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協議書彙編(通用30篇)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行軟件技術支持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申明,雙方都已理解並認可了本協議的所有內容,同意承擔各自應承擔的權利和義務,忠實地履行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爲甲方網站進行有關的技術支持的項目內容。
第二條 乙方承諾在履行協議時不會進行有損甲方形象、聲譽等的行爲。
第三條 甲方網站資料(如文章、圖片等資料)由甲方自行上傳。
第四條 本協議網站項目建設完成後,甲方享有委託乙方創作的全部網頁(包含文字、圖畫及其組合)的版權;網站項目中相關程序、文件源碼的`版權屬乙方所有,但乙方授予甲方對該等程序、文件源碼的使用權。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公佈文件源碼,不得複製、傳播、出售或者許可他人使用本協議標的作品及其程序、源碼等。乙方可以在業務範圍內使用以據本協議委託創作的作品。
第五條 雙方當事人應當保守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獲知的對方商業祕密。
第六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
第七條 雙方當事人對本協議的訂立、解釋、履行、效力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乙方主要營業地(福州市臺江區)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技術支持內容、協議金額。
1、項目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軟件技術支持服務;
2、協議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九條 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2
甲方:
乙方:
付方式爲: 。
雙方責任詳訴:
一、如乙方發現收到的品種與本合同規定或與以前提供的樣品質量不相符時,乙方可換貨或退貨,運費按甲方給乙方發貨時的相同運費由甲方承擔,乙方退回品種如數量不足時按合同價向乙方扣出。如質量與甲方發出時有差異的’不得退貨。
二、乙方在承運單位接貨時如發現數量不足或包裝破損產生遺漏的,按實際情況說明讓承運單位簽字蓋章並留下承運單位聯繫方式後,請立即與甲方溝通後方可接貨,甲方方可承擔遺漏損失。
三、本次貨品發往 。
四、本次貨品發至乙方時從合同生效之日起約爲 天左右。
五、乙方在使用甲方提供的品種時,由甲方負責指導品種的使用方法及技術配料。
以上條款如無異議由雙方蓋章鑑字回傳至甲方後生效,生效後甲方向乙方發出的品種如乙方沒有符合本合同規定理由而拒收的,所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X年XX月XX日 X年XX月XX日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3
甲方:
乙方:
現有工程,甲方因施工現場項目管理人員經驗不足,特委託乙方對甲方的現場管理人員進行技術支持和指導。本工程本着公平、公正、誠實守信、協議雙方自願的原則,具體約定內容如下: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專業:中水工程。
四、技術支持範圍:中間計量、現場簽證、工程變更、實驗、工程資料。
五、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合同截止時間:_____年___月_____日
六、合同金額:小寫:__元。大寫:__萬元整。
七、合同形式:固定價格合同,合同價格固定不變。
八、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的付款式支付乙方的技術服務費用。
2、向乙方提供技術服務時所需要的車輛及相關人員,並負責將乙方送回乙方指定地點。
3、乙方技術服務時向乙方提供午餐和晚餐及人員住宿。
4、乙方若無重大過錯不得終止合同的履行,乙方若拒絕履行應履行的義務,甲方有終止合同履行的權利。
5、甲方承擔合同價款的稅金,並以現金的形式支付給乙方。
6、提供乙方臨時使用的辦公室、辦公桌、打印機、臺式電腦一臺、資料編制軟件一套、打印用的.紙張及施工中有關文具用品、實驗儀器和實驗化學藥品。
7、配合乙方辦理施工許可證和開工前的全部手續。
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工程從開工進場到竣工資料移交且工程結算完成的全過程技術服務。主要內容爲施工過程中的計量申報、現場簽證、工程變更、竣工結算、施工過程中的實驗檢測及資料編制。
2、不得無故中斷或終止技術服務,工程未竣工驗收結算、資料移交之前,不得終止技術服務。
3、甲方如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技術服務費,乙方有終止履行合同的權利。
4、本着互諒的心態,最大限度的給甲方提供服務,在工作日必須到現場時,不得以不正當的藉口推遲。
5、休息日:乙方人員自行安排休息日,以不影響甲方正常施工爲前提。
十、付款:合同簽字生效之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額的50%,20__年農曆春節前支付40%,工程外業完工後支付10%。
十一、違約責任:
1、若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乙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2、若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乙方需退還由甲方所支付的金額,已完成的合同內容由雙方協商進行支付。
十二、發生議解決方式:仲裁。
十三、發生爭議解決地:工程所在地。
十四、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時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年___月_____日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4
甲方:___地址:___
乙方:___地址:___
丙方:___地址:___
丁方:___地址:___
風險提示:___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件、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項目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置建立在特定項目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項目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爲促進區域經濟發展,儘快使企業啓動出效益,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充分協商,甲方願將服裝車間之設備、設施作爲合作投入(鍋爐、油爐及化工設備設施)供生產使用,原服裝廠之房屋、設施及地皮,因屬於集體財產,故只能租賃不得作爲股份改變性質,具體如下:___
一、合作期限爲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如到時各方願意繼續合作可另行續簽。
二、原服裝廠區內設施包括:___廠房_________間(其中生產用廠房_________間,生產廠房_________間)機井_________眼,潛水泵_________臺及廠區設施地皮等。可租賃給公司,年租金_________萬元(_________萬元),由公司負擔,每年的____月____日前,應將租金一次性交給甲方。超期應按日_________%的違約金進行支付,否則終止租賃合同。
三、各方投入及股份的分配
1、甲方投入_________萬元(已投入),乙丙丁三方投入_________萬元(已投入_________萬元,還應繼續投入_________萬元)。
2、股份及利潤分紅,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X_________%;利潤每月考覈一次,除留足再生產資金外,各戶股東每一季度按股份分紅一次。
四、在合作期間有關工商、稅務、環保、電力、技術、勞動、安全等職能部分的有關費用,統一由公司負責。風險提示:___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項目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___因合作方式、項目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五、公司領導權責
1、總經理負責公司的全面生產、經營及宏觀調控財務等工作。
2、副總經理,在總經理領導下配合總經理負責好各自的份內工作。
3、生產經營主管,在總經理領導下負責好各自的份內工作,對特殊情況下應緊急處理的事,可先處理後彙報。
4、總經理有權處理_________萬元以下生產性開支和_________萬元以下非生產性開支,超過部分應由公司討論通過。
5、副總經理在總經理外出或其他總經理不能親自處理的業務時,行使總經理權力,外出辦理業務有權處理生產性開支_________萬元以下,非生產性開支_________元以下。
6、生產經營主管,在總、副經理領導下除搞好本質工作外,有權處理生產性開支_________元以下,非生產性開支_________元以下。
六、如新建、改建房屋結構或廠區內新建任何改變原廠區形狀,必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所需資金均由公司承擔。風險提示:___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爲追償依據。
七、違約責任在合作期內,各方必須依法自主經營,在經營期間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貪污受賄,一經發現合作終止,所有股份均充公;在經營期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公司承擔;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的債權、債務由四方負擔。
八、在協議有效期間,公司對甲方的廠房、公共設施及設備只有使用權,不準出售、轉讓和抵押,特殊情況四方協商解決。
九、爲創造一箇良好的經營環境,每月____日前必須將上月工人工資全部支付,不準以任何理由拖欠,如拖欠超過____日,將按日_________%支直至付清爲止。
十、合同生效,甲方不得以任何不正當理由給公司施壓影響正常經營;如遇人力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合同終止,乙丙丁三方有權將新增設備拆走。
十一、合同生效開工之前必須將原欠工資債權、債務結清,否則不得開工。
十二、未盡事宜四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各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各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___身份證號:___聯繫方式:___簽約地: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身份證號:___聯繫方式:___簽約地: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身份證號:___聯繫方式:___簽約地: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丁方:___身份證號:___聯繫方式:___簽約地:___簽約時間: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5
甲方: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以技術智力出資的形式入股________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公司或公司)研發中心中心一事達成本協議,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生產技術、產品技術,以及其自身所掌握的工程技術等智力成果、技術方案作爲無形資產入股公司研發中心(該中心財務獨立覈算)。爲保持公司快速發展,設立事業部進行產品開發及引資工作,完善後可申請註冊有限公司,負責整體品牌運作和市場營銷。
第二條:乙方公司現有的資產及設備有:乙方公司於1999年10月成立,註冊資金1000萬元,現有經營場地3000平方米,各職能部門管理團隊的織建和運作已趨完善,固定資產1000萬元。
第三條:經甲乙雙方以協商作價的方式確定甲方的管理、技術、流程設計的總價值人民幣爲萬元,甲方技術入股後擁有公司研發中心百分之的股份,餘下%的股份由乙方佔有。
第四條:甲方應及時辦理權利轉移手續,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傳授技術訣竅,使該技術順利轉移給公司並被公司消化掌握。
第五條:技術成果入股後,甲方取得期股股東地位(期股股權爲五年,五年後甲方享有8折優惠,換購新股權)其技術由公司享有所有權。
第六條: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不需要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擁有的股份跟工商部門登記備案的股權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協議的期限以及甲乙雙方關於公司股權質押、轉讓、贈與的限制通過《公司章程》另行約定。
第八條:甲、乙雙方均承諾遵守公司制度,在各自崗位權限範圍內發揮特長、履行職責和行使職權。
第九條:甲方承諾在本協議簽訂之時,已清楚瞭解公司的債權債務狀況,並認可前述債權債務均計入公司今後的盈虧財務報表進行財務會計覈算。
第十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照出資比例享有股權%所擁有的法定權力,並享有月薪元人民幣及公司規定的其他一切福利待遇。(薪水標準按照市場標準發放,應發款元/月,待發款元/月,待發款進入公司“員工基金”。)
2、甲方擔任公司的技術總監一職,負責公司產品包括但不限於研發、生產和技術指導工作。
3、甲方保證其對入股的技術持有合法所有權,並保證在這些技術投入乙方後不會產生侵權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全責。甲方同時保證其入股技術及技術背景在同行業中的先進性和可行性。
4、甲方(包括甲方的直系親屬,下同)在公司期間和離開公司後5年內,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義在他處從事或者以他人名義從事與公司經營類似或有競爭業務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義設立與公司經營類似或有競爭業務的企業。
5、甲方不得將公司的技術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術)、商業祕密或其他知識產權有償或無償地泄漏、披露、讓他人使用,或自用於無益於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甲方爲公司利益在公司內部的使用和披露行爲不受此限。
6、甲方作爲股東享有法律規定的的股東應有的權利,包括隨時要求查看財務賬目,並按規定的股份,按股分紅。
7、爲保持公司穩定性,本協議簽訂期限爲五年,三年後退股退還折算本金,五年後退股公司三倍贖回。甲方確因個人需要將其股權質押、轉讓或贈與第三方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認購權。
6、甲方有權引進投資方,投資人的股份由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轉讓給投資方,所得資金作爲本項目的後續發展資金。
第十一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______擔任公司總經理一職,負責整個公司的.運營和資本運作。
2、乙方每年定期向甲方公佈一次財務賬目,並應甲方要求,可隨時提供財務賬目查看。乙方遵照法律規定的股份,按股分紅(中心利潤的60%做爲分紅),其支付形式以每年的1月1日前現金支付。
第十二條: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經股東會表決需要追加投資或者因經營發生虧損需要彌補虧損的,由乙方按照股份比例承擔出資。乙方有權引進投資方,投資人的股份由甲乙雙方按股份比例轉讓給投資方,所得資金作爲本項目的後續發展資金。
追加投資和引進外界資金後,按照公司法,股份相應調整。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甲方負責產品研發與乙方提供所有運作資金支持及負責公司的整體運作,是雙方合作的基礎。以下行爲構成根本違約:
乙方或甲方違反競業禁止規定,或將公司的技術成果(包括甲方入股的技術)、商業祕密或其他知識產權泄漏、披露或讓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無益於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損失的;
在未經公司同意狀況下,甲方拒絕提供技術指導或者停止
技術研發的;
2、違約處理:
任何一方違反競業禁止規定,或將公司的技術成果、商業祕密或其他知識產權泄漏、披露或讓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無益於公司的用途,造成公司損失而難以計算數額的,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20萬元,另一方可同時解除合同。構成對公司侵權的,公司另有權按照侵權產品銷售額的30%追究責任。
第十四條:知識產權
甲方在合作期間以及退出合作後5年內,與合作經營期間公司相關產品的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開發產品以及相關的知識產權等等均屬於公司職務成果或商業祕密,其知識產權均屬於公司。違反競業禁止進行研發的,新成果的知識產權屬於公司。
第十五條:其他
1、未盡事宜雙方可通過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約定,本協議與補充協議條款內容相沖突的,以補充協議爲準;
2、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的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公證處留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爲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臺潛力,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合作範圍
1。多媒體軟件,硬件的開發。
2。IT產品的市場營銷。
3。網絡工程。
4。網絡營運。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爲基礎,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逐步構成一箇規範化,全國性的營銷網絡。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件的開發項目。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進程中帶給技術支持。
四、權力義務
1。屬於甲,乙雙方共同策劃,共同開發的項目,其所有權屬於甲,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甲、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爲本,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以便互相促進。
五、利益分配
1。屬於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由雙方協商市場價,按稅後利益的_____%比例分成,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調節一次,根據合作狀況協商調整。
2。屬於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甲方如有興趣合作,可在雙方協商後,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共同開發項目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另一方能夠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2。合作各方中,單方聲明放下專利申請權的,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3。開發項目被授予專利以後,放下專利申請權的一方能夠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該許可不得撤消。
4。一方不一樣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5。在特殊狀況下,當事人各方還能夠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七、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所帶給給對方的一切資料,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2。甲、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3。凡涉及由甲、乙雙方帶給與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戶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資料。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帶給涉及保密資料的行爲均屬泄密。
八、其它
?1。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透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_______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7
內容如下:
甲方:
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爲甲方舉辦培訓班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協議書。
一、培訓目的:爲進一步加新進員工的教育和管理,更好地適應新的工作要求。特委託乙方對甲方新員工進行培訓,現雙方就委託培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二、培訓對象:新進員工24人。
三、培訓日期:第一期:20xx年7月27日至29日,共3天;第二期:20xx年7月28日至30日,共3天。
四、培訓內容: 企業文化、禮儀禮貌、職業道德
五、培訓地點: 206教室
六、培訓形式:全日製脫產
七、培訓費用及支付方式
培訓費:共計人民幣伍萬元(¥50000.00)整。支付時間:甲方在培訓班開始前先支付(¥20000.00)元培訓費給乙方,餘款在培訓班結束前付清,乙方提供行政事業單位正規收據給甲方。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八、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負責擬定培訓要求;負責組織參訓員工;配合乙方搞好參訓學員的’日常紀律管理;負責按本協議書約定向乙方支付培訓經費。
2、乙方職責:負責按甲方的培訓要求設計培訓方案(計劃),並按雙方確認的培訓方案(計劃)組織合適的教師實施培訓;
九、違約責任及糾紛處理方式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在未徵得對方同意之前不得單方終止或變更本協議。如因本協議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書一式肆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雙方財務各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處理。
甲 方(簽字蓋章) : 乙 方(簽字):
負責人及電話: 聯繫人及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祕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合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從事項目的研究與開發,並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保存。乙方不得私自保留研發結果及研發資料
2.乙方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企業的技術祕密。
3.乙方不得將甲方的研發材料及研發結果專賣他人,以求獲利。
4.乙方在雙方解除聘用合同後不得在生產同類產品(代碼重複率不得超過60%)。
(三)協議期限
1.協議期內乙方要規定時間內完成甲方所提說的要求。
2.乙方在將研發結果交給甲方後15日內要無條件幫助甲方完善甲方的想法及研發結果。
(四)保密費及薪酬的數額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薪酬,薪酬中內含保密費,其薪酬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爲5000元人民幣。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3~10萬元罰款。
3.乙方若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甲方的要求或對甲方提出的要求不能完成,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支付乙方薪酬。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權限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 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__ 簽名 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_日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9
甲方:____________(環評單位)
乙方:__________(受委託單位)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
一、本合同文本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國務院、省、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製訂。
二、本合同文本適用於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活動。
三、本合同文本條款僅就一般性的作了規定,當事人可根據合同內容,作必要的增減,如某些欄目填寫不下的可另加附頁,但主要條款必須齊全,內容必須具體明確。
四、本合同中所稱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協作,是指市內外具有環境影響評價資質的單位在對本市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中,限於對擬建地址周邊開展污染源調查等工作條件,委託當地環保技術服務機構進行擬建地址周邊污染源調查、環境現狀調查、以及提供周邊社會環境數據等的技術服務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規定,經協商,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項目主要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完成如下任務:
甲方委託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__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編制所需的周邊環境現狀調查、收集本項目周邊有關的`社會環境數據、對擬建地址附近污染源現狀調查和環境保護對象及敏感點調查等技術服務。
二、服務實施進度、期限
1.乙方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交項目擬建地附近周邊有關的環境數據,並提供附近污染源、環境保護對象及敏感點調查報告;
2.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內完成服務,乙方履行合同期限相應順延。
三、甲方承擔的工作內容與責任
1.自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項目擬建地、擬採用工藝等背景資料;
2.確定乙方如下工作內容:
根據環評需要,收集本項目的周邊環境數據(詳細內容見清單);
調查擬建地附近污染源;
社會自然背景調查。
3.爲乙方的現場工作創造必要條件。
四、乙方承擔的工作內容與責任
1.根據甲方要求收集該項目擬建地附近有關環境質量現狀數據,並進行分析;
2.收集該項目擬建地附近最近一至三年的環境質量歷史數據;
3.進行現場踏勘,對擬建地周邊現有污染源情況進行調查、分析;
4.進行必要的社會自然背景、環境保護對象及敏感點調查工作;
5.及時提交環評協作報告,並對協作報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6.本合同有效期及合同期滿________年內,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項目擬建地、工藝等技術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五、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成交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以及期限(採用以下第________種方式):
①一次性付清款:________元,時間: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
②分期支付:第一次付款________元,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
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付清;
③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驗收標準及方法
乙方完成項目後,應提交環評協作報告,經甲方審查,符合合同要求則爲完成。
七、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三、五條相關規定,甲方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並賠償本協作項目合同額的________%。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四條相關規定,乙方應承擔相關違約責任,並賠償本協作項目合同額的________%。
八、技術成果歸屬
環評協作項目完成後的監測數據、調查報告等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
本次協作中調查報告,只對本項目有效。
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項處理:
1.提交寧波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當事人各執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環評單位)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受委託單位)
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_______蓋章
承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10
合同登記編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轉讓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省_________市(縣)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技術合同法》的規定,合同雙方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轉讓(該項目屬_________計劃※),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
乙方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在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項目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驗收標準和方法
甲方使用該項技術,試生產_______________後,達到了本合同第一條所列技術指標,按_________標準,採用_________方式驗收,由_________方出具技術項目驗收證明_________
六、經費及其支付方式
(一)成交總額:_________元
其中技術交易額(技術使用費):_________元
(二)支付方式(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①一次總付:_________元,時間: _________
②分期支付:_________元,時間: _________
_________元,時間: _________
③按利潤_________%提成,期限: _________
④按銷售額_______%提成,期限:__________
⑤其它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技術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技術合同實施條例第七十六條、第七十七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_________
(二)違反本合同第_________條約定,_________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和違約金額如下: _________
(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技術指導的內容(含地點、方式及費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
本合同所稱的後續改進,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對合同標的技術成果所作的革新和改進。雙方約定,本合同標的的技術成果後續改進由_________方完成,後續改進成果屬於_________方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__________進行調解
雙方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因本合同所發生的任何爭議,申請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按司法程序解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其它(含中介方的權利、義務、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財產抵押、擔保等上述條款未盡事宜):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
填 寫 說 明
一、“合同登記編號”的填寫方式:
合同登記編號爲十四位,左起第一、二位爲公曆年代號,第三、四位爲省、自治區、直轄市編碼,第五、六位爲地、市編碼,第七、八位爲合同登記點編號,第九至十四位爲合同登記序號,以上編號不足位的補零,各地區編碼按gb2260—84規定填寫。(合同登記序號由各地區自行決定)
二、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非專利技術的轉讓所訂立的合同。本合同書適用於非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採用專利技術合同本文書籤訂。
三、計劃內項目應填寫國務院部委、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或地、市(縣)級計劃,不屬於上述計劃的項目此欄劃(/)表示。
四、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
是指各方承擔技術保密義務的內容、保密的地域範圍和保密的起止時間、泄漏技術祕密應承擔的責任。
五、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
是指使用非專利技術的地域範圍和具體方式。
六、其他:
合同如果是通過中介機構介紹簽訂的,應將中介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如雙方當事人約定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的,應將給付定金、財產抵押及擔保手續的複印件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七、委託代理人簽訂本合同書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八、本合同書中,凡是當事人約定無需填寫的條款,在該條款填寫的空白處劃(/)表示。
受讓方甲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 所(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掛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轉讓方乙方
名稱(或姓名)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 所(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掛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中介方
單位名稱
(簽章)
法定代表人
(簽章)
委託代理人
(簽章)
聯繫人
(簽章)
住 所(通訊地址)
電 話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郵政編碼
印花稅票粘貼
───────
登記機關審查登記欄:
技術合同登記機關(專用章)
經辦人 (簽章) 年 月 日
附:
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祕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所訂立的合同。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現存的技術成果。
技術轉讓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徵;一是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是技術及其技術方案。技術轉讓合同中所指的技術,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技術,而是一種權利化的技術,即具有相應的法律權利的技術,主要指專利權。對於少數雖未取得專利權,但屬於當事人所有的具有類似於商業祕密性質的技術,也可以作爲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二是技術轉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轉讓人負有向受讓人提供沒有瑕疵的技術,即在應用上是可行的,法律上是無爭議的技術,受讓人獲得技術,應當支付相應的轉讓費。
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祕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是指專利權人將自己的專利技術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獲得專利權並支付相應的轉讓費的合同。這種合同的標的是專利權。專利申請權轉讓是指轉讓人將自己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給受讓人,由受讓人直接申請專利。技術祕密轉讓是指以某種特定的技術訣竅作爲轉讓標的,技術祕密爲未公開的技術,是當事人獨有的祕密技術,如果轉讓給他人,轉讓人要承擔保守祕密的義務。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允許他人使用專利技術的合同,是使用權出讓的合同。不同的合同對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也不盡相同。
實施和使用技術成果的範圍是指在什麼時間、什麼地點以什麼方式實施和使用專利。技術轉讓合同可以約定讓與人和受讓人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的範圍,但不得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關於在什麼時間內實施也就是實施期限,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在該專利權的存續期間內有效。專利權有效期限屆滿或者專利權被宣佈無效的,專利權人不得就該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實施地點是指專利權在什麼區域內實施。合同沒有約定的,視爲在全國範圍內實施;合同有約定的,受讓人只能在約定的地域內實施。
實施方式是指受讓人以何種方式實施專利,可以在生產、銷售、製造等方面實施專利,也可以在某一方面實施專利。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應當按照約定許可受讓人實施專利,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不得許可約定以外的第三人實施該專利;並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
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擁有者,並保證所提供的技術完整、無誤、有效,能夠達到約定的目標。技術轉讓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的範圍和期限,對讓與人提供的技術中尚未公開的祕密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技術轉讓合同涉及技術交易活動,既有專利權的轉讓,也有專利權的許可;既可能有全部權利的轉讓,也可能有部分權利的轉讓;既可能是技術祕密的轉讓,也可能是專利實施許可。因此,在簽訂合同前,當事人首先要明確技術轉讓合同的種類,即是什麼性質的轉讓合同,然後根據不同合同的特點,約定具體的合同條款。
在簽訂合同時,要注意以下幾點:
(1)要注意專利與技術祕密的有效性。
專利的有效性主要體現轉讓的專利或者許可實施的專利應當在有效期限內;超過有限期限的,不受法律保護。技術祕密的有效性主要體現保密性上,即不爲社會公衆所知,是所有人的’獨家所有。如果是已爲公衆所知的技術,就談不上是技術祕密,當然也就不存在轉讓問題。
(2)技術的有關情況應當約定清楚。
技術是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技術的有關情況應當在合同中詳細規定,便於履行。技術的有關情況包括:技術項目的名稱,技術的主要指標、作用或者用途,關鍵技術,生產工序流程,注意事項等。這些數據表明瞭技術的內在的特徵,是有效的,同時也是當事人計算使用費或者轉讓費的依據。
(3)轉讓或者許可的範圍。
轉讓技術或者許可他人實施技術,都應當明確範圍。合同中可供選擇的條款包括:專利轉讓的,涉及專利權人的變更,因而其範圍及於全國;專利許可的,則要明確在什麼區域內可以使用該專利,超過的就是違約;技術祕密轉讓的,讓與人要承擔保密責任,其使用範圍可以及於全國,也可以只是某個地區。
(4)轉讓費用的約定。
轉讓費用包括轉讓費和使用費。在專利轉讓情況下,受讓人應當支付轉讓費。轉讓費根據技術能夠產生的實際價值計算,通常規定一箇比例,便於操作。在實施許可的情況下,則根據使用的範圍和生產能力以及是否是獨家等因素考慮轉讓費或者使用費的數額。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並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約定的範圍的,未經讓與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或者使用該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爲,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11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爲推動技術創新,加速科技成果轉化,保障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實施,加強技術市場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技術合同認定是指根據《技術合同認定登記管理辦法》設立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對技術合同當事人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文本從技術上進行覈查,確認其是否符合技術合同要求的專項管理工作。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對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是否屬於技術合同及屬於何種技術合同作出結論,並覈定其技術交易額(技術性收入)。
第三條 技術合同認定登記應當貫徹依法認定、客觀準確、高效服務、嚴格管理的工作原則,提高認定質量,切實保障國家有關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財稅優惠政策的落實。
第四條 本規則適用於自然人(個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八章的規定,就下列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活動所訂立的確立民事權利與義務關係的技術合同。
(一)技術開發合同
1.委託開發技術合同
2.合作開發技術合同
(二)技術轉讓合同
1.專利權轉讓合同
2.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
3.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4.技術祕密轉讓合同
(三)技術諮詢合同
(四)技術服務合同
1.技術服務合同
2.技術培訓合同
3.技術中介合同
第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分則部分所列的其他合同,不得按技術合同登記。但其合同標的中明顯含有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或服務內容,其技術交易部分能獨立成立並且合同當事人單獨訂立合同的,可以就其單獨訂立的合同申請認定登記。
第六條 以技術入股方式訂立的合同,可按技術轉讓合同認定登記。
以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或服務爲內容的技術承包合同,可根據承包項目的性質和具體技術內容確定合同的類型,並予以認定登記。
第七條 當事人申請認定登記技術合同,應當向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交合同的書面文本。技術合同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當事人。一併出具與該合同有關的證明文件。當事人拒絕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證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登記。
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向當事人推薦和介紹由科學技術部印製的《技術合同示範文本》,供當事人在簽訂技術合同時參照使用。
第八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應當是依法已經生效的合同。當事人以合同書形式訂立的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在批准、登記後生效,如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專利權轉讓合同等。
當事人爲法人的技術合同,應當有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人員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並加蓋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當事人爲自然人的技術合同,應當有其本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爲其他組織的合同,應當有該組織負責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者蓋章,並加蓋組織的印章。
印章不齊備或者印章與書寫名稱不一致的,不予登記。
第九條 法人、其他組織的內部職能機構或課題組訂立的技術合同申請認定登記的,應當在申請認定登記時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組織負責人的書面授權證明。
第十條 當事人就承擔國家科技計劃項目而與有關計劃主管部門或者項目執行部門訂立的技術合同申請認定登記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並附有有關計劃主管部門或者項目執行部門的批准文件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予受理,並進行認定登記。
第十一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標的範圍不受行業、專業和科技領域限制。
第十二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技術標的或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和限制性要求。
第十三條 技術合同標的涉及法律法規規定投產前需經有關部門審批或領取生產許可證的產品技術,當事人應當在辦理有關審批手續或生產許可證後,持合同文本及有關批准文件申請認定登記。
第十四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涉及當事人商業祕密(包括經營信息和技術信息)的,當事人應當以書面方式向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提出保密要求。
當事人未提出保密要求,而所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中約定了當事人保密義務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主動保守當事人有關的技術祕密,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下列主要條款不明確的,不予登記:
(一)合同主體不明確的;
(二)合同標的不明確,不能使登記人員瞭解其技術內容的;
(三)合同價款、報酬、使用費等約定不明確的。
第十六條 約定擔保條款(定金、抵押、保證等)並以此爲合同成立條件的技術合同,申請認定登記時當事人擔保義務尚未履行的,不予登記。
第十七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合同名稱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關係不一致的,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要求當事人補正後重新申請認定登記;拒不補正的,不予登記。
第十八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合同條款含有下列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等不合理限制條款的,不予登記:
(一)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標的技術的基礎上進行新的研究開發的;
(二)一方強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標的基礎上研究開發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識產權獨佔回授的;
(三)一方限制另一方從其他渠道吸收競爭技術的;
(四)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據市場需求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祕密的。
第十九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當事人約定提交有關技術成果的載體,不得超出合理的數量範圍。
技術成果載體數量的合理範圍,按以下原則認定:
(一)技術文件(包括技術方案、產品和工藝設計、工程設計圖紙、試驗報告及其他文字性技術資料),以通常掌握該技術和必要存檔所需份數爲限;
(二)磁盤、光盤等軟件性技術載體、動植物(包括轉基因動植物)新品種、微生物菌種,以及樣品、樣機等產品技術和硬件性技術載體,以當事人進行必要試驗和掌握、使用該技術所需數量爲限;
(三)成套技術設備和試驗裝置一般限於1-2套。
第二章 技術開發合同
第二十條 技術開發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新材料、新品種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委託開發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委託另一方當事人進行研究開發工作並提供相應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合作開發合同是當事人各方就共同進行研究開發工作所訂立的技術開發合同。
第二十一條 技術開發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一)有明確、具體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目標;
(二)合同標的爲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尚未掌握的技術方案;
(三)研究開發工作及其預期成果有相應的技術創新內容。
第二十二條 單純以揭示自然現象、規律和特徵爲目標的基礎性研究項目所訂立的合同,以及軟科學研究項目所訂立的合同,不予登記。
第二十三條 下列各項符合本規則第二十一條規定的,屬於技術開發合同:
(一)小試、中試技術成果的產業化開發項目;
(二)技術改造項目;
(三)成套技術設備和試驗裝置的技術改進項目;
(四)引進技術和設備消化、吸收基礎上的創新開發項目;
(五)信息技術的研究開發項目,包括語言系統、過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專家系統、計算機輔助設計、計算機集成製造系統等,但軟件複製和無原創性的程序編制的除外;
(六)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項目;
(七)治理污染、保護環境和生態項目;
(八)其他科技成果轉化項目。
前款各項中屬一般設備維修、改裝、常規的設計變更及其已有技術直接應用於產品生產的,不屬於技術開發合同。
第二十四條 下列合同不屬於技術開發合同:
(一)合同標的爲當事人已經掌握的技術方案,包括已完成產業化開發的產品、工藝、材料及其系統;
(二)合同標的爲通過簡單改變尺寸、參數、排列,或者通過類似技術手段的變換實現的產品改型、工藝變更以及材料配方調整;
(三)合同標的爲一般檢驗、測試、鑑定、仿製和應用。
第三章 技術轉讓合同
第二十五條 技術轉讓合同是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技術祕密轉讓所訂立的下列合同:
(一)專利權轉讓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發明創造專利權轉讓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相應價款而訂立的合同;
(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就特定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轉讓受讓方,受讓方支付相應價款而訂立的合同;
(三)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專利權人或者其授權的人)許可受讓方在約定的範圍內實施專利,受讓方支付相應的使用費而訂立的合同;
(四)技術祕密轉讓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讓與方)將其擁有的技術祕密提供給受讓方,明確相互之間技術祕密使用權、轉讓權,受讓方支付相應使用費而訂立的合同。
第二十六條 技術轉讓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一)合同標的爲當事人訂立合同時已經掌握的技術成果,包括髮明創造專利、技術祕密及其他知識產權成果;
(二)合同標的具有完整性和實用性,相關技術內容應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品種及其改進的技術方案;
(三)當事人對合同標的有明確的知識產權權屬約定。
第二十七條 當事人就植物新品種權轉讓和實施許可、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轉讓與許可訂立的合同,按技術轉讓合同認定登記。
第二十八條 當事人就技術進出口項目訂立的合同,可參照技術轉讓合同予以認定登記。
第二十九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標的涉及專利申請權、專利權、植物新品種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的,當事人應當提交相應的知識產權權利證書複印件。無相應證書複印件或者在有關知識產權終止、被宣告無效後申請認定登記的,不予登記。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標的涉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的,可以提示當事人提供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明的複印件。
第三十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標的爲技術祕密的,該項技術祕密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不爲公衆所知悉;
(二)能爲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
(三)具有實用性;
(四)權利人採取了保密措施。
前款技術祕密可以含有公知技術成份或者部分公知技術的組合。但其全部或者實質性部分已經公開,即可以直接從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應認定爲技術轉讓合同。
第三十一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合同標的爲進入公有領域的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等(如專利權或有關知識產權已經終止的技術成果),或者技術祕密轉讓未約定使用權、轉讓權歸屬的,不應認定爲技術轉讓合同。
前款合同標的符合技術諮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條件的,可由當事人補正後,按技術諮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重新申請認定登記。
第三十二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合同標的僅爲高新技術產品交易,不包含技術轉讓成份的,不應認定爲技術轉讓合同。
隨高新技術產品提供用戶的有關產品性能和使用方法等商業性說明材料,也不屬於技術成果文件。
第四章 技術諮詢合同
第三十三條 技術諮詢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受託方)爲另一方(委託方)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所訂立的合同。
第三十四條 技術諮詢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一)合同標的爲特定技術項目的諮詢課題;
(二)諮詢方式爲運用科學知識和技術手段進行的分析、論證、評價和預測;
(三)工作成果是爲委託方提供科技諮詢報告和意見。
第三十五條 下列各項符合本規則第三十四條規定的,屬於技術諮詢合同:
(一)科學發展戰略和規劃的研究;
(二)技術政策和技術路線選擇的研究;
(三)重大工程項目、研究開發項目、科技成果轉化項目、重要技術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廣項目等的可行性分析;
(四)技術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術系統的技術評估;
(五)特定技術領域、行業、專業技術發展的技術預測;
(六)就區域、產業科技開發與創新及特定技術項目進行的技術調查、分析與論證;
(七)技術產品、服務、工藝分析和技術方案的比較與選擇;
(八)專用設施、設備、儀器、裝置及技術系統的技術性能分析;
(九)科技評估和技術查新項目。
前款項目中涉及新的技術成果研究開發或現有技術成果轉讓的,可根據其技術內容的比重確定合同性質,分別認定爲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或者技術諮詢合同。
第三十六條 申請認定登記的技術合同,其標的爲大、中型建設工程項目前期技術分析論證的,可以認定爲技術諮詢合同。
但屬於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一部分、不能獨立成立的情況除外。
第三十七條 就解決特定技術項目提出實施方案,進行技術服務和實施指導所訂立的合同,不屬於技術諮詢合同。符合技術服務合同條件的,可退回當事人補正後,按技術服務合同重新申請認定登記。
第三十八條 下列合同不屬於技術諮詢合同:
(一)就經濟分析、法律諮詢、社會發展項目的論證、評價和調查所訂立的合同;
(二)就購買設備、儀器、原材料、配套產品等提供商業信息所訂立的合同。
第五章 技術服務合同
第三十九條 技術服務合同是一方當事人(受託方)以技術知識爲另一方(委託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第四十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一)合同的標的爲運用專業技術知識、經驗和信息解決特定技術問題的服務性項目;
(二)服務內容爲改進產品結構、改良工藝流程、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產品成本、節約資源能耗、保護資源環境、實現安全操作、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等專業技術工作;
(三)工作成果有具體的質量和數量指標;
(四)技術知識的傳遞不涉及專利、技術祕密成果及其他知識產權的`權屬。
第四十一條 下列各項符合本規則第四十條規定,且該專業技術項目有明確技術問題和解決難度的,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一)產品設計服務,包括關鍵零部件、國產化配套件、專用工模量具及工裝設計和具有特殊技術要求的非標準設備的設計,以及其他改進產品結構的設計;
(二)工藝服務,包括有特殊技術要求的工藝編制、新產品試製中的工藝技術指導,以及其他工藝流程的改進設計;
(三)測試分析服務,包括有特殊技術要求的技術成果測試分析,新產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種性能的測試分析,以及其他非標準化的測試分析;
(四)計算機技術應用服務,包括計算機硬件、軟件、嵌入式系統、計算機網絡技術的應用服務,計算機輔助設計系統(CAD)和計算機集成製造系統(CIMS)的推廣、應用和技術指導等;
(五)新型或者複雜生產線的調試及技術指導;
(六)特定技術項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檢索;
(七)農業的產前、產中、產後技術服務,包括爲技術成果推廣,以及爲提高農業產量、品質、發展新品種、降低消耗、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有關技術服務;
(八)爲特殊產品技術標準的制訂;
(九)對動植物細胞植入特定基因、進行基因重組;
(十)對重大事故進行定性定量技術分析;
(十一)爲重大科技成果進行定性定量技術鑑定或者評價。
前款各項屬於當事人一般日常經營業務範圍的,不應認定爲技術服務合同。
第四十二條 下列合同不屬於技術服務合同:
(一)以常規手段或者爲生產經營目的進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繕、廣告、印刷、測繪、標準化測試等訂立的加工承攬合同和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安裝、施工、監理合同。但以非常規技術手段,解決複雜、特殊技術問題而單獨訂立的合同除外;
(二)就描曬複印圖紙、翻譯資料、攝影攝像等所訂立的合同;
(三)計量檢定單位就強制性計量檢定所訂立的合同;
(四)理化測試分析單位就儀器設備的購售、租賃及用戶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第六章 技術培訓合同和技術中介合同
第四十三條 技術培訓合同是當事人一方委託另一方對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特定項目的技術指導和業務訓練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培訓合同是技術服務合同中的一種,在認定登記時應按技術培訓合同單獨予以登記。
第四十四條 技術培訓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一)以傳授特定技術項目的專業技術知識爲合同的主要標的;
(二)培訓對象爲委託方指定的與特定技術項目有關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技術指導和專業訓練的內容不涉及有關知識產權權利的轉移。
第四十五條 技術開發、技術轉讓等合同中涉及技術培訓內容的,應按技術開發合同或技術轉讓合同認定,不應就其技術培訓內容單獨認定登記。
第四十六條 下列培訓教育活動,不屬於技術培訓合同:
(一)當事人就其員工業務素質、文化學習和職業技能等進行的培訓活動;
(二)爲銷售技術產品而就有關該產品性能、功能及使用、操作進行的培訓活動。
第四十七條 技術中介合同是當事人一方(中介方)以知識技術、經驗和信息爲另一方與第三方訂立技術合同、實現技術創新和科技成果產業化進行聯繫、介紹、組織工業化開發並對履行合同提供專門服務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中介合同是技術服務合同中的一種,在認定登記時應按技術中介合同單獨予以登記。
第四十八條 技術中介合同的認定條件是:
(一)技術中介的目的是促成委託方與第三方進行技術交易,實現科技成果的轉化;
(二)技術中介的內容應爲特定的技術成果或技術項目;
(三)中介方應符合國家有關技術中介主體的資格要求。
第四十九條 技術中介合同可以以下列兩種形式訂立:
(一)中介方與委託方單獨訂立的有關技術中介業務的合同;
(二)在委託方與第三方訂立的技術合同中載明中介方權利與義務的有關中介條款。
第五十條 根據當事人申請,技術中介合同可以與其涉及的技術合同一起認定登記,也可以單獨認定登記。
第七章 覈定技術性收入
第五十一條 技術合同登記機構應當對申請認定登記合同的交易總額和技術交易額進行審查,覈定技術性收入。
申請認定登記的合同,應當載明合同交易總額、技術交易額。申請認定登記時不能確定合同交易總額、技術交易額的,或者在履行合同中金額髮生變化的,當事人應當在辦理減免稅或提取獎酬金手續前予以補正。不予補正並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十二條 本規則第五十一條用語的含義是:
(一)合同交易總額是指技術合同成交項目的總金額;
(二)技術交易額是指從合同交易總額中扣除購置設備、儀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術性費用後的剩餘金額。但合理數量標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計入非技術性費用;
(三)技術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後所獲得的價款、使用費、報酬的金額。
第五十三條 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減免稅、提取獎酬金和其他技術勞務費用,應當以技術合同登記機構覈定的技術交易額或技術性收入爲基數計算。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四條 本規則自20xx年7月18日起施行。1990年7月27日原國家科委發佈的《技術合同認定規則(試行)》同時廢止。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12
對於科技創業企業而言,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是其主要的業務內容,而就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或者服務與其他公司簽訂相關技術合同,則是其在業務活動中常見的業務合同。因此,如何依法簽訂、履行、管理各類技術合同,對於科技創業企業至關重要,而其中籤訂環節則是重中之重。本文將簡要介紹技術合同的主要條款以及簽訂技術合同應當注意的主要事項。
通常各省市的科技主管部門都制訂了技術合同的示範文本,有的甚至強制要求使用示範文本。雖然示範文本對於沒有法律常識的合同當事人而言非常重要,但是示範文本通常太過簡單,而其提示性的條款有時也沒有受到合同當事人的重視,因此,因使用示範文本而引起的合同糾紛也越來越多,而這些糾紛很多是因爲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造成的。同樣,本文也只是一般性的介紹,並不能適用於每一箇個案,簽訂技術合同最好還是聘請專業律師參與合同談判,製作合同文本。
一般情況下,一份完整的技術合同應當包括兩個部分:一部分是合同條款,約定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本文將作具體介紹;另一部分是工作說明書(statement of work),詳細說明技術合同所涉及的’技術項目的範圍及實施方法、實施的過程、進度以及驗收方法等等,在此工作說明書中應當將項目實施過程拆分成若干階段,詳細描述每一階段的目標、合同雙方的責任、完成本階段工作的標準以及本階段應當提交的提交件。
技術合同條款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名詞和術語的解釋。很多人不重視這一條款,以爲這只是律師們多此一舉。事實上,技術合同中往往會涉及很多專有名詞和技術術語需要說明,另外還會涉及到一些通用名詞需要界定,若不界定,就容易引起歧義。這些都是律師們總結以往的經驗、教訓而積累起來的十分有價值的內容。
2.項目名稱、內容、範圍和要求。此條似乎比較簡單,其實不然,尤其是技術功能及相關具體要求的描述必須精確、詳細、具體,沒有歧義。
3.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地域和方式。對於技術風險較小的項目應當明確項目完成的總進度和每一階段完成的進度,並直接與違約責任相聯繫。對於技術風險較大的項目也應當有相應的時間要求,這樣在約定的時間裏若不能完成相應的技術開發工作,雙方可以重新評估合同是否繼續履行或者合同如何變更履行。
4.雙方的權利義務。除約定雙方的主權利義務外,還應當約定雙方如何相互配合,如何對對方的工作等。通常應當指定項目代表,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5.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保密條款是技術合同中非常重要的條款,保密義務也應當是雙方的,而不是單方的。保密條款應當對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等進行定義,應當約定保密義務的範圍、方法、保密處理程序、保密期限以及失密救濟等內容。
6.風險責任的承擔。技術開發合同必備條款,應當區分技術能力和技術風險,明確約定風險責任的承擔以及控制風險的措施。
7.技術成果的歸屬和收益的分成辦法,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這是直接關係到受託方利益的條款,需要謹慎約定。一般應約定:委託開發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研究開發人;研究開發人取得專利權的,委託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研究開發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託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對於委託開發或者合作開發完成的技術祕密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以及利益的分配辦法,也要明確約定。對於技術合同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的支付方式,可以採取一次總算、一次總付或者一次總算、分期支付,也可以採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預付入門費的方式。約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產品價格、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祕密後新增的產值、利潤或者產品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約定的其他方式計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採取固定比例、逐年遞增比例或者逐年遞減比例。約定提成支付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查閱有關會計帳目的辦法。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13
國際技術貿易合同是分屬兩國的當事雙方就實現技術轉讓這一目的而締結的規定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文件。它的形式往往是與國際技術貿易方式相對應的,如許可合同、技術服務和諮詢合同、合作生產合同、設備合同等。其中許可合同是最基本、最典型、最普遍的一種形式。技術服務和諮詢合同也比較典型和廣爲採用。因此,這裏僅介紹這兩種合同形式。
1、許可合同
許可合同是指許可貿易的技術供方爲允許(許可)技術的受方有償使用其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而與對方簽訂的一種授權協議。根據授權程度的不同,它有獨佔許可合同、排他許可合同、普通許可合同、可轉讓許可合同、交叉許可合同等類型。根據其合同標的不同,又有專利許可合同、商標許可合同和專有技術許可合同等類型。
許可合同由於類型不同,其合同條款及其內容有相同的部分,也有各自特殊的部分。
各種許可合同共同性的條款及內容有如下方面:
(l)合同名稱和編號。合同名稱要確切地反映合同的內容、性質和特徵。例如“專利許可合同”。合同編號是識別合同的特定符號,它反映出許可方的國別、被許可方的名稱和部門及簽約年份等。
(2)簽約時間和地點。簽約時間是雙方正式簽字日期,簽約地點往往與簽約時間相聯繫。簽約時間和地點往往涉及合同的生效、法律的適用及納稅等問題。
(3)當事人法定名稱和地址。這是有關通訊聯絡不可缺少的,也是雙方發生爭議確定法院管轄權和適用法的依據之一。
(4)鑑於條款,常用“鑑於……”語句,故名。它是敘述性條款,用以說明當事人雙方的背景、立約意願和目的,其中要特別講明許可方對技術或權利擁有的合法性及被許可方接受技術的經驗和能力。
(5)定義條款。爲使合同內容清楚、言簡義切,常對以下詞語進行定義:與合同標的有關的重要名詞和術語;各國法律或慣例有不同理解或易產生歧義的重要名詞和術語;重要的專業性技術術語;合同中多次出現、需加以簡化的名詞和術語等。應注意所下定義的名詞和術語在同一合同各條款出現時,含義應安全一致。
(6)轉讓技術的內容和範圍。這是整個合同的核心部分,是確認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基礎。它主要規定:具體的技術名稱、規格,要求達到的性能和技術指標;轉讓的方式(包括合同產品設計資料、生產技術資料的範圍和內容),供方在技術培訓和技術服務方面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具體培訓人數、方式,技術服務的範圍及待遇條件,要達到的目標,受方可以使用技術製造、銷售和出口許可產品的地區;商標的使用辦法,等等。
(7)技術改進和發展的交換。在合同期限內,供受兩方都有可能對原轉讓的技術作出某種新的改進或發展。一般來說,改進和發展的技術的所有權應歸作出改進和發展的一方所有。雙方均應承擔不斷交換這種改進和發展了的技術的義務。對這種改進或發展了的技術的交換辦法應在合同中加以明確規定。通常將規定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提供改進和發展技術的條款稱爲“繼續提供技術援助條款”,將被許可方向許可方提供改進和發展技術的條款稱之爲費用互惠、交換期限一致的原則。
(8)技術文件的交付。該條款包括技術文件交付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對技術資料包裝的要求,技術文件短損的補救辦法,技術文件使用文字和技術參數的度量衡制度等內容。
(9)技術價格與支付。技術價格是指技術受方爲取得技術使用權所願支付的、供方可以接受的技術使用費的貨幣表現。與有形商品定價不同,技術定價是個複雜的問題,其高低取決於多種圖素,主要有供方爲完成交易所墊支的直接費用;供方所預期的利潤;技術的生命週期和技術所處的週期階段;供方所提供銷技術服務量;技術使用的目的和範圍;供方對受方授權程度,供方對技術的擔保和受方接受能力;技術供求狀況;技術的經濟效益;受方國家政治環境和對產權保護狀況等等。技術價款的支付辦法也與有形商品不同,常用的做法有三種:一是一次總付。即將技術使用費、技術資料費和技術服務費等費用一次算清加總,其總金額一次付清或分期友。二是提成支付。即當技術實施後,逐年按合同產品的產量或銷售額或所獲利潤提取一定比例作爲技術價款支付。三是入門費加提成支付。即當合同生效或受方收到技術資料後,先支付一筆約定的金額,然後再逐年提成費用。
(10)保證。該條款主要是爲維護被許可方的利益,加強許可方的.責任。它包括權利保證和技術保證兩項內容。權利保證主要是指許可方應保證其是所轉讓技術的合法顧有者,並有權進行技術轉讓,這種轉讓在合同規定的地域內沒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技術保證是指供方保證按合同規定提供技術,其提供的技術是安全實用的,可以生產出合格的合同產品。在保證條款中,主要是規定技術保證的內容。權利保證則主要在鑑於條款、侵權等條款中加以規定。
(11)其他條款。除上述條款外,許可合同中還有“索賠、不可抗力、稅費、法律的適用和爭議的解決、合同期限、文字及簽字,合同附件等條款和內容。這些內容與一般商品買賣合同大同小異,故此不再贅述。
各種許可合同的特殊條款是根據合同標的具體特點所須規定的條款。
專利許可合同的特殊條款包括專利條款、專利保持有效條款等等。
專利條款。該條款要明確所轉讓專利技術的法律狀態,列出專利號、專利申請國別、申請時間和有效期限。若屬正在申請的專利,則要在合同中訂明將來雙方的權力義務如何隨申請結果而變化,等等。 專利保持有效條款。多數國家規定,專利權人必須按年交納年費才能維持專利權的有效。因此,在合同中一般應規定:許可方有義務依法交納年費以維持所轉讓專利的有效性;若因未交納年費而導致專利失效,則合同將因此而解除。 在專利許可合同中還應列有規定專利標記的使用、侵權及其處理條款等等。
商標許可合同的特殊條款主要有:商標內容和特徵,商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受方使用商標的形式;對商標標識的管理;關於產品質量監督權等。
專有技術許可合同的特殊條款主要有:初期保密協議,保密和考覈驗收條款。初期保密協議主要是在進行技術談判時雙方所達成的保密協議,保證在技貿合同未達成的情況下,受方有義務在一定期限內,對從供方那裏獲得的一切技術祕密予以保密。保密條款則是在雙方達成交易訂人合同中的關於保密責任、措施等規定。
考覈驗收條款。技術貿易的“交貨”過程,實際上是供方向受方傳遞和傳授技術知識、經驗和技能的過程。其中除移交技術資料外,更主要的是靠言傳身教的形式向受方“交貨”。“交貨”是否完成?所交之“貨”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在技術貿易中這些問題只能用考覈合同產品的辦法來解決。因此,在考覈驗收條款中,必須訂明以下主要內容:考覈驗收的產品型號、規格、數量,考覈驗收的內容、標準、方法、次數,考覈驗收的地點、時間,所用關鍵專用測試儀器及設備的提供,雙方參加考覈驗收人員的安排和責任,考覈費用的負擔,考覈結果的處理,考覈不合格的責任歸屬,經濟、法律責任歸屬等等。
2、技術服務和諮詢臺同
技術服務和諮詢也是國際技術貿易實踐中常用的一種技術貿易方式,由於其內容、範圍和形式相當廣泛,故其合同的內容也不盡相同。但一般來說,技術服務和諮詢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1)合同的標的。主要訂明合同項目名稱、服務內容和最終要解決的問題或要達到的技術要求。
(2)服務的要求及形式。在該條款中,應訂明服務方派遣技術人員的人次、等級、資歷、工作進度、工作地點和待遇條件,委託方接受培訓人員的數量、資格、培訓時間、地點、方式和待遇條件,服務方提供資料或報告的時間、地點和方式,以及完成技術服務和諮詢的時限。
(3)雙方的責任。委託方要如實介紹情況,爲服務方實地考察提供方便;按規定支付技術服務諮詢費;按時接受對方的工作成果。服務方要盡努力爲對方服務;及時提出報告;適時解答對方提出的問題;爲對方保密,等等。
(4)諮詢報告的驗收和處理。若屬諮詢性服務,則在諮詢報告期限完了以後一定時間內,服務方要提供出諮詢報告,雙方舉行答辯會,由服務方解答委託方提出的問題或質疑。若發現報告中有數據差錯或其他問題,應規定糾正的期限,並確定驗收報告的最終期限。
(5)其他條款。其他如技術服務和諮詢的計價和支付;違約及其處理;關於工程設計、產品開發等技術服務合同的保證和擔保等都要在合同中訂明。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14
建設單位(甲方):
審查機構(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工程施工圖文件審查任務,並支付審查費用。雙方經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建築面積: m2 高度: m 層數:
4、結構類型 工程造價: 萬元
5、工程內容:
6、設計單位: 資質等級:
7、勘察單位: 資質等級:
第二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依據
1、國家和省市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規章等: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令[20xx]279號。
(2)《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建設部令[20xx]134號。
(3)《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監督規定》;建設部令[20xx]81號。
(4)關於實施《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質[20xx]203號。
(5)遼寧省建設廳《關於貫徹執行建設部有關問題的通知》;遼建發[20xx]66號。
(6)瀋陽市建委《瀋陽市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暫行規定》沈建委發[20xx]193號,
(7)《關於貫徹執行建設部有關問題的通知》沈建委發[20xx]1號。
2、《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
3、建設項目批准文件和各主管部門的審批意見。
4、甲方提供的勘察、設計單位完成的本工程詳勘報告和施工圖設計文件。(包括建築節能、結構計算書)
第三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範圍
本工程範圍內的 建築;結構;電氣;設備(暖通) 專業設計。
第四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主要內容
根據建設部令[20xx]134號文及省市有關文件,施工圖文件審查主要內容爲:
1、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
2、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的安全性;
3、勘察設計企業和註冊執業人員以及相關人員是否按規定在施工圖上加蓋相應的圖章和簽字;
4、施工圖設計文件是否符合規劃批准文件和初步設計審批文件的要求;
5、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必須審查的內容。
第五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週期
合同生效後,當甲方送審資料經乙方確認符合送審要求之日,作爲審查週期開始日,項目即列爲受審項目。根據工程規模、等級及技術審查程度及《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雙方商定審查週期爲 個工作日(不包括施工圖設計整改延期發生的工作日),乙方完成施工圖審查。
第六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成果
1、如經審查合格,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法人代表簽發加蓋公章的審查合格書,(一式一份),並在審查合格的每項施工圖上加蓋審查合格專用章。乙方負責在提交審查合格書後5個工作日內,將審查情況報市建委告知性備案。
2、如第一次審查未通過,乙方應將審查中發現的問題,錄入“施工圖設計審查管理網絡系統”數據庫,並報省、市建設行業管理部門備案。甲方應要求原勘察設計企業派人與乙方專業審查人員溝通。並將修改意見及修改後的施工圖儘快交乙方審查。複審合格後,乙方應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3、如第一次審查不合格,乙方可提出中止審查。甲方將修改後的施工圖重新報審。涉及審查週期及審查費的變更,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資料和文件
1、計委立項文件、初步設計批覆文件;(公建)
2、建築、消防、衛生、人防專項審查意見書;
3、市規劃局簽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看原件留複印件)
4、結構計算書、建築節能計算書;(電算的要提供軟件名稱)
5、經專項審查後的工程地質勘察報告;
6、設計合同;
7、蓋有出圖專用章及註冊師章的建築工程施工圖及環境設計施工圖一套;
8、審圖中心認爲需要的’其他資料;
第八條 施工圖文件審查收費及支付方式
根據遼價發[20xx]119號文,經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收取甲方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總額爲人民幣 元。
支付方式爲:
1、本合同生效後2日內,甲方支付給乙方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總額的50%,計人民幣 元。
2、乙方完成施工圖審查,並出具審查合格書,甲方應付清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的全部餘額,計人民幣 元。
第九條 雙方責任
甲方責任:
1、甲方按本合同在審查開始前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全部資料和文件,並對其完整性、準確性和時效性負責。
2、委託設計單位或指派一名有權作出決定和提供相關資料的人員出任其代表,全面負責與乙方的聯繫,及時處理本工程在施工圖文件審查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
3、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當乙方未開始施工圖文件審查工作時,乙方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首付款;當乙方已開始施工圖文件審查工作時,甲方按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的一半(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或全部(實際工作量超過一半時)向乙方支付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用。
4、甲方應按合同第八條規定的金額和時間向乙方支付施工圖文件審查費用。
乙方責任:
1、乙方委派進行本項目施工圖文件審查人員應是經省建設廳批准的具有執業資格的審查工程師。
2、乙方按本合同第一條至第六條規定的審查依據、範圍、主要內容、時間和成果要求,向甲方提交施工圖文件審查合格書等文件。
3、乙方對審查結論的真實性負責,建設工程經乙方施工圖文件審查後因勘察設計原因發生工程質量問題,乙方承擔審查失察的責任。
4、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首付款。
5、除必要的報送市建委的備案資料外,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擴散、轉讓甲方提供的資料和文件。如發生以上情況,甲方有權索賠。
第十條 補充約定
雙方約定本合同其他相關事項爲: 。
第十一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有分歧意見時,儘量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時,可報市建委協調;經協調仍不能一致時,申請省建設廳仲裁。
2、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審查費結清後自然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二份,副本二份,雙方各執正、副本各一份。
建設單位:(簽章) 審查機構:瀋陽市建設工程施工圖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開戶銀行:
帳號:
郵編: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15
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方)爲一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爲諮詢方)爲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 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 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
1.3 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1.4 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1.5 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 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繫。
2.2 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 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 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 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諮詢方應爲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 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 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 價格與支付
3.1 本合同總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二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三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四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爲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4 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委託方爲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__天內交付。
3.4.2 分項一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3 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16
說明
本合同書用打字或鋼筆填寫,一式六份。要求文字準確、嚴謹,字跡清晰易辯。
一、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廳(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和?__________(以下簡稱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爲順利完成黑龍江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計劃項目,特訂立本合同。
二、各方以求實和審慎的態度,對合同各項條款細緻地進行審覈協商,承諾對簽定合同的各項內容條款不作任意變化,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並承擔違約責任。
三、各方權利義務
甲方
根據省科技廳計劃項目要求,審查乙方提交的合同文本中各項內容要求的義務,對不符合要求的內容,有權提出更正。
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撥給乙方項目經費,並負責向乙方回收合同約定的還款。
監督、檢查乙方履行合同情況和協調有關實施本合同事宜,對拒絕檢查,未按時提交執行情況報告,或違反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和挪用經費造成工作停滯、延誤或失敗的,可停止撥款,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或支付違約金。
對合同執行過程中需修改或變更合同條款內容的項目,要及時覈實提出意見,修改計劃內容和變更合同。
對完成合同技術指標的項目,組織驗收工作。
乙方
按照合同的約定,負責組織項目實施,併合理安排和使用經費,按時向甲方償還合同規定的經費。
在合同有效期內按甲方要求的時間提供半年和年度合同執行情況報告、經費使用情況等統計報表。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需修改或變更合同內容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按甲方第四款的規定處理。對於未及時通知甲方或自行變更合同內容的,必須承擔違約責任。
按合同規定指標完成後,應及時整理和向甲方提出驗收申請,並提供驗收所需的’完整技術資料
丙方
負責保證監督乙方全面履行項目合同的各類條款,並配合甲方對乙方檢查履行合同工作。
對於乙方違約所造成的損失,負責追償後向甲方償還。
該項目甲方以______形式資助乙方______萬元人民幣。
還款日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四、甲乙丙各方一致同意,本項目完成的總體目標及經濟、技術指標是:
1.總體目標:自______年______月至______年______月,實現總投資______萬元。本項目完成時企業達到年生產能力______,企業資產規模達到______,就業人數達______人,並通過甲方的項目驗收。
2.經濟指標:到______年_____月實現年銷售收入______萬元,年交稅總額______萬元,年淨利潤總額______萬元,年創匯______萬美元。
技術指標:項目產品的主要性能指標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項目產品達到的質量標準
□企業通過的質量認證體系?
□項目產品執行的質量標準?
□項目通過的國家相關行業許可證?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17
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
爲滿足____________公司正常均衡生產需要,保證按時區及時準確配送到生產線庫房,乙方:將所供____________公司的零部件,委託甲方_____物流有限公司進行倉儲、保管、配送、器具回收,以及信息反饋等物流服務,爲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
二、貨物包裝及回收
1、乙方負責零部件的包裝,包裝物爲木箱、紙箱及托盤(要求用工位器具的必須使用工位器具),包裝標準按國家或企業標準規定執行,沒有標準的必須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
2、包裝不符合國家和企業標準而造成零部件損壞、質量不合格、丟失的由乙方負責。
3、如乙方對其產品包裝物回收,須與甲方協商相關事宜,及回收費用,並簽訂包裝物回收補充協議
三、貨物驗收
1、產品零部件由乙方送檢,如需甲方送檢,乙方須在其他服務項選擇服務,並支付費用。
2、甲方負責包裝外觀、品種規格、數量的驗收,如發現零部件與合同規定(或隨車送貨單)不符合及時通知乙方,並在入庫單中註明。
3、自甲方開具入庫單之日,零部件的風險即轉由甲方承擔。
四、倉儲保管:
1、乙方零部件送到甲方後,甲方應及時做好零部件的接收,裝卸工作,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或商品特殊性進行保管,對乙方零部件完整、安全負責。
五、配送服務
1、甲方負責根據____________公司生產調度指令及時準確將乙方零部件按時送到
____________指定庫房
2、因甲方送貨不及時或品種送錯而影響____________公司生產,由甲方負責
3、如果因乙方零部件缺貨或產品不合格導致甲方不能及時送貨,或影響生產的`,甲方不承擔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
4、____________公司要求使用器具配送的零部件,由乙方必須按要求製作工位器具,因器具不足、器具不標準造成的停線考覈由乙方負責。
六、票據管理和信息反饋
1、乙方零部件到達甲方庫房後,經外觀檢驗及清點數量後甲方開具入庫單,乙方將甲方開具的協作送檢單和採購計劃各留甲方一份。
2、甲方負責保管出庫單、收料單,乙方可定期到甲方取出庫單,收料單3、甲方每日向乙方提供庫存日報表。
七、雙方責任及義務
甲方:
1、零部件在倉儲、配送過程中,由於管理不善而發生零部件丟失、短少、腐蝕損壞的(包裝箱完好的除外)甲方負責按損壞的實價賠償,如包裝不符合規定造成的損壞,變質的甲方不負責賠償責任
2、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乙方實際損失的,乙方有權在與甲方結算時直接從應付款項中扣除實際損失金額
3、甲方按先進先出原則進行配送乙方產品。
乙方:
1、乙方送貨的包裝要標明產品名稱、圖號及數量,保證包裝內與包裝表明一致,如有易燃易爆,有毒危險品,應在包裝上註明,否則出現損失或人身傷亡由乙方負責
2、乙方不能及時將貨物存到甲方庫房,致使不能及時送貨,影響生產的由乙方全部負責
3、乙方超出合同簽訂儲存面積,甲方可以臨時解決存儲保管並及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5日內給甲方補籤租憑協議,協議傳真有效,如乙方未按時補籤協議,每天按超出面積雙倍收取倉儲費
4、乙方若不能履行合同規定,或逾期不向甲方支付費用,甲方可通過要求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的方式給予相應懲罰。
5、乙方貨物一經存入甲方庫房,貨物出庫乙方必須根據甲方提供的服務支付相應費用(倉儲、配送費等)不論貨物用於生產或是退回乙方
6、乙方在一箇月內清除甲方庫房廢品零部件
7、乙方須每月與甲方進行一次賬務覈對並簽字、確認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需繼續合作,則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進行洽商,重新簽訂服務協議。在協議執行中任何一方因業務變動需終止合同的,請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該情況下雙方不產生任何違約金。在任何情況下,無論以何種原因終止本協議,均不影響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終止前應履行的權利及義務。
九、收費方式、收費標準和結算方式
1、收費方式:
1)、按面積收費:月收費金額=倉儲面積(平米)×15/平米/月
2)、價值收費:月收費金額=月出庫量×價格×0.5‰ (按價值提取比例)
3)、其他服務收費
4)、月收費合計=面積收費+價值收費+其他服務收費
說明:面積收費、計件及價值收費均包含倉儲配送過程中所發生的倉儲費、保管費、配送、裝卸、打印入庫送檢單、包裝條碼、拆包裝信息服務費用,須提供其他服務的在其他服務收費中體現上述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計件收費依據爲:甲方爲乙方提供有效出庫單據(生產使用、配件銷售、乙方自提、廢品清退、等通過甲方運作出庫單據),按單據合計數量計算收取金額。如乙方需要其它服務與甲方協商,以其他服務項目體現,另行收費爲滿足配套廠家對全面物流的需求,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對一下服務內容進行增加具體如下:見附表:
合同固定收費合計:大寫:_____小寫:_____
4、結算方式:
1)、其它:□支票、□電子匯兌、□匯票式、□現金乙方依據和甲方簽訂的合同按時支付甲方。經協商,雙方選擇銀行電匯(T/T)的方式進行付款。
2)甲方開具服務票並提供給乙方作爲付款依據。
5、付款時間:
1)面積收費:合同簽訂日起按季度乙方支付甲方費用,並提供結算相關手續
2)計件收費及價值收費:次月15日內甲乙雙方依據出庫單核對出庫數量,依據_____公司結算單核對價值,雙方簽字確認,每季度乙方向甲方結算費用,並提供結算相關手續
3)其他服務收費:每季度乙方向甲方結算費用,並提供結算相關手續
4)乙方應於開票後30天內支付甲方費用。乙方未按約定給甲方付款,延期需以書面通知並得到甲方確認,違反合同支付時間的,甲方有權停止配送物資或扣留乙方收料單據,直至乙方付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其他約定:
1、由於不能預見並對其發生後果不能防止或不可抗力事故(地震,洪澇等自然災害),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約定的條件履行時,合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具體事宜雙方及時溝通,協商解決。
2、凡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無故提前終止合同的須向另一方賠付貳萬元違約金。在任何情況下,無論以何種原因終止本協議,均不影響雙方繼續履行本協議終止前應履行的權利及義務。
3、簽訂合同時,雙方需提供有效的公司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組織機構代碼等複印件,並加蓋公司紅章。
4、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在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所形成的約定以書面形式作爲本協議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代表:_________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戶行:______開戶行:_________
賬戶:_________賬戶: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18
中國茶業協作網(以下簡稱甲方)與要求服務的各單位或各界人士(以下簡稱乙方)就各項服務範圍共同遵守以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1.甲方在中茶網主頁上開闢以下服務欄目:
知名茶莊、產銷名企、精品展銷廳、網員俱樂部、茶業人才市場、茶葉批發市場、茶業藝苑、綠色茶園、經貿動態、市場導航、科技動態、信息諮詢、供求熱線等內容。
2.甲方負責爲乙方提供下列一項至多項形式的服務:(參照《中茶網價目表》)
(1)刊登廣告 (2)介紹產品 (3)展銷產品 (4)組織貿易洽談(5)提供信息 (6)市場信息 (7)其它各種活動
3.甲方在《中國茶葉–精品導購》上進行的服務項目:同以上1,2條。
二、服務方式
a.乙方要求甲方就某項服務內容進行服務,必須向甲方交納一定的服務費(具體價格參照《中茶網價目表)後,有權享有甲方提供範圍內的各項服務,甲方不得無故解除對乙方的服務,否則,甲方必須承擔對乙方一定數額的賠償金。
b.服務的具體內容由乙方提供、甲方製作,甲方有權酌情修改,但需徵得乙方同意。
三、交款方式
a.乙方對以下網絡項目感興趣,要求甲方爲之服務,按《中茶網價目表》交費,具體如下(可選擇一至多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項目,交納_____________元服務費;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項目,交納_____________元服務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項目,交納_____________元服務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項目,交納_____________元服務費;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項目,交納_____________元服務費;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項目,交納_____________元服務費;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項目,交納_____________元服務費;
8.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項目,交納_____________元服務費;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項目,交納_____________元服務費;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服務項目,交納_____________元服務費;
若同時選擇多項,則可適當優惠_____%–_____%,具體價格由雙方商議。
乙方共選擇 ___________項,共交納 ___________元。
b.若乙方需在《中國茶葉–精品導購》上要求甲方進行某種項目服務,則應另加收該項在 《中茶網價目表》上相應價格的____%作爲甲方的服務費。
乙方選擇_______(a,b)項, 總共交納_________元。
c.乙方選擇下列第 ________項作爲向甲方的具體交款形式:
1.現金2.現金支票3.轉帳支票
四、服務時間: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五、違規責任
1.甲方因特殊原因變更辦公地址或服務內容時,需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
2.乙方可以在網絡上查看《中茶網》內容,檢查甲方承諾的服務內容是否與《中茶網技術服務合同》規定的相符,若有不符,乙方有權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3.甲方若變更其服務項目,例如增加或刪減內容,因其中有與乙方要求的’相違背或有損害乙方利益的, 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雙方可以協商解決。若無法協商解決,可向當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乙方不得複製、仿照甲方網頁內容,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地方對甲方侵權;沒有得到甲方允許或授權下,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建立茶葉網站,不得再以中茶網名義發表任何作品和以任何藉口招收網員等。
以上各條希望雙方共同遵守,如若雙方有任何一方違約,則違約方必需向對方賠償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六、爭議解決方法: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________進行調解;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的,雙方商定,採用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因本合同所發生任何爭議,申請轄區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轄區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一份,第三份交由甲方網絡部存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19
訂立合同雙方: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發展農村商品生產,提高______生產的技術水平,提高經濟效益,經甲乙
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應乙方邀請,甲方到乙方居住地傳授______生產的技術.合同期限爲_____年___月,即從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至合同期滿,甲方保證乙方達到如下技術水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負責提供甲方傳授________生產技術所必需的資金______元,提供生產設備_______________,保障___________原料的及時供應.乙方應嚴格服從甲方的技術指導.
四,在合同執行期間,乙方每月付給甲方報酬______元,按月結算(或合同期屆滿統一結算).甲方的食宿由乙方負責安排,費用由______方負擔.
五,合同期屆滿,如甲方的傳授指導沒有達到合同規定的`技術要求,除退回乙方付給的報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外,還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如甲方中止執行合同,除應賠償乙方的一切費用支出外,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如乙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付給甲方報酬,遲付一日,應按遲付金額的______%償付給甲方違約金.如乙方中止執行合同,應付給甲方合同期內的全部報酬.
六,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任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交生產隊,大隊,公證處(如經過公證)……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
簽約日期:
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
簽約日期: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20
簽訂合同雙方:
建設單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諮詢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爲使________建築安裝工程的構想科學,設計和施工經濟、合理,建設速度快,誤差小,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甲方應於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將規劃局紅線圖,上級部門批文,委託書以及建築安裝工程的建築面積,安裝項目,消防方式,庫房每層淨高等資料提交 乙方.
二,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__________建築安裝工程的地形,地質條件,建築安裝構想等進行可行性研究,最後編制出設計任務書及框算表,於一九____年____月__ _日以前交付甲方.
三,甲方根據國家計委頒發試行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承付乙方諮詢費____元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甲方先付給乙方____元,待乙方將設計任務書及
框算表交付甲方後____日內,再付給乙方____元.
四,爲本諮詢工程需要到外地進行調研、收集資料人員的`差旅費,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送交有關文件,圖紙和資料,乙方可按耽誤的時間順延交付設計任務書及框算表的時間;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 方交付諮詢費,遲延一天,按遲延交付款額數罰款____‰.甲方如果中途中斷諮詢請求,乙方諮詢工作已經過半的,應付給乙方全部諮詢費;諮詢工作尚未過半,按 總諮詢費的50%收費.
乙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設計任務書及框算表,遲延一天,按總諮詢 費金額數罰款______‰.乙方如中途中斷資詢,應按總諮詢費向乙方交付罰款.
六,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 協商解決.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分別交__ ____建築工程主管部門,建委,建行____等單位各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諮詢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
一九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21
合同編號: 科研合字第號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受讓人: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技術讓與人: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中介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記機關: (公章)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履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研製單位(個人)
研製完成時間
年月日
主要研製人員
組織鑑定單位
成果鑑定時間
年月日
獲獎日期、等級
發獎單位
已應用單位
技術商品轉讓方法
一、所轉讓的非專利技術的內容、要求和工業化開發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使用非專利技術的’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技術祕密的範圍和保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技術指導的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術情報和資料及其提交期限、地點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驗收的標準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使用費及支付方法:
一次總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次支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利潤或銷售額提成___________ %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中介人的義務和責任及收取中介服務費比例和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後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受讓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帳號
開戶銀行
技術讓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帳號
開戶銀行
中介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帳號
開戶銀行
鑑證單位
意見
(公章)經辦人:
年 月 日
公證單位
意見
(公章)經辦人:
年 月 日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2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就太陽能發電系統技術進行技術諮詢,並支付諮詢報酬。
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在真實、充分地表達各自意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達成如下協議,並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一條:乙方進行技術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1.1 諮詢內容:
1.2 諮詢形式:乙方派遣專業技術人員和提供總結性報告。
1.3 諮詢要求:對技術問題作出解答,總結性報告能客觀反映項目情況。
第二條:合同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2.1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上海(地點)履行。
2.2 本合同的履行方式:《技術諮詢報告》
第三條:甲方的協作事項
3.1 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應向乙方根據項目相關資料,具體見附件確認表。
3.2 甲方提供協作事項的時間和形式:自合同訂立之日起提供相關協作事項,甲方派出相關人員並直接提供相關資料。
第四條:乙方工作事項:
4.1 對技術項目進行調查,參與甲方工程立項工作,討論項目方案、可行性分析,給出技術上的意見;
4.2 發現甲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補充、修改;
4.3 設計階段,對於圖紙的合理性給出指導性意見;
4.4 協助甲方招投標工作;
4.5 工程實施前,參與施工組織設計,給予技術培訓和支持;
4.6 對工程主材進行監督,審覈主材的質和量;
4.7 施工過程中對施工人員進行技術培訓;
4.8 協助做好竣工報告;
4.9 協助編寫太陽能發電站用戶手冊,做好對用戶的操作培訓;
4.10 對相關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太陽能電站安全運行;
4.11 形成總結報告。
第五條:雙方確定因履行本合同應遵守的保密義務
5.1 保密內容(包括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技術諮詢報告》,以及雙方技術人員提供的相關資料和技術信息。
5.2涉密人員範圍:雙方工程設計人員、施工人員,以及相關人員。
5.3 保密期限:5年
5.4 泄密責任:根據《合同法》賠償因泄密造成的各種損失。
第六條:雙方確定,按以下方式對乙方提交的技術諮詢工作成果進行驗收:
6.1 諮詢報告達到了本合同第一項所列要求,甲方驗收,由甲方技術人員出具技術諮詢驗收證明。
6.1.1 乙方提交技術諮詢工作成果的形式:《技術諮詢報告》
6.1.2 技術諮詢工作成果的驗收方法:甲方技術人員出具技術諮詢驗收證明
第七條:報酬及其支付方式
7.1 技術諮詢報酬總額:肆拾萬元整(400,000元)。
7.2 技術諮詢報酬由甲方分兩期支付乙方。
7.3 具體支付方式和時間如下:
7.3.1 於 年 月支付諮詢經費的75%:叄拾萬元整(300,000元)。
7.3.2 上述諮詢內容經甲方出具驗收證明後,支付諮詢經費的`25%:壹拾萬元整(100,000元)
第八條: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8.1 違反合同約定,違約方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九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8.2 甲方未按照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數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
8.3 乙方未按期提出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減收或者免收報酬等違約責任。
8.4 甲方按照乙方符合約定要求的諮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條: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9.1 所有提交給甲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本,包括爲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甲方的財產。
9.2 乙方可保存上述資料的複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三條所指的甲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項目之外的任何項目。
第十條:不可抗力
10.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0.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
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0.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一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11.1 凡因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二條: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2.1 本合同在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後,本合同生效。
12.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爲1年。
12.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2.4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2.5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6 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2.7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電話:
傳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地址:
電話:
傳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23
技術合同的概念: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技術合同的標的與技術有密切聯繫,不同類型的技術合同有不同的技術內容。技術合同履行環節多,履行期限長。技術合同的法律調整具有多樣性。當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應當是具有一定專業知識或技能的技術人員。技術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
技術合同的相關法律規定: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三百二十二條 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諮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
第三百二十三條 訂立技術合同,應當有利於科學技術的進步,加速科學技術成果的轉化、應用和推廣
第三百二十四條 技術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項目名稱;
(二)標的的內容、範圍和要求;
(三)履行的計劃、進度、期限、地點、地域和方式;
(四)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五)風險責任的承擔;
(六)技術成果的歸屬收益的分成辦法;
(七)驗收標準和方法;
(八)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及其支付方式;
(九)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的計算方法;
(十)解決爭議的方法;
(十一)名詞和術語的解釋。
與履行合同有關的技術背景資料、可行性論證和技術評價報告、項目任務書和計劃書、技術標準、技術規範、原始設計和工藝文件,以及其他技術文檔,按照當事人的約定可以作爲合同的組成部分。
技術合同涉及專利的,應當註明發明創造的名稱、專利申請人和專利權人、申請日期、申請號、專利號以及專利權的有效期限。
第三百二十五條 技術合同價款、報酬或者使用費的支付方式由當事人約定,可以採取一次總算、一次總付或者一次總算、分期支付,也可以採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預付入門費的方式。
約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產品價格、實施專利和使用技術祕密後新增的產值、利潤或者產品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約定的其他方式計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採取固定比例、逐年遞增比例或者逐年遞減比例。約定提成支付的,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約定查閱有關會計帳目的辦法。
第三百二十六條 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就該項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從使用和轉讓該項職務技術成果所取得的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對完成該項職務技術成果的個人給予獎勵或者報酬。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訂立技術合同轉讓職務技術成果時,職務技術成果的完成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受讓的權利。
職務技術成果是執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技術成果。
第三百二十七條 非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可以就該項非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
第三百二十八條 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有在有關技術成果文件上寫明自己是技術成果完成者的權利和取得榮譽證書、獎勵的權利。
第三百二十九條 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無效。
第二節 技術開發合同
第三百三十條 技術開發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統的研究開發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包括委託開發合同和合作開發合同。
技術開發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當事人之間就具有產業應用價值的科技成果實施轉化訂立的合同,參照技術開發合同的規定。
第三百三十一條 委託開發合同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完成協作事項;接受研究開發成果。
第三百三十二條 委託開發合同的研究開發人應當按照約定製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幫助委託人掌握研究開發成果。
第三百三十三條 委託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百三十四條 研究開發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百三十五條 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包括以技術進行投資;分工參與研究開發工作;協作配合研究開發工作。
第三百三十六條 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違反約定造成研究開發工作停滯、延誤或者失敗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百三十七條 因作爲技術開發合同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致使技術開發合同的履行沒有意義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三百三十八條 在技術開發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出現無法克服的技術困難,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該風險責任由當事人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風險責任由當事人合理分擔。
當事人一方發現前款規定的可能致使研究開發失敗或者部分失敗的情形時,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採取適當措施減少損失。沒有及時通知並採取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24
技術諮詢服務合同是技術受方與技術諮詢方之間爲解決諮詢方所提出的有關技術專題、技術方案或某項服務內容,所達成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
_________(以下簡稱委託方)爲一方,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爲諮詢方)爲另一方,雙方就_________的技術諮詢服務,授權雙方代表按下列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內容
1-1 委託方希望獲得諮詢方就_________提供的技術諮詢服務,而諮詢方願意提供此項服務。
1-2 技術諮詢服務範圍如下:_________。
1-3 技術諮詢服務的進度安排:_________。
1-4 技術諮詢服務的人員安排:_________。
1-5 技術諮詢服務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將在_________個月內提交最終技術諮詢報告,包括圖紙、設計資料、各類規範和圖片等。諮詢方應免費通報委託方類似工程的最近發展和任何進展,以便委託方能改進該工程的設計。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2-1 委託方應向諮詢方提供有關的資料、技術諮詢報告、圖紙和可能得到的信息並給予諮詢方開展工作提供力所能及的協助,特別是委託方應在適當時候指定一名總代表以便能隨時予以聯繫。
2-2 委託方應協助諮詢方向有關機構取得護照簽證、工作許可和諮詢方要求的其它文件以使諮詢方能進入委託方國家和本工程的現場,但費用由諮詢方負擔。
2-3 除了合同第一條所列的技術人員外,諮詢方還應提供足夠數量的稱職的技術人員來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諮詢方應對其所僱的履行合同的技術人員負完全責任並使委託方免受其技術人員因執行合同任務所引起的一切損害。
2-4 諮詢方應根據諮詢服務的內容和進度安排,按時提交諮詢技術諮詢報告及有關圖紙資料。
2-5 諮詢方應協助委託方的技術人員獲得進入諮詢方國家的簽證並負責安排食宿,食宿費用由委託方負擔。諮詢方應爲委託方的技術人員提供辦公室、必要的設施和交通便利。
2-6 諮詢方對因執行其提供的諮詢服務而給委託方和委託方工作人員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承擔責任並予以賠償,但這種損害或損失是由於諮詢方人員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動中的疏忽所造成的。諮詢方僅對本合同項下的工作負責。
2-7 諮詢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和所有責任都限定在諮詢方因付出專業服務而收到的合同總價之內,並將在本合同第7-3條規定的保證期滿後解除。
第三條 價格與支付
3-1 本合同總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各分項的價格如下:
分項一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二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三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分項四的合同價爲_________(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
3-2 本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所提供的所有服務和技術費用,爲固定不變價格,且不隨通貨膨脹的影響而波動。合同總價包括諮詢方在其本國和委託方國家因履行本合同義務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和支出和以各種方式寄送技術資料到委託方辦公室所發生的費用。如發生本合同規定的不可抗力,合同總價可經雙方友好協商予以調整。如果委託方所要求的服務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範圍,雙方應協商修改本合同總價,任何修改均需雙方書面簽署,並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3 委託方向諮詢方的所有付款均通過委託方所在地的_________銀行以電匯方式支付到_________銀行諮詢方的帳戶上。
3-4 對諮詢方提供的`服務,委託方將以下列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_________
3-4-1 合同總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諮詢方國家有關當局出具的批准證書或不需批准的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b-諮詢方銀行出具的金額爲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以委託方爲受益人的對預付款的不可撤銷保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保函格式見合同附件。
c-金額爲合同總價的形式發票一式五份;
d-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e-即期匯票一式二份。上述單據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不遲於_________天內交付。
3-4-2 分項一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3 分項二合同價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委託方:
a-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4 分項三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5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一式十份;
b-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c-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4-6 分項四合同價_________%,即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在委託方收到諮詢方提交的下列單據並經審覈無誤後_________天內支付給諮詢方:
a-簽發的標明支付金額的商業發票一式五份;
b-即期匯票一式二份。
3-5 如果依據合同規定諮詢方應支付預提稅和應向委託方支付違約金,委託方有權從上述款項中扣除。
3-6 爲執行合同在中國境內發生的銀行費用由委託方承擔,中國之外的發生的費用由諮詢方承擔。
第四條 交付
4-1 前述技術諮詢報告以_________價格條件交付的最後期限爲:
a-分項一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b-分項二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c-分項三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d-分項四的技術諮詢報告:合同生效後_________月內。
4-2 諮詢方在航空郵寄上述資料時應以傳真方式將郵寄日期和航空提單號等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收到上述技術諮詢報告後應及時通知諮詢方。
4-3 如果在郵寄過程中上述資料發生丟失、損壞,諮詢方應在接到通知後兩週內免費予以替換。
第五條 保密
5-1 由委託方收集的、開發的、整理的、複製的、研究的和準備的與本合同項下工作有關的所有資料在提供給諮詢方時,均被視爲保密的,不得泄漏給除委託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業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種原因終止,本條款一直約束諮詢方。
5-2 合同有效期內,雙方應採取適當措施對本合同項下的任何資料或信息予以嚴格保密,未經一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5-3 一方和其技術人員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或接觸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義務予以保密,未經其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從他方獲得的上述保密信息。
第六條 稅費
6-1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其稅法對委託方徵收的與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稅費均由委託方負擔。
6-2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中國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與諮詢方國家政府簽訂的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逃所得稅的協定而向諮詢方課徵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支付。委託方依據本國的稅法有義務對根據本合同而應得的收入按比例代扣一定的稅費並代向稅務機關繳納,在收到稅務機關出具的關於上述稅款稅收單據後,委託方應毫不遲延地轉交給諮詢方。
6-3 中華人民共和國以外所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和履行本合同的各項稅費均由諮詢方承擔。
第七條 保證
7-1 諮詢方保證其經驗和能力能以令人滿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開展諮詢服務,其合同項下的諮詢服務由勝任的技術人員依據雙方接受的標準完成。
7-2 如果諮詢方在其控制的範圍內在任何時候、以任何原因向委託方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範圍內的服務不能令人滿意,委託方可將不滿意之處通知諮詢方,並給諮詢方_________天的期限改正或彌補,如諮詢方在委託方所給的期限內改正或彌補,所有費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諮詢方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提供令人滿意的服務爲止。
7-3 諮詢方的保證義務在本諮詢服務經委託方最後驗收後或最後一批款項支付後的_________月到期。
第八條 技術諮詢報告的歸屬
8-1 所有提交給委託方的技術諮詢報告及相關的資料的最後文本,包括爲履行技術諮詢服務範圍所編制的圖紙、計劃和證明資料等,都屬於委託方的財產,諮詢方在提交給委託方之前應將上述資料進行整理歸類和編制索引。
8-2 諮詢方可保存上述資料的複印件,包括本合同第五條所指的委託方提供的資料,但未經委託方的書面同意,諮詢方不得將上述資料用於與本諮詢項目之外的任何項目。
第九條 轉讓
9-1 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無論是委託方或是諮詢方均不得將其合同權利或義務轉讓或轉包給他人。
第十條 違約和合同的解除
10-1 如果由於諮詢方的責任,技術諮詢報告不能在本合同第4條規定的交付期內交付,諮詢方應按下列比例向委託方支付遲延罰金:
a-第一至第四周,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b-第五至第八週,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
c-從遲延的第九周起,每週支付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在計算違約金時,不足一週按一週計。
10-2 遲延交付的違約金總額不得超過合同總價的百分之_________。遲延交付違約金的支付並不免除諮詢方交付技術諮詢報告的義務。
10-3 對諮詢方的下列違約行爲,委託方可書面通知的方式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在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交付任何一項的技術諮詢報告期限後_________天內仍不能交付部分或全部技術資料;
b-無法使技術諮詢報告達到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最低驗收標準。對上述解除合同,諮詢方應退還委託方已支付的所有金額,並按年利率百分之_________加付利息。
10-4 如果一方有下列行爲,任何一方可書面通知對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採取其它補救措施:
a-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
b-沒有履行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輕微的違約除外,並在收到對方書面的通知後_________天內或雙方商定的時間內對其違約予以彌補;
c-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
d-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超過_________天。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任何一方由於戰爭及嚴重的火災、颱風、地震、水災和其它不能預見、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響其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受事故影響的一方將發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傳真通知另一方,並在事故發生後十四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另一方證實。
11-2 受影響的一方對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合同義務不承擔責任。然而,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後儘快以傳真通知另一方。
11-3 雙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後或影響消除後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有關履行合同的預定的期限相應延長。
第十二條 仲裁
12-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應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在_________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2 除非另有規定,仲裁不得影響合同雙方繼續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
第十三條 語言和標準
13-1 除本合同及附件外,委託方和諮詢方之間的所有往來函件,諮詢方給委託方的資料、文件和技術諮詢報告、圖紙等均採用英文。
13-2 尺寸均採用公制。
第十四條 適用的法律
14-1 本合同的法律含義、效力、履行等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五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5-1 本合同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如果需要,由各方分別向本國政府當局申請批准。雙方應盡一切努力使合同在簽字後30天內獲得各自國家當局的批准,各方應立即將批准日期書面通知對方。最後一方的批准日期爲本合同生效日期。
15-2 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爲_________年。
15-3 本合同期滿時,合同項下的任何未了的債權債務不受合同期滿的影響。
15-4 本合同的附件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合同正文與附件有矛盾之處,合同正文內容優先。
15-5 所有對本合同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等均以書面完成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生效的修訂、補充、刪減、或變更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6 雙方之間的聯繫應以書面形式進行,涉及重要事項的傳真應隨後立即以掛號信件或特快專遞確認。
15-7 本合同用中英文兩種文字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二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諮詢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小編提醒您:
本合同文本爲示範文本。簽約之前,雙方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對合同條款及專業用詞理解不一致的,可向相關部門諮詢。爲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對文本條款的內容進行修改、增補或刪減。合同簽訂生效後,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視爲雙方同意內容。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25
技術轉讓又稱技術轉移,技術轉移是指技術在國家、地區、行業內部或之間以及技術自身系統內輸入與輸出的活動過程。
本技術轉讓合同(以下簡稱“合同”)由甲方_________(根據_________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辦公室設在_________)和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和存在的一家公司,其主要辦公室和營業地點爲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達成和簽署(甲方和乙方以以下有時合稱“雙方”,或單獨稱爲“一方”)。
鑑於甲方已獲得甲集團及其附屬公司的授權,向第三方出售關於_________的技術和訣竅;
鑑於乙方有意獲得這種技術和訣竅;
鑑於甲方願意根據主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及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和條件,向公司出售此種技術和訣竅。
爲此,雙方協議如下:
第一條 技術訣竅和培訓的內容及質量保證
1.1 本銷售合同的主題是使用甲方和它的關聯公司所擁有的技術和訣竅的權利,包括一切規格,作業週期資料等,以及包括與此有關的任何技術資料_________。
1.2 甲方將按照附件b的規定提供技術服務以及指導開車和開車後初期操作,有關此種技術服務費用應作爲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份。
1.3 甲方應在它的關聯公司,即甲集團設於的設施中的_________工廠,或在甲方自行選擇的另一間_________工廠,提供操作和保養培訓。乙方人員接受培訓的最適當時間,將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商定。在甲方的設施進行的此種培訓,估計可在兩個至三個星期的時間內完成。派遣受訓人員所需的在國外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支付並應作爲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份,有關的其餘費用由乙方負責。
1.4 乙方應挑選合理人數的具有適當資歷的人員,包括一名操作員和一名工程師,派往上面第1.3款所述的’設施接受培訓。受訓人員中,至少應有一人能操流利_________語。
1.5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爲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一切文件,一切文件均僅有_________文本。
1.6 甲方應提供在乙方的工廠中初期必需的培訓工作,以便使乙方能正確地掌握_________的操作工藝,該培訓費用應作爲甲方按主合同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分。培訓人員的數目,以及他們派駐乙方的工廠進行安裝和試車培訓的時間長短將與乙方商討後由甲方決定。此種人員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生活費應由提供,作爲主合同中所規定的該廠向乙方認繳資本的一部分。
1.7 乙方對有關_________在本合同條款規定以外的任何協助,應由甲方諮詢協議的形式提供,其條款和條件將以書面形式商定。
1.8 甲方應根據第1.8.2條的驗收測試程序保證提供給乙方的_________裝置達到第1.8.1條所述的規格和性能。
1.8.1 規格和性能_________。
1.8.2 驗收測試程序_________。
第二條 付款
2.1 考慮到乙方購買使用_________工藝的權利,乙方同意分五期,每年一期以_________萬美元向甲方支付總金額_________萬美元。該款以匯款形式匯入由甲方指定與中國銀行有業務聯繫的國外銀行帳戶內,第一期款項將於_________工廠開始作業之後十二個月到期應付,此開始作業日期應由雙方書面同意確定。
2.2 甲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按中國稅法應繳納的,與上面第2.1款所述有關的任何稅金,均應由乙方爲甲方預扣和代繳;乙方這樣爲甲方預扣和代繳的任何此種稅金,均應由甲方記入貸方,作爲乙方部分清償上面第2.1款規定應向甲方付款的一部分。乙方爲甲方這樣代繳的一切稅金,均應在繳稅日期後十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報表。這種書面報表應附上以甲方爲抬頭人的政府正式收據原件,並應書明爲哪一筆特定付款繳納該項稅金。
第三條 額外義務
3.1 爲了使甲方願意向乙方出售_________工藝,乙方同意對此種技術和訣竅加以保密,除了合理需要使用這些技術和訣竅,且已書面同意對此種資料加以保密的乙方高級人員以外,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人透露這些技術和訣竅。此外,乙方同意,它將只在它的工廠中使用此種技術和訣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或出售這些技術和訣竅,也不得授予這些技術和訣竅的許可證。
3.2 有關_________工藝的非專利技術改進的有關資料,甲方應向乙方免費提供,乙方也應在對等條件下向甲方提供類似的資料。
3.3 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如有人鑑於乙方使用_________工藝,且此種使用符合甲方或它的任何一箇關聯公司向乙方提供的指導,而向乙方進行據稱爲中華人民共和國侵犯任何人的權益的任何控告或法律訴訟時,則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書面請求時,應在此種控告或法律訴訟中進行辯護,並由甲方自行負擔這方面的費用。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26
甲方(聘請方):
乙方(被聘請方):
監督方:
爲大力發展溫室生產,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特訂立合同,甲乙雙方均認真切實履行。
甲方責任
一. 甲方要支持技術員的工作,配合做好羣衆的思想認識,溫室人員必須聽從技術員的指導,如澆水,施肥,病害,溫度管理,不服從造成的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 由於大棚質量問題喝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一方概不負責,不影響工資的發放;
三. 工資發放:每月基本工資6000元,同時按照公司的有關規定每月從工資中拿出600元做考覈工資,根據考覈進行發放;
四. 休息按照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
五. 電話費每月100元;
六. 甲方免費提供乙方的食宿;
乙方責任
一. 負責所有的.實際種植技術的指導;
二. 負責技術培訓(根據甲方需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行);
三. 按照不同季節,生產需要寫出發放技術明白紙。制定生產規程。
四. 接受甲方的領導;
五. 按照甲方要求:黃瓜每年每畝每季完成指標0.5萬斤;西紅柿每年每畝每季完成0.5萬斤,超出部分由甲方按照公司規定給予獎勵;
其他約定
一. 乙方由監督方委派,受甲方和監督方共同監管;
二. 由於乙方不能勝任,甲方有權向監督方提出人員替換,監督方應在甲方提出要求5個工作日內保證替換人員到位,以免影響甲方的工作安排;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監督方各一份,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監督方(蓋章):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27
組成格式
合同文本由標題、正文、落款、附件等部分組成。
標題
直接註明“技術開發合同”字樣,也可註明技術開發內容。
正文
正文部分有以下內容:項目名稱,合同編號,合同登記機關,登記日期、期限,當事人基本信息,合同標的及技術要求,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合同計劃、進度,驗收標準、方式,技術成果歸屬和分享,風險承擔,違約責任等。
落款
雙方當事人的簽名、蓋章,雙方當事人的聯繫地址、郵政編碼、電話、電子郵箱等,合同簽訂日期。
附件
與本技術開發合同有關背景資料,包括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任務書或計劃書、有關技術標準、規範,相關圖紙、照片等。
簽訂注意事項
1、要注意專利與技術祕密的有效性。專利的有效性主要體現轉讓的專利或者許可實施的專利應當在有效期限內; 超過有限期限的,不受法律保護。技術祕密的有效性主要體現保密性上,即不爲 社會公衆所知,是所有人的獨家所有。如果是已爲公衆所知的技術,就談不上是 技術祕密,當然也就不存在轉讓問題。
2、技術的有關情況應當約定清楚。
技術是技術轉讓合同的標的,技術的有關情況應當在合同中詳細規定,便於 履行。技術的有關情況包括:技術項目的名稱,技術的主要指標、作用或者用途, 關鍵技術,生產工序流程,注意事項等。這些數據表明瞭技術的內在的特徵,是 有效的,同時也是當事人計算使用費或者轉讓費的依據。
3、轉讓或者許可的範圍。
轉讓技術或者許可他人實施技術,都應當明確範圍。合同中可供選擇的條款 包括:專利轉讓的,涉及專利權人的變更,因而其範圍及於全國;專利許可的, 則要明確在什麼區域內可以使用該專利,超過的就是違約;技術祕密轉讓的,讓 與人要承擔保密責任,其使用範圍可以及於全國,也可以只是某個地區。
4、轉讓費用的約定。
轉讓費用包括轉讓費和使用費。在專利轉讓情況下,受讓人應當支付轉讓費。 轉讓費根據技術能 夠產生的實際價值計算,通常規定一箇比例,便於操作。在 實施許可的情況下,則根據使用的範圍和生產能力以及是否是獨家等因素考慮轉 讓費或者使用費的數額。 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並 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 使用技術祕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 約定的範圍的,未經讓與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或者使用該技術祕密 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爲,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 責任。 另外,不同類型的技術轉讓在簽訂合同時還有其應該特別注意的問題。
在訂立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時也應注意的以下幾個問題:專利申請權可以轉讓,雙方當事人應就專利申請權轉讓簽訂書面合同,在協商、 約定後審查專利權轉讓申請合同時,雙方當事人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一、轉讓的專利申請權如果是屬全民所有制單位所有的,是否得到上級的批 準,批准的文件是否列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備查;
二、轉讓的專利申請權的受讓人是外國人,該專利申請權是否得到國務院的 批准,其批准文件是否列入合同的其他文件備查;
三、轉讓的專利申請權應是正式的書面轉讓合同,並經國務院專利局登記並 公告;
四、合同中是否說明受讓人按照合同約定取得專利申請權,因專利申請權或 者專利權引起的糾紛應由專利申請權的轉讓人承擔責任;
五、專利申請權轉讓是否符合《專利法》的相關規定;
六、專利申請轉讓的受讓人是否能保證專利的運用,如果受讓人是爲了個人 壟斷新技術,客觀上起到阻礙新技術的應用、推廣、改進,則該合同違法;
七、專利申請權轉讓人是否按合同約定如數、保質地向受讓人移交了相關的 技術情報、資料(如工藝設計、技術報告、工藝配方、文件、圖紙、技術指標、 參數、性能等),使受讓人在獲得專利權後能正確、全面地運用專利並獲取利益。
在簽訂技術祕密轉讓合同時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技術祕密轉讓合同的簽訂,受讓人應明確以下幾個問題:
一、專利申請提出以後、公開之前當事人之間就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所簽訂的 技術祕密轉讓合同,受讓人應承擔保密義務,並不得有妨礙轉讓申請專利的行爲;
二、專利申請公開以後,批准之前訂立的技術祕密轉讓合同,申請人(轉讓人) 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可依照 《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三百四十六條的規定確定;
三、專利申請被批准以後,技術祕密轉讓合同當事人所簽訂的技術祕密轉讓合同 爲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四、專利申請被公開駁回,技術祕密轉讓合同效力終止,但是,經雙方當事人協 商,可改爲技術服務合同;
五、轉讓的技術祕密,經證明是能獨立運用、並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和技術價值 的,只能簽訂階段性技術成果轉讓合同(或協議)。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28
甲方:乙方:
丙方:
爲進一步提升某生產水平,彰顯某物特有的風格特色,促進其某物質量與某品牌需求的緊密結合,(簡稱甲方,下同)與(簡稱乙方,下同),以(簡稱丙方,下同)基地單元建設爲依託,在某物科技項目研究、生產指導、人才培養、技術培訓等方面建立長期全面的科技合作關係,依託某研究所雄厚的科研實力,將 某物做精、做強。雙方本着“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立足科技興 、人才興業、突出特色等目標。經三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合作框架協議:
一、合作目標
依託某研究所人才資源和技術等優勢,建立領導、專家及科技人員定期互訪互動機制,通過科技支撐、項目拉動、合作研究、資源整合,成果共享、技術培訓、人才培養與交流等形式,提高 某物生產水平,建設具有 特色的優質某物基地。
二、合作方式
共同組建全面科技合作專家組和項目工作組,專家組負責項目的選題、立項論證和組織驗收等工作,項目工作組負責項
目的方案制定、項目實施、項目總結和項目結題等工作,確保合作的高效運轉。
(一)合作項目研究
1、 研究方向
以爲目標,開展 某物生產應用技術研究,提升 生產技術水平,近期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研究工作:
(1)以提高某物質量爲中心,重點解決制約 當前某物發展的瓶頸問題和關鍵技術,提升某物生產技術水平。
(2)以突出 某物特色爲突破口,重點開展影響 某物可持續發展的具有前瞻性的項目研究。
(3)以節工降本,提質增效爲目標,逐步開展適應 區特點的某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的農機和農藝研究。
2、運行方式
(1)乙方承擔甲方提出的制約某物生產發展的關鍵性技術問題的研究。
(2)甲方協助乙方完成乙方承擔的 或的相關研究項目。
(3)甲乙丙三方共同申請並承擔國家有關部委、有關部門等的研究項目或甲、乙兩方共同向丙方申請科技項目。
3、成果共享
科技成果和專利等歸三方共有,在項目結束後,三方可向有關部門申報鑑定和科技成果獎勵。
(二)人才培養
1、乙方是經國務院學位辦批准的高層次人才培養單位,目前有國家統招博士、碩士,同等學力,在職攻讀推廣碩士等四種培養模式,現擁有博士、碩士生導師多人,涉及育種、栽培、植保、生物技術、品質評價等多箇學科。甲方人員可根據自身需求報考乙方高層次人才培養相關專業。
2、甲方可利用自身的人才、試驗條件等優勢,建立學生實習基地,參與乙方研究生的培養。
(三)技術培訓
乙方有多年從事某物基地工作的`專家及各學科不同層次的研究人員,可根據甲方某物生產的需要,對當地的生產技術人員進行技術指導或培訓。乙方應甲方要求可採取較爲靈活的培訓方式。一方面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選派人員到乙方接受相關技能系統培訓,另一方面甲方可組織分公司、等基層科技人員到乙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點開展集中培訓。
三、運行機制
1、三方共同組建項目組,按項目合同要求實行項目目標管理。
2、根據甲方生產需求,雙方共同確定年度研究工作目標計劃,制定合作項目和實施方案,合理分工,加強經常性交流溝通,每年召開一次研究工作總結交流及下一年度工作安排會議,以項目合作爲載體開展日常工作,實行階段目標責任管理。
3、建立科研經費專項管理帳戶,對合作經費進行管理。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一)根據自身需求對乙方提出其工作任務目標,有權對乙方的工作進展進行檢查、考覈。對乙方在 開展工作給予協調、配合,爲乙方工作人員提供相應的工作、食宿、交通等條件。
(二)項目研究
1、根據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在與乙方進行協商後向乙方下達研究項目,並進行監督檢查,直至驗收。
2、有權對乙方提出的項目申請進行審覈,審覈通過後,協助乙方完成項目的實施。
3、有責任協助乙方保質、保量地完成乙方安排的項目和雙方合作項目的各項工作。
(三)人才培養
1、根據工作需要和人員情況,報考乙方高層次人才培養相關專業農業推廣碩士研究生。
2、可根據生產需要向乙方提出員工的培訓計劃,並負責培訓班的組織工作,爲乙方授課人員在交通、食宿等方面提供便利,使其順利開展工作。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一)在甲方建立“某研究所 試驗基地”,通過該基地實現三方項目合作、人才培養和資源共享。
(二)項目研究
1、根據甲方當前和今後烤 生產發展需要提出研究課題,或承擔甲方下達的研究項目。
2、乙方承擔的國家或行業的有關項目,邀請甲方參加、協作共同完成。
3、甲乙雙方共同向上級主管部門申報科學研究項目。
4、針對目前生產上突出的問題和關鍵技術向甲方提出項目研究計劃,經甲方審覈通過後負責科研項目實施。
5、有償負責甲方委託的試驗、示範等樣品的分析檢測任務等。
6、向甲、丙雙方提交項目年度總結報告等相關材料。
(三)人才培養
1、協助甲方報考高層次培養人員的報名、考試、查詢及授課、落實導師、論文答辯等工作。
2、根據甲方對生產及管理人員的培訓要求,制定培訓計劃,並派專人進行授課。
(四)財務管理
建立科研經費專項管理帳戶,除乙方自己產生的研究費用外,對甲方所產生的研究經費進行報銷,於12月10日前向甲、丙方提供年度經費決算報告。
六、丙方權利與義務
1、丙方提供甲乙兩方合作經費,每年約 萬元,主要包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29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負責人:吳海榮
受委託方地址:
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委託方負責人:徐瑛
委託方地址: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確立合作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應嚴格按照乙方所提供的貨物產品資料所示的品名、貨號及操作儲存要求進行貨物的裝卸、儲存及運輸。
第二條乙方將物品寄託與甲方營業澄江路1005號倉庫堆藏及保管和運輸,而甲方負保管該物品的義務。
第三條甲方對於寄託物堆藏自應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責,如就其所保管倉儲物的滅失損毀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第四條自乙方首批貨物入至甲方倉庫起的一箇月內,出貨時乙方會派專人到場協助甲方專人入庫、理貨、發貨、盤點等相關事宜。待甲方對產品規格包裝瞭解掌握後,甲方應自行承擔理貨、發貨等相關事宜的責任。
第五條貨物入庫時,乙方會派專人到場協助甲方將貨物入庫,由甲方簽收單據。
第六條每月月底,乙方會派專人到場協同甲方對貨物盤點。
第七條在報表完全正確情況下,當實物出現盤虧時,由甲方賠償乙方實際損失。
第八條乙方會以傳真或郵件的形式,通知甲方發貨,甲方應按照乙方要求,將貨物準時運到指定的地點。
第九條-1日期從20__年9月26日至20__年10月26日一箇月內,乙方派專人到場協同發貨,如發生貨物發錯,乙方承擔全部運輸費用。如發生貨物發錯,甲方承擔全部運輸費用。
第十條甲方應對運輸的.貨物認真負責安全,對於運輸過程中發生的遺失、短缺、損壞、人爲的變質,由甲方按照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乙方。
第十三條甲方把運輸貨物的運輸憑證於發貨當天郵件或傳真給乙方,運輸憑證需註明日期、運單號、發件人、收件人、始發站、目的站,件數、重量、貨物類型,結算金額等,並蓋章。以便乙方存根,方便結賬。
第十四條每月最後一天爲庫存盤點日,如遇節假日順延,盤點後由甲方提供當月貨物庫存明細報表、運輸費用表,以郵件或傳真的形式發給乙方,以便雙方對賬。在對帳中,雙方賬目產生差異時,甲方應當協助乙方查清差異。
第十五條付款採用月結方式,每月1-5號出對賬單,經甲乙雙方對賬無差異後,由乙方結算費用給甲方,結算時間爲每月5-10號,如遇節假日順延。
第十六條如果乙方需要,貨物由甲方倉庫和乙方所在地互相調撥,甲方應協助乙方將貨物調撥到乙方所在地。
第十七條乙方認爲需要爲貨物在途運輸另外自行購買保險時,甲方應於貨物出庫當天提供到達目的地車輛的車牌號碼以傳真或郵件形式給乙方。
第十八條保管期間經雙方約定自20__年9月26日起至20__年9月25日止。任何一方解除協議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一箇月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甲方應爲自己保管乙方倉儲物,不得使第三方代爲保管倉儲物。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使第三方代爲保管者,對於寄託物因此所受的損害甲方應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甲方返還倉儲物得在甲方堆藏寄託物的倉庫所在地爲之。
第二十一條雙方未盡事宜,再協商解決。
第二十二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爲憑。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技術協議書彙編 篇30
什麼是技術轉讓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是指當事人之間就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和技術祕密轉讓所訂立的合同。 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技術祕密轉讓合同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四種類型。
祕密技術轉讓合同違約責任
轉讓人與受讓人在簽訂技術轉讓合同中應明確各自的違約責任,約定違約責任是確保技術祕密轉讓合同訂立的雙方當事人完全地履行各自的義務,對妨礙技術祕密合同順利實施的一方給予相應的懲罰。
《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讓與人未按照約定轉讓技術的,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並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約定的範圍,違反約定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爲,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依據該條的規定,轉讓人應承擔以下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轉讓技術[包括1]沒有全部轉讓;2]沒有按約定期限轉讓;3]逾期轉讓超過兩個月的法定規定;4]提供的技術祕密達不到約定的技術指標和要求]。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因此而造成受讓方的損失。
2、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約定的範圍,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技術祕密,應當停止違約行爲,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3、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包括泄露技術祕密,在合同約定的範圍以外或者不按約定的方式使用技術祕密,使受讓人遭受損失,應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4、受讓人按照合同約定使用非專利技術引起的侵權糾紛,讓與人承擔違約責任。依《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二條規定“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用,應當補交使用費並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約定範圍,未經讓與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或者使用該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爲,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依《合同法》第三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受讓人應承擔以下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使用費或者不補交未交的使用費或者不支付違約金。應承擔補足應交納的費用和違約金,拒不支付的,應退還出讓方提供的技術資料,停止實施專利或者技術祕密並賠償因此而給出讓方造成的損失。
2、超越約定範圍使用專利和技術祕密,擅自許可第三人使用專利和技術祕密,停止違約行爲,並承擔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責任。
3、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如泄露技術祕密,轉授使用方法等給轉讓方造成損失,應支付違約金或者賠償損失。
祕密技術轉讓合同注意事項
一、專利申請提出以後、公開之前當事人之間就申請專利的發明創造所簽訂的 技術祕密轉讓合同,受讓人應承擔保密義務,並不得有妨礙轉讓申請專利的行爲;
二、專利申請公開以後,批准之前訂立的技術祕密轉讓合同,申請人(轉讓人) 要求實施其發明的單位或個人支付適當的費用,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可依照 《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五條、第三百四十六條的規定確定;
三、專利申請被批准以後,技術祕密轉讓合同當事人所簽訂的技術祕密轉讓合同 爲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四、專利申請被公開駁回,技術祕密轉讓合同效力終止,但是,經雙方當事人協 商,可改爲技術服務合同;
五、轉讓的技術祕密,經證明是能獨立運用、並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和技術價值 的,只能簽訂階段性技術成果轉讓合同(或協議)。
關於技術轉讓合同的法律規定
合同法
第三百四十二條 技術轉讓合同包括專利權轉讓、專利申請權轉讓、技術祕密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第三百四十三條 技術轉讓合同可以約定讓與人和受讓人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的範圍,但不得限制技術競爭和技術發展。
第三百四十四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只在該專利權的存續期間內有效。專利權有效期限屆滿或者專利權被宣佈無效的,專利權人不得就該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
第三百四十五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讓與人應當按照約定許可受讓人實施專利,交付實施專利有關的技術資料,提供必要的技術指導。
第三百四十六條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不得許可約定以外的第三人實施該專利;並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
第三百四十七條 技術祕密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技術資料,進行技術指導,保證技術的實用性、可靠性,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百四十八條 技術祕密轉讓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使用技術,支付使用費,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百四十九條 技術轉讓合同的讓與人應當保證自己是所提供的技術的合法擁有者,並保證所提供的技術完整、無誤、有效,能夠達到約定的目標。
第三百五十條 技術轉讓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的範圍和期限,對讓與人提供的技術中尚未公開的祕密部分,承擔保密義務。
第三百五十一條 讓與人未按照約定轉讓技術的,應當返還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費,並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約定的範圍的, 違反約定擅自許可 第三人實施該項專利或者使用該項技術祕密的,應當停止違約行爲,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百五十二條 受讓人未按照約定支付使用費的,應當補交使用費並按照約定支付違約金;不補交使用費或者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停止實施專利或者使 用技術祕密,交還技術資料,承擔違約責任;實施專利或者使用技術祕密超越約定的範圍的,未經讓與人同意擅自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或者使用該技術祕密的,應 當停止違約行爲,承擔違約責任;違反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百五十三條 受讓人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使用技術祕密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讓與人承擔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按照互利的原則,在技術轉讓合同中約定實施專利、使用技術祕密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的分享辦法。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 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一方後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他各方無權分享。
第三百五十五條 法律、行政法規對技術進出口合同或者專利、專利申請合同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四節 技術諮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
第三百五十六條 技術諮詢合同包括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合同。
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爲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設工程合同和承攬合同。
第三百五十七條 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闡明諮詢的問題,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資料、數據;接受受託人的工作成果,支付報酬。
第三百五十八條 技術諮詢合同的受託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完成諮詢報告或者解答問題;提出的諮詢報告應當達到約定的要求。
第三百五十九條 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人未按照約定提供必要的資料和數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
技術諮詢合同的受託人未按期提出諮詢報告或者提出的諮詢報告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減收或者免收報酬等違約責任。
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人按照受託人符合約定要求的諮詢報告和意見作出決策所造成的損失,由委託人承擔,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六十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人應當按照約定提供工作條件,完成配合事項;接受工作成果並支付報酬。
第三百六十一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應當按照約定完成服務項目,解決技術問題,保證工作質量,並傳授解決技術問題的知識。
第三百六十二條 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
技術服務合同的受託人未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服務工作的,應當承擔免收報酬等違約責任。
第三百六十三條 在技術諮詢合同、技術服務合同履行過程中,受託人利用委託人提供的技術資料和工作條件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受託人。委託人利用受託人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的技術成果,屬於委託人。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三百六十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對技術中介合同、技術培訓合同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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