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運輸合同集合(精選33篇)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貨物運輸承包經營合同書。

  一、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甲方將己方工廠的物件及銷售的產品全權委託乙方承運,運輸方式爲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二、運費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商定,按以車裝實際拉運噸位, 元/噸結算貨物承運費,重量不得超出國家規定車載重量。

  2、貨物安全達到目的地,憑隨車貨物單按 一結算,結清運費。

  3、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後,收貨人驗貨前,乙方保證甲方貨物數量不缺失,外觀完好無損壞,並辦理貨物簽收手續爲交貨完畢。

  4、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按5000元/月向乙方收取保證金,順延年累計滿一年止。合同期滿雙方續簽合同,上一年的保證金則作爲籤合同當年的保證金。如雙方不續簽合同或合同解除後,保證金全額一次性退還乙方。

  三、安全責任方

  1、至簽訂本合同起,乙方一切安全將自行承擔。

  2、乙方承包期間對所有承運貨物,車載人員負全部安全責任。若造成人員傷亡或承運貨物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

  3、車輛保險、維修檢測、年檢保養、燃油材料、違章罰款、用費稅額、交通事故理賠及人員工資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

  (一)甲方的權力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生產需要要求乙方貨物運輸到指定服務區;如甲方停工,停產等因素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合同。

  甲方對乙方的服務質量,對發現的問題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若乙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隱患問題、服務質量問題,以及車輛技術性能存在嚴重問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車整改或終止合同。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時,應明確承運貨物品名 、裝貨地點 ,聯繫人 ,聯繫方式 ,貨物到達地

  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託乙方託運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若乙方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爲甲方辦理甲方貨運事宜,乙方應指派業務人員爲代表,代表乙方爲甲方辦理貨物承運的相關事宜。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改變到貨地點及收貨人。 甲方有權對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意見、要求改進。

  (二)乙方的權力義務:

  1、乙方不能以市場運輸價格調整等任何因數,藉故拖延,暫緩或是停止對甲方的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不能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本合同的經營權限轉包或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車輛保險(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乘坐險等附加險種)、維修檢測、過路停車、燃料及人員工資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協助甲方做好託運零單貨物、散件貨物等輔助材料的免費運輸。

  5、每車裝貨完畢甲方向乙方提供裝貨重量、數量及貨物清單,乙方出據〈貨物單〉,一車一單(運單一式兩份,貨主一份,隨承運貨物車輛一份),貨物安全到達憑〈貨物單〉交付貨物。

  6、輸過程中,發生貨物丟失、破損,由乙方負責賠償。

  7、甲乙雙方協議簽字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關合同法,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交付第三方承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給其它第三方承運。

  五、其他約定:

  1、因第三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的貨物損失的,乙方應先賠償甲方損失後再向第三方追償事故的處理與賠償,由乙方與責任方按相關程序解決。

  2、乙方出現駕駛員酒後駕車,由此影響甲方工作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運輸車輛若要長時間的維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務,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雙方可協商解決,若沒有事先通知甲方影響運輸服務的,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合同。

  2、甲、乙雙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約定並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方賠償對方應結算當天運費的10%違約金。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雙方同意交當地人民法院判決,雙方必須執行法院判決。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其中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執行代表: 執行代表: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方、乙方雙方協商一致,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同標的

  1.1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合同約定貨物,並提供相關服務。

  1.2貨物的名稱、數量及其他信息: 見附件1:供貨範圍及分項價格表

  第二條包裝

  2.1乙方提供的貨物包裝標準,如果合同有規定,參照合同規定,如沒有特殊規定參照國家或業務主管部門有技術規定執行;國家與業務主管部門無技術規定的,應爲原廠包裝,能夠防止貨物在轉運中損壞或變質。這類包裝應採取防潮、防曬、防鏽防腐蝕、防震動及防止其它損壞的必要保護措施,從而保護貨物能夠經受多次搬運、裝卸及遠洋和內陸的長途運輸。乙方應承擔由於其包裝或其防護措施不妥而引起貨物鏽蝕、損壞和丟失的任何損失的責任或費用。

  2.2貨物的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貨物的交付及驗收

  3.1貨物的運輸和運輸過程中的保險由乙方負責辦理。

  3.2貨物運抵甲方指定的地點時發生貨運破損、貨差或其他事故,由乙方負責辦理索賠事宜。同時,乙方負責重新提供與破損貨物同樣規格和數量的`產品按合同約定日期交付至甲方指定地點。

  3.3乙方在貨物到達一週前,向甲方提供該批貨物詳細的設備供貨清單。

  3.4交貨時間:乙方應於 合同簽訂後5天 將貨物全部交付給甲方或甲方指定收貨人,甲方有義務妥善安排工作人員在到貨48小時內按照訂單對商品的種類、規格、產地、數量、包裝等進行初步驗收,並出具收貨憑證;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訂單要求的,可以拒絕接收,但須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對於特殊情況下無法在48小時內驗收完畢的,甲方應當出具收貨待驗收憑證,同時告知驗收完畢的具體時間。

  3.5由甲方指定交貨地點及聯繫人:

  第四條質量及保證

  4.1乙方提供的產品應符合甲方的要求(例如:質量、規格要求,圖紙,技術類文檔等),若採購無要求,可參考國家相關標準或者行業通用標準。

  4.2乙方保證交付的貨物是全新正品,並完全符合本合同規定的質量、規格和性能。甲方對於已經交付之日起 30 日內發現貨物存在質量問題的,乙方應無條件在收到甲方通知後 7 日內更換。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負責.

  4.3甲方對於交付 30日後但是在質量保修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的貨物,甲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出產品質量異議,乙方提供免費維修服務,因維修發生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4保修期:產品自驗收合格之日起保修2年。

  4.5保修期內,乙方應按照ISO9000所要求的質量保證體系,及國家相關規定,對提供的產品進行保修服務,其中包括對貨物因質量問題而出現的故障時提供免費維修及保養等服務。並根據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質量保障措施相關的完整文件。

  4.6響應時間:在貨物質保期內,貨物出現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收到甲方報修後2小時內電話響應提供技術支持服務,24小時內提供問題解決方案。

  第五條索賠

  5.1貨物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數量或規格與本合同規定不符、貨物非原廠商包裝或包裝損壞,甲方有權拒收貨物並有權要求退換貨物或退回貨款。乙方應於 10 日內向甲方交付合同第一條所描述的貨物。

  5.2 如果發現貨物無論任何原因引起的缺陷包括內在缺陷或使用不良的原材料或驗收時未發現缺陷但用於生產後導致甲方的產品運轉不良,甲方有權按損失向乙方索賠。

  第六條價款及其支付

  本合同價款爲:¥元 大寫:元整

  6.1 甲方向乙方支付價款的方式:(現金、轉帳、支票等)

  6.2 貨款支付:

  雙方合同簽訂後,乙方備貨。貨到後,乙方提供與合同等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後,甲方支付全額貨款。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方與乙方均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約定,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7.2乙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訂單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1個工作日應當支付延遲交貨金額 萬分之五 的違約金;延遲3個工作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3乙方交貨的產品與合同約定不符的情況下,有此產生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7.4由於乙方商品質量問題導致退貨或者乙方受到查處,乙方應當積極參與調查處理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7.5乙方在保修期內未按約定履行保修義務而給甲方造成損失時,乙方按損失金額賠償。

  第八條不可抗力

  8.1由於水災、火災、地震、颱風、戰爭和其他經雙方同意的原因,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適當履行)的,免除相應的違約責任。

  8.2受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48小時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提供不可抗力情況的有關證明。

  8.3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應採取措施,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第九條仲裁

  9.1本合同如有糾紛,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9.2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時,應提交 北京市仲裁委員會 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條商業祕密

  10.1甲方、乙方應保守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合同而獲取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包括本合同文本,有關技術文件、有關數據,以及其他有關信息。

  第十一條特殊條款(根據情況商定)

  第十二條其他

  12.1本合同正本一式 貳 份,雙方各執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掃描件、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3

  甲方(託運方):湖北迴天膠業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承運方):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迴天系列貨物,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價值及包裝標準:以甲方發貨單爲據。

  二、貨物的起運和到達地:以甲方發貨單爲據。

  三、收貨人名稱和詳細地址:以甲方發貨單爲據。

  四、運輸質量和安全要求:乙方根據甲方託運的貨物,提供合適的運輸車輛,以公路運輸方式將甲方貨物按時完整的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交接貨物並辦理相關手續。

  五、貨物交接手續:乙方在甲方指定地點接收貨物,甲乙雙方在貨物發貨單上簽字後,貨物即交付給乙方,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將“發貨單”交給甲方指定貨物接收人簽字或蓋章後,交接貨物。將其中回執聯或貨物收條帶回交給甲方,至此本次貨物運輸任務完成。

  六、運輸期限:2-5天。

  七、運費範圍和結算標準:見附件

  八、運費結算方式:見回單結算。

  九、雙方責任:

  1、貨物在承運責任期間,發生丟失、短少、污染、損壞,乙方按照甲方出廠價格進行金額賠償。

  2、乙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或將貨物錯運,錯交收貨人,致使貨物未能如期到達時,乙方應將貨物無償的運到甲方的’指定地點交貨,並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錯運造成貨物丟失,按九條1款進行賠償。

  3、在下述情況下,乙方不負責賠償責任:A錯報、匿報貨物重量、規格、性質、數量;B貨物包裝質量不符合標準,包裝容器不良;C貨物的自然損耗和性質的變化。如果因上述情況給乙方帶來損失,則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但乙方在接收貨物之前需對A、B兩條中的狀況提出質疑,否則視同乙方認可。

  4、貨物在承運期間如遇到不可抗力(如堵車、大霧天氣等自然災害)造成乙方不能按期交貨時,乙方應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將交貨時間最多順延兩天,如乙方出現上述情況未通知甲方,則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協議交貨承諾期延期的,三天以內按100元/天賠償甲方違約金,三天以上的超過三天按300元/天賠償甲方違約金。

  5、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在貨到目的地後及時送達甲方指定地點不能滯留。

  6、乙方應在貨送達後一箇月內將客戶簽字的發貨單返回交甲方商務部,憑回執單即可按清單中送貨數量及協議價格標準開具增值稅發票隨時結算運費。

  7、乙方必須確保甲方產品在運輸、搬運過程中不損壞,不弄髒,注意保護產品的標識,並注意通風防塵,防溼、防變形。以免損壞甲方產品的形象。對有特殊要求的產品,應按甲方要求制訂和實施相應防護措施,滿足產品特性要求。

  8、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事故,責任由乙方自己負責。對甲方貨物造成損失亦由乙方按九條1款承擔責任。

  十、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的發貨單,作爲本合同的不可缺少的附件與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出現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的,雙方均有權於甲方所在地訴諸法律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合同自20 年1月1日起執行至20 年12月31日終止。

  甲方(託運方):乙方(承運方):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4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鑑於甲方貨物需要使用運輸工具配送至甲方指定地點,乙方承諾有足夠運力承運甲方貨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爲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爲止。

  二、乙方派駐甲方人員爲:,若乙方在合同期內需更換派駐人員應向甲方提供委託書及新派駐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

  三、車輛要求:

  乙方需保證所派車輛和駕駛員身份證的證件齊全、真實;車況良好、車輛整潔。如因車輛證照或駕駛員身份證件等不實而產生的貨物被盜、被騙等損失由乙方進行全額賠償。

  四、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具體貨物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爲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承運操作規範性要求:

  1、每次出貨前,乙方必須到指定地點領取出貨單並簽字確認接單時間,若乙方未按約定領取出貨單,則承擔由此產生之相應損失。

  2、乙方必須於甲方規定時間內到甲方指定地點憑甲方提供之有效出貨單提取承運貨物。乙方提貨時,應憑甲方出貨單對交運貨物之品種、數量、規格等進行清點。拒絕破損貨物裝上運輸工具。雙方確認無誤,在出貨單上簽字後,乙方之運輸工具方可離開倉庫。若籤認後發現有破損、丟失缺少,一律由乙方自己負責,且需按該貨品市場零售價壹倍賠償。

  六、運輸要求及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提供完好的適運車輛及其它必備條件將承運的物資及時、快速、安全、可靠地運到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後最短

  時間內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且必須承擔逾期造成的一切責任與損失,如收貨人因逾期拒收貨物,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並扣除當次運費之10%作爲處罰,扣款金額在回單回到甲方手後直接扣除。

  (2)乙方保證提供充足的車輛進行運輸。

  (3)乙方在裝車、卸車時應遵守甲方或收貨單位的現場管理人員的安排。

  七、收貨及付款:

  1、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並與收穫人當面點清貨物。如配送中發生異常,應立即與甲方聯繫,以便甲方協助乙方及時處理。如發生遲送、錯送乙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與損失,並扣除當次運費之10%作爲處罰,貨單回到甲方手中後直接扣除。

  2、乙方在抵達目的地時,應確認收貨人身份與甲方指定的收貨人是否相符,貨物交給有權收貨人後,有權收貨人需要在運輸單上每頁簽字,蓋章(印章需要清晰)。因有誤所簽收無效或有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如發現單據有僞造行爲,則按貨物總價賠償。

  3、乙方每次運輸後,乙方需及時(出貨後5日內)把回單交付給甲方。經甲方確認回單數量、簽字、蓋章,都無誤後,甲方就支付給乙方當次的運輸費。

  八、安全責任及要求

  1、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在提貨及交貨過程中,乙方應遵守甲方及收貨單位的要求及有關規章制度,在裝運過程中增強安全及環保意識,進入甲方廠區須遵守甲方安全有關規定,確保人員健康安全;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或違章超限等情形,應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4、在提貨及交貨過程中,應對周圍設施、設備採取必要的安全防範措施,如造成設備、設施的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5、爲履行本合同乙方所使用員工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其他人身傷亡事故及被罰款等情形,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6、乙方應保證貨物運輸途中的安全,如因意外事故和其他糾紛造成貨物破損、丟失乙方除承擔全部責任外,需按該貨品市場零售價壹倍賠償,且發生之刑事、

  民事糾紛與甲方無關。

  7、在運輸途中一旦發生貨運事故,乙方應在事故發生之時起半小時內通知甲方,乙方亦採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過大,乙方應做好貨損及事故記錄並應取得相關證明。

  8返還原物,或要求乙方按貨物到達之零售價壹倍賠償甲方相應之損失。乙方承諾不以任何理由留置貨物,否則造成甲方損失應當承擔相應責任。如發生上述情況,乙方在甲方要求返還貨物後仍繼續留置貨物的,甲方有權以詐騙貨物爲由向公安部門報案,由此所產生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由乙方承擔。

  十、其他

  1、乙方須與甲方客戶保持良好關係,維護甲方公司形象,不得發生各種影響甲方客戶關係的事情。

  2、沒有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作爲甲方代理人接受客戶退貨或同意其他要求,否則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 日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5

  甲 方:北京×有限公司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甲方: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僱傭乙方爲北京×有限公司 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僱傭合同書》如下:

  一、合 同 期 限

  第一條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箇月協商續簽勞務僱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僱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 乙方每週工作時間爲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覈。

  第六條 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均由乙方原單位保管繳納。

  第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十條 甲方每月 11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爲_______元/月或按 董事會擬定的標準額 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爲轉正後的80%-90%或雙方約定 。

  甲乙雙方對勞務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一條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爲《勞務僱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並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後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範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覈,考覈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北京×有限公司員工手冊》中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十五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附件一:《保密協議》;附件二:《崗位職責書》;附件三: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年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6

  甲方(簡稱發包方): 乙方(簡稱承包方):

  爲加強公司安全管理,強化公司安全主體責任,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有效促進雙方全面履行運輸經營合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雙方就運輸車輛安全事項友好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合同的附件之一,具有與運輸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負責貨物裝卸,乙方負責運輸。

  三、乙方對整個運輸環節中的安全事項負全責。

  四、乙方應當設立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有專業知識、技能的人員並明確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規章制度,爲其僱傭的從業人員提供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配備的車輛應當符合國家交通運輸法律、法規明確要求的各項安全、檢測、檢驗標準並符合甲方貨物運輸的要求。

  六、乙方必須配備警示標牌、警示燈、路障等安全器械, 數量應當滿足需要並符合安全要求。

  七、乙方應當根據貨物尺寸及具體情況,科學裝載、合理綁紮固定,對貨物的綁紮固定是否安全可靠,貨物裝載是否符合道路運輸標準負全部責任。

  八、乙方擬僱傭車輛的駕駛員,由乙方審查其是否持有與擬駕車型相匹配的有效駕駛證、操作證或資格證的原件,是否達到擬駕車型的駕駛年限。

  九、甲方有權對乙方擬僱傭車輛的駕駛員的健康狀況、持有的相關證件的原件、是否與其駕車型相匹配及是否達到所駕車型的駕駛年限,進行檢查。

  十、乙方應當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並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法規知識、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的教育。

  十一、乙方因受到行政罰款的,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二、乙方有下列情形所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

  1、運輸車輛不是公路運輸正規車輛,僱請非法營運“黑車”;

  2、不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在運輸過程中安全防護及安全標誌裝設不齊全或沒有甲方許可就隨意拆除的;

  3、不嚴格遵守甲方安全規章制度,如違章作業、違章蠻幹,不聽從甲方及裝卸地現場管理人員指揮的;

  4、運輸車輛已達到報廢年限的;

  5、車輛、駕駛員等未取得合法證照、資質的;

  6、在甲方區域造成人員受傷及財產損失的’;

  7、車輛駕駛人在裝卸現場不按規定正確穿戴勞保用品的;

  8、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

  9、駕駛員灑後或疲勞駕駛的;

  10、將車輛交與無證人員駕駛運輸的;

  十三、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必須確保運輸安全,運輸車輛如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乙方運輸車輛進入甲方廠區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調度和指揮,嚴格按照甲方所設置“警示標誌”提示的相關內容執行,按照規定的秩序在指定區域停車、待裝。車輛進入成品裝貨區後,乙方司機必須將剎車墩擋在前後車輪下,並熟知活動區域危險源。乙方嚴格遵守甲方廠區交通規則,積極維護廠區交通秩序,保證廠區道路的暢通和運輸安全,不得亂停、亂靠、亂裝、亂卸,不得爭道搶行,不得超速超載。否則,所發生的一切意外事故或財產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十五、乙方運輸車輛在運輸作業中造成周邊環境揚塵污染、路面污染或噪聲污染,被有關部門處以行政罰款的,由乙方承擔違規處罰費用及相應責任。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追償時可從乙方的運費或保證金中扣留支付。

  十六、乙方對自己提供的運輸車輛應當具有合法的所有權,車輛已取得國家道路運輸的許可權,並確保車輛性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防止帶病上路運行,已依照國家法律政策規定購齊有關車輛保險。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交保證金不得要求返還。

  十七、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安全管理工作不當,發生各類人身、財產安全事故,造成較大損失及社會影響的,取消乙方在公司

  範圍內的業務資格。

  十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將協議爭議事項向甲方公司註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法定程序解決。

  十九、本協議壹式肆份,甲方叄份,乙方壹份

  二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指定GEP(上海)貨物委託乙方代理收貨進保稅區及港口代辦轉運等一系列報關、報檢、運輸、代運分撥等業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職責

  1.甲方在每批貨物到港前一天向乙方提供已由收貨人簽章好的正確、完整的船運單證(即B/L海運提單及報關單證),雙方確定專人交接並紀錄時間。

  2.甲方委託乙方清關,應提供正確、完整的報關單據,內容包括與船運單證相符的貨物中文品名、稅則號碼、數量、金額、重量等。如有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立即解決。

  3.甲方應協助乙方及時解決換取港區提單過程中所有發生的問題。

  4.甲方委託乙方代辦商檢,應提供正確的外商投資財產價值鑑定申請單及上海市外商投資企業進口物資審批表等文件,以利於乙方及時辦理商檢並進行報關。

  5.甲方所委託的貨物應以出口標準妥善包裝,應適應長途海運和內陸運輸,任何由於甲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任何由於乙方操作不當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6.原則上,甲方對每批貨物的操作要求中,運輸計劃需在作業前一天12小時前,收發貨指令至少在作業前2個小時以書面傳真形式通知乙方落實,特殊情況下,乙方應盡力配合處理。

  二、乙方職責

  1.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正本海運提單後到船公司(或代理)調換港區提貨單,如遇到問題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繫並解決。

  2.遇到貨物必須商檢時,乙方在接到甲方合格的申報單等單證後代理甲方申報商檢。

  3.乙方在接到甲方齊全的報關材料後繕制報關單並負責報關,如遇到倉單錯誤並負責解決。

  4.對於甲方委託的保稅區海關報關業務,乙方在正常情況下非法檢貨物在船到後四天內予以完成清關、送貨等服務,對法檢進口設備在船到後五天內予以完成清關、送貨等服務,如有特殊情況發生,甲乙雙方應積極協調及時解決。

  5.乙方負責報關後辦理有關港區提貨手續,同時安排集卡到港區提箱至甲方指定地點。

  6.乙方負責對海關事物提供必要的詳盡諮詢服務。

  7.乙方原則上不負責墊付操作過程中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墊付FOB條款海運費。

  8.若貨物至乙方倉庫後應通知甲方派人到現場驗收並拆箱入庫(貨物的外包裝、件數等以上海外輪代理理貨公司出具的證明爲準)。

  9.貨物經甲方驗收入庫後應有乙方負責妥善保管,不得損壞、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私自開包或開箱,在保管期內,如果……

  三、作業確認規定

  1.書面確認是雙方公司具體操作人員所具有的權利,也是應盡的義務,無論哪一方提出對某項操作要求書面確認時,另一方都必須相應,否則提出方有權停止相關操作進程,直到獲得書面確認。

  2.新發展物流公司客戶服務部在每月____號、____號(逢雙休日或節假日往後順延)開兩次賬單到CRCShipping部門。CRC相關部門在十天內核對完賬單後,每月月底書面通知新發展物流公司開發票,在覈對過程中,CRC相關部門有權對賬單中的任何一箇費用項目提出查詢,新發展物流公司必須無條件配合,如新發展物流公司無充分證據證明任何一箇費用項目的正確性,CRC有權對此項目拒付,但不影響其他費用的正常確認。費用賬單一經CRC確認,新發展物流公司將不再承擔查詢賬單及其相關單據的義務。

  3.對於超期費的事宜,新發展物流公司必須先行向CRC進行書面確認,否則CRC有權拒付。CRC在收到新發展物流公司確認單____個工作日內必須給於明確的`答覆,否則新發展物流公司視爲CRC自動確認。至於目前還存在一些超期費用的問題,只要是非我方原因造成的超期,客觀事實清楚的,CRC必須全部確認。

  4.爲了在今後覈對帳單中提高效率,以及單證的準確性,經徵詢新發展物流公司財務部以及新發展物流公司供應商意見和可操作性,決定代收代付的費用今後一律開“新發展物流代GE”或“新發展物流代CRC”,新發展物流公司憑複印件向CRC報銷。[NewPage]

  5.關於費用超期問題,只要在整票業務操作完畢後(尤指PC粉落箱)____個月內結算,都應是合理正常。但如有意外情況逾期,則需雙方書面確認爲準,憑確認單結算。

  6.在今後具體操作過程中,凡是合同中沒有列明的費用項目,當以雙方經辦人員書面確認爲準,憑確認單結算。

  四、費用結算程序

  1.乙方負責每週對已完成作業的項目按提單號開具發票,並分別列明海運進、出口或空運進、出口發票清單每週五交於甲方專人覈對,每月____日前將前一月操作費用清單交甲方,額外費用(指超期費,修箱費等)另計,甲方覈對後乙方開具發票。甲方保證在接到乙方發票的一箇月內付清發票所列款項,付款時應傳真乙方付款憑證。

  2.對乙方開具操作費用如由實報實銷部分需附有關發票並註明費用標準。甲方審覈時如有異議,應及時與乙方專人聯繫解決,如乙方發票開具錯誤,應由乙方立即到甲方領取該發票並保證在第二天將正確發票送至甲方專人。

  3.對乙方應甲方要求支付的費用則按第二條的七款執行。

  4.由於甲、乙雙方的一方未能執行以上費用結算規定,責任方按發生額每月度以____%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滯納金以示公允。

  五、本協議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政策因素髮生費用變化,雙方本着友好協作精神妥善處理。

  六、本協議的任何修正須經雙方書面以備忘錄形式同意方爲有效,修正部分作爲本協議的補充。

  七、附件一、二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一式兩份,效力相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有效期一年,到期後甲乙雙方若無異議則本協議自動延期一年。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8

  託運方(甲方):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承運方(乙方):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平等、公平、等價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議,維護雙方責任,特定此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性質、包裝標準、外形尺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和到達地點、運距(收發人、名稱及詳細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貨物運量:___________以實際發貨量爲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用車車型及數量:車型不限,數量根據託運方的需求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運價及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運費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貨物運輸的要求及運輸道路條件:貨物要加蓋篷布,做好防水工作。合理磅差以實際運行過程中約定爲準。超出約定磅差超出部分按原價賠償。如出現貨物質量問題運費不受影響。

  第八條運費及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安全要求及責任:乙方負責運輸全過程中貨物的’安全。

  第十條違約責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經雙方協議,雙方應盡以下義務:

  1、甲方安排裝車應覈實運輸車輛的派車單。(攀枝花駿虹物流有限公司派車通知單爲準)覈實無誤後方可裝貨發車,否則發生貨物丟失與乙方無關。

  2、乙方所派車輛必須證件齊全,如發生甲方貨物丟失,乙方全額賠償。

  3、乙方所派的車輛手續不齊,甲方可拒絕使用該車輛,如發生貨物丟失,應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收貨人並按甲方指定方式堆放。

  第十二條其它約定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處理,協議形成的有關文字、材料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條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後即產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託運方(甲方):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承運方(乙方):

  單位名稱(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有效時間: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9

  甲方(託運方)

  聯繫人:

  聯繫人手機:

  聯繫人電話(傳真):

  乙方(承運方)

  聯繫人:

  聯繫人手機:

  聯繫人電話(傳真):

  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貨物委託乙方承運有關事宜。經過友好、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代理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爲貨運代理人,進行單次貨物運輸代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同意作爲甲方代理人,辦理有關代理事項。

  2.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簽發委託書,以便乙方完成代理事項。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事項詳見《貨物運輸代理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甲方義務

  1.應於提出的發運日期(或運到日期)前X日向乙方提供有關運輸的資料與要求(包括髮運地點、到貨地點、貨物品名、數量、性質、是否辦理保價(險)、收貨人全稱、聯繫電話、傳真等真實資料),並蓋章確認。

  2.於每批貨物發運前X日,將需要運輸的貨物完整地交付給乙方,並與乙方共同辦理交接驗收。

  3.已包裝或因其他原因不易清點的貨物內容和數量,由甲方自行負責。

  4.已交付給乙方的資料或貨物確需變更時應提前X日書面通知乙方。

  5.應在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內將運輸代理服務費(或包乾費)支付給乙方。

  第三條 乙方義務

  1.根據甲方的要求與提供的資料,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及時完成代理事項。

  2.及時向甲方報告運輸代理事務的進展情況,代理行爲完成後,應將有關單據證明交付甲方。

  3.對甲方提供的各種資料、文件應予以保密。

  第四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法

  七、結算方式:發貨後付款(現付)□ 貨到後付款(提付)□

  憑簽收回單付款□(憑簽收回單付款每 天結算一次)

  4.費用結算後,乙方將有關票據、單證完整、及時交付甲方。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在協議期內甲方給乙方的文件資料、貨物有誤或需要包裝的貨物因包裝缺陷產生破損,或未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而由此使乙方在代理行爲中產生的經濟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

  2.乙方未按協議要求運輸也承擔責任。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擴大、變更代理權限,而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乙方原因使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屬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乙方應承擔責任。

  4.由於不可抗力或時,雙方協商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5、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單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甲方委託乙方代收的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後,一星期內交付給甲方發生的銀行匯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包裝必須符合安全運輸要求,對包裝不符合安全運輸要求的’貨物,乙方有權拒絕承運。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不符合包裝要求的貨物重新包裝,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後,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到甲方指定的送達地。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因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5、雙方因協議發生爭議並協商不成時,可用下列第種方式解決(以“√”選擇):

  (1)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訴訟。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備忘錄。經雙力籤的本協議附件,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協商解決。

  3.本協議有效時間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名稱(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外幣賬號: 外幣賬號:

  人民幣賬號: 人民幣賬號: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10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就貨物運輸事宜,經過雙方充分協商,制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基本信息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實際運輸量爲準)。

  二、合同期限

  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同期內貨物未運輸完的,雙方可協商延長相應期限。

  三、運輸方式

  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_______________運輸。

  四、運輸起止地點

  運輸起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到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六、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

  3..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七、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覈,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______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運費支付方式爲下列第_______種

  (1)現金支付

  (2)以銀行轉賬方式支付費用給乙方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不可抗力

  如發生地震、颱風、火災、水災等自然災害以及政策因素等不可預見的事情,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時,受影響的當事人一方無須因此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義務,或不能按期履行義務的,應及時通知另一方。雙方均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向對方主張權利。

  十、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爲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11

  合同編號: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

  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爲準,該報價單作爲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 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爲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 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啓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 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啓動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爲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爲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 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開戶行:

  賬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箇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爲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 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簽署日期: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交通部《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託運人與承運人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價格、運輸時間等:

  貨物運到時間: 年 月 日 貨物承運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承運人

  住 址

  聯繫電話

  託運人

  住 址

  聯繫電話

  收貨人

  住 址

  聯繫電話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貨物編號

  品 名

  規 格

  性 質

  包裝方式

  數量(件)

  重量(千克、噸)

  保險、保價價格

  貨物價值

  運雜費

  結算方式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方法:

  其他:

  託運人(簽章):

  簽訂時間:

  承運人(簽章):

  簽訂時間:

  收貨人簽收:

  第二條 包裝要求:託運貨物的包裝,應當按照承託雙方約定的方式包裝。對包裝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又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裝。沒有通用方式的,應在足以保證運輸、搬運裝卸作業安全和貨物完好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依法應當執行特殊包裝標準的,按照規定執行。

  第三條 權利義務

  一、託運人的權利義務

  1、託運人的權利:①要求承運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及運輸方式將貨物運送至目的地,交付給收貨人;②貨物交付託運後,到達約定地點之前,可以變更到貨地點和收貨人,或解除合同,但應支付因此給承運人增加的費用和造成的損失。

  2、託運人的義務:①按約定支付運雜費;②如實告知承運人所託運的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等;③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向承運人交付貨物。

  二、承運人的權利義務

  1、承運人的權利:①要求託運人按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貨物;②對按約定向託運人或收貨人收取運雜費。

  2、承運人的義務:①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送至指定地點;②及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a、電話;b、書面;c、其它 );③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④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並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使用的車輛、容器應做到外觀整潔,車體、容器內乾淨無污染物、殘留物。對於承運特種貨物的車輛和集裝箱運輸車輛,需配備符合運輸要求的特殊裝置或專用設備;⑤辦理交接手續時,應根據合同記載貨物名稱、數量、包裝方式等,覈對貨物;⑥對運輸貨物特別是貴重物品,提示託運人保險或者保價。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人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支付給承運方違約金______。

  2、在託運的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和禁運物品,造成車輛毀損或被相關執法部門查封、扣押或貨物滅失,給承運人造成損失的,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3、因貨物包裝原因,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人責任

  1、由於承運人過錯,造成未按約定的期限將貨物運達,承運人應支付給託運人違約金______。

  2、因承運人責任將貨物錯送或錯交,應將貨物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交給指定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承運人應按______承擔違約責任。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人按(a、有保價的,按保價聲明價格賠償;b、保險運輸按投保人與保險公司商定的協議辦理;c、按______承擔賠償責任;d、按貨物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汽車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應由與託運人簽訂合同的承運人承擔賠償責任。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經舉證後承運人不承擔違約責任:(1)不可抗力;(2)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變化;(3)貨物的合理損耗;(4)託運方或收貨人本身的過錯;(5)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缺、變質。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或依法按第 種方式解決: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當事人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當事人各執 份。

  委託方(甲方);物流有限公司 合同號wty20xx-001

  承運方(乙方);運輸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協商依據《合同法》及《汽車貨物運輸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爲

  明確雙方關係,甲方委託乙方運輸鋼卷板事宜,達成以下協議,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乙方在承運過程中對貨物丟失,短缺,損壞,雨淋,生鏽等原因造成損失的,

  由乙方全部承擔賠償。

  2;甲方委託乙方於20xx年 月 日起,開始運輸如下地區的貨物(每次以實際交貨地點爲準)

  始 發 地 目的地數量(噸) 運價(噸/元) 說 明

  萬方板業(虎山) 江蘇常州 103

  萬方板業(虎山) 江蘇張家港

  萬方板業(虎山 江蘇無錫 108 其它江蘇各地

  3;運費結算方式;按月現金結算,如需開具發票雙方協商決定。

  4;乙方作爲甲方指定的汽運物流公司,須具備國家認可運輸資格,並提供有關證明文件。

  5;爲保證發出貨物的安全,乙方須在本協議生效後7日內將5萬元保證金交給甲方,乙方在承運貨物過程中造成的一切損失須無條件賠償甲方和客戶。若乙方未按規定賠償,甲方有權扣乙方保證金賠償損失,不足部份甲方有權追索。

  6;乙方必須按甲方約定的時間路線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由於自然災害,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須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協商解決,若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損

  失由乙方陪償,過期到達貨物每過期一天按20元/噸對乙方處罰。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貨物運到非指定地點,造成卸錯貨的一經覈實,對其按200元/噸處罰。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 月 日。

  9;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履約地人民法院訴訟。

  10;合同生效後,承運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託的一箇工作日內必須向甲方出具運輸車輛的車牌號,

  車型,司機姓名,駕駛證號及聯繫方式等。

  物流有限公司運輸有限公司

  委託方代表人(甲方); 承運方代表人(乙方)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13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海運計字第 號

  根據民法典____省海上運輸管理規定的要求,(簡稱甲方)向省交通廳海運局(簡稱乙方),計劃託運 貨物,乙方同意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 噸位船舶一艘(船舶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 港運至 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二、貨物集中:

  甲方應安乙方指定時間,將 貨物於 天內集中於 港,貨物集齊後,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三、裝船時間:

  甲方聯繫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後,經乙方實並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於 小時內裝完貨物。

  四、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五、啓航聯繫: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啓航後,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 方負擔。

  六、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 港錨地,自下錨時起於 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0.075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七、運輸質量:

  乙方裝船時,甲方應派員監裝,指導工人按章操作,裝完船封好艙,甲方可派押運員(一人)隨船押運。乙方保證原裝原運,除因船舶安全條件所發生的損失外,對於運送 貨物的數量和質量均由甲方自行負責。

  八、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 元,空駛費按運費的50%計( ),全船運費爲 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九、費用結算: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輸費用 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後,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十、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 份。並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備案。如有未盡事宜,得按省交通廳海上運輸管理規定和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協商辦理。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合同管理機關

  代表人: 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14

  委託方:貿易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着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爲準,該報價單作爲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運輸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甲方需調用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繫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爲每天24小時。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啓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複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啓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本協議爲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爲元天,由甲方支付。

  4、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____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內核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XX公司

  開戶行:

  賬號:

  以上信息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乙方在一箇月內延遲到櫃10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60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6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爲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管轄,訴訟解決。

  7、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___年12____月31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乙方簽章:XX公司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年月____日簽署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15

  甲方(託運人)

  地址:

  乙方(承運人):

  地址:駕駛證編號:

  車牌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據《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就貨物運輸等問題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履行期限從月日至本次運輸貨物卸車完成爲止。

  二、在上述合同期限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汽車公路運輸。

  貨物運輸名稱:

  數量:

  價值:

  運費:

  到貨地點:

  收貨人:

  運輸期限:

  三、甲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3、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或收取貨款,在返回後,應將其收取的貨款或收穫憑證及時交付給甲方。

  4、乙方對甲方交付承運的貨物負有安全保護義務,若運輸途中發生貨物被盜、毀損、雨淋等,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5、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事故由乙方自己負責。

  五、運輸費用運輸完畢一次性結清。

  六、由於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可以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雙方都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未經事宜,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牴觸之處,以補充協議爲準。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籤、蓋章後生效,每份協議均有同等法律效力。收貨聯繫電話: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年月日

  汽車零部件運輸合同範本

  經由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委託由(以下簡稱乙方)從奇瑞配套供應商(以下簡稱丙方)處運輸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權負責甲方的汽配零部件運輸及相關工作。甲方與丙方就執行與乙方的運輸及相關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合同簽訂人

  甲方: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丙方: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第二條包裝

  1.丙方的包裝應符合甲方的《包裝認可協議》。

  2.乙方對甲方與丙方的《包裝認可協議》進行確認。

  3.只有經過三方共同確認的包裝後,運輸事務纔可執行。

  4.經三方確認的產品包裝,未經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經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裝,由此造成帳物混亂或增加的管理等費用一切由丙方負責;若包裝協議需更改,產生費用增減,由甲方和丙方協商解決。重新簽訂新的《包裝認可協議》。

  第三條到貨計劃

  1.丙方執行甲方原有采購計劃進行備貨。

  2.具體計劃由甲方和丙方商討提供,採用jit看板供貨,即甲方發出看板需求由乙方傳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進行發貨。

  3.如出現新的供貨方式的變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協調解決。

  第四條到貨與驗收

  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段送至甲方。

  2.丙方在貨物發出後,應隨附供貨清單、出廠檢驗單(含合格證或檢驗合格章)、提貨單、附帶看板給甲方,作爲甲方收貨或辦理貨物入庫的依據。

  3.甲方在收到貨物後及時根據供貨清單對乙方貨物數量和外觀質量進行檢驗,辦理收貨手續。如實收貨物與發貨清單相符,甲方在供貨清單上籤蓋章認可,作爲對帳憑證及甲方付款的依據之一。如沒有免檢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貨物兩個小時內進行檢驗,該貨物合格後交付。否則,在下次乙方運輸返回時帶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如實收貨物(含內包裝數量)與供貨清單不相符或有錯裝、缺件、不合格等現象,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丙方,並根據具體情況協商解決。乙方、丙方應保證甲方的生產線正常運行。

  第五條運輸

  1.乙方保證能使用甲方指定的運輸車型及車輛裝備的要求

  2.乙方保證運輸使用車輛的整潔與衛生。

  3.乙方保證執行甲方規劃的外部運輸路線。

  4.甲、乙、丙方將每月記錄的運輸數據進行覈實,以便費用的結算。具體運輸數據包括:每日/每月的運輸頻次明細(單向行程)、運輸總天數(天當日按8時至次日8時計算)。

  5.對由於乙方運輸不善或未按甲方規定運輸引起任何丙方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服務

  1.甲方承擔乙方運輸的貨物和器具的本方裝卸服務。

  2.丙方承擔乙方運輸的貨物和器具的本方裝卸服務。

  3.本着對甲方和丙方提供優質服務的原則,乙方可以提供運輸以外業務的服務。

  4.乙方無償提供因爲零部件質量問題產生的緊急運輸,丙方無條件配合,以保證甲方生產線的正常生產。

  5.運輸以外業務的服務,其服務費用另行協商解決。

  第七條三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根據庫存和生產計劃對丙方下發《供貨計劃》,以便確保丙方的生產順利、庫存合理。

  2.甲方保證按照到貨批次,對貨物進行先入先出。

  3.甲方有責任把供貨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返饋給乙方。

  4.保證對乙方裝卸服務及時,對裝卸過程中產生的損壞負責。

  5.甲方負責看板需求信息的發出,並對看板的流失負責解決。

  6.甲方負責解決運輸過程中產生的責任糾紛。

  7.甲方負責發出緊急運輸信息的發出。

  8.負責運輸數據的記錄

  9.甲方對乙方與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考覈、評價。

  乙方責任:

  1.嚴格保證產品運輸過程中的質量,運輸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獨立承擔損失。

  2.承擔從丙方發貨到甲方入庫前貨物數量差異的責任。

  3.保證能按照看板需求的數量、準時完成自己的運輸服務。

  4.承擔因運輸原因影響甲方生產線停產的處罰,按甲方生產線每停線一分鐘罰款5000元計算。

  5.負責看板的傳遞以及其傳輸過程中流失責任。

  6.負責運輸數據的記錄。

  7.負責承擔甲方產生的緊急運輸。

  8.不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運輸,乙方應償付丙方違約金5000元/次,同時甲、丙方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丙方責任:

  1.負責產品的包裝質量。

  2.負責開具《供貨清單》,爲清單的正確性負責。

  3.保證對乙方裝卸服務及時,對裝卸過程中產生的損壞負責。

  4 .承擔因合作、裝卸不及時等原因影響甲方生產線停產的處罰,按每停線一分鐘罰款5000元計算。

  5.負責運輸數據的記錄。

  6.無條件承擔緊急運輸的配合工作。

  7.承擔對乙方服務質量的考覈。

  第八條運輸收費標準

  一、本地的短途運輸的收費標準(本標準僅適合短途)

  1、乙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爲元/月(一月26個工作日)。

  2、如果有一箇月的工作日非標準的26日,增減的天數按/日的標準在月費用上增減。

  3、乙方的運輸費用由丙方:

  共同承擔。

  (附運輸費用分攤標準)

  4、乙方的運輸費用結算策略與結算時間爲當月1日開始結算上月費用。

  5、甲方不介入費用的收取與分攤。

  二、上海等地的長途運輸的收費標準(本標準僅適合長途)

  1、乙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爲元/次

  2、乙方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的運輸費用結算策略與結算時間爲當月15日開始結算上月費用。

  4、甲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爲。

  5、甲方的費用由丙方承擔。

  6、甲方的運輸費用從當月的丙方的貨款中扣除。

  第九條不合格退件

  1、丙方每半月對甲方出現的不合格品進行一次處理。

  2.甲方負責將丙方裝配不合格件統計,出具《不合格退貨單》,由丙方確認或丙方授權乙方確認。

  3.經過丙方確認或乙方確認的不合格退件由甲方裝載與乙方的運輸車上,運至丙方,不在單獨組織運輸,不合格品的返回運輸乙方不計算費用。

  4.對沒有免檢的零部件出現質檢不合格的產品由乙方返回丙方時,及時帶回。

  5.其他因運輸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品,由乙方與丙方雙方另行解決。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因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對於不可抗力的影響存續期間不履行其義務。

  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10日內立即將不可抗力事故原因、事故持續時間以及事故的影響通知給另兩方,並且提供充分的證據。

  第十一條爭議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發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效,三方同意提請在北京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及期限

  1、未作說明的地方,以甲方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爲準。

  2、本合同一經三方籤立即生效。

  3.(1)下列情況之一發生時,甲、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並且不負任何責任,並且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和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a)乙方在報價、服務和運輸過程中有欺詐行爲;

  (b)甲方不再繼續經營、宣告破產、被指定接管人或有其他任何破產法所提供的便利條件發生;

  (c)乙方所提供的服務質量嚴重不滿足甲方或丙方的要求,連續三次或一月內總計三次出現嚴重事故導致甲、丙方抱怨,而且未能及時有效的改進;

  (d)乙方在接到就甲、丙方違約通知的7天內未能糾正其違約行爲;

  (e)在本協議談判或履行過程中,乙方提供的重要事實的陳述不真實或未能以書面材料或陳述形式提供重要資料;

  (f)針對協議所述產品而言,乙方從事非法、違反有關法律的行爲。

  (2)一旦本協議終止:本協議一經終止,所有一方所欠對方金額(雙方有爭議的款項除外)都應結清,所有的付款週期仍然爲上述付款的規定。

  (3)本協議可在每次規定的期限到期後自動續延6個月,除非一方在該期限到期至少90天前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兩方發出終止通知。否則連續多次,本協議爲是一箇固定期限的協議。

  第十三條其他

  1.三方都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乙方應自費獲得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許可和登記,並且經要求應把上述有關複印件提供給甲方、丙方。乙方相信其將繼續生意興旺而不必屈服於非法及不道德的要求。乙方將不會同其有理由認爲或懷疑任何從事非法或不道德經營的承包商、批發商、代理人、客戶或任何其它人有生意往來。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政府官員、政治團體官員或政治團體或其候選人提供、許諾或支付任何有價值之物,以謀求乙方或丙方不正當利益或引導該管理人員利用其影響力幫助乙方或丙方獲得某些業務。如果乙方或由其負責的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董事,管理人員,僱員和代理商)不能遵守本條所述的規定,則將構成乙方立即終止本協議的正當理由。而乙方對此無權向甲、丙方提出任何索賠.

  2.乙方保證其股東、合夥人、管理人員及其他僱員中無甲方前僱員或現僱員親屬,甲方認可的除外。如上述陳述即將變得不再真實之時,甲方同意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進一步同意乙方有權隨時提出改正要求和意見指導,如60天內乙方無改正行爲,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無需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如果上述陳述不再真實而乙方未通知甲方,在甲方發覺並提供真實、有效且及時的有關證據充分說明陳述之虛假後,甲方同意與乙方的全部協議(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及合同在陳述不再真實之時自動終止。

  3.三方應各自承擔中國政府,其代理機關或地方政府依據稅法就本協議的履行向其徵收的一切稅收(包括但不侷限於增值稅、營業稅、關稅和其他稅收)。

  4.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條款所享有的權利,均不應視爲放棄這一權利,也不應妨礙該方以後行使這一權利。

  5.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任何合同雙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條款無效或失效,則本合同其餘部分不應因此而受到影響。儘可能相同的條款來取代無效或失效條款。

  第十四條合同法律效力

  1.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丙、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副本若干份,由甲方分送有關部門。

  2.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籤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個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本着友好協商的原則,制定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方與丙方的供貨合同終止,本合同自動終止。執行終止條款。

  甲方:

  乙方:

  丙方: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16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甲方擬在___________地區設立分支機構(以下簡稱分理處)並交由乙方承包經營,本着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經營授權範圍

  1、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區(包含_________區各鄉鎮,____區除外)開展危險品運輸業務洽談工作。

  2、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_____區(包含_________區各鄉鎮,____區除外)開展普通貨物運輸業務。

  3、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甲方的標誌標識。

  4、分理處承包利潤分配方式採取保證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欠收自補的原則。

  二、優惠條款

  1、甲方批准給乙方_________元每月的專業物流交易網會員資格(在甲方與物流交易網合作期內)。

  2、乙方分理處________年內完成業務量達成__________萬以上並且安全無事故或糾紛的,甲方在乙方的上交管理費中提取20%作爲對乙方的獎勵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爲乙方提供公司宣傳資料。

  2、甲方有義務爲乙方在分理處的前期業務開展進行全面的指導並給以大力的支持。

  3、乙方積極宣傳推廣甲方分理處業務,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

  4、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業務接洽時必須以甲方分理處員工身份來進行交流

  5、在乙方接到長期運輸業務或批量的運輸業務後,由乙方起草合同,甲方給予審覈,簽定合同時加蓋甲方。具體的運輸由乙方實施,責任亦由乙方承擔。

  6、分理處在招聘員工時必須經過甲方審覈同意後方可任用。

  7、合同期內分理處的各項支出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乙方爲經營者也是_________分理處的負責人。

  9、乙方有權根據企業的經營管理需要設置分理處的內部機構。

  10、乙方有權按規定任免分理處中層幹部。

  11、乙方有權決定企業工人工資的分配方式。

  12、乙方不得私自承接零散業務或單次運輸業務,乙方所承接的業務必須以甲方分理處名義。

  13、所有承運乙方業務的危險品車輛,必須經過甲方審覈並與其簽定承運合同和責任狀,同時按照甲方規定辦理各種保險。乙方不得私自尋找車源,由此造成的後果全部由乙方承擔。

  14、分理處辦公場地的先期開辦費用、人員工資及水電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四、資金結算方式

  1、甲方依據運輸合同和派車單與乙方結算。

  2、乙方按照運費總額的7%上交利潤給甲方。

  3、結算時間按月計算,每月的`3號前結清上月費用。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必須全力支持乙方的合法工作,全力協調所需危險品車輛,如因甲方故意行爲有損乙方利益的,e86、c甲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在接到乙方業務報審申請時,必須在一週內作出審覈意見,如因甲故意拖延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3、客戶運費採取匯至甲方賬戶的,甲方必須按時按標準支付給乙方,不得無故截留或挪用,否則,甲方承擔10%賠償。

  4、如乙方私自承接單次運輸業務,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並要求乙方給予本次運輸費用的10倍賠償。

  5、乙方不得擅自超出授權範圍開展業務,確因特殊情況的,乙方可在徵得甲方許可的情況下方可開展。否則,乙方承擔預接洽業務總額的5%的罰款

  6、乙方必須加強人員及車輛的管理,確保安全規範操作,因違法違規造成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7、乙方第________年的業務基數爲_________萬元,如未完成,上交部分由乙方補足,如連續兩年無法完成的當年基數的,甲有權利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8、乙方必須對甲的各種資料及數據保密,否則甲方有權追償乙主的損失。

  9、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或變象以分理處員工以外的身份承接業務,本協議因任何原因未能履行到合同約定期限而終止後,乙方在________年內不得從事與甲方業務同樣或類似的經營活動。

  10、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爲需要終止,應提前一箇月通知對方,在雙方認可的前提下,在雙方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11、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六、爭議解決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起訴。

  七、協議有效期本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年。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17

  託運方:

  承運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領貨憑證

  領貨時憑託運人提貨單(或提貨單複印件)加之指定提貨人身份證並簽字。如收貨人是企業公司,還應出示單位提貨證明,提貨時須當面驗收貨物,事後貨物出現短損,承運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提貨期限

  貨物到達目的公司後,承運方電話告知收貨方提貨。收貨方必須在三日內提取,如貨物存放超過七日未提,每超過一日將收取貨物運費的5%作倉儲費;超過30天無人認領按無主處理,介此承運方有權將貨物拍賣抵扣倉儲費。

  第四條 保價運輸

  保價運輸費:按保價額的 ‰ 向託運方收取。

  託運人可自願向承運人進行保價運輸,如同一批託運的`貨物價值不同,託運人應對此批貨物進行分別保價(運單上另行註明),否則視爲平均保價,保價貨物遭受損失時,承運人按照託運人的保價額摺合實際造成的損失向託運人賠償。如低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或高於貨物實際價值保價,如出現意外承運人不予承擔這部分經濟損失,如不保價遇有丟失、貨物受損、被盜、被搶、雨淋、火災、交通肇事損壞貨物和承運人被詐騙造成收貨人整件提貨不着,承運人最多賠償託人該批貨物實際短缺部分運費的二倍。

  甲方:

  乙方:

  日期: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18

  甲方(即託運方):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______》的基礎上,就甲方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甲方自願將發往全國各地的貨物交給乙方承運;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自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爲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箇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____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數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爲準,並以此作爲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民法典》處理;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單位公章:______

  甲方法人代表:______

  日期:______

  乙方單位公章:______

  乙方法人代表:______

  日期:______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19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爲止。

  二、甲方委託乙方運輸 ,運輸方式爲________運輸,該批貨物總重量________噸。

  發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甲方付乙方的運輸費用爲:到交貨點每噸(車)運費爲________元本批合計費用爲大寫:________元(¥元),乙方將貨物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及開具全額運輸費用發票之日起________日內甲方支付全部運輸費用。

  六、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繫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

  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點。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丟失、短少、損壞、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量並按照甲方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

  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並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20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2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一、託運

  1.託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承運人提供託運貨物及裝卸條件。託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後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託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託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託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並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託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貨物保險由託運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委託承運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爲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託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託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並隨貨同行。託運人委託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註明文件名稱和份數。

  二、包裝

  1.託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託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託運人支付。

  2.由於託運人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或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人應負賠償責任。由承運人按約定對貨物再加外包裝的,發生上述問題,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並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或按託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爲損壞,無人爲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託運人,並按最後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託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託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留置權。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託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託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託其他公司運輸的,應賠償託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託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託運人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地點後,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託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生後,承、託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託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託運人,並採取一切方便協助託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於履行通知義務和協助義務,應賠償託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於《合同法》第311條規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於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承運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郵政編碼: 託運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政編碼: 郵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22

  甲方(託運人):

  地址

  乙方(承運人):

  地址: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自願、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條件

  本協議簽訂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交營業執照複印件,並交納____元合作保證金。

  二、運輸方式

  汽車/陸路運輸

  三、運輸費用及運輸期限

  1、運輸價格及運輸期限____。

  2、乙方如有調整價格應提前30天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同意。

  四、接貨與送貨

  1、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接貨數量、裝貨時間、到達地點,由乙方到甲方工廠或甲方指定地點接貨。

  2、甲方每次託運的貨物到達10立方以上(含10立方),乙方需免費送貨上門至人具體地址,10立方以下由人到承運人倉庫自提,如需送貨上門費用由承運人直接向人收取。

  五、結算與付款

  1、按月結算

  結算週期爲30天,當月發生的運費於次月10號憑上月的貨運單據(甲方指定的人簽收確認單據)以及運輸明細表到甲方物流部對賬,對賬完於當月15號到甲方財務部門辦理運費結算手續。

  2、當次支付

  由人直接支付還乙方運輸費用。

  六、權利義務

  甲方責任

  1、保證所託運貨物中不夾帶禁止或限制運輸的貨物。

  2、甲方所託運貨物必須用專用封箱帶封好,並保證外包裝的完好無損。

  3、甲方須提前向乙方下達運輸通知,並向乙方提供準確的提貨、送貨及人聯繫方式等必要的相關資料。

  4、在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運輸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有義務按合同規定按時、全額向乙方支付運費和合同規定的相關費用。

  乙方責任

  1、乙方及其承運工具必須具備合法營運資格。

  2、乙方應按合同要求爲甲方提供安全準時的貨物運輸服務。所有由乙方原因造成無法在合同規定有效期內送達的訂單,乙方有義務再次配送並且由此產生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對甲方有告知義務,乙方如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破損或拒收等異常情況需及時告知甲方。

  4、自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止,乙方應對貨物的缺、損負責(不可抗力除外),並按損失貨物的含稅價賠償,應賠金額經雙方簽字確認後再結算當月運費時抵扣。如運送到目的.地的貨物外包裝完好無變形且封條未損,並提供有效證明,乙方不承擔包裝內的數量和質量責任。

  5、如查不到人或者人拒物,乙方應及時與甲方聯繫,並保管好貨物。

  6、如因乙方責任(如:失貨、缺貨,未按時交貨等原因)造成客戶對甲方進行罰款或其他相關損失,乙方應在甲方提供有效憑據的情況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乙方需按照附件中約定到貨時間準時將貨物送達指定地點,如超過約定時間3天未到達,則會扣除保證金,扣除標準按照該批貨物總值2%一天計算直至該票貨物到達指定地點。

  七、事項變更

  在貨物送達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中止運輸、改變貨物到達地點和人、返還貨物等,但應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費及其它費用。

  八、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一年;

  2、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於十五日前通知對方。

  3、合同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之條款,另一方有權立即通知解除本合同。

  九、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之爭議,雙方當事人可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總部所在地X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2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

  1.甲方依法設立合法存續,有沙發,牀墊等運輸業務需要對外委託運輸;

  2.乙方依法設立合法存續,具有貨物運輸的營運資質和能力與經驗。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法律法規,乙方承運甲方貨物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貨物的具體內容

  1.1貨物所屬物資大類名稱:沙發,軟牀等。

  1.2貨物具體的名稱、型號、規格、數量、質量、包裝等以甲方的送貨單爲準。

  1.3本協議所指的貨物不包括任何危險品、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的違禁品。

  第二條物權

  無論貨物是否送達甲方指定的收貨人,貨物的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處置,除非甲方有書面通知指示。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內容

  3.1每筆運輸業務,乙方均須按甲乙雙方約定時間和地點將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的收貨人,乙方服務的內容和具體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事項:

  3.1.1負責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裝車發運;

  3.1.2負責將貨物從起運地運至收貨人地址;

  3.1.3負責貨物運達甲方指定收貨人之前所需的倉儲,負責起運前的裝車和貨運至目的地之後的卸貨.

  3.1.4負責辦理貨物運輸要求申辦的其它事項;

  3.1.5負責將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並在貨交收貨人之後取得其貨物收據等相關單據正本交甲方或交甲方指定的第三方;

  3.1.6原則上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車長 4.2 米以上的整車運輸服務。如甲方對承運車輛提出具體的要求時,乙方須無條件配合,否則,視爲乙方違約。

  3.1.7承運車輛駛出甲方廠(庫)區之前須填寫裝車單,註明車型、車牌號碼、產品件數、起運時間及司機和押運人員的姓名,並將司機和押運人員行駛證身份證複印件存甲方備案。

  3.1.8負責爲完成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所需完成的其它工作或服務,配合甲方各職能部門物流部、裝車部、自營管理部、直營店、跟單部、財務部的工作並按其指令完成相關工作;

  3.1.9爲了甲方的利益,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在緊急情況下(僅指乙方車輛在運輸途中遭遇重大交通事故、車輛故障或交管部門嚴令貨車通行的路段,無法繼續完成運輸任務)可以轉委託第三人完成上列部分事項,但如因乙方轉委託第三人完成相關事項而導致甲方損失時,乙方與第三人承擔連帶責任賠償甲方損失。

  第四條運輸費用及結算

  4.1乙方提供兩臺貨車負責甲方市內送貨,每臺貨車費用12000元/月,送貨人工費以當月實際送貨額的1.3%計算;

  4.2如果乙方調整前述價格,需提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徵得甲方的書面確認同意,否則,雙方按原收費標準結算。

  4.3乙方於次月3日之前向甲方提供上月甲方實際發生的服務費用及代付代收項目結算清單。甲方收到乙方結算清單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確認,在收到乙方發票後的`十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付款。

  4.4如乙方在產品裝車後更換運輸車輛或未按甲方要求的車型等提供承運車輛,則運費按零單價格計算。

  第六條承運司機

  乙方每次委派司機或其它人員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向甲方出具車輛行駛證、司機的身份證明、駕駛證以及上崗證。

  第五條貨物保險

  5.1貨物保險由乙方負責購買。貨物遭遇保險事故時,乙方須於第一時間通知甲方並負責收集相關的證據給甲方。因證據不足導致保險公司拒絕賠償保險金時,乙方負責向甲方賠償損失。

  5.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貨物毀損、滅失、被盜和丟失風險仍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貨物移交

  6.1乙方須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將貨物運達甲方指定的收貨人。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日率1%就貨物總價值向甲方支付逾期送達違約金,甲方有權用乙方違約金直接扣減應付乙方款項。

  6.2因逾期送達貨物,甲方客戶向甲方提出索賠的,乙方應在甲方客戶索賠提出之日賠償甲方的損失。

  6.3乙方須自收貨人收貨之日起 2天內將收貨人簽發的貨物收據等相關單據轉交給甲方,否則,每逾期一天按日率1‰就貨物總價值向甲方支付逾期送達違約金,甲方有權用乙方違約金直接扣減應付乙方款項。

  6.4貨物總價值按收貨人出售貨物的價格計算。

  第七條保密條款

  雙方應對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生效期間或其後兩年內,除正確和合法的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外,不得將另一方的商業信息披露給任何第三方(除非對方授權或同意),或爲自身商業目的使用另一方的商業信息。如有違反上述保密條款約定的,由違約方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第八條雙方責任

  8.1甲方應對收貨人名稱及收貨人地址的準確性承擔責任。

  8.2乙方負責對運輸貨物辦理運輸保險。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已盡提醒職責,如果乙方不保、漏保,發生貨物運輸滅失或毀損均由乙方獨立承擔責任。

  8.3乙方提貨之後,貨物送達甲方客戶之前,乙方負責辦理貨物的倉儲保險。否則,不保、漏保,發生貨物倉儲滅失或毀損均由乙方承擔責任。

  8.4乙方在運輸、裝卸等過程中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的因乙方責任造成貨物的破損、污染、丟失責任,乙方應按貨物總價值承擔賠償責任。

  8.5乙方負責籌備安全運輸沙發所需的工具和材料,保證貨物在運輸途中沒有破損,否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6除非按照3.1.9規定的緊急情況可以轉委託第三人完成承運任務外,乙方不得以其它理由將甲方的貨物轉委託或轉包給第三人完成承運,否則,甲方有權終本合同,造成甲方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九條不可抗力

  甲方同意乙方得以免除因非乙方所能預見並不能避免且無法控制的因素即不可抗力而引起的貨損、延期、全部或部分的給付不能等賠償義務。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10.1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通知另一方,並應在30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 (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10.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終止本合同。本合同終止後,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一方應履行但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10.3乙方從甲方提貨之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終止或解除運輸合同。否則,承擔甲方的一切損失。

  10.4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0.4.1乙方承運的單批貨物逾期送甲方客戶達 7 天。

  10.4.2乙方月累計 3 次逾期向甲方客戶送達貨物。

  10.4.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提高收費標準。

  10.4.4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承運事項轉委託或轉包給第三方完成的。

  第十一條通知條款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相關事項通知對方當事人的,應根據以下聯繫方式,以書面爲之,傳真、快遞或掛號郵寄均視爲有效,傳真件以傳真發送之日爲送達日;快遞件以收件人簽收之日爲送達日;掛號郵寄件以投遞後的第3日爲送達日。本合同各方認可的聯繫方式如下:

  甲方:______

  地址: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

  傳真:______

  第十二條合同文字、法律適用和爭議的解決方式

  14.1本合同解釋、履行、爭議的處理適用中國法律。

  14.2本合同用中文書寫。

  14.3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和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到期後如雙方對合作情況及各條款無異議且同意續約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24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持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爲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文件,有關文件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文件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審覈有關文件。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文件: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文件;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文件。

  4.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污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文件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若由於甲方不能提供進出口貨物單據或用以繳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限額支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滯報金、滯箱費、港口費、滯納金、轉棧費等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

  3.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文件,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4.非甲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甲方不予以承擔。

  5.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結算方式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將本月帳目清單(如實報實銷則提供發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帳目清單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據正式發票,發票開據後_________日內付款。

  第五條貨物滅損

  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_________元(國內航線)/國際_________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六條檢驗

  運輸過程中,允許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爲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擔保

  爲了順利執行本協議,按時結清帳目,乙方應以人民幣_________元或每張貨運單_________元提供保證金或等值的房地產抵押等甲方認爲滿意的擔保。

  第八條轉讓

  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的權利和其它職責,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者授權給任何第三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_________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天不履行某一箇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十條抵消

  依據法律或本協議約定乙方應支付甲方的違約金或其他款項將被視爲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張的債權,對該債權的實現雙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張從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本協議下的款項或其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畢,不足的部分乙方當然同意予以補足。甲方沒有從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的並不應該視爲甲方對主張該違約金或款項的放棄。

  第十一條解除

  1.甲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乙方將書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確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將有權解除合同。但該合同解除的權利乙方在_________日內未向甲方主張的,則該權利消滅。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因其他原因進入破產程序,則另一方取得在書面通知對方後即解除合同的權利。甲方因進入經營困難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爲一種不可能或一種沉重的負擔,則乙方應許可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爲對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甲方將書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確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後__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單據和文件乙方應當及時返還甲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留存、複製。

  5.儘管有上述之約定,在合同解除後若乙方尚有甲方的業務正在進行的,乙方仍應當妥善予以完成,由此發生的費用甲方當然將按照本協議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若因乙方違反本款的約定導致甲方受有損失的,則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甲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乙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25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相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範圍

  1、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由甲方指定的起運點至目的地的貨物運輸。

  2、 具體貨物的託運內容,以出貨時甲方發出的《派車單》爲準。

  3、 甲方將合同區域的貨物全部委託給乙方運輸,不論貨物多少統一以合同價爲準。

  第二條 服務要求

  1、 乙方負責提供充足的車輛資源用於甲方貨物的運輸,運輸車輛的車況和車型應符合甲方貨物的安全要求。

  2.1承運司機與車輛:

  (1)乙方需確保承運車輛、司機的身份證、駕駛證、司機上崗證、行駛證、營運證、車輛購置附加費、養路費、保險卡真實有效;

  (2)如因上述證件不齊全或僞造,由此帶來的相關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2.2業務操作指令的安排:

  (1)甲方提前用傳真方式向乙方發出《派車單》,乙方應在收到《派車單》後一小時內蓋章確認,並確定司機姓名、手機號碼、車牌號碼一併回傳給甲方。

  (2)乙方接到甲方託運通知及《派車單》一小時後,如不能派車裝貨,甲方有權自行調派車輛,如甲方自行調派車輛的成本高於與乙方的合同價格,此高出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2.3裝貨的要求:

  (1) 乙方必須保證在於確認《派車單》當日履行運輸責任,並在合同約定的運輸時效內將貨物安全送達目的地。

  (2)乙方司機在裝車時應負責對所裝貨物的品種、數量、包裝,認真清點、把關。對於殘缺或包裝損壞的貨物必須在裝車時向倉庫提出更換。對於司機未履行以上約定致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 裝車完畢,乙方人員必須當場與甲方工作人員或倉庫辦理貨物移交手續,並承擔貨物的安全保管及承運責任、在運輸過程中造成損失的完全賠償責任。

  2.4運輸: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許中途換車,確因特殊原因(車輛故障或交通事故)需換車,必須經甲方書面(或傳真)同意。否則由此造成甲方貨物損失或延誤送達時間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2)乙方必須確保做好防火、防盜、防雨、防潮等工作,貨物從裝車後直到貨物交付甲方指定收貨人簽收之前發生的損毀、被盜、丟失、淋溼、殘損、交貨不清、短缺等以及由此導致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按貨物價格1.3倍予以賠償(賠款在運費中扣除)。

  (3)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時,必須及時電話通知甲方,如出現貨物損壞時,必須及時按甲方的相關指令要求報當地公安交通部門及保險公司,並保護好現場及貨物,及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有關理賠手續,並承擔保險公司賠償後的剩餘損失部分,如因乙方不及時報案、報保險公司和通知甲方,致甲方無法向保險公司索賠,乙方負全部責任。

  (4)如乙方運輸途中發生意外事故,需甲方人員出面協調處理事故時,其差旅費用(包括甲方委派人員食宿費、通訊費、交通費、處理事故應交費用和應酬費等),憑發票或收據由乙方負責承擔.

  2.5卸貨:

  (1) 將貨物準時送達甲方指定之收貨人,否則每延誤_______小時按人民幣_______元罰款。該罰款在乙方運費中扣除。

  (2)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送貨單》地址送貨,乙方未取得甲方書面許可擅自改換送貨地點的,罰款人民幣_______元。

  (3)乙方需確保收貨單位和經手收貨人的身份真實無誤;覈實收貨人後,協助卸貨,並在場監督,由於運輸途中出現的貨損、貨差等情況當場確認清楚,並予當場賠付。

  (3) 卸貨完畢,必須由收貨人在收貨單上加蓋公章及收貨人簽名,如因特珠情況無法蓋到公章,則需收貨人簽字的同時並簽上身份證號碼。

  2.6簽收單的返還:

  (1)每月1-15日的簽收單必須在當月_______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每月15-30日的回單在次月的5日之前送交甲方指定工作人員,由甲方登記簽收。乙方未按規定時間完整提報相關文件的,當月不予結算,延遲至下一個帳期進行結算。(2)若乙方無法如期將運輸簽收單交付甲方,並按每批次100元/天罰款。

  (3)凡出現簽收單單據丟失或塗改或損毀,乙方負責複印件的補籤,並確保能正常與客戶辦理結算。否則,不予結算當次運費,並罰款500元/單。

  2.7信息反饋:

  (1)任何異常情況出現時,乙方必須於1小時之內,以各種有效途徑反饋到甲方;(2)乙方需確保司機的通訊暢通,如甲方客服人員在跟單查詢時每出現一次手機關機或無法聯繫到司機,則罰款100元/次(特殊情況需書面解釋)。

  (3)次日早上8:00前,乙方必須將運輸情況真實地反饋給甲方。

  第三條 運輸價格

  1、運輸價格:按雙方確定的附件《價格表》執行,附件中未列明地區的運價,以雙方操作前書面確認的價格執行。

  2、價格時效:價目表所述價格的時效與本合同一致,在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運輸。(如遇市場行情大的變化,應不少於7天提前和甲方協商解決,協商期間內按合同約定價格執行)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乙方需於每月的5日前,將上月相關單據(簽收單,回執、各項票據、結算書),交予甲方,甲方於10日內核對無誤後予以確認,乙方按照確認無誤的運輸費開具統一的《內陸河運輸統一發票》。

  2、甲方在收到乙方正式運輸發票並審覈無誤後安排請款,每月25-30日爲付款日(逢節假日順延)。

  3、 付款方式:支票、銀行電匯。

  第五條 履約風險保證金

  1、爲確保本合同的嚴格履行,在本合同簽定之時,乙方同意向甲方繳納履約風險保證金人民幣 壹拾萬元整 。

  2、該風險保證金在合同終止,雙方結帳時予以統一清算,並於15個工作日之內予以結清;

  3、履約風險押金不計利息。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對於乙方提供的服務未達到本合同服務標準的,甲方有權根據情況對乙方採取減少運 輸數量、暫停乙方運輸資格、立即終止合同等處罰。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有關規定,對方均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對於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均由違約方負責賠償。

  3、因乙方責任(不可抗力因素除外)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產生收貨單位拒收貨物或退貨,所有產生的費用及其它經濟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3、 乙方不得在任何情況下未經甲方同意對承運之貨物行使留置權,否則,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及法律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貨物,如出現此種情況乙方將承擔該貨物價值2倍的責任賠償。

  第八條 合同的時效及爭議解決

  1、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雙方各執一份,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簽定補充協議書,確認之後作爲本合同的必要補充,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間,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均應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_______市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26

  承運單位: 分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託運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雙方就完成貨物運輸,採用月底結帳方式事宜,

  承運方式:

  1)甲方根據貨物託運單,按乙方要求,採用公路運輸形式,將貨物運送至目的’地。

  2)乙方按運輸規定將貨物包裝好,捆紮勞固。

  二,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a)甲方按“貨物託運單”要求完成託運任務。

  b)以託運單爲依據,甲方承運所發生的運費及相關費用採用月結方式向乙方收取。

  2乙方權利及義務:

  a)乙方託運所發生的費用方式以“月結”方式在託運單上註明。

  b)乙方託運應按照“貨物託運須知”認真填寫運單,不得在貨物中夾帶爆炸性,易燃性,腐化性。放射形等危險品, 和現金等禁運貨物。

  三、結算方式:

  1乙方按貨物託運單“運費合計”項目所發生的費用,每月計算一次費用,於每月25日,以現金或轉帳支票方式支付給甲方。甲方開戶行: :張號: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協議,需提前一箇月書面通知對方。

  四、違約責任:

  1)乙方無故未按時結清甲方貨款超過15天內<應承擔違約責任(0。3%)。

  2)一方有意中止合作而沒有提前一箇月通知對方的,應承擔費對方最後一箇月費用的30%。

  五、合同期限:

  從雙方簽署合同之日起,雙方依照上述條約中止合作關係之日結束。

  六、因執行該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本着互相諒解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想人民法院訴訟解決,該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27

  託運方:

  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貨物情況 貨物名稱:

  貨物規格:

  貨物數量:

  第二條 貨物運輸時間、地點 貨物起運地點:

  貨物到達地點:

  貨物起運日期:

  貨物運到日期:

  第三條 運輸費用 運輸費總額爲:

  運輸費的支付方式:

  運輸費的支付時間:

  第四條 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託運方的權利 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合同中約定的目的地。

  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的,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或起運之前通知承運方。

  託運方的義務 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

  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約定的標準進行包裝並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第五條 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承運方的權利 向託運方收取運費。

  對於超過合同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予以提存。

  承運方的義務 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 。

  按合同中約定的方式和時間運輸並負責託運貨物的安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託運方的違約責任 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元。

  未按合同約定進行包裝,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受損,託運方應承擔污染、腐蝕、受損部分的賠償責任。

  未按合同約定支付運費,每逾期一日向承運方支付運費 ‰的違約金。

  承運方的違約責任 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運輸貨物,向託運方支付違約金 元。

  未將貨物運到合同中約定的地點,向託運方支付違約金 元。

  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向託運方賠償貨物的.實際損失。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約定的條件下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雙方不能按約履行合同,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時,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託運方(章):

  承運方(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28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爲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爲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爲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 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 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 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 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 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 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爲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 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覈,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 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 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承運人: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要求運達的時間: 年 月 日 時前

  要求運達的地點:

  收貨人:

  貨物名稱:

  規格

  型號:

  重量:

  體積(長×寬×高):

  包裝形式:

  件數:

  出廠價格:

  承運車輛車牌號:

  運費:

  週記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29

  託運方: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繫,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爲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       代表人(籤):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30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一)土地使用權證號爲,規劃建設許可證號爲,預售許可證號。

  (二)商鋪座落在 ,結構爲 ;

  (三)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

  (四)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爲,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方式獲得;

  (五)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爲,租期爲,年租金爲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爲基礎,決定買受商鋪。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包乾價款共計 人民幣。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本合同生效後叄個工作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幣。乙方支付房價款後,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將商鋪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於乙方付清房款後五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具體方式爲:甲方以書面方式告知商鋪承租人商鋪的出租人已變更爲乙方,甲方須得到商鋪承租人的書面確認,並且將該書面確認交與乙方,甲方保證承租人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始向乙方繳納商鋪租金。

  第五條商鋪損害風險責任自鋪面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商鋪交付佔有前,因使用商鋪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信費等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處理,交付佔有後使用商鋪中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會同承租人處理。

  第七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每逾期壹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七天內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合同即自行解除。

  第八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商鋪交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受益人,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每逾期壹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商鋪,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15日內,甲方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

  第九條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第十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有管轄權的裁決。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31

  甲方:___ 貨物運輸有限公司

  乙方:

  爲貫徹落實《__省道路運輸條例》和國家的有關政策,爲營業性車輛生存、發展創造一箇良好的經營環境,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乙方購買的 車(車輛型號),(車牌號:_ ,車架號: ,發動機號: ,

  噸位: ),入戶到甲方名下,由甲方代其辦理有關營運手續,納入甲方服務。乙方是該車的實際車主,對該車享有管理和收益的權利,亦負相應的義務。

  二、乙方車輛在合同期內,因營運需繳納的各項費用,即:保險費、車輛年審費、二級維護費、工商管理費、稅費以及其它應承擔的費用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可代收代繳。如因乙方拖欠費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三、乙方車輛在合同期內必須購買交強險和足額的商業保險,在掛靠期間,如發生交通事故,車輛被盜被搶,貨損貨差,人員傷亡或其他意外事故時所產生的一切賠償和費用,在保險公司賠償範圍外,差額部分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即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如相關部門裁決甲方負相關責任,則甲方享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四、如因乙方或乙方僱傭的人員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的所有損失由乙方向甲方賠償。

  五、如因掛靠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經法院裁判導致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該賠償責任應由乙方直接向第三方賠償,如甲方被強制執行支付後,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乙方並應承擔甲方因追償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賠償第三方的費用、交通費、訴訟費、律師費、誤工費、差旅費等)。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人員及車輛行使管理權,及時向乙方提供市場信息,宣傳有關政策、法規,組織培訓及安全教育、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爲社會提供優質服務。

  七、甲方除協助乙方處理各項事故的工作外,在票據換取、運費結算,稅費徵收,年度審驗等工作中爲乙方提供方便,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車輛如果出現大修或出現重大事故,應辦理報停手續,並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覈准後可免收報停期間的服務費,但按規定必須繳納的其他費用仍由乙方負責繳納。

  八、協議期內,乙方如需要更新、轉讓、轉租或抵押車輛,需書面向甲方申請,並徵得甲方同意後,可實施並辦理相關手續。

  九、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應在每年的 月 日前按時向甲方繳納一年的車輛服務費元(如該數額不填,既是無償掛靠)。逾期交納,則每日加收服務費20%的滯納金,逾期三個月甲方有權停止協議,停止爲該車輛辦理所有相關手續。

  十、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協議並收回一切營運手續。

  1、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治安條例,被勞教或判刑的:

  2、違規經營,受到新聞媒體曝光批評,造成嚴重影響的:

  3、不服從甲方的管理、服務、處罰等,情節惡劣的:

  4、拖欠應繳納的費用達三個月(含三個月)以上的。

  甲方:__某貨物運輸有限公司(簽章)

  乙 方: 電話:

  簽約地點:__市

  二〇__年 月 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32

  甲方:(鐵路車站):

  乙方:(產權單位):

  爲加強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提高危險貨物專用線(專用鐵路)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證危險貨物運輸安全,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甲、乙雙方在共同協商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協議

  一、基本情況

  乙方在與甲方接軌的 山東海化集團有限公司 專用線(專用鐵路)內辦理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主要辦理 (罐裝 ):柴油、汽油、石腦油品名危險貨物發送和(罐裝):原油、柴油;(非罐裝):碳化鈣、煤焦瀝青 品名危險貨物到達業務,具體品名以《鐵路危險貨物運輸辦理站(專用線、專用鐵路)辦理規定》(以下簡稱《辦理規定》)公佈爲準。

  二、責任、權利和義務

  甲方和乙方在辦理鐵路危險貨物運輸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鐵道部相關規章、規定等。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按規定取得鐵路危險貨物承運人資質。

  2.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作業標準,認真落實領導負責制、專業負責制、崗位負責制、逐級負責制,確保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

  3.建立危險貨物運輸有關技術檔案,具體掌握危險貨物的運量、品類、理化特性、包裝、運輸方式、裝卸作業設備、消防設施等情況。適時掌握企業危險貨物運輸發展動態,相應調整管理措施和內容。

  4.按照《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基礎管理臺帳目錄》的內容要求,結合危險貨物運輸辦理情況,建立臺帳並實行分類管理。

  5.直接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人員必須取得鐵路局核發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否則不得上崗。同時組織乙方相關人員參加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

  6.在受理和承運危險貨物時,必須覈查下列事項:

  (1)《鐵路危險貨物託運人資質證書》、經辦人身份證和《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與運單記載是否一致。

  (2)運單記載的品名、類項、編號等內容與《鐵路危險貨物品名錶》的規定是否一致,《鐵路危險貨物品名錶》第12欄內有無特殊規定。

  (3)發到站、辦理品名、運輸方式與《辦理規定》是否一致。

  (4)貨物品名、重量、件數與運單記載是否一致。

  (5)是否具有危險貨物運輸包裝檢測合格證明。

  (6)運單右上角是否用紅色戳記標明編組隔離、禁止溜放或限速連掛等警示標記。

  (7)是否屬於代理國內危險貨物運輸。

  7.對到達的貨物要及時通知乙方,做到及時取送車輛;站內停放危險貨物車輛時,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對重點危險貨物,車站應派人看護並通知鐵路公安部門。

  8.有權監督、檢查、糾正、制止乙方違反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相關規定的行爲。

  9.加強對乙方危險貨物裝卸作業的檢查和指導。辦理劇毒品時,應會同乙方共同做好確認品名,清點件數(罐車除外)、封印交接等有關工作。

  10.按貨運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協助乙方做好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損毀、滅失等情況的理賠工作。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依法取得國家規定的危險物品生產、儲存、使用、經營資格。

  2.按照《辦理規定》公佈的專用線(專用鐵路)名稱、品名和運輸方式辦理危險貨物運輸,並接受鐵路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

  3.加強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崗位責任制、作業標準、操作規程等,確保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安全;建立健全危險貨物運輸技術檔案、發送或到達臺帳,臺賬內容應包括髮站、到站、品名、鐵危編號、運量、運輸包裝等情況。

  4.辦理鐵路危險貨物發送業務時,須取得鐵路危險貨物託運人資質。託運危險貨物時,應按《危規》有關規定填寫貨物運單,對其運單各欄填記內容的真實性負責。對於匿報、謊報所產生的一切後果負責。

  5.應指派責任心強、熟悉業務,能勝任鐵路危險貨物運輸工作的人員負責危險貨物運輸工作;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的主要負責人員、主管人員以及現場貨裝人員、企業運輸員(押運員)必須取得鐵路局核發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否則一律不得上崗。

  6.不得將場所、設施、設備等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7.危險貨物專用線(專用鐵路)及其附屬設施應按有關規定定期進行安全評價和運輸安全綜合分析。

  8.辦理危險貨物作業場所的消防、防雷、防靜電、安全檢測、防護、裝卸、充裝等安全設施、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儲存倉庫的耐火等級、防火間距應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等有關國家標準;應按照國家和鐵道部有關規定,安裝軌道衡、流量計等安全計量設備。

  9.使用危險貨物自備貨車運輸時,必須有鐵路局簽發《鐵路危險貨物自備貨車安全技術審查合格證》,一車一證,車證相符,按規定品名裝運,不得租借和混裝使用;危險貨物自備貨車、集裝箱等運輸工具的設計、製造、使用、充裝、檢修等符合國家、鐵道部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10.罐車裝車前,應確認罐車是否良好,罐體外表應保持清潔,標記、文字應能清晰易辨。罐體有漏裂,閥、蓋、墊及儀表等附件、配件不齊全完好或功能不良的罐車禁止使用。卸車後,須及時關嚴罐車閥件,蓋好人孔蓋,擰緊螺栓,嚴禁混入雜質。裝車完畢,應及時向車站交接人員提供加蓋單位公章(或專用章)的“動態軌道衡統計(列)”分類表;“鐵路罐車計量單”,並對其真實性負責,以便車站交接人員檢查罐車準裝重量及準裝高度。氣體類危險貨物充裝前,必須有專人檢查罐車,按規定對罐體外表面、罐體密封性能、罐體餘壓等進行檢查,不具備充裝條件的罐車嚴禁充裝。罐車充裝完畢後,應會同押運員複檢充裝量,檢查各密封件和封車壓力狀況,認真詳細填記《充裝記錄》,符合規定時,方可申請辦理託運手續。裝運氣體類危險貨物罐車確認卸空後,留有不低於0.05MPa的餘壓。

  11.檢查棚車車內貨物是否已卸淨和清掃乾淨,車門、窗關閉是否嚴密,對規定需要施封的按規定施封。

  12.危險貨物的包裝物、容器必須由國家批准的專業生產企業定點生產,包裝上須有國家規定危險化學品標籤標識及定點生產標誌,並經鐵道部認定的包裝檢測機構定期檢測合格。

  13.需加固運輸的危險貨物,應按《鐵路貨物裝載加固規則》制定裝載加固方案。

  14.押運人必須取得《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合格證》,運輸氣體類的危險貨物,押運人還須取得《液化氣體鐵路罐車押運員證》。押運人應瞭解所押運貨物的特性,押運時應攜帶所需通信、防護、消防、檢測、維護等工具,應按規定穿着應有紅色“押運”字樣的黃色馬甲。押運過程中必須遵守鐵路運輸的各項安全規定,並對所押貨物的安全負責。押運人數應符合《危規》有關規定。押運人須持《全程押運籤認登記表》,由途中貨檢人員籤認;再次辦理運輸時須出具此表,否則鐵路可不予受理。

  15.專用線(專用鐵路)內存放的危險貨物應按其性質和要求存放在指定的倉庫、雨棚等場地。遇潮或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貨物不得在雨棚、露天存放。存放保管危險貨物時,應符合《配放表》的要求。堆放危險貨物的倉庫、雨棚等場地必須清潔乾燥、通風良好,配備充足有效的消防設施,設臵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建立健全值班巡守制度。倉庫作業完畢後應及時鎖閉,劇毒品須加雙鎖,做到雙人收發、雙人保管。進入庫區的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帽(罩)。

  16.應對貨位及時清掃、洗刷。對撒漏的危險貨物及廢棄物,應及時進行處理。對危險性大、撒漏嚴重的,要會同衛生防疫、環保、消防等部門共同處理。

  17.按照鐵道部、鐵路局有關規章制度以及雙方簽定的《專用線(專用鐵路)運輸協議》的規定,進行交接、檢查、裝卸作業。

  三、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鐵道部相關規章、規定,發生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和險情時,甲方和乙方必須積極開展應急救援。

  1.雙方應結合實際,建立健全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和信息網絡,完善預警預防應急措施,有效處臵鐵路危險貨物運輸突發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

  2.雙方要建立義務應急救援隊伍,配備相應的應急救援和安全防護設備,定期組織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檢查和分析存在的問題,並對活動進行記錄和總結,不斷提高對事故的預防和處臵能力。

  3.發生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和險情時,雙方應立即啓動應急預案,迅速向鐵路主管部門、地方政府、公安消防及環保、衛生防疫部門報告。甲乙雙方應及時進行通報,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其他資源。

  4.雙方根據危險貨物運輸的發展變化,及時修改、補充和完善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預案及施救信息網絡有關內容。

  5.雙方建立“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網絡表”,遇有人員、電話和設備設施發生變化時,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每年簽訂協議時重新覈對修訂。鐵路危險貨物運輸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網絡表

  四、法律責任

  (一)甲方法律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責令其限期整改或停辦運輸:

  (1)設施、設備不符合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隱患的;

  (2)相關從業人員配備不齊或未取得培訓合格證的;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存在嚴重問題的;

  (4)應急預案不完備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可撤銷其危險貨物承運人資質:

  (1)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承運人資質證書》,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承運人資質證書》的;

  (2)弄虛作假或違反規定承運危險貨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後不合格的;

  (4)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5)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其他違法行爲。

  (二)乙方法律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應責令其限期整改或停辦運輸:

  (1)設施、設備不符合危險貨物運輸安全要求,存在安全隱患的;

  (2)相關專業技術人員、運輸經辦人員、押運員配備不齊或未取得培訓合格證的;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存在嚴重問題的;

  (4)應急預案不完備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管轄權的鐵路安全監督管理辦公室可撤銷其危險貨物託運人資質:

  (1)塗改、倒賣、出租、出借《託運人資質證書》,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託運人資質證書》的;

  (2)弄虛作假或違反規定辦理危險貨物託運,造成嚴重後果的;

  (3)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後不合格的;

  (4)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5)法律、法規、規章確定的其他違法行爲。

  3.匿報、謊報貨物品名,匿報、謊報貨物重量或者裝車、裝箱超過規定重量,或者有其他危及鐵路運輸安全行爲的,由鐵路管理機構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將場所、設施、設備等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的,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單處或並處罰款;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按鐵路有關規章制度和雙方簽定的《專用線(專用鐵路)運輸協議》辦理。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自 20xx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2月 31日(對於新增危險貨物專用線、專用鐵路,協議以鐵道部發文、電公佈爲生效期)有效。

  七、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或修改本協議,應於一個月前通知另兩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專用線產權單位、車站、管理處、山東省地方鐵路局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合同集合 篇33

  甲方:

  乙方: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

  一.服務項目:

  1.乙方作爲甲方國際快件的承運人,同意爲甲方寄往浩羣所在世界各區域的文件和包裹的收取及派送服務。

  2.乙方同意爲甲方提供標準的免費服務,包括:門到門的取件及派送服務、查詢服務等。甲方在無錫市指定的代理人所需之運單、信封、快件袋等快件物料均由乙方免費提供。

  二.雙方各自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乙方的責任和義務參照分運單(House Airway Bill)背書條款。

  2.甲方按實際的要求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報關單證及正確的貨物資料。

  3.對運費到付的快件,甲方應在發寄到付快件時在分運單上註明,如果是臨時到付快件甲方應和乙方的取件人當面簽署臨時到付保函。否則,乙方將按預付處理,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有甲方承擔。運費到付的快件須在分運單帳號欄註明TCPCJY字樣,不需填寫帳號。

  4.由於甲方在出口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物品、錯報笨重貨物重量,或違反包裝標準和規定,而造成乙方或第三者的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三.價格結算

  付款方式

  1.A、預付運費每月結算一次。價格按附頁計價方式進行計算。

  2.B、乙方將甲方當月所寄之快件清單及結算髮票於下月初發給甲方,甲方應在收到乙方快件清單及結算髮票後以現金(或支票或銀行存款劃帳)方式將運費付至乙方帳戶,甲方的付款不得遲於乙方發出清單及發票後45日之內付款。

  四.違約責任及賠償責任

  1.由於乙方的責任未按合同履行交運義務的,應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的賠償責任根據分運單背書條款。(建議甲方在發運快件貨物價值超過100美金時,直接向保險公司投保,以確保萬一有不可抗力等原因等因素造成的貨物損失能得到補償)

  2.甲方遲延支付運費的,每拖延一天應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合同履行其他義務的,應按給乙方造成的實際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若甲方逾期二個月未支付款項的,乙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索違約賠償的權利。

  2.甲乙雙方如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歇業、清算、分立、合併或對本合同提出變更或終止,務必在三十天前書面通知對方。

  六.爭議的解決

  如果發生合同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或仲裁機構仲裁。

  七.合同的效力

  此協議一式二份,每份共兩頁,雙方各持一份,協議經雙方簽字和蓋章後有效,兩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的有效期自20_年12月9日開始,對甲方任何一單的委託承運都將有效。除非因爲合同雙方中任何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異議,本合同可繼續延續下去,直至合同發生變更或終止

  八.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聲明:本站所有文章,如無特殊說明或標注,均為本站原創發佈。 任何個人或組織,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時,禁止複製、盜用、採集、發佈本站內容到任何網站、書籍等各類媒體平臺。 如若本站內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權益,可聯繫我們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