若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於股東自己的財產時,應當以個人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9、該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不再投資設立新的一人有限責任公司。

  10、本股東以認繳的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11、制定本公司章程,章程共九章三十三條。

  12、同意委託xx辦理公司註冊登記手續。

  股東簽字:

  x年xx月xx日

自然人獨資股東決議 篇2

  股東決定出資設立建材有限公司,有關事宜形成如下決議:

  一、確定公司登記事項爲:

  1、公司名稱:北京建材有限公司

  2、住 所:北京市xx區xx街號

  3、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4、註冊資本:認繳100萬元。

  5、經營範圍:銷售:鋼材、水泥、五金交電、水暖器材、電工器材、裝飾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險品)、農畜產品收購(法律、法規禁止的、憑許可證經營的項目除外)。

  6、股東姓名、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時間:

  公司由自然人股東以貨幣形式認繳出資100萬元人民幣,佔註冊資本總額的100%,出資期限:XX年XX月XX日之前繳足。

  7、公司不設董事會,由擔任公司執行董事兼經理(法定代表人);公司不設監事會,聘任xc擔任公司監事。

  8、公司營業期限爲二十年,從《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二、通過公司章程。

  股東簽字:

  年3月X日

自然人獨資股東決議 篇3

  我公司於201xx年xx月xx日召開股東會,會議應到股東xx人,實到股東xx人,到會股東分別是: ,佔股(%); ,佔股(%); ,佔股(%); ,佔股(%);

  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本次會議審議並通過如下決議。

  1、同意爲 向貸款(大寫:xx萬元 )和向貸款(大寫:xx萬元 )提供坐落爲:;檔案保管號爲:房屋做抵押保證擔保.

  2、抵押擔保期限以簽訂的《企業借款合同》爲準。

  以上決議由到會股東簽字生效。

  到會股東簽字:

  公司(蓋章):

  x年 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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