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代理合同(精選30篇)

保險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區域總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優勢互補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共識,簽定本區域銷售總代理合同書,具體條款如下:

  1、地區總代理的確認經雙方確認:甲方開發生產的系列產品有廣闊的市場潛力和發展前景。

  (1) 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___區域的銷售總代理權,由其全權負責該地區的銷售和售後服務。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權後,甲方不得在乙方總代理的區域內另設其它代理商或經銷商。

  2、乙方承諾

  (1) 乙方接受甲方授權後,將集中力量,儘快地在所代理的區域內建立起有效的____________銷售。

  (2) 乙方接受甲方授權後,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箇月內向甲方下訂單。每一份訂單的貨物規格爲一種至數種,每種規格產品的訂貨數量要達到甲方的要求(具體見甲方訂單基數表)。

  (3) 乙方年訂單總金額不得低於____________。

  3、代理保證

  (1)如果甲方在乙方總代理地區以內,以任何方式給其他代理商或經銷商授權,甲方必須賠償乙方損失,以乙方當年訂單總金額月平均數作爲賠償標準,並立即取消該地區其他的代理商或經銷商的授權。

  (2)乙方的總代理權只在授權地區生效,不能在其他已授權的地區擾亂市場,否則,將取消其代理資格。

  (3)乙方在代理期間,若自動放棄代理權,或無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關要求,甲方均有權終止本代理合同,在該地區另尋代理商。

  4、地區代理價格,見代理價格表(不含稅)如因通貨膨脹或其它客觀原因,致使甲方所定供價必須調整,甲方必須提前通知乙方,並共同協調雙方利益。以上供價均爲甲方發站價,運費由乙方負責,甲方代辦託運,甲方所付運費,由乙方在下次訂單結算時付清。

  5、訂貨及供貨

  (1) 經雙方協定及認可,甲方接下乙方的訂單後,甲方應積極爲乙方組織生產,保證及時向乙方提供貨源,尤其是甲方生產及原材料緊張時,更必須優先保證乙方的訂單。

  (2) 乙方下訂單時,應預付訂單金額的 給甲方,作爲訂金。

  (3) 具體操作細節依照甲乙雙方擬定的訂購合同。

  6、付款方式和運輸方式

  (1)銀行結算。

  (2)現金支付。

  (3)具體操作細節依照甲乙雙方擬定的訂購合同。

  7、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

  (1) 甲方產品嚴格按照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企業產品質量標準生產,並經質檢部門嚴格檢驗合格後出品。

  (2) 爲保證用戶利益,用戶所購產品,按照國際電子類產品通行標準,給予質量保證和售後服務。

  8、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響造成經濟損失,由各方自負,與對方無關。

  9、本合同在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暫定一年,期滿乙方有續簽優先權,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隨時協商解決。

  10、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險代理合同 篇2

  合同號.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託代理合同爲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爲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爲方爲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爲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箇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爲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爲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爲:

  第四條 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爲: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爲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後24小時爲節假日,則順延爲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徵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並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後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於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託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於上月15日以後(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於每月30日前在代爲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後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爲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並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能爲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於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並保守甲方及客戶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後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於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併,分立或合併後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並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託或者甲方撤銷委託。乙方辭去委託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託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託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託使受託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於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並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後,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並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並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爲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於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爲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後,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爲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並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保險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分公司(辦事處)      代理人資格證書號:

  代理人展業證書號: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

  戶籍所在地:

  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住所地: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簽署地: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代理合同 篇3

  範本  保險代理是一箇嚴謹的過程,要把這一過程變得符合法律效益,則需要一箇保險代理合同,在這裏就給大家分享三篇保險代理合同範文給大家參考學習。  保險代理合同範文【1】  (  )    代第____號  委託方:中國XX公司   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被代理人)  住所:  負責人:  受託方:      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  住所:  負責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 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理甲方辦理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合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用(指代理業務的佣金、手續費,下同)。  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的員工之間有僱主和僱員關係。  

  2、乙方只爲甲方代理人身保險業務,不得爲甲方以外的保險公司代理人身保險業務。  

  第二條 代理範圍  

  (一)業務範圍  

  1.乙方代理推銷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具體險種見附件

  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產品的首期暫收保險費;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的續期保險費;  

  4、甲方以書面形式委託的其他特定事項。  

  (二)地域範圍___________行政區域內。  

  第三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到期日前六個月雙方需就合同的續簽或終止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合同到期日前未達成書面續簽協議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四條 代理費用  

  1、代理費用按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詳見附件

  一)支付給乙方,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如有調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也作相應調整。  

  2、甲方以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3、乙方設立獨立的代理費用賬戶,並在每月的____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向甲方提交上個月的業務結算表;甲方覈實後,在____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個月的代理費用全額劃入乙方賬戶。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時,應向甲方開具稅務部門認可的保險中介服務專用發票。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在代理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對符合承保條件的簽發保險單;  

  2.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保險費;  

  3、有權根據甲方上級公司對代理費用標準的調整而調整,並通知乙方;  

  4、有權制定和修改與本合同代理業務相關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5、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6、有權根據需要調整代理權限範圍。  

  (二)甲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2.負責對乙方員工進行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對在甲方覈保權限內且單證齊全、符合甲方業務管理規定的投保單,甲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覈保決定;  

  4.乙方新單保費劃入到甲方後,因甲方原因未出單,在此期間被保險人遭受意外責任賠償事故,由甲方負責處理;  

  5.對新出臺的有關法律法規、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規定,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  

  6.對獲悉的乙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2.有權獲得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有權從甲方處獲取與代理業務相關的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  

  4.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簽發符合承保條件的保險單。  

  (二)乙方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甲方現有的業務渠道或業務關係單位發生團體的、同險種的業務往來;  

  2.承擔與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3.不得聘用甲方未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或代理合同的員工、個人代理人或專管員,不得聘用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或代理合同後六個月內的員工、個人代理人;  

  4.未經甲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或簽訂協議;  

  5.在收取客戶保險費後,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將保險費劃轉給甲方;  

  6.接受甲方的業務檢查、監督和指導,並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7.在代理甲方的保險業務時,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管理要求;  

  8.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料、條款、費率、單證、各種表格等資料文件,且不得修改;  

  9.根據甲方需要,協助甲方做好理賠工作;  

  10、對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

  1.本合同終止後,乙方須及時將所有的客戶資料、各種單證、未交接的保險費及其他材料完整地送繳甲方,並通知相關客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害客戶的利益;  1

  2.不得違反《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第58條的規定。  

  第六條 代理業務操作規程  根據中國XX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規定,保險代理業務的具體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單證管理(附件

  二);  

  (二)新單業務操作流程(附件

  三);  

  (三)續期業務操作流程(附件

  四);  

  (四)首期暫收保險費和續期保險費的劃轉;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開設獨立的保險費賬戶,在交接投保資料的同時,將乙方已收取的首期暫收保險費劃入到甲方指定的賬戶;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續期業務保險費的二個工作日內將保險員全額劃入到甲方賬戶;  

  3、保險費賬戶:  戶名:  帳號:  開戶行:  

  4、甲方根據交接的清單總金額來覈對確認乙方的實際劃款金額。  

  (五)甲方應爲乙方單獨編制代理業務電腦編號,以方便雙方業務流程的操作、各類結算及相關業務的查詢。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  確有特殊原因需變更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變更。  

  2、甲、乙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內要求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六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六個月,本合同解除。  

  3、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二款

  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

  第三款的規定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二款

  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2、乙方在爲甲方代理業務過程中,有違規行爲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

  第三款的規定,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因其他違法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終局法律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涉及保險業的專用名詞,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釋,法律法規無規定的,按保險行業慣例解釋。  

  3.本協議附件包括:  附件一至四(略)。  系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6.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章)             (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保險代理保證合同【2】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詳知甲方與代理人_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編號爲_________的《保險代理合同》的各項內容,自願爲該《保險代理合同》提供擔保。  經甲方審查,同意乙方作爲保證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約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證的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範圍爲代理人_________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保險代理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損害賠償金及其利息和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與代理人變更保險代理合同的內容,包括自動順延保險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須承擔保證責任。  

  四、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償。  

  五、甲乙雙方可協議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經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可依達成的仲裁協議通過仲裁解決。  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代理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籤):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險代理合同範本【3】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籤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籤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代理期限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關係爲保險代理合同關係,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係。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四條 代理地域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市)_______市(地區、州、盟)_______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第五條 代理業務範圍

保險代理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託代理合同爲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爲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爲方爲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爲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箇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爲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爲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爲:

  第四條 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爲: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爲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後24小時爲節假日,則順延爲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徵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並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後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於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託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於上月15日以後(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於每月30日前在代爲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後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爲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並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能爲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於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並保守甲方及客戶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後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於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併,分立或合併後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並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託或者甲方撤銷委託。乙方辭去委託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託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託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託使受託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於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並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後,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並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並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爲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於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爲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後,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爲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並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資格證書號: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展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有關保險代理保證合同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籤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籤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代理期限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關係爲保險代理合同關係,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係。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四條 代理地域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市(地區、州、盟)_______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第五條 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爲限於:

  1.向客戶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並將甲方簽發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戶諮詢;

  5.甲方書面委託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或批改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

  2.覈保、核賠;

  3.其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爲,由甲方承擔責任。

  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範圍的行爲,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爲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戶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費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爲次月___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甲方已審覈簽發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代理行爲符合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定個人代理管理制度,並據此對乙方與保險代理有關的行爲進行管理;

  (二)對乙方代理業務的覈保、核賠權;

  (三)乙方越權代理及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稅務機關規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六)瞭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信息。

  第十條 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爲乙方核發或更換《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並辦理年度檢驗;

  (五)爲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和甲方認爲必要的宣傳材料;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爲乙方提供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並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爲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和非書面委託事項。

  第十二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遵守職業操守,維護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維護甲方的社會形象;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三)向投保人全面說明保險合同內容,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保險標的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對於保險合同中的責任免除條款,向投保人明確說明;

  (四)協助甲方瞭解投保標的的真實情況和風險狀況;

  (五)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險費;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戶的商業祕密;

  (七)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不爲甲方以外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八)按甲方要求確定展業身份稱謂,不向投保人作任何與保險業務有關的虛假宣傳和承諾;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出險通知後,及時通知甲方;

  (十)保險合同訂立後,在接到投保人要求變更、終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請求後,及時轉告甲方。

  第十三條 保證

  乙方請______________ 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保險代理的地域範圍、險種範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合同內容進行變更,並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 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一)本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續簽保險代理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保險代理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甲方信譽和形象;

  3.挪用或侵佔保險費;

  4.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保險受益人欺騙甲方;

  5.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或轉換保險人;

  6.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和降低保險費率;

  7.泄漏客戶信息及甲方商業祕密;

  8.遺失重要保險單證造成甲方重大損失;

  9.爲甲方以外的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10.違反本合同約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項義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喪失民事行爲能力;

  3.乙方喪失勞動能力;

  4.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被保險監管部門吊銷;

  5.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甲方核發的《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代理期間有關的單證材料、代理客戶資料、乙方和保證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還甲方,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交還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六)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活動。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除應如數支付代理手續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應支付代理手續費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解付保險費,除如數上交保險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應交付保險費金額____%的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本條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須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違約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者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六)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須按照損失金額支付賠償金。

  第十七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報甲方所屬分公司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籤(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保險代理合同 篇5

  《勞動合同法》頒佈實施後,對於保險代理關係是否屬於勞動關係,保險代理合同是否屬於勞動合同,學界仍存在不同的認知。

  在此,有必要對委託合同加以分析。委託合同也是一種協議,是指需要委託辦理相關合法事務的委託人爲給指定的受託人分配相關事務而簽訂的協議。委託合同屬於勞務合同:受託人辦理委託事務時,產生的費用是委託人支付的,委託合同以當事人的互信爲前提。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委託合同的雙方不存在法律上的從屬關係,勞動力作爲一種產品而非生產要素而存在。

  而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過程的實現必須同時具備生產資料和勞動力,且二者在實現過程中必須進行合法結合。這是勞動關係的一箇重要特徵。勞動關係的另外一箇重要特徵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關係是既平等又不平等的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結合。二者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但是勞動者又在人身上從屬於用人單位,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指揮甚至制裁。另外,勞動關係屬於《勞動法》的`調整範圍,主體必須符合《勞動法》的規定。例如,家長爲小孩聘請家教,因爲用工主體不符合《勞動法》規定而不能被認定爲勞動合同,而應當被認定爲委託合同。公司聘請非在編人員做顧問,可以不在公司上班,則該勞動力沒有和公司的生產資料相結合,二者之間的關係也不能被認定爲勞動合同關係。但是對臨時聘請的人員,只要是利用他的勞動力並與用人單位原有的生產資料相結合,而且用人單位對該聘請人員有指揮權和管理權,就應該認定爲存在勞動關係。

  從事保險代理是否形成勞動合同關係,關係到雙方一系列的權利和義務,對雙方利益意義重大。有學者認爲是保險代理合同,即委託合同關係。只要從事保險代理,簽訂的是保險代理合同,均應被視爲委託合同。也有學者結合實際案例提出了不同意見,認爲當事人雙方簽訂的保險個人代理合同書並不必然排除勞動合同關係。

  保險代理是否形成勞動合同,可以比照勞動合同的要件進行判定。一般而言,保險代理人通常自行繳納社保,這就符合委託合同的基本特徵。保險代理人不能以保險公司的名義進行代理業務,其在授權範圍內的代理行爲由委託人承擔法律責任。代理人雖然接受委託公司的管理和監督,但二者不存在從屬關係。保險代理人與《勞動合同法》中的勞動者不是同一概念,不能混淆。保險代理人是自願參加工作的,獨立性強,工作時間也可以自我決定,且在任何時間都可以單方終止代理合同。因此,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過程不是勞動合同關係的體現。

  例如,財產保險公司的個人代理人在代理家庭財產保險時,一般而言,公司並不會強制規定代理人的具體工作時間和場所。代理人根據自己的業績以及與保險公司的約定領取相應的報酬。他們的行爲也會受到一定的監督,但這種監督是爲了避免代理人以公司名義開展業務活動時出現不符合法律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例如爲制止亂收費或欺騙行爲而進行的監督。個人代理人在開展業務活動時,如果覺得收益不佳,便可終止代理合同,離開保險公司,而不受公司章程的約束。代理人的社保費用是自己交納的,區別於公司的在編職工。

  但是,如果在簽訂代理合同時或在實際工作中出現了不同於上述情況的事由,則仍有可能形成勞動合同關係。例如,代理人和保險公司簽訂合同時,如果保險公司要求代理人必須接受公司行政上具有隸屬關係的管理,或者公司強制規定代理人的工作時間、工作業績等,則具有了勞動合同的特徵。如果代理人從事的工作超出了正常代理合同的範圍而導致事實上的勞動關係,則保險代理也就從委託合同關係轉變成了勞動合同關係。

  委託合同屬於勞務合同,所產生的費用、支付的報酬及適用的法律與勞動合同完全不同。因此,保險公司與從事保險代理的從業人員簽訂代理合同時,要注意勞動合同與委託合同的區別,避免法律糾紛。

保險代理合同 篇6

  編      號:

  保險代理公司名稱:

  地      址:

  郵      編:

  聯   系   人:

  電      話:

  被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中國_保險公司_分公司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_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保險業務,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二條 代理地域範圍

  乙方爲甲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_____內代理保險業務。

  第三條 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 ;

  4._____________________ ;

  5._____________________ ;

  6._____________________ ;

  7._____________________ ;

  8._____________________ ;

  9.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乙方爲甲方代理險種的承保限額(按每一危險單位):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 以內;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 以內;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 以內;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 以內;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 以內。

  (三)乙方爲甲方在本條(一)、(二)款規定的險種及承保限額內代理展業。

  (四)乙方應使用甲方提供的標準格式保單。對於該標準格式保單乙方無最終條款解釋權、出具批單處理權、查勘定損理賠權。

  第四條 責任範圍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保險業務所產生的保險責任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者,乙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甲方在乙方爲其代理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有向乙方所做業務客戶詆譭、排斥乙方,給乙方造成工作不利,關係不暢,損壞代理人聲譽的行爲;

  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手續費的;

  3.甲方在授權乙方爲其代理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有損害代理人、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爲;

  4.甲方在乙方爲其代理的業務出險時,不能及時理賠,並按規定賠付;

  5.甲方在處理乙方代理業務的賠付時,有假賠案等欺詐行爲。

  (三)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者甲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1. 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而事後又未經甲方以書面形式追認;

  2. 乙方通過代理權的行使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

  3. 乙方與被保險人或其他第三方隱瞞重大事項欺騙甲方;

  4.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劃繳保險費的。

  第五條 保險費的劃繳方式和期限

  乙方在甲方出具保險單後  日內或收入款項達到  萬元_幣時將所收

  的保險費(保險儲金)劃繳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     。

  第六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據乙方實收保險費的數額及險種的不同,按國家財政部、保監會的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1._____________ % ;

  2._____________ % ;

  3._____________ % ;

  4._____________ % ;

  5._____________ % ;

  6._____________ % ;

  7._____________ % ;

  8._____________ % ;

  9._____________ % ;

  10._____________ % 。

  (二)手續費按月(季)結算,並於每月(季)初___天內將代理手續費以轉帳方式付給乙方。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在簽發保險單前,甲方對乙方在授權內範圍代理的保險業務有最後確認權。

  (2)有權調整乙方所代理的財產保險的險種。

  (3)有權要求乙方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4)有權要求乙方在從事代理業務中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2.甲方應盡下列義務:

  (1)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宣傳材料、業務單證、條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應根據乙方代理保險費的實際數額按規定付給乙方代理手續費。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建立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各種帳簿、報表。

  (4)對於乙方反映的問題,甲方要積極協助解決,提供必要的幫助,對於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要認真聽取,積極採納,促進代理工作發展。

  (5)甲方應爲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條款、單證、業務資料等。

  (2)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3)有權要求甲方爲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4)有權對保險代理工作及甲乙雙方相關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並有權向甲方上級單位及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反映。

  2.乙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應將收取的保險費,保險儲金以及存款利息於規定交款日劃繳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2)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保險條款、費率、單證、實務等有關規定代理保險業務,並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單證、資料。

  (3)乙方在代理業務時,應遵循"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4)乙方應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5)乙方應協助甲方爲保戶做好防災防損工作,協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賠工作。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計算。

  (二)本合同期滿前  天內,甲乙雙方如願繼續保持代理關係,應重新簽訂代理合同。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在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

  第十條 代理合同的終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不按規定將代理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經乙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劃繳的,除應如數劃轉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三)乙方不按規定劃繳保險費、儲金,經甲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劃繳的,除應如數劃繳保險費、保險儲金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要及時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請仲裁或訴訟。

  第十三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副本各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爲憑。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險代理合同 篇7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關係爲保險代理合同關係,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係。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四條代理地域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市(地區、州、盟)_______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第五條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10.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爲限於:

  1.向客戶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並將甲方簽發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戶諮詢;

  5.甲方書面委託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或批改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

  2.覈保、核賠;

  3.其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爲,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範圍的行爲,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爲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戶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1.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10.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12.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費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爲次月___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甲方已審覈簽發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代理行爲符合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定個人代理管理制度,並據此對乙方與保險代理有關的行爲進行管理;

  (二)對乙方代理業務的覈保、核賠權;

  (三)乙方越權代理及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稅務機關規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六)瞭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信息。

  第十條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爲乙方核發或更換《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並辦理年度檢驗;

  (五)爲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和甲方認爲必要的宣傳材料;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爲乙方提供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並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爲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和非書面委託事項。

  第十二條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遵守職業操守,維護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維護甲方的社會形象;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三)向投保人全面說明保險合同內容,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保險標的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對於保險合同中的責任免除條款,向投保人明確說明;

  (四)協助甲方瞭解投保標的的真實情況和風險狀況;

  (五)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險費;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戶的商業祕密;

  (七)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不爲甲方以外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八)按甲方要求確定展業身份稱謂,不向投保人作任何與保險業務有關的虛假宣傳和承諾;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出險通知後,及時通知甲方;

  (十)保險合同訂立後,在接到投保人要求變更、終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請求後,及時轉告甲方。

  第十三條保證

  乙方請______________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保險代理的地域範圍、險種範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合同內容進行變更,並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一)本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續簽保險代理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保險代理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甲方信譽和形象;

  3.挪用或侵佔保險費;

  4.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保險受益人欺騙甲方;

  5.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或轉換保險人;

  6.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和降低保險費率;

  7.泄漏客戶信息及甲方商業祕密;

  8.遺失重要保險單證造成甲方重大損失;

  9.爲甲方以外的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10.違反本合同約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項義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喪失民事行爲能力;

  3.乙方喪失勞動能力;

  4.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被保險監管部門吊銷;

  5.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甲方核發的《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代理期間有關的單證材料、代理客戶資料、乙方和保證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還甲方,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交還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六)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活動。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除應如數支付代理手續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應支付代理手續費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解付保險費,除如數上交保險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應交付保險費金額____%的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本條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須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違約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者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六)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須按照損失金額支付賠償金。

  第十七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報甲方所屬分公司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附件

  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

  致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支)公司:

  根據你公司與保險個人代理人_______(以下稱“被保證人”)簽訂的第_______號《保險個人代理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書》),本保證人自願爲《合同書》項下被保證人所應負的民事責任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本保證人在此

保險代理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託代理合同爲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爲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爲方爲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爲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箇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爲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爲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爲:

  第四條 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爲: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爲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後24小時爲節假日,則順延爲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徵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並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後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於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託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於上月15日以後(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於每月30日前在代爲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後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爲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並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保險代理合同 篇9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關係爲保險代理合同關係,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係。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四條 代理地域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市(地區、州、盟)_______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第五條 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爲限於:

  1.向客戶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並將甲方簽發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戶諮詢;

  5.甲方書面委託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或批改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

  2.覈保、核賠;

  3.其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爲,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範圍的行爲,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爲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戶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費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爲次月___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甲方已審覈簽發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代理行爲符合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定個人代理管理制度,並據此對乙方與保險代理有關的行爲進行管理;

  (二)對乙方代理業務的覈保、核賠權;

  (三)乙方越權代理及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稅務機關規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六)瞭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信息。

  第十條 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爲乙方核發或更換《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並辦理年度檢驗;

  (五)爲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和甲方認爲必要的宣傳材料;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爲乙方提供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並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爲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和非書面委託事項。

  第十二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遵守職業操守,維護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維護甲方的社會形象;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三)向投保人全面說明保險合同內容,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保險標的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對於保險合同中的責任免除條款,向投保人明確說明;

  (四)協助甲方瞭解投保標的的真實情況和風險狀況;

  (五)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險費;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戶的商業祕密;

  (七)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不爲甲方以外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八)按甲方要求確定展業身份稱謂,不向投保人作任何與保險業務有關的虛假宣傳和承諾;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出險通知後,及時通知甲方;

  (十)保險合同訂立後,在接到投保人要求變更、終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請求後,及時轉告甲方。

  第十三條 保證

  乙方請______________ 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保險代理的地域範圍、險種範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合同內容進行變更,並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 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一)本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續簽保險代理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保險代理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甲方信譽和形象;

  3.挪用或侵佔保險費;

  4.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保險受益人欺騙甲方;

  5.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或轉換保險人;

  6.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和降低保險費率;

  7.泄漏客戶信息及甲方商業祕密;

  8.遺失重要保險單證造成甲方重大損失;

  9.爲甲方以外的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10.違反本合同約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項義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喪失民事行爲能力;

  3.乙方喪失勞動能力;

  4.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被保險監管部門吊銷;

  5.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甲方核發的《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代理期間有關的單證材料、代理客戶資料、乙方和保證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還甲方,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交還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六)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活動。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除應如數支付代理手續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應支付代理手續費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解付保險費,除如數上交保險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應交付保險費金額____%的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本條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須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違約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者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六)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須按照損失金額支付賠償金。

  第十七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報甲方所屬分公司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保險代理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保險業務,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二條 代理地域範圍  

  乙方爲甲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_____內代理保險業務。  

  第三條 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 ;

  4._____________________ ;

  5._____________________ ;

  6._____________________ ;

  7._____________________ ;

  8._____________________ ;

  9.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乙方爲甲方代理險種的承保限額(按每一危險單位):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 以內;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 以內;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 以內;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 以內;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 以內。

  (三)乙方爲甲方在本條(一)、(二)款規定的險種及承保限額內代理展業。

  (四)乙方應使用甲方提供的標準格式保單。對於該標準格式保單乙方無最終條款解釋權、出具批單處理權、查勘定損理賠權。

  第四條 責任範圍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保險業務所產生的保險責任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者,乙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甲方在乙方爲其代理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有向乙方所做業務客戶詆譭、排斥乙方,給乙方造成工作不利,關係不暢,損壞代理人聲譽的行爲;

  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手續費的;

  3.甲方在授權乙方爲其代理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有損害代理人、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爲;

  4.甲方在乙方爲其代理的業務出險時,不能及時理賠,並按規定賠付;

  5.甲方在處理乙方代理業務的賠付時,有假賠案等欺詐行爲。

  (三)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者甲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而事後又未經甲方以書面形式追認;

  2.乙方通過代理權的行使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

  3.乙方與被保險人或其他第三方隱瞞重大事項欺騙甲方;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劃繳保險費的。

  第五條 保險費的劃繳方式和期限  

  乙方在甲方出具保險單後________日內或收入款項達到________萬元________幣時將所收的保險費(保險儲金)劃繳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據乙方實收保險費的數額及險種的不同,按國家財政部、保監會的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1._____________ % ;

  2._____________ % ;

  3._____________ % ;

  4._____________ % ;

  5._____________ % ;

  6._____________ % ;

  7._____________ % ;

  8._____________ % ;

  9._____________ % ;

  10._____________ % 。

  (二)手續費按月(季)結算,並於每月(季)初___天內將代理手續費以轉帳方式付給乙方。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在簽發保險單前,甲方對乙方在授權內範圍代理的保險業務有最後確認權。

  (2)有權調整乙方所代理的財產保險的險種。  

  (3)有權要求乙方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4)有權要求乙方在從事代理業務中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2.甲方應盡下列義務:  

  (1)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宣傳材料、業務單證、條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應根據乙方代理保險費的實際數額按規定付給乙方代理手續費。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建立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各種帳簿、報表。

  (4)對於乙方反映的問題,甲方要積極協助解決,提供必要的幫助,對於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要認真聽取,積極採納,促進代理工作發展。

  (5)甲方應爲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條款、單證、業務資料等。

  (2)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3)有權要求甲方爲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4)有權對保險代理工作及甲乙雙方相關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並有權向甲方上級單位及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反映。  

  2.乙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應將收取的保險費,保險儲金以及存款利息於規定交款日劃繳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2)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保險條款、費率、單證、實務等有關規定代理保險業務,並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單證、資料。  

  (3)乙方在代理業務時,應遵循“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4)乙方應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5)乙方應協助甲方爲保戶做好防災防損工作,協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賠工作。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計算。

保險代理合同 篇11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籤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籤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代理期限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關係爲保險代理合同關係,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係。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四條 代理地域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市(地區、州、盟)_______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第五條 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爲限於:

  1.向客戶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並將甲方簽發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戶諮詢;

  5.甲方書面委託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或批改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

  2.覈保、核賠;

  3.其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爲,由甲方承擔責任。

  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範圍的行爲,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爲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戶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費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爲次月___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甲方已審覈簽發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代理行爲符合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定個人代理管理制度,並據此對乙方與保險代理有關的行爲進行管理;

  (二)對乙方代理業務的覈保、核賠權;

  (三)乙方越權代理及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稅務機關規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六)瞭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信息。

  第十條 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爲乙方核發或更換《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並辦理年度檢驗;

  (五)爲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和甲方認爲必要的宣傳材料;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爲乙方提供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並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爲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和非書面委託事項。

  第十二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遵守職業操守,維護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維護甲方的社會形象;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三)向投保人全面說明保險合同內容,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保險標的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對於保險合同中的’責任免除條款,向投保人明確說明;

  (四)協助甲方瞭解投保標的的真實情況和風險狀況;

  (五)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險費;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戶的商業祕密;

  (七)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不爲甲方以外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八)按甲方要求確定展業身份稱謂,不向投保人作任何與保險業務有關的虛假宣傳和承諾;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出險通知後,及時通知甲方;

  (十)保險合同訂立後,在接到投保人要求變更、終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請求後,及時轉告甲方。

  第十三條 保證

  乙方請______________ 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保險代理的地域範圍、險種範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合同內容進行變更,並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 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一)本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續簽保險代理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保險代理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甲方信譽和形象;

  3.挪用或侵佔保險費;

  4.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保險受益人欺騙甲方;

  5.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或轉換保險人;

  6.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和降低保險費率;

  7.泄漏客戶信息及甲方商業祕密;

  8.遺失重要保險單證造成甲方重大損失;

  9.爲甲方以外的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10.違反本合同約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項義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喪失民事行爲能力;

  3.乙方喪失勞動能力;

  4.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被保險監管部門吊銷;

  5.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甲方核發的《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代理期間有關的單證材料、代理客戶資料、乙方和保證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還甲方,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交還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六)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活動。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除應如數支付代理手續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應支付代理手續費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解付保險費,除如數上交保險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應交付保險費金額____%的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本條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須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違約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者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六)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須按照損失金額支付賠償金。

  第十七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報甲方所屬分公司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籤(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附件

保險代理合同 篇12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關係爲保險代理合同關係,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係。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四條 代理地域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市(地區、州、盟)_______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第五條 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爲限於:

  1.向客戶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並將甲方簽發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戶諮詢;

  5.甲方書面委託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或批改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

  2.覈保、核賠;

  3.其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爲,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範圍的行爲,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爲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賬戶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費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爲次月___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甲方已審覈簽發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代理行爲符合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定個人代理管理制度,並據此對乙方與保險代理有關的行爲進行管理;

  (二)對乙方代理業務的覈保、核賠權;

  (三)乙方越權代理及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稅務機關規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六)瞭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信息。

  第十條 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爲乙方核發或更換《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並辦理年度檢驗;

  (五)爲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和甲方認爲必要的宣傳材料;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爲乙方提供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並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爲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和非書面委託事項。

  第十二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遵守職業操守,維護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維護甲方的社會形象;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保險代理合同 篇13

  委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被代理人)

  受託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總則

  1、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理甲方辦理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合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用(指代理業務的佣金、手續費,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的員工之間有僱主和僱員關係。

  2、乙方只爲甲方代理人身保險業務,不得爲甲方以外的保險公司代理人身保險業務。

  第二條代理範圍

  1、乙方代理推銷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具體險種見附件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產品的首期暫收保險費;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的續期保險費;

  4、甲方以書面形式委託的其他特定事項。

  (二)地域範圍___________行政區域內。

  第三條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爲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個月雙方需就合同的續簽或終止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合同到期日前未達成書面續簽協議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四條代理費用

  1、代理費用按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詳見附件一)支付給乙方,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如有調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也作相應調整。

  2、甲方以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3、乙方設立獨立的代理費用帳戶,並在每月的1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向甲方提交上個月的業務結算表;甲方覈實後,在2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個月的代理費用全額劃入乙方帳戶。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時,應向甲方開具稅務部門認可的保險中介服務專用發票。

  第五條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在代理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對符合承保條件的簽發保險單;

  2、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保險費;

  3、有權根據甲方上級公司對代理費用標準的調整而調整,並通知乙方;

  4、有權制定和修改與本合同代理業務相關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5、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6、有權根據需要調整代理權限範圍。

  (二)甲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2、負責對乙方員工進行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對在甲方覈保權限內且單證齊全、符合甲方業務管理規定的投保單,甲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覈保決定;

  4、乙方新單保費劃入到甲方後,因甲方原因未出單,在此期間被保險人遭受意外責任賠償事故,由甲方負責處理;

  5、對新出臺的有關法律法規、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規定,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

  6、對獲悉的乙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2、有權獲得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有權從甲方處獲取與代理業務相關的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

  4、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簽發符合承保條件的保險單。

  (二)乙方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甲方現有的業務渠道或業務關係單位發生團體的、同險種的業務往來;

  2、承擔與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3、不得聘用甲方未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或代理合同的員工、個人代理人或專管員,不得聘用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或代理合同後六個月內的員工、個人代理人;

  4、未經甲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或簽訂協議;

  5、在收取客戶保險費後,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將保險費劃轉給甲方;

  6、接受甲方的業務檢查、監督和指導,並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7、在代理甲方的保險業務時,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管理要求;

  8、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料、條款、費率、單證、各種表格等資料文件,且不得修改;

  9、根據甲方需要,協助甲方做好理賠工作;

  10、對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1、本合同終止後,乙方須及時將所有的客戶資料、各種單證、未交接的保險費及其他材料完整地送繳甲方,並通知相關客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害客戶的利益;

  12、不得違反《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第58條的規定。

  第六條代理業務操作規程

  根據中國保險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規定,保險代理業務的具體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單證管理;

  (二)新單業務操作流程

  (三)續期業務操作流程

  (四)首期暫收保險費和續期保險費的劃轉;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開設獨立的`保險費帳戶,在交接投保資料的同時,將乙方已收取的首期暫收保險費劃入到甲方指定的帳戶;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續期業務保險費的二個工作日內將保險員全額劃入到甲方帳戶;

  3、保險費帳戶:

  戶名:

  帳號:

  開戶行:

  4、甲方根據交接的清單總金額來覈對確認乙方的實際劃款金額。

  (五)甲方應爲乙方單獨編制代理業務電腦編號,以方便雙方業務流程的操作、各類結算及相關業務的查詢。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確有特殊原因需變更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變更。

  2、甲、乙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內要求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六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六個月,本合同解除。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2、乙方在爲甲方代理業務過程中,有違規行爲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因其他違法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終局法律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涉及保險業的專用名詞,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釋,法律法規無規定的,按保險行業慣例解釋。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代理合同 篇14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 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理甲方辦理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合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用.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的員工之間有僱主和僱員關係。

  2、乙方只爲甲方代理人身保險業務,不得爲甲方以外的保險公司代理人身保險業務。

  第二條 代理範圍

  1.乙方代理推銷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產品的首期暫收保險費;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的續期保險費;

  4、甲方以書面形式委託的其他特定事項。

  第三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個月雙方需就合同的續簽或終止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合同到期日前未達成書面續簽協議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四條 代理費用

  1、代理費用按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詳見附件一)支付給乙方,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如有調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也作相應調整。

  2、甲方以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3、乙方設立獨立的代理費用帳戶,並在每月的1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向甲方提交上個月的業務結算表;甲方覈實後,在2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個月的’代理費用全額劃入乙方帳戶。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時,應向甲方開具稅務部門認可的保險中介服務專用發票。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在代理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對符合承保條件的簽發保險單;

  2.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保險費;

  3、有權根據甲方上級公司對代理費用標準的調整而調整,並通知乙方;

  4、有權制定和修改與本合同代理業務相關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5、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6、有權根據需要調整代理權限範圍。

  (二)甲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2.負責對乙方員工進行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對在甲方覈保權限內且單證齊全、符合甲方業務管理規定的投保單,甲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覈保決定;

  4.乙方新單保費劃入到甲方後,因甲方原因未出單,在此期間被保險人遭受意外責任賠償事故,由甲方負責處理;

  5.對新出臺的有關法律法規、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規定,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

  6.對獲悉的乙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2.有權獲得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有權從甲方處獲取與代理業務相關的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

  4.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簽發符合承保條件的保險單。

保險代理合同 篇15

  ____代第____號  委託方:中國XX公司   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被代理人)  住所:  負責人:  受託方:      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  住所:  負責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 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理甲方辦理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合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用(指代理業務的佣金、手續費,下同)。  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的員工之間有僱主和僱員關係。

  2、乙方只爲甲方代理人身保險業務,不得爲甲方以外的保險公司代理人身保險業務。

  第二條 代理範圍  

  (一)業務範圍  

  1.乙方代理推銷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具體險種見附件

  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產品的首期暫收保險費;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的續期保險費;

  4、甲方以書面形式委託的其他特定事項。

  (二)地域範圍___________行政區域內。

  第三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合同到期日前六個月雙方需就合同的續簽或終止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合同到期日前未達成書面續簽協議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四條 代理費用 

  1、代理費用按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詳見附件

  一)支付給乙方,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如有調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也作相應調整。

  2、甲方以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3、乙方設立獨立的代理費用賬戶,並在每月的____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向甲方提交上個月的業務結算表;甲方覈實後,在____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個月的代理費用全額劃入乙方賬戶。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時,應向甲方開具稅務部門認可的保險中介服務專用發票。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在代理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對符合承保條件的簽發保險單;

  2.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保險費;

  3、有權根據甲方上級公司對代理費用標準的調整而調整,並通知乙方;

  4、有權制定和修改與本合同代理業務相關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5、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6、有權根據需要調整代理權限範圍。

  (二)甲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2.負責對乙方員工進行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對在甲方覈保權限內且單證齊全、符合甲方業務管理規定的投保單,甲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覈保決定;

  4.乙方新單保費劃入到甲方後,因甲方原因未出單,在此期間被保險人遭受意外責任賠償事故,由甲方負責處理;

  5.對新出臺的有關法律法規、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規定,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

  6.對獲悉的乙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2.有權獲得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有權從甲方處獲取與代理業務相關的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

  4.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簽發符合承保條件的保險單。

  (二)乙方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甲方現有的業務渠道或業務關係單位發生團體的、同險種的業務往來;

  2.承擔與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3.不得聘用甲方未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或代理合同的員工、個人代理人或專管員,不得聘用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或代理合同後六個月內的員工、個人代理人;

  4.未經甲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或簽訂協議;

  5.在收取客戶保險費後,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將保險費劃轉給甲方;

  6.接受甲方的業務檢查、監督和指導,並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7.在代理甲方的保險業務時,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管理要求;

  8.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料、條款、費率、單證、各種表格等資料文件,且不得修改;

  9.根據甲方需要,協助甲方做好理賠工作;

  10、對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

  1.本合同終止後,乙方須及時將所有的客戶資料、各種單證、未交接的保險費及其他材料完整地送繳甲方,並通知相關客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害客戶的利益;  1

  2.不得違反《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第58條的規定。

  第六條 代理業務操作規程

  根據中國XX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規定,保險代理業務的具體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單證管理(附件二);

  (二)新單業務操作流程(附件三);

  (三)續期業務操作流程(附件四);

  (四)首期暫收保險費和續期保險費的劃轉;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開設獨立的保險費賬戶,在交接投保資料的同時,將乙方已收取的首期暫收保險費劃入到甲方指定的賬戶;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續期業務保險費的二個工作日內將保險員全額劃入到甲方賬戶;

  3、保險費賬戶:  戶名:  帳號:  開戶行:  

  4、甲方根據交接的清單總金額來覈對確認乙方的’實際劃款金額。

  (五)甲方應爲乙方單獨編制代理業務電腦編號,以方便雙方業務流程的操作、各類結算及相關業務的查詢。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  確有特殊原因需變更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變更。

  2、甲、乙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內要求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六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六個月,本合同解除。

  3、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二款

  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

  第三款的規定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

  第五條

  第二款

  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2、乙方在爲甲方代理業務過程中,有違規行爲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四條

  第三款的規定,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因其他違法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終局法律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涉及保險業的專用名詞,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釋,法律法規無規定的,按保險行業慣例解釋。

  3.本協議附件包括:  附件一至四(略)。  系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6.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章)             (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保險代理保證合同【2】  債權人(甲方):_________  保證人(乙方):_________  乙方詳知甲方與代理人_________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編號爲_________的《保險代理合同》的各項內容,自願爲該《保險代理合同》提供擔保。  經甲方審查,同意乙方作爲保證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約定如下:  

  一、乙方提供保證的方式爲連帶責任保證,代理人在代理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甲方可以要求代理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二、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範圍爲代理人_________違反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或保險代理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損害賠償金及其利息和因此發生的各種費用。

  三、甲方與代理人變更保險代理合同的內容,包括自動順延保險代理合同的期限,乙方仍須承擔保證責任。

  四、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依法向代理人追償。

  五、甲乙雙方可協議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經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七、因本合同產生的爭議,雙方可依達成的仲裁協議通過仲裁解決。  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代理人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籤):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籤):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保險代理合同範本【3】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籤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籤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代理期限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關係爲保險代理合同關係,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係。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四條 代理地域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______省(自治區、____市)_______市(地區、州、盟)_______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第五條 代理業務範圍

保險代理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

  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

  委託代理合同爲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爲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爲方爲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爲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箇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爲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爲限。

  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爲:

  第四條 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爲: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爲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

  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

  如最後24小時爲節假日,則順延爲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徵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並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

  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後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於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託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於上月15日以後(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於每月30日前在代爲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後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

  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爲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並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能爲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於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並保守甲方及客戶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後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於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併,分立或合併後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並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託或者甲方撤銷委託。

  乙方辭去委託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託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託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

  如因撤銷委託使受託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於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並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後,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並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並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爲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爲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後,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爲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並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資格證書號: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展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保險代理合同 篇1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

  乙方:____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託代理合同爲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爲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爲方爲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爲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箇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爲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爲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爲:____

  第四條 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爲:____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爲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後24小時爲節假日,則順延爲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徵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並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後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於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託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於上月15日以後(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於每月30日前在代爲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後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爲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並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能爲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於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並保守甲方及客戶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後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於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____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併,分立或合併後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並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託或者甲方撤銷委託。乙方辭去委託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託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託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託使受託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於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爲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並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後,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並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並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爲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於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爲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後,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爲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並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資格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展業證書號: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保險代理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法》、《_____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_____代理合同。

  第一條總則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_____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_____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僱主與僱員關係。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範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_____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_____費及提供售後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_____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_____費之後在_____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後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爲客戶墊繳_____費,乙方繳至甲方的_____費一律視爲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戶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_____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_____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並予公佈。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並予公佈。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並且經過甲方覈保,甲方已據此簽出_____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_____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於簽收_____單後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於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_____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甲方權利

  (一)簽發_____單,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_____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並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覈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爲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_____單變更爲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並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_____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_____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爲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人身_____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_____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爲客戶提供_____、送單、諮詢、協助變更_____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九)不得與客戶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後無息返還乙方。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爲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爲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個月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

  2.不符合個人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績考覈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爲。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爲。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1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週歲。

  3.乙方成爲無行爲能力或限制行爲能力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_____條款、單證、文件、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臺賬和記錄(客戶記錄、資料)的複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及甲方與代理業務相關的規定,甲方有權變更授權範圍或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一)《中國人壽_____公司個人代理人行爲準則》作爲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應在從事代理業務時始終予以遵守。

  (二)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期限屆滿前_________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合同將自動延展到下___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對外_____任何身份證明。

  (五)如果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合同之前,曾訂立相關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後原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代理合同 篇19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_____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法》、《_____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_____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_____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_____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個月,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甲乙雙方的關係爲_____代理合同關係,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係。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_____業務。

  第四條代理地域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省(自治區、直轄市)市(地區、州、盟)縣(市、區、旗)代理_____業務。

  第五條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_____業務(按險種列明)

  1、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8、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10、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12、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代理_____業務的行爲限於:

  1、向客戶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_____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_____費,並將甲方簽發的_____單、_____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戶諮詢;

  5、甲方書面委託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或批改_____單和_____費收據;

  2、覈保、核賠;

  3、其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_____業務的行爲,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範圍的行爲,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_____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_____費當日將代收的_____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爲收到_____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戶收取_____費,不得將_____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1、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6、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8、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10、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12、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費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_____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爲次月日,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甲方已審覈簽發_____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_____費;

  3、代理行爲符合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第九條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定個人代理管理制度,並據此對乙方與_____代理有關的行爲進行管理;

  (二)對乙方代理業務的覈保、核賠權;

  (三)乙方越權代理及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_____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稅務機關規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六)瞭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信息。

  第十條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的_____業務承擔_____責任;

  (三)爲乙方核發或更換《_____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將乙方《_____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_____監管部門備案並辦理年度檢驗;

  (五)爲乙方提供從事_____代理業務所需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和甲方認爲必要的宣傳材料;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爲乙方提供與_____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_____業務,並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爲其提供的與_____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和非書面委託事項。

  第十二條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遵守職業操守,維護甲方及投保人、被_____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維護甲方的社會形象;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三)向投保人全面說明_____合同內容,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就_____標的和被_____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對於_____合同中的責任免除條款,向投保人明確說明;

  (四)協助甲方瞭解投保標的的真實情況和風險狀況;

  (五)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_____費;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戶的商業祕密;

  (七)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不爲甲方以外_____機構代理_____業務;

  (八)按甲方要求確定展業身份稱謂,不向投保人作任何與_____業務有關的虛假宣傳和承諾;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_____人的出險通知後,及時通知甲方;

  (十)_____合同訂立後,在接到投保人要求變更、終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請求後,及時轉告甲方。

  第十三條保證

  乙方請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由其出具的《履行_____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_____代理的地域範圍、險種範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合同內容進行變更,並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一)本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續簽_____代理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_____代理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甲方信譽和形象;

  3、挪用或侵佔_____費;

  4、串通投保人、被_____人或_____受益人欺騙甲方;

  5、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_____人投保或轉換_____人;

  6、擅自變更_____條款,提高和降低_____費率;

  7、泄漏客戶信息及甲方商業祕密;

  8、遺失重要_____單證造成甲方重大損失;

  9、爲甲方以外的_____機構代理_____業務;

  10、違反本合同約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項義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喪失民事行爲能力;

  3、乙方喪失勞動能力;

  4、乙方《_____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被_____監管部門吊銷;

  5、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甲方核發的《_____代理人展業證書》、代理期間有關的單證材料、代理客戶資料、乙方和保證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還甲方,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交還乙方《_____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六)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_____代理活動。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除應如數支付代理手續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應支付代理手續費金額%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解付_____費,除應如數上交_____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應交付_____費金額%的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本條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須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違約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者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六)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須按照損失金額支付賠償金。

  第十七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_____或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報甲方所屬分公司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__________(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合同 篇20

  委託方: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 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理甲方辦理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合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用(指代理業務的佣金、手續費,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的員工之間有僱主和僱員關係。

  2.乙方只爲甲方代理人身保險業務,不得爲甲方以外的保險公司代理人身保險業務。

  第二條 代理範圍

  (一)業務範圍

  1.乙方代理推銷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具體險種見附件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產品的首期暫收保險費;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的續期保險費;

  4.甲方以書面形式委託的其他特定事項。

  (二)地域範圍___________行政區域內。

  第三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個月雙方需就合同的續簽或終止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合同到期日前未達成書面續簽協議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四條 代理費用

  1.代理費用按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詳見附件一)支付給乙方,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如有調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也作相應調整。

  2.甲方以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3.乙方設立獨立的代理費用賬戶,並在每月的1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向甲方提交上個月的業務結算表;甲方覈實後,在2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個月的代理費用全額劃入乙方賬戶。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時,應向甲方開具稅務部門認可的保險中介服務專用發票。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在代理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對符合承保條件的簽發保險單;

  2.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保險費;

  3.有權根據甲方上級公司對代理費用標準的調整而調整,並通知乙方;

  4.有權制定和修改與本合同代理業務相關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5.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6.有權根據需要調整代理權限範圍。

  (二)甲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2.負責對乙方員工進行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對在甲方覈保權限內且單證齊全、符合甲方業務管理規定的投保單,甲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覈保決定;

  4.乙方新單保費劃入到甲方後,因甲方原因未出單,在此期間被保險人遭受意外責任賠償事故,由甲方負責處理;

  5.對新出臺的有關法律法規、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規定,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

  6.對獲悉的乙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2.有權獲得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有權從甲方處獲取與代理業務相關的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

  4.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簽發符合承保條件的保險單。

  (二)乙方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甲方現有的業務渠道或業務關係單位發生團體的、同險種的業務往來;

  2.承擔與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3.不得聘用甲方未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或代理合同的員工、個人代理人或專管員,不得聘用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或代理合同後六個月內的員工、個人代理人;

  4.未經甲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或簽訂協議;

  5.在收取客戶保險費後,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將保險費劃轉給甲方;

  6.接受甲方的業務檢查、監督和指導,並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7.在代理甲方的保險業務時,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管理要求;

  8.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料、條款、費率、單證、各種表格等資料文件,且不得修改;

  9.根據甲方需要,協助甲方做好理賠工作;

  10.對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1.本合同終止後,乙方須及時將所有的客戶資料、各種單證、未交接的保險費及其他材料完整地送繳甲方,並通知相關客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害客戶的利益;

  12.不得違反《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第58條的規定。

  第六條 代理業務操作規程

  根據中國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規定,保險代理業務的具體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單證管理(附件二);

  (二)新單業務操作流程(附件三);

  (三)續期業務操作流程(附件四);

  (四)首期暫收保險費和續期保險費的劃轉;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開設獨立的保險費賬戶,在交接投保資料的同時,將乙方已收取的首期暫收保險費劃入到甲方指定的賬戶;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續期業務保險費的二個工作日內將保險員全額劃入到甲方賬戶;

  3.保險費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據交接的清單總金額來覈對確認乙方的實際劃款金額。

  (五)甲方應爲乙方單獨編制代理業務電腦編號,以方便雙方業務流程的操作、各類結算及相關業務的查詢。

保險代理合同 篇21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負責人:

  通訊地址: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通訊地址: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法》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_____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總則

  (一)甲乙雙方的關係爲_____代理合同關係,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係。

  (二)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_____業務。

  二、代理範圍

  (一)地域範圍:甲方授權乙方在____行政區域內代理_____業務。

  (二)業務範圍:

  1、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_____業務(按險種列明):__________。

  2、乙方代理_____業務的行爲限於:

  (1)向客戶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_____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_____費,並將甲方簽發的_____單、_____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戶諮詢。

  (5)甲方書面委託的其他事項。

  3、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_____業務的行爲,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範圍的行爲,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代理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__個月,自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_____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_____費之後在_____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後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爲客戶墊繳_____費,乙方繳至甲方的_____費一律視爲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戶收款。乙方應在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_____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_____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並予公佈。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並予公佈。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並且經過甲方覈保,甲方已據此簽出_____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_____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爲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_____單變更爲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的情況,此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於簽收_____單後____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於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_____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六、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權利

  (1)簽發_____單,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_____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

  (2)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並通知乙方。

  (3)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覈和獎懲。

  (4)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5)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爲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_____單變更爲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2、甲方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2)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並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_____責任。

  (3)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4)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權利

  (1)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_____代理活動。

  (2)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3)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_____單證和資料。

  (4)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5)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2、乙方義務

  (1)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2)爲客戶提供_____、送單、諮詢、協助變更_____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3)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4)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5)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6)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7)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8)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9)不得與客戶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10)對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七、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後無息返還乙方。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爲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爲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

  八、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_____代理的地域範圍、險種範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合同內容進行變更,並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動終止。

  九、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_____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個月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

  2、不符合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擅自變更_____條款,提高和降低_____費率。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爲。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爲。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____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本合同期滿。

  3、乙方喪失民事行爲能力。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_____條款、單證、文件、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臺賬和記錄(客戶記錄、資料)的複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及甲方與代理業務相關的規定,甲方有權變更授權範圍或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十一、爭議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本合同對外_____任何身份證明。

  (二)如果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合同之前,曾訂立相關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後原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

  負責人: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

  負責人:

  開戶銀行:

  賬號: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代理合同 篇22

  被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爲甲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第二條 代理地域範圍

  乙方爲甲方在甲方經營區域內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第三條 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二)乙方爲甲方代理的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爲定額保單。

  (三)乙方爲甲方在本條(一)、(二)款規定的險種及承保限額內代理展業。

  (四)乙方應使用甲方提供的標準格式保單。對於該標準格式保單乙方無最終條款解釋權、出具批單處理權、查勘定損理賠權。

  第四條 責任範圍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保險業務所產生的保險責任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者,乙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手續費的;

  2.甲方在授權乙方爲其代理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有損害代理人、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爲;

  3.甲方在乙方爲其代理的業務出險時,不能及時理賠,並按規定賠付;

  4.甲方在處理乙方代理業務的賠付時,有假賠案等欺詐行爲。

  (三)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者甲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1. 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而事後又未經甲方以書面形式追認;

  2. 乙方通過代理權的行使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

  3. 乙方與被保險人或其他第三方隱瞞重大事項欺騙甲方;

  4. 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劃繳保險費的。

  第五條 保險費的劃繳方式和期限

  乙方爲甲方收取的保險費每月結算一次。

  第六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航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的險種,根據總公司、省公司的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爲30% 。

  (二)手續費每月結算一次。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在簽發保險單前,甲方對乙方在授權內範圍代理的保險業務有最後確認權。

  (2)有權要求乙方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3)有權要求乙方在從事代理業務中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2.甲方應盡下列義務:

  (1)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宣傳材料、業務單證、條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應根據乙方代理保險費的實際數額按規定付給乙方代理手續費。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建立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各種帳簿、報表。

  (4)對於乙方反映的問題,甲方要積極協助解決,提供必要的幫助,對於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要認真聽取,積極採納,促進代理工作發展。

  (5)甲方應爲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條款、單證、業務資料等。

  (2)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3)有權要求甲方爲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4)有權對保險代理工作及甲乙雙方相關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並有權向甲方上級單位及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反映。

  2.乙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應將收取的保險費,按規定結算。

  (2)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保險條款、費率、單證、實務等有關規定代理保險業務,並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單證、資料。

  (3)乙方在代理業務時,應遵循

  (4)乙方應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5)乙方應協助甲方爲保戶做好防災防損工作,協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賠工作。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爲 3 年,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計算。

  (二)本合同期滿前30天內,甲乙雙方如願繼續保持代理關係,應重新簽訂代理合同。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在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

  第十條 代理合同的終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不按規定將代理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經乙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的,除應如數支付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三)乙方不按規定劃繳保險費,經甲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劃繳的,除應如數劃繳保險費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要及時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請仲裁或訴訟。

  第十三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貮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代理合同 篇23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 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第一條 總則

  1、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理甲方辦理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合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用.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的員工之間有僱主和僱員關係。

  2、乙方只爲甲方代理人身保險業務,不得爲甲方以外的保險公司代理人身保險業務。

  第二條 代理範圍

  1.乙方代理推銷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產品的首期暫收保險費;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的續期保險費;

  4、甲方以書面形式委託的其他特定事項。

  第三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個月雙方需就合同的續簽或終止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合同到期日前未達成書面續簽協議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四條 代理費用

  1、代理費用按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詳見附件一)支付給乙方,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如有調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也作相應調整。

  2、甲方以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3、乙方設立獨立的代理費用帳戶,並在每月的1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向甲方提交上個月的業務結算表;甲方覈實後,在2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個月的代理費用全額劃入乙方帳戶。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時,應向甲方開具稅務部門認可的保險中介服務專用發票。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在代理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對符合承保條件的簽發保險單;

  2.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保險費;

  3、有權根據甲方上級公司對代理費用標準的調整而調整,並通知乙方;

  4、有權制定和修改與本合同代理業務相關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5、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6、有權根據需要調整代理權限範圍。

  (二)甲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2.負責對乙方員工進行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對在甲方覈保權限內且單證齊全、符合甲方業務管理規定的投保單,甲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覈保決定;

  4.乙方新單保費劃入到甲方後,因甲方原因未出單,在此期間被保險人遭受意外責任賠償事故,由甲方負責處理;

  5.對新出臺的有關法律法規、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規定,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

  6.對獲悉的乙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2.有權獲得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有權從甲方處獲取與代理業務相關的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4.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簽發符合承保條件的保險單。

  (二)乙方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甲方現有的業務渠道或業務關係單位發生團體的、同險種的業務往來;

  2.承擔與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3.不得聘用甲方未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或代理合同的員工、個人代理人或專管員,不得聘用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或代理合同後六個月內的員工、個人代理人;

  4.未經甲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或簽訂協議;

  5.在收取客戶保險費後,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將保險費劃轉給甲方;

  6.接受甲方的業務檢查、監督和指導,並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7.在代理甲方的保險業務時,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管理要求;

  8.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料、條款、費率、單證、各種表格等資料文件,且不得修改;

  9.根據甲方需要,協助甲方做好理賠工作;

  10、對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1.本合同終止後,乙方須及時將所有的客戶資料、各種單證、未交接的保險費及其他材料完整地送繳甲方,並通知相關客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害客戶的利益;

  12.不得違反《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第58條的規定。

  第六條 代理業務操作規程

  根據中國_保險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規定,保險代理業務的具體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開設獨立的保險費帳戶,在交接投保資料的同時,將乙方已收取的首期暫收保險費劃入到甲方指定的帳戶;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續期業務保險費的二個工作日內將保險員全額劃入到甲方帳戶;

  3、保險費帳戶:戶名: 帳號:開戶行:

  4、甲方根據交接的清單總金額來覈對確認乙方的實際劃款金額。

  (五)甲方應爲乙方單獨編制代理業務電腦編號,以方便雙方業務流程的操作、各類結算及相關業務的查詢。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確有特殊原因需變更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變更。

  2、甲、乙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內要求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六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六個月,本合同解除。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2、乙方在爲甲方代理業務過程中,有違規行爲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因其他違法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終局法律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涉及保險業的專用名詞,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釋,法律法規無規定的,按保險行業慣例解釋。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保險代理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其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託代理合同爲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爲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保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保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爲方爲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爲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與上述代理期限相當的一箇代理期限。

  第三條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爲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爲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爲:

  第四條代理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爲: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2)個人健康;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爲,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取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後24小時爲節假日,則順延爲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徵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並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後的標準達到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於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託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於上月15日以後(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權限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於每月30日前在代爲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後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入。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爲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並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時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元。

  第九條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能爲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於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並保守甲方及客戶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後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於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併,分立或合併後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並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託或者甲方撤銷委託。乙方辭去委託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託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託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託使受託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於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並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後,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並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中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並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爲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於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爲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後,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爲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並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合同 篇25

  (

  )________代字第____號

  委託方: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被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 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合同。

  第一條 總則

  1.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理甲方辦理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合同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用(指代理業務的佣金、手續費,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的員工之間有僱主和僱員關係。

  2.乙方只爲甲方代理人身保險業務,不得爲甲方以外的保險公司代理人身保險業務。

  第二條 代理範圍

  (一)業務範圍

  1.乙方代理推銷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具體險種見附件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產品的首期暫收保險費;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的續期保險費;

  4.甲方以書面形式委託的其他特定事項。

  (二)地域範圍___________行政區域內。

  第三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個月雙方需就合同的續簽或終止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合同到期日前未達成書面續簽協議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四條 代理費用

  1.代理費用按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詳見附件一)支付給乙方,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如有調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也作相應調整。

  2.甲方以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3.乙方設立獨立的代理費用賬戶,並在每月的1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向甲方提交上個月的業務結算表;甲方覈實後,在2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個月的代理費用全額劃入乙方賬戶。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時,應向甲方開具稅務部門認可的保險中介服務專用發票。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在代理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對符合承保條件的簽發保險單;

  2.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保險費;

  3.有權根據甲方上級公司對代理費用標準的調整而調整,並通知乙方;

  4.有權制定和修改與本合同代理業務相關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5.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6.有權根據需要調整代理權限範圍。

  (二)甲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2.負責對乙方員工進行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對在甲方覈保權限內且單證齊全、符合甲方業務管理規定的投保單,甲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覈保決定;

  4.乙方新單保費劃入到甲方後,因甲方原因未出單,在此期間被保險人遭受意外責任賠償事故,由甲方負責處理;

  5.對新出臺的有關法律法規、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規定,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

  6.對獲悉的乙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2.有權獲得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有權從甲方處獲取與代理業務相關的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

  4.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簽發符合承保條件的保險單。

  (二)乙方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甲方現有的業務渠道或業務關係單位發生團體的、同險種的業務往來;

  2.承擔與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3.不得聘用甲方未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或代理合同的員工、個人代理人或專管員,不得聘用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或代理合同後六個月內的員工、個人代理人;

  4.未經甲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或簽訂協議;

  5.在收取客戶保險費後,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將保險費劃轉給甲方;

  6.接受甲方的業務檢查、監督和指導,並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7.在代理甲方的保險業務時,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管理要求;

  8.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料、條款、費率、單證、各種表格等資料文件,且不得修改;

  9.根據甲方需要,協助甲方做好理賠工作;

  10.對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1.本合同終止後,乙方須及時將所有的客戶資料、各種單證、未交接的保險費及其他材料完整地送繳甲方,並通知相關客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害客戶的利益;

  12.不得違反《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第58條的規定。

  第六條 代理業務操作規程

  根據中國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規定,保險代理業務的具體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單證管理(附件二);

  (二)新單業務操作流程(附件三);

  (三)續期業務操作流程(附件四);

  (四)首期暫收保險費和續期保險費的劃轉;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開設獨立的保險費賬戶,在交接投保資料的同時,將乙方已收取的首期暫收保險費劃入到甲方指定的賬戶;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續期業務保險費的二個工作日內將保險員全額劃入到甲方賬戶;

  3.保險費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據交接的清單總金額來覈對確認乙方的實際劃款金額。

  (五)甲方應爲乙方單獨編制代理業務電腦編號,以方便雙方業務流程的操作、各類結算及相關業務的查詢。

保險代理合同 篇2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保險業務,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二條 代理地域範圍

  乙方爲甲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_____內代理保險業務。

  第三條 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 ;

  4._____________________ ;

  5._____________________ ;

  6._____________________ ;

  7._____________________ ;

  8._____________________ ;

  9._____________________ ;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乙方爲甲方代理險種的承保限額(按每一危險單位):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 以內;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 以內;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 以內;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 以內;

  ____________以內;____________ 以內。

  (三)乙方爲甲方在本條(一)、(二)款規定的險種及承保限額內代理展業。

  (四)乙方應使用甲方提供的標準格式保單。對於該標準格式保單乙方無最終條款解釋權、出具批單處理權、查勘定損理賠權。

  第四條 責任範圍

  (一)乙方在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保險業務所產生的保險責任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二)甲方有下列行爲之一者,乙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甲方在乙方爲其代理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有向乙方所做業務客戶詆譭、排斥乙方,給乙方造成工作不利,關係不暢,損壞代理人聲譽的行爲;

  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手續費的;

  3.甲方在授權乙方爲其代理保險業務的過程中有損害代理人、被保險人利益的行爲;

  4.甲方在乙方爲其代理的業務出險時,不能及時理賠,並按規定賠付;

  5.甲方在處理乙方代理業務的賠付時,有假賠案等欺詐行爲。

  (三)乙方有下列行爲之一者甲方有權立即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1.乙方超越本合同中甲方的授權範圍,而事後又未經甲方以書面形式追認;

  2.乙方通過代理權的行使損害投保人、被保險人利益;

  3.乙方與被保險人或其他第三方隱瞞重大事項欺騙甲方;

  4.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劃繳保險費的。

  第五條 保險費的劃繳方式和期限

  乙方在甲方出具保險單後________日內或收入款項達到________萬元________幣時將所收的保險費(保險儲金)劃繳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根據乙方實收保險費的數額及險種的不同,按國家財政部、保監會的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1._____________ % ;

  2._____________ % ;

  3._____________ % ;

  4._____________ % ;

  5._____________ % ;

  6._____________ % ;

  7._____________ % ;

  8._____________ % ;

  9._____________ % ;

  10._____________ % 。

  (二)手續費按月(季)結算,並於每月(季)初___天內將代理手續費以轉帳方式付給乙方。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在簽發保險單前,甲方對乙方在授權內範圍代理的保險業務有最後確認權。

  (2)有權調整乙方所代理的財產保險的險種。

  (3)有權要求乙方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4)有權要求乙方在從事代理業務中遵守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2.甲方應盡下列義務:

  (1)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宣傳材料、業務單證、條款等必要的用品。

  (2)甲方應根據乙方代理保險費的實際數額按規定付給乙方代理手續費。

  (3)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建立相關代理業務所需的各種帳簿、報表。

  (4)對於乙方反映的問題,甲方要積極協助解決,提供必要的幫助,對於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甲方要認真聽取,積極採納,促進代理工作發展。

  (5)甲方應爲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條款、單證、業務資料等。

  (2)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代理手續費。

  (3)有權要求甲方爲乙方保守商業祕密。

  (4)有權對保險代理工作及甲乙雙方相關的一些工作提出各種合理化建議,並有權向甲方上級單位及國家保險監管部門反映。

  2.乙方應承擔下列義務:

  (1)乙方應將收取的保險費,保險儲金以及存款利息於規定交款日劃繳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2)乙方應按甲方提供的保險條款、費率、單證、實務等有關規定代理保險業務,並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單證、資料。

  (3)乙方在代理業務時,應遵循“最大誠信”原則,履行告知義務。

  (4)乙方應爲甲方保守商業祕密。

  (5)乙方應協助甲方爲保戶做好防災防損工作,協助甲方做好勘查理賠工作。

  第八條 合同有效期

  (一)本合同有效期爲________年,自合同簽字之日起計算。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天內,甲乙雙方如願繼續保持代理關係,應重新簽訂代理合同。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在合同有效期內,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

  第十條 代理合同的終止及其效力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代理合同即告解除。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如有違約應承擔相應的民事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不按規定將代理手續費支付給乙方,經乙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劃繳的,除應如數劃轉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三)乙方不按規定劃繳保險費、儲金,經甲方促告仍未在規定期限內劃繳的,除應如數劃繳保險費、保險儲金外,還應承擔相應利息。

  第十二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要及時協商解決。經協商不能解決時,可提請仲裁或訴訟。

  第十三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四份,正本、副本各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正本爲憑。

  (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

  中國______保險公司______公司

保險代理合同 篇27

  被代理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編號: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公司營銷服務部管理辦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保險個人代理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且乙方保證人在《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上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代理期限__個月,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關係爲保險代理合同關係,不直接或間接構成勞動關係。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四條 代理地域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市(地區、州、盟)_______縣(市、區、旗)代理保險業務。

  第五條 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爲限於:

  1.向客戶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2.將投保人填寫的投保單及相關的投保材料交付甲方;

  3.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並將甲方簽發的保險單、保險費收據等相關單證交付給投保人;

  4.接受客戶諮詢;

  5.甲方書面委託的其他事項。

  (三)乙方不得處理下列事項:

  1.簽發或批改保險單和保險費收據;

  2.覈保、核賠;

  3.其他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事項。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爲辦理保險業務的行爲,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超越本合同甲方書面授權範圍的行爲,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保險費的解付方式和期限

  (一)乙方應在收到保險費當日將代收的保險費全額解付甲方或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解付期限可以延長爲收到保險費二十四小時之內。

  (二)乙方不得使用非甲方帳戶收取保險費,不得將保險費挪作他用。

  第八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一)甲方按照國家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雙方約定的各險種手續費標準是: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_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

  11._____________________ 12.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按列明的手續費率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但乙方所得代理手續費產生的稅款由乙方承擔。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爲次月___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甲方已審覈簽發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代理行爲符合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定個人代理管理制度,並據此對乙方與保險代理有關的行爲進行管理;

  (二)對乙方代理業務的覈保、核賠權;

  (三)乙方越權代理及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稅務機關規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六)瞭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信息。

  第十條 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爲乙方核發或更換《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並辦理年度檢驗;

  (五)爲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和甲方認爲必要的宣傳材料;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爲乙方提供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並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爲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和非書面委託事項。

  第十二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遵守職業操守,維護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維護甲方的社會形象;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三)向投保人全面說明保險合同內容,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保險標的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對於保險合同中的責任免除條款,向投保人明確說明;

  (四)協助甲方瞭解投保標的的真實情況和風險狀況;

  (五)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險費;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戶的商業祕密;

  (七)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不爲甲方以外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八)按甲方要求確定展業身份稱謂,不向投保人作任何與保險業務有關的虛假宣傳和承諾;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出險通知後,及時通知甲方;

  (十)保險合同訂立後,在接到投保人要求變更、終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請求後,及時轉告甲方。

  第十三條 保證

  乙方請______________ 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保險代理的地域範圍、險種範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合同內容進行變更,並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動終止。

  (三)甲方按每一會計月份的實收保險費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結算乙方代理手續費,結算日爲次月_______日,遇節假日順延。

  (四)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業務管理需要,可調整手續費標準,如乙方不能認可新的手續費標準,本合同自動終止。

  (五)同時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甲方已審覈簽發保險單;

  2.甲方已全額收到保險費;

  3.代理行爲符合代理合同各項約定。

  (六)乙方代理的業務發生退保或變更,甲方相應調整乙方的手續費。

  第九條 甲方的權利

  (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定個人代理管理制度,並據此對乙方與保險代理有關的行爲進行管理;

  (二)對乙方代理業務的覈保、核賠權;

  (三)乙方越權代理及違反本合同其他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四)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留存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五)按稅務機關規定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六)瞭解乙方代理業務完成情況和代理客戶詳細信息。

  第十條 甲方的義務

  (一)根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的保險業務承擔保險責任;

  (三)爲乙方核發或更換《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將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報保險監管部門備案並辦理年度檢驗;

  (五)爲乙方提供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所需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和甲方認爲必要的宣傳材料;

  (六)認真聽取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議;

  (七)爲乙方提供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第十一條 乙方的權利

  (一)在授權範圍內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並獲得甲方支付的代理手續費;

  (二)依法解除本合同;

  (三)取得甲方提供的有關代理業務的展業證件、業務單證、宣傳材料;

  (四)享有甲方爲其提供的與保險代理業務有關的培訓;

  (五)拒絕甲方的違法、違規和非書面委託事項。

  第十二條 乙方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以及甲方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遵守職業操守,維護甲方及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的合法利益,維護甲方的社會形象;

  (二)參加甲方組織的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專業技能;

  (三)向投保人全面說明保險合同內容,並按照甲方的要求就保險標的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對於保險合同中的責任免除條款,向投保人明確說明;

  (四)協助甲方瞭解投保標的的.真實情況和風險狀況;

  (五)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解付代收的保險費;

  (六)保守甲方和代理客戶的商業祕密;

  (七)非經甲方書面授權,不爲甲方以外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八)按甲方要求確定展業身份稱謂,不向投保人作任何與保險業務有關的虛假宣傳和承諾;

  (九)在接到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出險通知後,及時通知甲方;

  (十)保險合同訂立後,在接到投保人要求變更、終止或者解除合同的請求後,及時轉告甲方。

  第十三條 保證

  乙方請______________ 作爲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由其出具的《履行保險個人代理合同保證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合同的變更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依法對保險代理的地域範圍、險種範圍、代理手續費標準、保證人等合同內容進行變更,並訂立補充協議予以約定。

  (二)雙方如不能就變更事宜達成一致意見,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 合同的終止及解除

  (一)本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對方提出續簽保險代理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保險代理合同。

  (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隨時單方解除合同: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違背社會公德,損害甲方信譽和形象;

  3.挪用或侵佔保險費;

  4.串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保險受益人欺騙甲方;

  5.使用不正當手段強迫、引誘或者限制投保人、被保險人投保或轉換保險人;

  6.擅自變更保險條款,提高和降低保險費率;

  7.泄漏客戶信息及甲方商業祕密;

  8.遺失重要保險單證造成甲方重大損失;

  9.爲甲方以外的保險機構代理保險業務;

  10.違反本合同約定中乙方的任何一項義務。

  (四)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

  2.乙方喪失民事行爲能力;

  3.乙方喪失勞動能力;

  4.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被保險監管部門吊銷;

  5.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五)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乙方須將甲方核發的《保險代理人展業證書》、代理期間有關的單證材料、代理客戶資料、乙方和保證人留存的代理合同原件和借用甲方的物品交還甲方,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交還乙方《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

  (六)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義從事保險代理活動。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除應如數支付代理手續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乙方支付應支付代理手續費金額_______%的違約金。

  (二)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向甲方解付保險費,除如數上交保險費外,每拖延壹日,要向甲方支付應交付保險費金額____%的違約金。

  (三)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除本條第一、二款的情形以外,須支付壹百元至伍百元的違約金。

  (四)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者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五)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約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六)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本合同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須按照損失金額支付賠償金。

  第十七條 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仲裁或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乙方保證人各持一份,報甲方所屬分公司備案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保險代理合同 篇28

  編      號:____

  保險代理公司名稱:____

  地      址:____

  郵      編:____

  聯   系   人:____

  電      話:____

  被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中國____保險公司____分公司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及有關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保險業務,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爲甲方代理保險業務。

  第二條代理範圍

  (一)代理地域範圍

  乙方爲甲方在甲方經營區域____內代理保險業務。

  (二)代理業務範圍

  (一)甲方授權乙方代理下列保險業務(按險種列明)

  1.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日前六個月雙方需就合同的續簽或終止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合同到期日前未達成書面續簽協議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第四條 代理費用

  1、代理費用按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詳見附件一)支付給乙方,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如有調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也作相應調整。

  2、甲方以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3、乙方設立獨立的代理費用帳戶,並在每月的1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向甲方提交上個月的業務結算表;甲方覈實後,在2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個月的代理費用全額劃入乙方帳戶。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時,應向甲方開具稅務部門認可的保險中介服務專用發票。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在代理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對符合承保條件的簽發保險單;

  2.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保險費;

  3、有權根據甲方上級公司對代理費用標準的調整而調整,並通知乙方;

  4、有權制定和修改與本合同代理業務相關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5、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6、有權根據需要調整代理權限範圍。

  (二)甲方的義務

  1.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2.負責對乙方員工進行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對在甲方覈保權限內且單證齊全、符合甲方業務管理規定的投保單,甲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覈保決定;

  4.乙方新單保費劃入到甲方後,因甲方原因未出單,在此期間被保險人遭受意外責任賠償事故,由甲方負責處理;

  5.對新出臺的有關法律法規、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規定,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

  6.對獲悉的乙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2.有權獲得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有權從甲方處獲取與代理業務相關的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

  4.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簽發符合承保條件的保險單。

  (二)乙方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甲方現有的業務渠道或業務關係單位發生團體的、同險種的業務往來;

  2.承擔與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3.不得聘用甲方未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或代理合同的員工、個人代理人或專管員,不得聘用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或代理合同後六個月內的員工、個人代理人;

  4.未經甲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或簽訂協議;

  5.在收取客戶保險費後,按本合同規定及時將保險費劃轉給甲方;

  6.接受甲方的業務檢查、監督和指導,並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7.在代理甲方的保險業務時,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管理要求;

  8.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料、條款、費率、單證、各種表格等資料文件,且不得修改;

  9.根據甲方需要,協助甲方做好理賠工作;

  10、對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1.本合同終止後,乙方須及時將所有的客戶資料、各種單證、未交接的保險費及其他材料完整地送繳甲方,並通知相關客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害客戶的利益;

  12.不得違反《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第58條的規定。

  第六條 代理業務操作規程

  根據中國_保險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規定,保險代理業務的具體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單證管理(附件二);

  (二)新單業務操作流程(附件三);

  (三)續期業務操作流程(附件四);

  (四)首期暫收保險費和續期保險費的劃轉;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開設獨立的保險費帳戶,在交接投保資料的同時,將乙方已收取的首期暫收保險費劃入到甲方指定的帳戶;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續期業務保險費的二個工作日內將保險員全額劃入到甲方帳戶;

  3、保險費帳戶:

  戶名:

  帳號:

  開戶行:

  4、甲方根據交接的清單總金額來覈對確認乙方的實際劃款金額。

  (五)甲方應爲乙方單獨編制代理業務電腦編號,以方便雙方業務流程的操作、各類結算及相關業務的查詢。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確有特殊原因需變更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變更。

  2、甲、乙雙方可在合同有效期內要求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六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六個月,本合同解除。

  3、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2、乙方在爲甲方代理業務過程中,有違規行爲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因其他違法行爲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保險代理合同 篇29

  保險代理協議作爲合同的一種與勞動合同、經濟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等其他合同一樣,明確規定各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但是保險代理協議不是勞動合同。保險代理協議是一種經濟合同,雙方建立的是民事關係,不是勞動關係。

  保險代理合同是保險代理人和保險人之間爲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而簽訂的合同。所謂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手續費,並在代理人授權的範圍內代爲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和個人。保險代理合同一般應包括以下基本條款:

  (1)保險代理人的名稱或姓名

  (2)代理業務範圍

  (3)代理業務要求

  (4)保險人對保險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5)保險代理人的擔保或押金

  (6)代理勞務報酬的支付標準和支付方式

  (7)代理合同的期限

  (8)代理合同的終止事由

  (9)違約責任及爭議的解決辦法。

  保險代理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別表現在:

  從依據的法律上看,保險代理合同是依據《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暫行規定》簽訂的。而勞動合同是根據《勞動法》和其他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簽訂的。

  從性質上看,保險代理合同的`雙方當事人之間是代理關係。(所謂代理,是指一人代另一人爲法律行爲,其所產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歸屬於所代的另一人。)而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是勞動關係。

  從合同的內容上看,勞動合同雙方在約定合同條款是必須以基準法爲基礎,即雙方約定不得違反基準法。保險代理合同沒有類似基準法的規定。

  所以,要搞清保險代理人和保險公司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取決於他們之間簽訂的合同,如果他們之間簽訂的是保險代理合同,那麼,他們之間是委託代理關係如果他們之間簽訂的是勞動合同,儘管也稱之爲保險代理人但他們之間是勞動關係,適用《勞動法》。

保險代理合同 篇30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法》、《_____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_____代理合同。

  第一條總則

  (一)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甲方辦理個人人身_____業務,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_____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佣金,下同)。本合同及相關文件內容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之間有僱主與僱員關係。

  (二)本合同一經訂立即生效。乙方有_________個月的被考察期,被考察期間,甲乙雙方均可隨時提出解除本合同,對方應予同意。

  第二條授權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可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劃範圍內以甲方名義招攬甲方開辦的適合個人投保的人身_____業務(具體險種見附件)、收取_____費及提供售後服務。

  (二)甲方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可以對乙方代理的業務區域、險種及其他授權內容進行調整。

  第三條_____費的收取和交付

  (一)乙方須在代理甲方收取_____費之後在_____費收據上簽字,且只能在收到保費之後才能開具收據。

  (二)乙方不得爲客戶墊繳_____費,乙方繳至甲方的_____費一律視爲是由投保人繳納的。

  (三)任何情況下,乙方均不得使用自己的姓名和賬戶收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按甲方規定的方式將以甲方代理人身份收取的全部_____費及時繳至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條代理手續費的支付

  (一)甲方根據乙方代理的_____費收入支付乙方代理手續費,具體支付標準由甲方按不同險種、不同繳費期限和不同繳費方式確定,並予公佈。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可以統一對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調整,並予公佈。

  (二)代理手續費以人民幣現金或轉賬的方式支付。

  (三)同時符合以下四個條件,乙方纔有權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1.投保單由乙方簽署姓名、代碼,並且經過甲方覈保,甲方已據此簽出_____單。

  2.甲方已收到相應的_____費。

  3.乙方遵守代理合同的各項規定。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

  (四)出現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情況時,甲方不再支付乙方相關的代理手續費。

  (五)不論本代理合同是否終止,投保人於簽收_____單後十日內要求解除合同或由於乙方的過錯致使投保人解除合同時,乙方無權獲得與所退還_____費相關的代理手續費,已領取的必須退還甲方。

  第五條甲方權利

  (一)簽發_____單,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_____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

  (二)有權制定和修改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隨時對代理手續費及其他待遇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與補充,並通知乙方。

  (三)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情況進行考覈和獎懲。

  (四)有權代扣乙方應繳納的稅款。

  (五)當客戶向甲方提出要求變更爲其服務的代理人時,甲方有權將該客戶的_____單變更爲由其他代理人或由甲方直接提供服務,並書面通知乙方。

  第六條甲方義務

  (一)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二)對乙方符合甲方要求並在授權範圍內招攬的業務承擔_____責任。

  (三)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需的證件、資料、單證及提供必要的幫助。

  (四)依據《中國人壽_____公司個人代理人管理辦法(暫行)》爲乙方提供有關待遇。

  (五)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培訓。

  第七條乙方權利

  (一)在甲方授權範圍內從事人身_____代理活動。

  (二)要求甲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三)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證件、_____單證和資料。

  (四)要求甲方提供有關培訓。

  (五)享受甲方提供的有關待遇。

  第八條乙方義務:

  (一)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與乙方代理業務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爲客戶提供_____、送單、諮詢、協助變更_____單和協助辦理理賠申領事宜等服務。

  (三)努力維持現有業務。

  (四)應達到甲方確定的最低業績標準。

  (五)按時參加有關的培訓、會議和研討等活動。

  (六)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活動和業績情況進行記錄。

  (七)承擔與開展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八)按甲方規定領取有關單證時履行簽收手續。

  (九)不得與客戶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第九條擔保

  (一)在本合同訂立時,乙方應按甲方規定交付保證金,保證金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由甲方負責保管,合同終止後無息返還乙方。

  (二)在訂立本合同時,乙方還需提供兩個經甲方同意或認可的具有代爲清償債務能力的公民或法人作爲擔保人,與甲方訂立保證合同,作爲本合同的從合同。

  第十條合同解除與終止

  (一)甲乙雙方均可以提前_________個月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向對方提出解除本合同,_________個月期限屆滿,本合同即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出解除本合同:

  1.違反本合同規定,並造成嚴重後果。

  2.不符合個人代理人條件,或喪失代理人資格。

  3.達不到甲方培訓、業績考覈的合同維持條件的要求。

  4.有違法犯罪或嚴重損害甲方信譽行爲。

  5.對甲方有不誠實的欺騙行爲。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權利義務即行終止:

  1.保證合同失效,從失效之日起1個月內又無新的擔保人。

  2.乙方年滿60週歲。

  3.乙方成爲無行爲能力或限制行爲能力人。

  4.法律規定的其他應當終止的情形。

  (四)合同終止有關事宜

  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按規定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應向甲方交回錢款、展業證書、本合同書、_____條款、單證、文件、手冊、其他印有甲方公司名稱的印刷品以及歸其保存的表格和文件,還應提交甲方需要的與甲方業務情況有關的臺賬和記錄(客戶記錄、資料)的複印件,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超出甲方授權範圍或在代理合同終止後仍以甲方名義進行的活動,除經甲方追認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二)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違反合同規定,乙方有權提出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及甲方與代理業務相關的規定,甲方有權變更授權範圍或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二條其他

  (一)《中國人壽_____公司個人代理人行爲準則》作爲本代理合同的一部分,乙方應在從事代理業務時始終予以遵守。

  (二)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爲_________年,期限屆滿前_________個月如雙方均無異議,合同將自動延展到下_________年。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對外_____任何身份證明。

  (五)如果甲乙雙方在訂立本合同之前,曾訂立相關的代理合同或聘用合同,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後原合同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中國人壽___公司個人代理人行爲準則

  中國人壽___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的個人代理人(以下簡稱代理人)應遵守以下行爲準則:

  一、在業務活動中,必須儀表整潔,禮貌待人,態度熱情,不得有與客戶爭吵等過激行爲。

  二、拜訪客戶應事前約定適合的時間、地點,事前未約定的拜訪應選擇客戶適合的時間。

  三、與準保戶接觸時,首先要表明自己是本公司代理人的身份,主動出示《_____代理人展業證書》。

  四、嚴格遵守誠信原則,將客戶應該知道的本公司業務情況和_____條款的內容及其含義如實告知客戶,將本公司應該知道的客戶的情況如實報告本公司。

  五、在與準客戶討論保單時只能使用本公司提供給代理人的展業宣傳材料,且必須使用完整的說明材料,不得增加內容,或只選擇最有利的部分。不能用其他公司的條款或展業材料以及未經本公司事先同意自制的宣傳說明材料。

  六、只使用本公司提供的,或事先經本公司批准的銷售建議書和有關的數字。

  七、對_____條款的解釋,應儘可能地保證準保戶理解他應承擔的責任以及在什麼情況下他有權獲得保單利益。

  八、對於長期壽險應主要宣傳其保障功能,不得將其預定利率與銀行儲蓄利率直接比較。

  九、對利差返還性險種,不得預測利差返還收益。對_____利益的描述應特別強調未來利益的不確定性。在舉例說明利差返還的’性質時,應當清楚地表明,這種舉例僅僅是爲了說明保單的特徵,所描述的利益是基於對未來利率的假設,因此不是保證可以獲得的。

  十、在與其他類型的_____或投資比較時,要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識和能力,闡X每種_____或投資的特點。

  十一、儘可能地使所建議的險種符合準客戶的需求,並且不超過準客戶的負擔能力。

  十二、只對那些自己有能力處理的事情提出建議,如有必要可尋求或介紹其他專家的意見。

  十三、不得對任何_____公司及其產品或任何其他_____中介人做出不正確的或誤導性的陳述。

  十四、除非現有保單明顯不符合準客戶的需要,不得試圖促使準客戶取消任何現有保單,並應準確完整地說明、比較現有保單的險種與所推薦的險種。

  十五、在完成建議書或投保單或其他任何材料時:

  1.避免影響準保戶,並要使之明白所有的回答或聲明都是他的責任。

  2.必須提醒準客戶注意投保單上的有關聲明,並向準客戶講明欺詐、不告知和告知不實的後果。

  十六、特別強調保單的長期性以及中途失效或退保的後果。

  十七、不得以支付或同意支付_____費回扣或佣金回扣或以保單規定之外的任何利益誘使客戶投保。亦不可爲達到誘使某公司的客戶轉保、失效、喪失權利和退保的目的而做出錯誤的陳述或不夠完整準確的比較,以及試圖誘使其他本公司的業務人員不對保單進行服務。

  十八、不得向投保人收取_____費以外的任何額外費用。

  十九、在任何時候不得以個人名義收取_____費;收到_____費後要按規定立即交付本公司;不得將收取的_____費存入個人賬戶或挪作他用。

  二十、不得代客戶墊交_____費。

  二十一、不得修改本公司的任何單證、文件、資料。收到投保單後應立即轉交本公司。

  二十二、不得代客戶在投保單及其他應由客戶簽字的單證或文件上簽字;未經客戶本人書面授權,不得讓第三者代客戶簽字。

  二十三、除非代理合同有明確規定,不得代表本公司承擔責任,不得以本公司信譽做擔保。

  二十四、不得代表本公司簽發保單或以其他形式使本公司承擔責任。沒有本公司的授權,不得對本公司簽發_____單或_____單附件做出保證。

  二十五、自投保之日起,若代理人已知或懷疑投保人的職業或健康狀況發生變化或沒有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代理人不得將本公司簽發的_____單、批單等遞送給投保人或其他人。

  二十六、不得與客戶串通安排他人頂替投保人或被_____人體檢。

  二十七、除進行正常代理活動外,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及以後均不得透露任何涉及本公司實務處理和客戶的信息。從事正常的代理活動時,也應努力杜絕向準客戶之外的人透露此類信息。

  二十八、未經本公司許可,代理人不得將自己的業務轉讓他人,也不得接受他人轉讓的業務。

  二十九、代理人無權向他人表示其有權接受損失通知書、協議理賠條件、支付任何損失賠償或承擔本公司部分賠付的節餘部分。

  三十、不得與客戶或其他人串通,製造虛假索賠給付案騙取_____金;也不得接受或試圖接受本公司支付給客戶的全部或部分_____金。

  三十一、不得_____從事_____代理業務;不得爲其他_____公司或營業單位推銷_____。

  三十二、未經本公司書面認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傳播媒體上做有關本公司的廣告,不得簽署散發有關本公司或其他_____公司的通知,不得向任何媒體致函反映有關本公司或其他_____公司的情況,也不得印製、簽署和散發帶有本公司名稱或圖標的文件或物品。在代理人因做出未經授權的行爲或聲明致使本公司承擔法律訴訟時,代理人個人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包括訴訟費用在內的全部費用和賠償金。

  三十三、必須使用公司統一版面的名片,不得私自變更有關職級、職稱等內容。

  三十四、代理人不得競爭已屬於本公司的客戶,或代理合同終止時仍與本公司商談的客戶。

  三十五、代理期間,代理人不得引誘、慫恿或試圖引誘、慫恿任何本公司的員工或代理人員脫離本公司。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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