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校的批覆範文(精選4篇)

關於學校的批覆範文 篇1

  關於同意建立xx市xx學校的批覆

  先生:

  根據常政發(20xx)17號《xx市外來工子弟學校三年提升行動計劃》及蘇州市教育局、蘇州市財政局下發的《蘇州市外來工子弟學校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蘇教基〔20xx〕22號)《蘇州市外來工子弟學校(小學)教育技術裝備配置指導意見》精神,在漣虞創新學校湖橋分校加大投入的基礎上,結合當地教育事業的發展需求,我局派員多次實地檢查瞭解你們的校舍、場地、設施設備及教職工人員聘請情況,認爲你們基本具備了獨立舉辦外來工子弟學校的相關條件。經研究,同意漣虞創新學校湖橋分校獨立,單獨舉辦“xx市xx學校”。希望你帶領全體教職員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循教育規律,努力辦好外來工子弟學校,自覺接受教育及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爲教育作出應有貢獻。

  xx市教育局

  20xx年1月22日

關於學校的批覆範文 篇2

  關於同意成立xx學校的批覆

  義安區教體局:

  《關於要求成立xx學校的報告》收悉。你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行政區域內居住的適齡兒童、少年的數量和分佈狀況等因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調整學校設置規劃”,及義安區新橋中學分部和新橋中心學校xx小學的生源和教育資源情況,擬將兩所學校合併成立九年一貫制xx學校。我們認爲這有利於義務教育資源佈局優化,有利於小學和初中學校的有效銜接,對提升學校辦學水平有積極推動作用。市教育局原則同意成立九年一貫制xx學校,請你局報經義安區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

  在兩校整合過程中,望你局根據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師資、資產和教育教學管理工作,認真聽取當地學生、家長、羣衆及兩校教師的意見,爭取普遍的理解和認同,使整合工作順利進行。

  此復

  20xx年7月26日

關於學校的批覆範文 篇3

  關於學校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批覆

  xx市地方稅務局:

  你局《關於學校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請示》(陸地稅發〔20xx〕19號)收悉,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納稅期限問題。考慮到現行政策沒有明確規定學校納稅期限可以按季申報,因此,對學校納稅期限不做改變,各地按原規定執行。

  二、使用發票問題。按省財政廳、省地稅局《關於明確有關非經營性收費收入使用票據問題的通知》(粵財綜〔20xx〕58號)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公辦學校收取的收費使用財政票據;公辦學校對外聯合辦學(班)屬於學歷教育(發學歷證書)按公辦學校收費標準收取的收費使用財政票據;民辦學校(包括幼兒園、小學、中學、職業中專、大專、大學等)取得的收費收入使用稅務發票;公辦學校對外聯合辦學(班)屬於非學歷教育以及舉辦各種培訓等收取的收費收入使用稅務發票。

  三、享受營業稅優惠政策問題。考慮到學校(託兒所、幼兒園)納稅人數量多和屬於政策性減免的特點,在省局對此問題明確之前,各地對學校(託兒所、幼兒園)在辦理教育勞務收入減免稅手續時暫採用備案管理,不經過“大集中徵管系統”減免稅流程進行審批(其他的減免稅手續按大集中流程辦理)。各地在受理減免稅備案手續時,應要求學校(託兒所、幼兒園)報送如下資料:

  1、學校從事學歷教育的證明文件、材料;託兒所、幼兒園成立的批准文件、材料;

  2、有關部門覈定的收費標準和收費項目;

  3、《稅務登記證》(副本)複印件。

  四、未經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或同級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成立的學校、學前班、幼兒園、託兒所等按其收入總額計徵營業稅。

  20xx年x月x日

關於學校的批覆範文 篇4

  龍海市永利來食品有限公司:

  你司申請創辦漳州閩南職業技術學校的報告收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審覈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設立漳州閩南職業技術學校。校址設在龍海市程溪鎮林錦路。

  二、學校爲民辦全日製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具有法人資格,獨立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責任。

  三、學校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舉辦者龍海市永利來食品有限公司,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韓志凱,校長鄭港中。

  四、學校隸屬龍海市教育局管理,接受漳州市教育局的指導、檢查、監督。學校應當依照國家規定,建立並嚴格執行學籍和教學管理制度。

  五、學校首批開設食品工藝、電氣焊、物流管理三個專業,學制三年。招生範圍、招生對象、招生計劃應報龍海市教育局覈准後上報市教育局下達。

  六、學校應當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時製作財務會計報告,委託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審計,公佈審計結果並報市教育局備案。

  七、學校各項收費應按相關部門規定執行,並辦理收費許可證,使用統一規定的收費票據。收費項目和標準應向社會公示,並報龍海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八、學校變更名稱、校址、層次、類別,更換法人代表、校長,申請分立、合併、終止辦學等應報市教育局批准。

  九、學校招生簡章和廣告應當報龍海市教育局備案後方可發佈。

  十、學校成立後,公司應按承諾5年內投入1000萬元,完成新校園的徵地、規劃和建設。

  十一、學校應依照有關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相關登記手續。

  希望你們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省、市有關規定辦學,不斷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辦出特色,爲大力發展我市職業教育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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