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子公司的議案(通用3篇)

成立子公司的議案 篇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對外投資概述

  根據公司的發展戰略與規劃,加大業務領域的覆蓋範圍,董事會同意公司與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易事特新能源(崑山)有限公司以自有資金出資,在天津共同投資設立全資子公司—易事特天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暫定名,最終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覈定的爲準), 作爲公司的北方總部基地,主要從事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智慧停車場系統等業務。該子公司的註冊資本擬爲 2億元人民幣,其中公司認繳 4,000 萬元,佔總股本的 20%, 易事特新能源(崑山)有限公司認繳 16,000 萬元,佔總股本的 80%。

  上述對外投資事項已於 20xx 年 11 月 28 日經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

  此次對外投資事項在董事會審批權限範圍內,無需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公司將根據信息披露的相關規則,及時披露對外投資的進展情況。

  二、 交易對手方介紹

  1、名稱: 易事特新能源(崑山)有限公司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91320583MA1MTC94XH

  3、類型: 有限責任公司

  4、住所: 崑山市陸家鎮華夏路99號1號房

  5、法定代表人: 何宇

  6、註冊資本: 20, 000萬元

  7、成立日期: 20xx年8月 30 日

  8、經營範圍: 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及配套設備、光伏設備及元器件、通信系

  統設備的研發、製造與銷售;太陽能分佈式發電項目的建設、管理與維護。(依

  法須經批准的項目 , 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9、關聯關係說明: 易事特新能源(崑山)有限公司爲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三、 擬投資設立公司 的基本情況

  1、公司名稱: 易事特天津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2、 出資方式:以自有資金現金方式出資

  3、註冊資金: 人民幣 20,000 萬元, 其中公司認繳 4,000 萬元,佔總股本的

  20%; 易事特新能源(崑山)有限公司認繳 16,000 萬元,佔總股本的 80%。

  4、 註冊地址: 天津市靜海區

  5、 擬從事的主要業務範圍 : 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智慧停車場系統等業務。

  上述事宜均以工商部門覈准的最終批覆爲準。

  四、 本次對外投資的 目的、存在的風險和對公司的影響

  1、對外投資的目的

  公司擬在天津設立的全資子公司 ,作爲公司的北方總部,大力推進智慧城市、智慧能源、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智慧停車場系統等業務,進一步提升公司在北部地區的影響力。

  2、存在的風險

  隨着子公司的增加,對公司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將積極建立風險防範機制,實施有效的內部控制,強化對子公司的管控。

  3、對公司的影響

  若本次對外投資事項進展順利,公司產品的市場佔用率將得到進一步提升,對公司未來業績產生積極的影響。

  特此公告。

  易事特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年 11 月 28 日

成立子公司的議案 篇2

  一、交易概述

  新興鑄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鑑於以下原因:

  1、公司與Advanced Explorations Inc.(下稱“AEI”)於20xx年10月28日簽署了《協議書》,約定由公司認購AEI發行的500萬加元零息可轉換債券。

  2、公司於20xx年10月28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認購加拿大AEI公司發行可轉債的議案》,授權公司經理層簽署相關協議和辦理後續相關手續。該事項的詳細情況,請參看公司於20xx年11月4日發佈的相關公告。

  3、在向商務部申請辦理相關手續的過程中,商務部對國內公司投資境外公司的相關規定均爲對直接持股方式的規定,沒有關於認購可轉債的相關程序規定,無法按程序予以批准。

  爲順利完成董事會決議和履行認購加拿大AEI公司發行可轉債的《協議書》,公司擬在香港設立全資子公司,並以此爲平臺履行《協議書》。

  根據相關規定,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本次交易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交易尚需獲得關於境外投資的政府許可。

  二、 擬設立的全資子公司基本情況

  (一)公司註冊

  1、公司在香港註冊一家全資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暫定爲“新興鑄管(香港)有限公司”(下稱“鑄管香港”)。

  2、鑄管香港作爲《協議書》的履約主體,由該公司承擔《協議書》所約定應由公司承擔的權利義務。

  3、鑄管香港爲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公司持有100%股份。

  4、鑄管香港註冊資本爲3850萬港元。

  (二)公司管理

  1、鑄管香港設董事會,由二名董事組成,董事由公司委派,董事長由公司在董事中指定。

  2、鑄管香港的總經理、財務總監由董事會自公司推薦人選中聘任。

  3、鑄管香港重大經營事務由其董事會依據公司章程決定。

  (三)公司業務

  鑄管香港作爲公司對外投資與產品進出口貿易的平臺,主要從事如下業務。

  1、認購AEI公司發行可轉債,持有和運營所持AEI股票。

  2、對外投資,委派董事參與對外投資項目的管理和運作。

  3、有關礦石產品的購銷貿易。

  4、有關球墨鑄鐵管、鋼鐵製品、鋼格板、鋼管等金屬產品的購銷貿易。

  5、董事會決定從事的其他業務。

  (四)鑄管香港的其他管理安排,根據該公司章程相關規定進行。

  三、設立子公司的目的和對本公司的影響

  全資子公司鑄管香港的設立,將有利於公司順利完成董事會決議和履行認購加拿大AEI公司發行可轉債的《協議書》;公司認購加拿大AEI公司發行的可轉債,將加快推進AEI公司相關鐵礦石項目的進展工作,並以此爲平臺,穩定上游原材料供應,實現本公司業務向上游產業延伸,完善鋼鐵產業鏈,有利於公司業務的擴張和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進而提升公司鋼鐵產業鏈的核心競爭力。

  四、備查文件目錄

  1、董事會決議;

  2、協議書。

  特此公告

  新興鑄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xx年一月七日

成立子公司的議案 篇3

  雷軍在兩會的兩個提案:《公司法》修改和打造現代智慧農村

  《公司法》修改:雷軍一共提了四條修改意見,其中前三條 “接受人力資本出資”、“開放優先股、允許股東權利自由約定”、“解決股東之間股權比例約定限制”、都是關於迴歸 “自由約定” 原則;第四條 “推行公司章程工商備案制” 則是減少股東自由約定的障礙。

  簡單來講,創投圈最熟悉的風險投資機制,如我想投資一家公司 10 萬元、佔它 10%的股份,這在公司法的規定下是不能實現的,它要求股東必須根據出資額的大小來佔有相應股份,不能隨意商談佔股比例。而我們之所以能夠實際這樣操作,實際上是走了比較複雜的 “打擦邊球” 方式。另外,《公司法》中對於出資的方式限定較爲狹隘,比如互聯網公司最大的資產 “人力” 便不能算在其中,雷軍希望條款能夠承認更多的出資形式。而能夠平衡創業者和投資人利益的優先股制度,也沒有在《公司法》中體現,即使在一些地方性法規中呈現,也理解的較爲狹義。

  至於公司章程工商備案規則修改,則是基於我國要求公司章程必須接受工商局備案和審查,但股東約定、權利很少體現在章程中,導致容易出現創業者和股東間不知到底是按股東權利還是章程來處理問題,傷害投資人利益。

  農村互聯網:農村互聯網普及率約爲 31.5%,只有城鎮互聯網普及率 65.8%的一半左右,差距其實就是機會。我國的 8 億農民很有可能跳過 PC 信息化時代,而直接進入移動互聯網時代。

  不過雷軍表示小米公司並不會直接投身農村互聯網市場,他更多的是通過其創建的順爲資本來投資相關的創業公司。

  一般而言,可以把農村互聯網創業機會分成農業生產前、生產中、生產後、周邊服務 (如金融、物流) 以及農村消費電商等方向,而鑑於農民生活的單調性,適合其精神需求的娛樂方式也存在較大機會。其中產前集中在農資電商、土地信息等;產中集中在農業種植技術,農機具設備等;產後則主要集中在農產品流通上,這也是目前創業項目最爲集中的地方(可在 36 氪查看 “食材 B2B” 相關文章)。

  針對上述領域,順爲資本已經投資了美菜、什馬金融、農分期、好豆、一公里、51 訂貨網、快手、匯通達等農村互聯網項目。

  雷軍對於農村互聯網的提案主要提到:加強互聯網基礎設施建設、擴大智能手機向農村的供應,讓更多的農民上網;鼓勵具有創新精神的人纔回鄉創業;鼓勵社會資本(非銀行貸款)提供農資、農機設備等貸款服務;倡導各級政府將數據打通,通過雲計算解決資源分配、信息不對稱問題。

  此外,雷軍也對政府提出了一些額外建議,比如減少複雜的審批環節,呼籲進一步減稅(高通驍龍 820 芯片成本 400 多元,但還要額外交給政府逾 19%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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