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精選31篇)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1

  本合同於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在北京簽訂。

  一方爲: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中國  _______公司及   廠(以下簡稱甲方)。

  另一方爲:_________國   州    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擁有設計、製造、使用   的專有技術和實際生產經驗。

  鑑於乙方有權並願意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專有技術,以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國此,雙方通過協商按以下條款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 定義

  用於本合同的下列名詞應具有所規定的含義:_________

  1.1"專有技術"指乙方對合同產品的製造、裝配、操作、服務、保養和維修所擁有的設計、技術知識和經驗(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寫的有關技術文件、培訓、技術協助和諮詢)。

  1.2"合同產品"指甲方通過使用這種專有技術製造出的產品,合同產品爲 ,尺寸和規格爲    ,詳細說明見附件1。

  1.3"考覈產品"指在乙方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甲方製造出的第一臺合同產品對該產品進行試驗,以便驗證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1.4"技術文件"指在製造合同產品中使用的技術文獻、全套可供生產用的圖紙(包括總圖、部件圖、零件圖、電氣系統圖、控制原理圖)、有關設計計算資料、製造工藝文件、維修使用說明書以及合同產品的外購件明細表、配套件明細表等,所有技術文件都用英文並採用公制,技術文件的內容見附件2。

  1.5"培訓"指就專有技術按附件3的規定,對技術文件的口頭解釋,現場指導製造、試驗、組裝、使用、保養和維修,按照學習和訓練的需要,培訓在乙方工程師的指導下,甲方受訓的人員親身操作,培訓在乙方工廠和其他場地進行,培訓設備由乙方選擇,所有培訓都用英語。

  1.6"技術協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爲了甲方的利益,用書面或口頭方式提供評述、觀察、指導、測量和現場驗證、解釋、建議及其他甲方工廠製造產品所需的協助,所有這些工作全部用英語。

  第二章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設計、製造、應用、試驗、保養和維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見本合同附件1。

  2.2 乙方承認甲方有設計、製造和在中國國內以及下列國家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_________印度、馬來西、泰國、菲律賓、新、越南、緬旬、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澳大利亞、新西、埃及、阿爾及利亞和喀麥隆等。

  2.3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的全部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見本合同附件2。

  2.4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及可能在乙方用戶工廠進行培訓,盡力使甲方人員能熟悉並掌握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具體要求見本合同附件3。

  2.5 乙方負責派遣技術專家赴甲方進行技術協助,其具體要求見附件4。

  2.6 如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在得到出口許可的條件下以優惠的價格條件向甲方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在合同期間,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廠生產的合同產品上採用甲方工廠和乙方工廠的聯合商標,並用英文寫明乙方工廠的全稱,還要用中、英文寫明產品是甲方在乙方許可證項下製造的。

  第三章 價格

  3.1 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費用分爲兩部分:_________

  3.1.1 入門費爲    美元(大寫:_________    美元)。上述價格爲固定價。

  3.1.2 合同產品或者類似產品在考覈並銷售後,開始提成,提成費以甲方合同產品淨銷售價格爲基礎計算,提成率爲3%(百分之叄)。

  3.2 上述全部合同價格包括全部技術文件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3 本章所述的價格只是購買專有技術的,不包括購買或運輸任何硬件、設備或其部件的費用。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通過北京XX銀行支付給   行。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通過 國     行支付給北京XX銀行。

  4.2 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3 本合同3.1.1條所規定的入門費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給乙方。

  4.3.1 合同入門費的30%(百分之叄拾)計    美元(大寫:_________    美元),在合同生效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於   天,經覈對無誤支付給乙方:_________

  A.乙方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同一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   國   銀行出具的金額爲    美元(大寫:_________    美元),以甲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7。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三份。

  D.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由北京XX銀行出具的金額爲    美元(大寫:_________    美元),以乙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9。

  4.3.2 入門費30%(百分之叄拾)計    美元(大寫:_________    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後,不遲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 天內,經覈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_________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交付的空運單影印件兩份,及甲方說明全部資料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規定收到的證明書。

  上述證明書應在空運單印戳日期後 天內寄交乙方。

  4.3.3 入門費的25%(百分之貳拾伍)計    美元(大寫:_________    美元),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訓工作,並在甲方收到下列單據  天內,經覈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_________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主簽署的說明培訓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證明文件一份。

  4.3.4 入門費15%(百分之拾伍)計    美元(大寫:_________    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後 天內,經覈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_________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方按附件5規定簽署的考覈產品考覈、驗收證明書的影印件一份。

  4.4 根據第7章規定,在考覈產品的檢驗和驗收以後,按3.1.2節規定的提成費按下列方法支付:_________

  4.4.1 每年12月31日以後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的產品實際銷售量及淨銷售價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自費指派查帳人員校準總銷售情況報告。

  4.4.2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 天內,經覈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_________

  A.該期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5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八章規定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術文件的交付

  5.1 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交付內容和時間,在北京交付技術文件,經CAAC交給(中國 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中國北京 大街 _______號) 收。

  5.2 紐約機場空運單印戳日期爲技術文件的實際交付日期的憑證,甲方將帶有到達日期印戳的空運提單影印件一份寄給乙方。

  5.3 在技術文件發運後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文件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5.4 如技術文件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不超過30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文件。

  5.5 交付技術文件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包技術文件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_________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嘜頭;

  E.重量(公斤);

  F.箱號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 包裝箱內附有詳細技術文件清單兩份,標明下述內容:_________

  A.項目編號;

  B.項目名稱;

  C.頁數和總頁數;

  D.所包括的圖號。

  第六章 改編修改和改進

  6.1 改編

  6.1.1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不適用於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設備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文件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並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6.1.2 爲了協助甲方所需的改編,乙方提供最多爲 _______個工程師周的協助,在甲方工廠工作。

  6.2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在兩個月內相互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文件提供給對方。另一方有使用這種改進和發展了的資料的權利。

  6.3 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徵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七章 考覈和驗收

  7.1 雙方同意在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製造出合同產品後,將對合同產品進行聯合驗證,其試驗方法見附件5。

  7.2 如合同產品的考覈試驗表明其性能與附件1中所述的性能一致,考覈試驗即爲合格。雙方簽署驗收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持兩份。

  7.3 如合同產品在考覈試驗中,其性能、技術參數與規定的不一致,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其原因,找出消除故障的方法,然後進行第二次考覈試驗(如有必要再進行第三次),在試驗表明產品性能合格後,雙方將按7.2條款所述簽署驗收證明書。

  7.4 如產品在第一次和第二次考覈中未能合格,其責任在乙方,則乙方第二、三次派出技術人員的一切費用全由乙方自理,如產品不合格的責任在甲方,則甲方提供上述全部費用。

  7.5 如產品在第三次考覈時仍未通過,並且責任在乙方,處理方法按8.7.1節執行。如失敗責任在甲方,雙方將協商如何繼續執行合同。

  7.6 甲方在自己工廠內對考覈產品進行試驗時,應自備必要的公用設施和材料。

  第八章  保證與索賠

  8.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技術並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有關合同產品所有改進了的技術資料。

  8.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是完整的、正確的和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8.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不符合8.2條所規定的要求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在 天內將所缺的技術文件或清晰正確的技術文件寄給甲方。

  8.4 如乙方對技術文件不能按合同附件2和8.3條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應按每遲交一週罰款入門費   的比例支付給甲方。以上罰款不超過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

  8.5 按8.4條規定,乙方支付罰款給甲方時,將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技術文件的義務。

  8.6 無論何時,除了不可抗力外,乙方如果遲交技術文件超過規定日期6個月,甲方有權按8.7.1條款處理。

  8.7 產品經3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_________

  8.7.1 若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正常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甲方已經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率8%的利息。

  第 侵權與保密

  9.1 乙方保證擁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的所有權,並在得到出口許可後,在法律上有權向甲方轉讓此專有技術,如果第三方指控侵權時,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 本合同期滿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也即甲方有權在中國境內和外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9.3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按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給甲方的技術文件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術文件的一部分或幾部分已被乙方或第三方公佈,則甲方不再對公佈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章 稅費

  10.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10.2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由甲方支付。

  10.3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上述所得稅將由甲方從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並代向稅務當局繳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稅務當局出具的稅收單據一份。

  第十一章 仲裁

  11.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 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法庭根據仲裁規定進行。

  11.3 仲裁裁決是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1.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其餘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經雙方同意的類似事件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12.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簽字。由雙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 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如果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任何一方有權取消合同。

  13.2 製造與銷售合同產品的合同有效期,從13.1條所述合同生效日算起共8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3.3 不論合同在任何一種方式下終止,雙方之間存在的債務及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不受任何影響。在合同終止後,欠債人應承擔義務,直到欠債人向債主付清全部欠款爲止。

  13.4 本合同用中英文字寫三,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3.5 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9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和補充,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後簽署書面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用英文進行,正式通訊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章 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__

  1.中國 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中國北京 大街 _______號

  電 話:_________

  2.

  地 址:_________中國 _______省 _______市

  電 話:_________

  3.聯繫人: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1. 國 _______公司

  地 址:_________ 國 州 街 _______號

  2.聯繫人: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2

  合同號: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以下簡稱職合同)是由公司_____________(根據_______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爲一方與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爲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而簽訂的。

  鑑於許可方長期從事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鑑於許可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檢驗合同產品的有價值且成熟的專有技術;

  鑑於許可方有權並且同意向被許可方授權利用與合同產品相關的專有技術;

  鑑於被許可方希望獲得許可其利用該專有技術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定義

  除另有明確的規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驗收標準是指合同產品在驗收測試中符合的標準,詳見附件一。

  1.2?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運行和生產

  1.3?合同產品是指與用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設計、製造、安裝或檢驗的各類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

  1.4?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______機場。

  1.6?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參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和/或修改。

  1.7?工作現場是指被許可方以使用許可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製造合同產品的場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8?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爲公衆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信息,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專有技術的具體描述規定在附件二中。

  1.9?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0?被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1?淨銷售價是指被許可方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業交易中的其它處理方法的發票價格扣除銷售折扣、回扣、退貨、佣金、間接稅、_____費、運費、包裝費、進口合同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關稅等方面的費用以及與銷售合同產品直接有關的支出。(付款爲入門費加提成)

  1.12?提成期是指自商業性生產開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終止的期間,提成期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付款爲入門費加提成)

  1.14?技術服務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詳見附件三。

  1.15?技術培訓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培訓,詳見附件四。

  第二章?許可授予

  2.1?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獲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的專有技術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數據和驗收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一。

  2.2?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將合同產品出口到_________(國家)。

  2.3?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採用許可方對專有技術的改進。

  2.4?許可方不得禁止被許可方在合同期滿後繼續使用專有技術和改進技術。

  第三章?價格和支付(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3.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爲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3.1.1?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1.2?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1.3?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1.4?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1.5?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3?本章第3.1條A、B、C、E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3.3.1?該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爲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2?該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該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該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本章第3.1條D項規定的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

  3.4.1?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

  3.4.2?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3.4.3?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和/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3.6?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章?技術資料

  4.1?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公制、英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會,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詳見合同附件二。

  4.2?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4.3?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4.3.1?合同號:

  4.3.2?收貨人:

  4.3.3?目的地機場:

  4.3.4?標記:

  4.3.5?以公斤計算的手重:

  4.3.6?箱號或件號:

  4.4?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4.5?在交付技術資料前一週,許可方應將此次所發運的技術資料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和預計到達目的地機場的時間等以傳真形式通知被許可方。

  4.6?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許可方應將合同號、交付日期、航空提單號、航空提單日期、航班號、文件代號、批號和重量等詳細內容用傳真通知被許可方,同時,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特快專遞航空提單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

  目的地機場在航空提單上的印戳日期視爲技術資料實際交付日期。

  4.7?如果許可方沒能按照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時間表交付技術資料,許可方應按照下列比例向被許可方支付遲延交付的違約金:

  4.7.1?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2?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4.7.3?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4.8?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4.9?如果技術資料可以由許可方當面直接交給被許可方的,許可方應提前將其意圖和預計交付的時間用傳真的方式通知被許可方,當面交付的具體簽收形式和其它細節應由雙方協商一致。

  第五章?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5.1?許可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身體健康、技術熟練、稱職的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內容、時間表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三。

  5.2?被許可方應爲許可方的技術服務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3?如果許可方所派遣技術人員被認爲不稱職,許可方應自費並且毫不遲延地予以替換。

  5.4?許可方技術人員在華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作現場的規章制度。

  5.5?被許可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到許可方的有關工廠進行培訓,許可方有義務按照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培訓並儘自己最大努力使被許可方的技術人員掌握本專有技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和待遇、內容、時間和要求等詳見合同附件四。

  5.6?許可方應爲被許可方的培訓人員申請簽證、工作許可和/或接受培訓所需的其它必要手續提供協助。

  5.7?被許可方接受培訓人員在許可方國家期間應遵守許可方國家的法律和許可方工廠的規章制度。

  第六章?驗收考覈

  6.1?爲了驗證專有技術的正確性和可靠性,許可方應派遣其技術人員到工作現場在被許可方技術人員的協助下進行驗收考覈,考覈應在技術資料交付後_________天內根據合同附件五規定的程序進行。

  6.2?考覈前,雙方應根據合同附件五的規定審覈考覈的可用設施、技術人員和必要的原材料,雙方授權代表應共同簽署一份確認聲明。

  6.3?如果經考覈各項驗收標準符合規定,雙方授權代表應在驗收考覈通過之日五個工作日內簽署驗收考覈合格證書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二份。

  6.4?如果經考覈任何一項驗收標準不符合規定,許可方應在第一次考覈失敗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協商的任何時間自費組織進一步考覈,但考覈次數最多不得超過_________次。

  6.5?如果在如下的考覈中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除非合同另有規定,許可方應按照合同附件一的規定賠償被許可方違約金,被許可方應在收到違約金後簽署驗收證書,但許可方的保證義務並沒有免除。

  第七章?保證與索賠

  7.1?許可方保證是本專有技術的合法所有者或持有者,並且有權許可被許可方使用。

  7.3?許可方保證合同附件一規定的合格的合同產品能在工作現場採用本專有技術製造出來。

  7.4?許可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7.5?許可方保證按時派遣合格的技術人員提供正確和充分的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

  7.6?本專有技術在工作現場的保證期爲驗收通過之日後的_________個月,詳見合同附件五。保證期滿,被許可方的授權代表應簽署一份保證期滿證書給許可方。

  7.7?許可方保證不會發生被許可方被指控有關合同產品上的侵權責任。

  第八章?侵權賠償

  8.1?許可方應保護被許可方在使用本專有技術中不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賠或訴訟指控。如果第三方指控被許可方非法使用或侵權,則許可方應以被許可方名義自費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必要時,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提供抗辯上的協助,但所支出的費用由被許可方予以彌補。

  8.2?如果被許可方發現在其被許可地區有第三方非法使用本專有技術,應毫不遲延地通知許可方,許可方在收到被許可方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應採取必要措施阻止該非法使用,否則,許可方可應要求授權被許可方根據中國的法律要求對非法的第三方提起訴訟並向被許可方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被許可方承擔訴訟所發生的費用,然後有權向許可方索償。

  第九章?解除合同

  9.1?對許可方的下列違約行爲,被許可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1.1?在合同附件二規定的交付技術資料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9.2?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爲,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9.2.1?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9.2.2?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9.2.3?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9.2.4?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一百二十天。

  第十章?保密

  10.1?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予以嚴格保密,未經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得將本專有技術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10.3?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下列信息:

  10.3.1?現在或以後進入公共領域;

  10.3.2?可以證明該技術在泄露時自己就擁有,並不是以前從對方直接或間接獲得的;

  10.3.3?任何一方從第三方處合法獲得的。

  第十一章?改進與回授

  11.3?雙方有義務對專有技術的改進予以保密。任何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無權將在另一方技術改進基礎上的分售許可證授予第三方。

  第十二章?稅費

  12.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被許可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被許可方負擔。

  12.3?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許可方承擔。

  第十三章?不可抗力

  13.1?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或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3.2?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3.3?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四章?_____

  14.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會現行有效的_____規則在深圳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_____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4.2?除非另有規定,_____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五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爲_________年。

  15.3?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未經另一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無權將其合同項下的權利和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15.5?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6?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7?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8?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15.9?許可方應以最優惠價格向被許可方提供零部件、原材料和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標準件,雙方應適時就此簽署一份_____的協議,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被許可方(蓋章):_________?許可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附件

  第三章價格和支付:方案二(適用於入門費加提成支付)

  3.1?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由一筆固定的入門費和連續的提成費組成的合同價,該款項以_________(幣種)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

  3.2?被許可方支付給許可方固定的入門費爲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按下列方式和比例:

  3.2.1?該款的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元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爲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_________。

  C.金額爲入門費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2.2?該款的_____%,即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2.3?該款的_____%,即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在提成期間,被許可方以百分之_________的比例支付連續的提成費,計算基礎是已售合同產品的淨銷售價。連續的提成費每六個月結算一次(以下簡稱“結算期”)。

  3.3.1?每一結算期到期限15天內,被許可方向許可方傳真一份銷售數量、淨銷售價和該結算期的提成費方面的書面報告,許可方成收到該報告後向被許可方發出一份確認傳真。

  3.3.2?被許可方在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

  A.許可方對到期支付的提成費的確認傳真;

  B.簽發的標明要支付費用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和/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3.5?被許可方應開設合同產品銷售的_____帳戶,許可方可經被許可方同意自費聘請中國註冊合計師審計與合同產品銷售有直接關係的帳目,所出具的與合同產品銷售。

  3.6?所有在被XX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承擔,所有在被XX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承擔。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3

  前言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簽訂。

  一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及________廠(以下簡稱甲方)。

  另一方爲: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擁有設計、製造、使用________的專有技術和實際生產經驗。

  鑑於乙方有權並願意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專有技術,以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因此,雙方通過協商按以下條款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 定義

  用於本合同的下列名詞應具有所規定的含義:

  1.1  “專有技術”指乙方對合同產品的製造、裝配、操作、服務、保養和維修所擁有的最新設計、技術知識和經驗(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寫的有關技術文件、培訓、技術協助和諮詢)。

  1.2  “合同產品”指甲方通過使用這種專有技術製造出的產品,合同產品爲____________,尺寸和規格爲________,詳細說明見附件1。

  1.3  “考覈產品”指在乙方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甲方製造出的第一臺合同產品對該產品進行試驗,以便驗證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1.4  “技術文件”指在製造合同產品中使用的技術文獻、全套可供生產用的圖紙(包括總圖、部件圖、零件圖、電氣系統圖、控制原理圖)、有關設計計算資 料、製造工藝文件、維修使用說明書以及合同產品的外購件明細表、配套件明細表等,所有技術文件都用英文並採用公制,技術文件的內容見附件2。

  1.5  “培訓”指就專有技術按附件3的規定,對技術文件的口頭解釋,現場指導製造、試驗、組裝、使用、保養和維修,按照學習和訓練的需要,培訓在乙方工程師的指導下,甲方受訓的人員親身操作,培訓在乙方工廠和其他場地進行,培訓設備由乙方選擇,所有培訓都用英語。

  1.6  “技術協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爲了甲方的利益,用書面或口頭方式提供評述、觀察、指導、測量和現場驗證、解釋、建議及其他甲方工廠製造產品所需的協助,所有這些工作全部用英語。

  第二章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設計、製造、應用、試驗、保養和維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見本合同附件1。

  2.2 乙方承認甲方有設計、製造和在中國國內以及下列國家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印度、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新加坡、越南、緬旬、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澳大利亞、新西蘭、埃及、阿爾及利亞和喀麥隆等。

  2.3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的全部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見本合同附件2。

  2.4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及可能在乙方用戶工廠進行培訓,盡力使甲方人員能熟悉並掌握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具體要求見本合同附件3。

  2.5 乙方負責派遣技術專家赴甲方進行技術協助,其具體要求見附件4。

  2.6 如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在得到出口許可的條件下以優惠的價格條件向甲方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在合同期間,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廠生產的合同產品上採用甲方工廠和乙方工廠的聯合商標,並用英文寫明乙方工廠的全稱,還要用中、英文寫明產品是甲方在乙方許可證項下製造的。

  第三章 價格

  3.1 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費用分爲兩部分:________________

  3.1.1 入門費爲_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上述價格爲固定價。

  3.1.2 合同產品或者類似產品在考覈並銷售後,開始提成,提成費以甲方合同產品淨銷售價格爲基礎計算,提成率爲3%(百分之叄)。

  3.2 上述全部合同價格包括全部技術文件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3 本章所述的價格只是購買專有技術的,不包括購買或運輸任何硬件、設備或其部件的費用。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________國____________銀行。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通過____國________銀行支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3 本合同3.1.1條所規定的入門費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給乙方。

  4.3.1 合同入門費的30%(百分之叄拾)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合同生效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天,經覈對無誤支付給乙方:

  A.乙方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同一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________國____________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以甲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7。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三份。

  D.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以乙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9。

  4.3.2 入門費30%(百分之叄拾)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後,不遲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________天內,經覈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交付的空運單影印件兩份,及甲方說明全部資料

  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規定收到的證明書。

  上述證明書應在空運單印戳日期後________天內寄交乙方。

  4.3.3 入門費的25%(百分之貳拾伍)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訓工作,並在甲方收到下列單據________天內,經覈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4

  簽約時間:

  簽字地點:

  合同號:

  中國,北京,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出讓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_____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覈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6?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_____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_____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爲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________美元;

  b.設計費___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__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________美元。

  (注:此處的機場應爲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3.5?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3.6?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本合同的入門費爲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入門費爲固定價格。

  3.3?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_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查帳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XX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以受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審覈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4.2?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___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4.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5.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_______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__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5?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機場;

  d.標記:

  e.重量(公斤):

  f.箱號或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受讓方應爲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出讓方應爲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考覈和驗收

  7.1?爲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覈和驗收,具體的考覈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經過雙方共同考覈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如果合同產品經考覈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4?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覈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覈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覈。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注:考覈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2?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爲_________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5?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爲_______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x次考覈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__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b.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_%;

  c.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金爲降低提成率_________%。

  (注: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九條?侵權和保密

  9.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3?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稅費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________國政府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_________稅法和_________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_________條和第_________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

  10.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的納稅義務。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爲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_____解決。

  12.2_____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該會的_____程序暫行規則進行_____。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_____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_____院的_____程序進行_____。b._____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_____機構的_____程序進行_____。)

  12.3?_____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_____中的適用法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_____時,瑞典法爲適用法律;在被訴國_____時,被訴國的法律爲適用法。)

  12.5?_____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_____的裁決執行。

  12.6?在_____過程中除了正在_____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法定地址

  14.1?受讓方名稱:

  地?址:

  電?傳:

  電?話:

  14.2?出讓方名稱:

  地?址:

  電?傳:

  電?話:

  14.3?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出讓方

  (籤?字)(籤?字)

  附件一

  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與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有關出讓方轉讓給受讓方的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金額爲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出讓方的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即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_________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即告失效。

  附件二

  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與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有關受讓方從出讓方引進的_________專有技術金額爲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受讓方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即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合同總價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已由受讓方事先支付給出讓方。

  在出讓方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而受讓方未能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付款給出讓方的情況下,我行在收到出讓方的書面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將受讓方應付給出讓方的有關金額連同按年息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的利息支付給出讓方。

  按合同第_________條和第_________條的規定,如有任何應由出讓方付給受讓方的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按合同第_________條的規定從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受讓方支付完最後一筆付款後即告失效。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5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XX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______國__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受讓方”________是指中國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出讓方”________是指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合同產品”________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技術資料”________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合同工廠”________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6?“淨銷售價”________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_____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技術服務”________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商業性生產”________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___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覈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6?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_____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_____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爲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_____美元;

  B.設計費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_____美元。

  (注:此處的機場應爲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

  5.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

  6.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2.本合同的入門費爲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入門費爲固定價格。

  3.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5.查帳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XX銀行和____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計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以受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2)合同總價的______%,計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審覈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______%,計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計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2?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

  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5.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__________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_____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5?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機場;

  D.標記:

  E.重量(公斤):

  F.箱號或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受讓方應爲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

  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出讓方應爲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考覈和驗收

  7.1?爲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覈和驗收,具體的考覈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經過雙方共同考覈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如果合同產品經考覈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4?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覈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覈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覈。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注:考覈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2?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爲______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5?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__%,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爲____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______次考覈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___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賠償合同總價的______%;

  B.合同產品的___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

  C.合同產品的___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賠償金爲降低提成率______%。

  (注: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

  第九條?侵權和保密

  9.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3?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稅費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_____國政府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____________稅法和____________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____________稅和____________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______條和第______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

  10.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____________稅和____________稅的納稅義務。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____________稅和____________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爲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_____解決。

  12.2_____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該會的_____程序暫行規則進行_____。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_____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_____院的_____程序進行_____。B._____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_____機構的_____程序進行_____。)

  12.3?_____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_____中的適用法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_____時,瑞典法爲適用法律;在被訴國_____時,被訴國的法律爲適用法。)

  12.5?_____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_____的裁決執行。

  12.6?在_____過程中除了正在_____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

  同。

  13.3?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法定地址

  14.1?受讓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出讓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14.3?雙方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出讓方?:______________

  (簽字)(簽字)

  附件一

  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與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有關出讓方轉讓給受讓方的___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金額爲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的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出讓方的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______%(百分之______)即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的______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____________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即告失效。

  附件二

  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與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於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有關受讓方從出讓方引進的____________專有技術金額爲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的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受讓方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______%(百分之______)即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___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合同總價______%(百分之______)已由受讓方事先支付給出讓方。

  在出讓方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而受讓方未能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付款給出讓方的情況下,我行在收到出讓方的書面通知後?______天內,將受讓方應付給出讓方的有關金額連同按年息______%(百分之______)的利息支付給出讓方。

  按合同第______條和第______條的規定,如有任何應由出讓方付給受讓方的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按合同第______條的規定從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受讓方支付完最後一筆付款後即告失效。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6

  前言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簽訂。

  一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及________廠(以下簡稱甲方)。

  另一方爲: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擁有設計、製造、使用________的專有技術和實際生產經驗。

  鑑於乙方有權並願意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專有技術,以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因此,雙方通過協商按以下條款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 定義

  用於本合同的下列名詞應具有所規定的含義:

  1.1 “專有技術”指乙方對合同產品的製造、裝配、操作、服務、保養和維修所擁有的最新設計、技術知識和經驗(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寫的有關技術文件、培訓、技術協助和諮詢)。

  1.2 “合同產品”指甲方通過使用這種專有技術製造出的產品,合同產品爲____________,尺寸和規格爲________,詳細說明見附件1。

  1.3 “考覈產品”指在乙方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甲方製造出的第一臺合同產品對該產品進行試驗,以便驗證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1.4 “技術文件”指在製造合同產品中使用的技術文獻、全套可供生產用的圖紙(包括總圖、部件圖、零件圖、電氣系統圖、控制原理圖)、有關設計計算資 料、製造工藝文件、維修使用說明書以及合同產品的外購件明細表、配套件明細表等,所有技術文件都用英文並採用公制,技術文件的內容見附件2。

  1.5 “培訓”指就專有技術按附件3的規定,對技術文件的口頭解釋,現場指導製造、試驗、組裝、使用、保養和維修,按照學習和訓練的需要,培訓在乙方工程師的指導下,甲方受訓的人員親身操作,培訓在乙方工廠和其他場地進行,培訓設備由乙方選擇,所有培訓都用英語。

  1.6 “技術協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爲了甲方的利益,用書面或口頭方式提供評述、觀察、指導、測量和現場驗證、解釋、建議及其他甲方工廠製造產品所需的協助,所有這些工作全部用英語。

  第二章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設計、製造、應用、試驗、保養和維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見本合同附件1。

  2.2 乙方承認甲方有設計、製造和在中國國內以及下列國家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印度、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新加坡、越南、緬旬、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澳大利亞、新西蘭、埃及、阿爾及利亞和喀麥隆等。

  2.3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的全部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見本合同附件2。

  2.4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及可能在乙方用戶工廠進行培訓,盡力使甲方人員能熟悉並掌握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具體要求見本合同附件3。

  2.5 乙方負責派遣技術專家赴甲方進行技術協助,其具體要求見附件4。

  2.6 如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在得到出口許可的條件下以優惠的價格條件向甲方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在合同期間,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廠生產的合同產品上採用甲方工廠和乙方工廠的聯合商標,並用英文寫明乙方工廠的全稱,還要用中、英文寫明產品是甲方在乙方許可證項下製造的。

  第三章 價格

  3.1 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費用分爲兩部分:________________

  3.1.1 入門費爲_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上述價格爲固定價。

  3.1.2 合同產品或者類似產品在考覈並銷售後,開始提成,提成費以甲方合同產品淨銷售價格爲基礎計算,提成率爲3%(百分之叄)。

  3.2 上述全部合同價格包括全部技術文件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3 本章所述的價格只是購買專有技術的,不包括購買或運輸任何硬件、設備或其部件的費用。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________國____________銀行。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通過____國________銀行支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3 本合同3.1.1條所規定的入門費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給乙方。

  4.3.1 合同入門費的30%(百分之叄拾)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合同生效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天,經覈對無誤支付給乙方:

  A.乙方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同一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________國____________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以甲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7。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三份。

  D.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以乙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9。

  4.3.2 入門費30%(百分之叄拾)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後,不遲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________天內,經覈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交付的空運單影印件兩份,及甲方說明全部資料

  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規定收到的證明書。

  上述證明書應在空運單印戳日期後________天內寄交乙方。

  4.3.3 入門費的25%(百分之貳拾伍)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訓工作,並在甲方收到下列單據________天內,經覈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主簽署的說明培訓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證明文件一份。

  4.3.4 入門費15%(百分之拾伍)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後  天內,經覈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方按附件5規定簽署的考覈產品考覈、驗收證明書的影印件一份。

  4.4 根據第7章規定,在考覈產品的檢驗和驗收以後,按3.1.2節規定的提成費按下列方法支付:

  4.4.1 每年12月31日以後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的產品實際銷售量及淨銷售價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自費指派查帳人員校準總銷售情況報告。

  4.4.2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________天內,經覈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5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八章規定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術文件的交付

  5.1 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交付內容和時間,在北京機場交付技術文件,經CAAC交給(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中國北京________大街____號)________收。

  5.2 紐約機場空運單印戳日期爲技術文件的實際交付日期的憑證,甲方將帶有到達日期印戳的空運提單影印件一份寄給乙方。

  5.3 在技術文件發運後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文件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5.4 如技術文件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不超過30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文件。

  5.5 交付技術文件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包技術文件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嘜頭;

  E.重量(公斤);

  F.箱號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 包裝箱內附有詳細技術文件清單兩份,標明下述內容:

  A.項目編號;

  B.項目名稱;

  C.頁數和總頁數;

  D.所包括的圖號。

  第六章 改編修改和改進

  6.1 改編

  6.1.1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不適用於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設備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文件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並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6.1.2 爲了協助甲方所需的改編,乙方提供最多爲________個工程師的協助,在甲方工廠工作。

  6.2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在兩個月內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文件提供給對方。另一方有免費使用這種改進和發展了的資料的權利。

  6.3 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徵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七章 考覈和驗收

  7.1 雙方同意在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製造出合同產品後,將對合同產品進行聯合驗證,其試驗方法見附件5。

  7.2 如合同產品的考覈試驗表明其性能與附件1中所述的性能一致,考覈試驗即爲合格。雙方簽署驗收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持兩份。

  7.3 如合同產品在考覈試驗中,其性能、技術參數與規定的不一致,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其原因,找出消除故障的方法,然後進行第二次考覈試驗(如有必要再進行第三次),在試驗表明產品性能合格後,雙方將按7.2條款所述簽署驗收證明書。

  7.4 如產品在第一次和第二次考覈中未能合格,其責任在乙方,則乙方第二、三次派出技術人員的一切費用全由乙方自理,如產品不合格的責任在甲方,則甲方提供上述全部費用。

  7.5 如產品在第三次考覈時仍未通過,並且責任在乙方,處理方法按8.7.1節執行。如失敗責任在甲方,雙方將協商如何繼續執行合同。

  7.6 甲方在自己工廠內對考覈產品進行試驗時,應自備必要的公用設施和材料。

  第八章 保證與索賠

  8.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並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有關合同產品所有改進了的技術資料。

  8.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是完整的、正確的和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8.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不符合8.2條所規定的要求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在____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文件或清晰正確的技術文件寄給甲方。

  8.4 如乙方對技術文件不能按合同附件2和8.3條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應按每遲交一週罰款入門費________的比例支付給甲方。以上罰款不超過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

  8.5 按8.4條規定,乙方支付罰款給甲方時,將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技術文件的義務。

  8.6 無論何時,除了不可抗力外,乙方如果遲交技術文件超過規定日期6個月,甲方有權按8.7.1條款處理。

  8.7 產品經3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8.7.1 若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正常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甲方已經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率8%的利息。

  第九章 侵權與保密

  9.1 乙方保證擁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的所有權,並在得到出口許可後,在法律上有權向甲方轉讓此專有技術,如果第三方指控侵權時,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 本合同期滿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也即甲方有權在中國境內和外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9.3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按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給甲方的技術文件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術文件的一部分或幾部分已被乙方或第三方公佈,則甲方不再對公佈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章 稅費

  10.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10.2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由甲方支付。

  10.3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上述所得稅將由甲方從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並代向稅務當局繳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稅務當局出具的稅收單據一份。

  第十一章 仲裁

  11.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 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法庭根據仲裁規定進行。

  11.3 仲裁裁決是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1.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其餘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經雙方同意的類似事件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12.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字。由雙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 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如果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任何一方有權取消合同。

  13.2 製造與銷售合同產品的合同有效期,從13.1條所述合同生效日算起共8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3.3 不論合同在任何一種方式下終止,雙方之間存在的債務及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不受任何影響。在合同終止後,欠債人應承擔義務,直到欠債人向債主付清全部欠款爲止。

  13.4 本合同用中英文字寫三,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3.5 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9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和補充,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後簽署書面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用英文進行,正式通訊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章 法定地址

  甲方:

  1.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7

  簽約時間: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

  中國,北京, 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 國 市 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 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 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 省 市 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 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_________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覈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爲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_________

  A.技術轉讓費 美元;

  B.設計費 美元;

  C.技術資料費 美元;

  D.人員培訓費 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爲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爲在 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_________此處的機場應爲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_________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 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3.5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3.6 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選擇方案二:_________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的入門費爲 美元(大寫:_________ 美元),入門費爲固定價格。

  3.3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 查帳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______銀行和 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_________

  (1)合同總價的 ______%,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 美元(大寫 美元)以受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______銀行出具的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以出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 ______%,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審覈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 ______%,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 ______%,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_________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 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_________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4.2 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_________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 。

  4.4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_________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 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4.4 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 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 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 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 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_________

  A.合同號:_________

  B.收貨人:_________

  C.目的機場:_________

  D.標記:_________

  E.重量(公斤):_________

  F.箱號或件號:_________

  G.收貨人代號:_________

  5.7 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 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讓方應爲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 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讓方應爲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考覈和驗收

  7.1 爲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覈和驗收,具體的考覈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 經過雙方共同考覈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 如果合同產品經考覈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4 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覈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 經過第二次考覈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覈。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 經過上述三次考覈,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_________考覈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 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 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爲 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 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_________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__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______%,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 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 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爲 ____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 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______次考覈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_________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 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_________

  A.合同產品的 性能指標降低 ______%,賠償合同總價的 ______%;

  B.合同產品的 性能指標降低 ______%,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______%;

  C.合同產品的 性能指標降低 ______%,賠償金爲降低提成率 ______%。

  (注:_________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 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 。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9.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 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 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 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 稅費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_________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政府與 國政府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年×月×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政府根據其 稅法和 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 稅和 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 條和第 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_________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

  10.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稅和稅的納稅義務。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稅務當局已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 稅和 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爲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_________此條有兩種選擇:_________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 仲裁中的適用法爲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的法律。(注:_________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爲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爲適用法。)

  12.5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 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14.1 受讓方名稱: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14.2 出讓方名稱: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14.3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受讓方         出讓方

  (籤 字)             (籤 字)

  附件一

  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_________中國 公司

  ______日 期: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與 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簽訂的有關出讓方轉讓給受讓方的 產品的專有技術金額爲 美元(大寫:_________ 美元)的 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出讓方的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 ______%(百分之×)即 美元(大寫:_________ 美元)的 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讓方的書面通知,說明出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未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履行其交付技術資料的合同義務後15天內,願將上述金額連同按年息 ______%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 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即告失效。

  附件二

  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_________ 公司

  ______日 期:_________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與 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簽訂的有關受讓方從出讓方引進的 專有技術金額爲 美元(大寫:_________ 美元)的 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受讓方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 ______%(百分之 )即 美元(大寫:_________ 美元)的 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合同總價 ______%(百分之 )已由受讓方事先支付給出讓方。

  在出讓方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而受讓方未能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付款給出讓方的情況下,我行在收到出讓方的書面通知後 天內,將受讓方應付給出讓方的有關金額連同按年息 ______%(百分之 )的利息支付給出讓方。

  按合同第 條和第 條的規定,如有任何應由出讓方付給受讓方的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按合同第××條的規定從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受讓方支付完最後一筆付款後即告失效。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8

  簽約時間:

  簽字地點:

  合同號:

  中國,北京, 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 國 市 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 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 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 省 市 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 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覈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爲美元(大寫: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 美元;

  B.設計費 美元;

  C.技術資料費 美元;

  D.人員培訓費 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爲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爲在 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爲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 %,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3.5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3.6 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的入門費爲 美元(大寫: 美元),入門費爲固定價格。

  3.3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 查帳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XX銀行和 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 %,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 美元(大寫 美元)以受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XX銀行出具的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以出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 %,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審覈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 %,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 %,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 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4.2 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 。

  4.4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 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4.4 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 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 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 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 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機場:

  D.標記:

  E.重量(公斤):

  F.箱號或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 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 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讓方應爲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 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讓方應爲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考覈和驗收

  7.1 爲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覈和驗收,具體的考覈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 經過雙方共同考覈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 如果合同產品經考覈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4 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覈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 經過第二次考覈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覈。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 經過上述三次考覈,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覈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 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 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爲 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 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 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 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爲 %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 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_____次考覈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 %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 性能指標降低 %,賠償合同總價的 %;

  B.合同產品的 性能指標降低 %,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

  C.合同產品的 性能指標降低 %,賠償金爲降低提成率 %。

  (注: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 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 。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9.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 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 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 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 稅費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XX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 國政府於 年 月 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年×月×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 稅法和 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 稅和 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 條和第 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

  10.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稅和稅的納稅義務。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 年 月 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 稅和 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爲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 仲裁中的適用法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爲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爲適用法。)

  12.5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 年 月 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 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14.1 受讓方名稱:

  地 址:

  傳 真:

  電 話:

  14.2 出讓方名稱:

  地 址:

  傳 真:

  電 話:

  14.3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         出讓方

  (籤 字)             (籤 字)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9

  簽約時間: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

  中國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_____國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 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 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 省 市 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 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覈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爲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________

  A.技術轉讓費 ________美元;

  B.設計費 __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 __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 ________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爲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爲在 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________此處的機場應爲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________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 %,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3.5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3.6 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選擇方案二:________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的入門費爲 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 ________美元),入門費爲固定價格。

  3.3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 查帳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XX銀行和 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________

  (1)合同總價的 %,計 ________美元(大寫 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天內經審覈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 ________美元(大寫 ________美元)以受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XX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美元(大寫____美元)以出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 %,計 ________美元(大寫 ________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審覈無誤,在3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 %,計 ________美元(大寫 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 %,計 ________美元(大寫 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________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 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________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4.2 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________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 。

  4.4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________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 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4.4 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 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___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 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 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天內,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 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________

  A.合同號:________

  B.收貨人:________

  C.目的機場:________

  D.標記:________

  E.重量(公斤):________

  F.箱號或件號:________

  G.收貨人代號:________

  5.7 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 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讓方應爲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 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讓方應爲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考覈和驗收

  7.1 爲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覈和驗收,具體的考覈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 經過雙方共同考覈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 如果合同產品經考覈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4 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覈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 經過第二次考覈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覈。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 經過上述三次考覈,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________考覈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 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 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爲 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天內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 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________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 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 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爲 %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 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___次考覈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________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 %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________

  A.合同產品的 性能指標降低 %,賠償合同總價的 %;

  B.合同產品的 性能指標降低 %,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

  C.合同產品的 性能指標降低 %,賠償金爲降低提成率 %。

  (注:________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 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 。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9.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 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 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 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 稅費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XX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________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 國政府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____年__月__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 稅法和 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 稅和 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 條和第 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________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______稅和______稅的納稅義務。

  1.2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 稅和 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爲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________此條有兩種選擇:________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 仲裁中的適用法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________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爲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爲適用法。)

  12.5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 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14.1 受讓方名稱: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傳 真:________

  電 話:________

  14.2 出讓方名稱: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傳 真:________

  電 話:________

  14.3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

  受讓方         出讓方

  (籤 字)             (籤 字)

  附件一

  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________中國 公司

  日 期: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與 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簽訂的有關出讓方轉讓給受讓方的 產品的專有技術金額爲 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 ________美元)的 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出讓方的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 %(百分之__)即 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 ________美元)的 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讓方的書面通知,說明出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後 個月內,未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履行其交付技術資料的合同義務後15天內,願將上述金額連同按年息 %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 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即告失效。

  附件二

  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________ 公司

  日 期: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與 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日簽訂的有關受讓方從出讓方引進的 專有技術金額爲 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 ________美元)的 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受讓方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 %(百分之 )即 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 ________美元)的 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合同總價 %(百分之 )已由受讓方事先支付給出讓方。

  在出讓方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而受讓方未能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付款給出讓方的情況下,我行在收到出讓方的書面通知後 天內,將受讓方應付給出讓方的有關金額連同按年息 %(百分之 )的利息支付給出讓方。

  按合同第 條和第 條的規定,如有任何應由出讓方付給受讓方的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按合同第____條的規定從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受讓方支付完最後一筆付款後即告失效。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10

  簽約時間:

  簽字地點:

  合同號:

  中國,北京,×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出讓方”--是指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省××市×工廠。

  1.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覈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爲美元(大寫: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美元;

  b.設計費美元;

  c.技術資料費美元;

  d.人員培訓費美元。

  3.2上述合同價格爲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爲在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爲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3.5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3.6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本合同的入門費爲美元(大寫:美元),入門費爲固定價格。

  3.3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查帳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以受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以出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審覈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4.2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

  4.4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4.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5.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機場;

  d.標記:

  e.重量(公斤):

  f.箱號或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受讓方應爲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出讓方應爲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考覈和驗收

  7.1爲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覈和驗收,具體的考覈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經過雙方共同考覈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如果合同產品經考覈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4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覈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覈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覈。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經過上述三次考覈,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覈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1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爲××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爲%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x次考覈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合同總價的%;

  b.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c.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金爲降低提成率%。

  (注: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九條侵權和保密

  9.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稅費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國政府於××年×月×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年×月×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和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稅和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條和第××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

  10.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稅和稅的納稅義務。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年××月×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稅和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爲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仲裁中的適用法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爲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爲適用法。)

  12.5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年×月×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法定地址

  14.1受讓方名稱:

  地址:

  電傳:

  電話:

  14.2出讓方名稱:

  地址:

  電傳:

  電話:

  14.3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出讓方

  (簽字)(簽字)

  附件一

  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公司

  日期:×年×月×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與×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有關出讓方轉讓給受讓方的產品的專有技術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的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出讓方的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寫:美元)的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讓方的書面通知,說明出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個月內,未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履行其交付技術資料的合同義務後15天內,願將上述金額連同按年息%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即告失效。

  附件二

  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公司

  日期:××年×月×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與×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有關受讓方從出讓方引進的專有技術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的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受讓方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寫:美元)的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合同總價%(百分之×)已由受讓方事先支付給出讓方。

  在出讓方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而受讓方未能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付款給出讓方的情況下,我行在收到出讓方的書面通知後天內,將受讓方應付給出讓方的有關金額連同按年息%(百分之×)的利息支付給出讓方。

  按合同第××條和第××條的規定,如有任何應由出讓方付給受讓方的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按合同第××條的規定從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受讓方支付完最後一筆付款後即告失效。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11

  簽約時間: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

  中國,北京, 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 國 _______市 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 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 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 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 國 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 _______省 _______市 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 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_________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覈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爲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_________

  A.技術轉讓費 美元;

  B.設計費 美元;

  C.技術資料費 美元;

  D.人員培訓費 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爲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爲在 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_________此處的機場應爲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_________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 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3.5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3.6 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選擇方案二:_________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的入門費爲 美元(大寫:_________ 美元),入門費爲固定價格。

  3.3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 查帳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XX銀行和 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_________

  (1)合同總價的 _______%,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 美元(大寫 美元)以受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XX銀行出具的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以出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 _______%,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審覈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 _______%,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 _______%,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_________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 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_________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4.2 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_________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 。

  4.4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_________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 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4.4 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 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 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 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 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_________

  A.合同號:_________

  B.收貨人:_________

  C.目的機場:_________

  D.標記:_________

  E.重量(公斤):_________

  F.箱號或件號:_________

  G.收貨人代號:_________

  5.7 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 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讓方應爲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 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讓方應爲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考覈和驗收

  7.1 爲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覈和驗收,具體的考覈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 經過雙方共同考覈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 如果合同產品經考覈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4 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覈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 經過第二次考覈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覈。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 經過上述三次考覈,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_________考覈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 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 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爲 _______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 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_________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___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_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_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_______%,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 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 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爲 _____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 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____次考覈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_________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 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_________

  A.合同產品的 性能指標降低 _______%,賠償合同總價的 _______%;

  B.合同產品的 性能指標降低 _______%,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_______%;

  C.合同產品的 性能指標降低 _______%,賠償金爲降低提成率 _______%。

  (注:_________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 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 。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9.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 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 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 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 稅費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XX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_________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 國政府於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年×月×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 稅法和 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 稅和 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 條和第 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_________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

  10.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稅和稅的納稅義務。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 稅和 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爲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_________此條有兩種選擇:_________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 仲裁中的適用法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_________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爲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爲適用法。)

  12.5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 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 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14.1 受讓方名稱: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14.2 出讓方名稱: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

  14.3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12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北京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______國______市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________是指中國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________是指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________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________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________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省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6 “淨銷售價”________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________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 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________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___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覈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爲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_____美元;

  B.設計費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_____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爲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爲在__________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爲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

  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

  5.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

  6.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2.本合同的入門費爲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入門費爲固定價格。

  3.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5.查帳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計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13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簽約時間:

  簽字地點:

  合同號:

  中國,北京,×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省××市×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覈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爲美元(大寫: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美元;

  B.設計費美元;

  C.技術資料費美元;

  D.人員培訓費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爲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爲在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爲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3.5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3.6 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的入門費爲美元(大寫:美元),入門費爲固定價格。

  3.3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 查帳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以受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以出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審覈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 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4.2 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

  4.4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 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4.4 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 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 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 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機場;

  D.標記:

  E.重量(公斤):

  F.箱號或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 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 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讓方應爲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 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讓方應爲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考覈和驗收

  7.1 爲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覈和驗收,具體的考覈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 經過雙方共同考覈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 如果合同產品經考覈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4 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覈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 經過第二次考覈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覈。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 經過上述三次考覈,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覈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 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 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爲××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 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 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 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爲%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 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X次考覈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合同總價的%;

  B.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C.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金爲降低提成率%。

  (注: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 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9.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 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 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 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 稅費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國政府於××年×月×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年×月×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和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稅和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條和第××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

  10.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稅和稅的納稅義務。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年××月×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稅和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爲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 仲裁中的適用法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爲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爲適用法。)

  12.5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年×月×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 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14.1 受讓方名稱:

  地 址:

  電 傳:

  電 話:

  14.2 出讓方名稱:

  地 址:

  電 傳:

  電 話:

  14.3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

  出讓方

  (籤 字)

  (籤 字)

  附件一

  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公司

  日 期:×年×月×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與×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有關出讓方轉讓給受讓方的產品的專有技術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的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出讓方的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寫:美元)的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讓方的書面通知,說明出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個月內,未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履行其交付技術資料的合同義務後15天內,願將上述金額連同按年息%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即告失效。

  附件二

  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公司

  日 期:××年×月×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與×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有關受讓方從出讓方引進的專有技術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的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受讓方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寫:美元)的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合同總價%(百分之×)已由受讓方事先支付給出讓方。

  在出讓方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而受讓方未能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付款給出讓方的情況下,我行在收到出讓方的書面通知後天內,將受讓方應付給出讓方的有關金額連同按年息%(百分之×)的利息支付給出讓方。

  按合同第××條和第××條的規定,如有任何應由出讓方付給受讓方的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按合同第××條的規定從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受讓方支付完最後一筆付款後即告失效。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14

  合同號: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以下簡稱職合同)是由公司_____________(根據_______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爲一方與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爲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而簽訂的。

  鑑於許可方長期從事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鑑於許可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檢驗合同產品的有價值且成熟的專有技術;

  鑑於許可方有權並且同意向被許可方授權利用與合同產品相關的專有技術;

  鑑於被許可方希望獲得許可其利用該專有技術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除另有明確的規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 驗收標準是指合同產品在驗收測試中符合的標準,詳見附件一。

  1.2 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運行和生產

  1.3 合同產品是指與用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設計、製造、安裝或檢驗的各類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

  1.4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 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______機場。

  1.6 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參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和/或修改。

  1.7 工作現場是指被許可方以使用許可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製造合同產品的場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8 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爲公衆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信息,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專有技術的具體描述規定在附件二中。

  1.9 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0 被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1 淨銷售價是指被許可方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業交易中的其它處理方法的發票價格扣除銷售折扣、回扣、退貨、佣金、間接稅、保險費、運費、包裝費、進口合同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關稅等方面的費用以及與銷售合同產品直接有關的支出。(付款爲入門費加提成)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業性生產開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終止的期間,提成期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付款爲入門費加提成)

  1.13 技術資料是指許可方擁有和/或開發的正受保護或不受保護的圖紙、說明、技術數據、程序、技術和質量標準和其它的有據的技術信息,包括計算機程序、專有技術的解釋和說明、涉及到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檢驗等方便的信息,許可方對披露上述資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權利。技術資料的具體描述,詳見附件二。

  1.14 技術服務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詳見附件三。

  1.15 技術培訓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培訓,詳見附件四。

  第二章 許可授予

  2.1 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獲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的專有技術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數據和驗收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一。

  2.2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將合同產品出口到_________(國家)。

  2.3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採用許可方對專有技術的改進。

  2.4 許可方不得禁止被許可方在合同期滿後繼續使用專有技術和改進技術。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3.1 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爲_________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3.1.1 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1.2 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1.3 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1.4 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1.5 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爲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爲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3 本章第3.1條A、B、C、E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3.3.1 該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爲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2 該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 該款的______%,即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15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樣式二)

  簽約時間:

  簽字地點:

  合同號:

  中國,北京,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出讓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_____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覈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6?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_____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_____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爲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_________美元;

  b.設計費_________美元;

  c.技術資料費_________美元;

  d.人員培訓費_________美元。

  (注:此處的機場應爲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3.5?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3.6?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本合同的入門費爲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入門費爲固定價格。

  3.3?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_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查帳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XX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以受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審覈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4.2?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_________。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4.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5.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_______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__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5?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機場;

  d.標記:

  e.重量(公斤):

  f.箱號或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受讓方應爲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出讓方應爲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考覈和驗收

  7.1?爲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覈和驗收,具體的考覈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經過雙方共同考覈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如果合同產品經考覈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4?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覈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覈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覈。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注:考覈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2?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爲_________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5?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爲_______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x次考覈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__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b.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_%;

  c.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金爲降低提成率_________%。

  (注: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九條?侵權和保密

  9.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3?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稅費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________國政府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_________稅法和_________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_________條和第_________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

  10.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的納稅義務。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爲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_____解決。

  12.2_____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該會的_____程序暫行規則進行_____。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_____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_____院的_____程序進行_____。b._____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_____機構的_____程序進行_____。)

  12.3?_____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_____中的適用法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_____時,瑞典法爲適用法律;在被訴國_____時,被訴國的法律爲適用法。)

  12.5?_____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_____的裁決執行。

  12.6?在_____過程中除了正在_____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法定地址

  14.1?受讓方名稱:

  地?址:

  電?傳:

  電?話:

  14.2?出讓方名稱:

  地?址:

  電?傳:

  電?話:

  14.3?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出讓方

  (籤?字)(籤?字)

  附件一

  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與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有關出讓方轉讓給受讓方的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金額爲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出讓方的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即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_________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即告失效。

  附件二

  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與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有關受讓方從出讓方引進的_________專有技術金額爲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受讓方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即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的_________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合同總價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已由受讓方事先支付給出讓方。

  在出讓方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而受讓方未能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付款給出讓方的情況下,我行在收到出讓方的書面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將受讓方應付給出讓方的有關金額連同按年息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的利息支付給出讓方。

  按合同第_________條和第_________條的規定,如有任何應由出讓方付給受讓方的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按合同第_________條的規定從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受讓方支付完最後一筆付款後即告失效。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16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北京,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_______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

  1.2 “出讓方”--是指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 “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名叫________________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爲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爲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爲美元。

  4.2 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覈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 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6.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並按________%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稅費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8.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或中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17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北京,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_______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中國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

  1.2?“出讓方”--是指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名叫________________工廠。

  1.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_____費、佣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合同範圍

  2.1?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_____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_____,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爲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的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爲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爲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爲美元。

  4.2?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覈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第五條?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4?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侵權和保證

  6.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並按________%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稅費

  7.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7.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的_____機構或中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_____,則由中國國際貿易對外經濟貿易_____委員會按該會的_____程序暫行規則進行_____;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8.3?_____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以雙方均有約束力。

  8.4?_____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_____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合同生效和其他

  9.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9.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9.4?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2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國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國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出讓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18

  前言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簽訂。

  一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及________廠(以下簡稱甲方)。

  另一方爲: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擁有設計、製造、使用________的專有技術和實際生產經驗。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專有技術,以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因此,雙方通過協商按以下條款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定義

  用於本合同的下列名詞應具有所規定的含義:

  1.2?“合同產品”指甲方通過使用這種專有技術製造出的產品,合同產品爲____________,尺寸和規格爲________,詳細說明見附件1。

  1.3?“考覈產品”指在乙方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甲方製造出的第一臺合同產品對該產品進行試驗,以便驗證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1.4?“技術文件”指在製造合同產品中使用的技術文獻、_____可供生產用的圖紙(包括總圖、部件圖、零件圖、電氣系統圖、控制原理圖)、有關設計計算資?料、製造工藝文件、維修使用說明書以及合同產品的外購件明細表、配套件明細表等,所有技術文件都用英文並採用公制,技術文件的內容見附件2。

  1.5?“培訓”指就專有技術按附件3的規定,對技術文件的口頭解釋,現場指導製造、試驗、組裝、使用、保養和維修,按照學習和訓練的需要,培訓在乙方工程師的指導下,甲方受訓的人員親身操作,培訓在乙方工廠和其他場地進行,培訓設備由乙方選擇,所有培訓都用英語。

  1.6?“技術協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爲了甲方的利益,用書面或口頭方式提供評述、觀察、指導、測量和現場驗證、解釋、建議及其他甲方工廠製造產品所需的協助,所有這些工作全部用英語。

  第二章?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設計、製造、應用、試驗、保養和維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見本合同附件1。

  2.2?乙方承認甲方有設計、製造和在中國國內以及下列國家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印度、馬來西、泰國、菲律賓、新、越南、緬旬、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澳大利亞、新西、埃及、阿爾及利亞和喀麥隆等。

  2.3?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的全部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見本合同附件2。

  2.4?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及可能在乙方用戶工廠進行培訓,盡力使甲方人員能熟悉並掌握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具體要求見本合同附件3。

  2.5?乙方負責派遣技術專家赴甲方進行技術協助,其具體要求見附件4。

  2.6?如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在得到出口許可的條件下以優惠的價格條件向甲方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在合同期間,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廠生產的合同產品上採用甲方工廠和乙方工廠的聯合_____,並用英文寫明乙方工廠的全稱,還要用中、英文寫明產品是甲方在乙方許可證項下製造的。

  第三章?價格

  3.1?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費用分爲兩部分:________________

  3.1.2?合同產品或者類似產品在考覈並銷售後,開始提成,提成費以甲方合同產品淨銷售價格爲基礎計算,提成率爲3%(百分之叄)。

  3.3?本章所述的價格只是購買專有技術的,不包括購買或運輸任何硬件、設備或其部件的費用。

  第四章?支付和支付條件

  4.1?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通過北京XX銀行支付給________國____________銀行。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通過____國________銀行支付給北京XX銀行。

  4.2?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3?本合同3.1.1條所規定的入門費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給乙方。

  4.3.1?合同入門費的30%(百分之叄拾)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合同生效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天,經覈對無誤支付給乙方:

  A.乙方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同一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________國____________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以甲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7。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三份。

  D.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3.2?入門費30%(百分之叄拾)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後,不遲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________天內,經覈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交付的空運單影印件兩份,及甲方說明全部資料

  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規定收到的證明書。

  4.3.3?入門費的25%(百分之貳拾伍)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訓工作,並在甲方收到下列單據________天內,經覈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主簽署的說明培訓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證明文件一份。

  4.3.4?入門費15%(百分之拾伍)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後?天內,經覈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方按附件5規定簽署的考覈產品考覈、驗收證明書的影印件一份。

  4.4?根據第7章規定,在考覈產品的檢驗和驗收以後,按3.1.2節規定的提成費按下列方法支付:

  4.4.1?每年12月31日以後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的產品實際銷售量及淨銷售價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自費指派查帳人員校準總銷售情況報告。

  4.4.2?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________天內,經覈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第五章?技術文件的交付

  5.1?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交付內容和時間,在北京交付技術文件,經CAAC交給(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中國北京_____大街____號)________收。

  5.2?紐約機場空運單印戳日期爲技術文件的實際交付日期的憑證,甲方將帶有到達日期印戳的空運提單影印件一份寄給乙方。

  5.3?在技術文件發運後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文件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5.4?如技術文件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不超過30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文件。

  5.5?交付技術文件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包技術文件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嘜頭;

  E.重量(公斤);

  F.箱號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包裝箱內附有詳細技術文件清單兩份,標明下述內容:

  A.項目編號;

  B.項目名稱;

  C.頁數和總頁數;

  D.所包括的圖號。

  第六章?改編修改和改進

  6.1?改編

  6.1.1?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不適用於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設備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文件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並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6.1.2?爲了協助甲方所需的改編,乙方提供最多爲________個工程師的協助,在甲方工廠工作。

  6.3?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徵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七章?考覈和驗收

  7.1?雙方同意在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製造出合同產品後,將對合同產品進行聯合驗證,其試驗方法見附件5。

  7.2?如合同產品的考覈試驗表明其性能與附件1中所述的性能一致,考覈試驗即爲合格。雙方簽署驗收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持兩份。

  7.3?如合同產品在考覈試驗中,其性能、技術參數與規定的不一致,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其原因,找出消除故障的方法,然後進行第二次考覈試驗(如有必要再進行第三次),在試驗表明產品性能合格後,雙方將按7.2條款所述簽署驗收證明書。

  7.5?如產品在第三次考覈時仍未通過,並且責任在乙方,處理方法按8.7.1節執行。如失敗責任在甲方,雙方將協商如何繼續執行合同。

  7.6?甲方在自己工廠內對考覈產品進行試驗時,應自備必要的公用設施和材料。

  第八章?保證與索賠

  8.2?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是完整的、正確的和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8.4?如乙方對技術文件不能按合同附件2和8.3條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應按每遲交一週罰款入門費________的比例支付給甲方。以上罰款不超過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

  8.5?按8.4條規定,乙方支付罰款給甲方時,將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技術文件的義務。

  8.6?無論何時,除了不可抗力外,乙方如果遲交技術文件超過規定日期6個月,甲方有權按8.7.1條款處理。

  8.7?產品經3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8.7.1?若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正常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甲方已經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率8%的利息。

  第九章?侵權與保密

  9.1?乙方保證擁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的所有權,並在得到出口許可後,在法律上有權向甲方轉讓此專有技術,如果第三方指控侵權時,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本合同期滿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也即甲方有權在中國境內和外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章?稅費

  10.1?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10.2?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由甲方支付。

  10.3?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十一章?_____

  11.1?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_____解決。_____地點在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_____法庭根據_____規定進行。

  11.3?_____裁決是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4?_____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1.5?除了在_____過程中進行_____的部分外,其餘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章?不可抗力

  12.1?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經雙方同意的類似事件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12.3?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字。由雙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如果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任何一方有權取消合同。

  13.2?製造與銷售合同產品的合同有效期,從13.1條所述合同生效日算起共8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3.3?不論合同在任何一種方式下終止,雙方之間存在的債務及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不受任何影響。在合同終止後,欠債人應承擔義務,直到欠債人向債主付清全部欠款爲止。

  13.4?本合同用中英文字寫三,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3.5?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9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和補充,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後簽署書面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用英文進行,正式通訊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章?法定地址

  甲方:

  1.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19

  本合同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在北京簽訂。

  一方爲: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中國   公司及   廠(以下簡稱甲方)。

  另一方爲:__________國   州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擁有設計、製造、使用   的專有技術和實際生產經驗。

  鑑於乙方有權並願意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專有技術,以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國此,雙方通過協商按以下條款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 定義

  用於本合同的下列名詞應具有所規定的含義:__________

  1.1"專有技術"指乙方對合同產品的製造、裝配、操作、服務、保養和維修所擁有的設計、技術知識和經驗(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寫的有關技術文件、培訓、技術協助和諮詢)。

  1.2"合同產品"指甲方通過使用這種專有技術製造出的產品,合同產品爲 ,尺寸和規格爲    ,詳細說明見附件1。

  1.3"考覈產品"指在乙方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甲方製造出的第一臺合同產品對該產品進行試驗,以便驗證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1.4"技術文件"指在製造合同產品中使用的技術文獻、全套可供生產用的圖紙(包括總圖、部件圖、零件圖、電氣系統圖、控制原理圖)、有關設計計算資料、製造工藝文件、維修使用說明書以及合同產品的外購件明細表、配套件明細表等,所有技術文件都用英文並採用公制,技術文件的內容見附件2。

  1.5"培訓"指就專有技術按附件3的規定,對技術文件的口頭解釋,現場指導製造、試驗、組裝、使用、保養和維修,按照學習和訓練的需要,培訓在乙方工程師的指導下,甲方受訓的人員親身操作,培訓在乙方工廠和其他場地進行,培訓設備由乙方選擇,所有培訓都用英語。

  1.6"技術協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爲了甲方的利益,用書面或口頭方式提供評述、觀察、指導、測量和現場驗證、解釋、建議及其他甲方工廠製造產品所需的協助,所有這些工作全部用英語。

  第二章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設計、製造、應用、試驗、保養和維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見本合同附件1。

  2.2 乙方承認甲方有設計、製造和在中國國內以及下列國家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__________印度、馬來西、泰國、菲律賓、新、越南、緬旬、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澳大利亞、新西、埃及、阿爾及利亞和喀麥隆等。

  2.3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的全部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見本合同附件2。

  2.4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及可能在乙方用戶工廠進行培訓,盡力使甲方人員能熟悉並掌握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具體要求見本合同附件3。

  2.5 乙方負責派遣技術專家赴甲方進行技術協助,其具體要求見附件4。

  2.6 如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在得到出口許可的條件下以優惠的價格條件向甲方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在合同期間,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廠生產的合同產品上採用甲方工廠和乙方工廠的聯合商標,並用英文寫明乙方工廠的全稱,還要用中、英文寫明產品是甲方在乙方許可證項下製造的。

  第三章 價格

  3.1 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費用分爲兩部分:__________

  3.1.1 入門費爲    美元(大寫:__________    美元)。上述價格爲固定價。

  3.1.2 合同產品或者類似產品在考覈並銷售後,開始提成,提成費以甲方合同產品淨銷售價格爲基礎計算,提成率爲3%(百分之叄)。

  3.2 上述全部合同價格包括全部技術文件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3 本章所述的價格只是購買專有技術的,不包括購買或運輸任何硬件、設備或其部件的費用。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通過北京XX銀行支付給   行。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通過 國     行支付給北京XX銀行。

  4.2 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3 本合同3.1.1條所規定的入門費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給乙方。

  4.3.1 合同入門費的30%(百分之叄拾)計    美元(大寫:__________    美元),在合同生效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於   天,經覈對無誤支付給乙方:__________

  A.乙方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同一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   國   銀行出具的金額爲    美元(大寫:__________    美元),以甲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7。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三份。

  D.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由北京XX銀行出具的金額爲    美元(大寫:__________    美元),以乙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9。

  4.3.2 入門費30%(百分之叄拾)計    美元(大寫:__________    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後,不遲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 天內,經覈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__________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交付的空運單影印件兩份,及甲方說明全部資料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規定收到的證明書。

  上述證明書應在空運單印戳日期後 天內寄交乙方。

  4.3.3 入門費的25%(百分之貳拾伍)計    美元(大寫:__________    美元),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訓工作,並在甲方收到下列單據  天內,經覈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__________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主簽署的說明培訓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證明文件一份。

  4.3.4 入門費15%(百分之拾伍)計    美元(大寫:__________    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後 天內,經覈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__________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方按附件5規定簽署的考覈產品考覈、驗收證明書的影印件一份。

  4.4 根據第7章規定,在考覈產品的檢驗和驗收以後,按3.1.2節規定的提成費按下列方法支付:__________

  4.4.1 每年12月31日以後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的產品實際銷售量及淨銷售價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自費指派查帳人員校準總銷售情況報告。

  4.4.2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 天內,經覈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__________

  A.該期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5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八章規定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術文件的交付

  5.1 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交付內容和時間,在北京交付技術文件,經CAAC交給(中國 公司,地址:__________中國北京 大街 號) 收。

  5.2 紐約機場空運單印戳日期爲技術文件的實際交付日期的憑證,甲方將帶有到達日期印戳的空運提單影印件一份寄給乙方。

  5.3 在技術文件發運後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文件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5.4 如技術文件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不超過30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文件。

  5.5 交付技術文件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包技術文件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__________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嘜頭;

  E.重量(公斤);

  F.箱號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 包裝箱內附有詳細技術文件清單兩份,標明下述內容:__________

  A.項目編號;

  B.項目名稱;

  C.頁數和總頁數;

  D.所包括的圖號。

  第六章 改編修改和改進

  6.1 改編

  6.1.1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不適用於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設備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文件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並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6.1.2 爲了協助甲方所需的改編,乙方提供最多爲 個工程師周的協助,在甲方工廠工作。

  6.2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在兩個月內相互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文件提供給對方。另一方有使用這種改進和發展了的資料的權利。

  6.3 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徵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七章 考覈和驗收

  7.1 雙方同意在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製造出合同產品後,將對合同產品進行聯合驗證,其試驗方法見附件5。

  7.2 如合同產品的考覈試驗表明其性能與附件1中所述的性能一致,考覈試驗即爲合格。雙方簽署驗收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持兩份。

  7.3 如合同產品在考覈試驗中,其性能、技術參數與規定的不一致,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其原因,找出消除故障的方法,然後進行第二次考覈試驗(如有必要再進行第三次),在試驗表明產品性能合格後,雙方將按7.2條款所述簽署驗收證明書。

  7.4 如產品在第一次和第二次考覈中未能合格,其責任在乙方,則乙方第二、三次派出技術人員的一切費用全由乙方自理,如產品不合格的責任在甲方,則甲方提供上述全部費用。

  7.5 如產品在第三次考覈時仍未通過,並且責任在乙方,處理方法按8.7.1節執行。如失敗責任在甲方,雙方將協商如何繼續執行合同。

  7.6 甲方在自己工廠內對考覈產品進行試驗時,應自備必要的公用設施和材料。

  第八章  保證與索賠

  8.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技術並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有關合同產品所有改進了的技術資料。

  8.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是完整的、正確的和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8.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不符合8.2條所規定的要求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在 天內將所缺的技術文件或清晰正確的技術文件寄給甲方。

  8.4 如乙方對技術文件不能按合同附件2和8.3條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應按每遲交一週罰款入門費   的比例支付給甲方。以上罰款不超過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

  8.5 按8.4條規定,乙方支付罰款給甲方時,將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技術文件的義務。

  8.6 無論何時,除了不可抗力外,乙方如果遲交技術文件超過規定日期6個月,甲方有權按8.7.1條款處理。

  8.7 產品經3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__________

  8.7.1 若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正常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甲方已經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率8%的利息。

  第 侵權與保密

  9.1 乙方保證擁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的所有權,並在得到出口許可後,在法律上有權向甲方轉讓此專有技術,如果第三方指控侵權時,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 本合同期滿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也即甲方有權在中國境內和外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9.3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按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給甲方的技術文件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術文件的一部分或幾部分已被乙方或第三方公佈,則甲方不再對公佈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章 稅費

  10.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10.2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由甲方支付。

  10.3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上述所得稅將由甲方從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並代向稅務當局繳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稅務當局出具的稅收單據一份。

  第十一章 仲裁

  11.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 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法庭根據仲裁規定進行。

  11.3 仲裁裁決是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1.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其餘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經雙方同意的類似事件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12.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 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簽字。由雙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 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如果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任何一方有權取消合同。

  13.2 製造與銷售合同產品的合同有效期,從13.1條所述合同生效日算起共8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3.3 不論合同在任何一種方式下終止,雙方之間存在的債務及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不受任何影響。在合同終止後,欠債人應承擔義務,直到欠債人向債主付清全部欠款爲止。

  13.4 本合同用中英文字寫三,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3.5 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9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和補充,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後簽署書面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用英文進行,正式通訊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章 法定地址

  甲方:__________

  1.中國 公司

  地 址:__________中國北京 大街 號

  電 話:__________

  2.

  地 址:__________中國 省 市

  電 話:__________

  3.聯繫人:__________電 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1. 國 公司

  地 址:__________ 國 州 街 號

  2.聯繫人: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20

  中外專有技術合同

  前言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北京簽訂。

  一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中國

  公司及

  廠(以下簡稱甲方)。

  另一方爲:國

  州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擁有設計、製造、使用

  的專有技術和實際生產經驗。

  鑑於乙方有權並願意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專有技術,以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國此,雙方通過協商按以下條款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 定義

  用於本合同的下列名詞應具有所規定的含義:

  1.1“專有技術”指乙方對合同產品的製造、裝配、操作、服務、保養和維修所擁有的最新設計、技術知識和經驗(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寫的有關技術文件、培訓、技術協助和諮詢)。

  1.2“合同產品”指甲方通過使用這種專有技術製造出的產品,合同產品爲 ,尺寸和規格爲

  ,詳細說明見附件1。

  1.3“考覈產品”指在乙方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甲方製造出的第一臺合同產品對該產品進行試驗,以便驗證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1.4“技術文件”指在製造合同產品中使用的技術文獻、全套可供生產用的圖紙(包括總圖、部件圖、零件圖、電氣系統圖、控制原理圖)、有關設計計算資料、製造工藝文件、維修使用說明書以及合同產品的外購件明細表、配套件明細表等,所有技術文件都用英文並採用公制,技術文件的內容見附件2。

  1.5“培訓”指就專有技術按附件3的規定,對技術文件的口頭解釋,現場指導製造、試驗、組裝、使用、保養和維修,按照學習和訓練的需要,培訓在乙方工程師的指導下,甲方受訓的人員親身操作,培訓在乙方工廠和其他場地進行,培訓設備由乙方選擇,所有培訓都用英語。

  1.6“技術協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爲了甲方的利益,用書面或口頭方式提供評述、觀察、指導、測量和現場驗證、解釋、建議及其他甲方工廠製造產品所需的協助,所有這些工作全部用英語。

  第二章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設計、製造、應用、試驗、保養和維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見本合同附件1。

  2.2 乙方承認甲方有設計、製造和在中國國內以及下列國家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印度、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新加坡、越南、緬旬、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澳大利亞、新西蘭、埃及、阿爾及利亞和喀麥隆等。

  2.3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的全部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見本合同附件2。

  2.4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及可能在乙方用戶工廠進行培訓,盡力使甲方人員能熟悉並掌握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具體要求見本合同附件3。

  2.5 乙方負責派遣技術專家赴甲方進行技術協助,其具體要求見附件4。

  2.6 如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在得到出口許可的條件下以優惠的價格條件向甲方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在合同期間,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廠生產的合同產品上採用甲方工廠和乙方工廠的聯合商標,並用英文寫明乙方工廠的全稱,還要用中、英文寫明產品是甲方在乙方許可證項下製造的。

  第三章 價格

  3.1 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費用分爲兩部分:

  3.1.1 入門費爲

  美元(大寫:

  美元)。上述價格爲固定價。

  3.1.2 合同產品或者類似產品在考覈並銷售後,開始提成,提成費以甲方合同產品淨銷售價格爲基礎計算,提成率爲3%(百分之叄)。

  3.2 上述全部合同價格包括全部技術文件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3 本章所述的價格只是購買專有技術的,不包括購買或運輸任何硬件、設備或其部件的費用。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

  國

  銀行。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通過 國

  行支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3 本合同3.1.1條所規定的入門費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給乙方。

  4.3.1 合同入門費的30%(百分之叄拾)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合同生效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於天,經覈對無誤支付給乙方:

  A.乙方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同一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

  國

  銀行出具的金額爲

  美元(大寫:

  美元),以甲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7。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三份。

  D.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爲

  美元(大寫:

  美元),以乙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9。

  4.3.2 入門費30%(百分之叄拾)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後,不遲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

  天內,經覈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交付的空運單影印件兩份,及甲方說明全部資料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規定收到的證明書。

  上述證明書應在空運單印戳日期後

  天內寄交乙方。

  4.3.3 入門費的25%(百分之貳拾伍)計

  美元(大寫

  美元),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訓工作,並在甲方收到下列單據

  天內,經覈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主簽署的說明培訓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證明文件一份。

  4.3.4 入門費15%(百分之拾伍)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後

  天內,經覈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方按附件5規定簽署的考覈產品考覈、驗收證明書的影印件一份。

  4.4 根據第7章規定,在考覈產品的檢驗和驗收以後,按3.1.2節規定的提成費按下列方法支付:

  4.4.1 每年12月31日以後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的產品實際銷售量及淨銷售價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自費指派查帳人員校準總銷售情況報告。

  4.4.2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

  天內,經覈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5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八章規定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術文件的交付

  5.1 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交付內容和時間,在北京機場交付技術文件,經CAAC交給(中國

  公司,地址:中國北京

  大街

  號)

  收。

  5.2 紐約機場空運單印戳日期爲技術文件的實際交付日期的憑證,甲方將帶有到達日期印戳的空運提單影印件一份寄給乙方。

  5.3 在技術文件發運後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文件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5.4 如技術文件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不超過30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文件。

  5.5 交付技術文件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包技術文件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嘜頭;

  E.重量(公斤);

  F.箱號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 包裝箱內附有詳細技術文件清單兩份,標明下述內容:

  A.項目編號;

  B.項目名稱;

  C.頁數和總頁數;

  D.所包括的圖號。

  第六章 改編修改和改進

  6.1 改編

  6.1.1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不適用於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設備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文件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並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6.1.2 爲了協助甲方所需的改編,乙方提供最多爲

  個工程師周的協助,在甲方工廠工作。

  6.2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在兩個月內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文件提供給對方。另一方有免費使用這種改進和發展了的資料的權利。

  6.3 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徵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七章 考覈和驗收

  7.1 雙方同意在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製造出合同產品後,將對合同產品進行聯合驗證,其試驗方法見附件5。

  7.2 如合同產品的考覈試驗表明其性能與附件1中所述的性能一致,考覈試驗即爲合格。雙方簽署驗收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持兩份。

  7.3 如合同產品在考覈試驗中,其性能、技術參數與規定的不一致,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其原因,找出消除故障的方法,然後進行第二次考覈試驗(如有必要再進行第三次),在試驗表明產品性能合格後,雙方將按7.2條款所述簽署驗收證明書。

  7.4 如產品在第一次和第二次考覈中未能合格,其責任在乙方,則乙方第二、三次派出技術人員的一切費用全由乙方自理,如產品不合格的責任在甲方,則甲方提供上述全部費用。

  7.5 如產品在第三次考覈時仍未通過,並且責任在乙方,處理方法按8.7.1節執行。如失敗責任在甲方,雙方將協商如何繼續執行合同。

  7.6 甲方在自己工廠內對考覈產品進行試驗時,應自備必要的公用設施和材料。

  第八章

  保證與索賠

  8.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並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有關合同產品所有改進了的技術資料。

  8.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是完整的、正確的和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8.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不符合8.2條所規定的要求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在 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文件或清晰正確的技術文件寄給甲方。

  8.4 如乙方對技術文件不能按合同附件2和8.3條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應按每遲交一週罰款入門費

  的比例支付給甲方。以上罰款不超過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

  8.5 按8.4條規定,乙方支付罰款給甲方時,將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技術文件的義務。

  8.6 無論何時,除了不可抗力外,乙方如果遲交技術文件超過規定日期6個月,甲方有權按8.7.1條款處理。

  8.7 產品經3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8.7.1 若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正常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甲方已經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率8%的利息。

  第九章 侵權與保密

  9.1 乙方保證擁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的所有權,並在得到出口許可後,在法律上有權向甲方轉讓此專有技術,如果第三方指控侵權時,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 本合同期滿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也即甲方有權在中國境內和外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9.3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按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給甲方的技術文件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術文件的一部分或幾部分已被乙方或第三方公佈,則甲方不再對公佈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章 稅費

  10.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10.2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由甲方支付。

  10.3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上述所得稅將由甲方從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並代向稅務當局繳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稅務當局出具的稅收單據一份。

  第十一章 仲裁

  11.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 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法庭根據仲裁規定進行。

  11.3 仲裁裁決是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1.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其餘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經雙方同意的類似事件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12.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

  年

  月

  日簽字。由雙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 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如果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任何一方有權取消合同。

  13.2 製造與銷售合同產品的合同有效期,從13.1條所述合同生效日算起共8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3.3 不論合同在任何一種方式下終止,雙方之間存在的債務及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不受任何影響。在合同終止後,欠債人應承擔義務,直到欠債人向債主付清全部欠款爲止。

  13.4 本合同用中英文字寫三,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3.5 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9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和補充,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後簽署書面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用英文進行,正式通訊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章 法定地址

  甲方:

  1.中國

  公司

  地 址:中國北京

  大街

  號

  電 傳:

  2.

  地 址:中國

  省

  市

  電 傳:

  3.聯繫人:

  乙方:

  1.

  國

  公司

  地 址:

  國 州

  街

  號

  2.聯繫人:

  電 傳: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1.中國

  公司

  國

  公司

  (簽字)

  (簽字)

  2.

  廠

  (簽字)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21

  簽約時間:____

  簽字地點:____

  合同號:____

  中國,北京, 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 國 市 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 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 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 國 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 省 市 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 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 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覈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爲美元(大寫: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 美元;

  B.設計費 美元;

  C.技術資料費 美元;

  D.人員培訓費 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爲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爲在 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爲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 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3.5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3.6 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的入門費爲 美元(大寫:____ 美元),入門費爲固定價格。

  3.3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 查帳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XX銀行和 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 ____%,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 美元(大寫 美元)以受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XX銀行出具的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以出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 ____%,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審覈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 ____%,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 ____%,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 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4.2 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 。

  4.4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 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4.4 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 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 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 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 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____

  B.收貨人:____

  C.目的機場:____

  D.標記:____

  E.重量(公斤):____

  F.箱號或件號:____

  G.收貨人代號:____

  5.7 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 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讓方應爲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 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讓方應爲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考覈和驗收

  7.1 爲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覈和驗收,具體的考覈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 經過雙方共同考覈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 如果合同產品經考覈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4 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覈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 經過第二次考覈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覈。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 經過上述三次考覈,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覈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 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 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爲 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 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 ____%,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 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 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爲 __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 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_____次考覈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 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 性能指標降低 ____%,賠償合同總價的 ____%;

  B.合同產品的 性能指標降低 ____%,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____%;

  C.合同產品的 性能指標降低 ____%,賠償金爲降低提成率 ____%。

  (注: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 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 。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9.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 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 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 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 稅費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XX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 國政府於 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年×月×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 稅法和 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 稅和 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 條和第 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

  10.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稅和稅的納稅義務。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 ____年____月____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 稅和 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爲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 仲裁中的適用法爲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爲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爲適用法。)

  12.5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 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 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 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14.1 受讓方名稱:____

  地 址:____

  傳 真:____

  電 話:____

  14.2 出讓方名稱:____

  地 址:____

  傳 真:____

  電 話:____

  14.3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____

  受讓方         出讓方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2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中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_________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_________國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_________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覈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爲_________美元(大寫)。其分項價格如下:

  (1)技術轉讓費_________美元;

  (2)設計費_________美元;

  (3)技術資料費_________美元;

  (4)人員培訓費_________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爲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爲在_________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爲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_________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以受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以出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審覈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 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_________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_________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 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 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 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1)合同號:

  (2)收貨人:

  (3)目的機場;

  (4)標記:

  (5)重量(公斤):

  (6)箱號或件號:

  (7)收貨人代號:

  (8)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 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讓方應爲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 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讓方應爲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考覈和驗收

  7.1 爲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覈和驗收,具體的考覈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 經過雙方共同考覈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 如果合同產品經考覈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按第

  7.4 條規定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5 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覈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6 經過第二次考覈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覈。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7 經過上述三次考覈,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覈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 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 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爲_________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 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_________%,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 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 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爲_________%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 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x次考覈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_________%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b.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_%;

  c.合同產品的_________性能指標降低_________%,賠償金爲降低提成率_________%。

  (注: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 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9.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 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 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 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 稅費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爲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 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12.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 仲裁中的適用法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爲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爲適用法。)

  12.5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_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 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受讓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出讓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受讓方(蓋章):_________       出讓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與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有關出讓方轉讓給受讓方的_________產品的專有技術金額爲_________美元(大寫)的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出讓方的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即_________美元(大寫)的_________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讓方的書面通知,說明出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個月內,未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履行其交付技術資料的合同義務後15天內,願將上述金額連同按年息_________%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_________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即告失效。

  附件二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_________公司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與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的有關受讓方從出讓方引進的_________專有技術金額爲_________美元(大寫)的_________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受讓方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美元(大寫)的_________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合同總價_________%已由受讓方事先支付給出讓方。

  在出讓方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而受讓方未能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付款給出讓方的情況下,我行在收到出讓方的書面通知後_________天內,將受讓方應付給出讓方的有關金額連同按年息_________%(百分之_________)的利息支付給出讓方。

  按合同第_________條和第_________條的規定,如有任何應由出讓方付給受讓方的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按合同第_________條的規定從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受讓方支付完最後一筆付款後即告失效。

  備註:選擇方案

  第三條之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3.5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3.6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三條之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本合同的入門費爲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美元),入門費爲固定價格。

  3.3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_____%,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查帳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之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4.2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_________。

  4.4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四條之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4.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十條之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_________國政府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_________稅法和_________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_________條和第_________條辦理。

  第十條之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

  10.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的納稅義務。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_________稅和_________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_________。

  第十二條12.2之一:仲裁地點若在_________,就按_________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2之二: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23

  中外專有技術合同 

  前言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在北京簽訂。 

  一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中國

  公司及

  廠(以下簡稱甲方)。 

  另一方爲:國

  州

  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擁有設計、製造、使用

  的專有技術和實際生產經驗。 

  鑑於乙方有權並願意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專有技術,以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國此,雙方通過協商按以下條款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 定義 

  用於本合同的下列名詞應具有所規定的含義: 

  1.1“專有技術”指乙方對合同產品的製造、裝配、操作、服務、保養和維修所擁有的最新設計、技術知識和經驗(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寫的有關技術文件、培訓、技術協助和諮詢)。 

  1.2“合同產品”指甲方通過使用這種專有技術製造出的產品,合同產品爲 ,尺寸和規格爲

  ,詳細說明見附件1。 

  1.3“考覈產品”指在乙方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甲方製造出的第一臺合同產品對該產品進行試驗,以便驗證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1.4“技術文件”指在製造合同產品中使用的技術文獻、全套可供生產用的圖紙(包括總圖、部件圖、零件圖、電氣系統圖、控制原理圖)、有關設計計算資料、製造工藝文件、維修使用說明書以及合同產品的外購件明細表、配套件明細表等,所有技術文件都用英文並採用公制,技術文件的內容見附件2。 

  1.5“培訓”指就專有技術按附件3的規定,對技術文件的口頭解釋,現場指導製造、試驗、組裝、使用、保養和維修,按照學習和訓練的需要,培訓在乙方工程師的指導下,甲方受訓的人員親身操作,培訓在乙方工廠和其他場地進行,培訓設備由乙方選擇,所有培訓都用英語。 

  1.6“技術協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爲了甲方的利益,用書面或口頭方式提供評述、觀察、指導、測量和現場驗證、解釋、建議及其他甲方工廠製造產品所需的協助,所有這些工作全部用英語。 

  第二章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設計、製造、應用、試驗、保養和維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見本合同附件1。 

  2.2 乙方承認甲方有設計、製造和在中國國內以及下列國家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印度、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新加坡、越南、緬旬、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澳大利亞、新西蘭、埃及、阿爾及利亞和喀麥隆等。 

  2.3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的全部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見本合同附件2。 

  2.4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及可能在乙方用戶工廠進行培訓,盡力使甲方人員能熟悉並掌握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具體要求見本合同附件3。 

  2.5 乙方負責派遣技術專家赴甲方進行技術協助,其具體要求見附件4。 

  2.6 如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在得到出口許可的條件下以優惠的價格條件向甲方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在合同期間,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廠生產的合同產品上採用甲方工廠和乙方工廠的聯合商標,並用英文寫明乙方工廠的全稱,還要用中、英文寫明產品是甲方在乙方許可證項下製造的。 

  第三章 價格 

  3.1 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費用分爲兩部分: 

  3.1.1 入門費爲

  美元(大寫:

  美元)。上述價格爲固定價。

  3.1.2 合同產品或者類似產品在考覈並銷售後,開始提成,提成費以甲方合同產品淨銷售價格爲基礎計算,提成率爲3%(百分之叄)。 

  3.2 上述全部合同價格包括全部技術文件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3 本章所述的價格只是購買專有技術的,不包括購買或運輸任何硬件、設備或其部件的費用。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

  國

  銀行。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通過 國

  行支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3 本合同3.1.1條所規定的入門費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給乙方。 

  4.3.1 合同入門費的30%(百分之叄拾)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合同生效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於天,經覈對無誤支付給乙方: 

  A.乙方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同一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

  國

  銀行出具的金額爲

  美元(大寫:

  美元),以甲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7。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三份。 

  D.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爲

  美元(大寫:

  美元),以乙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9。 

  4.3.2 入門費30%(百分之叄拾)計

  美元(大寫:

  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後,不遲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

  天內,經覈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24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定義

  1.1“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出讓方”–是指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省××市×工廠。

  1.6“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覈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合同價格

  3.1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爲美元(大寫: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美元;

  B.設計費美元;

  C.技術資料費美元;

  D.人員培訓費美元。

  3.2上述合同價格爲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爲在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爲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

  3.3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3.5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3.6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本合同的入門費爲美元(大寫:美元),入門費爲固定價格。

  &nb

  sp;3.3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查帳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支付條件

  4.1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以受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以出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審覈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4.2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

  4.4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4.4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技術資料的交付

  5.1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機場;

  D.標記:

  E.重量(公斤):

  ;F.箱號或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受讓方應爲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出讓方應爲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考覈和驗收

  7.1爲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覈和驗收,具體的考覈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經過雙方共同考覈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如果合同產品經考覈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4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覈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經過第二次考覈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覈。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經過上述三次考覈,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覈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保證和索賠

  8.1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爲××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爲%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X次考覈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合同總價的%;

  B.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C.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金爲降低提成率%。

  (注: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九條侵權和保密

  9.1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

  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稅費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國政府於××年×月×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年×月×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和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稅和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條和第××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

  10.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稅和稅的納稅義務。

  10.2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年××月×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稅和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11.1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爲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仲裁中的適用法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爲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爲適用法。)

  12.5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年×月×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法定地址

  14.1受讓方名稱:

  地址:

  電傳:

  電話:

  14.2出讓方名稱:

  地址:

  電傳:

  電話:

  14.3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出讓方

  (簽字)

  (簽字)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25

  前言

  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簽訂。

  一方爲: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及________廠(以下簡稱甲方)。

  另一方爲:________國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乙方擁有設計、製造、使用________的專有技術和實際生產經驗。

  鑑於乙方有權並願意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甲方希望利用乙方專有技術,以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因此,雙方通過協商按以下條款簽訂此合同。

  第一章 定義

  用於本合同的下列名詞應具有所規定的含義:

  1.1 “專有技術”指乙方對合同產品的製造、裝配、操作、服務、保養和維修所擁有的最新設計、技術知識和經驗(包括在附件2、3和4中寫的有關技術文件、培訓、技術協助和諮詢)。

  1.2 “合同產品”指甲方通過使用這種專有技術製造出的產品,合同產品爲____________,尺寸和規格爲________,詳細說明見附件1。

  1.3 “考覈產品”指在乙方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甲方製造出的第一臺合同產品對該產品進行試驗,以便驗證專有技術和技術文件的正確性和可靠性。

  1.4 “技術文件”指在製造合同產品中使用的技術文獻、全套可供生產用的圖紙(包括總圖、部件圖、零件圖、電氣系統圖、控制原理圖)、有關設計計算資 料、製造工藝文件、維修使用說明書以及合同產品的外購件明細表、配套件明細表等,所有技術文件都用英文並採用公制,技術文件的內容見附件2。

  1.5 “培訓”指就專有技術按附件3的規定,對技術文件的口頭解釋,現場指導製造、試驗、組裝、使用、保養和維修,按照學習和訓練的需要,培訓在乙方工程師的指導下,甲方受訓的人員親身操作,培訓在乙方工廠和其他場地進行,培訓設備由乙方選擇,所有培訓都用英語。

  1.6 “技術協助”指乙方按照附件4爲了甲方的利益,用書面或口頭方式提供評述、觀察、指導、測量和現場驗證、解釋、建議及其他甲方工廠製造產品所需的協助,所有這些工作全部用英語。

  第二章 合同的內容和範圍

  2.1 甲方同意從乙方購買,乙方同意向甲方轉讓設計、製造、應用、試驗、保養和維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見本合同附件1。

  2.2 乙方承認甲方有設計、製造和在中國國內以及下列國家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印度、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新加坡、越南、緬旬、巴基斯坦、伊朗、孟加拉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南斯拉夫、羅馬尼亞、阿爾巴尼亞、澳大利亞、新西蘭、埃及、阿爾及利亞和喀麥隆等。

  2.3 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合同產品的設計和製造的全部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和交付時間見本合同附件2。

  2.4 乙方負責對甲方技術人員在乙方工廠及可能在乙方用戶工廠進行培訓,盡力使甲方人員能熟悉並掌握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具體要求見本合同附件3。

  2.5 乙方負責派遣技術專家赴甲方進行技術協助,其具體要求見附件4。

  2.6 如甲方要求,乙方有義務在得到出口許可的條件下以優惠的價格條件向甲方提供生產合同產品需要的零部件或材料,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在合同期間,乙方同意在甲方工廠生產的合同產品上採用甲方工廠和乙方工廠的聯合商標,並用英文寫明乙方工廠的全稱,還要用中、英文寫明產品是甲方在乙方許可證項下製造的。

  第三章 價格

  3.1 按本合同第二章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合同費用分爲兩部分:________________

  3.1.1 入門費爲____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上述價格爲固定價。

  3.1.2 合同產品或者類似產品在考覈並銷售後,開始提成,提成費以甲方合同產品淨銷售價格爲基礎計算,提成率爲3%(百分之叄)。

  3.2 上述全部合同價格包括全部技術文件交付到目的地之前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3 本章所述的價格只是購買專有技術的,不包括購買或運輸任何硬件、設備或其部件的費用。

  第四章 支付和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項下的一切費用,均以美元支付,甲方支付給乙方的款項通過北京中國銀行支付給________國____________銀行。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款項通過____國________銀行支付給北京中國銀行。

  4.2 所有在中國發生的銀行費用由甲方負擔,在中國以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乙方負擔。

  4.3 本合同3.1.1條所規定的入門費按下述辦法和比例由甲方付給乙方。

  4.3.1 合同入門費的30%(百分之叄拾)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在合同生效後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天,經覈對無誤支付給乙方:

  A.乙方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本一份,或同一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________國____________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以甲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7。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三份。

  D.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甲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以乙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證函正副本各一份。保證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9。

  4.3.2 入門費30%(百分之叄拾)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全部技術資料後,不遲於甲方收到乙方提交下列單據之日起________天內,經覈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按本合同規定的全部資料交付的空運單影印件兩份,及甲方說明全部資料

  已按本合同附件2的規定收到的證明書。

  上述證明書應在空運單印戳日期後________天內寄交乙方。

  4.3.3 入門費的25%(百分之貳拾伍)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美元),

  按本合同附件3完成培訓工作,並在甲方收到下列單據________天內,經覈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主簽署的說明培訓已按本合同附件3要求完成的證明文件一份。

  4.3.4 入門費15%(百分之拾伍)計________美元(大寫:____________美元),在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後  天內,經覈對無誤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B.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C.由雙方按附件5規定簽署的考覈產品考覈、驗收證明書的影印件一份。

  4.4 根據第7章規定,在考覈產品的檢驗和驗收以後,按3.1.2節規定的提成費按下列方法支付:

  4.4.1 每年12月31日以後15天內,甲方將上一年度的產品實際銷售量及淨銷售價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自費指派查帳人員校準總銷售情況報告。

  4.4.2 甲方收到乙方下列單據________天內,經覈對無誤後由甲方支付給乙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書一式四份;

  B.商業發票一式四份;

  C.即期匯票正副本各一份。

  4.5 按本合同規定,如乙方按本合同第八章規定需向甲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甲方有權從上述任何次支付中扣除。

  第五章 技術文件的交付

  5.1 乙方應按本合同附件2規定的交付內容和時間,在北京機場交付技術文件,經CAAC交給(中國________公司,地址:中國北京________大街____號)________收。

  5.2 紐約機場空運單印戳日期爲技術文件的實際交付日期的憑證,甲方將帶有到達日期印戳的空運提單影印件一份寄給乙方。

  5.3 在技術文件發運後48小時內,乙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抵達日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甲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文件詳細清單一式兩份航寄給甲方。

  5.4 如技術文件在空運中丟失損壞,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不超過30天內,補寄給甲方有關文件。

  5.5 交付技術文件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包技術文件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地;

  D.嘜頭;

  E.重量(公斤);

  F.箱號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 包裝箱內附有詳細技術文件清單兩份,標明下述內容:

  A.項目編號;

  B.項目名稱;

  C.頁數和總頁數;

  D.所包括的圖號。

  第六章 改編修改和改進

  6.1 改編

  6.1.1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不適用於甲方實際的生產條件(如設計標準、材料、設備的生產條件及其他條件等),乙方將協助甲方對技術文件進行改編,以適應甲方的生產條件,並由乙方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但這種改編必須從技術的角度是可以接受的,且又不降低合同產品的質量。

  6.1.2 爲了協助甲方所需的改編,乙方提供最多爲________個工程師的協助,在甲方工廠工作。

  6.2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在合同規定範圍內的任何改進和發展,在兩個月內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文件提供給對方。另一方有免費使用這種改進和發展了的資料的權利。

  6.3 合同產品的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了這種技術的一方,對方如要求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應徵得所有權方的同意。

  第七章 考覈和驗收

  7.1 雙方同意在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製造出合同產品後,將對合同產品進行聯合驗證,其試驗方法見附件5。

  7.2 如合同產品的考覈試驗表明其性能與附件1中所述的性能一致,考覈試驗即爲合格。雙方簽署驗收證明書一式四份,每方各持兩份。

  7.3 如合同產品在考覈試驗中,其性能、技術參數與規定的不一致,雙方將通過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其原因,找出消除故障的方法,然後進行第二次考覈試驗(如有必要再進行第三次),在試驗表明產品性能合格後,雙方將按7.2條款所述簽署驗收證明書。

  7.4 如產品在第一次和第二次考覈中未能合格,其責任在乙方,則乙方第二、三次派出技術人員的一切費用全由乙方自理,如產品不合格的責任在甲方,則甲方提供上述全部費用。

  7.5 如產品在第三次考覈時仍未通過,並且責任在乙方,處理方法按8.7.1節執行。如失敗責任在甲方,雙方將協商如何繼續執行合同。

  7.6 甲方在自己工廠內對考覈產品進行試驗時,應自備必要的公用設施和材料。

  第八章 保證與索賠

  8.1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是乙方實際使用的最新技術並保證在合同有效期內,向甲方提供有關合同產品所有改進了的技術資料。

  8.2 乙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文件是完整的、正確的和清晰的,並保證按時交付。

  8.3 如果乙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不符合8.2條所規定的要求時,乙方必須在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後,在____天內免費將所缺的技術文件或清晰正確的技術文件寄給甲方。

  8.4 如乙方對技術文件不能按合同附件2和8.3條規定的時間交付,乙方應按每遲交一週罰款入門費________的比例支付給甲方。以上罰款不超過合同入門費總價的________。

  8.5 按8.4條規定,乙方支付罰款給甲方時,將不解除乙方繼續交付技術文件的義務。

  8.6 無論何時,除了不可抗力外,乙方如果遲交技術文件超過規定日期6個月,甲方有權按8.7.1條款處理。

  8.7 產品經3次試驗仍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8.7.1 若產品不合格以致甲方不能正常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乙方退還甲方已經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率8%的利息。

  第九章 侵權與保密

  9.1 乙方保證擁有本合同規定提供給甲方的專有技術的所有權,並在得到出口許可後,在法律上有權向甲方轉讓此專有技術,如果第三方指控侵權時,由乙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和經濟上的全部責任。

  9.2 本合同期滿後,甲方仍有權使用乙方提供的專有技術,也即甲方有權在中國境內和外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9.3 甲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乙方按本合同的規定提供給甲方的技術文件予以保密。如果上述技術文件的一部分或幾部分已被乙方或第三方公佈,則甲方不再對公佈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章 稅費

  10.1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在甲方國家以外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10.2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稅法對甲方課徵有關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由甲方支付。

  10.3 中國政府根據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對乙方課徵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乙方負責支付。

  上述所得稅將由甲方從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並代向稅務當局繳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稅務當局出具的稅收單據一份。

  第十一章 仲裁

  11.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 如協商仍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仲裁解決。仲裁地點在斯德哥爾摩,由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法庭根據仲裁規定進行。

  11.3 仲裁裁決是最終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1.4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11.5 除了在仲裁過程中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其餘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12.1 簽約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火災、水災、颱風和地震或任何一方不能控制的經雙方同意的類似事件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期限,延長期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2.2 責任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12.3 如不可抗力事故延續120天以上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儘快解決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問題。

  第十三章 合同生效終止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字。由雙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在 天內獲得批准,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如果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仍不能生效,任何一方有權取消合同。

  13.2 製造與銷售合同產品的合同有效期,從13.1條所述合同生效日算起共8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13.3 不論合同在任何一種方式下終止,雙方之間存在的債務及有關的權利和義務不受任何影響。在合同終止後,欠債人應承擔義務,直到欠債人向債主付清全部欠款爲止。

  13.4 本合同用中英文字寫三,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3.5 本合同附件1至附件9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3.6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和補充,經雙方代表協商同意後簽署書面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7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用英文進行,正式通訊應以書面形式,用掛號信郵寄一式兩份。

  第十四章 法定地址

  甲方:

  1.中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 ________________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26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國,北京,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________________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________________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

  1.2 “出讓方”–是指____________國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受讓方”–是指中國______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 “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名叫________________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________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________%,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爲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________________銀行(此處爲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爲美元。

  4.2 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覈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 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6.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並按________%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稅費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8.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的仲裁機構或中國的有關法院解決。如果是訴諸仲裁,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如果是通過訴訟,則由受讓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8.3 仲裁裁決或法院的判決是終局決定,以雙方均有約束力。

  8.4 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或訴訟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9.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北京簽字。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9.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____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 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2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國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國________市________街道

  電傳: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出讓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27

  簽約時間:

  簽字地點:

  合同號:

  中國,北京,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銷售產品的專有技術;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向受讓方轉讓上述專有技術;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有技術設計、製造、銷售和出口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2 “出讓方”–是指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合同產品”–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產品及其型號和規格。

  1.4 “技術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全部技術數據、圖紙、設計、計算、操作、維修、產品檢驗等資料。

  1.5 “合同工廠”–是指受讓方使用了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進行生產合同產品的場所,即省市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金和外購件等的費用後的餘額。

  1.7 “技術服務”–是指出讓方根據本合同附件四和附件五中的規定,就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調試、操作等工作,向受讓方提供的技術指導和技術培訓。

  1.8 “商業性生產”–是指合同工廠生產第臺合同產品以後的生產。

  1.9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注:可根據具體項目的需要增減上述定義)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轉讓,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維修的專有技術。合同產品的型號、名稱、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2 出讓方承認受讓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計和製造合同產品,以及使用、銷售和出口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有關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其具體內容、數量和交付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4 出讓方負責派遣技術人員來華講解技術資料,並對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裝配、檢驗、考覈等進行技術指導和服務,技術服務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2.5 出讓方負責接受和安排受讓方人員在出讓方工廠的技術培訓,出讓方應儘量大的努力滿足受讓方的要求,使受讓方人員能夠掌握上述專有技術,受讓方人員培訓的內容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2.6 根據受讓方的需要,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所需要的零部件、原料、或標準件等,具體的供貨內容屆時雙方將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7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合同產品可以採用雙方的聯合商標或標明“根據出讓方許可製造”的字樣。

  2.8 受讓方生產的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按本合同第8.9條的規定返銷部分合同產品。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受讓方向出讓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爲美元(大寫:美元)。其分項價格如下:

  a.技術轉讓費美元;

  b.設計費美元;

  c.技術資料費美元;

  d.人員培訓費美元。

  3.2 上述合同價格爲固定價格,其技術資料價格爲在機場交付前的一切費用。

  (注:此處的機場應爲受讓方合同工廠附近的國際機場)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內受讓方將以書面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3.5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將按實際的工作日計算,其日工資標準和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3.6 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按照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程序、內容和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合同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入門費和提成費兩種方式計算價格,合同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的入門費爲美元(大寫:美元),入門費爲固定價格。

  3.3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雙方簽署合同產品考覈合格證書之日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結算日,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具體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4條相同。

  3.4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費用的計算辦法與選擇方案一的第3.5條相同。

  3.5 查帳的程序,內容和方法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3.6條相同。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中規定的一切費用將以美元用電匯(t/t)或信匯(m/t)通過北京中國銀行和銀行支付。所有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受讓方負擔,所有在中國境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出讓方負擔。

  4.2 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合同總價,按下述辦法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1)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之日起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支付給出讓方;

  a.出讓方政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影印件一份,或者當局出具的不需要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一份。

  b.出讓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以受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見本合同附件六;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4份;

  d.即期匯票一式2份。

  受讓方在支付上述款項的同時,應向出讓方提交由北京中國銀行出具的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以出讓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保函一份,保函格式詳見本合同附件七。

  (2)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出讓方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後,經審覈無誤,在30天內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單一式4份。

  (3)合同總價%,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下述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說明合同工廠性能保證期已開始的證明文件一式2份。

  (4)合同總價的%,計美元(大寫美元),在受讓方收到出讓方提交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支付給出讓方:

  a.商業發票一式4份;

  b.即期匯票一式2份;

  c.由雙方簽字的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2份。

  4.3 根據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任何一次支付中扣除。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按提成計價的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在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後開始支付。

  4.2 受讓方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應將上一日曆年度內合同產品的實際銷售量和淨銷售額通知出讓方,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30天內經審覈無誤後由受讓方將提成費支付給出讓方:

  a.該期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合同附件。

  4.4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固定與提成相結合的計價合同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入門費的支付辦法與第4.2條的支付方法相同,其支付次數可根據具體合同的需要而定,每次支付所需的單據與第4.2條相同。

  4.2 提成費的支付方式與選擇方案一中的第4.2條規定相同。

  4.3 本合同的技術服務費和人員培訓費的支付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4.4 支付罰款和賠償的方法和第4.3條相同。

  第五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內容,數量和時間在機場交付技術資料。技術資料運抵機場後,其風險即由出讓方轉移到受讓方。

  5.2 交貨機場的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

  5.3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24小時內,出讓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空運日期、資料的項號、件數、重量、班機號和預計到達日期用電傳或電報通知受讓方,同時,將空運提單和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各一式2份航空郵寄給受讓方。

  5.4 如技術資料在空運中發生丟失、損壞、短缺、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讓方。

  5.5 交付的資料應具有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防潮的堅固包裝。

  5.6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a.合同號:

  b.收貨人:

  c.目的機場;

  d.標記:

  e.重量(公斤):

  f.箱號或件號:

  g.收貨人代號:

  5.7 包裝箱內應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2份,並標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第六條 技術服務和人員培訓

  6.1 出讓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熟練的、身體健康的、稱職的人員到受讓方的合同工廠現場提供技術服務,技術服務的人數、專業、任務和內容,在華時間等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2 受讓方應爲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在華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出讓方技術人員在華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6.3 出讓方的技術服務人員在華服務期間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和工廠的規章制度。

  6.4 受讓方有權按照合同規定派遣技術人員或操作工人到出讓方有關的工廠進行培訓,培訓人員的數量、專業、內容、時間和要求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5 出讓方應爲受讓方的培訓人員提供入出境簽證和培訓的條件,培訓人員在出讓方的待遇條件詳見本合同附件五。

  6.6 受讓方培訓人員在出讓方接受培訓期間應遵守出讓方國家的法律和當地工廠的有關規定。

  第七條 考覈和驗收

  7.1 爲了驗證出讓方技術資料的正確性和可靠性,出讓方應派遣代表與受讓方的技術人員一起在合同工廠共同對合同產品進行考覈和驗收,具體的考覈程序和驗收標準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7.2 經過雙方共同考覈證明合同產品符合附件三規定的驗收標準時,雙方授權代表應簽署合同產品考覈驗收合格證書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7.3 如果合同產品經考覈後證明其技術性能未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友好協商,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採取措施,待缺陷消除後再進行第二次性能考覈,考覈合格後按第7.2條規定雙方簽署考覈合格證書。

  7.4 如果第一次考覈不合格是出讓方的責任時,出讓方再次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二次考覈的一切費用將由出讓方負擔,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受讓方負擔。

  7.5 經過第二次考覈合同產品仍不能達到驗收標準時,如果是出讓方的責任,出讓方必須賠償受讓方遭受的有關損失,同時,出讓方還應採取措施,消除缺陷,自費派遣技術人員參加第三次合同產品的考覈。如系受讓方的責任,一切費用將由受讓方負擔。

  7.6 經過上述三次考覈,合同產品仍然達不到驗收標準時,如系出讓方的責任,受讓方則有權終止合同,同時按第八條的規定,出讓方還應賠償受讓方的有關損失。如系受讓方的責任,則由雙方協商合同將如何進一步執行的問題。

  (注:考覈驗收的次數可視項目的具體情況確定。)

  第八條 保證和索賠

  8.1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出讓方實際使用的和最新的技術資料,並保證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及時向受讓方提供其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

  8.2 出讓方保證所提供的技術資料是完整的、正確的、清晰的,並保證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及時交付。

  8.3 出讓方對合同工廠提供的性能保證期爲個月,性能保證期的起算和終止時間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8.4 如出讓方交付的技術資料不符合第8.2條的規定時,出讓方必須在收到受讓方書面通知後30天內免費將有關的技術資料航寄給受讓方。

  8.5 如出讓方不能按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時間交付技術資料時,出讓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受讓方支付技術資料的遲交罰款:

  第1至4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第5至8周,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超過8周者,每遲交一週罰款爲合同總價的%。

  以上罰款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不足一週時,罰款按一週計算。

  8.6 受讓方按照第8.5條的規定對出讓方罰款後並不解除出讓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8.7 出讓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時,受讓方有權終止合同。在這種情況下,出讓方必須將受讓方已支付的全部金額,並加上年息爲%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8.8 按本合同第七條的規定,由於出讓方的責任,合同產品經第x次考覈不合格時則按以下辦法處理:

  (1)如果由於合同產品不合格導致受讓方不能投產,只能終止合同時,出讓方應按第8.7條的規定退還受讓方已付給出讓方的全部金額,並加計年息%的利息。

  (2)如果是合同產品的部分性能尚未達到驗收指標,但受讓方仍可以投產使用時,出讓方應按以下規定賠償受讓方的損失:

  a.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合同總價的%;

  b.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合同入門費總價的%;

  c.合同產品的性能指標降低%,賠償金爲降低提成率%。

  (注:遲交罰款和性能賠償可以根據具體合同的情況,擬增加或減少一部分條款)

  8.9 合同產品經考覈合格後,出讓方同意逐年返銷部分合同產品,返銷的型號和數量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九條 侵權和保密

  9.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規定提供的一切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和經濟上的責任。

  9.2 受讓方同意在合同有效期內對出讓方提供給受讓方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進行保密,如果上述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中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被出讓方或第三方公佈,受讓方對公開部分則不再承擔保密義務。

  9.3 出讓方應對受讓方提供的合同工廠的水文、地質、生產等情況保密,其保密時間應按受讓方的要求執行。

  9.4 本合同終止後,受讓方仍有權使用出讓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有權設計、製造和銷售合同產品。

  第十條 稅費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受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對出讓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預提稅將由受讓方從本合同第四條的支付中予以扣除,代替出讓方向中國稅務當局繳納,然後將稅務當局出具的完稅憑證正本一份提交出讓方,出讓方應繳納的其他稅費則由其自己去中國稅務當局辦理納稅手續。

  10.3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徵收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選擇方案一:適用於已與我國簽訂了避免雙重稅收協定的國家中的企業

  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國政府於年月日簽訂了避免雙重徵稅的協定,該協定已於年月日開始實施,出讓方和受讓方均應遵守該協定的規定。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和稅法的規定對出讓方徵收的稅和稅將按避免雙重稅協定第條和第條辦理。

  選擇方案二:適用於已得到我國稅務當局批准享受減免稅待遇的項目

  10.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稅法的規定,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出讓方負有稅和稅的納稅義務。

  10.2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當局已於年月日決定對出讓方負擔的稅和稅實行減稅(或者免稅)處理,具體的處理辦法詳見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颱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爲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儘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於14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1.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120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12.1 在執行本合同中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提交仲裁解決。

  12.2仲裁地點在北京,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程序暫行規則進行仲裁。

  (注:此條有兩種選擇:a.仲裁地點若在瑞典的斯德哥爾摩,就按斯德哥爾摩間會仲裁院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b.仲裁地點選在被訴國,則按被訴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進行仲裁。)

  12.3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4 仲裁中的適用法爲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注:在斯德哥爾摩仲裁時,瑞典法爲適用法律;在被訴國仲裁時,被訴國的法律爲適用法。)

  12.5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者按仲裁的裁決執行。

  12.6 在仲裁過程中除了正在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第十三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3.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於年月日在北京簽字,然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批准,並用電傳通知對方,然後用信件確認。

  13.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6個月後仍不能生效時,雙方均有權取消此合同。

  13.3 本合同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13.4 本合同期滿後,雙方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債務人應對債權人繼續完成未了債務。

  13.5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

  13.6 本合同由第一至十四條和附件1至7組成,合同正文與附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7 對一合同的任何變更、修改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並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8 在本合同的執行中,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用航空掛號信件郵寄,一式2份。

  第十四條 法定地址

  14.1 受讓方名稱:

  地 址:

  電 傳:

  電 話:

  14.2 出讓方名稱:

  地 址:

  電 傳:

  電 話:

  14.3 雙方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              出讓方

  (籤 字)            (籤 字)

  附件一

  出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中國公司

  日 期:年月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與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有關出讓方轉讓給受讓方的產品的專有技術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的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出讓方的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寫:美元)的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我行在收到受讓方的書面通知,說明出讓方在本合同生效後個月內,未能按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履行其交付技術資料的合同義務後15天內,願將上述金額連同按年息%計算的利息一起退還給受讓方。

  本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公司全部交付完本合同附件二規定的技術資料後即告失效。

  附件二

  受讓方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保函格式

  受益人:公司

  日 期:年月日

  關於貴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與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於年月日簽訂的有關受讓方從出讓方引進的專有技術金額爲美元(大寫:美元)的號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我行應受讓方要求在此開立以貴公司爲受益人的金額爲合同總價的%(百分之)即美元(大寫:美元)的號不可撤銷的保函。

  合同總價%(百分之)已由受讓方事先支付給出讓方。

  在出讓方按合同規定履行其義務而受讓方未能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付款給出讓方的情況下,我行在收到出讓方的書面通知後天內,將受讓方應付給出讓方的有關金額連同按年息%(百分之)的利息支付給出讓方。

  按合同第條和第條的規定,如有任何應由出讓方付給受讓方的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按合同第條的規定從任何付款中扣除。

  本保函自出具之日起開始生效,在受讓方支付完最後一筆付款後即告失效。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28

  專利申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利申請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備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有效期限至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前言 (鑑於條款)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第二條 專利申請技術許可的方式與範圍

  第三條 專利申請技術的技術內容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第六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第七條 對技術祕密的保密事項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本條可簽訂從合同)

  第九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第十一條 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第十三條 稅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十六條 其他

  ——鑑於許可方(姓名或名稱注:必須與所許可的專利申請的法律文件相一致)擁有(專利申請名稱注:必須與專利申請法律文件相一致)專利申請,該專利申請爲(職務發明創造或非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申請號爲(九位),公開號爲(八位包括最後一位字母),申請日爲(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並擁有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所涉及的技術祕密及工藝;

  ——鑑於被許可方(姓名或名稱)屬於__________領域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______個人等,擁有廠房_______,______設備,人員____________及其他條件,並對許可方的專利申請技術有所瞭解,希望獲得許可而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及所涉及的技術祕密、工藝);

  ——鑑於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所請求的許可

  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名詞和術語(定義條款)

  本條所涉及的名詞和術語均爲簽訂合同時出現的需要定義的名詞和術語。如:專利申請技術________本合同中所指的專利申請技術是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由中國專利局受理的發明專利申請(或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或外觀設計專利申請)專利申請號:_________

  發明創造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祕密(know—how)_______指實施本合同專利的申請所必須的、在工業化生產中有助於該技術的最佳利用,能夠達到驗收標準的、沒有進人公共領域的技術。

  其他技術——指許可方擁有的與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有關的未申請專利的或已宣佈專利無效的或已放棄專利權、已過期的專利或已申請未被批准、已視爲撤回的專利申請的技術。

  技術資料——指全部的專利申請文件和與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有關的設計圖紙、工藝圖紙、工藝配方、工藝流程及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工裝、設備清單等技術資料。

  合同產品——指被許可方使用本合同提供的被許可技術製造的產品,其產品名稱爲:

  技術服務——指許可方爲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提供的技術所進行的服務,包括傳授技術與培訓人員。

  銷售額——指被許可方銷售合同產品的總金額。

  淨銷售額——指銷售額減去包裝費、運輸費、稅金、廣告費、商業折扣。

  純利潤——指合同產品銷售後,總銷售額減去成本、稅金後的利潤額。

  改進技術——指在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實施的技術基礎上改進的技術。

  普通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權利,並可以繼續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

  排他實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同時,許可方保留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權利,但不得再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

  獨佔實

  施許可——指許可方許可被許可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地區、技術領域內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許可方和任何被許可方以外的單位或個人都不得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等等。

  第二條 專利申請技術許可的方式與範圍

  該專利申請技術的許可方式是獨佔許可,(排他許可、普通許可等);

  該專利申請技術的許可範圍是在某地區或某技術領域製造(使用、銷售)其專利申請的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申請方法以及使用、銷售依照該專利申請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或者)進口其專利申請產品(或者)進口依照其專利申請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第三條 專利申請技術的技術內容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專利申請號爲__________,專利申請名稱爲__________的全部專利申請文件(見附件1),同時提供爲實施該專利申請而必須的工藝流程文件(見附件2),提供設備清單(或直接提供設備)用於製造該專利申請產品(見附件3),並提供實施該專利申請所涉及的技術祕密(見附件4)及其他技術(見附件5)。

  第四條 技術資料的交付

  1.技術資料的交付時間

  合同生效後許可方(中介方)收到被許可方支付的使用費(入門費)(¥、$__________萬元)後的_______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的全部資料,即附件(1~5)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交付合同第三條所述全部(或部分)技術資料,即附件(1—4)中所示的全部資料

  2.技術資料的交付方式和地點

  許可方將全部技術資料以面交、掛號郵寄、或空運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並將資料清單以面交、郵寄或傳真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將空運單以面交、郵寄方式遞交給被許可方。

  技術資料交付地點爲被許可方所在地或雙方約定的地點。

  第五條 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1.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爲(¥、$__________元)。採用一次總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被許可方將使用費全部匯至許可方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2.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爲(¥、$__________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後,______日內,被許可方即付使用費的____%即(¥、$_________元)給許可方,待許可方指導被許可方生產出合格樣機 _____臺後______內再支付____%即(¥、$________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匯至許可方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3.使用費總額(¥、$__________元),採用分期付款方式________合同生效日支付(¥、$_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日起____個月內支付(¥、$________元)____個月內再支付(¥、$________元)最後於____日內支付(¥、$________元),直至全部付清。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匯至許可方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4.該專利申請使用費由入門費和銷售額提成二部分組成。

  合同生效日支付入門費(¥、$)________元,銷售額提成爲____%(一般3—5%),每___個月(或每半年、每年底)結算一次

  被許可方將使用費匯至許可方賬號或以現金方式支付給許可方。

  5.該專利申請使用費由入門費和利潤提成二部分組成(方式同4)。

  6.該專利申請使用費以專利申請技術入股方式計算被許可方與許可方共同出資(¥、$__________萬元)聯合制造該合同產品,許可方以專利申請技術人股股份佔總投資的____%(一般不超過20%),第____年分紅制,分配利潤。

  支付方式採用銀行轉賬(託收、現金總付等)。

  現金總付地點一般爲合同簽約地。

  7.在4.5.6情況下許可方有權查閱被許可方實施合同技術的有關賬目。

  第六條 驗收的標準與方法

  1.被許可方在許可方指導下,生產完成合同產品____個(件、噸、等單位量詞)須達到許可方所提供的各項技術性能及質量指標(具體指標參數見附件6)並符合國際__________標準、國家__________標準、行業__________標準

  2.驗收合同產品。由被許可方委託國家(或某一級)檢測部門進行,或由被許可方組織驗收,許可方參加,並給予積極配合,所需費用由被許可方承擔。

  3.如因許可方的技術缺陷,造成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負責提出措施,消除缺陷。

  第二次驗收仍不合格,許可方沒有能力消除缺陷的,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許可方返還使用費,並賠償被許可方的部分損失。

  4.如因被許可責任使合同產品驗收不合格的,許可方應協助被許可方,進行補救,經再次驗收仍不合格,被許可方無力實施該合同技術的,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且不返還使用費。

  5.合同產品

  經驗收合格後,雙方應簽署驗收合格報告。

  第七條 對技術祕密的保密事項

  1.被許可方不僅在合同有效期內而且在有效期後的任何時候都不得將技術祕密(附件4)泄露給本合同當事雙方(及分許可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2.被許可方的具體接觸該技術祕密的人員均要同被許可方的法人代表簽訂保密協議,保證不違反上款要求。

  3.被許可方應將附件4妥善保存(如放在保險箱裏)

  4.被許可方不得私自複製附件4,合同執行完畢,或因故終止、變更,被許可方均須把附件4退給許可方。

  5.以上各款適用於該專利申請被駁回和被視爲撤回。

  第八條 技術服務與培訓(本條可簽訂從合同)

  1.許可方在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負責向被許可方傳授合同技術,並解答被許可方提出的有關實施合同技術的問題。

  2.許可方在被許可方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時,要派出合格的技術人員到被許可方現場進行技術指導,並負責培訓被許可方的具體工作人員。

  被許可方接受許可方培訓的人員應符合許可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確定被培訓人員標準)

  3.被許可方可派出人員到許可方接受培訓和技術指導。

  4.技術服務與培訓的質量,應以被培訓人員能夠掌握該技術爲準。(確定具體標準)

  5.技術服務與培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如差旅費,伙食費等均由被許可方承擔。

  6.許可方完成技術服務與培訓後,經雙方驗收合格共同簽署驗收證明文件。

  第九條 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對合同技術所作的改進應及時通知對方;

  2.有實質性的重大改進和發展,申請專利的權利由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的,其申請專利的權利歸改進方,對方有優先、優價被許可,或者免費使用該技術的權利;

  3.屬原有基礎上的較小的改進,雙方免費互相提供使用;

  4.對改進的技術還未申請專利時,另一方對改進技術承擔保密義務,未經許可不得向他人披露、許可或轉讓該改進技術。

  5.屬雙方共同作出的重大改進,申請專利的權利歸雙方共有,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條 違約及索賠

  對許可方:

  1.許可方拒不提供合同所規定的技術資料,技術服務及培訓,被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許可方返還使用費,並支付違約金

  2.許可方無正當理由逾期向被許可方交付技術資料,提供技術服務與培訓的,每逾期一週,應向被許可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逾期超過________________(具體時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返還使用費。

  3.在排他實施許可中,許可方向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許可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

  4.在獨佔實施許可中,許可方自己實施或許可被許可方以外的第三方實施該專利技術,被許可方有權要求許可方停止這種實施與許可行爲,也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許可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

  對被許可方:

  1.被許可方拒付使用費的,許可方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回全部技術資料,並要求賠償其實際損失,並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

  2.被許可方延期支付使用費的,每逾期________(具體時間)要支付給許可方違約金________;逾期超過________(具體時間),許可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

  3.被許可方違反合同規定,擴大對被許可技術的許可範圍,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停止侵害行爲,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並有權解除合同。

  4.被許可方違反合同的保密義務,致使許可方的技術祕密泄露,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立即停止違約行爲,並支付違約金____元

  第十一條 專利申請被駁回的.責任

  1.對許可方不是該專利申請的合法申請人,或因未充分公開請求保護的申請主題的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許可方應向補充許可方返還全部或部分使用費。

  2.對許可方侵害他人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的,專利申請被專利局駁回,未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的,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返還全部使用費;

  3.已經給被許可方造成損失的,除返還使用費外,許可方還應賠償被許可方的損失,金額爲__________元。

  4.因其他原因,該專利申請被駁回的,一般不返還使用費。若給被許可方造成較大損失的,可視情況約定給予賠償。

  5.還可以對其他情況給予約定。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1.發生不以雙方意志爲轉移的不可抗力事件(如火災,水災,地震,戰爭等)妨礙履行本合同義務時,雙方當事人應做到:

  (1)採取適當措施減輕損失;

  (2)及時通知對方當事人;

  (3)在(某種事件)期間,出具合同不能履行的證明;

  2.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在(合理時間)內,合同延期履行;

  3.發生不可抗

  力事件在__________情況下,合同只能履行某一部分(具體條款);

  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持續時間超過__________(具體時間),本合同即告終止。

  第十三條 稅費

  1.對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均爲中國公民或法人的,本合同所涉及的使用費應納的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由許可方納稅;

  2.對許可方是境外居民或單位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由許可方向中國稅務機關納稅。

  3.對許可方是中國公民或法人,而被許可方是境外單位或居民的,則按對方國家或地區稅法納稅。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法

  1.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按合同條款,友好協商,自行解決;

  2.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__________專利管理機關調處,對調處決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3.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向人民法院起訴;

  4.雙方發生爭議,不能協商解決爭議的,提請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注:2.3.4只能選其一。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的有效期爲____年;

  2.該專利申請被授予專利權後,自授權日開始,本合同自行變更爲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該專利技術的使用費在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基礎上增加__________元;或增加____%; 或提成增加____%;或股份增加____%;或增加____倍。

  3.該專利申請被駁回後,本合同自行變更爲普通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該技術轉讓費在本合同涉及的使用費基礎上減少______元;或減少____%;或提成減少____%;或股份減少____%;或該技術轉讓費等同於本合同使用費。

  4. (對獨佔實施許可合同)被許可方無正當理由不實施該專利申請技術的,在合同生效日後__________(時間),本合同自行變更爲普通許可合同。

  5.在本合同其他條款中規定的合同終止情況以外,許可方應維持專利申請權的有效性,若因許可方過失而造成專利申請權終止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6.由於被許可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或雙方另行約定變更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第十六條 其他

  前十五條沒有包含的,但本合同需要特殊約定的內容,包括出現不可預見的技術問題如何解決,出現不可預見的法律問題如何解決等。

  許可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_________ 被許可方法人代表簽章 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日

  許可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所(通訊地址)

  電話

  電掛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被許可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所(通訊地址)

  電話

  電掛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中介方

  單位名稱

  (公章)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所(通訊地址)

  電話

  電掛

  開戶銀行

  帳號

  郵政編碼

  印花稅票粘貼處

  ────────

  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

  經辦人(簽章)

  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局監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29

  鑑於雙方合作的願望,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供方同意給予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_________專利的權利(以及使用_________商標的權利)。該專利已是乙方在工業上使用的對象,已製造過_________產品。

  一、合同範圍

  1.供方同意受方在中國設計、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在該地區受方享有利用該技術獨佔性製造產品和銷售產品的權利(或這是一項非獨佔的許可證)。

  2.供方負責向受方提供_________技術的研究報告、設計、計算、產品圖紙、製造工藝、質量控制、試驗、安裝、調試、運行、維修等一切技術數據、資料(詳見附件______)和經驗,以便受方能實施製造產品(產品的型號、規格、技術參數等詳見附件_____)。

  3.供方負責自費派遣技術人員赴受方進行技術指導和參加_________的性能考覈(詳見附件_________)。

  4.供方負責接受受方有關人員自費赴供方進行培訓,使受方人員能掌握合同規定的上述技術(詳見附件_________)。

  5.在合同有效期限內,受方在合同產品上有權使用屬於供方所有的_________商標(或牌號)。

  6.供方有責任(或同意)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方提供爲製造合同產品所必需的設備、測試儀器、原材料及零部件(或供方有責任幫助受方爲實施製造合同產品所需的配套件,從第三方取得有關技術許可證,或者與第三方進行合作生產)。

  二、價格或許可證使用費

  1.根據本合同規定,供方向受方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等,受方應向供方支付的合同總價爲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技術使用費______________元;資料費______________元;技術服務費______________元。上述價格爲固定價格。

  2.受方有義務對根據許可證轉讓的技術支付下列費用:

  (1)入門費______________元。

  (2)受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應向供方支付常年提成費,其提成率爲合同產品淨銷售價的3%。

  三、技術資料的支付

  1.供方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向受方提供技術資料。

  2.供方用空運把技術資料送達中國_________機場。該機場在收到技術資料後而在空運提單上加蓋的印戳日期爲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受方將帶有到達印戳日期的空運提單影印本1份寄送供方。

  3.在技術資料發運後的24小時(或48小時)內,供方應將合同號、空運提單號與日期、資料項號、件數、重量,航班號用電報或電傳通知受方,並將空運提單正本1份、副本2份和技術資料裝箱清單3份航空郵寄給受方。

  4.如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發現不符合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包括在空運中丟失或損壞,應在30天內通知供方,說明所缺或損失的資料,供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立即(或30天內)免費補寄或重寄給受方。如果受方在收到技術資料後60天內沒有提出資料不足或損壞的書面通知,即視爲受方對技術資料已驗收。

  5.技術資料使用文字爲英文(或其他文字),計量單位爲米制,技術資料所適用的標準爲______________工業標準。

  6.技術資料的包裝要適應長途運輸與搬運、防雨、防潮。每箱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合同號(許可證合同編號)、收貨人(_________)、目的地(中國_________市機場)、毛重(_________公斤)、箱號(或件號)以及運輸標誌等。

  四、交換改進技術及對技術資料的修改

  1.供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應免費提供給受方。受方改進和發展的技術也應按對等原則提供給供方,但改進和發展的技術所有權屬於受方,對方不得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雙方交換技術資料,均不附加任何限制。

  2.供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如有不符合於受方生產條件的,供方有責任協助受方修改技術資料,並加以確認。

  五、性能考覈和驗收

  1.在合同產品首批生產後,由雙方根據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共同進行產品性能考覈。

  2.經考覈合同產品的性能符合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即通過驗收,雙方簽署合同產品性能考覈合格證明書一式4份。每方各執2份。

  3.如經考覈,合同產品性能不符合本合同技術文件規定的技術指標時,雙方應共同研究,分析原因,澄清責任。如責任在供方,供方應自負費用,採取措施,消除缺陷。缺陷消除後進行第二次考覈。如果第二次考覈後仍不合格,供方應繼續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三次試驗。如果第三次考覈仍不合格時,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如果考覈不合格責任在於受方,受方在供方協助下,採取措施,消除缺陷,並進行第二次或第三次試驗。如第三次考覈仍不合格時,則由雙方協商如何再執行合同的問題。供方協助受方消除缺陷,派遣技術人員的交通和

  食宿費用由受方負擔。

  六、保證和索賠

  1.供方保證按本合同附件_________的規定提供給受方的技術資料是供方所掌握的最新資料,並保證向受方及時提供任何發展和改進的技術資料。

  2.供方保證所提供的資料是正確的.、完整的、清晰的和可靠的,與供方生產使用的技術資料完全一樣。

  3.供方應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技術資料,如果未按時交付資料,按下述比例向受方支付罰款:

  (1)拖延一至四周,每週爲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0.5%;

  (2)拖延五至八週,爲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

  (3)拖延八週以上,爲本合同總價格(或技術使用費)的1.5%;

  4.供方向受方支付罰款並不解除供方繼續交付技術資料的義務。

  5.如果供方遲交技術資料超過六個月,受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此時供方應將受方已支付的金額,並按年利_________%的利息,一併退還給受方。

  6.如果合同產品考覈驗收三次仍不合格時,受方除有權終止本合同外,受方還有權收回已付給供方的全部金額,並加年利_____%的利息。如果產品只有部分性能指標達不到合同的規定時,受方減少支付合同總價的_________%。

  7.供方保證合同轉讓的一切權利,包括製造、使用、銷售以及其他有關技術的合法性,並保證不受第三方的指控。如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供方應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法律上和經濟上的一切責任。

  七、稅收

  1.凡因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款,在受方國內的由受方負擔。在受方以外的則均由供方負擔。

  2.供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在中國境內取得的許可證使用費的收入,必須按中國稅法(或按______國與______國的稅收協定)納稅

  八、仲裁

  1.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應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時,應提交仲裁解決。

  2.仲裁地點在______________,由_________仲裁院根據該院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仲裁在被訴方的國家進行。如在中國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如在_________國則由_________仲裁協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3.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4.仲裁費用,除仲裁規則或裁決書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5.在仲裁過程中,除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嚴重水災、火災、颱風以及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發生,致使本合同不能執行時,可延遲履行本合同,延遲的期限相當於事故影響的期限。

  2.發生不可抗力事故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在15天內以航空掛號信將有關當局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確認。

  3.如不可抗力事故持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繼續執行本合同的問題。

  十、合同的生效、期限、終止及其他

  1.本合同由雙方代表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市簽字。簽字後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有關當局申請批准,爭取在60天內獲得批准,以最後批准的日期爲合同生效日期。如簽字後6個月仍得不到批准,雙方有權撤銷本合同。

  2.本合同從生效日起____年內有效,有效期滿後合同自動失效。如合同期滿前3個月內,經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後可延長____年

  3.本合同期滿時,債務人對債權人未了債務應繼續予以支付。

  4.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補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作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附件一至附件_________,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6.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兩種文字寫成,正本4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一式2份。

  受方(蓋章):_________供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30

  公司(以下簡稱“受讓方”)爲一方,國市公司(以下簡稱“出讓方”)爲另一方;

  鑑於出讓方是技術的專利權持有者;

  鑑於出讓方有權,並且也同意將專利技術的使用權、製造權和產品的銷售權授予受讓方;

  鑑於受讓方希望利用出讓方的專利技術製造和銷售產品;

  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專利技術”-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技術,該技術已於年月日經中國專利局批准,獲得了專利權,其專利編號爲。

  1.2 “出讓方”-是指國市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3 “受讓方”-是指中國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和財產繼承者。

  1.4 “合同產品”-是指合同附件二中所列的產品。

  1.5 “合同工廠”-是指生產合同產品的工廠,該工廠在省市,名叫工廠。

  1.6 “淨銷售價”-是指合同產品的銷售發票價格扣除包裝費、運輸費、保險費、佣金、商業折扣、稅費、外購件等費用後的餘額。

  1.7 “專利資料”-是指本合同附件一中所列的有關資料。

  1.8 “合同生效日”-是指本合同雙方有關當局的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

  第二條 合同範圍

  2.1 受讓方同意從出讓方取得,出讓方同意向受讓方授予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和銷售的權利。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和技術參數詳見本合同附件二。

  2.2 出讓方授予受讓方在中國設計製造合同產品、使用、銷售和出口合同產品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非獨佔性的,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出讓方負責向受讓方提供合同產品的專利資料,包括專利的名稱、內容、申請情況和專利編號等,具體的資料詳見本合同附件一。

  2.4 在合同的執行中,如果受讓方需要出讓方提供技術服務或一部分生產所需的零部件或原材料時,出讓方有義務以最優惠的價格向受讓方提供,屆時雙方另行協商簽訂合同。

  2.5 出讓方同意受讓方使用其商標的權利。在合同產品上可以採取雙方的聯合商標,或者標明“根據出讓方的許可製造”的字樣。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範圍,本合同採用提成方式計算價格,計價的貨幣爲美元。

  3.2 本合同提成費的計算時間從合同生效之日後的第個月開始,按日曆年度計算,每年的12月31日爲提成費的結算日。

  3.3 提成費按當年度合同產品銷售後的淨銷售價格計算,提成率爲%,合同產品未銷售出去的不應計算提成費。

  3.4 在提成費結算日後10天之內受讓方應以書面通知的形式向出讓方提交上一年度合同產品的銷售數量、淨銷售額和應支付的提成費,淨銷售額和提成費的具體計算方法詳見本合同附件三。

  3.5 出讓方如需查覈受讓方的帳目時,應在接到受讓方根據第3.4條規定開出的書面通知後10天之內通知受讓方,具體的查帳內容和程序詳見本合同附件四。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中規定的提成費,受讓方將通過銀行(此處爲受讓方的業務銀行)和銀行(此處爲出讓方的業務銀行)支付給出讓方,支付中使用的貨幣爲美元。

  4.2 出讓方在收到受讓方按第3.4條的規定發出的書面通知後應立即開具有關的單據,受讓方在收到出讓方出具的下列單據後30天內,經審覈無誤,即支付提成費給出讓方:

  A.提成費計算單一式4份;

  B.商業發票一式4份;

  C.即期匯票一式2份。

  4.3 按本合同規定,如出讓方需要向受讓方支付罰款或賠償時,受讓方有權從上述支付中直接扣除。

  第五條 資料的交付和改進

  5.1 出讓方應按本合同附件二的規定向受讓方提供專利資料的名稱、內容,以及出讓方向中國專利局申請專利的有關情況。

  5.2 出讓方應在簽訂合同的同時,將第5.1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交付給受讓方。(注:由於專利資料都是現成的,因此要求出讓方在簽約時提交。)

  5.3 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對合同產品涉及的技術如有改進和發展,應相互免費將改進和發展的技術資料提供給對方使用。

  5.4 改進和發展的技術,其所有權屬於改進和發展一方,另一方不得利用這些技術資料去申請專利或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條 侵權和保證

  6.1 出讓方保證是本合同一切專利技術和專利資料的合法持有者,並且有權向受讓方轉讓,如果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出讓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並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

  6.2 出讓方保證本合同中涉及的專利在合同執行期間是有效的和合法的。如果由於出讓方的原因導致專利提前失效時,出讓方應將專利失效後受讓方支付的費用償還給受讓方,並按%的年息加計利息,與本金一起償付給受讓方。

  6.3 在合同有效期間,出讓方應按照中國專利局的有關規定按時繳納專利維持費,以保持專利的有效性。

  6.4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果本合同涉及的專利的法律性質發生了變化,出讓方應立即將此情況以書面形式告之受讓方,然後雙方再協商本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七條 稅費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受讓方有關執行本合同的一切稅費由受讓方負擔。

  7.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現行稅法徵收出讓方與執行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由出讓方負擔。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8.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協商不成的,提交蘇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8.3 仲裁裁決是終局決定,以雙方均有約束力。

  8.4 仲裁費或訴訟費由敗訴方負擔。

  8.5 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九條 合同生效和其他

  9.1 各方應分別向其有關當局申請批准,以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的生效日期。雙方應盡最大努力爭取在90天內獲得合同的批准,然後用電傳通知對方,並用信件確認。

  9.2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六個月如仍不能生效,雙方均有權取消合同,一理本合同被取消,受讓方應將第5.2條中規定的專利資料退還給出讓方。

  9.3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算起共年,有效期滿後本合同自動失效。

  9.4 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仍然有效時,受讓方不得繼續使用此專利,如需繼續使用,則應與出讓方續簽合同,本合同失效後,如果合同中涉及的專利也隨之失效時,受讓方可以繼續使用此專利而不需要向出讓方支付任何費用。

  9.5 本合同期滿時,雙方發生的未了債權和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應繼續履行各自的責任。

  9.6 在合同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簽署書面文件,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7 本合同由第一條至第九條和附件一至附件四組成,合同的正文和附件是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8 本合同用英文書就,一式4份,雙方各持2份。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通訊以英文進行,正式通知應以書面形式,航空掛號郵寄,一式2份。合同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中外專有技術許可合同 篇31

  合同號: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本專有技術許可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是由公司_________(根據_________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爲一方與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註冊的公司,以下簡稱被許可方)爲另一方,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而簽訂的。

  鑑於許可方長期從事設計、製造、安裝、銷售_________(以下簡稱合同產品);

  鑑於許可方擁有設計、製造、安裝、檢驗合同產品的有價值且成熟的專有技術;

  鑑於許可方有權並且同意向被許可方授權利用與合同產品相關的專有技術;

  鑑於被許可方希望獲得許可其利用該專有技術製造、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

  許可方與被許可方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定義

  除另有明確的規定外,下列術語具有所指明的含義:

  1.1 驗收標準是指合同產品在驗收測試中符合的標準,詳見附件一。

  1.2 商業性生產是指工作現場生產_________(數量)合格產品後的正常運行和生產

  1.3 合同產品是指與用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設計、製造、安裝或檢驗的各類產品,詳見附件_________。

  1.4 合同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的雙方政府有關當局中的最後一方批准合同的日期。

  1.5 目的地機場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_________機場。

  1.6 改進是指在合同有效期內由合同的任何一方以新設計、規則、處方、成分、數值、參數、計算或任何其它指標的形式對本專有技術進行的新發明和/或修改。

  1.7 工作現場是指被許可方以使用許可方提供的專有技術和技術資料製造合同產品的場所,即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工廠。

  1.8 專有技術是指本合同生效前尚不爲公衆或被許可方所知曉、由許可方開發、所有或合法取得、佔有並由許可方披露給被許可方的關於設計、製造、安裝、合同產品的檢驗等方面的任何有價值的技術知識、資料、數值、圖紙、設計和其它技術信息,許可方已採取了適當措施使專有技術處於保密狀態,專有技術的具體描述規定在附件二中。

  1.9 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0 被許可方的銀行是指_________。

  1.11 淨銷售價是指被許可方對合同產品的銷售或以正常的、善意的商業交易中的其它處理方法的發票價格扣除銷售折扣、回扣、退貨、佣金、間接稅、保險費、運費、包裝費、進口合同產品的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關稅等方面的費用以及與銷售合同產品直接有關的支出。(付款爲入門費加提成)

  1.12 提成期是指自商業性生產開始至本合同到期或終止的期間,提成期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支付提成費。(付款爲入門費加提成)

  1.13 技術資料是指許可方擁有和/或開發的正受保護或不受保護的圖紙、說明、技術數據、程序、技術和質量標準和其它的有據的技術信息,包括計算機程序、專有技術的解釋和說明、涉及到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安裝和檢驗等方便的信息,許可方對披露上述資料有充分的、自由的權利。技術資料的具體描述,詳見附件二。

  1.14 技術服務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指導和監督,詳見附件三。

  1.15 技術培訓是指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與合同項下的專有技術開發有關的技術培訓,詳見附件四。

  第二章 許可授予

  2.1 許可方同意向被許可方授予、被許可方同意從許可方獲得合同產品的設計、製造的專有技術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使用和銷售合同產品的權利,這種權利是非獨佔的、不可轉讓的。合同產品的名稱、型號、規格、技術數據和驗收標準,詳見合同附件一。

  2.2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將合同產品出口到_________(國家)。

  2.3 許可方同意授予被許可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採用許可方對專有技術的改進。

  2.4 許可方不得禁止被許可方在合同期滿後繼續使用專有技術和改進技術。

  第三章 價格和支付(適用於一次總支付)

  3.1 考慮到許可方全面且適當履行其合同義務,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合同總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該款項以電匯方式通過被許可方銀行轉至許可方銀行。具體分項如下:

  3.1.1 許可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2 設計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3 技術資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4 技術服務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1.5 技術培訓費: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上述合同總價爲固定價格,包括了與技術資料的交付、技術服務和技術培訓的提供等所有支出與費用,其技術資料價格爲ddu目的地機場交付價。

  3.3 本章第3.1條a、b、c、e項所規定的合同價格將由許可方依照下列方式和比例支付給被許可方:

  3.3.1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許可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有效出口許可證或不需出口許可證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許可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被許可方爲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件合同附件。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d.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2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標明“運費已付”的技術資料空運提單或交付技術資料的`空運掛號收據,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3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驗收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3.4 該款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許可方:

  a.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保證到期的證書一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 本章第3.1條d項規定的技術服務費在許可方的第一批技術人員到達工作現場後每_________月且被許可方收到許可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由被許可方按照實際應付款支付給許可方:

  3.4.1 雙方授權代表簽署的“工時卡”一份;

  3.4.2 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3.4.3 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許可方應支付預提稅、違約金和/或賠償金,被許可方有權從應支付給許可方的款項中扣除。

  3.6 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發生的費用均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在被許可方銀行外發生的銀行費用由許可方承擔。

  第四章 技術資料

  4.1 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須用公制、英文制定,並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以ddu目的地機場價格條件(1990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交會,技術資料的內容、份數和交付時間表等,詳見合同附件二。

  4.2 被許可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應具有適合於多次搬運、長途運輸、防潮、防雨的包裝。

  4.3 每件技術資料的包裝封面上,應以英文標明下述內容:

  4.3.1 合同號:

  4.3.2 收貨人:

  4.3.3 目的地機場:

  4.3.4 標記:

  4.3.5 以公斤計算的手重:

  4.3.6 箱號或件號:

  4.4 許可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內附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一式二份,並註明技術資料的序號、文件代號、名稱和頁數。

  4.5 在交付技術資料前一週,許可方應將此次所發運的技術資料大約件數、大約毛重和預計到達目的地機場的時間等以傳真形式通知被許可方。

  4.6 在每批技術資料發運後二十四小時內,許可方應將合同號、交付日期、航空提單號、航空提單日期、航班號、文件代號、批號和重量等詳細內容用傳真通知被許可方,同時,許可方應向被許可方特快專遞航空提單和所交付的技術資料詳細清單各一式二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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