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議案模板(精選3篇)

公司議案模板 篇1

  會議主持人 宣佈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召開

  一、宣讀關於提名 先生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的議案;

  二、根據董事長的提名,聘任 先生擔任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的議案;

  三、根據當選公司董事長 先生的提名,聘任 女士擔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祕書的議案;

  四、宣讀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決議並全體董事簽字

  五、與會董事閱讀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記錄並簽字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年 月 日

公司議案模板 篇2

  各位董事:

  爲規範*公司董事會議事及決策規則、程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將制定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現將*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提請公司董事會審議。

  **公司

  **年**月**日

公司議案模板 篇3

  十二屆全國人大會第六次會議昨天審議通過了關於修改公司法的決定。隨着此次公司法的修改,“白手起家”開辦公司成爲可能。

  據介紹,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3個方面:

  一是將註冊資本實繳登記制改爲認繳登記制。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實繳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關於公司股東(發起人)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出資,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出資等規定。公司股東(發起人)自主約定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等,並記載於公司章程。

  二是放寬註冊資本登記條件。除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設立時股東(發起人)的首次出資比例;不再限制股東(發起人)的貨幣出資比例。

  三是簡化登記事項和登記文件。有限責任公司股東認繳出資額、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爲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時,不需要提交驗資報告。

  對公司法所作的修改,自明年3月1日起施行;對其他6部法律所作的修改,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本站原創發佈。 任何個人或組織,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時,禁止複製、盜用、採集、發佈本站內容到任何網站、書籍等各類媒體平臺。 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繫我們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