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專利許可合同(精選12篇)
國際專利許可合同 篇1
合同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目 錄
第一條 定義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第二條 合同圍內容和範圍
第十條 保密
第三條 合同價格
第十一條 侵權
第四條 支付條件
第十二條 稅費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第十四條 仲裁
第七條 考覈與驗收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第八條 技術改進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附 件
附件一 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
附件二 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
附件三 提成資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
附件四 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
附件五 對甲方人員的培訓計劃
附件六 遣專家的技術服務計劃
附件七 產品考覈驗收辦法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訂立。合同一方爲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爲:中國《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鑑於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用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甲方係指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乙方”係指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
1.6“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設備、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其說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旨和稅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支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問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說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按照
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爲___。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____月____日爲提成費的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口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________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爲貨已售出。
3.6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乙方如需查覈甲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
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本合同
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銀行(此處爲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銀行(此處爲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爲____。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
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審覈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一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5.1技術服務
5.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和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
1.
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
1.
3.
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
第六個月,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指導____日。
5.
1.
4.
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爲____日。
5.
1.
5.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技術培訓。
5.
2.
1.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戶。
5.
2.
2.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
2.
3.首批培訓時間爲合同生效後的
第三至
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爲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爲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5.
2.
4.
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爲合同生效後的
第八至
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爲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爲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調試。
5.
2.
5.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6.以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交付技術資料。
郵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報單日期、資料項目、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
4.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外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爲甲方驗收。
6.
5.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製表示。
第七條 考覈與驗收
7.
1.合同產品的
第一臺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覈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覈。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
2.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
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
3.如果
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特
第二次考覈。
7.
4.經過
第二次考覈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剛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艄除缺陷,進行
第三次考覈。
7.
5.經過
第三次考覈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接
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 技術改進
8.
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共他生產設備等一,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閃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設備。
8.
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
3.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
第三者。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9.
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
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
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
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
4.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2)遲交5至8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9.
5.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
6.如果動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給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
7.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有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的利息。
9.
8.如因乙原因,產品部分性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機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性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金部金額。
第十條 保密
10.
1.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說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泄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爲生產合同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
2.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
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
3.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 侵權
1
1.
1.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
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
1.
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清。合同生效後一箇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 稅費
1
2.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
2.
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
3.
1.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
3.
2.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
3.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 仲裁
1
4.
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
4.
2.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
4.
3.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
4.
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
4.
5.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爲依據。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1
6.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籤,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
6.
2.本合同效期________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
6.
3.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本。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本爲準。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代表:____ 代表
國際專利許可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乙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 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用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 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 甲方係指_________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 乙方係指_________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 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 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9 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_____旨和稅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 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2 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支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問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說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6 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 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_____,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_____、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爲_________。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爲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口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爲貨已售出。
3.6 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___銀行(此處爲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此處爲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爲_________。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審覈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1)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2)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3)即期匯票一式一份。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5.1 技術服務
(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和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_________人日。
(3)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指導_________日。
(4)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爲_________日。
(5)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 技術培訓。
(1)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戶。
(2)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_________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3)首批培訓時間爲合同生效後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_________人,翻譯_________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爲期_______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爲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4)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爲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_________人,翻譯_________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爲期_________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爲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調試。
(5)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6.1 以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_______交付技術資料。
6.2 _________的郵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報單日期、資料項目、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5 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製表示。
第七條 考覈與驗收
7.1 合同產品的第一臺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覈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覈。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 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3 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特第二次考覈。
7.4 經過第二次考覈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剛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艄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覈。
7.5 經過第三次考覈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接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 技術改進
8.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共他生產設備等一,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閃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設備。
8.3 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9.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4 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2)遲交5至8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9.5 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 如果動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給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 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有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_%的利息。
9.8 如因乙原因,產品部分性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機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_________%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性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金部金額。
第十條 保密
10.1 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說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泄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爲生產合同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3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 侵權
11.1 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 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清。合同生效後一箇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 稅費
12.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 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 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 _____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_____解決。
14.2 _____將在_________進行,由______________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_____。
14.3 _____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 _____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若_____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_____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爲依據。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16.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籤,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 本合同效期十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本。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本爲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件一 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
附件二 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
附件三 提成資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
附件四 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
附件五 對甲方人員的培訓計劃
附件六 乙方派遣專家的技術服務計劃
附件七 產品考覈驗收辦法
國際專利許可合同 篇3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合同號:
中國,北京,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___215;國___215;市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______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________年215;月215;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爲______。
1.2 “出讓方”–是指___215;國___215;市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 “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___省___市,名叫______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
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____月____日爲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________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
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
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XX銀行(此處爲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銀行(此處爲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爲美元。
4.2 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
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覈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 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
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
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6.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
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
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並按___%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稅費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8.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或中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8.3 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以雙方均有約束力。
8.4 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9.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215;年215;月215;日在北京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9.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
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215;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 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
第一條至
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2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a.受讓方:______公司
地 址:___國___市___街道
電 傳:______
傳 真:______
b.出讓方:______公司
地 址:___國___市___街道
電 傳:______
傳 真:______
受讓方代表: 出讓方代表:
(籤 字) (籤 字)
國際專利許可合同範文精選
國際專利許可合同 篇4
合同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目錄
第一條定義第九條保證和索賠
第二條合同圍內容和範圍第十條保密
第三條合同價格第十一條侵權
第四條支付條件第十二條稅費
第五條技術服務和培訓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第六條技術資料第十四條仲裁
第七條考覈與驗收第十五條適用法律
第八條技術改進第十六條合同有效期
附件
附件一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和申請情況
附件二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
附件三提成資的起算時間和計算方法
附件四出讓方查帳的內容和方法
附件五對甲方人員的培訓計劃
附件六乙方派遣專家的技術服務計劃
附件七產品考覈驗收辦法
本合同於年__月__日在_____訂立。合同一方爲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爲:中國《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鑑於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用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甲方"係指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乙方”係指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
1.6“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設備、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其說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旨和稅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支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問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說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字樣。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爲___。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爲提成費的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口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爲貨已售出。
3.6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乙方如需查覈甲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__銀行(此處爲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銀行(此處爲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爲____。
4.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三十天內。經審覈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即期匯票一式一份。
4.3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技術服務和培訓
5.1技術服務
5.1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和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指導12日。
5.1.4.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爲18日。
5.1.5.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技術培訓。
5.2.1.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戶。
5.2.2.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首批培訓時間爲合同生效後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爲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爲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5.2.4.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爲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爲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爲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調試。
5.2.5.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技術資料
6.以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交付技術資料。
6.2.____的郵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報單日期、資料項目、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外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爲甲方驗收。
6.5.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製表示。
第七條考覈與驗收
7.1.合同產品的第一臺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覈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覈。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3.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特第二次考覈。
7.4.經過第二次考覈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剛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艄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覈。
7.5.經過第三次考覈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接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技術改進
8.1.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共他生產設備等一,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閃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設備。
8.2.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保證和索賠
9.1.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3.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
(2)遲交5至8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
9.5.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如果動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給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有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的利息。
9.8.如因乙原因,產品部分性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機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____%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性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金部金額。
第十條保密
10.1.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說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泄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爲生產合同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侵權
11.1.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清。合同生效後一箇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稅費
12.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
13.1.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仲裁
14.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爲依據。
第十六條合同有效期
16.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1993年5月8日籤,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本合同效期十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本。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本爲準。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代表:____代表。:____
年月日年月日
國際專利許可合同 篇5
根據專利法第十九條二款規定,茲委託______(地址:______)
專利代理人______代爲辦理
名稱爲______的發明創造
申請 □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
□外觀設計專利
授權上述代理人辦理,
□申請、審批、批覆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異議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無效程序中的有關事宜。
□其他有關事項。
委託人(單位或個人)______(蓋章或籤)
委託單位代表人______(蓋章或籤)
___年___月___日
注意事項:
1.本表應認真填寫,體應端正清晰。
2.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寫選擇項目時使用,若有方格後所述情況,應在方格內標上“√”號。
3.受委託單位填寫在第一空欄內,要求填寫全稱。
4.專利代理人欄內應填寫在具體辦理該專利申請的人名,不得超過兩人。
5.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權限的,可在其他有關事項欄目下填寫。
6.委託方是單位時,要加蓋公章,同時該單位代表要籤,委託方是個人時,要求本人籤。
國際專利許可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總部/分部)。
乙方:_________(分部/加盟店)。
根據甲方與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成的《特許經營合同》,爲了規範總部專利實施許可的行爲,根據總部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實施許可協議:
一、許可實施的專利
甲方許可乙方實施以下專利:
(1)專利名稱:_________,研製完成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專利申請號:_________,專利批准號:_________,專利申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專利批准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專利權的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專利的內容:_________。
(2)專利名稱:_________,研製完成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專利申請號:_________,專利批准號:_________,專利申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專利批准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專利權的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專利的內容:_________。
二、實施許可的方式
甲方授權乙方在特許區域內,以獨佔(排他/普通)許可的方式實施本協議規定的專利,並應符合以下規定:
(1)限於以_________方式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2)_________。
三、實施許可的區域
使用本協議許可實施的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製造、銷售_________產品的區域範圍,限於特許區域內,並應符合以下規定:
(1)製造的產品限於在特許區域內特許店銷售;
(2)產品銷售的客戶限於在特許區域註冊的企業或企業分支機構;
(3)_________。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
甲方應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實施該專利所需的設計圖紙、製造工藝及_________資料交付乙方。
五、技術服務
甲方應指派專業技術人員,指導乙方實施該專利,使產品達到設計要求。技術服務的內容包括:
(1)指派開發該專利的_________人員提供技術指導;
(2)指派設備安裝_________人員負責指導設備的安裝與調試;
(3)_________。
六、質量標準
甲方實施許可的專利及提供的設備所生產的產品,應當符合以下質量標準:
(1)符合國家質量標準gb_________;
(2)符合總部規定的_________質量標準;
(3)符合_________。
七、保密事項
與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中的_________,系總部未公開的專有技術,乙方應當按照《特許經營合同》的規定予以保密,並符合以下規定:
(1)除乙方總經理、總工程師及_________人員之外,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員披露該商業祕密;
(2)乙方應當與知悉該商業祕密的上述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3)_________。
八、實施許可的期限
甲方許可乙方實施的_________專利,其許可實施期限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規定執行:
(1)與特許經營合同的期限相同;
(2)實施期限按照總部的通知執行;
(3)限於在_________期限內使用。
九、專利實施的計劃
實施本協議許可專利的計劃與進度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按照總部的設計要求完成生產車間的建設與驗收,達到生產所需的各項要求;
(2)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設備的安裝;
(3)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設備的調試,主要由甲方負責;
(4)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開始投入生產(銷售)。
十、驗收的標準和方法
實施本協議許可專利製造的產品由_________單位以_________方法進行試驗和檢驗,並符合本協議第五條規定的質量標準,達到_________技術指標與_________要求。
十一、專利許可使用費
甲方應當收取的專利實施許可費用,已經包括在乙方向甲方交納的特許經營費之中,不再單獨收取費用。或乙方按照_________標準向甲方交納專利許可使用費,按照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的期限與特許權使用費一併按月(季)交納。
十二、技術改進
乙方在實施總部專利及技術祕密的基礎上作出的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並視爲總部的商業祕密,乙方應當按照《特許經營合同》的規定予以保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爲商業祕密保護或申請專利,並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十三、違約責任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爲的,除按照專利法的規定賠償甲方(總部)損失外,並應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將許可實施的專利用於製造(銷售)本協議規定範圍以外的產品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爲:_________;
(2)將製造的產品通過特許店以外的其他途徑進行銷售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爲:_________;
(3)將製造的產品銷售給未在特許區域內註冊的企業或企業的分支機構的,償付違約金的計算方式爲:_________;
(4)披露、使用與實施專利有關的商業祕密的,除按照法律的規定承擔賠償責任外,並應償付違約金,計算方式爲:_________;
(5)_________。
甲方有下列違約行爲的,應當按照以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提供的設備不能滿足專利實施的技術要求的,除返還設備外,並應賠償乙方損失,損失賠償的計算方式爲:_________;
(2)製造的專利產品達不到規定的質量標準的,除返還設備外,並應賠償乙方損失,損失賠償的計算方式爲:_________;
(3)_________。
十四、總部的權利
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義務,均視爲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總部認爲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
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爲,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及處罰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
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爲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十五、合同文本
本協議文本由總部統一制定,未經總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本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總部、甲方及乙方各存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術語解釋
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專利許可合同 篇7
本合同於一九年月日在簽訂。
一方爲:(以下簡稱受方)。
另一方爲:(以下簡稱供方)。
前言
1.供方是號中國專利的惟一專利權人。供方於年月日將號專利項下的發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申請號是,中國專利局於年月日批准號專利權。
2.供方有權和同意給予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
3.受方同意得到供方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
4.雙方通過協商訂立條款如下:
第1款 許可證的類型
1.本許可證系一項獨佔許可證。
2.供方不得在第3款所列的合同地區內製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受方有權授予分許可證。
4.本獨佔許可證未經供方允許不得轉讓。
第2款 技術使用範圍
1.供方確定號專利的保護範圍是……
2.供方已在合同地區以外的地區使用號專利技術,供方根據使用結果確定達到以下技術水平……(或者:供方在簽訂本合同之前沒有使用過號專利技術,供方確定號專利技術在簽訂合同時達到下列技術使用水平……)
3.號專利的全部技術使用範圍爲本合同許可證的技術使用範圍。
第3款 合同地區
1.本獨佔許可證授予以下地區:……
2.受方不得在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製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受方可以向下列國家出口本許可證產品:……
第4款 技術援助
1.供方有義務向受方提供實施號專利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1。
2.供方負責接受、安排受方技術人員赴供方企業培訓。供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受方培訓的要求,使受方人員能掌握號專利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2。
3.供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3。
第5款 專利技術的改進
1.供方有義務向受方通報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內有關專利技術的改進成果並提供給受方使用。使用費不得因此而提高。
2.受方對專利技術進行改進不需要得到供方的批准,但必須通知供方。供方在支付適當費用後有權使用受方的改進成果。
3.受方的改進成果如果有專利性,受方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批准後歸受方所有。
第6款 供方的擔保
1.供方擔保第2款中列明的所有內容。供方和受方共同在受方工廠對號專利產品的技術水平和要求進行考覈驗收,並由供方承擔考覈、驗收責任。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4。
2.供方擔保其所有的號專利權是合法的、有效的和沒有缺陷的。
第7款 維護和保護專利權
1.供方有義務負責維護專利權並支付年費。
2.供方有意放棄專利權時,必須及時通告受方。受方有權免費取得供方所放棄的專利權。
3.供方和受方都有權向侵犯專利權的第三者起訴。一方起訴時另一方應予以支持。決定起訴的一方承擔起訴費用,勝訴時收入的款項也歸他所有。如果合同雙方商定共同起訴,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攤: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專利許可合同 篇8
被許可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許可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許可方是_________號中國專利的惟一專利權人。許可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將_________號專利項下的發明向中國專利局提出申請,申請號是_________,中國專利局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批准_________號專利權。許可方有權和同意給予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被許可方同意得到許可方上述專利實施許可證。雙方通過協商訂立條款如下:
第一條 許可證的類型
1.本許可證系一項獨佔許可證。
2.許可方不得在第三條所列的合同地區內製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有權授予分許可證。
4.本獨佔許可證未經許可方允許不得轉讓。
第二條 技術使用範圍
1.許可方確定_________號專利的保護範圍是_________。
2.許可方已在合同地區以外的地區使用_________號專利技術,許可方根據使用結果確定達到以下技術水平。
3._________號專利的全部技術使用範圍爲本合同許可證的技術使用範圍。
第三條 合同地區
1.本獨佔許可證授予以下地區:_________。
2.被許可方不得在上述地區以外的其他地區製造、使用和銷售本許可證產品。
3.被許可方可以向下列國家出口本許可證產品:_________。
第四條 技術援助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提供實施_________號專利所必需的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日期詳見本合同附件。
2.許可方負責接受、安排被許可方技術人員赴許可方企業培訓。許可方應盡最大努力滿足被許可方培訓的要求,使被許可方人員能掌握_________號專利技術。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
3.許可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赴被許可方企業提供技術服務。具體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3。
第五條 專利技術的改進
1.許可方有義務向被許可方通報所有在合同有效期內有關專利技術的改進成果並提供給被許可方使用。使用費不得因此而提高。
2.被許可方對專利技術進行改進不需要得到許可方的批准,但必須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支付適當費用後有權使用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
3.被許可方的改進成果如果有專利性,被許可方有權提出專利申請。專利權批准後歸被許可方所有。
第六條 許可方的保證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該專利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
2.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箇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3.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4.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5.有被政府採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6.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許可方如果不如實向被許可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被許可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並要求許可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第七條 維護和保護專利權
1.許可方有義務負責維護專利權並支付年費。
2.許可方有意放棄專利權時,必須及時通告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有權免費取得許可方所放棄的專利權。
3.許可方和被許可方都有權向侵犯專利權的第三者起訴。一方起訴時另一方應予以支持。決定起訴的一方承擔起訴費用,勝訴時收入的款項也歸他所有。如果合同雙方商定共同起訴,則由此發生的費用和收益按以下比例分攤:許可方_________%,被許可方_________%。
第八條 實施義務
1.被許可方承擔實施專利的義務。
2.被許可方不承擔不製造和銷售競爭產品的義務。
第九條 支付方式
向許可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爲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日內先向許可方支付_____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售之日起)____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_____%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爲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
第十條 稅費
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被許可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2.許可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此稅費由被許可方在每次支付時扣交,並將稅務局的收據副本一份交許可方。
第十一條 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由於許可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許可方支付數額爲_________的違約金。
2.許可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許可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爲_________的違約金。
3.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爲_________的違約金。
4.許可方在已經許可被許可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爲,向被許可方支付數額爲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 被許可方的違約責任
1.被許可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被許可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爲_________的違約金。
2.被許可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或者未經許可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爲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聲明及保證
許可方:
1.許可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許可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許可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爲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被許可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被許可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爲。
4.被許可方爲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被許可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四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六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八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爲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九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國際專利許可合同 篇9
本合同於1993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訂立。合同一方爲____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爲:中國(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鑑於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並且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 “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 “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 “甲方”,係指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 “乙方”,係指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 “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
1.6 “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 “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 “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設備、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其說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 “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費和稅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 “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 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說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 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 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爲______。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第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爲貨已售出。
3.6 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 乙方如需查覈甲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爲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爲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爲______。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覈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5.1 技術服務
5.1.1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的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 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人,提供技術指導12人日。
5.1.4 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爲18人日。
5.1.5 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 技術培訓
5.2.1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戶。
5.2.2 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 首批培訓時間爲合同生效後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爲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爲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5.2.4 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爲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爲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爲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調試。
5.2.5 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差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6.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________交付技術資料。
6.2 ____________的郵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項目、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 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爲甲方驗收。
6.5 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製表示。
第七條 考覈與驗收
7.1 合同產品的第一臺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覈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覈。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 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3 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考覈。
7.4 經過第二次考覈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則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覈。
7.5 經過第三次考覈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 技術改進
8.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其他生產設備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設備。
8.2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 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9.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 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
(2)遲交5至8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
9.5 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 如果乙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經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 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
9.8 如因乙方原因,產品部分性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視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性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全部金額。
第十條 保密
10.1 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說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泄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爲生產合同產品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生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 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 侵權
11.1 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 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合同生效後一箇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 稅費
12.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 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 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後14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 仲裁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爲依據。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16.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1993年5月8日簽訂,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籤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了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本。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本爲準。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國際專利許可合同 篇10
轉讓方: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
合同。
1.項目名稱:________。
專利申請人:_______;專利權人:______;
申請日:_________;申請號: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
本專利權的保護範圍:________;
2.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
(注: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即在合同中明確授權性質是獨佔實施許可,排它實施許可,普通實施許可;對於產品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可以採取生產許可,
使用許可或銷售許可等形式。)
3.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範圍:_________。
(注:授權的技術實施範圍、即授權的地域範圍,期限範圍,使用方式範圍。)
4.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轉讓方應當承擔支付專利年費的義務
(注:當事人也可以約定,由受讓方支付年費,但應從許可證使用費中扣還受
讓方所支付的年費。)
(2)轉讓方應在合同生效後___天內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
___。
(3)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指導:_______。
5.受讓方的主要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爲_______。
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___
(注:在採取提成支付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約定:a.合同生效後___日
內先向轉讓方支付____元;b.自合同產品投產之日起(或第一件合同產品銷
售之日起)_____年內按產值(或銷售額、或利潤)的____%向轉讓方支
付提成費。提成費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日期爲每年___月___日前。)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實施本專利技術:________。
(3)(排它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
限範圍內,不得許可合同外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獨佔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技術範圍、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
內,不得自己實施或者許可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6.技術性能擔保條款
轉讓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下列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____。
當本專利技術在實施中達不到約定的技術指標時,轉讓方應退還全部(或部分)
使用費,並補償受讓方由此而花費的額外開支。
7.轉讓方不對實施本專利可能產生的經濟效益(如利潤、產值、銷售額等)
承擔保證義務。
8.專利權完整擔保條款
轉讓方向受讓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①該專利
權受物權或抵押權的約束;②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箇現有的專利權限制;③有
專利先用權的存在;④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⑤有被政府採取“計劃推廣許可”的
情況;⑥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在本合同訂立時,轉讓方如果不如實向受讓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受讓方有權
拒絕支付使用費,並要求轉讓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9.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應由轉讓方到庭應
訴並承擔法律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如發生專利權被告無效的情況,合同隨之解除。在專利無效宣告
確定之前,受讓方已經支付的使用費,受讓方不得請求轉讓方返還。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由於轉讓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爲_
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
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爲___的違約金。
(3)(獨佔實施許可使用或者排他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
讓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
法所得,支付數額爲____的違約金。
(4)(獨佔實施許可合同的)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範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爲,向受讓方支付數額爲____的違
約金。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
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爲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範圍,或者未經轉讓方許可擅自與他人
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爲____的違約金。
12.後續改進的分享辦法
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專利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歸做
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權優先有償受讓和使用該技術成果。雙方另有
約定的以約定爲準。
13.專利產品的質量驗收辦法以:________。
14.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
15.有關名詞、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籤、蓋章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_(蓋章) 簽名:_______(蓋章)
籤時間:_________ 籤時間:________
籤地點:_________ 籤地點: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 受讓方擔保人(名稱):__
地址: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籤:_______(蓋章) 籤:______(蓋章)
籤時間:_________ 籤時間:________
籤地點:_________ 籤地點: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國際專利許可合同 篇11
本合同於1993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訂立。合同一方爲________公司,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建,註冊地址爲:中國(以下簡稱甲方);合同的另一方(以下簡稱乙方)。
此證:
鑑於乙方擁有合同所述專利技術;
鑑於乙方有權,並且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合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甲方;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的專利技術製造並銷售合同的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本合同下列詞語的含義:
1.1 “專利技術”,係指乙方目前擁有的或未來獲得的和/或有權或可能有權控制的,或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在世界任何國家許可轉讓的,適用於或可能適於製造本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
1.2 “合同產品”,係指本合同附件二中規定的產品及其改進發展的產品。
1.3 “甲方”,係指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4 “乙方”,係指________,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或財產繼承者;
1.5 “合同工廠”,係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
1.6 “備件”,係指用以代替合同產品或其任何部分的備用件;
1.7 “部件”,係指乙方隨時書面允許甲方生產和銷售的合同產品的構件及零配件;
1.8 “技術資料”,係指列於附件一與製造和維修合同產品有關的工程、製造及原始資料,包括與製造設備、工具和裝置有關的圖紙、藍本、設計圖表、材料規格、照片、影印資料和一般資料、設計及其說明書等。但上述資料僅限於乙方擁有的資料和甲方用於本合同業務活動的資料;
1.9 “淨銷售價”,是指在扣除合同產品的包裝費、安裝費、運輸費、商業和數量折扣、佣金、保險費和稅費之後的發票金額;
1.10 “合同生效日”,係指本合同雙方管理機構和有關權力機關中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獲得,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合同產品的專利技術。這種技術應與乙方最新產品的技術完全一致。
2.2 乙方以非獨佔方式許可甲方在中國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銷售和出口產品的權利。
2.3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與合同產品有關的專利技術資料和樣機所需的配件,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本合同產品不包括乙方外購件的專利技術,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外購件的樣本和技術說明資料與製造廠商的名稱。
2.5 乙方有責任接收、安排甲方赴乙方培訓的技術人員,乙方應設法使其掌握上述合同產品專利技術。(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乙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詳見本合同附件六)
2.7 如甲方需要,乙方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零件、材料和配件等。(具體內容雙方另行協商)
2.8 乙方同意甲方有權使用其商標,在合同產品上亦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售證方的許可製造”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爲______。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第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甲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乙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專利許可,銷售的合同產品一經付款則視爲貨已售出。
3.6 若在交付專利權使用費後,已售合同產品被退回或折價,甲方有權在以後支付的
專利權使用費中扣除因此而多支付的專利權使用費。
3.7 乙方如需查覈甲方的賬目時,應在接到甲方依上述第3.4款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甲方,其具體的查賬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甲方將通過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爲甲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爲乙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乙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爲______。
4.2 乙方在收到甲方按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覈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乙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需要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技術服務和培訓
5.1 技術服務
5.1.1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派遣一名技術專家到甲方,對合同產品的圖紙和技術資料進行解釋,並就產品設計、製造、調試和檢驗,以及維修等方面進行技術指導,以使甲方在保證合同產品性能的情況下,能儘快採用國產的材料的元器件,實現合同產品的生產。
5.1.2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分兩次派遣技術人員赴甲方進行技術服務,共30人日。
5.1.3 第一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生效後第六個月,乙方派遣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人,提供技術指導12人日。
5.1.4 第二次技術服務在合同產品驗收期間,乙方派技術人員1人赴甲方工廠,提供技術服務,時間爲18人日。
5.1.5 乙方負擔其人員的旅差費。甲方負擔由駐地到工廠的交通工具和膳宿費。
5.2 技術培訓
5.2.1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進行培訓,使甲方受訓人員掌握合同產品設計、性能測試、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質量檢查等技能,使甲方能用乙方提供的資料和專門知識,在合同工廠製造出與乙方產品質量相同的產品。乙方應設法安排甲方受訓人員參觀製造合同產品外購件的生產過程和合同產品的主要用戶。
5.2.2 甲方受訓人員在協議期間分兩批,320人日以內(翻譯除外)赴乙方接受培訓。
5.2.3 首批培訓時間爲合同生效後的第三至第四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爲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內容爲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工藝。
5.2.4 第二批培訓人員的培訓時間爲合同生效後的第八至第九個月,甲方派技術人員4人,翻譯1人到乙方工廠接受爲期160人日(每週5天工作日)的培訓,培訓內容爲合同產品的設計、加工工藝、裝配工藝和機器的調試。
5.2.5 甲方負擔受訓人員的旅差費。在乙方受訓期間的膳宿費及駐地和工廠之間的交通工具由乙方負責提供。
第六條 技術資料
6.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和時間,在____________交付技術資料。
6.2 ____________的郵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甲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給乙方。
6.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提單日期、資料項目、件數、重量、航班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寄給甲方。
6.4 若技術資料在空運中丟失、損壞、短缺,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甲方。在甲方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如果沒有以書面形式提出資料不全或增補要求,則視爲甲方驗收。
6.5 技術資料採用英文,計量單位以公製表示。
第七條 考覈與驗收
7.1 合同產品的第一臺樣機,由甲、乙雙方組成的聯合考覈小組,按附件七規定的時間和內容進行考覈。如果符合附件一規定的技術要求,即可驗收,並由雙方代表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執兩份。
7.2 如果合同產品的技術性能達不到規定的技術標準,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3 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再次派遣技術人員進行第二次考覈。
7.4 經過第二次考覈仍不能合格驗收,若責任在於乙方,則乙方須賠償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並採取措施,消除缺陷,進行第三次考覈。
7.5 經過第三次考覈仍不合格,如系乙方責任,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按第九條的規定處理。若系甲方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第八條 技術改進
8.1 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適合甲方生產條件的(如設計標準、原材料、外購配件及其他生產設備等),乙方有責任幫助甲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在不影響合同產品性能情況下,應採用中國產的原材料、配套元器件和設備。
8.2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的任何改進和創新,都免費將改進或創新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
8.3 改進或創新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或創新一方,另一方不得對其申請專利或將其轉讓給第三者。
第九條 保證和索賠
9.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乙方經過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資料,並保證向甲方及時提供任何改進和發明的技術資料。
9.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9.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六條規定,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資料,或清晰、正確的資料寄給甲方。
9.4 如乙方的技術資料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則須按下列比例支付罰款給甲方:
(1)遲交1至4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
(2)遲交5至8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
(3)遲交超過8周,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
9.5 乙方按本條規定被罰款時,並不解除其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9.6 如果乙方遲交技術資料6個月以上,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須將甲方已經交付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甲方。
9.7 由於乙方責任,驗收不合格,造成甲方不能正常投產而終止合同時,乙方應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___%的利息。
9.8 如因乙方原因,產品部分性能指標沒能達到合同產品的規定時,視具體情況,乙方須按合同總價的________%予以賠償,但是,若因甲方原因產品沒能達到性能指標時,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支付全部金額。
第十條 保密
10.1 乙方根據本協議所提供的一切圖紙、設計、說明書及其他技術資料,甲方均須嚴格保密;未得到乙方的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轉讓或泄露給任何人,但不包括甲方爲生產合同產品而使用技術資料的僱員。但是,甲方可以向分包合同人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部件所必須的技術資料,分包人須書面保證對其所得到生產技術資料承擔嚴格的保密義務。
10.2 若上述技術資料由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部分或全部公開,則甲方對已公開的技術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10.3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專利,即甲方可以繼續設計、製造、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
第十一條 侵權
11.1 乙方保證,它是依本合同條款轉讓給甲方的專利權的合法所有人,在法律上享有向甲方轉讓專利權的權利。若發生侵犯任何第三者權利的事件,則乙方應對侵權事件負責,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全部法律和經濟責任。
11.2 本合同附件一列明乙方關於合同產品的專利和專利申請。合同生效後一箇月內,乙方將向甲方提供2份專利證書和專利申請的影印本。
第十二條 稅費
12.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負擔。 12.2 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獲得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納稅。
第十三條 不可抗力
13.1 簽約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地震以及雙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事故而無法按期執行合同時,則可延長合同的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3.2 受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此後14天內以航空掛號郵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確認。
13.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到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四條 仲裁
14.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仍達不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
14.2 仲裁將在瑞典斯德哥爾摩進行,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根據該院的章程進行仲裁。
14.3 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
14.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4.5 若仲裁的內容是合同的部分條款,合同的其他條款在仲裁期間應繼續執行。
第十五條 適用法律
本合同的解釋和執行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爲依據。
第十六條 合同有效期
16.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1993年5月8日簽訂,合同簽訂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公司管理機構或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力在60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郵件確認。若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16.2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期滿時自動失效。
16.3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了未了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向債權人繼續支付未了債務。
本合同有中、英兩種文本。當對其中條款的解釋產生異議時,以中文本爲準。
甲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國際專利許可合同 篇12
專利使用許可人(甲方):
專利使用被許可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細則》的規定,雙方遵循自願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一、專利使用許可範圍
1、甲方將專利號爲 的專利技術授權許可乙方使用。
2、項目名稱:
專利申請人: 專利權人:
申請日:; 申請號:;
專利號: 專利有效期限:20xx年;
3、許可使用的期限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直至乙方公司註銷爲止。
4、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專利技術的地域範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5、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專利的形式爲:普通實施許可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本協議第一條所許可使用範圍內無需向甲方支付任何使用費。
2、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實施本專利技術。
3、甲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主要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
4、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應由甲方到庭應訴並承擔法律責任。
三、專利後續改進的分享辦法
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專利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權優先有償受讓和使用該技術成果。
五、爭議的解決
1、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
2、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後合同可繼續履行。
3、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應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爲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六、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評論(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