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生的提案(精選3篇)
關於民生的提案 篇1
關於儘快完善北山遊步道配套服務設施的幾點建議
提案人
現在人們對迴歸自然生態、休閒健身越來越重視。江北依託市中心最近的山水旅遊資源,謀劃建設全長約58公里北山休閒遊步道,並把該項目列爲區級重點項目和實事工程。目前,建成開放了洪塘安山—蓀湖—慈城金沙段共計42公里遊步道,其中安山—蓀湖精品示範段4公里,其它沙石路面38公里。去年11月還舉辦了全國山地競速挑戰賽,各級媒體廣泛宣傳報道,極大地提高了北山遊步道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社會反響良好,還被評爲x年十大鄉村健身步道。xx市戶外運動休閒旅遊基地。北山遊步道安山—小靈峯—蓀湖段、慈城金沙村段在節假日登山的市民和遊客非常多,據初步統計,日均有近4000人次。
北山遊步道是江北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六個加快”戰略,打造美麗品質新江北,着力提升人民生活品質的公共服務類休閒旅遊惠民產品。自建成開放以來,廣泛受到xx市民和遊客的好評和青睞,已經成爲江北旅遊新亮點。但遊步道沿線配套服務設施亟待完善,尤其是隨着登山客的日益增加,相應配套的休憩設施、衛生設施、安全保障設施等必須抓緊完善,日常管護也要同步跟上。
爲此,建議:
1.儘快落實資金,完成已開放遊步道(安山—蓀湖—金沙)全程旅遊標識標牌、休閒椅凳、垃圾桶等配套設施建設;2.研究制定遊步道管理辦法,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明確管護責任,落實管護資金;3.繼續加快未開放路段(靈山—安山和金沙—五星)的建設,爭取早日全程貫通百里休閒遊步道。
關於民生的提案 篇2
關於開辦農村住房抵押貸款解決農民貸款難問題的建議
提案人:
去年末,江北區委、區政府制定了《關於建設城鄉一體發展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的實施意見》,重點實施以優化土地使用制度、農村住房制度改革等突破口的“五改五進”,作爲《實施意見》的重要內容,爲解決區內農民創新創業的資金瓶頸問題,將開展農村住房抵押貸款試點列入了議事日程。根據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市區信用聯社作爲地方性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被列爲農村住房抵押貸款的試點金融機構,將配合政府落實此項工作。爲了順利推進此貸款的試點工作,通過走訪有關街道、基層農村、農戶,就開展農民住房抵押貸款提出以下建議。
一、“農村住房抵押貸款”的基本模式
農村住房抵押貸款以農村住房所有權人爲服務對象,轄內符合條件的自然人,爲滿足生產、經營資金需求,以本人或第三人的農村住房做抵押向農村信用社申請貸款。信用社經審覈,併到政府相關部門進行價值評估,並辦理抵押登記手續,由政府相關部門出具登記證明。申請人可從信用社獲得信貸資金用於創業和發展再生產。
二、合作開展農村住宅抵押貸款的必備要素
1、江北區政府和市區聯社簽訂開展農村住房抵押貸款業務合作協議。
2、建立江北區農村住房管理中心,並在街道、鎮設立分中心,統籌管理農村住房。
3、農民申請以其住房爲抵押的貸款時,要將住房權證在街道、鎮的分中心辦理登記手續,並出具登記證明。
4、貸款出現無法償還時,信用社向“農村住房管理中心”提出回購申請。其負責回購,並與分中心協商處置該房產。
三、貸款的風險控制建議
1、政府應明確相關政策。對用於貸款抵押的農村住房,需經農房所在地的集體土地所有權單位(村民委員會)作出同意住房抵押和流轉的承諾後,按照“地隨房走”的原則,在辦理房產抵押登記之後,允許集體土地使用權和房產在同村範圍內流轉變現。移民安置、下山脫貧新村的農房有流轉時限限制的,在不改變農房土地性質的前提下,允許農房的土地使用權和房產在同村範圍內流轉變現。對屬於國有劃撥土地的抵押農房,在限制流轉的期限屆滿後流轉處置的,所變現的價款按規定交納土地出讓金後,優先償還貸款。
2、貸款發放要加強風險評估。爲提高抵押農房的流轉變現能力,在貸款方式上,可根據借款人資信狀況和抵押物變現條件等具體情況,採取農房抵押加同村村民保證的方式。在推進農房抵押貸款的步驟上採取先試點後推廣的做法,先在經濟較爲發達的街道(鎮)、村選擇試點,待各項配套機制和管理辦法完善後,再向一般農村地區推廣。
3、進一步完善農村住房政策性保險制度,分散農房抵押貸款風險。區政府要建立農房抵押貸款財政貼息和風險補償制度,每年安排一定的財政資金用於農房抵押貸款貼息,減輕農民融資成本。對按照農業貸款風險補償辦法規定未能享受風險補償的農房抵押貸款,由區財政建立農房抵押貸款專項風險補償資金,參照農業貸款風險補償辦法和標準予以風險補償,提高信用社辦理農房抵押貸款業務的積極性。
關於民生的提案 篇3
關於加強城區自來水水質檢測保障飲用水水質安全的建議
提 案 人: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
工作單位:縣政協
提案內容:
20xx年,國家正式執行新的飲用水水質標準( GB5749-20xx)對飲用水水質的要求由原來的35項指標提高到106項,增加的絕大部分是有機物控制指標,許多有機污染物對人體健康存在着潛在的危害。目前,從我縣城區自來水水質檢測指標看,僅是原來35項水質標準中的主要指標報告,而且大部分是出自自來水公司的自測自檢,同時其取樣的水質大部分是水廠的出水水質,很少是居民家中使用的終端水質。而從部分居民家中終端水質看,水質時有混濁、顆粒物存在,存有一定的社會反響。因此建議:
一、加大水質監督和檢測力度,引入縣疫控中心等檢測單位作爲第三方水質檢測方,定期檢測或視情隨機檢測,並形成常態檢測機制,檢測結果向社會公佈。
二、在原有水質檢測的基礎上,根據新的水質標準,儘可能增加檢測指標。
三、在自來水公司出廠水質檢測的同時,增加供水終端取樣(居民自來水出口)進行檢測。
四、對老舊供水管網進行改造更換,確保不因管網原因而影響水質。
五、搭建投訴平臺,對水質、水壓等投訴予以受理,相關問題由有關部門責成辦理。
評論(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