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罰決定書範文(通用30篇)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

  機構名稱: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以下簡稱“中國人壽太原分公司”)

  主要負責人:郭善宏

  營業地址:太原市迎澤區迎澤大街300號山西保險大廈

  當事人:張旭東

  住 址:太原市小店區

  當事人:馮莉

  住 址:太原市萬柏林區

  當事人:王強

  住 址:太原市杏花嶺區

  我局檢查組於20xx年9月15日至30日對中國人壽太原分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存在給予投保人紀念冊等物品的行爲。

  上述事實有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相關財務憑證、營銷方案、相關人員訪談筆錄、公司出具的說明等證據在案佐證,足以認定。

  該公司給予投保人紀念冊等物品的行爲違反了《保險法》(20xx年修訂)第一百一十六條的規定。根據《保險法》(20xx年修訂)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該公司作出責令改正並罰款五萬元的行政處罰。

  張旭東、馮莉、王強對上述行爲負有直接責任。根據《保險法》(20xx年修訂)第一百七十三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張旭東、馮莉、王強分別作出警告並罰款一萬元的行政處罰。

  請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將罰款劃繳至以下賬戶:

  戶 名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

  開戶行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城建支行

  賬 號 058077777

  逾期,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劃繳罰款後,當事人應向我局提交劃款憑證的複印件。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中國保監會申請行政複議或在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逾期不履行處罰決定,又不申請複議或起訴的,我局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山西監管局

  20xx年10月9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2

  ××年×月,本局被確定爲先行開展增強行政處罰決定書說理性工作試點單位之一,經過前一階段的努力,本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製作水平有了明顯提高,試點工作已初顯成效。

  一、領導重視,深入調研。

  試點一開始,本局隨即成立了以一把手爲組長的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分管局長則抓具體落實,不論是深入各辦案單位調研,還是討論可行性方案,甚至討論修繕範文都至始至終參與其中。領導的重視對執法人員思想的統一起了關鍵的作用。同時,通過召開辦案單位負責人及法制員座談會,深入瞭解基層辦案人員的思想狀況及執法現狀,探討對增強行政處罰決定書說理性的重點和難點,對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至關重要。

  二、多方培訓,統一規範。

  在試點的第一階段,本局採用多種形式、多渠道地組織執法人員學習培訓。除派員赴外地考察、學習外,本局還組織集體培訓,邀請人民法院的專家講解行政法律文書在程序內容、證據的運用、自由裁量權的運用和約束等方面的規範性要求,邀請上級法規處領導闡述實施說理性處罰決定書的依據和作用,並結合實例對說理性處罰決定書的製作進行實務指導。同時,在分局局域網開闢專欄,登錄司法文書及相關部門或兄弟單位的處罰決定書和案件調查終結報告,供執法人員學習、借鑑和討論。分局法規科則根據本局《推行說理性處罰決定書實施方案》的具體要求,結合說理性處罰決定書範文起草、修改中發現的問題,對執法人員進行如何製作說理性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培訓,統一規範。各辦案單位也分別採用集中培訓、分組討論的方式,對執法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動員、培訓。通過動員、學習、培訓,執法人員不僅在思想上對推行說理性處罰決定書試點工作有了高度理解和重視,在理論和實際操作上對說理性處罰決定書的製作也有了進一步的理解和把握。

  三、上下互動,推出範本。

  爲進一步規範說理性處罰決定書的製作,統一文書格式,本局根據各個辦案單位上年度辦結案件的類型、質量情況以及現有辦案人員、法制員的素質狀況,將10多種常見案件類型進行了分解,明確了各辦案單位重點突破任務。自下而上,由各辦案單位根據自己對說理性的理解,結合自身辦案實踐,集體討論完成各自的說理性處罰決定書範文。分局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會同部分法制員對上報的17篇範文初稿逐一進行討論、修改,篩選其中的14篇提請上級法規處、人民法院行政廳領導、專家閱正。上級法規處給予了極大的支持,對範文逐一進行了點評。分局試點領導小組再次討論達成一致,由分局法規科進行最後修繕。通過上下互動,共同努力,推出了商標侵權、不正當競爭、傳銷、商業賄賂、虛假出資、經銷不合格產品、擅自發布戶外廣告、違法經營等10種不同案件類型的說理性處罰決定書示範文本,並通過局域網向各辦案單位進行推廣。

  四、抓好結合,不斷完善。

  在推行說理性行政處罰決定書的過程中,我們着力樹立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理念,要求各辦案單位抓好3個結合:一是與人性化執法相結合,在執法中加強普法教育和行政指導,體現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二是與整改相結合,處罰不是目的,關注處罰後的違法行爲是否改正、停止。三是與規範執法相結合,通過案件回訪,查找執法中存在的問題,着力提升執法滿意度。此外,在推行範本的過程中不斷探討、不斷完善,每月總結推行中的經驗與不足,分局法規科、經檢大隊隨時進行個案指導。

  五、加強監督,提高質量。

  本局以推行說理性行政處罰決定書爲契機,進一步加強執法監督,強化辦案人員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辦案質量。首先,我們對案件核評內容進行了調整,增加了對處罰決定書說理性的核評。案件覈審、案件質量檢查評比均採用雙表核評制,原《案件質量核評表》的核評分佔70%,《行政處罰決定書說理性核評表》的核評分佔30%。其次,我們把說理性處罰決定書的推廣工作納入目標責任制的考覈,並通過模擬辦案、優秀範文評選等方式,循序漸進,不斷提高執法人員的辦案能力和案件質量。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3

  對於20xx-11-15發生的木方掉落傷人事故,經過項目部對所發生該事故前面調查,責任明確,對以下班主做出相應的處罰決定。

  一、對木工班組:於當日下午3點在該樓清理六樓多餘木料,往下面料場調運時,因採用獨根鋼絲吊運長短木方,鋼絲未被完全繫緊,在剛剛起吊時其中一根短木方突然掉落,掉到三樓把正在施工的楊清頭部砸傷。事故發生之前,現場管理人員多次勸阻無效,該班組施工人員忽視安全的重要性,處於僥倖心理施工,不尊重其他工友生命、身體健康,視其情節相當嚴重,故此:本項目部對於當事人及木工班組處500的罰款,以此作爲教訓,還望你班組加大對工人的安全教育,不要忽視安全工作的開展。如再有下次,定要重罰

  二、對於瓦工班:當事人楊清雖是受害者,但是她在施工過程中並未戴安全帽,一致傷其頭部,同樣也存有僥倖心理,忽視安全,對知己的生命,身體健康不負責任,視其情況對當事人同樣處200元的罰款,誤工費用由本人承擔,以此爲教訓,下不爲例。考慮到當事人的具體情況,項目部決定:醫藥費,營養費由項目部支付。望各位工友以此爲戒,加強對安全工作的開展,重視安全,重視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

  食品綜合樓項目部

  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年____月____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4

  當事人:華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略)

  法定代表人:(略)

  住所:(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本機關依法於20xx年4月20日至4月22日對當事人艾司唑侖藥品涉嫌壟斷行爲進行了調查。本機關於20xx年6月17日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依法告知當事人涉嫌違法的事實、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理由和依據,以及當事人依法享有陳述、申辯的權利。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向本機關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本機關的調查情況和處理決定如下:

  本案相關產品市場爲艾司唑侖原料藥市場、艾司唑侖片劑市場。艾司唑侖具有鎮靜、催眠和抗焦慮療效,是國家嚴格管控的二類精神藥品。我國對二類精神藥品原料藥的准入和生產實行嚴格管制,全國獲得艾司唑侖原料藥生產批文的企業只有4家,實際在產的只有華中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中藥業)、山東信誼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東信誼)和常州四藥製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常州四藥)。作爲艾司唑侖原料藥的生產經營企業,當事人與山東信誼、常州四藥在艾司唑侖原料藥市場屬於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

  以艾司唑侖爲原料藥生產的製劑爲艾司唑侖片劑和注射液,涉及本案的爲艾司唑侖片劑。規格爲1mg、2mg的艾司唑侖片屬於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xx年版)中的神經系統(抗焦慮)用藥。艾司唑侖片也屬於國家低價藥目錄清單中的藥品。根據《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規定,艾司唑侖片劑生產資質由省級食藥監部門審批。國家食藥監局網站顯示,獲得艾司唑侖片劑生產批文的企業共63家(截至20xx年5月13日),其中包括上述三家原料藥生產企業。作爲艾司唑侖片劑的生產經營企業,當事人與山東信誼、常州四藥在艾司唑侖片劑市場屬於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

  現查明,當事人存在以下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的事實:

  一、違法的主要事實和相關證據

  (一)與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就艾司唑侖原料藥達成“聯合抵制交易”的壟斷協議、就艾司唑侖片劑達成“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經查,20xx年9-10月間,當事人與山東信誼、常州四藥有關人員在河南鄭州未來康年大酒店房間內會面,商討艾司唑侖原料藥和片劑的有關安排,其中山東信誼人員爲當事人邀請。會議對艾司唑侖原料藥不對第四方供貨、艾司唑侖片集體漲價進行了協商,最後達成以下一致意見:一是每家企業生產的艾司唑侖原料藥僅供本公司生產片劑使用,不再對外銷售;二是對艾司唑侖片劑集體漲價形成默契,雖未就具體價格水平達成確切意見,但當事人作出了艾司唑侖片聯合漲至1毛/片的提議,爲其他參會企業提供了明確的漲價幅度預期。

  調查人員在某企業提取的文稿詳細記錄了上述協議內容:“爲確保艾司唑侖片在市場銷售達到增值提量的目的,我們三方原料生產廠家經過多次會談,最終達成了合作意向,確立了口頭銷售聯盟:①三個廠家自合作之日起,一律不能向第四生產方銷售本原料。②市場區域各自按原有區域市場銷售成品,爭議市場均要講究風格,由市場選擇,不搞惡意競爭。③產品供貨價格統一。供貨價零售價協商制定統一執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降價。④共同自覺遵守口頭協議,共同維護同盟利益及市場規則。”

  上述事實有調查詢問筆錄、會議情況記錄、相關文稿等證據爲證。

  (二)實施了艾司唑侖原料藥“聯合抵制交易”的壟斷協議。現查明,當事人20xx年對外銷售艾司唑侖原料藥(略)公斤,自用(略)公斤;20xx年對外銷售(略)公斤,自用(略)公斤;20xx年至20xx年4月對外銷售0公斤,自用(略)公斤。相關片劑生產企業表示,20xx年10月以後多次向當事人聯繫採購事宜,但當事人均以工廠搬遷、尚未通過GMP認證爲由拒絕供貨。

  當事人在調查過程中提出,艾司唑侖原料藥停止供貨、僅供自用是企業基於集團業績考覈要求,對產品進行自我篩選後主動調整的經營策略,其核心是通過控制原料藥影響成品銷售,同時也保證原料藥GMP認證期間的成品供應不受影響。

  本機關認爲,企業出於自身經營戰略考慮,在不違反《反壟斷法》第十七條第(三)項的前提下,獨立做出減少或停止供貨決定本身並不違法。本案關鍵是當事人就不對外供貨的決定與競爭對手進行了溝通並達成了一致不對外供貨的壟斷協議。

  上述事實有調查詢問筆錄、當事人生產數據、銷售數據等證據爲證。

  (三)實施了艾司唑侖片劑“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經查,鄭州會議結束後,當事人於20xx年12月20日印發《調價通知函》,對4種規格的艾司唑侖片出廠價進行上調。20xx年12月25日,在下發調價函5天后,當事人通過郵件向山東信誼發送調價函,並希望其跟隨提價。此外,當事人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催促山東信誼進一步提價。20xx年4月18日上午,上海藥交會山東信誼展位上,當事人與山東信誼就艾司唑侖片在安徽省的調價問題進行了溝通。

  銷售數據顯示,當事人20xx年至今艾司唑侖片劑價格出現大幅提升,且漲價時機與其他兩家企業高度一致。當事人生產的1mg*20片/盒規格艾司唑侖片,20xx年以前年均出廠價(不含稅)爲(略)元/片,20xx年至今提價至(略)元/片;當事人生產的1mg*150片/盒規格艾司唑侖片,20xx年以前年均出廠價(不含稅)爲(略)元/片,20xx年至今提價至(略)元/片。提價後的價格與鄭州會議上當事人提出的1毛/片的漲價目標基本一致。

  上述事實有調查詢問筆錄、當事人《調價通知函》、銷售數據、電子郵件記錄等證據爲證。

  二、壟斷協議的達成並實施具有明顯的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本機關對提取的生產、庫存和銷售數據進行了經濟學分析,認爲:當事人通過實施上述壟斷行爲,提高了艾司唑侖片劑價格,減少了艾司唑侖片劑總供給量,損害了消費者利益,對艾司唑侖片劑市場具有明顯的排除、限制競爭效果。

  (一)艾司唑侖原料藥市場的聯合抵制交易壟斷協議,是以排擠片劑市場競爭對手、提高片劑價格爲目的。據統計,20xx-20xx年間,當事人、山東信誼和常州四藥三家原料藥生產廠家合計向16家艾司唑侖片劑企業供貨,說明在聯合拒絕供貨前,艾司唑侖片劑市場至少有19家生產企業,屬於充分競爭的市場。20xx年聯合抵制交易協議實施以來,14家片劑企業被迫停產。本機關認爲,市場上僅有的3家原料藥生產企業聯合抵制下游交易,其目的是使其他片劑企業因爲缺少關鍵投入品而被迫退出市場,一方面擴大了在片劑市場的市場份額,另一方面使在片劑市場實施聯合漲價成爲可能。

  (二)艾司唑侖片劑市場的變更商品價格壟斷協議,提高了藥品價格。商品價格升高是價格壟斷協議造成的直接競爭損害,經營者攫取了本應屬於消費者剩餘的部分,損害了消費者利益。20xx年後,當事人、山東信誼和常州四藥生產艾司唑侖片加權平均出廠價格漲幅最低88%,最高爲329%,漲幅明顯。

  (三)在原料藥市場、片劑市場實施壟斷協議的共同作用下,艾司唑侖片劑市場供應總量減少,患者用藥可及性受到影響。本機關認爲,在片劑需求相對穩定、片劑生產數量需要嚴格審批的情況下,片劑生產企業的減少和片劑價格的上漲伴隨市場供應總量的減少,意味着患者無法獲得所需藥品,患者的用藥可及性受到影響。

  三、處罰決定

  本機關認爲,當事人上述行爲違反了《反壟斷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五)項的規定,即禁止具有競爭關係的經營者達成並實施“固定或者變更商品價格”的壟斷協議和“聯合抵制交易”的壟斷協議。本案中,當事人在壟斷協議的達成、實施過程中起到組織、主導作用,屬於從重處罰情節,且不具有從輕減輕處罰情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第一款、第四十九條規定,本機關決定對當事人作出以下處理:

  一、 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爲。

  二、 處當事人20xx年度艾司唑侖片劑銷售額22,454,700元人民幣百分之七的罰款,計人民幣1,571,829元(大寫:人民幣壹佰伍拾柒萬壹仟捌佰貳拾玖元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六條第三款規定,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攜本行政處罰決定書將罰款上繳國庫。收款人全稱:(略);賬號:(略);開戶銀行:(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和第(三)項規定,當事人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同時本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當事人如對上述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申請行政複議;或者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或者訴訟期間,本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xx年7月22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5

  當事人:新譽集團有限公司

  地址:江蘇省常州武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鳳林路68號

  當事人:龐巴迪運輸集團瑞典有限公司

  地址:Ostra Ringvagen 2, Vasteras, Sweden

  根據《反壟斷法》和《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我部對新譽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譽集團)與龐巴迪運輸集團瑞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龐巴迪瑞典)設立合營企業涉嫌未依法申報進行立案調查。我部依法向當事雙方告知了作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依法享有的權利,當事雙方未提出陳述和申辯。本案現已調查、審理終結。

  一、基本情況

  (一)交易方。

  合營方一:新譽集團。新譽集團的前身是成立於20xx年9月的常州軌道車輛牽引傳動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最終控制人爲周立新、周立成等股東組成的周氏家族。新譽集團的主要業務包括軌道交通業務、新能源業務、數控設備業務等。營業額:(略)。

  合營方二:龐巴迪瑞典。龐巴迪瑞典設立於1966年1月,龐巴迪公司間接持有其100%股份。龐巴迪瑞典的主要業務爲建設、製造和銷售軌道車輛及與軌道交通相關的材料設備,其在中國主要從事軌道設備業務、軌道控制和信號系統業務及牽引和控制設備業務。營業額:(略)。

  (二)交易概況。

  20xx年2月5日,新譽集團與龐巴迪瑞典簽署協議,擬設立合營企業從事城市軌道交通信號系統業務和有軌電車信號系統業務。雙方分別持有合營企業50%股權,並委派了相應董事和管理人員。合營企業於6月11日取得營業執照。

  二、違法事實和依據

  (一)本案構成未依法申報而實施的經營者集中。

  新譽集團與龐巴迪瑞典設立合營企業,符合《反壟斷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屬於經營者集中。按照經營者集中申報計算標準,新譽集團和龐巴迪瑞典20xx年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且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達到了《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三條規定的申報標準,屬於應當申報的情形。20xx年6月11日,合營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在此之前未向我部申報,違反了《反壟斷法》第二十一條,構成未依法申報的經營者集中。

  (二)本案不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效果。

  我部對新譽集團與龐巴迪瑞典設立合營企業對市場競爭的影響進行了評估。評估認爲,該項經營者集中不會產生排除、限制競爭的影響。

  三、行政處罰依據和決定

  基於上述調查情況和評估結論,考慮到該項交易未依法申報是由於合營企業急於參與某地鐵項目投標,交易雙方主觀故意明顯;並且,交易一方龐巴迪瑞典此前因未依法申報接受過行政處罰,此次系再次違法,根據《反壟斷法》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和《暫行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我部決定對新譽集團處以3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對龐巴迪瑞典處以4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新譽集團和龐巴迪瑞典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行政處罰決定書、憑“一般繳款書”(可在當地人民銀行或財政機關領取)到開戶銀行或當地財政非稅收入代理銀行分別繳納罰款30萬元和40萬元人民幣。“一般繳款書”中收款單位財政機關項填“財政部”,預算級次項填“中央級”,收款國庫項填“中央金庫”或當地國庫支庫名稱,預算科目名稱代碼填“其他一般罰沒收入103050199”。若逾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我部將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採取相應法律措施。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商務部

  20xx年4月21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6

  (____)經貿罰當字〔____〕第(____)號

  被處罰人:____ 性別:____ 年齡:____ 身份證號:____

  家庭住址:____ 所在單位:____

  職務:____ 單位地址:____ 聯繫電話:____

  違法事實及證據:____(此欄不夠,可另附頁)

  以上事實違反了____的規定,依據 ____的規定,決定給予____的行政處罰。

  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見打√處):

  □當場繳納

  □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____,賬號____,到期不繳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____人民政府或者____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經濟貿易管理執法人員(簽名):____ 、____

  當事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

  經濟貿易管理部門(公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7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及《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財政部長令24號)的規定,我廳組織監督檢查組對你所的業務質量、設立條件、財務管理等方面進行了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結束後,我廳對監督檢查出涉及到你簽字出具的審驗報告中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和擬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向你進行了告知,在規定時間內你沒有向我廳提交書面陳述和申辯材料,視爲放棄陳述和申辯權利,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做出行政處罰決定如下:

  一、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華審字【20xxx】1-052號審計報告,簽字註冊會計師、張。

  存在問題:其他應收款餘額5,325,476.10元,佔資產29%,未對大額餘額進行函證;部分大額餘額賬齡超過1年,未確認是否存在壞帳風險;未對固定資產折舊進行測算;應付賬款6,523,621.03元,佔資產35%,未對主要供應商、餘額變動較大的餘額進行函證測試;未對收入、管理費用發生額進行測試,未進行截止性測試。

  你作爲上述審計報告的簽字註冊會計師,對上述問題負有審計責任,你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第二十一條:"註冊會計師執行審計業務,必須按照執業準則、規則確定的工作程序出具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第五十六條第(一)款:"在未履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的情況下不得出具審計報告";《獨立審計準則基本準則》第六條:"註冊會計師應當遵守職業道德規範,恪守獨立、客觀、公證的原則,並以應有的職業謹慎態度執行審計業務、發表審計意見"、第二十條:"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後,以經過覈實的審計證據爲依據,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獨立審計具體準則第1號–會計報表審計》第十六條:"註冊會計師在實施審計過程中,應當採用恰當的方法,包括檢查、監盤、觀察、查詢及函證、計算、分析性複覈等,以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第二十二條:"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序後,以經過覈實的審計證據爲依據,分析、評價審計結論,形成審計意見,出具審計報告"的有關規定。

  二、作出的行政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第三十九條:"註冊會計師違反本法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規定的,由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給予警告"、《會計師事務所審批和監督暫行辦法》(財政部長令24號)第六十四條:"註冊會計師違反本辦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給予警告"的規定,我廳決定給予你警告的行政處罰。

  你對本處罰決定如有疑義,可在接到本決定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財政部或者遼寧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在接到本決定之日起3個月內直接向瀋陽市和平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複議或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本處罰決定由遼寧省財政監督檢查局監督執行。

  二○○*年**月**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8

  ____________:

  本機關於 20xx 年 3 月 20 日查明你(單位)有下列違法行爲:

  1名廚師未取得健康證明。

  以上行爲有  現場檢查筆錄(3.20)

  爲證。

  上述行爲已違反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之規定,現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 ,決定予以你(單位) 8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責令      立即      改正違法行爲。

  罰款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繳至 ,地址   路號                       。

  逾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 北京市衛生局或xx區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 15 內向xx區人民法院起訴,但不得停止執行本處罰決定。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本決定書於 20xx 年 3 月 20 日 收到,衛生監督員簽名 丁  王

  衛生監督員在處罰前已向我(單位)告知了        20xx年 3月 20日

  權利,並聽取了我的陳述和申辯。

  當事人簽收: 徐 衛生行政機關名稱並蓋章

  20xx年3月20 日           20xx 年3月20日

  備註:本決定書一式三聯,第一聯存根,第二聯交被處罰人,第三聯留存執法案卷。

  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制定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9

  被處罰人:嶽(男,29,歲漢族,初中文化,家住邵陽市雙清區城東鄉紫薇社區)

  你未經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依法批准,於20xx年7月16日私自與石橋鄉五一村村民黃建成簽訂《土地轉讓協議》,以10.1萬元的價格買得位於五一村九組的一口水塘——楓樹塘,面積0.7畝,用於建房。到目前爲止,房屋主體已基本竣工(共建三層),經現場測量,實際佔地240.24平方米。你的上述做法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第四十三條的規定,構成了非法佔地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作如下行政處罰:

  一、責令你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

  二、沒收你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築物和其他設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我局於20xx年6月24日和20xx年7月6日分別向你下達了《國土資源行政處罰告知書》(邵國土資罰告字[20xx]第12號)和《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邵國土資罰聽告字[20xx]第8號),告知你依法享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但你都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我局提出任何申請,你已自動放棄了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爲此,我局依法向你作出了本行政處罰決定。

  你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依法向邵陽市人民政府或湖南省國土資源廳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三個月內直接向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邵陽市國土資源局

  二0xx年七月十五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0

  承縣公(治)行罰決字〔20xx〕0479號

  被處罰人崔,*,居民身份證:,*年**月**日出生,*族,文化,戶籍所在地:**市**縣**鎮**村號,現住址:**市**縣**鎮**村號。

  現查明:20xx年10月28日20時許,崔夥同田、王、秦、吳等人在**縣**鎮**小區棟底商崔放設的賭局內以“推牌九”的方式進行賭博,被公安機關當場查獲。現場查獲賭資7085元,賭具牌九一副。

  以上事實有崔陳述和申辯,田、王、秦、吳、等人的詢問筆錄,夏證人證言,現場照片、檢查筆錄、證據保全清單(扣押)等證據證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之規定,現決定對崔行政拘留五日。

  執行方式和期限:由承德縣公安局送承德縣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五日。

  被處罰人如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承德縣公安局或xx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三個月內向xx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xx縣公安局

  二〇xx年十月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1

  _________地稅( )不罰[ ] 號

  ___________________:

  經我局(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你單位存在以下違法事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行爲違反___________________規定,鑑於上述稅收違法行爲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二款、第三十八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現決定不予行政處罰。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___________________申請行政複議,或者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依法直接向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稅務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2

  我公司x部門x員工在上班,利用公司電話無故撥打私人電話。如此個人佔用公司資源行爲,違反了公司的員工規定第x條,在公司內部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響。根據相應規定,爲此公司決定對x處以 警告(或元罰款),以此告示,望以戒之。

  (簽署人簽名、蓋章)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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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3

  被處罰人:雷,男,漢族,身份證號碼:4310241991090,xx省xx市xx縣xx鎮xx村人。

  因你於20xx年1月10日在xx縣xx村未取得燃氣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非法倒灌燃氣,違反了《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涉嫌具有違規從事燃氣經營的違法行爲。

  以上事實有調查詢問筆錄、照片等證據證實。

  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你作出罰款人民幣伍萬元(¥50000.00元)的處罰。

  你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履行上述處罰決定,並將罰款繳至銀行(收款單位:新田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編碼:20401)帳號:000163開戶行:工行支行)。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本機關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你不服本決定,可以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新田縣人民政府或永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6個月內直接向新田縣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強制執行或者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xx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年月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4

  當事人姓名:文 性別:男 年齡:44歲

  身份證號:43282419710920xx 家住x鎮

  20xx年10月26日,我所執法人員陳全勝、李秀成等6人在臨武縣水東鎮巡查時,發現文駕駛擅自改裝的湘10F0928北京BJxx0T小型貨車從事道路運輸服務。我所於20xx年10月26日對文貨運經營者使用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的行爲予以立案調查。現已查明,20xx年10月26日,文駕駛湘10F0928車輛從金江鎮拖煤到水東鎮,經檢查發現該車證上長:6520*寬2520高*2540,實際爲長6950*寬2520*高2840,該車擅自改裝。我所認爲文上述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應當加強對車輛的維護和檢測,確保車輛符合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不得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具體有一、現場筆錄:證明違法事實及行政執法檢查程序合法;二、詢問筆錄:證明當事人親自承認了違法事實;三、當事人身份證、駕駛證複印件:證明了當事人身份及本身具有駕駛技能;四、道路運輸證複印件:證明營運車輛具備營運資格:等證據及相關材料佐證了違法事實。上述證據經過文本人閱示並發表以上證據屬實,無異議,可作爲本案的證據材料使用的意見。

  我所於20xx年10月26日向你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前告知書》(臨交運管處罰告知[20xx]00057號),依法向告知了做出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依據及享有的權利。你當場提出了陳述、申辯意見:1、自願放棄對我所告知享有的申請聽證的權利。2、本人是初次違法。3、違法後,能夠積極配合運管部門消除影響和違法後果,並且保證以後不再違法經營。4、請求給予從輕處罰。5、請求給予立即處理。上述意見,經辦案人員調查覈實,符合實際情況,我所已經採信。我所認爲,20xx年10月26日,文貨運經營者使用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的行爲,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第七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違反本條例的規定,客運經營者、貨運經營者擅自改裝已取得車輛營運證的車輛的,由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臨武縣道路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一)》第四十條第三項之規定:“貨運經營者使用擅自改裝或者擅自改裝已取得《道路運輸證》的車輛,擅自加高、加寬、加長、拆除貨箱欄板或者增加車輛外廓尺寸,擅自增加或減少輪胎數量,擅自增加或者減少車軸數量等的,責令改正,處6000元以上8000元以下的罰款。”鑑於當事人文主動消除違法經營所帶來的影響的行爲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減輕規定,綜合以上情況,責令文立即改正、並罰款人民幣貳仟元整。

  限你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繳至臨武縣信用聯社(銀行地址:臨武縣東雲路),戶名:臨武縣財政局非稅收入匯繳結算戶,賬號9008211000507782。逾期不繳納罰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你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臨武縣交通運輸局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直接向臨武縣人民法院起訴。

  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也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我所將依法 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xx縣道路運輸管理所

  20xx年10月26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5

  ( )安監管罰當〔 〕 號

  被處罰單位: 地 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聯繫電話: 違法事實及證據 (此欄不夠,可另附頁)

  以上事實違反了 的規定,依據 的規定,決定給予 的行政處罰。 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見打√處):

  □當場繳納

  □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 ,賬號 ,到期不繳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 人民政府或者 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簽名): 、 當事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章)

  年 月 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6

  趙勇同學之家長:

  您的孩子趙勇(性別男),現就讀我校八年級1班,本學期經常違反校規校紀:不認真完成作業、不尊重老師,在班上公開對班主任葉琳老師直呼“學校又不是你家開的,你管不了我”這樣的言語,完全忽略老師的的存在。經我校老師耐心教育仍然沒有好的改變。現又在20xx年3月25日的物理課上,下課鈴聲還未停,老師也沒有宣佈下課,趙勇就不向任何人請示便徑直走出教室。以上行爲已經嚴重違反了我校管理規定。根據《貴陽市花溪誠興學校學生違紀處罰制度》規定,決定對趙勇記嚴重警告處分。

  若您對我校的決定有異議,您可以在本決定之日起3日內向貴陽市花溪區教育局提起申訴。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貴陽市花溪誠興學校

  20xx年 月 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7

  當事人姓名或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你(單位)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行爲,違反了____________ 的規定,根據_______________的規定,現責令你(單位)改正上述違法行爲,並處罰如下:

  1、警告;

  2、罰款_________元。

  罰款按下列第_______項規定方式繳納:

  1、當場繳納。

  2、自即日起15日內將罰款交到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按照下列第________項規定的方式提出異議:

  1、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_______________申請複議。

  2、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處罰決定作出前已依法告知你(單位)作出本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並聽取了你(單位)的陳述和申辯。

  __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當事人:______________ 執法人員:_______________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8

  被處罰人:賴

  地 址:xx縣xx鎮xx村委會小組1號

  經查,你作爲xx縣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xx縣“四館一宮”建設項目工程師,該項目未按規定對鋼筋進行檢驗,並將不合格鋼筋用於文化館3層梁的腰筋。經設計單位複覈,結果滿足原設計要求,未造成質量後果,東源縣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出具了證明。以上違法事實有《建材抽樣信息登記表》、《現場檢查記錄》、《廣東省建材產品質量檢驗中心檢驗報告》(報告編號:GD20xx-02-06032、GD20xx-02-05901)、《調查詢問筆錄》、《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編號:482501)、《東源縣建設工程中標通知書》(東建招字第20xx-010號)、《廣東省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證明》等證據爲證。東源縣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上述行爲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本機關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五條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B301.64、B301.65的規定,對東源縣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合計罰款人民幣壹佰陸拾柒萬叄仟壹佰肆拾壹元零角貳分(¥1,673,141.02元)的行政處罰。

  本機關於20xx年9月13日向你送達了《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粵建執告〔20xx〕31號)和《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粵建執告〔20xx〕32號),你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和聽證要求,自動放棄了陳述、申辯和要求聽證的權利。現本機關依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七十三條和《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B301.64、B301.65的規定,決定對你處以東源縣建築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罰款數額人民幣壹佰陸拾柒萬叄仟壹佰肆拾壹元零角貳分(¥1,673,141.02元)百分之五,即人民幣捌萬叄仟陸佰伍拾柒元零角伍分(¥83657.05元)的罰款。

  罰款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廣東省省級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行政處罰)》到指定銀行繳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東省人民政府或住房城鄉建設部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六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和訴訟期間,本決定不停止執行。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不提起訴訟,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x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年10月8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19

  行政(當場)處罰決定書(單位)

  ( )安監管罰當〔 〕 號

  被處罰單位: 地 址: 郵編: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聯繫電話: 違法事實及證據 (此欄不夠,可另附頁)

  以上事實違反了 的規定,依據 的規定,決定給予 的行政處罰。 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見打√處):

  □當場繳納

  □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繳至 ,賬號 ,到期不繳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

  如果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依法在60日內向 人民政府或者 申請行政複議,或者在三個月內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本決定不停止執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的,本機關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者依照有關規定強制執行。

  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簽名): 、 當事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章)

  年 月 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20

  當事人:法人代表: 性別: 年齡: 聯繫住址: 電話:

  你(單位)超預售許可面積銷售商品房一案,經本單位依法調查,現查明:(違法事實與證據)你(單位)羅浮苑小區於20xx年取得該小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預售許可面積爲62436M。經查,該小區從取得預售許可至20xx年3月份,共銷售房屋面積76441.64 M,超出預售許可面積14005.64 M,屬於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進行銷售商品房行爲。本單位認爲:你(單位)此種行爲已違反《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依照《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222管理條例》、《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和《行政處罰法》第23條之規定,現責令你(單位)必須於年 月 日前改正上述行爲,並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已收取的預付款1%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

  現要求你(單位):1、於年 月 日前將罰款交至,(逾期不按規定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2、於年 月 日

  前履行的行政處罰。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的,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 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期間,本處罰決定不停止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或不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強制執行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處罰機關(印章)

  年 月 日

  承辦部門:

  執法人: 審覈人:簽發人:

  簽收人:簽收時間: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21

  污水處理有限責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

  營業執照註冊號:(1-1)

  組織機構代碼:

  地址:產業集聚區xx產業園

  一、違法事實和證據

  省環境監察總隊執法人員x年1月19日對你單位進行了現場檢查,並委託鄭州市通標環境檢測有限公司對你單位污水總排口出水進行取樣監測,化學需氧量超標排放,化學需氧量124mg/L(排放標準50mg/L)。1月27日下達《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爲決定書》,責令你單位立即停止超標準排放污染物,並現場送達。以上事實有我廳“調查詢問筆錄”、“現場檢查(勘察)筆錄”、《鄭州市通標環境檢測有限公司檢測報告》等爲證。

  你單位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條之規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和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之規定。

  我廳於x年2月6日向你單位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豫環罰先〔〕1號),告知你單位對我廳擬作出的行政處罰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你單位未向我廳提出申辯和聽證要求。

  以上事實有我廳《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豫環罰先〔〕1號)和《送達回證》等爲證。

  根據你單位違法行爲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證據,參照《河南省環境行政處罰裁量標準(修訂)》,你單位的環境違法行爲屬於排放水污染物超過水污染物排放標準50%以上的。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條第一款“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按照權限責令限期治理,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之規定,經研究,我廳對你單位環境違法行爲作出以下處理:

  1、責令立即糾正環境違法行爲;

  2、給予上一個月應繳納排污費數額三倍的罰款,共計193762.8元(64587.6元3)。

  你單位應當自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匯入河南省財政廳指定的非稅收入財政專戶(開戶名稱:河南省財政廳非稅收入財政專戶;銀行賬號:;代辦銀行:廣發銀行鄭州經三路支行)。款項繳清後,請持銀行受理回單到我廳規劃財務處索取罰款收據,並將繳款憑據複印件報送我廳政策法規處備案。

  三、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環境保護部或者河南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在接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廳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x年3月9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22

  當事人:大荔禧盛棉紡有限公司等731戶企業(名單附後)

  經查明:當事人大荔禧盛棉紡有限責任公司等192戶公司開業後自行停業連續六個月以上;陝西省農墾科研中心香料試驗廠等24戶非公司企業停止經營活動滿1年,不按規定辦理註銷登記;大荔縣果興化工廠等49戶個人獨資企業,開業後自行連續停業六個月以上;大荔縣殷官冷庫等466戶企業不辦理稅務登記,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大荔縣國家稅務局出具了提請吊銷營業執照材料。

  以上事實,主要證據如下:

  1、20xx年3月16日大荔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大荔縣人民政府網站發佈的擬吊銷公告,證明本局告知了當事人違法行爲的後果和期限;

  2、大荔縣國家稅務局出具的提請吊銷材料,證明當事人違法事實。

  20xx年4月25日,經本局立案查處。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23

  被處罰人姓名:彭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xx年x月xx日

  身份證號碼:

  工作單位:傢俱加工廠 現住址:xx縣xx街道xx社區x廠

  被處罰單位名稱:傢俱加工廠

  營業執照註冊號(或組織機構代碼證代碼)

  法定代表人: 彭 職務:法人代表

  單位地址:xx縣xx街道xx社區x廠

  經依法查明,你(你單位)20xx年6月23日,我局正和林業工作站執法人員在工作中發現彭經營的xx縣傢俱加工廠的加工場地堆有用於傢俱加工的木材,其中部分木材傢俱加工廠無法提供合法手續證明,與20xx年6月25日移交到林業局綜合執法隊。20xx年6月30日,經我執法隊現場調查覈實有5.88立方米木材無合法來源證明,其中杉木0.179立方米、松木1.563立方米、雜木4.138立方米。

  上述行爲及事實有 違法行爲人的陳述、證人證言、現場勘驗筆錄、照片等證據爲證,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之規定 的規定,已構成違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第四十三條並結合《xx縣林業處罰裁量基準》第四條第二款第二項 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對你(你單位)處以下行政處罰:

  1.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爲;

  2. 沒收非法收購的木材5.88立方米並處罰款人民幣4000元整

  本決定書中的罰款,限你(你單位)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 xx縣農業銀行(賬號: x04000 )繳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如對本林業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於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郴州市林業局 或者 xx縣人民政府 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於三個月內直接向 xx縣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強制執行或者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24

  高二(4)班學生陳於20xx年10月12日,跟隨邱幾人,對本班同學進行威脅,要求其購買香菸。該生平時對自己要求不嚴,行爲非常惡劣,影響極壞,經教育其認錯態度較好,本着教育他人的原則,經過校委會研究決定,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希望其能認真改過做一箇合格的中學生。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X學校

  xx年 xx月 xx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25

  各部門、車間:

  關於20xx年x月x日晚11:40左右車間員工、趙方林、陳宗保、司志博與郭義剛在宿舍發生爭執、打架事件的調查和處理通告如下:

  一、事件調查

  20xx年x月x日晚,員工郭義剛未經行政部同意私自將外面朋友帶進公司宿舍並喝酒,同樓層劉夢龍、薛宗保等也在宿舍喝酒,約11:30分左右雙方因言語產生糾紛,在外來人員的挑釁下,劉夢龍、薛宗保等人衝進郭義剛宿舍歐打外來人員,郭義剛維護外來人員進行幫架,後經人勸架拉開。

  二、處理結果

  根據公司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對造事責任人處理如下如下:

  1.郭義剛嚴重違反公司規定:晚上私自帶外人進廠喝酒挑釁鬧事是此事件的主要原因,給予罰款1200元,立即開除出廠,外來私自進廠人員交由派出所處置;

  2.劉夢龍、薛宗保在宿舍喝酒鬧事帶頭動手打人,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給予每人罰款1000元,留廠查看一箇月後再處理。

  3.劉方林、司志博在宿舍喝酒後鬧事協助打架,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給予每人罰款800元,留廠查看一箇月後再處理。

  4.當班保安劉基銘未盡到崗位職責,遇事不能及時彙報處置,罰款200元,後勤主管楊立志對宿舍管理監管不力,罰款200元。

  5.即日起,公司內不準賣酒、員工不準帶酒進公司、宿舍內不允許任何人喝酒,一經發現給予罰款500元處罰。

  6.即日起,凡私自帶人進廠者,查證屬實後給予當事人罰款1000元並開除出廠的`處罰,同時將非廠人員以擾亂公司管理送派出所處置!

  希望全廠人員以此爲戒,切實遵守公司相關規定,特此通報!

  行政部

  xx年x月x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26

  交通行政處罰決定書

  ( )路政超限處罰字第號

  當事人::地址::當事人駕駛車輛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駛一案,經依法審理,現查明:當事人於年月日駕駛牌號爲的車輛,擅自在線公路上超限行駛。經檢測,車貨總重噸,(車貨總長米,總寬米,總高米)超重噸(超長米,超寬米,超高米)。上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本局認爲,當事人駕駛車輛擅自在公路上超限行駛的行爲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四十九條和第五十條、《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辦法》第二十條、交通運輸部《路政管理規定》第十三條、《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第七十六條第五項(第八十五條)、《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辦法》第三十三條、交通運輸部《路政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五項(第三十一條)、《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責令卸去超限貨物噸,繳納公路賠(補)償費元,並處元罰款。當事人必須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本決定書到交納罰款;逾期不交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當事人對本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邵陽市交通局或申請複議或者在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逾期不申請複議、不起訴,又不履行本決定的,本局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依法強制執行。

  年月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27

  *公司:

  被處罰人:*公司

  你公司在亞行貸款西安三環路第二批設備採購第一包路面冷再生機國際招標項目(招標編號:)中關於投標型號設備業績的投標響應與實際情況不一致,在質疑發生後提供篡改過的銷售合同複印件作爲證據。你公司的行爲違反了《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投標人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規定。

  上述事實有你公司投標文件中提供的銷售業績清單、相應的銷售合同複印件,其他投標人的質疑函及證明材料,評標委員會關於質疑問題的答覆等爲證。

  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五十四條“投標人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中標無效,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投標實施辦法》(商務部令20xx年第13號)第五十九條“投標人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當次投標無效,並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依照《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內參加依法必須進行招標項目的投標資格並予以公告:……(四)投標文件及澄清資料與事實不符,虛假投標的;(五)在質疑過程中,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的有關規定,你公司在本項目中的中標無效,並給予你公司警告處罰。

  如不服本行政處罰決定,你公司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九條的規定,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商務部提起行政複議;也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在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商務部

  年七月十四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28

  當事人:牛肉麪館 地址:x鎮街道 聯繫電話: 負責人: 性別: 男 職務:負責人 身份證號碼:

  本機關於 20xx 年 12 月 22 日依法向你(單位)送達了《聽證告知書》(x)食藥監食聽告〔20xx〕233號;20xx 年 12 月 26 日送達了《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x)食藥監藥罰告〔20xx〕233號;20xx 年 1 月 5 日送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x)食藥監食罰〔20xx〕233號,對你(單位)作出了1、沒收胡椒粉等2種超過保質期食品2包;

  2、罰款20xx.00元的行政處罰。 20xx 年 3 月 26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一款之規定,渭源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法規監督股對《聽證告知書》(x)食藥監食聽告〔20xx〕233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x)食藥監藥罰告〔20xx〕23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x)食藥監食罰〔20xx〕233號進行了審查,發現對你(單位)作出的行政處罰存在法律條款適用不當的問題,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五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作出如下決定: 撤銷依法向你(單位)送達的《聽證告知書》(x)食藥監食聽告〔20xx〕233號;《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x)食藥監藥罰告〔20xx〕233號;《行政處罰決定書》(x)食藥監食罰〔20xx〕233號。依照法律規定,重新履行相關執法程序,送達相關法律文書。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年3月26日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29

  ___公(______)決字[______]第___號

  決定書正文載明以下內容:

  1.被處罰人的基本情況(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件種類及號碼、現住址、工作單位以及被處罰單位的名稱、地址和法定代表人);

  2.違法事實和證據以及從重、從輕等情節(證人不願意暴露姓名的,應當注意保密);

  3.法律依據;

  4.處罰種類及幅度;

  5.履行方式及期限(含合併執行的情況);

  6.對涉案財物的處理結果及對被處罰人的其他處理情況;

  7.被處罰人的法律救濟途徑;

  8.附沒收違法所得、非法財物清單及收繳/追繳物品清單。

  公安機關印章

  決定日期

  本文書一式三份,被處罰人和執行單位各一份,一份附卷。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複印送被侵害人一份。

處罰決定書範文 篇30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法律責任。

  一、處罰事項

  南通恆華粘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恆華公司”)於20xx年9月7日收到如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安監局”)《行政處罰決定書》(東安監管罰字[20xx]第(6028)號),主要內容如下:

  南通恆華粘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於20xx年7月10日,受到南通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職業病診斷情況通報》,稱恆華公司輔助工周某被診斷爲二甲基甲酰胺致職業性慢性輕度中毒性肝病,安監局對此情況展開調查。

  恆華公司的PUR生產車間的工作環境不符合職業衛生標準和要求;勞動者工作場所二甲基甲酰胺(抽料,清洗,清洗放料崗位)超標,未健全職業衛生操作規程;未組織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未採取相應措施加強對職業病的防治管理,保障勞動者獲得職業衛生保護;因長時間接觸二甲基甲酰胺致周其宏職業性慢性輕度中毒性肝病。

  以上事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四條第二款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三)(四)項規定;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一款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七十八條規定,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1、責令停止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並處罰款人民幣壹拾萬元的行政處罰。

  二、處罰事項處理情況

  公司管理層高度重視本次事件,由總經理主持召開緊急會議,進行全公司通告,並展開以下處理工作:

  1、建立健全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勞動者健康監督監護檔案;

  2、對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

  3、責令人事部門和生產部門對從事職業病危害的作業的勞動者,按照規定組織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告知勞動者;

  4、改變生產的工藝將二甲基甲酰胺更換爲二甲基乙酰胺;

  5、總結本次事項的教訓,制定預防措施,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

  三、處罰事項對公司的影響

  1、恆華公司已在20xx年9月足額繳納人民幣10萬元罰款,該筆罰款佔20xx年度營業收入比重較小,不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重大影響。

  本次事項對公司產品生產經營無重大影響,公司今後將加強職業健康衛生的管理。

  無錫市萬力粘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xx.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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