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步設計批覆範文(精選7篇)

初步設計批覆範文 篇1

  你廳《關於山東石島中心漁港工程設計調整變更的請示》(魯海漁函[20xx]268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鑑於山東榮成石島中心漁港建設的外部條件發生變更,無法按照我部原批覆方案繼續進行建設,同意對原批覆的設計方案進行適當調整。

  一、調整原總平面佈置方案。取消原批覆建設的325米防波堤,調整爲接長綜合碼頭54米,建設端頭防護工程150米和陸域回填44700平米,其餘建設內容不變。

  二、調減325米防波堤概算1261.91萬元,增加概算1294.41萬元(包括54米碼頭概算372.16萬元、150米端頭防護工程概算153.2萬元和44700平米陸域回填概算769.05萬元),原概算批覆中其他內容不變。概算總金額調整爲6278.4萬元,比原批覆概算增加32.5萬元,增加投資由建設單位自籌解決。

  請據此批覆,抓緊對施工圖設計方案進行調整,其他事項仍按我部農辦漁[20xx]39號辦理。

初步設計批覆範文 篇2

  鼓樓區市政維護管理所:

  你所報送的《關於申請審批梅峯路道路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的函》(鼓市政函[20xx]21號)及有關附件已收悉。受我局委託,福州市工程諮詢中心對該工程初步設計文件和概算書進行評審,形成了專家組評審意見,並對設計單位根據專家組意見補充修編的初步設計文件和概算書出具評估報告。經研究,現就梅峯路道路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批覆如下:

  一、項目業主單位:福州市鼓樓區市政維護管理所。

  二、工程建設地點及規模:

  梅峯路位於福州市鼓樓區西二環北路西側,道路起於梅峯支路,自西向東延伸,終於西二環北路,路線長878.506米,道路紅線寬度18米。工程建設內容包括道路、給排水、電氣及照明、電力排管、交通及安全設施、綠化工程等。

  三、主要技術指標

  (一)道路等級:城市支路

  (二)設計行車速度:20公里/小時

  (三)道路標準寬度:18米

  (四)路面橫坡:行車道1.5%,人行道1.0%

  (五)設計荷載:路面:標準軸載BZZ-100,橋涵:城市-A級

  (六)路面交叉:平面交叉

  (七)路面:瀝青混凝土路面,設計年限20xx年

  (八)地震烈度:Ⅶ度

  四、工程設計

  1、道路工程:基本同意道路平面、縱斷面、橫斷面、路基、邊坡防護、路面、交叉口、交通工程、無障礙設計和公交站臺的設計方案,但應在道路平面圖中標示交點位置及相關參數,且補充完善交通設施工程設計。

  2、給排水工程:基本同意給排水工程設計方案,但建議增加疏浚修復設計內容及下階段補充道路施工時對現有管道的保護措施。

  3、電氣工程:基本同意電氣工程設計方案,但建議下階段路燈做兩側交錯佈置方案比選。

  五、工程投資概算及資金來源

  工程項目總投資概算11373.36萬元(詳見附件)。資金來源由市財政統籌安排。

  六、建設工期:20xx年7月-20xx年9月。

  請項目單位據此批覆,並根據專家組評審和評估報告意見,進一步優化工程設計,抓緊組織實施。

  鼓樓區發展和改革局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初步設計批覆範文 篇3

  一、建設規模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起點位於水磨溝路與溫泉東、西路交匯處,終點接至七道灣路,全長1447米。

  二、工程概算

  工程概算總投資爲4250.15萬元。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初步設計批覆範文 篇4

  XX市住建局:

  你局報來的《關於上報安康市濱江大道三期東段項目初步設施變更的報告》(安住建字[20xx]292號)及附件收悉。按照市政府20xx年第26次專項問題辦公會議紀要精神,濱江大道三期東段因與城東大橋相接,無法按原設計實施,需要對初步設計進行變更。爲保證濱江大道三期與城東大橋順利銜接,確保大橋及防洪工程安全,我委於20xx年12月15日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召開會議,對該工程變更後的初步設計進行了評審,會後編制單位根據會議精神和專家組意見對初設文本做了進一步修改完善。經複審,變更後的初步設計深度基本達到國家相關規範要求,我委原則同意本次部分設計內容變更,現就有關事項批覆如下:

  一、 設計變更主要內容

  1、將道路K1+740—K1+915.827段縱坡由原來的0.711%

  調整爲3%,並對相應的給排水、道路防護工程、管線等專業設計進行調整。

  2、爲保證城東大橋及堤防安全,對防洪工程的扶壁擋牆、箱涵的平面佈置及結構進行了調整。

  二、 經覈定,以上設計變更後,該項目概算總投資由原

  批覆的3540萬元調整爲5630萬元。

  三、 原安發改投資[20xx]774號其它批覆內容不變。

  專此批覆

初步設計批覆範文 篇5

  市建委:

  你委“關於申請友好路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設計批覆的函”收悉。濟南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編制了《烏魯木齊市友好路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設計》,我委於20xx年3月21日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該工程初步設計進行了評審,設計單位根據專家提出的意見進行了修改,我委原則同意,現就有關內容批覆如下:

  一、 建設規模和主要建設內容

  該工程起點爲西大橋,終點爲新醫路,總長約4100米。西大橋—十月廣場路段:道路紅線寬度33米,設計標準爲城市主幹路Ⅰ級,雙向六車道,道路橫斷面形式爲22米寬機動車道,北側人非混行道寬5米,南側人非混行道寬7米。十月廣場—新醫路路段:道路紅線寬度爲50米,設計標準爲城市主幹路Ⅰ級,爲雙向八車道,道路橫斷面形式爲28米寬機動車道,兩側各6米寬綠化帶,兩側各5米寬人非混行道(設置2米寬非機動車道和3米寬人行道)。配套建設雨水、污水、給水、燃氣、電力、電信等市政管線。新建改建克拉瑪依路、新醫路、公園北街、十月廣場、民航局、西虹路、明園、黃金局、八樓等地下通道。

  二、工程概算

  工程總投資47911.5萬元。其中:工程費用32565萬元,工程其他費用13065萬元,工程預備費2281.5萬元(具體詳見附表)。

  項目法人要加強項目管理,嚴格控制工程概算。不準隨意變更和增加工程建設內容,若擅自變更批覆內容,將追究有關部門和相關人員責任。

初步設計批覆範文 篇6

  武原街道辦事處:

  你單位《關於要求批覆xx社區服務中心項目初步設計的請示》(武街〔〕173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研究,原則同意xx社區服務中心項目的初步設計。現就有關事項批覆如下:

  一、項目名稱

  xx社區服務中心項目。

  二、工程建設規模和內容

  該項目選址位於武原街道,東至雙橋路,南至恆鋒路,西至武原衛生中心,北至佳苑聯排三期。用地面積5990平方米,共建造三幢建築物,地上一幢爲5層,另兩幢爲2層,地下局部設置泵房和水池。總建築面積爲66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6575平方米,地下105平方米,並同步建設綠化、道路、停車場、市政管網等市政配套設施。

  三、總平面佈置及單體

  根據地塊的特點及輔助用房的要求,該項目主入口設於地塊東側雙橋路上,次入口設於南側恆鋒路上,形成右進右出的環網線路。內部場地設置機動車位,南側設非機動車位。

  四、結構設計

  該項目結構設計安全等級爲二級;地基基礎設計等級爲丙級;抗震設防烈度爲6度,框架抗震等級四級,基本風壓0.45KN/m2。採用預應力樁,條形基礎。採用框架結構,現澆鋼筋混凝土樓板,現澆鋼筋混凝土平屋頂。牆體材料0.000以下采用MU20混凝土實心磚,M10水泥砂漿砌築,0.000以上外牆採用MU10 燒結保溫磚,內牆採用AAC砌塊(局部MU10混凝土多孔磚),M7.5混合砂漿砌築。

  五、公用工程

  1、供電:該項目由電網引入一路10KV電源,採用電纜埋地引入室外專用箱變。除消防用電爲二級負荷外,其餘均爲三級負荷。供電電壓爲220/380V,使用電壓220V、380V,幹線配電及配出支線分別採用YJV-0.6/1.0KV阻燃型銅芯電纜或BV-0.45/0.75KV型銅芯導線。

  2、給排水:該項目採用市政管網直接給水,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後排入市政管網,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網。水錶佈置於室外水錶井。水錶後的給水支管採用PP-R管,室內生活排水管採用U-PVC管,雨水排水立管採用防紫外線的U-PVC塑料管,室外雨、污水管網採用雙壁波紋管。

  六、項目總投資及資金來源

  項目概算總投資3778.91萬元。資金來源:由你單位自籌解決。

  七、項目業主

  xx縣神舟開發投資有限公司。

  八、項目建設期限:18個月。

  請據此抓緊組織實施,嚴格執行工程招投標相關規定,項目實施中涉及的其它事項請聯繫相關部門辦理。

  此復

  xx縣發展和改革局

  x年11月28日

初步設計批覆範文 篇7

  X區水利局:

  你局《關於江寧區湯水河治理工程初步設計修改文件的請示》(江寧水字[20xx]72號)收悉。湯水河治理工程經省水利廳蘇水計[20xx]186號文批准同意立項建設,因湯山街道在南京市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中定位爲新城,湯水河下段寺莊閘至萬安橋下及支流段260米變爲湯山新城中的城市河道,原批覆設計標準不能滿足城市發展的需要,經省水利廳蘇水函[20xx]31號文批覆同意該段河道按五十年一遇防洪標準進行治理。現設計單位已完成設計修改,根據省水利廳蘇水計[20xx]186號和蘇水函[20xx]31號文的批覆精神,結合專家審查意見,經研究,現批覆如下:

  一、同意湯水河治理範圍爲招待所橋(樁號0+320)至萬安橋下(樁號4+400)及支流湯泉河(樁號Z0+560至 Z0+820),治理段河道總長爲4.34千米。工程建設內容爲:疏浚河道4.34千米,護砌8.68千米(其中樁號0+660—0+870左岸擋牆維持現狀),局部堤身加高培厚,拆建招待所閘和八三閘,拆除寺莊閘。

  二、招待所橋(樁號0+320)至寺莊閘(樁號1+940)段即上游段河道長1.62千米,該段河道治理工程的規模、建設內容已由蘇水計[20xx]186號文批覆。通過對閘型式的進一步比選,同意招待所閘和八三閘改爲3孔,每孔淨寬5.4米,採用臥倒門配液壓啓閉機。上游段工程總投資爲1640.77萬元。

  三、寺莊閘(樁號1+940)至萬安橋下(樁號4+400)及支流段長260米(簡稱新城段),該段河道長2.72千米。根據蘇水函[20xx]31號文的批覆,新城段的河道防洪標準爲50年一遇,同意該段河道工程的設計。新城段工程總投資爲3641.55萬元。

  四、初步設計修改後,覈定湯水河治理工程總投資5282.32萬元,超出原省水利廳批覆部分,由你區另行自籌解決。

  五、請對招待所閘、八三閘的閘門型式、上游段與新城段河道的銜接進一步優化,儘快編制施工圖設計,儘早開工建設,確保在20xx年年底前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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