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通用6篇)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 篇1
合同編號 外包單位名稱
工程名稱 外包單位項目負責人
工程總人數 特殊工種人數
(以上內容由工程管理部填寫)
一、甲方基本安全職責:
1. 負責對承包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包括對承包特種作業工程(起重、焊接、氣割、電梯、壓力容器
等)還需審查特種作業許可證。
2. 負責對承包方人員進行入廠安全教育並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審查,確認證件有效。
3. 負責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對乙方制訂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初審,指定外包工程的我方項目現場負責人,負責對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和現場的安全監督。
4. 凡屬需辦理工作票的工作項目,負責提供和簽發工作票。並嚴格執行公司的有關工作票制度。
5. 對現場安全措施等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野蠻施工,並視情節給予罰款。
對管理混亂、嚴重威脅安全生產者有權停止其工作,直至終止合同。
6. 對承包期間發生的不安全情況及乙方安全職責履行情況,在合同付款時,由工程管理部根據施工 管理部門或防損部的考覈意見進行扣款。
7. 向乙方提出是否需制訂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 是 (需制訂措施在□上打“√”,否則打“×”)
二、乙方基本安全職責:
1. 承包工程的工作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符合電力行業的規定,對所屬人員的技術業務水平、
身體健康狀況、持證上崗情況負責。如實填寫《外包工程施工(工作)人員情況表》。
2. 對承包工程的工作人員負有安全教育的責任,負責承擔承包期內全過程的安全管理職責。
3. 工作人員着裝應符合《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進入生產現場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
4. 複雜和較危險的工程項目,應制訂單獨的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經甲方審查合格後執行。搭建的腳手架應進行驗收,掛牌簽字。
5. 施工中不得碰及工作範圍以外的其它設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隨意拆接水源、電源、氣(汽)源等,否則對所造成的後果及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責任。施工期間發生的人身、設備及未遂事故,必須保護現場並立即彙報甲方防損部,事後應向甲方提交分析報告。施工期間因乙方責任造成的設備損壞等不安全情況,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6. 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必須及時整改,使用的工器具必須合格有效。遵守有關防火、防爆的規定,禁火區域內動火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非火警不得挪用消防器材。
7. 獨立承擔檢修維護工程項目者(如磨煤機檢修維護等)。應制訂與承包工程有關的各級人員安全職責,建立安全組織,交甲方防損部,以便監督;對批准的工作負責人的資格負責,工作負責人應承擔工作票制度中工作負責人的相應責任;承包工程的工作人員,必須每年進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和考卷交甲方防損部備查;建立安全活動記錄簿,定期組織安全活動;建立安全工器具登記表。
三、乙方對工程施工的安全要求:
四、甲方進行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範圍、危險區域、注意事項):
五、甲方所做的安全措施:
六、雙方同意上述安全內容:
乙方現場負責人: 甲方項目負責人:
七、防損部審定簽字: 年 月 日
八、經對上述具體的安全技術措施(要求)進行檢查,確認完成,具備施工安全條件。
甲方現場負責人: 乙方現場負責人:
年 月 日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合作經營_________________事業。特訂立本協議。
一、合作經營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二、合作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
三、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由甲方負責尋找施工工程來源
2、由乙方來負責工程施工及施工員工安全問題。
3、甲乙雙方經商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負責按雙方商定的施工工程來尋找工程來源。
(2)甲方尋找的施工來源,在未取得甲方同意,不得交其他人施工。
(3)甲方負責廣告宣傳和促銷。
(4)甲方安排專人負責以乙方的名義進行同行銷售。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負責制定工程施工,施工圖紙。消防安全等一系列施工所需要求,以便甲方進行尋找施工來源的有力競爭。
(2)乙方必需按計劃要求保質保量的做好甲方團隊的地接工作,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拒絕接團或甩團。
(3)乙方必須要按照雙方要求來簽訂員工傷亡賠償款項。
(4)工程所需物品和機器爲乙方所出。乙方不許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借取施工工具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 篇3
合同編號:
發包方: 承包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
4、承包方式:
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
6、工程質量:
7、合同價款(大寫人民幣):
第二條 發包方工作
1、開工前 日,向承包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份,並向承包方進行現場交底。
2、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3、指派 (聯繫電話: )爲發包方駐工地代表或主要聯絡人,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材料、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4、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與業主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5、提供經業主或發包方確認的工程材料清單,內容包括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品牌、其他技術要求等。
第三條 承包方工作
1、參加發包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發包方審定。
2、根據發包方提供的工程材料清單採購合格的工程物料,並由發包方駐工地代表簽字確認。
3、指派 (聯繫電話: )爲承包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承包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4、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5、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6、對施工現場業主所滯留的物品、設施等採取保護措施。
7、施工中未經發包方或業主的書面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8、工程竣工未移交發包方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的保護。
9、參加發包方或業主單位主持召開的工程進度協調會議。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1、發包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承包方同意,並支付承包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2、因發包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3、因承包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因設計變更或非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含8小時,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承包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3、發包方、承包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發包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承包方可自行驗收,發包方應予承認。若發包方要求複驗時,承包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發包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承包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4、由於承包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應通知發包方驗收,發包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發包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承包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發包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承包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 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 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 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或質保期屆滿時一次結清。
分期撥款進行的條件
撥款%
金額(元)
備註
3、工程竣工驗收後,承包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方。發包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日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爲同意。並在審查期滿後 日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本工程發包方提供設備的,應爲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凡約定由承包方提貨的,由承包方承擔運輸費用。
2、由發包方供應的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3、所有工程材料、設備均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由於承包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承包方負責賠償。
4、凡由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約定
1、發包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或其他發包方提供的書面標準。
2、承包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和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範。
3、由於發包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發包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經濟損失。
4、由於承包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承包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1、由於發包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發包方應補償承包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發包方支付承包方 元。發包方不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2、由於承包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支付發包方 元違約金。發包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用外,每提前一天,發包方應支付承包方 元作爲獎勵。
3、承包方按照發包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 款外,發包方應支付承包方 元作爲獎勵。
4、承包方應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設備及堆放的各種物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5、發包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發包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6、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7、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以先受理的法院爲準,按照法律程序進行裁判。
2、除雙方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定的,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戰爭、地震、火災、動亂、罷工、運輸事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乙方供應商發生不可預測的事故,或其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
2、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免除相應的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4、因發生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須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結束後7日內向對方提交發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證明;
5、因一方的違約行爲導致延期履行合同,導致合同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違約方應承擔不可抗力造成的相應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另行簽訂協議;若雙方不能簽訂協議的,按照現行行規、慣例執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預算書;
3、發包方提供貨物清單;
4、會議紀要;
5、設計變更;
6、其他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代表: 簽字代表: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 篇4
發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
4、承包方式:
5、工期:本工程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開工,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
6、工程質量:
7、合同價款(大寫人民幣):
第二條發包方工作
1、開工前_______日,向承包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_______份,並向承包方進行現場交底。
2、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3、指派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爲發包方駐工地代表或主要聯絡人,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材料、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4、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與業主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5、提供經業主或發包方確認的工程材料清單,內容包括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品牌、其他技術要求等。
第三條承包方工作
1、參加發包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發包方審定。
2、根據發包方提供的工程材料清單採購合格的工程物料,並由發包方駐工地代表簽字確認。
3、指派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爲承包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承包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4、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5、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6、對施工現場業主所滯留的物品、設施等採取保護措施。
7、施工中未經發包方或業主的書面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8、工程竣工未移交發包方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的保護。
9、參加發包方或業主單位主持召開的工程進度協調會議。
第四條關於工期的約定
1、發包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承包方同意,並支付承包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2、因發包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3、因承包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因設計變更或非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含8小時,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承包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3、發包方、承包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發包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承包方可自行驗收,發包方應予承認。若發包方要求複驗時,承包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發包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承包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4、由於承包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應通知發包方驗收,發包方自接到驗收通知_______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發包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承包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發包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承包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_______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_______%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_______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_______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或質保期屆滿時一次結清。
3、工程竣工驗收後,承包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方。發包方自接到上述資料_______日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爲同意。並在審查期滿後_______日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本工程發包方提供設備的,應爲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凡約定由承包方提貨的,由承包方承擔運輸費用。
2、由發包方供應的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3、所有工程材料、設備均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由於承包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承包方負責賠償。
4、凡由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
第八條有關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約定
1、發包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或其他發包方提供的書面標準。
2、承包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和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範。
3、由於發包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發包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經濟損失。
4、由於承包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承包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九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1、由於發包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發包方應補償承包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發包方支付承包方_______元。發包方不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_______%支付滯納金。
2、由於承包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支付發包方_______元違約金。發包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用外,每提前一天,發包方應支付承包方_______元作爲獎勵。
3、承包方按照發包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款外,發包方應支付承包方_______元作爲獎勵。
4、承包方應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設備及堆放的各種物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5、發包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發包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6、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7、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以先受理的法院爲準,按照法律程序進行裁判。
2、除雙方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定的,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戰爭、地震、火災、動亂、罷工、運輸事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乙方供應商發生不可預測的事故,或其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
2、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免除相應的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4、因發生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須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結束後7日內向對方提交發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證明;
5、因一方的違約行爲導致延期履行合同,導致合同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違約方應承擔不可抗力造成的相應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另行簽訂協議;若雙方不能簽訂協議的,按照現行行規、慣例執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合作經營_________________事業。特訂立本協議。
一、合作經營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二、合作經營項目: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
三、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
1、由甲方負責尋找施工工程來源
2、由乙方來負責工程施工及施工員工安全問題。
3、甲乙雙方經商定,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負責按雙方商定的施工工程來尋找工程來源。
(2)甲方尋找的施工來源,在未取得甲方同意,不得交其他人施工。
(3)甲方負責廣告宣傳和促銷。
(4)甲方安排專人負責以乙方的名義進行同行銷售。
2、乙方: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負責制定工程施工,施工圖紙。消防安全等一系列施工所需要求,以便甲方進行尋找施工來源的有力競爭。
(2)乙方必需按計劃要求保質保量的做好甲方團隊的地接工作,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拒絕接團或甩團。
(3)乙方必須要按照雙方要求來簽訂員工傷亡賠償款項。
(4)工程所需物品和機器爲乙方所出。乙方不許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借取施工工具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外包工程合同安全附件 篇6
合同編號:
發包方: 承包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範圍:
4、承包方式:
5、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於 年 月 日竣工。
6、工程質量:
7、合同價款(大寫人民幣):
第二條 發包方工作
1、開工前 日,向承包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份,並向承包方進行現場交底。
2、向承包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並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3、指派 (聯繫電話: )爲發包方駐工地代表或主要聯絡人,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材料、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4、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與業主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5、提供經業主或發包方確認的工程材料清單,內容包括材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品牌、其他技術要求等。
第三條 承包方工作
1、參加發包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發包方審定。
2、根據發包方提供的工程材料清單採購合格的工程物料,並由發包方駐工地代表簽字確認。
3、指派 (聯繫電話: )爲承包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承包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4、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5、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處理好由於施工帶來的擾民問題及與周圍單位(住戶)的關係。
6、對施工現場業主所滯留的物品、設施等採取保護措施。
7、施工中未經發包方或業主的書面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8、工程竣工未移交發包方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的保護。
9、參加發包方或業主單位主持召開的工程進度協調會議。
第四條 關於工期的約定
1、發包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徵得承包方同意,並支付承包方因趕工採取的措施費用。
2、因發包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3、因承包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
4、因設計變更或非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含8小時,一週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五條 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作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統一標準》等國家制訂的施工及驗收規範爲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發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承包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3、發包方、承包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發包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驗收,承包方可自行驗收,發包方應予承認。若發包方要求複驗時,承包方應按要求辦理複驗。若複驗合格,發包方應承擔複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複驗不合格,其複驗及返工費用由承包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4、由於承包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工程竣工後,承包方應通知發包方驗收,發包方自接到驗收通知 日內組織驗收,並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發包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承包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發包方應承認竣工日期,並承擔承包方的看管費用和相關費用。
第六條 關於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雙方商定本合同價款採用第 種:
(1)固定價格;
(2)固定價格加 %包乾風險係數計算,包乾風險包括 內容;
(3)可調價格:按照國家有關工程計價規定計算造價,並按有關規定進行調整和竣工結算。
2、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分 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或質保期屆滿時一次結清。
分期撥款進行的條件
撥款%
金額(元)
備註
3、工程竣工驗收後,承包方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方。發包方自接到上述資料 日內審查完畢,到期未提出異議,視爲同意。並在審查期滿後 日內結清尾款。
第七條 關於材料供應的約定
1、本工程發包方提供設備的,應爲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凡約定由承包方提貨的,由承包方承擔運輸費用。
2、由發包方供應的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對工程造成損失,責任由發包方承擔。
3、所有工程材料、設備均由承包方負責保管。由於承包方保管不當造成損失,由承包方負責賠償。
4、凡由承包方採購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承包方負責。
第八條 有關安全施工和防火的約定
1、發包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應符合《《建築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或其他發包方提供的書面標準。
2、承包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和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範。
3、由於發包方確認的圖紙或作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和防火設計規範,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發包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相應經濟損失。
4、由於承包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承包方應承擔由此引發的相關經濟損失。
第九條 獎勵和違約責任
1、由於發包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發包方應補償承包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發包方支付承包方 元。發包方不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 %支付滯納金。
2、由於承包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承包方支付發包方 元違約金。發包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用外,每提前一天,發包方應支付承包方 元作爲獎勵。
3、承包方按照發包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優質價 款外,發包方應支付承包方 元作爲獎勵。
4、承包方應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設備及堆放的各種物品,如造成損失,應照價賠償。
5、發包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發包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6、未經發包方同意,承包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承包方負責並承擔損失。
7、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爭議或糾紛處理
1、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提交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以先受理的法院爲準,按照法律程序進行裁判。
2、除雙方另有約定或法律另有規定的,訴訟費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戰爭、地震、火災、動亂、罷工、運輸事故、空中飛行物體墜落、乙方供應商發生不可預測的事故,或其他非合同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
2、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終止,雙方無需承擔任何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因不可抗力致使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免除相應的責任,但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4、因發生不可抗力影響合同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須在3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結束後7日內向對方提交發生不可抗力的充分而有效的證明;
5、因一方的違約行爲導致延期履行合同,導致合同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違約方應承擔不可抗力造成的相應損失的賠償責任。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另行簽訂協議;若雙方不能簽訂協議的,按照現行行規、慣例執行。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3、本合同履行完成後自動終止。
第十三條 附件
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
2、工程預算書;
3、發包方提供貨物清單;
4、會議紀要;
5、設計變更;
6、其他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代表: 簽字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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