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精選32篇)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委託乙方代爲辦理專利申請事宜,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技術交底材料中設計的技術祕密負有保密義務,現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專利事宜中可能涉及的技術祕密簽訂保密協議如下:

  在乙方爲甲方代理專利申請過程中,爲保護涉及的甲方的保密信息(本協議第二條所定義的內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協議:

  一、保密信息所有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密信息的定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所稱的“保密信息” 是指甲方專利申請有關的,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的資料信息,無論是書面的、 口頭的、圖形的、 磁盤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數據、模型、樣品、草案、技術資料、技術方法、儀器設備或者其他信息,上述信息必須以如下形式確定:

  (1)對於書面或者其他有形信息,在交付乙方是必須表明“保密”或“祕密”。

  (2)對於口頭信息,在透露給乙方前必須聲明是保密信息,並進行書面記錄。

  三、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保密信息,乙方在此承諾:

  1、嚴格保守保密信息,並採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護該保密信息。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或許諾使用或用作其他目的。

  3、乙方應於能接觸到該保密信息的本方員工簽訂保密協議。

  4、除專利申請已經提交專利局並被專利局公佈或公告外,乙方及其專利代理人對保密信息負有嚴格的保密義務。

  5、乙方不得複製、仿造或者修改甲方提供之保密信息作爲己用或提供給他人使用。

  四、乙方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例外

  1、甲方已公開泄露該保密信息。

  2、該保密信息已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開。

  3、乙方對保密信息的透露是由於法律、法規、專利局審查、法院判決、裁定(包括按照傳票、法院或政府處理程序)的要求發生的。

  五、違約責任

  若乙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則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法院的訴訟費、律師費和甲方損失。

  六、爭議的解決

  由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本協議約定的保密信息以任何形式公佈或公告至日截止。

  3、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鑑於乙方受聘於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祕密: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爲公衆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爲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爲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祕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乙方因工作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

  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爲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乙方爲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範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範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採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三、競業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爲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行爲。

  2.保守構成祕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祕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衆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爲公衆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於祕密狀態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祕密。

  3.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於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後,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爲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4.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祕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

  5.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複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6.發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創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爲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迅速向甲方彙報,並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

  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於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7.發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並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並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8.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則:鑑於甲方擁有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長期有效。

  9.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

  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並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0.執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1.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雙方就的標誌設計知識產權及相關權力轉

  讓達成以下協議:

  乙方同意以人民幣(大寫),將設計的標誌的知識產權等相關權力轉讓給甲方,轉讓後該標誌的所有知識產權及展覽權、版權、使用權、著作權、轉讓權等所有權力歸甲方所有。

  雙方就此標誌的知識產權及使用權等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爲甲方設計的標誌經甲方確認後,甲方應儘快安排該標誌的註冊事宜(爲期1個月,以乙方設計的標誌交付甲方,甲方簽字確認之日計)。

  二、甲方如在註冊過程中遇到由於乙方設計方案問題而不能註冊的情況,乙方負責爲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標誌方案。

  三、若乙方爲甲方設計的在商標註冊的過程中,如發生該標誌和其他公司接近和類似的情況而導致不能使用時,乙方負責爲甲方無條件重新設計滿意的標誌方案,但不承擔任何因侵權而導致的法律責任。

  四、若因標誌未註冊成功所造成的諸如畫冊、手冊及前期應用等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損失。

  此協議一式兩份,簽字後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如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的,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本協議在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地址:地址: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日期:日期: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4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爲貫徹落實《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XX個省(區)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決定加強合作,積極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全面合作與發展,爲增強區域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服務。現經各方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協商一致,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確定的宗旨,充分發揮各方的優勢和特色,在知識產權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提高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管理和運用的水平,打破地區保護,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加快產業及技術轉移,增進地區間投資增長,促進泛珠三角區域經濟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作原則

  (一)自願參與。各方自願合作,參與本協議全部或部分合作項目。

  (二)開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發展的平等地位和權利,堅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視性,打破地區封鎖,促進區域開放。

  (三)互動互補。充分發揮各方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資源共享,加強優勢集成與互補。

  (四)依法行政。堅持_____方針和依法行政原則,努力營造規範、有序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第三條合作要求

  (一)各方應主動創造合作條件,落實合作措施,拓寬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二)加強溝通協調,促進優勢互補,協商解決相互關聯的重大知識產權問題。

  (三)充分發揮政府的推動作用,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共同推動泛珠三角區域提升整體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第四條合作內容

  (一)政策研討。統籌協調各方資源和_____優勢,加強調研及學術交流與合作,實時研究政府知識產權工作面臨的共性問題、難點和熱點問題及戰略性問題,探索有效的解決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二)宣傳與培訓。加大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力度,加強培訓課程和教材等方面資源和信息的共享,培養滿足區域發展要求的知識產權_____,提高區域知識產權意識。

  (三)中介與信息服務。消除地區障礙,加強規範和管理,統一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市場準入標準和從業紀律,提高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及服務質量;加強中介_____交流與合作,促進中介市場規範和繁榮發展;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衆服務領域的合作,促進信息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切實提高信息服務和公衆信息利用水平。

  (四)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建立定期交流與考察學習機制,及時交流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成功經驗,提高企事業單位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區域技術創新水平。

  (五)知識產權保護。九省(區)間打破地方保護,加強區域內知識產權執法部門間的溝通與協調,形成統一、有效、規範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整體提高區域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六)專利技術轉移與產業化。建立區域專利技術轉移促進機制,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及區域間的合作與轉移,充分發展各方的產業優勢,促進產業優勢互補,構建區域產業發展鏈條,提高泛珠三角產業的整體競爭力和創新能力。

  第五條合作機制

  爲保證有效開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機制。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會議成員由協議各方省(區)級知識產權協調機構及相關專利、_____、版權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研究決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時可召開臨時聯席會議。會議由協議各方輪流召集和主持,每屆會議確定下屆會議的主辦方、時間和地點。會議設會議_____,由當年主持會議的省(區)知識產權負責人擔任。

  (二)建立聯絡員制度。各省(區)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聯絡、溝通和協調工作。聯絡員應加強跟蹤、落實和情況反饋,暢通各成員單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各項合作項目的順利完成。

  (三)建立專題工作小組制度。根據每年聯席會議確定的合作項目,成立相應的專題工作小組,開展具體的專項合作工作。專題工作小組成員由協議各方指定,對具體合作項目及相關事宜制訂合作計劃,提出工作措施,落實合作事項,並定期向聯席會議報告合作項目落實情況。

  第六條聯席會議視合作情況,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可對本協議進行修訂。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九份,簽署各方各執一份,_________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在廣州簽署,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各成員方代表簽字。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5

  知識產權顧問崗位職責

  1、負責蒐集新客戶的資料並進行溝通,開發新客戶;

  2、通過電話與客戶進行有效溝通瞭解客戶需求,尋找銷售機會並完成銷售業績;

  3、維護老客戶的業務,挖掘客戶的最大潛力;

  4、定期與合作客戶進行溝通,建立良好的長期合作關係;

  5、負責專利、商標文件的撰寫,需要有相關專業知識。

  知識產權顧問崗位要求

  1、熟悉法律等相關知識,熟悉專利等申請流程;

  2、熟練使用電腦等辦公軟件,工作責任心強;

  3、思維嚴謹,做事認真,能承受很強的工作壓力;

  4、具有較強的溝通能力,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5、具有較強的語言溝通能力和外部交際能力,反應敏捷。

  知識產權顧問關鍵技能專業能力法律知識營銷文案編寫個人能力邏輯分析能力獨立工作能力開拓能力

  知識產權顧問升職空間知識產權顧問 → 知識產權主管 → 產權經理

  知識產權顧問薪情概況應屆畢業生3300.0________年經驗3300.0________年經驗3800.0________年經驗5100.00知識產權顧問工作內容

  1、在公司培養和指導下有計劃地開拓知識產權市場,尋找、聯絡客戶;

  2、推廣知識產權代理業務;

  3、解決客戶商標、專利、版權等知識產權方面的問題;

  4、瞭解客戶需要,爲客戶提供相關的專業解決方案,並建立、維護我公司專業、誠信的形象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6

  委託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據有關規定就甲方商標註冊事宜,經雙方友好及時將進展情況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說明和回答,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進行並已經支付費用的後續程序,乙方應保證在指定國家的法律允許的期限內使當地事務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申請所需文件資料,包含申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答覆該國官方指令所需的文件資料;儘可能覈實客戶方文件的真實性、有效性,並確保送交乙方的文件準確無誤;因原始文件缺陷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未審覈出原始文件的應當可以發現的明顯缺陷並未及時通知甲方更正,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費用,並於支付當日將匯款憑證傳真至乙方。

  3、甲方應提供申請相關的其他必要支持。

  四、費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費用共計______元人民幣(含官方收費、工認證費、代理費、手續費、雜費);該費用包括商標在不發生被異議或駁回的情況下從申請直至商標領證覈准的所有費用;發明專利實質審查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實質審查費、公佈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辦理登記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公告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

  2、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5日內支付,乙方收到上述費用後立即開始申報。

  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項的發票。

  五、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2、傳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7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協助甲方參與較爲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爲收領法律文件;

  2.6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本條所列

  2.10條至

  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商標服務範圍:

  2.15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爲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爲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本條所列

  2.17至

  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爲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本條所列

  2.23至

  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本條所列

  2.34至

  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工作方式

  3.1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常年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由精品信息網整理!

  3.2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爲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爲: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____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甲方的義務

  5.1爲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乙方的義務

  6.1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乙方應就甲方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爲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爲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其他

  9.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國際知識產權合同範X精選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8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註冊上述名稱,並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爲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爲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爲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爲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9

  被許可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許可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乙方授予甲方軟件產品的使用權,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使用協議:

  一、軟件產品

  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_________

  二、質量標準

  乙方保證所許可的軟件產品符閤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所附文檔的功能說明。

  三、軟件版權及使用權

  本合同許可的是軟件使用權,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版權屬公司所有,並受《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保護。

  甲方按本合同條款規定支付合同書上所列軟件產品的全部軟件使用許可費,乙方授予甲方上述軟件產品的合法使用權。

  四、軟件使用許可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軟件使用許可費總計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元整)。

  五、付款

  甲方按下述付款期限付款。如甲方以現金支付或未將款項支付至乙方銀行指定賬戶,導致乙方未收到軟件使用許可費,視同甲方未支付。

  甲方於軟件交付日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一箇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從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三個月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元。

  六、交貨地點、方式

  1、交貨地點:甲方公司操作部所在地

  2、交貨方式:乙方上門安裝。

  七、限制規定

  1、乙方許可甲方使用的軟件產品,只限於甲方本身使用,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協議項下的權利或信息轉讓給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

  2、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將授予的軟件使用權進行出租、銷售、轉讓或非存檔目的的拷貝及其他商業用途。

  3、未經_________公司書面授權,甲方不得對軟件產品進行修改、反編譯、反彙編或其他任何反向工程。

  八、服務

  1、本軟件用戶享有終身服務,服務內容爲解決用戶使用軟件過程中由於軟件自身出現的問題或操作不當等問題提供電話諮詢服務。

  2、如甲方因操作不當需乙方進行上門服務,則服務收費標準爲_________元人天。

  九、軟件非保證範圍

  乙方所許可使用的軟件產品,因下述原因引發的軟件問題不在本保證的範圍內:

  1、甲方使用的第三方軟件產品出錯。

  2、硬件或網絡出錯。

  3、甲方使用非正版系統軟件和數據庫等。

  十、權利保留

  在甲方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之前,乙方應當保留對本合同及其附件下標的物(包括但不限於光盤及文檔)的所有權利。

  十

  一、違約責任

  按《民法典》有關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執行,須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爲本合同金額的20%。

  十

  二、商業祕密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書面許可,甲、乙雙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的內容及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獲得的對方的商業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十

  三、解決糾紛方式

  所有由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將此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十

  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持_________份,乙方持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

  十

  五、其他未盡事宜可另行起草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0

  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甲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承租商(乙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資質證書號:

  組織機構代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通信地址:

  郵政編碼:

  爲了執行《北京市大型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知識產權保護指導規範》(以下簡稱“規範”),保護知識產權,甲乙雙方經過認真協商,在誠實信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保證及承諾

  甲方承諾:根據“規範”的要求,建立健全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指定知識產權管理工作負責人,建立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預防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乙方通告與知識產權保護相關的信息,同時對在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動態監控,保障知識產權不受侵犯。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與知識產權管理相關的規章制度,完善自身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配合甲方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共同維護商場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保證其銷售的商品有合法來源,不侵犯他人的知識產權。

  第二條 知識產權證明文件提供

  (一)乙方提供知識產權證明文件義務

  乙方銷售的商品標註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的,應當具備相應的證明權利合法有效的文件;接受第三方授權經營的,應當具備有效授權文件;確實不能提供的,應當提供所售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文件。

  1.商品標註註冊商標的,乙方應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商標註冊證(原件或者複印件)、商標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複印件)等。

  2.商品標註專利標識的,乙方應當具備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登記簿副本、專利授權使用合同(原件或者複印件)等。

  3.商品涉及著作權的,乙方需查驗商品知識產權權屬,並取得有關權屬證明、商品合法來源的證明或者以書面合同方式取得其供貨商的有關承諾。

  提供時間:甲方有權檢查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狀況,可以根據情況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提供方式:□原件 □複印件 □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二)甲方保密義務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知識產權證明文件負保密義務,不得將乙方提供的文件用作知識產權保護之外的用途。

  第三條 知識產權標記、標識

  乙方應當保證其銷售商品有關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發現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應當立即改正。

  甲方發現乙方銷售商品的知識產權標記、標識錯誤,有權通知乙方在指定期限內改正。

  第四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應當互相配合,迅速妥善地解決知識產權投訴、行政查處或者民事訴訟。

  甲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如需要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證明文件;

  乙方接到投訴時,應當及時處理,並將處理情況書面通報甲方,如果認爲銷售的商品侵權,應當及時停止銷售相關商品。

  任何一方因乙方銷售的商品受到行政查處或者被提起民事訴訟,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對方。

  第五條 知識產權侵權的責任承擔

  因乙方銷售的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或提供虛假證明文件,導致甲方受到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如上述損失系由甲方不當行爲導致,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責任

  甲方違反第二條約定,未承擔保密義務,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第三條的約定,甲方因錯誤認定乙方使用知識產權標記、標識,致使乙方受到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乙方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承諾,因銷售商品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被行政、司法機關認定侵權的,應當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給甲方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嚴重聲譽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雙方租賃合同。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約定,未提供證明文件,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提供;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相關商品。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未正確使用標記、標識,並拒絕改正的,甲方有權暫停銷售有關商品。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可以按照下列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八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1

  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商標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區域內代理銷售甲方“_______”系列產品時,以_______公司或經營(銷)部的名義在雙方約定的區域內登記註冊上述名稱,並經營甲方產品。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爲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爲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爲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爲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標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標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年月日年月日

  知識產權協議書範本二

  ______集成電路設計研究中心(甲方)和_______公司(乙方)經友好協商,對__________項目的有關測試技術指標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在本協議簽定_____天內將芯片資料,測試碼提供給甲方。

  二、甲方在乙方提供封裝好的芯片後_____天內,將測試分析結果提交給乙方。

  三、具體測試要求:

  甲方按乙方要求,在測試時將pa4、pa5、pa6、pa7端經3.3k電阻上拉至5伏。

  甲方在測試分析時,應讓______芯片工作在5v。

  乙方提供____功能測試碼文件(t______t格式)兩份。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功能測試碼文件,在1mhz下對樣品進行測試分析。

  乙方認爲正常情況下,樣品的功能測試應全部通過,參數測試結果應在下表給定的範圍內。

  測試參數(常溫)測試條件最大值典型值最大值單位

  靜態工作電流vdd=5vua

  動態工作電流vdd=5vua

  輸入高電平電壓vdd=5vv

  輸入低電平電壓vdd=5vv

  輸入高電平電流vdd=5v,vih=5vua

  輸入低電平電流vdd=5v,vil=0vua

  輸出高電平電壓vdd=5vv

  輸出低電平電壓vdd=5vv

  輸出高電平電流vdd=5v,voh=4.2vma

  輸出低電平電流vdd=5v,vol=0.4vma

  如乙方提供的樣品中有____%滿足以上要求,甲方應向乙方出具一份測試分析報告,並以附件形式(磁盤文件,t______t格式)提供詳細的測試數據。

  乙方若對甲方出具的測試分析報告及測試數據有任何疑問,必須在甲方測試分析工作完成之日起的兩個月內向甲方提出。

  乙方若須增加測試分析內容,必須與甲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是《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的委託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參與“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的課件編寫製作工作,現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雙方相關成果的知識產權歸屬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產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產品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幾類:

  1.由乙方編寫製作完成或參與編寫製作完成的“首都中醫藥實訓與綜合評估管理系統”學習、自測、考覈課件及基礎知識庫課件成果和文檔。

  2.上述產品的課件製作開發計劃書、說明書、用戶使用手冊、以及在專家論證前後兩個階段產生的創意設計方案。

  第二條 知識產權歸屬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對本合同

  第一條所提及的產品的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的所有權歸甲方享有。

  2.甲方有權將上述產品發表、署名、修改;有權將上述產品複製、發行、網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有權行使由上述產品所產生的著作權的完整權利。

  3.甲方有權以其名義單獨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有權行使基於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和專利權。

  4.乙方享有其相應編寫製作課件的署名權。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是自主開發完成的產品及相關資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如果是在

  第三方享有權利的基礎上(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產生的再創造,應當告之甲方有關該

  第三方的相關權利及信息,並提交該

  第三方對乙方的授權許可合同及相關文件資料。保證沒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商業祕密等知識產權和其他人身權或財產權。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應當不包含帶有政治敏感性、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內容,因出現上述內容而引發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3.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提交至甲方的各類產品及相關資料泄露給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閱覽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轉讓上述產品及資料。

  4.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將上述產品及資料發表、複製、發行、網絡傳播、出租、展覽、演示、改編、翻譯;不得以其名義就上述產品進行商標權、專利權的申請,不享有上述產品所產生的商標權益和專利權益。

  5.乙方應就甲方爲乙方辦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向有權瞭解該等資料信息的其他人員提供以外(如法官、檢察官等),非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當嚴格按照各自的義務履行本合同,如因違反其義務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承擔由此所產生的一切糾紛處理費用、訴訟費用、合理的律師費用、和解金額或終審判決中規定由對方承擔的賠償金額等。

  2.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問題應及時協商解決,因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

  若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本着友好協商的態度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合同的生效及變更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以書面形式加以補充附件,該補充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七條 其它

  (一)本合同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市中醫管理局      乙 方: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蓋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3

  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由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設立,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依____法律設立,以下簡稱乙方,雙方共同簽署。

  鑑於甲方擁有合同產品的生產及銷售所涉及的技術信息,包括設計、技術、工藝、配方、技能和其他資料的專有權;

  鑑於乙方希望獲得使用上述技術協助的許可權利,以及以生產、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爲目的的持續的技術協助的權利;

  鑑於乙方希望使用甲方所有的下述商標:甲方(

  b)。

  據此,雙方就下列內容達到一致:

  a.商標許可

  1.在本合同項下,產品意指甲方系列左駕駛車輛,許可證產品意指包括所有改進、增補、改正之後的部件,其現有形式和將來可能採用的形式均爲合同產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乙方應標明許可證產品是依照甲方許可形式製造,而且這一標誌的形式的位置應經甲方確認。

  2.乙方要求就其所生產的貨物許可使用上述商標,且甲方同意依後述條件和條款作出許可。

  3.據此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境內使用甲方商標和獨佔權利,這一權利僅限於由乙方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的範圍;由於此獨佔權利僅適用於與產品有關的範圍之內使用商標,雙方確認,該商標可以由他方使用,但不得使用於許可證產品的範圍之內。該許可僅向乙方授予而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再行轉讓。

  4.乙方同意並允諾嚴格依甲方的指令和指導和甲方在向乙方技術協助中規定的生產工序和生產方法使用上述商標,以使由乙方標識商標的產品符合由甲方設立的標準和規格,並且與甲方商標系列的產品具有統一的質量。

  5.乙方知曉甲方對上述商標擁有所有權,並且允諾在任何情況下不做出或不默許他人做出對於上述甲方商標權利有害的行爲。在工作期間的任何時間內,甲方有權派員或通過代理商基於商標許可檢查乙方的工廠和由乙方生產的任何許可證產品,並確定上述商標的必要保護範圍;在依本協議第c部分規定由甲方判定產品未能與甲方在同類商標項下生產和銷售的產品質量一致的情況下,甲方還享有停止許可證產品銷售的權利。

  6.乙方同意並允諾嚴格依照____的法律使用上述商標並且在相關產品上使用,此類商標應符合祕魯的適用法律及任何其他法律條文。在產品上使用甲方的商標的方式應交由c在正式使用之前進行批准。

  b.提供資料及技術協助

  1.在收到書面請求之後九十(90)天內,甲方將向乙方提供如下兩套資料,其中一套應是可複製的:

  a)由甲方所擁有的爲支持祕魯生產產品型號的全部組裝用圖紙;

  b).對於包含甲方自外部供應商所獲得的部分許可證產品部件,甲方提供依其供應商所製作的圖紙和或規格,但應依從於由供應商對於圖紙用的限制條件。

  .對於供應部件,甲方應提供外觀尺寸,性能特性,設計參數以及其他甲方可能開發的爲使乙方在____得到相同規格的供應的相關信息。

  .甲方對於任何外部供應商不願向乙方提供技術資料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c)材料依甲方的設計和規格和生產全部零件所需規格;

  d)工具及設備圖紙,其應依甲方現有可能存檔圖紙爲限。

  2.技術資料和專有技術將依甲方所使用的標準生產技術爲準;所有圖紙均以原有國家語言和度量制式爲準;全部資料度量制式轉換爲公式的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本協議期間以及每一箇許可證產品由雙方達成一致的起始日之後,甲方承諾向乙方披露由甲方就許可證產品所做出的主要改進細節。

  4.甲方將提供並負責安排在適當的工廠或其子公司、分支機構或受證人所在地對乙方的職工進行培訓,此類培訓的期間和時間將由雙方商定。

  c.操作

  1.乙方同意依甲方向其提供的資料、專有技術和技術協助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除非因生產能力、履行不能或材料適應性方面的原因之外,乙方均應依從甲方的設計。

  變更均依以下方式爲之

  a)翻譯圖紙,即公制轉換,材料替代,文字翻譯等,工作由乙方承擔;

  b)依乙方要求所作的強制性變更應由乙方進行,但應事先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就此變更得到甲方的認可。乙方將向甲方提交圖紙、草圖、實驗結果或其他必要的數據,並以英文作成以儘快得到回覆。更換零件的性能、工作質量及可替換性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c)由當地購買的零件,如密封件、軸承、五金件等,均由乙方負責保證。

  2.甲方有權在任何時間檢查由乙方或其供應商生產的許可證產品或部件,以決定其材料和工藝是否符合甲方提供的圖紙和規格。乙方同意爲此檢查提供合作和和便利。

  3.乙方確認由其所生產的許可證產品須嚴格按照甲方所提供的設計、圖紙和規格生產,除依

  c.

  1.規定的修改內容以外,而且,在任何情況下許可證產品均應具備與甲方所生產的產品相同的質量與運行性能。如果乙方未嚴格依照甲方的設計、圖紙及規格生產,由甲方對於乙方生產的許可證產品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4.乙方同意保持並維護帶有甲方專有標記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的嚴格祕密,並同意不向任何人披露任何上述信息,除非其是屬於保證乙方許可證產品生產的材料和部件所必需者。乙方同意亦將同樣的限制加於依同樣目的乙方要求生產零部件而使用此類圖紙規格及生產信息的供應商。

  雙方同意爲生產及採購的便利,乙方可依需要重新描繪或轉換甲方的圖紙爲公制度量並依要求加註。每一份此類圖紙均應帶有現行甲方的零件序號和乙方的說明。乙方進而同意在由其重新描繪的甲方圖紙上均標明如下文字說明:

  本文僅屬限制使用並不得用於任何有害於甲方的用途。

  5.乙方同意對於由甲方的外部供應商向乙方提供並標名的圖紙、規格和其他技術資料保持完全的祕密,乙方也同意未經甲方的許可不向任何人披露上述信息。

  d.改進和限制

  1.各方同意對於有關生產及裝配許可證產品或部件所開發的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均應立即全部通知另一方。開發改進的一方可以自負費用並以自身名義申請專利或其他類似的法律保護程序,由此產生的專利將屬於該方所有。在本協議的有效期內,另一方可以與本協議不相矛盾的方式無償使用和銷售利用改進、修正、更新發明或設計(無論其是否取得專利權)生產的產品

  2.甲方無義務保證乙方在由於行使或使用下述許可權利而事實上或被指控侵犯任何專利權或不正當貿易慣例所引起的訴訟、索賠及其他要求的情況下不受到損害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4

  鑑於:基於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製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製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願組織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_____”),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_____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各方:是指加入本_____,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2?一方:是指加入本_____,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箇_____成員。

  1.4?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_____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_____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_____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有權成果:是指一箇或多箇_____成員提交到本_____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後,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箇或多箇_____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並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許可範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_____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在中國境內從事用於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製造、銷售等。

  第三條?權利和義務

  3.1?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於符合和推廣使用本_____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經過_____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_____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_____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於_____成員共同享有。

  3.3?_____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_____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_____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後發現存在_____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_____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_____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並拒絕許可。

  3.5?倡導性建議被_____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並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並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_____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一旦被_____通過成爲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於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佔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後,其他各方可自願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範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對於_____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_____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範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爲準。

  3.11?各方同意將在本_____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_____,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第五條?保密

  5.1?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後或者本協議終止後持續有效。

  5.3?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於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費用

  6.1?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_____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_____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准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同時採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_____及適用法律

  8.1?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_____,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_____委員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地點在____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_____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其他

  9.1?本協議自本_____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_____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燬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爲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協議生效後,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_____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一方退出本_____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_____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約方(簽章):_________訂約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5

  鑑於:基於gsm和gprs及其演進技術的移動運營商、移動終端製造商、終端技術(器件)的開發商及製造商、增值業務提供商自願組織_________論壇(以下簡稱“本論壇”),對移動終端新技術,新業務以及各類移動終端之間的互通能力和對業務的承載能力進行研究,形成華語地區移動終端的倡導性建議,共同推動華語地區移動業務發展,滿足日益豐富的移動業務對終端的要求。

  各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依據《_________論壇章程》,就各方在倡導性建議中擁有的有權成果的實施許可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各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所有成員。

  1.2 一方:是指加入本論壇,簽署本協議的任何一箇論壇成員。

  1.3 其他各方:是指各方中排除上述一方之外,其他所有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論壇成員。

  1.4 協議外其他方:是指除簽署本協議,加入本論壇的各方以外的個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1.5 倡導性建議:是指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針對某項移動終端新技術或新業務的技術文件,該文件將在本論壇成員中獲得廣泛的推薦和應用。

  1.6 有權成果:是指一箇或多箇論壇成員提交到本論壇的,在本協議生效前及生效後,該成員或這些成員擁有知識產權的成果。

  1.7 知識產權(ipr):是指由一箇或多箇論壇成員或協議外其他方的智力勞動成果依法取得的(無形資產)專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權、專利權、著作權的文件、技術及相關成果的合法權利。

  1.8 許可方:是指擁有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並給予其他成員當中的一方或多方實施許可或授權其他各方使用的一方。

  1.9 被許可方:是指對本協議中的有權成果,獲得其所有人(許可方)實施許可或使用授權的其他各方。

  第二條 許可範圍

  除非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就有權成果的知識產權達成的許可協議(以下稱“許可協議”)另有規定,在本論壇所涉及的全部研究領域內,有權成果的許可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在中國境內從事用於gsm、gprs及其演進技術領域內的移動終端產品或技術的設計、開發、應用、製造、銷售等。

  第三條 權利和義務

  3.1 各方應各自保證資源,致力於符合和推廣使用本論壇最終形成的各項倡導性建議。

  3.2 經過論壇表決程序通過的倡導性建議,以及或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除論壇成員在其中已擁有的有權成果和知識產權外,其他知識產權屬於論壇成員共同享有。

  3.3 論壇成員在倡導性建議的形成過程中應如實向論壇其他成員告知其提供的文件、資料和技術成果中是否包含知識產權或可能存在的知識產權,其他論壇成員應在倡導性建議形成之前對涉及的自己擁有的知識產權提出主張。若倡導性建議形成後發現存在論壇成員尚未披露的知識產權信息,則各方可根據有關論壇規則,重新對倡導性建議進行討論和表決。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拒絕在議案中加入其知識產權並拒絕許可。

  3.4 若上述倡導性建議,相關成果中包含一方的有權成果,該方將繼續擁有該方對有權成果的所有權利。

  3.5 倡導性建議被論壇通過前,任何成員可以撤回其議案,並拒絕向其他各方進行知識產權的許可,具體的時間和處理方式,各方將另行討論,並在有關規則中確定,但論壇成員不應隨意撤回其已經提出的議案。

  3.6 一旦被論壇通過成爲倡導性建議,在倡導性建議中包含其有權成果的成員可根據各方已經達成的一致,與其他成員簽署有關許可協議,許可協議的簽署應基於公平、合理、非歧視的原則。若該成員拒絕進行許可,應以書面形式說明合理理由,上報理事會。

  3.7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許可方依據本協議做出的知識產權許可是非獨佔的,非排他的,不可撤銷的和不可轉讓的。同時,許可方可向協議外其他方進行許可,其條件不受本協議的限制,由許可方自行決定。

  3.8 倡導性建議被通過後,其他各方可自願按第3.6條的規定與有權成果的所有者簽署協議,簽署的時間,範圍由成員自行決定。

  3.9 對於論壇未形成的倡導性建議,提交原文件的成員有權自行選擇進行專利申請或對其作其他處置,但不應侵害其他論壇成員的合法權利。

  3.10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的授權範圍和許可的期限以各自另行簽署的許可協議爲準。

  3.11 各方同意將在本論壇內尊重和保護協議外其他方的知識產權。任何一方將含有協議外其他方知識產權的文件、資料、成果提交到論壇,均應獲得權利所有者的許可。

  第四條 與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

  許可方應當作合理的努力及時向被許可方提供與其有權成果相關的信息。上述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有權成果數量;有權成果說明書、附圖和權利要求書。

  上述信息提供的具體安排依照雙方達成的許可協議執行。

  第五條 保密

  5.1 除非是法律另有要求或履行本協議所合理需要的,各方均應對本協議及與本協議相關的所有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其他各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及相關保密信息披露給協議外其他方。

  5.2 本保密條款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及一方退出本協議後或者本協議終止後持續有效。

  5.3 各方另行簽訂的保密協議的條款適用於各方在本協議項下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費用

  6.1 除非許可協議另行規定,許可方沒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任何相關的技術支持與服務。

  6.2 本協議下發生的各方的各項費用,包括專利費用、其他費用等,由各方各自承擔。

  6.3 論壇形成的倡導性建議,以及由論壇成員共同討論和研究形成的其他成果,進行登記、申請專利等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由權利所有者承擔。

  第七條 通知

  本協議下要求或准許發出的所有正式通知、要求、請求、同意和其它通訊往來(以下稱“通知”)應採用書面形式,同時採用電子郵件或其他便利方式發送給應接收通知的一方。

  第八條 仲裁及適用法律

  8.1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當提交給本論壇,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在三個月內未能達成一致,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仲裁委員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參與仲裁的各方均有約束力。

  8.2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 其他

  9.1 本協議自本論壇發起成員的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除非根據_________或本協議有關規定被提前終止或取消。各方可以在本協議期滿前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延續本協議。

  9.2 除非許可協議另有規定或論壇成員另行達成其他協議,本協議終止時,本協議項下授予被許可方的所有許可也應終止,而且被許可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方的任何知識產權或信息;且被許可方應歸還或銷燬由許可方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和文件資料。

  9.3 未經其他各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本協議。任何對本協議的補充,修改或解除須經各方授權代表簽字後成爲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4 本協議生效後,如任何協議外其他方希望享有協議所述權利,承擔本協議所述義務,該協議外其他方應當根據本論壇的章程或相關工作規則所確定的程序加入本協議。

  9.5 一方退出本論壇的,同時退出本協議。

  9.6 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及本論壇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訂約方(簽章):_______  訂約方(簽章):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6

  甲方:__________,男,漢族,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女,漢族,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很長時間的戀愛,均對對方具有了深深的相互瞭解,且感情日益穩回,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省(直轄市/自治區)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縣)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登記證號爲:__________),雙方均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至結婚登記以來,甲乙夫妻雙方感情發展良好,但爲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夫妻婚姻財產關係糾紛,現雙方經過理智、平等地協商,自願就夫妻婚後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訂約依據:

  甲乙雙方簽定本協議,其依據爲我國《民法典》、《婦女兒童權益保障法》和《民法典》相關法律之規定。

  二、婚姻財產範圍及歸屬:

  經過甲乙雙方共同清點和協商,對於雙方婚後現有財產作出如下約定:

  1、房屋: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_____平方米的商品房一套,歸__________所有。

  2、汽車:戶名登記爲__________方的__________牌__________型號轎車一部,歸__________所有;

  3、銀行存款:戶名爲__________方的銀行存款__________萬,歸__________所有;

  4、知識產權收益:婚後取得的知識產權收益__________,歸__________所有。

  三、爭議條款:

  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者因簽定本協議時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產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因執行或履行本協議,以及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在互諒互讓的基礎上共同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議解決不成,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7

  甲 方: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或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網址: ________________服務監督:________________

  爲使甲方的技術成果得到充分的法律保護,通過甲、乙雙方共同工作,爲甲方建立並完善專利體系,提高企業的無形資產價值和產品競爭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如下合作協議:

  一、 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甲方的專利申請等知識產權的相關事宜。乙方接受甲方聘用,並竭誠爲甲方提供全方位的專利等相關知識產權服務。

  □發明專利申請 □實用新型申請 □外觀設計申請 □變更 □複審 □答辯 □無效宣告 □pct

  專利名稱: ________________申請人: ________________申請號/專利號:________________

  二、 雙方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 積極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正常開展工作所需的有關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和完全技術內容,並對所提供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2) 爲乙方專利代理人提供應有的工作便利。

  (3) 向乙方支付專利代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2、乙方的義務

  (1) 指導並協助甲方確定專利申請項目,並代理甲方的專利申請,保證專利申請質量。

  (2) 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技術內容、圖紙等涉密資料要嚴格保密(包括網絡、郵件、書面的方式轉交的內容),妥善存檔,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泄,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後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3) 對乙方代理人爲甲方撰寫的非用文書,乙方應採取完全銷燬的辦法給予銷燬。

  (4) 乙方代理人所書寫的使用文書應以加密的方式遞閱甲方或上報國家有關審查部門。

  (5) 向甲方提出其他涉及專利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 專利文件撰寫及提交程序

  (1) 乙方應在將甲方提供的技術說明書及有關材料交與乙方起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專利文件初稿的撰寫,對需要甲方補充資料的,應在甲方補充資料後 3個工作日內完成專利文件撰寫。對個別較複雜的案件,專利文件準備時間可適當延長。

  (2) 乙方在完成專利文件初稿後,應及時交甲方確認。甲方認爲應該修改的,乙方應按甲方的意見進行修改,每次修改不得超過五個工作日。

  (3) 乙方撰寫的專利文件需經甲方確認後才能向有關部門提交,甲方確認以甲方指定技術人員簽字爲準。

  四、 費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1) 費用標準(rmb 單位:________________件):

  a:申請費(含規費):共 ________________件,其中:________________ ;

  b:國內專利檢索費: 國外專利檢索費(指定國家):________________

  c:維持費、登記費、印刷等費共:________________ ;

  d:年費根據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其他費用支付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

  費用合計: 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

  (2) 付款方式:先付,一次性付款,付款之日爲正式代理之日。

  (3) 專利諮詢、提供建議及各項知識協助工作不另行收費。

  (4)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規費和專利代理費後,一般情況一週內提供相關撰寫文書,半月內提供受理通知書,經甲方同意,乙方也可代爲保管專利檔案。

  五、 違約責任

  (1) 在專利申請過程中,如果出現“官方審查意見”或“駁回”等有時限要求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電話及傳真件爲據),因審查未通過導致申請失效,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對“官方審查意見”不做出回覆而使申請失效的,乙方不承擔責任。若因乙方工作失誤未及時通知甲方而導致申請失效,乙方應退還甲方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

  六、甲方乙方的義務和權利、代理費用和違約責任等信息,本合同一式兩份,交由雙方各一份保管,以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正當權益。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8

  編號:(_____)第_____號

  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互利、誠實信用、友好協商的前提下,就甲方製造之“_____”產品所涉及的依法獲得_____專利、宣傳品、證照等全部知識產權的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第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擁有“_______‘產品及”_______“字號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屬甲方所有,乙方僅在授權時間及範圍內使用。

  第三條?:雙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權期內充分維護甲方的形象、信譽,並作好產品技術保密工作,不能將產品技術披露給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

  第四條?:本授予權協議自雙方簽訂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簽訂)及期限爲起始至終止。雙方同意無論因何種原因不再繼續合作時,本授權隨即終止。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識產權授權時,乙方應交還全部技術文件、宣傳品(資料)相關所有證照,同時在三個月內變更企業名稱,不再使用“_______“字樣。在甲方收回授權後的一年內,乙方不得經營甲方競爭雙手的任何產品。

  第六條?:乙方有下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隨時可收回授權:

  乙方未能專業爲甲方代理產品時;

  將甲方的知識產權擅自轉讓給他人使用時;

  爲甲方競爭對手銷售產品或銷售任何仿製產品時;

  有事實證明其他對甲方的利益有損害的行爲產生時;

  代理合同期滿不再續簽或各種原因合作關係終止時。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續簽及其它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有效期______年。

  第九條?:本協議由甲方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_____機關備案。

  第十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經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一份,交甲方所在地_____管理機關備案一份。

  甲方:乙方:

  住所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郵編:郵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19

  本協議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市簽訂。各方爲:甲方(原股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乙方(原股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丙方(新股東):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鑑於:【風險提示】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對增加公司資本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有表決權的股東通過。XX公司增加資本也必須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1、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系在_______依法登記成立,註冊資金爲_____萬元,經______會計師事務所________年________驗字第______號驗資報告加以驗證,公司的註冊資金已經全部繳納完畢。公司願意通過知識產權增資的方式引進資金,擴大經營規模,其董事會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第_____屆______次董事會)對本次增資形成了決議,該決議也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公司的股東會批准並授權董事會具體負責本次增資事宜。

  2、公司的原股東及持股比例分別爲:甲方,出資額___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________%;乙方,出資額____________元,佔註冊資本________%。

  3、丙方系在____________依法登記成立,註冊資金爲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有意向__________公司投資,並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且丙方股東會已通過向公司投資的決議。

  4、爲了公司發展和增強公司實力需要,公司原股東擬對公司進行增資擴股,並同意丙方向公司以知識產權方式增資,擴大公司註冊資本至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風險提示】有限責任公司增資擴股,需要訂立增資擴股協議時,公司現有股東有權優先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認繳出資,有約定的除外。所以,在引進新股東投資入股的情況下,需要老股東作出聲明放棄全部或部分優先認繳出資權利。如果沒有,現有股東提出異議,該協議將被認定無效。

  5、公司原股東同意並且確認放棄對新增註冊資本認繳出資的優先權。據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各方本着自願、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就公司增加註冊資本事宜訂立本協議,以資共同信守。【風險提示】爲了保護投資人的權益,順利通過驗資,公司應當開設驗資專戶。驗資的目的是驗證公司註冊資本的變更事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註冊資本的增加是否真實,相關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

  第一條、增資擴股

  1、各方在此同意以本協議的條款及條件增資擴股:

  (1)根據公司股東會決議,決定將公司的註冊資本由人民幣____萬元增加到____萬元,其中新增註冊資本人民幣________萬元。

  (2)本次增資價格以公司經審計評估確認的現有淨資產爲依據,協商確定。

  (3)新增股東用知識產權認購新增註冊資本,丙方認購新增註冊資本_______萬元,認購價爲人民幣________萬元。以出資的知識產權具體信息如下:

  (4)以出資的知識產權作價須經評估公司評估確定,如評估價格低於認購的出資額,丙方承諾以現金方式補足。

  2、公司按照第1條增資擴股後,註冊資本增加至人民幣______萬元,各方的持股比例如下:甲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乙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丙方持有公司_____%的股份。【風險提示】XX公司通過增資擴股引進戰略投資者時,必須考慮有可能出現的募股不足情況。解決的辦法之一是在招股說明書中說明,如果出現募股不足,將由現有股東兜底(當然,前提條件是股東大會就此做出決議),這不但可以增加投資人認購股份的信心,而且可以確保增資擴股的成功。

  3、出資時間:

  (1)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約定的知識產權變更過戶到公司名下。

  (2)新增股東自知識產權變更至公司名下之日即視爲公司股東,享有認購股份項下的全部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

  第二條、增資的基本程序爲保證增資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以及本次增資順利進行,本次增資按照如下順序進行:

  1、公司召開董事會作出增資的決議以及提出增資基本方案。

  2、公司召開股東會對董事會的增資決議及增資基本方案進行審議並形成決議。

  3、公司委託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師事務所對公司的資產進行審計和評估。

  4、公司就增資及增資基本方案向______報批,並獲得批准。

  5、同擬增資的新增股東進行談判,必要時可採取招標形式進行。

  6、起草增資擴股協議及相關法律文件,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7、新增股東出資,並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出具驗資報告。

  8、召開新的股東大會,選舉公司新的董事會、監事會,並修改公司章程。

  9、召開新一屆董事會、監事會,選舉公司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確定公司新的經營班子。

  10、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條、公司原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1、其是按照中國法律註冊併合法存續的企業、事業法人。

  2、其簽署並履行本協議:

  (1)在其公司的權力和營業範圍之中。

  (2)已採取必要的公司行爲並取得適當的批准。

  (3)不違反對其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3、公司現有名稱、商譽、商標等相關權益歸增資後的公司獨佔排他所有。

  4、公司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除向丙方書面告知外,未設置任何擔保權益或

  第三者權益。

  5、公司向丙方提交了截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原股東在此確認該財務報表正確反映了公司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

  6、財務報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所有債務、欠款和欠稅,除此之外公司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註冊成立以來,除正常經營外,沒有產生其他任何債務、欠款和欠稅。

  7、公司沒有從事或參與有可能導致公司現在和將來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爲。

  8、公司未就任何與其有關的、已結束的、尚未結束的或可能將要開始的任何訴訟、仲裁、調查及行政程序對丙方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9、本協議經原股東簽署後即構成對原股東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四條、新增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1、其是按照中國法律註冊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

  2、其簽署並履行本協議:

  (1)在其公司權力和營業範圍之中。

  (2)已採取必要的公司行爲,並取得適當的批准。

  (3)不違反對其有約束力或有影響的法律或合同的規定或限制。

  3、丙方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除向公司書面告知外,未設置任何擔保權益或

  第三者權益。

  4、丙方向公司提交了截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丙方在此確認該財務報表正確反映了丙方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

  5、財務報表已全部列明丙方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所有債務、欠款和欠稅,除此之外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註冊成立以來,除正常經營外,沒有產生其他任何債務、欠款和欠稅。

  6、丙方沒有從事或參與有可能導致其現在和將來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其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爲。

  7、丙方未就任何與其有關的、已結束的、尚未結束的或可能將要開始的任何訴訟、仲裁、調查及行政程序對公司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8、丙方保證用於增資的知識產權,丙方獨立擁有完整的權利,該知識產權未設置任何擔保、質押等權利受限的情況,不存在

  第三方的所有權糾紛等影響知識產權的價值及使用的情形。

  9、丙方保證用於出資的知識產權狀態穩定並適用公司的生產經營,如該知識產權價值受損,丙方保證另行出資補足該受損部分,保證其出資額穩定在元。

  第五條、公司對新增股東的陳述與保證

  1、公司是按中國法律註冊、合法存續並經營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公司在其所擁有的任何財產上除向新增股東書面告知外,未設置任何擔保權益或

  第三者權益;截止日後到本協議簽訂前所發生的任何擔保權益或

  第三方權益,公司仍有義務書面告之新增股東。

  3、公司對用於公司業務經營的資產與資源,均通過合法協議和其他合法行爲取得,真實、有效、完整,不存在任何未向新增股東書面告知的法律障礙或法律瑕疵;截止日後到本協議簽訂前所發生的任何法律障礙或法律瑕疵,公司仍有義務書面告之新增股東。

  4、公司向新增股東提交了截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財務報表及所有必要的文件和資料,公司及其股東在此確認該財務報表正確反映了公司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財務狀況和其它狀況。

  5、財務報表已全部列明公司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所有債務、欠款和欠稅,且公司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註冊成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沒有產生任何未向新股東各方書面告知的額外的債務、欠款和欠稅。

  6、公司沒有從事或參與使公司現在和將來有可能遭受吊銷營業執照、罰款或其它嚴重影響公司經營的行政處罰或法律制裁的任何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行爲。

  7、公司未就任何與公司有關的、已結束的、尚未結束的或將要開始的任何訴訟、仲裁、調查及行政程序對新增股東進行隱瞞或進行虛假、錯誤陳述。

  第六條、新增資金的投向和使用及後續發展

  1、本次新增資金用於公司的全面發展。

  2、公司資金具體使用權限由經過工商變更登記之後的公司股東會授權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經理班子依照公司章程等相關制度執行。

  3、根據公司未來業務發展需要,在國家法律、政策許可的情況下,公司可以採取各種方式多次募集發展資金。

  第七條、公司債權債務的處理

  1、在出資日之前,公司已經實際發生的債權債務已列於評估報告,就該公司債權債務由公司承繼,並負責清償債務以及享有債權。

  2、各方同意:根據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增加公司的註冊資本後,將優先清償已經實際發生的本協議約定的公司的到期債務。

  3、公司未披露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清收、清償,並且歸其享有債權,承擔債務的清償義務。就此類債權債務應由甲方與相應債權人和債務人協調,公司協助辦理債權債務轉移的法律手續。

  4、各方特別約定:出資之日後發生針對公司的就原公司已經發生或形成的債權債務糾紛及未披露債權債務糾紛,應由甲、乙方出面了結,所涉全部費用由甲、乙方承擔,公司給予必要的協助。若由於出資日之前的公司債權債務及未披露債權債務給公司和丙方帶來損失或由此產生債務,由甲、乙方一次性以現金方式賠償給丙方。

  5、在合資公司營業執照頒發之日之後,公司實際發生的債權、債務由其享有和承擔。【風險提示】需要注意的是,XX公司採取募集方式進行增資擴股的,應當依法設立的證券公司簽訂承銷協議,由其承銷;股款亦不能自行收取,應當同銀行簽訂代收股款的協議,由銀行負責代收。

  第八條、投資方式及資產整合

  1、增資後公司的註冊資本由____________萬元增加到____________萬元。公司應重新調整註冊資本總額及股東出資比例,並據此辦理變更工商登記手續。

  2、增資後丙方成爲公司股東,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應由股東享有的全部權利。

  第九條、保密

  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在本協議簽訂前和本協議期限內,任何一方不得向其它各方透露其保密資料和專有資料,以及公司的保密資料和專有資料,包括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項等。每一方在收到該等資料後,須對這些資料保密,不向任何人或實體透露這些資料,但向爲履行其職責而需要知道這些資料的人員透露除外。

  2、上述規定不適用於下列資料:

  (1)在透露時已成爲公衆一般可取得的資料和信息。

  (2)非因接受方違反本合同而是公開的資料。

  (3)接受方從對這些資料並無保密義務的

  第三方獲得的資料。

  3、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義務向有關政府部門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經營所需,向爲履行其職責而需要知道這些資料的人員或機構透露。

  4、每一方應通知其收到上述資料的董事、高級職員、其他僱員以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級職員和其他僱員對於上述保密義務的存在和遵守該等義務的重要性。

  5、本協議無論何等原因終止,本條規定將在合資合同終止後的________年內均持續有效,不論公司是否已終止、解散或清算。

  6、如果有一方公司違反本條的任何規定而遭受任何損失,另一方公司應爲該損失負責。

  第十條、違約責任

  1、任何簽約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約定,包括協議各方違反本協議的陳述與保證,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果不止一方違約,則由各違約方分別承擔各自違約所引起的責任。違約賠償責任的範圍限定在法律允許的、相當於因違約而給其它方所造成的全部實際損失。

  2、儘管有以上規定,任何一方均不因本協議而就任何間接損失或損害對其它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爭議的解決

  1、訴訟:凡因履行本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議,各方首先應爭取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如果該項爭議在開始協商後____日內未能解決,則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繼續有效的權利和義務:在對爭議進行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權利,並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

  第十二條、其他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各方各自保存_____份,公司存檔______份,______份用於辦理與本協議有關的報批和工商變更手續。(以下無正文)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0

  知識產權歸屬協議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聘用期間的知識產權歸屬問題經充分協商,特訂立如下,以茲共同遵守執行:

  一、定義

  “知識產權”:是指已註冊和未註冊的、包括進行了註冊申請的專利、專利申請權、商標、服務標誌、標識、形象、商號、互聯網域名、設計權、版權(包括計算機軟件的版權)、數據庫權利、半導體設計圖權利、實用新型、專有技術和其他知識產權,以及在世界各地相同或相似效果的其他所有的權利或保護形式,不論其表現爲何種形式,記載於何種載體,無論是否登記。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爲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而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所有作品、論文、報告、文件、圖畫、肖像、產品理念、服務理念、照片、底片、錄音/像帶和母帶、電腦程序、源代碼、結果代碼、原型、研究數據和文件、樣本、日誌、報告和其他材料(總稱“職務作品”) 。

  二、知識產權歸屬

  1、有下列條件情況之一的,乙方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全部屬於甲方:

  A. 受聘期間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B. 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研發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C. 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兩年內研發的與其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交付的任務有關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D. 主要利用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材料等所研發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E.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

  除非乙方證明不符合上述條件,否則在乙方在職期間以及離職後1年內形成的與乙方工作相關的作品或產品,均屬於職務作品,全部知識產權應屬於甲方。

  2、乙方同意,在受僱甲方期間及其離職後,如爲甲方合法取得或維持上述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所有權所需要,乙方將按照甲方的要求籤署有關文件或提供必要的協助。

  3、乙方承諾,在任何時間,僅爲甲方利益、並按甲方所要求的方式使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非經甲方的書面授權,不對其作任何形式的處分/處置。在與甲方的聘用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立即停止對前述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一切使用行爲。

  4、甲方與乙方的聘用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乙方承諾,不再聲稱是甲方的僱員、或聲稱具有代表甲方的權利,且不得以任何形式(有償或無償、直接或間接)侵佔、使用或者擅自複製、帶走甲方擁有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的任何文件、資料,除非事先得到甲方的書面許可。

  三、競業禁止

  1、乙方承諾,在受聘期間,不侵犯本協議第一條所列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否則將承擔由此而引發的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2、乙方聲明,此前未曾與第三方簽署過任何包含“競業禁止”條款的合同; 或者其已與曾經簽署“競業禁止”條款的第三方以適當方式解除了該等“競業禁止”義務。

  前款所謂“競業禁止”條款,是指任何第三方限定乙方不得從事甲方現有工作的條款。

  3、如因乙方違反上述聲明導致甲方被第三方指控連帶侵權,乙方應承擔與此有關的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4、在乙方的聘用期限內,乙方不得參與與甲方有競爭性的本職工作以外的活動(事先得到甲方許可的除外),競爭性活動指從事與甲方現從事的業務相同/類似業務活動,或在與甲方從事相同/類似業務的任何單位任職,包括但不限於以兼職、顧問、股東、董事、監事、合夥人、投資人、提供勞務/諮詢/服務等任何形式。

  四、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遵守上述各項協議內容,盜取、泄密、侵犯本協議所述的“知識產權”和“職務作品”,屬於嚴重違紀行爲。經甲方查實,乙方應爲這種不法行爲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承擔全部經濟賠償以及法律規定的其它責任。違約金的數額爲乙方在甲方供職期間稅前工資總額的30%。

  2、甲方有權從乙方在違約事由發生時應得的工資及其它應得收入中扣除上述違約金。如上述扣除的金額低於違約金數額,乙方應予以補足不足部分。若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的違約行爲給甲方帶來的損失,甲方則有權進一步依法追究乙方的經濟責任和其它法律責任。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時,同時構成嚴重違紀,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且不予任何補償。

  五、其它

  1、本協議可由甲方轉讓給甲方的子公司、分支機構或辦事機構,當乙方在上述機構之間被調任時,本協議自動被轉讓至新的聘用單位而無需由乙方另行簽署。如新的聘用單位提出要求,乙方亦同意直接與其簽署新的協議。

  2、本協議有效期爲乙方在甲方任職的全部期間以及乙方與甲方的聘用關係解除或終止(無論何種原因)之後3年。

  3、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1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方、乙方共同申請________________項目,對將來項目開展可能取得的工作成果與知識產權協商以下知識產權共享協議:

  1.根據課題任務分工,在雙方的工作範圍內獨立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各方獨自所有。一方轉讓其專利申請權時,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2.在課題執行過程中,由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及其形成的知識產權歸雙方共有。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他方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雙方共同申請。合作雙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申請專利。

  3.由雙方共同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各均有獨自使用的權利。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技術祕密。

  4.雙方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獎勵,榮譽稱號和獎金等歸雙方共有。

  5.雙方對共有科技成果實施許可、轉讓專利技術、非專利技術而獲得的經濟收益由雙方共享。收益共享方式應在行爲實施前另行約定。

  6.本協議不在協議雙方之間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如雙方希望建立任何商業上的代理、合作關係的,應另行簽訂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___

  項目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2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根據其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受僱於甲方,擔任_________職務。甲方和乙方爲明確乙方在受僱於甲方期間與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及競業禁止有關的事項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定義

  第一條 定義

  1.1 "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發現、設計、工序、公式、代碼、革新、開發、改進,可取得或不可取得著作權的各種作品(包括但不限於計算機軟件、文章、報告、製圖、圖紙、藍圖、廣告、營銷材料、標識等),技術訣竅以及商業祕密。

  1.2 "甲方業務"指_________。

  1.3 "甲方擁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開發、受讓或以其他方式依法獲得所有權的任何成果、依據本協議規定擁有的職務成果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第5.2條轉讓給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

  1.4 "聘用期間"指乙方受聘於甲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的全部期間。

  1.5 "商標"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商標。

  1.6 "著作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著作權。

  1.7 "專利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專利權。

  1.8 "職務成果"指聘用期間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離開甲方後一(1)年內單獨或與其他人共同設想、創作、開發、實施或以某種有形形式表現的並至少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的所有成果:____________

  (1) 涉及甲方業務任何方面的;

  (2) 按照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構成職務作品、職務發明創造或其他職務技術成果的。

  第二章 保密

  第二條 保密義務

  聘用期間,乙方應當對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方式獲取、獲知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__

  2.1 乙方不得以盜竊、利誘、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將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徑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____________

  (1) 將保密信息有償或無償提供給不應獲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內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2) 未經公司批准,將保密信息公開發表,披露: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文章;

  (3) 在學術會議、展覽會中展示;通過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開傳播;將保密信息進行商標、專利申請或著作權登記;

  (4) 在非辦公場所談論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爲公衆所知;

  (5) 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爲。

  2.2 乙方應在工作中根據工作任務及工作內容的性質對保密信息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

  (1) 在保密信息載體中標註機密或絕密字樣;在傳遞保密信息時向接收者告知該信息爲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採取設置密碼、加鎖等方式進行保密;

  (2) 在本職工作範圍內掌握的保密信息僅由本人和相關主管領導、有業務合作的本部門人員、其他業務部門人員、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知悉。不得向與其業務無關的公司內部、外部人員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

  (3) 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動存儲設備、網絡途徑複製、傳輸公司的保密信息;

  (4) 定期將保密信息做資料備份工作,防止因系統、網絡問題丟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時採取備份工作導致公司保密信息丟失、不可重現,應承擔丟失保密信息責任;

  (5) 在對外合作、代理、交易時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應當事先經管理信息管理部門或主管領導批准。批准後,應當與對方簽署相關的保密協議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並在保密協議簽署後方可提供相關保密信息;

  (6) 未經他人許可,不得私自開啓他人電腦、閱讀他人業務文檔、文件;不得擅自複製他人文檔、文件,但公司出於管理覈查、網絡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

  (7) 對公司研發、經營過程中涉及的以紙質、電子形式表現的公司產品、信息等文檔保密內容(包括文件、文稿、圖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應當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

  (8) 公司公佈的《保密制度》規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 乙方無論何時發現保密信息泄露時,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範圍進一步擴大,積極採取措施預防損失的發生,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2.4 乙方離職時,應將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載體按本協議及甲方保密制度相關約定或規定進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備份或複製。離職員工應依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對在職期限內獲知的保密信息繼續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條 保密信息範圍

  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3.1 技術信息包括:____________設計、程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等。技術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產品研發計劃、需求規格說明書、設計文檔、方案;產品創意、設計;產品開發技術文檔、產品開發路線圖、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產品許可證生成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用戶操作手冊、產品安裝手冊、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測試用例、樣品等;工業配方、製作工藝、試驗記錄、試驗方式、工藝流程等;公司商標申請、專利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計劃、方案、內容。

  3.2 經營信息包括:____________管理訣竅、客戶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等。經營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公司併購、投資、上市、投標計劃、方案;產品營銷策略、計劃、方案;產品銷售渠道名單、方案;產品市場推廣計劃、創意;產品貨源情報;客戶名稱、客戶聯繫信息、合作信息等。

  3.3 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還包括:____________本公司與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3.4 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____________

  (1) 公司人事信息: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人事架構、員工名單、數量、聯繫方式、崗位職責、人事調整信息、股權激勵方案、股權分配信息等;

  (2) 公司財務信息:____________員工薪資信息、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其他財務賬目信息等;

  (3) 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4) 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5) 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知識產權保護

  第四條 成果披露

  乙方同意在任何成果產生後均應立即(但無論如何不遲於該等成果產生後的30日)全部向甲方披露。

  第五條 對成果的權利

  5.1 所有職務成果均爲甲方單獨擁有的財產,而且職務成果的全部著作權、就職務成果的全部專利申請權和被授予的全部專利權以及職務成果的其他所有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在世界各地均歸屬於甲方。

  5.2 除職務成果以外,對於乙方在聘用期間擁有任何權益(包括所有權和其他權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將該等權益以合理的價格全部轉讓給甲方。乙方聲明並保證,乙方在其中擁有任何權益的所有成果均適用本協議的規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繼任者、受讓人、關聯公司、被許可人、董事、職工及代理人(以下統稱"關聯人")因甲方或其任何關聯人使用或披露該等成果而對乙方承擔的任何責任。

  5.3 儘管有第5.2條的規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夠的書面證據,則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轉讓同時滿足下列所有條件的任何成果:____________

  (1) 乙方沒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設備、物品、設施或商業祕密並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所創造的;

  (2) 在任何方面均與甲方業務無關的;

  (3) 不是因乙方爲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產生的。

  經甲方要求,乙方應當向甲方披露應被認定爲乙方財產而不適用本協議規定的所有成果的證明文件,而無論該等成果是乙方單獨還是與其他人共同創造的,也無論該等成果是在受僱前還是聘用期間創造的,甲方應就該等證明文件承擔保密責任。

  5.4 乙方進一步同意,除本協議另有約定或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無權利且不得直接或間接:____________

  (1) 複製、改變、修改、翻譯、生產、營銷、出版(發佈)、發行、銷售、許可或分許可、轉讓、租賃、傳送、傳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複製品;

  (2) 將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複製品用於創作派生成果、提供電子方式的訪問或閱讀或存入計算機儲存器;

  (3) 在中國或其他國家、地區申請(或申請註冊)甲方擁有的成果或與其有關的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其他工業產權或知識產權;

  (4) 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爲。

  5.5 如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擁有的成果的若干權利(在本第5.5條中簡稱爲"該等權利")必須歸屬於乙方且不允許合同當事人就歸屬問題另行約定,則本協議雙方同意按照下列規定處理:____________

  (1)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轉讓的,則乙方應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低價格轉讓該等權利。

  (2)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不能將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讓給甲方,或該轉讓須由政府部門批准而未能獲得批准,則乙方在此自動將該等權利中不能轉讓部分許可給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繼任者擁有甲方擁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權和實施權。本第(2)項所規定的權利許可應爲不收費、不可撤銷、獨佔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轉讓的,甲方亦有轉許可權。

  (3) 乙方承諾,將不以任何方式行使無法按照以上規定轉讓或許可給甲方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對甲方擁有的成果的署名權及其他人身權),但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

  5.6 乙方承諾,乙方在僱用關係終止後1年內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專利或著作權申請中所述的任何成果,應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被視爲甲方擁有的成果,但乙方證明該成果同時符合第5.3條規定的三個條件的除外。

  第四章 競業禁止

  第六條 競業禁止期間

  在聘用期間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論任何原因)(下稱"停聘日")2年("競業禁止期間")內,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開展業務的區域內直接或間接參與、進行或牽涉進任何在任何方面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似的業務或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但是這不得妨礙其對在任何股票交易市場掛牌的股票的持有(無論是直接持有或通過指定人持有),只要此持有不超過任何一箇公司所發行的任何種類的股票或股份中的5%。

  第七條 全職工作和競業禁止

  7.1 乙方承諾,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將以其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甲方的業務,並盡其最大努力爲甲方拓展業務、擴大利益,而不會參與任何甲方業務的競爭、上下游業務或其他業務;

  7.2 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及競業禁止期間內,無論是爲自己還是代表任何其他個人或公司,乙方不應:____________

  (1) 在開發、研究、生產、銷售或維護與甲方業務相同或者與甲方業務具有競爭關係或從事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爲這些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2) 就甲方屆時開展的任何一類的業務而言,唆使、介入或試圖誘使其已知曉在競業禁止期間內的任何時間爲甲方的重要顧客、客戶、供貨商、代理、分銷商、或職工(但不包括低職位的職工)、顧問的任何個人脫離甲方;

  (3) 干擾甲方供應產品、貨物或服務的持續性,或破壞上述任何供應的條件;

  (4) 無論是作爲任何其他人的委託人、代理人、股東、董事、合夥人或職工實施、進行、參與或牽涉進任何涉及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關時間內進行服務、銷售或供應的區域內的顧客銷售或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業務或活動,並與甲方正在或在競業禁止期間內曾經開展的業務相競爭的業務,或該等業務爲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

  7.3 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聲稱自己仍然:____________

  (1) 爲甲方的僱員或董事,或者有權以甲方的名義行事;或者

  (2) 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與任何甲方的業務或事務存在利益關係;或者

  (3) 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稱、標誌或其他知識產權,或者可能與甲方之名稱、標誌、其他知識產權相混淆的名稱或標誌。

  7.4 除非乙方在爲盡其對甲方的職責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內,乙方不得在其作爲職工、董事、股東或以其他方式與甲方存在利益關係的期間內或者其後的任何時間內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披露或與其他任何人交換有關甲方的事務、業務、方法、流程、制度、計劃或研發或者其顧客、客戶或供貨商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能被合理視爲甲方或其顧客、客戶、供貨商的機密的信息(但法律要求其加以披露的信息或在相關時間內並非由於其錯誤披露的原因而已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不包括在內),並將盡其最大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對任何此類信息的公佈或披露。

  7.5 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業務活動的擴充、發展或進步或者適當機遇都只能通過甲方或其全資子公司(如適用)進行或實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

  第八條 競業禁止補償金

  8.1 在乙方遵守前述第六條與第七條規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該補償金將於競業禁止期間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競業禁止補償金金額爲乙方在甲方任職的最後一箇月的月收入的【20】%。首期補償金應於停聘日支付,其餘各期應於甲方每月發薪日支付。若甲方遲延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超過1個月,乙方可在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後終止履行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

  8.2 爲避免歧義,乙方確認競業禁止補償金並不構成甲方的義務。如果甲方於停聘日(具體日期由雙方共同確認或通過仲裁機構或法院生效文書確認後起算。在確認之前,乙方仍負有該等信息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前1個月或競業禁止期間內每月付款日前1個月通知乙方停止競業禁止補償金的支付,則自該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擔其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其免於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的競業禁止補償金或任何其他補償金。

  第五章 其他事項

  第九條 承諾和保證

  9.1 乙方向甲方聲明並保證,其未曾與其他人達成過可能妨礙乙方全面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的任何協議。

  9.2 乙方向甲方聲明並保證,其未曾、將不會在未經其原用人單位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該單位的任何專有或保密信息帶入到其工作中,也不會用於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單位的任何商業祕密。乙方進一步向甲方聲明並保證,其受僱於甲方並不會導致其不履行其對任何其他人的義務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祕密。

  9.3 乙方向甲方承諾,於本協議簽署之日,乙方未與其原用人單位簽署競業禁止協議或該等競業禁止協議已經失效。

  9.4 如果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協議需要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方可生效或爲履行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需要辦理批准或其他手續,則乙方承諾協助甲方辦理有關手續並簽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9.5 乙方承諾,在聘用期間及停聘日後的任何時間,將無償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協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補償),以保護甲方對所有甲方擁有的成果的權益。這些協助包括但不限於在甲方申請或維持任何專利或著作權過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進行的與任何甲方擁有的成果有關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過程中籤訂所需的文件並在必要時作證。

  9.6 乙方承諾,如果其離職,其將通知新僱主其在勞動合同和/或本協議項下須繼續履行的義務,並有義務協助甲方向其新僱主發出該等通知。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 乙方違反本第四章任何規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將歸甲方所有,且乙方應向甲方返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補償金,並向甲方賠償數額等於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補償金的5倍的違約賠償金。如果所賠償的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實際損失,則甲方將有權就其間的差額向乙方追償。損害賠償的支付,不得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10.2 除上述10.1條的規定以外,若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將歸甲方所有,且應賠償甲方的全部實際損失,包括可預期收益的損失。該等賠償的支付,不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此爭議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決的結果,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十二條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除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條款均各自獨立,並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具有可執行性。

  第十三條 協議生效及份數

  13.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所有對本協議的修改均需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13.2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以下無正文,爲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爲《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禁止協議》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蓋章)

  簽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據《民法典》有關規定就甲方商標註冊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後訂立。

  一、代理項目

  甲方現委託乙方辦理的如下事宜:

  二、乙方義務

  1、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相關委託文件以及相應費用後3個工作日內做完所有前期準備並將相關文件轉遞申請,但涉及公證認證等無法控制的因素的除外。

  2、乙方應保證按指定國家的主管機關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在代理過程中應及時將進展情況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說明和回答,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進行並已經支付費用的後續程序,乙方應保證在指定國家的法律允許的期限內使當地事務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申請所需文件資料,包含申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答覆該國官方指令所需的文件資料;儘可能覈實客戶方文件的真實性、有效性,並確保送交乙方的文件準確無誤;因原始文件缺陷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未審覈出原始文件的應當可以發現的明顯缺陷並未及時通知甲方更正,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費用,並於支付當日將匯款憑證傳真至乙方。

  3、甲方應提供申請相關的其他必要支持。

  五、費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費用共計__元人民幣(含官方收費、工認證費、代理費、手續費、雜費);該費用包括商標在不發生被異議或駁回的情況下從申請直至商標領證覈准的所有費用;發明專利實質審查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實質審查費、公佈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辦理登記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公告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

  2、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5日內支付,乙方收到上述費用後立即開始申報。

  賬戶名:開戶行:

  賬號:

  3、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項的發票。

  六、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2、傳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章)(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4

  泛珠三角區域知識產權合作協議

  爲貫徹落實《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九個省(區)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決定加強合作,積極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全面合作與發展,爲增強區域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服務。現經各方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協商一致,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確定的宗旨,充分發揮各方的優勢和特色,在知識產權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提高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管理和運用的水平,打破地區保護,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加快產業及技術轉移,增進地區間投資增長,促進泛珠三角區域經濟共同發展。

  第二條?合作原則

  (一)自願參與。各方自願合作,參與本協議全部或部分合作項目。

  (二)開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發展的平等地位和權利,堅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視性,打破地區封鎖,促進區域開放。

  (三)互動互補。充分發揮各方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資源共享,加強優勢集成與互補。

  (四)依法行政。堅持_____方針和依法行政原則,努力營造規範、有序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第三條?合作要求

  (一)各方應主動創造合作條件,落實合作措施,拓寬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二)加強溝通協調,促進優勢互補,協商解決相互關聯的重大知識產權問題。

  (三)充分發揮政府的推動作用,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共同推動泛珠三角區域提升整體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第四條?合作內容

  (一)政策研討。統籌協調各方資源和_____優勢,加強調研及學術交流與合作,實時研究政府知識產權工作面臨的共性問題、難點和熱點問題及戰略性問題,探索有效的解決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二)宣傳與培訓。加大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力度,加強培訓課程和教材等方面資源和信息的共享,培養滿足區域發展要求的知識產權_____,提高區域知識產權意識。

  (三)中介與信息服務。消除地區障礙,加強規範和管理,統一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市場準入標準和從業紀律,提高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及服務質量;加強中介_____交流與合作,促進中介市場規範和繁榮發展;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衆服務領域的合作,促進信息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切實提高信息服務和公衆信息利用水平。

  (四)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建立定期交流與考察學習機制,及時交流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成功經驗,提高企事業單位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區域技術創新水平。

  (五)知識產權保護。九省(區)間打破地方保護,加強區域內知識產權執法部門間的溝通與協調,形成統一、有效、規範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整體提高區域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六)專利技術轉移與產業化。建立區域專利技術轉移促進機制,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及區域間的合作與轉移,充分發展各方的產業優勢,促進產業優勢互補,構建區域產業發展鏈條,提高泛珠三角產業的整體競爭力和創新能力。

  第五條?合作機制

  爲保證有效開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機制。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會議成員由協議各方省(區)級知識產權協調機構及相關專利、_____、版權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研究決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時可召開臨時聯席會議。會議由協議各方輪流召集和主持,每屆會議確定下屆會議的主辦方、時間和地點。會議設會議_____,由當年主持會議的省(區)知識產權負責人擔任。

  (二)建立聯絡員制度。各省(區)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聯絡、溝通和協調工作。聯絡員應加強跟蹤、落實和情況反饋,暢通各成員單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各項合作項目的順利完成。

  (三)建立專題工作小組制度。根據每年聯席會議確定的合作項目,成立相應的專題工作小組,開展具體的專項合作工作。專題工作小組成員由協議各方指定,對具體合作項目及相關事宜制訂合作計劃,提出工作措施,落實合作事項,並定期向聯席會議報告合作項目落實情況。

  第六條?聯席會議視合作情況,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可對本協議進行修訂。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九份,簽署各方各執一份,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廣州簽署,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各成員方代表簽字。?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爲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爲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______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爲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爲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爲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爲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爲: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乙方開戶銀行:_______;開戶名稱: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4.2.1 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4.2.2 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4.2.3 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4.2.4 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爲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稅務人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爲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爲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就甲方與乙方在任職前、任職期間及任職後的發明和作品的權利歸屬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任職前的發明和作品

  1.1 定義:任職前發明/作品是指乙方在受僱於甲方之前所創作的且爲乙方所擁有的與甲方的業務、產品、研究和開發有關且未轉讓給甲方的所有發明、原創作品(包括但不限於計算機軟件)、開發、改進、商業祕密等。

  1.2 披露:除非有任何在先的保密協議限制乙方向甲方披露任職前發明/作品,否則,乙方應就任職前發明/作品及其所附的任何權利行使的限制向甲方做出聲明,並將記錄這些內容的列表以附表的形式附在本協議後。乙方承諾在附表所做的陳述是真實、完整的。在遵照本款前述披露要求的前提下,如乙方未進行相應的告知且未附上該附表,即表示乙方並無此種任職前發明/作品。

  1.3 保留:乙方保留對任職前發明/作品的完全的所有權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同時,任職前發明/作品將不得被界定爲由甲方享有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的資產。但乙方若在甲方任職期間,向第三方轉讓任職前發明/作品,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當享有優先受讓權。

  1.4 許可

  1.4.1 許可:在乙方於甲方任職期間,如乙方將任職前發明/作品運用到甲方的計算機軟件、產品、工藝或機器裝置(以下稱“甲方產品”)中,則甲方將被視作授予一項許可,有權對上述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進行製作、委託他人製作、修改、使用和銷售,無論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是作爲甲方產品一部分或與甲方產品有關。前句所述授予甲方的許可應當是非獨佔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

  1.4.2 責任:乙方應當保證其對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具有合法的處分權。若任何第三方向甲方提起與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相關的權利主張,則乙方應當賠償甲方,使之免遭任何的賠償、費用、支出和責任的損失。

  1.4.3 限制: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所涉任職前發明/作品,應當向第三方告之甲方享有的非獨佔的、免專利許可費的、不可撤銷的、永久的、全球性的許可,並保證甲方始終享有該等許可。

  第二條 任職期間及之後的發明和作品

  2.1 職務發明

  2.1.1 職務發明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因執行甲方的任務或者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而由乙方完成的發明創造,包括但不限於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改進、技術祕密和技術訣竅:(1)在本職工作中完成的發明創造;(2)履行甲方交付的本職工作之外的任務所完成的發明創造;(3)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完成的發明創造;(4)退職、退休或者調動工作後1年內作出的,與乙方在甲方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甲方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5)其他任何與甲方業務有關的發明創造。上述條款(3)中所稱的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是指甲方的資金、設備、零部件、材料或者不對外公開的技術資料、數據等。

  2.1.2 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及其他相關的知識產權屬於甲方。

  2.2 職務作品

  2.2.1 職務作品是指乙方爲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文章、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示意圖、計算機軟件等。

  2.2.2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職務作品的署名權屬於乙方,其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甲方享有。前句所述著作權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發表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複製權、發行權、信息網絡傳播權、改編權等。

  2.3 計算機軟件職務作品的特別規定

  2.3.1 計算機軟件是指計算機程序及其有關文檔。

  2.3.2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開發的計算機軟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該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由甲方享有:(1)針對本職工作中明確指定的開發目標所開發的軟件;(2)開發的軟件是從事本職工作活動中所預見的結果或自然的結果;(3)主要使用了甲方的資金、專用設備、未公開的專門信息等物質技術條件所開發並由甲方承擔責任的計算機軟件。

  2.4 非職務發明/作品

  2.4.1 非職務發明/作品是指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由乙方單獨或聯合他人構思、開發或實踐所得的,不屬於上述2.1款、2.2款和2.3款規定的發明和作品,並且不論該等發明或作品是否可申請專利或是否可依著作權法或其他相關法律獲得註冊登記等。

  2.4.2 乙方同意在將任何與上述非職務發明/作品有關的所有權/著作權和其他相關的權利、利益向第三方進行轉讓時,同等條件下,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人具有優先受讓權,但是乙方和他人共同享有所有權和/或知識產權的除外。

  2.5 通知和披露

  2.5.1 乙方應當自職務發明/職務作品完成之日起的五日內通知甲方。

  2.5.2乙方同意自非職務發明/作品完成之日起五日內,將全部有關該非職務發明/作品的資料以書面方式充分披露給甲方。

  2.6 記錄的保存

  乙方同意保存並維護其在甲方任職期間的、所有有關乙方獨自或與他人合作獲得的所有發明/作品的最新的完整書面記錄資料。

  第三條 專利及著作權登記

  3.1 乙方同意協助甲方或其指定之人,由甲方付費,在任何可能的國家,用各種適當的方式,保護甲方的職務發明/職務作品,及甲方在受讓後取得的任職前發明/作品、非職務發明/作品上的權利及與任何國家相關的任何著作權、專利或其他的知識產權。這裏的“協助”包括向甲方或其指定之人提供所有相關的信息和數據,以及簽署甲方或其指定之人認爲必要的申請書、表格、轉讓協議和其他文書,並採取其他必要的措施。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終止後,在乙方能力範圍內,乙方仍負有本款規定的協助義務。

  3.2 如果因乙方喪失行爲能力或其他原因,以致甲方不能取得乙方簽字去申請、或進行有關轉讓給甲方的發明或原創性著作在任何中國或外國的專利或著作權登記的申請時,乙方不可撤銷地指定甲方及其正式授權的人員或代理人作爲乙方的全權代理人,代表乙方簽署並提交任何該等申請,從事所有其他法律允許的行爲以促成專利證書的核發或著作權的成功登記,並確保其法律效果等同於乙方親自執行。

  第四條 歸還甲方文件

  乙方同意離開甲方時,應向甲方歸還(並且不會保留、另行研製或交給他人)所有的裝置、檔案、數據、記錄、報告、列表、商業信函、說明書、圖表、設計圖、草稿、原料、設備,其他文件或財產及應該歸還甲方的一切物品,或任何乙方任職期間就前述各項內容所做的複製品或者其他屬於甲方或其承繼人或指定人員的所有物品。

  第五條 對新僱主的通知

  若乙方與甲方解除勞動關係或勞務關係,乙方承諾向乙方新僱主告知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並同意甲方對乙方新僱主發出通知書,通知該新僱主有關乙方在本協議下的義務。

  第六條 陳述與保證

  爲執行本協議,乙方同意簽署任何適當的協議或採取任何必要的行動,乙方承諾未曾簽訂且將不簽訂任何與本協議利益相悖的口頭或書面協議。

  第七條 違約救濟

  7.1 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萬元(大寫 )萬元。

  7.2乙方違反本協議的規定,並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抵償甲方的實際損失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予以追償。

  7.3 乙方承認前述5.2款規定的損害賠償尚不能構成對其違約行爲的足夠救濟,甲方可以通過獲得禁令或其他同等的救濟方式修正、彌補或預防乙方的違約行爲。該等救濟方式不應被視爲對違約行爲可採取的排他性的救濟方式,而應作爲對法律允許的其他救濟方式的補充。

  第八條 保密條款

  一方對因本次合作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管轄。

  9.2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以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爭議:

  (1)提交 仲裁委員會解決;

  (2)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1.1 可分割性:不管任何原因,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規定被判定爲無效時,除非該條款或規定的無效在實質上已影響整個合同的繼續履行,該無效性並不影響於任何其他的條款和規定,並且該無效條款和規定應被視爲已從本協議中刪除。雙方經協商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相關事宜進行約定。

  11.2 文本:本協議一式兩份,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11.3標題: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的標題只是爲了方便閱讀,不能以任何形式作爲對本協議的解釋或影響本協議的含意。

  11.4 生效: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通過簽署本協議,乙方宣稱完全理解並同意遵守本協議的條款。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7

  甲方: 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甲乙雙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務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1、基於本合同委託事項的時效性,合同生效後,乙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 月 _____ 日之前向商標局提交相關材料。

  2、如甲方確認過程中發現乙方製作的相關申請文件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應於接到甲方通知後予以及時修正,並於甲方確認通過後及時完成相關申請文件的官方申報動作。

  3、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甲方報告委託事務的進展,報告方式爲面訪、掛號函件、傳真等或者將材料發送至甲方。乙方指定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 ;作爲其合同事務的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合同事務的執行。乙方合同事務負責人向甲方發出的指令、簽發的文件等對其所屬方具有法定約束力。

  4、乙方在接受甲方委託事務後,應恪盡職守完成合同約定的委託事務,且乙方不得接受與甲方利益相牴觸的委託。乙方收到國家商標局下達的文書、證書後,乙方應在收到前述文件、證書後天內轉達甲方。

  5、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合同服務費用款項。

  第三條 服務費用及結算

  1、本合同項下的各項委託事務的服務費用總額(含稅價)爲人民幣___________ 元。服務費用總額已包含因辦理本合同項下知識產權事務的政府行政收費及乙方的報酬。除該等費用外,甲方無需另行支付乙方其他任何費用。

  2、合同生效後,甲方應於收到乙方開具的合同款項全額的專業稅務發票後全額

  支付乙方合同服務費用即人民幣_________ 元。

  3、本合同項下款項一律由甲方匯入以下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內:

  指定收款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完全履行合同義務,並積極維護對方權益。

  如因一方違約行爲,導致對方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則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向違約方追訴損失賠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委託事項過時效,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元。

  2、本協議如因甲方違約解除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已經支付的合同費用。

  本協議如因乙方違約解除的,乙方須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合同費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8

  聘請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受聘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____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爲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爲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知識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3.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爲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爲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1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3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4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爲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繫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爲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爲: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爲: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____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爲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爲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爲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爲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返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29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鑑於乙方受聘於________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祕密:

  是指不爲公衆所知悉、能爲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不爲公衆知悉,是指該信息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爲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信息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爲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祕密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乙方因工作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財務數據、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件、硬件、系統集成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信息,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信息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於:

  乙方爲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爲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信息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範圍內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信息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範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信息:獲得信息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載體,或採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獲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獲得信息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爲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行爲。

  2.保守構成祕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祕密信息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衆所知,但未產生該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爲公衆知識,這種信息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於祕密狀態信息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泄露這些信息,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祕密。

  3.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於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後,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泄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信息,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污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泄露;不得爲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文件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4.負責高級管理、掌握技術祕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限制及其補償)

  5.文檔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文件、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複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6.發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創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爲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迅速向甲方彙報,並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於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7.發明歸屬文檔上交:乙方應該寫出並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並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8.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則:鑑於甲方擁有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長期有效。

  19.乙方承擔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知識產權和商業祕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並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0.執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1.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30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由甲方與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就甲方商標註冊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後訂立。

  一、代理項目

  甲方現委託乙方辦理 的如下事宜:

  二、乙方義務

  1、乙方須在收到甲方相關委託文件以及相應費用後3個工作日內做完所有前期準備並將相關文件轉遞申請,但涉及公證認證等無法控制的因素的除外。

  2、乙方應保證按指定國家的主管機關要求提交申請材料,在代理過程中應及時將進展情況通知乙方。

  3、乙方任何向官方所做的說明和回答,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4、如有涉及甲方同意進行並已經支付費用的後續程序,乙方應保證在指定國家的法律允許的期限內使當地事務所接到指令,但因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責任。

  三、甲方義務

  1、甲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申請所需文件資料,包含申請過程中可能出現的答覆該國官方指令所需的文件資料;儘可能覈實客戶方文件的真實性、有效性,並確保送交乙方的文件準確無誤;因原始文件缺陷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未審覈出原始文件的應當可以發現的明顯缺陷並未及時通知甲方更正,損失由乙方承擔。

  2、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費用,並於支付當日將匯款憑證傳真至乙方。

  3、甲方應提供申請相關的其他必要支持。

  五、費用及付款方式

  1、所需費用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含官方收費、工認證費、代理費、手續費、雜費);該費用包括商標在不發生被異議或駁回的情況下從申請直至商標領證覈准的所有費用;發明專利實質審查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實質審查費、公佈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辦理登記前的全部費用(不含公告印刷費、辦理登記費、辦證費、印花費、年費等)

  賬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款項的發票。

  六、其他事宜

  1、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2、傳真件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31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根據其與甲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受僱於甲方,擔任_________職務。甲方和乙方爲明確乙方在受僱於甲方期間與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及競業禁止有關的事項簽訂本協議。

  第一章 定義

  第一條 定義

  1.1 "成果"指所有可取得或不可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發現、設計、工序、公式、代碼、革新、開發、改進,可取得或不可取得著作權的各種作品(包括但不限於計算機軟件、文章、報告、製圖、圖紙、藍圖、廣告、營銷材料、標識等),技術訣竅以及商業祕密。

  1.2 "甲方業務"指【 】。

  1.3 "甲方擁有的成果"指甲方自行開發、受讓或以其他方式依法獲得所有權的任何成果、依據本協議規定擁有的職務成果以及乙方根據本協議第5.2條轉讓給甲方的其他所有成果。

  1.4 "聘用期間"指乙方受聘於甲方(包括甲方的關聯公司)的全部期間。

  1.5 "商標"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商標。

  1.6 "著作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實施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著作權。

  1.7 "專利權"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專利權。

  1.8 "職務成果"指聘用期間以及乙方在因任何原因離開甲方後一年內單獨或與其他人共同設想、創作、開發、實施或以某種有形形式表現的並至少符合下列兩個條件之一的所有成果:____________

  涉及甲方業務任何方面的;

  按照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構成職務作品、職務發明創造或其他職務技術成果的。

  第二章 保密

  第二條 保密義務

  聘用期間,乙方應當對其在甲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方式獲取、獲知的保密信息承擔保密義務:____________

  2.1 乙方不得以盜竊、利誘、脅迫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本公司的保密信息;不得將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徑獲知的甲方的保密信息予以泄露,包括:____________

  將保密信息有償或無償提供給不應獲知保密信息的公司內部或外部的其他人;

  未經公司批准,將保密信息公開發表,披露: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在公開刊物上發表文章;

  在學術會議、展覽會中展示;通過博客、微博、微信等方式公開傳播;將保密信息進行商標、專利申請或著作權登記;

  在非辦公場所談論保密信息,致使保密信息爲公衆所知;

  其他泄露保密信息的行爲。

  2.2 乙方應在工作中根據工作任務及工作內容的性質對保密信息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

  在保密信息載體中標註機密或絕密字樣;在傳遞保密信息時向接收者告知該信息爲保密信息;在保密信息中採取設置密碼、加鎖等方式進行保密;

  在本職工作範圍內掌握的保密信息僅由本人和相關主管領導、有業務合作的本部門人員、其他業務部門人員、相關職能部門人員知悉。不得向與其業務無關的公司內部、外部人員透露、泄漏公司的保密信息;

  非工作需要,不得利用移動存儲設備、網絡途徑複製、傳輸公司的保密信息;

  定期將保密信息做資料備份工作,防止因系統、網絡問題丟失保密信息;乙方因未及時採取備份工作導致公司保密信息丟失、不可重現,應承擔丟失保密信息責任;

  在對外合作、代理、交易時如涉及保密信息的使用或提供,應當事先經管理信息管理部門或主管領導批准。批准後,應當與對方簽署相關的保密協議或在合同中增加保密條款,並在保密協議簽署後方可提供相關保密信息;

  未經他人許可,不得私自開啓他人電腦、閱讀他人業務文檔、文件;不得擅自複製他人文檔、文件,但公司出於管理覈查、網絡安全等需要使用的除外;

  (7) 對公司研發、經營過程中涉及的以紙質、電子形式表現的公司產品、信息等文檔保密內容(包括文件、文稿、圖片、法律文件等),乙方均應當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防止保密信息的泄漏;

  (8) 公司公佈的《保密制度》規定的其他保密措施。

  2.3 乙方無論何時發現保密信息泄露時,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範圍進一步擴大,積極採取措施預防損失的發生,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2.4 乙方離職時,應將掌握的全部保密信息及載體按本協議及甲方保密制度相關約定或規定進行清除或向甲方移交,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保留、備份或複製。離職員工應依照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對在職期限內獲知的保密信息繼續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條 保密信息範圍

  本協議所指保密信息包括甲方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和其他保密信息。

  3.1 技術信息包括:____________設計、程序、產品配方、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等。技術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產品研發計劃、需求規格說明書、設計文檔、方案;產品創意、設計;產品開發技術文檔、產品開發路線圖、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產品許可證生成程序源代碼及運行碼、用戶操作手冊、產品安裝手冊、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測試報告、測試用例、樣品等;工業配方、製作工藝、試驗記錄、試驗方式、工藝流程等;公司商標申請、專利申請、著作權登記的計劃、方案、內容。

  3.2 經營信息包括:____________管理訣竅、客戶信息、貨源情報、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等。經營信息的具體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_公司併購、投資、上市、投標計劃、方案;產品營銷策略、計劃、方案;產品銷售渠道名單、方案;產品市場推廣計劃、創意;產品貨源情報;客戶名稱、客戶聯繫信息、合作信息等。

  3.3 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還包括:____________本公司與第三方合作中向第三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3.4 甲方的其他保密信息包括:____________

  公司人事信息:____________包括但不限於人事架構、員工名單、數量、聯繫方式、崗位職責、人事調整信息、股權激勵方案、股權分配信息等;

  公司財務信息:____________員工薪資信息、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其他財務賬目信息等;

  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以及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公司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其他本公司聲明有保密要求或有保密標識的保密信息。

  第三章 知識產權保護

  第四條 成果披露

  乙方同意在任何成果產生後均應立即(但無論如何不遲於該等成果產生後的3日)全部向甲方披露。

  第五條 對成果的權利

  5.1 所有職務成果均爲甲方單獨擁有的財產,而且職務成果的全部著作權、就職務成果的全部專利申請權和被授予的全部專利權以及職務成果的其他所有工業產權和知識產權在世界各地均歸屬於甲方。

  5.2 除職務成果以外,對於乙方在聘用期間擁有任何權益(包括所有權和其他權益)的任何成果,乙方在此將該等權益以合理的價格全部轉讓給甲方。乙方聲明並保證,乙方在其中擁有任何權益的所有成果均適用本協議的規定,乙方特此免除甲方及其繼任者、受讓人、關聯公司、被許可人、董事、職工及代理人(以下統稱"關聯人")因甲方或其任何關聯人使用或披露該等成果而對乙方承擔的任何責任。

  5.3 儘管有第5.2條的規定,若乙方可提供足夠的書面證據,則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向甲方轉讓同時滿足下列所有條件的任何成果:____________

  乙方沒有使用甲方的任何成果、設備、物品、設施或商業祕密並完全利用自己的時間所創造的;

  在任何方面均與甲方業務無關的;

  不是因乙方爲甲方完成任何工作所產生的。

  經甲方要求,乙方應當向甲方披露應被認定爲乙方財產而不適用本協議規定的所有成果的證明文件,而無論該等成果是乙方單獨還是與其他人共同創造的,也無論該等成果是在受僱前還是聘用期間創造的,甲方應就該等證明文件承擔保密責任。

  5.4 乙方進一步同意,除本協議另有約定或甲方以書面形式同意的以外,乙方無權利且不得直接或間接:____________

  複製、改變、修改、翻譯、生產、營銷、出版(發佈)、發行、銷售、許可或分許可、轉讓、租賃、傳送、傳播、展示或使用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複製品;

  將甲方擁有的成果、其任何部分或任何形式的複製品用於創作派生成果、提供電子方式的訪問或閱讀或存入計算機儲存器;

  在中國或其他國家、地區申請(或申請註冊)甲方擁有的成果或與其有關的任何專利權、著作權、商標、其他工業產權或知識產權;

  引起其他人的任何上述行爲。

  5.5 如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擁有的成果的若干權利(在本第5.5條中簡稱爲"該等權利")必須歸屬於乙方且不允許合同當事人就歸屬問題另行約定,則本協議雙方同意按照下列規定處理:____________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可以轉讓的,則乙方應在最大的程度上向甲方以適用法律所允許的最低價格轉讓該等權利。

  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乙方不能將該等權利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轉讓給甲方,或該轉讓須由政府部門批准而未能獲得批准,則乙方在此自動將該等權利中不能轉讓部分許可給甲方,以便甲方及其繼任者擁有甲方擁有的成果(及其修改成果和派生成果)的全部使用權和實施權。本第項所規定的權利許可應爲不收費、不可撤銷、獨佔性(排除乙方本人及所有第三方)、全球性和可轉讓的,甲方亦有轉許可權。

  乙方承諾,將不以任何方式行使無法按照以上規定轉讓或許可給甲方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對甲方擁有的成果的署名權及其他人身權),但甲方事先書面同意的除外。

  5.6 乙方承諾,乙方在僱用關係終止後1年內向第三方披露的或在由其本人或由他人代表所提出的專利或著作權申請中所述的任何成果,應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被視爲甲方擁有的成果,但乙方證明該成果同時符合第5.3條規定的三個條件的除外。

  第四章 競業禁止

  第六條 競業禁止期間

  在聘用期間及在被甲方停止聘用之日起(不論任何原因)(下稱"停聘日")2年("競業禁止期間")內,除非得到甲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開展業務的區域內直接或間接參與、進行或牽涉進任何在任何方面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似的業務或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但是這不得妨礙其對在任何股票交易市場掛牌的股票的持有(無論是直接持有或通過指定人持有),只要此持有不超過任何一箇公司所發行的任何種類的股票或股份中的5%。

  第七條 全職工作和競業禁止

  7.1 乙方承諾,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將以其全部的時間和精力投入甲方的業務,並盡其最大努力爲甲方拓展業務、擴大利益,而不會參與任何甲方業務的競爭、上下游業務或其他業務;

  7.2 在被甲方聘用期間及競業禁止期間內,無論是爲自己還是代表任何其他個人或公司,乙方不應:____________

  在開發、研究、生產、銷售或維護與甲方業務相同或者與甲方業務具有競爭關係或從事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的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也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地爲這些企業或事業單位工作;

  就甲方屆時開展的任何一類的業務而言,唆使、介入或試圖誘使其已知曉在競業禁止期間內的任何時間爲甲方的重要顧客、客戶、供貨商、代理、分銷商、或職工(但不包括低職位的職工)、顧問的任何個人脫離甲方;

  干擾甲方供應產品、貨物或服務的持續性,或破壞上述任何供應的條件;

  無論是作爲任何其他人的委託人、代理人、股東、董事、合夥人或職工實施、進行、參與或牽涉進任何涉及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及任何其他由甲方在相關時間內進行服務、銷售或供應的區域內的顧客銷售或提供產品或服務的業務或活動,並與甲方正在或在競業禁止期間內曾經開展的業務相競爭的業務,或該等業務爲甲方業務的上下游業務。

  7.3 自停聘日起,乙方不得聲稱自己仍然:____________

  爲甲方的僱員或董事,或者有權以甲方的名義行事;或者

  除其所持有的甲方任何股份外,與任何甲方的業務或事務存在利益關係;或者

  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由甲方使用的任何名稱、標誌或其他知識產權,或者可能與甲方之名稱、標誌、其他知識產權相混淆的名稱或標誌。

  7.4 除非乙方在爲盡其對甲方的職責而合理必要的限度內,乙方不得在其作爲職工、董事、股東或以其他方式與甲方存在利益關係的期間內或者其後的任何時間內直接或間接地使用、披露或與其他任何人交換有關甲方的事務、業務、方法、流程、制度、計劃或研發或者其顧客、客戶或供貨商的任何信息,以及其他能被合理視爲甲方或其顧客、客戶、供貨商的機密的信息(但法律要求其加以披露的信息或在相關時間內並非由於其錯誤披露的原因而已進入公共領域的信息不包括在內),並將盡其最大努力防止任何第三方對任何此類信息的公佈或披露。

  7.5 向乙方提供的任何業務活動的擴充、發展或進步或者適當機遇都只能通過甲方或其全資子公司(如適用)進行或實施(除非甲方另行同意)。

  第八條 競業禁止補償金

  8.1 在乙方遵守前述第六條與第七條規定的前提下,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該補償金將於競業禁止期間按月向乙方支付。每月的競業禁止補償金金額爲乙方在甲方任職的最後一箇月的月收入的【2】%。首期補償金應於停聘日支付,其餘各期應於甲方每月發薪日支付。若甲方遲延支付競業禁止補償金超過1個月,乙方可在向甲方發出書面通知後終止履行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

  8.2 爲避免歧義,乙方確認競業禁止補償金並不構成甲方的義務。如果甲方於停聘日(具體日期由雙方共同確認或通過仲裁機構或法院生效文書確認後起算。在確認之前,乙方仍負有該等信息保密及競業禁止義務)前1個月或競業禁止期間內每月付款日前1個月通知乙方停止競業禁止補償金的支付,則自該等停聘日/付款日起,乙方被免予承擔其在本協議第7.2條下的義務。乙方無權要求甲方支付其免於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期間的競業禁止補償金或任何其他補償金。

  第五章 其他事項

  第九條 承諾和保證

  9.1 乙方向甲方聲明並保證,其未曾與其他人達成過可能妨礙乙方全面遵守本協議的條款和條件的任何協議。

  9.2 乙方向甲方聲明並保證,其未曾、將不會在未經其原用人單位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該單位的任何專有或保密信息帶入到其工作中,也不會用於完成其在甲方的工作。乙方同意不向甲方披露任何以前工作單位的任何商業祕密。乙方進一步向甲方聲明並保證,其受僱於甲方並不會導致其不履行其對任何其他人的義務或披露任何其他人的任何祕密。

  9.3 乙方向甲方承諾,於本協議簽署之日,乙方未與其原用人單位簽署競業禁止協議或該等競業禁止協議已經失效。

  9.4 如果根據適用法律、法規的規定,本協議需要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方可生效或爲履行乙方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需要辦理批准或其他手續,則乙方承諾協助甲方辦理有關手續並簽署所有必要的文件。

  9.5 乙方承諾,在聘用期間及停聘日後的任何時間,將無償提供甲方所要求的一切協助(但合理的必要成本由甲方予以補償),以保護甲方對所有甲方擁有的成果的權益。這些協助包括但不限於在甲方申請或維持任何專利或著作權過程中或甲方在世界各地進行的與任何甲方擁有的成果有關的任何訴訟或法律程序過程中籤訂所需的文件並在必要時作證。

  9.6 乙方承諾,如果其離職,其將通知新僱主其在勞動合同和/或本協議項下須繼續履行的義務,並有義務協助甲方向其新僱主發出該等通知。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1 乙方違反本第四章任何規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利益將歸甲方所有,且乙方應向甲方返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補償金,並向甲方賠償數額等於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補償金的5倍的違約賠償金。如果所賠償的違約賠償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的實際損失,則甲方將有權就其間的差額向乙方追償。損害賠償的支付,不得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1.2 除上述1.1條的規定以外,若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乙方因此所取得的全部收益或利益均將歸甲方所有,且應賠償甲方的全部實際損失,包括可預期收益的損失。該等賠償的支付,不影響甲方因乙方違約而享有的其他救濟權利。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將此爭議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任何一方如果不能接受仲裁裁決的結果,可以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通過訴訟程序解決。

  第十二條 可分割性

  本協議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除該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以外的所有其他條款均各自獨立,並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具有可執行性。

  第十三條 協議生效及份數

  13.1 本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開始生效,所有對本協議的修改均需雙方簽署書面協議方可生效。

  13.2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以下無正文,爲簽署頁)

  (本頁無正文,爲《保密、知識產權保護和競業禁止協議》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蓋章)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

公司知識產權保密協議 篇32

  聘請單位(簡稱甲方):

  應聘單位(簡稱乙方):

  甲方因業務執行、管理和發展的需要,願意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顧問,乙方願意接受聘請,經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簽署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擔任甲方知識產權顧問的任務是:爲甲方依法進行生產、經營、服務、管理或其他活動提供知識產權有關法律服務,受甲方委託辦理知識產權有關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促進甲方生產、經營、服務和管理活動的發展。

  第二條:乙方接受聘請,擔任甲方的知識產權顧問,爲期________年,自20g___年____月日起計算。合同期滿,雙方如無異議則本合同自動延續有效,雙方再行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

  第三條:乙方作爲知識產權顧問,接受甲方的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一) 協助甲方審查、修改有關知識產權的合同和法律文書,防範法律風險;

  (二) 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仲裁的知識產權類糾紛,出具律師函;

  (三) 就甲方的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決策提供法律諮詢;

  (四) 指導培訓甲方的從事知識產權相關事務的工作人員及專職法務人員,協助甲方的知識產權宣傳和知識產權相關法律培訓工作;

  (五) 應甲方要求提供與甲方有關的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信息和相關資料;

  (六) 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或調解活動;

  (七) 參與甲方重大知識產權項目的盡職調查、業務談判、文本制訂和簽約見證活動;

  (八)辦理甲方涉及商標註冊、商標監測、商標異議、專利申請、專利無效、專利情報檢索、版權登記及軟件企業、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科技項目申報、中國名牌、出口名牌、馳名商標、著名商標認定等非訴訟業務,辦理馳名商標司法認定業務;

  (九)辦理甲方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構架及建設(包括依照甲方企業特點制定完善商標、專利、商業祕密、域名、版權等管理制度),辦理甲方知識產權戰略的安排及提供相應項目的輔助;

  第四條:根據“律師業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甲方按年度向乙方交納常年法律顧問費 萬元整(人民幣大寫:整)。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3個工作日內付清。

  第五條、擔任知識產權顧問的律師爲甲方處理相關法律事務所發生的食宿、差旅、保險費用由甲方承擔。爲處理甲方的相關法律事務所需的支付給其他

  第三方單位、行政機關或服務機構的必要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六條:爲便於法律顧問開展工作,擔任知識產權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享有以下權利:

  (一) 要求甲方指定專門的人員負責日常知識產權事務的聯絡處理;

  (二) 有權依法調查和查閱相關文件資料;

  (三) 有權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會議;

  (四) 有權詢問甲方人員,甲方人員應對被詢問的的事項作如實的陳述;

  (五) 獲得履行甲方知識產權顧問職責所必須的其他工作條件和便利。

  第七條:擔任知識產權顧問的律師,應當負有以下義務:

  (一) 對工作接觸瞭解到的涉及甲方的機密、商業祕密和其他不宜公開的情況,負有保密的責任;

  (二) 在訴訟、仲裁或調解活動中,不得擔任對方當事人代理人;

  (三) 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動。

  第八條:擔任知識產權顧問的律師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或不能勝任該項工作的,甲方有權提請乙方予以調換或商請其他律師擔任。

  甲方不能履行本合同各項義務或不支付工作報酬的,乙方有權指令律師停止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

  第九條:雙方均有權在自己的宣傳冊、網站或其他宣傳資料上表明雙方存在本合同約定的知識產權顧問關係,並可以使用對方的企業名稱和企業標誌來說明這種關係。

  第十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顧問合同範本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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