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弊通報批評範文(精選7篇)

作弊通報批評範文 篇1

  (學號:),我校化學與化工學院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20xxf級(化工應20xx-x班)學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VB語言)考試中, 該生違反考場規則,在考試時間內使用通訊設備。

  根據《xx科技學院考場規則》第十一條第八款規定,該生行爲構成作弊,其相應行政處分隨後做出。

  特此通報

  xx科技學院

  教務處

  3月28日

作弊通報批評範文 篇2

  1316班慄,在4月23日地理考試期間,翻看地理書。對於該同學在考試期間的作弊行爲,年級部根據«年級部考試管理條例»做出以下處分決定:慄xx同學被扣除本科目20分,個人量化考覈分5分。

  1310班賀與1313班楊,在4月23日化學考試期間,互相傳抄答案。對於該二人在考試期間的作弊行爲,年級部根據«年級部考試管理條例»做出以下處分決定:各自扣除本科目20分,個人量化考覈分5分。

  1315班李,在4月23日化學考試中,扭頭看後面同學的試卷。對於該同學在考試期間的作弊行爲,年級部根據«年級部考試管理條例»做出以下處分決定:扣除李本科目20分,個人量化考覈分5分。

  高一年級部

  4-23

作弊通報批評範文 篇3

  X同學(學號:),我校系專業XX級X班學生。XX年XX月XX日在我校期末考試中,該生違反考場規則,在考試期間翻閱與考試無關書籍,並攜帶使用通訊設備。

  根據《雲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考試相關規定》,該生行爲構成作弊,且情節惡劣,特對該生作出全校通報批評,留校察看的行政處分。

  特此通報

  x職業學院

  教務處

  XX年XX月XX日

作弊通報批評範文 篇4

  x級社工系社工專業1班學生蘭,在20xx年12月24日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中,將移動電話放在身上衣袋內,在考試過程中移動電話發出鈴聲,被監考教師發現並沒收。

  CET考生守則第3條規定:“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等物品。”

  北京地區大學英語六級考試(CET-6)監考員考場指令第2條規定:“禁止攜帶錄放音機、電子記事本以及各種無線通信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等進入考場。已將上述物品帶入考場的,請立即關上電源,交監考員代爲保管,否則以作弊論處。”(本指令製作在聽力磁帶上,考試開始時已經予以播放。)

  蘭違反考場規則,其行爲已構成考試作弊,特此通報。

  教務處

  年12月24日

作弊通報批評範文 篇5

  (學號:),我校化學與化工學院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20xx級(化工應20xx-XX班)學生。20xx年X月XX日在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VB語言)考試中,該生違反考場規則,在考試時間內使用通訊設備。

  根據《XX科技學院考場規則》第十一條第八款規定,該生行爲構成作弊,其相應行政處分隨後做出。

  特此通報

  XX科技學院

  教務處

  20xx年X月XX日

作弊通報批評範文 篇6

  唐林(學號:20xx5),我校化學與化工學院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20xx級(化工應20xx-01班)學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VB語言)考試中, 該生違反考場規則,在考試時間內使用通訊設備。

  根據《重慶科技學院考場規則》第十一條第八款規定,該生行爲構成作弊,其相應行政處分隨後做出。

  特此通報

  xx科技學院

  教務處

  年3月28日

作弊通報批評範文 篇7

  唐(學號:20xx5402),我校化學與化工學院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20xx級(化工應20xx-01班)學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VB語言)考試中, 該生違反考場規則,在考試時間內使用通訊設備。

  根據《xx科技學院考場規則》第十一條第八款規定,該生行爲構成作弊,其相應行政處分隨後做出。

  特此通報

  xx科技學院

  教務處

  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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