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成立不等於保險責任開始(精選3篇)
保險合同成立不等於保險責任開始 篇1
20__年4月29日,某公司爲全體員工投保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公司收取了保險費,並於4月30日出具了保險單。保險單列明的保險期間爲自20__年5月1日0時起至20__年4月30日24時止。20__年4月30日傍晚,該公司職工王某登山,不慎墜崖身亡。事故發生後,王某親屬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申請,遭拒賠,引發投訴。
投訴人認爲,事故發生時,保險公司已收取保險費,並簽發了保險單,保險合同依法成立,對當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保險公司應當履行合同義務,給付保險金。保險公司說明:
本案保險單明確約定,保險期間爲自20__年5月1日0時起至20__年4月30日24時止,而被保險人意外身故的事件爲20__年4月30日下午,不在保險責任期間內,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監管點評:
本案的關鍵在於明確保險合同成立與保險合同生效的關係。保險合同自生效到終止的期間爲保險期間,即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期間。在保險期間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反之,保險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保險法》第十三條規定:“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並就合同的條款達成協議,保險合同成立。”根據《民法典》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當事人可以就合同的效力約定附條件或期限;附生效條件或期限的合同,自條件成立或期限屆至時生效。因此,如果沒有特別約定,保險合同成立時間和保險合同生效時間是一致的;有特別約定,則以特別約定爲準。《保險法》第十四條也對此做了明確規定:“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按照約定交付保險費;保險人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始承擔保險責任。”
本案保險合同是典型的附生效期限的保險合同,合同中明確約定了保險責任自20__年5月1日0時開始,而保險事故發生在20__年4月30日傍晚,在保險期限外,保險公司拒絕承擔保險責任是合法的。
保險合同成立不等於保險責任開始 篇2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我們各股東經過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該法律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箇有限責任公司,特製定協議如下:
一、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擬定爲“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覈准的爲準。
二、公司主要經營_________行業。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房)。
三、公司股東共_________個,其中自然人_________個,企業法人_________個,社會團體法人_________個,事業法人_________個,國家授權的部門_________個。分別爲:_________,現住_________,身份證號碼爲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在_________,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號碼爲_________。_________學會(協會、聯誼會等),住所在_________。團體法人編號爲_________。_________研究所(中心等),住所在_________,審批文號爲_________。
四、公司註冊資本爲人民幣_________元。各股東出資額和出資方式爲:
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_________元。
_________出資_________元,其中以貨幣(或者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方式出資_________元。
_________。
五、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後,應當在_________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賬戶。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在公司臨時賬戶開設後_________天內,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
六、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_________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七、股東不按協議繳納所認繳的出資,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承擔辦法爲_________。
八、股東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九、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東)爲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爲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覈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文件、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十、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由各股東按_________辦法承擔。
股東(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險合同成立不等於保險責任開始 篇3
睡眠合夥人___(以下簡稱乙方)與著名經營者___(以下簡稱甲方)
經雙方同意,在下列條件下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應設立__事務所,專門從事__業務,總資本僅爲__元。
除甲方自己出資_.元外,_.元的餘額應由乙方在本合同成立的同時支付給甲方和乙方確認。
第二條乙方投入_._.元資本後,即成爲_._.公司的睡眠合夥人,甲方認可該承諾。
第三條甲方應在每筆交易結束時,向乙方出具財產清查貸款對照表和經營損益表,以供檢查。
第四條在前條檢查過程中,乙方如有疑問,可以到事務所覈對合夥人的賬簿,並檢查其事務和財產狀況。
第五條睡眠合夥人的損益按合夥出資比例分配。
第六條前條規定的利益分配,由甲方在損益計算後五日內支付給乙方。
對於未繳分配款,經甲方同意,乙方可將其作爲增加其出資額
第七條_事務所的一切業務由甲方執行,乙方不得參與執行。
但是,乙方可以隨時查閱合夥人的賬簿,檢查其事務和財產狀況。
第八條在休眠合夥期間,如發生虧損,其財產少於資本的一半,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條甲、乙雙方按甲、乙比例損失資本的,應按此計算分享資本。
第十條本休眠合夥的有效期爲_年_月,從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
第十一條乙方因迫不得已的原因不得不中途終止合同的,應當在年底終止。
但是,乙方應提前兩個月通知甲方。
第十二條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應返還乙方提供的資本,並支付應得的利益。
如因虧損導致資金減少,甲方須退還剩餘保證金。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資金如有遺失或遺失,本合同終止。
然而,如果雙方都願意繼續捐款,情況就不是這樣了。
如果甲方打算繼續經營,而乙方不願再出資,甲方不得拒絕。
第十四條甲方中途將__事務所轉讓給他人的,應先通知乙方。
如果乙方願意以當前價格接受轉讓,應首先讓乙方接受轉讓。
無正當理由,甲方不得拒絕。
第十五條甲方違反前條規定或因乙方不願接受股份而將_公司股份出售給他人的,轉讓日期爲本合同終止日期。
第十六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如甲方發生事故,乙方可終止本合同。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民法或相關半規辦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運營商(甲方):___
公司名稱:
營業地址:
負責人:
地址:
匿名合夥人(乙方):___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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