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工作計劃(精選3篇)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工作計劃 篇1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爲規範學校的財務行爲,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學校教學業務的發展,根據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學校的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係。
第3條 學校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辦學資金;加強覈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資產閒置、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和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
第4條 根據我市教育局20xx年1月1日印發的《市民辦學校財務會計管理規定》,結合學校章程,我校採用《小企業會計制度》進行會計覈算。
第二章 財務管理體制
第5條 學校的財務活動在校董事會和校長的領導下,財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學校設置財務部,財務部設主任一名,財務副主任一名,會計一名,出納一名。
第6條 學校財會人員的崗位職責
一、財務主任的崗位職責
1、在學校董事會及校長的領導下,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等各項制度,隨時檢查各項財務制度在學校的執行情況,如發現違反國家財稅法規及本制度的行爲,應予抵制,並及時書面報校董事會及校領導。
2、審覈學校的會計原始憑證是否符合會計工作規範的要求,是否符合國家的稅務、會計的有關規定,對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應予拒絕受理,並且退回經辦人。
3、確保按時按質按量向校長及董事會提供反映學校經營情況的財務會計資料。負責學校年度預決算的編制工作,並就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差異分析,報學校領導和校董事會,按時做好月度財務覈算,並就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
4、審覈記賬憑證,審覈或編制內部管理財務報表,編寫財務分析報告,按時上交校領導及校董事會。
5、嚴格審覈學校的各項費用開支,審覈學校收繳費是否符合物價管理規定,組織好學費的收繳、入庫、上繳工作,親自或督促班主任及時催繳學費。
6、協助總務處及組織財務人員對學校的資產(包括現金、固定資產、教學設備、圖書資料、其它財產物資)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盤點,覈對賬實是否相符。
7、在堅持各項規章制度的前提下,協調好與各個部門的關係,做好服務工作,積極配合好學校領導,當好家,理好財。
8、做好資金的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好總務處,做好學校資產的安全保障措施,確保分佈在學校各部門的財產安全與完整。
9、協調與當地稅務、物價部門、銀行等學校外部的往來關係。
10、參與經濟合同的評審工作,防範經營風險,做好學校對外簽訂合同的預審、備案、保管、整理工作。
11、安排指導財務人員各個崗位的工作,並組織學校財務部門每月的工作小結會,總結學校財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不足,提高財務工作水平。根據招生收費工作需要,安排好節假日人員的值班工作。
12、按時完成校董事會及學校領導交付的其它臨時性工作,同時以身作則組織與帶好財務隊伍,將財務工作做得更好。
二、財務副主任崗位職責
1、財務副主任由集團公司指派,不駐校,不坐班;
2、第月15日前向財務主任收集上月的財務報表、財務分析及預算執行情況、稅務申報資料、銀行對賬單等資料;
3、可不定期進行賬務與報表等資料的對照複覈,必要時向財務主任進行相關情況的諮詢;
4、瞭解學校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協助財務主任嚴格執行學校年度預算;
5、協助財務主任作好學校的財務經營建議;
6、做好學校董事會安排的其它工作事項。
三、財務會計崗位職責
1、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會計制度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編制記賬憑證、會計賬簿(不包括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賬)的登記與結賬、對賬,做到賬務處理手續完備、數字準確、賬目清楚。
2、銀行劃款繳交學費發票的開具,並做好學生繳費與發票相對應的備查工作。
3、按要求預編內部會計報表,編制對外財務會計報表,負責稅務申報,完成教育、物價、稅務等政府管理部門規定的具體工作。
4、做好收款收據、發票、統計資料、財務會計資料及其它財務資料的歸檔、整理、裝訂、保管、備份工作。
5、學校供應商貨款結算的預審工作。
6、財務主任或學校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四、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國務院關於現金管理的制度,做好現金、支票收支存的日常工作,每日登記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並與會計賬覈對,以保證賬賬相符。
2、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管理規定,超過部分必須送存銀行,不坐支學費,不白條抵現,堅持學費款與費用款分管的原則,堅持收支兩條線。
3、對個人借款、個人費用、分期付款、先付貨款(定金)做好備查登記工作,確保學校資金的安全。
4、每日編制現金流量表,月末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賬項要及時查詢,並督促相關人員及時處理。
5、不得將出納工作隨意交他人代管,如確有必要離崗時,必須由財務主任指派他人代管,而且必須做好交接工作。
6、做好現金的日清月結工作,保證賬實相符,遇有情況,必須及時上報財務主任。
7、做好員工膳食收費系統的日常工作。
8、招生收費的統計、複覈、檢查與對賬工作,完成財務主任交付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學校預算管理
第7條 預算是指學校根據教育教學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學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學校預算的主要內容是支出預算。
第8條 預算編制方法支出預算,應根據學校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的編制,應在保證學校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支出的前提下,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代支款項不納入學校支出預算,代收代支款項應納入“代管款項”科目進行明細分類覈算。
第9條 預算編制的報審批程序學校預算由學校按照人員經費、行政辦公經費這兩大經費支出項目提出預算方案,該預算方案應根據“以收定支,適當結餘”的原則編制。學年度預算應在每學年開始的暑期編制完成,並上報學校董事會。校董事會根據上學年度的經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況,批准下學年度的預算。
爲保證學校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董事會一般應於每學年度開學前(即每年的8月20日前)批准學年度預算方案。如因故未獲批准,校長有權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先行支付相關費用,待預算方案獲得批准後,先行支付的費用應納入批准的的預算方案。
校長在批准的預算資金範圍內,根據學校的教育教學情況,決定預算內資金的具體使用。
第10條 預算的調整學校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如果國家相關政策或法規有較大調整,對預算執行影響較大,確需調整時,可以報請學校董事會調增或調減支出預算。學校根據董事會的相關批覆,重複前款相關程序。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11條 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育教學及其他活動依法取得的學雜費收入。
第12條 學校收入包括:
一、財政補助收入,即學校從財政(教育)部門取得的各項事業經費,主要是教育行政部門按學校收取的公辦學生的學位數撥付學校的事業經費。
二、學雜費收入,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依法取得的收入,包括按物價部門覈准收取的應收費用,主要是學生繳納的學雜費。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規定範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社會捐贈,利息收入等。
第13條 學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收入;各項收費必須嚴格執行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範圍和標準,並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賬戶,統一管理,統一覈算。
第14條 學校收費管理的具體規定
一、學校收費項目的規定
1、學雜費,即向學生收取的教育成本費。
2、學習、生活用品費(即代收款項),用於學生日常生活、學習的用品。
3、其他費用,指未納入上述收費項目,但按政府部門規定、根據學校教育教學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費用。
二、收費人員的規定
1、教育成本費、代收款項統一由財務部或由學校授權招生辦收取,其他人員或部門未經授權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學生零星款項(如校服、紅領巾款)由生活教師(走讀生由班主任)收取,並及時交到財務部。
3、學生的市外交通費由校車長代爲收取,電話磁卡費由總務處代爲收取,統一交到財務部。
4、對於其他因工作需要確需由非財務部收取的費用,必須事先徵得財務部的同意,並在其指導下才能收取,否則作違規處理。
5、其他費用的收取按財務部的相關規定辦理。
三、收費金額的規定
1、成本費按學校規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項按家長選擇的就讀方式收取。
2、對於本花園的物業業主子女,須持集團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證明,按規定享受優惠。
3、教職員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學,其成本費收費按學校規定辦理,先到人事部辦理預審手續,經校長批准同意後,按批准的金額收取。
4、其他費用的收取,按物價部門批准、由學校公示的價目表收取。
四、收費流程
(一)學費及代收費
1、老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財務派發繳費通知——>家長繳費(現金/存摺/銀行轉賬)——>財務彙總學生就讀方式統計表並報總務一份——>總務製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提供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
2、新生:家長選擇就讀方式——>招生辦辦理入學手續——>家長繳費(現金/存摺/銀行轉賬)——>總務製作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家長向學部重新申請選擇就讀方式——>財務計算補退費——>總務更改就讀卡片——>學部/總務根據相應收費標準提供服務。
(二)市外交通費校車長期統計學生乘車考勤——>校車管理員彙總——>校車長簽字確認(電子表格發財務)——>財務審覈彙總——>校車長定期收取車費並上交財務。
五、其他
1、財務部於每學期開學前按規定製定價目表,置於校內網,以供查閱。
2、財務部每學期定期(如一箇月一次)提供學生就讀方式明細表給學部,學部生活老師或班主任應認真進行覈對,如有學生交費與服務不符的,應通知家長向學部辦理轉檔手續。
3、學生臨時休學的,學部應於三天內書面通知總務及財務,以便辦理暫停服務手續,待最終確定結果後,再按規定辦理正式手續,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學部相關負責人員承擔。
4、校財務部將不定期對學生交費情況進行現場覈對,將覈對結果告知校辦。校辦應將覈對情況作爲當月績效考覈內容之一,如現場覈對結果與實際情況有出入,將對直接責任人員(如生活老師、班主任、學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給予100—500元的經濟處罰,並直接從其當月績效工資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費管理,參照現有相關規定辦理。
第五章 支出管理
第15條 支出是指學校爲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和損失。
第16條 學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營業務成本:即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其內容包括與教學直接相關的教師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教研活動支出、教學資料支出和其他費用等。
(二)管理費用:包括教師以外的管理人員、工勤人員及其他人員的工資、津貼、補貼、獎金、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助學金、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租賃費、折舊費、修繕費、取暖費、物業費等。
(三)財務費用:包括利息支出、匯兌損失及相關手續費等。
(四)營業外支出:與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如固定資產的盤虧等。
第17條 學校開展非獨立覈算經營活動,必須以不影響正常教學活動爲前提。在開展非獨立覈算經營活動中,應當正確歸集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並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攤。
第18條 學校的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學年度初由校董事會批准的年度預算計劃。超預算支出項目,報董事會批准後,由財務主任及財務副主任共同簽字確認、由校長審批後方可執行。
第19條 學校要加強對支出的管理,各項支出應按實際發生數列支,不得虛列虛報,不得以計劃數和預算數代替。
第20條 學校的費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 年度淨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條 年度淨收益是指學校年度收入扣除辦學成本後的餘額。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其餘部分併入學校結餘。
第22條 在每個會計年度結束後,學校應當從年度淨收益中,按不低於25%的比例提取學校發展資金,用於學校的建設、維護和教學設備的添置、更新;按不低於5%的比例提取獎學助學基金,用於支付學生獎學金、助學金、開展勤工助學活動報酬及困難學生補助等;按不低於10%的比例提取風險保證金,用於學校發生意外事故和學校終止的善後處理。
本條各項資金提取累計未使用總額達到本年度預算支出總額的70%時,不再進行提取。
各項基金的使用須在年度預算內做專項預算並報董事會批准後實施。剩餘部分按國家相關規定,由校董事會決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 資產管理
第23條 資產是指學校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
第24條 學校的資產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第25條 流動資產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會款項、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學校在開展教學及其他活動過程中爲耗用而儲存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燃料、消耗物資和低值易耗品等。
學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及各種存款的內部管理制度(從企業會計制度相關規定),對應收及暫付款項應當及時清理結算,不得長期掛賬;對確定無法收回的應收及暫付款項,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經規定程序批准後覈銷。對存貨應當進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盤點,保證賬實相符,存貨的盤盈、盤虧應及時進行調整。
第26條 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爲固定資產管理。學校的固定資產分類及折舊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築物,折舊年限爲20xx年;
二、專用設備、交通工具和陳列品,折舊年限爲20xx年;
三、一般設備、圖書和其他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爲5年。
上述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的規定,可根據國家相關財務制度進行調整。
第27條 學校固定資產的報廢和轉讓,一般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覈銷。大型、精密、貴重的設備、儀器報廢和轉讓,應當經過有關部門鑑定,報校董事會批准。
第28條 學校應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了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卡、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應當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處理。
第29條 無形資產是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爲使用提供某種權利的資產,包括商標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商譽及其他財產權利。 學校轉讓無形資產,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
第八章 負債管理
第30條 負債是指學校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勞務償還的債務。
第31條 學校的負債包括借入款、應付及暫存款、代管款項等。代管款項是指學校接受委託代爲管理的種類款項,該類款項的管理原則爲按實收取、按實支付、多退少補,不能有結餘。
第32條 學校應當對不同性質的負債分別管理,及時清理並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負債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第九章 財務清算
第33條 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或校董事會決議等,學校發生劃轉撤併時,應當進行財務清算。
第34條 學校財務清算,應當成立財務清算機構,在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監督指導下,對學校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清理,編制財產目錄和債權、債務清單,提出財產作價依據和和債權、債務處理辦法,做好資產的移交、接收、劃轉和管理工作,並妥善處理各項遺留問題。
第35條 學校的財務清算結束後,經業務主管部門、校董事會或其授權機構的審覈批准後,分別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章 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第36條 財務報告是反映學校一定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學校應當定期向各有關主管部門、校董事會及其他有關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
第37條 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現金流量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
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說明學校收入及支出、年度淨收益及其分配、資產負債變動,對本期或者下期財務狀況發生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38條 學校的財務分析是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應當按照業務主管部門及校董事會的規定和要求,根據學校財務管理的需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學校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等。財務分析指標包括預算收支完成率、人員支出與公用支出分別佔總支出的比率、資產負債率、學生人均支出增減率等。學校可以根據本校特點及不同時期的實際情況增加財務分析指標。
第十一章 會計檔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條 會計檔案管理會計檔案是學校經營活動過程中形成的財務會計資料、文件等。
一、會計檔案的內容,主要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會計報告、查賬報告、驗資報告、財務管理制度、會計制度、學校章程、合同、協議、權利證書、繳費名冊等。
二、會計檔案的整理與裝訂會計檔案在歸檔之前應分類整理、裝訂,會計檔案封面的內容應填寫齊全,相關人員簽字蓋章確認。
三、會計檔案保管1、學校財務部應指定專人妥善保管好學校會計檔案;2、對於會計檔案的歸檔必須製作歸檔清冊,相關保管人員、經手人員、借閱人員必須在清冊上簽字,以明確責任;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憑證、記賬憑證爲20xx年;2、銀行對賬單及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爲20xx年;3、會計賬簿爲20xx年;4、會計報表及會計報告類爲20xx年;5、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爲20xx年;6、年度決算會計報表爲永久保存;7、會計檔案歸檔清冊爲20xx年;8、合同、章程、協議、驗資報告、權利證照、許可證、繳費名冊保管期爲公司存續期。
第40條 財務人員工作移交制度財務人員工作移交,是指財務工作人員崗位變動(辭職、離職、調崗)時,爲保持財務工作的連續性,對某一財務崗位進行交接的一項工作。
一、須辦理財務工作移交的事項1、經管人員崗位變動,如內部調動、換崗等;2、經管人員辭職、離崗等;3、經管人員臨時離崗(3個月以上)。
二、移交人員的職責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制會計憑證的,應當完成填制;2、尚未登記會計賬目的,應當完成登記,並在最後一筆餘額後加蓋經辦人員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關資料,並就未了事項寫出書面資料交與接交人;4、將自己所經管的現金、支票、發票、物資、材料、證件、印章等編制清單,逐項清點;5、對自己所經管的工作詳細地向接交人員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員能夠完全延續移交人的工作爲止。
三、接交人的職責
1、對接手的物資、資料、證件清單逐項清點,如有疑問,應向移交人詢問;
2、對自己所接手的工作,應詳細向移交人詢問清楚,直到能夠將所接管的工作延續性地開展爲止;3、涉及到債權債務的,應當逐項覈實清楚,防止壞賬、呆賬的出現。
四、監交人的職責1、協調解決交接雙方爭議,不能解決的應上報處理;2、通過交接工作,檢驗財務工作,檢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解決問題的方法,以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責任1、監交人應對交接過程中出現的爭議予以及時解決或上報解決,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由監交人負責;2、移交人對移交前所經管的工作承擔責任,接交人對接管後的工作承擔責任;3、由移交人沒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項引起的後果,由移交人負責;4、對移交時急需處理的事項,接交人應當及時處理,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由接交人負責;六、移交工作的監交人員1、會計、出納人員的工作移交,由財務主任監交;2、財務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級領導指定授權人監交。
第十二章 附則
第41條 本制度由學校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42條 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學校財務管理規定同時廢止。
小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工作計劃(二)
一、學校財務工作任務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財政制度和財經紀律,本着精打細算,勤儉節約的原則,對學校各種資金的使用,進行合理的分配和有效的覈算控制。通過記帳、算帳、報帳等一系列程序,反映資金的使用情況;完善財務規章制度,堵塞漏洞,嚴格監督資金的有效使用。對學校教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經費包乾,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辦法,做到量入爲出、收支平衡。
二、經費收入管理
學校財務部門管理以下各項資金:
a)上級撥入的事業經費、專項撥款、基本建設撥款。
b)上級撥入的預算外資金。
c) 學生學雜費收入。
d) 各種捐贈款項收入。
e) 其他雜項收入等。
財務部門對事業費、基建經費和學校預算外收入應分開管理,嚴禁將預算內經費轉入預算外使用。
三、經費計劃管理
a) 學校向財務部門提供下年度需要的設備和主要項目費用的開支計劃,由財務部門據此作出下年度預算,經主管校長審覈。
b) 學校根據上級下達的當年經費數,安排相關工作。
c) 在經費使用中應堅持嚴格按計劃用款、專款專用的原則,並自覺接受審計部門的審計,若確需要更改項目,須經領導簽字批准。
四、 經費使用管理
1、 費用報銷一律先由科室負責人簽字後校長審批,然後到財務室報銷。
2、預算外的各項經費,應嚴格按照財務制度規定,在領導審覈批准的項目和限額內開支使用。
3、教職工因公出差借款,由校長批籤。
4、物資採購人員爲各部門購物借款,由總務部門根據使用部門提供的採購計劃數擬出借款金額,經總務部門負責人批籤後,採購人員方可到財務部門辦理借款手續,採購設備的借款金額在5000元以上,須經主管校長批籤。
5、任何人不得因私借用公款。
五、計憑證、帳票、報表以及會計檔案管理。
a) 學校財務部門應按照財務制度和學校的有關規定,認真審覈各項原始憑證。符合財務規定的開支單據給予報銷,不符合規定的單據,不予報銷。否則,追究當事人責任。
b) 學校財務部門,應按會計制度對各類經濟業務事項,通過會計憑證及時記帳、算帳。做到日清月結,手續完備,內容真實,帳目清楚,數字準確,資料齊全。
c) 財務部門各經辦人員,應按崗位要求,按時向主辦會計提供各項經費開支的明細科目餘額表,供主辦會計編造會計月報、季報、年度決算報表。編造的各種報表,經主管校領導審閱同意後,報上級主管部門。
d) 財務部門各崗位經辦人員,應按財務檔案管理要求,將會計憑證、帳薄、財務計劃、會計報表,以及有關開支的經濟文件資料,分類清理、裝訂、編號、造清單送交主辦會計彙總,編造移交清冊,送交學校檔案管理。
e) 財務部門除向上級報送財會報表外,及時向領導反映不合理開支和超支的情況,協助領導管好、用好資金。
六、財務監督與檢查
1、 學校財務部門應認真執行財務制度,維護財經紀律,對於不執行計劃,違反財務制度和財經紀律的開支,財務人員有權拒絕付款或報銷,同時報領導處理。
2、學校財務部門有權對學生財產、物資的使用和保管部門進行財產、物資的覈對和檢查,以保證國家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
3、會計必須對學校負責,每月對各項費用憑證審覈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和糾正。
4、主管校領導每年對財務部門的會計憑證、帳薄抽查一次,以保證學校財務計劃和財務制度的正確貫徹執行。
5、財務人員有責任幫助和監督學校領導認真執行《會計法》和財經紀律,對於學校領導違反《會計法》和財經紀律的行爲,經指出的不改正的,財務人員有權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工作計劃 篇2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認真學習貫徹黨的__大、__屆四中、五中全會、十八大精神,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學校教育改革發展全局。以貫徹落實中心校工作要點和義務教育現代化學校考覈目標爲主線,認真圍繞學校教育改革和發展的中心工作,以辦人民滿意學校、創素質教育校園爲目標,進一步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和先進性建設,進一步提高黨員隊伍素質,提高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充分發揮學校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和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
堅持“以人爲本,以校爲本”的黨建工作思路,充分發揮學校黨支部示範羣體建設的先進經驗與成就。在“理想宗旨樹旗幟,師德師風做樣子,教育教學創牌子”的口號指導下,努力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鞏固開展師德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把廣大教師的聰明智慧和工作熱情凝聚到三小教育改革和發展的中心工作上,從而爲三小的改革與發展提供堅強思想、政治與組織保證。
二、工作目標
【總體目標】
我校繼續建立以孫曉萍書記爲核心的黨建工作領導小組,從組織學習、行政監督、參與管理、增強合力、示範作用、發展黨員等方面,緊緊圍繞學校狠抓教學質量、打造一流教育品牌這一中心工作,服務全校大局,制定一系列的目標完成考覈細則及獎懲制度,從而保證規劃目標的’實施。
【具體目標】
1、領導班子建設:按照政治堅定,求真務實,開拓創新,勤政廉政,團結協調的原則,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提高自身素質和管理水平,工作努力有實效。班子成員努力做到“四個一步”,即政治理論先學一步,師德風範高出一步,教育業務領先一步,管理能力突出一步。
2、幹部隊伍建設:幹部整體精神面貌好,團結協作,羣衆基礎牢固,在各自的崗位上既能練好“內功”,提升素養,又能帶領身邊的羣衆羣策羣力,提升學校各項工作水平。幹部教師努力做到“三個是”,即行爲規範是模範,教學業務是骨幹,上情下達是中堅。
3、黨員隊伍建設:進一步堅定理想信念,增強黨員意識,能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鼓舞自己,在羣衆中發揮好“四個作用”,即帶頭作用、骨幹作用、橋樑作用、保護作用;在“理想宗旨樹旗幟,師德師風做樣子,教育教學創牌子”上,繼續爲我校的教育發展作出新貢獻。黨員教師必須要做到“五個有”,即黨性有彰顯,師德有特色,教學有個性,工作有創新,羣衆有口碑。
4、精神文明建設:營造良好的校園學習環境,引導各處室和工會小組爭先創優,積極向上。進一步鞏固文明單位的成績,提高創建文明單位質量。努力做到黨羣關係和睦融洽。
5、師德行風建設:繼續鞏固學校教育行風建設成果,堅持“勤儉辦學,厲行節約”。進一步加強師德建設,促成學校教師整體在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和教育教學水平上有新的提高。努力做到教師專業化水平有新的發展,教育質量穩步提高;畢業班工作實現預期目標,社會評價好。
三、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加強學習顯成效
學校黨支部要把教職工的政治理論學習擺在突出的地位,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會議精神,深刻領會努力實踐。
通過組織學習,統一全校黨員幹部和廣大師生的思想和認識,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實現保證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工作目標任務上來。
1、認真抓好學習培訓:
黨支部統一安排由全體黨員參加的集中學習培訓活動。黨支部每月組織一次有特色的學習活動,採取“黨員自學爲主、輔導講座爲輔、撰寫心得體會”的學習形式,每學年每個黨員撰寫一至兩篇讀書筆記或教育隨筆。
當前尤其要以學習十八大會議精神和新黨章爲主,結合自己的教學崗位,與學校實際和個人實際結合起來。
2、堅持高質量的黨課教育:黨課教育每學年舉辦一至兩次,黨課內容主要有重點地將黨員在理想信念、黨性觀念、黨風黨紀和模範作用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與學校的中心工作結合起來,進行有針對性地教育。
3、發揮學校黨支部幹部的帶頭作用:幹部帶頭學習,熟悉黨的基本理論、黨務知識、學校管理,使之有較強的文化業務素質,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並達到提高質量能力強、服務師生意識強、民主法治素質強。支委會每半年至少召開1次以上黨建工作專題會議,總結支部半年黨建工作,討論、部署下一階段工作。
認真貫徹黨的羣衆路線,充分尊重和依靠師生,進一步增強黨員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拓寬聯繫服務師生員工的渠道,主動幫助師生員工解決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實際問題,使廣大師生員工更加信任黨組織和黨員。
(二)抓好黨建促行風
1、進一步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在黨內積極開展黨性、黨風、黨紀教育,健全完善廉政監督制度,規範領導幹部的從政、從教行爲,辦人民滿意的教育。
2、加強校務、黨務公開工作。探索黨政工、教代會代表共同參與的管理共同體基本框架。完善教職工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制度,進一步探索票決制,在決策中要做到公正、透明,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公開辦事制度,落實三重一大制度,保證教師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自覺接受教職工的監督。
3、認真做好黨員發展工作。抓好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和黨員發展工作,按照“堅持標準、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方針,重點在中青年骨幹教師中發展黨員。對思想比較成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積極分子,適時地納入黨組織中來。
4、積極推進黨組織建設。完善黨組織支委會工作機制,發揮支委會對重大問題的決策作用。加強黨羣聯繫,聽取羣衆的批評和意見,努力爭做校園和諧的促進者和排頭兵。完善志願者隊伍,每個黨員要積極參加黨員羣衆結對活動。
根據教育局黨委《關於在全縣教育系統基層黨組織和黨員中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實施意見》的通知精神,結合本校工作實際,以創建“五個好”先進黨支部、爭當“五帶頭”優秀共產黨員爲主要內容,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堅持典型引路,深入開展“好乾部”“好黨員”的創先爭優活動,營造氛圍,樹立榜樣。
5、認真做好民主組織生活會及民主評議工作。通過個人總結、小組交流、黨內互評、黨外測評等時形式,廣泛聽取意見,按考覈結果確定不合格黨員、合格黨員、優秀黨員、模範黨員等並將考覈結果反饋本人。
(三)具體活動安排
1月開展黨員承諾活動。
2月開展黨員和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3月開展黨的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4月開展“緬懷革命先烈”活動。
5月開展師德教育月活動。
6月開展廉政文化進校園活動。
7月組織上黨課。
8月組織教師開展“課外訪萬家”活動。
9月開展課內比較學活動。
10月深入開展羣衆路線教育實踐活動。
11月開展獻愛心送溫暖活動。
12月開展慰問活動。
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工作計劃 篇3
爲紮實開展好我校禁毒宣傳教育活動工作,按照金校字[20__]28號通知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製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雲南省禁毒委落實〈關於深化全民禁毒宣傳教育工作的指導方案〉的實施意見》,充分發揮學校教育在預防教育活動中的重要作用,使廣大師生認清的危害,進一步增強防毒、拒毒意識,確保“學生不涉毒、校園無”。
二、活動目的
通過活動開展使師生瞭解危害,掌握預防的基本知識及禁毒的政策與法律法規,確立“珍愛生命,拒絕”的意識,掌握拒絕的方法與技能,繼續鞏固“校園無,學生不吸毒”的總目標。
三、活動主題
珍愛生命,遠離
四、活動時間
20__年10月~11月20日
五、活動措施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1)學校成立禁毒教育工作領導小組。領導組織學校禁毒教育工作、協調學校與禁毒工作相關部門之間的關係,制訂禁毒教育工作計劃,組織和監督學校禁毒宣傳教育工作的開展。學校禁毒宣傳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宋繼坤(校長)
副組長:劉石林(副校長)
呂忠良(教導主任)
組員:劉保瓊、陳金平、各班主任
(2)學校高度重視預防教育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艱鉅性,將禁毒宣傳教育作爲學校德育教育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學校教育工作計劃,使預防教育工作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做到層層落實。大隊部,各班級要加強對學生的新型預防教育,要把新型知識的教育納入日常的教育教學計劃。讓學生知道什麼是、的分類、特徵及危害後果。要全方位,多層次開展宣傳教育活動。
2、充分利用學校宣傳陣地,紮實開展好禁毒宣傳教育系列。
(1)利用學校和班級黑板報,出1次禁毒專刊。
(2)利用廣播站,製作1次禁毒專題節目。
(3)利用國旗下講稿,作一次“珍愛生命,遠離”倡議。
(4)各班組織一次“珍愛生命、拒絕”的主題班(隊)會。
(5)讀一篇禁毒文章。
(6)組織觀看禁毒宣傳教育片。
(7)組織一次“珍愛生命,拒絕”手抄報比賽。
3、充分發揮課堂教育主陣地的作用。落實專題教育課,在五、六年級中開設“禁毒知識兩堂課”,做到課時、內容、人員三到位。
4、充分發揮家庭教育功能,營造良好的禁毒氛圍。充分利用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等家校合作平臺,在學生家庭中加強禁毒宣傳,擴大教育範圍,在家長的協助下及時鞏固教育成果,保證禁毒教育活動的有效開展。
5、把禁毒教育活動納入常規教育活動,堅持不懈地抓下去,不斷強化教育禁毒意識,提高學生防毒拒毒知識。
6、活動中注意活動資料的收集整理,不斷總結改進工作,提高活動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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