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遲到的處罰通報(精選3篇)
關於遲到的處罰通報 篇1
近期員工上班遲到現象比較嚴重,且經公司多次通報警示後,仍有部分員工置若罔聞。爲嚴肅公司紀律,杜絕隨意違紀現象,現規範相關事宜如下:
1、遲到、早退半小時以內的罰款50元;超過半小時(含)的,罰款50元,並扣半天工資;超過2小時(含)不足1天的,按曠工1天處理,罰款100元,並扣1天工資。
2、人力資源部、行政部、監管部負責對上述制度執行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請全體員工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x年xx月xx日
關於遲到的處罰通報 篇2
根據X有限公司《會議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對以下會議遲到的同志作罰款處理,具體情況如下:
遲到會議:
罰款將於 月發放工資時扣除。
簽字:
時間
開會遲到的處罰通報範文四
列位同仁:
關於聚會會議遲到的情況屢禁不止。公司個體人員在接到聚會會議通知後無視公司的聚會會議制度。現將違規人員名單及處罰宣佈如下:
1、6月11日下午 17:00–19:00召開的《目標治理》聚會會議中。銷售部遲到1分鐘。
2、6月12日上午8:30-9:30召開的《目標行動治理》聚會會議中,行政部遲到2分鐘。憑據公司的《聚會會議治理通告》現對銷售部張、財政部徐、行政部汪處以10元/人/次的經濟罰款,罰款金額從人爲裏面扣取。
望全體人員吸取教訓,認真貫徹落實《聚會會議治理通告》的相關劃定。到達通過聚會會議提高事情效率,提高治理水準的目的。
公司
行政部
年6月11日
關於遲到的處罰通報 篇3
一、事故經過
4月28日晚8時許,公司工程機械市場部員工劉陽,駕駛LG953新裝載機給襄垣一買主送車,剛出市區接買主電話要求改在次日再送,當其駕車返至市新體育館由北向南出口路段左轉彎時,與從太行西街由東向西駛來的晉DF7186箱式貨車碰掛,致對方貨箱掛壞,貨箱內所載香蕉等水果部分撒落路面,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7200元的嚴重後果。
二、事故原因
本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駕駛員劉陽違章搶道,間接原因是銷售部牛向華、吉潞軍未能按銷售部經理要求履行隨車安全監護的職能。管理原因是銷售部經理陳小強對送車各環節安全監管措施落實不到位。
三、事故責任及處理決定
按照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經20xx年5月12日上午公司專題會議研究,對“4.28”事故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決定:
1、駕駛員劉陽承擔本起事故的直接責任,決定給予其1000元處罰;
2、牛、吉承擔隨車安全監護失職責任,決定分別給予其800元和 500元處罰;
3、陳小強承擔直接管理責任,決定給予其500元處罰;
4、魏淑芳、郜姝瑛承擔主管領導和分管安全的領導責任,決定分別給予其200元和100元處罰。
四、整改措施
針對“3.20”、“4.28”接連發生的兩起事故,公司領導非常重視,多次組織會議分析研究,力求從源頭上根本上遏制此類事故的發生。
1、公司涉及送車(工程車、轎車)的單位,要儘快拿出具體可行的安全方案並上報公司,公司據此研究並出臺治本措施。
2、凡內部之間調車或向購車用戶送車非特殊情況不得在夜間進行,需在夜間送車時必須經副總以上分管領導批准。送車的部門領導必須做到送車司機、安全監護人、預防措施,責任到人,落實到位。
3、凡與二網之間的往返調車必須簽訂安全協議、明確安全責任,否則,發生事故責任自負。
4、凡公司各類推介會、車展、巡展都必須制定安全預案,做到安全措施到位,安全分工明確,安全責任到人。
5、凡展車(轎車、工程機械)移位、清洗必須指定專人按規程操作,未經授權嚴禁擅自操作。
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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